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農村醫療保險論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總結國外罕見病醫療保險制度以及罕用藥管理制度現狀并對其進行分析,為我國罕見病醫療保障提供參考和建議
>> 從國外醫療保險制度看中國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 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現狀研究 淺談社會醫療保險制度 國外農村醫療保險制度及對我國的啟示 國外醫療保險制度對我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啟示 國外醫療保險制度及給予我國農村醫療保障的借鑒 《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問答 《關于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出臺 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現狀與發展方向芻議 勝利油田醫療保險制度的現狀及完善對策 醫療保險制度發展現狀、存在問題及對策探析 河北省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運行現狀分析 破解城鎮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難題 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探析 新舊醫療保險制度的比較分析 日本醫療保險制度對中國的啟示 關于完善軍人醫療保險制度的構想 建立中國全民醫療保險制度的思考 重慶城鄉醫療保險制度比較 建立大學生醫療保險制度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
[8]Orphan drugs[EB/OL].http://tga.gov.au/orphandrugs#summaryi.
[9]Simerka P,EurLEX A.Council recommendation of 8 June 2009 on an action in the field of rare diseases[EB/OL].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
[10]何江江,張崖冰,夏蘇建等.歐盟罕見病保障體系及啟示[J].中國衛生政策研究,2012,5(7):5259.
[11]胡娟娟,羅安琪.國際罕見病藥品醫療保險狀況分析[C].2012年中國藥學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年會暨“十二五”醫藥科學發展學術研討會論文集(上冊):406411.
[12]鐘軍,郜文,霍記平,等.罕見病醫療保障的國際比較研究[J].藥品評價,2014,(6).
[13]陳昕,王英曉.中美罕見病與罕用藥政府研發投入項目的現狀分析[C].2013年中國藥學會藥事管理專業委員會年會論文集,2013:320329.
[14]劉歡.罕見病2013年有望納入醫保報銷目錄[N].北京日報:20120727.
[15]丁錦希,季娜,白庚亮.我國罕見病用藥市場保障政策研究[J].中國醫藥工業雜志,2012,43(11):959964.
論文關鍵詞:全民醫療保障,醫療改革,城鄉一體化
一、珠海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發展歷程
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是指在將城市和農村作為統一的整體進行制度設計安排,通過提供保險、救助等形式向全體公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的一項醫療保障制度。由于我國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我國現行醫療保障制度也呈現出二元化、碎片化的特征,在城市有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與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在農村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再加上不完善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基本上實現了“全民享有醫保”這個基本目標,但二元醫療保障體制的弊端已成為制約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瓶頸,構建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實現全體居民公平、有效的享受醫療保障已成為了當務之急。
珠海由于改革開放,已由一座海濱小縣城發展為如今珠江口西岸核心城市。珠海在改革發展過中沒有像深圳一樣大量引進外來人口醫療改革,再加上珠海政府對珠海的城市形象定位,珠海一直保持良好的生態環境及較少的人口總量。珠海沒有體制包袱、人口少、經濟發展相對均衡,被選為醫療體制改革的試點城市之一。珠海于1998年啟動醫療保險改革,經歷十幾年的發展,珠海醫改取得了長足的發展,觀其發展歷史,我們可以將其概述了三個階段。
(一)第一階段:初步建立了職工醫療保險制度
1998年,珠海作為醫療改革試點城市為響應國家號召,實施了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確定了醫療保險繳費由國家、單位及職工個人三方共同承擔,以及基本醫療費由個人、社保醫療統籌基金共同分擔的新型醫療保險方式。2000年,珠海作為貫徹醫改試點城市,率先把外來工大病統籌納入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制定了外來工大病醫療保險辦法。同時還把靈活就業人員、失業人員及下崗特困工也納入了醫療范疇。
(二)第二階段:建立了新型農村醫療保險制度
2003年,珠海正式啟動了新型農村醫療保險,截止到2007年全市新農合參保率為93%,形成了嚴密的農村醫療保障網,讓廣大的農民享受到醫療保障的福利核心期刊。該制度在2008年隨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的出臺而被正式廢除。
(三)第三階段:建立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2006年,珠海率先出臺了未成年醫療保險辦法,打破戶籍限制,外來人口的子女與本市未成年享有同等醫療待遇。
2007年12月推出了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外來工大病醫療保險和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之外的城鄉居民全部納入醫療保險范疇,以家庭為單位繳費和政府補貼的方式建立醫保統籌基金,對住院醫療以及部分門診病種(目前為32種)進行醫療保障。基金的籌集標準為每人每年400元醫療改革,其中參保人繳費250元,財政補貼150元。參保人住院核準醫療費用最高支付限額為10萬元。[1]根據持續繳費時間確定的參保人醫保待遇限額。
2007年12月5日珠海市政府又《關于建立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推進健康城市工程的實施意見》,正式啟動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而后相繼頒布了《珠海市推行“小病治療免費”實施試點方案》、《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及《珠海市實施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等三個配套文件。標志著珠海進入了“大病統籌救助,中病醫療保險,小病治療免費”的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的新時期。
二、珠海市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的現狀
(一) 珠海市醫療保障概述
珠海市人口(包括外來人口)總計145萬,其中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數已達120萬人,其中基本職工醫療保險與城鄉居民醫療保險的參保率均達95%以上。全民醫保目標在珠海得到了實現。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全面覆蓋城鄉居民,推行“大病統籌救助、中病進入保險、小病治療免費”的全民醫保的三角架構模式,涵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與基本醫療救助制度。目前珠海市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制度,還針對外來務工人員與未成年設立了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保險制度、未成年人醫療保險制度。此外還推出城鄉醫療救助制度覆蓋更多的困難群體。形成了“四基本一救助”模式。
1、基本醫療保險制度
“四基本”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繳費及待遇標準如下列表所示:
表1:珠海市各醫療保險的繳費標準
險種
繳費方式
繳費比例
備注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
按月(每人)
按繳費基數:
單位6%,個人2%
參加門診統籌:
統籌基金50元+個人賬戶50元
外來勞務人員大病醫療
按月(每人)
按繳費基數:
單位2%,個人不繳費
參加門診統籌:
統籌基金安排100元,個人不繳費
城鄉居民醫療
按年(以家庭為單位)
一般居民:參保人每人每年250元,政府補貼150元
參加門診統籌:
統籌基金50元+財政補貼25元+個人繳費25元
“特殊人群”:參保人每人每年25元,政府補貼375元
參加門診統籌:
個人不繳費,由財政補貼
未成年人醫療保險
按年(每人)
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大學生):每人每年60元
參加門診統籌:
統籌基金50元+財政補貼25元+個人繳費25元
備注:社保年度是指當年的7月1日起至次年的6月30日止。
特殊人群:指享受低保待遇居民、重度殘疾居民、農民和被征地農民
(四)建立多層次的全民的醫療保障制度
“全民醫保”目標在珠海已成為了現實。構建了“小病治療免費,中病醫療保險,大病統籌救助”的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均達到95%以上,各級財政對城鄉居民醫保的補助水平也由現在的每人每年175元(未成年人每人每年85元),提高為每人每年200元以上,并著重解決靈活就業人員、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就業人員及大學生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醫療救助覆蓋了困難家庭和個人,免費為公民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為民眾編織了一張嚴密的醫療保障安全網。
(五)構建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體系
珠海醫改最大的亮點在于整合了城鎮居民醫保與農村醫保兩大醫保體系,消除“二元體制”,實現城鄉醫保統籌,構建了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體系核心期刊。珠海市新醫改把城鎮居民、農民和被征地農民一并納入保障范圍醫療改革,統一標準繳費,享受同等待遇,獲得相同的財政補貼,消除了農村與城鎮的差別。全面構建起統籌城鄉、公平高效的醫療保障體系,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保障的目標。
四、對珠海醫保模式的思考
為了鞏固和完善珠海城鄉一體化全民醫保改革的成果,結合醫保改革的實施現狀,對現行的珠海醫保改革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一)加大對社區診所資源的投資力度
對社區診所的醫療設備、人員引進方面給予補貼與支持,推行“全科醫生”制度,形成在基層以全科醫生為主體的醫療衛生隊伍。通過提高基層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水平吸引群眾,分擔公立醫院的資源負擔,完善醫療資源配置效率。
(二)加強疾病的預防與保健工作
民眾普遍有“重治輕防”的錯誤觀念,政府在積極推進醫療改革的同時,應更多關注疾病的防控。通過加大對各種疾病預防重要性的宣傳,普及疾病防治知識,對本區域內的人口做好疾病防范和監控工作,降低疾病發病率,有效節約醫療資源。
(三)完善醫保誠信監督機制
首先引導群眾樹立正確的醫保觀,通過信息化建設對參保人的就醫行為進行實時監控與誠信記錄,有效避免參保人的道德風險。其次,健全對定點醫療機構的監控體系建設,完善對醫療機構的誠信等級評價制度,規范定點醫院與定點藥店的醫療服務行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與定點醫療機構間通過推行科學的醫療費用結算方法,采取多樣化、立體化的費用結算醫療改革,最大限度減少違規行為。再次,通過對公立醫院的配套改革,有效減少醫院和醫生由于利益需求而產生的道德風險。最后,改革藥品流通機制減少藥價虛高現象,加強藥物監管,減少藥品的濫用及提高用藥安全性。
珠海在根據自身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的同時,借鑒了國內外醫療改革的成功經驗,通過加大政府轉移支付,發展基層醫療衛生事業,擴大保障面和提高保障待遇,消除城鄉差距,實現了城鄉一體化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獲得了巨大的成功,也給全國范圍內的醫療保障事業改革發展提供了有效經驗。
參考文獻:
[1]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實施城鄉醫療救助試行辦法》
[2]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
[3]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珠海市推行“小病治療免費”實施試點方案》
[4]珠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關于建立全民醫療保障制度推進健康城市工程的實施意見》
[5]劉嵐.醫療保障制度模式與改革方向[M].北京:中國社會出版社,2007.4
[6]珠海市率先啟動城鄉一體化全民醫保制度.中央衛生部辦公廳網站,2009(11).
[7]新華社.珠海市政府正式啟動城鄉一體化全民醫療保障制度.中央政府門戶網站,2009(11).
【關鍵詞】美國醫療保障 日本醫療保障 財政定位
美國是典型的市場型醫療保障制度,而日本則是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模式的典型代表,本文從醫療保險體系的介紹及其最新改革兩方面來介紹兩國醫保情況,以期對探討財政在構建新醫保體系過程中的正確定位有借鑒意義。
一、日本醫療保險體系
1、日本醫療保險制度介紹
日本的法定醫療保險屬于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模式,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是國民健康保險制度,其主要由雇員健康保險、國民健康保險、其他雇員保險、老年衛生保健服務和私人醫療保險等制度組成。國民醫療保險的資金來自稅收、受保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日本的全民醫療保險制度具有以下特點:強制性參保,個人負擔小部分醫療費用,醫療保險的運營和管理由國家公共機關負責。優點主要是:實行社會統籌,可以充分發揮社會互助共濟、風險共擔的作用,體現公平性的同時兼顧效率,避免資源浪費和過度保障的弊端。缺點首先是采取“以支定收,以收定付”的資金籌措與償付方式,將會導致醫療保險基金的循環上升;其次保障范圍較為有限,限定在一定條件范圍內的居民,所以,這種醫療保障制度并不崇尚全民醫療保障。
從日本社會保障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構成上看,國家財政始終居于重要地位。在收入方面,大約6成的資金來自社會保險費,3成來自財政,1成來自資產收益。其中社會保險基金主要由被保險者、企業主和政府三方負擔,且來自雇主的比例相對穩定,一直高出雇員的貢獻。在支出方面,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兩大項目一直占有絕對多的份額,隨著人口老年化的加劇,增幅最大的是養老保險費用,其次是醫療保險費用,如表1所示,從1995年到2005年醫療保險所占比重一直較大。
2、日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最新改革
自2000年以來,日本社保改革的總體方向是:努力抑制社會保障財政支出的過度膨脹,減少中央財政赤字;確保制度的公平性,即在人口結構變動的過程中不讓特定的年齡層承擔過重的負擔,不使給付和負擔在特定的時期發生不平衡。2008年以后實施醫療保險的改革措施主要是創建新型高齡者醫療制度。新制度的資金來源有三個部分:一是后期老年人繳納的醫療保險費;二是在職職工(國民健康保險和受雇者保險)的支援金,三是來自中央和地方財政的公費負擔。三者的負擔比率為1∶4∶5。保險費由各市町村征收,資金運營則以都道府縣(省)為單位,實行省級統籌。
二、美國醫療保險體系
1、美國醫療保險制度介紹
美國是實施市場型醫療保障制度的典型代表,這種醫保制度的優點是充分發揮了市場調節功能,使得醫療市場上的產品呈現多層次,滿足不同人群的需求;政府財政支出僅僅保證經濟困難人群的基本醫療需求即可,政府只承擔監管責任,大大降低了政府在醫療衛生服務上的財政支出。缺點則是政府的“全面退位”勢必會導致“市場失靈”,受保者在很大程度上受自身支付能力的制約,無法或只能獲得較低水平的醫療服務,醫療保障不能覆蓋到全體居民,難以保證再分配的公平性。
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的資金來源于交納聯邦醫療保險稅的工作者及其雇主繳納的稅金,也稱醫療保險稅。醫療保險稅是聯邦稅,約占聯邦稅的7%,是全部工資或自雇者凈收入的2.9%,(有土地的農民屬于這種情況)稅金是由雇主和個人各承擔45%。稅金用于支付聯邦醫療保險(Medicare)的費用。按現有社會保險政策,美國社會保險基金支出占GDP比重將不斷地增長,醫院保險(HI)和補充醫療保險(SMI)的增長增幅很大(如表2所示),預計2072年HI的支出將比1998年增長一倍多,而SMI的增幅接近2.5倍。到2045年兩者的支出將明顯超過OASI的支出水平。
2、美國醫療保險制度的最新改革
奧巴馬在2010財政預算報告中要求國會同意建立一筆高達6340億美元的醫保儲備基金,作為未來10年改革醫保體系的首期資金,這筆資金一半將來自向美國高收入階層增稅,另一半則由縮減公共醫療補助制度支付給醫院和保險公司的費用產生。美國醫療保險面臨著越來越大的財政壓力,最有效的工具之一為抑制開支的增長,通過改革,調整提供高增值服務的實際成本。奧巴馬的醫療保險計劃內容主要有:第一,推出全新的醫療保險計劃。擴大醫療保險覆蓋面;投保人可享受到全方位的醫療服務項目,項目設計參考現今的聯邦雇員健康福利項目;為無法支付醫療保險費用的家庭提供聯邦津貼,保證低收入家庭被納入新計劃之中。第二,削減醫療開支。第三,提高醫療服務質量。
三、美、日經驗對我國財政在構建新醫保體系中定位的啟示
美、日的醫保體系及改革操作方式雖各不相同,但它們之間也有著共同之處。首先保險覆蓋率廣,實行多層次社會保障制度;其次,都面臨嚴重的財政壓力。研究借鑒這兩個國家的經驗教訓,我們可以從中得到以下啟示。
1、財政應著力解決資金支出結構后失衡問題,正確處理財政投入與個人支出之間的關系
醫療保障被認為是一種準公共產品,政府必須承擔提供公共產品的主要責任,加大醫療衛生直接投入,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在美、日醫保體系歷史沿革中兩國財政投入都有不斷增加的趨勢。但目前我國醫療費用支出結構性失衡問題尤為突出,問題之一是居民個人衛生支出在衛生費用支出中占比過大,而政府支出不足。衛生部公布的《2008年我國衛生改革與發展情況》中記載2007年我國個人衛生支出為5098.7億元,占比45.2%;政府衛生支出2297.1億元,占比20.3%。因此在現階段我國醫保水平仍很低的情況下應建立穩定的財政經費保障機制和增長機制,逐步增加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對醫療保障事業的投入,增加我國人均醫療資源占有量,改善人均醫療服務狀況。強化政府責任,逐步實現衛生費用主要由政府負擔,扭轉政府衛生投入比例過低、居民個人負擔過高的狀況,財政增加的投入,主要用于疾病預防控制、基本醫療服務、醫療困難救助、資助低收入人群參加醫療保險等方面。醫療費用支出結構性失衡問題之二是衛生資源分配流向不合理,大醫院費用太高,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太少、呈倒三角形。因此我國財政在加大政府對醫療事業投資的同時,也著手從制度設計上尋找解決醫療費用支出結構失衡問題的突破口,政府必須明晰和重視醫療保障事業中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強調政府的投入并非所有的資金均應由政府包攬下來。從美、日兩國經驗看,目前兩國均面臨巨大的財政壓力,歷史遺留的問題目前兩國仍很難較好的解決。未來中國的醫療保障制度的改革政府絕不會大包大攬,所以要處理好財政投入與個人支出之間的關系。
2、財政應合理加大對農村醫保資金的投入,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醫療保障制度
美、日醫保制度都是在一個主要的醫療模式基礎上,建立多層次、多樣性的醫療保障體系,且兩國在醫保方面的最新改革均逐漸覆蓋低收入人群。因此借鑒兩國經驗應進一步擴大醫保覆蓋范圍,逐步讓低收入人群享受平等的醫保。我國目前城鄉差別仍很大,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仍較低,因此在較長時期仍會繼續實行分層次的醫療保障制度,采用分步走的策略,在經濟發達且區域內發展均衡的地區范圍內,建立更高保障能力的醫保制度,以實現經濟和社會的同步協調發展。在此基礎上,待條件成熟時,逐步將農民納入城市居民醫療保障體系中,并最終實現城鄉一體化的醫療保障制度。在現階段突出問題是農村醫保水平偏低,且資金支持力度不夠,因此財政在資金支持上要體現政策合理加大對農村醫療保障的資金補償,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將農村視為資金補償的重點,走出過去醫療保障的“城鄉二元體制”的誤區,將政府衛生投入的重點從城市轉向農村,合理加大對農村醫療資金的補償力度。特別是將公共衛生資源向農村傾斜,這會使有限的衛生資源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
3、財政應建立獨立的醫保基金,對社會保障資金的運作進行統一管理、多樣化投資
美國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逐步放寬了對基金投資限制,增加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投資的品種,擴大投資管理渠道,鼓勵金融機構的創新。同時逐漸開放國外市場,允許社會保障醫保基金購買國外上市公司的股票,利用資本市場的機制和條件,最大限度地提高投資運作管理效率。因此借鑒美國成功經驗,財政應將用于醫保的資金單獨拿出來,建立獨立的醫保基金,對其運作進行統一管理。基金由專門的委員會負責管理,并對基金的保值、增值負責,這應在政府嚴格的監督下進行以確保投保人的利益不受損害。基金委員會可組織成立一個投融資公司,對基金進行多元化投資所得收益必須納入基金,除一部分可留作儲備金外,其余部分應全部用于投保人。如對公司債券、股票和一些事業項目(如房地產、大型建設項目、基礎設施項目等)進行投資,來提高醫保基金的投資收益率,這條道路是十分可行的。隨著社會保障基金規模日益擴大,并隨條件的成熟,醫保基金還可以利用風險投資、指數投資等新興投資工具對國際資本市場進行投資,最大限度地實現保障基金的保值增值。社會保障基金投資到海外市場,利用全球化分散投資是降低風險的有效手段但這個具有一定風險性,需各方面條件成熟了再考慮。
【參考文獻】
[1] [EB/OL].
[2] The Japanese Journal of Social Security Policy[Z].2009(8).省略/links/government/ministries/ministry5.html[EB/OL].
[4] 張楠:美國社會保障制度對中國的啟示[J].理論觀察,2009(1).
論文關鍵詞:農村;農民;社會保障
近年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全面展開,我國的社會保障體系也進行了重大變革,逐步改變了原來城市居民由企業保障、農村居民由集體保障的格局。當前我國社會保障體系改革的目標就是努力形成適合我國生產力水平、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層次、權利與義務相統一、管理和服務社會化的社會保障體系。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這一場正在進行的社會保障制度的改革,對于農村的廣大成員來說,仍然未能徹底改變其所處的無保障或低保障的狀態。如果這個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將形成巨大的社會隱患。下面,就加強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談幾點粗淺看法:
一、建立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現實意義
(一)是貫徹“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維護農民生存權和發展權的客觀需要
生存權是****的基本內容,它是作為社會個體的人生存所必不可少的權利,是基于人類生存本能而自然產生的。農民作為社會主要勞動者,應享有與城市居民一樣的生存權和發展權,這是受到我國法律保護的。但是,目前我國事實存在的城鄉社會保障“二元制”的結構,使農民的生活處在風險較高的狀態之中,占總人口70%左右的農民社會保障費支出僅占全國社會保障費總支出的1l%,而占總人口30%的城鎮居民支出卻占全國社會保障費的87%,這對農民是不公平的,是對農民權利的一種剝奪,同時也與我國當前大力倡導的“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精神相違背。
(二)是加快城鎮化進程、緩解農村人地關系緊張狀況的必要措施
人地關系高度緊張是我國農村的基本矛盾。當前農村約有3.5億剩余勞動力,其中有1.2億常年外出打工,剩下的2.3億則滯留在土地上。盡管國家為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做了很多努力,但我國城鎮化進展卻依然緩慢。這其中除了戶籍制度沒有完全放開外,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農民沒有社會保障,以他們微薄的工資根本承擔不起在城市生活的社會成本,等他們殘了、病了、老了,還是要回到農村。這樣就導致了兩種矛盾:一是農民工雖然進了城,但他們賺了錢也不在城里消費,都帶回家養家、蓋房,對城市經濟帶動不大;另一個就是盡管種田已經無利可圖,但他們寧愿選擇拋荒也不愿放棄土地承包權,因為土地是他們最后的依靠。這種情況對當前一再倡導的農業要實現規模經營是一個極大的障礙。
(三)是落實計劃生育政策的物質基礎
長期以來,我國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和難點都在農村。計劃生育政策難在農村落實并不是因為農民文化水平低、覺悟低,而是因為農民沒有社會保障,“養兒防老”是他們的一種現實選擇。當前我國農民的養老、醫療問題除了靠自己的積蓄解決一部分外,更多的都是靠子女保障,子女越多,日后的保障系數就越高如果賦予農民切實的養老醫療保障,農民是不愿意多生養子女的。因此,要順利落實農村計劃生育政策,當務之急就是要盡快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四)是擴大內需、推動經濟良性發展的重要舉措
當前我國農村的儲蓄率居高不下,但農村消費水平不高,農民有錢也不敢花的原因是農村缺乏一個令廣大農民放心消費的社會保障制度。農民擔心的是一旦他們失去勞動能力,養老和醫療問題就得不到保障,所以農民要“積谷防饑”,為未來打算。這樣就失去了農民這個龐大的消費群體,擴大內需的政策很難收到顯著效果,國家經濟發展也缺乏持久的拉動力。目前,世界金融危機仍不見底,對我國的經濟影響依然存在,中央適時提出了擴內需、保增長的戰略思想,而擴大國內需求,最大潛力在農村。因此盡快建立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解決廣大農民的后顧之憂,促進農村消費,是應對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
二、農村社會保障中存在的問題
(一)保障資金嚴重不足
農村保障包括資金保障和服務保障兩大系統,而資金保障在兩大系統中具有關鍵的作用。當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就是保障資金不足。其原因有二:一是國家財政的投入與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狀況不適應。國家對農村民政社會保障的投入,核定的社會救濟費,其保障能力只有原來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二是烈軍屬優待、五保供養采取農村負擔的方式,單純實行農民負擔,難以提高優撫和五保供養標準。
(二)保障覆蓋面窄
一種情況是農村民政對象應保未保的現象普遍存在。據統計,全國農村有300多萬“三無”孤老殘幼人員,應保未保的有l5萬人,約占總數的5%。另一種情況是在農村城鎮化和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過程中,一部分農民處于社會保障的真空地帶。大量失去土地的農民離土不離鄉,原農村社區內的保障已很難起到保障的作用,而在目前城鄉分割的勞動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下,他們無法取得與城市居民一樣的保障權利。
(三)保障體系不健全
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的主要表現有四個方面:一是目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標準仍然很低,二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資金的保值增值問題尚待解決,三是一些地方因合作醫療解體而使早已被消滅或控制的地方病、傳染病再度發生甚至流行,四是農村社會保障機構的組織和制度效率低下。從當前的情況看,廣大農民群眾的基本要求和愿望就是實現“生有所靠、病有所醫、老有所養”。然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醫療保險制度、養老保險制度的現狀從各方面看都無法滿足農民的需要,這嚴重制約了農村社會保障工作的發展。
(四)農民的失業風險正在產生并加劇
農民失業風險的產生與加劇,成因有三:一是耕地少,大部分農業勞動力的大部分時間處于閑置狀態,并難以向非農部門轉移;二是由于市場風險和自然災害等,土地收益難以維持基本生活;三是完全脫離土地的農民和家庭增多。事實表明,農民所特有的土地保障功能正在弱化,這乃是農民失業風險產生與加劇的根源所在。
轉貼于
三、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建議與對策
(一)多渠道籌措農村社會保障資金
解決資金不足,從根本上說,就是要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機制。一是要求國家投入資金,包括救災、特困戶生活救濟和優撫補助;二是為了彌補國家投入的不足必須開辟新的稅源,征收社會保障稅;三是要建立個人帳戶,不論集體補助多少或有無補助連同個人繳費全部記在個人名下;四是要鼓勵農民積極參加各種商業保險,如商業性養老保險;五是要通過有關政策和大力發展集體經濟,強化農村集體對保障資金的投入;六是要采取政府積極引導和自愿相結合的原則,在一定范圍內推行強制性養老保險和養老儲蓄。
(二)著力抓好社會互助活動
中華民族具有扶貧濟困的光榮傳統。雖然我國農村幾經變革,但這種傳統的互助行為一直延續下來,并有所增強,傳統社區互助活動為農村社區保障實施提供了可接受的社會基礎。在抓好社會互助活動上,一是要大力宣傳社會互助的意義及好人好事,并采取激勵手段提高人民群眾的參與率;二是要拓寬社會互助的領域,要注重對社會互助活動的引導,使募集到現金、衣、被的管理和發放落到實處,確保社會互助的效能得到充分發揮;三是要堅持生活救濟與生產扶持相結合的原則,通過建立“救災扶貧基金”、“村民互助儲金會”等基層群眾性基金組織,從資金及技術、信息上扶持社保對象,興辦經濟實體或其它生產項目,增強自我保障能力。
(三)建立健全三項制度
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中,需要建設的具體制度很多,但就目前而言,廣大農民的基本要求與愿望是實現“生有所靠、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因而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農村養老保險和農村醫療保險三項制度建設是重點。第一,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國家和社會為保障收入難以維持最基本生活的農村貧困人口而建立的社會救濟制度,完善該制度,一是要科學確定最低生活保障線標準,二是正確界定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第二,建立健全農村醫療保險制度。目前我國農村的醫療保險大致有合作醫療、統籌解決住院費、預防保健合同等多種形式,其中合作醫療是最為普遍的形式。實踐表明,農村合作醫療是廣大農民通過互助救濟,共同抵御疾病風險的好辦法。在這方面,一是要正確選擇合作醫療的形式及內容,二是要合理補償醫療費用。第三,建立健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隨著我國老齡化程度越來越高,農村養老問題變得曰益突出和緊迫。在這方面,一是要正確規定養老保險資金的籌集和繳納方式,二是要切實做好養老保險基金的管理及保值增值工作。
(四)土地政策必須具備兼顧公平與效率的靈活性
我國農村聯產承包變革普遍堅持了土地福利性均分的原則,把土地作為保障農民基本生活需要的主要手段。執行好土地政策,一是必須堅持農村家庭經營制度,這是保持農村土地分配福利性質的需要;二是要嚴禁違法征地行為,嚴格控制征地規模,為農民留足可以生存的土地:三是停止“四荒地”拍賣,由政府征用農村社區中集中連片的“四荒地”用于生態環境惡劣地區“整體搬遷”的移民開發,將稀缺的土地資源用來作為社會保障的重要手段,避免土地分配的兩極分化。通過這些措施可以有效強化農民特有的土地保障功能,最大限度地降低農民的失業風險。
(五)大力加強社會保障立法工作
論文摘要:為了使農民脫離貧困,農村社會救助制度應運而生。本文對中國農村社會救助制度的主要內容進行描述,從而指出農村社會救助制度中存在的若干問題,并通過借鑒國外農村社會救助制度提出相應的改革措施。
貧困,是指一種人們缺乏滿足最起碼生活需要手段的狀況,即人們缺少達到最低生活水平的能力。世界銀行2001年1月對貧困進行了定義,即缺少機會參加經濟活動、在一些關系到自己命運的重要決策上沒有發言權和容易受到經濟以及其他沖擊的影響。在我看來,貧困是個人或者家庭無法滿足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種生存狀態,不僅包括物質貧困,而且包括精神貧困。社會救助是指通過立法,由國家或者政府對由于失業、疾病、災害等原因所造成收人中斷或者收人降低并陷人貧困的人員或者家庭實行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相應地,農村社會救助制度是指針對農村中的貧困人口或者家庭進行救助的一項社會保障制度。
一、農村社會救助的主要內容
(一)農村生活社會救助。農村生活社會救助,主要是為了保障貧困農民的最低生活需求,由農村五保供養和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組成。農村五保供養制度是指對符合《農村五保供養條例》規定的村民,在吃、穿、住、醫、葬等方面給予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它的供養對象是符合“三無”條件的老年人、殘疾人和16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供養內容為吃、穿、住、醫、葬等方面;根據《農村五保供養條例》的規定,對五保對象實行集中供養(由政府興辦敬老院供養)或者分散供養(由親屬或鄰居在家供養)的供養方式;經費主要來源于政府救助;供養標準不得低于當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適時進行調整。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則主要是為了解決農村貧困人口的溫飽問題。它的保障對象是家庭年人均純收人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保障標準由縣級人民政府確定并進行動態調整;資金發放主要采取差額補償的方式;資金來源以地方財政為主,中央補助為輔。
(二)農村生產社會救助。農村生產社會救助,主要是為了使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的農民脫離貧困。它的救助對象是有一定生產經營能力的貧困農民;救助內容主要包括政策扶持、資金扶持、科技和信息扶持等。值得一提的是我國農村中的扶貧開發。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就在農村推行扶貧開發,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如貧困地區的經濟發展速度明顯加快等。
(三)農村醫療社會救助。農村醫療社會救助,主要是為了改善農村貧困人口的健康狀況,為農村貧困人口中的患病者提供醫療保健服務。它的救助對象是貧困人口中的患病者在實施了醫療保險后仍不能支付醫療費用的那部分人;救助標準為滿足貧困人口的基本醫療需求且要考慮當地政府的救助能力;救助方法是減免或者全部減免醫療費用、設立專項基金或是社會慈善組織的救助;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財政。
二、農村社會救助存在的問題
(一)農村生活社會救助存在的問題。保障對象的確定和全面覆蓋比較困難;保障標準的合理制定困難,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測度方法各地存在較大差異;保障資金的來源較為單一,社會資金支持較少。
(二)農村生產社會救助存在的問題。農村中的絕對貧困人口較多,脫貧困難;扶貧標準過低,導致“維持貧困”;貧困農戶自主參與的積極性不高,缺乏脫貧的主動性;社會各界的生產性救助活動開展的成效十分有限。
(三)農村醫療社會救助存在的問題。醫療救助水平較低,主要的大病并沒有得到很好的治療;資金的供求矛盾較為突出,需求明顯的大于供給;管理體制不健全,各職能部門之間職能分工和責任分擔不明確。
三、農村社會救助制度的改革措施
(一)農村生活社會救助的改革措施。對于救助對象和救助標準的確定,可以參照英國的社會救助制度。英國的貧困群體主要由國會確定。英國對申請社會救助有嚴格的程序,有關部門和機構根據貧困線標準對低收人者進行較為復雜的生活狀況調查,包括家庭收人和資產狀況。這就涉及到貧困線的制定,也就是最低生活保障線的制定。貧困線的確定有貧困發生率、貧困缺口率、恩格爾系數等指標,要對這些指標進行綜合的考慮和參照。另外,要鼓勵社會各界對農村生活社會救助進行捐贈和幫助,使救助資金來源多元化。
(二)農村生產社會救助的改革措施。堅持救助治本的原則,使貧困農戶從根本上脫貧;堅持救助方式多樣化;堅持生活社會救助和生產社會救助相結合,增強農民脫貧的積極性等。例如奧地利整合經濟、就業和福利政策等就行社會救助;荷蘭實施建立在就業和收人安全之上的政策,保證最低工資;芬蘭在保留社會保障制度的基本框架的同時把就業放在首位;盧森堡則旨在建立一個積極的社會國家,提供給每個人足夠的收人,在工作中孕育社會整合,防止潛在的貧困。可見,大多數歐盟國家都旨在提高就業來緩解貧困。
【論文摘要】本文在對澳大利亞醫療保障體系分析的基礎上,通過運用實證研究的方法對澳大利亞政府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三次政策調整做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礎上提出我國全民醫保背景下商業健康保險的定位與發展思路。
澳大利亞是世界上實行社會福利制度最早、最好的國家之一,1910年開始建立社會福利制度。目前一個相當完善的社會福利網絡已覆蓋全國各地,社會福利種類多樣而且齊全,公民從出生到死亡都可以享受名目繁多的福利津貼。在醫療福利方面,澳大利亞實行全民醫療保健制度,所有公民都必須參加醫療保險。并可免費在公立醫療機構獲得基本醫療服務。這樣高的醫療保障福利并沒有阻礙澳大利亞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有44,9%的澳大利亞人購買了商業健康保險。當前我國正在建立覆蓋全體公民的醫療保障體系,即“全民醫保”,在這樣的背景下,如何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進行定位并促進其健康發展?澳大利亞的經驗值得我們借鑒。
一、澳大利亞的醫療保障制度簡介
澳大利亞的醫療系統是由聯邦政府健康保險委員會、衛生和老齡部、州和地方政府醫療衛生部門,以及私立健康機構和私人醫療衛生從業者共同組成。
澳大利亞實行的是全民醫療保險制度.1973年頒布的《健康保險法》規定,每個公民都有享受同等機會的醫療保險.每個居民都必須參加醫療保險,所有居民均可免費在公立醫院得到基本醫療服務。澳大利亞于1984年2月建立了全民健康保險制度(Medicare),通過全民健康保險制度和各州的醫療衛生計戈0,全體澳大利亞公民均可享受公立醫院的免費醫療服務和全科醫生服務。全民健康保險基金一部分來源于1,5%收入稅,占20%,其余80%來源于.政府的撥款。目前個人收入稅比例為:年收入在5萬元澳幣以內為1.5%;年收入在5萬元澳幣以上的為2.5%(不參加私立保險者);收入低于一定標準者免征健康保險收入稅。基本的指導思想是“富者多出”和“盡力而為”。國家為病人支付的費用包括:在公立醫院的看病費、手術費、住院(包括藥品和飲食)費,不包括的費用有:牙科、理療和按摩治療、救護車服務等等。結賬方式通常情況是,開業醫生和醫院與政府管理的全民保險基金統一結賬。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的公民可以獲得一張保險證(MedicareCard),病人只需刷卡而不需要付現金。根據澳大利亞有關法律規定.醫院和診所不能向病人賣藥,因此,同時實行“藥品補貼計劃”(PBS),政府每年公布一次PBS的藥品目錄,凡退休者和領取社會救濟者(包括子女)在購PBS范圍內藥品時,不管藥品實際價格多少,每張處方付費2.6澳元.當年支出超過135.2澳元時,可領取一張免費卡,憑卡在當年免費購藥。對其余人(包括不參加醫療保險的人)每處方付費16澳元,不足16澳元按實際藥價支付,當年藥費支出超過312.3澳元時可申請優惠卡,當年購藥時每處方只付2.6澳元。此外,全民健康保險還擔負著在醫院外進行治療的大部分醫療費用,如看全科醫生和專家門診。全民健康保險負責負擔這些費用的85%。
私人健康保險是全民健康保險的重要補充。雖然澳大利亞實行全民醫療保險,但由于《健康保險法》明文規定,在公立醫院就診時病人無權選擇醫生和病房,也不享受優先住院和治療。因此,在澳大利亞,大約有44.9%的居民同時購買私人醫療保險。私人保險形式有兩種:一是單人保險;一是家庭保險。私人醫療保險只提供醫院服務,既可去私立醫院看病,也可到公立醫院以自費病人身份就醫,但可選擇醫生和優先住院,政府負責支付75%的費用。其余由私人健康保險負責。澳大利亞私立醫院的床位約占所有醫院床位的四分之一。私立醫院的開業醫生為患者提供大多數無須住院的治療,他們與領薪醫生一道,為患者提供多種醫療服務。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澳大利亞人除了可以報銷投保人在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的醫療費,還償付投保人接受的一系列非醫療服務的費用,如進行理療、看牙科以及購買眼鏡的費用等全民健康保險不予報銷的項目。如一年未使用私立健康保險基金者,還可獲得獎勵。聯邦政府鼓勵人們在使用醫療保健作為主要保障的同時也參加私人醫療保險,以更好地平衡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在整個衛生系統中的作用。
二、澳大利亞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與政策扶持
伴隨著澳大利亞全民醫療保健政策的逐步完善,與之相適應的商業健康保險制度也正逐步得到發展。作為全民醫療保健政策的必要補充,其輔助作用也日益得到體現。澳大利亞的商業健康保險起步于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從1997年到2001年,澳大利亞商業健康保險經歷了三個主要發展階段: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方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tivesScheme,以下簡稱PHIIS)、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法案(ThePrivateHealthInsuranceIn,cen~vesAct,以下簡稱PHIIA)和終生健康保險計劃(LifeTime]tealthCover,以下簡稱LTHC)。改革之前,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人1:3和比例都不是很高,在1997年只有占全部人口的29.7%參加商業健康保險。政策改革提高了商業保險的參保率,四年之后,也就是2001年,參保人數增加了400萬,參保率達到了45%。在這三個改革階段的實施過程中,政府的作用無疑是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主要原因。政策采取了一系列相應的激勵措施與政策,并根據實施情況即時進行政策調整,促進了澳大利亞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
在第一個改革階段,即1997年7月份到1999年1月份實施的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方案(PHIIS),國家制定了三項具體的激勵措施。該政策針對不同的收入群體分別采取不同的規定:人均年收入在3.5萬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萬澳元以下的個人,政府會每年給予25~125澳元不等的補貼,用以支付私人健康保險費用;人均年收入在3.55萬澳元或者家庭年收入在7萬澳元以上的個人,政府不再給予補貼;人均年收入在5萬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l0萬澳元以上的個人,如果不參加商業健康保險則對其征收1%的醫療附加稅。
在第二個改革階段,即1999年1月份到2000年7月份實施的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法案(PHIIA),國家制定了兩項具體的激勵措施。不管收人為多少,政府每年給予30%的補貼來支付私人健康保險費用;對高收人群體,即人均年收入在5萬澳元以上或者家庭年收入在10萬澳元以上的個人,國家仍然收取1%的醫療附加稅。
在第三個改革階段,即2000年7月份開始實施的終生健康保險計劃(LTHC),用來提高私人健康保險的參保率。為了改善風險曲線,確保成員參保的連續性,國家制定了四項具體的激勵措施。30歲之前或者在1999年7月到2000年7月期間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個人,政府終生給予低額健康保險津貼;在2000年7月,年齡為30歲或者以上的個人國家每年補貼2%的保費,直到補貼至保費的70%這個最高值為止;個人一旦參加了終生健康保險計劃(LTHC),將有24個月的停交醫療附加稅期,24個月之后該人之前交納的醫療附加稅將以每年2%的額度逐年累積到該人的家庭津貼里;1934年7月之前出生的人可以免除醫療附加稅,政府還增加了對澳大利亞老年人的保費補貼:65歲以上的老人可獲得35%補貼,70歲以上的為40%。之前參加私人健康保險激勵法案(PHIIA)的人仍然按照原有規定實施。
通過以上三個階段的改革措施與相關的政策扶持,澳大利亞的商業健康保險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具體表現在參加私人健康保險的人數、比例的增加以及年齡結構與性別比例的優化。
首先,參加私人健康保險的人數、比例有了明顯增加。據澳大利亞私人健康保險管理委員會(PHIAC)和澳大利亞統計局(ABS)的數據,在改革之前的1997年約有776萬人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約占總人口的29.7%,到2001年這一數字達到1176萬人,占總人口比例約為45%,增長了15.3%。在政策實施的短短四年時間里取得了明顯的成果。
其次,參保者的年齡結構與性別比例得到了優化。根據澳大利亞私人健康保險管理委員會(PHIAC)和澳大利亞統計局(ABS)的不完全統計,55歲以下的參保人數占總人口比例增長了16.6%;55—64歲男性女性均增長了14%;65—74歲男性增長了7%,女性增長了5%;75歲及以上男性增長了1.4%,女性增長了2.2%。
澳大利亞居民愿意參加私人健康保險的原因:一是政府給補貼,提高了個人繳費的使用效率,激勵個人繳費;二是認為參加了健康保險更有安全感,可以解除很多后顧之憂。特別是老年人,其身體狀況決定了承擔醫療費用的應急成本會很高;三是認為參加了健康保險可以自由選擇醫生、避免等候期、服務質量好。但是也有一部分居民至今還沒參加,他們不參加的原因:一是認為參加健康保險的費用高;二是認為制度沒有統一,改革頻繁,沒有信譽保證;三是認為已經有公共醫療保障,沒必要參加私人健康保險;四是有很少一部分人認為身體很好.沒必要參加。
三、“全民醫保”背景下的商業健康保險定位
澳大利亞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將所有人納入一個體系中,在這個體系內沒有城市居民與鄉村居民之分,沒有公務人員與非公務人員之分,更沒有公務人員之間的等級之分。在這個體系外,也沒有一個由國家公共醫療資源建立的,為特殊群體服務的醫療保障體系。全體人民都在同一個醫療保障制度體系內,享受統一標準的醫療服務及同等的醫療保障待遇。在經歷兩年多的反復研討和論證后,我國的新醫改方案即將浮出水面。盡管醫改方案的設計達十個版本之多,但在醫療保障制度構建上有一項基本原則是達成共識的,即政府須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努力打造覆蓋城鄉全體居民的醫療保障體系。在此指導思想下,截至2007年末,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已經覆蓋1.7億人,7.3億多農民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針對城鎮非從業人員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試點也從今年開始在317個城市全面鋪開。澳大利亞與我國國情及經濟基礎不一樣,因此所實施的醫保模式也不完全一樣。澳大利亞人口少,經濟基礎好,實行的是全民統一的健康保險,而我國人口眾多,經濟還不富裕,實行的是針對不同群體分別設計的醫療保險,但是也基本實現了全覆蓋,所以全民醫保是我們改革的價值取向。在這個意義上說,我國和澳大利亞有相似之處。因此,澳大利亞在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下的商業健康保險定位和政策對我們全民醫保模式下的商業健康保險政策設計具有借鑒意義。
在一個成熟的保險市場,商業健康保險保費收入占人身保險保費收入的比例一般為30%左右。2006年我國的這一占比為8.81%;2005年我國醫療費用支出7400多億元,同年商業保險支出僅18多億元,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約5800億元,醫療費用缺口為78.37%;同年商業健康保險提供的醫療費用支出僅占全國醫療費用支出的3%,個人自付部分的6%。現實表明,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嚴重滯后于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必然選擇,全面推進商業健康保險制度創新是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的必由之路。
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存在著一系列的障礙。首先,在整個醫療保障體中,商業健康保險的定位長期以來處于輔助、附屬的地位,從制度層面來看,商業健康保險只是作為社會基本醫療保險的補充,沒有成為國家醫療保障體系的組成部分。在推行全民醫保之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定位是作為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補充來設計的,但是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推行和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的建立,使得商業健康保險的空間逐步縮小。其次,政府未能統籌考慮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的協調發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社會保險和商業健康保險的定位不清,導致的直接結果是商業健康保險可操作的市場空間小,難以充分滿足保險經營大數法則的要求,從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對象看,它基本囊括了城市居民中最優質的投保人資源,他們有相當的固定收入,年齡結構也比較理想,而商業保險公司只能做一些補充險或是面向沒有固定工作的人群,風險明顯偏高。第三,社保機構強制推出企業大額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失去了在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本應由商業健康保險來經營的補充醫療保險。
因此,需要借鑒澳大利亞的經驗,對我國商業健康保險進行重新定位。國務院《關于促進保險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商業保險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我們對商業健康保險定位的基礎。作為醫療保障制度重要組成部分的商業健康保險應當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發揮應有的作用。這是我們對商業健康保險的基本定位。為此,.整合管理醫療保障制度,最大化發揮醫療保障制度的積極保護作用,最大化改善全體國民身心健康狀況,提高全體國民的生活質量和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在這樣一個分析框架下來尋求促進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政策思路。
四、促進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政策措施
澳大利亞在社會醫療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商業健康保險也得到了很好的發展,這主要得益于政府對商業健康保險的合理定位和政策扶持。政府在建立全民健康保險的同時,為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留出了足夠的空間。同時,及時進行改革和政策調整,通過政策激勵,使商業健康保險得到了快速發展,參保率不斷上高。政府鼓勵人們在使用社會醫療保險作為主要保障的同時也參加商業健康保險,以更好地平衡公立醫院和私立醫院在整個衛生系統中的作用。我國可以借鑒澳大利亞的經驗,采取以下商業健康保險發展的政策措施:
1.在現有醫院體系框架內建立差異化的醫療服務層級。需求方面差異化的醫療保險和保障體系必須同時反映在供給方。政府可以考慮加大初級醫療體系建設的投入力度,重新分配目前醫院財政補貼的流向。商業健康保險覆蓋的中高收入人群的醫療需求可以在相當程度上由市場力量解決,政府應該調整干預方向,保證現有的醫院能夠為受保障人群提供充足的醫療服務的同時,發展高水平的私立醫院。公立醫院主要負責基本醫療,費用由社會醫療保險資金支付。私立醫院的費用由商業健康保險支付。
2.促進社會醫療保險與商業健康保險的協調發展,有效處理公平與效率問題。國家提供的社會醫療保險要與經濟發展水平、財政負擔能力相適應,主要為中低收入群體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需求,重點體現社會公平,努力使各類人群享受相同程度的基本醫療保障。基本醫療保障以外的需求,應當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靈活多樣的商業健康保險予以解決,充分體現不同經濟收入水平參保者的權利與義務對等的效率問題。政府可以將大額醫療保險強制從社保機構剝離,交給商業健康保險公司來經營,同時發揮商業健康保險對基本醫療保險拾遺補缺的作用,理論上講,可以用商業健康保險報銷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以下、封頂線以上和介于兩者之間需要參保人個人負擔的比例。但是為了避免基本醫療保險的共付機制遭到破壞,對于基本醫療保險中需要個人負擔的部分,商業健康保險應當在合理的范圍內提供額外保障。
論文摘要:進入21世紀,中國老齡化速度加快,對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諸多層面帶來巨大的沖擊,農村空巢家庭將會面臨更加嚴峻的老齡化形勢。在人口老齡化的背景下,開展時農村空梁老人養老問題的研究是關系到國計民生和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問趣,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傳統的家庭養老方式越來越顯現其弊端,因此社區養老應當成為當前農村空巢老人養老的主導模式。
一、人口老齡化給農村空巢老人養老問題帶來嚴峻挑戰
老齡人口是我國人口中增長最快的群體之一。截止到2009年10月,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己達1.69億,超過總人口的10%,且以每年近1000萬的速度增加。我國農村人口約占全國人口的70%,由此推算,全國農村老人應該在1.2億左右,農村老齡化問題尤為突出。南方網曾經對中國的老齡化問題進行相關報道,其中民政部中國社l:協會副會長趙鵬奇談到,中國老齡化的速度、規模要大于一般國家,并已表現出”兩高兩大兩低”特征,即高速、高齡;基數大、差異大;社區養老社會水平低、自我養老和社會意識低的現狀。人口老齡化給老年人口,特別是農村老年空巢人口的養老問題帶來了嚴峻的挑戰。
空巢家庭是指身邊沒有子女和他人照料,只剩下老年人獨自生活的家庭,包括獨居空巢家庭和有伴侶的空巢家庭。這些家庭中的老人被稱為空巢老人。本文所述農村空巢老人是指戶口在農村且年齡超過60歲的老人。
二、農村空巢老人養老存在的主要問題
1.農村家庭養老觀念弱化,養老危機加重
家庭養老直是農村養老的主導模式。中國傳統文化中,“孝敬父毋”是最基本的傳統美德,不僅要孝敬自己的父母,同時還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但在當今社會轉型中,出現了一些道德和信仰缺失的地帶,傳統的道德約束力逐漸變小,再加上實行計劃生育政策,使得社會上形成了“重幼輕老”的現象,各種不善待老人的行為屢見不鮮,老年人承擔子女不贍養的風險嚴重加大。
2.經濟供養不足,勞動負擔重
城市空巢家庭的老人大部分都享受退休金、養老保險、社會優撫和各種救助,但農村老年人絕大多數是不享有像城市老年人這樣的保障和救助的。目前農村主要還是“經濟養老”。在有勞動能力的情況下,他們通過勞動耕作來獲取經濟收入撫養自己;當喪失勞動能力時,他們唯一的祈求就是獲得子女的資助。然而依靠子女供養具有很強的不可確定性,一方面與子女本身的經濟收入有關,另一方面還要承擔子女是否孝順的風險。
3.子女不在身邊,生活照料不足
隨著城市化、工業化的推進,大量的農村青壯年都進城務工,形成一個新的“農民工群體”,留下了大批不能務工的老人和尚未成年的孩子。由于多年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并且一直過著質量較低的生活,加上農村醫療設施的不完善和保健的意識相對淡薄,農村空巢老人的身體素質較城市空巢老人差,經常同時患有多種疾病。
4.重老齡化發展更快,高齡空巢人日養老困難的問題突出
隨著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老年人的壽命也在不斷延一長,并呈現重老齡化趨勢。同時,隨著年齡增長,特別是超過75歲之后,老年人口健康狀況有所惡化,患病率、傷殘率會上升,自理能力卜降,將更多地需要日常護理、生活照料和社會服務。目前,我國80歲以卜的高齡老人己經超過2000萬。到本世紀下半葉,將保持在8000-9000萬,高齡化水平達到 25-30%。現在,空巢家庭有兩種情況更值得關注:(1)自己年歲己老卻還要撫養其更加年老的父母,(2)對于那些子女已經不在人世的高齡空巢老人來說,其孫輩往往認為不應承擔贍養義務。處于這兩種情況下的高齡空巢老人處境更加艱難,如何給這些高齡空巢老人提供幫助變得急迫而重要。
三、解決農村空巢老人養老問題的對策建議
1.創造尊老供老養老的輿論氛圍,形成良好的社會風氣
“百善孝為先”這是古人教導我們的傳統美德,也是公民道德的基本要求,在農村我們應該大力營造尊敬長輩贍養老人的文化氛圍,使孝敬的觀念更加深入人心。農村基層組織要重視”空巢”老人與子女的親情聯系工作,使外出務工的子女認識到他們有義務為父母提供物質上和精神上的贍養扶助。
2.老年人發揮自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升適應能力
首先,當子女到了“離巢”年齡,自己就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逐步減少對子女的依賴。其次,農村空巢家庭的老人應發揮自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老年人應調整好心態,在理解和支持子女工作的同時,自強自立,廣泛地參與農村的各種活動,增強自己的適應能力。再次,增強心理上的自立程度。克服孤獨感的有效途徑就是尋找精神寄托,充實新的生活內容,提升生命的意義。
3.加強農村社區引導,積極發揮社區在養老保障方面的作用
目前城鄉二元社會結構依然存在,政府對承擔農村養老保障方面仍心有余而力不足,在農村家庭養老保障功能還不健全的情況下,社區養老服務是農村社會養老保障一種很好的過渡形式。正如我國著名社會學家先生所言,中國的農村社區是“一個,熟人,的社會,一個沒有陌生人的社會”。同一村的人交往頻繁,人際關系比較密切。老年人生活在社區,對社區具有地緣上的歸屬感和心理上的認同,這有利于養老工作的積極開展。
4.建立和完善農村老年社會保障體系
建立農村老年社會保障制度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應對農村人口老齡化問題和農村空巢家庭養老危機的迫切需要,因此我們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辦法,加快建立和完善與國民經濟發展相協調、與社會進步相適應的農村養老社會保障制度。現階段我國農村養老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可以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實行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金積累模式,這樣既可以避免國家過大的財政負擔又可以通過統籌基金的調劑和再分配以體現一定程度的社會公平,同時充分調動農民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積極性。
論文關鍵詞:農村 養老保障 建設 構想
論文摘要:近年來,隨著人口老齡化的快速發展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種問題的出現,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尤其是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廠泛關注,但政府和社會對農村老年人社會保障權益的重視程度還不夠。因此,保護這一越來越龐大的社會群體的合法權益,建立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已經成為政府和社會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
一、農村養老保障的基本現狀
1.家庭養老占據著農村養老保障的主體地位
目前,我國農民養老所采取的主要方式仍然是以“孝文化”為核心、以血緣關系為紐帶、以自我保障和家庭保障為基礎的養老模式。但是,這種養老方式隨著家庭結構的小型化、土地保障功能的弱化以及人口的老齡化趨勢而受到越來越多的挑戰。
2.養老保險覆蓋面窄,保障水平低
養老保險是指從1991年開始,民政部門有組織地對農村實行的試點養老保障模式,但是,只有很少一部分農村老人享受到了這種養老保險。現階段我國農村的養老保險是以“個人繳納為主,集體繳納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繳費情況。實際上,由于大部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滯后,集體沒有足夠的經濟實力為農民繳納養老保險,普通農民很難享受到集體的補助。因此,目前的農村養老保險根本不能解決農村老人的養老保障問題。
3.農民工以及他們家里老人的養老保障日益成為一個巫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數量龐大的農民工相繼涌向城市,造成了越來越多的留守兒童和留守老人,許多農村老人不但沒有得到應有的照顧,而且還在繼續地盡著本該父母盡的義務。另外,農民工為城市的現代化建設做出了卓著的貢獻,卻沒有享受到城市居民所擁有的種種社會保障。農民工遠離土地、遠離親人,卻沒有享受到起碼的勞動福利保障,尤其是女農民工沒有生育子女的福利保障,農民工子女由于沒有城市戶口和經濟條件的限制,不能和城里的孩子一樣接受良好的教育,這種教育上的不公平讓農民工子女在今后的發展和市場競爭中更是處于劣勢。如此艱難的生存與發展環境,使農民工沒有精力去考慮,也沒有經濟實力去購買養老保險,農民工的養老保障問題已經成為一個巫待解決的社會問題。
4.養老保險基金過于分散,管理費用高
養老基金有縣級財政統一管理,財務制度滯后,高素質的財務人員缺乏,數量太小并且還經常出現基金挪用的現象;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混亂,中間環節太多,關鍵時候資金不能及時到位,運營效率太低;農村保險業務發展緩慢,保險機構管理不合理,部分鄉鎮工作出現了斷檔;農村養老保障工作存在著許多制度層面和實際操作方面的問題,有待各級決策部門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不斷地進行制度層面的改革和實際操作技術方面的提高。
二、加強農村養老保障建設的重要意義
農村養老保障,涉及農村居民的切身利益,關系到農村社會的穩定,直接影響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和全面小康社會的實現。因此,加強農村養老保障建設,建立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較為健全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有以下四方面重要的意義。
1.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迫切要求
人口老齡化是當今世界各國面臨的一個共性問題,而我國人口老齡化問題更加嚴峻:一是我國人口老齡化是在經濟不發達情況下出現的一種現象;二是我國農村人口老齡化超前于經濟社會的發展水平,明顯高于城鎮人口老齡化的速度;三是我國人口老齡化未來發展趨勢更加嚴重。人口老齡化問題將成為中國21世紀最為突出的社會問題之一,因此,我國政府采取了積極措施來應對人口老齡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節選)》中,明確提出要弘揚敬老風尚,營造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社會氛圍;積極發展老齡產業,增強社會的養老服務功能;實施愛心護理工程,加強醫療救助、家庭病床等面向老年人的服務設施建設。
2.有利于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老年人是社會的弱勢群體,他們退出了勞動領域,又面臨著身體機能的逐漸衰弱,如果社會各方面不能為他們提供相應的養老保障,那么長壽對他們來說將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建立健全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就能為農村老人提供物質保障和精神保障,實現對老年人的人文關懷。
3.有利于打破“養兒防老”的傳統思想
中國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國家,人口問題尤顯突出。聯合國統計資料顯示,2001年全球人口達到61. 37億,其中發達國家人口僅占19%,欠發達國家占81%,中國人口占世界總人口的21%。為了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中國政府在20世紀80年代初就把實行計劃生育作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并加以貫徹實施,而農村計劃生育工作一直是這一政策實施的難點和重點,由于農民“養兒防老”思想根深蒂固,二胎、多胎現象還普遍存在。因此,加快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為農民的養老問題提供制度保障,解除農民在養老問題上的后顧之憂,有利于控制人口數量和提高人口質量,促進人口工作的快速發展。
4.有利于全面實現小康社會
根據中國人口信息研究中心的預測,農村人口老齡速度以及老齡人口絕對數遠遠大于城市,這將是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建設的巨大挑戰。如果這些數量龐大的老年人享受不到相應的社會保障權益,要實現小康社會只能是一句空話,而農村人口占中國總人口的絕大多數,沒有小康農村就沒有小康社會。因此,要建立全面的小康社會,建立農村養老保障就成為我國政府和社會義不容辭的責任。
三、加強農村養老保障建設的構想
1、端正思想認識
目前,農村養老保障存在三種錯誤認識:其一,認為農民“有土地就有保障”,將農民承包的土地視為特殊的養老保障機制,進而忽略了建立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的必要性。事實上,農村居民特有的土地保障面對養老、失業、疾病等高速積累的風險正在弱化。其二,認為國家并未對農村居民有過社會保障的承諾,因而,也不應該像對待城鎮居民那樣給予社會保障,這其中當然也包括養老保障,這種觀點將社會保障看成是城市居民的專利品。事實上,政府是城鄉人民選舉產生的公共政府,農民當然應該從政府那里取得公共福利。因此,“無論是從社會保障制度天然追求公平的屬性出發,從政府與國家財政的公共屬性與法定職責出發,還是從整個社會的和諧發展出發,為農村居民建立社會保障制度都應當不是事先契約的規定,而是發展進步的必然。其三,認為農村居民的養老問題可以依靠商業人壽保險來解決,這種觀點是不符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的,因為商業保險的營利性,決定它更傾向于有較高收人的社會成員,農村居民收人水平顯然還達不到這一水準。因此,端正思想認識,轉變觀念,就成了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建設的關鍵環節。
2.政府要高度重視
各級政府都應該認識到:經濟發展是硬道理,但是,經濟發展并不是工作的最終目的,經濟發展僅僅是手段,最終目的是人的發展。各級政府應該關注人的生存與發展這一社會發展的核心問題,把農村養老保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加大向廣大農民宣傳農村養老保障知識的力度。只有農民真正認識到了農村養老保障的重要性和好處并積極身體力行,農村養老保障工作才能在廣大農村順利開展,農民才能真正從農村養老保障中得到好處。
正如鄭功成教授所言:“盡管國家不能按照城鎮職工的辦法來建立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制度,但若對農村養老問題視而不見,則肯定會釀成巨大的社會風險。因為農村人口老齡化是一個客觀的趨勢,農村老年人對社會化養老保障的需求是一個客觀事實。因此,國家可以重新研究面向農村居民的養老保險應對之策,卻不應當停滯農村養老保險事業的發展。在當今社會,分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也是老年人的權益,將農村養老保障建設視為一種負擔的認識,不僅不符合社會保障制度的天然屬性,而且也與“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精神實質相違背。縱觀各國養老保障的實踐發展,我們可以發現,盡管政府不能承擔社會保障建設的全部責任,但是,政府作為一個國家社會保障建設的責任主體地位是不可動搖的。
3.加強立法力度
立法先行是現代社會保障制度在各國實踐中表現出來的首要規律,所謂立法先行是指,先有社會保障立法,于后才會有社會保障項目的具體實踐,是通過社會保障立法來確定社會保障制度。立法先行,既表明了政府在建立社會保障制度時審慎而負責任的態度,同時也是充分匯集國民或絕大多數國民在福利方面的意愿表現。目前,涉及到農村養老方面的法律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和《婚姻家庭法》,這遠遠不夠,應加快制定《養老保險法》,并在該法中對農村老年人的養老問題進行明確的界定。另外,各級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政府、集體以及個人三方繳納資金的具體數目,規定具體的繳納方式,必須專款專用。如果哪方沒有按時繳納責任范圍內的資金或者挪用資金,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農村養老保障建設要納人法律軌道,讓農村居民無條件參加社會保險,政府和集體也明確責任,從根本上為農村養老保障建設提供制度保證。
4、倡導和鼓勵農民購買商業保險
商業保險又稱金融保險,是相對于社會保險而言的,是一種較高的投資受益保險,較為富裕的農民可以購買商業保險。由于中國社會醫療保險運行時間短,個人支付的費用比較高,如果經濟條件不是很好的人遇到一些大病就要背負大量的債務,而商業醫療保險就可以承擔大部分費用。因此,政府應該向農民加大購買商業保險的宣傳力度,引導農民靠自己的勤勞和智慧為自己的老年生活儲備基金,提高自我養老意識。
5.實行城鎮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隨著城市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農民脫離農業來到城市,為城市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卻沒有享受到城鎮職工所享受到的基本養老保障。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他們必將因為知識的貧乏而在市場競爭中處于劣勢,他們享受的待遇與他們作出的貢獻不成正比,必將產生新的社會不公平,這不符合我們國家兼顧“公平與效率”的分配原則,最終必將影響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立和發展。因此,讓脫離了農業的農民直接享受城鎮基本養老保障,是維護社會穩定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6.建立社會化、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保障體系
“社會保障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社會保障理念影響下,各國社會保障制度內容、水平、運行機制具有不同特點,社會保障模式事實上是由社會、經濟、政治、歷史文化發展決定的。”當前我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的選擇也應當遵循上述規律,既要堅持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原則,又要堅持與我國歷史文化傳統相符合的原則,同時還要堅持與人民群眾的實際需要相一致的原則。因此,我們國家應該在農村建立社會化、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保障體系。
我們所說的社會化養老,是指農村的養老主要靠社會,包括國家、集體、個人和社會保險等方面,為老人提供經濟保障以安度晚年。“建立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社會發展進步的重要標志。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在所有工業化國家和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得以建立和持續發展的事實,應當能夠打消中國對這種制度的必要性的疑慮。尤其是在進人老年型社會后,通過民主方式形成的公眾意愿也會促使社會化的養老保險制度不斷得到改善。”目前,在我國建立社會化養老保障體系,關鍵是要改變“個人繳納為主、集體繳納為輔、國家給予政策扶持”的原則,由于農民經濟生活相對貧窮,政府應該對農村養老保險給予一定的財政支持。從長遠看,這是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未來發展的趨勢和核心任務,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我國農村養老保障問題。
我國是一個地廣人多的國家,特別是東、中、西部地區發展不平衡,決定了我國只能建立多層次、多樣化的養老保障制度。首先,“孝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家庭養老不僅給老人的生活提供了物質保障,而且還有利于老年人享受天倫之樂,因此,家庭養老,現在以及將來都是我國農村養老保障的主導方式。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正如馬克思所言:“隨著人類由農業社會進人工業社會和后工業化社會,家庭贍養功能就慢慢脫離家庭而社會化。”囚我們不能把家庭養老作為養老保障的惟一依靠。其次,經濟文化發展水平不同的地區甚至同一地區的老人,也不可能享受完全一樣的養老保障,因為這種做法違背“效率優先”的原則,容易導致“平均主義”,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要積極建立農村老人的照顧服務體系。政府、集體和個人共同出資建立敬老院或托老所,并進行嚴格而規范的系統化、人性化的管理。外出打工的農民工沒有時間照顧家里的老人,可以適當出一部分錢放心地把自己的老人送往敬老院或托老所接受照顧。孤寡老人,根據具體情況可以由國家或集體出錢,把他們送往敬老院或托老所接受照顧。鼓勵農民積極興建合作醫療,改進農村醫療設備,提高農村醫療人員的綜合素質,完善醫療服務網絡,讓農村老人看得起病,并且有病能及時得到救治,健康快樂地安度晚年。要關注老年人的精神生活,建立適合老年人生活的娛樂設施、健身設施及其他文化服務設施。
論文關鍵詞:和諧社會 農村社會保障 對策
農村社會保障是指以地方政府為主,以基層社區為依托,由國家、社區、公民群體及個人合作興辦,通過國民收人再分配和個人消費支出集中資金,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向農村社會成員中,部分或全部喪失勞動能力者、遭受自然災害者、經濟收人低于貧困線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需要,促進農村社會安定和經濟發展的一種制度。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以“公平公正”為價值核心,是一種公平公正的社會制度安排,必然要求國家為所有居民提供同等的社會保障并在城鄉之間公平公正地分配教育資源,真正做到社會主義剩余價值民有、民享、民分,為全民人際關系和生產力的gDN可持續發展提供堅強的保障。然而我國是一個農業人口大國,農村居民的社會保障問題不僅直接關系到農村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也直接關系到國家的穩定,是實現市場經濟利益均衡機制的需要,同時也對我國和諧社會的建設起到關鍵作用。
1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現狀
本文從家庭和土地結構、社會結構、制度結構三個方面分析當今我國農村社會保障現實狀況。
1.1從家庭層面看,現在農村養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以土地保障為基礎,以家庭養老為主要形式,但在家庭養老方面,現在家庭獨生子女沒有能力贍養四位老人,使得中國以往的家庭養老難以維持。另一方面現有農村土地保障功能弱化,土地產權不完整,土地資源有限以及城市化的發展,使農民的土地越來越少,農民收益越來越低,土地在農民收入來源中的作用逐漸降低,土地不足以成為農民養老的后盾。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征地、退耕還林等經濟和社會政策,使得農民所依賴的家庭保障和土地保障等傳統保障制度產生了強大的沖擊。
1-2從社會結構來看,城鄉分割的二元社會保障制度成為農村社會保障發展的制約因素。我國城鄉二元社會保障制度,一方面保證了絕大多數國有企業下崗職工、離退休職工和城市困難居民家庭的基本生活,但對于中國九億農村人口來說始終處于社會保障的邊緣。社會救濟救助、養老保險、合作醫療未納入社會保障范圍。另一方面,農村社保資金缺乏,農村的實施,集體經濟處于渙散狀態,集體養老的資金難以保障,集體不愿有的甚至沒有足夠資金提供給予補助,而農民個人又無力繳費,致使許多農民不參加社保。
1.3制度不健全,建設緩慢。我國在1992年建立縣級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方案,但此制度一直沒有真正執行,于1998年被迫暫停實施。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一方面影響到千百萬農村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和生存,也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十六大以后,國家又提出了統籌城鄉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主張。特別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我國民生目標之一就是要“老有所養”,這為農村養老保障制度重新建立提供了新契面。
2國外農民社會保障制度體系研究與啟示
日本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較早,于二十世紀三十年代制定農村醫療保險法,農村居民的醫療先得以保障。二十年后開始建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1959年日本政府首次頒布了《國民養老金法》,到1960年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并在全國普及,到二十世紀末,日本已經建立起了完全覆蓋農村居民的、比較完善的農村養老保障體系。真正形成了“國民皆保險”、“國民皆年金社會保險制度”。
德國的農村社會保障是在城市居民社會保障制度建立之后進行的。在農村社會保障建立時,德國社會經濟已發展的較好,農業人口較少,為農村社會保障提供了較好的制度環境。在建立之后的也不斷的進行調整,經歷了從家庭、政府、到立法的發展模式。資金來源主要來自于政府,國家承擔了主要的責任。
新加坡和智利的農村養老保障也很有特點,實行的是完全積累制,強調個人責任,新加坡非常重視家庭養老,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宣傳與提倡。瑞典、挪威、丹麥、芬蘭四國是當今福利型國家的縮影,但其“高稅費、高福利”的政策讓一般的國家都望塵莫及。
啟示①各國在建立農村社會保障時,都呈現出先城市后農村的規律,如美國時差為55年,日本時差為30年。②各國農村社會保障水平均由低到高、由少數群體向大眾群體演變的過程。③從資源來分為政府出資、政府和個人共同出資、個人出資三種形式。在發達福利國家大多數實行政府出資,實行全民社會保障;而有的國家則認為農民社會保障首先是個人的責任,然后才是國家的責任,如日本就是由政府與個人共同承擔社會保障資金。而完全個人出資的國家在東西方國家都有。
3對策與建議
3.1資金來源提倡多元化的籌資方式。政府出資的社會養老保險,過高的福利費開支最終導致國家財政不堪重負;個人出資的養老保險對于經濟發展水平一般的國家而言,由于勞動者投保能力不強,造成資金短缺:因此在我國應采取多元化的籌資方式,三種性質的養老資金都存在,并且通過不同方式組合起來,取長補短,形成多元化的籌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