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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則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遵循以下原則:
(一)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原則。即把財政支出行為及其過程情況,通過對其經濟性、效率性、有效性的比較和評價分析,判斷支出的行為和執行的業績、效果優劣。經濟性、效率性與有效性是一個相輔相成的統一的整體。
(二)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原則。以定量分析為主,定性分析為輔,定量分析建立在支出項目的財務數據采集分析上,定性分析通過對項目支出全面、綜合因素分析,結合相關專家的意見,與定量分析共同評價支出項目的效果,以更加合理、準確地反映支出的實際績效。
(三)真實性、科學性、規范性原則。真實性是保證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客觀公正的基礎,科學性是以項目的實際情況為主,兼顧國家、國際比較標準,將預算標準和實際標準相結合,普通適用和個別選擇相結合,充分考慮財政支出的特點和運作過程,以真實反映和衡量不同資金使用單位(部門)管理和使用財政資金的能力,規范性是評價行為和結果始終貫穿和反映財政資金運作的全過程,強化、規范公共財政支出項目的選項、審批、監管、審核功能,增強財政資金分配和使用的責任制,使績效評價對公共支出的預算管理起到激勵和約束作用。
二、基本方法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方法包括:
(一)成本——效益比較法。針對財政支出確定的目標,在目標效益額相同的情況下,對支出項目中發生的各種正常開支、額外開支和特殊費用等進行比較,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大效益為優。
(二)目標預定與實施效果比較法。通過比較財政支出所產生的實際結果與預定的目標,分析完成(或未完成)目標的因素,從而評價財政支出績效。
(三)攤提計算法。研究某項支出通過年度盈余得以回收的時限,計算投資回收期或投資風險。攤提時間越短,風險越小。
(四)最低成本法。在某項公共支出不易觀測或計算其效益大小的情況下,可采取比較多個功能和目的相近的方案,評價和選擇成本最低的方案。
(五)因素分析法。通過列舉分析所有影響收益及成本的內外因素,綜合分析評價的方法。
(六)歷史動態比較法。將歷史上各時期的公共支出按一定原則和類別分類排列,分析比較,確定公共支出效率變化的情況。
(七)橫向比較法。將相同或近似的支出項目通過比較其在不同地區間的實施執行情況來分析判斷支出的績效。
(八)專家評議與問卷調查法(公眾評判法)。通過若干相關領域的專家對財政支出績效進行分析,同時,設計不同的調查問卷,發給一定數量人員填寫,最后匯總分析各方意見進行評價判斷。
(九)上級財政部門制定的其它方法。
三、指標體系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包括兩大類:一類是基本(通用)指標,一類是個性(選定)指標。基本指標包括基本財務指標、國家(國際)通行指標、公眾關注指標等應用在公共支出項目績效評價的指標。個性指標是在確定具體評價對象后,通過了解、收集相關資料、信息,結合評價對象不同特點和目標來設置(選定)的特定指標。
個性指標包括績效指標和修正指標。績效指標根據財政支出的不同功能和類型,同時兼顧績效評價工作的可操作性分為九大類:一是財政基本建設支出,二是行政管理支出,三是財政支農支出,四是財政教育支出,五是財政科技支出,六是財政衛生支出,七是財政社會保障支出,八是政府采購支出,九是財政補貼支出。對每類設立支出類型評價“指標庫”,針對不同項目的績效評價內容選取一定比例的指標。為滿足評價工作的要求,還可以結合具體需要臨時設置一些補充指標。
四、組織管理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由財政部門統一組織管理,財政部門、主管部門、項目單位分級實施。財政部門作為財政預算分配的主體,負責安排各項財政支出并對財政資金使用監督,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主管部門,負責研究制訂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評價標準,統一規劃評價工作并組織實施,指導各地、各部門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各主管部門、支出項目單位是財政支出評價工作的具體實施者,負責本部門、本項目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實行分類管理的辦法。日常績效評價,由市財政局組織實施;市委、市政府指定的重要項目,由市委、市政府指定的牽頭單位或由市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共同實施。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必要時可以邀請人大專門委員會、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共同參加。
五、工作程序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必須遵循嚴格、規范的工作程序,盡可能減少誤差,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一般工作程序主要包括:
(一)前期準備
1、績效目標申報。
(1)財政基本支出的績效目標,包括按定員定額標準計算的基本支出績效目標和單項核定的基本支出績效目標,由財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和標準確定。
(2)預算單位在申報支出項目
時,必須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明確提出項目資金使用的績效目標。預算數額較大或者專業技術復雜的項目,可行性方案必須有科學的論證和專家意見。
可行性方案中,績效目標包括以下內容:申報單位基本情況、項目概況、項目必要性、項目所要達到的預期績效目標、前景預測、條件論證、內容和規模、資金來源渠道及比例、資金使用進度、相關經濟社會效益等。
2、確定評價對象,下達評價通知書。根據公共支出績效目標以及績效預算管理的要求,有針對性確定評價目標和對象并下達評價通知書。評價通知書應載明評價任務、目的、依據、評價人員、評價時間和有關要求等。
3、成立評價組織機構。確定評價目標后,應根據目標的具體情況,成立評價組織機構,負責評價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評價實施方案、選擇委托評價機構,審核評價結果報告。
4、制訂評價實施方案。評價組織機構根據評價工作規范,針對評價對象,擬定評價工作具體方案,成立評價工作組,選定評價指標,確定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
(二)現場評價
1、收集基礎數據和資料。評價工作組根據評價工作要求,到評價對象現場采取勘查、問卷、復核等方式收集、整理基礎數據和資料,包括評價對象的基本情況、財政資金使用情況、評價指標體系需要的相關資料。
2、核實、分析基礎數據并計算評價結果。評價實施機構根據被評價單位提供的基礎資料,核實基礎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以及指標口徑的一致性,根據實際情況對指標和標準進行必要的調整,并輔助以專家、問卷等定性指標的分析計算出評價結果。
(三)撰寫報告
1、形成初步評價結論。評價工作組根據計算的初步評價結果,撰寫評價分析報告,并在必要時將初步評價結果反饋被評價單位,核實相關調整事項,評價分析報告按規定格式和要求,內容完整,分析透徹,邏輯清晰,用語準確,并報請評價組織機構審核確認或備案。
2、總結建檔。評價工作完成以后,應進行工作總結,將評價有關問題和建議形成書面材料上報評價組織機構,并將評價項目建立工作檔案備查。六、分類實施
(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類型分為項目實施過程評價和項目完成結果評價。項目實施過程評價,是指對項目實施過程中階段執行情況或者跨年度項目支出績效的評價。項目完成結果評價是指項目完成后總體績效的評價。
(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具體實施主體分為部門(單位)自我評價和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1、部門(單位)自我評價。
財政支出項目統一實行部門(單位)對資金使用情況自評制度。
(1)項目完成后評價。所有預算項目支出完成后一個月內,資金使用單位必須對項目支出的績效和預定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績效自我評價,并向財政部門提交績效評價自評報告備案。
(2)項目中期評價。對跨年度項目支出實行項目中期績效自我評價制度。每個預算年度結束,項目資金使用單位都要對資金使用績效情況實施一年一評的中期評價制度,自評報告報財政部門備案。
(3)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報告應該包括:與申報的可行性方案進行比較分析、資金使用情況、項目完成情況(項目階段完成情況)、績效結果等。
(4)抽樣復核。財政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單位報送備案的績效自評報告進行抽樣復核、審查,抽查面逐步達到每個預算年度支出項目的5以上。
2、財政部門組織評價。
(1)重點項目評價。財政部門將會同有關部門,在每個預算年度篩選部分有影響和有代表性的重點支出項目進行綜合績效評價。綜合績效評價由財政部門在項目資金使用單位自評的基礎上,根據各方面材料和基礎數據,對項目評價采取定量和定性分析、判斷,綜合專業意見,對項目支出的經濟、社會、政治績效進行全面的評價。
(2)項目中期評價。對影響較大或者所跨年度較長的項目,由市財政局組織進行績效評價。
(3)支出預算中按定員定額標準計算的基本支出和單項核定的基本支出,由財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實施評價。
財政部門組織評價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實施評價。
七、實施范圍和步驟
(一)重大支出項目。市級100萬元以上(含100萬元)的支出項目試行支出績效評價。項目實施單位,應按《辦法》的規定和要求對支出績效進行自評,上報自評報告,財政部門對自評報告進行抽查和復核。對其中的重大項目和社會影響較大的項目,可由財政部門委托或組織評價。
(二)一般性支出及小額撥款。暫不實行支出績效評價,待績效評價制度全面建立后,再結合部門預算編制和部門綜合評價一并實施。
(三)跨年度支出項目。全部按《辦法》規定實行自我評價。項目單位對資金使用進度和階段效果形成自評報告,報財政部門備案。對所跨年度較長的項目,可由市財政局組織進行績效評價。
(四)專項補助資金。可以采取市財政部門組織評價,也可以由中介機構進行績效評價。
八、結果應用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包括:
(一)對項目支出資金使用單位報送備案的績效自評報告進行核實和抽查。逾期不報送項目資金績效自評報告的,視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沒有達到。
(二)對跨年度實施中期評價的項目支出,在提交年度評價報告之前,財政部門不再撥付資金,并可以根據評價報告的結果,對長期項目資金作中期調整,以使項目資金發揮最大的效益。不按規定提交評價報告的,必須向本級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撥款。對績效差劣的項目要進行通報,對同類項目下一預算年度不再安排資金。
(三)重點支出項目經過綜合績效評價,財政部門可根據評價結果向本級政府報告,對后續資金撥付提出處理意見,經政府批準調整支出預算。同時,提請有關部門對重點項目資金進行重點審計和事后審計,加強對重點項目的財政和審計監督。
(四)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下年度安排部門預算的重要依據。綜合評價結果還可以判斷財政資金配置的合理性,準確把握財政決策和政策效應,控制財政風險。
一、預算績效管理的主要做法
(1)建章立制,構建績效管理制度體系。
近年來江蘇沛縣以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為目標,積極構建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要求和沛縣實際,相繼制定出臺了《沛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沛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試行)》《關于加強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評價結果應用的意見》《沛縣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暫行辦法》,為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2)明確程序,科學編制績效預算。
按照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沛縣以編制2015年縣本級部門預算為突破口,嘗試將績效目標管理融入到部門預算編制中,要求績效目標與部門預算同步申報、同步審核、同步批復。按部門預算編制二上二下程序,預算部門對于50萬元以上的財政資金支出項目,必須申報績效目標。績效目標審核在一上階段進行,調整的績效目標審核在二上階段進行。財政業務科室組織初審,重點審核項目的可行性、合規性和完整性,預算科具體實施評審工作。業務科室在二下階段通過預算編審系統批復完整的績效目標,并將項目信息及績效目標批復文件下達到部門。
(3)自評為主、突出重點,分層次穩步推進績效評價工作。
2015年初,縣財政局制定下發了《2015年縣本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方案》,明確了部門自評與重點評價相結合的評價方式,分別確定了當年的縣本級自評項目24個和重點評價項目10個,提出了相關工作程序及要求。自評單位組織相關人員成立項目評價組,根據年初工作方案,制定相應的評價指標和標準,實施績效評價,最終形成績效報告上報財政部門。財政部門根據方案確定的重點項目,組建重點評價工作機構,按規定程序分不同層次采取多種方式開展績效評價,對于政府重點關注及難度較大的住房保障、農業、科技等項目,委托第三方組織實施;對于與經濟發展和民生密切相關的項目,由財政業務科室人員與聘請的專家聯合組建評價組實施評價;對于從單位自評項目中按20%比例抽取的作為重點評價的項目,由財政各業務科室自行組建評價組對報告的真實性、客觀性進行評價。
二、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績效管理意識不強。
很多部門單位的預算績效意識不強,不能正確認識績效管理是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的著力點,往往視為削權,長期形成的重分配、輕績效的觀念沒有轉變,導致對開展績效管理工作重視不夠,甚至陽奉陰違,部門之間難以形成合力,推進阻力較大。
(2)人員力量配備不足,技術力量欠缺。
目前,沛縣未成立績效管理工作機構,績效管理工作主要由預算科1人牽頭負責,財政監督、預算、投資評審等內設業務科室具體配合。當前,縣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均缺乏專家型的績效管理人才,尤其缺乏既有實踐經驗又懂技術操作的復合人才。
(3)績效評價體系不完善。
財政支出范圍廣泛,具有層次不同、領域不同、支出性質不同的復雜性。在國家沒有統一規范、科學完善的評價體系情況下,沛縣制定的評價指標是依據上級精神與借鑒外地經驗而形成的,標準設置較為粗糙,評價方法單一,影響了評價結果的適用性,造成績效評價結果大多停留在反映情況和問題的層面,評價質量不高。
(4)評價結果未得到有效利用。
績效評價工作最重要的作用是通過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優化財政資源配置,調整支出結構,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從目前績效評價工作開展情況看,評價結果沒有與項目安排、預算編制等有效結合,應用不夠,難以充分發揮作用。
三、進一步加強財政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建議
(1)加強組織領導,樹立全程績效理念。
首先,從政府層面要給予高度重視,主導成立預算績效管理領導小組,形成政府主導、財政組織、部門實施、中介配合、社會參與的良性機制。其次,政府及其各部門應統一思想,強化績效管理主體意識,將以結果為導向的績效理念貫穿到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的全過程,在編制部門預算時,應同時合理分解、量化全縣經濟社會事業發展目標,設立績效目標,測算資金需求,以此作為安排預算的重要依據;在預算執行中,全過程的績效監控應與項目目標實施進度相結合,保證績效目標的實現;在預算執行結束后,要通過結果與目標的對比分析,對預算部門的職能履行情況和項目實施效果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并出具評價報告。
(2)加強機構隊伍建設,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財政部門應建立健全績效管理組織機構,完善機構職能,配備專職工作人員,并明確工作職責,各業務科室之間要加強內部溝通和協調,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充分考慮縣級人才和財力缺乏的實際情況,引入政府購買服務機制,采取多種方式,不斷充實專家隊伍,并建立專家跟蹤考核機制,及時更新專家庫,實現滾動管理。三是建立預算績效管理外部協調機制。協調人大、紀檢監察、審計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充分利用其監督檢查、效能監察職能作用,加強對各預算單位的督促和考評。
(3)建立符合地方實際、科學可行的績效評價指標和標準體系。
一是要依據財政部共性指標體系框架,結合近年來的績效評價實踐經驗,進一步梳理完善共性指標。二是根據具體績效評價對象的不同特點,進一步豐富和優化個性化評價指標。三是結合縣域內各部門的實際,合理分配業務指標和財務指標的權重,逐步建立統一、規范的評價標準,提高部門之間評價標準的一致性、可比性,切實增強評價結果的可用性。
(4)進一步加大評價結果應用力度。
一是建立績效評價報告反饋制度,正式績效評價報告形成后應及時向項目單位、主管部門反饋項目的成效、存在問題及整改意見,同時財政會同監察部門督促其整改落實。二是將預算評價結果與部門預算安排掛鉤,以評價結果為導向,對于績效顯著的延續項目,可優先安排資金;屬于一次性項目的,相對于同類項目可予以傾斜;對不落實整改意見或整改不到位的,應相應調減直至取消項目預算。三是擴大績效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按照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逐步擴大績效信息公開內容和范圍,將績效目標、績效評價報告、報告審核情況等內容向社會公開,接受公眾監督,增強部門的支出責任。四是建立財政資金績效跟蹤問責制度,對項目完成的質量成效、規范管理、資金使用等方面進行全面評價,如發現存在嚴重問題,應建議政府監察部門啟動問責程序,對相關人員實施問責,提高部門對項目資金使用績效的重視和開展績效管理工作的自覺性。
(5)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績效氛圍。
關鍵詞: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建議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財政支出管理體制改革已成為加強財政管理的關鍵環節,建立和完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機制,有效開展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機制,不僅是財政改革的客觀要求,也是財政監督的新方向。黨的十強調,要求各部門探索行政管理方式創新,推進政府績效管理。近年來,我縣立足實際,按照上級要求積極組織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努力探索評價結果的應用,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果。
一、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概念及主體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說的是財政部門以及預算部門(單位)依據提出的績效目標,采用相對科學準確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財政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最新規定來看,各類財政部門、預算部門(單位)是績效評價的直接部分。財政部門主要從宏觀層面、部門層面、重大支出層面等開展績效評價,還可以對部門自評項目多次評價。
二、構建縣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必要性及其現實意義
(一)構建縣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必要性
近年來,肥東縣縣域經濟快速蓬勃發展,2015年我縣財政收入規模35.4億元,支出規模高達58.11億元,綜合財力隨之增強,財政支出規模也不斷擴大,財政管理已進入以支出管理為重點的新階段。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有助于推動各預算單位建立責任機制,建立以結果為導向的管理體制,建立起自我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有效約束、監管機制。
(二)探討對組建縣級財政支出的績效評價的價值
當前財政支出預算管理改革、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購制度的確定以及不斷修改完備,對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就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方案性指導,并且,采用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這對管理財政支出意向比較深遠:首先對公共支出透明度提升效果明顯,群眾對政府辦事比較相信;再者就是在重點項目建設上面好處多多,及時了解項目的運行及效率情況、最新的有用信息,提高項目管理的效率;其次是正確引導以及規范管理和督促了財政資金,高效的約束了財政執法力度以及和監察制度,最大化的資金使用利益;最后是恰當的配置資源,采用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得到有用的消息,讓政府執行者恰當地規避投資風險和短期行徑,減少財政支出,養成資源的有效管理方案。
三、肥東縣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現狀
(一)領導重視,成立專門領導小組
肥東縣自2010年就成立了“肥東縣預算支出績效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東政秘〔2010〕83號),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任組長,常務副縣長同志任副組長,縣人大財經工委、發改委、監察局、財政局、審計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并下設辦公室,財政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制定政策,確定實施方案
2010年8月,經縣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縣政府出臺了《肥東縣預算支出績效考評暫行辦法》(東政辦〔2010〕49號),就基本原則、考評方法、指標確定、組織管理、考評程序和結果應用等方面作了具體規定;2012年3月,縣財政局出臺了《關于印發〈肥東縣預算支出績效考評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財預〔2012〕52號),就指標思想、實施原則、評價范圍、評價項目、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詳細說明,并于2013年5月下達了(財預〔2013〕190號),用作在設置具體共性指標時的指導和參考。這些政策制度,為我縣預算支出績效考評有計劃、按步驟順利實施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組織預算單位,認真開展自評
縣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東政辦[2014]37號)明確提出要求2014年全縣各預算部門,組織實施本部門(單位)項目支出預算和部門整體支出預算績效自評。2013年,各單位已選取不少于1個支出項目作為2014年預算績效評價項目開展自評,2015年力爭對2014年所有項目支出自評率要達到100%。
(四)圍繞重點,篩選績效評價項目
我縣績效評價的重點是縣本級自行安排以及與上級配套安排的專項資金項目。縣財政監督局于2012年選擇了肥東縣校舍安全工程項目建設(2009-2011),2013年配合省財政監督檢查局對“2012年省級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等項目建設進行重點績效評價,取得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果。2014年在預算部門進行自評的基礎上,結合人大監督,已選擇6個重點評價項目將進行重點評價,從而為領導在財政管理決策提供了重要的依據。
四、現階段我縣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科學、完善的財政資金績效評價標準體系
評價標準體系是財政資金績效監督的基礎和依據。必須高度重視這一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工作。現在我縣預算部門都嘗試性地建立并運用了一些標準,但不夠系統和規范,也不十分成熟,應該繼續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盡快建立起科學規范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標準體系。
(二)對自評工作認識不足,積極性不高
部分預算單位對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工作認識不足,對支出項目績效自評工作的意義了解不足,認識不夠深入,導致在自評工作中態度消極,抱著應付的態度,敷衍了事,不認真分析支出項目實施的績效效果,編寫的自評報告質量不高。
(三)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不能得到充分應用
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結果的應用缺乏約束力,在很大程度上制約著財政專項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深入開展,如果評價結果不能有效應用,勢必影響到績效評價工作的積極性。如財政專職檢查機構對一些項目作出績效評價,卻無法獲悉這些評價結果在編制預算時是否被利用,或利用的程度深淺情況。
五、加強縣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監督的建議
(一)是加強宣傳工作。采用媒體、網絡方式,我們把績效考評工作大面積的宣揚,促使提升部門、單位的績效以及人民群眾的參與意識,引起縣委縣政府的高度關注以及各個部門、單位的廣泛支持和積極配合。
(二)設立專門評價機構。績效評價工作是政府賦予財政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責,要做好這項工作,使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真正形成對財政支出的監督和制約,財政部門內部首先要理順關系,在財政部門設立專門的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機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人才隊伍是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的工作主體,建立專門的評價機構,組織專門的人員,建立健全內部協調機制,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在目前肥東縣未設立專門機構情況的情況下,可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績效評價工作。
(三)縣級財政支出應該采用編制績效預算。績效預算是一種比較普通使用的支出預算方案,主要通過績、效和預算三大主題組成。“績”就是財政支出要完成了目標;“效”就是在當前達到的目標情況以及完成的成績;“預算”就是在達到支出目標采用的財政資金支出額度。績效預算為績效評價提供了前提條件以及根本性保障,績效評價在財政支出額度以及實際使用當中一直存在。因此,編制績效預算便能夠提前監督避,免突發事件產生,極大地避免了在其他事中、事后環節上存在的檢查管理缺陷,最大化的提升資金的績效能力,在預算制度的約束力上面得到了提升。
(四)積極全面開展績效評價工作。采取循序漸進的實現方式,先易后難,分步實施。一是在評價層次上,以項目績效評價為主,再推廣到整體層次的績效評價。二是在評價組織實施上,以財政部門為主,預算部門配合,以后探索邀請人大財經委員會參加;三是在評價方式和評價體系建立上,推行預算部門自評為主,財政部門重點評價,全面推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改革。(作者單位:肥東縣財政局)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地方政府部門;績效預算管理體系;思路;重點關注
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建立預算績效評價體系”,十七屆二中全會提出“推行政府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制度”,可見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當前,政府預算應體現社會公眾的受托責任,提供高效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通過對政府行為實施績效,促進規范管理和合理使用財政資金,進一步提高預算管理質量和財政支出的績效水平。根據研究分析和實踐經驗,構建績效預算管理體系要圍繞優化和完善預算管理流程、全面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建立并落實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機制、強化預算公開透明、落實各項配套改革等五大核心內容進行,以確保財政支出改革的有效推進。
一、建立新型財政支出監督模式
(1)突出全過程管理,構建“大監督”格局。一是強化事前監督機制,將監管關口前移至預算編制環節。充分發揮財政監督在預算編制控制、編制程序、編制方式中的約束作用,確保部門預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全面性,實現由傳統關注收支基數向優化支出結構、發揮導向作用、資金效益為先的轉變。建立動態預算監控體系和財政運行即時分析制度,及時對指標下達、預算追加、專項資金、財政資金結余等進行重點分析,有效降低財政運行風險。二是加強財政資金監管,保證資金高效安全運行。建立規范的監管機制,健全覆蓋整個財政運行環節的管理體系,不斷加大財政監督的檢查力度,經常性地組織開展財政資金全面檢查和專項檢查,在保證財政資金安全運轉的基礎上,始終保持強化落實整改、強調執行結果的高壓態勢,杜絕違規亂紀行為的發生。(2)推進信息化建設,打造監督新格局。近幾年,隨著財政信息建設的推進,財政部門以標準化和規范化建設為目標,不斷加快“金財工程”建設和網絡升級改造,構建起上下級、部門之間、不同領域的財政管理信息系統,為財政科學化管理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平臺。但就實際情況來看,由于功能設置不完備,尚不能對所有財政性資金實行全方位監督,因此亟需對現有的征管信息系統、非稅信息系統、國庫集中支付系統等平臺進行有效對接,實現資源整合,這樣才能建立起覆蓋全部政府性資金和整個財政運行的監管體系。在整合網絡信息平臺的同時,要優化以財政、稅收、銀行為主體的“電子收繳、稅款直達、信息共享”為模式的橫向聯網系統,搭建以財政監管為核心的技術平臺,使財政監督向事前介入、事中控制、事后監管轉移,著力提升應用水平和管理能力。
二、推進財政支出績效改革,實現績效目標管理
(1)績效評價總體框架:即構建由一個目標(績效目標),兩種評價(部門單位自評、財政部門評價),三大體系(評價指標、評價機構-專家庫和中介機構、結果應用)組成的框架。在實施績效評價過程中,涉及申報、評審、使用、評價運用等環節,主要對資金落實、工程質量、項目控制制度和執行情況以及實施項目所帶來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為確保公平、公正、公開,應根據需要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2)積極實現績效目標管理。在整個框架體系中,始終將績效評價工作貫穿預算管理全過程,以績效目標的設立為起點,到績效評價結果運用于預算管理,中間環節包括績效指標、評價標準和方法,組織管理、工作程序、績效報告和績效評價報告。在整個體系建設中,績效目標作為績效評價的核心和依據,是將申報項目前置到預算編制環節,財政支出績效目標申報工作同項目資金申報同步進行,明確項目總目標和年度績效目標,實行事前論證、事中督查、事后評價。根據實際情況和縣級財政改革需要,構建較為科學且符合本地實際的縱向體系模式,即以共性指標為基本框架,構成指標體系的一、二級基本指標,結合不同行業、不同部門(單位)或項目的專業特點,將共性指標再次分解和細化為個性指標,并將效益分析法、比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眾評判法等方式運用其中,使績效評價更具科學性、可操作性。(3)推進績效評價的幾點建議。一是完善制度,健全績效評價工作機制。修訂完善實施方案,及時出臺具體操作辦法,進一步明確部門(單位)責任以及要實現的工作目標,規范開展自評工作,對績效評價工作的對象范圍、組織實施、工作程序、材料報送等進行明確。在績效督察和跟蹤問效環節,依據績效目標、自評材料或執行中掌握的情況,就重點工作及突出問題組織專項督察,實施全過程績效監管,及時幫助有關部門和單位找出資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并落實整改;二是突出重點,提升績效管理水平。組織開展事中督導制度,邀請社會專業組織對評價對象進行督查指導,就評價指標設立、評價組織方式、評價實施進度等上門輔導,推動評價工作有序展開;三是依托信息平臺,建立“四庫”系統。依托上級信息平臺和技術支撐,建立指標庫、數據庫、項目庫、專家庫的“四庫”信息系統,為績效管理服務。其中項目庫作為績效目標管理的重要環節,其應用流程為以下內容:第一步明確范圍。根據要求,將上年度預算安排一定額度的重點項目確定為入庫項目,采取各鎮(街道)、各部門及財政局業務科室報送方式篩選入庫;第二步分類管理。將該項目庫中項目按項目用途、資金來源、資金額度及主管部門等進行了分類維護管理;第三步滾動更新。根據項目預算安排時間于每年年初將該項目庫中的項目進行滾動更新,確保項目的實用性;第四步應用結果。根據項目庫的資料及數據,結合社會熱點、關注點,安排年度績效評價計劃表,采取篩選擇優的方式,確保項目單位自評項目與財政部門重點評價項目相結實合。
三、建議實施績效問責制
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設置、選擇合適的指標體系,按照統一的程序、標準和原則,加強財政預算管理,明確財政支出方向,逐步構建起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制度和財政資金使用的權力、責任、獎懲相結合的機制,對財政支出全過程及其效益進行客觀、公正的分析和綜合評判,并根據結果進行問責監督、追究責任的管理行為稱之為績效問責。(1)實施績效問責的主要內容和基本程序:包括績效目標的設定情況、完成情況,為達到績效目標安排的財政資金使用情況、使用效益、財務管理狀況和相關資源配置情況,為完成目標采取的管理制度、措施等內容。采用單位對支出項目進行績效自評問責小組選取項目組織專家進行重點問責(程序為確定目標、制訂工作方案、下達通知書、調取資料、實地核實)召開問責現場會實施綜合評價(依據問責方法、指標和標準,對項目論證情況進行分析、匯總,出具績效問責報告,并根據績效問責報告提供的評價分數,確定績效問責等次)。為確保嚴肅性,將績效問責結果作為判斷財政資金合理配置,準確把握財政決策、政策執行和風險控制的重要依據。(2)建立績效問責結果應用機制。對結果為不合格的單位要根據提出的整改意見進行認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已安排資金的撥款或支付。對于完成結果問責的項目,在安排該部門新增項目資金時,加強項目前期論證和綜合分析,以確保項目資金使用的安全有效。對認為無法或沒有必要繼續實施的項目資金,要予以收回;將年度問責項目績效實施情況、存在問題等及時梳理匯總,做好專題報告,并在一定范圍內,對績效管理工作先進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對績效工作不理想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于影響面廣、成效明顯、論證充分的優秀項目,通過新聞媒介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以增加透明度。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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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金霞,何軍.關于省管縣財政體制的五點思考[J].經濟與管理.2009(1)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布置,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的“結核病預防控制項目”列入2011年省財政廳績效評價自評項目中,評價年度是2005年~2010年,項目總投入7,055.7萬元,其中省財政經費占55%。
浙江省地處中國東南沿海長江三角洲南翼,省內快速的經濟發展吸引了大量外來務工人員,2010年全省常住戶籍人口5,442萬,其中省外流入人口1,182萬,流動人口肺結核病人比例不斷增加。結核病是一種危害人類健康的慢性傳染性疾病。2004年我國法定報告的甲、乙類傳染病中,結核病報告發病率居首位[2]。
1 項目工作中取得的主要績效
通過評估小組自評,該項目綜合評價得分97分,績效評價等次為優秀。項目的績效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1 結核病疫情得以有效控制
自2005年開始,在各項結核病防治措施基礎上,浙江省連續幾年保持高發現率與高治愈率,疫情在2005年~2010年呈現逐年下降的趨勢。活動性肺結核病人的報告發病率從2005年的97.4/10萬降至2010年的68.86/10萬;傳染性肺結核報告發病率從2005年31.13/10萬降至2010年的27.28/10萬。活動性肺結核病登記率從2005年的77.8/10萬降至2010年的64.3/10萬;傳染性肺結核從2005年的32.6/10萬降至2010年的23.1/10萬。耐多藥率是反映一個地區結核病防治質量的指標。浙江省耐藥監測顯示總耐多藥率從2004年的9.1%下降至2008年的6.0%。浙江省總體結核病疫情下降趨勢明顯。
1.2 結核病防治工作產生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益
肺結核病防治工作的重點是積極發現患者,控制傳染源,減少傳播,關鍵在于提高患者的治愈率[3]。2005年~2010年,浙江省共治愈7.7萬名傳染性肺結核病人,涂陽病人治愈率達到了86.91%;到2010年,涂陽肺結核治愈率達到了89.63%,其中新涂陽患者治愈率達到了91.20%。通過治愈病人,使浙江省避免感染人數約69萬,避免新發結核病患者約6.9萬,避免因結核死亡人數約2.7萬;為浙江省節省醫療費用約2.5億元,挽回社會總價值約225億元,社會效益成本比約為17:1。
1.3 積極建設全省結核病防治網絡,提升各級能力
到2010年,浙江省11個地市及90個縣(市、區)都建有專門的結核病防治機構,并配備有專業人員,能從事轄區內結核病規范診治與管理。各級實驗室也都具備了結核病實驗室診斷能力,大部分縣區實驗室都能開展結核桿菌分離培養試驗,所有的地市級實驗室均能開展藥敏試驗,為下一步耐多藥結核病防治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另外,通過省本級及各級技術業務的培訓與指導,基層能力得以提升,全省從社區到省本級形成了一支成熟的結核病防治隊伍,提供良好的公共衛生服務。
1.4 完成結核病第五次流行病學,為政府提供決策依據
? 浙江省共完成7個流調點共10,563人的現場調查工作,其中男性5,211人,女性5,352人,平均年齡46.05歲,受檢率為95.78%。該項工作從一定程度上摸清了目前結核病疫情的特征,提出當前結核病防治工作需要科學地開展一些主動監測、主動篩查,重點關注特殊人群,包括農村本地中老年人群等對策,這為全國及浙江省制訂下一個十年結核病防治規劃提供技術支持。完成知曉率調查問卷10,538份,其中男性5,200份,女性5,338份。結核病防治知識核心信息總體知曉率均值達43.68%。
1.5 進一步加強了
從評價情況看財務管理比較規范。通過績效評價,使單位的財務管理不斷得到加強。資金到位及時,使用率較好,財務制度健全,財政支出的規范性和有效性不斷提高。
2 財政支出績效自評工作中發現的問題與困難
2.1 結核病疫情控制形勢仍然比較嚴峻
全省肺結核報告發病率仍然高達69/10萬,每年登記結核病患者3.7萬,居各類傳染病之前列;特別是每年估算新增耐多藥結核病2,000余例,如不盡快加以有效控制,未來數年內將出現以耐藥菌為主的流行態勢,疾病負擔將非常嚴重。目前全省的耐多藥結核病的治療管理工作僅局限于全球基金項目支持,全省只有5個市建立了耐多藥結核病治療管理點,納入項目治療管理的患者僅占全省估算耐多藥患者的7.9%。
2.2 結核病控制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完善
部分地方政府承諾及落實不足,結核病防治配套經費投入仍不足,肺結核免費診治政策執行不到位,結核診治在醫療保險和新農合中的統籌也很不平衡,使部分病人仍然由于經濟困難或疾病高負擔,影響就診和治療;部分基層結核病防治機構專業隊伍建設滯后,不能滿足現行結核病控制工作的要求。而且全球基金項目終將結束,擴展本省的耐多藥結核病的診治工作是當務之急。
2.3 進一步提高中央轉移支付經費預算執行率
中央轉移支付經費基本上要在年中甚至年末才能下達,經費下達后,要追加政府采購預算、申報確認書、招標等,致使造成經費要下一年度才能使用,預算執行率偏低。
2.4 績效評價指標的設定
公共衛生財政支出種類多,涉及面廣,不同支出項目有不同績效,需要有不同的評價指標來考核,如何設立科學、規范、合理的評價
指標是績效評價自評工作中的難點。 2.5 績效評價工作能力有待提高
在財政項目績效評價工作中,盡管財政項目績效評價工作既可以由項目單位自行進行評價工作,也可以通過第三方中介機構對單位的財政項目進行績效評價。但既懂各類財政支出業務管理,又懂公共衛生專業知識和管理經費的評價專家很少,給績效評價工作帶來一定的困難。
3 對開展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幾點思考
3.1 設立科學的評價指標,加強指標體系的建設,提高公共衛生財政支出的有效性
績效評估是績效管理的核心,而績效指標的設定是績效評估的關鍵。對于公共衛生支出來說,應根據公共衛生的目標、特點和具體要求,確定科學的評價指標。指標的設定要考慮數據的可收集性,操作性要強,設立指標還要從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多方面進行考慮,例如“甲、乙類傳染病發病率”,“艾滋病感染人數”、“治愈率”等。
3.2 加強績效評價隊伍建設,提高績效評價工作能力
加強績效評價專家隊伍建設,培養、提高績效評價人員素質,是財政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的保證。項目單位應成立績效評價工作小組,項目績效考評專家由項目負責人、各相關有管理的財務人員和業務人員組成。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應定期對有關人員進行績效理論知識和技能培訓,以提高相關人員的業務知識和評價能力。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可組織績效評價小組人員通過績效評價典型案例分析、經驗介紹等方式進行培訓,學習省內外財政支出的績效評價工作的先進經驗,拓寬績效評價工作思路。還可借助中介機構的力量,聘請中介機構對單位的財政項目進行績效評價。對在績效評價工作中研究存在的問題,提出相關建議及改進措施,不斷提高績效評價工作能力,推動績效評價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提高公共衛生的財政支出效益。
關鍵詞:財政;支農資金;績效管理;建議意見;預期效果
一、財政支農資金績效管理的特點
財政支農資金績效管理是財政對農業各項支出資金效果的一種客觀評價,也是財政支出原則在支農資金問題上的具體體現。加強財政支農資金績效管理的目的,就是財政支援農業的每一分錢都最大限度地發揮出效益。有效率的財政支農支出不僅可以建立起與市場相適應的高效農業經濟結構,為財政支出項目的選擇或相關決策提供基本依據,從而促進財政支農資金效益最大化。
二、財政支農資金的績效管理現狀
(一)支農資金績效管理的內容
財政支農資金績效管理的內容大致可包括四個方面。一是績效目標的設定情況。通過項目的實施,達到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等可持續發展的目標愿景。二是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主要是對各級政府資金投入、分配有無科學依據,使用是否合規、合理,使用過程中有無違規現象,資金使用的安全性等情況進行考核評價。三是為實現績效目標制定的制度,采取的措施。考核相關財務、業務制度是否完善,項目可行性實施的依據、有無不按要求和審核流程隨意改變申報、批復的地方,為實現目標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四是績效目標實現的程度及效果。績效管理最初目標的實現,及達到預期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這是績效管理實施的前提條件。通過近幾年對財政支農資金績效考評,發現地方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
(二)支農資金績效管理的方法
以績效管理為抓手,將績效管理的內容和方法融入財政支農項目資金的立項、實施、完成各個環節中,形成事前績效評估、事中績效監督、事后績效評價的績效管理系統。著重關注支農資金使用的事前和事中,防止財政資金的流失浪費。建立績效管理制度,首先財政支農資金項目建設單位按要求進行認真全面的自評工作,總結經驗和教訓,形成項目績效自評評價報告。財政和農口主管部門,成立由第三方機構或專家組成的項目績效管理小組,通過查詢資料、實地查看、專家評價等方式,對項目建設單位的自評報告進行審查和考核評價形成考核管理報告。
(三)支農資金績效管理的效果
通過績效管理,可以全面總結評價財政支農資金決策、實施、運行情況,規范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行為,提高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和投資管理水平。對績效管理結果差的,核減或不予安排資金;績效管理結果好的,重點安排或給予傾斜扶持;建立實施項目“問效制”和“問責制”,改變“重分配、輕監督、輕績效”現狀,嚴格控制沒有績效或低績效的財政支出。對績效管理中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應調減預算,力求達到財政支農資金使用的預期效果,提高社會效益、生態效益、經濟效益,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生態環境改善。
三、當前地方財政支農資金存在問題
通過近幾年對財政支農資金績效管理,發現地方財政支農資金管理中普遍存在一些問題。(1)投入支農資金分散,達不到預期效果。財政在分配支農資金時,往往采取平均分配資金的方式,而不是按照實際需要的層面去分配資金,資金使用上產生了“撒胡椒面”的現象,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果。比如抗旱資金,上級分配資金幾十萬元,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十幾個鎮街區,大鎮3萬4萬,小鎮1萬2萬,達不到集中財力辦大事的效果。(2)資金安排不科學。地方財政就是吃飯財政,收入剛剛能夠達到保工資保基本行政運轉的財力。有些支農專項資金,要求地方配套資金比例過大,超過當地政府財力承受能力。還有的項目規定上級資金只能用于項目實施,不能用于辦公費支出。業務主管部門辦公費有限,多出來的這部分支出如項目下鄉車輛加油、誤餐補助、雇傭人工費等辦公費沒有支出途徑,勢必會造成虛開發票等變象列支違規現象發生。(3)立項缺乏科學認證。有些項目在立項時缺少實地考察和科學認證,審批把關不嚴,致使有的項目確定的范圍不很合理,隨意性大,項目安排與實際情況脫節,造成資金浪費。例如小型農田水利工程項目建設中,“大水漫灌”式的露天U型渠道,就不適合干旱地區使用。建設的初衷可能是,上游水庫開閘,水流會自然流淌澆灌農田,省時省力給農民給提供方便。可實際情況是多年干旱,上游水庫空庫現象嚴重,“大水漫灌”式澆灌方式,根本無法實現,由于立項時缺少實地考察,致使項目建成后處于荒廢狀態,造成資金浪費。
四、地方財政支農資金績效管理建議意見
(1)建立健全財政支農項目立項制度。對有關財政支農專項資金扶持項目,要組織專家對項目可行性報告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防止重復建設和無用的“爛攤子”工程,確保項目科學性、合理性、適度性,并堅持誰評審誰負責的原則,對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分析審查,嚴把支農項目的立項關。(2)建立財政支農資金分配機制。為確保資金分配的公正、合理、合規,提升財政資金的科學化、規范化,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要建立管理規范、運行有序的財政支農資金分配制度。分配資金應按照總體規劃,突出財政扶持的意向,堅持財政支農資金使用效益高的優先扶持,低效益或無效益的減少扶持或不扶持。要本著輕重緩急、扶持重點、效率優先、相對集中的原則,確定支持順序。(3)建立財政支農資金績效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財政支農資金考核評價、內部責任、績效審查制度。績效管理的內容包含項目建設管理考評、資金使用管理考評、項目實施和效益目標考評三方面。項目建設管理考評應包括項目組織申報、篩選立項、實施管理,監督項目全過程規范化、程序化建設方面。財務考評方面應包括立項階段的項目預算,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使用情況,資金撥付方式方法,項目完成后竣工結算報告等內容,確保資金運行專款專用,防止財政資金的浪費與流失。項目實施和效益目標考評應包括預期項目的完成情況,完成質量、及時性和項目完成后產生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效益及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生態環境改善情況。
五、結語
當前在財政支農資金的投入規模不斷加大的情況下,財政支農資金的績效管理顯得尤其重要。目前地方財政支農資金績效管理中存在著立項、資金分配、資金運用等方面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對財政支農專項扶持項目,組織專家進行可行性分析、論證,防止建設無用工程,嚴把支農項目的立項關;資金分配方面堅持扶持重點、效率優先、相對集中的原則;并不斷完善支農資金管理制度的分配機制、立項制度、績效管理制度等相關制度加大管理力度,不斷創新管理模式,從而促進財政支農資金效益最大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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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專項基本情況
2019年下達我鄉扶貧專項資金50萬元,用于村柴改電項目大棚建設。
(二)專項績效目標的效果
鄉結合上級文件制訂了我鄉的專項資金管理規定,分級段實施,截至2020年5月該項目已經完成,發展計劃和下達批復計劃達到預期效果。
二、專項資金使用及管理情況
(一)專項總投資及資金來源情況
本單位的2019年扶貧專項資金收入50萬元,全部為中央財政資金。
(二)專項資金安排落實及到位情況
自上級下文后,村柴改電項目所有資金都已全部及時到位,且按村柴改電項目要求和進度全部落實到位。
(三)專項資金實際支出使用情況
村柴改電項目專項總支出為49.99萬元,剩余資金39元,已繳回國庫。
(四)專項資金管理情況
嚴格按照相應的業務管理制度,規范專項資金撥付。資金使用規范,符合國家財經法規和財務管理以及有關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資金的撥付有完整的審批程序和手續;項目的重大開支經過評估認證,符合項目預算批復或合同規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虛列支出等情況。保障會計核算準確、賬務資料完整。
三、專項組織實施情況
(一)專項組織情況分析
從項目入庫到項目實施,從程序上全部按上級規定要求形成,工程驗收情況:項目驗收率達到100%。
(二)專項管理情況分析
本單位具有相應的項目資金管理辦法,且符合相關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項目調整及支出調整手續完備;項目檔案、驗收報告等資料齊全并基本能夠及時歸檔;項目實施的人員條件、場地設備,信息支撐等基本落實到位;具有相應的項目質量要求。
(三)專項完成情況分析
鄉較好地完成了2019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項目得到有序開展。目前已完成村柴改電項目,資金撥付達到100%。
四、專項績效情況分析
(一)專項績效評價定量分析
1、根據專項績效評定指標對各項目量化評價,自評指標得分99分。
2、按項目實際支出和項目申報績效目標進行對比分析,所有項目實施均與批復下達相符。
(二)專項績效評價定性分析
2019年以來,鄉對全部項目實施和整體社會效益及滿意度等各項指標調查,基本情況是受益貧困戶對項目實施滿意度達98%。項目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明顯,能達到了預期效果。
【關鍵詞】 政府績效評價;中外比較;啟示
作為政府部門,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首要任務就是要轉變執政理念,探索科學執政模式,提高執政效能。建立和完善政府績效評價體系是提高政府執政效能的重要途徑。
一、政府績效評價的基本概念和要素
政府績效評價是指運用科學的標準、程序和方法評定政府履行職能活動中的業績、效率和效果,是政府公共管理的一種重要手段。政府管理層級及職能的繁雜,決定了政府績效評價的標準和主體呈現多元化、工作程序多層次。但無論范圍和內容差異多大,政府績效評價所具有的基本要素是一致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評價依據,這是政府績效評價工作的基礎。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建立法制國家和依法行政逐步列入日程,法律的支持在政府維護國家秩序、管理社會經濟、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中,已經從要求走向需求。二是評價主體,這是評價是否客觀公正的主導因素。對評價主體的基本要求是公正、客觀、專業、權威。由于政府職能的差異性不僅表現在管理層面還有技術層面、政治層面,這就決定了對政府績效進行評價的主體的復雜性。因此,實踐中通常會把績效評價的組織者與具體的評價主體相分離,使前者更加注重評價政策、原則、方法、程序等的制定和控制,后者更加注重技術層面的具體操作。三是評價指標,這是評價工作的核心,決定著評價工作的深度和水平。指標制定的難點在于如何實現科學性與可實現性、完整性與專業性、真實性與公平性,共性與個性的平衡統一。評價指標的設計是隨著評價工作的縱深推進而漸進發展的。在以結果為導向的績效評價體系中,評價指標起到了一個標桿和指南的作用。四是評價標準,這是評價工作的基本法碼,決定著評價原則的實現程度。確定評價標準的關鍵是公平性和認可度,標準可以是行業標準、歷史標準、經驗標準,可以是全國標準、地區標準,無論如何劃分,其在同一類別內的應用必須是統一而連續的,并具有一定公信力。標準可以隨著社會的進步、經濟的發展、整體環境的改變等做出統一調整,但不可以就任何單一個體而改動;可以是定量的也可以是定性的,但必須是明確的。五是評價方法,這是評價工作的實現手段,決定著評價工作本身的績效。評價方法應由評價的范圍和內容來確定,比較常用的有目標預定與實施效果比較法、因素量化法等9種,由于評價對象和評價環境的復雜性,很難找到哪一種方法是最優的,我們只能選取較優的方案或組合式評價方法。六是評價結果運用,這是評價的最終目的,決定著評價工作的成敗。結果運用中最重要的是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無論是作為政府執政行為的考核依據還是項目預算安排的基礎,結果的運用必須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約束力,這決定著評價工作的持續性。
二、國外績效評價的實踐
績效評價實踐始于二戰后的西方發達國家,盛行于20世紀80年代新公共管理運動的興起。它是政府自我內部管理的一場革命。戰后財政困窘及經濟上的壓力、市場經濟的競爭和發展等成為這場革命的主要動力,而信息科技的進步和新公共管理理論的發展為政府績效評價理論與實踐提供了重要支持。
(一)英國的政府績效評價
英國國家審計制度是政府績效評價萌芽的基礎,其評價工作是伴隨著財政預算管理的改革而不斷演進發展的。
19世紀中葉,英國初步建立起國家審計制度,重點是審查國庫支出合法合規性,監督政府收支活動。20世紀20―30年代,傳統的國家審計逐步被績效審計所代替,即除了對政府支出合法合規性審計之外,開始對支出項目的效率和效果進行審查和評價。二戰后,監管的重點轉移到績效評價上來,并逐步擴大到公共財政的各個領域。到20世紀70―80年代,興起了“新公共管理”革命,以“解決問題為導向”的“經驗式調查”,目標是創造一個少花錢多辦事的政府,并堅持結果控制、簡化程序、注重績效。
從法律依據來看,英國較為健全的法律體系,為政府績效評價的發展注入了強大生命力。1982年《財務管理新舉措》(FinancialManagementInitiatives),規范了政府支出從提出目標到達到目標所需成本以及如何對結果和效果進行評價的全部管理過程。1997年《支出綜合審查》法案,標志著英國政府績效評價的規范化。從評價主體來看,英國政府的績效評價工作受公共服務和公共支出內閣委員會(PSX)指導和監督,主要由政府各部門進行自我評價。有些部門自評時會聘請一些專家或中介機構參與。從結果運用來看,政府績效評價是調整政府長期經濟目標和計劃的依據,各政府部門要根據每年的秋季報告對其三年的滾動計劃進行相應調整;是財政制定部門預算的依據;是國會和內閣對政府行政責任制落實的重要依據。
(二)美國的政府績效評價
美國政府績效評價同樣是伴隨著政府預算管理的改革而發展起來的。早在1951年,美國聯邦政府預算中第一次明確使用了“績效預算”的概念。1973年,尼克松政府頒布了《聯邦政府生產率測定方案》,對績效評價的系統化、規范化開展做出明確規范。1976年,美國科羅拉多州通過了《日落法》,規定政府的計劃和規章都要規定一個執行日期,從而迫使政府部門定期對它們的活動進行評價。1979年,美國國家管理和預算辦公室制定了《關于行政部門管理改革和績效評價工作》,標志著美國政府績效評價實踐的全面正式開展。20世紀90年代美國預算改革再次回歸績效預算,并增加了以結果為導向的新內涵,被稱為“新績效預算”。1993年,美國頒布了《政府績效與結果法案》(GPRA),這是世界上第一部專門為政府績效制定的法律,其中規定:聯邦政府各部門、各機構在編制預算和提出支出要求時,要制定包括使命陳述和長期目標的五年戰略規劃,制定實現戰略目標的績效管理年度計劃和便于考評的績效指標,定期測定部門工作績效并向國會和公眾提供績效報告。
從評價主體來看,美國政府績效評價是由國家會計總署組織實施的,有時授權政府各部門進行自評。國家績效評價委員會負責《政府績效與結果法案》(GPRA)的實施。從結果運用來看,是從節約資金提高政府服務效率,建立政府自我約束能力,培養自我檢討和糾錯能力開始的,目的是通過制度使聯邦各部門負責任地達到項目效果,以提高美國人民對聯邦政府的信心。
(三)澳大利亞的政府績效評價
1983年澳大利亞政府的《改革澳大利亞公共服務白皮書》要求政府各部門對每項支出都要做好績效評價計劃,每3~5年對每項支出項目都要進行績效評價,這標志著澳大利亞政府績效評價工作的初步啟動。1999年至2000年財年澳大利亞聯邦政府正式實施公共支出績效考評制度,并將評價的重點從對部門和項目的經濟性和效率性轉到項目的有效性上來,同時把評價的結果與預算相聯系。
從評價主體來看,財政與管理部(Department of Finance and Deregulation)負責組織實施,主要是制定、和更新評價原則、指導各部門評價工作并把評價結果提交給各議會的年度報告和部門預算安排中。從結果運用來看,澳大利亞政府會計采用的是權責發生制會計制度,實行財政管理改善計劃與業務評價計劃相結合,將績效評價結果很好地融入預算決策當中,并通過《預算誠實》和《財政管理及問責法案》將財政管理責任問責至各政府機構,從聯邦政府到各州政府都建立了較為全面的績效管理與報告制度。
三、我國政府績效評價現狀
我國政府績效評價工作的開展實際上是沿著兩條主線進行的:一是在政府評價層面,圍繞行政體制的改革,主要形式是干部實績考核制度;二是在財政資金評價層面,圍繞預算管理方式的改革,主要形式是財政支出項目績效評價。
(一)政府評價層面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政府機構改革把“精簡、統一、效能”作為基本原則,各級政府開展了一系列政府績效評估探索,圍繞著機構職責、干部考核、信息公開分別采取了以下三種不同的考核體系。
1.目標管理責任制。針對、辦事拖拉、不講效率等機關作風問題,試行機關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制定和實行了本級政府目標管理責任制,初步實現了政府管理從原則導向向目標成果導向的轉化。
2.黨政領導干部政績考核評價。如果說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的是部門、機構整體效能的發揮,干部政績考核則注重的是機關干部個體德能勤績的全面檢測。其評價原則、評價內容、評價指標、評價標準等一直處于動態完善過程之中,而且各地差別較大。
3.政府作風民主評議活動。近年來,按照科學發展觀的總體原則,公民和管理服務對象參與對政府工作作風的評價和業績的考核逐步成為促進政府部門工作作風民主化、公開化、規范化,管理方式進一步科學化的外在動力。由于公民參與的廣泛性,許多地方將公民評議作為促進政府加強履行職能力度、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和質量,以及對領導干部和公務員考核的一種重要形式,并不斷規范化、制度化。
這三種形式雖然在系統性和規范性上有所欠缺,但從形式和內容等方面來講是對我國政府績效評價實踐的有益探索,對樹立政府公信力,改善政府形象,增強政府的凝聚力和執行力都具有積極意義。
(二)財政資金評價層面
2000年,以部門預算為基礎的預算管理體制改革在全國展開,核心是明確各項支出績效目標,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體系。雖然尚處于績效評價的初級階段,但為政府績效評價體系的建立打下了基礎。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制度保障。績效評價方案、工作流程、分析報告等規范性文件的制定,明確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的工作原則、基本方法、指標與標準制定、組織管理、工作程序、評價范圍和內容及結果應用,一方面保證了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可以根據我國行政管理模式和財政資金運行特點順利、有序地逐步推開,另一方面也促進了績效評價工作盡快納入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二是主體明確。由財政負責績效評價的組織實施,各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自評,并適當引進中介機構的評價形式,一方面使財政能更好地履行監督管理的職能,另一方面充分利用項目單位或主管部門專家團隊的力量,使評價工作更符合實際和更便于操作。三是效果明顯。通過對項目預定目標的檢測、考核和對資金運行的追蹤問效,在管理者和執行者中樹立了一種效率意識,這直接影響著決策的科學和依法行政,評價結果在預算安排、政府執政力考核等方面的應用,增強了績效評價工作的權威性,促進了預算約束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比較與啟示
比較國內外政府績效評價的實踐,可以看出,盡管各國在評價模式、機構、內容等方面存在差異,但基本的評價程序、原則等是一致的。國外政府績效評價指標與標準的客觀性與可操作性、良好的法律環境等對建立和完善我國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具有有益的啟示。
啟示一:良好的法律環境是政府績效評價工作順利開展及目標實現的根本保障。法律的制定實際上是在評價過程中建立一種權力保障和責任約束,使得無論是評價組織者、主體、客體還是工作參與者都能在這種保障機制下履行自已的職責和義務,同時保證評價各方在一個平等的基礎上,共同實現政府執政效能的最大化。
啟示二:準確、全面的信息收集和數據庫的建立是政府績效評價工作的基礎。英美等發達國家先進的信息處理技術為評價數據庫的建立提供了支持。我國政府績效評價尚屬起步階段,數據庫的建立應在國民經濟統計及各類政府性報表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充、完善,如項目的立項決策、績效目標設定、實施過程中的工作量和技術數據、項目決算驗收數據等。當然,從數據的收集到數據庫的整理建立,再到數據庫的分析利用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需要穩步推進。
啟示三:評價結果的客觀性、公開性是確保政府績效評價權威性的關鍵。財政資金管理體制的改革,部門預算的進一步透明、細化,為績效評價的公開性創造了條件。將評價結果一方面按照部門預算的要求反饋給資源配置和決策部門,為計劃與預算的調整及下一期計劃的制定提供依據,另一方面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以實現公眾作為信息使用者、公共支出決策參與者、政府執政監督者的權力。當然,從項目立項、預算、績效目標制定到評價結果的公開化,不僅涉及到政府工作程序與方式方法的改進,更重要的是首先實現政府工作理念的全面更新。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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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小微企業 財政資金 績效評價
近年來,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完善,我國小微企業如雨后春筍,憑借其特有的特點、優勢和發展潛力在國民經濟中占據了越來越重要的地位。我國小微企業不僅為國家提供了大量的稅源,而且提供了眾多的再就業崗位,從而解決和避免了因市場失靈帶來的諸多社會問題。但是,由于小微企業管理能力相對較差,產品結構不甚合理,在其發展中存在很多問題,特別是融資困難和技術創新已成為其發展的軟肋,在與大型企業的競爭中常常處于下風。因此,需要政府對小微企業進行專項資金的財政扶持。我國接受財政扶持的小微企業眾多,這就需要建立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來衡量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為不斷完善政府對小微企業的財政扶持政策提供參考依據和指導價值。
一、當前財政扶持小微企業專項資金存在的問題
1.專項資金的使用隨意性大。財政對小微企業扶持的專項資金一般有規定的用途和使用范圍,并且有嚴格的支出標準。但由于信息的不對稱性,政府對專項資金的使用缺乏控制,致使專項資金的使用隨意性增大,有的企業改變專項資金的使用用途,挪作他用。
2.專項資金的運行缺乏監督。目前對財政扶持小微企業的專項資金管理較松散,僅僅原則性地規定了扶持的對象和范圍。由于缺乏相應的監督體系,致使從專項資金申請到撥給和最終分配的過程中都會出現行政干預現象,甚至出現尋租情況,導致資金到位不佳。
3.專項資金的損失浪費情況嚴重。因為缺少相應的績效評價體系,有的企業為了自身利益,常常隨意擴大支出,對某些項目進行重復建設,造成專項資金的浪費,最終形成了企業的呆賬、壞賬。由于小微企業的財務制度不健全,致使專項資金數據的真實性不高,甚至于有些小微企業為了獲得專項資金而虛報數據。
二、小微企業財政專項資金進行績效評價的必要性
1.加強財政專項資金分配的合理性。建立績效評價體系,使項目成效成為專項資金的使用是否合理的唯一評價標準。專項資金的使用要想更加合理,如何分配是關鍵問題。建立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能逐步解決財政在扶持小微企業發展過程中的缺位與越位問題,使專項資金的分配更加合理。
2.加強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規范性。財政專項資金對小微企業扶持前,往往沒有認真考察小微企業的經營情況,也未評估扶持資金帶來的效果,并沒有繼續跟蹤小微企業得到扶持后的運作情況,缺少整個項目的績效評價。財政資金的使用具有很強的隨意性,往往由部門領導拍腦袋決定。所以需要建立起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跟蹤資金整個運作過程,促使財政部門對專項資金投放的整個流程嚴格把關,使得管理更加規范。
3.加強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的效用性。建立財政對小微企業扶持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符合社會和政府的要求。從社會大眾角度看,能夠使資金的分配得到最好的配置,使企業向社會提供最好最需要的產品和服務。從政府角度看,財政部門對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有利于保障專項資金的支出效用。當然,財政專項資金績效體系的建立同樣能夠影響小微企業的商譽和能否獲得稅收優惠、繼續配套的資金補助等政府扶持,促使小微企業改善經營管理模式、提高市場競爭力,充分利用專項資金,使政府與小微企業獲得雙贏。
4.有效杜絕尋租行為。建立起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體系,有利于提高財政部門工作人員的廉潔性。建立起績效評價體系后,對政府工作人員有了約束,社會公眾和政府都會關心專項資金的支出結果,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能夠公開透明,便于人民群眾的監督,促使財政部門工作人員提高廉潔意識和責任意識,減少尋租行為。
三、建立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績效評價體系的原則
1.遵循科學性原則。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績效體系一定要建立在科學性上,設計的評價指標要反映出實際的專項資金使用效果,這樣才能保證績效評價的真實性和客觀性。
2.遵循系統性原則。專項資金績效體系必須具備系統性,也就是要求體系中的評價指標具有一定的邏輯聯系,既能反映專項資金的使用績效,又要避免指標間的重疊,使評價目標和指標能夠有機的結合起來,形成一個整體。
3.遵循動態性原則。對小微企業的專項資金補助經歷了項目申請、資金投放、資金使用、最終完成等過程,這是一個長期的動態過程。當然,反映這一過程的績效評價體系也要是動態變化的。這樣才能全方位監督專項資金的使用,并對其效果進行當前和長期的考核。
4.遵循可操作性原則。根據目前的會計記賬方法和統計制度,選擇可以獲得和便于操作的績效評價指標,提高績效評價體系的實用性和可行性。專項績效評價體系中的各個指標要能進行橫向和縱向比較,具有區域間的可比和時間的可比,做到評價可量化。
四、建立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績效評價體系的方法
1.構建政府、專家與公眾三個層次的評價組織體系。各級政府的主要領導要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工作高度重視,財政部門負責專項資金的分配,具體進行績效評價工作。最后由財政部門牽頭,審計和監察等部門負責監督、審核小微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報告。鑒于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專業性強,為確保績效評價的合理、有效性,可以委托相應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績效評價工作。為了使績效評價具有可信性,也可以聘請高校、科研機構的專家組成顧問組,提供相應的支持。
由于扶持小微企業的財政專項資金本質上取之于民,并且不是完全用來提供純公共服務,社會大眾肯定會對資金的使用情況特別關注,以防尋租行為發生。各級政府下設的財政部門是績效工作評價的組織者和管理者,也是人民群眾獲得的財政專項資金利用情況的信息渠道。因此,績效評價工作是否有效,完全取決于社會大眾是否滿意,是否符合社會大眾的需要。在績效評價過程中,財政部門在聽取專家意見的同時,也要兼顧使人民群眾選擇適合的方式參與績效評價,評價報告要適合大眾閱覽。可以通過調查問卷的方式來讓公眾參與績效評價,以體現績效評價工作的民主化。
2.構建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相關制度。首先要研究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規范,對工作程序進行明確,確立行為主體的權利和義務。其次是要結合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實際管理,加強制度約束。要對小微企業法人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責任,建立起獎懲措施和追繳資金的制度。要求財政部門建立起嚴格的專項資金審查制度和跟蹤檢查制度。對不合理、不科學、不合法、績效差的項目支出進行調整。最后要明確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專家組、社會中介機構的責任和義務,既要做到獨立工作、獨立承擔責任,又要做到相互制約。在規范的制度安排管理下,才能從各個方面強化和推進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工作。
3.確定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評價內容。第一,確定對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的相關法律法規和佐證材料。從以下六個方面入手:相關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中央、地方政府扶持小微企業財政資金的相關法律法規;各級政府要求小微企業如何利用專項資金的規劃說明;小微企業申請獲得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申請報告、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預定績效目標報告;當地財政部門的經費預算批復文件、經費預算執行報告和其他相關的財務報表資料;最終的項目驗收報告。第二,確定小微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的規范性和有效性標準。規范性評價標準要求小微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規范、合理、安全,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效用性評價標準要求小微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預期績效目標能夠達到,具體而言,是對項目完成情況、擴大就業情況、生態環境影響情況的評估。第三,考慮到小微企業財政專項資金的績效評價是多維度的,從時間上說,既有近期效益又有長期效益,對社會、企業、個人而言,既有經濟效益又有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所以績效評價必須確定定性和定量兩大指標。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在現有相關績效評價的基礎上充分征求意見,最終制定出科學、合理、可行的績效評價指標。
4.建立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首先,設立經濟效益指標,直接反映小微企業利用專項資金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自身競爭力的提高。通過統計小微企業財務收益、市場份額的變化來進行評價,并且可以高新技術轉化率和創新產品的銷售額率來衡量其創新能力的變化。其次,設立社會效益指標,表現在納稅額與創造就業崗位等方面。最后,設立環境效益指標。小微企業運用專項資金致力于經濟發展的同時,也需要在保護生態環境、合理利用資源能源方面發揮作用,可以通過污染治理和能源利用這兩方面來考察。
5.規定小微企業專項資金績效評價程序。第一階段是初始準備,由財政部門、社會中介機構、專家組成的評價工作小組根據評價標準和當年財政專項資金的運行情況,確定財政專項資金評價的內容與指標體系。第二階段是小微企業自我評價,小微企業法人根據自身經營運作情況,對財政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自我評價,上交財政部門。第三階段是財政部門組織評價:第一,歸集小微企業的自評項目,進行認真審核,選出需要進行重點評價的項目;第二,根據相關的自評內容結合已確定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進入遴選出的重點小微企業進行實地調查,獲得最真實的第一手基礎資料;第三,安排績效評價工作人員甄別出真實有用的基礎材料,并進行歸納整理;第四,根據已經確定的績效評價標準,在發放群眾問卷調查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定性分析;第五,提交績效評價報告,組織審計部門審核。
(作者為碩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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