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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4年,互聯網金融首次被寫入政府報告中,為保障金融創新,政府部門提出完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的要求。在2014-2018的五年間,互聯網金融在政府報告中從未“缺席”,充分體現出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重要性。
一、互聯網金融法律風險的內涵
互聯網金融是指將互聯網、計算機等技術與傳統金融機構配合應用,共同開展融資、投資與支付等金融業務。我國互聯網金融概念最早出現于2012年,經過數年發展,已經形成相對規范的產品類型,包括支付結算類、投資理財類與融資類三種;推出的互聯網金融產品包括第三方支付、理財產品、融資平臺等,如余額寶、阿里小貸。互聯網金融具有顯著的成本低、效率高、多元化與高風險等特征,各類風險嚴重阻礙行業發展。在互聯網金融領域,由于其發展迅猛,相關立法存在滯后性,集資詐騙及洗錢等違法現象頻發,法律風險較突出,需受到立法機關與行政機關的重視,并采取有效措施來防范風險。在互聯網金融風險中,有一般風險、安全風險、特殊風險與法律風險等多種類型。法律風險可以看作是其他風險的關鍵點,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是引發其他風險的主要原因,其關鍵點體現在以下三方面:
(一)落腳點在互聯網金融監管領域,一般風險、安全風險與特殊風險的有效防范措施均是保障政策法規的實施,通過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大力懲處,來約束行業行為,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可見,法律風險為其他風險的落腳點,政府部門需從法律風險入手,明確法律風險的產生原因與解決措施,完善政策法規,強化互聯網金融的監管,規避其他風險的出現,促進互聯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二)隱患點目前我國互聯網金融正處于發展階段,配套法律法規不夠完善,存在空白區域。互聯網金融業屬于金融行業的一部分,具備金融行業的風險連鎖效應,極易出現多種風險爆發的現象,從而引發嚴重的經濟損失。在法律風險出現后,連鎖效應會引發其他風險隱患。如果法律風險爆發的領域涉及到境外業務,可能會對其他國家的金融市場產生影響,因此需加強對法律風險的管控。
(三)爆發點在互聯網金融交易中,各類風險均通過法律風險呈現,法律法規是保障互聯網金融交易雙方合法權益的關鍵,風險的出現會引發利益失衡,從而觸犯法律法規,導致法律風險。例如,在互聯網金融交易中,金融機構出現的消費者信息泄露問題,可稱之為操作風險。而站在消費者角度,個人信息泄露表示自身的隱私權被侵害,涉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條例,可將其歸納到法律風險的范疇[1]。
二、互聯網金融法律風險管控中的不足
(一)互聯網金融法律監管不到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發展,遠快于我國金融法律的出臺效率,這使得互聯網金融的某些領域存在法律空白,影響了行業的健康發展。結合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法律監管不到位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1.市場監管不到位。在互聯網金融平臺,消費者對金融產品與金融業務的了解,均來自于金融機構提供的信息,交易雙方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問題。例如,在我國大部分支付寶與余額寶用戶中,很少有人了解其擔保公司;且政府部門在擔保公司的監管方面存在缺位問題,一旦擔保公司出現問題,將會影響金融產品的正常使用,嚴重時會對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2.缺乏市場準入機制。互聯網金融平臺的股權眾籌業務較受歡迎,但我國法律法規并未認可該模式,可將其認定為非法集資。同時,網絡銀行的開通是否需營業執照、網絡銀行的監管等工作,均缺乏法律法規的明確規定,極易導致行業亂象。由此可見,在互聯網金融領域,存在嚴重的市場中準入機制缺位問題,極易引發法律風險。
(二)現有法律法規與互聯網金融業務存在矛盾互聯網金融屬于新興產業,與傳統金融存在差異,所以適用于傳統金融的相關法律法規,很多與互聯網金融業務存在矛盾。在《商業銀行法》方面,其與互聯網金融中的第三方支付存在矛盾。該法律指出,只有商業銀行可以經營證券、信托與保險等行業的服務項目,且上述三個領域需分行經營管理。在第三方支付出現后,其業務涉及到證券、信托與保險,這與《商業銀行法》相悖。同時,在“一行兩會”管理模式下,第三方支付存在缺少行業標準與準入機制等問題,影響互聯網金融交易的安全。在《擔保法》方面,其與互聯網金融中的融資理財存在矛盾。該法律涉及的擔保方式包括買賣、貨物運輸等傳統形式,雖然融資理財也屬于網絡買賣服務,但《擔保法》中并未提及服務雙方的擔保責任與義務,易引發融資風險。例如,在P2P業務中,某平臺提出會為融資人提供本金保障,但在互聯網金融交易中,該平臺的風險備用金出現問題,則融資人的損失找不到承擔主體[2]。在《證券法》方面,其與互聯網金融中的眾籌資金存在矛盾。該法律涉及的證券包括債券、股票、投資基金等類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出現了并未納入《證券法》中的眾籌資金,極易引發非法集資案件。
(三)消費者合法權益難以保障雖然政府部門根據互聯網金融市場現狀,修訂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但其關于互聯網金融服務的具體司法解釋與操作細則,并未涉及;針對互聯網用戶面臨的隱私權與肖像權等合法權益侵害問題,政府部門出臺了網絡侵害人身權益的相關法規,但并未涉及消費者的財產權;針對互聯網刑事案件,政府部門修訂了《民事訴訟法》,但由于互聯網交易的電子證據具有易改性與易刪性,刑事案件中的電子證據收集與應用難度較大,不利于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障。
三、完善互聯網金融法律的建議
(一)營造健康的互聯網金融環境針對互聯網金融面臨的法律風險,政府部門需加強監管,創設健康互聯網金融環境,保障該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在互聯網金融監管方面,歐美國家的成效顯著,可借鑒其成功經驗,結合我國國情及互聯網金融市場現狀,創新監管法律與監管模式。歐美國家主要采用分類監管模式,制定市場準入制度與信息強制披露制度,保障互聯網金融環境的健康。例如,在第三方支付方面,美國會對金融機構開展資質審查,向符合要求的機構發放相應的牌照,明確其責任義務及享有的權利;歐盟出臺的相關法律明確指出,只有金融類企業才可成為第三方支付平臺。在網絡信貸方面,通過政策法規的引導及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約束,實現市場監管,美國設立金融監管局專門負責P2P的管理;歐盟出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律,約束互聯網金融交易。參考歐美國家的經驗,我國可從以下三方面開展行業監管:第一,制定分類監管制度,根據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類型,將其劃分到不同部門,分別負責支付結算類、投資理財類、融資類金融業務的相關工作,避免多頭監管或推諉責任現象的出現;第二,制定市場準入與強制信息披露制度,如第三方支付機構、銷售基金等機構的許可制度等,結合金融機構信用制度,提升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水平;第三,開展專項立法,根據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結合現有政策法規與指導意見,構建專門的互聯網金融行業規范法規,為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支持[3]。
(二)推進互聯網金融法律建設在傳統金融領域,主要通過《商業銀行法》等法律法規開展管理,在互聯網金融業務出現后,政府部門出臺了《電子簽名法》與《反洗錢法》等法規,約束互聯網金融市場。但和互聯網金融市場的迅猛發展相比,相關法律法規存在顯著滯后問題,并不適用于互聯網金融現狀,導致法律風險得不到有效管控。就此,政府部門需加強互聯網金融法律建設,完善互聯網金融相關政策法規,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促進不同部門的協作。在以往的金融立法中,由主管部門制定相應的監管法律。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差異較大,涉及多個部門與法律,傳統的金融立法模式不適用于互聯網金融。就此,政府部門需促進多個職能部門的協作,共同參與互聯網金融立法工作,確保互聯網金融法律涵蓋交易的各個方面,保障互聯網金融的有序健康發展。同時,不同部門的協作,可避免職能部門從自身入手,與其他部門的法律存在矛盾,保障互聯網金融法律的統一性與協調性。2.加速法律法規的更新修訂。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出現的最新業務與產品,政府部門需出臺相關的法律條例,約束其交易流程與手段,避免互聯網金融法律出現空白區域,讓不法分子無可乘之機。3.整合政策法規。互聯網金融不僅與金融法律法規相關,還涉及刑法等內容,為避免現行刑法與互聯網金融存在矛盾,政府部門需整合多項政策法規,合理界定互聯網金融的概念與界限,保障互聯網金融的健康發展。例如,政府部門需從《刑法》等角度入手,準確界定正常融資與非法集資的概念、表現等內容。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風險;措施
隨著互聯網技術的不斷更新和廣泛應用,互聯網金融應運而生,很快得到了各界人士的肯定,并在“互聯網+”的推動下迅速發展。未來互聯網金融將是經濟發展的主趨勢,在人們的日常生活中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但是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使人們享受了很多便利的同時也面臨著一定的風險,如監管不到位,網絡信息技術含量低。為了促進互聯網金融的穩健長效發展,有必要分析研究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防范機制。
一、互聯網金融的內涵及風險類型
(一)互聯網金融的內涵
互聯網金融是依附于互聯網和移動通訊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一系列的金融活動。互聯網金融不是互聯網和金融業的簡單結合,而是在安全的互聯網環境下,用戶通過對電子商務的了解,開始接受和使用。它是為適應新的市場需求應運而生的新的金融模式,是傳統金融行業與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產物。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的類型
1.技術風險
互聯網金融主要是運用計算機信息技術和系統進行,而在計算機網絡技術的相關系統中,也存在著不少的缺陷和風險,如網絡通訊系統的開放性、密鑰和加密技術管理也不完善、計算機病毒和電腦黑客的攻擊等都會使用戶交易時的資金受到損失。所以,互聯網金融需要有成熟的計算機技術方案來解決,就必定會有著技術類的風險,不僅來自技術系統內部的風險也有技術變革所帶來的淘汰性。
2.操作風險
從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來講,互聯網金融行為涉及很多方面,比如互聯網賬戶的授權使用、互聯網金融機構、客戶信息操作風險等。一個金融業務的完成,要經過多個主體,在交易過程中的任何一個主體出現操作失誤,都將產生業務風險。因為互聯網金融業務在虛擬環境下進行,交易各方的信息傳達也主要以網絡為主,在業務操作規范、操作流程、操作正確性上存在一定差異,這在一定程度上給互聯網金融帶來了風險。
3.信用風險
當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誠信體系還沒有真正納入到銀行的征信系統中,像一些電商小額貸款機構與P2P等新型信貸平臺的信貸數據還游離于征信體制之外,無法實現對征信信息的共享與征信系統的使用。進而導致金融機構對借貸人的信用情況缺乏深入的了解,從而導致壞賬現象的發生,增加了互聯網金融的安全風險。與此同時,一些自發組織或是依靠市場化運營的共享平臺,他們的信用信息還無法滿足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現實發展需求。
4.法律風險
互聯網金融作為新興的產業,目前尚未有明確的金融立法和監管條例,也沒有統一的行業自律組織制定相應的行業標準。互聯網金融行業交易主體和交易行為出現問題時,無法可依、無據可循,這導致互聯網金融行業處于無序發展狀態。目前,除了第三方支付平臺之外,其他互聯網金融領域準入門檻較低,大量的互聯網企業參與到金融領域中來,機構數量大幅增加,給互聯網金融帶來巨大風險。
二、互聯網金融風險應對措施
(一)提高運行環境的安全力度
在硬件方面,加大硬件的抗物理打擊能力,大力推進承載力強大的移動終端的研究,保證其硬件環境的安全。在軟件方面,加大系統的防病毒、防黑客攻擊能力,并完善加密技術,保證系統的安全運行,并大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信息技術,以降低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面臨的技術風險,保護國家金融安全。
(二)建立風險控制機制
互聯網金融風險具有一定的隱蔽性,要充分認識到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性,做好風險管理工作,降低不必要的損失。互聯網金融企業應該根據各自所從事的業務性質、面臨的風險類別建立對應的內部風險控制與處理機制。互聯網金融企業也應像其他金融行業一樣完善風險控制體系、創新風險管控技術,通過制定和實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對風險進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糾正動態過程和機制。
(三)完善信用體系
要通過建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信用體系來促進互聯網金融行業的健康發展。互聯網金融信用體系應包括互聯網金融行業的信用信息采集、信用信息的評價與查詢、信用信息的動態跟蹤與反饋。互聯網金融信用信息主要采集對象是掌握互聯網金融機構及用戶信用信息狀況的機構。采集后的信息可用于查詢,信用體系管理機構還應建立起信用信息分析模型,對采集的信息進行加工、整理,最后π畔⒍韻蟮男龐米純鱟鞒銎蘭邸
(四)健全法律法規體系
互聯網金融要想持續健康地發展就必須建立健全互聯網金融監管法律法規。一是要及時補充修訂現行金融法律法規。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法律內容極少提及,需要補充必要的條款、修訂相關的金融法律。二是要加快出臺針對互聯網金融的專門性立法。我國互聯網金融監管立法滯后,要從信息網絡安全維護、社會信用體系構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幾個方面搭建互聯網金融的法律體系并加速立法的進程。三是要更新完善互聯網金融現有的法律法規。因此要盡快制定出臺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規范互聯網金融機構運行規則和經營范圍,使監管有法可依。
總而言之,隨著我國互聯網金融服務業的不斷發展,會不斷產生一些新的問題。這時,就需要我們不斷提高風險防范意識,有效制定相應的法律與建立相應的風險防范體系來有效預防金融風險的發生。從而達到規范互聯網金融秩序,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目的。除此之外,互聯網金融消費者還要逐步提高自身的風險防范意識,能夠主要參與到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行為中去。進而才能夠不斷拓展我國互聯網金融業的生存空間,促進我國金融服務業的蓬勃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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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2.28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06.042
在如今互聯網時代的推進作用下,金融領域正逐漸發生著深刻的變革,在當前金融抑制、金融行業同質化競爭以及互聯網金融法律不全等現實環境中,金融行業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飛速發展。金融創新作為驅動金融行業發展的前進動力,通過與互聯網的充分結合,金融行業又形成了一種新型的生態環境。在這種情況下,互聯網金融模式迅速席卷了整個中國,成為了現代金融行業里的一種新型金融模式,同時也打破了傳統金融行業的生態平衡。
一、互聯網金融常見的法律風險種類
對于互聯網金融產品所存在的法律風險可分為商業信息泄露風險、隱私侵犯風險、借貸風險、非法集資風險、互聯網直銷風險和網絡虛擬貨幣風險等多種類型。
(一)商業泄密隱藏的法律風險
對于網貸平臺來說優質的借款人就是其核心競爭力的體現,而P2P網貸平臺為了使信息得到平衡,通常會在網上會一些優質借款人的具體營業信息,以獲得更多投資人和出借人的信任,這樣以來,網貸平臺無意間就泄露了自己的商業信息,同時也給其他的競爭者提供了寶貴的信息。
(二)侵犯隱私隱藏的法律風險
這種風險主要存在于互聯網金融的消費者和投資者之間。下面將通過一個案例來進行分析,2013年上半年,據部分網友反映支付寶有一些用戶的個人信息(如姓名、手機號碼、余額等)在谷歌網站上被曝出。經過相關調查后支付寶回應,“支付寶對相關的個人信息已經加強了安全防護,在正常情況下所有的搜索引擎都不能夠再抓取到支付寶的用戶信息,出現這場事故也不排除是因少數用戶主動將自己的個人信息到公共網絡上的緣故。”在如今互聯網發展膨脹的時代,借助大數據的手段雖然可以幫助金融業挖掘出更多具有價值意義的信息,但在一定程度上這也與個人隱私保護形成了巨大的沖突。在2014年《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訂以后,更加明確提出對個人隱私和公民信息保護的法律規定。互聯網金融機構對保護消費者以及投資方的個人信息和隱私具有法律責任,一經發現泄露個人信息和隱私的情況,法律部門會嚴格的追究其責任,并進行嚴厲的處罰。
(三)借貸之間存在的法律風險
這種風險主要是由于借貸之間利率比較大時產生的,據網貸第三方服務平臺在2013年對所有網貸平臺的數據進行了統計分析,其中將近35%的網貸平臺每年的收益增長率超出了23.5%。根據相關規定,民間借貸雖然可以在銀行利率的基礎上適當增加自己的利率,但也不得超過普通銀行同類型貸款利率的四倍,一旦借貸利率超過法律限度,超出部分將不會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對于網貸平臺的高利率約定將存在不可兌現的法律風險,同時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構成的違法行為。
(四)非法集資隱藏的法律風險
非法集資主要表現為一些網貸平臺采用秒標或天標的形式為自己的母公司融資,這些情況通常會在一些剛上線的平臺上表現尤為明顯。對于那些沒有資格吸收資金的網貸平臺在未得到相關監管部門批準時,常常冒著法律風險來進行非法集資。另外眾籌平臺也存在著一些變相的撈取大眾資金的法律風險,其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特征:1.在法律上沒有獲取資金的資格;2.通過一些網站媒體對公眾進行融資宣傳;3.向大家承諾一段時間以后會有豐厚回報;4.融資對象沒有特定標準。而這些犯罪行為往往都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公眾進行集資詐騙,不顧及法律后果。
(五)互聯網直銷潛藏的法律風險
互聯網經濟主要用刺激網民眼球的方式來達到營銷的目的,因此它也經常被稱為眼球經濟,許多互聯網的行業在業務擴展到金融業以后,其銷售模式多少也會觸及到法律的邊線。例如百度在2013年年底就打著零風險的口號,大力的推行百發基金這個項目。從銷售宣傳形式上來看這些互聯網基金在一定程度上與現行的銷售法規和證券基金法都產生了明顯的沖突,而在有關法律規定中也明確指出,任何銷售機構都不能向投資者承諾基金的收益,也不能打著基金沒有風險和100%安全等禁用口號。
二、互聯網金融法律當前面臨的管控問題
(一)創新發展的管理政策面臨著不可預測的風險
在如今互聯網金融不斷沖擊的環境下,國內多家銀行都開始對互聯網金融進行了嚴密的布局。但這些過程也促使了互聯網金融的不斷創新,許多互聯網企業從中也獲得了不少豐厚的利益。與此同時,這也為有些銀行帶來了政策方面的風險,讓它們在市場競爭中逐漸失去優勢。一方面在政策上缺少了支持,互聯網企業通常會利用自己的技術優勢,向碎片化理財的方向進軍,并結合消費理念將業務范圍擴大到金融行業,從而使互聯網金融得到了快速的發展。而商業銀行在多重政策的監管之下,在經營許可、客戶認可以及市場準許等多方面都受到了強烈的管控,從而導致商業銀行在互聯網的金融創新領域失去了很多競爭機會。另一方面監管部門對自己的職能任務分工不明,由于監管部門對商業銀行的理財、電商以及實時通信等多種創新業務認識并不明確,而導致有關部門采取的監管措施也十分不合理,此外對業務的重疊部分,監管部門也存在監管不到位的現象。
(二)轉型過程面臨著法律落后的風險
互聯網金融出現的各種問題因法律法規滯后,導致無法及時的解決。其中突出的表現為:其一,相關的法律規定還沒有推出,大多數監管部門仍然沿襲傳統的監管方法對現在的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其中的依據也多半是適用性的法律條文。另外由于監管法律在互聯網領域的制定意圖、權利義務以及責任后果方面相比于金融領域都有極大的差異,所以監管部門在處罰互聯網金融違規違法的行為時也難以做到公正的處理,其二,相關的法律規定難以實施,雖然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提到了有關網絡交易和金融銷售的管理措施,在其規章制度中僅僅只是強調了一些交易規則,對網絡金融方面并未提出一些具體的保護方案。致使客戶和銀行信息都得不到充分的保護,如今互聯網金融具有十分廣闊的業務范圍,而現有的網銀信息保護制度已經無法覆蓋這些開放性的業務,因此電子金融領域缺乏統一的認證標準,缺少對法律文件和網絡用戶身份識別認證的完善系統。
(三)互聯網與金融的疊加風險對控制體系的沖擊
由于《商業銀行法》對金融業務的風險管理已經提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也使得風險控制在外部監管和內部控制之間形成了相對比較完整的體系,從而為商業銀行的金融安全提供了良好的保障。但由于金融與互聯網行業自身的結構特點和操縱模式以及信用監管機制帶來的影響,使互聯網金融發展道路上面臨著各種風險挑戰,對于信息化銀行的管控要求來說,互聯網金融的規范制度已經不能再為銀行的安全做出保障,所以現在急需健全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的管理控制體系。
三、對互聯網金融法律風險的預防措施
為了讓投資者的權益得到合法的保護,使市場秩序得到穩定,必須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同時考慮到當下互聯網金融與監管法律的不對稱現象,本文對互聯網金融法律風險提出了幾條預防控制措施。
(一)實施互聯網金融業務許可制度
目前國內互聯網金融監管主要采用的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監管模式,其中監管主體眾多,導致監管效率提不上來,因此在不斷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的過程中,還需要各監管部門之間積極地配合、溝通工作,另外對于互聯網企業有關業務,監管部門還可以實施第三方支付許可證、中間業務許可證以及基金銷售許可證等準入制度,進而使消費者得到相應的知情權,加強社會群體對互聯網金融機制監管。此外對p2p融資平臺和第三方支付平臺的運作形式和資金去向還需要進行嚴格的控制,在互聯網企業穩定發展之后,再適當的放寬其準行條件。
(二)建立互聯網金融的征信制度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近幾年所公布的一系列管理規定,可以看出它們對金融機構的監管工作十分重視,同時對支付機構的監管工作也正在不斷的進行強化處理,而這些文件中的有關規定也需要通過不斷的進行革新和完善,使復雜的網絡反洗錢工作能夠得到充分的體現。因此我們需要為互聯網金融企業建立一套比較完善的征信制度,并建立一個信用數據庫來綜合分析p2p融資和第三方支付平臺上所有交易人的交易數據。同時還要聯合互聯網金融機構與銀行機構,使資金的存管權交與第三方管理。同時對于反洗錢調查工作還要單獨建立一個有效的數據庫,針對一些大額度、復雜以及跨區域的互聯網金融交易數據逐個的進行排查,嚴厲的打擊有關洗錢的犯罪活動。
(三)制定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制度和行業準則
在對互聯網金融風險防范過程中,需要充分的結合政府監管和行業規定,以促進互聯網金融產業安全穩定的發展。而政府在界定互聯網金融業的經營范圍時也需要制定一些監管制度,給網絡金融制定一個規范的國家標準,從而是市場經濟能夠有一個良好的競爭環境。為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合理有效的法律法規,并建立相關的保護協會和維權機構,然后不斷的健全和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控制體系,倡導群眾多建立一些行業協會和自律機構,給消費者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例如在2013年就有多家互聯網金融企業聯合成立了一個千人俱樂部,還針對身份識別、資金安全、消費者保護、合法經營以及金融風險控制方面了互聯網金融自律公約,給互聯網金融行業搭建了一個完善的管理體系。
(四)健全互聯網金融責任追究機制
相關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應當按照現在的法律制度加強對客戶信息的保護。對于那些資產龐大的p2p網貸以及眾籌平臺,由于其牽動著整個社會的利益,因此需要在當地的執法部門進行備案,并在公安部門提取相關的備案證明,從而使企業自身得到國家信息安全部門的安全保護。同時還應該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投資的安全教育工作,讓投資者對互聯網金融有一個全面的認知,逐漸增強他們的風險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對集體訴訟和多元糾紛等各種調解機制進行優化,并將責任制度簡化落實,為投資者的合法權益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風險防范金融監管
近年來,互聯網領域的科技飛速發展,使得我國金融市場出現了一種全新的金融模式――互聯網金融。我國互聯網金融平臺最早出現于于21世紀初,從2013年開始呈現爆發式增長。互聯網金融表現形式多種多樣,然而由于相關監管制度不完善,其野蠻式發展、監管缺位、風控缺失等問題也相繼暴露。因此,分析互聯網金融中產生的主要風險,并且提出一些風險管理措施也是相當必要的。
一、中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現狀
互聯網金融模式最早出現在美國。我國互聯網金融的雛形自從互聯網剛剛進入我國就開始出現,隨著2013年以來我國移動互聯網的迅速普及而呈現大規模發展,隨著2015年以來相關互聯網金融監管法規的出臺而走向理性發展。在發展的過程中,人們對互聯網技術在金融領域的應用的認識也在不斷深入,很多人開始嘗試在網上買理財,作為自己的投資渠道和理財方式之一。
另一方面,傳統金融領域及社會各界也在探索互聯網技術在金融行業的應用,突出表現在三個方面,包括傳統金融行業對互聯網金融的探索、互聯網相關企業對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探索和創新以及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實踐。其中,幾乎所有的傳統銀行都建立了自己的網上銀行平臺,其數量龐大,是互聯網金融“大軍”中不可忽視的組成部分。傳統銀行嘗試將線下金融業務與互聯網相結合,不僅建立可以進行查賬、轉賬等基本功能的網上銀行,更嘗試“銀行自建線上信貸平臺”模式,利用互聯網提高資金配備效率。與此同時,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也迅速發展。另外,則是各類P2P網絡借貸平臺的興起與飛速發展,平臺數量逐漸增多。
從交易額的增長也可看出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從2009年到2014年,第三方支付平臺的交易額從3萬億元漲到了23萬億元左右,P2P交易額則從1.5億元漲到了3292億元,平均增速為每年200%左右。
二、中國互聯網金融模式分析
當前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模式除了傳統金融機構借助互聯網建立的網上銀行平臺外,主要包括支付模式、理財模式、融資模式這三種形式。
(一)支付模式
支付模式主要指的是第三方支付。中國人民銀行定義第三方支付為非金融機構支付,指的是非金融機構在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資金轉移服務。一般而言,第三方互聯網支付指用戶使用臺式電腦、便攜式電腦、智能手機登設備,通過互聯網及移動終端實現非語音方式的貨幣資金轉移支付。目前,我國排名前三位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為支付寶、微信支付和銀聯在線。有數據顯示,近兩年我國第三方支付交易金額的增長速度都在30%以上,交易規模高速增長。
(二)理財模式
互聯網金融理財模式是指金融機構或者非金融機構通過互聯網向投資者提供金融產品或者金融服務,包括基金、保險、國債等理財產品的交易和銷售。這種理財模式包括兩種方式。一種是傳統理財產品的線上銷售,在這種方式下互聯網平臺提供各類關于理財產品的信息并提供代銷服務。另一種則是與互聯網特點融合生成的新型理財產品的銷售,這種方式有機結合了理財產品與互聯網平臺,如余額寶就是典型的新型理財產品。余額寶是天弘基金公司的貨幣基金理財產品,其產品運作載體為支付寶。相比傳統的銀行定期理財,余額寶能夠讓用戶隨時轉進和轉出資金,因此自從產品上線以來廣受好評。余額寶的火爆催生了更多類似的貨幣基金產品。如微信推出了“微信理財通”,蘇寧云商推出“零錢寶”。
(三)融資模式
融資模式主要包括P2P網貸和眾籌模式。在P2P網貸模式下,P2P公司充當服務中介,考察借款人的信用情況和還款能力,并收取一定的服務費。目前我國大多數P2P公司都進行線上擔保模式,同時輔助線下認證模式。線上評級及擔保模式主要是指網站通過網絡對借款人進行信用評級,線下認證模式主要是為了應對我國目前不完善的征信體系,降低違約風險。與傳統民間借貸活動相比,P2P網絡借貸的最大特點是“量少”及“人多”,單筆借款中的貸款人可以達到數十甚至上百人,單筆單款金融僅可以低到幾百元。如此一來,借款人可以短期內從人數眾多的網友中得到多筆小額資金,從而滿足自己的資金需求,也降低了每月還款壓力。貸款人也可以通過投資不多的資金獲得較高的收益。目前,我國主要的P2P平臺有人人貸、合力貸等。
眾籌模式是小微企業或個人借助互聯網展示所運營的項目或從事活動的投資價值,獲取資金的一種融資方式。眾籌模式在我國起步較晚,2011年我國才上線了第一家眾籌網站。不過眾籌模式在我國發展迅速,增長速度較快。
三、中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分析
互聯網金融雖然是通過互聯網進行的金融行為,其本質上還是金融。因此,互聯網金融具有傳統金融的一切風險。這些風險主要包括金融風險和產品風險。此外,由于互聯網金融將金融發生和交易的平臺搬到了網絡上,還可能會面臨著信息技術風險等一些非金融風險。
(一)金融風險
不管是傳統金融行業還是互聯網金融,其面臨的主要風險就是信用風險。信用風險指的是借款人不能按照合約規定還本付息而給企業的盈利和資本帶來損失的風險。信用風險的來源有信息不對稱、調查人員技能不夠、數據失真等。互聯網金融打破了傳統金融的地域限制,不同地域的消費者都可以通過網絡獲取金融服務,然而這也使得企業無法面對面地與客戶進行聯系和交流,不易核實客戶的相關信息,對客戶信用及相關抵押物的核實帶來更大的挑戰。
互聯網金融同樣面臨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指的是有償還能力,然而由于資金流動性較差暫時得不到資金而無法償還的風險。在互聯網金融中,平臺短期內大規模擠兌提現、存款與貸款期限錯配、大量不良貸款等都可能帶來流動性風險。同時,互聯網金融下,謠言和恐慌情緒的擴散速度更快,也易遭受流動性風險。
此外,互聯網金融也會出現匯率風險、利率風險、股票風險等。相對于傳統金融來說,互聯網金融遇到此類風險的概率較小,但也不能排除。如,當利率波動變化較大時,貨幣基金回報率相對存款收益來說更小,則用戶更容易退出貨幣基金。
(二)產品風險
由于互聯網產品的特殊性,互聯網金融會遇到以產品為視角的風險,如操作風險和市場風險。一些人為操作失誤或系統被攻擊都會造成用戶隱私及交易密碼的泄露,從而給用戶帶來損失,加上由于互聯網金融產品尚屬新鮮事物,很多用戶操作起來不甚熟練,更加劇了隱私信息泄露的可能性。市場風險則是一些互聯網財務管理型產品面臨的主要風險。無論何種互聯網金融產品,最終都要進入金融市場,開展各類投資融資活動。一旦市場出現動蕩,產品的收益與預期可能出現偏差,消費者可能會同時贖回,造成風險。
(三)非金融風險
互聯網金融的非金融風險包括信息技術風險和法律合規風險。互聯網金融的信息技術風險來源于內部和外部,對系統的非授權入侵會將用戶個人信息泄露,甚至引發犯罪活動。法律風險則是由于企業業務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及監管原則,導致盈利能力下降的情況。2013年以來,大量P2P平臺出現“跑路”現象,造成用戶利益的極大損失。在監管部門相關政策或征求意見稿后,這種現象得到了緩解。
四、中國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防范建議
(一)為互聯網金融營造相對寬松的發展環境
針對目前國內互聯網金融行業中出現的問題,應該通過對其進行正確的引導和規范的方式,促進互聯網金融在我國實體經濟發展方面的積極作用。要按照互聯網金融業務模式進行分類監管,明確互聯網金融的監管主體、監管對象和監管范圍,區分原則性監管和限制性監管對互聯網金融不同業務模式的適用性。不宜對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資金規模等設立過高的條件,但必須對其內部風險控制作出嚴格要求。對于行業內的違法行為,必須嚴厲懲治。
(二)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系統
互聯網金融在我國尚處起步階段,相關實踐經驗不豐富,急需建立互聯網金融監管系統。2015年,我國出臺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這之后又相繼出臺相關意見征求稿。然而這還遠遠不夠。互聯網金融兼具互聯網和金融兩個行業的特征,從國際經驗來看,不宜對互聯網金融采取單一主體監管和機構監管的方式,而是要以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為主。對此,有關部門要加強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功能監管和行為監管,一旦發現異常,要盡早采取相應措施,減少風險損失。同時,要盡快出臺各類指導意見和監管制度,加快建立健全的互聯網金融監管系統。
(三)提高風險意識,加強風險管理
應加強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宣傳工作,提高個人投資者的風險意識。如,對于一些收益明顯過高的P2P平臺,應意識到其可能存在的風險,不貪小便宜,不在這些平臺上投資。個人投資者還應該在投資前仔細地查看網站上的項目情況、網站運營方等相關內容,減少上當受騙的可能。同時,互聯網金融企業也要加強風險管理措施,構建符合網絡銀行特點的風險管理制度,加強對客戶認證、網絡金融犯罪等問題的前瞻性研究,適時出臺相關配套規則,加強風險管理。
五、結語
隨著網絡科技的不斷發展以及我國金融環境的不斷開放,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也不可阻擋,給越來越多的人帶來便利。我國的互聯網金融模式呈現出多樣化的特點,并有望在未來發展出更多的形式。同時,互聯網金融行業的風險問題也不容小覷,這就需要加強互聯網金融法規的建設,并提高風險意識,加強風險管理,才有助于我國互聯網金融行業更快更好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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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金融風險;控制對策
第12個“五年計劃”期間,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催動了互聯網金融服務業的產生和蓬勃興起。以互聯網技術支持的網上理財、線上結算、在線購物、網絡眾籌等電子商務、e金融服務充斥著我們工作、生活的每個角落。互聯網金融帶給我們驚喜和機會的同時,也產生了一系列新的風險和困擾,譬如:網絡盜竊、網絡詐騙、網絡非法交易、網上洗錢、網上走私......這些網絡金融風險與傳統金融風險相比,隱蔽性更高、速度更快、擴散范圍更廣、復雜性更強,危害性也更大。充分認識網絡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和特點,對于建立防御措施、完善風險管控機制是十分必要的。本文將闡述互聯網金融風險的來源、分析主要風險及風險控制對策。
一、互聯網金融風險產生的主要原因
(一)法律制度缺失
互聯網金融業是傳統金融業和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新興產物,且處于起步階段,國家尚無相應地法律制度、行業規則對其進行約束管控。
(二)網絡系統和安保措施不完善
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網絡系統設計存在缺陷,系統死機、數據傳輸緩慢、客戶私密信息外泄等事件時有發生。安全保護措施不完善,極易遭受黑客攻擊。
(三)準入門檻低
互聯網金融業初期發展速度過快,準入門檻沒有政策限制和行業監管,市場競爭激烈混亂,交易主體整體素質良莠不齊,業務人員缺乏交易經驗,部分金融財務人員專業技術水平不高,行業違規違法行為呈現上升勢頭。
(四)信用體系不健全
我國企業征信體系整體水平低,數據缺乏,內容更新速度緩慢,部分信用評價結構設計不合理不科學,因此信譽度和公信力不高,應用范圍受限。另外,一些企業管理人風險防范意識差,漠視企業信用化建設的重要性,在交易前對合作方的信用狀況了解不全面不深入,進而導致交易出現危機。
二、互聯網金融業的主要風險
(一)技術風險
1.安全風險: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傳統金融相結合的產物,互聯網技術具有遠程快捷處理金融信息的能力,但如發生計算機病毒感染、黑客入侵等情況,風險積聚和爆發也會在一瞬間摧毀整個線上交易路徑和數據庫信息,這屬于系統性風險,危害性和損失程度不是傳統金融業局部損失可比擬的。
2.技術選擇風險/技術支持風險:線上金融業務需要一整套成熟、合理、高效地網絡技術系統支持。如果選用的技術支撐系統兼容性不高或設計不合理、技術落后,不足以擎起龐大地金融信息數據的整理、加密、傳輸等過程,出現數據丟失、信息亂碼失真等現象將延誤商機,失去市場競爭力。
(二)運營風險
1.操作風險:由于部分金融機構交易程序和交易界面設計不完善,金融從業人員計算機知識貧乏、網絡管理和操作技術水平有限、對線上交易網絡配置不熟悉等問題都能導致交易過程中不合規操作行為的出現,造成密碼外泄、支付結算等錯誤,增加了安全隱患。
2.信譽風險: 線上金融交易平臺以網絡技術為后盾,如果技術支持不能給客戶提供安全、便捷、準確、及時地服務,損害了他們的利益,引起客戶不滿,互聯網金融企業將失去客戶群,使自身商業聲譽和經濟收益受損,甚至可能導致整個金融行業的崩潰。
3.洗錢套現風險:與銀行完善的征信系統相比較,一般金融中介機構信息辨識體系不健全,對客戶身份信息、交易目的、財產狀況等審核不夠有效精準,一些不法組織利用互聯網虛擬環境采取匿名注冊、開立虛假賬戶、利用虛擬電子貨幣等手段進行洗錢套現等犯罪活動,給金融機構和客戶造成了巨大損失。
(三)信息不對稱風險
雖然網絡信息資源具有共享性、廣泛性且獲取成本低,但網絡信息中充斥的虛假內容、病毒程序和惡意鏈接也防不勝防,人們處在污染的網絡環境中很難鑒別和高效獲取有價值的信息資源,所以互聯網信息大爆炸也加劇了信息不對稱的矛盾。實際交易中,交易雙方對對方信息的真實程度了解有偏差,雙方對交易產品和交易過程的了解也存在差異,可能造成交易無法實現或出現違約,僅2015年就有上百家金融企業因此崩潰倒閉。
(四)法律風險
我國法律建設進程遠遠低于互聯網金融發展的速度,現有法律條文都是服務于傳統金融業或IT行業的,互聯網金融業缺乏嚴格有針對性的法律制度對其進行監督和管理,使金融交易供需雙方及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進行商業活動時無法可依,基本權利和義務得不到保護和界定,基于線上投融資活動的跑路、詐騙、洗錢等不法行為屢有發生,行業發展的穩定性得不到法律護航。
三、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控制對策
(一)加快法律制度建設
查補法律缺失,加快互聯網金融業的立法進程和法律體系建設,推進電子商務、線上金融交易、第三方支付、網絡信貸等方面的立法進程,明確互聯網金融參與各方的權利和義務,確保網絡交易各環節合規、合法、安全有效;借鑒國外針對互聯網金融交易和風險防御的法律措施,結合我國行業發展實際情況,完善我們的法律體系建設。
(二)推進信用制度建設
中國人講究“誠信”,強調誠信做人、誠信做事,但是誠信屬于社會道德范疇,在制約人的外部行為時不具有法律的強制性和確定性。因此,在提高人們“誠信”意識的基礎上,借鑒國外經驗建立完善的社會征信評價機制和個人信用體系,推廣政府主導的信用等級管理制度,約束人們的經濟行為,優化互聯網金融軟環境以降低信用風險發生的幾率,促進金融業規范穩步發展。
(三)完善監管機制
互聯網金融業具有混業經營的特點且運營模式多樣化,而我國施行分業監管模式,兩者口徑不一致,導致互聯網金融部分業態游離于監管體系之外,給違規違法行為的滋生提供了空間。為防范和降低金融風險,規范行業行為,必須創新建立互聯網金融業的監管機制,成立互聯網金融統一監管平臺或強化一部門為監管主體其他部門配合的協作體系。例如:做好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工商局、互聯網信息技術部門等多個監管部門的協調配合工作,在防止出現監管交叉或監管空白的基礎上,做到適度監管,既保證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推動金融創新,又要將各種金融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圍內。
(四)重視信息披露
互聯網金融企業要確保財務報告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并按規定向外部用戶,包括投資人、債權人、供應商、政府及有關部門等提供本企業的財務信息、經營業績信息、管理信息、風險信息、背景信息、投資信息、技術信息等,讓用戶充分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根據自身需要和經營目的理性地做出判斷,減少由于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風險和損失;企業由于信息披露增強了自身的透明度,促使經營行為更加規范化、合法化,逐漸降低公司風險和行業風險。
(五)加強信息技術研發和投入體系建設
針對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經營特點和風險,加大信息技術的研發和投入,提高自主知識產權的開發能力;吸納懂金融、計算機、網絡設計、管理運營等綜合素質的人才組建專業技術團隊,優化網絡金融運營的大環境,堵塞技術漏洞,彌補技術方案設計中的缺陷,通過開發口令加密技術、分級授權技術、身份認證技術等加強對數據庫、信息傳輸路徑的安全管理,提高信息系統抗病毒感染和抵御黑客入侵的能力,降低技術風險和系統風險。
四、結束語
互聯網金融業是傳統金融業和服務業的變革和升級,由此衍生出的經營模式和行業風險帶給我們巨大地機會和挑戰,總結互聯網金融風險產生的原因,分析風險種類:技術風險,運營風險,信息不對稱風險和法律缺失、立法滯后的風險,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借鑒國外經驗,提出防御風險的對策:加快法律制度建設、推進信用制度建設、完善監管機制、重視信息披露、加強信息技術研發和投入,在加強監管防患于未然的情況下,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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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的《國人工資報告》顯示,2005―2016年,我國居民工資理財規模增長近10倍,超過工資增長3倍。其中,工資理財規模是指居民工資中主動理財的支出額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報告顯示,2013―2016年,互聯網理財規模由3853億元激增到2.6萬億元,A計2020年將達到16.74萬億元。我國居民使用互聯網理財的意愿率已達11.15%。由此可見,互聯網理財正成為新的投資理財熱點。
國美金融美易理財相關負責人表示,互聯網理財解決了工薪族最基本的理財訴求。較傳統理財機構的準入門檻大多在5萬元,互聯網理財更容易讓工薪族參與進來;手機操作則打破了時間與地域的限制,讓工薪族可以隨時隨地理財;此外,較傳統理財機構比較單一的產品種類,互聯網理財短中長期或定制化的理財產品,讓工薪族擁有更多選擇。
一方面,互聯網理財備受熱捧;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平臺無形之中也備受壓力。如何留住用戶,獲得更多用戶的支持,這是大多數互聯網金融平臺需要考慮的問題。
“互聯網金融強調以用戶為中心,用極簡主義突出用戶在理財行為中最核心的關注點,運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將金融產品通過網絡渠道輸出給用戶。”國美金融美易理財相關負責人認為,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能夠為其在財富管理過程中帶來簡便快捷的體驗,同時保障平臺的安全性,是用戶在理財行為中的基本訴求。
用戶訴求是互聯網金融企業發展的根本動力。例如,美易理財作為國美金融打造的一站式財富管理平臺,始終重視用戶體驗、嚴把風險控制,同時建立用戶與平臺的良好溝通機制,不斷優化提升產品功能,力求為用戶帶來良好的產品體驗。以平臺的“預約”功能為例,用戶通過自主選擇產品期限、收益率等信息,可提前預約中意的理財產品進行投資,從而大大節約自己的時間和精力。
【關鍵詞】 大數據時代 互聯網金融 商業銀行 轉型發展;對策研究
一、前言
大數據是互聯網時代的典型特征,其不僅改變著社會公眾的生產活動與方式,同時對人們的日常生活與思維方式也進行了改造,互聯網金融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邁入21世紀,互聯網金融就開始有加速發展的勢頭,但由于收入水平與互聯網普及程度的限制,互聯網金融尚未真正站在發展的風口浪尖,直到2013年阿里巴巴旗下支付寶推出的余額寶這款貨幣基金產品,從此點燃了互聯網金融高速發展的引擎。以電子商務支付規模為例,2008年僅29000億元,而2013年就搞到101000億元,且后期增長趨勢異常明顯(參見圖1)。
事實上,以阿里巴巴、百度、騰訊、蘇寧為首的互聯網巨頭們紛紛開展與金融的集合,迅速掀起了一波“高開高走”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浪潮。在此背景下,互聯網金融的理財產品、移動支付、網絡信貸等業務模式不斷創新,得到了廣泛的關注與應用,尤其是借助大數據工具對客戶需求的深度挖掘,互聯網金融對我國的傳統金融機構商業銀行造成了較大的沖擊。因此文章主要就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沖擊進行分析,探究其正負面的影響效應,并結合我國的宏微觀環境與當前金融發展趨勢,提出相關對策,以期促進我國傳統商業銀行的順利轉型,具有較大的理論價值與較強的實踐意義。
二、大數據時代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是互聯網技術及精神與金融的深度結合,互聯網金融與傳統商業銀行的差異可以表現在6個方面(參見圖2)
(一)大數據時代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負面沖擊
1、互聯網金融服務便捷,傳統商業銀行通道功能削弱
毫無疑義,隨著互聯網的迅速發展與普及,加之手機移動終端的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服務更加便捷,傳統商業銀行通道功能削弱。從圖1可以看到,互聯網支付規模迅速上升,2016年將超過150000億元,且增長趨勢更加明顯。隨著互聯網金融的迅速發展,在未來的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供需雙方可以跨過商業銀行而自己進行交易,運用自身的支付手段完成支付與結算,同時也弱化了銀行作為通道的作用。
2、互聯網金融成本低廉,傳統中介作用弱化
長期以來,傳統商業銀行因為有著完善的清算系統,其在信息獲取方面存在天然的壟斷地位,從而奠定了銀行在金融業務中的核心中介角色,但是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商業銀行的中介作用開始弱化。隨著金融業與互聯網的快速結合,信息變的更加透明,使得獲取金融機構獲取信息的成本大大降低,銀行信息中介的地位因此受到撼動。
3、互聯網金融覆蓋廣泛,傳統商業銀行競爭優勢弱化
互聯網的優勢就是覆蓋面廣,且拓展覆蓋的成本較低。在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交易模式上,互聯網金融主要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進行交易,當前采取的最多的是第三方支付平臺,這就克服了金融交易的地域限制,極大的拓展了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和應用深度,并且線上交易可實現“一對多,點對面”的營銷模式,一個具有完善交易程序的機房可以滿足數以萬計的客戶服務需求,既解決了消費者獲取金融服務難的問題,也降低了金融服務機構和消費者自身的業務辦理成本。
4、互聯網金融模式靈活,傳統商業銀行創新活力不足
隨著經濟的迅速發展,金融行業客戶的需求將不斷改變,未來金融行業的創新將會進一步加速,而互聯網金融模式非常靈活,因此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適應能力也比傳統的商業銀行要強,從而更能滿足客戶的多元化需求,最終快速占領市場。以P2P的發展為例,就是因為傳統商業銀行無法滿足中小客戶的投資需求和中小企業的融資需求,于是以中介為定位的網絡借貸平臺得到迅速發展。數據統計顯示,2014-2015年,即使出現大量的P2P問題網貸平臺跑路,我國的P2P網貸發展指數依舊呈上升趨勢,這直接突出了我國傳統商業創新活力不足的問題(參加圖4)。
(二)大數據時代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正面影響
當然,大數據時代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也存在一定的正面影響,具體表現在:第一,倒逼銀行改革,實現經營創新。長期以來,商業銀行都被金融界說成“躺著賺錢”,其原因在于存貸款的利息差較大,但是隨著互聯網金融的出現,存貸款的利息差降低,那么商業銀行必須進行改革,不斷實現經營創新;第二,轉變經營思維,豐富發展模式。毫無疑義,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優勢非常明顯,但是傳統商業銀行與互聯網金融模式并不是對立的,相反商業銀行可以轉變經營思維,不斷豐富、拓展、完善自身的發展模式,充分利用互聯網金融的優勢;第三,改善服務態度,提升品牌價值。隨著互聯網金融機構的不斷豐富與發展,傳統商業銀行必須進一步改善自身的服務態度與水平,只有不斷提升品牌的價值才能確保自身的核心競爭力不被削弱。
三、大數據互聯網金融時代傳統商業銀行轉型發展對策研究
(一)注重互聯網與傳統經營模式的深度融合
傳統商業銀行需要充分認識到互聯網金融帶來的沖擊和挑戰,注重互聯網與傳統經營模式的深度融合。第一,在認清自身在如支付業務等某些業務上作為追趕者的劣勢的基礎上,將自身的轉型與發展上升到全行戰略的層面上,全面改革自身弱勢業務領域的制度規范;第二,加強學習互聯網企業與互聯網金融機構的經營方式和思維理念,要尤其注重對大數據信息的優化整合,提高對數據的獲取能力,互聯網的優勢之一是能夠利用互聯網平臺對大量的信息進行高效的挖掘和處理,力爭在不斷擴大服務能力的基礎上降低成本,實現經營模式的全面轉型與經營理念的全面轉化。
(二)持續的強化互聯網金融模式的風控機制
風險控制是互聯網金融的生命線,互聯網金融的核心弊端就是風險控制難度大,由此傳統商業銀行在發展互聯網金融模式的戰略下,必須要注重互聯網金融風險的把握與防控,具體表現為:第一,傳統商業銀行內部要更新的風險管理與防控的理念,既要加快構建互聯網金融的數據統計與風險監測分析體系,又要嚴格把握對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介入程度;第二,加強與互聯網金融機構的聯系與合作,并爭取加入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組織或機構成立的會員體系,促進互聯網金融的行業標準和規范的形成,以對官方監管進行有效補充;第三,要強化客戶教育交流,強化客戶的風險意識。
(三)不斷的加強金融發展創新與服務的改善
在面臨互聯網金融的沖擊下,商業銀行必須不斷的加強金融發展創新與服務的改善。第一,傳統商業銀行在發展戰略、服務理念、經營思路等方面深入思考變革,以嶄新的面貌為顧客提供專業綜合的金融服務;第二,傳統商業銀行應該學習互聯網金融的優點,例如快速反應、客戶反饋信息處理、定期大數據統計服務質量等待,建立以顧客為核心的服務理念;第三,傳統商業銀行也應該認識到中小客戶對于做大、做強、做靜的重要意義,要通過降低理財購買準入門檻、推行自動申購業務、提高線上操作的便捷度等措施,提高客戶的體驗滿意度。
四、結語
大數據時代,公眾一切與互聯網打交道的習慣都可以被匯總分析,從而能深度挖掘客戶的潛在需求與痛點,加之互聯網金融有著成本低、服務快、覆蓋廣等優點,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沖擊是非常明顯的。與此同時,大數據時代互聯網金融對傳統商業銀行的影響也不局限于負面,也包括拓展傳統商業銀行的經營思路與理念,豐富其經營模式,并且隨著互聯網金融競爭的引入而提升產品質量與服務水平。因此,隨著存貸利息差的不斷縮小,傳統商業應該開始轉型發展,注重互聯網與傳統經營模式的深度融合,持續的強化互聯網金融模式的風控機制,不斷的加強金融發展創新與服務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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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 理財 貨幣基金 監管
一、引言
在過去的幾年,中國經濟領域正進行著一場大變革,而深化經濟改革的進程中也出現了許多亮點。特別是在2013年,以余額寶為代表的以互聯網為平臺的金融行業異軍突起,因其具有門檻低、便捷度高等特點很快吸引一批民眾參與,互聯網金融投資進展火熱。
各種理財工具競相推出,互聯網金融百舸競流。不僅理財渠道,理財項目不斷新增,互聯網金融也在改變著人們的生活理財方式。用支付寶錢包,微信支付在商場超市購買種類繁多的商品,打車不用現金,當搶微信紅包已經成為節日期間小小的期待,去眾籌平臺上當一次股東,在P2P平臺上體驗數倍于銀行的超高收益,此番種種已經體現出互聯網金融開始悄然改變普羅大眾的理財消費習慣。像民眾所說,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給中國人的理財觀念帶來了變化。而門檻低、便利化和不錯的收益則是其迅速發展的主要因素。
但互聯網金融領域也是危機頻發,如P2P平臺卷款跑路、眾籌平臺的相繼倒閉、電子白銀期貨詐騙等,因此對于金融消費者的正確引導,降低風險也是行業發展中的燃眉之急。
二、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一)互聯網技術革命性降低的成本
互聯網技術在金融業的應用降低革命性的成本,以前只有中產階級才能申請信用卡,現在學生在一個電商網站上多次交易,也可以打網絡白條了。正因為我們有了互聯網,所以可以大幅降低成本,使在校的W生、底層的勞動者,收入微薄的情況下也可以理財了。
(二)效率高,更簡單
理財領域在生活中相對來說,以前是非常不方便的領域,無論是買理財產品,都需要銀行柜臺實體排隊購買,有時候買一些相對高收益的信托產品還要有大量的資金要進行繁瑣的面簽。但互聯網金融興起后,這種理財變得越來越方便快捷,簡單便于操作。
(三)受眾廣
互聯網金融的新興理財模式下,客戶能夠打不受時空的限制, 在互聯網上直接尋找需要的金融資源,金融服務更方便直接,客戶基礎更廣泛。
(四)發展快
互聯網金融依托于大數據和網絡連接的便利性得到了快速增長。以平安集團旗下的陸金所這一獨立的P2P平臺為例,上線發展兩年便成為估值數十億美元擁有數百萬用戶的大型獨角獸公司。
(五)監管弱
一是風控弱。由于互聯網金融還沒有接入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有待建設,不具備類似銀行的風控、合規和清收機制,所以容易發生各類風險問題。二是監管弱。互聯網金融在我國處于初期發展階段,缺乏準入門檻和行業規范,監管和法律約束方面有待加強,整個行業面臨諸多政策和法律風險。
(六)高風險
一是信用風險高。目前我國信用監管體系不健全,互聯網金融的相關法律監管政策還有待完善,互聯網金融違約成本較低,容易發生惡意騙貸、非法集資等風險問題。尤其是P2P網貸平臺由于準入門檻低和缺乏監管,給了不法分子從事非法集資和詐騙等犯罪活動的可乘之機。二是網絡安全風險高。我國缺乏一個安全的互聯網環境,容易誘發網絡金融犯罪。
三、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導致大眾投資理財觀發生變化
隨著我國GDP的持續高速發展,居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居民可用投資理財資金越發充裕。目前的傳統投資理財途徑主要有銀行存款、債券投資、購買股票、持有外匯、房地產、貴金屬、藝術品、以及銀行理財產品等。房地產、債券投資對資金要求過高;銀行存款的收益率太低;股票、藝術品、貴金屬等要求具備專業知識技能;股票、外匯、期貨投資則風險過高。而互聯網金融理財的優勢在于以超低的門檻限制,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客戶體驗,使居民的投資資金的收益大幅提高,推動了個人理財市場的迅速發展。
另外我國目前存在很多的中小型企業,由于信用和實力的限制,這部分企業很難通過傳統的金融機構取得發展所急需的資金。金融脫媒的發展由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所促進,使中小企業可以通過互聯網金融平臺獲得所需資金,個人理財產品項目或者企業融資為越來越多的企業所發行,使市場上出現很多的高收益理財產品。
與傳統的貨幣市場基金相比,更有流動性優勢,這是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實時贖回與轉賬結算相比傳統貨幣市場基金的優勢之一,使得此類金融理財產品在風險水平和流動性上與銀行活期存款相較無異,收益水平卻明顯高于銀行活期存款,在家庭金融理財投資選擇中具有明顯競爭優勢。2014年以來,以余額寶、蘇寧零錢寶、微信理財通等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相繼搶灘中國金融市場,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參與用戶眾多,大規模的以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替代銀行活期存款的金融變革已經到來。
四、互聯網金融環境下對大眾理財市場發展的建議及對策
(一)強化互聯網金融行業的監管
互聯網金融因缺乏明確法律規范、行業標準和有效的監管,風險危機隨時可能爆發,隨著互聯網金融的產品項目和服務越來越多,這一問題更為顯著。第一,互聯網金融理財工產品有相當顯著的信用風險、政策風險和技術風險,例如余額寶、陸金所為代表的互聯網金融理財工產品等。第二,現行法律缺失現實情況下也很難劃清與非法集資、詐騙的敏感金融犯罪的關系,加之P2P網貸平臺跑路現象嚴重。第三,有些互聯網金融產品出現了“水土不服”,在國外盛行的眾籌模式轉而在國內則被定為“非法證券活動”,隱藏著巨大的法律政策風險。強化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控制風險是現階段解決互聯網金融面臨著風險頻發與監管缺失的雙重制約境況的必要措施,也是目前互金行業發展的重中之重。
(二)加強對互聯網金融消費者的知識技能培訓
大多數不具備專業金融知識的普羅大眾是互聯網金融的主要參與者和中堅力量。為了消費者更為清晰的了解互聯網金融產品、提升風險意識,提高消費者的投資消費判斷力,降低其在互聯網金融投資中的風險負擔,就必須要做好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教育。此外,互聯網金融提供者在宣傳產品時不可對其風險進行刻意回避,要加強互聯網金融受眾風險意識教育。
(三)加強整個行業的自律性
是對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行業監管的有效措施,行業自律是規范行業準則、維護行業間的良性競爭和正當利益的重要途徑。通過行業內有效的交流,減少行業信息不對稱、降低金融風險,維護同業成員的共同權益以及協調互聯網金融行業內的合作共贏。鼓勵建立行業協會組織,如P2P行業協會、互聯網金融協會、第三方支付協會等,加強對各行業平臺的有效監督和正確指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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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金融;商業銀行;問題與對策
一、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商業銀行存在的不足
(一)經營模式過于落后,亟待革新
當前,在互聯網金融的大環境下,國內商業銀行盈利水平及綜合實力的增強除了需要更好地迎合客戶需求外,還需要在業務領域拓展工作上做出更多的努力和改革。商業銀行固有的運行體制、業務途徑、財務管控、組織架構以及人資管理等諸多方面也必須進一步優化。商業銀行應當努力在經營模式上進行創新,不管是經營方向的變化還是經營體制的創新方面,均應付諸實際行動,以更好地適應高速發展的互聯網金融環境給自身發展帶來的挑戰。但是,現階段國內的商業銀行不管是機制導向還是運營體系上均存在較多問題,造成了商業銀行在互聯網金融環境中處在非常被動的位置。從價值導向角度出發,現今商業銀行在人資管理上具備較為傳統的考核管理機制,每一名員工都同時承擔著一定的開發新客戶和攬儲的業務指標。盡管績效考核的實施對提高商業銀行的業務效率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這種追求“短平快”的業務增長方式也造成了員工缺少對客戶進行深入調查和分析的精力和時間,也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員工業務創新的積極性。而互聯網金融企業在創新方面則頗有自己的見地。例如,2013年6月螞蟻金服旗下推出的余額寶,基于支付寶龐大的用戶基礎以及碎片化資金理財的創新思路,迅速占領了市場,半年時間即實現了1800多億元的基金規模。在余額寶上線一年后,包括渤海銀行、中信銀行、中國銀行才逐步推出本行的“寶寶類”產品,而此時,余額寶規模早已突破5000億元。說到運行體制,國內商業銀行通常會采取條線負責制度對有關業務進行督促和限制,這一體制具有明確的職能定位,然而其也會造成運行效率不高狀況的產生。例如,在開展某項業務的時候,為防范風險,往往需要經過多層審批,這在很大程度上影響了商業銀行業務的快速推動和開展。多方原因引發的商業銀行低效率的現狀制約了其在市場研究和業務推動的積極性,造成了目前較為被動的局面。
(二)對存貸款業務的依賴過大
目前,國內商業銀行的盈利來源大體上分為凈利息收益、投資收益、手續費收益、傭金收益等幾方面。而作為創新排頭兵的互聯網平臺企業,則逐步發展出了包括互聯網支付、網絡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保險產品銷售、互聯網消費金融等在內的多種金融業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大趨勢促使商業銀行轉變經營模式,進一步提升自身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要想更好地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對自身造成的巨大沖擊,商業銀行應當依托自身過硬的風險識別能力、良好的資金融通能力、強大的客戶基礎不斷促進收入渠道向多元化發展。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例,近年來就更加注重客戶需求及市場形勢的改變,進而有針對性地拓展中間業務的市場,這令其業務重心慢慢朝著附加值和技術含量更高的業務領域轉變,尤其是資產托管、養老金、對公理財和私人銀行等業務發展速度最快。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了解到,以中國工商銀行為代表的商業銀行已認識到了拓展中間業務市場對增加業務收入的關鍵作用。但是,從總體情況來看,雖然中間業務收入占比有所提高,但我國商業銀行對存貸款業務的依賴程度依然很高。
(三)挖掘數據、服務長尾客戶的水平不足
國內的商業銀行在網絡平臺和網上銀行的開發方面已獲得了不錯的成就。但是,對互聯網金融來講,我國商業銀行因為信息科技的落后、綜合開發動力不強,挖掘和分析數據的能力短期內難以得到有效提升,成為了商業銀行自身的一大掣肘。另一方面,互聯網金融公司手中則掌握著大量的資金流數據和交易數據,當中,訂單數目、倉儲的運轉、客戶經濟行為、金融業務交易量變化等數據均能夠給互聯網金融數據的挖掘提供關鍵參考。除此之外,國內商業銀行在運營方面存在著嚴重的同質化現象,其發展方針、金融產品、改革思路、運行體系、企業文化理念無法進行很好的區分。如此一來,便會導致價格戰和規模戰成為商業銀行競爭的基本模式,這對于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商業銀行的長遠發展具有極大的消極影響。
二、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商業銀行應采取的措施分析
(一)增強自身的服務能力
首先,商業銀行應當迅速采取更加多元化的經營模式。現階段金融市場的細化令金融系統的復雜性、多樣性特征得以體現。在此前提下,商業銀行除了要提高自身在金融業務領域的專業能力,必須按照客戶的行業差異、資金需求情況等,有針對性地研發服務產品,在為客戶提供差異化、可選擇的同時,提高業務競爭力。第二,國內商業銀行必須對客戶群體進行細分,側重提高產品針對性和服務創新。基于互聯網背景,互聯網金融企業已迅速搶占了小微客戶市場,為提高市場占有率,商業銀行除了繼續為傳統大中型企業客戶提供優質的服務外,也要積極拓展小微企業客戶市場。豐富各項金融產品序列是增加商業銀行業務收入的重要手段。從宏觀角度考慮,商業銀行對金融產品及服務的創新,應當注意選取風險更小、收入更高的產品,以此來推動銀行盈利模式的優化升級。在實踐過程中,國內商業銀行還需要對優質的企業或個人業務進行足夠的關注,同時不斷權衡收益和風險間的均衡關系以有效推動自身占有市場份額的擴大。除此之外,國內商業銀行還必須注重業務類型的更替。在當前的市場背景下,各商業銀行應充分意識到互聯網金融對商業銀行以往的盈利模式及業務構架造成的巨大影,繼而有效調整應對策略。與此同時,國內商業銀行要逐步降低對存貸款等傳統業務的依賴,發揮自身牌照優勢,推動較低風險的金融服務的開展,通過差異化、特色化服務贏得更廣闊的市場發展空間。
(二)重視對金融風險的管控
與互聯網金融公司相比,傳統商業銀行的經營手段暴露出了諸如產品和服務的創新能力不足、服務的自由化、個性化程度不高等問題。然而國內商業銀行和互聯網金融相比依然體現出較大的優勢,主要體現在客戶信息管理的安全性、流動性管理以及抗風險能力等方面。當前,在互聯網金融背景下,實體經濟疲軟,互聯網金融企業規模卻迅速擴張,互聯網金融行業準入門檻低、各項監管C制尚不完善等漏洞均使得互聯網金融爆發了一定的違約風險事件。作為普通個人客戶,在享受互聯網金融提供的便利服務和高收益的同時也存在著個人身份信息丟失、互聯網詐騙等金融風險。所以,國內商業銀行在參照互聯網金融企業的發展模式時,必須把風險控制放在首位,借助負債管理能力的加強、主動負債工具的大量運用完成負債結構的優化。此外,國內商業銀行還應當加強對利率風險控制工具的研發,更好地保障商業銀行面臨的各項風險總體可控。
(三)凸顯自身的優勢
在互聯網金融環境中,國內商業銀行除了應注重綜合實力的增強外,也應當對自身做出全面認知的前提下凸顯相較互聯網金融的優勢。首先,與互聯網企業相比,銀行具有資金雄厚和誠信度較高的優點。截至2016年末,中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產總額已達232.25萬億元,互聯網金融規模雖然逐年增長,仍差距巨大。從客戶群體角度出發,互聯網金融中的目標客戶群體以中小企業及青年為主,客戶群體方面的固化導致了國內商業銀行相對于互聯網金融企業來講具有明顯的交易規模優勢。其次,風險管理能力上的優點。商業銀行的業務結構當中,流動性保障是不可或缺的一項,盡管部分流程簡單、風險低的金融業務能夠依靠互聯網金融完成交易,然而對其余那些風險高、較復雜的產品,大多數人更愿意借助商業銀行完成交易,根本原因是在商業銀行平臺中,客戶能夠面對面與專業化水平更高的人員進行直接溝通,獲得服務。和互聯網金融相比,商業銀行還具備更好的流動性和安全性,盈利能力同樣突出。
(四)注重信息科技的運用
促進傳統業務的信息化發展,是當前提升商業銀行對互聯網環境適應性的關鍵舉措。然而,在信息技術的運用上,專業團隊的建設成為了最重要的限制因素。現階段,數據研究和信息科技人才在互聯網金融企業人員構成中占據了非常高的比重,這部分人才在提升企業運行效率、專業水平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推動作用。所以說,國內商業銀行應當更為注重信息科技團隊的培養,進一步降低操作風險,有效提升其專業性和抗風險能力,更好地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環境。
參考文獻:
[1]王研.互聯網金融發展背景下的商業銀行應對策略探析[J].學報,2015-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