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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油工程監理的主要內容和工作要點
石油工程項目監理的工作內容包括項目開工前的準備階段、項目投招標過程的監督、項目實施建設環節的監控和項目試運行、檢驗、驗收階段的監理工作。監理工作的要點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石油工程項目監理是受項目法人的委托按合同要求監督管控建設單位的建設過程,監理需要獨立自主的完成工作。②工程項目監理是要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合同、文件的規定來執行監理,不能隨心所欲,隨便更改監理標準。③監理過程需要做好組織協調工作才能更好的實施監督管理過程。
2我國石油工程監理過程存在的常見問題
我國石油工程建設依靠監理單位對相關項目建設質量進行監督管理,保障了油田項目的建設質量,但是仍然存在一些問題。
2.1缺乏政府機構的監督管理
政府在石油工程項目建設中的宏觀管理力度不夠,無法保證監理單位在市場上的穩固地位。雖然國家有相關的法律規章,比如《質量管理條例》等約束監理行為,但是在實施過程中缺少政府機構的監督管理,使得一些法律法規無法真正落實到位。
2.2市場競爭機制不完善
由于我國石油工程監理的受控力度不夠,監理市場的競爭機制不完善,導致競爭行為缺乏規范性。存在一些業主私招亂雇或者包攬現象,同時擾亂了監理市場的價格。
2.3監理人員素質不高
工程監理人員自身素質不高,專業技能水平差,都直接影響工程監理的質量,無法充分發揮監理的作用。
2.4相關監理法規制度不完善
法治社會的大背景下,需要用可操作性強的相關法律法規作為監理行為的堅實后盾和實施依據。由于現有監理法規制度還不太完善,加上法律法規還存在缺陷,使得監理人員有法不依,無法將法律法規落實到位。
2.5監理工作內容限制較多
有的業主和施工單位對監理的職責權能并不了解,認為監理只負責質量管理方面,并未將投資的管理、進度的管理、工時的管理、獎懲制度的管理等授權給監理部門,限制了監理工作的權限。
3石油工程監理常見問題的解決對策
3.1加強政府職能監管力度
要加強政府職能的監管力度,就必須讓政府機構重視監理行業,加速政府職能轉變,形成完整可靠的、操作性強的政府監督管理安全機制,建立專業性強、綜合素質高的監督隊伍,加強政府對石油工程建設項目質量安全的監督作用。
3.2建立健全監理的相關法律法規
建立健全符合現行經濟發展要求的法律法規來更好更全面地約束石油工程建設行為,監控監理組織嚴格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才能更好地實施監督管理工作。
3.3提升監理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責任心
加強監理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素質培訓,保證監理團隊的整體水平。提高監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實施一定的獎懲激勵機制,激發監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使員工能與時俱進地學習國內外先進的技術和經驗,提升自己的專業技能。
3.4規范工程監理資質,明確監理職責
對監理企業和監理人員的資質審核要規范管理,這樣才能促進監理市場規范化發展,保證石油工程的施工質量。監理企業具備合法資質才能使其監理行為具備法律效力,使監理單位具有獨立性,避免同體監理和內部監理的行為。
4結束語
關鍵詞:建筑工程;工程監理;主要問題;解決措施
近年來我國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速度較快,而且在國民經濟建設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而且隨著工程監理制度的不斷完善,為工程造價的降低及工程質量提高做出了積極的貢獻。當前我國建筑工程監理制度自實施以來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我們也應該看到當前監理市場中存在的一些問題,需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對其進行解決,更好的推動建筑工程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1目前工程監理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工程監理的法律、法規不夠完善。
建筑工程監理制度在我國實行已有二十多年的時間,當前已實現了對工程項目全過程中的管理。特別是在工程設計、施工等階段監理的重要性得以更好的體現出來。但在當前建筑法中對于監理制度的規定只將其限定在了施工階段,大多數監理單位在監理工作中往往只重視質量監理,而且在招標投標相關法律法規中對于監理實施范圍的界定也不全面,從而導致具體實施過程中一些不規范行為及不正當競爭產生。雖然我國在相關建筑法律法規中對監理制度都有所涉及,但還沒有一部專門的工程監理法律法規出臺,這就使工程監理在法律法規方面存在著許多不完善的地方,使其重要作用無法有效的發揮出來。
1.2社會對監理的重視程度不夠。
當前很大一部分監理公司對自身的發展缺乏重視,往往為了降低運行成本,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采用項目聘任制,監理人員缺乏穩定性。部分監理公司為了能夠承擔到監理業務,會降低監理收費標準,這就導致監理實際收費過低,不利于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部分監理人員不能嚴格遵循監理工程師職業道德標準,在工作中缺乏責任心和職業道德,從而給整個監理業的形象帶來較大的影響。
1.3工程監理自身的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當前監理工程知識結構和監理隊伍組成上還存在許多不合理的地方。監理人員多為設計和施工單位的退休人員,這部分人員雖然經驗較為豐富,但對新知識接受能力和掌握能力較慢。部分監理人員為在職的工程技術人員改行從事監理工作,由于沒有經過系統的業務培訓,自身監理知識缺乏,從而導致無法勝任監理工作。還有一部分監理人員為新畢業的學生,這部分人員經過系統的專業知識學習,但工作經驗不足。當前工程監理隊伍整體水平都待提升,需要更多的復合型監理人才。
1.4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人員對工程監理存在偏見。
工程監理制度實施以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監理存在著認識上的錯誤,覺得工程監理的存在消弱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權利,從而對工程監理具有一定的抵觸情緒,對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帶來了不良的影響。
2工程監理存在問題的解決措施
在當前市場經濟環境下,需要加快推動我國建設監理的開展,全面推行建設監理制度,完善工程監理法規制度和相關的規范、標準,加快監理隊伍建設,拓寬人才培訓的渠道,加強對工程監理的領導,推動工程監理向法律化、制度化和科學化的方向發展,強化工程監理的地位。
2.1國家應加強對工程監理有關的法律法規建設。
當前我國在一些與建筑相關的法律法規中都對建設監理有所涉及,但卻缺乏具體性和針對性,在相關法律中對建設監理的相關規定還存在著一定的局限性,從而導致工程監理工作往往只是以質量監理為主,使人們對監理制度存在認識上的偏差。在這種情況下,則需要進一步對相對建筑法律法規中涉及到監理的相關條款進行完善,建立公正及公平競爭的招投標制度,從而有效的提升我國監理機構的競爭意識,加快推動我國監理機構與國際接軌的進程。
2.2監理企業要積極主動不斷強化自身。
工程企業在監理工作中需要樹立權威性。在工程項目實施過程中,工程監理機構受雇于建設單位,承擔著管理好工程的重擔,這就需要要服從于業主的意志。同時監理行業作為社會性職業,其需要在行使職責過程中更好的承擔起社會責任。即工程監理公司不僅需要對建設單位負責,同時還要對社會負責,有效的確保工程的順利實施,保護工程的質量。在工程監理過程中,監理人員需要獨立行使監理的職能,進一步強化監理的權威性,履行好自身的重要職責。
2.3工程監理要加強自己的整體素質和水平能力的提高。
對于工程監理公司來講,需要通過強化其管理工作,從而全面提升監理人員的自身綜合素質,加強對技術和管理綜合性人才的培養工作,通過引進專業的人才,構建一支高素質的工程監理隊伍。對新引進的人員,要結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有針對性的開展相應的培訓,為今后工作的順利完成打下堅實的基礎。加強對當前在職監理人員的培訓工作,開展階段性的工程質量、法律法規、標準化工作等相關內容的培訓,全面提升工程監理人員的專業技能和綜合素質,使其能夠更好的勝任監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的提升。
2.4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監督人員應與工程監理加強合作。
作為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人員,需要加快觀念的轉變,正確認識工程監理的重要性,明白工程監理制度的實施并不會對其自身權利帶來影響,而且對提高工程序質量和減輕其自身的工作量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通過工程監理,能夠及時對施工現場的情況下進行隨時了解和掌握,有利于更好的控制施工現場的工程質量。另外,作為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人員,還需要與工程監理建立良好的聯系,形成相互信任及相互協作的良好關系,工程質量監督機構需要對工程監理提出的正確意見給予全力的支持,從而更充分的將工程監理的重要作用發揮出來,為工程項目質量的全面提升奠定良好的基礎。
結語
當前我國建筑市場日益完善,為了能夠更好的保障業主的投資效益,則需要加快推動工程監理的健康發展,使其在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規定下更好的完成工程監理工作,有效的確保工程的質量,為廣大人民群眾打造出精品的工程。而且隨著監理制度的不斷完善,我國監理行業也加快了與國際接軌的步伐,這為我國監理行業的健康、持續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參考文獻
【關鍵詞】 監理企業;項目管理;轉變
【中圖分類號】 TU72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727-5123(2011)04-009-01
我國建設監理制度至1988年實行以來至今已有二十余年的歷史,在國家有關政策、方針指引下,取得了豐碩的成果。建設工程管理水平大幅度提高,投資概算超估算,預算超概算,結算超預算的“三超”以及工期延長的現象得已有效控制。可以說,建設監理制度已得到了政府和社會承認。但同時,我國建設監理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仍處在發展初級階段。監理制度在西方已有較長的發展歷史,并已日趨完善,形成了涵蓋項目評估(機會研究、初步可行性研究、詳細可行性研究)、設計咨詢及工程監理等各個方面的項目管理咨詢公司。而我國監理企業工作仍在在施工階段徘徊,雖已有少數監理企業正向造價咨詢、招標等業務方向延伸,拓展監理業務,但至今沒有形成系統化的項目管理管理模式,目前正處于摸著石頭過河的狀態,嚴重阻礙我國建設工程管理水平的提高。
1我國監理行業現階段狀況的綜述
1.1我國監理行業現階段存在的問題。綜合來看,我國當前監理工作主要的問題是層次比較低。監理企業目前面臨的困境主要在監理工程取費低廉、員工素質良莠不齊、服務單一、不到位。在國家法律法規及各個地方政策辦法規定監理范圍如此廣泛的情況下,監理企業及監理工程師是供不應求的,其監理價格應該很高,但是目前很多監理公司一味壓低報價來取得監理工程,中標后在市場上隨意招聘人員,相當一部分人員都為無證上崗,或者缺少從業經驗,且部分建設單位總是對監理人員不信任,自己組織項目管理班子進行管理,委托監理公司進行工程監理只是迫于法規制度的規定,來履行手續和完善資料,僅對工程質量進行控制,相當多監理公司承接到項目后不能真正履行職責,長久下去,業主或投資方就對工程監理形成偏見。
傳統工程監理屬性觀點認為監理的特征主要表現為:服務性――工程監理企業不直接參與工程具體的設計、施工,其為建設單位提供管理服務,對重大問題無決策權;科學性――由懂技術、法律、經濟和管理的專業監理隊伍組成,有先進的管理方法和手段;獨立性――工程監理企業是按照自己的工作計劃、程序、流程、方法、手段,根據自己的判斷獨立地開展工作;公正性――在開展建設工程監理的過程中,應客觀對待建設單位和承建單位。
1.2監理企業向項目管理咨詢公司轉變的必然性。首先,監理企業的業務范圍過窄,而業主的需求卻趨向于多樣化和系統化。整個建設周期的大部分時間監理單位并沒有介入,在協調管理方面,監理單位也只是與業主和承包商發生關系,沒有真正實現進度與投資控制。而隨著項目法人制的不斷完善,以及民營企業和私人投資項目的大量增加,建設單位對工程投資效益愈加重視,業主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管理服務的需求也越來越強烈,而這種需求是目前國內許多監理企業所無法滿足的。
其次,在于建筑工程管理市場的競爭日趨激烈。中國的建設咨詢管理服務行業需要平等地同國外同行競爭。而目前我國的工程咨詢業的業務范圍和操作水平與國際工程咨詢公司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外國工程項目管理公司正逐步進入中國市場,他們所提供的項目全過程管理服務正好是國內建筑市場所需要的,這樣他們將成為國內項目管理公司強有力的競爭對手。從發展的趨勢來看,代表建設單位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工程項目管理,將是我國工程監理行業發展的趨勢。也就是說,提供單一服務的監理企業必然要向提供全過程、全方位服務的工程項目管理公司轉變。
1.3監理企業向項目管理咨詢企業轉變的方式。
1.3.1項目管理公司依托于某些大型國際工程公司,這些公司同時具備設計、采購、施工管理等各類技術,某些公司還擁有自己的施工隊伍。
1.3.2公司業務領域寬,涉及多個行業,具有較強抗風險能力。
1.3.3業務范圍涵蓋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包括項目前期咨詢、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總承包和項目管理承包、項目管理服務等。
1.3.4具有高水平的信息管理技術和計算機應用技術,工程項目實施和管理有強大的基礎數據庫作支撐,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以上這些項目管理公司能力的體現,都應該是今后我國監理企業轉變、發展的方向。具體方式包括:①擴大業務資質范圍。其可以申請新的資質,工程管理咨詢公司從事工程的全過程、全方位的管理咨詢,所涉及的工作內容相當廣泛,因而其資質要求也相當高、相當廣泛。此外,由于涉及到金融、經濟、法律方面的工作,所以還必須得到金融、法律等方面的從業認可。另外也可以進行企業重組,企業重組是對企業原有、既有的各類資源要素,運用經濟、行政和法律等手段,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實施的重新組合,它是在不同企業間對原有、既有的各類資源要素進行重組。國內企業通過進行資產重組,一來可以為外資企業的沖擊做好充分的準備;二來可以防止國內監理企業與外資企業的合并或被外企收購,從而避免國內企業專業人才的流失。②改變企業管理模式。轉變后的公司內部組織管理模式可采用矩陣制形式,分部門、分項目進行管理,采用項目經理負責制,一個項目的管理由一個項目經理自始至終負責,逐步形成以項目經理為核心的專案小組模式。③加大人才的培養與引進力度。工程咨詢管理行業是高智力的知識密集行業,項目管理咨詢公司是多方面人才的匯集,應包括工程技術、經濟、管理、法律等各方面的人才。
蔡進在《對我國建設監理咨詢業發展的探討》中還提出要改變項目業主陳舊的觀念,并對項目業主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和規范以及進一步修改和完善監理法規。
【關鍵詞】工程監理;問題分析;控制措施
引言
我國社會經濟發展非常迅猛,各種工程項目也變得越來越多,要想充分保證項目建設的質量,就需要充分發揮建立部門的職能。對于工程建設而言,監理是其中關鍵的構成部分,其能夠有效保障工程的質量,因此受到了很多部門的關注。不過我國的監理工作并沒有得到長期的發展,一直到現在還有著不少問題尚未解決,正是基于這種情況,本文研究大量文獻,結合自己的實踐經驗。對工程監理當中存在的問題展開總結,并給出有效的解決策略。
1當下工程監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1監理工作的定位不夠準確
在實際的工程建設中,相關人員一般并沒有深入了解監理工作的內容,且由于之前的觀念,導致很多人對監理工作表現的不夠重視,甚至認為監理工作是可有可無的。在這個問題當中,最為突出的便是施工和建設單位,并沒有對監理工作展開整體統一的了解。面對這樣的情況,監理工作很難順利有序的展開,也導致了工程建設的質量無法得到充分保障。具體來說,有部分施工企業并沒有對工程監理進行準確的定位,而是將其看作自身的質檢人員,其并沒有對工程建設展開任何的自檢便給相關的監理部門報檢[1]。還有部分企業由于自身并不了解工程監理知識,將監理人員當做是自身的雇傭人員,這樣就算真的展開工程監理,監理人員的職能效用也難以得到全面發揮,監理工作也失去了原本的獨立公平性。還有部分單位更加過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完全不理會監理人員給出的指令,這讓其非常尷尬。在工程結束以后,就算質量合格,主要也是由于施工企業的努力,和工程監理關系并不大。不過如果工程質量出現問題,有一些企業就會把主要責任推脫給監理部門,覺得這是因為監理工作沒做好所導致的。
1.2監理人員的素質有待提升
一直到現在,我們發現當下我國的監理人員所具備的專業素質和能力都相對較低,他們并沒有深入的掌握經濟管理法律方面的知識,這樣在實際的工程監理中,很難全面的掌控工程項目。有部分監理單位的工作人員并不具備合格的綜合素養和專業能力,正是由于這樣的情況,不少工程質檢還要憑借其他技術才可以順利完成,這也致使工程監理很難得到正確的展開[2]。
1.3監理市場不夠規范
根據我國監理制度的發展狀況來分析,它并沒有得到長久的發展,所以實際工程監理實踐經驗并不充足,相關市場的規范性也不夠,從而導致了我國工程監理很難得到有效發展。現階段,我國監理工作收費并不高,面臨著很大的市場壓力,比如壓價的現象非常多見。在施工現場,一般除了總監以外,其他的監理工作人員很多都是外聘所招來的,這部分人員并不具備足夠的專業素質和能力,很容易導致監理工作出現不到位的情況,如此必然給工程施工的質量帶來很大影響。不僅如此,還有部分監理單位在實際工作當中并沒有盡職盡責,從而導致工程質量很難得到充分保證,甚至部分監理單位在接受業務的同時,并沒有對自己的能力進行考量,當碰到超出自己能力的業務,其會把業務轉包給其他資歷不足的單位,這也讓監理市場變得更加混亂[3]。
2如何有效地加強工程監理
2.1建立出完善的監管法律法規
要想充分保證監理工作變得更加規范,關鍵就是對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完善,這樣還能夠讓工程監理變得更加規范化,實際的工程監理也能夠以此為依據,做到依法守法。所以需要讓監理協會進行全面的社會探究,并對實際狀況進行調研,對于當下的工程監理問題要展開具體分析,并以此為依據,深入了解我國監理行業法律法規存在的缺陷,將其有效的完善。不僅如此,一些地方的監理部門還要對有關單位的實際監理能力與行為展開不間斷的考核,這樣才可以有效激勵它們不斷提升自我,做好監理工作。除此之外,還要對那些行為違反規定的監理單位或者人員進行嚴厲處置[4]。在工程監理過程中,之所以無法做到位,一般都是因為相關的制度存在缺陷,責任問責制無法充分貫徹的實際工作中。若想將這個問題有效解決,就要針對監理工作中的總監兼職、掛空名這些問題展開具體規定,需要嚴格禁止在項目中出現業主以及施工人員掛科的情況,還要防止實際工作中監理操作不到位的情況出現[5]。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建設單位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即便是非常細微的問題也很容易引發嚴重的質量問題和安全隱患,所以必須嚴格要求監理人員在平時的工作中,嚴格按照相關制度進行工作,對所有的工作都要保持認真負責的態度,從而保障工程建設的質量,如此才可以最大程度的將工程監理的效用發揮出來,不僅如此,還可以大大提升監理單位的綜合實力,提升它們的市場競爭能力,讓企業得到良好穩定的發展。
2.2對監理市場進行完善
需要構建出完善的監理市場,保證其良好的秩序,并不斷的務實招標制度,在實際招標的時候,針對低價招標要展開嚴格的控制,選取擁有一定規模的建筑單位中標,從而保證以后的工程監理得到良好展開[6]。不僅如此,還需要加強對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視,在施工的前期要和監理單位簽訂好有關的監理服務合同,雙方必須要根據合同內容做好自己承擔的責任義務。
2.3對監理人員的道德素養培養加強重視
監理人員是工程監理當中的重要參與人員。所以對監理人員展開大力培養,提升他們的綜合素質以及專業能力有著十分重要的價值。監理企業需要大量安排監理人員加入到有關培訓當中,讓他們掌握專業的知識和技能,提升整體監理人員的工作水平。不僅如此,監理企業還需要對他們展開道德素質方面的培養,這是由于在平時的工作過程中,監理人員會遇到大量的誘惑,這要求他們具備足夠的意志力,承受各種誘惑考驗。因此監理單位必須要不斷加強對監理人員道德素質方面的培養,讓他們保持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如此才能盡量的防止他們在實際工作中濫用職權,從而促使工程監理質量的提升。
2.4對監理系統展開完善
現階段的市場經濟得到深入發展,導致人員具備很強的流動性特征,必須對問題展開及時有效的解決,才可以大幅度降低施工單位和業主之間出現經濟糾紛的概率。對工作交接的流程進行完善,對由于工作人員變動所引發的資料缺失展開科學控制,讓問題得到更加高效的處理。監理人員在平時的工作中必須要深刻樹立公平、公正的觀念,認真負責的解決好經濟索賠問題。
【關鍵詞】工程監理,存在問題,應對措施
引言
工程建設的監理過程其實就是通過對工程中參與者的相關行為進行監控、督導,并采取必要的一些管理措施,進而保證工程建設中的各種施工行為都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已達到制止工程建設中各參與者行為的盲目性,保證工程建設的費用、質量以及進度按預先計劃的程序邁進,最終實現工程建設合法性、合理性和經濟性的目的。
一、我國工程建設的監理現狀
工程建設監理是我國改革開放后近幾年發展起來的新興行業,已經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項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進了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體制改革和管理水準的提高,其對提高工程質量、控制投資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設中的腐敗行為,為我國的經濟建設作出了貢獻,建設監理得到了社會的普遍認同。但與此同時,建筑工程監理也暴露出了一些問題。
經過幾十年的工程建設的監理實踐,我國的監理隊伍得到了進一步鍛煉和發展,監理方面的立法工作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隨著建設部的一部部監理方面法規條例的出臺,我國建設行業各部門也根據自己的具體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規定,這對于監理的依法進行起到了進一步的保障作用,促進了我國監理工作的健康、順利地發展,也相應地規范了建設工程中的監理行為。目前我國已有數千家工程建設方面的監理公司,受監項目所占的比例也在不斷上升。可見工程建設中的監理工作正在一步步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并得到社會的廣泛關注。也可以說,這是我國建設監理行業面臨的一次較好的發展機遇,但在發展的同時也相應地存在許多問題,我們只有進行認真研究和分析探討,盡快地找出問題所在,提出相關的解決方法,才能促進我國建設監理行業走向良性發展的軌道。
工程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
《建筑法》中規定:實施建筑工程監理前,建設單位應將委托的工程監理單位的監理內容及權限,書面通知施工承包企業。建筑工程監理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技術標準、設計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對承包單位在施工質量、建設工期和資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設單位實施監督。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為:
1、對項目施工招投標的監理
施工招投標工作的好壞,直接關系到業主能否選到優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進的施工技術和施工方案。
對施工質量的管理
做好施工質量的的監理,是確保工程順利進行,達到預期目標的保障。這個環節的管理其實就是質量控制,做到每個環節不出問題,最終達到預期質量目標要求。
對工程承包合同的管理
借鑒國際和國內工程管理的經驗和教訓,熟練掌握工程合同文件《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以法律為準繩,以合同為依據。對工程承包合同進行管理,項目總目標才能得以實現。
工程監理存在的問題
1、工程監理就是質量監理
監理企業的職責原本應當概括為“三控、二管、一協調”。但是在目前整個工程建設過程中,由于種種原因,特別是體制原因、機制不配套原因,使原本監理單位的職責多被拆解,該做的沒做夠,該給的沒給到。不該的卻擔著。監理的三控(即投資、進度、質量管理)職能多被大大弱化,絕大多數監理單位僅僅是以“質量監理為主”。工程建設中的監理工程師也就是質量檢驗員。面對于工程建設中的前期咨詢、勘察設計、指標、設備采購與建造等內容服務卻基本不涉及。正因為如此,工程監理變成了業主單位聘請的工程質量監督旁站人員,有些業主單位甚至認為聘請工程監理純粹是為了滿足國家法規的要求。是應付上級政策的對策。正是由于對前期階段監理的缺失,使得前期階段在功能策劃、可行性研究、設計圖紙的完善性等多方面不夠完善和健全,直接導致施工階段設計變更較多,工期失去控制。成本預算超出范圉,工程質量得不到保障,嚴重的時候大大影響了整個工程的建設。
2、工程監理缺少高智能人才
(1)自從工程監理制度實施以來,對監理費的收取逐年呈下降趨勢,低價競標更加壓低了工程監理費的收取,有的項目工程監理費還未達到標準取費的三分之一。過低的監理費對工程監理行業的發展和監理人員素質的提高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影響。具有高學歷、高職稱、高水平和高管理能力的人才不愿意到監理行業來。有些高智能人才即使愿意從事這個行業,也由于監理企業無力常年聘用,他們多為臨時工,有項目需要時被招聘過來。項目完成后即解除聘用。由于工程監理基本上是屬于施工隊伍的。三控、二管、一協調”,與真正意義上的項目管理有很大差距,它們并未進人前期的科研和采購范圍。因此它們也缺乏適合項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經濟、管理、商務和法律等方面的人才,而目前工程監理企業所有的人才對這些方面的知識和能力嚴重不足。基于以上原因,導致了專業監理人員的數最和質量不能滿足監理工作的需要。
由于工程建設任務的急劇增加,而合格的監理人員又嚴重不足,使各監理企業和單位只有大暈聘用非工程專業人員來充當監理人員。因此使得監理人員的結構不合理,職責寬泛,素質不高,加之監理單位考核激勵機制不健全、培訓費用少、人員調動困難等,使得整個監理行業很難形成具有核心競爭力的企業。
法規的覆蓋面還存在死角、部分條文還需細化
我國關于工程建設、工程監理的法津法規充分體現了建設工程監理的法律地位。但從市場運行、發展的角度看,與監理相關的法制建設還比較薄弱,如:監理企業信用管理,能否建立企業信用管理檔案,細化信用管理辦法。如何使監理企業在一定規則下進行服務競爭、技術競爭、費用競爭等。
4、缺乏自,法人地位不明顯
監理企業不同程度存在著產權關系不清晰、管理體制不健全、經營機制不靈活、分配制度不合理、市場競爭意識不強等問題,無法實現正常有序的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
工程監理的應對措施
雖然我國工程監理目前存在許多問題,但這些問題是我國建設體制改革和監理制度發展過程中所不可避免的。同時我們應該意識到建設監理的發展前景還是廣闊的,應抓住新一輪改革的機遇,勇敢迎接挑戰。
完善工程監理的相關法規制度
使得監理行業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監理協會、監理企業應關注建筑法修改的機遇信息,廣泛開展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和思考。我們迫切需要行業代言人,將監理行業的呼聲傳達到立法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目前正在修改討論階段,建筑法的修改勢必引起一系列建設法規、標準和規范的修改調整。如
《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應對企業資質等級的劃分,資質等級標準(如注冊監理工程師的人數和其他注冊造價師、咨詢工程師的要求等)重新界定。又如《監理工程師考試和資格管理辦法》,應放寬考試資格要求(目前監理工程師報考資格中取得工程師三年的條件是所有工程建設體系資格考試中條件最苛刻的),而應加強后續教育。再如招投標法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規定》,要求監理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上時必須進行招標等規定。
2、加強監理行業的教育和培訓,培養大批素質高和能力強的監理人才隊伍
在國家的引導下,各省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建設監理行業協會應加強與國外成熟市場的交流,透徹理解國外先進的監理市場管理和運作經驗,掌握相關的知識和經驗。在此基礎上,加強對國內從業人員的教育和培訓,打造建設監理行業的人才梯隊,促成監理行業的良性發展。這是建設監理行業由目前的初期階段走向成熟的十分關鍵的一步。
監理工作本身決定了從事監理工作的人員必須是高技能、高素質的人才。要保證與提高監理隊伍素質,一是政府管理部門在審批成立監理單位和整頓監理單位的時候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資質標準的不能遷就,對固定人員少于60%和建制上不獨立的,不應再批準為監理單位。二是監理單位本身要注意自己的人員配備和搞好人員的培訓工作。作為監理單位,不僅要具備工程施工的監理能力,而且應當具備設計監理能力,以及工程項目前期工作的咨詢能力,以適應全過程監理和咨詢的需要。監理單位不僅要具備工程質量的控制能力,而且要具備進度和投資的控制能力;不僅要會使用技術手段,而且要熟練地使用經濟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規控制手段,以適應全方位監理的需要。因此,監理單位不僅應該配備工程技術人才,而且應該配備和培訓經濟管理和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
3、加強監理工作的及時、規范、準確性
市場經濟下人員流動性大,及時處理往來問題不儀有利于工作交接,更有利于解決業主和承包方的經濟問題。及時解決經濟問題町提高承包方的資金利用效果。規范地做好工作的交接,可防止因人員變動而導致資料的丟失,提高處理遺留及后續問題,尤其是經濟問題的準確性。監理人員需公平、公正、合理地處理工程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索賠和反索賠事宜。堅持三不結算(即無測量資料不結算、質量不合格不結算、單價與合同不符不結算)原則。以“既嚴格按合同管理,又熱情幫助;既監督,又服務:既向業主負責,義維護承包方合法權益”。完善監理工作系統和法規體系,規范建筑市場,監理工作系統和法規體系包括監理機構、監理法規、監理單位、監理依據、監理模式以及監理合同等。同時參照這些國際文件,研制我國的建設監理服務范圍和質量管理辦法,以保證業主,承建商、監理的共同利益。
結束語
工程監理確實是一項先進的、科學的、成功的、通行的國際慣例,己被世界上大多數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所承認并接受實施,也值得我國學習和借鑒并大力推行。在建筑業逐步與世界標準接軌的過程中,監理行業作為一個新興的行業要逐步克服自身的不足,不斷發展和完善,發揮監理在工程施工中的控制管理作用,充分調動參建人員的主觀能動性,不久的將來在中國的建筑領域甚至世界建筑領域發揮更大的作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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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建設,監理制度,對策
中圖分類號: U415.1文獻標識碼: A
監理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的推廣,為提高我國工程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縮短建設周期發揮了巨大的作用。但是,如何堅持和完善建設監理制,使人們走出對建設監理認識的誤區,提高建設監理工作的社會地位,使建設監理進一步走上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將是政府各級主管部門和建設監理從業人員不斷探索和研究的重要課題。
1我國工程建設監理制度存在的主要問題
1.1對建設監理認識上存在的誤區
雖然在相關法律法規中明確闡述了建設監理的概念、性質、工作內容,以及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等之間的關系,但在對建設監理的認識方面,仍存在著誤區。有建設單位認為,委托監理并不是十分重要的事情,即使是委托監理,也是因其所建工程屬于國家規定的監理范圍之內的工程。還有人認為,委托監理就是找了一個質量責任承擔者。“建設單位花錢雇監理”,權利是建設單位的,責任是監理單位的。
1.2監理招投標尚需進一步科學化
隨著《招標投標法》的頒布實施,大多數工程項目的監理任務都通過招標的方式進行委托。但是在監理招投標過程中,下列問題比較突出:
(1)監理投標書內容缺乏針對性。如有的招標文件內容較簡單或對招標文件吃得不透,編寫標書時就不得要領或不夠認真,在投標時照抄照搬或生拼硬湊,監理措施卻空洞沒個性,缺乏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成了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格式文本。
(2)監理單位的信譽和人員素質缺乏考察。建設監理是一種高智能的技術服務,其服務質量的好壞要取決于監理單位的信譽(包括能力)和監理人員的素質及服務意識。目前,監理招標大多停留在對標書的書面評價上,很難考察企業信譽和總監理工程師素質的真實情況。
(3)監理評標方法有待進一步科學化。在一些評標辦法中,根據監理單位的資質等級評定不同的分值。同樣是通過資格預審的監理單位,資質等級越高,監理評標分越高。資質等級高的單位,只能說明其整體實力較強,但并不能說明其派往招標工程上監理人員的素質。
1.3 監理的獨立性難以體現
監理應是獨立的第三方,但由于與委托單位屬甲、乙方關系,因此監理工程師在實際工作中難以以獨立的第三方身份開展工作。特別是當委托方與施工單位關系密切時,監理常常成為擺設。而監理工程師的決策和指令也易受到其它部門和單位的干擾,致使監理工程師無法獨立行使權利。
1.4 監理人員的整體素質提高緩慢
我國的建設監理事業取得今天的成績,其中凝聚了廣大監理從業人員數十年的心血。但總的來說,大部分監理人員的綜合素質距離監理工程師的要求尚有差距。技術水平高、管理經驗豐富的復合型人才缺乏,有領導才能、具有總監理工程師素質的人才更是難得。
有些監理單位短期行為的思想較嚴重,不愿意在人才的引進、培養、留用等方面投入資金和感情,造成監理人員的收入不高,自身事業發展無大的突破,這就造成優秀監理人才的嚴重流失。
2 健全和完善工程建設監理制度的對策
由于我國的建設監理制度起步晚,舊的建設工程管理體制還在運行并對束縛著監理制度的發展,對建設工程監理制度與質量監督的關系模糊,關于工程建設監理的法規制度不完善,監督引導機制不健全,對工程監理的作用、意義和監理人員的條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國的工程建設監理還存在許多問題,還有很多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
2.1提高對實施項目監理的重要性的認識
目前業主、施工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對實行工程監理的意義及其重要性缺乏認識,對監理的地位及與各方的關系認識模糊,使工程建設各方在關系的協調上不順暢,監理人員的決定不能實施,監理人員的意見不能落實,監理效果不夠理想,工程質量監督出現漏洞,當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時,容易出現互相推委扯皮的現象。因此建設項目各方及質量監督機構必須認識到在我國過去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下,由于責、權、利不明確,投資失控、進度失控、質量失控的現象不斷出現,使建設項目喪失了許多發揮效益的好時機,造成了很大損失。通過十多年的監理實踐,證明實施工程建設監理是降低工程造價、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程質量、減少投資浪費的有效措施。
2.2正確理解與明確參建各方關系
業主與監理之間是通過監理合同建立起來的一種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雙方都要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行使各自的權力和義務。監理接受業主的委托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理,必須依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設計文件、有關規范、規定及相關法律對項目實施獨立、科學、公正的監理。業主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但不得干預和影響監理人員的正常工作。
監理與承包商都受聘于業主,二者之間沒有任何合同或協議關系,雙方只是在各自與業主簽署的合同、設計文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約束下的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監理人員必須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權,認真維護業主與承包商的合法權益,承包商對監理人員的決定不能接受時,可以通過仲裁、申訴等方式解決。
2.3 要正確認識工程質量與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
一項工程項目的實施,要經過地質勘探、測量、設計、施工等多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與工程建設質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把工程建設質量簡單歸結到設計、施工或監理任何一方的說法或結論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當一項工程立項以后,要從工程的勘探、測量、設計階段抓起,直到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正常運行為止。在整個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工程質量的缺陷,甚至工程質量事故。
2.4加大培訓力度,嚴格培訓措施,規范監理市場
建設工程監理是一項技術服務性的工作,對監理人員的知識結構、知識的廣度、深度和監理人員的思想素質、道德修養都有著較高的要求。建立監理人員持證上崗與注冊制度是維護監理秩序、保證監理人員質量和監理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由于我國目前建設監理市場不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不完善,很多人有證但不能上崗監理,而另一些在崗的監理人員又無證,不具備監理資格。同時我們的培訓工作有時又顯得流于形式,沒有嚴格的考試制度,許多人只報名,但不參加學習培訓,應付了事,對我們的監理工作和監理隊伍建設造成了不良影響,監理質量沒有保證。
2.5 維護監理人員的公正、客觀、科學性
業主與監理人員是委托與被委托的合同關系,監理人員與承包商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監理要始終維持自己獨立第三方的位置,既不為經濟利益、為多攬工程而偏袒業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禮品與賄賂,而做忽視工程質量的事,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要對業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不手軟、不嘴短,客觀、公正地評價工程質量,維護自己的聲譽,贏得雙方的尊重,贏得客戶。
3 結束語
由于我國的監理行業是個新興的領域,使得建設公司要在心理上真正重視它,承認它的權威性確實需要一定的時間。針對這種情況,一方面應該對建設單位進行開導和教育,明確監理工作的重要性、專業性和公正性,要與時俱進,轉變觀念。另一方面,應該加強監理工程師的自身素質和專業水平。因此監理公司要嚴格執行有關法律,認真履行合同,保證工程質量,建立監理工程師的權威,在執行監理業務時嚴格把關,保證優秀的工程質量,推動工程建設領域建立制度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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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房屋建筑;監督;質量監督體系;問題;對策
引言
當前,我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進一步推動了建筑行業的發展,群眾對于自己所居住的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屋建筑質量問題已經成為了廣大群眾茶余飯后聊得最多的話題。筆者在本文的論述中,主要從房屋建筑質量如何有效的監督管理方面進行探討研究,對其存在的危害性進行了詳細的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有效的措施將其存在的危害性充分的解決。
1 房屋建筑施工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1 監理責任不夠落實
監理工作實際收取的費用相對較低,并且在市場上的競爭非常激烈,再加上存在著普遍的壓價現象,從而在很大程度上對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造成了嚴重的影響。監理單位低價中標之后,總是千方百計的將成本費用降低,以此將自身的經濟效益進一步提高,而他們這樣的一種做法嚴重的使得員工們的工作積極性降低,并且也造成了項目監理人員數量逐漸減少;另外,項目監理小組的整體素質與業務水平完全違背了投標文件中所作的承諾,并且也沒有為項目監理工作提供一些辦公、交通等條件,現場監理費用也是能省就省。由于存在著以上種種現象,從而使得監理人員在實際工作中比較松弛,沒有做好監理服務工作,最終使得監理單位的形象大打折扣。
1.2 房屋建筑工程存在的質量問題
隨著我國建筑行業的快速發展,進一步的提高了城市投資環境的步伐,城市人口的居住水平也在不同程度上提升。然而,當前在一些在建工程和已經投入到實際使用的工程中仍然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比如水泥地面出現了空鼓、起皮,外墻滲漏嚴重等現象。
房屋建筑中之所以存在著質量問題,主要是由于諸多的因素影響而生成的。投入工程建設的各個責任負責人在實際中不根據職責辦事,其行為嚴重的違背了相關法律法規。比如有的單位與施工單位將工程造價壓的過低;有的監理單位對工程的進度管理力度不夠等等,這些問題最終造成了諸多的房屋建筑工程經常發生質量問題。
1.3 監理人員的素質不高
大部分監理單位負責建筑施工監理工作的人員并不是監理專業出身,有的以前是干工程設計,有的是干施工管理以及技術方面的工作,所以,他們對于監理工作的具體規范要求不夠了解,這樣就使得部分人員在思想上對監理工作認識的不夠充分、全面,他們在實際工作中經常認為監理工作就是質量監督。另外,當前從事建筑工程監理工作的人員大部分只對工程的技術了解,而對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識了解的不是很透徹,根本無法滿足當前監理工作的實際需求。
2 提高房屋建筑監理工作水平的對策
2.1 進一步加強監理權利的法律依據
監理所擁有的權利是項目管理,主要在工程的實際建設過程中將其具有的作用充分的發揮,它來自于業主對其委托的監理合同,同時也有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標準,在實際中,監理必須要嚴格控制投資、控制質量、控制工程進度;對合同與信息有效的管理;對工程項目進行過程的組織協調。我國建筑監理事業已經成立了二十多年,在這么多年的發展過程中,已經建立了一系列較為完善的監理法律法規制度。比如《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范》等,隨著這一系列的法律法規的出臺,建筑施工的監理范圍以及具體內容已經得到了明確的劃分,并且監理單位在市場上的主體地位也得到了確立。同時,當地政府行政部門應加大力度,有效的保障監理行業自身所具有的權益,那么,這樣監理工作才能夠朝著規范化與制度化的方向邁進。
2.2 進一步加強自身的建設與監理責任
在實際工作中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只有這樣監理工作才會被人們所尊重,才能夠將自身的作用充分的發揮。監理工作在將工程存在的風險因素進一步降低過程中,監理的介入也是十分有必要的,監理具有的重要價值主要體現在工程的項目管理方面。所以,當務之急就是盡快的建立一支職業道德高、善于經營、懂得管理的監理人才隊伍,以此將監理服務水平與質量全面提高,這對于推動監理事業的持續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2.3 進一步加強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理工作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理的主要任務就是將施工監理工作做好,這是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具有高水平的重點部分。材料是建筑工程施工質量監理的基礎,因此,應嚴格檢查材料是否與設計要求以及相關規范標準相一致,只有這樣,工程的施工質量才算真正的得到保障。所以,在對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進行監理過程中,必須嚴格的對現場材料進行反復的檢查,通過抽樣以及監理人員的現場檢驗材料供應商資質和質量檢驗報告單等手段確保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與標準要求相符,那么,這樣建筑工程的施工質量水平才會得到很大的提高。
要對施工過程中的工序交接工作進行充分的檢驗,并明確工程施工質量是建筑工程監理工作中的核心內容。在實際中,我們應采取巡檢、旁站等手段對施工過程中的工藝流程以及技術參數等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的檢查,以此確保其與標準要求相一致。另外,對施工工序進行全面的檢查,可以確保下一道施工工序的順利展開。在對工序進行檢查過程中,施工單位的每道工序必須交由監理人員進行檢驗,經監理人員檢查合格后方可開展下一道工序,這樣施工質量問題與返工現象就會大大降低。
2.4 強化監理工作的程序化與管理標準化,確保監理工作的有效實施
在對工程施工進行監理過程中,要對監理工作的程序化以及管理標準化加以重視,通過監理工作程序化可以使得施工各個環節都能夠在受控轉臺的范圍里,以此為出現問題采取有效的措施打下良好的基礎。而通過管理標準化可以使得監理工作嚴格執行相關管理標準要求、施工質量標準要求,有效的防止了實際管理過程中存在的缺陷,從而全面的提高了施工的整體質量水平,對于監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3 結論
綜上所述可知;我國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事業目前還處于發展階段,還存在著一系列的問題需要相關人員發現、解決,所以,工程的各個責任主體必須根據相關規定將自身的質量行為進一步規范,制定有效的措施將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處理好,樹立監理工作意識,將監理的法律地位進一步提高,以此推動房屋建筑監理事業在未來社會中持續良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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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市場;問題;管理對策、
前言:
目前,建筑業已成為中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支柱產業之一,但在建筑市場蓬勃發展的過程中,近年來.我市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關于整頓和規范建筑市場秩序的各項政策法規,并結合實際,采取有力措施,使我市建筑市場管理工作更規范,市場建設、招投標工作、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企業改制等各方面都有明顯提高,建筑市場管理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依然還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已經影響了建設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需要我們認真加以研究和解決。
1 建筑市場的特點
建筑產品作為建筑市場交易的標的物,具有以下幾個鮮明特點:
1.l 固定性。建筑產品位于特定的地點,與土地相連,具有固定性,屬于不動產。它只能通過物權憑證和債權 契約來實現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轉移。
1.2 高耗費性、耐用性
建筑產品一次性投入巨大,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投資的風險都較大。它不僅體積大、價值大,生產周期和使用的壽命也比較長。建筑產品的價值逐步損耗,通常采用折舊或租金形式收回。
1.3 流動性
建筑產品的生產人員和生產過程具有流動性,施工工藝、機具配置、勞動組織以及生活設施等,都需隨生產地點、規模和施工周期等因素的變化而變化。
1.4 多樣性、單件性
建筑產品具有多樣性和單件性,一且形成便不可逆轉,也無法更換。
1.5 社會性
建筑產品的社會影響特別大,其投入使用直接威脅到國家、集體、他人的財產安全和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牽扯到方方面面的權益。
2 我國建筑市場存在的問題
2.1 規范建筑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不多,管理力度不夠,執法處理不嚴
目前,我國尚無一部權威的建筑質量管 理法,現有的單行法規相互銜接不夠,且有相互重疊和矛盾 之處。從建筑市場的執法和管理的情況看,也并不樂觀。一些監督、監理機構和人員形同虛設,不按規定監督;不按規 定驗收,造成建筑質量存在隱患而不能及時發現、價格欺詐 和面積縮水行為沒人去管,購房消費者受到了不公正待遇無處投訴等現象,嚴重擾亂了我國建筑市場秩序。
2.2 招標臺前幕后交易
一些建設部門把低造價當作選擇施工企業的唯一標準,在招投標前后搞幕后交易,迫使施工企業簽訂兩份合同:一是中標合同,二是降低造價合同,迫使一些信譽高、質量管理好、資質較高的施工企業退出競爭,而承接工程的施工企業,只能靠降低管理投入來保證運行。還有一種情形就是強行“攤派”,將裝修、水電安 裝及鋁合金門窗等列在土建工程項目之外,由建設單位安排 個體包工頭施工。
2.3 建筑市場監督和監理混亂
目前,我國已建立起了比較完整的建筑市場管理和監督體系,但遺憾的是運作的結果并不令人滿意,其中最突出的是不負責任,行政領導不按市場規律和科學辦事,在決定工程監理和驗收等關鍵環節上領導一個人說了算,使很多原本有效的機構被從中架空,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造成管理力度不夠,執法管理不嚴,使工程驗收和監理流于形式,工程質量隱患不能及時發現。
3 完善我國建筑市場的幾點對策
3.1 加快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
按照《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和《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要求,盡快建立起全國建筑市場統一信用信息平臺,整合現有資質、質量、安全、招投標違規處罰、拖欠工程款等系統,及時披露市場主體誠信情況,盡快形成失信懲戒和社會監督機制。
3.2 管理部門設置和建筑市場管理內容、方式必須創新
國家、省(市)、縣要設置建筑市場專門管理機構,這些機構與市場綜合管理部門相互協調,涉及市場公平、秩 序、反壟斷等管理監督工作由綜合部門負責,涉及建筑生產本身過程安全、質量以及市場準入清出、市場保證等工作由建筑管理部門負責。國家建筑管理部門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制定程序,制定產業發展政策,提出市場管理法律和法規制定建議和草案,重點依法行使監督管理權和產業政策指導權,推進建筑市場的開放和統一。省(市)建筑管理部門做好區域市場的監督管理,市縣(區)建筑管理部門具體依法監督管理建筑項目安全、質量和企業經營行為規范等具體工作。
3.3 加強有形市場建設,使項目發包方、承包方、中介機構都納入有形市場管理
有形建筑市場是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產物,其建立的目的就是消除在轉軌時 期會出現的不正當競爭的手段。在《招標投標法》頒布后的2002 年3 月,國務院就轉發了國家建設部、監察部等部委聯合的《健全和規范有形建筑市場的若干通知》的文件,說明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對有形建筑市場的肯定。在發揮有形建設市場作用的同時,可以將信息化技術應用到招投標過程中,使發售標書、公布評標辦法等公之于眾,以保證信息的 公開透明引入更多競爭者,接受參與者的監督。
3.4 完善招投標制度,規范招標行為
嚴格執行《招 標投標法》,進行建設工程的承包和發包。如何根據《招標 投標法》制定相應的切實可行的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引導企業盡快與國際接軌,是招標投標法律界的課題。同時要繼續完善招標投標制度,研究出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資格審查辦法》,研究經評審的合理低價中標的評標辦法,解決最低價中標帶來的弊端;加強招標投標過程和政府投資工程的監管,明確招標投標中建設單位和評標專家的責任,嚴肅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違法違規行為。
3.5 加強執法監察,充分發揮法制在建筑市場中的作用。
①開展建設工程項目的執法監督,就是要進一步貫徹中央宏觀經濟調控措施,全面開展建筑市場綜合治理,有效地規范建筑市場行為,從制度上、管理上、監督制約機制上消除建筑市場種種混亂現象。②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同監察、計劃、工商等部 門密切況合,通力合作、主動工作,搞好綜合治理,完善管理法規,健全管理制度、建立監督機構和加強對違約違紀問題的查處力度。③要集中力量,狠抓重點。在執法監察中要特別注重對承發包這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注意發揮群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④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招投標、工程質量監督等管理機構,在加大管理力度的同時,必須制定嚴明的紀律。建立有效的監督制度,切實加強自身行為的約束和規范,特別要建立起公開辦事制度,增強工作的透明度,公開各種審批的內容、標準、程度和要求,明確審批時間,自覺接受公眾和社會的監督。
3.6 培育建筑市場健全的價格機制
為了使價格真實反映市場的供求情況,必須深化建筑市場價格機制的改革,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全國統一的工程項目劃分、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計算規則;對人工、材料、機械等消耗量制定指導性定額,指導工程發包方編制標底價格或預算價格,也指導建筑企業編制報價定額,逐步使工程承發包價格實現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宏觀指導,由市場主體招投標,競爭形成價格的目標。同時要建立以招投標為龍頭,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一是必須遵循價位規律和等價交換的原則,形成以市場價格為主的價格機制;二是取消計劃價格,培育市場價格,實行全價分離,人工、材料、機械等價格根據市場變化隨行就市,然后待時機成熟后價格完全放開由市場去調節,從而提高企業的收益率。
國外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現狀簡述
·美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的現狀
美國采取多種措施,嚴格控制建筑工程質量。首先,美國制定了《統一建筑管理法規》等國家和地方建筑工程管理法規、建筑技術標準等,實際操作中則以地方標準為執行標準;其次,建立起與ISO9000 系列標準接軌的質量管理體系;再次,通過日常檢測與重點檢測相結合的現場質量檢測監管的實施,加強業主、承包商和第三方工程咨詢企業的責任。部分復雜項目還實行獨立實驗管理。最后,美國要求檢測人員全部來自政府或第三機構,從而加強對建筑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人員的監管。
·德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的現狀
德國在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方面實施多種監管相結合的方式,樹立了監管
模式。德國政府立法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從行業技術標準和政策上雙管齊下引導建筑業的發展。嚴格檢測人員的從業資格,對檢測人員的數量要求嚴格,實施行量控制,規定每位質監工程師帶8~10 名工程師。成立由國家認可的州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授權的質監工程師組建的民營質量監督審查公司,負責對所有涉及結構安全的新建工程和改擴建工程的質量實行強制性監督審查。除此之外,
在建筑工程質量檢測中,質量檢測機構負責檢測建筑材料和混凝土試塊等試驗。
·英國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的現狀
英國政府將從事建筑行業的執業資格管理委托給英國建筑師注冊委員會、英國皇家土木工程師協會、英國皇家測量師協會等機構,嚴格管理個人執業資格注冊,并以抽查的方式直接實施監管。除此之外,英國政府還出臺一系列法律法規用來約束,如規定:政府質監人員因工作失職,不承擔刑事責任,但仍需承擔民事責任,委托的私人質監公司人員則要承擔其刑事責任。還規定承包商、建筑設計師必須建立各自的質量保證體系,監管建筑工程質量,政府及私人公司的檢查不能代替承包商、建筑師自己的檢查,設計建筑師、承包商應承擔刑事法律責任。在法律上強制規定了監管人員的職責、責任及建設工程參與各方的安全監管責任,制定了350多種法律法規約束。
·新加坡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的現狀
新加坡政府制定的工程質量評價系統,綜合分析工程監理檢測,大力推行
建筑行業ISO9000 系列標準質量保證體系,保證了工程質量。此外,該國政府規定檢測機構具有獨立性,對建筑材料以及成品、制品實施施工現場檢測,保證建筑材料及成品、制品必須達到質量合格標準,并要求工地派駐結構工程師和建筑師進行施工工序質量檢測。
國內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現狀
近年來,隨著國內建筑業總量的急劇膨脹,市場需求的不斷擴大,服務能力和技術水平都有了較大的提高,我國的建筑工程檢測事業也得到了迅速發展,與此同時帶來了檢測機構數量的大幅增加。這些檢測機構主要包括施工企業的內部實驗室、工程質量監督站、獨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等類型。施工企業的內部實驗室數量居多,是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的主要力量;工程質量監督站是建筑工程質量監管的行政機構,在政策上占絕對優勢,是建筑工程質量檢測行政監管的主體;獨立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是具有獨立經濟結構的盈利性組織,占據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的主體。
綜合表1、表2可以看出,我國當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業務伴隨著建筑業的發展,檢測機構數量大幅增長,導致檢測市場競爭呈現出愈演愈烈之勢。由于法律法規制度不健全、檢測監管不到位,一些檢測機構為了爭取業務,提高經濟效益,采取了不正當競爭手段,擾亂檢測市場。
(1)檢測機構與質量監督站政企不分
我國的檢測機構是事業編制單位,由工程質量監督站管理,依附于質量監督站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而存在。這種形式促進了檢測機構對實體工程質量的監管,也是政府實施監管的主要手段,保障了工程質量。但是,政企不分也導致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不到位。質量監督站既是建筑工程質量的監管機構,又是工程質量監管的仲裁機構,在工程質量監管中充當運動員和裁判員角色,導致檢查和復檢處于同一主體,很難保證監管執法的公正、公平。檢測機構和質量監督站是被管理和管理關系,隸屬同一系統,檢測機構聽命于質量監督站,質量監督站包庇檢測機構,排斥外來其它檢測機構,造成檢測市場監管發生扭曲和錯位現象。
(2)檢測監管法規制度不完善
國務院聯合各部委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上省市地方政府相繼出臺的地方法規和制度,對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有促進作用,但仍未形成嚴格的法律制度和監管程序。《產品質量法》明確規定建筑工程產品質量合格標準不適用此法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辦法》在建筑工程質量檢測過程中又參照《產品質量法》,使得法律執行無所適從,執行困難。《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中僅明確了監理、施工、勘察、設計、建設單位的責任,未明確檢測單位應承擔的責任,造成檢測單位逃脫建筑工程質量監管第三方責任。因此,對建筑工程質量檢測監管方法及程序需要進一步的科學研究,以便得到完善的監管制度和法律體系。
(3)檢測市場不規范
檢測單位與施工單位是被委托與委托關系,在業務上是檢測與被檢測關系。一般情況下,施工單位為減低成本,競標低價檢測機構。檢測機構為了經濟利益和降低檢測成本,減少檢測設備、儀器的使用,減少檢測內容,偷工減料,縮短檢測時間,構造數據;甚至部分檢測機構根本不檢測、直接隨意編造數據,直接提供虛假報告;還有一些檢測機構迫于施工單位的壓力,怕被施工單位解除委托關系,為施工單位提供虛假報告。檢測機構為追求經濟效益,以盲目壓價、違規承諾等手段承攬檢測業務,給檢測行業的信譽產生了嚴重的負面影響及連鎖效應。
(4)檢測機構規模和檢測人員參差不齊
檢測機構規模的參差不齊約束了檢測試驗參數的建立,檢測條件、儀器設備和系統環境等工程質量檢測的因素,直接決定了檢測業務執行情況,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工程質量檢測結果的準確性。(見表3)
檢測機構為擴張業務、提升檢測業績,大肆擴充檢測隊伍,使檢測隊伍整體素質呈下降趨勢。這些檢測人員不僅不具備基礎知識,而且大都學歷低下,尚未未系統學習過結構、施工、設計、勘察等專業知識。
(5)檢測機構內部管理松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