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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亞年(1991.06-),男,江蘇淮安人,現就讀于江蘇大學文法學院,主要研究方向:法學教育與社會法學。
摘要:通識教育的目標在于培養社會人,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意向主要是從事律師、法官、檢察官等司法實務性工作,是典型的社會科學人才培養模式。法學專業學生如何成長為適應社會需求的合格的人才,如何在高校本科生就業形勢日趨嚴峻的大背景下尋求自身的準確定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通識教育;法學專業;畢業趨向
通識教育的目標在于培養社會人,而作為文科的重要專業類型的法學專業本科生畢業之后主要從事的是律師、法官、檢察官以及公司、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的法務等司法實務性工作,是典型的社會科學人才培養目標。在通識型教育人才的培養理念下,研究法學專業學生如何成長為適應社會需求的合格的人才,如何在高校本科生就業形勢日趨嚴峻的大背景下尋求自身的準確定位,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法學專業就業前景背景分析
近年來,高校本科畢業生的就業形勢越來越嚴峻。根據中國社科院社科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就業藍皮書《2012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顯示,2012年本科就業紅牌警告專業包括動畫、法學、生物技術、生物科學與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等相關專業,其中曾一度被認為是鐵飯碗的法學專業不幸被亮紅牌警告。當前的就業形勢本就嚴峻,而被亮紅牌警告,法學專業就業前景仿佛進入了寒冬,法學專業本科生的就業行情更加不被看好。
高等教育經過了20多年的發展和近幾年連續的擴招,使得高校本科生畢業人數一年比一年高。十年前,一個法學專業的大學生在畢業后基本上都有機會進入公、檢、法,即使不能到司法機關工作而從事法律實務相關的工作也不會很難。十年后的今天,即使竭盡全力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高校法學專業的學生畢業后直接進入國家司法機關已經成為不可能。即使想成為一名律師,通過司法考試也成為必須。當前,包括極少數知名大學法學院的法科學生在內,都面臨著嚴峻的就業形勢,法學專業學生畢業前景如何值得我們思考。
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趨向大體可以分兩類,即法律職業和非法律職業。前一類的學生就業時,即從事法律職業,他們有的選擇公檢法,有的選擇做律師,有的選擇去公司企業做法務等,而后一類的學生就業時,即轉行從事非法律職業,多是因為在其他行業有一技之長,或是其他的能力突出,能夠適應非法律職業的需要,比如,英語能力突出時,選擇去外企工作;個人公關能力突出時,可以去從事公關等。這類學生的畢業趨向大體和法學專業無關。我們不做深入探討,下面我們對從事法律職業的畢業生的畢業趨向做點探討。
二、法學專業就業趨向具體分析
(一)法學專業畢業趨向之一:律師
律師行業向來是學生選擇法學作為專業的驅動力,法學專業畢業生選擇律師作為職業,一方面是做律師能在實踐中將已之所學加以運用,另一方面,豐厚的收益也吸引著他們紛紛加入律師行業。然后,有關報告顯示,近年來法學專業畢業生去律師事務所就業的比例呈下降趨勢。具體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司法考試制度實施后,律師招聘也要求應聘者具有法律職業從業資格,通過司法考試已經成為在校法學專業學生努力的重要目標之一;二是我國目前的律師事務所大部分是合伙制、合作制,注重利潤最大化的他們在用人方面注重短期效益,而缺乏長期培養、長效用人機制,沒有人才儲備的積極性;三是律師行業具有較大的風險性,許多畢業生經過十多年的學校生活,對直接踏上社會有一定的內心恐懼感,思想準備不足,望而卻步。不難發現,作為一個剛踏出高校大門的法學專業畢業生,即使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獲得了法律職業從業資格證,但往往因為缺乏扎實的實務經驗,光有空頭理論知識,而被律師事務所拒之門外。
盡管困難存在著,從事律師執業仍然是作為法學專業的畢業生重要的求職意向。在目前就業壓力明顯較大的綜合社會背景下,法學準也本科生可以考慮去律師事務所,先從律師助理做起,從簡單的法律實務工作做起,跟著業務經驗豐富的前輩師傅,虛心學習,在點滴中積累進步。自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中國入世后,涉外的的案件越來越多,無論是訴訟業務,還是非訟業務,對于英語人才的需求越來越大,那么作為法學專業的畢業生,學好英語,特別是法律英語,即使沒有扎實的業務經驗,但是突出的英語能力也會為律師事務所鎖垂青。
(二)法學專業畢業趨向之二:公務員
國考熱、公考熱是近年來高校畢業生聚焦的重要焦點之一。公務員歷來是應屆畢業生畢業擇業的熱門選擇,其不凡的地位、穩定的收入、完善的保障機制、還有定期的培訓進修機會,吸引了眾多畢業大軍投入公考的行列。而每年國家機關,司法機關放榜的職業需求顯示,對于法學專業的需求量依然很大,因此對于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國家機關是非常理想的選擇。而其中公檢法機關對于專業要求特別高,不僅要求是法學專業,而且基本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當然對于尚未通過司法考試的畢業生來說,也不是一道坎攔死的,當前法治社會建設的全面建設,人民群眾法制意識的進一步強化,需要越來越多的法官檢察官為社會經濟發展和和諧穩定提供保障。特別是目前我國很多地方的基層法院建設的需要,法律人才短缺現象嚴重。因此,我們鼓勵畢業生通過公考進入司法機關,在業務實踐中,強化理論知識,早日通過司法考試,從而邁上更高的臺階。另外,除了司法機關,其他國家機關直屬機構,也紛紛需要法學專業的人才,而沒有通過司法考試的限制要求,也成為了眾多公考的畢業的選擇。
(三)法學專業畢業趨向之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從事法務工作
完全專業對口的進入律師行業、或者進行司法系統的公務員職位,只是法學專業本科生就業的一部分。到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從事法務工作也是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的一項熱門的選擇,通常,民商法和國際法這樣的熱門專業社會需求更大,就業也相對較好,但熱門的專業意味著應聘人數較多,競爭也更激烈。通過自己所學的專業知識幫助單位解決法律糾紛或是處理實務,也是鍛煉自己,提高自己的很好的途徑。然后這一類工作和從事律師職業一樣,一般單位在招聘的過程中除了要求通過司法考試獲得法律從業資格,還要求有豐富的業務經驗和實務經驗。而對于剛出校門的畢業生來說,著實是不小的困難。一方面,單位需要具有扎實的實務經驗的人才;另一方面,剛出校門的本科生恰恰缺少社會實務經驗。此外,現今的單位越來越多的需要復合型人才,除了基本的法律技能外,還需要外語能力和公關能力等。因此對于法學專業的畢業生,除了扎實的理論知識,還需要多通過社會實踐、法務實習或是課外充電來全面完善自己的技能,豐富自己的經驗。
三、結語
以上簡要的討論了法學專業畢業生的就業趨向,當然我們也不可忽視其他影響就業的因素,比如地域因素,北上廣等一線城市往往成為畢業生的首選;比如發揮前景,很多學生喜歡去外企,認為更能鍛煉自己的能力等。法學專業盡管被亮了紅牌,但我們不難發現,就業前景還是很大的,就業面還是比較廣的,面對壓力,作為法學專業的畢業生,要做的是扎實地強化自己的專業知識,更多參與實踐活動積累實務經驗,而且要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不斷提高自己,強化自己,從而在寒冬中,迎風大步前進。(作者單位:江蘇大學文法學院)
基金項目:本文系江蘇省教育科學“十二五”規劃2011年度青年專項重點自籌項目(C-b/2011/01/26);江蘇大學2011年教學改革與研究項目(項目編號:2011JGYB046)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法學專業招生熱的產生原因
法學專業的熱招,究其原因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
1.專業報考過熱和過度擴招
就業市場也是一個市場,從供給與需求角度分析市場行情是最基本也是最基礎的分析。法學專業如此大規模的擴招,主要源于高校盲目設專業的短期行為,社會上熱什么就招什么,而不是慎重地考慮本身的培養實力。
從高校方面來說,我國自1999年開始實行大學擴招,自高校擴招以來,不少高校不管自己是否具有培養能力,一哄而上新辦或擴招文科熱門專業。有統計顯示,英語是開設最多的專業,其次是計算機和法學專業。法學專業是招生的熱門專業,近年來不少高校片面追求學科門類齊全,盲目上規模、上檔次,不少專業在條件不具備的情況下開設并大量招生,國內除了法律界傳統的五院四系外,絕大多數高校都開設了法學專業,其中不乏理工農醫等院校。這不但使人才培養質量受影響,同時也造成畢業生數量急劇膨脹,從而導致就業困難,待業和隱形失業現象十分普遍。
2.專業本身的可行性
對高校來說,法學專業成本低,不像理工科專業那樣需要有實驗室,對實驗儀器、設備等硬件有著很高的要求,并且要有巨額的投入。而法學專業短時期內上馬或擴招起來相對容易。同時,對于考生而言,不需要之前有很系統的理論基礎,可以入學后從頭學起。而且筆者相信在很多人的心里,對于法律是很崇敬的,能夠靈活運用法律本身是對自我價值的一種肯定。
3.考生和家長存在盲目性
就業率高的專業少人報,就業率低的“熱門”專業扎堆報,這是目前高考考生大學專業選擇的一個真實寫照。考生和家長缺乏來自權威部門的專業報考與就業前景之間的分析指導,在專業的選擇上同樣存在著盲目性,大部分考生在挑選大學專業時沒有做過職業規劃,加上老師、父母的經驗和知識有限,觀點有時也存在偏差。很多考生和家長認為,法學專業就業前景比較好,畢業之后可以到公檢法工作,也可以做律師,無論如何都屬于高收入的群體,因此很多人考法律專業,就業好、福利好、前途光明是主要的原因。
其實,從法學專業的目前的社會需求上來分析,專業就業行情已連年滑坡。狹窄的就業空間難以容得下迅速聚集起來的擴招泡沫,泡沫的破裂――使專業畢業生難以就業就不可避免。
法學專業就業冷的現狀及成因
隨著法律專業擴招幅度的不斷擴大,全國開設法律專業的大學已達400多所,在校法律專業的學生約36萬;法律專業碩士點也已由最初的8所院校增加到了45所,已培養出1萬多名法律碩士專業的學生,在校生約為2.5萬人。近年來,媒體和專家們紛紛指出法學專業畢業生相對過剩,必然導致就業困難。縱觀幾年來的就業狀況,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很難進人大中城市,因為大中城市的法院、檢察院早就人滿為患,基本上處于超編狀態,稍有名氣的律師事務所通常只要研究生。因此,法律專業的本科畢業生只能不情愿地進入縣一級的法院、檢察院及公安局,或改行到中學去當政治教師。即使如此,法律專業就業率也不容樂觀,北方網對2004年到2007年的法學類本科專業近四年的就業率進行統計,結果表明法學專業就業率一直持續在70%左右,多數畢業生難以找到工作。
目前我國社會正處于轉型期,社會就業的壓力影響和制約著法律畢業生就業,給當前的就業帶來了更大的困難。從實際情況來看,法學畢業生客觀上確實存在就業難的問題,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幾個:
1.就業領域相對飽和
學生選擇法律專業,除了因為法律職業的神圣和自己的興趣,也要考慮到將來的發展前景。法學專業畢業生主要集中的就業方向是做公務員、法官、檢察官、律師、企業法務。從就業單位性質上來看,黨政機關依然是法律類畢業生的首選,其次是企事業單位,二者占了需求總數的近70%。同時選擇到部隊、海關、武警邊防等單位的畢業生也在逐年增加。參加公務員考試仍是目前法律專業畢業生進政法部門就業的唯一渠道。由于職位的有限,常常出現幾十個甚至上百個報考者競爭一個崗位,必然導致大多數畢業生遭到淘汰。
2.專業體系相對單一
法學專業的學生是被按照學校的統一計劃來培養的,而不是按照他們自己的興趣和需要來培養的。由于公共必修課、公共選修課和專業必修課等課程的學習都有最低學分的要求,因此,學生能夠真正選擇專業選修課的機會是很有限的。由于缺乏學習主動權,導致了專業結構簡單,知識體系單一,人才的培養如同流水線生產,難以形成自己的專長和優勢。而社會對人才的需求正在從簡單的技術型人才向復合型人才轉變。綜合性、復合型人才是現代社會人才需求的主流方向,用人單位也更青睞綜合素質強的畢業生。中國加入WTO后,迅速增長的市場需求,對法律從業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應當給予法律專業學生更多的自主學習空間,鼓勵他們跨學科,跨專業。學有所長,學有所專,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
3.就業期望相對較高
抱著最初的夢想,就業期望較高,必然決定了選擇面較窄。基層、西部等艱苦地區大多數畢業生都不作考慮,集中往大城市跑,而大城市又相對處于飽和狀態,就業難就是必然的。
4.法學教育相對普及
除了法律本科的大規模擴招外,法律專科、第二學士學位等全日制教育、成人法學教育、在招生數量上也有了飛速的發展。由于法學一直以來被認為是熱門專業,接受法學教育的機會在增加,在校生人數不斷增長,法學教育出現了大眾化的趨勢。我國自2002年首次進行了全國的統一司法考試,欲取得法官、檢察官、律師資格的從業者均須通過統一的司法考試并取得合格的成績。統一司法考試雖然沒有覆蓋法律職業的全部,但是覆蓋了法律職業的主要部分。自2002年實行司法考試制度以來,通過率一直持續低迷。司法考試的低通過率和法律
職業的高門檻,決定了受過法律教育的高校學生在畢業時卻并不能輕易邁過這個門檻,從事法律職業。越來越多的用人單位,并非招聘律師、法官和檢察官,也對法學畢業生提出了司法考試資格證的要求。
除了以上的原因外,就業機制、經濟形勢、國家政策等因素也是影響就業率的成因。
“冷”與“熱”的思考
我們可以看到,目前中國正在向法治社會轉變,法律專業仍然是比較熱門的專業,但是,當前包括各知名大學法學院在內的所有法學學生都面臨著嚴峻的就業形勢,法學專業的畢業生簽約率也降低到了歷史最低,如何協調與平衡二者之間的關系就成為當務之急。因此,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思考以解決日益嚴峻的就業難問題:
1.適度限制擴招,控制招生人數
招生人數過多,其弊端顯而易見。一是必然會魚目混珠、泥沙俱下,很難保證高質量的生源;二是無法保證好的教學方法的充分實施。實際上,按照法治國家的要求和經驗,法學教育應當是精英教育,而這種大規模的擴招,與法學教育精神理念背道而馳。
但學生人數的幾何式增長和社會需求有限性的矛盾真的是造成就業難的主要原因嗎?清華大學許章潤教授認為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率走低,是與中國市場經濟和社會開放程度未能達到相應程度有關的。他認為目前中國法科生過剩,實因法科教育的規模超出了中國社會發展、政治開放和經濟轉型的進步所能容納的含量。反過來說,隨著中國社會的發展,市場化和城市化程度的提高,政經、社會事務的復雜性和交往量的增加,中國慢慢轉型為一個成熟的法律共同體的大趨勢,可以預見,法科畢業生的就業率將會隨之上升。
2.開闊視野,拓展就業途徑
法科畢業生屬于寬口徑人才,能夠服務的行業并非僅僅局限于通常所說的“司法機構”。全社會應當轉變觀念,將法律教育是主要為司法機關培養人才的職業教育這一傳統的理念,轉化為法律教育是一種通才教育的新認識,政治、社會、經濟各種行業門類均應為其用武之地,其就業空間可以說是全方位的,還要倡導并貫徹法律知識是各行業都應當具備的基礎知識這一新理念。
當然,法律畢業生也需要轉變非公安局、法院、檢察院、律所不進的傳統就業觀念,選擇“法律工作”僅僅是方向之一,其他各種行當,均不妨考慮,適度降低就業期望,開拓新的就業路徑,積極適應就業、出國、考研、創業等多元化就業新格局。畢竟中國社會越來越多元化,可以預期,未來的中國還將更加開放與平等,能夠為濟濟人才提供一顯身手的公平渠道,法學學生的就業空間也必將更為寬廣。
3.夯實基礎,提高自身綜合素質
為使法學專業在校大學生提高社會實踐的能力,了解當下律師職業的就業環境和就業狀況以及激勵我們在校努力學習理論知識,同時也為了豐富大學生的假期生活,特開展此次走進律師事務所活動。
本次活動采取訪談的方式,在xx市區范圍內隨機選取一家正規合法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調查,符合活動策劃組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有助于完成調查活動并得出合理報告。
二、 社會實踐內容
(一)、活動概況:
1、活動時間: 20xx年7月30日下午3時;
2、活動地點:河北XX律師事務所;
3、活動對象:郭律師;
4、活動內容:與郭律師進行有關律師職業及發展現狀的交流
(二)、活動具體流程:
1、首先,我向郭律師作了自我介紹,表明我的身份是“河北師范大學法政學院法學專業大一學生”,并說明我的來意,即“進行暑期社會實踐,調查當下律師職業的相關情況”。
2、其次,我將提前準備好的問題向郭律師一一作了詢問,并認真聽取和記錄了他的回復。總結如下:
郭律師畢業于河北師范大學,算是我的學長了,畢業五年,成為律師兩年,目前還擔任某公司法務。也接手過些案子,做過些令他印象深刻的刑事案子,目前郭律師已經度過了艱苦的日子,收入也比以前翻了好幾倍,但是回想起背后的艱辛,郭律師還是感慨萬千,總結如下:首先要學好專業知識,再通過司法考試,還要考取律師證,最終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律師。郭律師還特意說到,從事律師這個行業,不要想著會立刻掙錢,要做好坐冷板凳的準備,在畢業的一兩年內基本不會賺錢的,而且律師也是一個要求吃苦耐勞的工作,會經常跑案子,出差,也會很繁瑣的。向我們女生剛開始做律師會比男生面臨的困難更大,這個現實對于剛學習一年的我們來說的確會有一點失望,但這也激勵我們要更加努力地學習。
郭律師也提到,書本上的知識在現實工作中更加努力地學習是遠遠不夠的,實踐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在實踐中也會不斷學習到新的知識來充實和提高自己。
三、社會實踐結果
本次活動開始時曾出現我被拒絕接受采訪的情況,經過分析,我認為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我沒有做好溝通和交流,二是一些律師確實事務纏身。從本次活動目的的角度來看,我在之后的走訪中與被采訪者溝通順暢,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際能力和實踐能力。
四、 社會實踐結論與體會
近年來大學生群體在社會生活中的負面影響問題日漸突出,使民眾對于高等教育的意義和價值產生了疑惑和不信任,甚至出現了完全否定的態度和聲音,主要的原因可歸結為大學畢業生工作能力的缺乏和就業率的持續低迷。
這其中除了社會科技水平的高速發展對人才的要求提高和近年來全球性經濟低迷的影響外,教育體制與人才培養方案本身所存在的問題也值得教育界進行自我審視。而在整個大學畢業生群體當中該問題凸顯的又是就業率排名顯著低下的專業,法學類專業不幸連年上榜。
自2010年始,致力于大學生就業數據挖掘的麥可思研究院根據前3年綜合考量的數據,每年一個本科和高職的代表性專業預警榜。該榜單中“紅牌”專業為失業量較大,就業率、月收入和就業滿意度綜合較低的專業。截止到2015年該機構的統計數據,在過去6年的預警榜上,法學年年都屬于“紅牌”專業。 這與開設法學專業高校對于法學人才培養目標的認識有很大的關聯。
一、非學科優勢高校開設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目標不明確
我國大陸地區基于解決經濟和就業問題,自1999年開始進行擴招,擴大普通高校本專科院校招生人數。 這一舉措通過擴寬入學的渠道短時間內在表面上緩解了中等教育畢業生的就業壓力,意在大幅提高社會主要勞動力群體的學歷與素質,為社會輸送高質量的人才,但同時卻將壓力轉嫁于同擴招比例相比師資力量與硬件設施遠不能滿足擴招需要的高校。
在此背景下,各高校紛紛開設硬件投資較少,開設成本較低的法學專業,招收教師教學水平與學歷背景參差不齊,甚至有政治學、哲學等專業的教師補充法學的師資力量,教育水平可想而知。法學人才的培養目標在高校建設綜合性大學的整體目標中被邊緣化和忽略。而這種現象在理工專業為主的高校尤其嚴重。
盲目開設法學專業,不重視培養目標,只能隨大流跟風的制定目標和方案:早期擴招就開設法學專業的非學科優勢高校將法學放在經濟系或管理系,開設專業定位經濟法專業,目標定位于管理人才,隨后跟風改為大類法學招生,定位不明;現階段法學專業仍然存在隸屬于文學院的現象,除了該校實在無法將不具規模的法學專業進行科學的分類外,完全看不出專業歸屬的培養目標定位。法學專業開設的意義成為建設綜合性大學的犧牲品。
二、應用型法學教育方式錯位
與教育目標不相適應的還有教育方式的錯位。在目前著力強調培養應用型人才的背景下,各高校的培養方式各有奇招。據了解,理工類、醫藥類、外語類大學開設法學專業一般會與本校的優勢專業進行一定程度上的捆綁。將主干專業基礎課程概論納入法學人才培養計劃中,以此方式將可依托的行業知識計劃在法學課程中。
但實際上這種做法在最終的就業中并未體現出明顯的優勢,反而因為大量占用課時導致原本課程多、課業壓力大的法學專業課程體系臃腫不堪,但收效甚微。此類高校法學畢業生在就業時多遭行業對于畢業院校性質的質疑,只能通過參加司法考試或者考研來“洗白”學歷,重新進行就業目標的定位。
除非學科優勢院校存在此類的問題以外,一般院校在培養研究型人才和應用型人才的選擇上難以取舍。一方面,源于2008年全球性金融危機爆發,研究生招生規模進行一定程度上的調整,入學率有所提升。在法學就業普遍不景氣的壓力下鼓勵考研成為很多院校的選擇;另一方面,社會對法學專業人才的實踐能力期待值不斷提升,出現專業崗位空缺卻招不到合適的工作人員的現象又讓法學專業教育看到了就業前景和希望。
但目前的教育教學方式依然是以基礎理論教學為主,實踐性課程的滲入緩慢而不足,嚴重滯后于社會發展的需要。現階段立法節奏也出現了與社會逐漸脫節的趨勢,新生事物快速大量的闖入社會生活,卻在出現問題時無法可依,即理論沒有很好的指導實踐,實踐也沒有促進理論的發展。
三、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目標的界定
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目標的定位應基于社會對于實踐型人才的需求。以法學畢業生就業方向進行劃分,主要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以公、檢、法等部門為代表的公務員法律隊伍建設中對法學人才的需求;另一類是包括律師在內的其他社會服務型工作領域,如:企業法務、金融、保險、投資、財務、審計、建筑、房地產等等。而細分行業,對于法學人才的要求各有不同。
(一)政法崗位人才培養目標的界定
政法類崗位對法學人才的需求一直被認為是法學畢業生捧上“金飯碗”的重要途徑,即便是近年來此類崗位需求有所飽和,但立志報考公務員的畢業生依然不在少數。但政法崗位的招考要求基本都是無彈性的硬性條件,如對學歷、專業、通過司法考試等要求,在此基礎上,招考單位也更希望即便是應屆畢業生也能在短期內迅速接手工作。
目前除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法政工作崗位之外,各地法檢、公安部分職位也設置了聘用制崗位,應屆畢業生可在校實習期間接觸此類工作,畢業后有機會簽署聘用合同從而獲得工作機會。
此類崗位的工作人員是社會的司法者和執法者,對現有立法的熟知、應用和掌握要求較高,應以司法考試為導向進行教學,奠定從業基礎。同時此類工作崗位也要求對現有立法有法理層面的理解,以便工作中具體事件處理方式的變通。人才培養目標應定位于培養應試水平可通過司法考試,基礎知識儲備充分扎實,能夠理解政法類工作性質并能夠很好的學以致用,將理論與司法、執法實踐相結合,理論水平高同時實踐能力強的專業化人才。
(二)社會其他類崗位人才培養目標的界定
相比政法類工作崗位,社會其他類崗位對法學人才的需求是多樣性的。以律師為例,在通過司法考試的基礎上,經過一年的實習并通過律師協會的考核最終成為一名執業律師以后,仍然需要進行行業方向更為細化的發展,如民商類、經濟類、建筑工程類、家庭關系類等等。有行業歸屬的律師才會在律師行業發展得更加專業,而這種細分和社會其他法律工作的要求又非常的契合,如:不同行業的企業法律顧問,人民調解員,財務、金融、審計等等。
此類工作崗位要求知識面廣,有相關行業的知識背景并能以其他專業學科作為法律事務工作的依托,實際上要求比政法類崗位更高。此類人才培養目標應定位于法學基礎知識掌握全面、應用能力強、知識結構多樣化的復合型人才。
四、應用型法學人才培養目標的實施
基于以上分析,現有的法學專業人才培養的目標和方式顯然已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求,在著力培養應用型法學專業人才和復合型人才的目標下,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實施:
(一)現有人才培養方案基礎上進行應用型改革
現有高校的法學人才培養模式依然是重理論水平輕實踐能力的,包括研究生教育中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在社會上的認可程度也不同。高校教育更倚重學術類人才的培養,此類學生求學競爭壓力大、分數高、有一定的理論研究水平,但基本是與社會脫節的狀態。通過高校教育傳遞給社會用人單位的信息依然是學術類畢業生質量高于專業實踐類畢業生,對社會反而是一種誤導。故應對現有的人才培養方案進行改革,加大實踐性課程的力度,并對教學方式方法以及教學條件做相應的修改。
以往的法學教學主要通過案例講解實現理論聯系實踐,現有條件和需求表明紙上談兵遠遠不足以進行知識的傳授。以支付方式和跨境交易為例,都需要見習金融、進出口貿易領域的工作流程,走出課堂的教學應在改革之列。除此之外包括獎學金、助學金也要向專業實踐性方向予以支持和傾斜,體現對專業實踐型人才的重視,明確學術與專業實踐培養的價值及畢業生的走向問題。
(二)專業方向應社會需求而定
無論人才方案如何改革,滿足畢業生的就業需求同時向社會輸送有價值、有能力的人才才是根本目標。理論作用于實踐,實踐又能夠指導理論的發展。法學研究不能夠脫離社會需要,因此,對社會需求的把握是法學教育最明確的指向標。
進入21世紀后的世界科技進步迅猛,新生事物層出不窮。立法一方面有其穩定性,一方面需要與時俱進。基本的道德規范作為底線,法學基礎理論不變,立法內容隨社會發展不斷更新,法學專業方向和課程設置應順應社會的發展,契合社會的需要。以知識產權為例,我國知識產權立法屬世界領先水平,但單純的知識產權保護立法在各行業的適用性并不高。
如目前較發達的游戲產業,要求法務工作者對游戲行業有一定的了解。而游戲行業本身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在知識產權的保護上對人才需求也較高,但顯然傳統的學科劃分不可能細化到此專業層面,自然是無法滿足社會行業需求的。所以,法學專業方向的劃分應順應社會需求。
(三)培養模式逐步向聯合培養方式發展
在現有的培養模式下,法學教育能夠達到的理想效果是專業知識的傳授使學生的基礎知識掌握較為牢固,在工作崗位上不因知識儲備的問題而不能勝任工作,這同時也是傳統法學教育模式的瓶頸所在。作為通用專業,法學的人才需求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畢業生就業的多元化才能根本性解決就業率低的問題。多元化的就業方向要求學生的知識結構也是多元化的,單一的法學教育解決不了法學知識以外的知識體系擴充。
通過不同行業與高校法學專業聯合培養的模式,一方面促進高校與企、事業單位的交流,及時了解行業需求;另一方面將其他行業的專業知識通過見習或實踐的方式融入法學教育,可成為法務運用的依托,為就業打好基礎。
(四)加大實踐型教師的引進
目前高校的師資引進依然片面重視學歷背景,一味要求高學歷。部分高校教師的教育工作背景單純存在于校園,畢業放下書本的同時拿起教鞭,除了理論的學習和研究以外并未從事過任何應用實踐型的工作。在大力倡導培養應用型人才的目標下,無實踐經驗的教師在實踐性教學的過程中其本身的知識結構和社會經歷都是缺乏的,難以帶給學生有價值的實踐性指導。所以加大實踐型教師的引進力度,其作用不言而喻。
體系。目前許多獨立學院及研究者對法學實踐教學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仍然存在著人才培養無特色、
課程體系設置不科學、法律實踐應用技能訓練缺乏,教師隊伍整體水平有待提高等問題。本文從轉向應用型
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模式、創新法學教材選定和教學內容體系、完善教學方式方法、選聘法學專業教學師
資等方面構建系統的實踐教學體系,進行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實踐教學改革。
論文關鍵詞 獨立學院 法學專業 實踐教學
獨立學院作為三本高校,法學實踐教學應根據生源情況、就業前景等,與其母體學校甚至高職高專有所
不同。針對獨立學院人才培養、法學教育模式體系現狀,導入多樣可行的切合實際的法學實踐教學模式,通
過多方位展開合理的法學實踐教學,對法學實踐教學體系進行改革是獨立學院面臨的重要課題。
一、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現狀及原因分析
(一)人才培養模式無特色,畢業生未能脫穎而出
近十年來,法學專業發展規模空前,但法學畢業生的就業面臨考驗。獨立學院法學畢業生進入法學教育
和理論研究機構就業的比例很少,進入法律實務部門就業是理想的選擇。但目前獨立學院法學畢業生通過國
家司法考試的比率不高,在司法機關等實務部門就業率較低。大部分畢業生就業于與法學專業關系不大甚至
無關的工作,就業層次也不高。獨立學院顯示出教育培養模式低效益、無特色,就業率低。從目前的法學教
育與培養模式現狀來看,獨立學院呈現大眾化且無優勢可言,培養出的學生質量也有影響。獨立學院本身處
在母體學校與高職高專的“上下夾擊”的狀態下,如果不能實事求是,揚長避短,即三本學生不濃于鉆研理
論知識,但實踐操作能力強的優勢未能充分挖掘和發揮,培養的學生就沒有特色和優勢,畢業生未能在實際
工作中脫穎而出。對現有的人才培養目標進行正確定位是獨立學院急需解決的首要問題。
(二)課程體系設置過于傳統片面,學生知識體系單一
獨立學院法學教育注重的仍然是傳統法律教學,把大學的黃金時期幾乎全部安排在傳統法學課程上,就
是修學學分也集中體現在傳統法學科目上,對新興領域法學內容涉及不夠、開課不多。例如證券、金融、保
險、商業談判、環境保護、國際貿易等領域的法律課程,即使部分有開課也是選修課,課程學時設置較少,
科目結業測試也是通過開卷或者其它形式輕松了事。學生自修時間大多應付于英語過級和各類考試中,對新
興領域的法律知識學習重視不夠,因此法學專業知識體系傳統而片面。經過大學四年象牙塔的應試教育模式
專業學習,學生也許對法學課程體系有系統性的了解,但獨立學院對法學臨近領域的課程設置涉獵得很少,
難以滿足社會需要。我們知道,法學所研究和解決的是法律化的社會現象,法律問題就是社會問題,往往得
心應手解決一個法律問題需要多種學科、多門知識基礎方能成功。但目前大多獨立學院規劃的知識體系、設
置的具體課程缺乏現實復合性。
(三)法律實踐應用技能訓練缺乏,難以勝任實踐工作
獨立學院法學教學多是填鴨式理論講授,整堂課甚至整個學期下來都是老師唱獨角戲,學生動腦、動口
、動手程度不夠。期末考試包括司法考試和研究生入學考試都是測試學生理論知識掌握程度,并沒有實實在
在考核實踐應用能力。于是,獨立學院法學實踐教學也是注重課堂和書本上的理論專業知識傳授,法律實踐
應用技能訓練較少。記得澳大利亞教授Crahambroan在談到對中國法學院學生的印象時說,他們每次理論考
試的分數是不錯的,但缺乏現實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不得不承認,現今我們所培養的學生,就
是已經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的畢業生,沒有多少人能得心應手同當事人交談、解答法律咨詢、書寫法律文書
、協調法律糾紛。不少獨立學院如湖南師范大學樹達學院、湘潭大學興湘學院針對這些問題而專門設立了象
法學協會、法律援助部、法律診所也收效不大。培養四年的法科生畢業后面對實務工作策手無策,很難把實
際案件與法學理論知識聯系一致,很難快速、自如地擔負起工作任務。據調查,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法學專
業學生畢業后到實務部門工作,至少需要三、四年時間,才能獨立處理具體案件、承辦法律事務。
(四)教師隊伍整體水平不高,實踐教學能力有待提高
獨立學院成立時間不長,教師隊伍普遍年輕,執教時間較短。獨立學院聘任的法學教師大多是碩士研究
生、助教和講師,博士生、副教授、教授非常稀缺。獨立學院由于身份特殊性講究經濟效益層面重,一般很
少或者沒有制定激勵措施多投入來留住、引進人才,于是高學歷、高資歷的教師不愿意進入或者長期留在三
本院校發展。同樣,與教學上重理論、輕實踐有關,獨立學院法學教師基本上是理論研究出身。教師要么是
從母校轉調來的,要么是從各高校畢業后直接來執教的,他們在各自領域理論研究上都會有一定見地,但是
較少接觸甚至從未實際接觸應用性法律實踐活動。曾經在一所獨立學院的模擬仲裁庭上,出現過一位執教六
年的法學教師不能辦理一件簡單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的尷尬局面。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社會性科學,作為
知識傳授和實踐指導的教師面對法律應用性實踐操作無從下手,于是也會影響實踐教學和學生實踐能力培養
指導。
二、獨立學院法學專業實踐教學體系改革路徑
獨立學院法學專業是在申辦高校的優勢學科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在實踐教學上沒有經驗可循,幾乎是照
搬母體學校的體系模式。這在獨立學院創辦初期對考生具有相當強的吸引力,但培養的畢業生沒有競爭性,
未能體現三本學生的特有優勢,不符合獨立學院創辦的初衷,影響了其旺盛的生命力,于是改革和創新勢在
必行。
(一)轉向應用型法學本科專業人才培養模式
法學專業一般是申辦高校的優勢學科、特色專業。為了生存,獨立學院也開設這樣的熱門、低成本專業
,但又要避免與母體高校的惡性競爭,避免與高職高專之間辦學模式趨同。獨立學院要大膽跳出母體高校尤
其是研究型大學的辦學傳統,走向獨立的辦學模式。在專業理論知識體系培養保障下,轉向更加注重學生應
用性實踐能力培養,充分挖掘、發揮三本學生的潛能。推行“錯開定位,配套發展”方略,建設法學應用型
專業體系,構建“橫向可以轉移,縱向可以提升”,以服務于區域經濟建設的高素質應用型法律人才培養目
標。
(二)創新法學教材選定和教學內容體系
獨立學院法學教材選用,要從三本實際出發,統一規劃、規范要求和突出實用性。教材具體選用避免僅
是重述現有法律規定的版本,慎用純理論型教材,堅持以理論結合實踐、能夠反映法治實踐現狀、解決實踐
困惑的新型教材為主,同時創造條件組織編寫適合于獨立學院法學教育使用的部分教材。
在教學課程設置問題上,突出開好核心課程,有選擇性的重點開設一些新興領域法學課程,還可適當開
設一些與法學聯系緊密、能切實反映應用性實踐現狀的相關課程。以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為例,法學專業按
照一年通識教育、兩年專業教育、一年自主教育的思路設計,形成“1+2+1”的法學教學新體系。通識教育
突出基本素能教學,如開設思想政治、近現代史綱要、音樂舞蹈基礎課等;專業教育包括學科基礎課和專業
方面課程,強調學科基礎性和法學專業教育規格要求,為學生培養法科專業知識,通常包括法學14門核心課
程和新興領域法學課程;自主教育包括極少數畢業生的研究型教育和絕大多數畢業生的應用性教學。研究型
教育是對外語好且希望繼續深造的法學生進行專業理論研究引導和學科探索啟發教學;應用性教學是獨立學
院的主航標,強調學生實踐能力培養,完善學生從事法律職業應具備的基本能力,開設法律實踐性及相關課
程,如開設演講與口才、辯論學、社會交際學、法律文書寫作、談判學、律師訴訟技巧、商務法律實用、非
訴處理、談判技巧等,呈現出更多的實務特點。
(三)完善教學方式和方法
由于受應試教育的影響,獨立學院的法學教學方式多采取傳統的填鴨式教學,主要是以傳授理論和概念
為主,缺乏現實性考慮,導致教學和實踐嚴重脫節,無助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和發揮,畢業后解決實際
問題能力不強。于是在法學實踐性教育模式下,改革和完善現實應用性的法學教育方法。在課堂教學為主的
同時采用多種方式如法庭模擬、多媒體演義、案例討論、問題診斷、專家講座等,培養學生實際分析與解決
問題的素質能力。同時,根據各獨立學院及學生的實際情況,不斷完善傳統模式,逐步更新教學方法,如把
以往的案例教學從只局限在課堂里和司法機關的實習基地,還可以拓展到政府機關、企業和社會團體等見習
單位。實踐性教育方式不僅包括以往的如案例分析、法庭模擬、庭審觀摩、畢業實習等,還包括仲裁模擬、
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和法律業務輔助辦理等形式,這樣不僅有利于學生提高法學理論素養,也可以培養和提
高學生的實踐能力。
(四)選聘或者培養雙師型法學教師
建立獨立學院自己的法學專業教師隊伍,聘用的教師應具有較高的理論知識綜合素質,即不僅具有扎實
的法學理論功底,對社會學、經濟學、計算機等相關領域知識有所了解,而且又有一定的社會實踐經驗。教
師除了具有高學歷的要求,還要具備培養本科應用型法學人才的相關實踐經驗條件:即合格的雙師型教師。
當然,并非所有現任教師都有豐富的實踐經驗,這就要求獨立學院在把關教師課堂教學以外,還要鼓勵教師
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從而兼職從事律師、仲裁員或者人民陪審員等法律實務,更多地接觸司法實踐,提高教
師自身的技能水平,提升“雙師素質”。同時廣泛聘用既有工作實踐經驗,又有較扎實的法學理論功底人員
擔任兼職教學,教學環節中除教師外還有學者、律師、法官等共同參與,壯大和充實獨立學院法學教師整體
力量。在這方面,吉首大學張家界學院的做法很好,如今的7位法學專職青年教師均以通過國家司法考試,
并且在律師事務所、法院從事兼職律師、陪審員工作,學院還長期聘請當地司法部門的雙師型人才到學院從
事兼職教學。
(五)建立與法學專業實踐教學相匹配的管理機制
成立專門教研小組,設立通識教研組、專業教研組、實踐教研組,其成員由相應專長的骨干教師擔任。
每個班級都要配備班主任,掌握和管理學生的學習動態和生活慣性,實行本科生導師制。改革應試測評機制
,期中、期末科目測試采用試卷筆試、論文書寫、口頭測試或者模擬面試方法,努力培養和發展學生素質能
關鍵詞:醫事法律;教學改革;實踐教學
中圖分類號:G642.0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0-8772(2013)05-0181-02
作為一門融合了醫學原理與法學理念的新興學科——醫事法律,其誕生之初,就旨在適應國家法制建設和日益深入的衛生體制改革的需要,培養適應21世紀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綜合性專門人才。經過近20年的發展,這門新興的學科有了長足的進步,但其所存在和面臨的問題卻也不斷的凸顯出來,尤為明顯的是學生的就業前景并不樂觀,這不得不引起人們的重視。本文正是基于此點,通過對醫事法律專業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之后,以期能找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一、醫事法律專業發展概況
醫事法律教育在我國起步較晚,最早創辦該本科專業的是南京鐵道醫學院(現東南大學醫學院),該校于1996年創辦了國內第一家醫事法律本科專業,學制四年,1999年第一屆畢業生出爐時,供求比例一度達到1:20,為國內醫學界和法學界所高度關注。我國高等醫學院校醫事法律本科專業教育真正全面展開則是在2000年以后,像貴陽醫學院、白求恩醫科大學、大連醫科大學、廈門大學、南京中醫藥大學、錦州醫學院、福建中醫學院、南京醫科大學、安徽醫科大學、蘇州大學、徐州醫學院、南通醫學院等等,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40余所醫學院校相繼開設了醫事法律或相關專業。
醫事法律專業作為醫學與法學雙學科的復合型專業,是為了應對日益激化的醫患糾紛,有力解決醫患矛盾,促進醫事法治建設而設立的。該專業的培養目標即是要培養既懂醫又懂法的應用型專業人才。該專業的畢業生就業適應面廣,適應能力強。可以在各級醫療機構、醫療衛生監督管理部門、司法機關及法律服務部門、政府機關及社會保險機構從事相關工作。
二、醫事法律專業教學改革的必要性
從醫事法律專業的設置目標和定位來看,非常貼合當前的形勢。隨著我國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穩步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不斷加強,醫藥衛生事業改革不斷深化,醫療衛生單位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以及廣大人民群眾依法維護生命健康權的法律意識日益增強,這些都要求必須大力加強衛生監督執法工作,規范衛生行政管理,規范醫療行為,依法行政,為廣大人民群眾提供更高更優質的服務,為人人享有健康做出積極的貢獻。但實際情況卻是目前從事衛生監督執法和醫療行政管理的人員數量嚴重不足,知識結構不合理,造成執法過程中的許多困難和把握政策不嚴等許多問題。此外,由于多種因素的結合,導致當前的醫患關系緊張,醫療糾紛事件頻發,呈不斷上升趨勢,而解決醫患關系、醫療糾紛的從業者,大部分懂醫不懂法,或是懂法不懂醫。目前,全國現有醫事法律人才嚴重不足,專任律師甚少。
因此,可以說,醫事法律專業所培養的人才正是當前社會急需要的人才,非人才過剩,而是嚴重不足。但從相關的資料顯示,許多醫事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卻面臨著失業的危險,為什么一方面社會上需求這樣的人才,而另一方面我們所培養出來的人才卻又無處可去呢?也許這才是值得我們認真去思考的問題。筆者以為之所以存在這樣的問題,主要是由于醫事法律專業在學生培養過程中并未真正做到與其培養目標相契合,教學中存在許多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醫事法律專業課程設置存在問題
對于教學培養方面,課程體系的設置是一個極其重要的環節。目前醫學法學專業作為一門新興專業,加其橫跨法學與醫學兩大領域,所以不同的院校在醫學課程和法學課程的設置方面存在不同的認識。有的學校注重醫學知識的學習,醫學方面的課程設置極為全面。但這就存在一個問題,由于當前醫事法律專業招生的學生大多是文科生,理科基礎較差,而在醫學課程的學習過程中,理科知識運用的較多,這就導致大部分學生在學習醫學課程中感到十分吃力,而且,目前絕大多數院校對醫事法律專業設置的學制是四年,眾所周知,單純醫學的學習就需要五年,而對于醫事法律專業的學生來說,要在四年當中學完其他人需要九年才能學完的課程,可想而知,學生對知識的掌握所能達到的程度。有的學校正好相反,注重法學知識的學習,法學的課程占據了該專業全部課程的80%,這對于學生掌握法學知識而言是有好處的,但相應的學生在醫學方面投入的精力就極其有限,四年學完之后,學生基本上沒掌握什么醫學知識,這類專業的學生的優勢就無法體現出來。最終造成的結果就是醫事法律專業的學生,法學知識不如專門法學院校的學生扎實,醫學知識較醫學專業學生薄弱很多,遠遠達不到醫事法律專業設置的目的。
(二)醫事法律專業教學方式存在問題
在教學方式上,目前的院校仍以理論教學為主,實踐操作較少,尤其是在法學教學方面,這種問題更為明顯,造成學生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低下,而醫事法律專業在培養目標定位上則是要培養應用型的專業人才,這就造成了醫事法律專業的學生畢業后無法適應社會的需求,才造成了人才過剩的局面,基于此,對醫事法律的教學改革迫在眉急。
三、醫事法律專業教學改革的措施
針對醫事法律專業教學中存在的問題,有必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調整課程設置
各個院校在設置醫事法律專業時,應將學習的時間延長至五年。才能保證學生有足夠的時間掌握好專業知識。在醫學課程與法學課程所占比例上應做到相對均衡,既不能片面重視法學知識,也不能片面重視醫學知識。在醫學課程的設置上,不能與醫學專業的學生完全同步,在課程的種類與難度上都應適當降低,要緊密結合醫事法律專業的自身特點。此外,必須要重視醫學與法。學的交叉課程的學習,這正是醫事法律專業的特色所在,目前,大多數院校由于在師資力量方面的欠缺,對于這類課程的開設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這類課程是在專業基礎課程的基礎上設計的旨在把學生訓練成具備醫和法兩方面知識的復合型人才而設計的課程模塊。通過特色課程的設置,可以提高學生以法律思維方法分析和解決與醫學相關的法律問題的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能夠充分地體現醫事法學專業與普通的法學專業的優勢。這部分應開設的課程主要有:醫事法學’、衛生法學、衛生監督法、法醫學、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理、醫事訴訟與仲裁、醫事案例與實踐、司法精神病學等。專業特色課程在所有課時中應占到10%的比例。
(二)加強實踐教學的環節與手段
醫學教育與法學教育的實踐性很強,因此加強對學生的實踐能力培養至關重要。由于醫事法律專業大多開設在醫學院校內,對于醫學的實踐教學,這類學校都有著非常豐富的經驗,因此,醫學方面的實習一般不存在太大的問題,實踐教學的薄弱環節主要體現在法學方面。故要充分利用各種手段和媒介,加強學生在法學方面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1 法庭旁聽
法庭旁聽是學生見習的方式之一,是指帶領學生到法院親臨庭審全過程的一種教學方式。針對低年級醫事法律專業學生在專業課程教育過程中,結合所開設課程的內容,組織學生到法院旁聽,以最直觀的方式了解我國法律調整社會關系,保證社會有序性中的法律適用等問題,這對學生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實踐教學方式。學生將在旁聽過程中掌握法官、當事人、人的權利、義務及庭審程序,為今后自身從事模擬法庭的訓練及就業經驗積累打下基礎。
2 案例教學 案例教學是指在法學教學過程中,充分運用貼近生活的案例,讓學生將所學知識運用于案例的分析,在分析過程中強化理解。在教學過程中,法學教研室根據學生專業特點及法學的學科特點,注重理論知識教授的同時加入現實生活中的案例,即“以案說法”,與學生針對案情進行法學問題的討論,為學生構建一個互動學習的平臺,讓學生把所學知識運用到實際案例分析中,提高學生對的法律適用能力。
3 模擬法庭
模擬法庭是指為學生創建與個法庭場景,讓學生親自扮演其中的角色,感受庭審過程的與種實踐教學方式。通過這樣的活動,讓學生“看中學,學中看”,在學生經歷見習階段后,親身感受庭審程序也是實踐教學的一個重要環節,因此,針對高年級學生開展的模擬法庭對學生實戰能力的培養也非常重要,這是檢驗學生對法學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檢驗教學方法和手段的重要途徑。學生通過親自參加案件處理,運用法律的過程中發現自己知識的欠缺何在,為進一步提高學習效果起到很好的作用。學生在模擬的過程中學會如何將法學和醫藥衛生的相關知識結合起來,也熟悉了我國訴訟法中有關審判的具體規定,這對學生實踐能力的培養將會起到很好的作用。
4 法律援助
曾經的“大熱門”專業為何被預警?
麥可思研究院日前《2016年中國大學生就業報告》,2016年本科就業前景堪憂的“紅牌”專業包括:應用心理學、化學、音樂表演、生物技術、生物科學、美術學。“綠牌”專業包括:軟件工程、網絡工程、通信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審計學、廣告學、車輛工程。
所謂“紅牌”專業,指的是失業量較大,就業率、薪資和就業滿意度綜合較低的專業。與之相反,各項綜合滿意度較高,需求增長,則為“綠牌”專業。
高考前后,各地教育主管部門紛紛“專業預警”“專業負面清單”,嚴格控制高校招生計劃。上海市教委6月消息,英語、國際經濟與貿易等10個上海市高校本科專業因重復設置相對較多、連續多年招生錄取率和畢業生簽約情況不太理想等因素,被列入2016年度預警專業。
遼寧省則于5月下發通知,建議高校2016年度暫緩申請增設法學、金融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66種本科專業。這已是該省連續第四年公布專業設置“負面清單”。
遼寧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給專業“亮紅燈”,旨在進一步完善專業設置預警與服務機制,將監管、服務與落實高校辦學自有機結合,為高校做好專業“加、減法”提供參考,防止高校盲目“爭”設“熱門”專業現象的出現。
這些曾經的熱門專業為何被預警?一些教育界人士表示,這與一些曾經的熱門專業迅速擴張、就業率卻持續下行有關。
以工商管理專業為例,記者在教育部陽光高考網站查詢到,全國目前共有584所高校開設此專業,而該專業的就業率卻未能保持“高能”狀態,全國就業率區間2013年為85%-90%,2015年則為75%-80%。
2012年,遼寧省首次開展高校本科專業綜合評價,當時布點最多的5個專業是: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布點44個,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布點35個,英語專業布點41個,市場營銷專業布點39個,會計學專業布點36個。經過預警和綜合調整,幾年來,已有一些高校的這些專業停止了招生。
熱門專業因何變“冷”?
吉林大學教授、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長趙俊芳表示,我國在高校專業設置方面是從國家和社會長遠需求出發,所謂的冷或熱專業都是相對的,一些專業過熱可能存在盲目性,而冷的專業也并不完全意味著專業本身出現了問題。
熱門專業因何變“冷”?專家認為,這與社會需求變化、高校專業設置的盲目性等有關系。
--社會需求發生變化。專家指出,雖然專業冷熱的相對性較強,但是社會需求的變化仍是專業設置的決定性因素之一。以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為例,每年都是藝考的大熱門專業,“百里挑一”的現象很常見。全國目前共有201所高校開設此專業,畢業生規模達14000-16000人。
業內人士指出,近年來,相關專業畢業生增多,同時登上熒屏的主持人日益多元,并不局限于專業院校科班出身,各級電視臺、廣播臺需求持續下降。
--熱門專業盲目擴張。記者梳理發現,一些曾經的熱門專業頻頻登上預警榜單,與這些專業近年來的迅速擴張不無關系。比如,目前全國共有623所高校開設法學專業,畢業生規模達75000-80000人;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的開設院校多達604家,畢業生規模達34000-36000人。
一位高校招生部門負責人表示,為了多吸引生源報考,只好多開設熱門專業,讓學校越來越“高大全”,雖然招生規模上去了,但這些原來的熱門專業就業率卻一直上不去,部分專業低位徘徊,乃至走下坡路,因此而調整招生計劃。
此外,專業人士介紹,近年來一些高校在原專業基礎上對專業進行了調整和細分,分流了社會需求,也部分地導致原有的熱門專業熱度有所減退,如近年來熱門的數字媒體藝術、新媒體專業等,分流了不少藝術類、新聞學專業人才。
遼寧大學副教授姜海峰認為,隨著社會不斷發展,不同行業對人才的需求必然有所變化。“一般而言,新興行業更有前景,傳統產業相對有比較穩定的新陳代謝,對人才需求量要小一些。”
“冷”“熱”專業轉換,選擇不應“跟風”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一些大一學生當初填報志愿時,對自己、對高校、對專業并沒有什么了解,“一窩蜂”地將經濟、法律、計算機等聽起來熱門的專業排在前面。
在華中科技大學、武漢理工大學等高校,每年有數百名大二、大三學生通過申請、考試轉換專業。其中,一類是認為自己“入錯行”,進入大學后重新選擇感興趣的專業;另一類是瞄準幾年之后好就業與否,二次選擇一個“熱門”的專業。
面對專業“冷”“熱”變換,學生究竟該如何選擇?
專家建議,理性分析冷熱,不要過分跟風;專業、院校有側重,職業規劃要長遠。同時,注重培養綜合素質。
“大學生選擇專業一定要跟自己的興趣愛好相結合,不要跟風。”一些高校教師和就業輔導員建議。
同濟大學就業中心主任徐迅表示,教育不能因為暫時的冷暖而限制了基礎學科的發展,例如基礎化學是所有生命科學、醫學的基礎,不能因為就業不好,就把本科專業取消。
專家認為,專業的冷暖會隨著社會變遷而改變。考生還是要隨著自己的興趣愛好而選擇,不能因為專業冷熱而與自己的興趣、特長背道而馳。對于高校來說,則應根據專業冷暖而調控區域的招生比。
姜海峰建議,考生選專業時應考慮到長遠的職業規劃,如果希望本科畢業后立即就業,可以首選應用性專業;如果考生有攻讀碩士乃至博士學位的意愿,不妨首選基礎性專業。
武漢市政府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管理辦公室主任王星說,據統計有近六成的大學生就業并未和專業對口。“除了專業機構,如建筑設計院這樣的單位,其他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專業并不看重,他們更看重畢業生的基本素質,如工作態度、責任心、道德品質、誠信程度等,還有一些企業看中院校的名氣。”
[論文關鍵詞]獨立學院;市場營銷;經濟法教學
一、獨立學院營銷專業就業經濟法知識需求現狀分析
市場營銷專業就業前景良好,據職友集2013年上半年大學生就業形勢分析,營銷所屬管理學類47個本科專業中,就業排名第3。其中營銷學生就業領域涉及工商、外貿、金融、保險、證券、旅游、房地產等。根據對獨立學院營銷往屆畢業生追蹤調查,發現獨立學院營銷學生崗位群如下:企業的銷售部門的業務員或主管崗位;零售企業或批發企業的促銷員、推銷員等崗位;企業營銷部門的市場調查、信息統計、售后服務等崗位;企業的營銷策劃、市場預測人員;各類咨詢公司的相關崗位。這些崗位最常用到的是經濟法中的企業法、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工業產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以及作為經濟法重要淵源的國家最新頒布的相關行業經濟政策。經濟法教學有助于學生掌握并運用上述法律知識,具備幫助企業洞察市場機會、規避法律風險、預防經濟糾紛發生等能力。
二、獨立學院營銷專業經濟法教學現狀分析
(一)經濟法課程內容繁多,綜合性強,安排課時少
經濟法是一門跨學科的交叉課程,涉及經濟學和法學領域內容。在法學體系中又是綜合性課程,涉及民法學、商法學、民事訴訟法學等。通過案頭調研發現,經管類營銷專業經濟法課程內容繁多,教材大多采用大經濟法概念,即“凡是涉及經濟問題的所有法律規范”都是經濟法的范疇,內容有:企業法、合同法、知識產權法、市場規制法、經濟司法制度等。這對學生學習經濟法的要求提高,需一定的基本法律知識作為鋪墊,例如民事權利主體、民事權利與民事義務的關系、法人制度、財產所有權、債權、民事法律行為、民事責任、民事訴訟、制度等。然而營銷專業經濟法課程教學課時一般從36 至 54 個課時不等,學生又缺乏法律基礎,有限課時很難滿足與專業相關的經濟法講授。
(二)營銷學生法律基礎薄弱,經濟法教學要求低
基于上述經濟法課程的特點,即使在法學專業中也是安排在高年級才開設。對于營銷專業同學來說,也一般安排在大三學年的下半學期。但是,在經濟法開設之前營銷專業同學根本沒有機會進行系統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又因繁重的課程壓力和法律本身的枯燥乏味,主動自學基本很少發生。因此,一般經濟法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對經管類營銷學生的教學標準和教學要求比法學專業的低,教學內容安排上法學理論講解很少,主要側重于學生掌握當前相關法律制度。這樣教師在規定課時內完成教學任務,學生學習壓力隨之減輕,學習興趣也有所提高,但是因為法學理論不完備,對相近概念及法律制度安排緣由、發展演變等的理解也就存在障礙。
(三)營銷學生學習經濟法積極性低,學習方法欠佳
根據近幾年自己和其他任課教師的教學體會交流,不少教師認為一般獨立學院營銷專業的學生有以下特點:學習積極性、主動性不強,基礎較薄弱,學習方法不科學,缺乏良好的學習習慣。但另一方面學生表現力強、活潑好動,對動手操作、自身體驗有較高興趣。對于經濟法這門課程來說,由于涉及的法律條文多且枯燥乏味,再上經濟法本身是基礎課而非專業課,學生在思想上不重視,學習動力是應付考試。筆者根據學生上課表現和師生交流了解到許多學生常常忽視對法律基本原則的學習,認為基本原則都是些抽象的教條,沒有什么實際意義。僅僅關注具體的法律條文如何規定。然而,不同部門法的基本原則是立法、執法、司法所有活動的根本出發點,是該法的靈魂。
(四)營銷專業經濟法教師實務操作經驗不足
獨立學院營銷專業設置經濟法課程的目的是使學生掌握經管領域法律知識,在未來營銷崗位的工作中避免法律風險及防止法律糾紛發生,并不是培養專業的法律人才,也不是簡單的普法宣傳和教育。而營銷類專業經濟法教學團隊教師與法律類經濟法教學團隊教師在教學理念上也存在差別。基于上述兩個原因,營銷專業經濟法教師的實務操作經驗就尤其重要,一方面需要教師明確學生的營銷崗位對經濟法律知識有哪些需求;另一方面需要經濟法律實務操作經驗。而根據案頭調研發現,營銷專業經濟法教師由于自身工作經歷、現有教學任務等多種原因,這兩方面都比較欠缺。
三、基于獨立學院營銷學生就業需求的經濟法教學改進措施
(一)增強經濟法教學內容的合理性
教師一般都會根據教學對象的特點、培養目標、學習目的對課程內容進行整合,經濟法課程由于內容繁多,而課時有限,就更需要考慮學生的專業特點、知識儲備情況、未來就業的崗位需求。因此,獨立學院中針對營銷專業講授經濟法的教師,一方面要結合獨立學院營銷學生就業需求合理安排經濟法教學內容,另一方面要與營銷職業崗位要求和就業所需的各種技能證書如高級營銷員考證相結合,而不是通類的適用于各專業的教學模塊,充分體現課程為專業人才培養目標服務的宗旨。在有限的教學課時中,將主要的教學精力放在營銷學生未來工作崗位最常用到的企業法、公司法、合同法、擔保法、工業產權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反壟斷法以及國家最新頒布的相關行業經濟政策中。上述各部門法中內容也較多,要想在既定課時內取得較好的效果,滿足學生未來就業需求,還要考慮以下問題:各部門法的各章各節內容中詳略如何安排? 重難點是哪些?每章內容如何開展教學?采取什么樣的教學方法,既可以講透法律條文,還可以吸引學生興趣?課堂考核環節如何設置?哪些內容需要通過實訓項目學生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
(二)力求經濟法教學方法的多樣化
1.法律理論講授教學法
經濟法課程之前,獨立學院營銷學生的法律基礎薄弱,通過講授教學法的通俗化和直接性,可以提高課堂教學效率,還利于幫助學生全面地、系統地、準確地理解和掌握經濟法及各部門法的知識。然而講授教學法淵源于傳統的教師中心論,這在一定程度上,容易使學生產生依賴和期待心理,從而抑制了學生學習的獨立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也不利于學生將法律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因此如果只采用傳統講授法難以達到經濟法的教學目標和應用型人才的培養目標。
2.精選案例教學方法
經濟法課程的實用性和其重要淵源是國家的經濟政策法規,都需要教師在其理論教學中引入社會熱點作為案例進行討論和分析。對于營銷專業學生經濟法教學,教師可以將所學營銷知識、社會熱點和經濟法相關理論結合講授,可以調動學習積極性。例如,營銷組合中的價格策略部分,企業會根據市場形勢和營銷環境變化進行價格調整,或提價或降價,此時就需要注意避免遭受反壟斷法、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的制裁。例如2013年7月2日,合生元、多美滋、美贊臣、惠氏、雅培5家乳企因產品在中國市場價格偏高,從2008年以來漲價幅度達30%左右,而遭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和反壟斷局的反壟斷調查,最高處罰總額可達19億元。此次反壟斷調查或擴大至國產品牌。4日晚6點左右,國產乳企貝因美突發公告稱,近期將對嬰兒配方奶粉標準出廠價下調。
除了將社會熱點作為教學案例以外,還可以將《經濟與法》、《法律講堂》、《以案說法》等電視節目,及其他法學期刊、報紙的相關報道,結合經濟法教學內容隨時記錄并整理后選作典型案例。為增加案例的真實性和趣味性,使得營銷學生感同身受,提高對課程重視度,往屆營銷畢業生所在企業營銷崗位發生的鮮活的經濟糾紛案例也可以成為經濟法教師教學案例的來源。
精選案例后,讓學生以劃分好的學習小組為單位圍繞案例討論;隨后每組選派一名代表與其他小組進行意見交流;最后,教師在小組交流意見基礎上歸納總結。成果提交部分,要求學生結合案例分析過程和結論撰寫案例分析報告。這也利于學生的表達能力、思辨能力、溝通能力的提高。
3.比較教學方法
為提高學習效率,改善學習效果,激發學生學習興趣,經濟法教學中需要經常使用比較教學方法。將繁雜枯燥的法律知識點進行畫圖、列表、對比、分析。例如,要講解清楚經濟法的產生、獨立地位和性質,就必須將經濟法、民法、行政法從產生背景、調整對象、理論基礎等進行全面比較;市場準入法部分,學生要準確理解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的設立條件、事務管理、合伙人權義,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通過圖表一一列舉,二者的聯系與區別就一目了然。教師還可以在課堂教學中采用歸納、制表、流程圖等方式隨機考核學生,促進學生自主、積極的探索學習。
4.開展經濟法實習活動教學法
聘請有經濟法律實踐經驗和法律理論水平的法官、檢察官、律師、企業法律顧問、經濟行政執法人員等,開辦各種經濟法的專題講座給學生講授經濟法方面的案例及辦案經驗;學院還可以與人民法院取得聯系, 由教師帶領學生到人民法院審判庭旁聽有關經濟糾紛案件的審理, 讓學生全面了解訴訟的庭審過程和程序;條件允許的話,邀請人民法院將典型經濟案例在學校模擬法庭內現場開庭;帶領學生訪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產品質量監督部門等行政執法部門;安排學生到消費者維權服務中心為消費者提供法律咨詢。實習活動結束后,學生要結合本次經濟法實習活動的實習目的、實習過程、實習收獲撰寫實習報告。報告和學生在實習活動中的表現,應該作為平時成績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參與性。通過這些實習活動,切實增強學生經濟法課程知識的真實感,培養學生的實務操作能力,還可以彌補教師實踐經驗不足的缺陷。
(三)增加經濟法教師的實務經驗
首先,學習《經濟法》并利用好這一課程,對于學生日后步入社會、走上崗位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時,這對于法學專業學生更好的在崗位上大展宏圖也起到了基礎支撐作用,讓學生更能知法守法。其次,與學生就業存在著重要聯系。鑒于法律的相關職業崗位具有很強的實踐性,這就要求學生具有良好的實踐操作能力,且在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述能力方面有著良好的優勢。但是,在目前大的教育環境下,教育多是與社會工作崗位相脫離的,所以實現項目化教學有助于學生拓寬思維,將學到的知識運用到實際工作崗位中,保護社會經濟秩序,真正做到學以致用。再次,《經濟法》課程項目化教學也是適應當代教學改革的一種新教學方式。現在高校大學生步入社會,其文化水平、理論知識與其工作能力是不相符的,這就導致大學生就業難,企業選取合適的人才難,造成了學校向企業輸送人才出現脫節的現象。所以,培養符合社會發展的人才,推行教育工作改革是當前教育的重要任務。
二、《經濟法》課程項目化教學的設計理念
(一)以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為目標
教師在傳統的教學模式下,應該豐富自己的教學方式,利用項目化教學,激發學生的學習熱情。在課堂上,讓學生由被動變主動,打破學生的固定思維,建立現代化新型學習模式,培養學生素養,讓學生不再以考試為主,以得高分為目標,更加懂得重視知識的運用,更加重視思考,發散思維的培養。
(二)以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為目標
教育的目的是將學生培養成才,讓學生有能力走向社會,更有能力去改變社會。但是,目前教育培養的人才往往成了考試的機器,知識的復讀機,只局限于教會學生知識,導致學生缺乏應有的實踐能力、創新能力。對于《經濟法》課程,即使學生將法律條例、案情分析熟記于心,沒有實踐經歷,這對于學生而言,走入社會,不能舉一反三,思維固定,也就不能合理正確地解決現實生活中出現的問題。要想避免出現這樣的問題,學校需要利用項目教學,留給學生特定的任務,讓學生自主探索解決得到答案。這樣不僅培養了學生的自我學習能力,還將課本知識合理地運用到了現實生活當中,這樣提高了學生獨立解決問題的意識,加深了學生對課本知識的理解,增強了學生團結合作的意識。對于《經濟法》課程項目化教學的設計要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讓學生學會自己主動思考問題或者與他人共同協作解決問題,擺脫依賴課本,依賴老師的習慣。
(三)以提高學生工作能力為目標
高校教育不是單獨的個體行為,高校教育培養的人才是推動社會發展的主力軍,是學生走進社會完成夢想的紐帶。所以,高校教育不僅僅要把提高學生的道德素質、提高學生的成績水平、提高學生的理論水平作為目標,更要將學生所學的專業與社會對口的工作崗位結合起來,進行合理的教育。這樣才能培養出合格的大學人才,學生走出學校,走進社會,才能找到與自己所學的知識、專業對口的工作,這樣才能讓學生不再為就業而愁苦,也不再讓企業為找不到合適的人才而苦惱。學校通過進行項目化教育,可以提高學生的綜合能力,讓高校學生更加有能力、有魄力、有信心走向社會,在工作崗位上實現自我價值。
三、《經濟法》課程項目化教學要從整體層面上進行設計
(一)在傳統的教學模式下,增加其它教學方式,豐富課堂
在傳統課堂教學、學生聽講的教學模式下,開展《經濟法》項目教學,要將教學理念、教學方法、教學技術進行創新,不能總停留在一種模式下。為此要做到以下三點:一是教學理念創新,教育要突出以人為本的理念,要堅持因人而異,因材施教,培養學生獨立解決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學校要大力推進素質教育、能力教育、創新教育,突出學生的主體性;二是創新教學方法,高校教育不應僅僅以單一的教學模式進行授課,應增加多種授課模式,提高學生的學習熱情,例如:情景劇模式,在《經濟法》學習過程中,可以將經濟法知識以小品、情景劇的模式演繹出來,以此加深學生對相關內容的記憶,也讓課堂教學生動形象;課堂展示模式,教師可以將一些假冒偽劣產品作為教學道具向學生進行展示,加強學生的維權意識教育;也可以通過專家授課模式,通過現實案例講解,拓寬學生的知識面;三是創新教學技術,在《經濟法》教學課堂中,教學應廣泛使用視頻、圖片、幻燈片等教學載體,豐富教學課件,生動形象地講述經濟法知識,可以有效增加學生與老師的互動性。實踐教學可讓學生能夠將理論知識與實踐相結合,能夠做到學以致用。實踐教學的方法包括:一是在課堂之上進行現場展示,老師可以將相關的經濟法知識,通過視頻、案例等講解方式,組織學生對出現的經濟法問題進行積極討論;二是讓學生走出學校,走進社會,進行社會培訓。學生可以通過自己的力量或者學校的力量,找到合適的實習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在工作中運用課本知識,從工作中發現問題,進而解決問題,這樣更能提高學生的工作水平。案例教學可以讓學生通過一個個鮮明的例子,對所學知識有更全面的認識。其中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進行講解:一是在課堂上演繹法庭。將經濟方面的大量案例進行歸納,在項目教學過程中,組織學生討論,也可以用模擬法庭的形式,讓學生演繹,模擬法庭審判,以此提高學生對經濟法知識的掌握和運用,并為其日后更好地解決現實生活問題打好基礎;二是真正走進法庭,學習知識。老師可以與當地法院聯系,組織學生旁聽經濟案件的審理,以此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加深學生對課堂知識的理解。
(二)對課程內容進行設計
教學內容創新,《經濟法》課程是隨著社會市場經濟的不斷變化而變化的,《經濟法》課程作為一門實用性很強的課程,老師上課的內容、風格應該有所突破,不能只局限于一種方式。《經濟法》教學應該緊隨市場經濟變化而進行更新教學,這樣才能讓學生學到最新的學科知識,讓學生以最新的眼光、最新的思維、最新的視角去看待社會上出現的經濟問題,可以讓學生的思維、知識能夠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經濟法》課程是法學專業重要課程之一,《經濟法》是一種獨立的法。《經濟法》課程的內容在現實生活中的運用很廣泛,它是社會出現的經濟問題的總結,通過問題的總結,經濟法體系也在不斷完善,內容也在不斷豐富,而學校對此進行項目化教學時,結合社會實際,以教學目標和就業前景為背景,通過創設真實經濟法律情景,走進公司、進行市場調研、與消費者進行對話、約談勞動者等進行項目化教學。在具體教學中,每塊內容將會進行具體的分類。
四、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