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put id="zdukh"></input>
  •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行政復議法范文

        行政復議法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行政復議法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行政復議法

        第1篇:行政復議法范文

            一、“含糊其詞”的表現

            (一)“不當”是含糊的表現。行政復議法第一條“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中的“不當”一詞在法律中沒有明確的規定,在理論上沒有一致的觀點,在實踐中沒有判斷的標準。由于沒有判斷“不當”行為的標準,因而在實踐中極少見到行政復議制度糾正不當行政行為的案例。

            (二)“其他”是含糊的表現。行政復議法若干條文中出現的“其他”一詞讓人感覺到是一種“含糊其詞”的表現。如:行政復議法第三條規定: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履行下列職責:……(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其中,“其他”一詞即屬于一種含糊表述。

            (三)“不可抗力”是含糊的表現。行政復議法第九條“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計算”中的“不可抗力”讓人有含糊感。目前,只有民法通則對“不可抗力”一詞作出了明確規定,包括行政復議法在內的行政法律對此則沒有規定。民法通則規定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那么政策的變化、新法律的頒布是否屬于不可抗力?對此,民法通則沒有作出具體規定,行政復議法更沒有規定。因而,行政復議法將民法通則中原本就含糊的概念再籠統地照搬的作法更是增加了人們的含糊感。

            (四)“正當理由”是含糊的表現。行政復議法多個條文中規定的“正當理由”一詞給人以“含糊”之感。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二十條、第三十二條中均有“正當理由”一詞,如:第二十條“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中的“正當理由”給人有含糊感。由于行政復議法沒有明確規定“正當理由”的情形,從而使得人們在行政復議實踐中很難把握何種理由屬于“正當理由”,何種理由屬于“不正當理由”。

            (五)“近親屬”是含糊的表現。行政復議法第十條“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中的“近親屬”是一種含糊的規定,其含糊性表現在兩方面,一是沒有指出“近親屬”的范圍,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是否均屬于近親屬?具有扶養、贍養關系的親屬是否也屬于近親屬?二是沒有規定近親屬在行政復議程序中行使權利的順序。

            (六)“必要時”是含糊的表現。行政復議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中均有“必要時”的規定,如:第二十條:“必要時,上級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庇捎诜蓷l文中沒有具體規定“必要時”的具體情形,因而使得人們很難遇到“必要時”。

            (七)“認為”是含糊的表現。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中的“認為”是一種含糊規定。該條規定:“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一)被申請人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三)申請人申請停止執行,行政復議機關認為要求合理,決定停止執行的;(四)法律規定停止執行的。”將停止執行的情形僅用“認為”二字予以規定,過于籠統、含糊。

            (八)“一定期限”是含糊的表現。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中的“一定期限”是十分明顯的含糊規定。

            二、對“含糊其詞”的分析

            (一)“含糊其詞”的類型。綜觀行政復議法中的含糊規定,可以歸納為如下幾類:一是顯性含糊。即法律條文直接表現出的含糊。如:“必要時”、“一定期限”即屬于這種類型。二是隱性含糊。這種含糊在具體的法律條文中沒有直接表現出來,只有在深入理解法律條文,或者是在具體適用法律條文時才能感覺到其“含糊”。如:行政復議法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中出現的“具體行政行為”即屬于這種情形。人們在第一次讀到這一條文時,普遍感到很欣慰,認為行政復議法對行政復議的對象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然而當人們進一步在法律條文中查找關于具體行政行為的定義時,才發現行政復議法中的“具體行政行為”實際上是一個很不“具體”的概念。三是必要的含糊。如:行政復議法第六條規定了行政復議范圍,其第十一項規定:“認為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該項規定中出現了“其他”這一含糊表述,由于法律條文不可能窮盡列舉每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因而在列舉了主要的行政行為后,用“其他”這一含糊性詞語作兜底規定是一種必要的含糊。相對而言,行政復議法的一些條文中出現的“必要時”,則是一種“不必要”的含糊。

            (二)出現“含糊其詞”的原因。筆者粗略分析后,感到行政復議法中之所以出現了“含糊其詞”的規定,一是受理論研究發達程度的制約,在立法時出現了“含糊其詞”。如:由于理論界至今沒有對具體行政行為的概念形成通說,因而早在十余年前頒布的行政復議法自然不可能對這一概念作出明確的規定。二是行政復議的實踐經驗不足。由于行政復議制度在我國建立的時間較晚,因而行政復議法條文中出現的“正當理由”、“必要時”等含糊性規定,或許就是由于缺乏對實踐經驗的總結而導致的。三是受其他法律的影響。如:行政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有權提起訴訟的公民死亡,其近親屬可以提起訴訟?!毙姓妥h法第十條規定:“有權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申請行政復議。”對比后發現,這兩個條文的表述如出一轍。

            三、“含糊其詞”帶來的影響

            筆者感到,行政復議法條文中出現的不必要的“含糊其詞”,直接降低了行政復議法的質量,影響了行政復議制度的公信力,限制了行政復議制度功能的發揮。

            筆者試舉一例,以期說明“含糊其詞”對行政復議實踐的影響。2002年7月,當時的太原聯通公司發出通告,聲稱自當年8月1日起向手機用戶收取來電顯示費,標準為每月6元。一名用戶以違約為由將這家公司起訴到當地人民法院,該公司提出的答辯理由是未違約,原因是此項收費經過了山西省物價局的批準,該公司還將山西省物價局的批文作為證據提交到人民法院。這名用戶看到批文后,以山西省物價局的審批行為違法為由向當時的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提出了行政復議申請,申請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撤銷山西省物價局的批準行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審查的結果是不予受理,理由是山西省物價局的審批行為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得到這樣的結論后,該用戶對行政復議制度很失望,他認為山西省物價局針對聯通公司收取來電顯示費事項作出的審批行為明顯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以“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為由不受理此案,實際上表明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不想處理這一涉及面、影響面極廣的“燙手山芋”。該用戶轉而求助于行政訴訟法,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人民法院撤銷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的不予受理決定,判決其受理行政復議申請。而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最終也是以“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為由作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此案表明,由于行政復議法對“具體行政行為”這一概念沒有明確規定,從而導致行政復議機關提出的“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的理由不能說服申請人,使得申請人對行政復議制度大失所望。此外,由于沒有啟動行政復議程序,上級行政機關自然不可能按照這一程序對下級行政機關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這種情況,必定影響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

        第2篇:行政復議法范文

            【關鍵詞】行政復議(行政救濟);改變決定;有效性;實效性;司法救濟(司法審查)

            【正文】

            行政相對人【1】向行政復議機關提起行政復議(具有中國特色的行政救濟制度)的目的,或欲使后者能夠對具體行政行為予以變更、撤銷、或確認違法后責令重作,即作出改變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簡稱改變決定),或欲使其作出符合自己利益的其他決定。這里的“其他決定”,自然不包括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簡稱維持決定)。行政相對人的這種愿望是與行政復議法【2】的立法目的【3】是相一致的。而行政復議法的立法目的之實現,不僅要靠其規范的有效性(efficacy)之實現,還要靠其實效性(validity)之落實。而要落實行政復議規范的實效性,就得提高改變決定的適用率。但我國有關行政復議的相關法律規定不但沒有提高,反而降低了改變決定的適用率,從而也降低了行政復議規范的實效性。

            欲了解個中原委,得從司法救濟(包括我國的行政訴訟)和行政救濟(包括我國的行政復議)各自的基本特點和優、劣勢,以及二者之間的關系談起。

            一

            西方法諺云,“有權利即有救濟,有救濟才有權利(Ubijus, ibi remidum ; Ubi remidum, ibi jus)”。談到救濟,人們自然會想到司法,想到法院?!吧鐣邪l生的幾乎任何一種矛盾、爭議,盡管經過各種各樣的決定仍然不能得到解決并蘊含著給政治、社會體系的正統性帶來重大沖擊的危險時,最終可以被訴訟、審判所吸收或‘中和’?!眥1}(P.9)

            司法救濟之所以如此重要,如此被重視,被認為是公平、公正的象征,首先是因為它的嚴格的程序性?!罢浅绦驔Q定了法治與恣意的人治之間的基本區別。”【4】“程序的公正合理是自由的內在本質,如果有可能的話,人們寧肯選擇通過公正的程序實施一項暴戾的實體法,也不愿意選擇通過不公正的程序實施一項較為寬容的實體法?!薄?】羅爾斯說,“關鍵是有一個決定什么結果是正義的獨立標準,和一種保證達到這一結果的程序?!薄?】其次是因為它的公開性。審判公開是各國司法工作的基本原則?!啊w而言,公開審判是對廉潔、公正和有效執行司法公正的最佳保證,也是贏得公眾對司法制度的信心和尊重的最佳方法?!薄?】美國法官弗蘭克法特云,“司法不僅實際上必須公正,并且在外觀上也應該保持公正的形象?!薄?】公開就是這種“公正的形式”,也只有公開才能維護這種“公正的形象”。

            但是,司法的作用又是有限的,且司法作用的有限性有時候就是由司法自身的特質決定的。人們在對司法救濟寄予厚望的同時,也對之心存疑慮。漢密爾頓說:“司法部門既無強制,又無意志,而只有判斷?!薄?】所以,即使在西方國家,所有的糾紛中成為司法訴訟的也只占一小部分,“在現代官僚國家里,行政機關和其他解決爭議機關有可能比法院處理更多的請求和糾紛?!眥2}(P.24)決定解決糾紛方式的一個重要因素是費用,“司法的正確處理與訴訟費用或者分別地說訴訟的方式、時間的合理平衡仍然是一個非常困難的問題?!眥2}(P. 208)

            另外,即使在西方國家,“訴訟也被看做一件壞事,因為其意味著對相關方(首先是爭論的雙方當事人)將造成一種不可低估的經濟和心理壓力?!眥2}(P.207)

            正因為司法救濟自身具有難以克服的局限性,所以世界各國都建立了司法救濟以外的救濟手段,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行政救濟。廣義上的行政救濟包括行政機關,或擁有行政職權的組織,為受到侵害的權益,或法定權益免于受到侵害所提供的所有救濟。狹義的行政救濟就是行政機關,或擁有行政職權的組織,為公民和其他組織遭受公權力(主要是行政權)侵害時,或其法定權益免于受到公權力(主要是行政權)侵害所提供的救濟,如我國的行政復議制度。狹義的行政救濟,就是行政(對行政權的)審查,是與司法(對行政權的)審查相對應的。各國的行政救濟制度都是針對司法救濟(包括司法審查)的弱點而設置的,且都與司法救濟有著難以分離的關系。

            本文之所以要對司法救濟和行政救濟的特點作一簡要比較,是為司法審查(行政訴訟)和行政審查(行政復議)作比較服務的。因為司法審查【10】是司法救濟中的內容,而行政審查屬于行政救濟。司法救濟相對于行政救濟的優劣,包括了司法審查相對于行政審查的優劣。有論者對行政復議制度的優勢進行了概括:受案范圍廣、易于接受(指的是行政相對人樂于選擇行政復議這一救濟途徑)、內部優勢(指的行政復議機關就是行政機關,可以憑借行政領導的行政命令直接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效率優勢(簡易、迅速)、專業優勢(行政復議能解決專業性、技術性強的案件)、經濟優勢(不收費)、完善執法(可以及時、迅速糾正執法中的錯誤){3}(P.49-51)。

            但令人遺憾的是,我國行政復議制度卻未體現其自身的優勢,也不能彌補司法審查(行政訴訟)的不足。

            二

            我國立法對行政復議的定性是模糊的。一方面,將其定性為救濟行為即行政審查。例如,行政復議法第一條規定,“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绷硪环矫?似乎又將行政復議定性為具體行政行為,且賦予了其超過一般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超強大效力,其效力的主要對象是復議機關。

            行政訴訟法【11】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钡诙鍡l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薄敖洀妥h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機關是被告?!备鶕@些規定,似乎可以認為,行政復議被定性為具體行政行為。

            法律效力(efficacy)的意思是“法律規范是有約束力的,人們應當像法律規范所規定的那樣行為,應當服從和適用法律規范”{4}(P. 42)。說一個規范(norm)是有效力的,意指“它對那些其行為由它所調整的人具有‘約束力’”{4}(P.32)。行政復議法規范主要的約束對象是:行政復議機關,復議被申請人和復議申請人。其中,行政復議機關是其效力最主要的約束對象,因為促使其按時受理復議申請,及時作出合法的復議決定是最主要的立法目的。

            行政復議法總計四十三條,除了第七章“附則”五個條文(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三條)以外【12】的三十八個條文中有二十五條是專門為復議機關或復議機構而設,占近66%.通篇而論,有二十六條是專門為復議機關或復議機構而設,也占全篇四十三個條文之60%以上。這些專門針對復議機關而設的條文之內容只有少數是授權性的(即規定復議機關可以行使的權力),大多數是義務性的(當然,法學界認為權力自身也包含義務之觀點亦幾乎成為公論)。

            我國法律賦予了行政復議行為超強的法律效力,主要表現在:第一,復議可改變案件的管轄法院?!?3】第二,復議可改變行政訴訟的當事人?!?4】第三,行政復議及其決定還是一經作出,就立即生效的,遠遠超出了一般具體行政行為效力的強度。其他具體行政行為在作出之后,尚有停止執行的可能。【15】而行政復議決定一經作出,既無停止執行的可能,亦無推遲生效的例外?!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本文簡稱行政訴訟法解釋)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定,“復議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復議決定自然無效?!敝浴白匀粺o效”,是因為在法院撤銷前,它已經生效了,否則就沒有“自然無效”可言。該條第二款,“復議決定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錯誤,人民法院判決撤銷復議決定時,應當責令復議機關重新作出復議決定。”與上同理,之所以要責令其重新作出,乃是因為被撤銷的復議決定在被撤銷之前已經生效了。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申請人逾期不起訴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終裁決的行政復議決定的,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二)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由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一)的規定表明了“誰作為,誰負責”的意味:我維持而沒改變你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以仍然由你執行;(二)的規定表明,一方面我變更了你的具體行政行為,我對我的變更決定負責,所以由我自己執行,另一方面也是認為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復議決定已經將具體行政行為“變更”了,即被變更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已經不存在了。總之,行政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實際上是認為,復議決定一經作出,就無條件地生效了:決定維持的情況下,復議申請人只能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被告,是因為具體行政行為是有效的;決定改變的情況下,以復議機關為被告,是因為原具體行政行為被改變而無效了,被已經生效的改變決定代替了。

            行政復議的效力不僅超過了一般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而且超過了法院的非最終判決的效力。非最終判決,當事人可以上訴,在上訴期內,判決并不生效。這是各國通例。但行政復議決定一經作出,即已生效,而不論申請人是否向法院起訴。所以,不能將行政復議決定作出后申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當作是上訴。因為上訴案件,在上訴人上訴前,判決或裁定是不生效的,而在申請人未提起行政訴訟之前,行政復議決定已經生效了。

            由上述可知,相關立法對行政復議的定性是模糊的、混亂的。行政復議與其說被定性為救濟行為,還不如說被定性為具體行政行為;不但如此,法律還賦予其比其他具體行政行為的效力更為強大的效力。由于其效力強大,且一經作出即生效,所以向法院起訴即為必然。“司法乃最后一道防線”,對申請人所不接受的行政復議決定也就只能依賴司法判決了??梢哉f,向法院起訴是行政復議效力生命在邏輯上的必然歸宿。

        第3篇:行政復議法范文

            第四十二條 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

            【釋義】 本條是對本法施行前頒布的法律中關于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部分的法律效力的規定。

            本條明確規定,在行政復議法施行之前頒布的有效的法律中,凡就行政復議的有關規定與本法有不同規定的,在本法實施后,都自動失去法律效力,一律按本法的規定執行。國務院于1990年制定了行政復議條例,在條例實施的之前和之后出臺的許多單行的法律中,對有關行政管理領域內的行政復議作出了零散的規定。例如,《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九條、《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第二十八條、《郵政法》第三十五條、《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條、《商標法》第三十六條和第三十九條、《稅收征管法》第五十六條,以及《專利法》、《外國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律中都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散落于其中。這些法律主要是在行政復議的申請期限、管轄以及受案范圍等方面的規定不同于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依照本條的規定。這些法律中如果有與行政復議法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部分,都要以行政復議法的規定為準,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執行。

            強調這一條規定,主要是因為行政復議的立法指導思想發生了很大的轉變。行政復議法不僅從完善行政機關內部的自我監督機制方面作出了規定,同時也著眼于建立一種有效的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的法律制度方面作了較完整的規定。行政復議法在行政復議條例實施八年的基礎上,強調立法的出發點一是要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充分行使行政救濟權,一是要加強行政機關內部的自我監督機制,強調便民和效率的原則。許多條文的確定都是從便民原則的角度出發,力求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申請行政復議,有利于行政相對人獲得行政救濟并窮盡行政救濟。這一思想體現在法律規定中主要是,將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由十五日放寬到六十日,擴大行政復議的受案范圍,減少賦予行政復議機關以限制權的規定,以及將行政復議管轄交由行政復議申請人依法自主選擇確定等等。

            行政復議條例施行之前,國務院出臺的許多行政法規中也有關于行政復議的規定。例如,《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第四十四條、《鹽業管理條例》第三十條,以及《商標法實施細則》、《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等等。行政復議條例至今已經實施八年多了,在此基礎上,國家許多部委都相應形成了有關在本系統內部具體實施行政復議的規章,或者在其他規范性文件中有關行政復議的問題規定,例如,《技術監督行政復議實施辦法》等等;地方人大制定的大量的地方性法規中、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大量的規章中也都有關于行政復議的規定。這些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委規章、地方人民政府規章,以及其他的規范性文件,從法律的層級效力上說,它們的效力自然低于法律,因此其規定中有不同于法律的部分,當然應該以法律的規定為準,按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從本法實施時起,《行政復議條例》同時廢止,因此在其基礎上形成的規章以及其他規范性文件中與行政復議法不一致的,也就自行廢止。

        第4篇:行政復議法范文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

            【釋義】 本條是關于復議申請期限的規定。

            行政復議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要依法進行,有法定的程序。行政復議申請,是指復議申請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在法定期限內要求行政復議機關撤銷或者變更該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行為。行政復議申請是行政復議程序的啟動,沒有復議申請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不能主動進行復議。本條是對行政管理相對人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復議的期限作出的規定。關于復議申請的期限問題,國務院制定的行政復議條例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應當在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在障礙消除后的十日內,可以申請延長期限,是否準許,由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決定?!边@次制定行政復議法,對條例關于復議申請期限的規定作了調整,一是適當延長了申請復議的期限,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行政復議申請的期限由知道情況之日起“十五日內”,改為了“六十日內”;二是對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規定了申請期限可以自障礙消除之日起自動順延,取消了延長期限需要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的規定。這兩項內容是根據十多年來我國行政復議實踐作出的修改。

            本條第一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為什么規定申請復議的期限為“六十日”,主要考慮是,第一,從當前復議實踐看,隨著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變,行政管理也日趨多樣化,內容也更加復雜,滲透到了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會組織與行政管理機關在具體行政行為問題上產生爭議是不可避免的。但對于一個老百姓來說認為自己受到了侵害,往往不知道采取什么補救措施,知道了救濟途徑又很難在短時間內找出確鑿的理由和依據提出復議申請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般是需要一定的時間進行了解或者尋求法律上的幫助。因此,為了更有利于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使那些準備申請行政復議的行政管理相對人不致于因為時間太緊而喪失了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本條將申請復議的期限適當延長,明確規定為“六十日”;第二,本法第七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定不合法,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首次將對抽象行政行為的審查納入了行政復議的范圍,行政管理相對人如果要根據這一規定提出附帶審查抽象行政行為的復議申請,難度會更大,很多都需要有律師或者有關法律專家的幫助,規定“六十日”,是適應擴大了的行政復議范圍的需要;第三,從其他國家和地區關于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的規定看,一般也超過了十五日,大多規定為三十日或者六十日,如:日本規定為六十日,韓國和我國臺灣地區規定為三十日;第四,從現有的一些單行法律關于行政復議申請期限的規定看,有些也超過了“十五日”,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納稅人、義務人、納稅擔保人同稅務機關在納稅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或者解繳稅款及滯納金,然后可以在收到稅務機關填發的繳款憑證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一級稅務機關申請復議。上一級稅務機關應當自收到復議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復議決定。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考慮當前各單行法律對行政機關作出的各類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期限的不同規定,適當地延長了申請期限的規定,使各單項法律關于復議申請期限的規定基本上都納入了行政復議法的規定范圍,有利于行政復議期限的基本統一。

            但需要注意的是,復議法實施以后,單行法律規定的復議申請期限少于“六十日”的,應當依照復議法修改延長到“六十日”,如果單行法律尚來不及修改的,具體復議工作中也應當依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執行。因為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關行政復議的規定與本法的規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規定為準?!贝送?本條還規定“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這為個別特殊的行政管理領域需要延長復議申請期限提供了法律依據。

        第5篇:行政復議法范文

            (一)具體行政行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依據正確,程序合法,內容適當的,決定維持;

            (二)被申請人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

            (三)具體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撤銷、變更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決定撤銷或者確認該具體行政行為違法的,可以責令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1.主要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

            2.適用依據錯誤的;

            3.違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或者濫用職權的;

            5.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

            (四)被申請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提出書面答復。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全部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的,視為該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決定撤銷。

            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被申請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實和理由作出與原具體行政行為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具體行政行為。

            【釋義】 本條是行政復議案件審查工作和作出決定具體處理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及依據的原則規定,它是行政復議工作程序和結果的形式的法律依據。

            行政復議的全過程主要可以劃分二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受理階段,包括申請在內,它以行政機關正式受理為標志告一段落;自受理之后直到作出復議決定,是第二階段,因此,本條是對這一階段的程序活動作出原則規定。

            首先,確定由行政復議機關內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來承擔這項任務,在國務院,經過機構改革之后該機構為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該機構為法制(局)辦公室或政府辦公室;在國家各部委和直屬機構為政策法規司、條法司等,如在衛生部法規與監督司是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在地方各級政府設立的工作部門為法規處(室、科)或其他機構。這些機構是本級行政機關的內設單位,具體辦理各項有關復議的具體事務。

            其次,這些機構依據本條規定要對已經受理的復議案件進行初步審查,這是處理復議案件的關鍵環節。第一,要查清具體行政行為的全部內容及狀況,是否已經執行;第二,要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要求確定審查的形式并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如通知各方單位或人員、確定工作地點等;第三,要對被申請人提交的書面答復和證據、依據及其他有關材料進行認真細致的研究,全面掌握案件的實質情況。如果是書面審查,這個環節是整個初步審查的中心工作,并以此為基礎形成意見。書面審查應當適用于那些案件情況簡單、清楚,申請雙方對事實沒有原則性分歧的案件,一般說來,在基層行政機關發生的復議案件;第四,對那些申請提出要求或行政機關認為有必要的案件,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雙方和第三人的意見。這項工作,在實踐中的情況調查聽證會較為有效,雖然本法未規定聽證程序,但對一項具體行政行為及有關情況,申請雙方及第三人基于不同的利益和出發點,提出對自己有利的理解,形成分歧;有關的單位,如不同的行業主管部門也會有不同的意見,有時候,對事實、對依據、對后果的認識也不盡相同。如果由復議機構工作人員分別進行調查,極易形成盲人摸象的結果,無法達到把握全局,搞清事實,明確各方的分歧所在和程度,只有通過把各方召集在一起,擺事實、講道理、說認識的做法才能在最短的時間內,查明情況,達到初步審查的基本要求。在這個過程中,復議機構的人員一定要從全局出發,把握工作的中心和重點,避免引發新的沖突和矛盾。事實上申請人是尋求行政機關的保護,被申請人是行政機關的下級,第三人權益未定,實現初步審查的目標是完全可以的。

            初步審查的目標可以概括為以下諸方面,最主要的是事實清楚,即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及相關情況的全部內容,事實是實事求是的基礎,也是“以事實為依據”的前提,事實不清,其他問題無從談起;其次是證據充分,它是證明具體行政行為正確與否的客觀存在;在必要時除了被申請人自己提供之外,申請人和第三人也要提供,否則難以維護他們的權益,這樣才能保證事實的真實和全面;再次是依據正確,依據是指具體行政行為產生所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行政規章、地方政府規章以及上級行政機關或有關行政機關制定的包括規范權利義務內容的規范性文件。具體行政行為是否正確地適用了相應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中的具體規定。當發生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情形時,還要審查所依據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是否合法。再次其他相關問題,如賠償問題等等。

            初步審查雖然是復議過程的重要環節。但由于一是具有抽象性,較難用文字來規范,需要復議機構工作人員來主辦,二是要適應具體案件的情況,以達到審查標準為限,所以需要通過實踐來掌握。

            第三,經過初步審查之后,要對復議案件的處理提出意見。這項工作是在完成初步審查的各項活動,搞清具體行為的事實依據等基本情況的前提下進行的,是復議機構在調查的基礎上,形成的結論。一般說來,這個結論應當綜合研究證據、依據和調查結果,形成結案綜合報告的形式來實現的,它是復議機構向復議機關提交的正式意見,是作出決定的基礎。在形成綜合報告時,復議機構工作人員應當先對所有材料進行研究,形成整體意見,見諸文字。報告應包括以下部分:開頭語;工作過程,簡要敘述復議工作的全過程,便于行政首長了解復議機構的工作;基本事實,敘述經過核實,查清的具體行政行為和爭議內容,以及各方的意見;復議的主要問題和法律依據,便于判定案件的關鍵或難點;結論、分析之后說明對爭議的看法;處理意見,確定采取何種方法支持還是否定具體行政行為,以及對有關問題的作法。為了便于工作,復議機構還應根據自己工作得出的結論,為行政機關擬寫復議決定書草稿。上述結案綜合報告作為復議機構的意見向復議機關提出。

            第四,復議機關的決定。行政復議決定是復議機關的行為,初步審查、提出意見只是復議機構為復議決定作出而進行的前期或基礎工作。如何決定,行政機關還要通過決策過程,按照本條的規定,這個過程有兩種形式。一種是復議機關負責人審查同意。行政復議機關的工作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因此,對復議決定應由行政首長即機關負責人審查同意,形成機關的整體意見。如果行政首長認為需要集體討論通過再決定,就應將復議機關的意見交付討論,這是另一種決策形式,這種形式的形成首先是行政首長認為有必要經過集體討論,其次是集體討論及通過是促進行政首長決策而不是替代行政首長決策,再者最后的決定權仍然在于行政首長,既行政首長采納了集體通過的結論或不接受結論或接受其中的一種或幾種意見,都還是行政首長行使職權的表現。

            第五,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同意或集體討論之后就要作出決定。它體現了行政機關的意志,是行政復議實質性的結果。行政復議決定主要有四種結果:維持、決定其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撤銷變更或確認違法并可責令被申請人重作具體行政行為、因無證據依據撤銷。在本條款四項規定中列明了他們的條件。

            (一)維持被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維持是指保持原具體行政行為,使其繼續存在下去。它是對被申請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充分肯定,同時也間接肯定了它所依據的抽象行政行為。它們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是事實清楚,即具體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事實在整體上是客觀存在、沒有疑義的,也是為各方所一致認同的,另一方面通過審查,對這些情況提出的疑義是不存在的;二是證據確鑿,證據是證明事實客觀存在的物質表現,它們在足以證明事實存在的各個環節方面,使反駁不能成立時即為確鑿;三是適用依據正確,這是指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正是其必須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文件,因此保證事實與法律規范的適用有直接聯系。適用超過有效期限、廢止以及不是調整此類法律關系的法律規定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都不能視為“正確”;四是程序合法。作為行政管理措施的有效組成部分,法律法規對各類行政行為都規定了實行的先后次序,例如處罰的一般程序為舉報、立案、調查、聽證、決定、執行等。如果違反了程序規定,將順序顛倒或漏掉都會導致該行為程序的不合法。五是內容適當。內容是指的該行為所包涵的權利義務,行政行為或者體現權利或表現為義務,往往是單一的,強制相對人必須接受的,其中有許多賦予行政機關可以在一定幅度內自主決定的,稱之為行政機關的自由裁量權,行政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和個體差異確定行為的幅度,以適應行為所作的對象并取得預期效果的,是為適當。

            應當注意的是,如果作出對具體行政維持的決定,上述五項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這樣可以保證行政行為充分發揮實現法律規定的調整作用。

            (二)決定被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履行法定職責。設立各級行政機關是實現國家對社會的行政管理職能,因此每個行政機關都有特定的職責,行使相應的職權。這些職責權限主要由法律法規予以規定,體現在該機關的日常工作中。如果該機關沒有履行其應當履行的法定職責而被公民法人申請復議,復議機關就必須責令該機關在一定期限內履行自己的職責。如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期限的,這個一定期限應當是法律、法規明文規定的期限;如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期限的,可以由復議機關根據實際情況規定期限。這種責令是帶有指令性的,是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命令,體現了上級領導下級機關的性質,被申請人不得拒絕或消極抵制,而應當立即按命令執行,否則就破壞了行政機關的統一政令,形成新的違法行為。

            (三)撤銷原具體行政行為。撤銷是取消已經發生的行政行為,表明被撤銷的行為自撤銷之日起已不存在了,它在形式是屬于在法律上可撤銷的行為,但在行政法中,由于行政行為自發生之日起即已有法律效力,撤銷是基于認為該行為違法而最終決定的,因此被撤銷的行為自作出之日即無效力,據此可以理解為類似于宣告無效的性質,如果不是這樣就談不到賠償問題。

            需要撤銷具體行政行為,歸納行政復議法的規定有三個方面,第一個方面是本條第三項的規定,在這一方面中又包括五種情況。

        第6篇:行政復議法范文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廣播電影電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向上一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部門或機構(以下統稱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提出行政復議申請,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作出行政復議決定,適用行政復議法和本辦法。

        第三條依照本辦法履行行政復議職責的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是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地市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應當明確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的機構和人員。

        第四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具體辦理行政復議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受理行政復議申請;

        (二)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取證,查閱有關文件和資料;

        (三)審查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與適當,擬訂行政復議決定;

        (四)處理或轉送對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申請;

        (五)對被申請人違反行政復議法和本辦法的行為,依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提出處理建議;

        (六)辦理因不服行政復議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應訴事項;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五條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負責指導全國廣播電影電視系統的行政復議工作。

        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對下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的行政復議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和指導。下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每年應將受理行政復議案件的情況及時向上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上報。

        第六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履行行政復議職責,應當遵循合法、公正、公開、及時、便民的原則,堅持有錯必糾,保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第七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申請人對下列廣播電影電視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出的行政復議申請:

        (一)對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作出的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從事違法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和節目載體等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執照)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

        (二)對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

        (三)對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作出的有關許可證(執照)、資格證等證書的變更、終止、撤銷決定不服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執照)、資格證等證書,或者申請審批、登記有關事項,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

        (五)認為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侵犯合法的經營自,或者違法要求其履行義務的;

        (六)認為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第八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對具體行政行為申請行政復議時,可以一并提出對該文件的審查申請。對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申請不含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規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規章。

        第九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申請行政復議,應當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起繼續計算。在障礙消除后,申請人應提供有關證明。

        第十條認為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申請人。

        同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作為第三人參加行政復議。

        申請人對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申請行政復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是被申請人。

        申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人代為參加行政復議。委托人須向復議機關提交授權委托書,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

        第十一條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一般應當書面申請,如確有困難,也可以口頭申請。

        書面申請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載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行政復議請求,申請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申請書上應有申請人的簽字或簽章。

        口頭申請的,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上述情況,并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

        第十二條對縣級以上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申請人可以向上一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同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

        對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與其他同級行政機關以共同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對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申請行政復議。

        第十三條凡符合行政復議法和本辦法的行政復議申請,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必須依據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受理程序予以受理。行政復議機關無正當理由不予受理的,上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受理;必要時,上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也可以直接受理。

        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的或者其他機構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及時送交本單位負責行政復議工作的機構。

        第十四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收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五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決定不予受理,并以《不予受理決定書》的形式書面告知申請人:

        (一)不屬于法定行政復議范圍的;

        (二)超過法定申請行政復議期限,且無本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情形的;

        (三)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的;

        (四)其他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的。

        對符合行政復議法規定,但是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第十五條除第十四條規定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政復議機關負責復議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起即為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一經受理,應及時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

        復議機構收到復議申請的日期,屬直接從郵遞渠道收到或者從復議機關其他部門、機構及其下屬機構轉來的,由復議機構的簽收章確認;屬申請人當面遞交的,由復議機構經辦人在申請書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由遞交人簽字確認。

        第十六條行政復議期間具體行政行為不停止執行,但有行政復議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執行。決定停止執行的,應將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停止執行通知書》送達被申請人。

        第十七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對依法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應按照行政復議法的規定進行審查,作出復議決定。審查前,復議機構應做好下列準備工作:

        (一)確定行政復議工作人員;

        (二)明確復議參加人;

        (三)按規定發送復議法律文書。

        復議機構審查復議案件時,如認為有必要,可以要求本機關內相關機構的人員參加。

        第十八條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復議機構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

        (一)申請人提出要求的;

        (二)案件主要事實不清的;

        (三)案情重大、復雜、疑難的;

        (四)復議機構認為有必要的。

        復議機構調查情況、聽取意見時,復議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應當制作《行政復議調查筆錄》,調查筆錄應由被調查人、調查人簽名或蓋章。

        第十九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負責復議工作的機構應當自行政復議申請受理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將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者行政復議申請筆錄復印件發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或者申請筆錄復印件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答復,并提交當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

        第二十條被申請人提交的《行政復議被申請人答復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

        (二)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事實、證據和依據。對有關事實的陳述應注明相應的證據材料和出處;

        (三)對申請人的復議要求、所述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和必要的舉證;

        (四)作出書面答復的年、月、日,并加蓋印章。

        第二十一條申請人、第三人可以查閱被申請人提出的書面答復、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除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外,行政復議機關不得拒絕。查閱有關材料,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向復議機構提出申請,并出示有關身份證明;

        (二)查閱時,應有復議機構的工作人員在場;

        (三)查閱時不得涂改、毀損、拆換、增添、取走查閱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六十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情況復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的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是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三十日。

        第二十三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對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全面審查,依照行政復議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作出復議決定?!缎姓妥h決定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住址(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職務);

        如有第三人,并列明第三人的上述情況;

        (二)被申請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職務;

        (三)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請求和理由;

        (四)被申請人的答復;

        (五)復議機關認定的事實、證據、理由和依據;

        (六)復議機關的復議結論;

        (七)不服復議結論向人民法院的期限;

        (八)作出復議決定的日期和復議機關的印章。

        《行政復議決定書》一經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被申請人、申請人應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

        被申請人不履行或者無正當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行政復議機關或者有關上級行政機關應當責令其限期履行。

        對申請人逾期不又不履行行政復議決定的,依行政復議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時,使用《強制執行申請書》。

        第二十五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審查終結作出復議決定后,復議機構應對有關復議的所有法律文書和材料進行認真清理、鑒別和編號,及時歸檔。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應當在行政復議案件結案后三十日內,將復議情況向上一級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備案。

        第二十六條廣播電影電視行政復議機關受理行政復議申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費用。行政復議活動所需的經費,應當列入本機關的行政經費,依法予以保障。

        行政復議人員必須精通法律和廣播電影電視業務,廣播電影電視行政機關應當保障復議工作的資金和工作條件,保持復議人員的相對穩定。

        第7篇:行政復議法范文

        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或不當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機關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一種法律制度。

        司法行政復議具有行政行為的基本法律特征。認識和確定行政復議的性質,有助于發展和完善行政復議制度,保障行政復議職能的正確發揮和行政復議活動的正確運行。筆者認為,行政復議在形式上是一種具體行政行為;在本質上是一種行政監督法律制度;在方法上是一種行政救濟的法律途徑;在程序上是一種按行政司法程序運行的程序規則。本文將重點論述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的范圍、管轄以及程序。

        關鍵詞:司法行政復議特征范圍管轄程序

        司法行政復議是指司法行政相對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服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申請,請求重新審查并糾正原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機關據此對原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進行審查并做出決定的法律制度。司法行政復議的目的是為了糾正司法行政主體做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一、司法行政復議的特征

        1、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的活動

        司法行政機關是行使司法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管理國家司法行政事務的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在司法行政復議過程中運用了行政機關的工作原則和方法,這是它的行政性。然而,司法行政機關在進行司法行政復議過程中,又擁有準司法職權。這表明,司法行政復議是集行政性和司法性于一體的。

        2、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處理司法行政爭議的活動

        司法行政部門的行為既有行政行為,也有民事行為,兩種行為產生的爭議表現為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司法行政爭議主要指行政主體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因實施具體行政行為而與相對人發生的爭議,這種爭議的核心是該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處理司法行政爭議的活動,如果司法行政主體實施解決民事爭議的具體行為,這種行為即不是行政復議,而是行政調解或行政裁決。

        3、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解決司法行政爭議的活動

        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作為第三方解決行政爭議糾紛的活動。行政復議的這一特性要求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和做出行政行為的司法行政機關必須分開,同時也要求司法行政復議必須按法定程序進行,這就是司法行政復議程序的準司法性。司法行政復議的準司法性使司法行政復議和人民法院審判一樣,有許多制度貫穿其中。如申請制度、管轄制度、移送制度、回避制度等。《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第11條規定:“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法制工作機構人員與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可以提出自行回避,申請人也有權申請其回避,但應說明理由”。司法行政復議程序的特點又體現在行政性方面。如復議機關自收到復議申請書至做出決定止,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十日,司法行政復議作為行政活動,必須充分體現行政的效率原則,復議組織可以利用這些特點,迅速查清事實、解決司法行政爭議。所以,就解決司法行政爭議而言,司法行政復議程序比行政訴訟程序更經濟、更具有效率。

        4、司法行政復議是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對下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的一種層級行政監督

        司法行政監督可以在司法行政行為實施過程中進行,也可以在司法行政行為完成之后進行;可以是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主動實施,也可以由利害關系人請求做出具體司法行政行為機關的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實施,司法行政復議就是有權的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依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復查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一種司法行政監督措施。通過司法行政復議,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以及時發現并糾正下級司法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同時也可以發現具體司法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司法行政規范性文件,是否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

        5、司法行政復議主要采用書面審查的方式,必要時也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行政復議法》第22條規定:“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司法行政復議采用書面審查的方式的目的,在于確保司法行政復議必要的行政效率。這一點顯然不同于司法審查制度。

        二、司法行政復議的范圍

        對行政相對人來說是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而對司法行政機關而言是受理行政復議的范圍。行政相對人包括公民①、法人②或者其他組織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1、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辦理頒發資格證書、執業證、許可證手續,司法行政機關拒絕辦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依法辦理。

        2、對司法行政機關做出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司法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必須在其職權范圍內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責任與處罰相當的原則,充分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申辯權等權利的行使。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辦理審批、審核、公告、登記的有關事項,司法行政機關不予上報申辦材料、拒絕辦理或者法定期限內沒有依法辦理。

        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注冊執業證,司法行政機關未出示書面通知說明理由,注冊執業證期滿六個月內不予注冊。

        5、認為符合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參加資格考試,司法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

        6、認為司法行政機關違法收費或者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7、對司法行政機關做出的撤銷、變更或者維護公證機構關于公證書的決定不服。

        8、對司法行政機關做出的留場就業決定或根據授權做出的延長

        勞動教養的期限決定不服的。

        9、對司法行政機關做出的關于行政賠償、刑事賠償決定不服的。

        10、認為司法行政機關做出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

        另外,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等的規定,抽象的行政行為和國家行為不屬于司法行政復議的范圍。抽象行政行為的特點在于它的普遍約束力和往后拘束力,司法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法規、規章或者具體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不服的”,不能單獨申請行政復議。我國《行政復議法》第8條規定:“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做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訟”。綜上說明,下列行為不屬于司法行政復議范圍:

        1、執行刑罰的行為

        2、執行勞動教養決定的行為

        3、司法助理員對民間糾紛做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

        4、資格考試成績評判行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行為

        三、司法行政復議的管轄

        司法行政復議的管轄,是指各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對行政復議案件在受理上的具體分工。即司法行政相對人在提起行政復議之后,應當由哪一級行政復議機關來行使行政復議權。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司法行政復議的管轄如下:

        1、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由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管轄。為促進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部于1997年2月13日了《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該規定第8條規定:“司法行政機關處罰案件,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司法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同一違法行為,兩個以上的司法行政機關都有管轄權的,由先立案的司法行政機關管轄,司法行政機關對管轄權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管轄。如《公證程序規則》第58條第2款規定:“申訴人、公證處或者其他當事人對前款決定不服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對監獄機關、勞動教養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由其主管的司法行政機關管轄。

        3、對司法部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由司法部管轄。申請人對司法部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向國務院申請裁決。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司法行政機關應訴。經行政復議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由做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司法行政機關應訴;行政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由行政復議機關應訴。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訟。因為我國《行政復議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

        四、司法行政復議的程序

        司法行政復議的程序,是指司法行政復議案件所應遵循的步驟。它性質上屬于行政程序。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行政復議的程序大體上依次經過四個階段,即申請、受理、審理和決定。

        1、司法行政復議的申請

        由于司法行政復議是一種依申請的行政行為,即司法行政復議機關根據司法行政相對人的申請,在審查被申請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的基礎上,依法做出的一種行政行為。因此,沒有司法行政相對人的申請,則不能啟動司法行政機關受理、審查的程序,司法行政復議作為監控司法行政權的一種法律制度就不可能發揮其功能。

        司法行政復議的申請是指司法行政相對人不服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向復議機關提出要求撤銷或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請求。司法行政復議申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①申請人是認為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這里的“認為”是指申請人主觀上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的侵害,至于在客觀上是否受到侵害,則需要通過審理才能確定;②有明確的被申請人。沒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復議機關無法進行審理,申請人的請求也無法實現;③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事實根據。復議請求是申請人復議時向復議機關提出的具體要求;④屬于司法行政復議的范圍,否則復議機關不予受理;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如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應當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的應在障礙消除后的10日內申請延長期限;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不得申請司法行政復議。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書面申請的申請書應當包括:①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②被申請人的名稱、住址;③申請復議的理由;④申請的年、月、日。口頭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并由申請人簽字。

        2、司法行政復議的受理

        司法行政復議機關自收到行政復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對行政復議申請做出如下處理:

        ①行政復議申請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并屬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所規定的受案范圍的應予受理。

        ②行政復議申請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③行政復議申請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但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不符合行政復議的法定受理條件或者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即為受理。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司法行政機關自收到行政復議機關發送的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申請筆錄復印件后,應書面做出答復,并將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在10日內提交行政復議機關。

        3、司法行政復議的審理

        司法行政復議的審理是對復議案件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爭執的焦點進行審查的過程。審理是司法行政復議中的最實質性階段。通過審理,查清事實,為適用法律即做出決定打下夯實的基礎。

        ①審理的方式。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進行調查,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采取書面審理較為簡便,具有較高的效率,符合行政效率的要求;采取調查的方式適用于較為復雜、影響較大的司法行政復議案件。

        ②審理的依據。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審理復議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制定和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為依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認為被申請人做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規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應當在30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7日內按機關文件送達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③審查的內容。司法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和適當進行審查,復議機關既有權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也有權審查行政行為是否適當。

        4、司法行政復議的決定

        司法行政復議機關通過對復議案件的審理,最后做出決定。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內做出行政復議決定。如遇有因不可抗力延誤機關文件抵達的,有重大疑難情況的,需要與其他機關相協調的,需要對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規定進行審查的,以及其他經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需要延長復議期限等情況的,司法行政復議機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做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司法行政復議決定有以下五種:

        ①維持決定。是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做出的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司法行政復議相關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和內容適當的,應當做出維持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

        ②履行決定。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履行某種法定職責的決定。

        ③補正決定。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做出的責令被申請人補正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如果具體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正確,事實清楚,符合法定權限,而只是程序上有些不足,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可做出責令被申請人補正的決定。

        ④撤銷或變更決定。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做出的撤銷或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司法行政的具體行政行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適用依據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決定撤銷或變更。

        ⑤重作決定。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責令申請人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做出撤銷決定后,有時尚需被申請人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可決定責令被申請人重新做出具體行政行為。

        此外,申請人在申請司法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應當給予賠償的,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在決定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時,應當同時決定被申請人依法賠償。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賠償要求的,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銷或者變更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以及沒收非法財物等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同時責令被申請人返還財物或者賠償相應的價款。

        注釋:

        ①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

        ②法人是指符合法定條件而成立的一種組織,它可以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法人和社團法人。

        ③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在中國境內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同時其合法權益也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在對等原則下他們與我國公民一樣有權作為申請人提出司法行政復議。

        參考文獻資料:

        第8篇:行政復議法范文

        1、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的活動

        司法行政機關是行使司法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管理國家司法行政事務的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在司法行政復議過程中運用了行政機關的工作原則和方法,這是它的行政性。然而,司法行政機關在進行司法行政復議過程中,又擁有準司法職權。如復議申請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復議必須向管轄權的司法行政主管機關提出,復議決定也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這表明,司法行政復議是集行政性和司法性于一體的。

        2、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處理司法行政爭議的活動

        司法行政部門的行為既有行政行為,也有民事行為,兩種行為產生的爭議表現為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司法行政爭議主要指行政主體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因實施具體行政行為而與相對人發生的爭議,這種爭議的核心是該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處理司法行政爭議的活動,如果司法行政主體實施解決民事爭議的具體行為,這種行為即不是行政復議,而是行政調解或行政裁決。

        3、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解決司法行政爭議的活動

        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作為第三方解決行政爭議糾紛的活動。行政復議的這一特性要求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和作出行政行為的司法行政機關必須分開,同時也要求司法行政復議必須按法定程序進行,這就是司法行政復議程序的準司法性。司法行政復議的準司法性使司法行政復議和人民法院審判一樣,有許多制度貫穿其中。如申請制度、管轄制度、移送制度、回避制度等?!端痉ㄐ姓C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第11條規定:“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法制工作機構人員與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可以提出自行回避,申請人也有權申請其回避,但應說明理由”。司法行政復議程序的特點又體現在行政性方面。如復議機關自收到復議申請書至作出決定止,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十日,司法行政復議作為行政活動,必須充分體現行政的效率原則,復議組織可以利用這些特點,迅速查清事實、解決司法行政爭議。所以,就解決司法行政爭議而言,司法行政復議程序比行政訴訟程序更經濟、更具有效率。

        4、司法行政復議是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對下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的一種層級行政監督

        司法行政監督可以在司法行政行為實施過程中進行,也可以在司法行政行為完成之后進行;可以是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主動實施,也可以由利害關系人請求作出具體司法行政行為機關的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實施,司法行政復議就是有權的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依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復查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一種司法行政監督措施。通過司法行政復議,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以及時發現并糾正下級司法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同時也可以發現具體司法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司法行政規范性文件,是否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

        5、司法行政復議主要采用書面審查的方式,必要時也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行政復議法》第22條規定:“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司法行政復議采用書面審查的方式的目的,在于確保司法行政復議必要的行政效率。這一點顯然不同于司法審查制度。因此,司法行政復議又不能簡單地照搬行政訴訟的程序。

        書面審查是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審理復議案件時,僅就復議案件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查。這里的書面材料主要指復議申請書和復議答辯書。書面審查時,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僅對申請人向司法行政復議機關遞交的復議申請書和被申請人提交的答辯狀,結合有關證據進行復議,不傳喚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證人以及其他復議參加人也不必到場。所以,書面審查是行政效率原則在司法行政復議制度中具體表現,也是司法行政復議中及時、便民原則的體現。

        二、司法行政復議的范圍

        司法行政復議的范圍。對行政相對人來說是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而對司法行政機關而言是受理行政復議的范圍。行政相對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在中國境內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同時其合法權益也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在對等原則下他們與我國公民一樣有權作為申請人提出司法行政復議。法人是指符合法定條件而成立的一種組織,它可以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法人和社團法人。如律師事務所、公證處、鄉鎮法律服務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調解中心等。其他組織是指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如合伙組織、聯營企業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1、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辦理頒發資格證書、執業證、許可證手續,司法行政機關拒絕辦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依法辦理。

        2、對司法行政機關作出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司法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必須在其職權范圍內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責任與處罰相當的原則,充分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申辯權等權利的行使。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辦理審批、審核、公告、登記的有關事項,司法行政機關不予上報申辦材料、拒絕辦理或者法定期限內沒有依法辦理的。2001年12月22日國務院《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外國駐華代表機構及其代表,應當持執業執照、執業證書在代表機構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注冊手續后,方可開展本條例規定的法律服務活動。代表機構及其代表每年應當注冊一次。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注冊申請之日起2日內辦理注冊手續。

        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注冊執業證,司法行政機關未出示書面通知說明理由,注冊執業證期滿六個月內不予注冊的。2000年3月31日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第51條規定,注冊機關經審核,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暫緩執業證注冊:①因違反執業紀律或者有關管理規定,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基層法律服務所查處的;②有犯罪嫌疑被立案查處的;③采用弄虛作假手段企圖騙取通過年度注冊的;④因患病或者其他原因已連續停止執業六個月的。

        5、認為符合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參加資格考試,司法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2001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1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①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②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③依本辦法第18條的規定,曾被處以2年內或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6、認為司法行政機關違法收費或者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2000年8月14日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申請設立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繳納登記費。登記費的具體數額,應當按照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第30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辦理年度檢驗,應當繳納年度檢驗費。年度檢驗收費的具體數額,應當按照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7、對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撤銷、變更或者維護公證機構關于公證書的決定不服的。根據司法部《關于外國人收養公證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公證處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拒絕公證:①當事人身份與《指定管轄通知》、《收養通知書》不符;②當事人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條件;③我國收養法律與收養人經常居住地國收養法律有法律沖突;④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不合法或沒有意思表示;⑤當事人未履行公證前的法定程序;⑥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合法;⑦送養人對被收養人沒有合法的監護權;⑧公證之前,送養人與收養人事實上已經移交被收養人的監護撫養權;⑨收養通知書、收養登記證有嚴重錯誤的;⑩公證處查明的其他足以影響涉外收養公證真實性、合法性情況。但公證處或司法行政機關發現外國人收養公證有錯誤的,應當依照《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辦理。

        8、對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留場就業決定或根據授權作出的延長勞動教養的期限決定不服的。如根據1982年1月21日國務院批轉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規定,勞動教養人員有下列行為:①散布腐化墮落思想,妨礙他人改造的;②不斷抗拒教育改造,經查證確系無理取鬧的;③不斷消極怠工,不服從指揮,抗拒勞動的;④拉幫結伙,打架斗毆,經常擾亂管理秩序的;⑤拉攏落后人員,打擊積極改造人員的等。根據不同情節,勞動教養管理所可以批準勞動教養人員警告、記過,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可以批準延長勞動教養期限。但延長勞動教養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一年。但本文認為,勞動教養這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隨著我國民主法制化進程的加快發展,應當被摒棄,取而代之的由人民法院審判而確定是否勞動教養,并確定勞動教養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9篇:行政復議法范文

        關鍵詞:司法行政復議范圍管轄程序

        司法行政復議是指司法行政相對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不服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申請,請求重新審查并糾正原具體行政行為,行政復議機關據此對原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進行審查并作出決定的法律制度。司法行政復議的目的是為了糾正司法行政主體作出的違法或者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以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以下簡稱《行政復議法》)第1條規定:“為了防止和糾正違法的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這更加突出了司法行政復議監控司法行政權的功能。

        一、司法行政復議的特征

        1、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的活動

        司法行政機關是行使司法行政權力,執行國家司法行政法律、法規、規章,管理國家司法行政事務的機關。司法行政機關在司法行政復議過程中運用了行政機關的工作原則和方法,這是它的行政性。然而,司法行政機關在進行司法行政復議過程中,又擁有準司法職權。如復議申請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復議必須向管轄權的司法行政主管機關提出,復議決定也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這表明,司法行政復議是集行政性和司法性于一體的。

        2、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處理司法行政爭議的活動

        司法行政部門的行為既有行政行為,也有民事行為,兩種行為產生的爭議表現為行政爭議和民事爭議。司法行政爭議主要指行政主體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因實施具體行政行為而與相對人發生的爭議,這種爭議的核心是該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處理司法行政爭議的活動,如果司法行政主體實施解決民事爭議的具體行為,這種行為即不是行政復議,而是行政調解或行政裁決。

        3、司法行政復議是司法行政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解決司法行政爭議的活動

        行政復議是行政機關作為第三方解決行政爭議糾紛的活動。行政復議的這一特性要求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和作出行政行為的司法行政機關必須分開,同時也要求司法行政復議必須按法定程序進行,這就是司法行政復議程序的準司法性。司法行政復議的準司法性使司法行政復議和人民法院審判一樣,有許多制度貫穿其中。如申請制度、管轄制度、移送制度、回避制度等?!端痉ㄐ姓C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第11條規定:“辦理行政復議案件的法制工作機構人員與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可以提出自行回避,申請人也有權申請其回避,但應說明理由”。司法行政復議程序的特點又體現在行政性方面。如復議機關自收到復議申請書至作出決定止,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十日,司法行政復議作為行政活動,必須充分體現行政的效率原則,復議組織可以利用這些特點,迅速查清事實、解決司法行政爭議。所以,就解決司法行政爭議而言,司法行政復議程序比行政訴訟程序更經濟、更具有效率。

        4、司法行政復議是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對下級司法行政機關進行的一種層級行政監督

        司法行政監督可以在司法行政行為實施過程中進行,也可以在司法行政行為完成之后進行;可以是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主動實施,也可以由利害關系人請求作出具體司法行政行為機關的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實施,司法行政復議就是有權的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依據利害關系人的請求,復查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一種司法行政監督措施。通過司法行政復議,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可以及時發現并糾正下級司法行政機關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同時也可以發現具體司法行政行為所依據的司法行政規范性文件,是否與法律、法規和規章相抵觸。

        5、司法行政復議主要采用書面審查的方式,必要時也可以采取聽證的方式審理

        《行政復議法》第22條規定:“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調查情況,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司法行政復議采用書面審查的方式的目的,在于確保司法行政復議必要的行政效率。這一點顯然不同于司法審查制度。因此,司法行政復議又不能簡單地照搬行政訴訟的程序。

        書面審查是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審理復議案件時,僅就復議案件的書面材料進行審查。這里的書面材料主要指復議申請書和復議答辯書。書面審查時,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僅對申請人向司法行政復議機關遞交的復議申請書和被申請人提交的答辯狀,結合有關證據進行復議,不傳喚申請人和被申請人,證人以及其他復議參加人也不必到場。所以,書面審查是行政效率原則在司法行政復議制度中具體表現,也是司法行政復議中及時、便民原則的體現。

        二、司法行政復議的范圍

        司法行政復議的范圍。對行政相對人來說是申請行政復議的范圍,而對司法行政機關而言是受理行政復議的范圍。行政相對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公民是指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在中國境內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同時其合法權益也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在對等原則下他們與我國公民一樣有權作為申請人提出司法行政復議。法人是指符合法定條件而成立的一種組織,它可以分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事業法人和社團法人。如律師事務所、公證處、鄉鎮法律服務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調解中心等。其他組織是指不具備法人條件的組織,如合伙組織、聯營企業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可以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1、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辦理頒發資格證書、執業證、許可證手續,司法行政機關拒絕辦理或者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依法辦理。

        2、對司法行政機關作出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止執業、吊銷執業證等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司法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必須在其職權范圍內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進行,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責任與處罰相當的原則,充分保障當事人的陳述權、申辯權等權利的行使。當事人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3、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辦理審批、審核、公告、登記的有關事項,司法行政機關不予上報申辦材料、拒絕辦理或者法定期限內沒有依法辦理的。2001年12月22日國務院《外國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管理條例》第10條規定,外國駐華代表機構及其代表,應當持執業執照、執業證書在代表機構住所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注冊手續后,方可開展本條例規定的法律服務活動。代表機構及其代表每年應當注冊一次。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注冊申請之日起2日內辦理注冊手續。

        4、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注冊執業證,司法行政機關未出示書面通知說明理由,注冊執業證期滿六個月內不予注冊的。2000年3月31日司法部《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管理辦法》第51條規定,注冊機關經審核,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暫緩執業證注冊:①因違反執業紀律或者有關管理規定,正在接受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基層法律服務所查處的;②有犯罪嫌疑被立案查處的;③采用弄虛作假手段企圖騙取通過年度注冊的;④因患病或者其他原因已連續停止執業六個月的。

        5、認為符合條件,申請司法行政機關參加資格考試,司法行政機關沒有依法辦理的。2001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試行)》第1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①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②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曾被吊銷律師執業證的;③依本辦法第18條的規定,曾被處以2年內或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處理的。

        6、認為司法行政機關違法收費或者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2000年8月14日司法部《司法鑒定機構登記管理辦法》第18條規定:“申請設立司法鑒定機構,應當繳納登記費。登記費的具體數額,應當按照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第30條規定:“司法鑒定機構辦理年度檢驗,應當繳納年度檢驗費。年度檢驗收費的具體數額,應當按照當地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

        7、對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撤銷、變更或者維護公證機構關于公證書的決定不服的。根據司法部《關于外國人收養公證若干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公證處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拒絕公證:①當事人身份與《指定管轄通知》、《收養通知書》不符;②當事人不符合收養法規定的條件;③我國收養法律與收養人經常居住地國收養法律有法律沖突;④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不合法或沒有意思表示;⑤當事人未履行公證前的法定程序;⑥當事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實或不合法;⑦送養人對被收養人沒有合法的監護權;⑧公證之前,送養人與收養人事實上已經移交被收養人的監護撫養權;⑨收養通知書、收養登記證有嚴重錯誤的;⑩公證處查明的其他足以影響涉外收養公證真實性、合法性情況。但公證處或司法行政機關發現外國人收養公證有錯誤的,應當依照《公證程序規則》的規定辦理。

        8、對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留場就業決定或根據授權作出的延長勞動教養的期限決定不服的。如根據1982年1月21日國務院批轉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規定,勞動教養人員有下列行為:①散布腐化墮落思想,妨礙他人改造的;②不斷抗拒教育改造,經查證確系無理取鬧的;③不斷消極怠工,不服從指揮,抗拒勞動的;④拉幫結伙,打架斗毆,經常擾亂管理秩序的;⑤拉攏落后人員,打擊積極改造人員的等。根據不同情節,勞動教養管理所可以批準勞動教養人員警告、記過,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可以批準延長勞動教養期限。但延長勞動教養期限,累計不得超過一年。但本文認為,勞動教養這種限制人身自由的行為,隨著我國民主法制化進程的加快發展,應當被摒棄,取而代之的由人民法院審判而確定是否勞動教養,并確定勞動教養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

        9、對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關于行政賠償、刑事賠償決定不服的。司法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受害人行政賠償或刑事賠償。根據《司法行政關于行政賠償、刑事賠償辦法》第18條的規定:“賠償請求人對賠償義務機關的決定持有異議的,可以向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復議,復議申請可以直接向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提出,也可以通過原承辦案件的司法行政機關轉交”。對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所作出的決定不服的復議申請,分別由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所所屬的省一級或市一級司法行政機關負責。負責復議的司法行政機關在收到復議申請后,應及時調取案卷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

        10、認為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其他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這是一個兜底條款,是一種概括性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凡認為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行政管理相對人均可申請行政復議。這里的“認為”是申請人的一種主觀認識,具體司法行政行為是否確實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必須等到行政復議機關審查后才能確定。只要行政管理相對人認為司法行政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合法權益,即可以提起司法行政復議。同時,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司法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規定不合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務院規范性文件除外),可以一并向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對該規定的審查申請。

        另外,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等的規定,抽象的行政行為和國家行為不屬于司法行政復議的范圍。抽象行政行為的特點在于它的普遍約束力和往后拘束力,司法行政相對人“對行政法規、規章或者具體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不服的”,不能單獨申請行政復議。我國《行政復議法》第8條規定:“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依法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訟”。綜上說明,不列行為不屬于司法行政復議范圍。

        1、執行刑罰的行為。

        2、執行勞動教養決定的行為。

        3、司法助理員對民間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

        4、資格考試成績評判行為。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的行為。

        三、司法行政復議的管轄

        司法行政復議的管轄,是指各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對行政復議案件在受理上的具體分工。即司法行政相對人在提起行政復議之后,應當由哪一級行政復議機關來行使行政復議權。根據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司法行政復議的管轄如下:

        1、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由上一級司法行政機關管轄。為促進司法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水平,保障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規范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部于1997年2月13日了《司法行政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該規定第8條規定:“司法行政機關處罰案件,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司法行政機關管轄。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對同一違法行為,兩個以上的司法行政機關都有管轄權的,由先立案的司法行政機關管轄,司法行政機關對管轄權有爭議的,由共同的上級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管轄。如《公證程序規則》第58條第2款規定:“申訴人、公證處或者其他當事人對前款決定不服的,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

        2、對監獄機關、勞動教養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由其主管的司法行政機關管轄。

        3、對司法部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而向司法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由司法部管轄。申請人對司法部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向國務院申請裁決。

        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司法行政機關應訴。經行政復議的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由作出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司法行政機關應訴;行政復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由行政復議機關應訴。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機關已經依法受理的,或者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先向行政復議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在法定行政復議期限內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訟。因為我國《行政復議法》第16條第2款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已經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請行政復議?!?/p>

        四、司法行政復議的程序

        司法行政復議的程序,是指司法行政復議案件所應遵循的步驟。它性質上屬于行政程序。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行政復議的程序大體上依次經過四個階段,即申請、受理、審理和決定。

        1、司法行政復議的申請

        由于司法行政復議是一種依申請的行政行為,即司法行政復議機關根據司法行政相對人的申請,在審查被申請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適當的基礎上,依法作出的一種行政行為。因此,沒有司法行政相對人的申請,則不能啟動司法行政機關受理、審查的程序,司法行政復議作為監控司法行政權的一種法律制度就不可能發揮其功能。因此,保護司法行政管理相對人的申請權,以及設置便利于司法行政相對人行使申請權的法律程序具有重要的法律意義。

        司法行政復議的申請是指司法行政相對人不服司法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而向復議機關提出要求撤銷或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請求。司法行政復議申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①申請人是認為司法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這里的“認為”是指申請人主觀上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的侵害,至于在客觀上是否受到侵害,則需要通過審理才能確定;②有明確的被申請人。沒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復議機關無法進行審理,申請人的請求也無法實現;③有具體的復議請求和事實根據。復議請求是申請人復議時向復議機關提出的具體要求;④屬于司法行政復議的范圍,否則復議機關不予受理;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如申請人向有管轄權的行政機關申請復議,應當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60日內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況的應在障礙消除后的10日內申請延長期限;申請人向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不得申請司法行政復議。

        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書面申請的申請書應當包括:①申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②被申請人的名稱、住址;③申請復議的理由;④申請的年、月、日??陬^申請的,行政復議機關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行政復議請求、申請行政復議的主要事實、理由和時間,并由申請人簽字。

        2、司法行政復議的受理

        司法行政復議機關自收到行政復議申請書之日起5日內,對行政復議申請作出如下處理:

        ①行政復議申請符合法定受理條件并屬于《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應訴工作規定》所規定的受案范圍的應予受理。

        ②行政復議申請不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③行政復議申請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但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復議機關提出。

        除不符合行政復議的法定受理條件或者不屬于本機關受理的行政復議申請外,行政復議申請自行復議機關負責法制工作的機構收到之日即為受理。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司法行政機關自收到行政復議機關發送的行政復議申請書副本或申請筆錄復印件后,應書面作出答復,并將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證據、依據和其他有關材料,在10日內提交行政復議機關。

        3、司法行政復議的審理

        司法行政復議的審理是對復議案件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及爭執的焦點進行審查的過程。審理是司法行政復議中的最實質性階段。通過審理,查清事實,為適用法律即作出決定打下夯實的基礎。

        ①審理的方式。司法行政機關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查的辦法,但是申請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復議機關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有關組織和人員進行調查,聽取申請人、被申請人和第三人的意見。采取書面審理較為簡便,具有較高的效率,符合行政效率的要求;采取調查的方式適用于較為復雜、影響較大的司法行政復議案件。

        ②審理的依據。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審理復議案件,以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以及上級司法行政機關依法制定和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為依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認為被申請人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規定不合法,本機關有權處理,應當在30日內依法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在7日內按機關文件送達程序轉送有權處理的國家機關依法處理。處理期間,中止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

        ③審查的內容。司法行政復議機關依法對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和適當進行審查,復議機關既有權審查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也有權審查行政行為是否適當。

        4、司法行政復議的決定

        司法行政復議機關通過對復議案件的審理,最后作出決定。根據我國《行政復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應當自受理案件之日起60日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如遇有因不可抗力延誤機關文件抵達的,有重大疑難情況的,需要與其他機關相協調的,需要對具體行政行為依據的規定進行審查的,以及其他經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需要延長復議期限等情況的,司法行政復議機關不能在規定期限內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經行政復議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適當延長,并告知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但延長期限最多不超過30日。司法行政復議決定有以下五種:

        ①維持決定。是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作出的維持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司法行政復議相關認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和內容適當的,應當作出維持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決定。

        ②履行決定。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責令被申請人履行某種法定職責的決定。

        ③補正決定。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作出的責令被申請人補正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如果具體行政行為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正確,事實清楚,符合法定權限,而只是程序上有些不足,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可作出責令被申請人補正的決定。

        ④撤銷或變更決定。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作出的撤銷或變更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司法行政的具體行政行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適用依據錯誤的,違反法定程序的,超越或者的,具體行政行為明顯不當的,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可以決定撤銷或變更。

        ⑤重作決定。指司法行政復議機關責令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決定。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作出撤銷決定后,有時尚需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可決定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

        此外,申請人在申請司法行政復議時一并提出行政賠償請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應當給予賠償的,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在決定撤銷、變更具體行政行為或者確認行政行為違法時,應當同時決定被申請人依法賠償。申請人在申請行政復議時沒有提出賠償要求的,司法行政復議機關在依法決定撤銷或者變更罰款,沒收違法所得以及沒收非法財物等具體行政行為時,應當同時責令被申請人返還財物或者賠償相應的價款。

        主要參考文獻:

        无码人妻一二三区久久免费_亚洲一区二区国产?变态?另类_国产精品一区免视频播放_日韩乱码人妻无码中文视频
      2. <input id="zdukh"></input>
      3.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一区二区三区四区在线视频 | 一本精品热在线视频 | 最新精品国偷自产在线91 | 亚洲va成精品在线播放人 | 真实国产乱子伦对白视频不卡 | 精品免费人成视久久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