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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缺失的原因
(一)建筑企業自身因素
建筑企業風險意識薄弱,有的承包商為了獲得項目而先期投入龐大的資金來滿足發包方不合理的墊資需求或主動提出此要求從而獲得項目的承包權;對發包方的資信度、經營形勢不了解;建筑企業施工流動性強,新官不理舊賬現象較普遍。另外,有些企業負責人法制觀念不強,礙于“面子”和“人情”,不按財務手續辦事;還有一些企業由于地方保護主義以及訴訟的成本效益反差等原因,寧愿坐視應收賬款淪為呆滯賬款,也不愿催索或訴諸法律以維護合法權益……建筑企業自身的諸多因素是導致工程款被長期拖欠的重要原因之一。
(二)發包方因素
建筑市場競爭激烈,一些發包方不按工程建設程序辦事,強行要求墊資承包,肢解工程發包,明招暗定,加之有的發包方在項目投資決策中存在較多的短期行為,以致在項目施工過程中不斷變更,形成了較嚴重的“預算超概算、決算超預算”的現象,以至于工程竣工交付后,發包方遲遲不辦理工程結算,使工程款被長期拖欠。
(三)環境因素
建筑企業由于承建項目的地點不同,外埠施工普遍,有的地區為了本部門的利益,極力實行地方保護主義,給建筑企業在解決拖欠工程款的過程中增加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負擔,因而使一些建筑企業表現出更多的消極和無奈。
二、信用管理對策
信用的缺失不僅造成建筑市場混亂,加大了交易成本,同時也給企業和行業的正常運營帶來很大風險。因此,加強企業的信用管理,增強信用風險控制能力,建立健全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十分重要和緊迫。具體做法如下:
(一)強化信用意識
目前,建筑企業中普遍存在對應收賬款風險認識不足的現象,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經濟過程的信用化是市場經濟的特征。企業必須增強信用意識與風險防范意識,并在其支配下參加各種經濟活動。首先,建筑企業自身要重視守信效應。立足于做大做強做久,牢固樹立品牌意識、誠信意識,增強保護自身信用的自覺性與主動性,只有堅持以信用為本,才能贏得客戶,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其次,要強化風險防范意識,完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充分認識市場風險、信用風險及其可能造成的后果,及時采取措施自我保護,以較好的防范、控制和轉移經營風險。
(二)注重資信管理
應收工程款管理是企業信用管理的核心所在。選擇資信良好的客戶,對于應收工程款的回收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如果客戶財務狀況良好且一貫恪守信用,那么應收賬款就能按時回收。反之,風險就加大。因此,簽訂合同前,要對發包方進行摸底調查,做到知己知彼。資信調查屬于企業前期信用管理范疇,是防范風險的第一步工作。企業應全面收集信息,了解對方最新的信用狀況。
(三)加強風險控制
第一,建立健全企業信用政策。信用政策的制定與執行,關系到建筑企業生產經營的好壞,特別是目前相當多建筑企業的應收工程款居高不下,導致經營資金十分緊張,給正常的生產經營帶來了極大風險。因此,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顯得尤其重要。建筑企業應針對不同客戶確定不同的信用期間和信用條件,對于信用質量高的客戶,可以采用寬松的政策,對于信用質量差的客戶,應采取積極的、嚴格的收賬政策。第二,加強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建設。主要是建立健全應收賬款檔案,建立應收賬款賒銷授權批準制度、應收賬款總量控制制度、賒銷客戶監控制度、賬齡分析控制制度、定期清理、催收制度等管理辦法,并保證制度的嚴肅性和威懾力。第三,建立應收賬款壞賬準備。企業要遵循穩健性原則,對壞賬損失的可能性預先進行估計,積極建立彌補壞賬損失的準備制度,以便在企業確定發生壞賬損失時能及時得以補償,分散壞賬損失造成的風險,提高企業的自我保護能力,保證企業正常的資金周轉。第四,強化內部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指定專門的部門和人員向客戶催收到期款,加強老款清欠工作,并實行工作業績考核,建立完善的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從體制上防止個別部門或人員盲目決策或投機行為可能導致的信用風險。
(四)凈化建筑市場環境
有關部門應加強對建筑市場的管理,特別是對投資項目的審批和過程監督。要健全法規,加強執法力度,限制和打擊地方保護主義行為,為建筑企業創造一個公平、合理、有序的競爭環境。
關鍵詞:招標投標制度; 電子標書招投標
Abstract: The bidding work of Dongguan city is an important link in Dongguan cit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an save the construction investment, increase the competition ability of bidding enterprises, continue to develop and improve the important work of the bidding system is the Dongguan city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Key words: bidding system; electronic tender bidding
中圖分類號:D523.3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自90年代中期,東莞市開始實行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制度,共經過近20年的發展,至今招標投標地方法規規定初步完善,招標投標市場不斷規范、擴大,共大約經歷三個階段。
(一)開始實行建設工程招標制度至《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府[2003]103號,于2003年9月25日的第二次修訂)的出臺,期間在1998年11月11日頒布了《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并在2001年8月24日做了第一次修訂,這個過程不斷地修訂完善招標投標骨架基礎制度,深化嚴格了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范圍及規模標準、加強規范了對投標單位的管理、細化描述了評標工作的規定、針對不同項目的特點確定了相應的定標方式等等,這個階段是東莞市相關主管部門和招標機構等相關單位探尋符合東莞市招投標需要的摸索過程。
(二)從《東莞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東府[2003]103號,于2003年9月25日的第二次修訂)的出臺至2010年1月1日起試行電子標書招投標。這個階段深化完善了招標投標制度、進一步規范了招標投標活動,例如建設工程保證擔保制度、建設行業信用管理制度、村鎮自行招標的擴大放權、定標方式的細化、按本市同類工程上一年度平均下浮率(或50%)下浮確定工程投標的最高限價、進一步擴大了招標領域、評標專家庫的建立充實并實現和周邊地區如廣州深圳的資源共享等等,多次修改直至定版了東莞市財政性投資項目施工招標文件標準版本。
(三)從2010年1月1日試行電子標書招投標至今,招標投標活動基本定型、招標投標流程成熟、管理制度細化明確、行業管理規范,目前的工作主要是建立電子招標投標制度及建立招標投標從業人員職業資格制度,投標人資格要求為房屋建筑工程三級或以上的建設項目的電子標書招投標工作試行已有兩年多時間,計劃在2013年7月初將電子招標投標制度擴大到所有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范圍,計劃在2013年8月份評標環節使用電子標書;招標投標從業人員的日常管理和企業信用管理對接,出臺招標文件備案約談制度,要求招標文件的編制人和復核人在招標文件備案后至主管部門對招標文件進行解答,從而預防資質掛靠和虛假從業人員,在規范招標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上起了很大的約束作用,切實保障招標人的利益。
招標投標工作已經落實到東莞市絕大多數的工程項目的設計、勘察、監理、施工、造價咨詢、施工圖審查、環評、水土保持等各個環節中,在東莞市建設管理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東莞市招標投標制度的完善和普遍推行,使得招標投標具有透明性公正性,使得極大程度地杜絕私招濫雇、行賄受賄,促進建筑業的健康發展,維護建設市場的公平公正和良性競爭。
(二)節約建設投資。
實行無標底招標,招標模式的創新,抽取評標專家全過程為自動語音系統且至少2名為外地專家等等,投標單位必須提交 “無串通投標等違法違規行為承諾書”等等,不同程度地預防了權錢交易、行賄受賄等腐敗行為的產生,通過招標投標活動科學的節約了建設投資、大大提高了招標投標的質量和效率。
凡公開招標的建設工程的最高報價值應按最新建筑材料價格編審,在市住建局備案后一個月內未能在東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投標網上公示和完成招標的,該值必須按東莞建設網公布的最新主要建筑材料(鋼筋、水泥、磚、砂、碎石、石灰、柴油、汽油)參考價進行調整,到市住建局辦理最高報價值修正手續,并重新在市交易中心招標投標網上對外公示(《關于調整建設工程招標最高報價值備案時間的通知》東建價[2008]62號),從而保證最高報價值的時效性及時性。
另外,東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每年年初統計并公示上一年度各類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投標中標價情況分析,招標人參考上一年度同類招標工程中標價平均下浮率重新設定投標最高限價,例如3000萬元以下的一般廠房及廠房配套的宿舍2012年的平均下浮率為19.98%,則2013年的同類項目采用最低價中標法、無需評技術標的最低投標價法、需評技術標的最低投標價法和綜合評價法時的最高限價為招標控制價扣除單列部分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后下浮19.98%、采用經評審的抽簽定標法時的固定投標下浮率(百分數)及固定中標價為招標控制價扣除單列部分的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后下浮10.99%,從而保證最高限價更接近投資成本。
(三)增強投標企業提高競爭能力。
第一條為加快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提高誠信經營的意識,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建筑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及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市園林綠化建設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轉發市建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國有投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園林文物局負責本市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管理工作。
市園林文物局成立市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信用管理領導小組,下設信用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信管辦),具體負責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采集、處理和管理,并根據需要提供信用信息查詢。
市綠化管理站、市園林綠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等機構(以下簡稱管理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記錄等工作。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是指在市區范圍內參與園林綠化建設市場活動的企業法人,包括建設、施工、監理、造價咨詢、招標、工程檢測、設計(勘察)等單位,以下統稱企業。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是指企業的基本信息、企業在市區園林綠化建設過程中產生的與信用有關行為的記錄及其他誠信記錄信息。
第五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管理應當遵循獨立、客觀、公正、公開的原則,尊重企業和個人隱私,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第二章信用信息分類與采集、記錄第六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系統由身份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不良信用信息、統計匯總信息等構成。
第七條身份信息是指企業自身的基本情況,包括下列內容:
(一)企業登記注冊的基本情況;
(二)企業的資質等級;
(三)企業的經營狀況;
(四)企業的信用及其評估記錄;
(五)依法登記的其他有關企業身份的情況;
(六)企業技術人員情況;
(七)企業機械設備情況;
(八)外地企業在杭分支機構的基本情況。
第八條良好信用信息是指企業在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過程中嚴格遵守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行為規范,誠信經營,自覺維護園林綠化建設市場秩序,受到市級以上獎勵、表彰,所形成的良好行為記錄。包括下列內容:
(一)企業受到市級及以上黨委、政府和園林綠化等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工程管理部門的通報表彰及表揚情況;
(二)被評為市級及以上“守合同、重信用”企業;
(三)工程獲得質量安全和文明施工等獎項;
(四)社會中介機構認定的體系論證;
(五)企業受到市綠化行業協會和省及以上園林學會評獎;
(六)企業積極參與市場活動所形成的其它良好行為記錄。
第九條提示信用信息是指企業在園林綠化建設過程中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其他不規范行為所形成的行為記錄。
第十條不良信用信息是指企業在園林綠化工程建設過程中違反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或強制性標準和執業行為規范、規定,經查實的不良行為記錄以及其他嚴重違規、違紀的行為記錄。下列情形記錄為不良信用信息:
(一)符合建設部制定的《全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的行為記錄;
(二)根據《招標投標違法行為記錄公告暫行辦法》受到行政處理的行為記錄;
(三)受到市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行政處罰的行為記錄;
(四)受到市級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報批評的行為記錄;
(五)被媒體曝光經查實的不良行為記錄;
(六)因拖欠民工工資引發的的行為記錄;
(七)其它嚴重違規違紀行為記錄。
第十一條統計及匯總信息包括下列內容:
(一)各類項目業績的統計及分析;
(二)信用信息的統計及匯總。
第十二條提供信用信息的單位應對其提供的信息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信息采集和記錄按照下列規定進行:
(一)身份信息,由企業自行上報,經信管辦審核后錄入信用信息系統;
(二)良好信用信息由管理機構提供或企業自行上報,經信管辦審核后錄入;
(三)不良信用信息和提示信用信息由管理機構提供,經信管辦審核后錄入。
第十三條信管辦應當將采集認定的信用信息及時、準確地錄入相應的信用信息系統,對企業及管理機構提交的信息確認并實時追加、修改、更新和維護,對信息數據實行動態管理,保證信息及時更新。
第十四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可以查詢本企業的所有信用信息。
企業認為本企業信息與事實不符的,可以向信管辦提出變更或者撤銷記錄的書面申請,信管辦應當在接到申請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申請事項轉至提供信息的管理機構,該管理機構應該在15個工作日內提出處理意見報信管辦,由信管辦作出維持、變更、撤銷記錄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根據決定及時對該項記錄進行修改。
第三章信用信息有效時限第十五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數據庫系統由適時信息數據庫和存檔信息數據庫組成。
第十六條適時信息數據庫中的信用信息期限根據不同的信息種類設定:
(一)身份信息不設定公示期限;
(二)良好信用信息公示時間為24個月,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起始時間,證明文件上無明確日期的,以公布時間作為起始時間;
(三)提示信用信息不對外公示,在適時信息數據庫中保存,從信息錄入之日起12個月提示期內,本企業可以查詢;
(四)不良信用信息公示時間為12個月,以證明文件上載明的日期為起始時間,證明文件上無明確日期的,以公布時間作為起始時間;
(五)統計信息為最新的各種信息的統計結果匯總。
不良信用信息審核后5個工作日內公示;提示信用信息審核后3個工作日內錄入。
適時信息數據庫中的信用信息公示期、提示期屆滿后,其信息自動轉入存檔信息數據庫。
第十七條存檔信息數據庫中的信用信息是指最近一定期限內記錄的企業信用信息。其信息記錄期限按照下列規定設定:
(一)身份信息的記錄期限至企業終止為止;
(二)其它信用信息保存期為3年,從適時信息數據庫轉入存檔信息數據庫之日計算。但法律、法規或規章要求對企業的限制和存檔期限有其他要求的,依照其他要求的期限存檔。
第十八條信管辦應當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采取必要的技術措施,保證信用信息系統的運行安全;定期對信息數據庫進行備份,防止信息丟失。
第四章信用管理第十九條園林綠化建設市場主體的良好信用信息、提示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記錄依照本辦法有關標準(具體見附件一、二、三)進行認定或加分、扣分(簡稱記分),其累計記分情況作為企業年度信用記分排行的主要依據。
企業信用記分周期為12個月,從當年度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信管辦可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政策,對本辦法附件的記分標準適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
第二十條企業年度信用記分排行結果為企業申請加入政府投資項目預選承包商名錄的重要依據,同時也作為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企業進行日常監督管理、表彰評優依據之一。
第二十一條企業不良信用信息正在受公示或提示信用信息提示期內累計扣分達到12分及以上的,招標人可以限制其參加競標。
第二十二條園林綠化主管部門對具有不良信用信息記錄的企業應作為重點進行檢查或者抽查對象,加強日常監督檢查,同時限制授予該企業有關榮譽或者稱號。
第二十三條企業應對形成不良或提示信用信息記錄的行為及時加以整改。對整改確實有效的,由企業提出申請,并得到信息提供機構認可,經信管辦批準后可縮短其不良或提示信用信息公示、提示期,但公示、提示期最短不少于6個月。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企業,可延長其不良、提示信用信息公示、提示期。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由市園林文物局解釋。
一個企業應當如何建立健全應收賬款內部控制制度呢?
首先,必須要明確實施應收賬款內部控制制度的目的。企業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的最終目的是為了增強自身的自我控制、自我調節能力,糾正經營過程中偏離企業整體目標、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以期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應收賬款內部控制制度通過規定相關部門、相關個人在工程簽訂、工程計價、工程款回收方面的行為來保證企業既擁有維持自身運營所需的充足的現金流量,又能夠在建筑市場上擁有充分的競爭力,同時還能夠及時回收工程款,避免發生不必要的壞賬損失。
其次,企業還需重點關注應收賬款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一、應收賬款的事前控制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對施工企業而言,應收賬款的事前控制也就是在承攬工程、簽訂施工合同環節的控制,也就是說應收賬款是由于企業提供勞務的行為產生的,因此要有效的控制應收賬款必須從其產生的源頭即企業承攬工程、簽訂合同的行為抓起。控制措施主要有以下幾點:
1、企業應設立專職或兼職的信用管理部門,明確其職責。施工企業在承攬工程前要充分了解各種信息,收集業主資料,進行企業信用評估,才能最大可能減少各種風險。目前我國建筑市場不太規范,這方面的法制尚不健全,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的現象比較突出。甚至個別建設單位在工程沒有批準立項或投資不到位的情況下,工程就倉促開工建設。同時施工單位為了求生存、求發展和單位信譽,在工程款不到位的情況下墊資進行施工,信譽好的建設單位在投資確定后就及時撥付施工單位,信譽不好的或工程項目根本沒有被批準的,也就沒有資金支付給施工單位。還有的地方政府為了發展本地經濟或為了“政績”需要,千方百計讓“殘疾項目”匆匆上馬,一旦項目出現問題,造成巨額拖欠工程款,業主、政府相互推卸責任,給施工企業收回資金帶來極大的困擾。所以企業必須建立信用管理部門、建立信用管理體系,為企業在資信調查和資信評價等方面提供服務。如果企業建立起客戶調查、開發、分級管理辦法,企業就能隨時查閱客戶資信情況,包括這家客戶最近簽了哪些合同,過去信用記錄怎樣等等。對客戶的資信情況進行全面掌握,從而全面建立起企業的信用風險管理機制,從源頭上控制應收賬款的風險。
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經濟環境下,要著重考察項目的資金來源、資金到位情況,了解建設單位的誠信情況等,如果企業為市場份額的需要,不得不為建設單位墊資,就必須充分考慮建設單位的償還能力,自身的承受能力等,尤其對業主要求墊資且數額較大、預算微利等經營風險較大的項目要慎重對待,不能為了中標而不管不顧,在充分掌握詳細資料的基礎上,再決定是否投標。要積極轉變觀念,樹立承接墊資項目實質上可視同對外投資的理念,對風險較大的項目承接有必要建立審批制度,努力將財務風險控制在最低限度內,從源頭上減少應收賬款回收困難的狀況。
2、強化合同管理,積極做好維權工作。施工企業對合同要實行歸口管理,合同簽訂之前首先須經信用管理部門及法律事務管理部門嚴格審核,要認真評估今后可能面臨的風險,只有在我們能夠承受的風險內,我們才能考慮簽定合同。否則一份合同帶給我們的不是利益,有可能是沉重的打擊。其次,是要在有關工程款的結算方式、付款時間、期限以及違約責任等條款要認真斟酌。在認真履行合同義務的同時,要充分利用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積極維護施工企業利益。再次,企業一定要注意合同中對施工變更條款的制定,變更條款一定要完善,包括技術變更、經濟變更,有關部門簽字,缺一不可。在施工過程中,雙方在經濟利益的地位上是對等的,施工方也有權獲得自己應得的利益。
二、應收賬款的事中控制
施工合同簽訂至應收賬款回收之前這段時間相應的控制措施稱為事中控制。這個階段的控制工作由信用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及項目部來完成。各部門職責如下:
1、信用管理部門應隨時關注建設單位的相關信息,進行動態管理。一旦對方出現異常情況并有可能危及到本企業工程款的順利回收時,信用管理部門應及時的告知會計部門,由會計部門負責督促相關項目部催收賬款。
2、財務會計部門應定期向建設單位寄送對賬單,以確保雙方在應收賬款數額、還款期限、付款方式等方面的認可一致。會計部門還應按欠款單位建立應收賬款明細賬,定期統計應收款金額、賬齡及增減變動情況,及時反饋給企業領導、項目部、開發部及信用管理部門,為制定新的信用政策提供依據,同時也能了解債權的總體情況。
3、項目部是應收賬款回收的直接責任部門,項目經理是直接責任人。項目部要督促建設單位按工程進度及合同及時驗工計價,相應的工程價款也應及時到位。如果因為建設單位不能及時付款而發生停工損失或工期延誤,項目部要及時向甲方索賠;工程竣工后,要抓緊完善各項資料,盡快進行完工決算。另一方面,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中,整個施工過程都伴隨著產品設計方案的變更,而每一項變更基本上都涉及到了造價的變更。因此,工程造價不是一經合同簽訂就一成不變,而是在不斷變化中,直到最終完工價格才能最終確定。這就要求項目部在施工過程中要認真恰當地記錄每一項變更并及時報送監理及業主審批,取得四方認證。這些記錄將成為計算最終價款的直接依據。如果記錄不完整,變更記錄單得不到確認,會給工程的決算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在很大程度上拖延并減少了可能收回的價款。
應收賬款一旦形成,企業就必須考慮如何按期足額收回的問題。除以上三部門為控制主體外,企業還應制訂相關控制措施如下:
1、組織專門力量,成立債權清理領導小組對應收賬款進行清理。
企業必須建立債權清理領導小組,負責對應收款建立臺賬管理、對被拖欠工程款分析原因、落實責任人、督促制訂還款措施、計劃、制定清欠獎罰辦法、年末
考核等。清理小組對欠收的工程款要分類進行排隊,分別采用不同的方法進行催收,如對期限較短、信譽較好的單位可采用如書信、電話形成進行催收,防止方法不當,失去建設單位;對期限較長、信譽不好、多次催收無效的可采取法律形式進行催收等。
2、完善企業承包管理責任制,加大對清收欠款的考核獎罰力度。
建立和完善各級經濟承包責任制,使責、權、利有機統一,明確第一管理者和分管領導對應收賬款所負的責任,把它作為領導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項目經理作為回收工程款的直接責任人,不僅要對項目的安全、質量、工期等負責,而且要對工程結算、清收工程款負責,企業應把應收工程款回收率、拖欠率和當年已完產值工程款到位率作為考核企業或項目部年度績效的主要指標。
3、實行積極的收款政策、制訂合理的清欠策略。
針對長期拖欠,較難收回的工程款,企業債權清理小組應組織力量派專人加緊催收。對短期內確實無還款能力的,應要求對方制定還款計劃并提供擔保,使其能逐步還清欠款。對那些惡意拖欠的或發現其確無還款能力的,企業應注意法律的時效性,及時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三、應收賬款的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包括施工合同到期時款項的收回控制以及款項到期由于各種原因無法收回而形成壞賬損失的處理。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到期時,會計部門應書面通知相關項目部人員進行工程尾款的催收。對于逾期未收回的款項,會計部門應及時報告給決策機構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確認為壞賬。如果確認為壞賬損失,應做出相應的賬務處理,在賬面上核銷該筆應收賬款;但信用管理部門和相關項目部人員還應繼續關注對方的情況,一旦發現其經營狀況或其他情況好轉,有了還款可能,應及時通知會計部門并加以催收;會計部門也應對已注銷的壞賬進行備查登記,并加強監督,仍舊定期寄送對賬單。
2、相關決策機構或企業清欠小組應查明壞賬產生的原因,明確相關責任人、相關責任部門,并做出相應的處理。只要職權劃分明確,相關履行職責的記錄完整,分清責任還是比較容易的。分清責任后,審查機構除了根據公司制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還應在績效考核部門備案。
3、企業應定期或不定期的派出專門的部門(如審計部門)或專職人員對應收賬款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價,對其中的薄弱環節應及時加以糾正、完善。負責檢查的部門、人員應該是獨立的。
一、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價格變動情況
(一)與上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20個,持平的城市有14個,上漲的城市有36個。環比價格上漲的城市中,漲幅均未超過0.6%。
(二)與去年同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53個,持平的城市有3個,上漲的城市有14個。8月份,同比價格上漲的城市中,漲幅均未超過1.3%,漲幅比7月份回落的城市有2個。
二、二手住宅價格變動情況
(一)與上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16個,持平的城市有16個,上漲的城市有38個。環比價格上漲的城市中,漲幅均未超過0.9%。
(二)與去年同月相比,70個大中城市中,價格下降的城市有59個,持平的城市有1個,上漲的城市有10個。8月份,同比價格上漲的城市中,漲幅均未超過3.1%,漲幅比7月份回落的城市有4個。
北京:購買保障房應夫妻共辦產權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關于規范已購限價商品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該通知意在加強經適房和限價房的售后管理,健全住房保障管理制度。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擬規定,自該通知實施之日起,申請家庭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時,申請人夫妻雙方應共同與房屋銷售單位簽訂買賣合同,辦理共同共有房屋登記手續。這意味著今后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必須夫妻共同辦理房產證,該保障房也屬于夫妻的共有產權。此前,在北京的經適房、限價房管理辦法中,對于夫妻辦理共有產權,使用的是“可”的字樣,即如果申請家庭愿意,可以辦理共有產權;如果不愿意則可以不辦理。
上海:將住房公積金納入審計
近日,《上海市審計條例》經上海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并公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這是上海市審計機關成立以來第一部地方性審計法規。在明確審計內容方面,上海將住房公積金納入審計事項范圍,以適應全市住房公積金規模和使用范圍不斷擴大、管理要求日趨嚴格的需要,更好地維護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將對財政經濟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納入審計事項范圍。
南京:編制《土地登記標準化手冊》
日前,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在全國率先編制印發《土地登記標準化手冊》,標志著覆蓋南京市國有建設用地登記全程的標準化管理體系初步建成。為強化土地登記工作的系統性、規范性和權威性,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在對我國歷年來各類土地登記政策法規充分研究的基礎上,線性梳理了各類土地登記業務規范。該手冊內容覆蓋登記申請、案件受理、權屬調查等土地登記全流程,涉及土地登記行政管理、地籍業務工作、技術操作各方面。為增強土地登記工作的現勢性和實用性,南京市國土資源局將最新的城市測量規范、地籍調查規范、宗地統一編碼規范融入手冊,并聯系南京市標準化研究所,對手冊編寫所依據的54個技術規范進行了查新融合。
蘇州:出臺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和房地產企業經營行為,提升行業整體形象,構建誠實、守信、和諧的房地產市場環境,近日,蘇州市住建局出臺了《蘇州市房地產開發企業信用管理辦法》。該辦法主要規定了開發企業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定、公布和使用的相關操作程序。將開發企業的信用等級分為A、B、C、D四類,信用等級按照開發企業的信用分值定期評定;信用分值由良好信息加分和不良信息扣分構成,貫穿于房地產開發的整個流程,從而對房地產開發企業作全面評價。對于不同信用等級的企業將在資質申報、評優評先、政府項目代建等方面予以區別對待,主管部門將定期將企業信用等級抄送國土、規劃、金融等部門,作為各個部門監管和提供金融服務的參考依據,同時將定期向社會公布開發企業的信用等級,對于D級企業將向社會發出警示,納入重點監控范圍,從而維護房地產開發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
青島:申購保障房改搖號為打分
青島市《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輪候排序計分規則》(下稱《規則》)于9月10日正式出臺實施。根據《規則》,青島申購保障房排序不再用搖號的辦法,而改為打分,按分數高低排序,這一辦法的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此舉將使保障房申購更加公平公正,更大限度地實現保障房“誰最需要誰先得”。根據該《規則》,以往申購保障房按照困難程度排序,公開搖號方式確定選房順序的方法已被新的計分規則替換。青島市區家庭今后在申購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房時,將根據申請家庭的住房、收入、年齡、家庭人口狀況等因素綜合計分,按照輪候排序計分規則確定選房順序。計分規則的分值分為基本分和附加分。基本分包含申請家庭住房面積狀況、申請家庭收入狀況、申請家庭夫妻雙方平均年齡狀況、申請家庭人口狀況,分值合計100分。附加分主要依據申請家庭取得登記資格時間進行加分,每滿一年未配售住房的加2分,加分總值不超過10分。
深圳:存量商業地產交易出新規
日前,深圳市相關部門發出通知,自10月1日起,對存量非住宅類房產實行按計稅參考價格征稅。這是深圳自去年實行存量住宅按評估價格征稅之后,對存量房地產市場出臺的又一項調控政策,也是深圳此輪調控中出臺的第一項針對存量商業地產的調控政策。由深圳地稅局、深圳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頒布的《關于實施非住宅類房產交易計稅價格核定工作有關事項的通告》(下稱《通告》)規定,“存量非住宅類房產交易的計稅價格,以交易雙方簽訂的合同成交價格為依據。但申報的成交價格低于我市制定的計稅參考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按計稅參考價格核定計征交易環節各項稅款”。關于參考計稅價格的制定,《通告》指出,“存量非住宅類房產交易計稅參考價格,由市地稅局和市規劃國土委委托市房地產評估發展中心根據房屋的坐落地點、建筑結構、歷史交易價格或建造價格同類房屋先期交易價格等因素制定,依照房地產估價相關規范和標準評估得出”。
河北:保障房住戶自行租房可獲補貼
日前,河北省下發《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管理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到“十二五”末,河北省將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賃住房為主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保障體系,全省住房保障覆蓋面基本達到20%。《意見》規定,符合相應條件的保障對象自行通過市場途徑租賃住房的,也可申請住房租賃補貼。對政府實施配租的保障性住房,租賃合同期限不超過5年,租賃合同期滿后承租人仍符合規定條件的,可申請續租。租金標準按試點城市政府定期公布的同地段類似房屋的市場租金核定,并在規定的保障面積內,對不同困難程度的承租人按相應的標準給予住房租賃補貼。試點城市要加強政府配租保障性住房的租售管理。租賃期內,承租人可自愿按市場價格預付一定比例的房款,購買其所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并簽訂書面買賣合同。租住滿5年,在合同約定時間內,符合條件的購買人可按原銷售價格付清剩余房款取得完全產權;未在合同約定時間內付清房款的,按屆時同地段、同類別普通商品住房市場價格購買。
一、優化準入環境,鼓勵投資創業。深入開展“優質服務年”活動,進一步落實服務承諾制、一審一核制和首席代表制等便民措施,大力提倡馬上辦、主動辦、限時辦、急事急辦、特事特辦。凡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經營的服務行業和項目,都允許經營,且允許一人多照從事個體經營;對一般業企業降低注冊資本最低限額,除法律、行政法規和依法設立的行政許可另有規定的外,一律降低到3萬元人民幣;對申請網上經營的企業、個體戶,名稱可依申請使用“電子商務”、“網店”;對登記材料齊全、申請事項簡單的實施當場登記制;對新引進重點項目、第三產業重點項目、重點企業、規模企業、龍頭企業和殘疾人、大學生、下崗職工、退伍軍人自主創業以及冠無區域名或省名、申報知名商號等方面開通綠色通道,實行專人專件辦理,提前介入,全程跟蹤,延伸服務;積極推行企業名稱遠程核準,加快網上核準登記和網上年檢工作進程,運用高科技手段提高登記工作效能。
二、發揮職能優勢,扶持做大做強。對高新技術、農民專業合作社、文化和旅游企業取冠“*”省名的,注冊資本放寬到200萬元;文化、旅游、農業開發機構、中介服務企業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組建企業集團,母公司最低注冊資本放寬到1000萬元,母公司和子公司合并注冊資本放寬到3000萬元。完善品牌建設梯次培育機制,重點扶持船舶修造、水產品加工、機械制造、現代服務業等特色行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力爭今年全區新增省著名商標2件、市著名商標5件以上,同時對產品品質好、經營規模大的外向型重點企業,鼓勵商標國際注冊,上門指導,重點培育。
三、盤活存量資本,引導多元融資。大力宣傳《股權出資登記管理辦法》、《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股權出質登記辦法》等政策法規,引導有條件的企業辦理股權出資、股權出質登記、商標專用權質押,促進資本自由流轉并盤活企業存量資本,通過工商部門出面與銀行進行溝通交流,幫助中小企業拓展融資新渠道。發揮企業動產抵押登記職能,重點做好船塢、碼頭、船臺抵押登記;開展反擔保抵押登記,搭建擔保公司與中小企業融資平臺;支持小額貸款公司的規范發展,并加強日常監管。推動金融機構對各類企業、個體工商戶以及農業生產經營者,以現有或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進行抵押貸款,切實加大對創業群體的信貸扶持力度。
四、落實優惠政策,減輕企業負擔。對農村流動性小商小販,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免于工商登記;對農民在農貿市場或者當地政府指定區域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免于工商登記;支持和鼓勵漁農民發展家庭加工業,對未涉及前置審批的季節性加工戶,實行登記預備制;對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退役軍人以及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的(建筑業、娛樂業、廣告業、房屋中介、網吧、氧吧等國家限制行業除外),自首次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登記費和證照費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對于漁農民專業合作社免收注冊登記費。
五、攜手民營企業,解難題樹信心。深入開展“工商進企業、服務促發展”活動,繼續幫扶百家中小企業,實施派駐工商聯絡員,依托工商職能,盡力解決企業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指導企業向產學研拓展,向品牌、信譽建設和產后服務延伸,幫助企業加強產品質量和內部管理,調整經營方向。開展“科學發展觀進民企”活動,引導企業對發展經驗和教訓進行一次自我剖析,并搭建企業家交流服務平臺,組織企業負責人共同探討熱點問題,加強合作,共同提高應對危機的信心和能力。建立“維權護企”聯系制度和執法協作機制,保障企業合法權益。利用企業年檢,建立企業信用風險預警制度,使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日趨規范。根據對接大橋經濟的要求,對重點行業、傳統產業和第三產業尤其是現代服務業進行調研,找準發展制約瓶頸,并充分運用工商信息資源,經濟主體運行深度分析報告,及時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資訊。
六、突出扶農特色,推進新農村建設。大力推廣合同示范文本,在涉農企業和農戶中開展“守合同重信用”評選活動。切實發揮訂單農業指導站的宣傳、培訓和指導作用,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積極培育發展農村經紀人,加大培訓力度,提高農村經紀人在帶動農產品市場流通中的引領人作用,對農村經紀人實行備案制,不收取費用。主動介入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管理與服務,開展相關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廣和備案工作,以維護農民利益。積極參與汽車城、鋼材和油品交易中心、建材集散市場、西碼頭水產品交易市場的建設和農村農貿市場提升改造,鼓勵漁農民發展二、三產業,興辦各類經濟主體,大力支持組建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龍頭企業,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業開展經營服務。貫徹落實“三年百家農家樂行動計劃”,扶持引導基礎條件好的漁家農家餐館、家庭旅館改造升級為“農家樂”、“漁家樂”,扶持具有定海特色的休閑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形成,促進全區第三產業發展。
【摘要】 近年來隨著建筑行業招投標的發展,可以看出招標機構在招投標活動中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因為各方面的原因,也同時存在了殊多不足,下文作者就工程招標行業的不足與發展走向,來談談自己的觀點及見解,以下僅供參考。
【關鍵詞】 招標 問題 辦法 思路 發展
一、前言
工程招標制度的推行,加快了工程建設管理方式向社會化、專業化方向轉變的步伐,建立了工程建設各方主體之間相互協作,相互制約、相互促進的工程管理運行機制,推進了工程建設組織實施方式的改革。保證了招投標活動及相關文件的合法性。取得的成績是顯而易見的,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容忽視。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招標從業人員素質低,專業配套不齊全
大多數招標公司是由工程造價咨詢公司衍變而來的,主要的業務人員往往都是預算員出身,許多從業人員缺乏相關知識和經驗。加上沒有上崗許可的政策規定,致使整個隊伍良莠不齊。隊伍不穩定,技術專業門類不全,缺乏組織協調能力強的復合型人才,致使給業主提供的招標服務的技術含量低,其服務水平和工作質量很難滿足建筑市場日益發展的客戶需求。
2.招標機構多頭監管,部門分割
科技和經濟才能推動發展,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時期我國開始推行招投標制度,并形成了以部門、行業為主導的招投標行政管理體制。我國的招投標法雖然借鑒了市場經濟國家的規范程序,但在管理體制上仍然沿襲了計劃經濟的管理模式。根據國務院關于實施招投標法行政監督的職責分工,招標投標監督管理職責分屬若干部門,實踐證明,這種制度設計雖然能調動各部門的積極性,卻存在許多法律制度上的障礙和不足之處。一是尚未形成統一的或互認的資質管理機制。建設部、商務部、發改委、信息產業部和財政部等都有相應資質管理的職能和機構,要求各不相同。招標機構要完成一個整體項目的業務,必須同時具備多種資質。二是招標機構的市場準入標準不統一或審批尺度掌握不嚴,造成招標機構數量急增,整體素質不高,市場無序競爭。加大了不規范操作甚至違規操作的可能。三是工程招標、設備招標、國際招標、政府采購招標等各種體系不能很好交流。一些好的管理辦法和經驗未能得到推廣借鑒,不利于我市招標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
3.招標機構行為不規范
為謀取自身利益而損害投標企業的正當權益。參與一項工程投標,施工企業就要繳納招標文件費、圖紙費、投標保證金、招標費等等,各項費用相加是一筆不小的開支。要求投標企業負責繳納招標費,將本應該由業主承擔的費用轉嫁給投標施工企業承擔。三是存在超資質范圍承接業務和掛靠現象。有的乙級和暫定級資質機構超越法規規定的范圍承接任務;有的出借、出賣、轉讓資格證書、圖章或允許他人以掛靠方式承攬業務,這種現象在駐外省市設立的分支機構中較為突出。
三、辦法和思路
1.加強市場準入機制建設,提高審批門檻
由于近幾年招標資質審批門檻過低,導致招標機構過快地擴大化、私營化,造成目前建設市場的現狀,即招標公司供過于求。而工程招標機構作為一個為業主選擇承包方的專門機構,其從業人員必須要具有工程建設方面的相關專業知識,如果在這方面知之甚少的話,將很難保證最終的業務質量,也就失去了招標的意義。為此,有關部門要嚴格對該行業的從業資格審批,抬高市場準入門檻。一旦某機構有被投訴現象并且存在違規行為,經調查核實后,要將其劣跡記錄在案,并將此作為從業資格年檢是否合格的重要依據,提高市場淘汰率。
2.我市招標機構必須逐步由單一業務向綜合業務方向發展
目前我市招標機構的發展規模由于受地域的限制,很難和在全省范圍內開展業務的省屬大公司相匹敵,在競爭中處于明顯的劣勢地位,如果仍按單一的招標業務思路去發展,很難獲得生存空間。招標采購是項目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土建工程而言,招標采購業是工程咨詢業的一個分支,對于貨物和設備而言,招標采購則屬于物流和供應鏈管理業的一個分支。應該說市屬招標機構只有盡快向具有項目科研、勘察設計、招標、造價咨詢和監理等多項資質的工程咨詢公司或項目管理公司過渡,才是一條可發展壯大的道路,這也是建筑市場發展的必然。
3.建立招標采購專業技術人員職業水平評價制度
根據招標業的特性,我認為對招標從業人員的資格認定比對招標機構的資質認定更為重要。但從我國目前現行的招投標法律、法規體系中,還沒有對招標從業人員的專門的資格認定制度,這顯然和日益專業化的招投標市場是相脫節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招標從業人員素質良莠不齊,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低下。渴望從招標師的全國統考試方式結果中尋求解決這一制約行業發展的瓶頸問題,以保證其專業行、權威性。
4.盡快制定招標機構日常考核辦法
為了科學、公正、全面評價招標機構,提升招標機構服務水平,維護建筑市場的正常秩序,完善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環境,應盡快建立適應建筑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招標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制定招標機構的日常考核辦法。一是招標機構經營狀況。二是履行職責情況。三是人員及內部管理情況。四是其他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情況。堅決制止存在簽訂“陰陽合同”壓低招標取費,未按規定進入有形建筑市場交易、假招標、串通招標和逃避監督行為。
5.加快機構信息化建設
一是要對招標機構信用行為實行分類監管,要加強信用信息記錄、信用等級評價等信用監管制度建設,以招標機構等級靜態信息和市場監管動態信息為基礎,評價招標機構信用等級,實行有區別政策的分類監管。二是應加快建立統一的公共服務平臺,即包括違法違規行為記錄公告平臺、信用考核、投標單位信息查詢等服務,對招標投標的全過程統一實行“陽光招標”動態管理。三是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加快建立和完善電子招投標制度,制定《電子招標投標辦法》、《電子招標投標系統技術規范》等,以推進電子招標投標技術規范研究工作,為行業互聯互通提供基礎,同時促進招標投標行業轉變發展方式,創建節能、低碳、高效、健康、科學的行業發展道路。
6.積極推行和完善國有政府投資項目的招標比選制度
國有政府投資項目招標人往往把能否實現自己意中人中標作為選擇招標單位的先決條件。由于招標人掌握著選擇招標單位的決定權,招標單位為了生存,也不得不予以承諾,并在其后的招標工作中把實現招標人的意中人中標作為一項任務去完成,從而形成了一種無法根治的惡性循環。想要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就必須在招標選定環節引入競爭機制,從源頭上防止招標機構確定過程中的腐敗現象和不正之風,規范招標人確定招標機構的行為。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改進和完善現行的工程招標機構的行業規范和特點,是提高其在工程建筑方面的招標質量和招標效益的必然要求,是帶動我國建設工程招標行業健康、科學發展的必然方向。在本文中分析了當前我國招標行業存在的問題,并就如何促進我國招標行業健康、科學的發展提出了一些建議,以期能更好地規范工程招標機構行業,從而不斷提高其服務質量和工程質量。
參 考 文 獻
【關鍵詞】應收賬款;ERP管理系統
一、企業應收賬款的內部控制現狀
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企業的結算方式成為一種新的競爭手段。在這種情況下,應收賬款大量地出現在信用交易中。我國由于在信用等方面的制度不完善,使得應收賬款內部控制在實際運用中還很不成熟。因此,建立健全的應收賬款內部控制制度并有效實施,從源頭上化解企業債務風險的出現,已經成為眾企業的當務之急。
二、應收賬款內部控制面臨問題
1.控制環境不理想。控制環境是其他所有控制要素的基礎。“信用危機”和“賴賬經擠”的盛行使企業信用意識淡薄,惡意欠債的現象嚴重。近年來,在企業中普遍存在著相當程度的誠信貶值現象。同時組織結構設置不合理,沒有建立信用管理部門,以及相關人員的素質和對應收賬款管理沒有樹立科學的觀念。
2.缺乏適當的管理控制活動。目前,我國大多數應收賬款日常管理過程中存在薄弱環節,其主要表現在三個部分:一是現代企業針對于日常發生的應收賬款未進行及時、準確、全面的記錄,如應收賬款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金額及其編號等;二是現代企業未能夠定期核對賬目、賬齡分析等應收賬款分析評價活動;三是現代企業銷售管理部門缺乏信用標準和相關評定客戶信用狀況的機制,以至于難以全面把握客戶的信用狀況,極易給現代企業造成應收賬款風險。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主要是沒有明確的權責劃分,沒有具體的責任人來負責,在應收賬款管理當中權責不夠明確,沒有嚴格的管理辦法,缺少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從而使應收賬款無法收回給企業帶來損失,卻最終無法追究責任。其次,單位片面追求利潤,沒有樹立正確的應收賬款管理目標,忽視了單位的現金流量。
3.缺乏信息溝通。控制過程中離不開信息與溝通。銷售部門和財務部門之間信息無反饋,業務員重視的是銷售額,對公司的發展而言銷售額是已經實現的,而市場信息決定著企業今后的銷售業績和市場。然而,許多企業既沒有向業務員提出過收集信息的要求,也沒有建立一套業務報告系統,銷售部門和財務部門之間信息溝通貧乏,業務聯系嚴重脫節。
4.風險意識薄弱。目前大多數企業沒有建立一套完善的賒銷制度,對形成的逾期應收賬款能否收回、收回多少沒有底數。不對應收賬款進行風險評價,為了搶占市場而擴大銷售,在事先未對付款人資信度作深入調查、對應收賬款風險進行正確評估的情況下,通過賒銷吸引客戶,雖產生了較高的賬面利潤,但忽視了流動資金不能及時收回的問題。
三、建立應收賬款內部控制的必要性
建立應收賬款內控的必要性可以分為以下三個方面:
1.建立健全應收賬款的內部控制制度能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健全的內部控制,可以保證會計信息的采集、歸類、記錄和匯總全過程真實地反映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實際情況,并及時發現和糾正各種錯誤和問題,從而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準確性。
2.建立健全應收賬款的內部控制制度能維護財產和資源的安全完整。健全完善的內部控制,能夠科學有效地監督和制約應收賬款的各個環節,從而確保足額、及時收回應收賬款,保證財產物資的安全完整,并能有效地預防壞賬的發生。
3.建立健全應收賬款的內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規避風險,給企業應收賬款的回收上了一道雙保險。
四、利用ERP管理系統對企業進行內部控制勢在必行
ERP系統就是以財務會計為導向的全面企業集成系統的一個重要環節,它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通信技術、網絡技術建立起來的管理信息系統,它的優勢不僅僅在于幫助企業建立一套信息化管理系統,更重要的是它代表當今世界最先進的現代管理思想,通過它可以實現企業業務重組、組織重組和管理重組,盡快改變我國傳統管理粗放落后的局面,以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使企業能夠從容的適應市場激烈的競爭。
五、利用ERP系統加強企業應收賬款內控管理的具體做法
1.根據系統客戶信息,制定合理的賒銷制度
ERP系統建有詳細的客戶信用檔案,系統客戶信用資料包括客戶名稱、購貨內容、客戶品質、信用等級、賒銷金額、賒銷時間、信用期履行情況、首次發生業務時間、業務發生頻度、可否發貨等。實現了對業務全過程的跟蹤,并對歷史數據進行分析。我們可以根據信用檔案和歷史數據,制定合理的賒銷額度和適當的回款期(即歸還應收賬款的期限)。賒銷額度和回款期等數據確定后,按照各客戶的資料輸入數據。系統據此來判斷客戶的信用情況,一旦發現實際賬齡超過目標賬齡,則馬上顯示在賬齡分析中。據此企業可以隨時掌握每一客戶的信用情況,并做出信用評價,為制定合理的賒銷制度提供及時準確的信息來源。這些工作的開展,使企業在經營活動中處于主動的位置上。
2.利用系統數據的客觀性,保障賒銷制度的順利執行
訂立合理賒銷制度是基礎保障,賒銷制度的執行是關鍵。首先,預設事前控制條件,在ERP系統中對客戶的賒銷期和賒銷額進行設置,自動進行監督,防止人為因素的干擾,保障制度執行。其次,完善事中控制管理。在日常經營活動中,系統將自動拒絕不符合規范的操作步驟,在系統中對發貨進行限制,超過賒銷期未回款的,不允許繼續發貨,從而在業務發生的過程中就進行控制,進而對應收賬款加強管理。同時以信息傳遞為線索,自動形成財務信息,減少人為操作,通過系統進行事中控制,可以有效控制在制度執行過程中人為因素帶來的各種隨意性、欺騙性,提高內控的穩定性、可靠性。再次,要加強事后控制管理。在ERP系統中主要可采取以下檢查措施:①數據核對。系統可自動核對內部外部數據的發生額及余額是否符合指定的邏輯關系,并把異常情況及時提交給相關的監控部門,保障數據的準確性;②信用的重新評估。通過反饋的信息,對原來制定的信用制度進行檢查,決定其是否適當,下一步是否需要繼續執行;③檢查制度執行情況。通過搜集整理員工的日常操作,系統可定期分析員工的工作內容及行為方式是否合乎規范,這樣通過全過程的監控有效保障了賒銷制度的順利執行。
3.實時賬齡分析,提供決策依據
ERP系統根據事先設置好的信用期自動對客戶進行賬齡分析。系統根據用戶的需要,可以查詢到分為幾個不同時段對客戶進行的賬齡分析。通過應收賬款賬齡分析,提示財務管理人員應把過期款項視為工作重點,幫助企業進一步研究與制定新的信用政策,這是加強應收賬款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根據系統數據顯示,如果企業應收賬款的賬齡開始延長或者過期,賬戶所占比例逐漸增加,那么就必須及時采取措施,調整企業信用政策,努力提高應收賬款的收現效率。
4.信息完整及時,提高應收信息實用性
ERP系統建立了良好的信息通道,上級主管部門可以通過網絡,方便快速地獲取所需數據,大大推動了內部聯系的緊密度,克服了人員由于地理距離的原因缺乏溝通的弊病,使地理距離變成了鼠標距離,這種水平型傳遞方式加快了信息的傳遞速度,相關部門之間實現了直接對話,發現了問題各部門可以相互溝通,共同解決。
六、建立應收賬款清收責任制,配合ERP管理系統應用
企業在運用ERP系統對應收賬款進行內控管理的同時,還要針對應收賬款管理中經常出現的狀況,以制度的形式將債權責任明確下來,以規范有關人員的行為。主要內容應包括:(1)明確劃分責任范圍,對公司全部的客戶的欠款盡可能地落實到個人;(2)明確規定在應收賬款未完全收回之前,責任人不得調離企業;(3)明確規定各人的職權范圍,對超限額賒銷或未經審批賒銷的應予以處罰,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后果;(4)明確規定隱瞞變更應收賬款事項應負的各種責任;(5)明確規定由于信用部門人員調查不實而產生壞賬應負的責任;(6)明確規定責任的監督部門,防止責任管理留于形式。
縱觀國內外成功實施ERP企業的經驗,在實施ERP的過程中應注重從需求出發,結合企業實際,抓住瓶頸,總體規劃,分步實施,對于企業內部管理來說,責、權、利是不可分的,應收賬款的清收與責任人的經濟利益要掛鉤,目標要具體,獎罰要有力,要制訂嚴格的資金回籠考核制度,以實際收到貨款數作為賒銷申報人的考核目標,這樣就可使銷售人員明確風險意識,使應收賬款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以達到對應收賬款管理,提高資產質量和營運能力,規避財務風險,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的目的,促進企業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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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產業研究,制定產業發展規劃
(一)加強房地產業經濟特性研究。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規劃、房管等部門和各縣市區要加強房地產業與城市經濟發展、房地產開發與城市運營、房地產業與民生、房地產業與其他相關產業發展關系的研究。按照城市總體規劃要求,以建設“現代常德、幸福家園”和打造“區域中心城市、交通樞紐城市、生態宜居城市”為導向,以提升城市品質、改善居民居住條件和環境為目的,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加強房地產業發展現狀研究。深入分析房地產業發展現狀,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加強市場供求研究,弄清市場總需求,為確定土地供應量提供科學參考;加強需求結構研究,豐富產品類型,滿足購房者多樣性需求,形成供需平衡、結構合理的房地產市場發展格局。
(三)加強產品研發。創新產品研發理念,提升產品研發能力,加強新技術、新材料運用,鼓勵房地產企業開發節能環保的生態住宅,加快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的“兩型”社區建設。
(四)科學制定房地產業發展規劃。規劃、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房管等部門和各縣市區要根據城市總體發展戰略,科學制定房地產土地供應規劃、保障性住房建設規劃、棚戶區改造規劃等專項規劃,引導房地產業有序發展。
二、認真貫徹落實房地產調控政策
(五)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力度。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稅務等部門要積極落實項目申報、資金投入、土地供應、規劃布局和稅費優惠等政策。要實行住房保障可持續發展戰略,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設資金歸集專戶和融資機構,推行廉租住房共有產權保障模式,健全準入退出機制。采取政府主導、社會融資、企業自建等多種方式,努力增加公共租賃住房供應。采取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模式,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多渠道籌措建設資金,加快推進城市棚戶區和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2015年底前基本解決人均住宅建筑面積13平方米以下住房困難群體的住房問題。
(六)增加住房用地有序供給。國土資源部門應根據規劃部門出具的宗地規劃設計條件擬定供地方案。確定為中低價位普通商品房用地的,供地方案中要增加房管部門提出的住房銷售價位、套數、套型面積以及開竣工時間、違約處罰條款等,并寫入出讓合同。
(七)加強風險防范和市場監管,穩定住房價格。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房地產業的調控政策,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和稅收政策,規范預售許可等項目監管行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需求;加大對閑置土地、捂盤惜售、囤積房源、違規預售、散布虛假信息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
三、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
(八)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工商部門要嚴格企業注冊資金管理,依法查處虛報注冊資本、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等違法行為;市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要規范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切實加強日常監管,解決房地產開發企業過多、過濫的問題。外來房地產開發企業來我市進行房地產開發的,須到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登記備案。
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實行動態管理。對不具備資質的單位或個人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要嚴肅查處;對在一定期限內沒有開發業績或未達到規定開發量的,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視情節輕重提請原審批機關降低開發資質等級,直至注銷資質證書。
(九)建立房地產企業信用評價體系。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要建立房地產企業(含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及中介機構)信用管理檔案,將開發企業超越資質開發項目、閑置土地、捂盤惜售、囤積房源、違規預售、散布虛假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信用評價內容,加強對信息錄入、信用評價和披露的管理。加強信用評價成果的運用,將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信用情況作為土地供應、企業資質晉級和工商年審時的重要參考。對信用評定等級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要限制新購置土地和開發新的項目。對信用等級優良、開發產品品質高、配合行業管理、社會責任感強、社會反響好的企業實行激勵機制,支持其發展壯大。
(十)引進培育品牌房地產開發企業。適當引進國際國內實力強、信譽好、水平高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鼓勵本地房地產開發企業兼并聯合、做大做強,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資質晉級,培育本地房地產企業品牌,提高市場競爭力;引導企業加強培訓學習和考察交流,提高企業管理和開發水平,增強企業社會責任感。
(十一)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完善協會組織,加強產業調研,開展行業自律,參與企業信用評價,充分發揮房地產業協會的引導、紐帶和維權作用。
四、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管理
(十二)調整產業結構。在確保基本保障住房供應的前提下,引導企業開發設計合理、功能完善、質量可靠、設施配套、環境優美的產品;鼓勵和引導房地產業與文化、體育、旅游、商貿、工業、醫療等產業相結合,發展復合地產;鼓勵支持現房、全裝修房銷售,提高房地產開發產品品質。
(十三)優化項目規劃設計。房地產項目規劃設計要塑造城市個性,凸顯城市特色。規劃、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對房地產項目規劃設計方案嚴格把關,努力打造一批特色鮮明、品質優良的城市建筑精品。規劃部門審批時,要審核項目的公共用房和其他公共空間及配套設施的面積和使用功能,并在相關圖紙上明確標示。業主共有物業和業主公共活動用房一經明確不得隨意更改,確需更改的,須經業主大會同意后報規劃部門審批。規劃部門審批時,要征求有關部門意見。
(十四)完善土地供應條件。國土資源部門在土地使用權出讓或劃撥前,對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性質、規模和開發期限,城市規劃設計條件,物業、社區管理和業主文體活動等公共用房,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要求,公共用房和基礎設施建成后的產權界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的資質和誠信情況等事項,應當分別聽取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的書面意見,并納入土地供應合同的附件內容。
(十五)嚴格房地產開發用地供應準入。加強對房地產開發用地競買人資格審查,對用地者欠繳土地出讓價款、未按出讓合同約定開竣工、閑置土地以及囤地炒地、土地開發規模超過實際開發能力、不履行土地使用合同的,國土資源部門要禁止其在3年內參加土地競買。禁止個人和未取得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參與商品房開發土地競買;對信用等級差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依法暫停其參與土地競買。同時加強對房地產開發用地競買人資金來源的審查。
(十六)嚴格土地供應原則。城市新區建設應堅持統一規劃、成片開發的原則,鼓勵房地產企業成街區開發,確保項目功能完善、設施配套、環境優美及個性突出;舊城區改造要嚴格按規劃進行,不得零星開發,零散地塊應建設街頭綠地、公共停車場、公共廁所或市民文化休閑設施。
(十七)加強對違規用地和違規建設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超出用地規模開發建設等違法開發行為,國土資源、規劃、住房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應依法予以查處。對超出開發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而未動工開發的,依法征收土地閑置費,并責令限期開工、竣工;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并征收相當于土地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對雖按期開工,但開發建設面積不足1/3或已投資額不足1/4,且未經批準中止開發(十八)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嚴格落實原建設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要求,停止審批集資合作建房項目。
(十九)加強商品房預售許可管理。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房項目,不得進行預售,不得以認購、預訂、排號、發放VIP卡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業主共有部分不得納入預售范圍(含屬于業主共有的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和物業管理用房等房屋),有關信息應在預售許可證上注明。
規范項目分期預售。房地產開發企業事先應向房管部門申報分期預售計劃,總建筑面積在6萬平方米(含6萬平方米)以下的項目不得分期預售,6萬平方米以上的項目分期預售規模由房管部門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
強化商品房住宅預售方案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按照商品住房預售方案銷售商品住房。預售方案應當包括項目基本情況、建設進度安排、預售房屋套數、面積預測及分攤情況、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的具體范圍、預售價格及變動幅度、預售資金監管落實情況、住房質量責任承擔主體和承擔方式、住房能源消耗指標和節能措施等。預售方案中主要內容發生變更的,應當報主管部門備案并公示。
房地產開發企業要在取得預售許可后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全部準售房源及每套房屋價格,并落實預售許可價格申報和公示制度,明碼標價對外銷售。要加大對捂盤惜售、哄抬房價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對未在規定時間內對外公開銷售或未將全部準售房源對外公開銷售,不按申報價格及其他預售方案約定的內容銷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價格銷售或通過簽訂虛假商品住房買賣合同等方式人為制造房源緊張等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限期整改,暫停其商品住房網上簽約,依法予以處罰,并計入信用檔案。
(二十)加強項目資本金管理和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認真執行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制度,將項目資本金專戶儲存。房管部門要制定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辦法,切實加強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將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部存入預售資金專用賬戶內,并簽訂資金監管協議,預售資金只能用于相關的工程建設。項目資本金、預售資金根據建設進度按比例核撥,但必須留有足夠的資金保證建設工程竣工交付。違者由住房城鄉建設(房管)部門責令其限期糾正,并依法予以處罰。
(二十一)完善開發項目手冊制度。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要實行項目手冊制度。內容應當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項目基本情況、項目設計方案、建設進度安排、預售房屋套數、面積預測及分攤情況、公共部位和公共設施的具體范圍、預售價格及變動幅度、預售資金監管落實情況、住房質量責任承擔主體和承擔方式等。
(二十二)完善房地產開發項目驗收制度。房地產開發項目竣工后,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房管)等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管部門應當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驗收。
規劃、住房城鄉建設、房管、國土資源、市政、園林、消防、人防、環保、質監等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房地產開發項目交付使用的驗收工作。供電、供水、排水、供氣、通信、有線電視等部門,應當指導、配合房地產開發企業完成房地產開發項目專項配套設施建設。
(二十三)加強商品房交付管理。房地產開發項目經竣工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商品房交付時,房地產開發企業必須向購房者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落實前期物業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未組織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屋擅自交付使用的,要責令整改,并依法予以處罰;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十四)加強商品房合同備案審查。要完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全面推行商品房網上簽約和商品房合同網上備案。合同應對商品房質量性能、物業會所、車位等設施歸屬、交付使用條件、產權登記辦證時間及其違約責任作出規定,并將《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銷售廣告的內容作為合同附件,對于選擇性條款要合法、公正。房管部門進行備案審查時發現違法或有失公允、推卸責任的條款應及時責令補正;要督促履行合同約定,對不履行合同的開發企業記入信用檔案,并依法予以查處。
(二十五)加強房地產廣告管理。工商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和《房地產廣告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加強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銷)售宣傳廣告的管理,確保廣告內容真實、合法。房地產廣告和宣傳資料中明示的內容和事項即為企業的承諾,開發企業必須履行到位。企業違法房地產廣告或虛假廣告的,工商部門要依法查處,并記入信用檔案。
五、加強物業(企業)服務管理
(二十六)明確物業屬地管理原則。房管部門要加強對物業服務市場準入、規范物業服務行為、提高物業服務水平的管理和指導。各縣市區要重視物業管理工作,把物業管理工作納入社區管理工作范疇。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社區(居委會)要對物業管理小區(單位)的治安穩定、就業與再就業、社會保障、城市管理與創建、計劃生育等各項社會事務負責。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社區(居委會)要與物業服務企業及業主委員會建立聯系工作機制。各物業服務企業既要服從房管部門的行業管理,又要服從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和社區(居委會)的社會事務和基層組織管理。
(二十七)所有新建商品房小區必須實行物業管理,并逐步擴大物業管理覆蓋范圍。
(二十八)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嚴格物業服務企業市場準入,健全物業服務企業退出機制,建立物業服務企業誠信體系;鼓勵企業兼并聯合,培育本土品牌物業服務企業,引進外地優秀物業服務企業。
(二十九)加強物業服務項目管理。規范物業招標行為,建立服務項目登記制,規范物業服務企業對服務項目的接管與退管行為;實行物業服務等級制,將物業服務等級與物業收費標準掛鉤,建立服務等級和收費的申報制度,公布物業服務等級與收費標準。房管、物價部門要聯合開展達標驗收活動。
(三十)完善和規范房屋維修資金歸集和使用管理。所有新購商品房必須按規定繳納房屋維修資金,不得減免。房屋維修資金歸業主所有,由房管部門按統一歸集代管、專戶存儲的原則進行管理。房管部門應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代收房屋維修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安全。房屋維修資金收費標準由房管、物價部門根據市場情況及項目建安造價等情況適時進行調整。
六、加強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和其他房地產工作管理
(三十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門要建立健全房屋征收各項管理制度,加強對房屋征收項目、征收補償方案、征收補償資金的管理,保障我市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各級財政部門要統一籌集房屋征收與補償資金,并實行專戶儲存。
(三十二)加強房地產中介機構管理。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房管部門備案;房管部門要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檢查,建立完善房地產中介企業誠信檔案和房地產經紀師、注冊評估師等專業人員執業檔案;房管、工商、物價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積極培育和引導房地產中介市場發展。
(三十三)加強二手房交易市場管理。房管部門要在市城區建立相對集中的房地產中介市場,打造公平、誠信的二手房交易平臺。要加強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規范二手房交易行為,確保二手房交易資金安全,切實維護交易雙方的合法權益。
(三十四)加強房屋產權登記管理。房管部門要嚴格按照《物權法》、《房屋登記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并實施收件標準和登記程序,規范房屋登記行為。對缺乏產權登記必收要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新建商品房項目不予登記;違法建筑不予登記。開發建設單位申請房屋初始登記時應將業主共有部分一并申請登記,房屋登記機構在房屋登記薄上予以記載,不頒發房屋權屬證書。市房管局要加強業務指導和質量抽檢,提高各縣市區產權產籍管理水平。
(三十五)加強房屋租賃管理。房管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全面實行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制,加強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規范商品房屋租賃行為,維護商品房屋租賃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工商、公安、人口計生等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予以支持和配合。
(三十六)加強房地產信息化建設和管理。建立測繪、預(銷)售、交易、權屬登記、檔案管理、地理信息管理為一體的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增加房地產信息管理內容,提高房地產市場信息的統計、分析能力。搞好各職能部門相關業務聯網對接,大力開展“市縣信息一體化”建設工作,搭建基礎測繪平臺,建立統一的電子登記薄,2012年底前初步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系統。加快建立和完善個人住宅信息系統,為依法征稅提供基礎。完成房地產數據信息異地備份工作,確保數據信息安全。
七、加強房地產管理隊伍建設
(三十七)完善管理機制。市城區房地產管理除武陵區、柳葉湖旅游度假區實行直接管理外,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區、西湖管理區、西洞庭管理區。可結合實際情況分別實行機構派出制或依法委托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