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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法律宣傳教育;依法治國;小康社會
普法宣傳教育是建設法治社會和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途徑之一。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第一步就是要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權利。
從”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我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農村法制宣傳取得了顯著成果,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下面就我個人觀點談談農村普法宣傳的重要性。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因此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很有必要。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是:①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市場經濟依靠法律,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加經濟活動發展就難以持續,農村依然落后小康社會就無法實現。②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③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加強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利于提高農民發劉意識和知識,這樣就有助于“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分析
1.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難的工程
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①思想上認識不足, 很多地方都出現敷衍上級,應對檢查的狀況。②經費上保障不力,大部分農“空頭支票”現象存在,致使普法教育無力進行,因此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③時間上集中困難 村民有各自的農業活動,且不農忙時還有各自的工作,時間 協調上比較困難。④形式上手段單一,大部分農村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2.法制教育內容乏味
法律內容本身具有很強的理論性,對于學歷程度不高的農民而言,對普法宣傳內容的理解會有一定的難度。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內容沒有考慮到農民的接受程度以及生活實際,僅僅就是照本宣科的將法律條文傳達給農民,這種脫離農村、農業、農民實際的普法內容肯定無法得到農民的廣泛認同。舉例而言,農村普法教育內容中,有很大的一塊內容就是憲法,憲法固然重要,但是對于農民而言,對于這一內容的關注度比較低,沒有側重的進行法制教育內容的宣傳無法有效達到普法教育目的。
三、針對現狀問題提出以下幾個方法
1.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以來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通過普法宣傳教育用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強化政府機構的責任制,做到每個政府官員都能做好自己的事情,提高辦事效率和質量。
2.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一改以往用大喇叭喊,出黑板報 看電影等宣傳方式,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3.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要明確宣傳的內容,根據自己村子的現狀,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加強那個薄弱的方面。但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解決好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問題,不僅有利于實現“五五”普法的實現,更重要的是農民掌握了更多的法律知識,提高了法律意識,使農民的思想高度更上一個層次。同時還有利于依法治國的更好實現,推動社會進步,更快更好地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
4.增加法制宣傳教育供給
農村居民獲得法制宣傳教育的渠道非常狹窄,更少有機會獲得法制知識,在此背景下,地方政府管理者應進一步強化對農村法制宣傳教育重要性的認識,通過不斷增加法制宣傳教育的有效供給,來解決農民接受法制宣傳教育機會偏少的問題。增加法制宣傳教育供給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方面是政府層面應多多開展“送法下鄉”活動,通過這類活動的開展,來讓更多的農民有更多的機會來接受到法制宣傳教育;另一方面將加大基層普法隊伍建設,通過壯大普法隊伍,建立一個常態化的法制教育供給機制。通過這些措施的采取可以讓農民有更多的渠道去獲得法制方面的知識,有利于農村整體法治水平的提升。
參考文獻:
[1]王靜然.農村法制宣傳教育的問題與完善[J].岳陽職業技術學院學報,2011.
【關鍵詞】法律宣傳教育;依法治國;小康社會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參考文獻】
[1]劉建發.“新農村”背景下的農村法治教育[J].世紀橋,2007,(1).
[2]陳萬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法制宣傳教育至關重要[J].遼寧行政學院學報,2007,(5).
[3]馬建新.論農民現代法律意識的培養路徑[J].大連干部學刊,2007,(1).
[4]秦暉.農民中國:歷史反思與現實選擇[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5]梁文平.我國農村的民主法治狀況及對策建議[J].今日中國論壇,2007,(1).
普法宣傳教育是“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意。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更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內涵的要求,我們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新農村,即繁榮富裕、民主法治、文明和諧的新農村,就更加需要發揮法律規制、調解糾紛的作用。
自1986年以來,全國已經實施了四個五年普法規劃。我國農村的法制建設有了明顯的變化,農民的法律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們在農村法制建設中取得的成績是有目共睹的,但是在建設過程中也發現了問題,筆者僅就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方面談談自己的看法,以饗讀者。
一、在當前進行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意義
中國的問題歸根到底就是“三農”問題。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目標,加強民主與法制建設是重要的前提條件。在農村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中之重。“五五”普法把農民作為普法的重點對象之一,充分表明了普法教育對于建設新農村具有深遠意義。
(一)是提高農民法律知識水平的重要途徑之一
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不懂法律就難以參與經濟活動,農民不參與市場經濟活動,就會影響和滯緩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步伐。因此,加強農村普法教育是農村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保證。
(二)是進一步推動農村經濟又快又好的發展的重要保障
推進農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就必須推進基層法制政府建設,提高政府部門依法行政、依法監管市場的能力,促進農民和農村經濟實體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從而保障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經濟又快又好地發展。
(三)是實現“五五”普法目標的重要舉措
“五五”普法規劃提出了“‘學法律、講權利、講義務、講責任’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教育”的目標。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眾多的國家,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質,重要的是要提高廣大村民的法律素質。實踐表明,農民的法律素質提高了,法制化建設進程就會加快,“五五”普法規劃的目標就會圓滿實現。
農村是社會穩定的基礎,通過普法宣傳教育,農民法律意識增強了,基層穩定了,才能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農民群眾享受到經濟發展帶來的成果,其物質文化生活才能得到滿足,根本利益也才能得到體現和維護。
二、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及原因分析
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二五”、“三五”、“四五”四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我國歷史原因、地理原因、民族原因等各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這一塊還存在
不少問題。
(一)思想上認識不足
一些鄉(鎮)級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有名無實,忽略了此項工作,如有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檢查時,就突擊安排敷衍了事,甚至有時出現“推一步走一步”的狀況,有的村干部把普法宣傳教育當成是“聽話”教育,要求農民學法主要是要農民聽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沒有正常開展。
(二)經費上保障不力
大部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經費嚴重不足,有的地方普法宣傳教育經費沒有能列入財政預算內,有的雖然能列入財政預算,但僅僅只是一小部分或者是“空頭支票”,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
(三)時間上集中困難
自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后,農民生產、生活的自由化程度高,自主安排自己的耕種。另外村民居住比較分散,他們的規律是早出晚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農村部分人員外流,加之普法宣傳教育力量不足,集中學法難組織這種情況一直困擾著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正常開展。
(四)形式上手段單一
一些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還習慣于借助行政化的手段來進行,依然是講講課、出板報、搞專欄、開動喇叭、張貼標語,進行普法宣傳形式傳統單一。另外,由于普法宣傳教育人員和宣傳員深入農村少,編寫的教材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觀念陳舊,形式單調的教育方法,給人感覺是走過場,影響了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深入。
針對存在的種種問題,原因分析如下:
1.宣傳教育認識上的偏差:有的認為,經過近20年的普法教育,廣大干部群眾已經掌握了不少法律知識,一些常用的法律法規知識都已學過,已經達到了普法的目的。因此,大規模、全民性的普法任務已經完成,普法工作該結束了。還有少數基層單位認為,普法是軟任務,搞好搞壞無足輕重,對此項工作持輕視態度,產生組織領導上的“疲軟性”。由于認識上的偏差,使普法工作擺不上位子,掛不上號,上級抓一抓就動一動,完全處于應付狀態,在組織領導上不夠得力。
2.教育內容缺乏針對性:絕大多數單位在制定計劃時,沒有針對本地實際需要,針對不同層次和不同對象,根據不同時期和階段的特點來確定學習內容,制定的“規劃”、“計劃”上下一個樣,學習的內容也是各地一個樣,缺乏針對性。
3.部分干部工作方式難以服眾:近年來,有極少數干部,特別是農村干部在工作中,存在著以言代法,以權壓法,以罰代法,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因此造成一些農民認為:“法律條文講起來容易,但執行起來就走了樣,法講的是一回事,執行又是另一套,學法無用”。由于這種學法脫節、執法不公的現象,挫傷了農民學法的積極性。
三、當前農村普法宣傳教育工作的思考
農村普法教育工作,由于其范圍廣、人員多,文化層次差異大、組織程度低,始終是普法教育的薄弱環節。尤其是進入新的社會轉型期,無論是在組織形式上、實施方法上、學法需求上等諸多方面,與前四個五年普法相比,都已發生了較大變化,呈現出一些新的特點,主要是:1.由于農村生產經營方式、生活方式的轉變,農民集體活動的時間和機會明顯減少,使得過去采用的利用農閑時機進行集中普法教育的方法也難以實施。2.由于行業分工的細化,農民對經濟活動方面的法律法規關心程度明顯高于過去,尤其是對了解和掌握與自己所從事的行業相關的專業法律知識的欲望日益強烈。這就使農村普法工作出現了多樣化、專業化的要求。3.由于經濟發展,農民需要學以致用、解決實際問題的法律,學習的積
極性和主動性有了提高,使農村普法呈現出新的發展趨勢。
筆者結合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新特點,對“五五”普法教育中的農村普法宣傳教育有一個初步的思考,現將思考認識表述如下:
(一)健全組織機構,強化具體領導的責任
首先,從思想上要重新認識在我國普法教育任務重。普法教育不是一朝一夕之事,我們不能“三天打魚,兩天曬網”,搞突擊、搞運動。要把普法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長期而艱巨的政治任務來對待。我們實施法治國家僅僅半個世紀左右,廣大農村還殘存著封建意識和封建做法,改變一個人的觀念和思想不是靠打壓封殺,要靠教育慢慢的影響從而改變其思想。我們的普法宣傳教育就是要做到通過以案說法、以理服人等方式啟蒙農民兄弟的法律意識之門,喚醒其了解法律、學習法律、掌握法律的自主性和自覺性。
其次,我們還要在組織上給予保障。我們要明確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真正做到“保障有力,責任明確”。法律宣傳教育工作人員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要經過一定的考核,不能隨便找人說教宣傳,最起
碼從事普法宣傳教育的工作人員自己要“知法、懂法,守法”。同時相關的政府機構應該在財政預算中增加專屬的普法宣傳教育經費,經費要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再次,對于普法宣傳教育不能搞標準化檢查、突擊檢查。我們不能拿一個量化的、精細化的普法宣傳標準來進行考核。我國地域遼闊,風俗迥異,區間差別很大,我們不能拿一個地方的做法去要求其他地方的做法,我們要本著“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路線,因地制宜,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只要農民的法律意識提升了,法律的文明程度改善了,任何方法、方式都可以嘗試。同時,我們也不能搞突擊、臨時檢查。這種隨意性檢查有可能既起不到檢查的目的同時也傷害了當地群眾的情感或利益。
最后,我們要真正做到“賞罰分明,獎懲得力”。我們既不贊成搞突擊檢查和標準化檢查,但是我們也不能漠視或姑息普法宣傳的渙散、無力。如果具備了相應的條件,我們要對相關人員的工作進行考核,我們應該從組織建設到措施保障、從長遠規劃到具體計劃、從實現目的到階段目標等各個方面進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考察,發掘、表彰一批措施得力、成效顯著的機構或人員,懲戒一批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人員,真正做到讓有能力的人肯干,肯干的人愿意干。
(二)探索宣傳方法,采用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方法
我們很多地方的普法宣傳工作人員目前還停留在“說”的階段。一進入農村就是用大喇叭說法,或者在宣傳墻上用圖畫文字的形式說法。一般情況下來的時候興師動眾,效果卻差強人意。其實借鑒國內外一些成功的做法,我們不僅僅要會“說”,同時我們還要會“學逗唱”;我們不僅僅要會編排“法制黑板報”,還要會利用網絡、電視等影像設備進行宣傳。我們可以通過比賽、歌會、晚會等形式,通過地方劇種、歌舞、小品、相聲等手段進行普法教育。我們的工作人員也不僅僅是主持人或者宣講者,他同時可以是參與者或者是聽眾。我們要想盡一切方法,只要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形式都可以承載普法宣傳的內容。其實“不管白貓黑貓,抓住老鼠的就是好貓”,普法宣傳教育也同此理。
(三)宣傳具體到位,講授農民實用的法律知識
我們不僅要能宣傳、肯宣傳、會宣傳,而且還要知道宣傳什么。由于我們從前的普法宣傳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全國一盤棋,村村都相似的問題,我們現在就急需解決廣大農民兄弟目前需要什么樣的法律?目前他們破切需要解決的法律問題是什么?他們感到迷茫
困惑的法律問題又是什么呢?等諸如此類的問題。我們不能“閉門造車”同時我們也不能“坐而論道”,自我臆想和空談理論的做法在農村普法宣傳教育中會適得其反,挫傷廣大農民兄弟的學法積極性。這就需要我們的普法宣傳工作者進行實地調研、制定長期規劃、提出具體目標、采用有效手段、宣傳實用內容。
我們只有解決了“誰宣傳、怎么宣傳、宣傳什么”的問題,才能在農村真正推廣普及法律知識,真正實現“提高全體公民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的目標,從而才有可能實現“依法治國”的偉大方略和構建和諧、民主社會的宏偉藍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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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秦暉.農民中國:歷史反思與現實選擇[M].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2003.
一、做好普法治理工作,提高人民群眾法律素質
搞好法制宣傳教育,是農村法治化建設的先導性、基礎性工作。只有深化法制宣傳,提高全民法律素質,堅持把法律交給人民,掌握在人民手中,國家的各項法律、政策才能變成生動的法治實踐。薛城區積極轉變法制宣傳理念,突出重點、突出實效、創新形式,充分利用各種法制教育資源,完善普法網絡,激發社會各界參與普法,形成全民學法用法的大好局面。
(一)、以人為本,貼近實際,切實增強普法內容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在普法內容上,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充分體現人文和民本精神,堅持需要才是根本的原則,做到緊貼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社會的熱點難點問題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用豐富多彩、生動活潑、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形式,培養公眾對法律的興趣,對法律知識、法律文化、法律思維的探索愿望,贏得廣大民眾的主動參與,使普法有機融入公眾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成為社會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不再是為了普法而普法。如針對村(居)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的要求,深入開展了《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圍繞促進農業生產、增加農民收入、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宣傳普及了《農業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產品質量法》、《婚姻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法律、法規。
(二)、創新形式、搭建載體,普法形式呈現多樣化
不斷堅持法制宣傳形式的探索創新,形成全方位、多渠道、多媒體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工作路子。一是抓活動、造聲勢,擴大法制宣傳的影響。利用不同主題的各種法制紀念日、“宣傳周”、“宣傳月”,實行全區上下聯動,緊密配合,開展了多種多樣、生動活潑、喜聞樂見的法制宣傳活動。同時,購買了各類法律書籍2萬多冊,組織公證、律師、法律援助等人員送法下鄉、進社區、進企業和進學校39次,使每年全區的法制宣傳教育活動迭起。二是抓載體、搭平臺,夯實法制宣傳的基礎。為了加強指導、交流經驗、推廣典型,我們先后搭建起三個工作平臺。即:開通了“薛城普法網”;建立了普法聯絡員隊伍;創辦了《普法簡報》。三是抓聯動、求協同,形成法制宣傳的合力。區司法局、普法辦先后與計生局、國土資源局、老齡委等10多個專業部門聯合組織開展《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土地管理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系列活動。四是抓媒體、建陣地,營造法制宣傳的環境。我們充分運用電視、報刊、網絡等現代傳媒傳播迅速、覆蓋面廣、貼近群眾的優勢,與媒體聯合定期不定期開展各種法制專題宣傳教育活動,較好地發揮了現代傳媒在普法中形象化、立體化覆蓋的作用。
(三)、因人施教、分類指導,促進重點對象法律素質的提高
以開展“法律六進”活動為載體,以機關領導干部、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農村和社區基層干部等重點對象的學法、用法和守法為抓手,根據不同對象的特點,因人施教、分類指導,促進了重點對象法律素質的提高。特別在農村和社區基層干部的學法、用法上,按照學用結合原則,依托區委黨校建立了教育培訓基地,對村(居)新任“兩委”成員和社區基層干部開展了法律知識教育培訓。11月,根據省、市普法辦的統一部署,我們分別對村(居)、鎮(街)、企業干部及全區副科級以上干部和執法人員進行了普法考試,這也是我區首次將村(居)“兩委”干部和鎮(街)一般干部及執法人員納入參考范圍。全區應考人員2600人,實際參考人數為2560人,參考率達98%。對于推進全區各級干部學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具有十分重要意義。同時,在青少年的學法上,積極向農村傾斜,構建了三位一體的法制教育網絡,對全區各類中小學校普法骨干進行了法律知識培訓。通過“小手牽大手”讓“學生帶法回家”活動、以及創建農村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編印中小學生“法制教育讀本”等一系列實實在在的舉措,逐步構筑以主課堂為主,課外為輔,學校、家庭、社會一體化的青少年學生法制宣傳教育體系,收到了很好的社會效果。
(四)、精心組織,以點帶面,抓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工作
根據國家民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基層民主法制建設的意見》要求,制定了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單位)創建工作方案,圍繞創建目標,著力開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創建工作,精心組織,加強指導,確立了創建思路和基調,幫助建立創建組織網絡,營造創建工作氛圍。在樹立陶莊鎮許村典型基礎上,又確定張范鎮大甘霖村、陶莊鎮尚馬村等10個村為民主法治典型示范村。通過樹立典型,以點帶面,推動了全區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同時,深化“兩個一”工程向縱深發展,截止目前,全區202個行政村共培養法律大專生219人,法律明白人7.7萬人,農民依法自律、依法維權、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和能力明顯增強。
二、發揮法律服務職能,拓寬法律服務領域,積極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律師、公證、法律援助、基層法律服務是司法行政系統面向社會、面向群眾的服務“窗口”。近年來,我們充分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貼近基層、貼近群眾的職能優勢,積極引導各類法律服務組織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服務農村經濟和科技發展。積極組織和引導律師、公證員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圍繞著當前農村經濟建設和科技發展中出現的大量法律服務需求,特別是建立現代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招商引資,深化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加快農業技術推廣等重點領域的需求,提供全過程、多層次和有針對性的法律服務。
二是服務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以法律顧問、法律咨詢、訴訟、公證等形式,為普及科學知識,宣傳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等思想建設活動做好了法律服務,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村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做好了法律服務。
三是服務農村弱勢群體。在每個鎮街都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發展法律援助志愿者20余名,區法律援助中心優先受理農民工維權案件,為農民維權提供了綠色通道。在的時候,共指派、辦理和確認各類法律援助案件68起,解答咨詢300余人次,化解和避免上訪4起,減免收費近20萬元,有力地維護了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
四是服務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通過開展法律服務活動,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和遵法守法的自覺性。積極為鎮(街)黨委、政府、村民委員會、鄉鎮企業、個體工商戶當好法律參謀助手的作用,預防和避免糾紛的發生。積極依法公正、公平、合理地及時處理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防止矛盾激化。
三、深化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為維護城鄉和諧穩定、推動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在農村,因涉及農民切身利益而引發的矛盾糾紛時有發生,依法及時化解這些矛盾糾紛,特別是引導群眾依法表達自身利益訴求、維護合法權益,在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中顯得越來越突出。近年來,我們努力找準人民調解工作服務新農村建設的結合點、著力點,不斷增強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為維護城鄉和諧穩定、推動新農村建設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夯實服務新農村建設的工作基礎
一是加強調解機構的網絡化建設。區里成立了以政法委書記為組長、區政府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公、檢、法、司、等負責人為成員的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各鎮(街)、村(居)也成立了相應的機構,建立健全了區、鎮街、村居三級工作網絡。
二是加強調解機構的規范化建設。實行鎮街矛盾調解中心與鎮街調委會合署辦公。鎮街調委會均達到組織機構正常化、干部隊伍專業化、業務工作規范化、服務管理制度化和基礎設施標準化的“五化”要求。建立健全了受理、排查、報送、移交、調處、督辦、回訪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規范了矛盾調解工作流程,使人民調解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軌道。區鎮兩級財政把排查調處工作經費按人均0.30元標準(區財政0.1元、鎮0.2元)納入財政預算,保證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是加強隊伍的專業化建設。落實了鎮街司法所對村級調解主任的“三權”管理(人事任免建議權、考核獎懲權、工資發放權)。實行了首席調解員和調解員資格考試考核、持證上崗制度。立足于調解員的應知應會和調解技能的提高,每年都舉辦全區村級調委會主任集中培訓班。通過納入村級“法律大專生”培訓計劃、觀摩法庭調解、交流經驗、以會代訓等形式,多渠道地對調解員進行培訓。各鎮街也按照分層培訓的要求對調解骨干進行培訓,提高了基層人民調解員的業務素質。
(二)、立足長效,規范運作,健全服務新農村建設的長效機制
一是健全矛盾糾紛預警機制。實行“三級”調解網絡報告制度和糾紛調解信息反饋制度,規定必須在兩小時內向上級部門報告相關信息。實行了糾紛調解接待日制度,鎮(街)矛盾調解中心每天都有專人值班接待,并與“12348”專線值班接軌。在各行政村和各廠企聘任信息聯絡員356名,做到有糾紛早知道,有矛盾早預防。
二是健全矛盾糾紛排查機制。實行日常排查與集中排查相結合,形成了“村周查、鎮半月查、區月查”的矛盾糾紛排查制度,努力做到對各種社會矛盾糾紛“抓早、抓小”,防止激化,使排查調處工作真正成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道”防線。建立了工作臺賬,對重大糾紛及時進行匯報。在每年的元旦、春節等重要時段,都采取相應措施進行集中排查,力爭做到小糾紛不出組,大糾紛不出村,疑難糾紛不出鎮。
三是健全糾紛調處責任機制。按照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和屬地管理的原則建立嚴格的矛盾糾紛管轄責任制。進一步規范了區、鎮街、村居調解中心和調委會的工作職責范圍和工作任務,實行矛盾糾紛分級調處和矛盾糾紛首問負責制,進一步增強了各級調解員的責任意識和效能意識。
(三)、強化措施,創新形式,建立大調解工作格局
一是現場調解。調解員在工作中力爭第一時間趕到糾紛事發現場,講解法律知識,控制雙方情緒,以免釀成大的事端,按照調解權限予以處置分流。
一、目前農村法制宣傳存在的問題
1、農村法制宣傳存在“死角”。為加快新農村建設,提高農民收入,近年來,國家施行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廣大農民自主經營性增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發生變化,流動速度加快,所以為集中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帶來了困難。在調研中發現,有些村對于法制宣傳僅限于村部內的一兩塊宣傳欄,試問能有幾個村民經常跑到村部來看著宣傳欄學習法律知識,這樣的法制宣傳浮于表面,只是村里為了應付上級檢查,而農民群眾本身根本得不到教育,形成“死角”。
2、個別村領導干部對法制宣傳認識不到位。農村工作紛繁復雜、千頭萬緒,很多是硬指標,也很多是軟指標。法制宣傳,對有些村干部來說,是很好糊弄的事情,因為它不像其他工作一樣,看得見、摸得著。所以對組織群眾,宣傳黨對新農村建設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國家法律法規,都停留在一般號召上。遇到矛盾糾紛繞道走,了解問題一般化,分析問題一般化,解決問題一般化,不善于運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糾紛,有些村干部甚至自身法律意識淡薄,導致村民很多越過村委會這一級,直接到鎮上上訪,或集體群訪,嚴重影響機關的正常工作秩序。
3、法制宣傳物質條件欠缺。苴鎮有些村的集體經濟不是很寬裕,甚至負債不少。要進行法制宣傳,不是光靠嘴上說說就行了的,沒有一定的物質基礎,無力支撐普法經費,宣傳讀本的緊缺、宣傳設備的落后,這些都是制約農村法制宣傳的客觀原因。俗話說“巧婦難為無米之炊”,農村普法人員力不從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使農村法制宣傳在廣度和深度上大打折扣。
二、應對策略和建議
針對以上調研結果,借鑒其他縣市地區的農村法制宣傳教育成功案例,結合本鎮實際,提出以下應對策略和建議。
1、整合資源,提高宣傳效果。整合科技、文化、法律“三下鄉”,“村村通”網絡電教、廣播電視、宣傳單、標語牌等等資源,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配以文字、圖片、漫畫等進行趣味性、生活化的法制宣傳。另外,農村居民居住地分散、人員流動性較大,組織起來進行規模性的宣傳教育并不實際,但是,我們卻可以利用農村學校這個得天獨厚的資源條件。學校學生來自各村各戶,而且人數多,有固定的學習教育場所和豐厚的師資力量,我們可以在農村中小學中加制宣傳力度,并開展“法制宣傳帶回家”、“和爸爸媽媽一起學法律”等活動,讓學生回家向家長宣傳法律,同時,家長和孩子間的互動也能使家長更好的學習到法律。
2、提高村干部的思想認識,加強領導。政府應加強對村領導干部的宣傳教育,把思想統一到新農村建設目標和任務上來,充分認識法制宣傳教育是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法制保障。村領導干部要“一手抓經濟建設,一手抓法制建設”,切實做好農村法制宣傳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深入持久地開展農村法制宣傳教育,增強農民的學習法律的熱情,調動農村學習法律的積極性,從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的協調發展。
國際上,信息化技術的快速發展為金融服務的規模化、批量化和標準化提供了可能,面對全球化競爭,金融機構紛紛通過簡化操作流程、撤銷服務網點等形式,降低運營成本,增加利潤空間。特別是“中心—”效應在金融領域的不斷強化,導致金融機構將農村居民以及缺乏合格抵質押品的小微企業等排斥于金融體系之外。針對金融排斥(FinancialExclusion),聯合國2005年提出普惠金融(InclusiveFinancial)的概念于,即:能有效、全方位地為社會所有階層和群體提供服務的金融體系。關于普惠金融的基本理念,安信永國際(AccionInternational,2009)認為普惠金融服務應該是為各年齡段工作者提供負擔得起的、有尊嚴的、便利的、優質金融服務[3]。蘭加拉詹委員會(RangarajanCommittee,2008)認為,普惠金融是在成本可控前提下保證弱勢群體能夠及時、有效地獲得金融支持。為衡量普惠金融的發展水平,印度學者薩爾馬(Sarma,2008)提出了金融包容性指數(IFI,IndexofFinancialInclusion),主要包括“金融滲透率、金融服務可得性和實際使用度”等[4]。2012年,世界銀行建立了全球首個金融包容性數據庫,從金融深度、金融可及性、金融效率和金融穩定性等來衡量普惠金融發展水平盂。從國際主流觀點看(詳見表1),普惠金融發展水平的不斷提升,必須以金融服務的可持續性供給為前提,金融機構正是通過強化回報機制不斷擴大資本來源,通過和客戶建立長期合作關系、提供固定服務并使客戶形成穩定的收益預期,而不斷提升金融覆蓋率,并通過產品、服務、技術和制度等創新不斷提升金融績效。在我國,農村金融服務可持續問題一直是研究重點,謝平(2001)指出產權改革、多樣化經營、兼顧競爭和盈利、規模經濟以及體制機制改革是農村金融改革的關鍵[5]。謝平、徐忠(2006)指出應發揮公共財政在農村金融商業可持續中的作用[6]。吳曉靈(2013)強調小額貸款等普惠金融必須實現利率能夠覆蓋風險[7]。李江華、施文潑(2013)指出政府干預加劇了農業信貸的區域不均衡,應更多依靠價格手段而非數量工具來進行信貸調節[8]。郭興平(2010)指出電子化金融服務渠道創新是建立普惠型農村金融體系的突破口[9]。從現有文獻看,發展普惠金融主要有兩種思路:一種是制度主義,認為只有實現機構和財務的可持續,金融組織才能長期有強烈的動力提高社會福利;另一種是福利主義,強調覆蓋深度比覆蓋規模更重要,該觀點認為如果堅持成本補償和取消補貼,會迫使金融機構拋棄農村地區的窮人,尤其是那些信貸成本和風險很高的窮人[10]。而筆者認為,系統地體察,以上觀點并不矛盾,考慮到普惠金融服務的公共物品屬性,為了保證金融服務的可持續性,一方面要依靠商業性供給擴大農村金融服務覆蓋面,另一方面有必要對金融機構承擔的社會責任進行補貼或稅收減免,而問題難點在于如何通過合理的機制設計,實現農村金融組織在追求商業利益和承擔社會公共責任之間的平衡。本文倡導普惠金融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是從一個區域或整體出發,在發揮農村金融體系中各類機構專業優勢的基礎上,通過系統性制度設計,在激勵機制、組織管理、交易流程和服務方式等方面,保證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可持續供給。針對我國農村普惠金融發展的制約因素,本文也同時給出了相關改革建議。
二、普惠金融可持續發展的基本內涵及理論框架
(一)基本理念
可持續理念的最初含義是通過建立當前和未來的內在聯系,實現人類代際公平,該理念最早由聯合國在1970—1980年間提出,并應用于環境經濟領域的研究榆。該理念被應用于金融領域,主要是基于貼現功能,金融能夠為建立現在和未來的顯性聯系提供工具和組織體系。與傳統視角顯著不同的是,在引入可持續理念之后,金融組織被看作不同社會階層進行利益訴求的集合體,各利益主體之間是利益相關關系,人與人之間的金融交易可以形成相互信任關系,但必須在充分信息披露和重復博弈基礎之上,通過跨期制度安排和激勵機制設計,實現金融體系的利益兼容和可持續發展目標(詳見表2)[11]。
(二)基本原則
此處借鑒世界銀行扶貧顧問組織(CGAP,2004)虞提出的小額貸款基本原則,給出普惠金融可持續發展“八性原則”[12]:1.金融服務多樣性。不僅提供銀行貸款,還提供儲蓄、保險以及現金支付等服務,幫助個人及家庭實現投資、消費和發展的有效平衡。2.金融權益平等性。金融是消除貧困、提升公民權益的重要工具,所有社會群體都有通過金融提升自身福祉的無差別權利。3.金融體系銜接性。應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根據不同金融機構的運行機制、利益訴求、物理分布、管理效率以及客戶熟悉度等,形成布局合理、相互銜接、競爭有序的金融體系。4.金融服務可持續性。金融機構自身應該實現商業可持續及收益覆蓋成本,政府補貼和社會捐贈支持下普惠金融規模有限。5.金融業務內生性。必須在有效防范風險基礎上,實現某一區域或系統的內生性資金循環機制。同時應采取政府補貼、稅收減免等政策措施,保證公共金融服務供給并防范系統性風險集聚。6.金融定價自主性。應賦予金融組織自主定價權,適當放寬對貸款機構的利率管制,降低金融機構對弱勢群體的信貸配給,提升金融可獲得性。7.金融市場競爭性。政府不應直接參與金融組織的微觀經營,而是營造政策環境。社會捐助則是對市場化金融的有效補充。8.金融信息透明性。金融機構需定期公開運行績效信息,使股東和社會了解其經營績效以及承擔社會責任情況等。
(三)基本框架
普惠金融的基本框架包括四個層面:核心層面是金融服務對象———微觀組織層面是金融服務提供商———中觀輔助層面是金融基礎設施及公共支持體系———宏觀監管層面是立法制度、行業規制以及監管體系[13]。1.核心客戶層面。在普惠金融體系中,客戶是金融體系的核心,低收入和敏感人群的需求決定著金融體系的發展方向和最終目標。從可持續角度看,金融體系所提供的服務需要滿足:淤多樣化,如:生存需求、消費需求、投資需求以及長期發展需求等;于便利性,如:物理距離較近、服務方式快捷、不受時間限制等;盂廣泛性,如:適用群體廣泛、服務門檻低、技術應用廣等[13]。相關產品需求包括:一般信貸與支付結算類金融服務、生活改善及應對意外需求、儲蓄與投資性需求、家庭財產保險、政府補貼與社會公益資金投資、農業金融及災害保險、健康及人壽保險等。從產品復雜程度和金融服務可得性排序看,以上金融產品的排序都是由簡單到復雜的。2.微觀組織層面。金融組織必須具有可持續能力,不計成本或者通過補貼的方式提供金融服務,效率往往較低,并容易引發尋租。金融組織必須保證合理規模的風險儲備基金和自有資本,以便通過多元化投資對沖風險。該層面包括:非正規金融、合作性金融、公益性金融和正規金融等四大類(詳見表3)[12],可根據社會信用狀況、人口分布和經濟發展階段等發揮以上機構的組織制度優勢,對其進行合理布局。3.中觀輔助層面:金融信息及知識的共享有利于降低信息不對稱,提升金融效率,同時通過促進金融機構及其服務對象之間的信息動態雙向公開,開展對金融機構的經營風險評估以及審慎性監管等,有利于形成金融市場的內在穩定機制,并保證金融體系的可持續發展能力,艾森、庫克(2004)等在研究中提供了中觀金融組織體系的信息公開和績效評價方式[14]。該層面包括:金融基礎設施以及一切減少金融交易費用、提升金融交易效率及優化金融生態的服務和技術體系,如:為金融消費者提供金融知識、技能培訓、風險評級等中介服務機構,和社會信用體系、支付結算體系以及存款保險制度等公共基礎設施4.宏觀監管層面:良好的制度環境和監管框架是普惠金融可持續發展的保障,政策制定者不僅要保證監管措施的有效實施,同時還要保證低收入者能夠在不同金融機構間自由選擇金融服務,即保證充分競爭性。制度設計者必須在保持金融機構經營可持續性和符合監管標準之間進行動態平衡,機構進入市場的最低標準是能夠提供有效服務,監管的最低標準是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詳見表4)。該層面包括:中央銀行主要負責制定宏觀金融政策,監管部門直接負責對金融機構、信用評級機構以及存款保險機構等的監管,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制定普惠金融相關法律政策、稅收政策、公共服務設施等。綜上所述:普惠金融體系是基于跨期優化的制度安排,是兼顧利益相關者訴求的激勵兼容機制,目的在于形成代際可持續的內生發展機制。要實現普惠金融服務的可持續供給,必須在遵循“八性原則”基礎上,以市場為載體、以客戶為中心,通過有效挖掘各類機構比較優勢,形成微觀———中觀———宏觀各層面的利益引導和政策協調機制。
三、我國農村普惠金融可持續發展面臨的制度約束
1978年以來,雖經多階段復雜的政策演變愚,我國農村金融機構追求商業利益最大化和承擔社會責任之間的深層次矛盾依然無法平衡,這造成:一方面必須通過不斷新設金融機構、“花錢買機制”增加農村金融供給,另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改革過程中逆向選擇、內部人控制、道德風險等問題尚未解決,金融機構沖動性擴張和風險頻發并存。我國農村金融改革陷入必須不斷發放新牌照,成立新機構解決新問題的循環怪圈之中,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供給不可持續的問題無法根本解決。主要面臨以下困境:
(一)金融市場不完善,經營不可持續與業務擴
張沖動并存2005年開始,為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監管層規定涉農金融機構必須將一定比例的貸款用于農村,相關政策的初衷是好的,但由于金融市場規模有限,投資領域受到限制,金融機構不能通過組合投資分散風險,僅能利用信貸融資方式向同一地區的借款人提供資金,這違背了投資多元化基本原則。例如,某一地區的存款人為應對自然災害而進行儲蓄,若商業銀行僅將此類存款作為居民應對自然災害風險的資金來源,顯然無法規避該區域的系統性風險。若要實現收益覆蓋風險,金融組織必須對借款者收取更高利率,這將導致高風險者獲得資金的逆向選擇現象,反而進一步的累積風險。基于此,一方面局限于區域內的資金互助合作社、小型農村合作機構等,因在封閉系統內無法分散風險而出現資金鏈斷裂,造成區域金融生態惡化、民間融資問題頻發,另一方面,為保證商業可持續,農村小型金融機構必須不斷向城市擴大經營區域、拓展業務范圍以抵御風險,卻又形成金融機構不斷“洗腳進城”,脫離農村的悖論。
(二)政策補貼激勵效果有限,尋租導致逆向選擇風險
從我國農村金融機構改革來看,若通過持續補貼方式花錢買機制,將導致商業銀行的經營沒有成本和風險邊界,過度補貼將造成對市場優勝劣汰機制的破壞。以農村信用社改革為例,贏利的信用社不愿大股東加入,農戶和個體工商戶又不愿加入虧損的信用社,結果虧損的信用社只能通過存款化股金,達到人民銀行專項票據兌付條件,最終強化了信用社的內部人控制[15]。從金融機構的微觀經營看,當存在政府補貼機制時,金融機構將不再考慮自身風險組合約束,而是將政府補貼看作既定的前提,反而不斷提高風險容忍度,將風險較高者納入貸款范圍。一個極端情況是,金融機構收取的利息收益包含了全部貸款收益和財政補貼,這反而形成金融機構對貸款者本應享有政策性補貼權益的侵害。
(三)金融機構產權制度不明確,相關利益主體權責不明
各利益相關方追求的都是短期高收益,而不是機構經營的可持續[16]。農村金融改革的“漏斗效應”,造成一段時間以來對農村改革的投入被“規模巨大且迅速膨脹的機構經營管理費用、貪污腐化,和由于不當行政干預造成的信貸損失”消耗掉了。借助“三農”問題的政治化,地方政府通過農村信用社改革間接獲得了大量的中央資金[17],這種非常規的資金供給勢必影響貨幣政策及財政政策的執行效果。
(四)信用約束機制不完備,微觀主體存在道德風險
一是信用信息作為公共物品供給短缺。有關風險的信用信息是一種公共物品,取得成本高但使用成本低,市場很難有自發提供信用信息的激勵。雖然部分涉農金融機構建立了農村信用檔案,開展了農村青年示范戶建設等工作,但僅靠部分金融機構,無法形成涵蓋全部農村居民信用狀況的公共數據庫,信息共享機制不健全。二是信用懲戒機制缺乏導致道德風險。在缺乏明確法律約束和社會失信懲戒機制的情況下,小范圍聯保互保以及政府擔保等,不是減少而是放大了道德風險。在政策補貼權屬不明情況下,借款者傾向于不履約,以通過聯合尋租騙取補貼資金。此外,聯保、互保方式更容易造成風險傳遞,聯保圈內的一方違約甚至造成集體性違約和系統性風險。
四、實現我國農村普惠金融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建議
我國農村普惠金融體系的構建,要充分遵循普惠金融發展可持續的理念,建立協調各方的利益兼容機制,應在加快金融改革、釋放潛在生產力基礎上,鼓勵農村金融機構通過改善經營管理模式、創新服務機制等提供可持續金融服務。
(一)完善資本積累和利益分享機制,實現權責統一
一是明確投資收益方式和權責關系。必須建立正常的資本增長和利益分享機制,使投資者有明確的收益預期。應通過對現有農村金融機構進行股份制改造和有效界定產權,理順監管機構、省聯社、信用社以及地方政府之間的權責關系[17]。二是明確地方政府責任。在賦予地方政府對小額貸款公司、社會金融組織等監管權力的同時,明確其承擔區域金融改革風險和成本的責任,以此防止地方政府的道德風險。三是鼓勵多種形式的資本聯合。應積極鼓勵地方性國有資本、民營資本和個人等參股控股區域性金融機構,同時可以采取合作制、股份制與混合所有制等多種形式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發揮各類資本的風險管理和分攤優勢,形成相互監督的穩定機制。
(二)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實現風險收益相對稱
一是農村地區的利率市場化改革應先于城市。應該加快農村地區利率市場化改革進程,減少農村地區的利率價格控制,在擴大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定價空間的基礎上,按照成本分攤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相平衡的原則,逐步放開村鎮銀行、農村信用社等的存貸款利率管制。二是適度提高存款利率上限,賦予金融機構自主定價權。按照收益覆蓋風險原則,在適度擴大農村金融機構的貸款定價空間,保持合理存貸利差基礎上,鼓勵農村金融機構適度提高存款利率水平增強價格競爭力,防止資金虹吸效應。
(三)改變監管和財政補貼方式,實現財權事權相一致
關鍵詞:甘肅農村;普通高中教育;困境成因
在社會教育水平快速提升的大背景下,近些年甘肅農村普通高中教育事業的發展卻相對緩慢、遠遠滯后,基礎教育十分薄弱、高考升學率普遍較低,甚至陷入了一種發展的困境。這必將影響、制約我省今后經濟社會的發展。
基于這一現狀,試作以下成因的探究。
一、受文化建設氛圍與教育氛圍的制約
(一)甘肅農村社會文化與文化建設的氛圍不濃。文化給教育以社會價值和存在意義,教育又是以一定的文化背景作為其行為的前提,文化傳統制約著教育活動的過程,文化氛圍對人的成長從客觀環境、自我素養等各方面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我省農村,這種文化背景還顯薄弱,而一旦這種文化的熏染乏力,再加上近些年經濟的快速增長給人們的生活水平帶來極大提高,將必然會導致人們在成功過程中對文化、知識訴求的降低,從而教育對人成長的功能在部分人的觀念中被淡化,家長也疏于對子女健康成長的引導與監管。
(二)尊師重教的社會氛圍不濃。尊師重教是一個社會向前發展的內驅力之一。要形成一個區域乃至社會尊師重教的氛圍,除人們在成功的道路上對其起到的重要作用的認識之外,還需要社會每個元素共同營造它,因為在經濟利益相對便捷獲得的粗放型經濟增長的環境中,普通民眾往往滿足于物質生活的暫時提高,可能會認識不到人與社會的長遠發展。
因此教育便不再是學校一家之事,也不再是學生一人之事;而是全社會為教育者,全民眾是被教育者。讓每一個人都認識到教育是一個人、一個家庭、一個社會健康成長發展的決定因素。
二、教師的成長與發展緩慢
這是我省農村教育陷入發展困境的根本原因。
(一)教師缺乏成長的外在動力。教育氛圍的不濃,導致教師自我成長、發展的懈怠。我們知道,學生的成功是教育的結果,反過來,一個老師的成長是許許多多渴求知識的學生催生的過程。當一名老師現有的知識能力儲備總是能夠滿足教育對象的需求時,老師就會缺乏繼續學習的動力,缺乏充實、提高自己的欲求,所以就無法不斷成長,并適應社會科技文化發展的教育訴求。
(二)教師在成長中缺乏榮譽感與自豪感。我省農村除受環境因素的影響外,職業教師薪酬的偏低、收入分配與職務評聘的欠合理欠公平、獎懲機制的不健全等等因素造成對農村教師心理的一種損傷。當教師職業被作為一種謀生的手段,工作和忙碌只是源于外在的職業要求,而沒有了職業認同感之時,教師便缺乏了職業的榮譽感與自豪感,進而導致教師缺乏職業的責任感和工作的積極性,只是把教師當成職業,而不會把教育當成事業,更不會有用教師職業來實現自己生命價值的高尚精神。
(三)教師職業培訓的力度不足。現代社會需要每一個人都必須終身學習,才能適應社會。教師職業更是如此,而培訓是教師終身學習的一種方式,是一名老師提升自我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但在我省農村現實中,存在很多問題,力度遠遠不夠。如要么教師培訓的機會次數有限,要么很少做到教師的全員培訓,受培訓者總是個別固定的精英骨干,而且他們在回到學校后并不能起到傳播、輻射、帶動的作用,要么培訓流于形式、甚至有的走走過場,把培訓當成一種任務去完成。這樣大多數教師很難借培訓的方式達到提升自我水平的目的。
三、社會對教育事業的支持不夠
教育的發展依靠于社會的支持,這種支持在我省農村明顯不夠,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方式單一。社會對教育主要是經濟上、政策上的支持,而在教育文化氛圍的營造、教育發展的實際優先政策上、對教師職業榮譽感的養成上、對教師教育素養的成長、對優質教師資源的公平引進等方面明顯欠缺。
(二)對教育事業的支持有一定的功利性。教育是一個許多環節共同作用下漫長發展的過程,社會對教育的實際支持就應落實于這一過程。如評價一所高中學校的教育教學水平,應該基于受教育者在高中之前階段所受基礎教育的程度,從縱向衡量,而不只是橫向不用區域不同學校之間的評比;是一個過程的考量,而不單是結果的鑒定。如果只功利地看重結果,依據這一結果來評價學校教育的水平,進而用獎懲的方式參與教育,就很難形成我省農村普通高中教育事業的良性發展。
四、教育教學資源短缺
(一)優質教師資源短缺。由于前述原因,自我培養的優秀教師較少,也很難從外面引進優秀教師,或者優秀教師流失嚴重。
(二)適應教育科學文化知識不斷更新的教學設備短缺。學校圖書館圖數量少、書目種類不多、圖書的利用率不高、圖書資源使用手段落后,適應新課程改革的社會教育資源稀缺,僅有的社會文化科技資源也不能得到有效整合來為農村高中教育教學服務。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 鄉村旅游 普定縣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通過《十一五規劃綱要建議》,提出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深入貫徹新農村建設精神,國家旅游局將2006年的旅游主題定為“中國鄉村游”,推出一批鄉村旅游示范村,并在此基礎上組織實施農村旅游的“百千萬工程”。[1] 結合2011年提出的“中華文化游”旅游主題,加強鄉村旅游中民俗文化元素挖掘,舉辦系列民族文化旅游活動,對鄉村旅游的跨越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發展鄉村旅游,既是把握住了農村經濟新的增長點,同時有利于農村生態、環境、文化的保護。普定縣作為黔中經濟區的一員,更應抓住時代契機,加強鄉村旅游的開發力度,發揮其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特殊作用。
一、普定縣發展鄉村旅游的優勢
近幾年來,由于西部大開發政策的逐年深入,普定縣農村產業結構不斷得到調整,鄉村旅游的發展規模逐漸擴大,且基礎條件良好。
(一)區位優越,交通便利
普定縣位于素有“黔之腹,滇之喉”之稱的黔中腹地,是中國—東盟自貿區的重要節點之一,毗鄰黃果樹瀑布、龍宮和織金洞這些國家級景區。“十二五”時期,普定縣被列入貴州省重點發展的黔中經濟區,隨著貴州省進一步加強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普定縣的區位優勢將進一步凸顯。
(二)鄉村旅游資源豐富
普定縣處于貴州西線旅游中心,歷史悠久,民族文化豐富。被譽為“亞洲文明之燈”穿洞古人類文化遺址,敘寫著普定的悠久歷史,城關蓮花古洞、化處空山、馬官玉真山寺、馬場西堡古屯、猴場“平訟摩崖”石刻、東華山“大明定南所”石刻等景點飽含著厚重的歷史文化元素;以花燈著稱的馬官鎮被文化部授予“全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中國花燈之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地戲和銅鼓十二調,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苗族古歌、苗族“阿江”、苗族射弩、西路花燈等彰顯著普定民族文化的風采;“講義—號營”景點于2005年列為全國農業旅游示范點;省級風景名勝區夜郎湖集山、水、林、洞、民族風情為一體;“云中大草原”——猴場鄉普屯壩草場、重蔭山杜鵑湖、原始森林豐林火焰山等構造了普定美麗神奇的景觀。
(三)資源的不可替代
縱觀普定縣鄉村旅游資源中的喀斯特景觀、古村落、歷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不難發現都具有一定的主題特色。如普屯壩高原草原風光(其中就蘊含著歷史文化和民族文化)、穿洞古人類文化遺址、與“夜郎文化”有密切聯姻的夜郎湖景觀等,這些都是普定旅游資源的唯一性,其他地區沒有,要觀賞和體驗,只能到普定才能滿足愿望。
(四)客源充足
普定縣臨近安順市和貴陽市,隨著居民收入的不斷增加,國家法定假日的重新界定和帶薪休假制度的實施,兩市的出游規模隨之擴大,這也成為普定鄉村旅游的潛在市場;同時,普定周邊的黃果樹瀑布景區、織金洞景區已成為國內外游客到貴州旅游的首選景區,其接待規模逐年擴大,這些游客也將成為普定鄉村旅游的重要客源。
二、發展鄉村旅游對普定縣新農村建設的支撐作用
近年來,普定縣農村發展的實踐證明,多種非農產業在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村產業結構等方面都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我們應該注意到鄉村旅游在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以及對農村經濟與社會面貌的改善所起到的促進作用。
(一)發展鄉村旅游有利于優化產業結構,推動農業產業化
2011年,普定以鄉村旅游服務為重點的第三產業增長拉動經濟增長5.62個百分點,超過以農林牧漁業為主導的“一產”拉動經濟增長的5.24個百分點。由此可見,鄉村旅游的發展對優化產業結構的作用十分顯著。同時,鄉村旅游的發展將會催生對一批優質農產品、以中藥材和冰脆李為主的特色農業產業開發,形成“一村一品、多村一特”,專業村主導產業產值占農林牧漁業總產值都在70%以上,為加快對各類食品、藥品、畜禽產品加工奠定了有利條件,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
(二)發展鄉村旅游能夠擴大農村剩余勞動力就業,實現農民持續增收
普定縣的講義寨、山外山、桃花島、普屯壩、化處茶文化等鄉村旅游品牌景點,年接待游客30余萬人次,直接或間接解決就業600多人,在解決就業、增加收入方面取得實效。眾所周知,旅游業是一個關聯帶動性很強的勞動密集型服務產業,與眾多行業相關聯,旅游業每直接增加一個就業機會,就能為社會帶來五個就業機會。鄉村旅游可以使農民直接成為旅游從業者,也可以通過鄉村旅游促進農副產品的生產、運輸與銷售,間接增加農民收益。
(三)發展鄉村旅游可以優化農村文化環境,提高農民素質
近年來,通過鄉村旅游普定的地戲、花燈、舞龍等民間藝術得到了很好的傳承與發展;由漢、苗、布依、白族、彝族、仡佬族等民族構成的普定民族文化也得到關注、保護和開發。鄉村旅游業的發展能夠促進農村優秀傳統文化、民間藝術的開發復興,既豐富了農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又有利于凈化農村的社會風氣。
(四)發展鄉村旅游能夠改善農村生產生活環境
鄉村旅游的發展必然促使加大對農村旅游地的基礎設施投入、改善人居環境、健全農村社會服務體系。例如,2009年普定講義寨為掃除鄉村旅游進一步發展的障礙,大力投入整臟治亂的工作中:統一規劃村莊建筑,聘請保潔員長期對村寨環境衛生進行清掃,治理護寨河,修建公廁等,使得村容村貌得到較大改善,面容一新。
三、普定縣鄉村旅游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鄉村旅游游起步于20世紀80年代的改革開放以后。[2] 西部地區興起時間更晚,大部分地區發展尚未成熟,以致于存在發展程度低、開發深度不夠、基礎設施條件差、資金力量薄弱等問題。毫無例外,普定縣在發展鄉村旅游時也必然面臨著這些困難,尤其是在農業生態資源的保護管理、文化主題凸顯和產業鏈發展方面的問題較為嚴重。
(一)旅游資源缺乏有效保護管理
普定不乏旅游資源,但缺乏有效保護與管理。有“亞洲文明之燈”美譽的穿洞古人類文化遺址,目前其實就是一個廢棄的大坑,除了垃圾就是凌亂的石頭,如果沒有洞口刻著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幾塊石碑,毫無古人類文化遺址的跡象。山下的穿洞博物館,墻壁表層開始脫落,門欄上的玻璃多處被打碎,里面空無一物,只是個虛設的荒廢庭院。又如位于縣城東北馬嶺岡半坡上的蓮花古洞,大洞廳遍是垃圾,洞內的部分石花石鐘乳被敲打得支離破碎。
(二)普定縣鄉村旅游發展的歷史民族文化主題不強
普定縣一些村鎮都有一段悠久的歷史文化或民族文化,有的甚至有幾百年或上千年的歷史文脈,但都由于在意識上的忽視和投資的制約導致民族文化的保護開發工作的不足,在鄉村旅游過程中民族文化主題不明顯,使得像講義寨、號營村這樣的鄉村旅游點,雖然擁有豐富的歷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但是游客卻看不到或是感受不到。講義寨的明代古軍事屯堡、古民居、白族風情、飲食文化藏在山中無人知曉,號營村同樣如此。這無疑削弱了鄉村旅游的內在吸引力和向外傳播動力,沒有用好民族文化這塊招牌創造經濟效益。
(三)特色農業與鄉村旅游發展的結合程度不強
近幾年來,普定茶產品在“中國國際茶葉博覽會”“中國名茶”的評選上屢次獲獎。普定茶產業發展的成就有目共睹,但是目前茶葉公司或茶葉專業合作社很少將茶葉的產業鏈拓展到鄉村旅游方面,即使稍有涉足,也做得差強人意。如普定縣化處鎮借助朵貝古茶樹優勢于2009、2011年分別舉辦了“朵貝之春”貢茶文化旅游節,由于至今只開展過兩屆,尚不成熟,相關旅游產品、旅游項目沒有得到充分開發。茶企業或組織在將茶葉的開發與旅游業結合起來方面明顯做得不夠。
(四)資金投入有限
目前普定縣旅游開發多元化投入機制尚未形成,市場化運作機制不活,基本上以政府投入為主。在普定縣十二五規劃中,新建休閑農業觀光項目——夜郎湖冰脆李采摘休閑游、朵貝貢茶休閑采摘游,其投資主體為政府和企業,政府作為投資主體,資金有限,只能集中在優勢比較突出的少數旅游地,而且開發建設過程中資金能否按時充足到位同樣存在問題。
(五)基礎設施建設薄弱
普定縣城至多個鄉鎮的道路交通建設成為鄉村旅游發展的瓶頸,道路維修速度趕不上毀損節奏,且道路較窄,通行能力弱。例如:被譽為“云中大草原”的普屯壩,為貴州山區地形中罕見的高山草原,頗具“天蒼蒼、野茫茫,風吹草低見牛羊”之勢,但由于道路遙遠、險峻的原因,去過的游客不得不感慨“不見云中大草原遺憾,見到了更遺憾”。
四、加快鄉村旅游發展促進普定縣新農村建設的對策
為加快普定鄉村旅游的發展,充分發揮鄉村旅游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著重從以下幾方面采取相應的對策。
(一)加強鄉村旅游資源的保護
首先應該加大對村鎮的風貌改造和保護,基本保持旅游村未開發前的風貌,不進行包裝和修飾,僅僅對污水排放、垃圾處理、環境衛生和游覽道路進行完善。對于具有特色的傳統民居、古建筑和重要歷史遺跡,應該通過各種措施加以保護。對于已帶有破壞性的村鎮,應該實行搶救性保護,并加以重要改造,尤其對一些重要的文化遺跡應盡快保護、修葺。
(二)在發展鄉村旅游過程中突出歷史民族文化主題
普定縣鄉村旅游的發展必須與傳統的歷史文化和民族文化一脈相承。通過不斷挖掘歷史文化和民族文化資源,用鄉村旅游來搭建歷史文化傳承的載體。歷史文化的展示,應以穿洞文化為著力點,充分挖掘被史學界譽為“亞洲文明之燈”的穿洞古文化遺址積淀的深厚文化底蘊,激活文化沉淀,探索和嘗試把“古人類”這個點做成人類發展史的過程,靠有型的東西把這個歷史表現出來;民族文化的凸顯,需要充分施展布依族銅鼓十二調、苗族跳花、射弩、“阿江”、古歌以及漢族花燈、舞龍等民族民間文化藝術的魅力,發動村民組成諸如花燈、舞龍、民族歌舞、民族合唱等民間藝術團,通過各種文藝活動和比賽宏揚民族文化,展示民族風采。
(三)注重地方特色、拉長產業鏈
普定鄉村旅游業的發展一定要走旅游與特色農業相結合的道路。結合普定實際,因地制宜,需要大力開發生態農業觀光旅游。普定的環境和氣候適合種植油菜、茶葉、冰脆李、中藥材等,政府就應該按照“一糧二菜三藥材”的結構調整發展思路,實現普定地方特色農業和旅游業的有機結合,拉長產業鏈。[3] 實現糧食產量增加和精神文化內涵豐富的雙贏局面。
(四)加強多元資金投入
資金投入是鄉村旅游開發的關鍵環節,政府首當其沖充當著重要角色。企業是市場的主體,是政府和市場的橋梁,所以鄉村旅游的發展離不開市場主體的參與。此外,更應注重吸引閑散民間資金進行投入,可以嘗試設立“鄉村旅游產業發展基金”,募集對象可以是小企業、集體和其他自然人等,這樣的好處是在募集產業發展基金的同時還可以分散村鎮經營風險。
(五)完善配套設施建設
在設施的設計建設上,既要講求原汁原味又要做到舒適衛生于農業系統和生態環境和諧統一。[4] 針對目前普定縣的多個鄉村旅游景點共同存在的交通、衛生等顯著問題,首先,實施好“鄉村公路交通通達工程”;其次,各鄉村旅游景區、景點的食宿點基礎設施建設應配備齊全,且符合當地特色;最后,強調衛生設施建設,公廁、垃圾池、垃圾箱、愛護環境標牌等設施要充分合理設置。
參考文獻:
[1]陳志輝、陳小春.積極發展鄉村旅游,加速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J].湖南行政學院學報.2007,(01).
[2]張遵東.發展鄉村旅游業與貧困地區新農村建設[J].農村經濟.2006,(12).
[3]程松濤、錢進、莊勇.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新起點——普定縣發展鄉村旅游對策分析[J].理論與當代.2006,(09).
當前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外流嚴重、農村金融機構網點不足及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嚴重滯后,這都成為我國構建普惠性農村金融的重要制約因素。那么,我國當前的縣域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對農村生產率影響程度如何,是促進還是抑制?國內外大量的文獻對金融發展的生產率效應進行了理論和經驗分析,然而,已有的文獻主要基于金融深度的角度討論了金融發展的生產率效應。最新的金融發展理論表明,金融發展不僅包括金融深度,還包括金融寬度。金融寬度也叫普惠性金融。金融寬度強調金融服務的可得性,即指人們在經濟活動中能夠使用更多便捷的金融服務。由于數據的獲取比較困難,目前鮮有文獻實證分析中國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對農村生產率的影響。本文將使用來自中國1 867個縣(市)數據進行實證分析,探討中國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對農村生產率的效應,為構建中國縣域農村普惠性金融體系,促進農村生產率和農村經濟增長提供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
一、普惠性金融發展的理論與文獻回顧
金融功能包括:動員儲蓄、優化資源配置、分散風險、促進交易、監督公司管理者并形成公司治理。金融發展從以下5個方面作用于生產率:
(1)金融系統通過積累儲蓄促進生產率增長。金融體系通過高效的儲蓄動員功能向更多的創新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這不僅能減少與不同經濟體的交易成本,減少儲蓄者的信息成本,而且使用金融中介會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有助于技術創新,從而提高企業的生產效率。
(2)金融體系通過資源的優化配置功能促進生產率的增長。金融系統通過信息顯示功能來引導投資,使資本的配置效率更高。金融體系不發達導致有才能的、高效率的企業家受制于有限的自我融資渠道而不能進入市場,金融中介發展會使借款人進行創新,帶來科學技術進步;金融中介收集和處理信息具有規模經濟,這便利于資金流向社會回報更高的項目;金融中介降低了流動性風險。
(3)金融市場通過風險分散功能促進技術進步。金融市場能夠對企業在技術創新投資時面臨著的跨期風險進行分散,從而可能的沖擊將在更長的時期得以分擔,減少了研發過程中的不確定性,使企業技術創新的成功率得以提高。
(4)金融市場通過交易促進功能促進了技術進步。有效率的金融市場通過降低交易的成本來促進交易的繁榮,這樣投資者就不用過多顧慮長期投資時的流動性約束,進而使高回報、高效率的長期投資項目增加,有效地促進了生產率的提高。而且有效的金融市場通過建立各種交易制度,降低了交易成本,從而使企業更為頻繁的橫向或縱向交易成為可能,促進了對專業化技術和生產的需要。
(5)金融系統通過對企業進行監督,加強公司治理來推動技術進步。金融機構對企業家所進行的風險性創新活動進行評估并提供資金來影響企業家的創新;金融體系發展能降低成本和信息成本,使企業家能夠獲得更加優惠的貸款條件,進一步推動企業家創新活動的展開。企業家的技術創新又增加了金融創新活動的回報,導致了金融創新和技術創新之間的良性互動。
國內外關于金融發展對生產率影響的研究成果頗為豐富,但都是從金融深度的角度展開的研究,比如Méon等通過對47個國家的研究發現,金融中介的發展對于生產效率的提高有正向的作用,而且經濟發展水平越低,金融中介的生產率效應越不明顯。國內學者研究金融發展時采用的衡量指標和檢驗方法存在不同,導致結果存在差異,如張軍等在增長核算方法的基礎上,使用省級面板數據對中國金融深化與全要素生產率之間進行了檢驗,發現中國金融深化與生產率之間呈正向關系。袁云峰等使用隨機生產前沿函數對中國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效率之間進行了分析,發現中國金融發展只是通過資本積累促進了經濟增長,并沒有促進生產效率的提升。dylw.net 寫作論文趙勇等對中國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分析結果表明,經濟增長方式在由投資推動向生產率主導的轉變過程中存在著門檻效應,而金融發展水平的提高可以通過降低增長方式轉變的門檻值來推動經濟增長的集約式轉變。
二、檢驗模型、指標與數據來源
1.數據來源
本研究選取2009年中國1 867個縣(市)作為本文研究的樣本,考察中國縣域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對生產率的影響,其中縣(市)樣本的選擇來源于《中國縣(市)社會經濟統計年鑒》公布的縣(市)。農村普惠性金融數據來源于中國銀監會官方網站中農村金融圖集公布的2009年全國各個縣市的銀行類和經濟類統計數據(bankmap.cbrc.gov.cn),其他變量數據來源于2010《中國縣(市)社會經濟統計年鑒》中縣(市)社會經濟主要指標部分、國研網區域經濟數據庫中縣級經濟指標數據。剔除數據缺失或數據不合格的樣本縣(市),本文最終選取了1 867個縣(市)作為本文的樣本數據,占中國總縣(市)的90.2%,能夠代表中國農村地區。其中,東部地區537個縣,中部562個縣,西部768個縣。
2.指標的選擇
產出指標用地區的國內生產總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GDP)表示,投入勞動力L用地區總的就業人數表示,資本的數據無法獲取,本文用當地城鎮固定資產投資額表示。
影響農村生產率的因素包括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程度和政府財政支出比例,對每個指標的具體解釋如下。
(1)普惠性金融指數(inclusive financial index,IFI),見表1,具體算法參考田杰等的介紹。
(2)政府財政支出(government financial expenditure,GEB)。政府財政支出的增加與生產率之間存在著顯著的負向關系,即政府支出比重越大,生產率增長就越慢。一般來 說,政府財政支出越高,說明經濟市場化程度越差,政府干預的力度也越大,因而越不利于生產率的增長。本文采用地方財政支出占當期GDP的比重來衡量地方政府經濟行為。
3.檢驗模型的設定
測度生產技術效率的方法主要有隨機前沿分析(stochastic frontier analysis,SFA)和數據包絡分析(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DEA),將選用SFA方法測度中國農村經濟的生產效率,并深入研究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對農村生dylw.net 寫作論文產效率的影響。相對于DEA方法,SFA方法具備如下的幾點優勢:一是SFA具有統計特征,可以對模型本身和模型中的參數進行檢驗,而DEA方法不具備這一特性;二是SFA的生產前沿是隨機的,更加符合現實,而DEA的生產前沿是固定的,忽略了樣本之間的差異性。而且,與DEA方法相比,SFA采用特定的函數形式,更適合于經濟學理論的分析。本文根據Coelli等模型的基本原理,運用超越對數生產函數對2009年中國1 867個縣(市)樣本數據進行分析,對前沿生產函數和生產無效率影響因素同時進行估計,具體模型如下:
式(3)中,Y表示產出,K和L分別表示資本和勞動力要素投入向量,t是測度技術變化的時間趨勢變量,β表示需要估計的系數,隨機誤差項包涵2個部分:v和u,它們相互獨立,其中v表示經濟系統不可控因素(如觀測誤差等)沖擊的噪聲誤差,服從對稱的正態分布,u為非負隨機變量,代表非技術效率項,它們之間相互獨立,并且服從零點截斷正態分布。式(4)中技術非效率被視為效率影響因素和隨機變化的函數,Z表示效率影響因素,ω表示隨機擾動項,δ為待估計系數。式(5)主要是通過γ判斷模型是否能夠成立,如果非效率影響因素較小,即u在殘差中的比例不大,那么對非效率影響因素的分析就失去了意義。因此特別引入了γ對模型進行判斷。當γ接近于0時,表明實際產出與可能最大產出的差距主要來自不控制因素造成的噪聲誤差,這時直接使用普通最小二乘法即可實現對生產參數的估計,而沒有必要采用隨機前沿模型;γ越趨近于1,越能說明前沿生產函數的誤差主要來源于隨機變量u,采用隨機前沿模型對生產函數進行估計也就越合適。式(6)表示生產技術效率。
三、實證分析結果
1.總體效應
從表2可以看出,式(3)、式(4)中γ分別為0.37和0.87,并且在1%下顯著。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對農村生產率的影響為正,和本文的理論預期相符合。我國發展良好的縣域農村普惠性金融體系通過動員儲蓄、優化資源配置、分散風險、促進交易、監督縣域農村中小企業管理來促進農村生產率的提高。從組成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的各個維度可以看出,貸款使用效用維度和產品接觸維度的發展顯著地促進了農村生產率,每萬人金融網點數維度和儲蓄使用效用維度反而抑制了農村生產率。和理論預期不一致,表明這2個維度的發展在促進農村生產率中的功能沒有發揮出來。
2.不同地區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對生產效率的影響
從表3可以看出,東部地區γ為0.01,偏離1,并且不顯著,因此不存在效率損失。中部地區γ為0.93,在1%的水平上顯著,存在效率損失。可以看出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的生產率效應在5%的水平上顯著為正。西部地區γ為0.78,在1%的水平上顯著,但是普惠性金融發展對生產率的影響不顯著,表明了其他更為重要的因素在發揮作用。西部政府財政支出比例對生產率的影響顯著為負,表明了西部地區由于政府干預過多,導致經濟市場化程度變差,因而不利于生產率的增長。
東、中、西部農村地區資本的彈性顯著為正,并且依次遞減,這和我國東、中、西部地區縣域農村經濟發展差異的情況是相符合的。中、西部地區人力資本的彈性顯著為正,表明了這兩個地區還是人力資本推動型發展。東部地區人力資本彈性為負,表明了東部農村地區已經從人力資本型發展轉向投資推動型發展。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研究得出如下的結論:從全國層面看,中國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的生產率效應為正,其中組成農村普惠性金融的貸款使用效用維度和產品接觸維度顯著地促進了農村生產率增長,其他不同維度對農村生產率有不同程度的影響;從區域層面看,中部地區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的生產率效應為正,西部地區不顯著,可能其他更為重要的因素在發dylw.net 寫作論文揮著作用,東部地區不存在效率損失。
針對以上的結論,就農村普惠性金融發展促進農村生產率增長提出如下政策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