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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監督管制工作計劃一一、總體思路
按照《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及農業部的有關要求,緊緊圍繞“努力確保不發生區域性重大動物疫情和重大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目標任務,進一步健全動物衛生監督體系,狠抓動物衛生監督隊伍建設,強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切實提高全省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水平,切實保障畜禽產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
二、工作目標
(一)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工作。有飼養畜禽的鄉鎮至少設立1個動物檢疫申報點。生豬產地檢疫鄉鎮開展面達到100%、村開展面達到95%以上,其它牲畜產地檢疫鄉鎮開展面達到90%以上,家禽出欄產地檢疫鄉鎮開展面達100%。年出欄1000頭以上生豬的規模飼養場的產地檢疫申報率達100%。定點屠宰檢疫率、出證率達到100%,檢出病害(死)畜禽及畜禽產品無害化處理率、畜禽產品檢疫合格標志(印章)加封率100%。嚴格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標準收取動物檢疫費,杜絕“隔山開證”及只收費不檢疫等違法違規行為。跨省引進乳用動物種用動物的檢疫申請審批率達100%。
(二)動物檢疫監督執法工作。縣級每月至少進行1次監督檢查,市級每季度至少進行1次監督檢查,省級每半年至少進行1次監督檢查。對畜禽飼養場(養殖小區)和隔離場所、屠宰加工場所、無害化處理場所的動物防疫條件以及動物診療機構每年進行檢查。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辦理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一般程序案件要達到10件以上,結案率達到95%以上。
(三)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各市、縣(區)農業(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應建立定期檢查制度,每半年至少應對轄區內所有獸醫實驗室組織開展1次生物安全專項監督檢查。
(四)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申領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的畜禽飼養、屠宰和畜禽產品生產企業100%有無害化處理設施,并建立完善的無害化處理記錄。經檢出的染疫、病死畜禽、病害畜禽產品100%監督貨主進行無害化處理。申領養殖環節生豬無害化處理費用補助的按規定進行確認。
(五)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年出欄萬頭以上的規模豬場鹽酸克倫特羅和萊克多巴胺監管覆蓋面100%,縣級以上城區屠宰場鹽酸克倫特羅和萊克多巴胺監管覆蓋面100%;鹽酸克倫特羅和萊克多巴胺陽性檢出率分別控制在0。5%以內。生鮮乳收購站檢查率達到100%,生鮮乳質量安全違規單位查處率達到100%,奶站三聚氰胺監管覆蓋面100%。
(六)飼料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飼料及養殖環節違法使用鹽酸克倫特羅等案件的查處率達到100%,飼料產品及養殖環節鹽酸克倫特羅等興奮劑類物質監測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三聚氰胺監測合格率100%。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宣傳動物衛生監督法律法規
通過張貼掛圖、標語,發放明白紙,在電臺、電視臺等制作訪談節目,以及利用微博、微信等媒體手段,加大《動物防疫法》和“兩高”《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建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力度,不斷增強畜禽及畜禽產品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提高消費者對病死畜禽及畜禽產品的識別能力、自我防護意識以及參與監督的積極性,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社會影響力,營造全社會支持理解、共同做好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的良好氛圍和環境。
(二)強化動物檢疫監督執法工作
1.規范實施動物檢疫。進一步落實動物檢疫申報制,嚴格按照《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管理辦法》以及各項動物檢疫規程實施檢疫,認真貫徹執行農業部《關于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堅決禁止為市場上未經同步檢疫的禽類等畜禽產品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行為。繼續加強完善動物衛生證章標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動物衛生證章標志監督管理制度,加強對動物衛生證章標志的入庫、保管、發放、使用、回收、銷毀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套開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出證官方獸醫管理以及協助官方獸醫實施檢疫的獸醫專業人員的管理,強化責任意識、風險意識,規范出證行為。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加強出縣境動物特別是出省境動物產地檢疫工作的監督管理。
2.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對轄區內的監管對象進行摸底、登記,按照類別建立管理檔案,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采取開展日常巡查、突擊檢查與專項執法行動相結合方式,強化各類場所和關鍵環節的監管。
--嚴格動物防疫條件核查關。加強對畜禽飼養、屠宰、經營畜禽及畜禽產品的集貿市場尤其是活禽經營市場等場所動物防疫條件監督檢查,規模化畜禽飼養場、定點屠宰場、有活禽經營的城市農貿市場等場所監督檢查面達到100%。對不符合動物防疫條件的,及時督促整改。對整改不到位的集貿市場,還應及時通報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查處。
--加強動物診療監管。重點檢查城市動物診療機構,對動物診療機構的設立、診療活動以及執業獸醫注冊、從業等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動物診療機構規范管理,改善動物診療市場秩序,促進動物診療行業健康發展。
--嚴格動物、動物產品準調管理。在H7N9等應急防控期間,加強與調運者的溝通與指導,嚴格執行我省防控工作要求,不到有關省份調運動物、動物產品。動物、動物產品準調證明回收率達到100%。
--強化違法行為查處。加大違法案件查處力度,嚴厲打擊逃避檢疫,出售、販賣病死畜禽,轉讓、偽造或者變造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檢疫標志,動物診療機構、執業獸醫違法從業等違法行為,對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不以整改通知書替代立案查處,做到有案必查,查處和曝光一批有影響力、震懾力的大案要案。對可能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防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
3.推進動物檢疫監督痕跡化管理。按照《動物檢疫工作記錄規范》的要求記錄動物檢疫工作開展情況,確保動物檢疫記錄格式統一、內容真實、數據準確、填寫規范。使用統一的監督執法檢查記錄,做到“四有”,即檢查有記錄、被檢查單位人員有簽字、發現問題有處理意見、處理事項有結果。積極試行監督執法人員建立個人執法工作日志。
(三)加強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建設
1.加強動物標識及動物疫病追溯的監督管理。通過追溯體系的應用,完善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手段和措施,及時糾正和查處違反畜禽養殖、標識使用和養殖檔案管理等有關規定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
2.加強動物衛生監督統計信息工作。健全完善信息報告和審查制度,加強統計信息工作人員培訓考核工作,強化信息報送和交流,完善動物衛生監督網站建設,提高信息實效性。
3.全面推進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工作。建設福建省動物檢疫電子出證系統平臺,逐步實施動物檢疫合格證明電子出證,力爭20xx年6月底前全省電子出證,實現檢疫信息錄入、檢疫合格證明打印和數據信息上傳三位一體,提高動物衛生監督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
積極推動在鄉鎮或區域設立動物衛生監督分所作為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派駐機構,根據本地養殖業發展、動物防疫和畜禽產品安全監管現狀、畜禽與畜禽產品消費數量科學測算,配齊配強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及派駐鄉鎮機構的執法力量。加強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和管理,繼續開展動物檢疫申報點規范化建設。
(五)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設
深入開展全省動物衛生監督“提素質強能力”行動,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按照各有側重、分級負責的原則,制定分層次、分類別、多渠道、多形式的教育培訓計劃,全面加強執法隊伍法律法規、業務技能和工作作風等方面的培訓和建設,省級舉辦1期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培訓班,市級也必須對全市執法人員進行1次培訓,確保每人每年學習培訓不少于30學時。通過組織法律知識競賽、現場執法評判、執法案卷評查和檢疫技術比武等活動來檢驗培訓效果,加快建立一支精干高效的專業化、職業化監管隊伍。
(六)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
監督指導畜禽養殖場、屠宰場、病死畜禽集中處理場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建設、使用,完善無害化處理記錄;認真開展病死豬無害化處理確認、登記,及時匯總、審核上報,及時下撥補助經費,定期對各地進行督查,防止虛報病死豬數量、騙取補助資金的現象發生。
(七)加強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檢查
進一步健全完善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切實把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具體工作人員。督促實驗室設立單位、實驗室認真執行生物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實驗人員生物安全知識培訓,嚴格菌(毒)種保藏管理,規范實驗檔案記錄,進一步規范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依法嚴肅查處違法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違規保存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等違法違規行為。
(八)強化“瘦肉精”監管工作
1.加強養殖環節監管。加強對養殖場業主的培訓,督促其向社會做出不使用“瘦肉精”等違禁添加物飼喂畜禽。要加強對轄區內生豬飼養場特別是中小規模養殖場的監管,不定期對存欄生豬尿樣和中大豬料槽料進行抽樣檢測,對備案的生豬養殖場要做到每年至少抽檢一次以上,并加強外調生豬養殖場的監管,強化生豬出欄前的抽檢。
2.加強屠宰環節監管。落實“縣級天天抽檢、設區市月月抽檢、省級季度抽檢”制度,抓住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關鍵環節,以屠宰場待宰生豬為監控重點,兼顧牛羊,制定具體的監測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切實保證抽檢工作的開展,加強監測。
3.加強痕跡化管理。對每次的檢查和抽檢,要做好相關的記錄并存檔,同時做好監測數據的報送工作。四是及時移交公安機關查處。“瘦肉精”現場快速檢測結果呈陽性的,要立即禁止活畜移動并進行確證檢測,一經確證含有“瘦肉精”的,立即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九)強化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1.加強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要結合本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本轄區內飼料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監測工作要涵蓋飼料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并強化自配料抽檢。實行檢打聯動,對監測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查處和通報,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2.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嚴肅查處違法違規飼料企業,堅決查處無產品標簽、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批準文號等飼料、飼料添加劑,嚴厲查處在飼料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胺等違禁添加物的違法行為,觸犯刑法的要堅決及時移交公安部門,追究其刑事責任。
(十)加強生鮮乳收購環節監管
圍繞生鮮乳生產、收購和運輸三個關鍵環節,加強生鮮乳質量安全政策宣傳與培訓,進一步規范生鮮乳收購運輸許可證的發放,堅決取締未經許可非法經營的生鮮乳收購站點。加大生鮮乳質量安全監測,并實行檢打聯動,一旦生鮮乳中檢出違禁物質,要立即追根溯源,并按照農業部《奶畜養殖和生鮮乳收購運輸環節違法行為依法從重處罰的規定》,依法從重從快處罰,嚴厲打擊在生鮮乳中違法添加違禁物質的行為。
衛生監督管制工作計劃二XX年全市衛生執法監督工作要以黨的“xx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宗旨,以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為統領,圍繞《綏化市衛生監督檢查驗收標準》全面實行目標管理,積極開展以內練素質、外樹形象為主要內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醫療市場整頓和學校衛生工作上搞突破,力爭在全市執法人員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衛生執法監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績,確保全市經濟快速發展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
一、衛生法制工作目標
(一)積極推行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綏化市衛生監督檢查驗收標準》中規定的各項任務指標。
2、組織半年和年終行政執法目標責任制考核。
3、做好人大、政協對全市衛生執法的評議、視察工作。
(二)法制建設工作
1、完善全市衛生執法監督體系,配齊全市專兼職法制工作人員,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饋系統。
2、完善衛生行政復議、聽證、錯案追究、重大處罰備案等制度,并組織實施。
3、推行新版衛生執法文書使用,確保XX年在全市衛生監督執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衛生執法文書。
4、完成全市衛生監督員證件換發工作。
(三)法制宣教工作
1、開展《散裝食品衛生管理規范》、《職業病防治法》、《食品衛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執業醫師法》、《醫療事故處理辦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宣教活動。
2、認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3、擬在適當時機,舉辦全市衛生系統“四·五”普法培訓班。
4、文明單位和十佳監督員創建工作。評選文明執法單位標兵2個;建立監督員考核擋案,對全市衛生執法人員進行德、能、勤、績綜合考核評比,評選十佳監督員20名。
5、在適當時機舉辦全市衛生行政執法知識大賽。
6、開展全市執法文書書寫評比活動。
7、按照《綏化市衛生監督檢查驗收標準》進行半年、年終考核。
二、衛生監督體制改革工作
(一)擬在今年4月份前完成市級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體制改革。
(二)擬在年底前完成縣(市、區)級衛生監督和疾病預防控制體制改革。
三、衛生監督工作(一)醫療市場監督工作
1、《依據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和《護士管理辦法》加強對醫療從業人員的監督管理。
2、依法進行醫療市場監督管理,對超出診療許可范圍,出租、出借執業許可證、執業證書,非法行醫等現象進行專項治理。
3、依法對醫療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二)食品衛生工作
1、積極推行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
2、開展衛生許可證、健康證專項整治活動。
3、協調有關部門加強食品、保健品廣告的審批工作。
4、開展集貿市嘗小食品批發、超市的專項整治工作。
5、開展肉及肉灌制品、飲料、糕點等食品加工企業,特別是小型加工企業專項整治。
6、開展食品添加劑生產、銷售、使用專項整治。
7、開展桶裝水的專項整治。
(三)職業衛生工作
1、進一步宣傳貫徹《職業病防治法》。
2、開展對放射衛生工作專項整治。
(1)對放射工作人員持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員管理檔案。
(2)加強對放射工作人員防護知識培訓,舉辦放射工作人員防護學習班。
3、開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學用品的專項整治
(1)對全市范圍內的有毒有害企業重新進行驗證、審核,建立職業危害企業檔案。
(2)對有毒有害企業法人及經營使用危險化學用品的有關單位進行整頓。
(四)環境衛生工作
1、按照《綏化市歌舞廳管理暫行辦法》對歌吧、舞廳等進行重新審核發證。
2、開展化妝品專項整治。
3、開展對游泳館、洗寓美容美發、大型賓館的環境衛生綜合治理。
4、開展大型公共場所環境衛生綜合治理。
5、開展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專項整治工作。
(五)學校衛生工作
1、開展學生食堂專項整治。
2、開展學生飲用水、學生豆奶、學生營養餐專項整治。
3、開展學校校園周邊環境的專項整治。
(六)消毒工作
1、開展對生產一次性食品包裝企業專項整治。
2、對飲食業的消毒情況進行整治。
3、加強對大型公共場所的消毒管理。
4、對消毒藥品進行清理整頓。
5、加強對消毒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
6、加強對個體醫療市場消毒工作管理。
(七)行業管理工作
1、依法對全市新式衛生監督統計報告系統的建設及監督報告卡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肉、蛋、奶等動物源性食品的安全監管
1、屠宰檢疫
屠宰檢疫是動物產品安全監管的一個關鍵環節,消費者通過農貿市場、超市直接購買經屠宰廠(場)加工出廠的動物產品,因此各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開展屠宰檢疫。20__年上半年,全市各級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在37個生豬定點屠宰場(市級13個、縣級11個、鄉鎮13個)、29個家禽屠宰場(點)開展檢疫監督執法工作。屠宰檢疫率100%。上半年檢疫屠宰上市生豬106.18萬頭,與去年同期的93.68萬頭相比,增加12.5萬頭,增13.3%;檢疫牛7.55萬頭,與去年同期的7.35萬頭相比,增加0.2萬頭,增2.7%;羊3.21萬只,與去年同期的4.02萬只相比,減少0.81萬頭,減20.14%。
2、動物源性食品安全監測
(1)、在主城區13個屠宰廠(場)開展了“瘦肉精”監測
按照國家農業部、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認真開展畜產品安全監管和監測工作。長期在主城區內13個生豬屠宰場各抽檢生豬尿樣,上半年共抽檢2820份,未檢出鹽酸克倫特羅和萊克多巴胺殘留陽性樣品。
(2)、對規模養殖場開展拉網式檢測
20__年3月,對全市14個縣(市)區64個鄉鎮348個飼養50頭以上的規模養豬場開展了一次拉網式的監督檢查,共抽檢生豬尿樣2880份,未發現違法使用“瘦肉精”及其他違禁藥物使用的情況,同時對雞肉生鮮奶進行了有毒有害物質殘留的檢測,均符合國家標準。
(3)、開展了牛奶、雞蛋三聚氰胺及蘇丹紅檢測
為強化奶源管理,開展了對奶牛合作社、雪蘭、前進、七彩云牛等公司及奶牛場(合作社)生產的鮮奶進行檢測,抽檢生鮮牛奶112份,未檢出三聚氰胺殘留;對沃爾瑪、好又多、百盛、家樂福等超市銷售的品牌雞蛋進行抽檢,共抽檢雞蛋180個批次1762枚,未檢出三聚氰胺殘留。在超市抽檢生鮮雞蛋41個批次410枚,未檢出蘇丹紅殘留。
(5)、配合農業部畜產品安全檢測中心(寧波)對__市畜產品的抽檢工作,共抽檢豬尿10份、豬肉12份,雞肉8份、雞蛋8份、牛肉4份、豬肝9份。農業部農產品檢測中心反饋,抽檢樣品合格率100%。
(6)、牛奶的β-內酰胺酶的檢測
根據《全國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專項整治近期工作重點及要求》(衛監督發[20__]21號)的要求,__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按照方案推薦方法《乳及乳制品中舒巴坦敏感β-內酰胺酶類藥物檢驗方法》進行了試劑準備及方法摸索,對縣(市)區送檢的牛奶進行了檢測,未檢出β-內酰胺酶殘留。
3、市場及流通領域的檢疫監管
為確保上市銷售的動物產品安全,全市大力依法開展市場及流通領域監管。組織全市執法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343個肉類農貿市場開展檢疫監督執法工作,并對超市、冷凍貯藏、交易場所等進行監督檢查。市動物衛生監督所每天派出30名檢疫監督執法人員對__主城區45個農貿市場銷售的肉類進行巡回監督檢查,嚴格查物驗證。固定專人對貯存動物產品的冷庫及分割肉加工場所進行監督檢查,對__冷凍場,__肉聯廠冷庫等大中型冷庫及生產加工豬、牛、羊分割肉的場所檢查了108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并作相應處理。市動監所在“六一”兒童節前夕,對5個幼兒園食堂的動物產品進行了檢查,未發現加工貯藏不合格動物產品的現象。
上半年,全市共查驗上市豬胴體70.87萬頭、與去年同期的55.84萬頭相比,增加了15.03萬頭,增26.92%;牛7.55萬頭,與去年同期的7.35萬頭相比,增加0.2萬頭,增2.7%;羊3.14萬只,與去年同期的4.02萬只相比,減少0.88萬頭,減21.9%;檢疫查驗上市動物產品1687.78噸,檢疫火腿12.67萬只;檢疫白條禽788.2萬只;開展了對農貿市場銷售香腸及腌臘制品的專項檢查,保證了市場供應安全的動物產品。
4、交通運輸動物產品的監管
按照《動物防疫法》的要求,在鐵路、民航派駐監督執法人員對從省外入昆的動物產品實施監管。上半年檢疫查驗從省外運入__的冷凍動物產品為22417.5噸,與去年同期的34797.6噸相比,減少12380.1噸,減35.6%;其中凍禽產品20711.6噸、凍豬產品1294.2噸,凍牛肉98.5噸、凍羊肉313.1噸,分別與去年同期的16556.1噸、1929噸、436.3噸、187噸、91.3噸相比,分別增25.1%、減32.9%、減77.4%、增49.7%。
5、開展杜絕病死豬肉流入市場專項整治行動工作
各縣(市)區根據《__市農業局轉發省農業廳關于開展打擊私屠濫宰和病死病害豬肉非法交易專項整治工作有關文件的通知》(昆農通〔20__〕8號)和__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
室《__市杜絕病死豬肉流入市場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工作方案》(昆食安委辦〔20__〕9號)開展了專項整治行動,全市共出動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1400人次,出動車輛350輛次,對生豬飼養、屠宰、經營、加工、貯藏、運輸等進行了檢疫檢查。嵩明縣在楊橋鄉搗毀了2個收購加工病死豬肉的“黑窩點”,收繳銷毀病害豬肉2307千克,罰款6600元。市動監所聯合盤龍區相關部門在長地埂村搗毀了一個收購病死豬肉加工香腸及腌臘制品的“黑窩點”,收繳銷毀病害豬肉4500余千克,市動監所配合市經開區在阿拉鄉查處一個用變質肉加工牛肉干的窩點,沒收銷毀病害肉2100余千克。
二、重大動物疫病防控
1、開展產地檢疫工作
全市現有14個縣(市)區118個鄉鎮1307個村委會。在重點村社和交通道口設立了產地檢疫報檢服務點,縣、鄉、村三級產地檢疫報檢服務網絡建設得到了鞏固和加強。開展產地檢疫工作情況如下:
(1)、生豬的產地檢疫。全市在14個縣(市)區99個鄉鎮893個村委會的600個規模化養豬場中563個場開展了生豬的產地檢疫工作,上半年檢疫生豬21.86萬頭,檢出病豬192頭。
(2)、牛的產地檢疫。全市在8個縣(市)區55個鄉鎮442個村委會的32個規模化養牛場中24個場開展了牛的產地檢疫工作,上半年檢疫牛2.02萬頭,未檢出病牛。
(3)、羊的產地檢疫。全市在8個縣(市)區55個鄉鎮442個村委會的543個規模化養殖場中478個場開展了羊的產地檢疫工作,上半年檢疫羊2.59萬只,檢出病羊1只。
(4)、禽類的產地檢疫。全市在10個縣(市)區66個鄉鎮522個村委會的1674個規模化養殖場中__8個場開展了禽類的產地檢疫工作,上半年檢疫禽78.47萬只,檢出病禽248只。
(5)、市場活畜檢疫。各級檢疫監督部門加強對活畜交易市場的檢疫監督,對入場交易活畜進行嚴格的健康檢查,經檢疫合格方準入場交易,市場活畜檢疫率100%。2、鐵路、民航運輸檢疫監管
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在__機場、南窯火車站、東站涼亭貨運站等地共查驗各類運輸車輛、航班7684多車(班)次,檢疫查驗從省外經鐵路、民航運入__的禽苗6068.63萬羽,與去年同期的8415萬羽相比,減少2346.3萬羽,減27.8%;其中雞苗5845.6萬羽、鴨苗83.5萬羽、鵝苗135.7萬羽,分別與去年同期的8121羽、200萬羽、94萬羽,分別減28%、減58.2%、增44.4%。對入昆禽苗為加強禽苗跟蹤監控,與各地、州(市)密切配合,將入昆禽苗運往各地州情況及時通報飼養地動物衛生監督部門,建立全程跟蹤管理機制,確保重大動物疫情監控工作有效開展。
上半年,檢疫運輸出昆的冷凍動物產品為6118.6噸,與去年同期的14994噸相比,減少8875.4噸,減59.2%,其中豬肉1573噸、豬副產品2959.5噸、牛產品170.04噸、凍禽產品364.7噸、其他動物產品1051.38噸,分別與去年同期的1291噸、2987噸、2071噸、257噸、8388噸相比,分別增21.8%、減0.92%、減91.79%、增41.9%、減87.5%。檢疫豬皮17萬張、牛皮23.03萬張,羊皮7.5張。
3、開展活禽經營市場專項整治工作
為了加強活禽經營市場的安全監管,規范活禽經營,有效預防和降低高致病性禽流感通過活禽經營市場傳播的風險,切實保護人體健康,維護公共衛生安全,促進畜牧業健康穩步發展,根據《__省農業廳辦公室關于印發20__年全省活禽經營市場專項整治活動方案的通知》(云農辦牧字〔20__〕87號)文件精神,認真組織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人員,嚴格按照整治方案的具體要求,開展活禽經營市場專項整治工作。自5月上旬開始到5月25日止,在全市14個縣市區和3個開發區認真組織開展了活禽市場專項整治活動,全市共出動執法車輛166輛次,執法人員__9人次,檢查了日新、梁家河、小壩、向化等5個活禽批發交易市場及有活禽交易的集貿市場222個,檢查活禽經營攤位1730個,檢查活雞98747只。檢查中未發現有經營病死禽類及其產品的行為。
4、開展了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工作
今年4月以來,為貫徹落實農業部、省農業廳、市農業局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確保我市不發生甲型h1n1流感疫情,自5月1日起,各縣市區按要求成立了甲型h1n1流感領導小組,組建了防控應急預備隊,在各自轄區內重點加強了產地檢疫、屠宰檢疫、活畜交易市場的檢疫監管,對規模養殖場進行了排查與監管,切實加強對養殖場地、活畜交易場所、屠宰加工場(點)的環境消毒和動物防疫條件審查,并按省市業務主管部門的具體要求,將每日所開展的工作情況以日報的方式及時上報。市動監所于5月12-13日,在海春及中企生豬屠宰場采集豬扁桃體、肺臟、胰腺、肺門淋巴結30份送省疫控中心進行疫病監測,未發現陽性樣品。
全市從5月2日起到5月31日止,檢查活畜交易市場2200個(次),排查規模養殖場1043個(次),對養殖、屠宰、加工、經營等場地環境消毒147萬平方米。在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期間,全市動檢執法人員始終處于高度警備狀態,堅持24小時值班制并保持通訊暢通,相互協調配合,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履行好崗位職責。
5、奶牛“兩病”檢疫凈化工作
今年4-5月,由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組織呈貢、宜良、安寧、晉寧、嵩明、西山、石林、官渡等八個縣(市)區開展奶牛“兩病”檢疫凈化工作。到5月31日止,這八個縣(市)區存欄奶牛31379頭,共檢測奶牛20211頭,占存欄數的64.4%,結核病凈化成效顯著。
6、動物標識及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穩步推進
全市開展了動物標識及可追溯體系建設工作。上半年全市共購置二維碼耳標234000個(其中豬耳標190000個、牛耳標27000個、羊耳標17000個),識讀器194臺,打印機38臺,耳標鉗350把。在西山、官渡、東川、嵩明、安寧等12個縣(市)區已開展二維碼標識的佩戴工作,全市共佩戴豬耳標153205個,佩戴牛耳標6821個,佩戴羊耳標10173個,已使用識讀器上傳信息至中央數據庫。初步建立了各種監督管理制度,如養殖檔案建立制度、免疫制度、消毒制度、無害化處理制度、規模養殖場(飼養小區)巡回檢查制度,散養戶巡回檢查制度等。
20__年初,省監督所為安寧、東川、尋甸等11個縣(市)區配備了動物衛生監督專用執法車及部分化驗室檢測設備和辦案取證設備,全面增強了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力量,提高了快速反應與調查取證能力,為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三、工作體會
1、各級領導重視
中央、省、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業務主管部門高度重視動物衛生監督執法體系建設工作,__市的14個縣(市)區均被列為農業部的縣級動物檢疫監督設施建設項目縣,增加經費投入,省、市業務部門領導還經常到__市動物衛生監督所及各縣(市)區工作一線給予幫助和指導,有效促進了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順利開展。
2、大力開展動物衛生監督法律法規
宣傳及培訓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確保動物源性食品安全,保護人體健康,上半年,全市舉辦了《動物防疫法》及檢疫技術等培訓班20期,培訓執法人員1753人次。開展了10次宣傳活動中,發放了各類宣傳資料53800余份,發放《動物防疫法》宣傳冊4352份。市動監所20__年3月15日(消費者權益保護日)在__市東風廣場組織開展了《動物防疫法》及畜產品安全知識宣傳活動。__電視臺、__日報、春城晚報、都市時報、生活新報等多家新聞媒體到現場進行采訪報道。在宣傳活動中,采取發放宣傳冊、宣傳單,懸掛橫幅,現場咨詢、圖片展覽等形式,共制作《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動物檢疫知識》、《肉品衛生知識》等六塊圖文并茂的展板,發放了《農貿市場肉品衛生知識》宣傳單6000余份,發放《動物防疫法》宣傳冊400余份,發放《狂犬病防治》宣傳冊200余份,出動車輛4輛,宣傳咨詢工作人員就市民關心的“如何買肉才放心”、“怎樣鑒別病死畜禽肉”等問題進行了解答,并向社會公布了舉報電話。
3、以各項專項檢查為契機,努力提高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水平
結合“全國動物檢疫、動物疫病(診斷)和追溯體系建設工作”考核檢查,農業部檢查組對__市動物衛生監督工作進行專項檢查。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識讀器實作、對檢疫員現場抽題問答、現場查看農貿市場、產地檢疫報檢點、規模飼養場、散養戶等方式,對__市、縣兩級的工作進行詳細的考核檢查。檢查組對__市20__年動物檢疫、動物疫病(診斷)和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給予了肯定,同時,對文件的痕跡管理、隊伍建設、統計報表工作、動物標識及可追溯體系建設等存在問題提出了要求,有力地促進全市動物衛生監督執法水平的不斷提高。
4、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力度,規范經營者依法經營行為
上半年共查處違法案件44件,罰款9000元,其中,拒絕接受監督檢查2件、不按規定處理病害動物及其產品5件、未經檢疫銷售或運輸動物及其產品10件、不憑證運輸1件、不符合防疫條件8件、拒絕接受檢疫1件、經營加工病死動物及其產品2件、其他15件。通過嚴厲打擊經營、加工、販運病害肉和注水肉等違法行為,基本杜絕了病害肉、注水肉上市銷售的現象。審驗、核(換)發《動物防疫合格證》186個。
5、扎實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
根據局黨委要求,我所結合實際,認真開展了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黨支部制定了相應的實施方案,并為每個黨員購買了一本《黨員學習筆記本》,加強了政治思想教育,改進工作作風,提高行政效能,進一步增強了為人民服務的意識。
6、建章立制,強化內部管理
修訂了《組織紀律管理辦法》及16個管理規章制度,學習借鑒上海市動物衛生監督所的先進經驗,開展管理制度創新。將__市農業信息網的信息報送、問責制度等納入考核范圍,逐步建立起一整套的內部管理體系,進一步提高全體職工的工作責任心。
四、存在的問題
1、部分縣(市)區人員編制較少,執法力量薄弱。
2、產地檢疫工作滯后,動物標識及疫病可追溯體系建設須進一步加強。應調整理順屠宰管理體制,加強流通環節監管。
3、個別縣區對奶牛“兩病”檢疫凈化工作重視不夠;
4、獸醫體制改革滯后,全市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的性質遲遲未定。
五、20__年下半年工作計劃
(1)、加強對肉、奶、蛋等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監管及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
(2)、積極落實奶牛“兩病”撲殺經費,迅速將檢出的陽性病牛進行撲殺。繼續的探索建立奶牛結核病及布魯氏菌病的pcr診斷方法,進一步改進和提高結核病檢疫技術水平。
(3)、繼續開展杜絕病死豬肉流入市場專項整治百日行動工作,加大對動物飼養、屠宰、運輸和動物產品加工、運輸、銷售、存儲、使用環節的檢疫監管,重點做好: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在重大節日肉食品專項整治,確保肉食品安全。
一、總體要求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的集中整治,建立健全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提高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水平,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促進我縣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二、工作重點
重點產品,是指蔬菜、畜禽產品、水產品等農產品,飲料、酒類、乳制品、肉制品、茶葉等食品,藥品、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以及進出口商品。
重點單位,是指蔬菜生產基地,規模畜禽、水產品養殖場,屠宰場,飼料加工廠,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和小企業小作坊,農副產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生鮮產品超市、小食雜店、小型餐館,以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等。
重點區域,是指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同類產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無證照生產經營問題突出的區域,以及制假售假屢打不絕、反復發生的區域。
三、主要工作和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農業部門牽頭)
1.深入開展對種植養殖農業投入品生產、使用過程的治理,嚴厲查處生產、銷售、使用國家明令禁止和假冒偽劣農藥、獸藥、魚藥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
2.強化質量監測,大力加強對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和“瘦肉精”、“氯霉素”、“孔雀石”、“硝基呋喃”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的監測。
3.加強對農產品批發市場和銷售企業的管理,依法查處重點地區和重點市場銷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農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行為。
4.強化農產品標識標簽監督檢查,依法查處違規包裝、標識和冒用農產品質量標志的行為。
到今年年底,全縣中心城區農產品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農產品生產基地、規模種植養殖場、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場)使用違禁農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基本解決;蔬菜、畜禽、水產品農藥獸藥殘留超標率及檢出率進一步下降;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5種高毒農藥。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牽頭)
1.“打黑、打非”,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無營業執照、無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
2.嚴格市場準入,嚴格無證查處,加強對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和不能確保必備生產條件等違法行為的查處。
3.加強對小企業、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實施基本質量安全衛生條件改造、限制銷售區域等監管措施。
4.開展區域整治,全面摸排、動態掌握食品生產加工小企業集中區域和重點隱患區域;集中整治、消除突出的區域性食品安全隱患。
5.嚴格區域監管責任制,全面使用食品(產品)安全電子監管系統,建立企業監管檔案;加大巡查、檢查等日常監管工作力度,強化生產企業使用添加物質備案和回收食品登記銷毀制度。
6.加大抽查力度,強化強制檢驗,嚴格抽查后處理。
7.針對我縣旅游人口較多這一特點,對旅游產品特別是旅游食品加大監管力度。
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企業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所有有營業執照或者有衛生許可證的企業100%建立電子監管檔案;徹底解決嬰幼兒配方乳粉等16類食品無證照生產加工問題。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
1.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建立健全食品經營主體經濟戶口管理制度。
2.大力引導、監督食品經營者建立和落實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標識標簽、購銷臺帳、質量承諾、協議準入、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
3.推進食品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產品經營柜臺出租企業、產品展銷會的舉辦企業的審查入場、銷售者的經營資格審查等制度。
4.落實區域監管責任,實行“村所掛鉤”,強化基層工商所日常監管,加大對農村食品市場、城鄉結合部食品市場的監管力度。
5.嚴厲查處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小食雜店、旅游商場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者經營中使用違禁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對售假問題嚴重的市場,抓住運輸、倉儲、保管、銷售等環節,切斷假貨流通渠道,摧毀假貨集散地。
6.推廣運用“誠信通”重要商品電子監管備案查詢系統,建立現代化產品安全電子監管網絡。
7.加強質量監測和快速檢測,加大農村食品質量監測和快速檢測力度。
到今年年底,全縣的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徹底解決縣城及鄉鎮政府所在地小食雜店、小攤點無照經營問題;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衛生部門牽頭)
1.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衛生許可和監督工作,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及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
2.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
到今年年底,徹底解決縣城的餐飲經營單位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食堂和縣城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等及其制品行為;杜絕使用有毒有害物質加工食品的行為。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
1.進一步加強藥品生產質量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照核準的生產工藝和處方組織生產,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
2.加強藥品監管和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系統建設。
3.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加強《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認證后監督檢查,禁止藥品零售企業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柜臺,嚴厲打擊掛靠經營、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保健藥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
4.大力整治虛假違法藥品廣告,堅決查處以消費者、患者、公眾人物、專家名義作證明等違法廣告,建立違法廣告的公告、市場退出、信用監管以及責任追究等制度。
5.加強植入性等高風險醫療器械生產、流通和使用監管,強化醫療器械生產監督檢查和質量監督抽檢。推進醫療機構藥品規范管理,規范處方行為,加強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的監測。
到今年年底,建成特殊藥品監控信息網絡;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在新聞媒體虛假藥品廣告。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經貿部門牽頭)
1.加大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力度,實行屠宰加工企業分級管理,加強監督檢查和日常巡查;打擊私屠濫宰行為,堅決取締私宰黑窩點。
2.強化檢疫監管,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推行肉品品質強制檢驗制度,對病死豬堅決做到不宰殺、不食用、不出售、不轉運,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
3.推進動物疫病標識追溯體系和畜產品質量可追溯體系建設,未按規定佩戴標識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
4.加強對豬肉市場和生產加工企業監管,堅決取締不符合規定、違規經營的場點,嚴肅查處生產、加工、銷售和集團消費單位購買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嚴防病死、注水、未經檢疫(驗)或檢疫(驗)不合格豬肉進入加工和流通環節。
到今年底,縣城進點屠宰率達到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到95%;縣城的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牽頭)
1.對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扣件、人造板、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產品進行整治。重點對牽涉到我縣的兒童玩具、人造板、電線電纜這3類產品進行整治。
2.嚴厲打擊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原料生產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查處未取得生產許可證或未經3C認證進行生產銷售和在經營活動中使用無證產品的違法行為,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
3.加強對企業生產條件是否符合發證要求、生產所使用的原輔材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以及是否存在制假售假違法行為的監督檢查,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
4.加大對重點產品的質量監督抽查力度,擴大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
到今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所有獲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100%建立質量檔案;無證生產行為基本解決;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本次專項整治,由縣政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分管領導要靠前指揮,相關工作要明確到人;要認真分析研究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狀況,確定整治重點,明確工作目標,制定整治方案;各有關部門也要制訂本部門、本行業的工作方案。要將專項整治的任務和責任逐級落實到各鄉鎮、機關、企業和店鋪。加大投入,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
(二)形成整治合力
各監管部門要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逐項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加強協同配合,形成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綜合整治局面和合力。要依法全面履行監管職責,堵塞監管漏洞,按照“誰發證、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不僅有證照的生產經營者要管,無證照的更要管;要開展聯合整治,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本區域內涉及多個部門的、假冒偽劣嚴重的重點地區,聯合開展地毯式的打擊查處;對重點區域、重點鄉鎮要組織重點專項整治;對發現屬于其他監管部門職責的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并移交有權處理的監管部門處理;對跨地區的制假售假案件,要及時報上級部門組織協查;對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時移交司法部門處理,決不允許以罰代刑、罰過放行。
各部門要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要強化質量信用等級分類監管,建立質量追溯、召回和違法行為不良記錄等制度,逐步形成失信懲戒機制;要加強食品等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
(三)引導企業規范
各監管部門要督促生產經營者自覺履行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自覺按照法定條件和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使用符合規定的原料、輔料、添加劑、農業投入品,建立并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嚴格履行不安全產品召回義務和責任。要進一步加大服務力度,積極扶持幫助具備基本條件的無證照生產經營者,盡快完善條件,取得證照;鼓勵引導企業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制訂具有競爭力、高于國家現行標準的企業標準;重視和加強自主品牌建設,建立信用自律和風險防范制度,誠信守法經營。
(四)嚴格責任追究
要按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要求,嚴格責任追究。對產品安全事故頻發、區域性制假問題長期不能解決,或因此發生惡性質量安全事件的地區,要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對工作中失職瀆職、地方保護的部門領導和有關責任人,對權錢交易、包庇縱容制假售假活動的工作人員,堅決嚴肅查處,依紀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唯利是圖、屢教不改、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經營者,堅決從重從快打擊查處。
(五)加大宣傳力度
要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的作用,一方面大力宣傳政府和廣大企業為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加大正面報道,形成積極的輿論聲勢,樹立黟縣良好形象。另一方面公開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的違法行為,正確引導消費。要加大對法律法規和有關知識的普及力度,繼續開展食品安全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機關宣傳以及“質量月”等主題宣傳活動,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動員全社會力量參與。專項整治期間,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六)強化督查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