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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公司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辦公室設在專職安全辦,
應急電話:
第二條公司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公司突發安全事故含公司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設備安全事故、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第三條、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一、公司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總經理報告,并及時向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同時報人力資源部。公司本著“先控制、后處理、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人力資源部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第四條具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嚴禁超速行駛和醉
酒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指揮員工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縣交警大隊、保險公司、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公司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樹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公司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縣安委會及集團公司安全科。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設備安全事故
1、公司要定期檢查特種設備完好情況,做好電工一線工人的培訓工作,適時進行資格證書的審查。
2、事故發生后,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及時搶救受傷員工,并報打120請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公司各部門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必須申報公司,經同意后方能實施,公司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定安全預防措施,并指定專人負責。
2、事故發生后,應迅速搶救受傷員工,及時將事故信息報總經理及相關部門。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公司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公司者,公司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公司,并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3、對受傷員工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發生食物中毒安全事故,迅速將事故報總經理,及時報打120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一、事故處置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減少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二)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機制。區政府對全區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組織領導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各相關部門和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按照本預案規定和職責分工,切實履行職責。
(三)科學評估,依法處置。有效使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水平和能力。
(四)居安思危,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教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食品安全事故的意識和能力。
二、適用范圍和事故分級
本預案適用于行政區域內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病亡、重大傷害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一)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一級)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影響到包括本區在內的2個以上區(縣)甚至全市、全省、全國的;
2、超出區處置能力水平的;
3、國家、省、市認定的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二級)
1、事故危害嚴重,在本區內迅速擴散并有蔓延勢頭的;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并同時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國家、省、市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三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區內2個街鎮的,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超過100人,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國家、省、市認定的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四級)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區內2個以上行政村,給消費者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在30—100人,無死亡病例報告的;
3、國家、省、市、區認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一)區應急指揮部及其職責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依法組織對事故進行分析評估,區政府根據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的建議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成立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全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區應急指揮部一般情況由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必要時由區政府主要領導任總指揮;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應急指揮部根據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建議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的需要確定,主要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各鎮(街道)人民政府組成。
指揮部職責:
1、領導、組織、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3、負責事故的重要新聞信息;
4、審議批準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的應急處理工作報告等。
(二)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其職責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區應急指揮部下設的辦事機構,主任由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主任擔任,副主任由成員單位分管領導擔任。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人員、辦公場地、辦公設備要落實到位,一旦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進入應急工作狀態。
辦公室職責:
(1)根據事故發生狀態,提出啟動“預案”的建議;
(2)落實區應急指揮部的各項部署,組織協調實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3)檢查督促各街鎮、各部門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匯總、報告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5)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具體職責:
1、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負責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起草并修改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收集信息,分析動態,依法對食品安全事故及其處理情況做好信息,做到準確、及時、客觀,并對可能產生的危害加以解釋、說明;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工作。
2、區衛生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引發食源性疾患病人的醫療救治工作;依法開展對食品安全事故引發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3、區農業局:負責組織對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4、區質監分局:負責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5、區工商分局:負責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6、區食藥監分局:負責對餐飲服務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關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7、區畜牧局:負責畜禽等動物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工作。
8、區商務局: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環節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9、區林業局:負責組織林產品、野生動植物及其產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10、區糧食局:負責做好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批發和加工環節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及區級糧油物資儲備等工作。
11、區鹽務局:負責食鹽生產、儲運、批發、零售、各環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等工作。
12、區經信局:負責對全區規模以上食品工業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全面了解,督促各食品企業嚴格生產流程,生產合格產品;配合有關部門協調我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生產企業,以確保物資供應。
13、區教體局:負責協助衛生局等部門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14、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和事故發生地的交通疏導、安全警衛工作。
15、區監察局:負責對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及其公務員和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在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工作。
16、區財政局:負責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突發事件發生后資金的到位及管理。
17、各鎮(街道)人民政府:對轄區食品安全工作負總責。根據本預案研究制定轄區內食品安全工作應急預案;食品安全事故發生時,根據區政府的部署啟動轄區內應急預案;組織協調、督促檢查轄區內各單位和群眾落實食品安全預防措施;負責本轄區一般性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協助和配合區相關部門對突發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做好相應工作。
(四)專家咨詢委員會及其職責
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庫。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從專家庫中確定相關專業專家,組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具體職責:
1、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提供咨詢和建議;
2、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工作進行技術指導。
四、監測、預警與報告體系
1、監測系統
根據《食品安全監管信息暫行管理辦法》的要求,建立統一的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農畜部門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檢測信息。衛生部門、質監部門、工商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合區場食品質量監督檢查信息。
2、預警系統
(1)加強日常監管
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日常監管。
(2)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政府有關部門舉報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舉報相關責任部門、單位工作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
政府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或者通報有關部門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
3、報告制度
(1)事故發生(發現)單位報告
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
(2)下級向上級報告
地方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要立即向上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并在2小時內報告至省人民政府和省衛生行政管理部門。
(3)責任報告人或單位
(1)行使職責的地方各級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2)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餐飲單位,以及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初次報告
要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
(5)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
(6)總結報告
包括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防范和處置建議。
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重大和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一、二、三級)
特別重大、重大和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由區政府根據國家、省、市人民政府的應急工作部署,迅速啟動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全力以赴開展應急救援工作,隨時與上級應急指揮部保持聯系,及時匯報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做好應急處理工作。
2、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四級)
(1)區政府應急響應
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區政府根據應急工作部署,迅速啟動應急處置機制,并負責領導和指揮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
(2)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急響應
接到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應當立即進行調查確認,對事故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確認的結果,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其他有關部門、毗鄰或可能涉及的相關部門通報有關情況;工作小組立即啟動工作,組織、協調、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指導、部署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向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情況,請求應急救援支持。
(二)響應的升級與降級
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消預警。
(三)指揮和協調
進入應急響應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專業應急救援機構立即按照預案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按照區應急指揮部要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先期到達的各應急救援隊伍和事故單位的救援力量必須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區政府負責協調,全力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1、區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決定啟動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力量實施救援行動。
2、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指揮協調的主要內容
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救援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四)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力量。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單位和區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根據事態發展變化,出現急劇惡化的情況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五)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職責
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區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按要求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給區應急指揮部。
1、事故調查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牽頭組成聯合調查組或指定相關部門牽頭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負責,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劣質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案件查辦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負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懲辦違法當事人;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5、專家咨詢組
由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
6、綜合組
由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組織事故發生環節監管部門負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分析事故進展以及對外宣傳。
7、現場檢測與評估組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和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區政府。
8、新聞報道組
在區委宣傳部門的指導下,迅速制定新聞報道方案,及時采用適當方式組織新聞報道。在發生可能產生國際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涉外事件時,由區政府及時報告市政府和有關部門。區委宣傳部門負責受理事故發生地現場的記者采訪申請和管理工作。負責互聯網有關信息的監控、管理和指導,對有害信息加強封堵和刪除,以正確引導輿論。對境外媒體的造謠和歪曲性報道,組織駁斥澄清。
(六)應急響應終結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處理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監督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街道、鎮政府負責組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盡快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二)責任追究
對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總結報告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總結分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應急救援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救援總結報告,報送區政府及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七、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區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專項信息報告系統,由食品安全綜合監管部門負責承擔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處理、分析、和傳遞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區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向社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嚴格實行信息歸口、統一對外的原則,對媒體的信息,應當經區應急指揮部或指揮部辦公室同意后,向社會。
(二)醫療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害的,衛生系統應急救援工作應當立即啟動,救治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工作。
(三)人員保障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食品安全監察專門人員及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事故處理。
(四)技術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術鑒定工作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承擔。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立即采集樣本,按有關標準要求實施檢測,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五)物資保障
根據分級負責原則,區、街道、鎮政府負責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保障應急物資儲備,提供應急救援資金,所需經費列入地方政府財政預算。
(六)演習演練
區、街道、鎮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形式,組織開展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演習演練。
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突發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工作。以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協調和應急相應能力,并對演習演練結果進行總結和評估,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有關企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或不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應急救援演習演練。
(七)宣教培訓
各街道、鎮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廣大消費者進行食品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提高消費者的風險和責任意識,正確引導消費。
八、附則
(一)名詞術語
食品安全,指食品無毒、無害,符合應當有的營養要求,對人體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亞急性或者慢性危害。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人體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食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進入人體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一)編制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的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的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鄉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促進經濟發展、保持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鄉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和安全知識教育。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鄉政府統一領導全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本轄區內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置工作和協同區、市應急委處置較重、嚴重、特別嚴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工作、鄉政府主要領導為本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鄉政府為主,實行地方領導負責制,有關單位及村組應當與當地政府積極配合,充分發揮指導和協調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采用先進技術、充分發揮領導、專家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法規范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和預控等工作。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憲法》;省、市、區制定的相關法規、規章;《區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
(四)突發安全生產事故類別: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是指突然發生,因違規組織生產、違章作業、安全管理混亂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等災難性事故。
突發安全生產事故主要分為礦山安全事故、建筑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煙花安全事故、危化安全事故、電力安全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等。
1、地質災害隱患安全事故:我鄉屬地質災害多發段,泥石流、滑坡、坍塌等災害性災難經常發生,涉及面廣,持續時間長,對人們生產、生活造成很大影響,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建筑安全事故主要指從事2米以上高空作業時、未按規定正確佩帶安全帽、安全帶,設立安全防護網。在安全措施極不完善的情況下進行生產工作,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3、消防安全事故是指人們在生產、工作、生活中違反消防法律、法規規定,可能導致火災或在火災時產生一定危害后果的各種危害因數;
4、煙花安全事故是指在制造煙花炮竹時違規操作,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設備和專業從事人員,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燃放煙花炮竹時未在指定地點和安全措施得到保障的情況下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5、危化安全事故是指石油化工生產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蝕性強等許多潛在危險因數造成的火災、爆炸等災害性事故;
6、電力安全事故是指電線老化等引起的線路自燃造成的火災等事故;
7、交通安全事故是指路上行使的車輛和水中穿行的船只在行使時不遵循交通規則造成的事故;
(五)本預案適用于本轄區內可以預見或突然發生的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件。
二、組織管理與職責
(一)為確保各類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及發生后的救援工作有序高效進行,保證人的生命健康和國家財產安全,鄉政府成立了以黨委書記何后貴同志為組長,黨委委員、副鄉長吳同志為副組長,鄉直有關單位負責人、村委會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突發生產事故應急小分隊,其職責如下:
1、突發安全生產事故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貫徹落實省、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負責指導本鄉范圍內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監測、預警、預防工作和定期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組織指揮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情況緊急時調動應急分隊進行緊急性救援工作,解救事故現場的人員及財產;協調調集相關單位、村組,完成區人民政府和區安全生產監督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設在鄉安全生產辦公室,承辦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和常規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貫徹執行鄉突發安全生產事故領導小組的命令和決策;在第一時間對安全生產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3、應急小分隊;在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發生時,迅速組織人員進入臨戰狀態,實施緊急性救援工作,指揮事故現場人員安全轉移,對傷員采取急救措施,盡量減少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故擴大化和嚴重化。
三、應急方案
(一)基本應急
1、先期處置
較重、嚴重、特別嚴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即將發生或已經發生,鄉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小分隊等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并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進行評估,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采取下列必要的應對措施:
(1)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2)劃定警戒區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3)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于應急處置;
(4)實施動態監測,密切關注事態發展;
(5)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動,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6)及時向區專項應急機構、區應急委和區人民政府報告,并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區、縣的,要同進向相關區、縣通報;
(7)其他必要的先期處置措施。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電焊機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一次線絕緣破損,二次線接頭過多或搭接在可燃氣體管道上,導致人員觸電和可燃氣體爆炸。
風險點編號
01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
一次線絕緣無破損,二次回路宜直接與被焊工件直接連接或壓接。
2.
焊機在有接地裝置的焊件上進行操作,應避免焊機和工件的雙重接地。
3.
禁止搭接或利用廠房金屬結構、管道、軌道、設備可移動部位,以及PE線作為焊接二次回路。
4.
制定并執行操作規程。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觸電、其他爆炸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氬弧焊機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氬弧焊機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一次線絕緣破損,二次線接頭過多或搭接在可燃氣體官道上,導致人員觸電和可燃氣體爆炸。
風險點編號
02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5.
一次線絕緣無破損,二次回路宜直接與被焊工件直接連接或壓接。
6.
焊機在有接地裝置的焊件上進行操作,應避免焊機和工件的雙重接地。
7.
禁止搭接或利用廠房金屬結構、管道、軌道、設備可移動部位,以及PE線作為焊接二次回路。
8.
制定并執行操作規程。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觸電、其他爆炸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切割機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切割機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消防水泵故障,易發生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03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禁止設備之上擺放物品
2.按標準佩戴勞保用品;用專用工具及時清理鐵屑。
3.及時清理地面油污、水漬,保持地面衛生。
4.嚴格按加工工藝參數進行加工。
5.禁止非專業資質人員操作設備
6.嚴格按設備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機械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氣瓶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氣瓶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液氨泄漏,遇明火或靜電火花會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04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容器、管道的設計壓力應當不小于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最高的壓力與溫度組合工況的壓力。容器、管道不應超壓運行;
2、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閥、爆破片、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液面計等;
3、按操作規程執行。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爆炸、中毒窒息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手持電鉆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手持電鉆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發生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05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做好設備預防性維修;
2、設備護罩、護欄可靠齊備;
3、完善設備急停開關、連鎖裝置;
4、嚴格執行維修時的上鎖掛牌程序;
5、運行時不得檢查擦拭設備;
6、加強安全教育;
7、員工配發相應勞保用品,并經常組織檢查員工佩戴情況;
8、危險區張貼警示標志、危害告知牌。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觸電、機械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停車疏散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沖擊鉆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沖擊鉆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發生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06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做好設備預防性維修;
2、設備護罩、護欄可靠齊備;
3、完善設備急停開關、連鎖裝置;
4、嚴格執行維修時的上鎖掛牌程序;
5、運行時不得檢查擦拭設備;
6、加強安全教育;
7、員工配發相應勞保用品,并經常組織檢查員工佩戴情況;
8、危險區張貼警示標志、危害告知牌。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觸電、機械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停車疏散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壓縮機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壓縮機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壓縮機故障,易發生觸電、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07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做好設備預防性維修;
2、設備護罩、護欄可靠齊備;
3、完善設備急停開關、連鎖裝置;
4、嚴格執行維修時的上鎖掛牌程序;
5、運行時不得檢查擦拭設備;
6、加強安全教育;
7、員工配發相應勞保用品,并經常組織檢查員工佩戴情況;
8、危險區張貼警示標志、危害告知牌。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觸電、機械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貯液器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貯液器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泄露,遇明火或靜電火花會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08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定期進行放油操作;
2、定期進行放空氣操作;
3、做好設備運行記錄;
4、制定并執行操作規程。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爆炸、中毒窒息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壓力容器、壓力管道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泄漏,遇明火或靜電火花會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09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容器、管道的設計壓力應當不小于在操作中可能遇到的最高的壓力與溫度組合工況的壓力。容器、管道不應超壓運行;
2、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閥、爆破片、緊急切斷裝置、壓力表、液面計等;
3、按操作規程執行。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爆炸、中毒窒息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叉車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叉車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叉車故障,易發生火災、觸電、車輛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10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叉車充電區域保證通風;
2、發生觸電,區域急救人員先斷電,呼吸、心跳停止進行心肺復蘇;
3、每月對于叉車進行點檢,發現異常及時進行維修;
4、對于叉車進行限速行駛的速度為7公里以下,貨物超出本身視線,要進行倒車行駛。
5、叉車速度限速5公里;
6、張貼警示標示及操作規程;
7、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觸電、車輛傷害、物體打擊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消防水泵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消防水泵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消防水泵故障,易發生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11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設備維修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掛牌、上鎖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機械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變壓器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變壓器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變壓器故障,易發生火災、觸電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12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電容內部有泄壓裝置,外部斷路器保護;
2、配電工每小時巡視一次;
3、上級斷路器保護,設備安全門隔離電弧;
4、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5、監護人監督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倒閘操作制度進行操作;監護人監護,兩人同時進行。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觸電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低壓配電柜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低壓配電柜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配電柜故障,易發生火災、觸電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13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配電工定期巡視;
2、上級斷路器保護,設備安全門隔離電弧;
3、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要求佩戴勞動防護用品,
4、監護人監督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倒閘操作制度進行操作;監護人監護,兩人同時進行。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觸電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車間電氣線路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車間電氣線路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電氣線路故障,易發生火災、觸電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14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防爆場所應配用防爆電器;
2、每層廠房應設獨立電源箱,使用斷路保護器;
3、臨時線路應安裝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
4、臨時用電設備PE(保護接地)連接可靠。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觸電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冷庫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冷庫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發生火災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15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每個冷庫設有一個專用安全疏散通道,并安裝應急照明燈及疏散指示標識;
2、每個冷庫門安裝有蜂鳴報警裝置,緊急情況時按響蜂鳴求救,從外部打開冷庫門。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污水處理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污水處理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1、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產生易燃蒸氣,遇明火或靜電火花會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2、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產生硫化氫,易發生中毒窒息事故;
風險點編號
16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必須嚴格執行危險作業審批手續,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
2、作業前,應先通風,現場作業人員應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帶;
3、進入自然通風換氣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間,應采用機械通風。
作業超過30min時,必須重新進行池內氣體檢測。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爆炸、中毒窒息、機械傷害、觸電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機械設備維修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機械設備維修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發生觸電、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17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拆卸前進行檢查,穿三防鞋;
2、設備停電,配電柜上鎖,懸掛正在維修標示牌,戴防護手套;
3、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嚴格執行。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觸電、機械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冷凝器維修保養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冷凝器維修保養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18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控制柜上懸掛“正在檢修、禁止合閘”標識;
2、作業人員佩戴安全帶。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機械傷害、中毒、高處墜落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泵類維修保養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泵類維修保養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發生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19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設備維修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掛牌、上鎖;
2、控制柜上懸掛“正在檢修、禁止合閘”標識。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機械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線路維修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線路維修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發生觸電、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0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嚴格按照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佩戴安全帶、安全帽;
2、執行作業票一人作業一人監護,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識牌;
3、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中要求佩戴安全帽;
4、定期檢查護目鏡的完好性,嚴格崗位操作規程中要求切割必須佩戴護目鏡;
5、嚴格按照崗位操作規程停電作業,禁止帶電作業。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觸電、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動火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動火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存在易燃物質,遇明火易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1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動火作業管理制度;2、在動火作業制度中規定選用有資質的單位、人員;3、動火作業許可部門現場確認是否滿足動火條件;4、嚴格遵守動火作業管理制度監護人職責,監護人不能擅自離開作業場所,如監護人必須離開時動火作業停止。監護人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擔任;5、作業許可人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進行確認,作業監護人監督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制止不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行為;6、作業前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對作業人員進行技術交底;7、嚴格執行動火作業管理制度,作業部門清理現場易燃易爆物質,作業許可人確認現場可燃物清理干凈。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爆炸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吊裝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吊裝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吊裝設備或吊裝物品墜落,易發生起重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2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吊裝作業管理制度;
2、識別到新的法規要求及時修訂;
3、吊裝作業管理制度規定吊裝作業必須指定監護人現場監護;4、作業許可時對監護人到崗情況進行檢查;
5、吊裝作業必須對作業區域進行隔離,無關人員禁止進入;
6、吊裝作業必須現場確認滿足吊裝條件;
7、作業前進行技術交底,選擇合適的吊裝設備。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起重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有限空間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有限空間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有毒物質進入人體,發生中毒窒息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3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2、識別到新的法規要求及時修訂;
3、作業許可人現場確認滿足作業條件;
4、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規定有限空間作業必須指定監護人現場監護,作業許可時對監護人到崗情況進行檢查;
5、有限空間管理制度規定下罐檢維修必須提前通知中控關閉檢修設備;
6、作業人員關閉現場隔離開關并掛牌、上鎖;
7、作業許可人對掛牌上鎖落實情況進行確認。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中毒窒息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臨時用電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臨時用電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發生觸電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4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臨時用電作業管理制度;2、作業許可人現場確認滿足作業條件;3、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管理制度監護人職責;4、監護人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擔任;5、電氣改造作業選擇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臨時取電由公司電工在臨時取電點進行接線避免私拉亂接,作業許可時對作業人員資質進行審查;
6、作業許可人對臨時用電設施進行檢查確認滿足作業條件方可進行臨時用電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每次作業前由監護人檢查漏電保護器確保性能可靠。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觸電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動土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動土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發生機械傷害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5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動土作業管理制度;
2、
識別到新的法規要求及時修訂;
3、
動土作業管理制度規定動土作業前由動力部門對底線能源管線進行確認;
4、作業許可人對動力部門確認情況進行確認。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機械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高處作業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高處作業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設備故障,易發生高處墜落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6
風險等級
四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
依法建立高處作業管理制度;2、作業許可人現場確認滿足作業條件;3、嚴格遵守高處作業管理制度監護人職責,求監護人不能擅自離開作業場所,如監護人必須離開時高處作業停止;4、監護人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擔任;5、選擇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作業許可時對作業人員資質進行審查;6、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等防護用品并每月進行檢查,監護人對防護用品使用情況進行監護。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高處墜落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生產車間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生產車間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噪音、機械傷害、高出墜落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7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定期對作業場所進行噪聲檢測,告知檢測結果,超出80分貝作業場所佩戴護耳器;
2、現場張貼“當心噪音”“必須佩帶耳塞”標識;
3、定期組織人員進行職業健康體檢,發現職業禁忌癥或聽力異常者及時調離;
“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噪音傷害、機械傷害、高空墜落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庫房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倉庫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外力因素等,導致易燃物質遇明火或靜電火花會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8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進庫人員進行登記,交出火種;
2、禁止違章吸煙和動火作業;
3、禁止運輸用機動車輛進入庫房;禁止在庫房內停放或修理機動車輛;
4、貨物堆放應按照規定存放;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爆炸、機械傷害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污水處理池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污水處理池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易發生淹溺、中毒窒息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29
風險等級
二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各功能池設置不銹鋼護欄1.2m;2、配置救生圈,應急物資柜配置救生衣
、救生桿、救生繩;3、設置“當心溺水”警示標示、兩人巡視作業;4、定期巡檢驗證護欄的安全性;5、行走路徑遠離護欄;6、各功能池觀察口設置不銹鋼護欄;7、培訓教育硫化氫的危害及特性;8、采用超聲波液位傳感器自動上傳液位,減少員工觀察液位次數。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淹溺、高處墜落、中毒窒息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污水處理間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污水處理間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人員硫化氫中毒,易發生中毒窒息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30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必須嚴格執行危險作業審批手續,辦理有限空間作業票;
2、作業前,應先通風,現場作業人員應佩戴好防毒面具,安全帶;
3、進入自然通風換氣效果不良的有限空間,應采用機械通風。
作業超過30min時,必須重新進行池內氣體檢測。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爆炸、中毒窒息、機械傷害、觸電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2、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搶救,并撥打120、110電話求救;
3、現場發現事故人員立即根據企業制訂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規定的流程向企業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事故報告。
餐廳風險點告知卡
單位名稱:****
風險點名稱
餐廳
主要危險因素概述
由于人員誤操作、設備缺陷、外力因素等導致液化氣泄漏,遇明火或靜電火花發生火災、爆炸等事故。
風險點編號
31
風險等級
三級風險
安全標志
主要風險控制措施
1、設專人負責管理,其他人不得隨意亂動;
2、燃氣存放處,除負責管理人員外,其他人禁止入內;
3、在使用燃氣、關閉燃氣閥時,必須嚴格按照先總閥,后分閥的操作規程進行;
4、工作場所,應定時開啟排風設施,確保室內空氣流通。
責任部門
主要事故類型
火災、爆炸等
責任人
聯系電話
應急處置措施
1、立即疏散廠房及周邊人群,對事故現場實施隔離和警戒;
(一)學校成立突發事件應急,全校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突發事件應急由學校及人組成,校長任組長,德育主任為副組長。
應急下列主要職責:
1、指揮教師立即到達規定崗位,的應對措施
2、安排教師的搶險排危或者實施求救工作
3、需要對師生員工疏散,并事件性質,報請迅速依法緊急措施
4、需要對事件現場控制措施
5、對本突發事件的應急程序督察
(二)突發事件后,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應當“生命”的原則組織,決定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在內向主管報告。
(三)學校各在各自職責范圍內,突發事件應急的工作,各自職責。對組織或的教育教學活動,活動前應有預見,并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措施,事故,納入學案工作程序。
(四)應急狀態期間,各通信網絡暢通。校內各應當突發事件應急的部署,本(年級段)的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服從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督察和。
(五)學校內任何和個人都應當服從學校突發事件應急為突發事件的決定和命令。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對主管和機構的查詢、檢驗、調查取證、監督檢查及的措施,應當予以。
二、監測與報告
(一)突發事件巡視監測。任何人員都有巡視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責任,值周教師、教學活動的帶隊教師、學校安全門衛等教師更有監測學校突發事件的職責,一事件或的突發事件的苗頭,應向學校匯報。
(二)信息報告制度。突發事件或有突發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級匯報制度,事件人應向學校匯報,學校應在向學校主管匯報,并隨時與密切。
(三)學校重大事件報告程序。突發事件,應迅速判斷事件性質,事件性質,向社會、各救治排險機構求救,并向的職能、主管逐級匯報。在指示和未指示前,對事故膳后的現場、證件證物等要保護。
(四)突發事件向外情況,需要經校突發事件同意,在性質的基礎上以集體,主觀臆測、夸大其詞,或者須經鑒定核實后決定。任何人員都瞞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事件。
三、應急調查與救治
(一)突發事件后,校應急及,組織對突發事件調查。對突發事件調查、現場勘驗,控制措施等,對危害程度評估。
(二)突發事件后,在事件調查和現場的,學校應當立即將突發事件所致的傷亡病人送向就近醫院,對無法判斷傷情的傷病員,應報警求救求援。
(三)突發事件后,處室應立即保護現場、疏散、隔離等措施,學生管理,并學生思想政治工作,學生心態和情緒穩定。
(四)突發事件后,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停課、放學、疏散等措施,并向匯報事件情況的應急措施。
(五)突發事件后,事件性質,應與涉及事件的學生家長、教師家屬,在條件下,告知事件原因、結果,或者家長救治。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師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則,穩定壓倒一切的原則。
2、誰主管,誰的原則,預防為主,處置的原則。
3、冷靜、沉著,和、合法、公正的原則。
五、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區教育局。
2、學校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學生救火,教師可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4、措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措施,善后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教育局。
3、在最短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報告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措施,善后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措施,善后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檢查鍋爐使用情況,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種行業保險。
2、事故后,搶救受傷師生,報告110、119、120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措施,善后處置工作。
(六)外出大型活動安全事故
1、學校組織外出大型活動審報教育局,經同意后才能實施,學校組織的外出大型活動要制訂安全應急預案。
2、事故后,學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將事故信息報教育局。
3、報警110、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措施,善后處置工作。
(七)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放行,應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并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報警110?20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救治。
4、措施,善后處置工作。
(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向教育局、衛生防疫報告,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2、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食物中毒或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衛生防疫的調查,如實材料和樣品。
5、措施,善后處置工作。
(九)流行傳染病安全事故
1、學校有傳染病癥狀的學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學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須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隔離觀察,報警110、120電話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將的疫情上報教育局、衛生防疫,并作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十)環境污染
1、調查學校周邊的環境污染源,如化工廠、印染廠等,環境污染的源頭物,因向環保。并備案污染源產生的污染性質和辦法。
2、產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環保緊急疏散全校師生,并學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疏散過程好師生的秩序。
3、平時對全校師生環保教育和環境污染自護自救教育。
(十一)住校生停電應急預案
1、住校生管理員每天晚上在晚自學前5分鐘點名工作(按作息表),并且管理好住校生晚自學的管理工作。
2、突遇停電事故,管理員要學生的穩定工作,不可慌張,然后用學校的應急燈照明,讓學生疏散。
3、在停電時學生的作業已,要組織學生就寢,等學生睡下后才能離開休息;學生的作業,應向學生蠟燭等照明工具,監督學生作業,一直到就寢后方可離開。:
4、學生寢室在管理人員監督的情況下,私自點蠟燭,點蚊香。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預警機制,進一步明確政府各部門的救援職責,提高政府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的應急處置能力,及時、高效地開展生產安全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損失,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貴州省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三)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條塊結合,依靠科學、協同應對,快速反應、高效處置。
(四)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報、預警信息處置、應急響應和重大事故處置。
災害包括各類危害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嚴重影響社會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突發性災害和事故,主要指火災、水災、地震、氣象災害,礦山事故、建筑工程事故、公路損毀事故、道路交通事故、鐵路事故、水上事故、環境污染事故,電力、通信、供水、供氣、供熱及其它市政設施損壞事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等。
(五)生產安全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級):
(1)造成30人及以上死亡(含失蹤),或事故危及到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2)大面積骨干網絡中斷、通信樞紐遭到破壞等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
(3)造成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30%以上,或因重要發電廠、變電站、輸變電設備遭受毀滅性破壞或打擊,造成區域電網大面積停電,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的20%以上,對區域電網、跨區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構成嚴重威脅;
(4)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國家處理中心支付、清算系統發生故障或因人為破壞,造成整個支付、清算系統癱瘓的事故;
(5)城市5萬戶以上居民供氣或供水連續停止48小時以上的事故;
(6)造成特別重大影響或損失的特種設備事故。
2、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I級):
(1)造成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事故危及到10人及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跨區電網或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10%以上、30%以下的事故;
(3)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通信、信息網絡、特種設備事故和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供水、燃氣設施供應中斷,或造成3萬戶以上居民停水、停氣24小時以上的事故;
(4)死亡10人及以上,或重傷2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傷共20人及以上,或受災50戶及以上,或燒毀財物損失100萬元及以上的火災事故;
(5)其它一些無法量化但性質嚴重,對社會穩定、經濟建設造成重大影響的事故。
3、較大生產安全事故(III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II級):
(1)造成3人及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事故危及到3人及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2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2)造成跨區電網或區域電網減供負荷達到事故前總負荷的5%以上、10%以下;
(3)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通信、信息網絡、特種設備事故和城市道路交通、城市供水、燃氣設施供應中斷,或造成1萬戶以上居民停水、停氣12小時以上的事故;
(4)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傷10人及以上,或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或受災30戶及以上,或燒毀財物損失30萬元及以上的火災事故;
(5)其它一些無法量化但性質嚴重,對社會穩定、經濟建設造成較大影響的事故。
4、一般生產安全事故(IV級)
事態比較簡單,已經或可能造成一部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等,由區政府安監部門負責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二、組織指揮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1、區人民政府是全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構。在區長或分管副區長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全區生產安全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指揮與協調。區應急指揮部由區長擔任總指揮,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擔任副總指揮,辦公室設在區安監局。
2、區應急指揮部由以下人員組成
總指揮:區政府區長
副總指揮: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成員:區政府辦公室主任,區政府辦公室聯系安全生產的副主任,區安監局、區應急辦、區監察局、區總工會、*公安分局、區衛生局、*技監分局、區財政局、區交通局、區建設局、*國土分局、區民政局、區環保局、區經貿局、區氣象局、區人勞局、區旅游局、區教育局、*消防大隊、區委宣傳部、區水利局、區城管局、區糧食局、*地電公司等單位和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
(二)區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
1、應急救援命令、指令。
2、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3、按事故報告制度及時上報事故和向有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對可能或者已經引發社會安全突發事件的,指揮部要及時報告市政府,同時通報相關領域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必要時向上級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相關部門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在接到事故通報和救援命令后,要緊急調配其救治器材、物資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參與搶救,如需動用當地駐軍進行救援時,由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決定并報上級批準。
4、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三)現場救援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成立現場指揮部
在處置一般(IV級)以上級別(含IV級)的生產安全事故時,區應急指揮部在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指揮長: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或副區長指定的人員。
現場指揮部成員:事發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區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應急隊伍負責人等。
現場指揮部職責:以搶救受災人員生命、控制事態擴大為第一目標,按照本應急預案和現場實際情況,負責受災人員搶救和搶險救災工作;向上級匯報和向社會媒體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2、組織現場工作小組
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指揮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下設若干現場工作小組。現場工作小組組成及主要任務如下:
(1)綜合協調組:由區安委辦牽頭,相關部門配合組成。主要職責:對現場情況進行統計、匯總、傳遞和上報,協助現場指揮部指揮長現場協調;準確、及時、統一事故信息,正確引導輿論。
(2)搶險救援組:由*消防大隊牽頭,公安、武警、民兵、工程、專業救災隊伍等涉及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組成。主要職責:營救、搜救、疏散人員;封閉、消除危害源;排除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隱患等。
(3)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組:由區衛生局牽頭,環保、氣象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救治、護理、轉送傷員;監測、控制疫病;收容、清消污染物等。
(4)治安警戒組:由*公安分局牽頭,武警、人武部等單位組成。主要職責: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搶險通道,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監控事故重大責任嫌疑人,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故現場。
(5)應急通信組:由區安委辦牽頭,通信企業等部門和單位組成。主要職責:保障處置工作的通訊暢通。
(6)交通保障組:由*公安分局牽頭,交巡警、交通、城管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交通管制、路橋維修,開設“綠色通道”保障運輸暢通。
(7)應急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區民政局牽頭,財政、發改、交通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組織、調集、運輸、征用應急物資、設備、食品、藥品、房屋、場地等;保障和落實應急經費。
(8)生活保障組:由當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相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為應急人員提供食、宿等生活保障等。
(9)新聞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牽頭。主要職責:引導媒體宣傳和事故情況、處置進展、預警公告、自救防護等信息。
(10)專家技術組:由區安監局牽頭。主要職責:聯系安全生產事故救援方面專家,根據科學依據,做好技術指導,為應急提供科學、準確的理論依據。
(11)調查與評估組:由區安監局牽頭,公安、檢察、監察、工會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確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原因和責任,評估損失,提出處理意見。
(12)善后工作組:由當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牽頭,民政、衛生、工會、事故單位、保險等單位和社會公益組織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死、傷者親屬及受影響人員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事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妥善處理好善后事宜,盡快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
(四)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
設立全區安全生產專家組,聘請有關科研人員、專家和具有豐富應急處置經驗的人員組成專家組,為各類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提供技術保障和智力支撐。
專家組的主要職責:對生產安全事故災難進行分析研究和事態評估;向區應急指揮部提供工作建議、處置措施和決策咨詢。
(五)事故應急救援隊伍
1、*區應急救援隊。由公安、消防、武警、民兵和抽調的城區各單位工作人員組成救援隊,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則,在第一時間迅速、高效地開展生命救援工作。
2、專業救災隊伍。由*消防大隊、區安監局組成。主要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專業應急工作。
3、生產經營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按照生命救助第一的原則,發揮第一時間投入應急救援工作的作用,迅速、高效地開展生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4、志愿者隊伍。主要從事故發生地的機關、企事業單位、村(居)社區、公益團體等社會力量中動員具有一定救援知識和技能的志愿者組成。主要參與應急工作的后勤保障、疏散安置、宣傳動員等非一線工作。
三、預警和信息報送
(一)監測和預測
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有關負有生產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是生產安全監測預測的責任部門。各責任部門要加強監測預報體系建設,全面掌握各類有關生產安全的重大危險源分布狀況及周邊環境,有計劃地開展重大事故隱患調查并利用技術、人工等多種監測手段,實施有效監控,分析有利因素和危險信息,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專家對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的監測結果、涉及范圍、危害程度等進行分析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二)信息報送
1、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報送以值班信息快報為主渠道。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級負有生產安全監管責任的部門,是受理報告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
2、當地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眾應當迅速向各級政府或有關部門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征兆、可能導致發生的各種隱患和現場情況,并有權對相關部門、個人的工作過失和不當處置行為進行舉報。
3、監(預)測和信息報送要點
——基本情況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事故類型、時間、地點、氣候條件、周邊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況,可能引發的次生、衍生事故等。
——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如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不良影響,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造成的危害等。
——已采取的措施、下步應對措施和相關請求等。
4、信息報送程序和時限要求
——發生或將發生一般(IV級)級別以下或未能確定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事故發生單位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應于1小時內報區人民政府、區安監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區人民政府向可能涉及的其它相關縣(特區)人民政府通告。
——發生或將發生一般(IV級)級別以上的生產安全事故:區人民政府和區安監局在接報后2小時內報市人民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向可能涉及的其它相關縣(特區)人民政府通告。對已確定級別較高的生產安全事故,可采取先報基本情況、后報其它情況的方式,以縮短報送時間,爭取處置時間。
(三)預警信息
1、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分級、緊急程度和嚴重性,預警級別分為4級,從輕到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分別代表發生一般(IV級)、較大(III級)、重大(II級)和特別重大(I級)4個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
2、預警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名稱、類型、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期起止時間、影響估計、警示事項、應對措施、社會動員及機構等。
3、根據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監測預測部門的報告和預案,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可能發生、發展趨勢和危害程度,經區應急指揮部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核實、批準后,由區人民政府藍色預警信息,表示可能發生一般(IV級)的生產安全事故;黃色、橙色、紅色的預警信息,由上級應急領導機構。
4、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以使用報紙、廣播、電視、移動通迅網絡、信息網絡、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對特殊人群、特殊場所和宣傳盲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新聞媒體、通信、人防等部門和單位有義務按各級應急領導機構的要求預警信息。
(四)新聞報道
1、發生一般(IV級)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后,必要時,根據現場指揮部新聞報道工作機構提供的情況,在區政府有關部門指導下,向媒體和社會公眾通報生產安全事故的基本情況、應急措施、存在困難和下階段工作部署。較大(III級)、重大(II級)或特別重大(I級)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新聞,由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決策和安排。
2、生產安全事故的新聞形式主要包括授權、舉行新聞會、組織報道、接受記者專訪等,并與政府新聞發言人制度有機結合。
3、生產安全事故的宣傳報道嚴格按照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做到準確把握、正面引導、講究方式、及時主動、注重效果、遵守紀律、嚴格把關。
四、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一)預案的啟動
1、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對各鎮鄉(街道)、有關部門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并及時通報給區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必要時報請區應急指揮部批準,立即組織召開全區應急指揮部成員會議,組織聽取有關專家意見,討論決定是否啟動*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2、對符合本預案規定情況的,區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
3、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范圍內生產安全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工作,各級有關部門根據預案和各自的職責任務承擔責任和義務。
(二)生產安全事故分級響應
1、一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響應(IV級)
區政府負責組織有關部門開展一般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報送信息或請示藍色預警信息。主要應急措施如下:
(1)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工作;設立現場指揮部指揮應急;區安監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組織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及時采應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現場指揮部按規定向區人民政府報告,提出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同時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向有關部門報告、通報。
(2)區應急領導機構可根據現場情況,請求上級支持。
2、較大生產安全事故(III級)、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I級)及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I級)的應急響應
發生較大生產安全事故、重大生產安全事故及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上級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組織實施。區應急指揮部按照本預案全力以赴地組織救援,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并及時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及上級應急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區人民政府和區級相關部門在上級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做好全區范圍內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響應的升級和降級
當生產安全事故不斷發展或演變,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事故責任部門應當報上級指揮部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故責任部門應當報上級指揮部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撤銷預警。
(四)響應的終止
一般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終結,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分析,經現場檢測評價確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區應急指揮部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匯總之后的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報告,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區應急指揮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并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五、一般生產安全事故(IV級)以上級別(含IV級)的應急處置措施
(一)先期處置
發生或即將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得到核實后,事故發生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有關負責同志應立即趕赴現場,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組織指揮當地應急隊伍和有關單位進行先期處置。
對即將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按照本預案和有關文件的規定,預測事故類型、危害程度和可能達到的級別;報送信息;請示相應的預警信息。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及事發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發展。同時,在1小時內向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并組織有關單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疏散交通等原因移動了的事故現場物件,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先期到達的區級部門、單位和人員,當地政府要積極配合開展工作。主要任務是:劃定警戒區域;疏散相關人群;救治傷病人員;排除明顯險情;確保處置工作的后勤保障。
(二)事中處置
1、區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立即通知以*消防大隊、*公安分局為主的救援力量,以生命救助為首要目標,實施救援行動和緊急疏散,避免事態擴大。
2、*消防大隊、*公安分局和社會其它救援力量啟用緊急救援標志,攜帶應急裝備,以最快速度分別抵達指定地點集合,并根據命令派遣部分或全部力量趕赴受災現場。道路交通管理部門依據緊急救援標志,為救援隊伍車輛和設備提供區轄區內的交通暢通保障和優先通行。派遣的各分隊必須在規定時限內抵達現場,并服從現場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
3、區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迅速到位,立即啟動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案件查辦組、專家咨詢組、綜合組、現場檢測與評估組、信息組等事故處理機構的工作,及時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并部署相關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及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向區政府或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送信息;請示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同意相應的預警信息;立即開始組織后續力量,準備增援。
4、區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啟動專業救援隊伍應急,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設備。現場指揮部按照派遣的救援隊伍和力量,有效地組織現場指揮。
5、事故發生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事故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配合開展一般以上級別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部署的各項應急救援工作。
6、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機構隨時待命,為專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提供基礎支持。
7、各救援隊伍抵達現場后,按照現場指揮部的命令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配置不同力量,組織現場工作小組,開展施救工作。
8、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9、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繼續報送信息。
10、區應急指揮部指揮協調有關成員單位或臨時召集相關區級部門及公路、電力、通信等單位組織必需物資,保障救援隊伍和受災人員的供給以及受災地區的交通、電力、通信等暢通;根據事件發展趨勢,組織后續力量增援。
11、區應急指揮部調集轄區內的應急資源供給;必要時請求上級應急機構指導、協調后備隊伍支援。
12、現場指揮部根據生產安全事故預案,實施下階段工作;視現場情況,命令區緊急救援隊轉為常規救援隊伍或休整、收隊。
13、生產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隱患被基本消除后,由預警信息的機構解除預警信息,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
(三)后期處置
1、善后工作
應急工作結束后,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單位及相關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級相關部門組織實施善后工作。區應急指揮部和區級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及時指導或會同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部門幫助事故單位開展善后處置;
(1)事故責任單位及有關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監測,繼續排查隱患。
(2)事故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中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和家屬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3)事故責任單位依法對征用的應急物資(場所)的所有人給予補償。
(4)事故責任單位和民政部門救濟受災受害群眾,恢復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
(5)向受災受害群眾提供心理輔導及司法援助。
2、社會救助、保險
各級社會公益組織應廣泛動員和開展救助捐贈活動。相關保險公司根據投保合同及損失情況,及時理賠。
對事故責任單位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及善后工作經費,可采取政府審批、財政墊支的方式處理,待處置結束后,事故責任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承擔。
3、調查、總結
依法對生產安全事故進行調查,及時確定事故性質、原因和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屬于責任事故的,對責任主體提出處理意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責任。
區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對生產安全事故的全面調查、評估和處置結果,總結經驗教訓、積累經驗,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備案。
區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撤銷現場指揮部。
六、保障
各級政府、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和有關職能部門應根據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保障工作,提高生產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
七、獎勵與責任追究
(一)在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
1、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災難或搶險救災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遭損失或最大限度降低損失的;
3、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二)在事故災難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行政處分,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規定制訂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
2、拒絕履行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責任的;
3、瞞報、漏報、遲報事故災難信息的;
4、拒不執行事故災難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在應急響應時臨陣脫逃的;
5、盜竊、挪用、貪污應急資金或物資的;
6、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進行破壞活動的;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處置生產安全事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2013〕101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公布、備案、宣傳、教育、培訓、演練、評估、修訂及監督管理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第四條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負責全國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綜合協調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實用性負責;各分管負責人應當按照職責分工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職責。
第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分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綜合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單位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
專項應急預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為應對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性工作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指生產經營單位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類型,針對具體場所、裝置或者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二章 應急預案的編制
第七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遵循以人為本、依法依規、符合實際、注重實效的原則,以應急處置為核心,明確應急職責、規范應急程序、細化保障措施。
第八條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三)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四)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五)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序和處置措施,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六)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工作需要;
(七)應急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應急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八)應急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第九條 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
第十條 編制應急預案前,編制單位應當進行事故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事故風險評估,是指針對不同事故種類及特點,識別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產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評估各種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風險措施的過程。
應急資源調查,是指全面調查本地區、本單位第一時間可以調用的應急資源狀況和合作區域內可以請求援助的應急資源狀況,并結合事故風險評估結論制定應急措施的過程。
第十一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和同級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結合工作實際,組織編制相應的部門應急預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信息報告、響應分級、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等內容。
第十二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標準,結合本單位組織管理體系、生產規模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確立本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編制相應的應急預案,并體現自救互救和先期處置等特點。
第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風險種類多、可能發生多種類型事故的,應當組織編制綜合應急預案。
綜合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第十四條 對于某一種或者多種類型的事故風險,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編制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或將專項應急預案并入綜合應急預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規定應急指揮機構與職責、處置程序和措施等內容。
第十五條 對于危險性較大的場所、裝置或者設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現場處置方案應當規定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措施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事故風險單一、危險性小的生產經營單位,可以只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第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應當包括向上級應急管理機構報告的內容、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更新,確保準確有效。
第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應急預案編制過程中,應當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或者實際需要,征求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意見。
第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編制的各類應急預案之間應當相互銜接,并與相關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涉及的其他單位的應急預案相銜接。
第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工作場所、崗位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
應急處置卡應當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第三章 應急預案的評審、公布和備案
第二十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本部門編制的部門應急預案進行審定;必要時,可以召開聽證會,聽取社會有關方面的意見。
第二十一條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的生產、經營(帶儲存設施的,下同)、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評審,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前款規定以外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對本單位編制的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第二十二條 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專家。
評審人員與所評審應急預案的生產經營單位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的評審或者論證應當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第二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后,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二十五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備案,并抄送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應急預案,應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二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進行告知性備案。
中央企業總部(上市公司)的應急預案,報國務院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其所屬單位的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主管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并抄送同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前款規定以外的非煤礦山、金屬冶煉和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以及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的應急預案,按照隸屬關系報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的備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確定。
油氣輸送管道運營單位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跨行政區域的縣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煤礦企業的應急預案除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備案外,還應當抄送所在地的煤礦安全監察機構。
第二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二)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三)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四)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二十八條 受理備案登記的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對應急預案材料進行核對,材料齊全的,應當予以備案并出具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材料不齊全的,不予備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逾期不予備案又不說明理由的,視為已經備案。
對于實行安全生產許可的生產經營單位,已經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在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時,可以不提供相應的應急預案,僅提供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
第二十九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備案登記建檔制度,指導、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做好應急預案的備案登記工作。
第四章 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三十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各類生產經營單位應當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三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將本部門應急預案的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重點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工作。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
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師資、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三十二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本部門、本地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第三十三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根據本單位的事故風險特點,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半年至少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三十五條 應急預案編制單位應當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礦山、金屬冶煉、建筑施工企業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使用危險化學品達到國家規定數量的化工企業、煙花爆竹生產、批發經營企業和中型規模以上的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三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并歸檔:
(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重大變化的;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調整的;
(三)面臨的事故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四)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五)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六)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問題需要修訂的;
(七)編制單位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第三十七條 應急預案修訂涉及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應急處置程序、主要處置措施、應急響應分級等內容變更的,修訂工作應當參照本辦法規定的應急預案編制程序進行,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第三十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指揮體系、應急救援隊伍、應急物資及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并對應急物資、裝備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適用狀態。
第三十九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事故時,應當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響應啟動情況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第四十條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應急救援結束后,事故發生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實施情況進行總結評估。
第五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將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工作納入年度監督檢查計劃,明確檢查的重點內容和標準,并嚴格按照計劃開展執法檢查。
第四十二條 地方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每年對應急預案的監督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并報上一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第四十三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生產經營單位可以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應急預案的;
(二)未按照規定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的。
第四十五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一)在應急預案編制前未按照規定開展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
(二)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的;
(三)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備案的;
(四)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單位、人員的,未將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單位和人員的;
(五)未按照規定開展應急預案評估的;
(六)未按照規定進行應急預案修訂并重新備案的;
(七)未落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物資及裝備的。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由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統一制定。
第四十七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依據本辦法的規定,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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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基本原則:預防為主,常抓不懈,統一領導,各司其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協作。(一)本街道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并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分級監控,分級管理。(二)全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并有針對性地制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及時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立即作出反應,在及時上報上級部門的同時,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四)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守土有責、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
第二條為有效預防、積極應對、及時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給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帶來的危害,依據《國務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椒江區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精神,結合本街道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指導和規范我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二章適用范圍
第三條本預案所稱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在食物(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倉儲、運輸、流通、消費等環節中發生食源性疾患,造成社會公眾大量病亡或者可能對人體健康構成潛在的重大危害,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四條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序和涉及范圍,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為四級。
1、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以上省份(含浙江省)造成嚴重威脅,并有進一步擴大趨勢的;
(2)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水平的;
(3)發生跨境(香港、澳門、臺灣)、跨國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的;
(4)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危害嚴重,影響范圍涉及省內2個以上市(含*市)級行政區域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3、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市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縣級(含椒江區)行政區域,給人民群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100人以上,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級人民政府認定的較大食品安全事故。
4、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級)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1)事故影響范圍涉及縣級行政區域內2個以上鄉鎮,給大眾飲食安全帶來嚴重危害的;
(2)造成傷害人數30—99人,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一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五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一、二、三級狀態時,街道應急指揮部在省、市、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和查處工作。在四級狀態下,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部會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組織對涉及區域進行監控,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確認和評估,確定是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間發展進一步加重,食品安全事故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審定,及時提升預警和反應級別;對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審定,相應降低反應級別或者撤消預警。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對街道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有關方面的支持。
第六條全街道各部門接到或發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須在第一時間上報。
第三章工作職責
第七條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部總體負責全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其主要任務是:
(一)研究確定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二)由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宣布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三)協調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
(四)向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報告事故處理情況。
(五)組織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六)貫徹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指示,組織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七)適時公告,公布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第八條街道食品安全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
(一)負責全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組織建立和管理全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資料庫。
(二)協調解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三)匯總事故情況。
(四)督促各職能部門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并監督執行。
(五)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演練。
(六)負責組織完成區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九條全街道相關部門職責
(1)黨政辦負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物資的組織、供應。
(2)農辦負責組織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生產環節的調查,開展對重大農產品安全事故的源頭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3)工貿辦依法開展對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4)*工商所依法開展對食品流通環節造成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5)城西衛生院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負責突發重大食物中毒的應急響應及病員救治,依法開展對重大食物中毒的衛生學原因調查處理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6)街道各中小學、幼兒園負責協助衛生局等單位對學校食堂、學生在校營養餐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原因進行調查以及組織應急處理工作。
(7)綜治辦、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涉嫌犯罪案件的偵破工作。
(8)財政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第十條*街道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和救援領導組織及機構,制定本街道應急處理預案。主要任務是:
(一)負責本行政區內的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
(二)配合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處置、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等工作。
(三)督促本行政區域內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并監督執行。
(四)教育食品生產加工、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必須牢固樹立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五)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重點防范單位進行應急演練。
第十一條各有關部門也應成立相應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和查處領導組織,制定本部門應急處理預案,明確工作任務,并在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根據職責分工,開展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第四章食品安全預警、事故報告、評估和通報
第十二條全街道應建立統一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綜合利用,構建各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
1、預警系統
黨政辦、農辦、工貿辦、工商所、衛生院、學校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包裝、貯藏、經營、消費等環節的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建立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報告系統,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對公眾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作出預警,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行。
2、建立通報制度
黨政辦、農辦、工貿辦、工商所、衛生院、學校等部門應當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制度,健全信息報告運行機制,將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及時向街道辦事處報告。由街道辦事處向區人民政府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報告。
3、建立舉報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部門舉報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隱患,以及相關責任部門、單位、人員不履行或者不按規定履行食品安全事故監管職責的行為。有關部門接到舉報后,應當及時組織對舉報事項進行調查處理并做好通報工作。
第十三條全街道各部門應當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執行,并保障報告系統的有效運行,做好對本轄區、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工作。
1、報告范圍
(1)對公眾健康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損害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30人以上群體性食物中毒或者出現死亡病例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責任報告單位在依法報告的同時,應立即報告街道辦事處,街道辦事處應于2小時內報告區人民政府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3、責任報告單位
(1)食品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企業及餐飲單位;
(2)食品檢驗機構、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單位;
(3)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發現)單位;
(4)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
4、責任報告人
(1)行使職責的各有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
(2)從事食品行業的工作人員;
(3)消費者。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5、報告時限要求
街道辦事處或有關部門應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時內作出初次報告;根據事故處理的進程或者上級的要求隨時作出階段報告;在事故處理結束后10日內作出總結報告。
6、初次報告
應盡可能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數、事故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故的簡要經過。
7、階段報告
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故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故原因等。重大和特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實行態勢變化進程報告和日報制度。
8、總結報告
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鑒定結論,對事故的處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故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故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第十四條全街道各部門在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后,應立即向街道辦事處報告,由街道辦事處向區人民政府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采取應急措施,以控制事態的發展。
第十五條街道辦事處接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報告后,并立即報告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同時會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立即組織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和食品安全專家,或責成事故應急工作機構赴事故現場開展調查核實工作,對事故的類別、性質、危害程度和波及范圍進行科學的評估確認。
第十六條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與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根據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向事故可能涉及地區的政府或食品安全委員會通報事故發生情況。
第五章應急預案的啟動及應急保障
第十七條對確認符合本預案適用范圍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會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第十八條啟動應急預案后,由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預案所規定的工作要求,組織實施各項應急處理救援措施。應急救援工作設事故調查組、事故處理組、醫療救治組、專家咨詢組、警戒保衛組、信息管理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八個工作小組。
(1)事故調查組。
根據事故發生原因和環節,由農辦、工貿辦、工商所、衛生院等部門負責或明確其中一部門牽頭負責,深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作出調查結論,組織協調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意見。
(2)事故處理組。
由事故發生環節的具體監管職能部門為主負責,迅速查辦案件,追蹤源頭,依法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召回有毒有害食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3)醫療救治組。
由衛生部門負責,迅速組織開展醫療救治工作,盡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4)專家咨詢組。
街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部會同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成立技術咨詢組,由技術咨詢組承擔,為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為事故處置提供技術幫助,分析事故原因及造成的危害,必要時參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5)警戒保衛組。
由綜治辦、派出所負責,組織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配合有關部門營救受害人員,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現場,協助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開展對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等工作,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
(6)信息管理組。
由宣傳辦負責,匯總信息、報告、通報情況,分析事故進展以及對外宣傳。
(7)后勤保障組。
由黨政辦負責,根據事故情況,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安排應急物資,統籌調度,有償調撥,保證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
(8)善后處理組。
由街道辦事處負責,根據實際情況,協調民政、勞動保障、保險等部門,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第十九條應急預案啟動后,全街道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街道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各司其責,分工協作,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支持,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第二十條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期間,有關部門要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信息應征得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的同意后,由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向社會,并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上級政府或部門報告。
一、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減少災害。統一指揮,分工負責。
快速反應,協同應對。上下聯動,協調配合。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市建設行業發生的規模大、影響廣、社會危害性強的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包括:
(一)建設工程及其附屬設施新建、擴建和拆除活動中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或者可能造成的重大險情。
(二)城市水源、供水系統等設施中發生大面積污染或泄漏,對居民產生重大危害的。
(三)出現重大地質災害、山體滑坡、洪水排泄、建構筑物、市政基礎設施破壞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四)其他法律、法規明確和上級政府指示應當由建設局負責指揮、協調的突發公共事件。
三、組織機構
成立建設行業應急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建設局局長
副組長:建設局主管安全副局長
成員:建設局總工辦、人秘科、計財科、建工科、燃氣辦、城管科、市規劃處、市工程質量監督站、市監理公司、市建筑設計院、市拆遷管理辦公室、市自來水公司、市礦區公用事業管理辦公室、市政維管處、市園林處、市城區建筑公司、市房屋建筑公司、市建筑公司、白林局建筑公司的主要負責人。
領導小組組長根據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的要求,部署本行業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相關的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
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主管安全副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預測、預警
建設行業突發事件大體可以分為6大類,包括:
1、建筑工程質量、安全事件
施工現場土方坍塌、建筑物倒塌、觸電、塔吊拆裝傷人、建構筑物拆除、食物中毒等突發事件。
2、供水事件
供水事故多發于供水管線漏水、斷裂等突況,以及人為破壞(投毒)和其他生產事故,火災事故等。
3、供熱事件
供熱事故多發于供熱管網斷裂、漏水、設施損壞以及生產事故等。
4、燃氣事件
燃氣事故多發于燃氣泄露及爆炸情況。
5、市政設施管理及維護事件:
市政設施管理及維護事故多發于市政設施損壞、丟失等情況。
6、城區防汛排澇和其他市政公用行業突發事件
主要指城區防汛、排澇、園林、綠化、路燈管理等方面的突發事故。
五、應急響應
發生本預案適用范圍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啟動本預案,領導小組立即召集全體成員會議,通報突發事件和特重大安全事故情況,部署有關工作,在第一時間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報告,并通知本市有關部門,按照分工負責、緊密協作的原則,在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組織、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較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
成立建筑行業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專家組,對屬于專業性較強的應急處置,及時派出專業人員給予事故發生地以業務和技術指導,以便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項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
六、事件處置分工和措施
(一)事件處置分工。根據事件發生情況,設立以下幾個分組,各分組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救護工作,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現場處置組: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領導指示,報告事件處理情況,協調有關部門分工負責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現場指揮與上級的通訊聯絡暢通,溝通指揮部與外界的聯系,向外界傳遞信息。
負責部門:建設局人秘科。
2、專業搶救組:負責組織對事故進行現場救援,如吊車、滅火、打撈、工程拆除、關閉泄漏源等,運送現場急需物資、裝備、藥品等。
負責部門:建設局建工科、燃氣辦、城管科。
3、警戒秩序維護組:負責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危險區內人員撤離、勸說圍觀群眾離開現場。
負責部門:建設局城管科、市政維管處。
4、后勤保障組:負責指揮人員的現場食宿安排,保證搶險救援物資的供應,協助處理傷員的救護工作。規劃和建設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員避難場所。
負責部門:建設局規劃管理處。
5、善后處理組:負責對死難、受傷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做好群眾的思想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好后事,消除各種不安全因素,確保社會穩定。
負責部門:工程質量監督站、拆遷管理辦公室。
(二)應急措施。針對行業管理情況,分別采取以下措施:
1、房屋建設工程
(1)疏散建筑物內及周圍人員,營救遇險人員。
(2)組織檢修、施工及物業管理力量,進行工程搶險、排險、協助救火,排除污染。
(3)組織設計、質監等方面的技術人員,對工程進行必要的檢測和安全性鑒定,并提出修復,加固或拆除等處理意見。
2、市燃氣供應
城市燃氣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在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期間不得擅離職守,事故單位的設備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部門主管、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專業的事故應急救援方案采取積極有效的搶救措施。
(1)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3)立即通知和組織周圍人員緊急疏散。
(4)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消防部門。
3、供水系統
(1)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擴散。
(2)迅速通知各用戶停止用水。
(3)迅速檢測水源地或供水設施的污染情況并通報有關部門(衛生防疫、醫院)。
(4)配合有關部門清除污染。
(5)更換設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證居民生產、生活用水。
4、市政基礎設施
(1)緊急搶險、搶修、排除污染等。
(2)采取措施保障居民基本需求。
(三)應急保證
1、應急處置人力保證
建設行業災害事故救援隊伍由210人組成,具體是:
*市建筑施工企業災害事故搶險突擊隊50人
*市自來水公司災害事故搶險突擊隊50人
*市熱電廠災害事故搶險突擊隊20人
*市市政設施管理處災害事故搶險突擊隊20人
*市五岳熱力熱力總公司災害事故搶險突擊隊20人
*市液化氣總公司災害事故搶險突擊隊20人
*市市政維管處災害事故搶險突擊隊20人
*市園林綠化管理處災害事故搶險突擊隊10人
2、應急處置財力保證
由建設局計財科籌集搶險所需資金儲備。
3、應急處置物質保證
搶險設備、車輛、物質啟動*市市政公用事件(事故)應急預案中的物質儲備。
(四)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凡屬特大(重大)事故調查的調查處理,調查組有權向事故發生單位、各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事故的有關情況,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和隱瞞,調查組在調查工作結束后,盡快寫出詳細的事故處理報告,向上級機關報告調查情況。
七、附則
本預案適用于Ⅲ級(較大)Ⅳ級(一般)緊急事件程序與處置,因人動,領導組織機構組成人員作相應調整。
附件:1、*市建筑行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專家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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