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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幾十年中國最大的發展潛力在城鎮化。”改革開放30多年來,快速城鎮化成為中國發展的重要標志。2012年,中國城鎮化率達到52.57%。十開啟改革新起點,新型城鎮化作為中國應對“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發展戰略,中央高層將其提到新的高度,各地亦紛紛出臺舉措推進城鎮化新一輪發展。
在理論創新與實踐探索中,人們對新型城鎮化各有各的理解,其間涉及到諸多關乎全局的問題,尤其是一些核心問題亟需厘清。我們在征求相關領域30多位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初步整理出新型城鎮化討論最多、爭議最大的幾個核心問題:“快點好還是慢點好”、“大城市化還是小城鎮化”、“政府主導還是市場說了算”、“:同地同權還是二元并行”、“農民進城:過客還是居民”。從國際、國內兩個角度邀請該領域的知名專家進行討論和辨析。
策劃專題中呈現了很多富有見地的觀點。如專家認為,中國的城市病已經蔓延到省會城市甚至二三線城市,地方政府推進城市化心情太急、速度太快,新型城鎮化應按照舍得放、慢一點、可持續的發展理念,積極穩妥推進“人的城鎮化”。
“人的城鎮化”的關鍵就是要對住房、土地、戶口制度等進行改革,讓農民進城后享受公平待遇,真正使農民變成市民。要充分尊重農民的產權、自由遷徙權、自由擇業權、自由交易權,強調在公平競爭下讓人口和生產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土地制度改革尤其要注重頂層設計,注重發揮市場的作用。
尤其值得重視的是,有專家指出,城鎮化的本意就是農村人口轉移到城市和城鎮的過程,那種將新型城鎮化理解為舍棄大城市、發展小城鎮的看法是根本錯誤的。一方面,我國的大都市與日韓美等國相比還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另一方面,結合我國目前發展階段也應積極培育小城鎮。二者并行不悖。為此,城市規劃發展應切合當地實際,不可盲目求大求全求新。
城鎮化是推進科學發展的戰略選擇,未來相當長時間內我國的城鎮化預計還有較高速度的發展。與此同時,城鎮化推進過程中也面臨日益嚴重的用地兩難問題。一方面我們要堅守耕地紅線,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另一方面我們還必須要保障城鎮化發展的必要用地,促進科學發展。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城鎮化加快發展,但城鎮的用地過快增長,土地城鎮化明顯快于人口城鎮化。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加大了土地的管控力度。有這么一個概念,就是現在大概每年國家給的用地指標差不多只夠三分之二,缺口有三分之一,所以現在城鎮化發展過程中最大的問題是用地空間不足。與此同時,還出現兩種聲音,一種是要求放寬土地供應,另一種是減少土地供應,對這兩種聲音我們要客觀分析。
一方面放寬土地供應,威脅國家糧食安全和生態安全。到目前為止,我們的糧食生產主要還是依賴于耕地,未來的城鎮化要在更大規模上推進的話,如果不能夠有效遏制城鎮用地的過快擴張,那勢必會占用更多耕地,這恐怕會對國家糧食安全造成威脅,所以不能用繼續擴大用地規模來推進城鎮化。另一方面,嚴格土地管控也是保護生態環境的現實需要,現在的長三角、珠三角和首都經濟圈,土地的開發強度都比較高,很多地方超過了30%。我們也知道國外很多發達國家控制在10%,高的也不超過15%,再高的話會使得生態環境質量得不到保障。但減少土地供應也不明智,不利于城鎮化的健康發展。推進城鎮化需要穩定的土地供應保障,從國外情況看,工業化、城鎮化中期建設用地仍會較快增長,這是一個剛性的增長。在這個階段,如果建設空間受限,不僅產業發展受到限制,土地成本的抬高也會制約或者降低出口產品的競爭力。另外,加強民生建設需要穩定的土地供應保障,目前大家在城市都感覺到生活、生態空間不足,感覺不舒服,未來在這方面用地需求還是要增加的。還要解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終究要靠城鎮化發展。
所以,我們要以改革創新精神破解城鎮化推進中的用地兩難問題。一方面要轉變觀念和方法,另一方面是全方位推進節約集約用地。因為城鎮化發展本身需要更新觀念,而節約集約用地也需要轉變觀念、轉變方法。節約集約用地不是朝夕之功,所以要梳堵結合,還要尊重群眾和基層首創精神,加強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頂層設計。我們要突出重點,著力推進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一是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著力推進城鎮低效建設用地再開發,這項改革的實質是對存量用地和增量用地實行差別化管理。二是穩妥地推進城鄉建設用地增加掛鉤,促進農村土地整治深入開展,還要推動低丘緩坡土地開發,優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金融支持
中圖分類號:F830.31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0017-2015(5)-0077-06
一、引言
城鎮化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標志。與發達國家城鎮化進程相比,我國的城鎮化質量不高,還存在農業轉移人口難以融入城市社會、城鎮用地粗放低效、城鎮規模結構不合理、“城市病”現象日益嚴重等突出問題。黨的十報告明確提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道路”,“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新型城鎮化建設離不開金融的支持,如果沒有一個完備的金融系統作保證,單靠國家的行政投入是很難對城鎮化進程的持續發展提供良好保證。目前我國城鎮化正在快速推進之中,預計到2020年,城鎮化率將從2013年的53.6%提高到60%以上,城鎮化將引發巨大的融資需求。在這一情況下,全面系統地分析城鎮化發展的現狀、特點、存在的主要問題,深入探討分析新時期城鎮化發展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與之相適應的金融支持體系,充分發揮金融融通資金、引導市場要素配置等功能,實現金融資源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有效對接,使其成為城鎮化建設過程中最強勁的助力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課題。
二、酒泉市新型城鎮化發展現狀
(一)城鎮化進程明顯加快。酒泉市撤地設市近十年來,城鎮化發展取得了長足進步,人口城鎮化水平、城鎮化規模和質量、城鎮建成區面積及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程度的提升。尤其是近年來,酒泉市全力推動經濟跨越發展,城鎮集聚和輻射功能不斷增強。截至2013年,城鎮人口較2003年增長19.91%,十年間年均遞增1.83%;城鎮化率由2003年的51.31%上升到2013年的53.64%,高于全?。?0.13%)13.51個百分點,低于全國(53.75%)0.11個百分點,在全省排第四位,居蘭州、嘉峪關、金昌之后。根據雷.諾塞姆S型曲線三階段理論,酒泉城市化進程處于中期加速階段(30%<城市化率<70%),從所轄的7個縣(市、區)看,除金塔、瓜州縣城鎮化率較低外,其他縣(市)城鎮化已達到較高水平(見表1、表2)。
(二)產業結構進一步優化。統計數據顯示,酒泉市第一產業占GDP的比重由2003年的23.49%下降至2013年的12.11%,十年間下降了11.38個百分比;第一產業的就業比重也由2003年的47.58%下降至2013年的39.72%,十年間下降了7.86個百分點。酒泉市經濟結構轉型正在帶動就業結構逐步趨于優化,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結構性偏差,經濟增長主要依賴第二產業的拉動,而資源消耗強度、環境污染強度較小的第三產業發展相對不足。截至2013年,全市三大產業結構比例為12.1∶53∶34.9,吸納就業能力強的第三產業比重仍低于城鎮化水平18.74個百分點,第三產業發展滯后于城鎮化進程,影響了農村富余勞動力的轉移(見表3)。
(三)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完善。總體來看,酒泉的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一直在不斷地趨于完善,為城鎮化建設提供良好的硬件基礎。自2002年撤地設市以來,酒泉市加快推進新城區建設和老城區改造提升,肅州、玉門、敦煌等市區新城區、開發區的拓展速度加快,城市規模進一步擴大,城市的整體功能進一步完善,城市品位逐步提升。截至2013年,全市城市建成區面積103.56平方公里,較2008年擴大25.46平方公里;其中酒泉市區建成區面積由建市初期的24.5平方公里發展到48平方公里。全市城市日供水能力達到30.03萬立方米,供水普及率達到100%;污水日處理能力8.5萬立方米;污水處理率為82.3%;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98.3%;城市集中供熱率達到80%以上;全市建成區綠化覆蓋率達到34.32%,綠地率達到27.63%,人均公共綠地面積10.91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積17.33平方米,為城鎮的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提供了物質基礎,對地區發展水平及其文明程度具有重要的支撐作用。
三、金融支持酒泉市新型城鎮化發展情況
(一)金融支持城鎮基礎設施建設。銀行信貸融資方式。銀行信貸是地方政府推動城鎮化過程中融資的第一選擇。地方政府債務中,銀行貸款占據絕大部分份額。銀行貸款是以政府融資平臺公司為融資主體,形成各種政策性、商業銀行貸款,主要用于市政、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及土地收儲。自2011年至2013年,酒泉市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余額由13.27億元增加至17.79億元,三年間增長34.06%;占全市貸款余額的比重由3.76%上升至4.41%,增長0.65個百分點。其中,貸款主要投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及改造(見表4)。
城投債融資方式。城投債是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作為發行主體公開發行的企業債券,主要用于地方基礎設施建設或公益性項目,可以視為市政債券的一種變通形式。與期限單一的銀行貸款相比,城投債發行不僅還款期限分散,攤薄了短期還款風險,還能大規模虹吸社會上的閑散資金。城投債一般采用土地抵押、第三方擔保等增信措施或者無擔保信用債等發行方式,投資于市政公用設施建設。目前,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券名義上以項目收益作為還款來源,絕大多數由地方政府提供隱性擔保。酒泉市企業城投債融資形式總體較為滯后。2013年,酒泉市經濟開發投資(集團)發行16億元城投類企業債券,是自2009年國家發改委核準甘肅發行企業債以來,酒泉市發行的第一支城投類公司債券,也是酒泉市首次采取直接融資方式向資本市場融資,占甘肅企業債煥奐品⑿兇芄婺58.74%。
信托融資方式。近年來,信政合作快速發展,信托機構的可投資范圍與特殊通道功能助推了信政合作擴展,并成為向地方政府基礎設施建設融資平臺輸血的第二主力。信政合作的具體操作模式一般包括:一是由信托公司募集社會資金,然后將資金貸給地方政府發起的項目投資公司,同時在貸款過程中引入地方政府作為第三方為信托提供擔保。二是信托資金受讓融資平臺對地方政府的應收賬款債權,到期由平臺公司或地方政府財政回購。三是綜合前兩種操作模式,即信托計劃中既有債權設計又有股權設計,采用結構化的方式運作。四是由選定的商業銀行發行用于信政合作項目的銀行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委托信托公司設立指定用途的單一資金信托,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以股權投資的方式階段性入股平臺公司,將資金投入政府指定的項目,待階段性持股期滿時,由政府指定機構按約定的價格溢價回購上述股權。目前,酒泉市發行的信托貸款基本采用第一種模式,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設施建設。2012年11月23日,酒泉市發生了第一筆信托業務,資金由甘肅省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募集,結算業務由當地金融機構代辦,地方財政提供擔保,尚屬酒泉市第一次面向社會公開募集城市建設資金,開辟了酒泉市城鎮化建設融資的新途徑。
(二)金融支持農業現代化。酒泉市金融機構按照“規范準入、突出重點、集約經營、嚴控風險”的思路,圍繞市政府制定的“365”現代農業發展意見和農民收入倍增計劃,大力支持現代農業發展,加快培育和建立專業化、規模化特色農產品基地,目前形成了一鄉一業、一村一品的農業專業化生產格局,特色產業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64%。
1、探索和推廣現代農業服務模式。轄內金融機構大力深化農業產業鏈金融服務,抓住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這一核心環節,重點為龍頭企業擴大生產提供信貸支持,為龍頭企業產業鏈延伸提供金融解決方案,為龍頭企業上市、兼并、重組、收購等市場化資本運作提供融資和服務,帶動產業鏈上的廣大農戶擴大生產經營。如酒泉市華龍證券公司持續加強面向涉農企業的上市直接融資項目培育,支持效益好、規模大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甘肅酒泉奧凱種子機械有限公司及祁連山制藥廠擇機上市,支持敦煌種業積極整合評估資產,利用新型債務融資工具,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企業債券,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2、積極創新抵押擔保方式。轄內金融機構堅持“重心下沉、貼近三農”的原則,緊緊圍繞解決“三農”貸款難、抵押擔保難這一核心問題,開發了一批適合當地特點,適應“三農”實際需求的信貸產品。如轄內涉農金融機構創新研發了“農機寶”、“活物”浮動抵押貸款,推出牛羊蔬菜產業貼息貸款,有效緩解了農村抵押物不足的問題。與此同時,積極利用城鄉建設用地市場的規范統一,產權租賃、轉讓、抵押市場的完善等一系列政策條件,創新嘗試土地流轉收益抵押、林權抵押、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農民專業合作社擔保等新的實現方式。根據地域差別和農業經營實際,實施差異化的擔保抵押方式,不斷擴大農村貸款抵押擔保物范圍,使金融服務能夠有效適應新型經營主體對現代農業發展的要求。截至2013年12月末,全市涉農貸款余額348.35億元,占全市貸款總量的47.65%,占貸款增量的59.39%。
(三)金融支持產業結構調整。2010年,國務院出臺了《關于進一步支持甘肅經濟社會發展的若干意見》,把酒泉列為全國重要的新能源基地,新能源產業成為推動城鎮化進程的新引擎。酒泉市金融機構抓住這一有利時機,適時跟進,積極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發展壯大。止2013年末,酒泉市銀行業累計發放新能源貸款170億元,新能源貸款余額占全轄金融機構貸款總額的36.41%。從表3可以看出,在2008-2013年的5年間,金融對二、三產業的信貸支持呈上升趨勢,說明通過信貸資金的引導,從而促使城鎮產業部門和地區結構更加合理化,形成了產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相互協調的良好格局(見表5)。
轄內金融機構應對中小企業快速崛起的變化和需求,不斷創新和改進中小企業金融服務,全力滿足中小企業融資需求,針對中小企業在不同成長階段的融資需求,積極開辦適應中小企業特點的各種貸款業務,如動產抵押、倉單質押、聯?;ケ5荣J款,切實加大對有市場、有效益、有信用的中小客戶的信貸支持力度。止2013年12月末,全市中小企業貸款余額253.51億元,較2009年增長了1.96倍;中小企業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的比重達54.3%。
四、金融支持城鎮化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一)城鎮化建設融資渠道單一,資金供給不足。在城鎮化建設進程中,政府始終是基礎設施建設唯一的營運與承擔主體,基礎設施建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財政投入,其次是銀行貸款,通過招商引資及吸收民間資本參與基礎設施建設的少之又少。酒泉市也不例外,從酒泉市城鎮化建設資金來源看,地方政府可用財力畢竟有限,如果未來仍由地方政府獨力承擔,城鎮化資金缺口將會進一步擴大。從融資結構看,以銀行信貸為主的間接融資占比高達48.06%(見表6)。從具體信貸支持情況看,目前除個別地方性法人金融機構及國家開發銀行積極支持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業務以外,擁有金融資源壟斷地位的各類商業性金融機構由于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和制約,在城鎮化進程中響應遲滯,止步徘徊觀望,被動應付,鮮有主動出擊開拓新型金融服務領域的顯著作為(見表7)。
(二)金融資源區域分布不均,配置效率低下。金融機構與城鎮化之間可以產生良好的互動效應,金融機構可以幫助城鎮化聚集資本,推動城鎮基礎設施建設和服務中小企業的生產和發展;反之,城鎮化發展的深入也可以大量補充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和客戶來源。目前金融機構的分布狀況并不能實現這種互動效應,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新型城鎮化的發展。當前交通銀行、浦發銀行、招商銀行陸續入駐酒泉,不斷豐富著酒泉市金融市場體系,但新設機構的營運仍選擇在市府所在地,而偏遠落后的縣域及農村地區無人問津。酒泉市目前設立縣以下金融機構營業網點的僅有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鄉鎮金融服務工作主要由農村信用社來承擔。盡管2013年以來,國有商業銀行網點在縣域重新恢復,但受各種因素的影響,網點有限,恢復進程較慢。據統計,截至2013年12月底,酒泉市共有5個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占全市鄉鎮總數的五分之一,縣域金融資源的匱乏,使縣域和農村地區長期處于傳統金融服務鏈的末端,難以享受現代金融帶來的便利,也難以滿足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需要。
(三)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債務過度膨脹,蘊含財政金融風險。酒泉市在解決城鎮化資金問題來源方面進行了諸多嘗試,諸如搭建政府融資平臺,但融資平臺借款相當于政府的隱性負債,在缺乏有效制度保障的情況下,容易形成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造成財政風險向金融風險轉移。當前地方政府債務均采取財政兜底還本付息的融資模式,其中土地出讓收入是政府性債務償還的主要來源。而自2013年以來土地出讓價格在房地產調控政策影響下出現了大幅下滑。酒泉市也不例外,2013年全市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為10.13億元,增速較2012年下降27.68%;2014年土地出讓收入6.5億元,同比下降35.83%。政府的償債能力直接影響商業銀行信貸資產質量(如圖2)。
(四)金融工具同質化與單一化問題并存,無法滿足城鎮化多元化需求。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求新的經濟增長方式,同時服務并促進這種新型經濟增長方式的金融工具也應該獨具特色。就目前來看,城鎮地區的金融工具同質化與單一化問題并存,城鎮地區可以選擇的金融工具種類十分有限。如農產品的加工、土地流轉、生產周期過渡等需要以特定的工具為載體。再如城鎮小微企業與“三農”融資需求具有規模小、頻率高、時間急的特征;就業、創業等民生領域融資需求則主要以小額、低成本為特征;城鎮居民還有投資理財、資金匯兌等各類綜合性金融服務需求等。從現階段金融供給看,金融機構在金融服務方面同質化現象嚴重,競相把信貸資金投向大項目、大企業、房地產,而新興產業、現代農業、服務業及小微企業的融資需求卻得不到滿足,降低了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難以滿足新型城鎮化結構調整的需要。
(五)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突出,產業升級受阻。中小企業是推動城鎮經濟增長與吸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重要力量。近年來中小企業崛起速度很快,但資金難題未能有效破解使企業發展面臨較大的困難。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無外乎內源融資和外源融資兩種。外源融資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間接融資主要是指銀行貸款,直接融資包括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是來自非金融機構的款項。盡管近年來,中小企業貸款數量和比重都逐年增加,但是中小企業所獲得的貸款卻仍在低位徘徊。目前酒泉市中小企業對全市經濟的貢獻率達90%以上,但中小企業貸款余額占各項貸款的比重僅為54.3%。融資難使中小企業無法充分發展,無法利用產業集聚效應帶動人口集中,不利于勞動密集型產業與高新技術產業的進一步發展,進而使產業升級受阻,抑制經濟增長,影響城鎮化進程推進。
五、金融支持新型城鎮化建設的路徑探討
(一)創新融資方式,構建多層次的城鎮化融資體系。一方面探索發行市政債券。要創造條件爭取市政債券發行資格,并設計規范的市政債券發行框架體系,讓發債主體與償債主體一致的地方政府債券取代城投債,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顯性直接債務取代隱性間接債務,改變地方債務管理的被動局面。另一方面要引導民間資本等各類資金支持城鎮化發展。要探索運用PPP、BT、BOT、BOO、BTO、TOT等新型融資模式,擴大社會資本的參與程度,達到以較少財政資金帶動更大規模社會資金投入的放大效應,提升市場化融資項目建設的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
(二)構建功能互補的金融組織體系,擴大金融支持覆蓋面。一是從制定完善政策入手,引導金融機構調整功能定位。城鎮化的重心在縣域中心城市、小城鎮,與之相適應的金融體制則應在微觀金融、民生金融,在普惠制、均等化金融服務上實現突破。二是找準金融機構市場定位,開展差異化金融服務。農業發展銀行應發揮政策性金融的優勢,加大對具有較強公益性領域的金融支持;大型商業銀行要發揮資金實力雄厚的優勢,以大型基礎設施、城鎮大企業為主要市場定位;地方中小金融機構應堅持面向縣域、城鎮社區的發展定位,發揮地緣、人緣優勢,著力做好支持就業創業的金融服務工作。三是大力發展新型農村金融組織。要在加強監管、防范風險的前提下,發展各類“接地氣”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和組織,健全完善農村金融“毛細血管”,滿足對中小微企業、農業產業化企業、家庭農場等領域的金融支持。
(三)規范地方融資平臺管理,有效防范金融風險。要加快建立管理規范、風險可控、成本合理、運行高效的地方政府債務融資機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城鎮化項目立項和實施中的調節作用,使城鎮化融資成為市場調節、政府引導、自然發展的過程。規范政府擔保行為,明確銀行債務的償付責任主體,既要防范政府過度發債與濫擔保,又要嚴格防范財政風險向金融風險轉移。此外,要加強風險研判。要著重對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潛力、地方政府負債水平和償債能力進行綜合考量,保持對城鎮化相關的縣域房地產、地方政府平臺等重點行業的關注。前瞻性研究城鎮化新業務、新主體潛在的風險,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要關注民營企業、資產管理公司、縣級融資平臺等日益多元化的城鎮化項目主體,以及城鎮化實踐中出現的新型運作模式,做好新業務、新產品的風險評估和風險緩釋。
(四)建立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提高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比重。企業上市融資對新型城鎮化建設具有重要意義。首先,市政公用企業上市將吸引民間資本以及國際資本的進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決目前基礎設施建設面臨的資金困境。其次,中小企業的股份制改造以及上市融資將會推動城鎮產業結構升級,是實現新型城鎮化的必由之路。再次,對于利用當地資源稟賦發展起來的企業,上市在提高企業形象的同時宣傳了本區域的城市特色,對城鎮品牌的樹立起了積極作用,從而提高了城鎮的核心競爭力,促進了產業升級與城鎮化的深度融合發展。
(五)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為城鎮化建設提供良好的金融環境。一是探索制定城鎮化信貸投入外部激勵政策,對參與城鎮建設程度較高的金融機構在再貸款、再貼現、存款準備金等方面給予傾斜,在相關金融市場準入、新金融業務開辦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對城鎮化建設薄弱環節給予貼息貸款支持。二是發揮財政對金融資源配置的引導作用,通過財政資金的先期投入、財政補助、資本金注入、信貸貼息和減免稅等多種方式來吸引全社會投資,彌補建設項目現金流量與還貸能力不足的問題。三是探索建立城鎮建設風險補償基金制度,對銀行投放的農村“五權”質押貸款壞賬損失,由銀行和各級財政按一定比例承擔損失。同時,加快建立農村產權流轉機制,為新型農村社區建設貸款融資提供足夠的抵質押擔保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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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of the New-type
Urbanization and the Financial Support
――A Case of Jiuquan City of Gansu Province
Research Group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健康發展;失衡
中圖分類號:F299.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7685(2013)09—0012—04
2013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圍繞提高城鎮化質量,因勢利導,趨利避害,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當前,我國新型城鎮化發展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城鄉發展失衡、空間分布失衡、規模結構失衡、要素結構失衡、“四化”發展不平衡、軟硬件失衡及生態失衡等七大失衡,這七大失衡極大地影響我國新型城鎮化建設,只有采取相應的措施調整、糾正這七大失衡,才能促進城鎮化的協調、健康發展。
一、當前我國城鎮化發展中的七大失衡問題
(一)城鄉發展失衡
城鎮化不是城鎮單方面實現現代化的過程。從本質上說,城鎮化是城市文明不斷在城市發展并輻射農村的過程,是農村同步實現現代化的過程。但由于我國長期實行工業優先發展戰略及農業支持工業政策,農業資源大量流向工業等非農業部門,農村資源大量流向城市,結果造成極不平衡的城鄉與工農發展態勢,形成極具特色的城鄉“二元結構”,城鄉收入差距不斷擴大。據測算,2010年我國城鄉收入差距比已達3.23:1。當前,城鄉分割仍是我國最大的社會結構性矛盾,明顯滯后的農業現代化是我國實現現代化的短板。由于城鎮化演變成了城鎮單方面的現代化,城市的樓越蓋越高、馬路越來越寬、設施越來越先進,而農村則呈現空洞化趨勢,在經濟、文化、社會發展等方面都落后于城鎮,部分農村逐步衰落,越來越失去生產、生活的吸引力。城鄉“二元結構”嚴重制約了我國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及現代化的建設進程,不利于我國的社會穩定與和諧。
(二)空間分布失衡
我國城鎮化發展的空間分布不平衡,呈現明顯的東高西低特征。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三個相對成熟的城市群都分布在東部地區,中、西部地區城市發育明顯不足,城鎮化發展速度相對緩慢,城鎮數量較少、規模較小,城鎮化水平較低。2010年,我國東部地區城鎮化率平均為60%,而中部、西部地區城鎮化率平均只有45%和41%。城鎮化發展的區域失衡,導致人口長距離大規模流動、資源大跨度調運,極大地增加了經濟社會運行和發展的成本。中西部地區工業化、城鎮化不足省份的千百萬勞動者背井離鄉涌入東部沿海地區就業的同時,也造成當地留守兒童、留守老人等過多而產生的三者多的農村社會問題。
(三)規模結構失衡
長期以來,由于我國政策的傾斜、資源的不合理配置,大城市集聚了政治、經濟、科技、文化等方面的資源,吸引著各地各類人才和勞動力資源蜂擁而至,導致我國城市人口過度集中于超級城市和特大城市,形成“大城市太大、小城市(鎮)太小”的不合理局面。據統計,我國10個超大城市的人口總數超過8000萬,其中上海、北京、重慶的人口超過千萬;200萬人以上的特大城市(含超大城市)有40個,總人口超過16 500萬人。同時,我國1.9萬個建制鎮建成區平均人口僅7000多人,相當多的鎮不足5000人。另外,2000~2010年,我國地級以上城市建成區面積增長95.8%,縣級以下城鎮建成區面積僅增長了50.9%。由此可見,我國城鎮的規模結構失衡已相當嚴重。
城鎮規模結構的失衡,一方面,導致大城市主城區人口壓力偏大,與綜合承載能力間的矛盾加劇,廣泛受到交通堵塞、環境污染、資源緊張等“大城市病”的困擾。統計顯示,我國兩百萬人以上的50座主要城市,居民平均單行上班時間要花近40分鐘,而歐洲同等規模城市僅需27分鐘。另一方面,中小城市集聚產業和人口功能不足,缺乏規模較大的支柱產業,基礎設施落后,公共服務缺乏,潛力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四)要素結構失衡
長期以來,我國各地都把推進城鎮化簡單地等同于城市建設,過分注重城市建成區規模的擴張而忽視了城市人口的集聚。把農業的轉移人員僅當作生產者、勞動力,而不愿意接受他們本人和家屬進入城市成為市民,結果導致現在比較嚴重的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人口城鎮化嚴重落后于土地城鎮化的不合理局面?,F階段,我國城鎮化率剛超過50%,但按照戶籍人口計算僅在35%左右,遠低于發達國家近80%的平均水平。事實上,在將近7億的城鎮人口中,有近一半的人不是真正的城市市民,這就是所謂“半城鎮化”或“偽城鎮化”。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人口城鎮化落后于土地城鎮化,不符合推進城鎮化的根本目的。同時,人口城鎮化落后于土地城鎮化,也不利于城鎮的持續、健康發展,不利于社會的和諧穩定。
(五)“四化”發展不平衡
當前,我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深入發展,但“四化”發展存在不協調和不平衡問題。一是工業化與城鎮化互動不足,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表現在一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缺乏產業支撐,人口承載能力不強,難以滿足工業化發展的需要。據世界銀行數據顯示,2010年,全球平均城市化率為50.9%,工業化率26.1%,兩率比值為1.95,發達國家更高,美法英德日分別達到4.1、4.11、4.09、2.64、2.48;“金磚國家”巴西、俄羅斯、南非和印度分別為3.22、1.97、1.38和1.15,而我國城鎮化率為51.3%,工業化指數是46.8%,兩率比值僅為1.09,表明我國的城鎮化滯后于工業化。二是信息化與工業化、農業現代化融合不夠。我國工業化發展很快,但大多呈簡單數量上的增加,信息化并未全面推進,仍處于以局部應用為主的階段。農業信息化較之工業信息化水平更低。信息化與工業化、農業現代化過程發生脫節,導致工業、農業都不能從廣度和深度上運用信息化,信息化與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的融合放大作用沒有充分發揮。三是相對于快速推進的工業化、城鎮化和信息化,我國農業現代化發展明顯滯后,城鄉發展失衡依然是最明顯的社會結構性矛盾?!八幕卑l展不同步、不協調,不利于我國新型城鎮化的健康發展,也極大地影響了我國國民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
(六)軟硬件發展失衡
新型城鎮化建設包括“硬件”建設與“軟件”建設兩方面。其中,“硬件”主要指城市的高樓大廈、道路交通設施、綠化及亮化等基礎設施以及經濟實力(GDP規模)等,它們是城市的“硬實力”或“硬環境”;“軟件”主要指市民素質、城市精神文明、城市社會服務等方面,它們是城市的“軟實力”或“軟環境”。當前,我國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偏重于“硬實力”建設,而忽視了“軟實力”和“軟環境”建設。具體表現為兩方面:一是重“大拆大建”、“推倒重來”,輕傳統保護,結果導致城市記憶的消失、千城面貌趨同,城市缺乏居民文化認同感和對外的文化吸引力,城市精神衰落。二是重GDP規模、“貪大求洋”、“攀高比新”,輕人文關懷、民生幸福。這樣的城鎮化偏離了城市發展的目的,忽略了改善民生、讓居民生活更美好的本質。
(七)環境問題及生態失衡
生態平衡是生物維持正常生長發育、生殖繁衍的根本條件,也是人類生存的基本條件。城市的凈化、綠化、美化,需要完整的生態基礎設施的支撐。但我國不少城市(鎮)盲目追求高、快、寬、大、亮等形象工程,沿襲先污染后治理、先規模后效益、先建設后規劃的發展途徑,致使不少城市(鎮)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嚴重,“垃圾圍城”現象普遍,生態惡化趨勢不斷加重。這樣發展下去必然導致生態失衡,直接危及到我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促進我國新型城鎮化協調、健康發展的措施
(一)統籌城鄉,促進城鄉協調發展
促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必須統籌推進城鄉建設。要將人口城鎮化與新農村建設銜接起來,協調好人口城鎮化與農村現代化的關系,既要防止出現“城市病”,也要防止出現農村逐步衰落、“空心村”等“農村病”。為此,要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要盡快在統籌城鄉發展體制、機制上實現突破,促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公共資源均衡配置,努力做到城鄉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一體化,讓廣大農民平等參與現代化進程、共同分享現代化成果;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確保公共財政、預算內固定資產投資、土地出讓金更多地向“三農”傾斜,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重點放在農村,逐步縮小城鄉差距,形成以工促農、以城帶鄉、工農互惠、城鄉一體的新型工農、城鄉關系。
(二)統籌區域,促進城鎮空間布局的合理化
為促進城鎮空間布局的合理化,我國未來的城鎮化發展,應按照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加強對不同地區城鎮化的分類指導,綜合考慮自然、經濟、社會、文化以及行政區劃等多方面因素,盡快制定和出臺全國統一的、綜合的、多層次的總體空間區劃和發展規劃方案,使城鎮化與區域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區域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具體說,東部地區應加強城鎮之間的網絡化聯系,促進城鄉區域基礎設施共建共享,著重提高城鎮化質量;中部地區應大力培育城鎮群和區域中心城市,增強小城鎮發展動力,促進農村富余勞動力就地就近轉移;西部地區要推行生態環境保護優先的集中式城鎮化發展戰略,促進人口向承載能力強的中心城市集聚;東北地區要提升城市綜合服務功能,促進老工業基地資源型城市轉型和產業振興。同時,運用綜合交通網絡和信息化網絡把東中西、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連接起來,促進各類城市功能互補、協調發展。
(三)“控大促小”,促進大中小城市(鎮)協調發展
為改變我國中小城市(鎮)發展滯后的不合理現狀,未來我國應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展基礎和潛力,科學規劃城市群規模和布局,完善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機制,要從以“大城市”為重心向“大中小城市(鎮)”協調發展轉變,將資源、優惠政策等更多地向中小城市(鎮)傾斜。在以大城市為依托發揮大都市圈規模效應和集聚效應的同時,更重視在都市圈以外地區發展中小城市,強化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的產業功能、服務功能和居住功能,改變人口過度集中于大城市的狀況。對小城鎮的發展,應重點關注縣域城鎮、城市圈或城市帶周邊城鎮的發展。要根據小城鎮自身的區位和資源優勢,推動小城鎮從更廣闊的空間尋求動力,積極主動地爭取產業合作,融入中心城市區域,制定聯接區域市場、輻射農村腹地、突出發展特色的發展戰略,真正進入到“區域需求——城鎮溝通——帶動農村”的體系中來。
(四)以人為本,促進農民市民化
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根本目的是改善民生、造福百姓和富裕農民,城市的發展都應以人的福利和權利為最大化。因此,城鎮化的核心(重心)應是人口城鎮化或農民市民化。因此,推進新型城鎮化,必須重新確立以人為本的理念,以推進農民市民化為抓手,使農民在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務方面同樣享受市民待遇,以使更多的農民共享現代城市文明。為此,必須改變過去簡單地促進人口比例增加和城市面積擴張的方式,要實現產業結構、就業方式、人居環境、社會保障等由“鄉”到“城”的重要轉變。加快改革戶籍制度,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和小城鎮落戶條件的政策。加強農民工職業培訓、社會保障、權益保護,推動農民工平等享有勞動報酬、子女教育、公共衛生、住房租購、文化服務等基本權益,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
(五)統籌兼顧,促進“四化”同步協調發展
促進“四化”同步協調發展,一是推動工業化與城鎮化良性互動。工業化是城鎮化的經濟支撐,城鎮化是工業化的空間依托,應以工業化催生城鎮化,以城鎮化促進工業化,構筑優勢互補、合理分工的城鎮產業發展格局,增強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推進農業轉移人口融入城鎮生活,提高城市宜居水平。二是推動信息化與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的深度融合。信息化與工業化、農業現代化的融合是一種深層次的信息化,它的本質是用信息技術來解決工業、農業的問題,促進工業、農業的技術創新。因此,要推進信息化與知識創新體系的融合,加大信息網絡技術的研發和應用,促進工農業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三是推進城鎮化與農業現代化相互協調。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完善體制和政策,著力推動工業反哺農業,使農業得到城鎮化、工業化的更大支持,促進城鄉產業協調發展。
(六)“軟硬兼施”,促進城鎮建設軟硬件協調發展
對于一個城市來說,硬件與軟件同等重要,硬件建設與軟件建設應共謀劃、同推進,不能重硬件、輕軟件,也不能先硬件、后軟件。而且,城市應承載人文精神和價值內涵,體現文化和個性,不能把城鎮化簡單歸結為土地城鎮化、房地產城鎮化。因此,我國未來的城鎮建設,應按照建設現代文明城鎮的要求,加快由以生產力布局為核心的傳統規劃模式向以人為本的全面發展為核心的現代規劃模式轉變,從滿足人的生活、交往、精神文化需求出發,在強化城市產業支撐、完善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等硬件建設的同時,還要重視“軟件”建設,最重要的是彰顯城鎮體系規劃的人本價值取向,提高市民的開放意識、法治意識、創新意識、生態意識。同時,完善城市治理結構,創新城市管理方式,提升城市社會管理水平,提升社會服務和居住服務水平。
關鍵詞 西咸新區 城鎮化 問題 對策
〔中圖分類號〕F2992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0447-662X(2012)04-000-03
2011年,我國的城鎮化水平已達到49%,進入到了城鎮化快速發展的時期。然而,西咸新區的城鎮化水平還處在較低水平。如果這一地區的城鎮化維持現狀或者低速發展,這將妨礙推進關中—天水經濟區、西安國際化大都市等建設戰略。因而,西咸新區的城鎮化值得研究和關注。
一、西咸新區城鎮化概況
西咸新區位于西安、咸陽兩市建成區之間,規劃控制區總面積882平方公里,建設用地272平方公里。行政區劃涉及西安、咸陽兩市的7個縣(區)、23個鄉鎮(街辦)。西咸新區內有鄉村人口688萬人,農民人均收入情況明顯地呈現出三個不同的層次,而三個層次中又是參差不齊的。年人均收入在1000-2000元的屬于低收入階層,占38%左右;中等階層年人均收入在2000-3000元,占了47%;年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上的屬于高收入階層了,只占了15%。區內23個建制鄉鎮(街辦),大多數鎮是傳統的農業型、商貿型城鎮,產業化水平很低;從人口分布來看, 2萬左右人口的鎮有5個;3萬左右人口的鎮有12個;4萬左右人口的鎮有3個;5萬人口鎮1個;7萬人口鎮1個;9萬人口鎮1個。大多數鎮的人口(非農人口)在1萬以下。
2011年,西咸新區城鎮化水平僅為23%,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約24個百分點。城鎮化水平很低。同時也滯后于自身經濟發展水平。不但嚴重阻礙了西咸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而且也制約了西安國際化大都市的全局發展。
二、西咸新區城鎮化的問題
西咸新區地處關中平原,具有優越的區位和交通條件,農產品豐富,利于發展特色農業產業化,電力供應充足,而且人文環境優越。加之建設西安國際化大都市的良好發展機遇,新區的發展有很好的前景;另一方面,新區承擔著國際化大都市產業和資金轉移的任務,承載著“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產業、優化城市空間形態”的重任,但是西咸新區城鎮化水平低,1城鎮化水平低,建制鎮職能單一
西咸新區共有23個建制鄉鎮(街辦),從城鎮職能來看,共有16個鄉、鎮屬于農業型城鎮;占696%;工業型城鎮2個,占87%;僅有一個鎮屬于農業商貿性;3個鎮屬于工業商貿性;1個鎮屬于工、農業商貿性??梢?,大多數城鎮職能單一,屬于城鎮發展職能的初級階段。從空間結構來看,城鎮分布呈點狀,屬于點的集聚型發展,處于點域發展階段,距離發展成為點、線、面結合的空間結構還有很大差距。
2農業產業化水平低,生產鏈短
西咸新區位于西安于咸陽兩市建成區之間,區內生產以農業為主,也有從90年展起來的鄉鎮企業,但大都規模很小,城鎮化水平很低,農業生產大多以村、戶為生產單位,產業化水平低,一般以自產、自銷為主,生產鏈條短。
3建制鎮基本公共服務設施落后
從西咸新區內城鎮建設狀況來看,住房大多屬于自建房,數量多,檔次低。人均居住面積低,公共建筑和生產性建筑少;市政設施滯后,大多城鎮以路當街,以路為市,制約了城鎮規模擴張和人口、產業集聚。由于市政設施滯后導致鎮的環境衛生、鎮容鎮貌較差,出現“鎮鎮象農村”的聚落形態,與村居民點沒有比較優勢,對其周圍農村居民普遍缺乏吸引力。有些鎮區位優勢比較明顯,但基礎設施建設不到位。也極大的影響了小城鎮形象和功能。
4鄉鎮企業布局分散,環境污染嚴重
上世紀90年代以來,西咸新區鄉鎮企業發展迅速,例如,斗門造紙企業,三橋以造紙業為主體的化工、機電、鉚焊、面粉、服裝、建材、機械加工、汽車貿易,永樂鎮的面粉加工,大王鎮的食用醋、保健醋企業等,隨著工業的興起,環境污染日益嚴重,這些鄉鎮企業大都分散于不同的村莊,生產排放物一般都沒有經過處理直接排放,對環境污染嚴重。
5城鎮管理水平較低,管理和技術人才缺乏
西咸地區鄉鎮大都是傳統農業鄉鎮,農業人口仍然是大多數,因此,教育文化水平低,加之,鄉鎮企業的條件還不能很好地吸引外來人才,使本地區規劃、管理、建設的人才以及鄉鎮企業技術人才極其缺乏。對鄉鎮企業“二次創業”有很大的束縛。很難適應鄉鎮企業結構調整和發展的需要,也影響了城鎮的進一步發展。
三、積極穩妥推進西咸新區城鎮化進程的建議
1以經濟為基礎來助推城市基因的成長
城鎮化的內在動力,不是依靠政府的行政動員和財政支撐,而來自于本地區生產力的自然增長。自18世紀中葉工業革命興起以來,城鎮化進入加速發展階段,雖然發達國家已進入城鎮化的成熟期,但廣大發展中國家仍處于城鎮化的初、中期階段,人們都意識到傳統發展道路帶來一系列的城市病,必須走新型城鎮化道路,黨的十七大報告指出:“按照統籌城鄉、布局合理、節約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帶小的原則,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以增強綜合承載能力為重點,以特大城市為依托,形成輻射作用大的城市群,培育新的經濟增長極?!币员镜貐^經濟社會包括工業化一定程度的繁榮發展為基礎,帶動第三產業的發展,培育城市基因的成長。注意避免“平鋪攤子、亂搭架子、到處甩票子,最后一片空殼子”的錯誤做法,以經濟為基礎來助推城市基因的成長,使人、財、物集中投入到具備城鎮發展條件的區域。
一、新型城鎮化的引領作用
新型城鎮化在“三化”協調發展中起著戰略性、全局性和關鍵性的作用。具體可以體現在如下六個方面:
一是引領經濟發展方式轉變。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對于河南來講,最重要的就是由主要依靠投資拉動,轉變為消費、投資協調拉動,必將帶來消費觀念的更新和消費結構的升級,帶來巨大消費潛力的釋放。
二是引領城鄉發展一體。河南推進新型城鎮化,是涵蓋了農村的城鎮化,更加注重破解“三農”發展難題,把新型農村社區納入城鎮體系,推動城鄉分割向城鄉統籌、城鄉一體轉變。
三是引領城鎮功能完善。發揮新型城鎮化引領,加快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既對城鎮功能完善提出要求,又為城鎮功能完善提供機遇,促進城鎮以提高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就業承載能力為核心,實現城鎮功能完善化、發展機制良性化、公共服務配套化,實現城鎮功能提升與城鎮人口增長的協調同步。
四是引領產業集聚發展。伴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城市新區、城市組團、產業集聚區、特色專業園區、商務中心區和特色商業區等載體建設步伐不斷加快,為工業化、服務業的發展集聚生產要素、創造宜居環境、營造良好氛圍、帶來集聚效應,必然加快工業項目集中布局。
五是引領農業現代化進程。只有減少農民才能富裕農民,只有調整產業結構才能發展現代農業,只有轉變生產方式才能轉變農村生活方式。這正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發揮新型城鎮化引領作用的根本目所在。
六是引領資源節約利用。資源節約、生態宜居、環境友好是新型城鎮化區別于傳統城鎮化的重要標志之一。根據目標要求,河南發展每年實際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約80萬畝,國家每年下達的指標不足30萬畝。同時,河南18多萬個自然村(47766個行政村)星羅棋布,面積總和比城鄉居住和工礦用地總面積3/4還多。推進新型城鎮化,制定符合河南實際的大中小城市、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節約集約用地標準,將有效推動城鄉發展向節約集約和生態宜居轉變。
二、新型城鎮化發展引領存在的問題
盡管河南新型城鎮化發展取得了明顯成效,引領“三化”協調發展的效應開始凸現,但從發揮引領作用的角度看,我省城鎮化仍存在諸多亟待解決的突出問題,制約了新型城鎮化各項工作的推進和引領作用的充分發揮。
1、城鎮之間協同發展水平較低。河南探索構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鎮、新型農村社區協調發展、互促共進的現代新型城鎮體系。但是,從當前的情況看,鄭汴都市區與地區性中心城市之間、地區性中心城市與縣域中心城市之間、縣域中心城市與小城鎮之間的功能定位、產業分工、重大基礎設施銜接等方面還存在諸多問題。
2、城鎮綜合承載能力較弱。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直接決定了新型城鎮化引領作用的發揮程度。河南城鎮綜合承載能力不足,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欠賬較多;二是吸納就業能力有限,多數中小城市和中心鎮缺乏產業支撐,新型農村社區配套的產業園區發展相對滯后;三是保障房建設過程中土地供應和資金籌措壓力較大,影響了城鎮對農村轉移人口的吸納能力,降低了城鎮化質量;四是由于政府財力相對薄弱,融資能力不強,建設資金缺口較大,直接制約了城鎮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完善。
3、城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新型城鎮化的推進以及河南創造性的將新型農村社區納入五級城鎮體系,對各級城鎮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城鎮精細化管理還有待于完善,環境提升、交通道路秩序整治等工作推進亟待加快,管理長效機制急需健全;二是新型城鎮化過程中,農民進城數量將持續增加,給城市管理帶來巨大壓力;新型農村社區的并村調整,勢必引發原有的村民自治制度向社區管理制度轉變。三是保障房的監管體系還不健全,迫切需要由以建設為主向建管并重轉變,由多種保障房并重向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轉變,由注重建設數量向提升建設品質轉變。四是社會管理理念落后、社會管理手段單薄、社會管理法規缺位、社會管理人才缺乏等一系列問題更加突出,影響新型城鎮化和諧發展目標的實現。
4、資源利用方式亟待轉變。新型城鎮化、新型工業化進程加快,用地需求快速增長,加上國家實行較為嚴格的管理政策,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但是,土地利用方式粗放加劇了用地緊張。河南省20多家省級產業集聚區中,飽和度最高的達到85%,最低的僅32%,多數飽和度不足50%。同時,生態環境脆弱和環境容量不足也是新型城鎮化不能忽視的制約因素。在轉型發展期,河南以資源型為主的偏重的工業結構在短期內仍然存在,產業結構的不合理加重了經濟的高碳發展,新型城鎮化引領“三化”協調發展必須在資源環境制約加劇的情況下來運行。
5、體制機制障礙仍然存在。新型城鎮化推進及其引領作用發揮的體制機制障礙表現在六個方面:一是區域之間規劃協調機制不健全。二是土地制度改革缺乏頂層設計,現行一系列土地制度創新的效果受到抑制,無法發揮。三是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尚未完全打破,以戶籍制度為核心,包括就業、就醫、就學、養老在內的一系列制度造成進城農村居民無法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四是行政區劃調整不能滿足新型城鎮化的要求,市縣同城問題也無法得到根本解決。五是城鎮公用設施投融資體制改革亟待突破。六是城鎮化統計考核體系不完善,不能全面評價城鎮化的發展水平,也不能及時發現城鎮化進程中的薄弱環節和存在問題。
三、新型城鎮化發展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現代城鎮體系
1.構建“核心+亞城市群+放射狀發展軸線”的中原城市群空間組織框架。第一,加速鄭汴都市區的發展,形成河南省的核心增長極,加強洛陽作為副中心的發展。第二,根據城市群發育程度,構建鄭汴焦新亞城市群、豫北亞城市群、許平漯南亞城市群、洛濟三亞城市群和黃淮亞城市群等五個亞城市群。第三,構建東西南北四個方向的“米”字型城鎮空間發展軸線。
2.強化中心城市和周邊城鎮的組團式發展。近期,各個城市的中心新商務區規劃陸續獲批、開始建設。在以中心城市市區為中心的30公里的范圍內,分布著和中心城市關系密切的周邊衛星城鎮(縣城、縣級市市區和特定功能區)。通過城市中心商務區的發展,強化中心城市的商業服務功能,藉此可強化中心商務區和周邊城鎮的聯系,同時也可以加速中心城市的增長。
3.實現城市與產業集聚區、城市新區互動發展。河南省共規劃建設了180個產業集聚區,每個省轄市、縣均有產業集聚區。每個縣市中心城區通過商業、金融、現代服務業的發展和工業的發展承擔區域增長核心的功能,產業集聚區通過特色產業的集聚發展承擔產業發展功能,城市新區通過三化協調、城鄉統籌,探索新型城鎮化的實踐模式。
(二)提升城鎮功能
1.打造全省核心增長極——鄭汴都市區。作為全省的增長極,鄭汴都市區主要承擔著區域經濟增長的組織和帶動作用,對周圍區域具有輻射帶動作用。其承擔著作為區域現代服務業中心、金融中心、技術研發和擴散中心的功能。
2、提升地區性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在中心城市組團式發展戰略下,地區性中心城市是其周邊區域的組織核心,主要發揮集聚和輻射帶動作用,主要承擔該區域的商業服務、產業發展功能,也是重要的宜居之所。
3、壯大縣域中心城市發展實力??h域中心城市是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核心,是新型城鎮化推進的主要載體和主導,是接受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的理想之地、首選之地,它對于新型農村社區建設具有重要的引導作用。
4、完善建制鎮和新型農村社區的居住和服務功能。建制鎮和新型農村社區是更低層面的區域發展核心,其為城鄉居民提供居住、生活服務功能,是縣域經濟發展的基礎。
5、加快城區改造,提升城市發展質量。
舊城區、城中村和棚戶區是不同等級城鎮快速發展的產物。舊城區是城市發展的歷史紀念和見證,但生活環境較差,城中村和棚戶區生活環境更差,對它們改造勢在必行。
(三)推進城鄉統籌
堅持政策引領、規劃先行、突出主體、保障權益、規范有序、拓展創新、互動聯動、一體推進”的原則要求,加快城鄉發展一體化。一是強化縣(市)域村鎮體系規劃和鎮總體規劃引導作用。二是加強新型農村社區和小城鎮發展的融合。充分發揮小城鎮的關鍵節點作用和新型農村社區的戰略基點作用,統籌小城鎮和新型農村社區人口分布、產業布局、就業結構的合理化。三是推進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構建農村地區公共服務體系,加快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險與救助等社會事業向農村延伸。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增收;農民
一、新疆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農民增收的特點
在新疆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新疆農民的收入也在逐年增長。在其增長過程中,表現出以下特點:
1.城鎮化過程中新疆農民收入普遍增加,增長緩慢
新疆農牧民人均純收入近10年來持續增長。2004年農民人均純收入2245元,2013年達到7296元,累計增加5051元。在城鎮化推進的近十年來,新疆農村居民收入保持不斷增長,但速度緩慢。十年間,農村居民家庭人均純收入才增長了2.4倍,這與我們城鎮化的發展速度相比是明顯落后的。
2.城鎮化帶來的農民收入增長滯后于新疆經濟增長
城鎮化對農民的收入增長有促進作用,但這種作用需要較長的時間。新疆農民收入的增速緩慢正好印證了這一規律。將農牧民收入的增速與同期GDP的增速進行橫向比較,不難發現,新疆GDP 增長率快于新疆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增長率。2005―2013 年新疆農民人均純收平均年增長 14.05%。同期新疆GDP年增長率為16.12%,后者比前者高出2.07個百分點。
3.新型城鎮化過程中新疆農民收入具有明顯的地域性差異
新型城鎮化推進以來,新疆各地區農民的人均純收入都在持續不斷的增長。但新疆農民的收入具有明顯的地域性差異,并有不斷拉大的趨勢。以2013年為例,農民人均純收入收入最高的地區為昌吉州13014元,人均純收入最低的地區為克州3857元,兩地區相差9157元,昌吉州的農民收入為克州農民收入的3.4倍,呈現出巨大的差異。且南疆農民收入總體低于北疆農民收入水平,排在全疆農民收入水平最后三位的恰恰是南疆不發達的三地州喀什、和田、克州。這種差距正好反映出一方面新疆城鎮化是建立在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基礎上;另一方面新疆新型城鎮化的區域差異導致了區域間農民收入差異。
4.隨著新型城鎮化的推進,新疆農民收入構成逐漸變化,但傳統農業生產仍是主要經濟來源
家庭經營收入、財產性收入、工資性收入、轉移性收入是中國農業人口收入的主要構成部分。工資性收入是農民受雇傭所得。家庭經營收入主要是指農牧民直接從事第一、二、三產業生產經營所得,其中最主要的即農產品買賣收入。財產性收入是農牧民家庭的動產和不動產為農牧民所帶來的租金、利息、增值收益等。轉移性收入指國家、社會等對農牧民的各種無償的價值單方轉移。近十年間,新疆農牧民的收入結構在發生緩慢的變化。
新疆農民收入結構呈現一定程度的變化:2005-2013 年,新疆農牧民收入主要還是來源于家庭經營性收入,但它在農牧民總收入中的比重卻在持續下降:2005年占92.36%,2010年降為88.51%,2012年下降到83.9%,2013年占81.87%;工資性收入所占總收入比例呈逐年上升趨勢,2005年占比4.2%,2010年占比6.3%,2012年占比7.4%,2013 年工資性收入所占總收入的比重達到 8.8%。轉移性收入和財產性收入,占總收入比例波動幅度不大。家庭經營收入近十年比重都保持在70%以上,說明傳統的農業生產經營仍然是新疆農牧民的主要經濟來源,其絕對數雖然不斷增長,但在農民總收入中占比不斷下降,反映出這種依賴傳統農業收入的狀態正在緩慢發生變化。其余收入占比雖少,但持續增長。這也反映出在城鎮化推進中,農村勞動力正在緩慢轉移,政府各項惠農政策效果正逐漸顯現,農民收入在逐漸增加。
從家庭經營性收入構成的變化來看,自2000年―2013年,新疆農民第一產業收入占人均總收入的比重比較大,第一產業仍然是農民收入的主要來源。但是,第一產業的平均增長率為14.37%,而第二、第三產業的年平均增長率分別為76.68%和20.08%,都遠遠高于第一產業。
可以看出,在新疆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農業作為農民收入的基礎地位沒有改變,但其產業化水平正在逐漸提高,傳統農業正在向二、三產業融合,農民未來的收入增長潛力巨大。
二、新疆新型城鎮化進程中農民增收制約因素分析
1.一般制約因素
(1)時滯因素
任何措施的實施到其收到效果都會有時間差,即時滯。從現有的城鎮化研究來看,普遍的一個現象是:城鎮化建設對促進農民收入的增長需要較長時間才能顯現出效果。這可能是由于以下幾個原因:一是城鎮化內涵之一是農業產業化及第一、二、三產業高度融合的過程,只有真正實現了產業的升級轉化才能真正實現農民收入增長的可持續性,而產業的升級轉化需要數年甚至更久的時間。二是城鎮化是一個素質相對較低的農牧業人口向高素質非農人口轉化的過程,這一過程耗時較長,農牧民需要花費較長時間適應新的生產方式、學習必要的生產技能,生產效率的提高需要隨著時間的推移才能得到充分發揮,而這恰恰與城鎮化建設周期高度耦合。
(2)成本因素
相較于城鎮化帶給農民的收入增加,同時帶給農民的城鎮化成本也較高,這使得農民在增收的同時,各項有形開支和無形成本也上升,成為制約農民收入增長的一個重要因素。這些開支和成本包括:(1)生活成本。與在農村生活相比較,轉移到城市居住農民要支付更高的生活成本。其一是各類生活資料價格更高,如食品、服裝等;其二新增各項必需的城市生活服務開支,如交通費用等,更有數額不少的醫療費用、子女教育費用等。(2)就業成本。農民轉移到城鎮就業,在技能和人際關系都缺乏的情況下,不得不通過中介機構介紹謀得工作,其所支付的傭金也成為收入的抵減項。(3)隱性成本。農民在城市中的特殊身份使得他們無法享受和城市居民同等的社會服務,同時由于缺乏組織保障和得力的法律救濟,他們要承擔比城市居民高得多的風險成本。這些無法準確捕捉計量的損失構成農民城鎮化過程中的一項重要成本,制約著其實際收入的提高。
(3)素質因素
在城鎮化過程中,農牧民向城鎮人口轉化也遵循著一定的規律,表現出按照個體素質差異分批次轉移的特征,筆者也將其稱之為優序轉移,即素質較高的農牧民先轉移,素質相對較低的農牧民較晚轉移。受教育程度較高的或掌握了一定技術的農民,與城市有一定契合度,也較容易為城鎮化所接納,因而較快的成為城鎮人口。農牧民本身受自然經濟制約整體素質不高,其中相對較高素質部分人口的流出,會對農牧業地區整體人口素質產生巨大的影響,導致農牧區剩余下來的人口整體素質水平更低,發展更為局限,從而會更加制約剩余農牧民收入的增加。同時由于先轉移入城的農牧民在進入城鎮生活工作時會將他們在農村積累的各類財富和先富的帶動效應一并轉移,這就進一步弱化了今后農村經濟發展的基礎,加劇了剩余農牧民增收的困難。
2.特殊制約因素
(1)自然因素
新疆生態環境的脆弱性制約新疆農業現代化的發展,成為影響新疆農牧民收入隨城鎮化推進增長的一個特殊制約因素。一方面新疆生態環境先天脆弱。新疆地處亞歐板塊內陸,遠離海洋,常年缺水少雨,氣候干旱,荒漠面積超過一半,發展農業的基礎條件本身非常有限且薄弱;另一方面新疆生態環境后天遭破壞較嚴重,致使很多農牧民賴以生存的耕地和草場失去使用價值,削弱了新疆農牧業發展的基礎,影響了新疆農業總產出的數量和質量。加之新疆歷年來大風、霜凍降溫、雨雪、沙塵暴等自然災害頻發,而農牧民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較低,基礎設施條件落后,自然災害對農牧民的影響直接又深刻,使得農牧民增收困難,成為農民脫貧致富的瓶頸因素。
這是在新型城鎮化推進過程中無法人為改變的制約因素,是阻礙農民增收的不可抗力,是新疆新型城鎮化過程中農民增收的獨特約束。
(2)人文因素
農牧民素質是決定新疆農牧業人口市民化轉移的核心因素。新疆域內農牧區范圍大,并且多為貧困落后地區,貧困人口多,受教育程度低、勞動力素質普遍不高是客觀實際。這成為新疆新型城鎮化過程中制約農民增收的另一個特殊因素。它不僅使得農民參與推動農業產業化發展困難,同時也形成城鎮化過程中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困難。
新疆農村人口的特點決定了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就業困難,擇業范圍狹窄。以南疆為例。南疆四地州勞動力共計287.57萬人,其中農村富余勞動力157.66萬人。具體來看,和田59.26萬、喀什71.51萬、阿克蘇17.02萬、克州9.87萬,剩余勞動力占南疆勞動力總額的54.82%。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因素就是新疆農民文化受教育程度不高,素質普遍偏低,對新鮮事物接受較慢,對城市勞動力需求缺乏必要的了解,同時缺乏適應城鎮勞動力需求的基本技能,這必將導致城鎮化過程中的勞動力供給和需求的結構性失衡,農村剩余勞動力在城鎮就業選擇單一,收入增長緩慢。
(3)科技因素
科學技術是推進農牧業發展的重要動力,也是衡量地區農牧業現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標之一。因而其轉化應用也必將在一定程度上決定和影響著農牧民的收入增加。但這一重要的推動力量在發揮促進新疆農牧民增收作用方面表現不足。與內地等省區相比,新疆科技發展相對比較落后,農業產品科技含量低,科技成果轉化量少、科技在農牧業中應用效率不高,農業科研單位與市場、企業對接不暢通,缺乏適應新疆農業發展要求和符合新疆實際情況的農業科技轉化機制。同時新疆農村教育落后,缺乏既會總結新疆農業生產特點和規律又具備一定的農業科技知識的現代農民,這就使得科技推廣應用和轉化的難度更大。因而,新疆在大力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過程中,更加重視科學技術的地位,構建與新疆新型城鎮化相適應的現代農業產業體系,在科學技術帶動下,大力發展綠色農業、有機農業,讓科技真正成為農民增收致富的好幫手。
(4)體制因素
制約新疆農民增收的體制性因素主要是指新疆的農業產業基礎相對薄弱,成為影響城鎮化過程中農民增收的掣肘。新疆農業產業起步晚,發展速度緩慢,總體發展水平不高,發展不平衡。
從農業產業化的主體來看,新疆農業企業不能充分發揮帶動作用。一方面農牧業企業在全疆各地區的分布非常不均衡;另一方面在全疆規模以上工業企業中,農產品加工企業比重不足40%。并且從規模上來看,大、中型企業很少,大部分是小型企業,且大多數是只進行初級加工、粗加工的企業,發展精細加工、深加工的企業鳳毛麟角。
從農牧業產業化的水平來看,新疆農牧業并未形成真正的產業,多以農牧業初級產品、粗加工產品為主,產品科技含量低,產品缺乏競爭力,難以推動新疆農業產業化的進一步發展。同時,新疆農牧民組織化程度低,利益聯結機制不健全也是新疆農業產業化程度不高的集中表現。
參考文獻:
[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統計局.《新疆統計年鑒2015》[Z].北京:中國統計出版社,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