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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評估收費管理,維護中介市場正常秩序,現就國有資產評估中房地產評估收費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有資產評估必須按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國務院〔1991〕91號令)的規定,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認定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
二、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辦法開展評估業務,嚴格執行規定的收費標準,提供質價相符的服務。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應將審批的《資產評估機構資格申請表》和《資產評估機構專職人員名單表》(副本)抄送同級物價部門備案。
三、資產評估收費標準,按照原國家物價局、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資產評估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價費字〔1992〕625號)規定執行。
資產評估中涉及房地產評估的,房地產作為獨立項目評估,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國家土地管理局關于土地價格評估收費的通知》(計價格〔1994〕2017號)和《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房地產中介服務收費的通知》(計價格〔1995〕971號)的有關規定執行;房地產作為整體資產的一部分,按整體資產一并評估的,收費標準按價費字〔1992〕625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
1資產評估行業在我國的發展
1.1起步階段(1989年——1990年)
我國資產評估行業起步于上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1989年國家體改委、國家計委、財政部、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共同了《關于出售國有小型企業產權的暫行辦法》和《關于企業兼并的暫行辦法》,同年,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了《關于在國有資產產權變化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的若干暫行規定》。1990年7月原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成立了資產評估中心,負責對資產評估項目和評估行業的管理工作。這標志著我國資產評估工作的起步。
1.2快速發展階段(1991年——1997年)
1991年以國務院第91號令形式了《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同時資產評估機構管理暫行辦法、資產評估收費管理辦法等評估行業基本法規、制度的起草和工作也相繼完成。這些工作的完成,為建立我國的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管理制度、資產評估資格管理制度等提供了法律依據,推動了我國資產評估行業在初期階段的快速發展。
1993年12月,中國資產評估協會成立,并于1995年代表我國資產評估行業加入國際評估準則委員會(IVSC)。協會的成立標志著中國資產評估行業經過幾年的快速發展,已經開始成為一個獨立的中介行業。我國評估行業管理體制也走向政府直接管理與行業自律管理相結合的道路。
1993年至1998年間,評估機構和評估從業人員的數量迅速增加,同時建立了注冊資產評估師制度,完善了資產評估行業準入制度,了資產評估操作規范意見等技術性規范,資產評估行業空前發展。
1.3發展完善階段(1998年至今)
1998年資產評估協會劃歸財政部,政府管理與行業管理相對分離。2000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于改革國有資產評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強資產評估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2001]102號),之后財政部相繼制定了《國有資產評估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等六個配套改革文件。這些措施是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方式上的重大變革,財政部將評估項目的立項確認制度改為備案、核準制,加大了評估師在資產評估行為中的責任。這次重大改革標志著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發展進入到一個強化自律管理的新階段。
2001年,根據國務院清理整頓鑒證類中介機構領導小組和財政部的統一安排,中國資產評估協會與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合并。合并后的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對評估和審計兩個行業、兩種資格進行管理,同時保留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的牌子,在國際交流和評估行業統一管理工作中使用。
2003年國務院設立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資委)。財政部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部分職能劃歸國資委。財政部則作為政府管理部門負責資產評估行業管理工作。這次改革從源頭上徹底解決了長期以來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與資產評估行業管理不分的局面,實現了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與資產評估行業管理完全分離,使評估行業在形式和實質上都真正成為一個獨立的中介行業。
2003年12月,國務院辦公廳101號文轉發財政部《關于加強和規范評估行業管理的意見》。根據文件精神,2004年2月,財政部決定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繼續單獨設立,并以財政部名義了《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基本準則》。根據101號文件的要求,財政部組織在全國范圍內對資產評估行業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推動了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的健康發展。
截止到2005年8月,我國已有3400多家評估機構,30000多人通過考試取得注冊資產評估師資格,其中22000多人為執業注冊資產評估師。自1998年以來,全國資產評估行業累計完成國有資產評估約15萬億元。我國的資產評估行業是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并在政府大力扶植下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十多年來,在國有企業改制、資本市場和證券市場建設、中外合資合作等經濟行為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不可否認,資產評估行業在我國的發展還存在諸多問題。
2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2.1評估行業多頭管理,不適應評估行業發展的要求
目前,評估行業多頭管理,在經濟生活中先后介入評估行業的部門有財政(國有資產)、國土資源、建設、計劃(物價)等9家部門,設立的執業資格有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房地產估價師、注冊土地估價師、注冊鄉鎮企業資產評估師、農村集體資產評估員、價格鑒證師、礦業權評估師、舊機動車評估師、珠寶首飾鑒定師等。雖然在2001年國務院清理整頓經濟鑒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的活動中,價格鑒證師已淡出中介服務市場,注冊鄉鎮企業資產評估師被并入注冊資產評估師,集體資產評估員資格被取消,珠寶首飾評估也被納入到了評估業的組成部分中,但目前我國依然有五六種評估執業資格。其中在經濟活動中影響較大的有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房地產估價師和土地估價師三種職業資格。
各職業資格各有業務規范,各有收費辦法,在實際工作中既造成了評估質量的不統一,又造成了重復評估、重復收費的局面;既加重了企業的負擔,又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浪費;還導致了評估行業無序競爭、條塊分割。而且評估行業的多頭管理局面導致了諸多不良后果,形成許多地方評估機構小、散、亂,服務單一,市場競爭乏力,甚至一些中小城市及經濟欠發達地區的評估機構出現難以生存的情況。這些問題,使得評估機構難以發展壯大,評估標準不統一,也使得社會對行業的認知度不高。
2.2評估法制不健全,不利于行業的統一管理
律師行業有《律師法》,注冊會計師行業有《注冊會計師法》,而資產評估行業卻沒有相應的法律。我國目前的評估法規體系是以《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為核心、中央政府頒行行政法規和中央政府部門頒布的規章為主、部分省市出臺地方性評估規章補充、行業協會輔之以自律規范并有國家其他法律法規配套的法律體系。這一法律體系曾經發揮過積極作用,但由于立法層次不高、不能完全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現狀,已極大地影響到了行業發展。
2.3評估人員復雜,隊伍不過硬
資產評估強調的是評定估算,如果從業人員缺乏必要的專業訓練和職業道德,其評估的結果可想而知。同時評估作為一個完整的知識體系涉及到會計、審計、機械、建筑、經濟法規及經濟學等方面的內容,而目前我國的資產評估人員大多是由會計人員或機械、建筑工程人員構成,其知識結構單一,評估范圍受限。同時評估師隊伍學歷層次低,我國本科以上學歷人數在50%左右,遠低于美國的85%以上的水平。這種局面既不利于資產評估理論上的研究和創新,又不利于專業資產評估人員的培養。
2.4理論研究相對滯后,評估準則體系尚待完善
應當說經過十多年的發展,我國的資產評估理論已有了長足的發展,對于資產評估目的、評估主體、評估假設、價值類型、評估原則等基本形成了統一認識,對于評估的三大方法及其程序以及評估報告的格式和內容也都有了深入地探討。但不可否認在一些資產評估理論問題上我們和先進國家還有很大差距,諸如從經濟學的角度探討資產評估相關問題,資產評估結果如何為會計報告服務等。更重要的是我國目前的資產評估理論更多的是從便于指導實務角度論述的,如會計學原理那樣的資產評估原理還是空白。我國的評估準則體系包括資產評估準則、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資產評估質量控制準則和資產評估后續教育準則四部分。但目前頒行的只有兩個基本準則(《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基本準則》)、一個具體準則(無形資產準則),其他多以指導意見、指南的形式出現,雖說也基本滿足了評估實踐的需要,但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評估準則體系急需完善。
3發展資產評估行業的對策
3.1統一資產評估管理,變多頭管理、政出多門為“一言堂”
所謂“一言堂”就是將注冊資產評估師、土地估價師和房地產估價師等職業資格盡快統一起來,并出臺統一的評估準則及行業執業標準。前文已述及,由于我國的資產評估管理政出多門,才導致評估標準的不統一、評估行業的惡性競爭;也正是緣于此,評估行業的發展及認可程度才不如另外兩個中介行業。這是解決我國評估行業發展諸多問題的關鍵。顯然這樣做會觸動一些部門的利益,但從行業的長遠發展來看,利大于弊,長痛不如短痛。
3.2加快立法程序,盡快出臺統一的行業管理法律
解決了資產評估行業的統一管理問題,出臺統一的行業管理法律既是行業管理的需要,也是行業發展的需要。
3.3發展學歷教育,提高評估人員素質
我國的評估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對此行業協會應與教育部門協商資產評估學歷教育的發展。雖然我國目前有些院校已開設了資產評估的專科教育,本科教育也已有個別開設。但各個學校的課程設置差異較大,這也需要協會出面予以協調統一。
第二條資產評估機構在國有資產評估活動中違反有關管律、法規和規章,應予行政處罰的,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國有資產管理部門,下同)負責對本地區資產評估機構(包括設在本地區的資產評估分支機構)的違法行為實施處罰。對嚴重評估違法行為,國務院財政部門可以直接進行處罰。
第四條資產評估機構違法行為的處罰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
(四)暫停執行部分或者全部業務,暫停執業的期限為三至十二個月;
(五)吊銷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第五條資產評估機構與委托人或被評估單位串通作弊,故意出具虛假報告的,沒收違法所得,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并予以暫停執業;給利害關系人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產生惡劣社會影響的,吊銷資產評估資格證書。
笫六條資產評估機構因過失出具有重大遺漏的報告的,責令改正,情節較重的,處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并予以暫停執業;
第七條資產評估機構冒用其他機構名義或者允許其他機構以本機構名義執行評估業務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
第八條資產評估機構向委托人或者被評估單位索取、收受業務約定書約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財物,或者利用業務之便,謀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
第九條資產評估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責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一)對其能力進行虛假廣告宣傳的;
(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支付回扣或者介紹費的;
(三)對委托人、被評估單位或者其他單位和個人進行脅迫、欺詐、利誘的;
(四)惡意降低收費的。
第十條資產評估機構與委托人或者被評估單位存在利害關系應當回避沒有回避的,責令改正,并予以警告。
第十一條資產評估機構泄露委托人或者被評估單位商業秘密的,予以警告。
第十二條本辦法第七條至十一條所列情形,有違法所得的,處以違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得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笫十三條資產評估機構不按照執業準則、職業道德準則的要求執業的;予以警告。
第十四條資產評估機構拒絕、阻撓財政部門依法實施檢查的,予以警告;
第十五條;資產評估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一)主動改正違法行為或主動消除、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
(二)主動向有關部門報告其違法行為的;
(三)主動配合查處違法行為的;
(四)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的;
(五)其他應予從輕、減輕處罰的情形。
第十六條資產評估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處罰:
(一)同時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應予處罰的行為的;
(二)在兩年內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同一性質的應予處罰的行為的;
(三)對投訴人、舉報人、證人等進行威脅、報復的;
(四)違法行為發生后隱匿、銷毀證據材料的;
(五)其他應予從重處罰的情形。
第十七條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作出本辦法第四條第(二)至第(五)項處罰決定的,應當在作出處罰決定之日起15日內報送國務院財政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資產評估機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并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作出較大數額罰款、暫停執業和吊銷資產評估資格證書的處罰決定之前,應當告知資產評估機構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
第十九條資產評估機構要求聽證的,擬作出行政處罰的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部門行政處罰聽證程序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組織聽證。
第二十條資產評估機構對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論文關鍵詞 企業國有資產法 國有產權 轉讓機制
一、覆蓋了對金融和非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
自國資委于2003年成立之后所通過的法規或規章,比如《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和《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下文簡稱“3號文”)等,均未將金融類國有企業納入其中(3號令雖然是國資委與財政部聯合,但不論是國資委還是財政部均認為該規定不能直接適用于金融企業國有資產)。
該法所體現對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管,其一是第11條第二款“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可以授權其他部門、機構代表本級人民政府對國家出資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以兜底的方式囊括了國資委之外的其他監管部門;其二是第76條“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與監督,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在肯定了金融類國有企業監管的一般性特征的同時,為金融類企業的特殊立法規定留出了缺口。
二、定義“企業改制”,弱化對次級企業的直接監管
《企業國有資產法》有一個比較明顯的創新,就是明確定義了“企業改制”,僅含三種情形:一是國有獨資企業改為國有獨資公司;二是國有獨資企業或公司改為國有控股公司或非國有控股公司;三是國有控股公司改為非國有控股公司。除此之外,不影響控股地位的國有資產轉讓行為均不屬于“企業改制”。該法定義“企業改制”當然具有多方面的影響,其中之一可能就是加強對涉及控股地位等國有股權轉讓的監管,同時弱化對不涉及控股地位等國有股權轉讓的監管。但這一點在該法中并沒有明文支持,有待后續規定的進一步明確。
另外,對于次級企業監管的弱化,則早在2003年國資委3號文中就有了體現。該文規定,所出資企業決定其子企業的國有產權轉讓,其中,重要子企業的重大國有產權轉讓,需要同級國資部門會簽財政部門后批準。可見,對于企業轉讓其間接持有的國有股權,一般來說不再需要行政審批,而只需要作為其股東的一級國有企業同意即可。
三、以完善公司治理的方式保護企業國有資產
注重以完善公司治理的方式來實現對企業國有資產的保護,可以算是《企業國有資產法》又一個較突出的特點和創新了,其17條第二款便規定國家出資企業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和風險控制制度。
該法的第34條和40條規定,重要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國有控股公司的合并、分離、解散、申請破產等,以及企業改制,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機構在做出決定或者向其委派參加國有資本控股公司股東會會議、股東大會會議的股東代表做出指示前,應當報請本級人民政府批準”。這表明,涉及國有企業分立、合并、解散、破產、改制等重大行為的,政府審批行為在時間上先于股東大會決議。而在此之前的各項文件均無此規定,相反,3號文甚至要求政府審批的報批文件中就包括公司內部決議文件。
此外,《企業國有資產法》還專節規定了與關聯方交易的限制性條件,也是保護國有資產制度上的一項創新。并且其72條規定,在涉及關聯交易、國有資產轉讓等交易活動中,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有資產權益的,該交易行為無效。在這里,我們看到了《公司法》第22條的身影,可以說,這是《企業國有資產法》在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同時,與《公司法》在某種程度上的契合。
四、《企業國有資產法》框架下的國有產權轉讓問題舉要
(一)轉讓方式
國務院于2003年和2005年分別轉發的國資委文件《關于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規范國有企業改制工作的實施意見》中,也進一步明確,國有企業改制包括“轉讓國有控股、參股企業國有股權或者通過增資擴股來提高非國有股的比例”,并且需要履行審批、評估、公開交易等程序性要求。
可見,以認購增資形式稀釋國有股權的,屬于轉讓國有資產的形式之一。在實際操作中,非國有資產認購國有企業的增資擴股導致國有股權比例下降,同樣適用國有資產轉讓的相關規定。
(二)轉讓批準
在目前階段,國有資產轉讓的批準主體包括各級監管部門和所出資企業,即一級企業。其中,對于各級政府直接出資的一級國有企業,由該級政府的國資監管部門批準;對于其間接持股的次級企業,由該一級企業批準,而不再由國資監管機構直接審批。當然,符合特定條件的還需要報同級政府批準。
(三)清產核資
《企業國有資產法》所述“企業改制”并非2002年《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所稱改組國有企業,后者并沒有國有產權轉讓前后的控股要求,范圍更大。而此前相關規定要求進行清產核資的范圍也較新法為廣。其中3號文規定,企業國有產權轉讓事項經批準或者決定后,轉讓方應當組織轉讓標的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開展清產核資。
在上述情況下,上位法的“企業改制”與下位法的“國有企業改組”的內涵和外延如何協調,不符合“企業改制”的國有資產轉讓是否有可能免去清產核資程序等等,這些問題也許還有待進一步的解釋。
(四)資產評估
資產評估,通過提供客觀價值標準的方式防止國有資產的賤賣,是從交易價格角度保護國有資產的有效方法。《企業國有資產法》第47條對資產評估的規定為:“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轉讓重大財產,以非貨幣財產對外投資,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應當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的,應當按照規定對有關資產進行評估。”目前,非金融類國有企業資產評估適用的辦法是2005年國務院國資委的《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根據該辦法,國有資產評估實行核準制和備案制相結合的制度。
國有資產評估的備案制,整體上來說實行“誰批準,誰備案”的制度,即由國務院國資委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國務院國資委負責備案;經國務院國資委所出資企業(即中央企業)批準的經濟行為涉及的資產評估項目,由該所出資企業(中央企業)備案;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所出資企業的資產評估項目備案工作分工,由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自行規定。
而金融類國有企業的資產評估,目前僅有2001年財政部頒布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若干問題的規定》。根據筆者向財政部金融司咨詢的結果,有關金融類國有資產評估的規定正在制定中,而實踐中基本上還是參照國資委的文件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經過評估并經認可或核準的價格為交易價格的依據,當交易價格低于評估價格90%的時候,必須暫停交易,待獲得原批準機構同意后方可繼續交易。
(五)公開交易
《企業國有資產法》第54條規定,國有資產轉讓應當遵循等價有償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除按照國家規定可以直接協議轉讓的以外,國有資產轉讓應當在依法設立的產權交易所公開進行。此前,在2002年《利用外資改組國有企業》、2003年3號文、2004年《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問題的通知》、2006年《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2003]96號(轉發)和[2005]年60號(轉發)等諸多文件中均明文規定了公開市場交易制度,并且規定選擇產權交易所不受行政區劃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不論《企業國有資產法》還是上述其他文件,均在要求公開交易的情況下,為協議轉讓國有資產留出了缺口(需要履行特別的批準程序)。2006年《關于企業國有產權轉讓有關事項的通知》列出了允許協議轉讓的條件:
(1)關系國民經濟關鍵行業的,轉讓后仍保持國有控股;(2)如果轉讓行為發生在所出資企業內部,則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為所出資企業或其全資、絕對控股企業。
但是實踐中,符合了上述兩個條件之一,并不意味著一定可以協議方式轉讓,還需要“按照轉讓方的隸屬關系,中央企業由國務院國資委批準,地方企業由省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所以在轉讓國有產權的實踐中,仍然要以公開市場交易為原則,以協議轉讓為例外,因為審批部門對協議轉讓的批準非常謹慎。
第一條:本辦法所稱資產是指各社區占有、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由國有資產和集體資產組成,如房屋、門面、辦公設備等。
第二條:社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由區國有資產管理局統一管理。其資產的權屬證件(房地產證等)由國有資產管理局統一管理。
第三條:社區資產要如實上報到財政所,含資產名稱、性質、資產地址、面積、結構、用途、有無證,并由財政所建立資產管理檔案。
第四條:社區占有、使用的集體資產或其他劃撥、移交資產由辦事處財政所統一監督管理。其資產的權屬證件由財政所統一管理。
第五條:社區資產處置是指社區國有、集體資產的轉讓、出售、租賃、抵押貸款、調撥、報損、報廢、出借等。
第六條:社區資產處置的原則及方式。社區資產處置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有利于資源整合,形成新的生產能力的原則,盤活增效不流失的原則。社區資產的出售轉讓、變買或置換,應與采取拍賣、招投標競價、協議轉讓等方式公開處置。
第七條:社區資產處置、轉讓、審批權限。社區國有資產的處置、轉讓權限屬區國有資產管理局,社區集體資產的處置轉讓權限屬街道辦事處。
第八條:社區國有資產處置由辦事處報區國資局,按照《武陵區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執行。
第九條:社區集體資產處置必須遵照以下程序。
1、申報。需處置資產的社區召開黨總支會議集體研究,報聯點領導同意后,向街道財政所提交申請報告,說明處置轉讓事由。
2、審核:財政所接到申請報告后,對所處置的資產進行現場勘驗、核查,對符合資產處置條件的予以受理。
3、資產評估及價格確認。處置資產的社區在報財政所審核的同時,需聘請具有資質的評估中介機構對所處置的資產進行評估,并將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報財政所。財政所收到評估報告后,依據評估結果,會同社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參照市場行情,共同制定底價。為降低處置成本,也可在紀工委、財政所的監督下采取公開協商定價的辦法確定底價,然后再提出資產處置方案報辦事處審批。
4、審批。由資產管理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對財政所提出的資產處置方案進行審議,報辦事處黨政聯系會議通過。
5、進行交易。資產處置應嚴格遵守,“統一監管機構、統一信息、統一交易規則、統一審核鑒定、統一收費標準”的管理辦法,在財政所的指導下進行交易。資產交易前要在區級以上的報刊、電視媒體或召開總支會議向社會公開資產處置信息。信息時間不得少于二十個工作日,允許處置價在底價的基礎上有一定的比例的浮動,但處置價低于底價90%的,需報財政所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十條:社區集體資產的處置收入全部納入財政所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資金所有權不變,主要用于社區建設和補充工作經費不足。財政所根據支出報告撥付其經費,并按資產處置收入的10%收取管理基金。
第十一條:街道紀工委、財政所按照職責,加強對資產申報和處置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杜絕違紀違規。財政所對撥付的資產處置資金要加強檢查、跟蹤問效,嚴防挪作他用。
隨著近年來本縣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逐步加強,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經營性收入總額和占全縣非稅收入的比重呈歷年增長的趨勢。其中 2011年共上繳政府非稅收入專戶收入 73.9 萬元,占全縣非稅收入總額的 1.8%;2012 年共上繳政府非稅收入專戶收入 81.7 萬元,占全縣非稅收入總額的 2.1%;2013 年共上繳政府非稅收入專戶收入 143.4 萬元,占全縣非稅收入總額的 2.6%。
目前,全縣納入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范圍的單位和經營收入項目主要有:①計生局、衛生局、縣醫院、畜牧局、檢察院、水務局、工會、公安局等單位的固定資產出租、出售、出讓、轉讓收入;②紫荊山管理所的世界文化遺產的門票收入;③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利用國有資產(資源)從事廣告經營所取得的廣告收入等。
從目前的管理情況看,管理范圍和收入項目還比較窄。一是仍有部分單位的國有資產經營性收入未納入財政管理,用于彌補單位經費不足,直接“坐收坐支”,游離于財政監管之外,尚在規范和清理之中。如供銷聯社、縣委黨校、體育館、云崖寺管理局、林業局朝那湫公園、水務局水上公園管理所、種子公司等;二是收入項目比較單一,目前納入財政管理的收入主要集中在國有資產的出租、出售、轉讓等收入項目上。門票收入、廣告收入、停車泊位取得的收入等項目的收入相對較少。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經營收入,作為一種必要的補充,同時也作為一種資產收益,也為本縣經濟社會的發展作出了貢獻。 但從近幾年對全縣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收入的管理情況及開展的年度財務檢查所反映的情況看,對于這部分收入,在管理上存在的許多的漏洞,也產生了一些問題。
1.部分單位領導思想認識不到位,管理職能分散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其所有權歸屬于國家,管理權在相應的財政部門,由各單位行使其使用權。實行“國家所有,政府監管,單位占用”的管理體制。長期以來,由于部分單位領導思想認識不到位,大局意識不強,私心太重,對經營性收入所有權歸屬于政府的觀念還未得到根本上的轉變,造成相當一部分經營性收入脫離了財政監管,管理職能分散。
2.資產處置程序不規范,導致資產嚴重流失
按照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規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在將國有資產進行出租、出借、轉讓、報廢等處置時,要報經縣財政局審批同意,按照申請、審批、處置的程序進行,并采取中介機構進行價值評估、公開競價的方式進行。但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部分單位和部門未經事前審批,進行直接定價、私自處置。隨意將房屋、車輛、設備等資產進行處置、出租、出借或投資,造成了違規交易,國有資產流失比較嚴重,未能實現資產保值增值。
3.投入產出不匹配,處置收益低下
本縣行政事業單位資產大多是由財政撥款購建(置)的,一些單位在有償出讓其所有權取得收入時,往往不計成本,資產未評估,價值被低估,項目未論證等,使國有資產的耗損得不到足額補償;一些單位在資產出租過程中,未按合同及時、足額收繳租金;一些單位將未達到規定處置條件的資產提前強行出讓或報廢,造成了國有資產的直接或間接損失。這些現象的存在,使得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有償使用過程中,資產收益低下,投入產出不匹配。
4.收入管理不規范,直接“坐收坐支”
一些單位將國有資產經營收入未嚴格按規定納入縣政府非稅收入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隨意隱瞞、規避、截留、擠占、坐支和挪用國有資產經營收入,自行發放津貼補貼;向所屬單位集中收入和在所屬單位或經營實體開支費用;以發放獎金、津貼補貼、承擔費用等形式抵頂所屬單位應上繳的國有資產經營收入。僅將部分收入上繳縣政府非稅收入專戶,這些隱瞞收入成了部門和單位中分配不公、滋生腐敗的主要原因。
三、強化經營性收入管理的對策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規范收入管理
(1)制定《莊浪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管理暫行辦法》。全縣行政事業單位對其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的出售、出讓、轉讓、置換等處置行為,應委托有資質的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一律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采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等法律許可的、有效的市場方式進行資產處置。對于處置所取得的收入,要嚴格管理,實行收支兩條線,從根本上解決國有資產有償使用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2)制定《莊浪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對全縣所有行政事業單位非經營性資產擬轉為經營性用途的,不管是用于出租、對外承包還是對外投資等,都應首先經過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依法評估后,以評估價格作為確認金額的依據,評估報告交財政部門備案。
(3)制定《莊浪縣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入管理暫行辦法》。對于經營性收入,都應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管理,縣財政局依據繳庫金額,根據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需要,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對單位給予經費補助;差額補助事業單位和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取得的國有資產經營收入,經縣財政局批準扣除相關費用后,上繳財政專戶,納入單位年度綜合預算管理,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縣財政局審批,按照“收支兩條線”管理辦法,按批準的用途使用,保證對收入管理的規范化。
2.加大監管理力度,實現保值增值
【關鍵詞】資產評估機構;發展困境;內部管理;執業質量
在近三十年的時間里,湖北省的資產評估機構伴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得到了迅速發展。在資產評估職業迅猛發展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亟待解決的問題。通過與部分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交流,發現小微資產評估機構生存很難,目前,部分小微評估機構的生存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與大評估公司合作;一種是給大評估公司打工。
一、湖北省小微資產評估機構存在的問題
1.競爭能力較弱
截止2013年7月,湖北省共有資產評估機構123家(含分所),除排名前十的資產評估機構以外,其余資產評估機構年收入基本都在百萬元左右,從業人員也不到一百人。按照《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規定:其他未列明行業從業人員300人以下的為中小微型企業。其中,從業人員100人及以上的為中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及以上的為小型企業;從業人員10人以下的為微型企業。雖然湖北省資產評估機構發展數量較多,也積累了一定的職業經驗,但是整體上看,發展規模較小,競爭能力較弱,根據湖北省資產評估協會的統計資料,湖北90%以上的資產評估機構屬于小型或者微型企業,大量資產評估機構實際從業人員只有十余人左右。
2.兼職人員較多
根據湖北省資產評估協會的調查數據,大量小微型資產評估公司的注冊資產評估師沒有專職在評估機構執業,其社會保障費用在學校以及國有或者民營等其他單位繳納。例如,位于武漢市的某資產評估公司,其所屬資產評估師的社保關系全部不在該評估機構,而這并非個例。
3.生存危機較大
二十世紀八十年代后期,根據當時經濟體制改革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需要,為合理確認國有資產轉讓價格,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資產評估作為國有資產管理、維護國有資產權益的一種重要手段被引入我國。目前,這一歷史任務已經基本完成。相比大中型資產評估機構,小型或微型資產評估機構的吸引力明顯不足,承接的業務量非常有限,行業競爭非常激烈。有的機構甚至通過不正當的價格競爭來吸引或維持客戶,一些實力不夠的公司因為無法承受巨大的競爭壓力而選擇退出,也給整個資產評估行業的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4.執業質量不高
小型微型資產評估機構合伙人數少,出資規模相對大中型機構少得多,而且其綜合實力、社會聲譽以及對優秀人才的吸引力方面遠遠不及大中型資產評估機構。根據湖北省資產評估協會2013年對資產評估機構工作底稿的抽樣檢查結果,相當部分的小型或微型資產評估公司存在工作底稿不規范、不完整甚至不及格的問題,其三級復核制度基本上也是流于形式。這種質量上的缺陷可能造成惡性循環,使小型微型資產評估機構逐漸喪失客戶,面臨更加嚴重的生存危機。
二、小微資產評估機構問題產生的原因分析
導致湖北省小型微型資產評估機構問題的原因既有外部的影響,也有內部的因素。
1.評估機構設立門檻偏低
現行《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64號)規定,設立合伙制資產評估機構,除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外,還應當有2名以上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合伙人;有5名以上注冊資產評估師;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總額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其中,以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設立的,合伙人實際繳付的出資總額不低于人民幣30萬元。設立公司制資產評估機構,除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外,還應當有2名以上符合本辦法規定的股東;有8名以上注冊資產評估師;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30萬元。以上規定設立條件較低,導致大量的小微資產評估機構產生。
2.主管部門監管不嚴
現行《資產評估機構審批和監督管理辦法》規定,擔任資產評估機構的合伙人或者股東的條件之一是應當在取得注冊資產評估師證書后,近三年連續專職從事資產評估業務。但是大量的小微資產評估機構合伙人或者股東并非專職從業人員,卻順利通過了審批,得以設立成功。
3.評估機構業務單一
目前大量的小型或微型資產評估機構主要局限于依靠成本法、市場法以及收益法進行傳統的機器設備、房地產、企業價值等資產評估業務。在傳統評估業務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下,沒有體現出應有的差異性,使得小微型資產評估機構在業務結構單一、產品易于替代、市場供大于求的過度競爭模式下舉步維艱。
4.內部管理制度缺失
小微資產評估機構由于專職從業人員很少,承接業務、執行業務、控制風險等均是同一團隊甚至是同一人負責,造成項目利益最大化與評估風險最小化的沖突。另外,小微型資產評估機構對于人力資源缺乏統一的管理和規劃,人力資源管理制度不到位,導致員工不斷流失。此外,評估機構在執業過程中,很多評估程序沒有執行到位、復核制度沒有落到實處、評估工作底稿不規范,使評估程序沒有發揮相應的作用,嚴重影響了評估工作質量。
三、湖北省小微資產評估機構發展出路
1.明確市場定位
對于“以生存為第一要務”的小微資產評估機構而言,業務范圍廣泛將更好生存。資產評估機構生存和發展的基礎是市場,長久以來,資產評估市場處于一種無序競爭狀態,拉關系、給回扣、低價競爭等等不良現象嚴重影響了資產評估行業的健康發展,其中的重要原因是資產評估機構沒有核心競爭力,不能提供差異化的產品和服務,沒有自己的業務專長,產品和服務同質化現象嚴重。小微資產評估機構應該根據自身的特色,明確市場定位,打造拳頭產品和服務,在差異化市場中立足。
2.開拓新型業務
從資產評估服務市場來看,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等管理職能已經退出歷史舞臺,傳統的評值、評價服務在信息市場中所占的份額已經逐步下降。在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和市場經濟轉型過程中,新的需求不斷涌現,新的問題不斷產生。資產評估機構應該努力把業務范圍拓展到經營管理、財務咨詢和績效評價等方面,在保證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在咨詢和業務領域拓展新興業務。小微資產評估機構應把重點放在新業務、新行業、新企業上,不能僅僅著眼于“分蛋糕”,更應該主動“做蛋糕”。
3.建立機構聯盟
有人認為應該促進小型評估公司的合并,促進評估機構做強做大。但是部分評估機構負責人明確表示,寧愿關門也不愿意合并。合并雖然短時間內能夠實現評估機構的規模擴大,但是并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縱觀以往的會計師事務所合并道路,事務所合并后也出現了很多的困難和風險。資產評估協會應該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支持小微資產評估機構發展,充分發揮自己的服務、協調和橋梁紐帶作用,比如可以由評估協會牽頭,建立小微資產評估機構聯盟,發揮聯盟優勢,辦出小微資產評估機構特色,擴大社會影響,帶動評估行業發展。
4.完善內部制度
資產評估機構內部制度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應該是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執業質量管理制度。小微資產評估機構應該建立健全人力資源管理機制,要注重以人為本,關心、尊重、理解員工,為員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環境,發揮員工的主管能動性,進而提高執業質量。對于評估項目應實行全過程質量管理,構建逐級質量檢查制度,嚴格按照評估準則的規范要求實施相關工作。
綜上所述,在激烈競爭的評估市場中,湖北省小微資產評估機構必須做好內部管理工作,開拓新興業務,提高核心競爭力,促進自身的持續科學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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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財政部消息稱,依照《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出臺《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行政手段規范《辦法》只是一個過渡,不久必將出臺法律來規范金融業國有資產產權轉化問題。”腦庫投資公司綜合開發研究院研究員里維寧預言,“法律監控太急需了。”
監管缺位
在新一輪的牛市中,金融業成為了貫穿始終的投資熱點。金融股價格一漲再漲,金融股權也成為投資者爭搶的香餑餑,以至于參股金融企業的上市公司的股價也隨之水漲船高。
根據已披露的2007年上半年報,凈利潤排名前10的上市公司中有6家為金融類企業;營業收入前10名中有4家金融類企業。比較業績增長,滬市17家金融類企業盈利能力的增長更為顯著,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同比分別上升28.4%和74.1%,高于市場平均水平。
而參股金融機構也成為了上市公司的盈利法寶。截至8月30日,共有459家上市公司對金融機構進行參股投資,其中參股券商的上市公司共有273家。除對券商進行參股投資外,上市公司對商業銀行、財務公司、信托公司、保險公司、期貨公司的參股數量也分別達到159家、37家、28家、24家和12家。另外,包括海通證券在內的6家上市公司也不同程度地持有基金公司股份。金融企業帶來的賺錢效應使得各方資本對金融股權的爭奪越來越激烈。
然而,在這一系列的參股、并購等活動中,由于一直缺乏一套針對金融行業特色的規范或法律,導致國有資產流失嚴重。“就是因為法律的缺失,沒有專門的規范措施,導致國有金融資產流失嚴重。這類型的個案不勝枚舉,比如,中國銀行黑龍江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長高山河松街中行行長高山在長達數年間涉嫌內外勾結盜取銀行、東北高速、辰能公司、黑龍江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等數家單位總計高達10億多元的資金。再比如,前不久南方的一家銀行,普通柜臺人員就悄無聲息的挪走了1000萬元。”提到國有金融資產流失現象,里維寧一口氣向記者述說起諸多案例。
實際上,多年來,金融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的管理仍然依據多年前的文件。2003年國務院國資委成立后,國有資產管理一分為二,國資委負責非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事項,財政部負責金融類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股權分置改革后,這些規定有些已經明顯不符合市場的要求。
里維寧認為,隨著金融市場產品和工具的增多,大量的兼并和重組成為了需要,而一套完善的兼并收購法是不可缺失的。目前,信息不透明,矮化國有股份,盈利的國企包裝成不盈利出售以便從中漁利等諸多損害國有資產現象屢禁不止。“實際上,大部分兼并是在高層進行,不像國外必須經過工會,國內大部分都成了暗箱操作,缺乏一套系統化的游戲規則,外資企業來中國對這點也深有體會。”里維寧說。外資企業在中國就深刻體會到中國是沒有規范的游戲規則。
另外,里維寧認為,建立一套合理的利益監督沖突體系是很亟需的。“目前還有很多咨詢機構做完咨詢之后,看準收益跟進投資。另外,一些證券公司號召員工跟投,實際上,這在國外都是不允許的。”里維寧說,“金融資產都是速動資產,與實體資產不一樣,不好監管。比如,證券公司與外資合資,如何建立合資實體,出納股份,以及如何解散,這些都需要具體的措施來規范。”
鐵血監管
目前,金融企業的產權(包括國有產權部分)轉讓,一般采取協議轉讓的方式進行,也有部分采取拍賣或進入產權交易所。但是,由于協議轉讓缺乏公開競價過程,一方面轉讓價格不能達到最大化,另一方面也給盜取國有資產的違法行為的滋生制造了“溫床”。因此,從保護國有出資人合法權益角度出發,有報道稱,財政部將考慮嚴格控制協議轉讓,在轉讓方啟動協議轉讓程序前,應得到相關監管部門和財政部門的審批。
關鍵詞:資產評估;人才;培養模式;探討
中圖分類號:F23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4)30-0129-02
1 資產評估人才現狀的調查
1.1 資產評估人才數量狀況
目前我國評估行業不斷發展壯大,對資產評估人才的數量需求也越來越多。截至2013年底,全國資產評估從業人員13萬多人,注冊資產評估師約3.3萬人。
1.2 資產評估基礎理論研究薄弱
我國資產評估業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末,距今不過20多年歷史,因此在發展初期,更注重評估方法在評估實務中的具體運用,對具體評估方法(市場法、成本法及收益法等)和參數選取等問題討論研究較多。而對評估基礎理論研究嚴重滯后,出現了評估理論研究與評估實踐脫節,至今還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資產評估理論體系和框架,嚴重影響了統一評估準則的制定。
1.3 資產評估人才層次不高
我國資產評估行業起步晚,從業人員素質普遍不高,我國現在的評估師培養存在很大的問題,老一輩評估師具有豐富的經驗,可以解決許多突發性問題,但是年齡趨于老齡化,由于記憶力衰退等原因,不具有參加資格考試的能力;新一代的青年雖然具有超強的記憶力,但沒有豐富的實踐經驗,面對眾多的問題依然無法解決。新一代的青年對待考學欲望不大,面對高層次的學歷沒有更高的追求,導致我國的評估師學歷普遍不高。
1.4 資產評估人才流失嚴重
面對我國就業壓力緊張的局面以及資產評估考試的嚴格性,很多專業性人才都轉行到其他的行業;面對評估行業的緊張壓力,就業人員需求量少,迫使專業人員流失到其他行業;其次是行業對資格證書的要求嚴格,讓更多的考生失去對考取專業證書的信心。作為剛剛興起的評估師行業,我們需要認真思考對行業內部改革。
2 資產評估人才培養存在的問題
2.1 對資產評估人才的重視程度不夠
20世紀80年代末,我國資產評估行業剛剛起步,與其他的中介行業如會計行業、服務行業、律師行業等相比時間相對較短。社會上許多企業對評估行業并不了解,由于我國出現的評估失敗案件,讓社會不能更好地認識評估行業。面對這些不利于評估行業健康發展的因素,很多人對評估行業失去了信心,對資產評估師的認知程度遠遠不夠。
2.2 資產評估人才培養的教育環境缺失
當前,我國高校開設資產評估專業的少之又少,這限制了評估行業對專業人才的重點培養,不利于復合型、應用型人才隊伍的組建,更不利于資產評估業務的穩定發展。我國高校開始設置資產評估專業起源于2005年,目前全國只有20多所學校開設了資產評估專業,每年大學培養的資產評估專業學生人數只有幾千人,這些專業人才遠遠不能滿足我國資產評估行業發展的需求。
2.3 獨立、客觀、公正的從業原則尚未真正形成
1989年美國通過立法成立了一套屬于自己的評估師培養體系,英國將自己制定的行業標準推廣到世界范圍中。許多國家遵循客觀、獨立、公正的從業原則,并取得顯著的成果。我國資產評估行業中“無序、混亂”的問題出現,阻礙了行業的發展。限制被評估單位或個人對評估機構的自由選擇權利,形成對該行業的壟斷,這一現象造成了評估機構的不公平競爭,部分評估機構采用一些不正當手段爭奪業務,如降低評估收費等,嚴重違背了獨立、客觀、公正的評估基本原則。
3 我國資產評估人才培養模式的探
3.1 重視資產評估人才的地位
我國CPA協會和CPV協會都是由自己的協會進行管理,2000后,國家對經濟鑒證類機構統一整頓,按照“一個協會、一套機構、兩種資格、兩個行業統一管理”的原則,將CPV與CPA合并進行統一管理。但從實際情況看,部門間的惡意競爭,拉幫結伙現象嚴重,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CPV的地位也沒有實質性的提高,薪資和重視程度都不如從前。既然都從屬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理應將CPV與CPA同樣對待,放在一樣的位置,這是提高其地位的前提條件,才能保證評估行業的穩定發展。
3.2 加強高等學校的資產評估人才培養
3.2.1 強化高校的師資力量
以應用型教學模式代替學術性教學模式,以追求能力、引導學生的開拓性學習思維能力為目標,這樣才能較好的提升個人能力。所以積極引進社會各行業精英,加強高校師資力量是關鍵。通過人才引進的模式,從企事業單位聘請一批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表達能力強的專家作為評估培訓的師資力量。國內高校應該與國外高等院校建立合作的開放辦學關系,使得學生融入國際學術大環境,并以國際企業合作為橋梁,積極引進復合型外教,每年選派師生到國外合作學校參加學術交流。以“自我主導,積極引進,吸收豐富,讓我所用”為特色,加強學院管理與建設。
3.2.2 完善高校專業化資產評估教學
具備科學的課程體系是實現教育目標的基礎,是學校開展實踐與理論結合的依據,也是教育的核心目標。故此,要加強對資產評估課程體系建設的探究。在建立適合我國的課程體系中要充分注意到課程設置的影響因素、原則因素以及評估師素質的培養和評估行業務的特點,考慮學生未來從事的行業特點,在課程體系中應該加入基礎課程教學、專業課程教學、道德培養教程和畢業論文設計等方面內容。
3.3 制定統一的資產評估法律法規
①制定和頒布《資產評估管理法》,取代現行的《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這是資產評估行業業務開展的法律依據,讓資產評估更具有權威性。制定《資產評估管理法》的宗旨應該不僅保護國有資產合法權益,還要保護各類非國有資產的合法權益,管理范圍是國有資產和非國有資產的評估。《資產評估管理法》應包含總則、組織管理、評估程序、評估方法、法律責任、附則等。
②制定和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師法》,依據法律保證資產評估機構為更多的人群服務,對各評估機構進行統一的管理。《中華人民共和國資產評估師法》應包括總則、考試和注冊、業務范圍和規則、注冊資產評估師協會、資產評估機構(或資產評估師事務所)、法律責任、附則等內容。
3.4 綜合培養評估人員
資產評估行業涉及很多領域,本身具有的素質可以完成賦予的任務,可以出色的完成資產評估任務。吸引更多與評估行業相關的人才是尤為重要的工作,評估行業涉及經濟、會計、財務、法律、機械等領域。培養行業中的佼佼者,構建等級分類制度的同時將這些人才按個人特長進行分類,參與不同的評估工作,可以讓評估事業取得長足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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