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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安委會和水利部都相繼下發了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通知,8月30日下午,國務院安委辦召開了全國安全生產大檢查動員部署視頻會議,會后,省安委會接著召開專門會議,就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確保國慶期間安全穩定工作進行專門部署。為了認真貫徹落實上述會議和文件精神,現就國慶前我省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檢查目的
通過開展水利安全生產大檢查,進一步貫徹落實全省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國務院、省政府關于開展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的要求,推進水利“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進一步促進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和水利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落實,推動水利生產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重點領域安全整治和安全監管,落實各項水利安全生產措施,提高水利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堅決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進一步減少較大和一般安全事故,確保水利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檢查范圍
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的范圍是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場所和設施。重點是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農村水電、水文測驗、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工機電設備、水利科研實驗、水利旅游、后勤服務和綜合經營等領域以及隱患突出、安全事故多發的地區、單位。
三、檢查主要內容
(一)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水利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省政府和省廳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一系列文件精神,和水利部及省廳關于“安全生產年”各項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扎實推進水利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切實加強水利安全生產“三項建設”等重點工作情況。
(二)各類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情況。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技術標準貫徹落實情況;安全管理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隱患掛牌督辦情況;應急管理工作落實和應急預案制定情況;職工(包括農民工)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以及勞動保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事故報告、處理和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等。
(三)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
1、水利工程建設。重點是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防墜落、防垮冒倒塌措施情況。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責任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應急管理和事故應急預案;高邊坡、地下洞室、基坑、起重設備、施工機械、模板、腳手架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危險源的安全防范措施;小水電站建設、農村水利基本建設、大型灌區節水改造等施工安全。
2、水利工程運行。以病險水庫,邊遠地區中、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為重點。各類水利工程尤其是水庫大壩安全責任制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泄洪建筑物安全運行;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制定、事故轉移避險和救援演練;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安全措施、施工安排、建設管理、巡視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安全管理機構、看護人員和日常巡查;閘門啟閉設備等水利工程設備使用和維護情況。
3、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建設和運行。小水電工程項目立項審批手續和違規水電站清理整改;水庫電站和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已建電站安全管理分類和“兩票三制”執行情況;小水電運營企業安全運行;農村水電設備檢修、試驗和供電區安全供電情況。
4、水文測驗。以水上、高空水文野外作業為重點。水文測船定期檢查、維修和消防救生設備、堵漏器材配備;流量測驗纜道設施(塔架)安全;涉水作業安全防護和救生器具穿戴;水文測驗危險緊急情況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水文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測、測量作業為重點。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情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山地災害、水災、火災和有毒氣體的監測與防治。
6、水利科研與檢驗。水利試驗廳(室)和儀器設備安全管理措施;大型實驗設備使用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有毒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和防護。
7、人員密集場所:以防范火災、爆炸事故和防止踩踏事故為重點。賓館、招待所、培訓中心、職工醫院、幼兒園、辦公場所、職工食堂、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安全措施、消防器材配備、防雷防雨措施和安全疏散及消防通道設置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演練情況。水利旅游有關審批手續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牌設置;旅游預測預報、游人疏導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水上旅游設施、船舶和操作人員安全保證。
(四)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要求,認真進行事故查處,嚴格事故責任追究,舉一反三,吸取教訓,落實整改措施情況。
(五)落實國慶60周年慶祝活動期間安全保障措施,加強水利安全監管工作情況;加強對安全生產領域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設施的安全監管情況;強化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健全完善預防自然災害引發事故工作機制,制定完善應急預案,落實應急裝備物資的情況。
四、檢查時間及方式
9月份,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廳直屬各單位,廳機關各部門組織本單位及本轄區內水利行業的所有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全面自查并加強檢查,同時對下級和歸口管理單位開展檢查情況進行抽查。9月中下旬,我廳組織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開展安全生產督查(另行通知)。
各地區、各單位、各部門此次大檢查要采取單位自查與上級主管部門督查相結合、全面檢查與突出重點相結合、督促檢查與推動整改相結合,通過形式多樣的檢查活動,強化督查督辦,督促和推動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整改責任,加大整改力度,確保隱患和問題及時整改到位。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今年是國慶60周年,全省水利系統各級各部門領導一定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抓好安全生產大檢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把大檢查作為當前安全生產的重要任務,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結合實際,制定周密的檢查方案,把檢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單位,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主要負責人一定要親自參加、深入一線,把安全生產工作抓實、抓細、抓好,堅決防止檢查、督查工作走過場和形式主義。特別是各市、州水利(水務)局、廳安全生產各歸口管理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一是要對本地區、被歸口管理單位如何做好國慶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明確要求;二是要對本地區、被歸口管理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工作進行指導;三是要認真開展督查工作。
(二)突出重點,務求實效。各地區、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工程、重點單位和薄弱環節的督促、檢查和指導,要以此次大檢查為契機,進一步督促和指導各單位認真開展安全隱患的自查整改,強化安全監管。要結合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檢查、違規小水電站清理整改等專項檢查工作,做好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大事故多發領域安全生產整治力度,增強針對性和實效性,增強事故防范能力,深化安全整治,全面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確保不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確保人民群眾過一個平安、歡樂、祥和的國慶節。
一年來,在局黨組全體同志的大力支持下,在全局干部職工的積極配合下,圍繞我局各項中心工作的開展,按照對領導干部“三嚴三實”的要求,以“反對‘’、服務群眾”為重點,逐步加大治本力度,深入推進反腐倡廉等各項工作;水資源管理、水行政執法、綜合治理、穩定及安全生產等工作扎實有效,確保我局今年各項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做為一名黨的干部我始終把學習放在首位,學習黨的方針、政策、紀檢監察業務常識、法律、法規,不斷豐富自己的知識,并以十及十八屆五中全會精神武裝自己的頭腦。二是學以致用,緊密聯系實際。工作中加強監督,強化制度建設,抓好防范,全局政通人和,形勢喜人。
我們不斷深化“”治理,組織“三嚴三實”等專項教育活動,深入開展六個專項整治,自查自糾,立行立改。通過聘請有關專家剖析典型案例,觀看反腐警示教育專題片,從根本上治理腐敗,把帶有苗頭性的問題及時消滅在萌芽狀態,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得以深入扎實的開展。另外,年初重新成立了綜治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領導小組各成員及辦事機構的職責,修訂了各項管理制度。全年深入企業和社區進行民意調查18次,協調處置矛盾糾紛6起,使我局全年未出現一起治安案件和越級上訪及群訪事件,為全局的和諧穩定、項目的順利實施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一是出臺了《__市城區自備井關停工作實施方案》、《__市水務局水環境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等一系列水資源管理辦法。二是完成了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試點水資源監控系統,新建地下水監測站18處,遠傳水表監測站48處。三是加強河道管理,每兩周對我市境內22條河道進行一次巡查,匯總各河道的巡查情況,對歷史遺留的違建物逐一登記、拍照、整理歸檔,現已完成3條河道的整理歸檔工作。四是加強執法隊伍建設,組織專業的執法培訓,逐步完善執法程序,重新制定完善了我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標準工作。五是嚴厲打擊河道管理范圍內水事違法行為,截止目前,我局共查處各類水事違法行為60余起,其中立案2起,移交公安機關3起。六是進一步加大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河道工程修建維護管理費的征收力度。
水利工程因其工程量巨大、涉及面廣、參與人員眾多、環節繁復,因此存在較多的安全隱患。
1.1溝通不暢。
水利工程建設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長,各施工地點較為分散,給管理帶來不便,同時也導致了各部門和各單位之間存在溝通不及時以及交流不夠充分、全面,給施工帶來安全隱患。
1.2相關建材、人員等管理不力。
水利工程施工環境有其特殊性及復雜性,通常對于特殊的地理環境需要進行特種作業,例如爆破作業。通常發生爆炸事故的原因就是由于爆破材料的管理不力,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后果。另外,由于施工涉及大量工作人員,對于工作人員的調配以及建筑材料的調配存在很大的管理難度,會由于交接不力導致安全隱患。
1.3施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水利工程一般規模均相對較大,所需施工人員眾多,涉及多個專業,施工過程中,存在大量的勞務分包。造成施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受教育水平高低不一,還存在一部分施工人員水利建設施工經驗缺乏的問題,對于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不能及時進行妥善處理,容易引發其他安全問題。同時,施工人員參差不齊的素質導致了人員管理上存在一定難度,人員的分配等容易出現脫節,導致某些不安全因素產生。
1.4應急機制未建立或不夠完善。在實際工作中,由于認識不到位,很多水利工程項目未建立應急機制,或建立了也不夠完善,多是應付檢查而已,并沒有落到實處,一旦出現危險情況,根本頂不上用,只會造成更多的損失。
2、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方法
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性的工程,涉及面廣,涉及單位多、人員多,對于水利工程的安全管理需要進行系統的、全方位的、全過程抓緊,完善設備管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機制,降低水利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的概率。
2.1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
對水利工程建設相關工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一方面可以增強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技能以及安全意識,另一方面能有效的降低安全事故發生概率,減少安全隱患。具體措施如下:
(1)水利工程施工人員在上崗之前必須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經考核合格以后方可持證上崗進行建設、生產等操作。
(2)施工期間,建立完善的安全檢查制度,落實安全工作,相關工作人員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3)針對施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的情況,提供內容豐富易于接受的安全培訓,并及時進行安全檢查,評價安全培訓效果。
2.2完善設備管理制度
建筑機械、建筑材料以及特殊作業材料的安全管理關系著水利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其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主要表現在設備異常、設備損壞以及不正確使用等。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完善:
(1)安全用電管理。水利工程建設過程中,定期對供電系統線路進行巡視以及維檢修工作,正確安裝短路、過載保護以及漏電保護裝置,特種設備供電及保護措施需嚴格按照安全使用手冊進行使用。相關設備的采購須嚴格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無生產許可證及產品合格證的產品嚴禁進入,從各個環節強化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2)爆破設備管理。爆破屬特種作業,除施工必須按設計實施爆破以外,還要做好安全警戒工作和爆破設備管理工作。爆破工作人員須持爆破作業資格證進行作業,相關爆破器材的采購、領取以及使用嚴格遵循審批以及登記制度。
(3)大型機械設備管理。水利建設需用到眾多大型起吊設備,對于該類設備的安全管理應從準入、安裝、驗收、施工等各個環節進行。無產品合格證的起吊設備嚴禁進入施工現場,安裝好的起吊設備需經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檢查驗收,施工過程中,要保持對起吊設備的安全檢查,建立安全檢查日志,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及時進行維護及更換。
2.3加強勞務分包審核及管理。嚴格加強勞務分包單位的資質認證和施工隊伍組建時的安全管理。在工程施工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時,一定要選擇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三類人員”證件齊全并能保證到位的施工隊伍,,要選擇技術過硬、安全質量意識強的人員,特種作業人員還要按照行業規定進行特種專業培訓,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2.4完善應急機制,并落到實處。施工單位及施工項目部應建立健全的應急機制,包括對風險的預測、應急處置以及事后恢復生產等過程。制定應急預案是水利工程施工應急管理的核心內容,為預防緊急事故并將事故影響控制到最小,應急預案應包括隊伍建設、物資儲備、裝備配備、人員培訓以及緊急事故預演,事故應急救援以及恢復重建和預案改進等。
2.5建立安全監管機制。安全監管機制對安全管理體系的建立以及完善起到促進作用,可有效的促進施工過程中各單位進行自我約束、自我完善,保證水利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建立水利工程安全監管聯合執法機制,建立安全檢查檔案制度,同時采用安全檢查表,對各施工單位安全工作進行整體評價,有助于工程施工的安全進行。
1.現行主要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1)《水文局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為長江水文安全生產管理的基本制度。(2)《長江委水文局水文船舶管理辦法》。是長江水文船舶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據,該《辦法》為我局今后船舶管理工作科學化、安全化提供了有力保障;(3)《關于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的實施意見》。是《水文局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重要補充。文中明確了重要活動備案制度、值班制度、活動開展前安全教育制度,強化了安全生產過程控制等;(4)《長江委水文局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為進一步做好長江水文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我局組織制定并印發了《長江委水文局安全事故應急預案》;(5)《長江委水文局水文防汛測報工作責任追究制度》、《長江委水文局血吸蟲病突發疫情應急預案》、《水文局機關治安保衛工作制度》、《長江委水文局安全生產風險防控手冊》。2.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一是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長江委水文局每年工作會議時與各勘測局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同時在簽訂責任書時,還要兌現上一年《安全生產責任書》中有關獎懲內容。此外各外業勘測局也相應與其科室、勘測分局、測站等生產一線主要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3.認真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要求,結合我局實際,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各單位都認真組織開展了各類安全生產大檢查,有效防范了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檢查的過程中,都是由各單位主要領導親自帶隊,檢查內容全面,要求嚴格,講求實效,不走過場。對于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能當場整改的都已整改,暫時不能整改的,都明確了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間和整改措施。4.認真開展培訓演練在日常工作中,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對安全生產重點崗位從業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和演練,主要有消防、救生、夜測等方面的內容,進一步提高了職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5.注意安全生產過程控制(1)建立了高風險作業審批制度。野外作業、水上測驗等高風險作業必須由勘測局一級審批,未經批準不得實施。(2)建立了重要活動備案制度。野外作業人數超過14人的,必須通過電子郵件報水文局安全生產辦公室備案。(3)建立了高風險作業前教育制度。開展風險較高的水上、野外作業前,組織者必須事前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在活動開展前要對每一名參加人員認真進行安全教育。(4)建立了高風險作業期間后方值班制度。高風險作業期間后方實行安全生產值班,前方每隔一定時間必須通過適當的通訊方式與后方保持聯系。
二、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難
多年來,雖然在安全生產上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長江水文點多、線長、面廣,安全生產基礎還是比較薄弱,安全形勢依然嚴峻;二是在水上、野外作業和對外服務活動過程中,產生的流動性安全隱患也防不勝防,尤其是對外服務的安全監管難度更大;三是安全投入不能有效保障。從單位性質講我局是完全公益類事業單位,從財政體制看又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經費缺口比較大。事業費嚴重不足始終是我局發展過程中面臨最大困難。
三、關于做好今后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若干對策
一、工作目標
在2013年開展水利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基礎上,進行地毯式排查治理事故隱患,深化水利重點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狠抓隱患整改工作,切實落實市、鄉兩級部門水利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和水利企事業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完善水利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形成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基礎,確保我市水利水電安全無事故,促進安全生產與水利事業的同步協調發展。
二、排查治理范圍和內容
(一)排查治理范圍
水利生產經營單位、場所及設施。主要包括: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農村水電、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勘測設計、水利旅游、后勤服務和綜合經營等領域以及近年來出現安全隱患較多的單位。重點檢查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情況;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和落實情況;施工、生產作業場所安全防護和重要設施、設備管理維護、保養情況;特種設備和危險物品使用、存儲的安全管理及檢測檢驗情況;事故報告、處理和對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追究情況;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和特種作業、重要崗位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以及勞動保護用品配備使用情況;應急預案制定和進行演練情況;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安全“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和使用)執行情況;作業過程中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危險因素排查、防范和治理情況等。
(二)排查治理內容
1、水利工程建設。以小型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農村飲水安全及小農水建設項目為重點,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主要包括:工程建設中項目法人、施工、監理等單位安全責任落實和安全保障措施;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費用提取使用以及施工管理人員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在建工程防汛安全責任制、度汛方案和事故應急預案;高邊坡、基坑、起重機、塔帶機、模板、腳手架和油庫、炸藥庫、倉庫等的安全防范措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和小型農村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安全施工。
2、水利工程運行。以中、小型水庫(包括重點山塘),尤為小型病險水庫為重點,嚴防垮壩事故。主要包括:防汛責任制落實和水庫安全運行各項規章制度;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應急預案制定和事故救援演練;水庫大壩安全監測、水雨情測報通信預警設施;庫區安全警示牌的設置;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責任制、前期工作、施工安排、建設管理、資金使用、竣工驗收、蓄水運行、巡視檢查和調度運用方案;小型水庫的管理機構、看護人員、養護經費和日常巡查。
3、農村水電站運行。以農村水電站為重點,對水能開發、項目審批、資質審查和驗收投產等環節嚴格把關,規范農村水電工程建設市場。主要包括:水庫電站安全度汛措施;已建電站分類安全管理和“兩票三制”執行情況;鄉辦和小型股份制水電企業安全生產機構和制度建設;水電站“雙主體”責任制落實情況;安全警示牌的設置情況;發電機組、輸變電設備等重要設備檢修、檢測情況。
4、河道采砂。以違法采砂突出的河段和采砂量較大的河段為重點,主要包括:河道采砂管理制度、溝通協調機制和責任追究制;河道采砂規劃編制,禁采區和可采區的劃定,禁采期的規定,違法違規亂采濫挖的治理;采砂管理宣傳教育和社會監督;河道防洪、通航、航道及航道設施和橋梁、管線等跨河、穿河、臨河建筑物的安全。河道安全警示牌的設置情況等。
5、水利工程勘測設計。以野外勘察、測量作業為重點,主要包括:水利勘測設計執行《水利部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水利工程部分)和有關安全生產規程規范情況;野外勘察、測量作業和設計查勘、現場設計配合安全防護和應急避險預案;山地災害、水災的防治。
6、水利旅游。主要包括:水利旅游單位按照國家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和旅游安全保障制度;水利旅游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警示牌設置;水上旅游設施、船舶和駕駛操作人員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7、后勤服務。以防范火災、爆炸事故為重點,主要包括:辦公場所、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和車輛等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消防器材配備、設備維護保養和防雷防雨措施以及安全疏散通道設置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三、實施步驟
(一)隱患排查階段(2013年6月30日前):圍繞預防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高大模板等坍塌事故專項整治工作、防汛工作,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1.各鄉鎮、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職責,結合工作實際,認真研究、制定針對性強的單項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把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抓好抓實。
2.要以水利工程建設、病險水庫、供水、農村水電、車船交通、防火防爆和水庫旅游為重點,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整改隱患,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3.全力做好受損后水利檢查設施修復、重建工作,防范次生災害和安全事故。加強水利工程監測和管護工作,保障工程安全。
4、建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機制,開展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項目專項檢查,完善質量與安全管理體系和制度。
5、針對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多發頻發的特點,切實做好病險水庫水電站和在建水利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制定防汛安全責任制和度汛方案,加快隱患治理和除險加固進度,建立健全自然災害預報、預警、預防和應急救援體系,落實防洪、防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災害的各項措施,嚴防引發事故災難。
6、開展以預防坍塌、起重機械與腳手架倒塌和規范施工人員勞動保護為重點的水利工程建設安全專項整治;完善小水電建設管理體制,開展農村水電安全生產大檢查,進一步清查整改違規水電站;組織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和河道采砂管理專項檢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堅決治理亂采濫挖;結合防汛開展汛期安全生產檢查,深入排查事故隱患,防范各類安全事故,確保安全度汛。
7、廣泛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普及安全知識,傳播安全文化。
(二)隱患整改整治階段(2013年7月1日至8月15日):針對第一階段排查出的隱患進行整改整治。各鄉鎮、單位要切實做好隱患整改整治工作,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人。對重點區域和重大隱患要實行掛牌督辦。對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的單位,要責令其停產整頓,直至整改到位。
(三)總結階段(2013年8月16日至8月31日):各鄉鎮、單位要認真總結此次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經驗教訓,提出改正措施和要求,健全水利重大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現隱患排查制度化、規范化、經常化。8月25日前將排查整治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水利局。
四、職責分工
1、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各鄉鎮負責本轄區范圍內各項水利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2、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及相應項目勘察設計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3、中小河流治理及相應項目勘察設計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4、河道采砂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5、水利工程運行、小農水項目建設、水文測驗、水利旅游、綜合經營及相應項目勘察設計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6、農村水電站及配套電網運行、農村飲水安全及新農村建設改水項目、辦公大樓、后勤服務及相應項目的勘察設計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重視,狠抓落實。各鄉鎮要充分認識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把隱患排查治理作為全年安全生產工作的主線,狠抓落實。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行動落實到水利重點領域和各生產經營單位的每一個角落。
(二)落實責任,強化監督檢查。各鄉鎮要不斷強化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督促水利企事業單位切實負起隱患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落實整改資金、制定隱患監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建立重大隱患公告公示、掛牌督辦、跟蹤治理和逐項整改銷號制度,深入基層和生產一線,抓實隱患整改工作。對因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發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突出重點、落實措施任務。各鄉鎮要圍繞安全度汛、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農村水電、河道采砂重點等重點領域和重要時段,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的要求,確定隱患治理目標、措施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確保任務完成。
近期,全國各地發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安全生產形勢十分嚴峻。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文件精神,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動力,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安全發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基層基礎深化年”活動和“春夏秋冬四次集中行動”為主線,徹底排查治理事故隱患為重點,以有效防范和控制安全事故為目標,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推動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發展。鎮黨委、政府決定自即日起在全鎮各個領域深入開展事故隱患大排查工作,堅決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實現建設“平安”目標,特提出如下要求,望認真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切實增強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
安委會成員單位、各村、各單位特別是單位領導同志要認真研究并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牢固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的科學發展觀,堅決克服部分領導干部對安全生產工作重視不夠、作風漂浮等不良作風和傾向,認真解決“嚴格不起來、落實不下去”的問題。把當前防汛、安全生產工作當作一項政治任務來完成,各單位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全力以赴靠上抓,在全鎮各個領域開展一次拉網式大檢查,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安全生產大檢查是發現問題、消除隱患、落實措施、防范事故的一項重要手段。鎮政府決定自即日起組成以黨政成員為組長的6個檢查組,進行為期30天的安全生產集中大檢查,黨政成員要對照各自分工,親自組織各部門、各單位的主要負責同志周密部署,集中時間、集中精力,認真細致地排查和整改各單位、各企業、各環節的事故隱患,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和制度,堅決杜絕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凡是檢查組織不力、走過場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對邊檢查邊發生重特大事故的,要嚴肅處理;對部門督查不力、企業自查不細致、存在事故隱患沒有被發現的,要追究檢查人員的責任。對易發生群死群傷事故的重點行業和企業,特別是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大型商場、人員密集型企業等進行一次深入細致的安全大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對建筑企業、施工企業必須具備相應資質,否則要堅決停工。
三、深化安全專項整治,消除事故黑點和重大事故隱患
1、工礦商貿企業管理安全檢查(消防、危化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種設備、供電安全)
加強對消防、危化品、煙花爆竹、民爆器材、特種設備、供電安全的管理,一是查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否落實;二是查“三級”教育是否落實;三是查特種設備是否檢驗;四是查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五是查是否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六是查消防器材是否按規定配備齊全;七是查安全通道是否暢通;八是查是否實施“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安全措施;九是查職工宿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責任單位:經貿服務中心、派出所、安監辦、供電站、工商所、國土資源所、所在社區
2、交通安全專項檢查
要集中整治道路交通安全。一是查駕駛人員是否持證駕駛;二是查糾超員、超載、超速和酒后駕駛等嚴重違章行為;三是查是否攜帶違禁物品;四是查鎮區道路查糾違章行車、停車情況。
責任單位:交警二中隊、派出所、交通管理所、農機站
3、學校(幼兒園)安全檢查
要加強對學校、幼兒園等密集型場所進行安全檢查。一是查安全設施是否到位,是否設置防火、防電等警示標志;二是查是否定期對學生開展防溺水等安全警示教育;三是查學生班車是否定期檢測;四是查學生班車是否超員;五是查樓梯間是否安裝應急燈及疏散標志以及安全通道是否暢通;六是查危化物品是否制度化;七是查食堂管理制度及責任制是否落實;八是查食堂進貨來源、渠道是否有記錄;九是查食堂從業人員是否持健康證;十是查學校周邊商店、餐飲攤點有無過期、變質和“三無”食品。
責任單位:鎮教育辦公室
4、建筑施工安全檢查
鎮村建設中心要對全鎮建筑工地進行檢查。一是查起重設備是否經過驗收;二是查安全防護網是否按規定設置;三是查安全警示牌是否按要求設立;四是查建筑工人安全防護用品是否到位并正確佩帶;五是查施工現場管理情況;六是查施工單位建筑資質等級是否匹配工程規模;七是查用電是否實施“三級配電、兩級保護”措施。
責任單位:鎮村建設服務中心
5、水庫、塘壩、河道、橋梁、道路安全檢查
水利服務公司、各社區要加強對水庫、塘壩、河道、橋梁、道路的安全監督監管。一是查是否設立固定性警示標志牌;二是查水庫塘壩維護、加固是否經過論證;三是查是否建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四是查雨后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五是查橋梁及護欄是否需加固;六是點路段、路口減速帶、漆化斑馬線落實情況;七是查道路雨水箅缺損情況。
責任單位:水利服務公司、各社區
6、海上漁業安全檢查
農業服務中心、社區要進一步加強對漁船和漁民的安全監管,堅決防止海上漁業事故的發生。一是查漁船出海作業登記情況;二是查漁民安全教育宣傳情況;三是查農村危房是否加固情況。
責任單位:農業服務中心、社區
四、認真排查事故隱患,堅決杜絕事故發生
安委會成員單位、各村、各單位從現在開始集中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活動,對前階段的檢查進行深化、細化。進一步查找薄弱環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排查摸清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頓力度,防止重大惡性事故的發生,開創我鎮安全生產工作的新局面。各安委會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一崗雙責”、“屬地管理”的原則具體負責本行業、本領域內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并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各社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對本社區各村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五、完善重大事故應急預案,有效應對突發事件
安委會成員單位、各村、各單位要加強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快速有序的事故應急救援機制,進一步修訂和完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現有資源進行整合,合理配置應急救援人員、設施和物資,定期組織演練,實現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聯動,確保公共安全和重大活動安全。
1.1目的
為了科學有效地控制我區范圍內發生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迅速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對環境的危害,保護我區范圍內省市領導機關、金融中心、交通樞紐的安全運行,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訂本應急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加強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預防基礎工作,做好重大危險源辯識與控制,消除事故隱患,將事故概率降到最小。加強對通過我區范圍內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監控,防止在我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因道路、水上交通事故引起重特大事故對我區造成的危害。制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落實應急組織與隊伍的建設,搞好應急宣傳與演練,將事故損失降到最小。
1.2.2以人為本,先人后物:事故應急求援工作以搶救人員和保護人員的生命安全為中心,優先搶救和保護人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惡化,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
1.2.3重點保護,嚴格監控:根據我區實際情況,加強對我區重點地域,重點道路、重點單位的監控與保護,保證我區范圍內省、市領導機關、居民密集區域、交通樞紐、金融中心和大型商業中心以及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全區區域、道路、單位重要性分級見附件9.6)。
1.2.4反應快速,協調有力:建立事故信息快速反應機制,對事故做到及時應對,妥善處置,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保證強有力的組織、指揮協調。
1.2.5統一指揮,屬地原則:事故發生后,按應急響應程序啟動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轄區街道(鄉、園、局)應急救援預案以及本預案,上報市政府啟動市預案。上一級指揮機構有權指揮下一級應急救援組織。救援組織及救援人員首先立足于本企業、本地區。
1.2.6保障有力,常備不懈:建立健全事故應急保障體系,提供強有力的人員、資金、物資器材等資源保障,專業搶險隊伍定期演練,做好事故應急救援準備。
1.2.7資源整合。按照條塊結合、資源整合和降低行政成本的要求,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加強協調配合;充分依靠和發揮公安、消防部門在處置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的骨干和突擊隊作用。
1.2.8應急救援遵循以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或者配合應急救援工作。
1.2.9事故發生單位承擔施救費用。地方財政給予應急支持。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
1.3.2指導參考依據
《市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通知》
省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市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4現狀
根據《危險化學品名錄》(年版)所列品種,我區常用的危險化學品有300多個品種,涉及到化工,醫藥、機械、輕工、農業、商業、環保、建設等各個領域,按照《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86)涉及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和易燃固體、自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蝕品等類。由于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復雜以及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點,使得在生產、運輸、儲存、經營、使用及廢棄物處理過程中,稍有不當,就有可能引發泄漏、爆炸和火災等連鎖事故,就會對人民生命財產、生活環境和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危害。
近年來我區的化工產品生產得到快速的發展,產品品種增多,生產規模增大,主要產品有高分子UV涂料、油漆及添加劑,尤其是高分子涂料生產過程中,其原材料、中間品、成品在生產、儲存、運輸中,存在一些重大化學危險源。
由于我區特有的區域環境,不可能有專門的化工生產經營區域,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使用單位分布于我區各處,尤其是多處涉及危險化學品的經營市場,湖南亞大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東大門皮革市場、馬王堆油漆涂料市場、新合村、南湖汽配城及周邊的配套倉儲等。本區內擁有部分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用戶,包括劇毒化學品使用單位(鋁型材生產企業、高等院校、醫院和科技院所等),相當一部分加油站、充氣站位于居民區和商貿區中,已構成重大危險源。我區危化品重點區域為:
1、東岸鄉范圍內工業園、村、村的公司等四家企業危險化學品生產區域和鋁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鋁材公司、鞋業公司危險化學品使用區域;
2、大學、農科院、雜交水稻研究所范圍內的危險化學品和放射物使用區域;
3、市場、建材城、油漆涂料城、建材市場、汽配城、新合村汽配市場為主的油漆、涂料經營市場及周邊的油漆倉儲區域;
4、各加油站、充氣站、點和以曙光集團為重點的工業充裝廠為主的易燃易爆氣體危險源。
5、曙光集團、農業大學、倉庫等七處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
據統計,我區共有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5家,經營市場6家,劇毒危化品使用單位2家,危險化學品儲存倉庫7家危險化學品經營門面226家,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25家,加油站15家,儲存量1200噸(主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企業見附件9.5)。
由于我區主要位于城市中心區,區內城市主干道14條,并且部分道路是主要運輸干道,如長潭高速公路、107國道輔道、五一路、遠大路,人民路、解放路、二環線、火星路,展覽館路、車站路、路、路等,以及大量城市主干道間的聯絡道,穿區而過的河,構成了連接市各單位及與外區、縣、市的運輸通道,危險化學品在通過我區運輸途中對我區產生很大的危險。
1.5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
1.5.1事故類型
1.5.1.1重大危化品泄漏事故及由此引發的火災、爆炸和中毒事故;
1.5.1.2重大危化品火災事故及由此引發的爆炸、或由此引起的泄漏污染及中毒事故
1.5.1.3重大危險化學品爆炸引發的火災、泄漏及導致的中毒傷亡事故
1.5.1.4重大危險化學品運輸交通事故引發的泄漏、爆炸、火災和由此引導致的污染、中毒事故
1.5.2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區域劃分
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危害范圍、危害程度及危險化學品的事故源的位置劃分事故中心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及事故可能影響的范圍。
1.5.2.1事故中心區域。中心區即距離事故現場0-500m的區域。此區域危險化學品濃度指標高,有危險化學品擴散、并伴有爆炸、火災發生,易造成人員急性中毒,建筑設施及設備損壞
1.5.2.2事故波及區域。事故波及區域即距事故現場500-1000m的區域,該區域空氣中危險化學品濃度高,作用時間較長,有可能發生人員的傷害或財產損失
1.5.2.3受影響區域。受影響區域是指事故波及區域久可能受影響的區域,該區域可能有從中心區和波及區擴散的小劑量危險化學品危害。
1.6適應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區危險化學品救援指揮部統一組織、協調和指揮的全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和危險化學品運輸途經我區區域范圍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的緊急救援工作。
轄區內發生重大、特大、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按上級預案和本預案執行,本預案與上級預案相沖突的,按上級預案執行。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詳見附件9.11應急組織框架圖,9.12區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置結構圖)
2.1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1救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1組成
根據危險化學品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成立區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常設協調議事機構,在區應急委員會的領導和市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機構的指導下,統一領導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長任救援指揮部總指揮長,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助理調研員、區安監局局長任救援指揮部副指揮長,區政府辦、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區發展與改革局、區工業經濟局、區商務局、區公安局、區財政局、區衛生局、區民政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交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大隊、區交警大隊、區城管局等單位為成員。
2.1.1.2職責
負責組織指揮、領導和協調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研究、制訂、修訂、實施本預案;研究、報告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年度應急救援工作;組織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演習,負責調集和落實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專業隊伍、專項資金和專用設備,檢查督促全區各街道(鄉、園、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上級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匯總報告事故救援情況。匯總全區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并組織有關專家及時進行評估分析,提出處置建議。組織、協調應急預案中應急響應程序的具體啟動工作。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統一部署、指揮、協調實施本預案,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和占用場地,適時批準啟動和終止本預案,啟動和終止本預案的命令;適時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布于眾。
2.1.2區應急領導機構的日常工作機構與職責
2.1.2.1機構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辦),作為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日常工作,綜合管理全區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工作。辦公室設在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內,由該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2職責
協助正、副指揮長工作。負責指揮、副指揮長命令的下達及執行情況跟蹤反饋;定期或不定期向市政府提供我區重、特大危險源的詳細情況,檢查各成員單位、企業單位是否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并報區政府和有關部門備案;檢查預案的模擬演習,評估預案的科學性和有效性;做好事故(險情)信息的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報告,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的報道,統一對外經指揮部審定的事故信息;辦理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和系統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并督促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按照指揮部指令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協調組織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可用場地,并負責在事故后組織歸還或補償;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做好善后處理具體工作;
b、具體職責是:
a)組織制定、修訂區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b)組織實施區重大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c)指導、監督各成員單位、街道(鄉、園、局)安全應急機構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d)指導、督查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方面的科技、宣傳、教育、演習等工作;
e)組織、協調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綜合管理系統、通信信息系統、物資保障系統、搶險救援系統、災后重建系統的建設;
g)匯總全區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并組織有關專家及時進行評估分析,提出處置建議。
f)組織、協調應急預案中應急響應程序的具體啟動工作。
2.2應急組織機構的建設
2.2.1基本原則與要求
1)工作移交與指揮轉移: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工作交由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
2)全區建立區、街道(鄉、園、局)兩級應急領導機構及其日常工作機構,分級領導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和辦理日常工作。
3)依序替補。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職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的現象。
4)按照整合資源、提高效率、節約行政成本的要求,建立統一的指揮場所,裝備基本滿足要求的指揮系統,調配精干的人員,建立健全完善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服務、救援物資、裝備資源檔案庫和完整的信息庫、完善的網絡。
2.2.2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在應急工作中的職責
區政府辦:參加、組織和協調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各成員單位參加應急救援行動;組織調集應急隊伍和搶險救災物資;負責應急救援對外聯絡工作。
區發展與改革局:負責安排應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基建項目,協調建設資金;審核重大危險化學品源項目建設;做好救災物資儲備、調撥和供應的計劃、協調工作。應對突發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物資供應及交通、通信保障工作。
區公安分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治安保障、交通管制、事故區域警戒維持事故現場社會秩序、事故證人及責任人的監控與保護工作。
區財政局:負責突發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資金保障等工作,監督檢查應急救援資金,救災捐贈資金的使用情況。
區民政局:啟動突發災害的社會應急救援機制,組織協調救災工作;組織核查、統計和全區災情;組織轉移、安置、慰問災民;負責災民吃、穿、住、醫的生活救助;申請和撥發救災款物;組織接收、管理、分配救災物質并監督檢查使用情況,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儲備救助物資。配合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區衛生局:負責并協調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醫療救治工作,負責并協調事故現場衛生防疫工作,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毒物鑒定,并制訂救治和防中毒方案,組織協調調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短缺醫療藥品和醫療器械。
區安監局:負責起草、修訂、實施本預案,負責接收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并向區人民政府和市安監局報告,組織、指揮和協調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方案的實施和區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的執行,負責制定應急救援工作所需的專業人員,專項資金和專用裝備的儲備計劃,檢查督促各有關專業部門和從業單位開展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
區工業經濟局、區商務局:參與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行動,協助事故單位進行搶救和恢復生產,、組織、監督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儲備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需的救援裝備與物資。
區科技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工作中的科技儲備與科技保障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負責制定并采取防止危險化學品污染擴大的對策和措施,負責事故現場洗消和清理工作。
區交管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負責道路、水路運輸應急救援人員、物資的保障工作。
區武裝部:負責組織協調駐長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的搶險救災工作。
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工傷醫療保險與救助工作,協助處理相關理賠事宜
區公安消防大隊: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的火災撲救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院人員(包括傷亡人員)的緊急轉移工作,配合環保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洗消清理。
區交警大隊:負責因交通運輸事故引發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交通管理、區域封閉與隔離,協助應急救通運輸工作。
區城管局:負責協助進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中的維護現場、協助公安部門工作,協助進行事故現場洗消和清理工作。
區宣傳部:負責做好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宣傳報道工作。
2.3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3.1組成
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在事故現場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現場總指揮由區危化品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指定人員擔任。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安全保衛組、物資供應組、環境監測組,善后處理組、技術咨詢組、宣傳報道組和事故調查等10個專業救援組,各組組長由相關責任單位主管負責人擔任。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現場指揮一名,由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
2.3.2主要職責
2.3.2.1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對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緊急處置工作負總責,對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對應急處置中難以解決的問題或按規定需報告的事項,及時向區政府、區突發公共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和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請求援助,直接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負責信息的統一。
2.3.2.2專業救援組職責
綜合協調組:由區政府辦為組長單位,其它各組組長為成員,負責救援一線和指揮協調工作,傳達貫徹指揮部各項決定、指令聯系和督促各組工作,確定事故應急救援控制范圍,匯總事故現場各項信息,授予權公布事故救援進展情況。
安全保衛指揮組:公安部門為組長單位,當地街道居委會為成員(必要時包括區城管委),負責事故現場安全警戒、交通疏散、秩序維護、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工作,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疏散、撤離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護危險區域內的其他人員和周圍物資的轉移。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負責區域的封閉與封鎖,嚴格控制進出人員及車輛,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及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負責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必要時調動區城管大隊(全區道路疏散分流方案見附件9.7,全區區域性封閉與封鎖程序見附件9.8)。
醫療救護指揮組:區衛生局為組長單位,有關醫療機構為成員,負責組織搶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處置受傷和中毒人員,緊急調用救護所需藥品,針對事故對人體、動植物、土壤水源、空氣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協調農林水利、環保及其他相關部門,評估測定事故的危害程度,提供醫療保障應急處置與救援方案,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洗消等措施。
環境監測指揮組:區環保局為組長單位,有關化學品檢測機構為成員,根據事故發生的類別,利用各種環境監測設施,及時對大氣、水體、人體、動植物、土壤進行即時監測,確定危險物資的成份及濃度,確定污染與危險區范圍,評估事故造成的環境現實危害和可能產生的其它危害,迅速采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故危害進一步擴大。制訂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物資供應指揮組:區工業經濟局為組長單位,商務、交通、安監、公安部門為成員,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及有關街道、鄉、局和社區、村以及企業調配、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工具和救援物資,安排好搶險救援人員的膳食。
善后處理指揮組:事故發生地街道為組長單位,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公安局為成員,負責組織對傷亡人員的處置和身份確認。督促、指導事故單位及其所在地、部門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落實用于接待傷亡人員家屬的車輛和住宿,做好相應的接待、安撫、解釋和善后處理工作,啟動社會力量,為受害人提供社會救助。負責安置事故區域內人員緊急避難轉移疏散安置工作。
搶險救援指揮組,根據事故類別,分別由公安、消防、交警為組長單位,根據事故類別由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負責人,負責現場指揮。執行總指揮的命令,組織指揮前方救援,反饋現場信息,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如來不及報告可先行處置后報告。事故單位為成員,必要時由區突發公共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部報市政府商調軍隊、武警、民兵預備役支援。負責事故現場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救援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隔離事故系統與其它生產、生活系統,搶救事故現場的人員、設備、物資和其它財產,負責現場滅火,設備冷卻、噴水隔爆、人員搜救,負責被污染區的洗消工作和現場清理工作用于。
事故調查指揮組:區安監局為組長單位,公安、消防、交警、工會、工業、商務、事故單位為成員,負責事故情況的調查、取證、事故原因的分析、事故的定性及處理建議工作。
技術咨詢組:由區安監局牽頭,有關單位參與,組織相關專家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技術咨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部為組長單位,負責處理事故新聞等相關事務。
3.預測、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區安監局負責確定信息監測辦法與程序,建立信息來源與分析、常規數據監測、風險分析與分級等制度。核實、分析、評估收集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必要時,組織專家、相關部門進行會商,對發生的事件趨勢進行預測。
區安監局和各街道(鄉、園、局)安監站負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采集、處理工作。制定監測計劃,科學分析、綜合評價監測數據。根據不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性質和特點,以轄區內各重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重點部位為監測點,明確監測項目,建立健全監測網絡,廣泛收集各種可能引發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認為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可能性很大的,應在2小時內分別向區應急委、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建立與市以及其他區信息聯絡制度,及時掌握可能引發影響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
3.1.2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負責接受危險化學品重大隱患和重大事故的舉報和上級部門通報,并將報警信息立即報告指揮長、區應急辦和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同時報告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及隱患發生地街道(鄉、局)。各街道和區有關部門收到事故信息后應當進行核實和風險分析,并在2小時內向區政府和區安監局等部門報告。區安監局危險化學品隱患及事故應急舉報電話為:
(值班)(傳真),
電子郵箱地址:。
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3.1.3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或者事故隱患發生的企業名稱、時間、地點、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姓名、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事故類型(火災、爆炸、有毒物資大量泄漏,交通事故引發)或者事故隱患情況、周邊情況、需要支援的人員、設備、器材。途經我區范圍內的重大危險化學品運輸狀況(類別、品種與品名、數量、運輸船舶、車輛型號、車輛牌照、時間及途經路線)。
3.2預警
3.2.1接警
區安監局、各街道(鄉、園、局)安監站負責接警工作,公安、消防、交警、衛生部門通過119、120、122、110公共信息電話負責接警并向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報告。區安監局和街道(鄉、園、局)應急辦在接到報警后應當經初步核實后及時報告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任何單位和個人都可以向處置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工作機構報告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實行首問接警制,任何接警單位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諉信息接報工作。
3.2.2處警
3.3.3.1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或者事態發展,立即向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報告,情況緊急時,由區安監局和街道(鄉、園、局)應急辦組織力量趕赴事發地,進一步查明情況。
3.2.2.2及時向區應急辦反饋處警情況。重大情況1小時內向區應急辦預報告,2小時內正式報告。并按照預警等級的確定原則、信息確認與程序等確定預警等級,啟動相應預案,并決定是否向區應急委、市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啟動應急響應程序的建設。
3.2.2.3事故應急救援信息傳遞主要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負責。
3.2.2.4緊急出動指令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發出。
3.2.2.5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的發出與接收,救援行動的發出與接收都必須有記錄、錄音,無法及時記錄時應隨后追記。
3.2.2.6應急響應程度啟動后,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即召集相關成員單位組建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3.3預測預警支持系統
3.3.1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逐步建立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管理平臺和日常監測信息數據庫,適應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采集、匯總、分析、報告等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報告的信息資料,建立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定期分析通報制度。構建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與街道(鄉、園、局)應急辦、安監站和企業之間信息傳遞網絡,實現信息共享。
3.3.2建立和完善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之間的信息網絡。必須建立定期信息分析通報制度和信息報送制度。裝備必要的設備、設施,并配備專、兼職人員,值班電話和值班手機必須保證24小時能夠接通,確保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監測信息網絡的暢通和及時報送。(指揮部成員單位聯系名單見附件9.1)
3.3.3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并利用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專家組資源,為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與技術專家組成員間的聯系應保持暢通(專家組成員名單見附件9.2)
3.4預警級別及
3.4.1預警級別的確定
按照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和特別嚴重(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預警級別的確定主體:一般預警由區政府確定;較重預警由市政府確定;嚴重預警報請省政府確定;特別嚴重預警報告省政府后報請國務院確定。
3.4.2預警級別的確定程序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收集、核實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后,組織專家研究,提出建議,報應急委決定。
3.4.3預警級別的信息
預警級別確定后,除因涉及國家安全等原因需要保密的外,由確定預警等級的區政府或市政府及時向社會公布;對直接涉及公眾利益或需要公眾廣泛參與應對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警信息由市政府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短信傳播等渠道廣泛,做好隨時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
預警級別由省政府或國務院確定的,除由國家、省、市級媒體預警信息外,還應當通過各街道(鄉、園、局)、社區(村、分場)、企業下發通告、宣傳墻報等方式相應預警信息。
3.4.4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預警信息內容包括:
a)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性質、原因;
b)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地及范圍;
c)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的損失和人員傷亡估計;
d)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對措施和控制情況;
e)應急事件發生后的個人防護自救辦法
f)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其他情況。
3.4.5預警級別信息后,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涉及的街道(鄉、園、局)應急辦和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對事件發生地采取以下措施,并做好相關信息跟蹤監測:
a)做好啟動應急預案的準備;
b)及時向公眾可能受到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的警告或者勸告,宣傳應急和防止、減輕危害的常識;
c)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容易受到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的人員和重要財產,并進行妥善安置;
d)要求處置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隊伍和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可以動員、招募后備人員;
e)確保通訊、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公共設施正常;
f)調集所需物資和設備;
g)保護現場。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部門必須負責事故現場保護。
h)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3.5解除預警
區人民政府確定的預警級別信息險情完全解除后,由區政府申報市政府同意通過報紙、電視、電臺和網絡等公共傳媒解除警報信息。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做好解除預警工作。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程序
(應急響應程序流程見附件9.13)
4.1.1級別的確定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實際級別,按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流行強度和影響范圍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Ⅳ級應急響應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已經或者可能造成1-2人死亡;
2)已經或者可能將造成較大環境危害,較大財產損害和社會影響。
Ⅲ級應急響應就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1)已經或者可能造成3-9人死亡;
2)已經或者可能將造成重大環境危險、重大財產損害或重大社會影響。
Ⅱ級應急響應達到下列條件:
在Ⅲ級應急響應基礎上,事故事態可能會持續發展,已經或者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
Ⅰ級應急響應應達到下列條件之一
已經或者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
已經或者可能將造成特別重大環境危害,特別重大財產損害、特別重大社會影響
4.1.2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評估與確定
一般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由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進行綜合評估,初步判斷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型,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建議,由區應急委確定。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市應急委,在市人民政府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專家咨詢委員會進行綜合評估后由市人民政府確定。
4.1.3啟動條件
4.1.3.1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報警信息后,應詳細了解事故情況,確定應急響應等級,按照應急響應級別傳遞信息和開展應急預案啟動申報工作,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長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本預案由指揮長根據區人民政府應急預案啟動決議,簽署命令后啟動。
4.1.3.2上級預案和區總體預案啟動時,本預案同時啟動。本預案啟動時,相關街道鄉局應急預案同時啟動。
4.1.3.3啟動方案
一般事故(Ⅳ級)進入Ⅳ級響應后,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應急救援,并向區政府和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召開指揮部成員單位聯席會議,制訂應急響應的有效措施,調動相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事故救援和下一級應急響應的準備工作,事故信息由區政府向媒體和公眾。
重大事故(Ⅲ級)進入Ⅲ級響應等級時,指揮部應立即啟動本預案實施救援,并向市政府和市有關部門報告,根據事故狀況立即召開相關成員單位,及時組織調動其它相關單位部門,專業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應急救援。當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的趨勢時,請示市政府組織增援隊伍,并請求啟動上級應急預案。
特大事故(Ⅱ級)進入Ⅱ級應急響應等級時,指揮部門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全面啟動區總體預案,并請求進行全面的增援,并進行全面的動員,調動各方面力量趕赴現場,實施全面的緊急救援。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進入Ⅱ級應急響應等級或Ⅱ以上等級時,指揮部門應立即向市政府報告,請求進行全面的增援,并進行全面的動員,調動各方面力量趕赴現場,實施全面的緊急救援。并請求市政府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預案。
4.1.4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履行下列應急響應職責:
a)接警后,立即向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市危險化學品救援應急辦報告,并根據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及應急工作規模,迅速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b)對本區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物資等應急保障資源進行統一調度;
c)對本區在應急處置中自身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向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辦匯報,請求予以援助。
d)必要時,直接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e)完成區應急辦安排的工作。
4.1.5情況報告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當在接到信息后1小時內向區應急辦和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應急辦公室報告,有關部門和專業機構應同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法律、法規、規章及國家有關規定對報告的部門、時限、程序等有具體規定的,除按本預案上述規定報告外,還要按國家有關規定報告。主要報告以下內容:
a)、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b)、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別、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c)、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估計;
d)、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e)、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f)、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救援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g)、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4.1.6特別情況的處理
發生在本區內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其中人員涉及外區、市的上報市應急委,并與相關地區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聯系,采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跨部門的,同時啟動相應專項預案,應急工作在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進行。
某項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有關部門應當采取相應措施密切注意和防止次生、衍生、偶合事件的發生。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有港澳臺或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的,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由區人民政府及區外僑辦、臺辦等部門按照國家規定上報市人民政府,并做出相應處理。
4.2信息共享和處理
4.2.1建立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充分利用現有郵電、無線通信網絡和公用信息網為應急指揮和信息報告服務。現場應急指揮部用手提/臺式VHF或無線電話通信聯絡,配置電話同步錄音裝置、傳真機、電腦、互聯網終端,確保準確接收信息。
4.2.2晝夜值班。事故單位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事發地基層組織、區、街道應急辦和有關部門、專業機構要加大監測。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和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在應急處置期間,事發地的街道應急辦要綜合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每日向區危化應急救援辦報告,重要信息要立即報告。同時,區危化應急救援辦每日向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辦報告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的有關情況,遇重要信息立即報告(應急事故信息流程圖見附件9.14)。
4.2.3加強現場信息的采集。現場信息包括:事故發生簡要經過及原因簡要初步分析,人員傷亡、失蹤的情況;財產損失情況;人員疏散情況,待救援人員數量及危險程序情況;危險源的現狀、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醫療救治情況;現場疫情處置情況;現場救援進展情況;現場救援物資供應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現場救援面臨的困難及需支持的事項等。現場信息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采集,并與區應急辦保持不間斷聯系,隨時報告現場信息。
4.2.4事故損失信息采集
事故損失信息包括:災害損失情況,因災需救濟的情況及已救濟的情況,造成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由安監部門、民政局和當地街道負責在第一時間采集災害損失信息,并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區應急辦、區政府,并同時報告市政府、市民政局、市安監局。
4.2.5信息處理。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工作牽頭部門負責收集、匯總各類常規信息、現場信息、災情信息。在此基礎上,進行分析判斷,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報告相應的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與區應急辦,并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和單位。
4.2.6通訊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區安監局負責建立全區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的通訊電話本
建立省、市、區、街、重要企業五級應急救援通訊網絡,
區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市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省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電話
4.2.7區外信息通報。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涉及或影響到本行政區域外的,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與所涉及或影響的區人民政府取得聯系,通報有關情況,并同時向市應急委匯報有關工作情況。
4.3基本響應程序
4.3.1基本應急
4.3.1.1事發地先行處置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事件發生單位、事發地的基層組織要進行先期應急處置,撥打報警電話,組織群眾自救互救,組織人員疏散,迅速控制危險源,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并立即向區、街道及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辦報告。
4.3.1.2組織應急救援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接到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報告后,必須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指派設立現場指揮部,專門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立即了解現場情況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布置救援專業隊伍任務,并及時向市重大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現場處置情況。對于比較集中、固定的事發現場,已造成人員傷亡或對公眾生命健康直接造成嚴重威脅的,要立即調集本轄區范圍內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迅速開展相關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急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專家咨詢人員到達現場后,迅速對事故情況做出判斷,提出處置實施辦法和防范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后,參與提出防范措施。
各專業隊伍到達現場后,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采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應根據現場情況制訂現場救援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參加現場救援的人員必須嚴格按救援方案實施救援,未經指揮部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改變計劃。
4.3.2擴大應急
4.3.2.1請求支援或申請啟動高級別預案
當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加大工作力度,組織增援隊伍,加大救援物資調撥、供應力度,并及時請求市應急委支援。必要時,由區人民政府請求市人民政府提高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級別,啟動高級別預案。
4.3.2.2提請市人民政府申請進入緊急狀態
當涉及本區部分地區或涉及本區全部行政區域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對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或者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生態環境安全構成重大威脅,采取常態下的措施不能有效控制和消除其嚴重危害時,由區人民政府報請市人民政府按程序申請進入緊急狀態。
4.4指揮與協調
4.4.1應急領導機構與現場指揮
a)重大、特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或特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區、街道應急救援工作均應接受省、市應急委的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調度。
b)在應急救援現場,進入現場的救援隊伍、人員和物資都必須服從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省、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有關領導到達現場后,由省、市、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決定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
c)較大、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區危化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面負責應急工作,并及時向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的處理指令。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區危化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調度。
d)一般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街道應急辦全面負責轄區應急工作,區危化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指揮工作,并及時向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情況,請示重大問題的處理指令。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區現場應急指揮部的調度。
4.4.2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及職責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有關專家組成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咨詢小組。職責是:平時為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在應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邀參與應急指揮工作,為應急指揮決策提供咨詢服務。
4.5緊急處置
(區應急工作程序手冊見附件9.9,應急處置工作手冊見附件9.15,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措施見附件9.10)
危險化學品單位發生事故后,應當通知有關專業救援機構和所在地政府機構、區危化品事故應急救援辦。
事故單位是第一時間處置事故的主體,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充分利用所屬企業和就近社會救援力量,立即組織實施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立即組織本單位和就近醫療救護隊伍搶救現場受傷人員。
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制訂事故的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事故和救援情況,及時修訂救援方案、補充救援措施。
危險企業和當地救援力量不足以有效地搶險救援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向上級危險化學品應急組織明確要求增強救援。
參加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力量清除現場應急搶險通道上的障礙物,由當地街道、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門保險搶險通道、應急救援隊伍、物資、設備暢通無阻,有權應急征用有關設備與設施,有權按實施方案要求組織施工。
4.6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事故發生后,現場指揮部要迅速評估事故對救援人員的危害途徑,制定人員進行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標準程序。確保救援人員和被救人員的安全
4.7群眾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的特點,采取確保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和基本生產保障措施(應急情況下的群眾醫療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以及疏散撤離方式、程序、組織、指揮,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緊急避難場所)。
4.8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利用省市二級120急救中心和市危化生產安全救援基地資源,在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后,組織120急救中心和有關醫院立即到事故現場搶救,并開辟專門通道,保證對受傷人員進行及時救治
當危化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現場救援指揮部要組織增援力量。加大救援物資調撥供應力度。并及時請求其它區和市政府支持
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及社會穩定時,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立即向區政府報告,并通過市政府,請求武警、軍隊參加治安保衛,
4.9事故調查、處理、檢測與后果評估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牽頭組織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現場檢測、事故損失評估等工作。組織專家總結和評價應急預案實施情況,應急救援保障情況等,對應急預案的適用性進行評估。
4.10新聞報道
4.10.1新聞報道的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廣泛宣傳經有關部門核實后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情況及應急處置情況;廣泛宣傳區政府組織干部群眾積極應對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情況;廣泛宣傳人民指戰員、武警部隊官兵、公安民警和廣大人民群眾在抗擊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表現的英勇無畏精神和感人事跡;廣泛宣傳人民群眾捐款捐物支援災區等情況,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時個人防護及自救措施與方法。
4.10.2實行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新聞制度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現場指揮部制訂新聞報道方案。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區委宣傳部、本預案牽頭單位形成新聞通稿。除按照有關規定需要保密的信息外,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信息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通過媒體統一向社會公布。
4.10.3新聞報道工作組織
各級各類媒體記者赴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事發地采訪報道,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協調,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4.11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工作達到相應條件,事故得到有效控制,遇難、遇險人員全部搶救出來后,現場救援工作結束。按審批程序要求,由區總指揮長簽署命令后,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應急行動結束,并向社會相關信息,組織各類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協調有關部門幫助事故單位盡快恢復生產經營、社會生活秩序以及事故后期的善后工作,有關部門繼續做好后期處理工作。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5.1.1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迅速采取措施,救濟救助災民,盡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5.1.2區民政局、有關部門和相關街道按職責分工及時調查統計災害事故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并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公布。
5.1.3民政系統要迅速設立災民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做好災民安置和救災款物接收、發放的管理工作,確保災民基本生活,并做好災民的安撫工作。有關單位、街道(鄉、園、局)和社區(村、分場)、企業應當支持、配合做好安置、安撫工作。
5.1.4衛生部門要做好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消毒和疫情監控工作及食品、飲用水的衛生監督工作。
5.1.5由各街道組織人員進行現場清理或由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責任單位自行清理。若因調查需要暫緩清理的,應組織保護好現場,待批準后再行清理。在清理過程中可能導致危險發生或清理工作有特殊要求的,由專業隊伍進行清理。
5.1.6各街道和有關部門要制定災后重建和恢復生產、生活計劃,迅速進行災后重建工作。若需要由上級政府、部門制定方案的,由上級政府、部門制定方案,各街道和有關部門實施。
5.1.7做好在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被損害設施等的修復工作,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通信、供電、供水、供氣、城市排水設施、城市道路等公用設施被損尚未恢復的,有關單位應迅速報告,組織力量修復。道路、橋梁、水庫大壩、圍堤等被毀壞及河流被堵塞的,各街道、鄉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并向市有關部門申請組織修復。
5.1.8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物資勞務征用補償、賠償工作。
5.1.9事故單位妥善處理事故受害者,對事故受害者依法給予賠償。
5.2社會救助
5.2.1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和個人捐贈資金和物資。
5.2.2民政部分要組織公益性社會團體、組織、企業和個人要開展經常性的募捐活動,加強交流與合作,積極吸納捐贈救助款物。
5.3保險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要認真組織協調各有關保險公司及時定損理賠。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及時足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費用。因定損理賠需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相關情況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積極配合。
5.4調查、處理
5.4.1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完畢后,有關部門要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及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調查,重點要查明導致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原因,并形成調查報告。有關政府及其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積極配合調查,按要求提供有關情況。
5.4.2對責任事故,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法律責任。
5.4.3通過總結,找出管理上的薄弱環節,找出預防、預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環節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管理水平和相應能力,修訂應急預案,逐步完善應急機制。
6.保障措施
6.1信息與通信保障
6.1.1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間、當地政府、事故企業、各應急小組之間應盡量利用現有通信、網絡資源,保持通訊和信息暢通。
6.1.2建立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完善與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區各專項應急指揮部和市、區各相關職能單位、街道、重點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信息、網絡連接。開發和建立全區重大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事故信息、救援力量、救援物資、救援技術專家等的信息數據庫,掌握救援搶險隊伍、救援物資儲備等情況,危險源數量、分布、運輸路線、潛在影響和應急措施。
6.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現場救援裝備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裝備數據儲備信息數據庫,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特點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數據庫的管理、數據更新和報告制度,利用省、市、區現有資源共享(見附件9.3應急救援裝備分布情況一覽表)。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和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上一級相應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建立聯系機制,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出現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不足等時,能及時調用或借用相關物資和裝備。
6.2.2應急隊伍保障
6.2.2.1按照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部署由各成員單位為主,逐步建立統一的處置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專業救援隊伍。主要包括:衛生局負責組建醫療救護隊伍,建設局、城管局負責組建建設、城市基礎設施搶修隊伍,公安部門負責組建消防、公安防爆、治安隊伍,交通局負責組建運輸保障隊伍、工業經濟局、商務局利用現有企業資源負責組建事故處理隊伍。
6.2.2.2開始應急行動后,各街道(鄉、園、局)、企事業單位、公安、城管和專業搶救隊伍要保證應急響應所需的充足的人力資源配備。
6.2.2.4區專項應急工作職能部門要與上一級相應職能部門建立聯系機制,當處置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專業救援隊伍或技術力量不足時,能得到上一級部門的支援。
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后,必要時由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向市應急委報告協調武警部隊、駐長部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和支援搶險救援工作。
6.2.2.5逐步提高各類專業應急隊伍的裝備水平,配備基本的先進救援裝備、器材和通信、交通工具以及防護裝備。各專業應急隊伍應制定應急處置技術方案,并積極開展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提高隊伍快速反應和應急救援能力,確保隊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各搶險救援隊伍的總體情況、編成要素、執行搶險救援任務的能力,每年年初要向區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告,重大變更要及時報告。
6.2.2.6最大限度整合、利用市、區、街道、企業應急處置隊伍、物資與設備資源。區安監局負責建立應急處置資源詳細檔案,與加強協調聯系,保證調用及時、迅速。
6.2.3交通運輸保障
6.2.3.1區交通局要確定交通運輸保障隊伍,掌握車輛、船只的提供單位、數量、功能、駕駛員名冊等各種情況。并逐步建立交通保障動態數據庫。
6.2.3.2交通管制。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情況,及時向市應急委報告、指令122交通指揮中心或交通、交警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和通往現場的重要道路或航道實行交通管制,根據交通封閉和疏散方案組織交通分流與疏散,避免因交通影響造成其它影響。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專用通道”。
6.2.3.3道路設施受損時,各相應部門要迅速組織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道路通行。
6.2.4醫療衛生保障
6.2.4.1區衛生局要建立醫療衛生保障數據庫,明確醫療救治機構的資源分布、救治能力和專業特長,確定參與應急醫療衛生工作的醫療衛生人員名單。建立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充分利用全市醫療衛生機構的應急容量、救治能力和專家資源。
6.2.4.2緊急處置中的醫療救護保障工作由區衛生局組織實施,組織醫療急救中心負責院前急救工作和各級醫院負責后續救治。區醫院、各街道醫院及群眾性救援組織和隊伍配合專業醫療隊伍,開展群眾性衛生救護工作。
6.2.4.3配置應急救護資源,區衛生局協調有關部門儲備必要藥品、醫療器械,制訂醫療衛生隊伍、醫療衛生設備、物資調度等方案。
6.2.5治安保障
6.2.5.1公安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治安保障工作。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由區公安分局牽頭、區城委局、各街道派出所、各街道辦事處、社區及事故發生單位協助,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維護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各街道、社區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群治,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必要時可協調其他隊伍協助警戒。
6.2.5.2應急處置警力不足的,可向市或省請求援助,由市或省調配警力予以援助。
6.2.5.3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后,應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單位、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
6.2.6物資保障
6.2.6.1區安監局負責建立應急行動物資儲備信息數據庫,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特點和存放位置,制定信息數據庫的管理、數據更新和報告制度,利用省、市、區現有資源共享(見附件9.4應急救援物資分布情況一覽表)。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和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上一級相應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建立聯系機制,發生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出現物資不足等時,能及時調用或借用相關物資。
6.2.6.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阻攔和拒絕。事故后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各有關部門和單位,都必須從全局出發,服從領導組和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人員調集和車輛、物資、器材的調配,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有關部門接到物資供應指揮部下達任務后,因,應提供的物資不能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而延誤時機,造成事故進一步擴大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6.2.7資金保障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工作和物資儲備所需的資金,由區計劃統計物價局制定計劃,同級財政列入預算予以保障。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統籌安排預防和應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所需工程建設、設備購置、信息系統和專業隊伍建設以及人員培訓等項資金。
6.2.8社會動員保障
按照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是否需要人民群眾參與及需參與的程度,相應確定動員的對象和范圍。對需人民群眾廣泛參與或只有群眾參與才能確保應對有效實施的,應深入發動群眾,充分重視和利用好民力,是否進行動員及動員對象、范圍,由區政府決定或者由區政府報市應急委決定。
社會動員由區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具體實施。
6.2.9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6.2.9.1區、街道兩級應急辦應建立所轄區域內的緊急避難場所和可成為緊急避難場所的(如廣場、公園、體育館、學校教室、賓館、酒店)信息庫,掌握其地點、功能、可容納人數、目前使用狀況等。特別安排部分緊急避難場所兼具指揮場所功能。特別安排部分緊急避難場所供全區重點保護單位使用。
6.2.9.2有關職能部門在進行城市規劃和城市公用設施建設時應主動征求區、街道應急辦的意見,充分考慮因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安置人員的需要,使人防設施、部分公園、廣場、體育場館等具有接納緊急避難人員的功能。
6.2.9.3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指導有關職能部門規劃、建設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緊急指揮場所,并配備相應的通信設施、辦公設施和生活設施,以備出現緊急狀況時省市黨政機關能及時遷入,指揮處置各類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6.2.9.4因自然災害等需要較大規模安置受害群眾,實行緊急避難安置工作實行以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地安置為主,妥善安置群眾生活的原則。安置分為緊急避難安置、臨時安置和較長時間安置
緊急避難安置和臨時安置可采用征用和適當補償征用方式征用教室、賓館、酒店。征用經營性場所和學校教室須經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批準并報告市應急委。
較長時間安置采取借住公房、非受災戶對口接收受災戶、投親靠友、搭建帳篷等方法,實行集中安置和分散安置、臨時安置和長期安置、集中建房與分散恢復相結合。
6.2.9.5應急行動時,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經區政府同意決定是否組織進行危險區人員疏散,人員疏散安全方案由區民政局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
6.3技術儲備與保障
6.3.1加大科技含量,有關職能部門逐步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持系統,并加強先進技術的利用和配備。
6.3.2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要積極組織有關專家和科研力量,在對國內外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緊急處置的先進管理模式進行比較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對建立本區綜合緊急處置管理模式和運作機制進行探討研究。
6.4技術保障
建立技術扶持機構、技術咨詢機構、技術專家和應急救援咨詢組專家數據庫,確定專家所學專業、技術專長、多種聯系方式,并依托技術咨詢機構,保證應急響應的技術支撐。
6.5氣象保障
由區安監局負責與市氣象局協調,為指揮部提供應急決策和響應行動所需的氣象資料。
6.6法制保障
6.6.1按照國家、省、市法律、法規、規定組織應急處置工作,并對實際運行中的有關問題及時向市應急委報告。
6.6.2加強執法,預防事故發生。有關執法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預防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的法律、法規,加強檢查督促,發現隱患及時整改,發現違法行為嚴肅查處。進一步完善執法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執法違法、失職瀆職、的,堅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6.6.3要嚴厲打擊在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趁“亂”制造事端、擾亂治安秩序的行為;嚴厲打擊制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民心的行為;嚴厲打擊哄抬物價,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為緊急處置工作創造一個良好的環境。
6.6.4要充分行使好法律、法規賦予的應急中的緊急處置權,依法規范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在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的行為,確保緊急處置工作順利進行。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宣傳
7.1.1公眾應急信息交流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向社會宣傳有關應急預案、報警電話和接警部門。
加大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應對知識和技能的宣傳。各職能部門、各街道要結合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要把一些常見的多發性事件的預防,應急知識編成小冊子,在群眾中進行宣傳。街道辦事處、村(居)委會要加強防災自救、互救的宣傳和輔導,有關業務部門要上基層進行業務指導。
要把有關應急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作為全民普法內容,特別是要把有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應當履行的特殊義務作為普法的重點,增強廣大人民群眾自覺配合、支持、參與應急工作的意識。
7.1.2學生應急常識教育
區教育局應制定學校應急工作教育規劃,要加強對中、小學生有關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預防、應對知識的教育。
7.2培訓
由區安監局和專業救援部門組織各級領導、應急管理和救援人員、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管理、技術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專業技能培訓、常規性培訓,將有關危險化學品突發事故應急管理課程列入干部培訓內容,提高應急處置和指揮能力。
7.3演習
7.3.1單項演習: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每年不少于一次實戰演習,通過演習提高搶險救援隊伍的搶險能力和處置過程中的應變能力,各部門的整體協調配合能力。專項應急指揮部要有詳細的演習計劃,有明確的演習目的和內容,要注意演習人員的自身安全和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演習后要對應急方案進行評估。
7.3.2對涉及到人身安全和社會影響較大的專業救援搶險隊伍的搶險演習,要有針對性,要考慮到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中可能出現的情況,不斷更新演習的內容,也要考慮到突發事件的不可預見性,制定多套救援搶險方案。
7.3.3綜合演習: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每年進行一次綜合演習,檢驗各應急救援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各應急保障部門的協作配合能力、指揮機構的緊急指揮能力及緊急動員能力。通過綜合演習,評估總體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
7.3.4演習內容包括:
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模擬演習
主要演習火災控制、設備隔熱降溫保護,受傷人員的搜救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
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且有可能存在大量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模擬演習
主要演習專業救護隊伍防護器材的使用,火災控制,現場環境狀測定,周圍容器的隔熱降溫防護,受傷人員的搜救,現場救援,人員疏散、撤離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
發生同時具有火災、爆炸、有毒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事故的模擬演習
主要演習專業救護隊伍防護器材的使用,火災控制,現場環境狀測定,泄漏區域防爆隔爆保護,泄漏點堵漏,周圍容器的隔熱降溫防護,中毒人員的搜救,現場救援,人員疏散、撤離及安全警戒區的設立
7.3.5模擬演習必須與企業的應急救援預案演習一并進行,演習前要制訂周密的演習計劃的程序,檢查演習所需的器材、工具、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參與演習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結合演習中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修改、完善本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并將演習情況向市應急委報告。
8.附則
8.1名詞術語
化學品:指各種化學元素、由元素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無論是天然的或是人造的;
危險化學品:指化學品中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有腐蝕特性,對人員、設施、環境造成傷害或損害的化學品,目錄參見《危險化學品名錄(2002年版)》
危險化學品事故指由一種或數種危險化學品或者能量意外釋放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事故;
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主要是指由危險化學品事故引發,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影響或威脅本地區經濟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8.2預案管理
8.2.1備案與批準
本預案由區人民政府。
8.2.2修訂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根據情況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情況,應急預案演練評估情況,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預案修改由區應急辦修改后報區政府審核批準下發實施。
8.3監督檢查與獎懲
8.3.1監督檢查主體
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辦負責本預案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8.3.2獎懲
對嚴格執行本總體應急預案,在應急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區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對在應急工作中、不聽從指揮或,給他人人身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危害的,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4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區人民政府制訂并解釋,具體由市區危化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承辦。
8.5預案實施時間
本應急預案自年月日起施行。
9.附錄
9.1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
9.2應急救援專家咨詢組成員聯系表
9.3全區及全市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裝備一覽表
9.4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一覽表
9.5全區主要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一覽表
9.6區區域、道路及單位類別重要性分級
9.6.1全區地區重要性分級
9.6.2全區道路重要性分級
9.6.3全區單位類別重要性分級
9.7全區道路疏散分流方案
9.8區域性封閉與封鎖程序及主要內容
9.9應急工作程序手冊
9.10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辦法
9.11應急組織框架圖
9.12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設置圖
9.13應急響應程序圖
9.14應急事故信息流程圖
文章分析了水利工程發生事故的原因,并提出了一些管理措施。
關鍵詞:水利工程;安全生產;管理
Abstract: how to improve the level of safety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is an important task in front of us.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eason of accident of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and puts forward some management measures.
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Safety in production;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 TU714 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中國是一個水利大國,河川眾多、水利資源十分豐富。多年來,我們積累了許多寶貴的施工經驗。在水利工程建設上也有著卓越的成就。但是,隨著在施工技術方面的不斷提高、水利投資的不斷擴大,水利安全生產管理方式的改進也迫在眉睫。安全生產是水利安全施工的命脈。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事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水利發展大局與社會的和諧穩定。安全施工,也是水利工程能夠順利實施,順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保證,水利安全生產是一項永無止境的工作,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是水利施工企業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從實際出發,從預防和消除水利工程不安全因素入手,進一步強化安全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各項水利工程安全可靠運行。全面實現水利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營造文明、和諧、有序的建設環境,爭創文明施工工地,不斷提高現代施工企業的綜合管理水平和競爭能力。
1.水利工程發生事故原因分析
水利工程施工是一個由人、材、機、環境、管理等多方面組成的復雜系統,他們之間相互聯系又相互制約,事故的原因往往取決于人、物、環境,而這三者又都受到管理的制約。
(1)人的因素:強化施工單位領導層管理人員安全意識。為此施工單位應明確提出把安全作為領導層和及技術負責人考核的首要依據之一,凡出現安全事故瀆職的,并追究其相應領導的責任,構成民事責任的將依法送司法機關處理。通過“一票否決制”,促使項目部領導層人人員抓安全工作。并通過三級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大會動員、小會布置討論、來提高工人安全意識和責任感。
(2)物的因素。即指機械設備、工具、材料等。物的不安全狀態是事故發展的常態,是生產中的隱患和危險源,當條件不有利時就會轉化為事故。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安全防護設施陳舊、材料堆放不合理、零部件磨損嚴重或老化;存放危險物品等。
(3)環境的因素。安全事故的發生有時與環境有直接原因。一般指的是:生產環境的異常,即指溫度、濕度、通風、采光、噪音、振動等方面;自然環境有:風雨、氣象、水文等的惡劣變異。
(4)管理的因素。管理不力的因素是事故產生的主要原因,同時也是事故發生的必然結果。它包括:對現場安全工作檢查不力或檢查指導錯誤;施工組織設計不合理;技術缺陷,是指工藝流程、操作方法存在問題;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不夠健全,未做好施工安全防患意識工作或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到位等等。
物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環境的惡劣狀態以及管理上的問題都是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以此,人、物、環境、管理等四者問題相互是統一的、協調發展,才能做到到事前控制。
2.加強水利安全生產管理的舉措
2.1加強水利安全生產建設,健全安全管理系統
水利工程建設具有人員分散、薄弱環節多、管理難度大的特點,與一般的建筑工程相比較,在施工中存在著更大的安全隱患,做好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我們要年初制定并下發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水利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研究部署當月水利安全生產工作,并有記錄,每次研究的問題都要落實。同時,督促完善水利安全生產管理,配備專職水利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抓好職工安全教育培訓。制訂安全生產制度,進行制度教育。從業主到施工單位項目部、基層班組,在統一思想的基礎上,層層制訂落實安全制度。實踐經驗也表明,注意安全施工會提高工作效率和工程質量,水利工程安全施工十分重要。
2.2在水利工程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水利工程難度大、工期長,有的單位過分的強調自身的利益,強調施工的進度、施工的成本等,卻忽略了對整個工程運作的安全管理,久而久之就逐漸的喪失了實施安全管理的能力。由于施工環境復雜多變,多涉及橋梁、堤防、護坡、涵閘等施工項目,受汛期和季節影響還很大。水利工程施工中,當前使用的施工材料及施工方法較為落后,使防護設施不夠齊全。有時模板受材料影響可靠性較低,攪拌機、振搗器、挖掘機等施工機械安全保險裝置落后,容易造成機械傷害,這也對工程施工人員的安全問題提出了挑戰。有的工人忽視安全,忽視警告;危險作業;使用不安全設備,用手工代替工具進行操作或違章操作,有的機械工具零部件磨損和老化;存在危險物;物品的堆放有缺陷等。而且水利工程施工監督不到位,對臨時措施處理過于簡陋,對安全問題存在僥幸心理,這些可能造成嚴重的安全事故。
2.3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具體措施
施工隊伍要重視安全生產管理,從組織上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制定水利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是做好突發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基礎,制定相互配合、協調一致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體系,保證在非常狀態下能夠臨危不亂、決策科學、行動迅速,救援得當,努力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當每一項目開始,工地應建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管理體系,并安排質量安全員,賦予相應安全管理權力,包括違章作業制止權、嚴重隱患停工權、經濟處罰權、保證其有效行使職責。對于特種作業人員、危險作業崗位,應嚴格培訓、持證上崗,再好的設備,也得靠與之相適應的人員去操作。否則,安全生產同樣難以保證。
作為水利施工企業,必須嚴格執行“先培訓,后上崗”的用工制度,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通過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努力提高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和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是實現生產安全的重要基礎。并明確規定工人有權拒絕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及無安全防護的危險作業。堅持標準化是安全生產的基礎工作,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執行標準化和規范化施工是安全生產最強有力的保證,項目施工中應將每一天施工對象、作業人員及作業程序、安全注意事項及安全措施均執行標準化要求后規定,使作業人員在施工前和施工的每時每刻都做到施工地點明確、施工對象明確、工作要求明確、安全注意內容明確,杜絕了因情況不清、職責不明、盲目施工導致的安全隱患,保證安全系數控制的要求。水利工程施工中易爆易燃材料使用量多,容易發生火災,必須建立以項目經理、安全員為領導的消防隊伍。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管和危險源的監控責任制。水利施工企業,加大安全生產事故隱患的排查力度,對查出的安全隱患逐一登記,建立隱患臺賬,做到心中有數。對排查出的隱患,必須落實整改措施,限期完成整改,對重大隱患進行掛牌督辦,對重大危險源實施重點監控,確保萬無一失。
2.4運用先進的科技成果,減少人為的操作失誤。由于當前水利工程施工中,許多施工機械較為傳統,施工方法比較落后,難免發生很多人為的錯誤。通過采用高科技含量的新工藝、新方法、新材料,改進傳統落后的施工工藝,減少手工操作,增加機械作業,這樣在提高勞動生產率的同時,最大限度地減少了不安全因素,同時有效的避免了人的不安全行為。
3結語
在水利工程的建設當中,施工安全的管理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那就談不上質量的實現,更談不上社會的效益。在工程建設中,要大膽實踐,勇于創新,開發和推廣新技術、新材料和新的施工設備、施工工藝,保證并提高工程質量。
參考文獻:
[1]趙崇輝,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J].中國科技信息,2006
一、加強領導,分級負責,建立高效快捷運轉機制
為了使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切實負起領導責任,成立了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按照立足現實、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進一步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機制,切實轉變職能,把加強應急管理擺上重要位置,把人力、財力、物力等公共資源更多地用于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同時建立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和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快捷、高效的運轉機制。
二、認真研究,充分論證,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在完善和修訂預案過程中,緊緊圍繞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認真研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規律,充分借鑒兄弟街、鎮、鄉的成功做法,注意吸取以往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經驗教訓,加強調研,廣泛聽取管理部門和一線工作同志的意見,不斷提高預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要求,我鎮先后制定了《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鎮重大、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鎮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等一系列應急預案。
三、加強督導,強化培訓,提高應急反應處置能力
應急管理的具體工作在基層,落實也在基層,我鎮充分發揮統籌協調和監督指導作用,努力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導,在重點地區、重點領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綜合應急演練。年,進一步加強了對社區、企業、學校、河堤等重要部位的應急管理工作,做到應急有預案,救援有隊伍,聯動有機制,善后有措施,切實提高應急管理隊伍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快速反應和協同應對能力,全面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四、加強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隊伍建設
加強對應急工作的組織領導,進一步完善了應急機制建設的領導責任制、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重點建立和完善了村(社區)基層的監測預測、預報預警體系,對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五、切實加強應急管理宣傳教育
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具體工作方案,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組織實施。采取群眾喜聞樂見、寓教于樂的方式,利用廣播、宣傳欄、傳單、明白紙等多種載體,主動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積極動員社會各界參與。月日,利用我鎮趕集日舉行了“防災減災和應急科普知識”宣傳活動。民政、衛生、安監、公安、水利、國土、林業、電業、交通、建設、教育、食品藥品監督等相關部門參加了活動,活動現場氣氛熱烈,相關職能部門安排專業人員為群眾開展咨詢宣傳服務。共張貼宣傳海報50多張,出動宣傳車6臺,為群眾講解了防災減災的重要性,免費發放各類宣傳資料4萬余份,前來參觀咨詢和索取宣傳資料的群眾絡繹不絕。農口系統各相關單位以森林防火、動物防疫、防汛、農產品質量安全、防雷減災等為重點,出動宣傳車50多臺次,下鄉發放宣傳資料2萬余份。國土、安監、科技等以地質災害防治、礦山事礦、地震災害為重點進行宣傳,發放宣傳資料1萬余份。民政、教育、衛生等部門以社區、村組、學校、鄉鎮為依托,重點宣傳了防災減災、常見疾病防疫及公眾關注的甲型H1N1流感預防知識宣傳。公安、交通等部門圍繞社會治安、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開展宣傳。
明年應急管理工作計劃:
一、繼續完善各類應急預案體系
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要求,充分發揮預案在預防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切實加強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完善工作,逐步形成相互銜接、完整配套的應急預案體系。一是繼續加快預案編制進度,建立“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應急預案體系。切實做到各村(社區)都有預案,所有種類的突發公共事件都制訂相應預案,相關預案間互相銜接,不留空檔,確保預案層級分明、規定具體、科學規范。二是認真研究,充分論證,注重預案的可操作性。在完善和修訂預案過程中,要圍繞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認真研究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規律,注意吸取以往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的經驗教訓,加強調研,廣泛聽取專家和管理部門同志的意見,不斷提高預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推進應急管理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
二、認真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告
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認真做好日常值守應急和信息匯總工作,進一步提高信息報告的效率和質量,進一步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和值班登記、交接班制度。根據國家、省、市、區關于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要求,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報告制度,明確信息報告要素、時限、渠道和責任主體,強化對重要值班信息的查詢、跟蹤和匯總,規范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接收、采集和報送工作。
三、加快推進應急制度建設
抓好應急管理的制度建設,推進應急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在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完善各項應急工作制度。確定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措施,為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處置打下良好基礎。
四、認真做好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
多層次、多角度進行應急管理科普宣傳教育工作,深入宣傳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和政策措施,宣傳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提高公眾應急綜合素質。按照災前、災中、災后的不同情況,分類宣傳普及應急知識,使公眾了解和掌握在遭遇突發公共事件時進行自救、互救及配合政府救援的正確方法,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法制意識。推動全鎮開展面向村(社區)和企業的宣傳教育工作,大力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