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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摘要]文章以洛陽市高新產業集聚區知識產權現狀為切入點,對集聚區的政府管理機制及改進,以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及改進提出了相應建議,為產業集聚區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完善提供了依據。
[論文關鍵詞]產業集聚區 知識產權 管理機制 改進
產業集聚區是優化經濟結構、轉變發展方式、實現節約集約發展的基礎工程。2012年河南省產業集聚區投資和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對全省的貢獻率均達到60%以上,成為轉型升級的突破口和市、縣區域經濟的重要增長極。針對產業集聚區知識產權比較密集、共享資源較為豐富和創造知識產權的效率較高的特點,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研究,不僅會推動產業集聚區知識產權的長足發展,而且對產業集聚區這樣一種新興的經濟模式的科學發展和逐步完善起到重要作用。本文擬以河南洛陽市高新產業集聚區為例對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機制的建立進行分析。
一、洛陽市高新產業集聚區知識產權現狀
洛陽高新技術產業聚集區主導產業為硅電子材料產業、新材料產業,目前共有企業736家。據高新區知識產權局提供資料顯示,2012年園區財政知識產權專項工作經費253.7萬元,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為5%,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產值占工業產品產值的80%。2012年園區專利申請量為1524件,僅洛陽普萊柯生物工程公司申請專利207項,多項專利產品居國際領先水平。3年來,園區擁有的知識產權數量在穩步提高,截止到2012年底,有效專利為3293件,有效商標為435件,版權登記為129件。2012年園區知識產權轉讓10件,涉及資金900 萬元;許可7件,涉及資金339萬元。高新技術企業技術知識密集的基本特征決定了園區內無論是政府還是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管理都變得尤為重要。
目前園區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為知識產權局共5人,企業共336人。在高新區產業集聚區的不斷建設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也有了長足的進步,園區逐步健全了企業知識產權工作體系,開展知識產權培訓及人才培養工作、知識產權產業化推進工作、知識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加強了產業集聚區知識產權服務工作。近年來,集聚區內組織實施了多項省重大科技專項和高新技術產業化專項,在省市知識產權局領導組織下,還以工業企業為對象,開展了園區內工業企業“零”專利行動,逐步消除規模企業的“零”發明專利。在肯定諸多成績的同時,應當看到,園區知識產權管理距離社會的需要還存在一定差距,無論是政府層面還是企業層面,知識產權管理機制都存在較大的改進余地。
二、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及改進
(一)建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體系
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是政府通過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對市場經濟中涉及知識產權的各種活動的管理,管理活動的成效直接關系到經濟戰略目標的實現,關系到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目前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較為分散,缺乏協調機制和統一戰略部署。高新產業集聚區于2010年成立了區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由高新區知識產權局、工商分局、質監分局、創業中心、法院、檢察院等多個部門組成,聯合開展了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查處多起知識產權侵權案件,取得了一定的宣傳和震懾效應。為了統籌協調園區的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協調跨部門、跨地區的知識產權工作,園區應完善知識產權協調工作小組制度,明確人員和職責,定期舉行例會,對園區知識產權重大事項予以決策,并協調知識產權聯合執法行動,制裁知識產權侵權及違法犯罪行為。
(二)完善知識產權獎懲扶持機制
各級法規中的獎懲制度,有利于避免區內企業的惡性不良競爭,提高園區內知識產權研發人員的創造熱情,創造良好的投資運營環境,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尤其是地方知識產權部門的獎勵制度,對于園區內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具有一定的導向作用。此外,政府應該給予產業集聚區各類企業知識產權的研發、申報及運用相應的政策扶持和資金扶持,對于中小企業而言,資金扶持尤為必要的。高新產業集聚區目前制定有《洛陽高新區知識產權資金管理辦法》和《洛陽高新區知識產權優勢培育企業、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對企業知識產權的獎懲扶持制度已初見雛形,但仍缺乏對區內企業知識產權的明確的獎懲辦法。
(三)堅持對企業知識產權意識的培育機制
加強自身的知識產權創造,提高知識產權的運營能力和保護措施,提高企業相關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均有利于提高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和風險應對能力。2012年4月,組織園區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的各成員單位開展了一系列知識產權宣傳活動,使園區內知識產權氛圍更加濃厚,企業領導及相關從業人員的知識產權意識得到了進一步增強。產業集聚區知識產權管理部門應該定期對企業相關人員,尤其是對知識產權基礎薄弱的企業進行知識產權培訓活動,幫助企業了解知識產權作為無形資產的重要性,提高其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和處理糾紛的能力,有效規避和防范知識產權風險,以保護企業的合法權益。
(四)建立知識產權信息平臺
產業集聚區知識產權交易平臺,應以專利的檢索、分析、申報和交易為主要內容。由于信息化硬件資金投入較多,園區內絕大多數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難以承受,此外信息化帶來的管理效益的提升并不直接反映在經濟效益的提高,對于單個企業而言,建立信息化的動力不足。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估算,如果能夠有效地利用專利信息,可以使企業研發工作平均縮短技術研發周期60%、節約科研經費40%。政府應該充分考慮到產業集聚區的獨特性,建立覆蓋其主導產業知識產權的信息平臺。高新產業集聚區已建立實體和網絡知識產權信息平臺,對園區企業提供相應服務,但由于專利信息平臺的專業性和政府資金的有限性,運行效果不佳。園區政府可考慮邀請從事專利分析的專業公司介入,合作開發專利信息平臺,適當時候政府退出,由專業公司來進行商業運營,以此滿足園區企業知識產權信息需要。
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及改進
(一)建立健全企業知識產權組織機構
高新產業集聚區共有企業736家,但專職知識產權管理人員平均到每家企業不足0.5人。企業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設置主要呈現三種情況:大型企業的知識產權部門相對完善,有獨立的辦公機構和專門知識產權管理人員,管理經費相對充足;大多數處于發展階段的中小企業,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的主要構成人員是生產技術研發人員和部分知識產權管理專業人員,少部分企業設立了專職知識產權部門,大多數的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要么從屬于其他部門,要么一個部門兩塊牌子;對于一些知識產權意識不強的企業而言,未設立任何管理部門,知識產權管理流于形式。在企業知識產權組織機構設置上,園區內大型企業應不斷充實知識產權管理各專業人才,使其組成人員背景盡量多元化,以抗擊市場對企業知識產權的沖擊;發展較快,研發實力較強,技術管理需求較多的企業應逐步將管理部門獨立,管理人員由生產技術研發人員和部分知識產權管理專業人員構成;至于較小的企業,亦應該設立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可由研發等部門兼任。
(二)建立健全企業知識產權激勵機制
知識產權激勵機制有利于鼓勵和激發知識產權相關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為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對于企業研發人員的發明,按照現行專利法應屬于職務發明創造,適用“一獎兩酬”的獎勵措施,即基于專利權授予所給予發明人的獎金,以及專利轉化取得經濟效益之后,給予發明人的報酬。在走訪的企業中,對于授權專利的獎勵普遍不高,大多數是按照《專利法實施細則》中的最低限來規定對發明人的獎勵金額,另對與公司核心技術相關的創新型項目,獎勵金額有所上浮。個別企業所規定的獎勵甚至突破了實施細則的底線。至于專利轉化之后應支付給發明人的酬金部分,園區內企業基本都沒有實施,也鮮少有發明人會冒著解聘的風險在酬金部分主張自己的權利。調研中產業集聚區絕大部分企業內部職工激勵措施還不盡完善,企業當務之急應調整獎勵金額和落實轉化之后的報酬制度。這樣才能從經濟收入角度激勵員工的研發積極性。當然,在構建激勵機制的制度建設上,物質刺激是遠遠不夠的,還應該對發明人予以表彰獎勵,對做出重要發明的發明人,在企業評優評先、職稱評定等方面要優先予以考慮。
(三)建立企業知識產權預警機制
預警機制的設立,大多針對企業的核心專利技術,主要是采集、監測和分析專利申請、授權和糾紛等信息,以及相關科技、貿易、投資、法規和政策變化等信息,產生專利預警信息分析報告和警示預報。由于各類研發項目管理過程中缺乏知識產權預警機制,導致我國科研項目重復率達到40%,中藥新藥的研發重復率更是達到90%IBM、Intel等歷年在美國專利局授權排名名列前茅的跨國企業均從專利分析機構中獲取其專利分析報告,用于指導它們擬定中長期的企業專利發展戰略。目前國內的專利分析市場還不盡成熟,企業的專利分析主要依靠內部的研發人員和知識產權管理人員進行。高新技術產業聚集區個別研發力量雄厚,且知識產權管理較為完善的企業在園區知識產權局的指導下,也在對本企業的核心專利產品,乃至本行業的先進技術進行預警分析。同一產業聚集區內的同類企業,多為依附和扶持關系,建議在集聚區內,同行業的企業合作建立預警機制,對行業內的專利狀況進行分析,在企業產品的研發過程中避開他人已授權的專利技術,杜絕重復研發,同時企業還可以知己知彼,在他人侵權時能夠精確打擊。
知識產權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商業資產,而知識產權戰略可以幫助企業獨自占有市場、增加收入、增加競爭優勢、吸引各方面的投資、給企業以"創新者"的定位。通過建立適當的知識產權戰略,來改變企業的知識產權狀況,并將知識產權的戰略目標與企業的經營目標有機的結合,將有助于企業的發展壯大,尤其是以技術為生命的高技術企業。
首先,知識產權管理有助于企業的成長。
其次,知識產權管理有助于激發企業內員工創新的積極性。
再次,知識產權管理有助于企業在形象的各方面保持一致。
再次,知識產權管理有助于企業更好的利用知識產權信息。
最后,知識產權管理的實施有助于企業更好的保護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
二、我國高技術企業存在知識產權方面問題及其成因分析
(一)我國高技術企業知識產權方面存在的問題
隨著科技的發展,時代的變遷,知識產權在企業競爭和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然而長期以來,我國企業都缺乏知識產權意識,知識產權保護的觀念淡薄,缺乏靈活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與經驗,使企業面對了大量來自于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帶來了嚴重的經濟損失和市場風險,而這種現象在高技術產業中表現得更為突出、后果也更為嚴重。
高技術產業中,大型企業往往在自身的成長過程中,接受過知識產權方面的教訓,有過"吃虧"的經驗,所以,相對于國內企業而言,大型企業往往有著有效的知識產權管理系統和一定的知識產權戰略。而中小型企業,尤其是處于初創時期的企業,而忽視了,甚至回避了知識產權制度和知識產權戰略,為企業日后的發展留下了不必要的隱患。對于中小型企業而言,即使是微小的知識產權事故也會給企業帶來沉重的甚至是致命的后果,而大部分這些知識產權問題是可以避免的。
在高技術產業,企業的管理者和技術人員大都接受過良好的教育,有很好的接受能力,了解和運用知識產權制度并不困難,而忽視或是不夠重視知識產權問題往往是由于缺少必要的資源,把知識產權問題的優先考慮次序移到了其它問題之后。
我國很多高技術企業,在面對知識產權訴訟時,總是抱怨自己所受的不公正,而不是主動的去尋找解決辦法,以及今后的應對手段。在全球化的今天,知識產權早就演化為一種商業競爭手段,我國的企業也必須認識和掌握這用競爭手段,才能破解所面對的知識產權的困境,找到生存和發展的辦法。
(二)我國高技術企業知識產權問題的成因分析
1、外部原因
隨著我國加入WTO,我國開放我們的國內市場,跨國企業帶來他們先進的技術的同時,也用他們的技術以及對知識產權制度的熟練運用占領我們的市場。并且,發達國家對我國的產品往往不再以關稅和數量限制等原有的手段加以限制,轉而利用知識產權制度形成技術壁壘來限制我國產品的流入,這些手段和措施都制約著我國高技術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2、內部原因
(1)企業的知識產權意識淡薄
由于我國的企業長期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運行,很多企業對于知識產權制度并不熟悉,也更不清楚它的作用和對企業的重大意義,也便忽視了企業的知識產權。企業可能更加注重原先的科技成果,更加重視鑒定會,不重視專利權,往往將自己的成果無償的奉獻出來。
(2)企業缺乏足夠的資金支持知識產權及其實施
一些企業雖然重視知識產權,但是過于盲目,且沒有考慮眼前的技術水平,研發項目可能會給企業的財務增加的負擔,市場可能的反應等不加分析和區分,投資于可能會為企業帶來嚴重風險的項目。知識產權戰略并不是孤立的戰略,要與企業戰略相結合,它的實施需要考慮到企業的財力,產品的市場等諸多因素。
(3)企業缺乏知識產權戰略
一些高技術企業因為沒有在國外經營的需要或是國外的競爭對手,往往不需要申請外國專利,在這種情況下即使可以延期付款或是分期付款,引進外國專利都是非常浪費的事情。或是不懂得合理的利用自有的知識產權資源,沒有及時通過訴訟的手段來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4)企業缺乏對知識產權的日常管理
長期以來,我國的很多企業只重視廠房、機器、設備等有形資產的使用和管理,對知識產權的保護意識不強,缺乏有效的日常管理,把知識產權當成固定資產來管理,造成了大量的知識產權流失。
(5)一些企業不重視對知識產權情報的分析和利用
很多企業沒有對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進行必要的分析調查,特別是專利權的分析調查,這樣會給企業帶來侵權訴訟的隱患,特別是當企業獲得成功的時候,這樣的隱患非常可能變成真實訴訟和巨額索賠,還有可能失去剛剛開拓的市場。
(6)一些企業忽視對科技人員的管理
一些科技企業不重視對科技人員的管理,個別的科技人員往往拿著本單位的薪水進行為自己創業或是跳槽的研發工作,而企業往往忽視這些本該歸屬于自己的研發成果。
三、我國高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目標的制定
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目標是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核心,決定了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的有效進行,只有明確、可行的目標才能使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可行。結合我國高技術企業目前的知識產權實際狀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知識產權管理目標。
第一,高技術企業應該擁有自主創新以及完善的研發體系,使企業的研發有明確的目的性,有良好的資源保障,以及完成研發任務的技術實力。
第二,高技術企業應該擁有應用和經營知識產權的能力,這樣才會使企業不浪費研發經費和研發人員的勞動,并通過運用知識產權建立企業自身的競爭優勢,通過經營知識產權為企業帶來利潤和市場。
第三,高技術企業應建立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并通過擁有獨立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來完成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和實施,協助研發部門進行自主創新,協助法律部門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并落實知識產權管理機制和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
第四,通過實施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實現企業在知識產權競爭中從劣勢向均勢、優勢的轉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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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知識產權;高新技術管理;管理對策
1存在的問題
1.1知識產權意識薄弱在我國,大部分的高新技術企業的成立時間都不是很長,但其發展速度又比較快。因此,在平時的管理活動中,很多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層都比較重視對有形資產進行管理,從而忽略了知識產權對于企業的重要作用。缺乏知識產權意識是我國大多數高新技術企業都存在的問題,從而使得他們不重視對于知識產權的管理,因為不知道知識產權的作用,所以也不會尊重其他企業的知識產權。1.2自主知識產權缺乏據相關統計,我國有許多大中型企業,但是獲得的專利卻很少,按照平均數來算,每個企業只擁有幾十個專利。甚至有一些大型企業,他們從來都不會申請屬于自己的專利。對于那些已經申請的專利,大多數都是技術含量不高,也沒有比較強的創新性,更別說具有現代高新技術的專利了。1.3管理制度不完善很多企業對于知識產權不重視,所以就沒有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更不會對知識產權進行嚴格管理。因此,就導致知識產權歸屬不明確,對于無形資產評估等各方面都有很大影響。因為沒有相關制度,所以也使得相關人員不會積極進行創新。這又使得企業知識產權無法進一步開發利用。1.4流失嚴重有一些企業對于員工的管理力度不夠,也沒有進行相關的素質教育,就使得某些員工離開該企業后,再去另一個類似的企業工作,特別是去那些與該企業有競爭的企業。那么這些員工就會把在該企業中學到的技術應用到新的工作中去,或者是把該企業關鍵技術泄露出去。也有一些競爭企業,為了能夠得到對方企業的關鍵技術來擊敗對手,從而實施了很多不正當的手段。企業對于知識產權不重視,所以在進行資產評估的時候,通常只對有形資產進行評估,而不考慮知識產權所具有的價值,或者是對于知識產權的評估價值都是比較低的。綜合各方面的原因,都使得企業的知識產權嚴重流失。1.5管理機構不健全就目前而言,很多高新技術企業不重視知識產權的作用,因此,就不會設立相關的機構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也不會安排專門人員對其負責,通常情況下都是通過“兼管”的形式來完成的,使其流失于形式;有少部分企業設有相關的部門和人員對其進行管理,但是又缺乏相關的制度,就使得每個人的責任不明確,因此,也無法對知識產權進行保護,使其得不到發展。1.6運用信息的能力低下全球每年公布的專利數量可達上百萬,所以這也給我國各個企業提供了信息參考寶庫。但是,我國很多高新技術企業卻不對其引起重視,相關及時人員在進行研究的時候,并沒有對了解已經的專利文獻,就使得很大一部分研究成果與前人的專利成果重復,使得企業白白投入了許多人力、物力和財力,這很不利于企業發展。
2加強管理的對策
2.1加大宣傳和培訓力度首先應該在企業內部進行大力宣傳,讓每一個員工的知識產權意識都能夠有所提高。要特別針對管理層人員進行相關培訓,引導他們對知識產權有進一步認識。對于其他人的知識產權,應該要給予尊重;對于自己的或者與企業相關的知識產權,應該加強對其的管理力度,保證其不會流失。對于企業相關的專利和技術,可以用其來開拓相應的市場。2.2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想要使得企業的競爭力能夠得到提高,一定要先把企業的創新能力提升上來。所以企業重視對專利的研究,及時了解相關的各種專利信息,掌握與該企業相關的技術,并找到突破口進行創新研究;當然也有必要對相關技術進行改造,然后在進行改造過程中能夠進行創新,然后讓其成為企業的知識產權,那么就可以使得企業的知識產權得到增加。2.3建立健全知識產權制度(1)建立相關的獎勵制度。這能夠使得員工有更多的產權意識,也是他們有更多的動力去研究相關技術。(2)建立相關的保密制度。對于企業來說,知識產權是隱形資產,如果讓其流失,那么就很難再把其收回來了,所以一定要建立相關的保密制度。(3)建立相關的評估制度。企業的資產對于企業的發展來說極為重要,而知識產權作為企業的隱形資產,則應該對其價值進行評估,這樣有利于對企業的發展進行調整。(4)建立相關的侵權制度。在企業運營時,能夠減少侵權事件的紛爭;同時,當侵權紛爭發生時,也能夠及時找到解決對策,防止出現嚴重后果,也能夠減少企業損失。2.4分層交叉管理對知識產權進行管理時,應該先熟悉相關產權制度的好壞,然后再總結出有利于企業發展的一些方式。使得管理機制能夠多角度進行。所以,并不是對企業所有的技術都要申請專利,而是要進行分層交叉管理,使得相關的知識產權能夠發揮出最大作用,同時也促進企業發展。2.5建立檢索和檢驗制度高新技術企業在進行各種相關技術研究使,一定要先對已經發表的專利進行檢索,并要求有相關的詳細報告,避免企業重復研究他人專利的情況發生,也不會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另一方面已不會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經費損失。這是對他人的尊重,也是維護該企業的利益。2.6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對于很多企業來說,特別是那些跨國大企業,目前用來競爭的主要方法就是知識產權戰略。所以,相關的政府部門就要對知識產權引起重視,對其給予一定的政策導向并提供相關的信息服務,使得企業能夠更加注重對知識產權的管理,提高他們的知識產權意識,這樣才能夠使企業進一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并將其應用到日常企業的運營之中。當然也要注重學習國外的經驗,充分利用企業所擁有的知識產權,將其作為一個競爭的籌碼,進一步打開市場,使得企業能夠獲得更多收益。2.7加強國際科技合作想要進一步保護我國企業的知識產權,那么就一定要對國際規則有所了解,這樣就不會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當然也能夠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不被他人所侵犯。對于我國傳統的產權,我國政府應該對其給予重視,加強與其他國家政府的合作,力爭能夠把我國特有的傳統產權在國際公約中增加有利于,促進我國經濟發展。所以,加強國際合作對于保護知識產權的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3結語
知識產權對于各個企業發展有著重要作用,對于一個國家而言也是提高經濟的重要手段,所以相關的企業和政府,應該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使得相關企業能夠更好發展,也使得我國能夠加快前進步伐。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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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無形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無形資產管理意識薄弱。我國許多企業的領導和管理人員無形資產管理意識淡薄,沒有把無形資產的管理制度納入有效的制度建設范疇。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沒有法律保護意識,無形資產開發后,不懂得申請專利、注冊商標、推廣新產品新技術;品牌保護意識淡薄。技術創新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若不加以保護,就會使企業花費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的發明創造被其他企業所侵蝕。任何忽視和低估無形資產價值的行為,都必然導致無形資產流失。自加入WTO以來,從DVD、彩電、摩托車、數碼相機到MP3、芯片、汽車、電信的開發與研制,我國企業由于對無形資產管理認識不足,使其造成知識產權糾紛引發的經濟賠償累計超過10億美元,有些糾紛甚至對有些企業造成毀滅性打擊。
(二)無形資產評估缺乏真實性。在我國最早實現股份制的企業絕大多數沒有進行無形資產評估,現有企業股份制改造,同樣也沒計無形資產的價值,在和外商的合作合資中,對商業信譽、經營資質等無形資產沒有計價折股,使企業喪失了許多競爭機會。另一方面,無形資產的評估也不規范。評估機構受經濟利益驅動順應被評估單位需要作出的評估,也造成了無形資產流失和經濟損失。
(三)無形資產缺乏價值量化標準。目前會計核算不能真實地反映無形資產的價值變動。企業自創的無形資產理論上應包括企業為取得這些資產而發生的全部支出,但是無形資產的計量在實際操作中較困難。我國會計制度規定,自行開發并按法律程序申請取得的無形資產,按依法取得時發生的注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記入無形資產,而對于無形資產開發費用和自創商譽則費用化處理,使企業自創的無形資產不能得到準確的確認,價值不能得到全面地體現,影響了對經營者業績的公正評價,進而導致投資人作出錯誤的投資決策。
(四)忽視無形資產的開發和利用。無形資產有效地使用能增加其價值。但是,由于企業缺乏無形資產增值的有利氛圍,許多企業沒有充分有效合理地使用無形資產,而是過度使用,或長期閑置不用。在企業合資過程中,許多優秀品牌通過折價入股后,被企業閑置不用,使其價值喪失殆盡。另外,企業長期不參與有利于提升自身形象的競爭,也削弱了其無形資產的價值。
二、加強無形資產管理的舉措
首先,加強無形資產權益管理,防止無形資產侵權行為。WTO總協定中的《知識產權協定》和相關條約以及我國《商標法》均采用注冊在先原則,即誰先申請商標注冊,商標權就授予誰。我國企業要保護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必須及時準確把握和運用優先權原則,享受優先權以增加商標注冊的成功機會《巴黎公約》規定,一個商標在本國已獲得合法注冊,則在其他成員國注冊也就不應被拒絕。因此企業要及時在國內外申請注冊商標來保護企業商標,以防止國外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的侵權行為。目前我國企業對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國際協議還不夠了解,對企業知識產權法律保護意識仍然很淡薄,商標注冊滯后于外國,因而在進出口貿易中常常發生因出口產品侵犯外國專利而遭索賠現象。因此企業應高度重視無形資產權益,加強無形資產權益保護,充分利用國際公約,保護我國無形資產不受侵犯,同時防止無形資產侵權行為。
其次,加強無形資產營運管理,實現企業低成本擴張。無形資產的有效營運,是無形資產管理的根本目標。企業通過對所擁有的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進行運籌和謀劃,可使其價值實現最大增值。無形資產的運籌和謀劃可以從以下幾方面進行:一是利用延伸品牌價值。充分利用現有品牌、商譽研發、生產其他產品,幫助新產品順利上市,減少風險,品牌的延伸可進一步擴張和增加品牌價值。二是建立融資策略。運用無形資產的影響力和信譽度,拓寬融資渠道,吸收資金。三是建立擴張策略。企業要利用名牌效應、技術和管理優勢,通過聯合、參股、控股、兼并等形式實現資產擴張。四是實現企業的低成本擴張。企業可通過無形資產的投資合作,用品牌參與投資,與擁有先進技術的企業實行強強合作,優勢互補,通過產品技術的高科技含量使無形資產增值,實現企業低成本擴張。
關鍵詞:公路施工;施工安全;控制;管理
Talk about the control of the production safety of the highway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Xiao Chuan
Abstract: 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urrent management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a preliminary study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system, so that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production safety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highway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Key words: highway construction; construction safety; control; management
1.當前公路施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沒有遵守施工管理程序 施工管理中,存在著先開工后報告的現象。某些施工單位習慣于傳統的做法,工程開工前不打開工報告或邊施工邊打開工報告,或是提交開工報告后未經批準就施工,嚴重違反了施工監理程序。另一個存在的問題是先檢驗而后有檢驗申請報告的現象時有發生。加之有些監理責任心不強、監督管理不嚴,沒有預先提出質檢申請,監理卻做了質檢工作,違反了施工監理的正常程序。
1.2管理意識淡薄且管理者素質不高長期以來,在工程建設中,人們普遍存在著重技術輕管理的思想,管理被置于可有可無的位置。雖然通常各個施工單位都建立了各自的管理機構,但其管理者定位模糊,往往事無巨細,事必躬親。由于找不準問題的根源,類似的問題以后還會出現,不僅浪費了寶貴的資源,也影響了工程的質量和進度。所以,管理意識的淡薄是造成生產管理混亂的首要因素。
1.3企業自檢環節薄弱 企業自檢是工程質量保證的關鍵性環節。凡是沒經自檢以及自檢不合格的工序,監理工程師有權拒絕質檢簽字認可。但有些質量保證體系并不健全,自檢人員配備不足,自檢機構形同虛設,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2.建立嚴密的公路工程質量管理體系
建立一個嚴密的強有力的質量管理體系,是確保公路開展施工的首要條件,因此不僅要建立政府監督、施工監理和企業三個層次的管理體制,更要理順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關系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建設單位要組織檢驗小組,對施工單位進行檢驗,施工單位應該要成立各施工點質管小組,負責自檢、專檢、和互檢。
2.1加強質監基礎工作 基礎工作是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實現質量管理總目標,也是為質量管理創造前提條件的最基本的工作。只要做到施工中的“三化”“四有”,即:有方案、有標準、有制度、有目標;施工規范化、操作規程化、技術標準化,才能確保建設總目標最合理的實現。
2.2加強質量控制 在公路施工中,首先“以人為本”,實行“統一領導、分部管理”的原則,成立質量管理領導小組,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從落實責任制開始,層層深入、步步落實。
2.3嚴格質量檢驗明確嚴格質量檢驗標準、內容和手段;檢驗的組織形式、質量檢驗應堅持專職檢驗和群眾自檢相結合、日常檢驗和重點檢驗相結合,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自檢、互檢和全面檢查。
2.4高標準、嚴要求、把好質量關 平時檢查從關鍵部位到每道工序,該返工的一定返工,該停工的一定停工,不能遷就。建立科學的、嚴密的質量保證體系和各級管理人員嚴格履行職責是保證質量的首要前提。
3.有效的公路施工的安全控制和管理方法:
3.1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在操作規程上的教育和培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本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的規定,公路施工企業應成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并依據企業自身的特點,制訂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等指導性安全管理文件,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確保施工安全。
3.2 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落實安全施工責任制
公路施工企業應建立起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是全面負責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訂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管理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保證各類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能認真貫徹執行;同時,安全管理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施工要服從安全的需要,落實安全施工責任制,嚴格管理,嚴格考核。
3.3 做好對施工單位安全資質條件的檢查管理工作對施工單位安全資質條件進行檢查,審查安全技術措施和設備,并確保施工企業隊伍中有專門從事安全管理的工作人員。另外,要加強施工機械和材料的檢查工作,檢測、檢驗其出廠合格證和施工牌證,確保其各項安全措施檢驗合格,如未按照規定進行檢測、檢驗、驗收、備案以及未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的,不得允許其進入施工現場。
3.4 重視技術培訓,加強質量教育 利用施工現場舉辦工程質量研討會,總結正反兩個方面的經驗教訓。檢驗標準主要是技術規范、操作規程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即達到規范化、規程化、標準化、管理制度化。保證公路施工安全,強化責任意識。首先,需要建立健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加強安全文化建設,強化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制原則,推行安全系統工程以提高安全管理層次,使安全施工一開始便從生產系統全局出發,對施工各個階段全面規劃。其次,公路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施工現場的一線操作人員,都必須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再三強調相關人員在經過了一系列安全知識教育的培訓后能夠盡可能做到“我懂安全、我要安全、從我做起、保證安全”,之后確保安全技術教育普及、惠及到施工現場的每一位一線的施工人員。第三,提前制定出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盡一切可能消除掉人為造成的不安全因素和施工過程可能出現的不安全狀態,及時發現和辨別工程施工過程中的潛在危險和隱患,制定出全面、有效、可行的應急救援預案,以備不時之需。公路施工企業應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做到定時間、定人、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管理的預防工作制定措施,明確重點部位、危險崗位。在檢查過程中,要檢查安全生產投入是否有效實施,安全設施、安全技術裝備是否
正常發揮作用,檢查安全施工狀況是否正常等,并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報告給有關負責人,且將檢查及處理情況及時記錄在案。
總之,堅持公路施工安全管理重在控制,公路施工工程過程中還有很多的安全生產管理步驟也是不可忽略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應該是貫穿整個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的。因此,要堅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好預防、消滅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危害,保護人員的安全與健康。安全管理的目的不僅是處理事故,更重要的是在項目活動中
針對項目的特點,對生產要素采取有效措施,對公路施工項目中的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時時控制,將可能發生的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患與未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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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建立時間:2015年
團隊人數:39人
團隊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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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管理成效
閱文集團知識產權管理團隊在處理工作中,秉持著為集團業務保駕護航為己任,擬定了閱文集團日常工作中所需要用到的常規協議文本,處理了數以萬計的版權合同簽約、版權信息登記等事務。
由于對作家定位以及運作系統化的缺乏,業內以往對IP的運作,存在著開發混亂、品牌分散、效率低下等弊端。此前固然有很多成功案例,但是更多的優秀作品版權因為種種原因半途而廢或者反響不佳,非但無法取得很好的社會和市場效應,甚至個別還出現了副作用、麻煩甚至經濟損失。很多費心費力費財制成的授權作品及衍生品限于推廣資源和渠道,無法將之進行最大和最優化運作,以致于帶來的收益有限。這些都會挫傷作者和產業從業者的積極性,影響到產業的整體發展。閱文深知其毒,并決定對癥下藥。
自建立以來,閱文便一直致力于挖掘、培養有潛力的原創文學作者。早在騰訊文學時期,我們便啟動了明星化作家運作模式,集團成立后,我們對該模式進行了進一步的確立,出臺了旨在全面升級作家運作模式的“星計劃”,將作家創作的優秀原創文學作品的版權加以有序的開發和運作,對整個運作過程加以規范和統籌。今年5月,我們更與福布斯聯合推出了“中國原創文學風云榜”來推進“星計劃”的進展,以期提高作者影響力以及IP衍生作品的質量。
《擇天記》作為閱文“星計劃”的成功案例之一,早在作品連載前即開始了IP整體運作計劃,通過線上、線下活動為新書展開營銷。與此同時,我們前期即開始介入小說周邊的制作,直接投資5000萬進行動畫化,使得作品上線之初已形成了巨大的IP明星效應和粉絲共鳴。截至2015年底,《擇天記》已被成功運作成了實體書、舞臺劇、周邊等文創形式,其動漫也已在騰訊視頻陸續播出,電視劇、電影將在之后的幾年內與粉絲見面。
閱文集團正在依靠海量的IP資源,用想象力構建一個恢宏的世界,以這些豐富的資源為核心,打造中國最大的全版權運營基地。
知識產權維權成果
閱文集團知識產權管理團隊在2015年度的對外維權訴訟中屢戰屢勝,贏得了多起包括商標、著作權、改編權等各種類型在內的維權訴訟案件;還積極參與協調和處理了包括與上海市團市委、上海市版權局等多個部門共同舉辦的各種社會活動。在2015年度中,于各方面均交付了出色的工作成果。
在企業自身的規范行為之外,集團還積極配合政府的相關工作,呼吁完善版權保護的法律法規,創新版權保護機制,通過形式多樣的與政府合作,積極宣傳促進社會對于知識產權觀念的建立;同時注重加強行業協作,推進數字出版領域建立版權保護聯盟,以建立起反盜版的全行業及至社會屏障,在樹立行業規范、引領行業健康發展的道路上切實發揮旗艦企業的領頭作用。
閱文集團旗下公司及網站曾先后參加了中韓版權研討會、網絡環境下版權保護與司法實務研討會、網絡環境下的著作司法保護、網絡環境下版權保護與司法實務研討會等多項版權相關的研討會、培訓班,以提高自己版權業務能力,積極參與版權相關活動。
閱文集團還積極參與行業標準的制定,旗下網站、公司曾參加版署《數字出版標準體系研究》項目,并受邀完成《網絡原創文學領域標準工作需求發展調研報告》的撰寫,參與相關行業標準的制定。
主要獲獎情況
2015:
1.“悅讀青春”2015上海青少年深閱讀計劃閱讀推廣優秀單位(共青團上海市委員會、上海市新聞出版局)
2.數字出版年度推介優秀品牌獎(第六屆數字出版博覽會組委會)
3.第十一屆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優秀展示獎(第十一屆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交易會組委會辦公室)
4.上海書展暨“書香中國”上海周活動策劃獎
我國從事地質勘察工作已有多年,在地質勘察方面有著豐富的經驗。地質勘查工作的危險性較高,并且工作環境惡劣,是事故產生的高發行業。所以對地質勘察安全生產方面,我需要格外注意。同時,在多年的勘察工作中,許多安全生產管理問題也漸漸暴露出來。這些問題中既有舊問題的遺留又有新問題的產生,對于這些逐漸暴露出來的問題,我們必須加以研究和解決,以便地質勘察工作更好的發展。本文就通過對地質勘察安全生產管理方面暴露出的典型問題進行分析和研究,并提出以一系列改革措施,望對地質勘察工作的發展有所幫助。
一、地質勘查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性
眾所周知,我國地大物博,資源豐富。地質勘察就是對這些資源的勘查和開采的方法的前提,所以,做好地質勘察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十分有必要。在地質勘察中所面臨的問題有技術上的,但更重要的是安全方面的問題。體質勘察的工作環境往往都十分艱苦,在這樣惡劣的環境中如何安全的工作是最主要的問題。
安全工作是各行各業中不可忽略的重要部分,在地質勘察中也是如此。安全工作進展的程度,直接影響到地質勘察工作的質量。在地質勘察這種高危險的工作中,操作稍微不注意可能就會造成工作人員的損傷,還有資源的損失。而安全生產管理不僅僅是對工作人員的保護,也是對資源的保護。所以,對地質勘察安全生產管理是目前我們所面臨的的一大問題,我們要結合當前實際情況仔細分析研究,并提出適當措施解決問題。
二、目前地質勘查安全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典型問題
1.地質勘探隊伍缺乏安全生產的監督、約束機制
地質勘探隊伍原本直屬于中央各部門,而如今地質勘探單位成為獨立法人。這種直屬單位的變化,使得原本加在地質勘探隊伍上的行政約束力消失了。行政約束力的消失,意味著勘察單位很有可能置工作人員的安全于不顧,對安全生產管理忽視,在勘察工作中極易造成事故的發生。同時,由于缺乏約束機制,難免有些不法勘察單位無視法律,進行非法勘察和開采,加大工作時間,導致安全事故的發生。
2.地質勘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急需建立、健全
正是由于上述第一條問題,所以地質勘察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急需建立、健全。舊標準已經無法適應當前形勢,新的標準又沒有建立,這兩方面的缺失往往造成勘察單位的迷失。所以,關于地質勘察方面的法律法規急需建立,為勘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做出闡釋,避免事故的發生,同時也為了維護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3.地質勘察安全生產的新舊問題交雜
地質勘察工作經過多年的發展,出現了許多問題,這些問題有歷史遺留的舊問題,也有發展產生的新問題。我國在地質勘察上有著多年的經驗,在這些經驗積累的同時也有不少歷史遺留問題沒有解決。如今,改革開放來,我國地質勘察發展迅速,又有許多發展新問題暴露出來。新舊問題的交雜,使得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開展有一些麻煩。
4.工作人員的基礎差、個人素質不高
有部分勘察單位在錄用勘察人員時,對員工的各方面欠缺考察。工作人員的工作基礎差,在工作操作時安全意識不強,容易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工作人員的個人素質包括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兩方面。心理素質指的是在地質勘察工作時,遇到危險不慌不忙,能夠及時做出反應。身體素質是指工作人員對艱苦環境的適應能力。這兩個方面的重要性的相當的,共同決定著工作人員的工作能力。某些工作人員在勘察時經常違規違章,不僅造成勘察工作的進度緩慢,還容易引發安全事故。所以,基礎差和個人素質不高的人員,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較為困難,容易出現安全事故。
5.安全管理制度不全面
某些勘察單位對于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視不夠,實施時的監管力度不夠。安全管理制度對于安全生產的作用不言而喻,而勘察單位對與安全管理制度的忽視也是造成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勘察單位應當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礎上,分派專門的監管人員,監督安全管理制度的實行。在實施過程中,注意將暴露出的問題及時解決,對不完善的地方及時修正。勘察單位全體應該自上而下形成一體,共同對安全管理制度不合理的地方及時修正。
6.管理團隊形同虛設
由于勘察單位中領導對安全管理的不重視,導致底層人員對安全管理的不重視,從而導致監管力度的不夠。作為管理團隊應該認清自己肩負的責任,對監管任務要貫徹實行。管理隊伍就是要對安全管理制度的實行,對與不遵守制度的員工,要及時制止,防止安全意外的產生。此外,對于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并根據產生的問題及時調整監管制度和監管力度。
7.現場管理不到位
在地質勘察現場通常有許多不可控的因素出現,所以對現場的管理就十分重要。總體來說對于勘察現場的管理是整個安全生產管理的重點。通常情況下,在勘察現場,對于遵守制度的工作人員來說都有可能有危險,所以一定要嚴加管理,防止違章行為出現,從而造成安全事故。在現場管理方面要全面做好應急措施,防止意外的產生,同時在意外產生時將傷害減到最小。
三、對地質勘查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的改革措施
1.規范安全管理工作
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步就是對管理進行規范化,只有對管理的規范化才能實現管理的合理化。作為管理機構應該深刻意識到管理工作對于地質勘察的重要性,明白自己肩上的重任。在進行安全管理工作時,要嚴格按照標準執行,做好每一次的檢查記錄。同時,無論檢查事件的大小都要認真仔細的進行,不可形式化、表面化。對于安全檢查不合格的項目,一定要徹底整改,從根本上杜絕安全隱患。
2.勘察單位加強監督
再好的安全管理制度都需要執行,都需要監督。勘察單位要加強監督力度,采取有效的考核手段,對于安全事故絕不姑息,賞罰分明。同時還要定期對管理小組進行檢查,召開報告會,與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緊密結合。
3.提高勘察人員的綜合素質
為了減小安全事故發生的頻率和提高工作效率,勘察單位要對全體勘察人員開焊培訓活動,對勘察人員的心理和技術兩方面進行培訓。在培訓過程中藥注重對勘察人員安全意識的培養,以及面對危險的自救意識。通過對勘察人員的專業培訓,不僅僅可以提高地質勘察工作中的安全性,對工作效率也有一定的提高。
知識產權計劃,就是企業根據自身企業所處市場領域特點,根據企業本身的市場需求,同時結合企業在行業內的發展特點。在考慮企業的持續發展和綜合市場競爭力的前提下,對企業未來的知識產權發展方向進行規劃。有計劃的分階段區分企業對知識產權所采用的具體管理投入,依此更有針對性的利用企業的有限資源管理好企業的知識產權發展,同時又能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而高新知識產權的發展計劃必須跟定企業的具體現狀而定。
(一)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整體發展目標
企業的整體發展目標是企業在做了大量的市場調查以及各方面的企業發展規劃以后制定出來的。因此,在考慮企業知識產權計劃時也應該充分考慮企業的整體發展目標。許多高新技術企業都明確了企業整體發展目標和始終貫徹的企業文化。如佳能的“我們將以領先技術創造出最優秀的產品,我們有這樣的義務和責任”,以及柯達的“人人都會用”等美好的企業愿景和企?I文化。由此可見,小型高新技術企業要想發展,首先就要有明確的發展目標以及有自己特色的企業文化。其次,根據這類企業整體發展目標和企業文化特點,為企業的高新技術制定相應的近期發展規劃和遠期發展計劃。在合適的時機利用企業有限的資源,保證企業正常運營和發展以及堅持企業文化的前提下,盡量的抓住每一個知識產權的發展時機,將知識產權計劃作為企業的整體計劃的一個重要部分來進行制定和落實。
(二)尋找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發展機會
對于大部分高新技術企業來說,他們的知識產權發展機會都比較多。因為高新企業的立足之本就是產品中的高科技含量。因此,高新技術企業應該加大科研力量的投入,做好知識產權發展環境的相關規劃。同時積極進行高新技術科研的創新研發工作,對于科研創新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及時進行解決。依此逐漸調整企業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的發展模式,使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進入一個良性循環中,進一步的提高企業的競爭力。
(三)分析企業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
高新技術企業的知識產權發展都有其一定的目標和備選方案。而對于具體的知識產權發展方向的選擇,要通過對企業自身的技術創新方向以及外部的企業整體發展趨勢等,選擇更為適合企業整體發展的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發展計劃。因此,客觀詳細的分析企業的內部知識產權發展條件和外部的知識產權發展需求,對企業正確的進行知識產權的發展規劃同樣有著重要的意義。
(四)全面評估知識產權計劃備選方案
備選方案給出了知識產權計劃的幾種選擇情況,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對著幾個知識產權發展備選方案進行評估。首先成立專家小組,利用經濟學理論中的邊際分析或者成本效益分析法進行理論意義上的綜合評估。在組成專家小組人員的選擇上,可以發揮高新技術企業的人力資源優勢,進行一些企業管理部門和企業科研部門等多個部門優秀人才,對其進行一些簡單的企業其他運作模式的培訓以及對知識產權相關理論的一些培訓。然后組成專家小組對備案進行企業各個領域不同專業角度的詳細評估。主要的評估形式首先采用無記名投票式的方式進行知識產權發展備選方案的初步選擇,然后把這些投票結果進行集體匯總。對投票匯總出來的各個備選方案的評估結果再次進行進一步的分析,之后重復這一過程,直到最后剩下一個最為合適的知識產權發展方案。同時在知識產權發展計劃選擇問題上,企業領導階層的遠見卓識同樣能夠起到顯著的作用。我國有很多高新技術企業都是由一些有著獨到見解的企業家進行大膽的嘗試創新而大獲成功的。然而這種類似于冒險嘗試態度的高新技術發展規劃本身的收益和商業風險是成正比的。
二、建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
大多數的高新技術產業,都有專門的進行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知識產權部門。而這類部門可以根據其具體機構構成進行分類:首先是總部集中管理的知識產權分部;其次是知識產權部與技術部結合進行管理;最后是法律部門的一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部門。而實際中,由于知識產權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的重要性,大部分的企業都采取總部集中管理的管理方法。例如國外的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管理部門一般都屬于總公司專門的知識產權部門經理進行統一管轄。這類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在整個企業的管理機構中都占據著非常重要的地位。它與技術部和經營部共同構成了企業的發展運行核心。而同時與生產部和財政部一起組成了企業的組織管理核心。
(一)IBM知識產權的管理
IBM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就是第一種情況。企業設有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總機構。而在管理總部之下還設立有專門的法務部和專利部。法務部主要負責與知識產權相關的法律事務,而專利部主要負責與企業知識產權有關的專利類管理事務。企業對企業內部知識產權采取的是中央集中式管理制度。有企業知識產權管理總部統一進行企業內部所有知識產權的管理事務。如在企業內部出現的總公司或分公司員工完成的發明、著作以及其他成果的知識產權都應該歸企業總部所有,牽涉的這類情況的知識產權管理工作,都有企業總部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而保障這種知識產權管理體制合法性的是員工與企業之間簽署的關于類似情況處理規范合同“有關信息、發明及著作物同意書”。同時IBM各個子企業也要同企業總部簽訂“綜合技術協助契約”。通過這兩種協議的共同制約,詳細而規范的規定了協議雙方應該承擔的義務以及享受的權利。以這樣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來進行企業內部的所有知識產權類無形資產的統一管理和調配。而這樣的管理方式能夠很好的提高企業內部所有知識產權資源的利用效率。同時也能提高企業核心知識產權的管理效率,減少企業的知識產權類無形商業秘密泄露的問題。
(二)華為知識產權的管理
華為公司的知識產權管理形式主要是第二種情況。在華為公司的內部,主要有一個專門負責管理公司內部大小知識產權的專業專職機構“知識產權總部”。而且華為公司對該部門的資源傾斜相較于其他部門來說,非常的明顯。在知識產權總部中,有專門的從公司管理高層挑選出來的適合指揮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的專職人員。在這個部門領導之下,還細分為多個不同功用的科室。
三、對于知識產權相關人員的管理
(一)對于知識產權人才的管理
企業中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的研發經過都是,有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人才進行了夜以繼日的工作付出換來的。知識產權的管理固然重要,但作為這類知識產權的研發者們也要有足夠的重視。如,我國的華為公司,管理部門中的知識產權總部就要負責企業內部的知識產權人員的管理工作。如負責為這類知識產權人才的選拔標準,以及知識產權人才科研方向,和企業內部的高新技術頂尖的專門人才對企業知識產權工作人員進行簡單的培訓,通過對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研發人員素質的嚴格規范管理,提高企業的知識產權發展效率。
(二)對企業內部普通人員的管理
高新技術企業單單靠專職的高新技術研發人員進行企業內部的高新技術知識產權的管理和發展是不現實的。因為一個企業對知識產權的管理,始終都離不開企業內部工作人員的共同參與。因此,企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也應該對企業內部普通工作人員進行一些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管理措施。比如說,對企業內部的普通工作人員的企業高新技術貢獻,要根據相關的規定進行適當的獎勵措施,依此來調動企業的普通員工的技術創新積極性。
關鍵詞:知識產權戰略,管理,韓國
一、知識產權制度的發展歷程
(一)知識產權形成時期(1976年前)
韓國最早的成文知識產權法出現在1908年,包括《專利法》、《外觀設計法》和《商標法》。盡管這些法律名義上是保護韓國的知識產權,但實際上卻是日本、美國為了維護本國利益而設計實施的。1910年日本侵占韓國,該法律隨被禁止,日本知識產權法被引入韓國,直到二戰結束。1946年,韓國再次頒布了新的《專利法》,這次頒布的專利法效仿了美國專利法,接受了發明優先原則,規定了所謂的植物專利及物質專利。該法律前后使用了17年的時間,實際上是韓國現代意義上的第一部知識產權法。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島內經濟受到重創,因此這部法律并沒有對韓國的技術和產業發展產生明顯的效果。1949年實施了《商標法》。當時,韓國貿易、工業和能源部成立專利局負責所有與專利、實用新型、工業外觀設計和商標有關的事務。但實際上,在20世紀60年代以前,由于韓國產業經濟剛剛起步,其經濟主要依賴于初級產品的出口和國外經濟援助,政府對技術發展的重要性缺乏認識,因此韓國的知識產權制度并未發揮很大的作用。
從60年代以后,為了適應國內經濟結構的快速變化和技術發展狀況,滿足國際新形勢的要求,1961年以后韓國知識產權法律一共修訂了十多次,不斷加強保護知識產權的力度,擴大保護范圍。為支持“構筑技術發展基礎”的國家技術政策,保護技術成果,1961年韓國實施《外觀設計法》和《新專利法》,原有的《專利法》和《商標法》被分為4部更加專門化、具體化的知識產權法:《專利法》、《實用新型法》、《工業設計法》和《商標法》。至此,韓國的現代知識產權制度初步形成。
進入70年代,韓國連續三個五年發展計劃成果顯著,國內經濟呈現快速增長的勢頭。韓國開始放松限制陸續建立一些出口自由區和出口加工工業基地吸引國外直接投資。隨著經濟規模的增大和工業技術水平的提高,韓國需要更高標準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以鼓勵國內產業的技術進步,應對未來國際自由競爭的新形勢。由此,韓國1973年再次修改知識產權法。這時期,韓國的知識產權制度為國內技術創新成果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護,1976年韓國國內知識產權申請數總量是1960年的8倍,同時韓國的外國國民知識產權申請也開始增多。
(二)知識產權制度國際化時期(1977~1986年)
70年代中期,韓國開始扶持重化學工業,將資本和技術密集型產業作為發展重點。在沒有充分的資本積累和技術能力準備的情況下,韓國一方面加快了取消進口限制的步伐,促進國外資本和技術的引進,加快貿易自由化進程;另一方面提出“以技術為主導”的戰略口號,制定和實施5年科技發展計劃。由于70年代末80年代初國際技術保護主義的出現,特別是韓美之間發生的一系列知識產權爭端給韓國企業引發的危機,國際資本和技術引進對韓國知識產權制度環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時,韓國原有的知識產權制度已不能適應通過正式渠道獲得國際技術轉讓(市場購買方式)的要求,而國內R&D投資的增加和技術能力發展也需要更為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因此,韓國開始按照國際標準建立知識產權制度,以達到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要求。
隨著國際運輸和通訊技術發展速度的提升,世界專利體系的發展速度開始加快。為了跟上國際專利政策的變化,1979年韓國加入了國際知識產權組織并分別于1980年和1984年簽訂了巴黎公約和PCT。80年代,韓國多次修訂其知識產權法律以適應國際需求,鼓勵國外專利的引進和國內專利的國際輸出。韓國知識產權的國際化極大的促進了國際技術轉移和本國的技術學習。當然,韓國為學習技術付出了高昂的學費,但韓國的技術能力和產業競爭力也迅速增強,更重要的是韓國成功地實現了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持續快速增長。
(三)知識產權保護強化時期(1987~1993年)
這一階段,韓國進入市場機制下企業為主的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階段,其經濟發展體制開始從政府主導型轉向企業主導型。在市場機制下,韓國企業特別是政府扶持的大企業集團通過加大研究開發投入,積極發展高技術產業,已具備相當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國際市場競爭力。相應的,其知識產權戰略的重點也轉移到“以創造更高附加值為目的的高新技術本土化戰略和企業的產業競爭力發展戰略,積極采取措施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促進技術發展。”
1986年,韓國政府頒布《工業發展法》,支持企業成為經濟發展的主體,鼓勵企業用市場自由競爭的方式,促進產業結構重組、升級。1987年韓國專利管理局引入產品專利制度,專利期從12年延長到15年,并加大了對專利侵權的處罰力度。
1988年韓國專利管理局更名為工業產權局(KIPO),開始積極采取措施加強對企業技術傳新的知識產權保護,促進本國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同年,韓國加入布達佩斯條約,為植物和微生物提供專利保護。1992年頒布半導體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法,修改了《不正當競爭法》以加強商業秘密保護。
(四)知識產權保護全球化時期(1993年至今)
自1994年各國達成《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S協議)后,韓國知識產權戰略的核心是全球化戰略。
1.為適應TRIPS協議的要求,對本國知識產權法律進行修改。1993年對專利強制法令和專利強制規章進行了全面修訂,建立一個更加合理和對申請人友好的專利體系;1995年使用專家獨立執行專利相關的管理進程,建立了知識產權法庭;1997年,韓國將專利保護期延長為20年;1998年修改外觀設計法,對紡織品設計等實行形式審查;修改商標法,對于國內外知名商標相似的商標及惡意注冊不予批準;1999年,采用實用新型快速登記制度;2001年進一步修改7部知識產權法律及其相關法律。
2.通過多種途徑提高本國企業的技術水平。一方面進一步擴大R&D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一方面積極鼓勵大企業集團對發達國家直接投資以快速獲取技術能力,例如投資、收購其尖端技術企業獲得高技術專利使用權或與跨國公司建立戰略聯盟分享其尖端技術成果等。
3.為保護本國大規模的R&D投資和全球的技術合作的知識產權,適應企業全球化發展戰略,韓國積極參與國際知識產權合作與保護規則的制定。1998年韓國加入尼斯條約和斯特拉斯堡協定;1999年加入商標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尼斯協定,成為PCT國際檢索單位和國際初審單位;2003年成為馬德里協定成員國。
這時期,盡管受到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的不利影響,韓國知識產權保護全球化戰略仍然取得極大的成功,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促進了知識產權申請急劇增加,另一方面,韓國的國際知識產權申請量大幅增加。
二、知識產權戰略及其實施
隨著經濟全球化和科技對經濟增長貢獻的加大,利用知識產權制度實現知識和技術資源的產權化和資本化,進而在國際經濟活動中占據主導地位,已經成為韓國的基本國策。韓國政府把建設知識社會作為政府管理目標,并實施積極的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其戰略核心是將知識產權制度發展成為對新技術的創造、產權化、商業化具有促進功能的系統化社會基礎結構,強化韓國的知識創造力和知識產權競爭力;同時,為全面應對經濟全球化和高技術快速發展帶來的知識產權新問題,積極參與全球新型知識產權制度的建立,為企業參與國際知識產權競爭與合作創造良好的制度環境。
2004年3月,KIPO公布了“韓國知識產權管理:愿景和目標”計劃。該計劃旨在促進韓國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和利用,確立了技術、商標和外觀設計的創造與使用方向,并將改進韓國知識產權的基礎結構。為此,該計劃提出了7個目標:加速專利審查,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強化商標和外觀設計的基礎性保護政策;加速專利技術商業化和轉讓;擴大知識產權創造基礎;實現知識產權管理的自動化和專利信息的傳播使用;加強國際知識產權貿易和合作;加強內部專利管理能力。
(一)修改知識產權法律制度
目前,韓國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有:《專利法》、《實用新型法》、《外觀設計法》、《商標法》、《版權法》、《計算機程序保護法》、《半導體電路設計法》、《不正當競爭防止與商業秘密保護法》、《種子產業法》、《海關法》等。為適應以WTO的TRTPS協議為主導的國際知識產權保護標準,強化知識產權制度對技術創新和知識創造的激勵作用,提高知識產權制度的行政效率,2001年韓國修改了七部知識產權法律及其相關制度。
(二)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
韓國在新世紀加強了對假冒商品的打擊力度。韓國知識產權局、地方政府、檢察院和警方的合作,定期召開有關知識產權侵權的聯席會議,合作進行全國范圍的打擊假冒品活動,知識產權局成立了假冒品舉報中心,取得了顯著效果。但隨著假冒品生產和流通逐漸轉入地下,相關打擊工作越來越困難,這就要求更多的有經驗的執法人員。韓國政府對警察、海關、地方政府、知識產權局等方面的執法人員不斷加強培訓;同時,通過出版和廣泛散發各種形式的相關資料,提供知識產權法律和反假冒實際技能教育,不斷加強反假冒工作的專業化。
(三)發展一流的知識產權行政管理
韓國從1999年開始實施了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全面創新計劃,確定了行政管理改革的具體實施課題。經過近幾年的努力,韓國知識產權局已具備世界一流的信息技術系統和審查工作效率,全面實現了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的自動化、網絡化,提高了知識產權行政管理的質量效率。2002年,韓國知識產權局已完成知識產權服務網絡的全面改進,擁有世界最先進的自動化知識產權系統。這樣,韓國知識產權局在知識產權審查工作量不斷增加的情況下,借助資源查詢的網絡化、國際化和增加審查員數量,達到國際一流水平的審查期和復查期。也因為其應用先進管理理念和方法進行管理改革,為申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被評為韓國政府機構中最佳知識管理組織。為適應知識產權司法活動對復審的要求,韓國還建立了復審案例的內部公開交流制度,舉辦法律研究系列報告、建立研究專家團,保證了復審決定的權威性和一致性。
(四)促進專利的應用和商業化
韓國認識到,只有將專利實現了商業化才能促進社會對專利技術的廣泛應用,進一步開發出專利技術的經濟價值、創造就業機會,同時可以增加對發明者的經濟回報,從而實現知識產權制度既激勵技術創新又促進技術擴散的基本目標。因此,韓國努力為促進專利技術的商業化創造有利環境。[JP2]首先,提供法律保障,制定《促進技術轉讓法》。該法于2001年開始實施,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韓國技術交易所的設立與運營,為鼓勵和實施技術轉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其次,建立知識產權市場和網上專利技術市場。韓國知識產權局的互聯網知識產權市場促進了專利技術的商業化和銷售,有效防止了先進專利技術的閑置。同時,積極組織知識產權市場和技術展覽、為技術發明、申請和商業化活動提供有效支持。另外,由專利審查員成立的專利技術轉移促進部,參照技術合同范本,幫助企業達成合理公平的許可合同。再次,扶持優秀技術和專利產品。2002年,韓國知識產權局為專利技術商業化實施了100億韓元的投資和100億韓元的財政資助。與此同時,韓國產業資源部在2003年投入1471億韓元,加強專利技術的開發、轉讓、產業化扶持,促進專利新技術的產業化。
(五)擴大創造知識產權的社會基礎
韓國從兩個方面擴大創造知識產權的社會基礎、在全社會范圍內鼓勵發明精神,以有利于知識社會中經濟持續穩定所必需的知識發展。一方面,注意培養學生及全社會的發明意識。韓國特別重視對有發明才能兒童的早期培養以形成青少年知識產權意識,積極發展并指導以“促進學生發明”為主題的各項活動。在180個學校建立了發明實驗室;韓國知識產權局確定了許多發明教育模范學校,每所學校每年給予1100萬韓元的資助;每年一次的韓國學生發明展覽會是大規模、高檔次的學生發明展覽會;韓國將每年的5月20日作為“發明日”,以強調創新和知識經濟的重要性、培養全社會的發明意識。近年來,韓國總統也多次參加與發明相關的活動。另一方面,注重知識產權領域的人力資源開發。韓國在1987年成立國際知識產權學院,旨在韓國政府和企業以及亞太地區發展中國家培養知識產權專家、促進國際合作。其活動內容包括:為韓國知識產權局、其他政府知識產權管理人員提供有關課程;為企業、專利法律事務所、研究所等提供有關的知識服務;為學校教師提供促進發明和知識產權教育方面的課程;承擔學校培訓項日;舉辦WIPO亞洲論壇、國際知識產權教育研討會和韓日知識產權執法研討會,并為亞太地區發展中國家培訓知識產權官員。2003年,韓國在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創立國家發明教育中心,為今后大規模培養發明人才做準備。
(六)加強國際合作
韓國企業在國際市場競爭和國際知識產權開發方面已取得巨大成功,因而越來越關注國際知識產權制度規則的制定和國際知識產權合作。目前,韓國已成為專利合作條約(PCT)的第八位申請國和第六位信息檢索成員單位;同時,韓國在PCT制度改革和技術合作中發揮重要作用;韓國知識產權局積極為PCT新成員(如菲律賓)提供教育培訓;2003年4月,韓國成為馬德里協定成員國;韓國還積極參與國際知識產權保護的合作和國際條約的制定與修改;在現有知識產權制度國際化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專利審查結果的合作開發、對公有技術聯合檢索等領域的國際合作,積極參加中日韓三方知識產權峰會,以及與美國、澳大利亞和發展中國家的雙邊合作。
三、知識產權管理與執法
(一)管理體系
韓國政府于1946年成立了專利研究所,負責專利、實用新型、商標、外觀設計和版權的保護,并制訂了相應的法律。兩年后該研究所改名為韓國專利局,并入韓國工貿部。1961年該局成為工貿部下屬獨立局。1977年韓國專利局改名為韓國專利管理局,局長相當于副部長級。1988年再次改名為韓國工業產權局(KIPO)。為了更好地反映該局的全部職能,2000年6月再次更名為韓國知識產權局。
韓國知識產權局的職能包括:專利、實用新型、工業外觀設計和商標的審查和注冊(包括服務標記),制定保護商業秘密的政策和半導體芯片布圖設計注冊;審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爭端(由工業產權審判庭負責);反假冒活動;國內外知識產權信息和文件的管理、計算機化和宣傳;鼓勵創造和創新活動;知識產權領域內的國際合作;知識產權領域內的人力資源開發等。
KIPO于2004年2月25日公布了“專利管理的遠景和任務”計劃。為促進知識產權的創造、保護和利用,KIPO在該計劃中確定了專利管理的方向和任務。(1)縮短審查周期。KIPO計劃在2007年前,將目前至少22個月的專利審查周期縮短至12個月,并增加500名有科技背景的專利審查員,以支持加速專利審查。商標和設計的審查周期也將在2007年由目前的10.7個月和7.1個月縮短至6個月。(2)保護地理標志。為提高審查效率,KIPO將改進實用新型先注冊制度。從2005年7月起,對具有特定地理來源并且由于該產地而具備某種品質或聲譽的產品予以商標保護,把權利賦予該地區的生產者團體或加工者團體,以促進形成地方特有的產品品牌。(3)減緩專利費。為幫助中小企業獲取專利,KIPO將繼續減緩專利費(2005年以前有效的收費標準),并為已獲專利權的產品交易建立網上商城。
2004年3月20日,韓國政府宣布,把原屬貿易、工業和能源部(MOCIE)的韓國知識產權局(KIPO)轉屬于科技部(MOST),并計劃將KIPO的職能重新部署為:包括為國家、社會以及科技等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協調、評估科技政策,提高國內科技研發活動能力等。
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管理機構,包括:專利信息協會(KIPI);科技信息協會(KISTI);韓國發明促進協會(KIPA)。
(二)知識產權執法體系
韓國知識產權執法分為知識產權審判部(IPT)、專利法院和民事法院。知識產權審判部和專利法院負責知識產權的無效和專利權范圍的確定(即確定某個物品或方法是否落入專利權的范圍內),民事法院負責侵權行為的一般司法審判。
知識產權審判部是韓國知識產權局的內部機構,于1998年3月1日成立,其前身是審判委員會和上訴審判委員。知識產權審判部由13個合議組和審判行政管理部組成。每個合議組由1名高級審判審查員和2~4名普通審判審查員組成。審判行政管理部負責受理文件、形式審查和進行訴訟程序等。知識產權審判部是三級專利訴訟體系的第一級審查,主要負責以下案件的一審:對審查員駁回和撤消決定不服提起的請求的審查;無效宣告請求的審查;確定知識產權的保護范圍;對修改的審查;對修改的無效的審查;授予非排他許可的審查。與我國專利體系不同的是:其一,在侵權案件中,或在達成許可合同時,如果專利權人發現其權利要求書、說明書、或附圖中存在缺陷,可以啟動修改程序。由知識產權審判部負責對修改是否符合專利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審查。其二,專利權人或有利害關系的他人可以請求知識產權審判部審查確定專利保護的范圍。也就是說,專利權人可以請求審查確定第三方的產品或方法落入其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內;被控侵權方也可以要求審查確定被控侵權的產品或方法沒有落入專利的保護范圍內。
專利法院是專門的知識產權行政法院,這也是韓國的知識產權訴訟模式的一大特點。它作為高等法院于1998年3月1日成立的,其上訴法院是最高法院。專利法院由院長、首席法官、法官、技術咨詢員和秘書組成。院長負責法院的司法管理和工作人員管理。首席法官作為聽證的主席。技術審查官均來自韓國知識產權局,分別屬于機械、電學、電子、化學和生物學等領域。秘書處負責司法行政事務。專利法院負責對不服設在知識產權局內的工業產權審判庭針對以下三類案件所作裁決的上訴案件的審理:(1)審查員拒絕或者撤銷對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實用新型、工業設計和商標)授權;(2)請求宣告工業產權無效;(3)確認工業產權的范圍。韓國專利法院由10名法官(分為3個組)和一些技術審查官以及秘書處組成。
韓國的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仍由普通(民事)法院管轄即由地區法院作為一審,依次可以上訴到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對于其他不服知識產權局的決定和不服文化旅游部關于版權的決定以及信息交通部關于計算機軟件的決定不服的案件,依照行政訴訟法可以直接向高等法院,直至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韓國專利法院未來的發展方向是成為一個像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和德國專利法院那樣的專門負責知識產權司法的法院。
四、啟示與借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