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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經濟分析
1.1.1變更條件由于大型土石方工程的地質、施工、機械等工程條件變動較大,因而變更經常發生,工程數量和價格變動導致工程造價變化,進而產生成本風險或造價失控風險。如果主動分析工程變更條件,并在合同中約定工程數量和單價調整的具體條件和方式,明確工程變更程序和結算方式,控制好現場簽證過程,工程施工會相對順利,工程風險亦相應減小。
1.2.2管理條件大型土石方開挖與基坑或邊坡的支護通常是由不同的施工主體完成,因而基坑工程的動態界面通常會出現土石方開挖與基坑支護進度不匹配的問題,導致支護工作面減少,支護工期延長,進而加大工程的施工成本。在工程合同中要認真分析土石方開挖、基坑排水及基坑支護等工程施工進度不匹配的問題,約定工程相關各方主體的工作內容、工作責任、工作時限、界面交接方式等,提高合同的法律效益,降低工程風險。
1.2.3資源條件大型土石方工程施工資源包括業主方和施工方在人員、機具、材料、場地、管理制度、工程信息以及相關的資源化因素,要對各種有形資源或無形資源的數量、質量、價格、資源化方式、獲取方式及可獲取性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明確界定各主體的資源的數量、質量及其獲取、使用的具體條件和方式,調整土石方工程施工與其他工程施工的匹配集成狀態,降低工程成本風險。
1.2信息分析
1.2.1信息識別土石方工程費用主要由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規費、稅金等六類費用構成,要根據工程計量與計價方式及其依據,對工程信息分成巖土、機械、數量、價格、程序、方式、系數、指標、稅費率等類別逐一識別其真偽,并確定其具體形式、產生過程、獲取方式、傳輸通道等信息內容。
1.2.2信息應用信息應用是信息識別的根本目的。要將工程的地質條件、施工條件、工程機械、工程變更、工程管理、工程資源、工程進度、施工安全、工程環保和工程造價等各方面的信息進行識別,界定其時空效應,再在工程合同中以精準的表達方式約定工程的內容,形成合同文本。
1.3法律分析
1.3.1法律內容簽訂工程合同時必須按照工程合同的法定格式,以最精準的書面信息表達方式全面、系統、完整地將工程施工的范圍、內容、方式、質量、數量、環保、安全、運輸、堆放、簽證程序、計量與計價方式、施工順序、進度要求、結算方式與結算條件、場地要求、保證金的金額及提交與退還方式等內容表達出來,構成工程合同的實質性內容。
1.3.2法律形式由于工程合同以書面形式表達合同雙方責、權、利的特殊法律關系,因此,合同管理的過程包括合同分析、合同簽訂、合同執行、合同變更、合同解除等法律過程,不同法律過程均必須通過特殊法律形式將合同的主體、條款、義務、責任、時限、地點、爭議處理方式及其可行性準確地依照合同法的要求進行表達,使合同主體、內容和形式合理、合法、準確、可行。
1.3.3法律風險由于大型土石方工程本身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加上各個合同法律過程中存在主體、內容和形式的信息可能有錯漏、虛假、失效等合同失真等情形,會產生相應的合同法律風險。通過采用審主體、明內容、定形式、約責任、析時效等方式嚴格審查合同文本,確保合同真實、平等、自愿、可行,化解工程合同風險。
2工程合同實例分析
2.1工程概況某公司承包位于貴陽市城中心的一大型土石方工程,基本工程條件如下:(1)工程內容:土方開挖、石方爆破與土石方運輸、回填、倒棄等內容。(2)巖土條件:地基土為紅粘土,巖石為石灰巖,土石比為70%,表層土覆蓋厚度差別較大,0.3m~6m。(3)棄土條件:剩余土石方運到9km外堆放(4)工程單價:綜合單價28元/m3(5)計量方式:根據業主方的測量系統初步測算土石方工程量為2000萬m3,最終按照現場簽證計量按實調整,誤差不能超過初測工程量的10%。(6)結算條件:爆炸材料及油料費用由施工方自行安排,爆炸材料相關手續由業主方負責辦理。工程進度款式每月25日前報進度工程量,由業主方核量,每月30日到次月10日之間結算當月工程進度款的80%,剩余進度款累計在下月中按各月80%結算。
2.2合同分析與風險控制
2.2.1合同分析采用技術、經濟、信息、管理和法律一體化的工程合同分析方法,對本工程的技術條件、經濟條件、信息條件和資源條件等方面內容進行全面系統的調查研究,對工程合同涉及的相關信息進行綜合分析,結果如下:(1)項目真實,工程款結算有保障,工程管理人員需要一定隱性費用,但工程量具有調整范圍;(2)實際棄土距離為13km,且棄土場地較小,運輸車輛需要清洗、覆蓋并排隊等待棄土,并需要收取每車150元的棄土費用;(3)道路雖為新建雙向六車道的城市道路,但存在交通管制,且運土時上坡較多,平均每天最多只能運輸5趟;(4)晚上10點到凌晨6點存在施工管制;(5)爆破石塊可以綜合利用或聯系出售;(6)可以進行工程施工順序調整,減少外運土方,提前創造工作面。
2.2.2風險控制對合同內容進行深度策劃,對合同風險進行綜合控制,將合同方案作如下調整:(1)工程管理人員需要的隱性費用必須在工程量調整的價值范圍內;(2)明確實際棄土距離為13km,考慮到施工中各種因素的影響,將原工期延長,棄土費用由業主方與棄土場業主另行簽訂合同按每車110元收取;(3)爆破石料進行資源化利用或聯系出售,其收益歸施工方所有,業主方提供管理便利條件;(4)爆炸材料及油料費用由業主方提供擔保促成施工方與供應方簽訂供應合同,使用價格下降5%,付款時間延長3個月;(5)業主方對工程施工順序進行調整,減少土方外運方量,創造開挖工作面;(6)工程量簽證、復核,明確內容、時限、責任和具體的操作方式,作為合同附件;(7)對土石比等業主方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的鑒定、認證與索賠進行細化表達,為工程索賠提供法律依據;(8)明確約定工程結算時間及違約責任。
2.3合同簽訂與執行結果由于工程合同的前期調研工作細致,合同分析全面、系統、準確,在合同簽訂過程中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合同簽訂快速,調整補充較少,施工管理效率較高,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十分順利。對業主方而言,土石方工程的實際總造價在其預算總造價的控制范圍內,但實際工期縮短了。對施工方來說,經深入細致的合同分析后作出決策,贏得工程機會,合同控制效果較好,取得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3結語
掛高現象,即沒有資質的承包人通過掛高的方法獲得發包方的信任最終中標的現象。雖然我們國家對這種掛高現象做出了相關法律規定,并且還制定出了很嚴厲懲罰措施,但目前這種現象仍然相當的嚴重。由于利欲熏心,很多的承包人還是會冒著風險承包工程項目,同時有很多的有資質企業為了自身利益從而放寬對他們的約束,只是一味的收管理費,不考慮承包人到底有沒有能力,使得合同的管理難度加大。
2.做好水利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建議
2.1加強合同管理的力度,增強意識
對施工單位來說,應該大力培養管理人員,盡可能的選有經驗的、有健全的法律知識的、工作能力強的、有專業資質的、上進心強的、有責任感的工作人員。要對工人進行必要的技術交底,讓工人們對合同的內容做到充分了解,通過這種形式提高企業對合同的管理力度,增強管理意識,從而使合同更有力度的實施。
2.2規范市場上的行為,依法做好合同管理
隨著社會各方面的發展,各項法律制度也都做出了相應的完善,各市場行業間也隨之做出了相對應的管理條文制度。所以,企事業單位也要隨著法律的步伐對本單位的工作人員進行法律普及,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在此基礎上,工作人員更加熟悉合同管理制度,在工作時嚴格按照合同管理實施,從而依照相關法律做好合同中規定的工作。
2.3建立專業的管理組織,推廣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目標能夠得到順利實現的重要條件是項目組織的管理。合同管理這項工作需要專業人員來完成,缺乏管理組織和專業人員是無法完成這項工作的,因此要配有相關專業人士和更加專業的管理團隊。此外,關于水利工程建筑的合同分為總價合同、單價合同與成本補償合同,當施工方和建筑方想要簽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結合好自身的特點,選取最適合自己工程的合同樣本,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合同不合理的地方出現。因此推廣合同范本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
2.4實行合同審查制,嚴審企業資質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能不能順利進行,很大的程度上取決于合同的審查制度。合同審查主要是審查施工合同的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在工程等級以及技術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規定,施工企業在信譽、資質等各方面所提供的材料是不是詳細明確。通過施工合同審查工作確保招標公司對合同的履行能力。
2.5正確選取監理單位
所謂的監理單位服務的對象主要是建設單位,代表的主要是發包方對承包方的監督,工作人員在實施合同的時候要做到獨立、公正、平等、科學,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要及時做出整改,同時對于工程的實施過程要有先見性,確保工程能夠順利完成。
2.6對施工合同管理做好總結工作
由于每個工程都有著自身特點,情況有所不同,所以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比較主要體現在經驗是否豐富上。我們只有不斷地總結,記錄合同的整個過程,及時制定出解決措施的辦法,對于相類似的合同記錄把它們做成文本,以便于日后翻閱和學習。這樣,對提高企業和員工的施工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幫助。
3.結束語
關鍵詞: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及解決辦法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 A
一、公路建設工程中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施工階段是資金投放量最大的階段,隨著施工的深入,人工、材料、機械、資金等資源就要相繼投入。從資金投放數量來講,設計前的準備階段、設計階段、動用前的準備階段等都無法與施工階段相比,它是項目實施階段中資金投入最大的階段。所以,必須把握住施工階段這個最突出的特點。在施工之前各階段的工作,如規劃、設計、招標以及有關的準備工作做得如何,全部要在施工階段主動或被動地接受檢驗,各項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會大量地暴露出來。在施工階段,如果不能妥善處理這些問題,那么工程項目總體質量會難以保證,工程進度會受影響拖延,投資可能失控。因此,在公路建設工程的各項管理(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中加強施工合同管理是重中之重。
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施工企業合同意識淡薄,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近年來我國公路工程建設出現了僧多粥少的現實狀況,造成業務承攬上的激烈競爭,不少承包商經常為了迎合業主,委曲求全地簽訂不平等的施工合同,從一開始就埋下了許多合同風險,導致合同履行紛爭不斷。很多工程項目事先簽訂的合同經常會流于形式,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一旦出現問題,經常會出現雙方繞開事先簽訂的合同,不按合同事先約定好的方法解決問題,而是找關系協調解決。同時也因為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事先訂立的合同的約束力會大打折扣,對項目有序高效進行管理就成為空談。在很多建設項目中沒有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來進行合同管理,一般都會把合同管理歸為一般的事務性工作,直接由一般的辦公室工作人員管理,使得一旦問題出現,不能立即有效地做出反應,從而對項目施工造成影響
2、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公路施工行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但由于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成為受害者。
3、合同管理不規范,發包方隨意改變條款
由于發包人處在“買方市場”有利的地位上,再加上發包人一般都還是公路行政主管部門,所以很有可能會存在行政干預過多,在簽訂了承包合同開始施工之后,會不遵守合同約定,通過行政手段調整施工單位的投標單價,或者改變原本已經定好的規劃設計圖等情況,這些問題在鄉村公路建設工程中是尤為突出。由于近年來公路建設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發包人不遵守合同約定對于很多承包人來說根本就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一般都會接受這些不公平條款。而施工企業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難免會在施工過程中以偷工減料等一些違法的方式來彌補自己的損失,從而嚴重影響了工程質量,加大了施工企業的風險。
三、加強合同管理的辦法
1、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1)選好人員。企業領導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也可以通過公開考評和競爭招聘方式選拔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
(2)組織在職人員學習。可根據企業與市場的實際,組織合同管理人員在職學習。方式方法可以多種多樣,如布置學習任務,定期檢查;進行短期培訓;結合實際進行正反兩方面的事例分析總結;;聽電視講座,參加法律專業或經濟管理專業的考試,同時必須進行職業道德教育,通過以上努力,使其在崗位上成才。
(3)選送有關人員到院校深造。每個企業都應培養出類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員,所以應選擇工作出色、有發展前途的骨干到有關院校深造。
(4)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待遇,對于能力較強的合同管理人員不僅要有精神上的鼓勵,還要有合理的薪酬,從而留住人才。
2、簽訂公路工程合同過程中的管理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雙方閱讀合同文本時,要仔細琢磨、認真研究合同中所列出的各種條款,結合實際情況和項目特點,全面的列舉出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并事先提出解決方案。合同內容中的用詞也一定要準確,每一條款所涉及的責任、義務、權利都要寫明白、寫清楚,要嚴密地、謹慎地進行閱讀,切記不要因為時間不足、準備匆忙而落些合同條款或留下漏洞,若有這種事情發生,會使一方或雙方的合法權益蒙受不公平的損失。
3、加強合同履約
做好工程量清單復核,嚴格履行合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與其他建設合同一樣,是施工階段合同管理的依據,是施工企業與業主和監理的唯一紐帶。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履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應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履行合同義務。
從根本上來說,合同雙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導致工程建設過程中的利益沖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雙方行為的不一致,不協調和矛盾。合同履行作為質量控制、進度控制、造價控制的重要環節,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應采取積極主動管理,組織項目管理人員學習合同條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工程范圍,責任、權力與義務,分析各種違約行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全部條款內容履行。
施工企業為了嚴格履行合同應該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按照合同要求進度組織施工,按時向業主移交工程。二是工程發生變更或索賠事件時,按照變更或索賠程序,及時向業主提出變更簽證單或索賠報告,取得相應的工期延長及經濟補償。三是根據合同規定進行工程計量,按時提出中期支付證書,并且按照合同規定程序進行催款工作,確保適時得到工程款。四是施工企業應該認真組織施工,保證按期按質竣工,全面實際地履行合同,由此才能全部結算工程價款,從而實現自身的經濟效益,并贏得良好的信譽。
4、做好工程施工合同交底工作
施工企業合同管理部門對合同分析后應進行“合同交底”,即通過組織項目部管理人員和各專業施工隊伍學習合同條文。通過技術交底將工程項目和任務分解,明確其質量和技術要求以及施工中的關鍵工序和關鍵工作;將安全、質量、進度、成本目標細化分解,落實到各職能部門和各專業施工隊伍及個人;嚴格制定進度目標,明確完不成任務的影響和法律后果;明確施工合同有關各方的責任和義務。通過合同交底工作使大家充分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內容、規定、管理程序,了解合同雙方的合同責任和工作范圍,各種行為的法律后果等,使大家都樹立全局觀念,使各項工作協調一致,避免施工中違約行為。
5、正確處理索賠和爭端
索賠是指當事人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且發生實際損失后,向對方提出給予補償的要求。索賠是一種正當的權利要求,不是一方對另一方的懲罰。索賠依據必須是真實的、可靠的。通過索賠可以保證合同的正確實施,也是對合同雙方的約束,保證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通過索賠也能使工程造價更為合理,索賠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工程價款補償或工期補償的方式進行,索賠的費用應以賠償實際損失為原則,不能套用工程量清單的單價。
應該認識到索賠是承包商維護自身利益的正當手段之一,是其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建設單位應當正確看待承包商提出的索賠,接到索賠報告后,應及時要求監理工程師對承包商提出的索賠進行審核,并根據審核情況進行處理。當合同中出現了爭端,要承包方和建設單位兩者在友好互諒的前提下,通過選擇協商和解、第三人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爭端。
結束語
施工工合同管理是為了維護雙方的權益,始終貫穿于從投標到竣工的整個工程,只有合同管理員認真總結合同管理經驗,仔細分析合同執行情況,才能提高公司的合同管理水平和公司的效益。
參考文獻
[1]劉盞紅.淺談公路工程合同的問題與改善[J].中國外貿,2010
補充協議竟在施工合同之前
2006年4月,浙江三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三鼎公司)承建了柳州望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望泰公司)在廣西柳州的一處建筑工程。
雙方的法定代表人原系朋友,合作意愿很快達成。
2006年4月30日雙方先簽訂了該工程的《補充協議》,該時間早于2006年12月25日簽訂的備案《施工合同》八個月。
其間,三鼎公司向望泰公司交納了500萬元的工程保證金,并提前開展相關的工作。
此時,望泰公司還未進行招投標程序。雙方約定待正式招投標、施工圖紙出來之后,再按照新的備案合同來執行。按照行業規定,也應以備案合同為準。
8個月后,望泰公司進行了招投標。此時,建筑材料和人工費用大幅上漲,雙方同意調整合同價款、工期等內容,并對權利義務作了新的約定。雙方于2006年12月25日按照正常招投標程序,簽訂了《施工合同》,按照相關政府部門的要求進行了備案,并且在備案的《施工合同》上明確注明“無補充協議”。
兩年后,工程進行了竣工驗收。
然而,雙方就結算依據問題產生了糾紛:三鼎公司要求按照備案的《施工合同》,而望泰公司則堅持按照《補充協議》進行結算。
為此雙方對簿公堂。柳州市中院一審支持了望泰公司。
三鼎公司的律師認為,法院在審查補充協議是否有效時,應當參看補充協議是否改變了原合同的“實質性內容”——主要指合同價款,也包括工期和質量標準是否一致。價款變更相對于中標合同總價款變化比例較大,導致雙方當事人利益失衡的情況,有關工期、收取保證金等的約定更是嚴重違反了建筑業的相關法律規定,應當認定《補充協議》無效。
并且,本案的補充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的結算差價非常大,按照一審的鑒定報告二者相差1100萬元之多。補充協議約定的取費、結算、分包、讓利、違約責任等內容,也與《施工合同》不同,完全改變了雙方施工合同的重要條款,導致了利益失衡,對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作了顛覆性的改變,對三鼎公司基本權利和義務造成了重大影響。
在審理期間,雙方還就補充協議簽訂的時間爭議不斷。
按照常理,補充協議應該是在主合同簽訂之后,三鼎公司之所以要在在主合同簽訂前8個月時與望泰公司簽訂違背常理的補充協議,是因為著急拿到施工工程。
在一審期間,望泰公司說,補充協議在《施工合同》之后簽訂;而在廣西高院二審期間,又說補充協議的簽訂時間與備案合同的簽訂的時間是同一天。
柳州發改委《通知》效力大于最高法的司法解釋?
最高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二十一條明確規定:“當事人就同一建設工程另行訂立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與經過備案的中標合同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應當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款的根據”。
一審法院在適用法律上認為,根據“柳州市發改委曾頒發《關于柳州市市區內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項目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該通知),明確發包方式由投資者自行決定。本案爭議的建設工程不宜界定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
三鼎公司的律師認為,柳州市政府尚不具備立法的權力,其下屬的發改委下發的通知更不屬于地方規章。然而,該《通知》卻被一審法院當作審理判決本案的法律依據。
退一步講,即使按照望泰公司提交的該《通知》內容執行,也只是說明投資者可以自行決定是否采取招投標方式,但并不是說建筑施工合同可以不備案。因此沒有備案的補充協議一樣不能代替備案的《施工合同》。
一審法院就本案的工程合同糾紛向柳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進行了咨詢,該委員會在2012年7月4日作出答復:“該工程是邀請招標方式進行的,屬于我國招投標法調整的范圍;本案備案的合同是屬于中標的合同,程序合法,如果雙方簽訂的補充協議原則上沒有改變原合同的實質內容,并有合理、客觀的理由,且沒有違反國家、地方相關法律法規的,應予以認可,對是否使用司法解釋的21條由法院考慮。”該答復法院并未采信。
但是,一審法院卻采用了該答復的附件即柳州市房地產業協會《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補充協議有效性的行業意見書》,其稱補充協議符合法律規定:“是《工程施工合同》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補充協議確實是雙方經過協商對合同的變更,而不是另行簽訂施工合同”。
三鼎公司的律師認為,望泰公司是柳州的地方企業。而三鼎公司是浙江的企業,該協會出具的意見書完全帶有地方保護特色,明顯偏袒一方。
備受質疑的工程造價鑒定報告
三鼎公司律師認為,一審法院依照桂眾造價[2011]1421號工程造價鑒定報告(下稱《鑒定報告》)認定了本案的工程造價,但該鑒定報告既違反了法定的鑒定程序,又違反了基本的常識,內容不當,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第十九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對同一鑒定事項,應當指定或者選擇二名司法鑒定人共同進行鑒定;對疑難、復雜或者特殊的鑒定事項,可以指定或者選擇多名司法鑒定人進行鑒定。”第三十五條規定:“司法鑒定文書應當由司法鑒定人簽名或者蓋章。多人參加司法鑒定,對鑒定意見有不同意見的,應當注明。司法鑒定文書應當加蓋司法鑒定機構的司法鑒定專用章。”
但本案的《鑒定報告》的鑒定人員只有一名造價工程師,而且在《鑒定報告》的最后一頁只有這名工程師的蓋章,沒有其本人簽字,不符合《司法鑒定程序通則》關于最少司法鑒定人數等的規定。因此,該《鑒定報告》違反了法定的鑒定程序,應重新進行鑒定。
《鑒定報告》鑒定該工程的建筑面積為52263平方米,鑒定結果為:土建及安裝工程合計,按補充協議價為30945189.07元,扣除工程逾期罰金的情況后總價為25015189.07,(即土建造價為每平方米478元左右);按《施工合同》價為36004672.02元。(即土建造價為每平方米689元左右)。
該鑒定報告鑒定的土建造價單價為每平方米400-700余元之間,這個價格完全背離了一般的建筑常識,在該地域該時間根本不可能建房,何況本訟爭的工程是框架剪力墻結構的高層住宅,還帶地下室,這個造價完全背離了建筑業一般價值規律,違反了基本的建筑常識。
另外,該《鑒定報告》嚴重不公,其根據補充協議和施工合同計算的結果相差1100萬元。所以,望泰公司堅持要求按照補充協議來執行。
更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在一審法院審理時,在被告沒有就違約責任提出賠償的前提下,一審法院竟為被告爭取違約金。
石油工程總承包企業在決定對某個項目投標之前,要對該項目進行徹底的了解,了解內容大致包括業主資質、項目資金、項目立項、業主需求、資金給付等。在對項目的基本情況了解并決定投標后,為了獲得更高的中標率,造價人員首先要對工程所需當地主要材料、勞動力供應數量及價格、社會化協作條件和當地物價水平等做到準確了解、掌握,這樣有利于投標書的編制。其次,造價人員應到當地建設主管部門、稅務主管部門、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咨詢,對項目所在地的經濟、文化、法規等進行全面的了解。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對業主提供的招標文件進行仔細研讀,因為招標文件中包含業主針對合同總價風險控制方法、付款方式、結算方式、質保金及保修服務條款等等內容分,總承包方掌握這些內容后,就可以從業主的要求出發,編著投標書、確定工程預算,只有符合業主的要求才能中標,簽下合同。
2.合同談判與鑒定階段的管理
合同的談判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與甲方的談判,一方面是與供貨商或服務商的談判。以公司瑞麗站項目為例,在與甲方(中緬EPC第五合同項目部)簽訂瑞麗站樁分包合同時,本著“為公司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態度選擇適合我方的合同類型(綜合單價),在合同主要條款約定上與甲方人員多次磋商,力求做到公平、公正、互惠共贏,并及時向公司匯報溝通。在與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商和技術服務商簽訂現場材料、機械、服務合同時,嚴格執行上級公司和公司內部的合同管理細則。堅持做到所有款項的支付都以合同為依據通過公司財務,如超過固定金額的支付限額時及時簽訂相應補充合同。截止2014年5月,公司所承建瑞麗站總圖部與業主方共簽訂2份合同;與分包商簽訂共計簽訂合同140份(含10份補充合同),其中技術服務合同5份,材料采購合同125份,租賃合同3份,供電合同1份,加工定做合同1份,其它合同5份。
3.合同履行階段的管理
(1)建全合同管理臺賬和歸檔制度
建全合同管理臺賬和歸檔制度,對合同編號、標的類別、標的名稱、雙方當事人、標的的規格和數量、交付期限、執行記錄等情況進行登記,以便隨時掌握合同訂立及履行情況;對已經生效的合同要編號登記,逐個建立檔案,與合同有關的文書也要附在合同卷內歸檔;履行完畢的合同按檔案保管期限保管。
(2)通過合同管理實現成本控制
目前項目進場的所有供應商和服務商都是通過單一采購、競爭性談判、多家比選等方法確定。作為現場經營管理人員,全程參與公司瑞麗站項目物質采購定價,服務商比選等工作。選擇服務商或供應商在談價時,嚴格以公司與業主簽訂合同中的綜合單價為準繩,結合實際人、材、機的測算后,在保證公司利潤的前提下再尋找最優合伙商,最后對合同細則進行談判。加強與現場管理人員的溝通,做好合同內、外工作量的界定,定期到工地巡視并核對。每天歸集入場材料和定期更新各服務單位的工程進度(統計一手資料),為撥付進度款和后期結算提供依據。在施工前確定各分部分項工程的目標綜合單價,定期將目標綜合單價和實際綜合單價定期對比、分析、如出現偏差,及時制定方案糾偏、通過現場精細化管理,準確收集數據分析進而提高成本控制力度。
(3)簽訂補充合同
瑞麗站項目特殊性、施工和設計同時進行等原因,前期施工圖紙未能及時到位,加上石油單位合同定理繁瑣,為不影響資金撥付和工程進度、部分合同的簽訂都是暫定工程量,導致后期大量服務合同都簽訂了補充合同。
(4)加強合同變更管理
瑞麗站的初設與竣工圖紙差距太多,公司所承包的總圖與建構筑物部分存在很多的現場變更及合同外變更,需要做好現場簽證單并收集好各項附件。如瑞麗站的初設地基處理為灌注樁,施工前變更為振沖碎石樁,作為這類金額較大的設計變更需要多次配合業主代表、監理代表等相關人員上報變更預算、變更施工方案,做好變更合同的解釋工作。
4.協助做好供方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管理
協助公司其他管理職能部門收集產品信息和選擇產品供方。合同立項前期要求供方提供生產經營資質,證明是經國家工商部門批準、頒發營業執照的生產企業或經銷商。瑞麗站采購范圍主要有鋼材、水泥、砼、機磚、砂子、石子、防水材料、主要裝飾材料及安裝用零和電料、電器、五金、工具、計量器具、電焊條及一般裝修材料等,對各類物資供方的供貨和服務情況作記錄(包括產品質量、價格、服務等),同時便于今后在其他項目中對同類供貨商進行比選。
5.EPC工程總承包項目合同收尾管理
關鍵詞:施工合同;司法解釋;建筑市場;影響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施工合同司法解釋”)已于2004年10月24日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該司法解釋將對我國建筑市場產生重大和深遠的影響。本文就個人見解進行初步解讀探討,期望以此拋磚引玉。
1工人欠薪可以發包人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六條規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實際施工人以發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發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實際施工人”理應包括從事實際施工的工人和分包公司、勞務公司等法人,“違法分包人”應是指包工頭,因其沒有營業執照等合法許可證書,而“轉包人”應是將全部或部分工程轉包出去的承包人和各級分包人。
工人包工頭和轉包人時,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而且未限定事由。為了主張權利(英語的主張權利claim就是建筑業的“索賠”),工人可以拖欠工程款的發包人,但沒有說明此時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這可能是為了避免政府被的緣故,而社會發包人不能豁免。另外,該條款未規定“違法分包人”可以。
我國法律承認代位權。如果甲欠乙1萬元,乙欠丙1萬元,而乙不積極向甲討債,丙就可以“代位”甲。由于“違法分包人”受法律約束,由工人行使代位權拖欠工程款的發包人是合理的法律安排。
2墊資施工合法化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墊資和墊資利息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的,應予支持,但是約定的利息計算標準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部分除外。當事人對墊資沒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當事人對墊資利息沒有約定,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
該條款明確支持承包人請求按照約定返還墊資及其利息,這表明墊資合法。多年來,我國有關行政規定一直禁止墊資施工,但《民法通則》、《合同法》、《建筑法》、《招標投標法》等涉及建筑市場的法律都沒有禁止墊資的規定,所以,墊資施工并不違法。
墊資合法化可能對建筑市場產生的影響是:
(1)招標人將墊資作為商務評標內容之一,甚至加大其評分權重,以至投標報價競爭變成了墊資能力競爭。
(2)招標書沒有要求,但投標人在投標書中承諾自愿墊資到工程竣工,以此優惠條件爭取中標。
(3)墊資施工使業主支付擔保顯得不必要,承包人也沒有理由既要墊資施工,又要提交履約債務擔保。
(4)層層墊資,例如,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墊資30%,承包人要求分包人墊資50%,分包人要求工人墊資70%.。
建筑市場出現大量墊資活動,可能會導致三角債情況進一步惡化,因此,為規范墊資施工活動,可能有必要規定:發包人應提交墊資金額的保證擔保;承包人也應提交墊資金額的付款擔保,以保證支付工資、材料款等。
3固定價無須鑒定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約定按照固定價結算工程價款,一方當事人請求對建設工程造價進行鑒定的,不予支持”。該條款可能對建筑市場產生的影響是:
(1)由于法律不支持對固定價進行鑒定,從而無法合同約定的固定價,因此,造價管理文件和審計報告都無法影響合同固定價的結算,除非得益一方同意妥協。
(2)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時,當事人應注意約定工程項目增減等調價條款,否則,如果施工中取消了許多項目,承包人有權獲得全部固定總價;反之,如果增加了許多項目,承包人也不能獲得固定總價以外的支付。
(3)工程量清單計價采用固定單價合同,當事人應在合同中約定可調價項目和材料價差的計算方法。例如工程量清單中的大理石項目,如果合同不約定大理石材料可以調價,雙方只能按固定價結算,即使大理石的采購單價比合同高一倍或者低一倍。
4合同結算條款優先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對建設工程的計價標準或者計價方法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結算工程價款”。該條款可能對建筑市場產生的影響是:
(1)工程價款取決于施工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意,而不是造價管理文件,雙方應詳細約定結算條款,采用固定總價合同或固定單價合同時也應注意約定調價條款。
(2)簽定施工合同后,只能按合同條款結算。當施工合同的結算條款與造價管理文件矛盾時,法律上應按施工合同的結算條款進行結算。
(3)由于審計部門只能按照施工合同約定的計價標準或計價方法進行結算審計,因此,政府工程應強化事前的合同管理,而不是強化事后的結算審計。
5無書面簽證亦可結算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承包人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生的,可以按照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該條款可能對建筑市場的影響是:
(1)我國法律承認口頭合同,但規定建設工程合同采用書面形式,因此調整施工合同的內容應采用書面形式。但上述條款明確:只要能夠證明發包人同意施工,工程量就不一定需要書面簽證,并且,既沒有要求以書面形式證明發包人同意施工,也沒有要求以書面證據確認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發包人應慎防無意中一句話就增加了工程量,對有爭議的簽證應簽署本方意見而不應拒絕簽字。
(2)對于合同以外的工作,如果沒有圖紙等證據,承包人應事先向監理工程師取得書面指示,作為同意施工的證據;但搶險等緊急情況除外,因為,如果承包人不采取應急措施,無權對損失擴大的部分提出索賠。
6擅自使用視為驗收合格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建設工程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質量不符合約定為由主張權利的,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應當在建設工程的合理使用壽命內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承擔民事責任”。該條款可能對建筑市場產生的影響是:
(1)發包人擅自使用未經竣工驗收的工程部分,視為驗收合格,承包人豁免質量缺陷的處罰。但驗收合格不等于免除保修責任,除非發包人擅自使用造成損壞。
(2)在建設工程合理使用壽命內,承包人對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承擔民事責任,這意味著:承包人要“終身”承擔該部分工程的質量責任。
(3)施工合同司法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因保修人未及時履行保修義務,導致建筑物毀損或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保修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修人與建筑物所有人或者發包人對建筑物毀損均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因此,保修人應及時維修涉及人身、財產安全的質量缺陷,但業主使用造成的損壞應自負維修費。超級秘書網
7其它要點
施工合同司法解釋還有以下需要注意的要點:
(1)無論合同有否約定,拖欠工程款都要支付利息;
(2)發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可解除合同;
(3)承包人拖延工期,發包人催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4)發包人收到結算后約定期限內不答復視為認可;
(5)發包人對工程質量缺陷有過錯的也應承擔責任;
(6)合同無效而工程驗收合格,發包人須付工程款;
(7)工程返修后驗收仍不合格,發包人可以不付款;
(8)簽定的“黑白合同”,以備案的中標合同為準,因此墊資條款應列入備案合同,否則可能不受法律保護;
(9)施工合同糾紛以施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既是說:只能在工程所在地打官司,這也是國際慣例。
關鍵詞:暖通空調;安裝施工;問題
中圖分類號: TU74 文獻標識碼: A
前言
隨著經濟和工業的快速發展,人們對舒適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暖通空調系統可以控制空氣的溫度及濕度,提高室內的舒適度,而建筑暖通空調工程作為建筑工程當中的一個分部工程,其施工過程中產生的質量問題,雖然并不一定會對建筑的結構質量和業主的人身安全產生很大的影響,但是這些質量問題不僅會影響建筑的使用功能,還會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建筑暖通空調安裝具有比較復雜的施工工序和較多的施工環節,易于出現施工問題。因此,在建筑暖通空調安裝的施工過程中,要對其施工中的常見問題進行控制,加以解決。
一、暖通空調安裝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水系統水循環的問題
水系統的施工是暖通空調施工中的關鍵環節,其施工過程中的問題將直接影響水系統的正常運行,尤其是在冷凍水系統的施工過程中,其管道就通常容易出現水循環不暢通的問題,筆者根據空調冷凍水循環水系統的工作原理以及施工條件進行分析,認為造成冷凍水管道系統循環不良的原因主要有兩個方面,一是在與其他專業管線交叉安裝施工中沒有較好的協調處理好管線的走向問題,致使冷凍水管道管網中出現影響其循環的氣囊,冷凍水系統在水循環過程中產生了不利的氣泡,影響系統的正常運行。二是安裝施工時沒有清理水系統管道,以致管道中的雜質成為安裝施工后空調冷凍水系統堵塞的主要影響因素。
2、空調系統設備噪聲超標的問題通常,設備噪音主要來源于空調末端設備自身的運轉以及末端設備運行時與其他物體的碰撞,系統設備噪聲超標也成為暖通空調設備安裝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在目前的空調設計中,風機盤管作為空調的末端設備使用頻率非常之高,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的風機盤管技術相對成熟,大多數風機盤管廠商所生產的產品都能符合噪音標準。但是在實際工程項目中的風機盤管噪聲超標情況卻不容樂觀,現場測試值明顯高于設計值和相關的噪音標準值。
3、結露滴水的問題空調系統在調試或運行中出現結露滴水現象的原因有很多,總體來說有以下一些方面的原因:因冷凝水管路太長,在安裝時與吊頂碰撞,由此使冷凝水管線坡度難保證甚至出現冷凝水管倒坡造成滴水現象;空調機組冷凝水管因沒有設水封(負壓處)而機組空調冷凝水無法排除產生滴水現象。冷凝水管施工過程中出現問題的處理辦法是盡可能將冷凝水就近排放,以避免產生冷凝水管倒坡積水或與吊頂“打架”現象;空調柜機冷凝水管應按機內的負壓大小設水封,以使冷凝水排放暢通。
保溫材料容重不足或保溫材料厚度不夠使系統運行時保溫材料外表溫度低于露點溫度而產生結露。保溫材料與管道的外壁結合不緊密,空調水管道末端未做封閉處理,都有可能造成潮氣侵入保溫層導致結露滴水。穿墻處冷凍水管滴水,主要原因是保溫不嚴密或保溫材料的防潮層破損引起冷凍水管結露。風機盤管凝結水盤排水口被保溫材料等雜物堵住,且安裝后沒有及時清理并做冷凝水管的灌、排實驗,造成風機盤管凝結水盤滿溢滴水。吊式柜機、風機盤管凝結水盤的保溫材料受損造成凝結水盤結露。
4、管線、設備的定位和標高問題目前,空調末端設備、送回風管、排風管、冷凍水管、冷凝水管、噴淋管、消防管、電氣橋架等管道都架設在建筑物的吊頂空間內。如果施工圖紙上沒有足夠詳細的分類標注,則管道的安裝將會存在很大的隨意性和混亂性,最終導致后果是安裝的管道施工存在誤差或錯誤,從而對工程施工質量產生較大影響。
二、暖通空調安裝施工問題的解決措施
1、空調工程噪聲解決措施空調末端設備運轉噪聲超標,是空調工程中經常碰到的設備噪聲問題。設計中要標出對設備噪聲參數的要求,對設計時采用大風量空調機組應考慮隔聲措施。當空調設備進場時應及時開箱檢查,大風量空調機組未安裝前最好進行通電試運行,發現噪聲超標應及時更換、退貨或修改完善消聲措施,避免工程進入調試階段才發現空調機組噪聲超標而造成返工情況。新風機、空調機安裝采用彈簧阻尼減振器,風機與風管連接采用軟連接,新風機組與水管采用軟接頭連接,風機盤管采用彈簧吊鉤,風機盤管與水管采用軟管連接。對空調機房進行吸音處理,比如在空調機房內采用隔聲材料做成圍護結構,以防止設備噪聲外傳,或在機房內貼吸聲材料:采用凹凸型吸聲板作為機房墻面或吊頂板,以增強吸聲效果。水管安裝要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冷凍水主干管及冷卻水管吊架要采用彈簧減振吊架,而且吊架不能固定在樓板上,應盡量固定在梁上,或在梁與梁之間架設槽鋼橫梁固定。水管穿過樓板或過墻必須采用套管,且套管與水管之間要用阻燃材料填封。
2、嚴格按設計管道坡度要求施工在安裝干管之前,對干管進行調直;在安裝干管支架的過程中,支架之間距離的計算依據是干管坡度和標高,按照規范設計要求施工,提高支架的安裝質量。封堵墻洞空隙的時候,要按部就班,杜絕強塞材料的施工方式,確保管道坡度不會由于材料封堵問題產生變形。如果有壓管需要避讓風管或者無壓管,可以采用爬高或者降低讓行的方法。當空調水管的水平距離過大,可以在爬高位置安裝排氣閥,并在降低處安裝泄水閥,解決通氣不暢的問題。總之,管道坡度的施工需要綜合考慮整個系統,以免造成局部返工的損失。
3、空調水系統水循環解決措施
需增加施工前的管制,恰當布置管線高度以及傾斜角度,盡可能防止產生氣囊情況,并且在最有可能會形成氣囊的地方裝置排氣設施同時把排氣管道的出氣口接到最方便排氣的位置。在建筑過程中要注意搞好以下幾個方面的預防措施:第一是在焊接之前先使用人工或者設備把鋼管處的雜質以及銹跡清除干凈,之后做好保護措施。在裝置管道的時候沒有保護封閉的管道口為了防止有會灰塵進入先封閉保護好,連接管道的時候要把管道中的雜質清理干凈。其次,在管道下游處裝置一套大型的排污設備。假如裝置的排污設備過小,會達不到理想的排污效果,還要反復進行清理;假如裝置的排污設備不在下游處,會有很多雜質殘留。管網中在適宜的位置裝置過濾設備以及旁通沖洗設備,在連接之前,利用試水壓將管道內沖洗干凈。
4、處理管道滴漏問題要解決管道滴漏的問題,首先要加強管道保溫材料的檢查。保證施工開始前圖紙技術交接的完整無誤,做好施工中的檢查工作,杜絕管道與保溫套管配置不合理現象,保證管道和保溫管的契合度。嚴格控制彎頭和閥門等接口位置的保溫工程。其次在冷凍管通過墻體的部分增設保溫保護功能,保證墻壁和管道保溫層之間的嚴密結合。再次要加強風機盤管中凝結水盤部分的清理工作,并加強設備保護。
5、做好暖通空調安裝工程自檢、調試
空調管道試壓檢漏是施工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試壓檢驗首先應分區、分層進行,然后再進行系統整體試壓。試驗過程中的液體壓力應嚴格按照設計及規范要求進行控制。巡查時應先查看地面上有無漏水濕印,若查有濕印再向其上方管道查找出滲漏部位。在查漏工作完成后準備調試前,應先復查系統電源接線是否正確、安全,截止閥門是否全部打開,均核實無誤后接通電源,檢查系統中電壓、電流等參數是否正常,最后開室內機進行調試。
結束語
在現今建筑工程施工中,暖通空調施工質量一直是工程施工要注意的重點,這就要求我們對暖通空調施工中的問題有充分的認識和了解,并在實際的施工中,對可能出現的施工問題加以規避,避免出現施工質量問題影響工程的施工質量和施工進度,只有這樣,才能讓暖通空調工程施工質量得到良好的保障,創建一個讓人們更方便、更舒適的居住環境。
參考文獻
[1] 王金祥.暖通空調施工中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J].中華民居,2013(02):164-165.
【關鍵詞】在職工程碩士;信息系統;綜合管理
0 前言
從國務院學位學院委員會于1997年批準設置了工程碩士的專業學位起,工程碩士培養從最初的只有九個培養單位、十個工程領域、年招生僅一千多人,發展到如今成為國有大中型企業中應用型復合式高層次工程技術與工程管理人才的主要人才輸出渠道之一,其教育規模的不斷擴大,如何規范管理在職工程碩士的學籍、培養工作,成為了研究生管理工作者亟待解決的課題。在互聯網與電子通信技術發展迅猛的如今,人們獲取和傳遞信息的主要渠道都是通過互聯網,實現研究生教育管理的網絡信息化,是現今高校教學管理的根本解決方案。通過在學生、教師和管理者中間架起一個信息互通的橋梁,便于三方及時溝通,從而實現準確、高效率的教學管理。
1 在職工程碩士管理信息系統中存在的幾個問題
在職研究生的工學結合特點決定了他們在管理上不能完全照搬全日制研究生的模式,在課程信息及時、監督培養過程方面要進行比較大的改善,針對其特點設計一套與之相適應的綜合管理系統,方便在職研究生準確獲取學校通知的同時也增加其在管理中的參與感,更好的完成學業。同時,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質量和工作效率。目前各個高校都建立了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但是大部分都是全日制研究生與在職研究生共用一套系統,造成數個環節存在一些普遍的問題[1-3]。
1.1 學籍管理
在職工程碩士的學制一般為3―5年,遠長于全日制的研究生,并且畢業時間參差不齊,這就要求對于在職工程碩士的學籍管理與監控上更為嚴格準確。在職工程碩士多數都已經脫離校園學習生活多年,重新回到校園后對于學校的管理缺少參與感,加之工作任務繁重與校內導師或院系教學秘書疏于聯系,有些學員超出學習年限后并不自知,從而錯過答辯時機。每年都有不少學員面臨未取得學位就要取消學籍的境況,給學生的學業、學校的正常教學和管理秩序都帶來較大影響。
1.2 信息備份
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開發與實現,為學員和管理者都帶來了極大的便利。然而在綜合管理信息系統諸多便利的身后,隱藏的是管理者過度的信賴與依賴,容易使其忽略信息備份和信息安全等問題。系統和數據不出問題的時候“順風順水”,系統出現問題之后卻“一籌莫展”。教育管理的數字信息化雖然比實體紙質記錄在存檔和整理方面來的簡單、迅速,但也同樣面臨著丟失和損壞的風險。
1.3 信息安全
教學管理信息系統中包含大量的學生信息和學校管理方面的重要內容,一旦遭到破壞會對學校在教學管理方面的正常工作帶來極為嚴重的影響。這就要求管理者和維護者對于信息安全有足夠的重視,設置和維護防火墻以防范網絡病毒與黑客的攻擊。由于綜合管理信息系統都是由第三方開發,后臺服務器即使是存放在學校,維護方也有最高使用權限,簽訂數據安全協議也是必要的。數據的安全與保密都是要長期注意與投入大量精力的重要課題。
1.4 二級管理中的權限分配
大部分高校的在職工程碩士管理模式也是沿襲了全日制工程碩士的二級管理制度,而在職工程碩士的綜合管理信息系統中也同樣需要體現二級管理,院系教學秘書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這就需要明確系統中的權限分配。高校在在職工程碩士的管理工作中容易出現混亂,在管理中既要保證院系教學秘書的足夠管理權限也不能賦予其太高權限,不能把管理權利全部放在院系,以免出現管理過于松散的情況。
2 一些措施建議
1)教育管理信息系統需要完善預警系統,對于臨近超出培養期限的學員,要適時給予提醒,并同時提醒其導師,以督促學員完成學分、開題,并在培養期限內完成論文與參加答辯。同時系統要具備學員的培養中間過程監控功能,管理者需要實時觀察并了解學員的學習進展,“到什么時間就該做什么事”,做好提醒和督促的工作,使學生的在校學習順暢、緊湊、高效的進行,從而減少學員超出培養期限被取消學籍的情況。
2)雖然教育管理信息系統代替了很多紙質記錄工作,節省了大量人工,但是信息備份工作一定要做到位。一是平時定期進行數據備份,以防網絡數據丟失、損壞;二是信息數據與實體數據同時備份,如每個學年的紙質成績單、紙質學籍卡片等,都要打印并留存,以備不時之需。對于在職工程碩士,外地進修班的數據更是要重視并存檔,例如開課的課程記錄、進修班人員名單、課程設置表之類信息,都要妥善保留和存檔。
3)在職工程碩士培養過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就是其所修課程要滿足該專業的培養方案,教學管理信息系統可以將培養方案與學生選課結合在一起,學生通過登錄自己的用戶,了解自己的培養方案并查詢所修學分是否滿足了培養方案,增加學員的管理參與感并及時了解自身情況。對于進修生考取在職工程碩士入學資格后的課程免修管理,需要有明確的規章管理制度規定,來決定新的管理程序和操作方法的更新,使得信息化的內容與管理制度統一、協調,使管理平穩、有序。
4)要重視信息安全工作,重點保護在網絡上已經存儲了的數據安全,以防不法分子對軟件破壞,從而通過非法途徑獲取教育信息系統中的數據,或利用教務網站平臺不實信息,做出危害學校和學生的利益的事情。對此,要積極設立功能健全的網絡“防火墻”以抵御病毒和黑客的攻擊。除此之外,要經常對所有的關于學生的信息備份,定期組織教務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其信息化管理能力及網絡操作能力。同時,學校應考慮到教務人員熟悉管理工作周期較長,盡量減少教務管理者的變動,也是有利于推進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有效手段。
4 結語
在職工程碩士教育管理信息化有助于在職工程碩士研究生教育管理理念的發展,也有利于在職工程碩士教育管理模式的改革。教育管理網絡信息化使得研究生教育管理進入了一個完全嶄新的階段。在職工程碩士綜合管理信息系統是一個系統性、長期性的工程,需要循序漸進的開發和完善,無論從技術上、規章制度上、管理人員配置上,都需要隨之進行變化和改進。各高校只有從自身出發,結合在職工程碩士的工學結合的特點,不斷探索、思考,通過現行教育管理信息系統中出現的問題,改進管理的方式,提高管理的水平,從而推動在職工程碩士培養質量的進步。
【參考文獻】
[1]仇守銀.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統薈萃[M].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
[2]張慧.淺析高校教務管理信息化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時代教育:教育教學版,2010(09):50-50.
[3]王莉莉.在職碩士綜合管理系統構建[D].復旦大學,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