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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問題的相關規定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與稅收、基金等收入一樣,同屬于國家財政收入,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也是國有資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以來,由于事業單位可獲得的收益在國家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較少,國家對這一部分收益的管理缺乏應有的重視,事業單位自行支配收入,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單位內部分配不公現象長期存在。2006年5月,財政部公布《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并自2006年7月起施行。這是理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使用效率,完善收入管理的重要舉措。但是,對于事業單位的收益管理,《辦法》規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屬國家所有,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第29條);而對外投資收益以及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出借和擔保等取得的收入卻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第23條)。把對外投資、擔保、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獲得的收入納入單位預算,實則規定為由單位享有,并由單位自行分配。本文認為這一規定不符合國家所有者的權益,違背了國家作為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所有者的產權利益要求,把國有資產的所有權與收益權割裂的規定及實施,無助于從根源上解決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歸屬界定及分配現狀
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包括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益及通過對外投資、擔保、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獲得的收入。其產生的根源在于:為了緩解改革開放之初事業單位經費不足的問題,國家從政策上允許各事業單位通過經營單位國有資產組織收入。目前,通過出租、出借國有資產的行為在各事業單位中普遍存在。從產權關系上講,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所有權為國家所有,單位享有對這部分資產的使用權、管理權,其享有的收益權要通過財政預算程序和財政分配的方式來獲得。事業單位要對外投資、擔保、出租、出借單位國有資產活動,首先要通過主管部門的審批,并要進行可行性論證。在這些活動產生之后,無論其使用方向發生什么樣的變動,這部分資產的所有權關系并未發生改變,國家依舊享有對這部分資產的收益權以及對這部分收益的分配權。
從實質上看,在這部分資產國家所有的性質并未改變的情況下,事業單位無論采取何種方式從事經營活動,也不論使用方向變動之后產權關系如何變動,都是由事業單位代表國家對這部分資產行使相應產權,按照國家政策規定享有資產的收益權及其它相關權利。事業單位并不是該資產的所有者而僅僅是該資產的管理者。這部分資產的收益,應視為國有產權利益,國家作為所有者享有對這部分收益的所有權、使用權和分配權。
明確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歸屬,有助于解決當前事業單位對于使用國有資產獲得收益的管理及分配問題。如前所述,國家是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所有者,國家對這些資產享有所有權、監督管理權和收益權,事業單位享有具體的監督管理權、占有權及使用權。而在現實中,國家對事業單位使用國有資產的情況以及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收益管理一直處于空缺狀態,產權單位在收益分配中也未體現國家所有者的權益。相反,事業單位把通過投資、出租、擔保等各種形式獲得的收益,在單位內部以“小金庫”、“賬外賬”的方式實現集體占有。而且,在單位內部的分配也出現嚴重失衡現象,或者以職工福利、津貼、獎金形式在單位內分配使用,或者成為單位內部某個部門或某幾個人的“小金庫”,并以各種方式對這些國有資產的產權收益私自瓜分。這種由國家向集體再向個人傾斜的收益分配方式,使事業單位正常工作及社會經濟秩序出現嚴重混亂局面。從國有產權關系看,集體完全占有資產收益本身就是對資產所有者權益的侵蝕,直接導致國有資產的嚴重流失。在單位內部分配的失衡,又使追求個人私利成為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的主要目標,因此,有必要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使用及收益分配秩序進行規范治理。完善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管理的策略
鑒于目前國家與事業單位之間的利益分配格局,對于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管理使用、分配去向還是需要認真對待的一個問題。需要充分考慮到國家與產權單位雙方的利益,做到既要維護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國有產權利益,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又要照顧到產權單位有效利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的積極性。根據事業單位目前存在的問題及實際情況,本文提出如下兩種基本思路以供探討。
(一)將收益納入單位預算應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使用實行相應監管
根據《辦法》的規定,將收益納入單位預算,國家要補充完善相關條文內容,強化事業單位收益管理、使用及分配制度和監管制度,以利于對事業單位收益管理的具體操作和監管。將收益納入單位預算之后,規定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入只能彌補事業單位經費的不足,杜絕將其用于各項消費性支出或私設小金庫截留國有資產收益。這就需要對事業單位收益使用狀況進行嚴格監管。
一般來說,我國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監管是一種委托關系,并形成了由各級財政部門—主管部門—事業單位三級分管格局,事業單位自然是直接對本單位國有資產收益進行監管的主體。這種監管方式使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管成為事業單位日常工作的一個內容,不可避免地會出現監管職能的弱化,為國有資產收益的流失留下空隙。同時,由于事業單位專業資產管理人員缺乏,難以判斷和杜絕單位財務核算過程中的真實性問題,從而不可避免地導致部分國有資產流失。
如果由國家授權與主管部門作為這部分資產收益的監管主體直接監管,則減少了一個監管環節,無疑加大了監管力度。主管部門通過向單位派駐人格化主體對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進行實時監督,檢查并監督其使用、分配國有資產收益行為的有效性、合理性,以便更好的發揮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更好的提高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按道理說,這種監管方式應該比由事業單位直接監管更有效率,能更好的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但這樣做增大了監管的復雜性,也加大了財政上的投入,造成了無意義的國有資產流失。
(二)將收益納入政府財政預算管理應實行更為嚴格的監管
修改《辦法》相關條文內容的規定,將收益納入政府國有資產預算,進入政府財政預算程序重新分配使用,是體現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國家所有權權益,促進國有資產合理、合法使用的有效舉措。鑒于目前國家與事業單位之間的利益分配格局,鼓勵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組織收入,就要照顧事業單位利益,科學制定一定的分配比例,使國有資產收益在國家與事業單位之間合理分配使用。據此,首先要在財政預算中設立事業單位收益專戶,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按國家非稅收入政策全額上繳財政,由財政統一管理,統一分配;其次,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審計、核算,保證收益全額上繳;再次
,收益上繳之后,由財政局以35%的比例返還原單位,進入事業單位經費賬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其余收入由財政部門統籌安排,統一分配使用。
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納入國家財政預算,是一種嚴格的國有資產監管方式,在這種監管方式下,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收益監管,有效保證了國有資產收益的上繳,防止了國有資產流失。收益在國家與事業單位之間按比例分成,不僅可以將其主要投資于促進社會事業發展的活動,而且保障了單位履行職能及政府批準的其它支出。
參考文獻:
一、總則
1、本辦法所稱已改制企業資產是指縣屬國有、集體企業改制結束后,尚未處置的國有資產。
2、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遵照有關法律法規,規范企業國有資產轉讓和處置,積極探索企業資產管理和經營之路,努力實現資產效益最大化。做到管住所有企業國有資產不留死角,抓住每個監督管理環節不留真空,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3、國有資產管理和處理應遵循以下原則:①預防資產流失原則;②依法依規原則;③公開透明原則;④提高效益原則。
二、監管職責
建立縣國資局、企業主管部門共同負責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二級責任制”。
縣財政局(國資局)代表縣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責任。縣國資局下設“縣國有資產管理中心”,作為全縣企業資產監督管理的常設機構。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企業國有產權的統一管理,搞好產權登記;處理企業資產權屬糾紛,界定企業國有產權;協調國土、房管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證》和《房屋權屬證》,在企業改制結束后,三個月內完成產權移交工作。
2、分系統、分企業建立資產管理臺帳。
3、督促企業主管部門搞好資產經營管理,努力提高資產經營效益。制定企業資產收益管理獎懲辦法,建立企業資產管理績效考核制度。撥付企業資產管理人員工資和管理費用。管理費用分年核定,與績效考核情況掛鉤。
4、負責企業國有產權轉讓和資產處置的監督管理;
5、指導和監督企業主管部門搞好清產核資、財產管理、財務審計、統計報表等各項基礎性管理工作。縣國資局每年組織一次績效考評;縣審計局每二年組織一次財務審計。
企業主管部門在縣財政局(國資局)的指導下,搞好企業資產經營管理工作。企業資產較多、收益較高的部門要組建本部門的國有資產管理中心,該中心為主管部門下屬實行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在主管部門的領導監督下,協助縣國資局搞好資產登記和產權移交工作,建立企業資產管理臺賬。
2、管理企業國有資產,建立資產管理責任制。
3、根據本辦法制訂企業資產經營管理辦法和資產收益管理辦法,并報縣國資局審核批準;負責資產收益的管理和收繳上解。
4、負責企業資產的維護、修理工作。確需維修的,由資產管理中心寫出書面報告,經企業主管部門和國資局審核同意后報縣政府批準。
三、資產收益管理
1、各部門的資產管理中心負責本部門企業國有資產出租、承包等各項經營管理的具體工作,接受主管部門和縣國資局的雙重監管。并在縣國資局和企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訂立資產出租、承包等經營合同;
2、改制時尚未到期的合同維持不變;改制后到期合同續訂必須由資產管理中心提出,企業主管部門同意,報國資局批準后實施;改制期間到期的經營合同按改制后到期合同處理辦法執行;資產量大、收益較高的租賃項目必須公開招租。
3、所有企業資產經營性收入由各主管部門(或資產管理中心)負責收繳,由縣國資局匯總,統一上繳縣財政。
4、縣財政局(國資局)根據績效考核情況,分系統、分年度確定資產收益返還比例,用于資產管理有關費用。工作量大、收益多的資產管理中心返還比例相對提高。
5、已實行社保托管的企業資產,仍維持現在的管理方式,待欠繳的社保費用還清后收歸企業主管部門和國資局共同管理。其資產產權歸國資局管理,收益繳入國庫,由縣政府安排作為養老保險金,進入養老金專戶。
6、沒有資產收益或未組建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的部門,其資產管理費用由縣財政統一平衡,縣財政局按期核定撥付。
四、資產處置和產權轉讓管理
1、企業國有資產處置必須報經縣政府和有關部門批準。
2、企業資產處置必須依法依規,陽光操作,堅持“先報批、后處置,先評估、后處置”的原則,一律實行招、拍、掛,原則上進入縣公有資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宗企業資產處置要進入省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
3、企業國有產權整體轉讓要報請縣政府常務會批準,一律進入合法的產權交易機構公開掛牌,縣國資局、監察局、發改委、工商局等有關部門要加強監督管理;
4、零星分散的、管理成本較高的、收益較少的企業資產要優先處置。
5、資產處置和產權出讓收入要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作為縣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縣財政,用于償還企業改制成本和所欠的社醫保費用。
五、責任追究
1、國有資產監管機構和其他監督管理部門違反本辦法,造成企業國有資產損失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依規給予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企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責任人員違反本辦法,造成企業國有資產損失或者其他嚴重后果,依法依規給予黨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附則
甘肅省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實現用3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完成國有企業的階段性改革任務,加強對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包括省財政安排的國有企業關閉破產補助資金、企業挖潛改造資金、中央下劃我省有色金屬企業所得稅留地方部分資金、省級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用于支持企業改革發展的部分資金、省級集中的教育費附加等。
第三條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統籌兼顧、科學分配、強化管理、加強監督、確保實效的原則。
第四條專項資金的安排與使用,根據企業當年改革發展的需要調整資金使用方向,突出重點。
第二章資金籌措
第五條20xx到20xx年,省級通過調整支出結構、安排新增財力以及集中部分國有資產轉讓收益等辦法,3年籌集15億元資金,用于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
第六條各級地方政府也要籌集一定數量的資金,用于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第三章資金使用
第七條專項資金使用范圍:
(一)關閉破產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支持經國家批準的國有企業(包括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省屬企業)實施政策性破產;
(二)企業挖潛改造資金重點支持企業產業結構調整,技術進步,高、精、尖技術引進;
(三)有色企業當年上繳的企業所得稅留地方收入,重點用于解決中央下劃困難有色金屬企業的突出問題。
(四)省級企業國有資產收益、國有企業土地出讓金等資金的一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實施政策性關閉破產,保障職工的基本生活,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員,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
(五)教育費附加重點向企業辦社會職能傾斜,解決企業辦中小學的實際困難。第四章資金申請和撥付
第八條使用省屬企業關閉破產費用、有色金屬企業所得稅、國有資產收益等專項資金的企業,按要求向國資部門申報資金使用項目,經國資部門提出意見,財政部門審核確認,編制支出計劃,報省政府批準。
第九條使用企業挖潛改造、省級集中的教育費附加專項資金的,按現行有關規定申報和使用。
第十條支出計劃經省政府批準后,由省財政廳采用國庫集中支付的辦法直接支付。
第五章資金管理
第十一條籌措的專項資金必須納入財政統一管理,專款專用。
第十二條各專項資金的具體操作實施,嚴格按照《甘肅省國有資產收益管理暫行辦法》、《甘肅省省屬企業關閉破產費用使用與管理暫行辦法》、《甘肅省企業挖潛改造資金管理辦法》、《甘肅省中央下劃有色金屬企業所得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執行(見附件)。省級集中的教育費附加的使用管理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第六章監督、檢查和處罰
第十三條財政和有關部門要加強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嚴格資金項目審批和審核,并定期進行檢查。
第十四條審計、監察機關應加強對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的審計、監督,規范資金使用行為。
第十五條財政部門對各資金使用單位的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一)不按要求提供資金使用情況或審計、監察報告的,暫緩撥付資金;
(二)不按規定使用資金或擅自更改項目計劃的,給予通報批評,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調減資金總額或取消其申請資格;
(三)沒有按本辦法加強資金管理,健全內部控制制度或提供虛假資料,造成資金損失或浪費的,對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按國家有關行政法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
第十六條對截留、挪用、虛報冒領和侵占資金等違反本辦法規定行為的資金使用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第七章附則
第十七條各地可根據管理辦法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地區支持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專項資金的具體管理辦法,報省財政廳備案。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執行。
附件:1、《甘肅省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管理暫行辦法》
2、《甘肅省省屬企業關閉破產費用使用與管理暫行辦法》
3、《甘肅省企業挖潛改造資金管理辦法》
4、《甘肅省中央下劃有色金屬企業所得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
附件1:甘肅省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加強企業國有資產收益管理,維護國有資產所有者權益,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占有、使用國有資產以及設置國有股權的省內各類地方企業或公司、各級政府授權的投資部門或機構(以下簡稱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資產收益具體包括:
(一)股份有限公司中國有股應分得的利潤;
(二)有限責任公司中國有資產按出資比例應分得的紅利;
(三)各級政府授權的投資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投資形成的收益應上繳的部分;
(四)轉讓國有產權取得的收益;
(五)股份有限公司國有股股權轉讓收入(包括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收入);
(六)有限責任公司國家出資轉讓的收入;
(七)其他非國有企業占用國有資產應上繳的收益;
(八)其他按規定應上繳的國有資產收益。
第四條國有資產收益的收繳工作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
第五條財政部門收繳的國有資產收益按現行財政體制納入同級政府國有資產經營預算。
第六條國有資產收益使用國家預算收支科目中第40類國有資產經營收益預算科目。
第七條國有資產收益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管理,繳入同級財政國庫。其中同級政府集中20%30%部分用于地方國有資本增量投入、調整產業結構、建立導向性投資基金、補充社會保障基金等方面,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專款專用。
第八條國有資產收益由同級人民政府統籌安排使用。國資部門或企業提出書面申請和資金使用明細清單,同級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按適當比例返還國資部門或企業。
第九條企業應在國有資產收益確定后的5日內,向同級國有資產收益收繳部門如實申報,10日內上繳入庫。
第十條上繳國有資產收益統一使用《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
第十一條按規定應上繳國有資產收益的企業,必須及時足額上繳,不得拖欠、挪用、截留、坐支。凡拖欠、挪用、截留和私分國有資產收益的,按照《關于違反財政法規處罰的規定》及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各級財政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加強國有資產收益收繳和企業對收益資金使用的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三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執行。原有的管理辦法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如國家出臺新的國有資產收益管理辦法,按新辦法執行。
附件2:甘肅省省屬企業關閉破產費用使用與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確保我省企業關閉破產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省屬企業關閉破產費用的使用與管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省屬關閉破產企業。
第三條破產費用的來源:
(一)企業資產變現收入;
(二)中央財政一次性補助資金;
(三)省財政補助資金;
(四)其他。
第四條破產費用使用原則:
(一)彌補經國家批準的政策性破產企業破產安置費用不足的缺口;
(二)保證破產企業及其職工隊伍的穩定,保障企業破產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確保破產企業職工的安置;
(四)確保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
第五條破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一)經常性費用,包括16級工傷、工殘和職業病人員費用,撫恤人員費用和退養家屬工費用;
(二)清算費用,包括訴訟費、資產評估審計費用、清算組人員費用、清算期間維護費用、清算期間職工生活費;
(三)在職職工安置費用,包括全民職工一次性安置費、合同制職工經濟補償金、混崗集體職工經濟補償金、預留按政策規定提前退休人員養老保險費用及710級傷殘人員一次性補助金;
(四)移交設施補助費用,包括企業移交的學校、醫院、公安、供電、供水、供暖等生活和公用服務部門及離退休人員管理機構費用;
(五)社會保險費用,包括應繳基本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養老保險統籌外費用;
(六)拖欠的費用,包括拖欠的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撫恤金、傷殘補助金、喪葬費等。
第六條破產費用的審核。
(一)中央下劃有色、煤炭、電子、軍工等企業按財政部《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對國有企業關閉破產費用預案審核操作規程》規定,由財政部駐甘專員辦預審后報財政部核批;
(二)省屬企業由省財政廳審核,并按國家有關規定審批。
第七條破產費用的撥付。
(一)由破產企業按主審法院要求成立的破產清算組編制破產費用支出明細表,統籌規劃使用破產費用;
(二)費用支出明細表及用款計劃由國資部門(控股公司)審查匯總后報省財政廳,經省財政審核后撥付破產費用;
(三)國資部門(控股公司)按照破產清算組的用款計劃,及時將破產費用撥付到指定的破產企業清算專用帳戶。
第八條省屬企業破產費用根據年度預算指標,編制支出計劃,報省政府批準。
第九條破產費用的管理及使用。
(一)破產清算組要設立破產費用專戶,專戶原則上應設在具體企業;
(二)建立健全申報、審批、使用管理辦法,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范企業關閉破產操作;
(三)按照財政部《國有企業實行破產有關財務問題的暫行規定》和《國有企業實行破產有關會計處理問題暫行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和會計核算;
(四)清算組要嚴格按照確定的項目、范圍、標準及辦法及時、足額支付各項費用;
(五)清算組要定期編制清算期間的會計報告,報省財政廳等有關部門;
(六)企業破產終結后,按要求提交實施破產全過程的總結報告,上報省企業兼并破產協調小組及有關部門。
第十條破產費用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一)國資部門(控股公司)負責對撥付的破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省財政廳視情況委托中介機構、指定專人或由財政監督檢查部門不定期進行抽查;
(二)對于違規使用破產經費的企業,省財政將給予責令改正、調減或收回資金的處罰,情節嚴重的通過有關部門追究當事人的行政及法律責任。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之日起施行。
附件3:甘肅省企業挖潛改造資金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積極推進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加快企業技術進步步伐,有效發揮財政支持企業挖潛改造項目補助資金(以下簡稱補助資金)的導向和促進作用,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企業挖潛改造項目是指企業為提高經濟效益、提高產品質量、增加花色品種、促進產品升級換代、擴大出口、降低成本、節約能耗、加強資源綜合利用和三廢治理、勞保安全等目的,采用先進的、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等對現有設施、生產工藝條件進行改造的項目和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
第三條補助資金由省財政廳根據全省經濟發展和企業改革發展的需要在年度財政預算中專項安排,專款專用。
第四條專項資金的投放主要采取項目投資補助和貸款貼息兩種方式。對條件成熟的重大挖潛改造項目補助資金,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采取招標或政府采購方式下達。
第二章安排原則及支持重點
第五條堅持質量、品種、效益、替代進口、擴大出口和防止重復建設的原則,引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促進高新技術產業化。
第六條項目選擇堅持擇優扶強,突出重點,注重實效和國民待遇的原則,不分所有制和隸屬關系,擇優扶持重點企業和重點行業的骨干企業,以及各地具有一定規模或具有發展潛力、影響力的企業。
第七條申請補助資金的企業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銀行開立基本帳戶;
(三)具有規定比例的自有資金,有一定數額的可抵押資產,有較好的財務核算基礎;
(四)為規模以上企業;
(五)重合同、守信用,有較高資信等級;
(六)資金主管部門認為必備的其他條件。
第八條資金支持的重點:
(一)促進地區經濟協調發展的產品有市場、有競爭力、有效益,對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有帶動作用的項目;
(二)社會效益突出的節能降耗、綜合利用等重點示范項目;
(三)有利于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企業信息化建設,明顯提高技術含量和技術水平的項目;
(四)有利于促進企業存量資產流動、實現資產重組和優化資源配置的項目;
(五)采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經濟效益好的項目;
(六)用于提高產品質量、發展壯大名牌產品的重點新產品開發項目;
(七)符合產業政策的重點合資項目;
(八)重點出口創匯項目及其他需要扶持的項目。第三章申報程序及要求
第九條凡符合資金安排原則及支持重點條件的項目,市(州、地)屬、縣(市、區)屬企業由所在市、州、地主管部門或財政部門對申請報告進行初審,并在規定時間內,將匯總報告及所附相關文本上報省級主管部門,同時抄報省財政廳;屬于財政安排資金的項目,直接上報省財政廳。省屬企業須通過主管部門上報。無主管部門的,企業可直接將申請報送安排資金的部門。
第十條項目申請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項目內容介紹;
(二)主要技術經濟指標;
(三)項目預算及資金來源;
(四)資金支持方式;
(五)貼息項目附貸款合同或支付利息憑據;
(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七)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八)相關證書等其他附件等。第四章項目確定及資金下達
第十一條相關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后,按《甘肅省財政專項資金項目評審專家管理辦法》,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相關領域專家若干名,對所申報項目進行評審,根據評審結果,確定初選項目。
第十二條初選項目根據資金預算經相關主管部門會同省財政廳進行綜合平衡后,下達補助(貼息)計劃。
第十三條補助資金按規定程序辦理劃撥手續,并及時足額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省屬企業直接或由主管部門集中向省財政廳申請撥款。市、州、地所屬單位的項目資金,由省財政廳統一劃轉地方財政部門。省級企業主管部門和地方財政部門在收到款項后1個月內將資金劃撥到項目承擔單位。
第五章資金管理及監督檢查
第十四條項目承擔單位收到投資補助資金,要按國家有關規定計入企業資本公積金。貼息資金相應沖減企業財務費用。
第十五條自資金下達之日起至項目竣工驗收后2年內,項目單位應于每年底10日前向省財政廳和其他相關主管部門上報補助(貼息)資金使用情況的說明。
第十六條省財政廳和其他相關主管部門對項目執行情況直接或委托中介機構進行監督檢查,并對項目完成情況、資金使用效益等績效做出評估,作為今后是否繼續支持的依據。
第十七條補助資金應全部用于項目挖潛改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違反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情節嚴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執行。以前所發文件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附件4:甘肅省中央下劃有色金屬企業所得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動和深化我省中央下劃有色金屬企業改革發展,加強和規范我省中央下劃有色金屬企業所得稅留地方收入資金的管理使用,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中央所屬有色金屬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xx〕17號)規定,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涉及中央下劃有色金屬企事業單位,是根據《國務院關于調整中央所屬有色金屬企事業單位管理體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發〔20xx〕17號)下放我省管理的原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具體包括金川有色金屬公司、白銀有色金屬公司(含白銀鋁廠)、蘭州鋁廠(含西北鋁加工廠)、蘭州連城鋁廠、甘肅稀土公司、西北有色冶金機械廠和西北礦冶研究院等15戶企事業單位(以下簡稱有色金屬企業)。
第三條有色金屬企業實現的所得稅留地方收入資金的使用應堅持實事求是、量入為出的原則。
第四條有色金屬企業所得稅留地方收入資金(以下簡稱資金)主要用于解決中央下劃困難有色金屬企業的突出問題、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重點技改項目及省政府確定的有關事項。
第五條資金從有色金屬企業當年上繳的企業所得稅留地方收入中安排,20xx20xx年每年3000萬元。如有其他情況,經省政府批準,可另行處理。
第六條有色金屬企業可根據資金使用要求向國資部門申報資金使用項目,國資部門、省財政廳進行審核立項后,編制支出計劃,報省政府批準。
第七條支出計劃經省政府批準后,由省財政廳負責資金的撥付,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八條有色金屬企業用于生產經營的資金應列為國家資本金。
第九條使用資金的有色金屬企業必須以書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國資部門和省財政廳匯報資金的使用情況。
第十條有色金屬企業必須嚴格按照省政府批準的項目使用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如違反規定,省財政廳將給予責令改正、調減或收回資金的處罰。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省財政廳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本辦法自之日起執行,以前下發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辦法有抵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xx年10月12日印發
專項資金基本定義所謂專項資金,是國家或有關部門或上級部門下撥的具有專門指定用途或特殊用途的資金。這種資金都會要求進行單獨核算,專款專用,不能挪作他用。在當前各種制度和規定中,專項資金有著不同的名稱,如專項支出、項目支出、專款等,并且在包括的具體內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別。但從總體看,其含義又是基本一致的。一般來說專項資金是指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撥給行政事業單位,用于完成專項工作或工程,并需要單獨報帳結算的資金。
(樣本)
為全面貫徹落實《衢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對國資監管體制運行中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衢政辦發〔XX〕116號)精神,規范現行委托管理體制下企業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進一步明確雙方的職責,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的相關規定,簽訂本責任書.
責任各方
委托方:衢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受托方: (市本級相關國有企業主管部門)
委托管理國有資產范圍與考核期限
委托管理的國有資產總額:委托 部門(單位)管理的國有資產總額 萬元,均為經營性國有資產.所屬企業名單及國有資產分布情況見附表.
委托期限: 年.自 年1月1日至 年12月31日止.到期后可重新簽訂國有資產委托管理責任書.
委托管理國有資產的考核指標
年末委托管理的國有資產總額 萬元,納入考核的基數為 萬元,考核指標為 萬元.指標考核工作按《企業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結果確認暫行辦法》執行.
委托方和受托方職責
1,委托方職責
⑴核定委托管理范圍內國有資產的考核指標,審查考核指標完成情況,提出相關獎懲方案,并報市政府同意后組織實施.
⑵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效掛鉤方
案;審核主管部門制定的對所屬企業業績考核辦法,會同主管部門對所屬企業進行業績考核,審批獎懲方案.
⑶審批或審核主管部門所屬企業的分立,合并,解散,
增減資本,對外投資,產權變動等事項.
⑷核定(或提出)主管部門所屬企業國有資產收益上繳比例,并會同財政部門組織國有資產收益上繳.
⑸審批(會同受托方審批)或審查主管部門提出的所屬企業人事任免方案.
⑹受理國有股權代表直接提交的或主管部門轉交的報
告事項.
⑺組織開展企業清產核資,負責審核企業制定和修訂章程,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等工作.
⑻負責國有資產流失案件的查處工作,受理國有產權界定和產權糾紛調處.
⑼其他需由委托方履行的職責.
2,受托方職責
⑴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接受委托方的監督.
⑵制定所屬企業業績考核方案,牽頭組織對所屬企業進行業績考核,并提出獎懲意見.
⑶制定或初審所屬企業的分立,合并,解散,增減資本,對外投資,產權變動等事項方案.
⑷配合財政國資部門收繳國有資產收益.
⑸提出所屬企業人事任免方案,審批或會同委托方審批人事任免方案.
⑹受理國有股權代表提交的報告事項.
⑺組織落實企業清產核資,負責企業章程制定和修訂
等工作.
⑻指導,監督企業的黨建,紀檢,宣傳教育,安全生產,計劃生育,維護企業穩定等事項.
⑼支持企業依法自主經營,不得干預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向企業分攤應由主管部門自身承擔的工作任務和費用支出,不利用管理關系損害企業或其他投資者利益.
⑽其他需由受托方履行的職責.
責任書的變更和終止
1,本責任書中的考核指標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2,如遇國家政策的調整或因不可抗力影響,經雙方協商,可修改和調整責任書的有關條款直至解除.
3,因產業布局調整,資產結構優化的需要,委托方按有關程序可終止委托管理.
4,受托方不履行相關職責,或未完成考核指標的,委托方按有關程序可終止委托管理.
其他
本責任書正本一式 份,委托方,受托方各持 份,送市政府,市財政局各 份備案,副本 份,各下屬企業各持一份.
委托方(蓋章): 受托方(蓋章):
新思路 新舉措 新效益
____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自20__年成立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肇慶市國資委的指導下,以中心為依托,強化管理,規范運作,不斷研究、探索公共資產管理的新思路、新舉措,使之產生新的經濟效益,實現公共事業建設的良性循環。到目前為止,全市實施國有資產統管的單位共有136個,賬面資產總量達 15.84億元,其中固定資產賬面存值12.24億元。幾年來,全市實現國有資營運收益達10.24億元。
一、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理清管理工作思路,深化資產制度改革
加強國有資產管理,規范非稅收入,整合政府資源,最大限度地發揮國有資產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城市經營發展,這是____市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系,推進依法行政、廉潔行政的一項重要新舉措。由于歷史、制度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過去,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管理不規范、經營性資產收益出現坐收坐支等問題。由于管理不嚴,部分單位造成國有資產的閑置、浪費和低效使用,甚至形成國有資產流失和滋生腐敗的隱患。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成立之后,特別是20__年以來在新一屆市委領導下,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根據市政府賦予的職責,實施了對全市國有資產統一監督管理,結合實際,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并對如何深化我市國有資產管理進行了一系列新的探索。主要是堅持“改革、規范、盤活”,注重“建機制、強管理、打基礎”,做到“一個堅持、兩個目標”。即:堅持“資產所有權國家所有,單位占有、使用 ”的原則,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代表政府行使監督管理權的管理模式。以實現國有資產的完整和安全使用,防止流失,確保國有資產的科學、合理、節約、高效配置使用,加快城市建設步伐,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雙重目標。
(二)完善組織機構建設,充實管理監督職能
1、明確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全面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公共資產管理工作,印發了《關于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職能的通知》,市編委會印發了《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機構編制方案》,賦予了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一是貫徹國家有關國有資產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統一管理、運營、調配全市國有資產、資源。二是制定全市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明晰產權并組織實施產權管理和監督檢查。三是負責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及所屬企業資產的產權變動和資產處置的審批和監督,推動資產的合理配置、節約和有效使用;四是收繳國有資產處置收入和經營性資產收益,對經營性資產收益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并監督其實現保值增值。
2、成立城市經營管理領導小組,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領導小組由市長任組長,市分管領導任副組長,財政、國土、工商、市政、計劃、建設、房管、監察、審計、規劃、人行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印發了《關于城市經營和公共資產管理工作意見》,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工作思路及各部門所履行的職責,確保城市經營、規劃、建設的目標、方案、項目及可行性經營方式、方法、辦法等得以研究論證、貫徹落實,使城市經營工作積極、穩妥、有序進行。
3、成立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積極穩妥推動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組長由主管城市經營的副市長擔任,副組長及成員單位由紀委、監察、財政、審計等組成,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提供組織保證。
(三)創新資產管理機制,出臺一系列強化、細化國有資產管理規定。根據財政部〔20__〕35、36號令,結合____市實際,研究制訂了《____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試行辦法》、《____市行政事業單位“非轉經”資產管理的若干規定》和《____市國有資產處置委托拍賣的若干規定》,市政府還批轉了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的意見》等,進一步規范了國有資產管理和資產收益管理工作,明確了國有資產管理目標、任務和要求,將國有資產管理的責任落實到單位和個人。對國有資產的處置、產權交易的原則、內容、方式、程序等都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初步搭建起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一系列制度框架。
一是產權交易審批制度:明確了資產處置,必須先向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并上報市政府審批同意后方可實施。凡未經批準的,任何單位都不得隨意處置所占有、使用的國有資產。同時規定了國有資產處置的審批權限,由分管的市領導簽署意見后,經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審批。
二是產權交易評估制度:規定了任何國有資產產權交易都必須委托能保持中立、依法依規操作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以進一步規范和約束評估行為,并為產權交易提供準確可信的參考數據。
三是產權交易入場制度:規定了土地產權交易必須符合市場經濟運作規則。要遵循自愿、誠信、公開、公平、公正、競爭的原則,嚴格按照申請登記、掛牌公示、咨詢洽談、公開競價、簽約成交、結算交割、交易鑒證和變更登記等程序進行,確保交易行為依法規范運作,防止國有、集體產權權益受到侵害。
四是產權交易資金管理制度:明確了凡國有產權交易收益均屬政府性收入,其資金必須全額納入財政“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侵占等違法違紀行為。
五是產 權交易備案審查制度:明確了所有國有資產轉讓處置的呈批資料、審批文件等必須報市監察局備案審查,并在審查批準后方予公布,使國有資產轉讓處置的整個過程都在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充分利用電子審批監察系統實現國有資產產權轉讓情況的動態監管。
(四)組織清產核資,全面摸清家底,為實施國有資產統管夯實基礎。
首先是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城市經營的副市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紀委、監察、財政、審計等組成,積極穩妥推動國有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其次是制定《____市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工作方案》,印發《關于開展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和《關于開展全市政府性資源經營權、使用權清查工作的通知》,全面開展資產清查。按照“單位自查、主管部門核實、公共資產管理中心接收或登記”三個步驟,對全市國有資產實施全面的清查,通過清查核定資產,明晰產權,與資產評估工作結合起來,對沒有入賬的或賬面不能反映其實際價值的土地、房屋、建筑物重新評估,核實價值。并要求資產使用單位將全部土地證、房產證移交市公共資產管理中心統一接收管理。真正摸清了國有資產“家底”,為科學、規范管理國有資產打下堅實基礎。
二、 國有資產管理的主要成效
一是規范了資產管理行為,強化了政府作為國有資產所有人的地位,避免了政府所屬職能部門、單位隨意、擅自處置國有資產。
二是利用資產統管平臺,對資產實行統一管理、配置、調劑使用,降低了行政成本,盤活了閑置資產。
三是規范了國有資產經營性收益的管理,杜絕了國有資產流失,從源頭上防止了腐敗行為的發生。
四是通過資產統管,提高了國有資產產權觀念的認識,促進了廉政建設的有效發展。
五是實施了城市經營理念,吸引了眾多外商和民營企業在____投資置業。
近年來,____市“三個五”城市建設品位顯著提升,工業園區建設日趨完善,20__年至____年,____市連續5年被評為“全國最具投資潛力中小城市百強”縣市,____年被評為“全國最具投資吸引力城市”。____年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首次突破10億元,達到11.38億元,財政綜合增長率居全省第六;在全省67個縣(市)縣域經濟綜合發展力排名中躍居第三名,實現了歷史新突破。
三、強化國有資產管理的經驗體會
(一)加強資產營運,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近年來,____市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緊緊圍繞“資產統管、融資運作、經營生財、滾動發展” 的經營理念,搶抓機遇,突出重點,通過運用存量固定資產投資,加大資產營運力度,積極盤活閑置資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例如在20__年底,____市通過招商引資,將本市閑置多年的140畝土地,以高出底價2.7倍的3.54億元成功轉讓,盤活了該地塊并實現了保值增值。
(二)加強經營性資產監管,按市場化運作規范資產交易行為,提高了資產經營效益。重點加強和規范經營性資產公開招租行為,通過推行公開招租,最大限度地實現資產經營(出租)增收創收。其中招租創收比較突出的有市工商聯轄下位于城區中心僅40平方米的商鋪,原來年租金僅1.8萬元,通過向社會公開競投招租,年租金額達到6.05萬元,增收4.25萬元,增幅達到3.36倍。市金葉公司轄下位于龍江路約120平方米的3卡商鋪,原年租為13萬元,通過向社會公開競投招租,年租金額達到近76萬元,增收63萬元,增幅達到4.3倍。
(三)著力整合資產資源,挖掘資產融資潛力,推動文化優雅之城建設進程。以資產統管為平臺,充分利用資產的融資能力,為城市建設籌集資金,為加快城區街道建設、舊城區升級改造,擴大新城區規劃、改善投資環境,完善路網、電網、管道、綠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
四、國有資產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對策
____市通過全面實施國有資產統管,經過幾年來的不懈努力,資產管理工作已經初步走上了一條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實現了國有資產管理與城市經營的有機結合,為該市國有資產營運,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國有資產管理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一是還有一些行政事業單位對國有資產管理認識不足, 對資產的登記、入賬、清點、保存等管理不嚴,手續不全。二是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環節等。針對上述存在問題提出如下解決對策:
(一)加強公共資產管理有關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教育與宣傳,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對實施國有資產統管的認識水平和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誤區,自覺配合做好國有資產的監管工作。
(二)加強部門協作,通過資產統管平臺,提升與財政預算、政府采購等部門的協調能力,進一步規范國有資產管理操作程序。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對接;優化措施
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管理是以實現發展目標為根本目的,對各種業務活動以及資源進行科學估算和有序組織,并按照業務發展需求進行分配和管理的活動,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是專門針對所有權屬于國家的資源進行優化配置的財務活動,兩者之間存在緊密關系。為了提高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就必須實現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對接,發揮不同財務管理工作的優勢,提高國有資產的應用價值和使用效益,全面發揮國有資產的價值,為事業單位的穩定發展提供保障。
一、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對接步驟及重要性
首先,應該加大對財務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培養一批綜合素質較高、工作能力較強的財務管理人員,為對接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保障。其次,在不斷實踐的過程中,逐步將國有資產管理納入到預算管理范圍內,探索一套科學、完善的對接體系以及制度。最后需要不斷優化對接體系,解決其中存在的問題,結合市場形勢和經濟體制變化,對對接體系和制度重心適當的調整,緊跟時展步伐。
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有效對接,可以更加全面、詳細的反映出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情況,為開展財務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可靠的參考依據,有效的提高了財務管理水平。同時,還可以對各項資金進行更加科學的調控,有利于提高資金利用效益、節約國有資產使用成本,使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在推動節約型政府建設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并且,使預算管理與國有資產管理進行對接,是對傳統財務管理理念的轉變和更新,提高了對資產管理的重視力度,實現了資金管理和資產管理的同步協調,加快了公共財政改革步伐,對深化我國財政體制改革具有重要意義。
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對接的現狀分析
1.思想認識不到位
受傳統財務管理模式的影響,當前很多行政事業單位還存在重資金管理、輕資產管理的思想,對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對接的內涵和本質認識不夠深刻,無法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部分行政事業單位沒有對固定資產進行全面登記,形成賬外資產,導致資金實際利用情況與預算編制存在較大出入,影響對接工作的順利進行。購置資產時沒有進行科學規劃,造成部分資產設備長期處于閑置狀態,浪費了大量的資金,甚至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
2.管理制度有待健全
目前,一些行政事業單位沒有建立健全相關規章制度,管理機制和流程過于陳舊,已經跟不上當前發展步伐,起不到應有的指導作用。一些單位的預算部門和資產部門沒有進行崗位分離,管理職權劃分不清,容易造成工作推諉現象。此外,國有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在工作流程上較為復雜,不同部門之間的工作缺乏協調,監督力度不足,財務管理工作效率較低,影響了財務管理作用的充分發揮。
3.預算編制缺乏科學性
預算編制是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目前部分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編制缺乏科學性,資產具體配置不夠明細,缺乏可靠的參考依據,降低了預算的精確性。同時,部分行政事業的財務人員專業性和責任感不強,加上預算編制的時間相對較短,導致所編制的預算與實際情況不符,無法如實反映全部資產配置情況,不能滿足實際需求。
4.資產收益管理力度不足
經營性國有資產是為行政事業單位帶來國有資產收益的物質基礎,在進行預算編制時,需要將該部分資產考慮在內,但是因為缺乏有效的監督和管理,很多行政事業單位都沒有將該部分資產納入到預算編制范圍內,出租、出借、轉讓等隨意處置現象比較常見,無形中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還容易引發現象,不利于廉政風氣的建設。
三、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對接的優化措施
1.提高思想認識和重視力度
行政事業單位要想實現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對接,首先需要提高思想認識,明確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大工作力度,從而將工作落到實處。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及時更新財務管理理念,轉變重資金管理、輕資產管理的思想,將對接工作作為一項長期任務,落實到日常的財務管理工作中,逐步實現對接。其次,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專題會議等形式,使單位員工認識到對接工作的本質含義及重要作用,端正工作態度,積極參與、配合對接工作。
2.建立健全管理機制
完善的管理機制是確保對接工作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首先,行政事業單位應該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對資產配置標準進行統一、規范,加強資產控制力度,避免出現浪費現象。同時,還應該對實物資產費用標準體系進行細化和完善,采用分類分項定額標準,提高資產定額的科學性及精確性。除此之外,還需要建立完善的監督機制,加大對財務管理的控制力度,明確資產管理部門的職權和責任,保證資產管理的規范化、透明化及有序性,一旦發現越權或不負責現象,應給予嚴肅處理。
3.加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要想保證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的良好對接,就需要加強預算管理的科學性,為對接工作的開展提供可靠參考。行政事業單位在進行預算編制時,要以規范的資產配置標準為規范,結合單位的實際發展情況,明確各項業務工作需要配置的資產類型、數量,制定科學的資產采購計劃,避免出現資產閑置浪費現象。對財務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教育,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保證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4.強化資產收益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應該強化資產收益管理意識,避免國有資產的流失。首先,在進行預算編制的時候,應該將國有資產收益考慮在內,保證預算編制內容的全面性及科學性。其次,根據資產配置標準及定額的制定,對各項資產進行科學配置,并將資產劃分為不同類型,進行分別管理。最后,當行政事業單位需要對國有資產進行處理時,需上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才可以對其進行處理。
四、結束語
預算管理和國有資產管理對接是行政事業單位進行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途徑,同時也是當前經濟體制下行政事業單位財政管理的必然發展趨勢,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通過提高思想認識和重視力度,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加強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強化資產收益管理等措施能夠有效改善當前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與國有資產管理對接中存在的問題,對提高財政管理水平和管理質量具有重要作用,順應了我國當前經濟體制發展,能夠推動行政事業單位更加健康、穩定的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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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機關事業單位 國有資產 管理 研究
一、完善資產管理體制建設
為提高機關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效率,制度建設必不可少。按照“國家統一所有、政府分級監管、單位占有使用”的監督管理體制,由財政局及相關部門主導下建立健全各類管理制度,同時對運行中的國有資產管理進行指導,形成有效的監督機制,保證資產的收益。機關事業單位對資產直接管理,在財政部門監管下進行資源配置和處置國有資產。機關事業單位嚴格行使資產的使用和占有權,在使用過程中盡職盡責的做好資產的日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保證資產的使用壽命,并承擔其相應的安全責任。力爭以最少的投資實現最大的財務效益。探索實行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在出租、出借、對外投融資方面實現新的利潤增長點。用有形的貨幣價值進行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記賬工作,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投資收益率,保證資產的效益和安全。為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利用效率、實現財務價值的最大化,必須對資產的更新、報廢進行嚴格控制,進行資產評估,方案必須按程序審批后方可進行更新報廢,以避免國有資產浪費。
二、推行資產管理、財務管理、預算管理三結合體系建設
在機關事業單位中推行資產管理、財務管理、預算管理三結合體系建設能夠提高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科學化管理水平塑造資產管理的新模式,達到三位一體的最優結合,提高預算的合理性。通過預算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在資產管理中嚴格實行資產的采購、出租、出借、報廢環節的控制實現資產的合理優化配置,嚴格進行制度建設和審批流程,杜絕一言堂現象引發的國有資產流失。在機關事業國有資產預算編制審核過程中,強化部門監督,實行責任追究,結合資產現狀和運行狀態及實際需要,盤點激活資產的最佳利用效率,防止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超標配置和重復配置現象的出現。利用財務管理的各項手段將資產價值化,真實反映國有資產的使用情況,從而達到資源合理優化配置的目標。
三、探討實行機關事業單位資產整合和統籌調拔制度
隨著機關事業單位行政效能水平的提高,現代化辦公設施不斷完善離不開國有資產的強有力配置,從而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現代化、規模化、人性化、高效化的能力顯著增強,資產配置逐步提高,資產規模日趨擴大。但在資源配置中超標配置、重復配置和閑置浪費等問題時有發生,不利于財政資金利用效率。山東省科學技術廳、山東省財政廳聯手建立的――“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共用平臺”就是資產整合和統籌調配最成功的案例。為此建立資產共享、調配、整合、使用、出租和轉讓等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勢在必行。比如建立健全公物倉制度,將機關事業單位的閑置資產集中管理可有效避免重復配置,以有償轉讓和無償調撥的方式既可以節省財政資金,同時可以使國有資產獲得收益。通過建立大型儀器設備共享平臺,可以極大防止資產的閑置和浪費,大大提高設備的使用效益促進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完美實現。大型資產諸如高精端設備購置成本高、維護成本高、專業操作人員多,通過整合可以充分實現物盡其用的效果,一方面資產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另一方面大大節省了財政資金,保證財政資金的有效利用,一舉多得。探索實施大型會議和活動所需資產的聯手采購和保管機制,實現規模批量采購降低成本的目的。集中采購可以降低采購成本、可以重復利用,對建設集約型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同時節省了大量財政資金。
四、實行動態化的資產報告制度
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離不開現代化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網上實時動態上報國有資產報告制度,能夠全面及時準確掌握國有資產信息。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機關事業單位之間形成聯動機制,便于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部門能夠及時動態掌握資產的狀況、配置組合、有效的財物價值、資產收益、資產利用效率等相關要素,通過財務管理體系體現資產收益價值的相互關系和有效信息,實現資產的動態化、實時化監管體系。進一步運用財務手段、信息技術手段建立起縱向和橫向的信息互通的網絡機制,便于國有資產購買、使用、處置等諸多環節及時作出相應。
五、國有資產其他管理模式探討實行績效考核
十要求創新思維模式,進行政府績效管理,對于機關事業單位管理改革各地都在探討,對于機關事業單位非營利性部門難以用經濟效益進行衡量,目前尚未形成成熟的國有資產管理模式和建立健全各類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對于績效考核指標可從資產的數量、質量、資產完整性、安全、效率、效益、產出比等進行權重分解和細化得分目標。優質、高效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系,能夠實現最大限制的發揮資產的使用價值,進而合理、優化、高效配置資產,體現科學性和價值性。通過資產完整性建設,保證資產保值、增值,確保國有資產的利用效率和價值,保證國有資產不被挪用和流失,實現投入收益的最佳回報率,進一步保證資產的安全性。實際操作過程中避免資產閑置、浪費在組合各機關事業單位資產調撥方面及時實時動態掌握資產的使用狀況、及時整合各類資源實現互利共享,并對資產的以上性質進行評價。資產效益的最大化盡量體現在財務價值通過各類財務評級指標進行核算,在計取收益的時候考慮固定資產各項財務成本,力爭以最少的投入實現最大的回報。在現代化高速發展的時代,資產價值的提升體現在資產的先進性、資產的有效利用率、資產存在的后備力量和增值空間、發展前景等。在追求財務價值的同時考慮好無形的社會效益,找準財務管理的平衡點,實現最優組合。
機關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涉及面廣、牽涉部門多,必須具有良好責任心并懂業務的專業管理人員才能更好保證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確保國有資產的使用安全。
各搬遷單位要對所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登記造冊。其中,對搬遷后需繼續使用的資產分類造冊,確保該部分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丟失、損壞和被盜等問題發生;對需要處置的資產按本通知第二條辦理。
二、規范處置行為,加強資產管理
凡各搬遷單位處置資產,須按照《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省政府令第214號)規定,嚴格履行審批程序。搬遷單位原有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等不動產,一律移交縣城投資公司,各單位與縣城司辦理移交手續后,依據雙方簽訂的移交協議和資產移交清單,進行賬務處理,并將移交清單報送縣財政局。對搬遷后單位需要處置的其他資產,包括已達到使用年限或雖未達到使用年限但因老化、毀損、型號淘汰等確需報廢的,以及閑置資產等(搬遷后統一處置的房屋、土地等除外),各單位要在搬遷前登記造冊,提出初步處置意見,統一報縣直機關事務管理局審核匯總后,再報縣財政局審批;縣財政局認為須應報縣政府審批的重大資產處置,由縣財政局審核后報縣政府審批,并采取公開透明的方式,通過招標、拍賣或協議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各單位資產處置收入應及時上繳國庫或非稅收入專戶,嚴禁私分或私設小金庫。
三、嚴明紀律,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各搬遷單位要按時完成本單位資產清查盤點,認真開展登記造冊,嚴禁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和提供虛假會計資料;嚴禁采取私分、低價變賣、虛報損失等手段,侵吞、轉移國有資產;嚴禁未經批準,擅自處置國有資產;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將國有資產收益繳入國庫或非稅收入專戶;嚴禁私分資產處置收益或設置賬外賬。處置國有資產,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未經批準不得任意處置;國有資產處置應當采取公開透明的方式,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采取招投標、拍賣或協議轉讓等方式進行處置;監察、審計、財政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配合,強化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凡違反相關規定,對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對違法違紀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給予單位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黨紀、政紀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詞]財務管理;預算;管理模式
[DOI]10.13939/ki.zgsc.2015.20.118
1 燃氣公司財務管理職能的主要內容
1.1 預算管理職能
管理和運營國有資產產權是燃氣公司的基本職能。因此,必須將加強國有資產預算管理當成財務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預算管理的重點主要包括以下兩方面:
一是國有資產投資支出的預算管理。預算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上年度公司對國有資產投資收益與控股公司所制定發展規劃的基礎上,做好本年度公司國有資產的投資支出預算。綜合分析市場和投資項目的效益,在此基礎上,估測出本年度公司增量資產的支出結構與支出規模,同時對存量資產的調整作出預算,制定存量資產的方向與規模。通過對國有資產投資進行預算管理,做到對國有資產存量與增量分類管理,將經營性資產與非經營性資產的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圍,加強對國有資產投資行為的規范,有效且合理地把握生產性資金投入與資本經營性資金投入的比例,確保控股公司產業發展水平與國有資產運營狀況相吻合。
二是國有資產收益的預算管理。國有資產收益的預算工作是控股公司財務管理必須做到的。做好國有資產支出預算和投資收益預算的管理,根據國家產業發展政策制定國有資產的投資投向與投資規模,使其與產品結構調整和資源配置優化的要求相一致,確保公司達到資產效益最大化和資本結構最優化。
1.2 資金調度與籌措職能
燃氣公司財務管理應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確立明確的理財原則,了解新的理財觀念并且學習掌握新的理財方法。要做到這一要求必須做好對控股公司內部的資金有效融通與發揮控股公司的融資作用。要做好控股公司內部資金有效融通的工作,必須加強控股公司內部的資金管理,在降低資金使用成本的同時提高內部資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要注重發揮控股公司的融資作用。充分利用控股公司在市場上信譽好、實力強、具有較強融資能力的作用,積極籌措融通資金,為控股公司發展創造良好的資金條件。要將主要精力放在對各種融資手段、方法的研究上,充分利用資本市場,以資產效益最大化和資本結構最優化為目標,專注于控股公司籌資、投資等決策的管理,力求以最低成本獲得最大效益。
1.3 控制職能
燃氣公司的運作資產規模比一般企業大,且主要是采用投資控股、參股等方式對資產進行經營運作。因此,其控制職能就顯得特別重要。燃氣公司其控制職能主要做到以下四點:及時了解資產投入公司的財務信息、掌握投資控股和參股公司的經營狀況、有效控制國有資產的投資方向、規模及收益等、對控股公司財務必要時監控。此外,正確處理好經營風險與財務風險的關系對國有控股公司財務管理有著重要影響。應當做好事前控制與規劃,及時掌握資本市場信息,充分利用現代企業的財務手段加強內部控制,及時調整和控制資本結構,確保國有資本的結構與市場和國家產業政策相吻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4 政策研究職能
燃氣公司與政府間的行政隸屬性和企業對政府的依附性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正逐步消失。這一現象使得燃氣公司在市場競爭中必須要做到及時掌握市場機會,并不斷地研究企業在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其解決方案。控股公司經營格局的多元化及組織管理模式的多層化,決定了控股公司必須經常研究外部政策與內部政策,必須從原來單一的執行政策轉變為同時研究政策、制訂政策與執行政策,不斷提高管理水平。控股公司的財務管理,應該努力研究政府的各種宏觀經濟政策并且充分發揮財務的診斷和預測作用,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制定出符合企業實際的財務政策,發揮財務參與決策的作用,提高財務管理的整體水平,確保控股公司資本結構最優化和資產效益最大化。
2 燃氣公司財務管理模式
2.1 燃氣公司財務管理必須由封閉型管理向開放型管理轉變 在參與市場競爭時,燃氣公司作為市場主體,必須改變原有的財務管理定位,充分利用市場信息,運用現代化的理財手段參與到資本市場等要素市場的競爭中,發展和壯大國有經濟。燃氣公司財務管理向開放型轉變是國有控股公司優化資本結構,合理配置資源的保證。
2.2 燃氣公司財務管理必須從行政管理向以資產為紐帶的管理轉變
燃氣公司作為國有資產產權的運營主體在授權經營燃氣的同時還肩負著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為更好地做到國有資產保值增值,依照《公司法》的相關法律規定,建立了全資、控股和參股的子公司。這就要求燃氣公司改變原來行政式的財務管理方式,依照資產滲透程度的不同,對各子公司采取相應的管理方式,規范母子公司的運作管理。
2.3 燃氣公司財務管理必須從靜態管理向動態管理轉變
3 建立燃氣公司財務管理模式的必備條件
要建立符合燃氣公司運作規范要求的財務管理模式,必須從內部和外部兩方面來完善其財務管理職能。
3.1 完善燃氣公司財務管理的內部條件
(1)轉變觀念,樹立以市場為中心的理財思想。控股公司財務管理人員要做到核算管理與轉變理財觀念兩者并行,時刻根據市場的變化轉變理財觀念、調整公司的理財方針和策略,為公司的發展創造良好的資源條件。
(2)提高素質,革新手段。控股公司的結構復雜且資產規模較大,其通常采用控股、參股方式經營運作,在公司的發展過程中,控股公司對公司的財務管理職能和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必然要求財務管理人員具有較強的市場分析、科學預測以及研究政策的能力,同時要掌握各種新的金融工具和先進的理財手段,在復雜、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為控股公司規避風險、發展壯大創造條件。因此,加快財務管理人才培養成為控股公司健康、快速發展的基礎。
3.2 完善燃氣公司財務管理的外部條件
①進一步發展和完善要素市場,為燃氣公司財務管理提供更大的理財空間。②抓緊研究和制定適應燃氣公司運作的法律和規則,確保燃氣公司的合法經營和運作。③進一步加快政府職能的轉變與規范公司的改制,使燃氣公司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為燃氣公司管理體系的完善創造配套的體制環境。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