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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也被稱為智力成果、無形財產權,是主體對智力勞動所創造的精神財富所享有的權利,一般包括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本文所討論的知識產權是與科技創新關系最密切的專利權。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是專利權的三種主要形式。作為知識經濟時代重要標志的知識產權,其出現是在科學技術被廣泛應用于社會生產之后,它的存在是為了實現對專利人合法權利的保護,是為了鼓勵創新,也是為了實現社會財富的正當分配。知識產權法律制度的存在,肯定了人們對于通過自身創造性的勞動所獲取的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基本權利,保障了這一智力成果所創造的社會財富能夠公平地為其創作人所獲得。對于自主創新的發明人來說,知識產權制度實現了對他們切實利益的保護,也推動他們在科技創新的道路上不斷前行。
二、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的辯證關系
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之間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從發達國家的實踐來看,對知識產權保護開始較早、保護力度較大的國家,科技創新的能力及科技發展的水平都比較高。經過較長時間的科技發展,發達國家的公眾普遍形成了對知識產權進行尊重和保護的意識。發達國家成熟的經驗和做法為我們提供了經驗,可以看到,科技創新與知識產權保護是相輔相成的。
(一)科技創新推動知識產權制度的豐富和完善
首先,科技創新是知識產權的源泉和動力。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產生、存續及不斷豐富和發展都是伴隨著科技創新而進行的。科技創新是將智力成果轉化成商品的一個過程,在這個過程中知識產權貫穿其中,從這個角度看,科技創新不僅是智力成果的創造活動,也是知識產權的創造活動。其次,科技創新不斷豐富了知識產權的內容。科技創新是一個不斷豐富完善的過程,傳統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是隨著科技創新的發展而形成的。隨著科技的不斷發展,知識產權制度為了實現對科技創新的保護,必然也會不斷豐富、完善,不斷拓寬其保護范圍。再次,科技創新推動知識產權保護國際化的發展。科技創新是一項無國界限制的活動,隨著經濟全球化的發展,科技創新也逐步呈現全球化的發展,與此同時,知識產權貿易突破了國界限制,出現了許多地區性和世界性的知識產權條約,知識產權呈現國際化的發展趨勢。
(二)知識產權保護推動科技創新、為科技創新創造公平環境
一個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程度,實質上是一個國家科技水平及綜合國力在法律領域的集中體現。合理的知識產權制度可以激勵和促進科技創新。通過知識產權的保護,可以避免在專利領域對相關創新成果的模仿和抄襲,可以使專利人因為技術上的壟斷而獲得豐厚的報酬,可以激勵科技創新的主體繼續開展各種創新活動,形成一個良性的循環。知識產權制度中專利權權利利益的實現以其使用為前提,這就促使科技成果轉化成商業技術,轉化成現實的生產力,促進相關領域的經濟發展,造福公眾。完善的知識產權制度,可以形成對智力成果的全面保護,形成一個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知識產權制度的存在為科技創新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護,使擁有知識產權的主體實現了個人利益與社會利益的平衡。通過對各種侵權行為的制裁,為創新者權益的維護提供了基礎,為科技創新的主體提供了公平競爭的規制和環境。對大學生科技創新來說,知識產權制度實現了對高校技術創新的保護,不斷激勵著大學生科技創新活動的開展。
三、完善知識產權保護、推動大學生科技創新
(一)完善知識產權的立法、執法及司法
當前我國知識產權法律規范仍不夠完善,具有滯后性,為了全面實現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首先應該完善立法。知識產權法律應該隨著科技的發展而不斷更新,以適應時展的需求,滿足科技創新的需要,通過頒布新法、修改舊法,使知識產權法律保護體系更完善。在立法方面,不僅要考慮現實情況,更要具有前瞻性,既要吸納國際先進經驗和做法,更要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其次,應該完善知識產權的執法及司法活動,使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落到實處。對科技創新的成果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申請、登記并公布,對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嚴厲打擊。
(二)建立健全大學生知識產權保護制度
高校應該建立健全大學生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機構,構建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知識產權管理是一項復雜繁瑣的工作,這一工作的順利開展需要專門機構來進行,從知識產權申請、審查、鑒定、評估到登記注冊的全過程,都要實現高校與專利成果管理部門的銜接,同時要妥善處理與知識產權有關的糾紛和爭議,實現對科技創新人才權益的維護。該機構還應實時對大學生科技創新進行知識產權指導,自覺維護大學生科技創新的合法權益。高校還應廣泛利用網絡這一平臺,通過知識產權網站的建立,形成高校內的知識產權庫;通過與社會上專業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及專業律師事務所的合作,獲得來自社會上的專業幫助。
(三)加強高校知識產權普及工作、構建良好的知識產權氛圍
高校作為科技創新的生力軍,加強對大學生的知識產權普及迫在眉睫。與西方發達國家貫穿教育過程的知識產權教育相比,我國大學生的知識產權知識十分匱乏。在進行科技創新的同時,將知識產權納入到高校教育體系中去,使學生意識到必須將自己的智力成果轉化成知識產權才能避免權益遭受侵害,使學生自覺地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成果。首先,可以在高校開設知識產權相關課程,通過選修課的方式,豐富理科學生的法律知識,使學生往復合型人才的方向發展;其次,可以在高校開展知識產權專項主題講座,通過法學專家、知識產權專家專業知識的傳達,使學生形成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意識;再次,可以在高校開展形式多樣的知識產權保護活動,通過學生的廣泛參與,使知識產權知識的普及更深入、更全面。
四、結語
關鍵詞 知識產權;科技創新;創新主體;制度建設
中圖分類號G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2)65-0012-02
0引言
現代人類社會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正在發生日新月異的變化,財產的范疇已經由傳統的有形物發展到有形物與無形財產并存,甚至無形財產逐步表現出其在社會中更加重要的作用。以前,對于有形財產的保護主要依靠所有權制度。現在,無形的財產的保護主要依賴于知識產權。對于我國而言,特別是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我們已經大幅度修改了法律,當然包括知識產權法。那么,在追求國富民強的現代化進程中,我們如何建立一個有效率的知識產權保護體制以促進技術進步以及經濟發展是一個復雜的問題,因為這個問題不但具有普遍性,而且具有個體性。它的復雜性就體現在個體性上,這往往與一個社會的發展階段、文化、民族精神等因素有關。例如,在我國,有人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越大,才能保護權利人利益進而刺激人們的創造激情,從而推動科學技術進步;另一方面,有人主張,我國應降低知識產權保護的門檻,因為我國現在的技術創新水平較低,為了更好學習與借鑒外國的先進技術而不被認為違法,所以,極力呼吁降低知識產權的保護程度。不難看出,如何維護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適當的關系不僅是一個理論的探討,也是一個實踐性很強的話題。
1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關系的綜述
關于二者的關系,站在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讀,國與國之間,一個國家內不同利益群體之間,甚至人與人之間都存在著分歧。但是,不可否認,在科技領域同經濟領域一樣,發達國家往往在科學技術方面也表現非常優秀,可以稱之為科技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一般可以稱之為科技追趕型國家;落后國家往往可以稱之為科技落后國家。
知識產權糾紛大量發生在科技發達國家與科技發展型國家之間,問題產生的原因即在于科技發展競爭日益激烈,還在于對于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之間關系所持理念的差異。一般來說,科技發達國家經過長時間的科技發展,人們普遍形成了對于科技創新成果予以尊重和保護的觀念。但是,在科技發展型國家,人們對于科技研發與知識產權保護的關系持有不同的看法。這種分歧看法的折中方案就是建設一個與本國發展國情相適應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于是,一個普遍的較高保護水平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與一個折中的模糊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發生沖突就在所難免。這如同一個成年人與一個未成年人之間的較量,未成年人在不占優勢情況下采取了一些非常規做法,成年人認為這樣的競爭不符合游戲規則。國家之間彼此觀念的分歧會滲透到一個國家內部人們持有的知識產權與科技創新之間關系的理念中,例如,我國對于外國的科技創新成果所持有的知識產權保護態度就會影響對國內科研創新成果的知識產權保護理念,這和有些人認為知識產權保護存在國內與國外有別的看法相矛盾,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大量案例可以說明對于國外與給予國內科研成果提供的知識產權保護確實是相互影響的,特別是隨著經濟全球化的今天,這個相互影響愈加強烈。
基于此,關于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之間關系的討論在兩個層面展開:1)科技發達國家與科技追趕型國家中國之間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關系問題;2)中國內部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的關系問題。
2科技發達國家與科技追趕型國家中國之間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關系
在現實生活中,這方面的活生生的案例就是中國與美國之間關于知識產權保護糾紛問題。美國屬于科技發達國家,它經常指責科技追趕型國家中國沒有盡心保護知識產權,中國反過來說中國已經采取積極措施并繼續采取更多措施解決知識產權保護問題,而且還講到有些美國的指責沒有根據。特別是美國有些政客夸大其詞攻擊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現狀,當然,這種帶有政治目的的指責除了具有渲染色彩外,對于問題的解決毫無建設性幫助。對于二者之間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關系的認識還須回到問題本身。
首先,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不過,有些學者反對說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他們認為任何權利都有地域性。當人類社會沒有進入大同世界之前,國家的存在就使得法律具有屬地屬性,在這個層面上講,上面的觀點是正確的。但是,一般來說,知識產權是與傳統物權相比較而言具有地域性。例如,美國一項專利的權利人沒有在中國申請專利保護,那么,這個專利權人在中國很難獲得中國專利法的保護,即在美國獲得專利法保護的專利并不一定會在中國獲得保護。
其次,科技發展呈現階梯型。科技創新活動是人類的智力活動,它往往必須符合人類思維活動規律。一般來說,科技創新活動是破浪式向前發展,即后浪推前浪階梯式循序前進。當然,也有偶發因素起到推動作用,但是,在大體上講,沒有好的教育體系,優秀人才培養,大量的科研投入以及前人的開拓性工作,很難產生整體性科技不斷發展狀況。中國作為一個科技追趕型國家,有著大量的受教育人才,每年不斷加大科研投入,而且在政策上也強調科技創新立國,加之,積極吸取其他國家文明成果,科學技術發展呈現出更強的競爭力。不過,積極吸取他國科技文化成果可以通過購買專利或者版權等,也可以通過逆向工程了解技術特征,然后再自己另行研發,還有就是通過不法手段獲取技術資料或者產品等,當然,對于處于公共知識范圍的科技成果則人人皆可以利用。所以,中國科技水平的提升不外乎靠自己努力與國外合作。
最后,二者結合起來就可以看到科技活動艱難性以及科技成果保護的地域性使得知識產權保護的糾紛不斷上升也就不難理解。WTO下的TRIPS協議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而在所有成員國家之間達成的對于知識產權最低保護條款。但是,該協議僅僅是在立法層面要求成員國做出相應的調整以達到協議要求最低保護標準,并沒有過多觸及各個國家的司法問題,而是把這個問題留給各個國家自己解決。一個國家的司法體系必須依靠司法人員來執行法律的規定,在這個過程中人的理念、文化以及社會環境都會對司法活動產生影響。在科技追趕型國家中,經濟發展模式正在從模仿階段轉向自主創新階段,人們的思想也就在這個轉型階段表現出想保護又難以保護的狀態。知識產權違法產業鏈很長,涉及大量的從業人員問題,另外,思想上還多少保留著為了民族工業的發展不要建設高的知識產權保護標準想法,加之,國內智力創新活動處于萌芽時期。上述觀念的產生看似非理性,但是卻有著階段性經濟與科技發展的現實支撐。不過,當一個國家的內部科技發展到了因為這樣知識產權保護標準而受制約時,那么,依然堅持現有的做法就值得深思。
3中國國內的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的關系問題
現階段,中國作為一個科技追趕型國家,它不但面臨國際間的科技競爭壓力,而且,國內的科研活動也處于非常活躍的狀態,如何鼓勵人才投身于科技創新活動,以及如何維持公平的科研競爭環境以保證科研活動持久進行都是我們不得不思考的問題。例如,近些年,音樂制作人持續表現出創作的低迷、原創性作品的日益萎縮、還有汽車工業的創造力缺乏等與音樂市場和汽車市場的蓬勃發展形成鮮明的對比。市場有需求但是我們沒法滿足,因為我們沒有一個健全的保障創新主體權益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還有我們缺乏一個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科技創新活動是由有血有肉的自然人來完成,雖然有些科研活動是由組織體來實現,但是,歸根結底還是依賴一個個自然人參與完成,如何激發人們的創造激情是現有制度必須考慮的首要問題。沒有有效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創新主體的利益得不到維護,他本人不但失去創造動力,而且,更為可怕的是給了那些想投入創新活動的人員一個警示:你的智力創造、時間投入以及物質投資可能打水漂。那么,誰還愿意投身于創新活動?這也就解釋了當下我國諸多產業面臨的擺脫低級的復制加工模式進入依靠品牌、創意與技術創新的高附加值模式的困難。
我們國家的經濟發展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反思知識產權保護與科技創新的關系對于國家提倡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意義重大。觀念的轉變應該先行一步。如果沒有制度設計者以及社會大眾的觀念的轉變,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設也是舉步維艱。目前,盡管社會中存在大量侵犯知識產權人利益的行為難以在司法層面得到立即的解決,但是,社會大眾至少要有個是非觀念“認為這些行為是非法的,是不道德的。可是,現實的狀況令人擔憂,到處可見的盜版制品、任意的下載、肆意使用別人的專利技術,假冒他人的商標的情況愈演愈烈。尤為痛心的是消費者以及銷售者已經習以為常。社會中彌漫著不尊重他人創新成果的氣氛。所以,在根源上解決保護創新主體合法利益的舉措勢在必行。
總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是人類為了激勵創新活動而設計新的產權保護模式,它已經經歷時間與現實的考驗,并取得顯著的效果,我們應該堅決地學會運用此制度為我們創新型社會建設保駕護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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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業設計;自主創新;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保護
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的增長和開放度的不斷提高,國內外企業無論從數量上還是實力上開始激烈展開競爭。當這樣的現實越來越清晰地出現在面前的時候,中國的企業更應該清楚地意識到80年代的模仿為制造業帶來的負面影響與其對中國生活現代化的推動同樣巨大。自十九世紀中葉以來,由于各種原因,我們一直受發達國家的技術、物質文明所主導,我們也在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甚至模仿、復制外來的一些物質文化,而對于有自己特色或者更進一步說的對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產品并不重視。在現今的設計領域中,具有原創性的、有世界影響的設計已少之又少。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今天,中國如何改變以往被動的局面,如何運用當今世界的科學技術,并嘗試開發建設自主品牌、開發具備自主知識產權的設計,是一個值得深入探討的課題。從這個角度來說,對于工業設計的知識產權保護問題的研究,對于我國在世界舞臺上能夠更好地展現自我,將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 現狀及存在問題
科技創新,企業是基礎,我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薄弱。因此已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瓶頸。由于自主創新能力不足,我國企業和產業正面臨新技術和知識產權的嚴峻挑戰,大部分企業的技術來源還主要依靠引進和仿制,我國企業的大部分核心技術、品牌和銷售渠道仍然要靠由國外引進。因此,從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我們必須盡快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在戰略領域和關鍵環節形成自主知識產權。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和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工業設計在產業發展中所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大。同時由于工業設計在經濟發展中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國內外都相當重視產品的外觀設計的開發。但是由于工業設計是通過設計的一些表達來傳遞思想和情感的,因此極容易被他人所模仿。如果對這些模仿行為不加以理會,就會導致更多優秀的設計越來越少,對社會的產業發展帶來負面影響,進而會阻礙經濟的發展。正是由于工業設計的重要性,使得各國紛紛立法進行保護,因此在現在進行工業設計的知識產權保護是非常必要的。
二 相關概念
(1)創新的概念
何為創新?有解釋這樣說,創新是指人們為了發展的需要,運用已知的信息,不斷突破常規,發現或產生某種新穎、獨特的有社會價值或個人價值的新事物、新思想的活動。創新的本質是突破,即突破舊的思維定勢,舊的常規戒律。創新活動的核心是“新”,它或者是產品的結構、性能和外部特征的變革,或者是造型設計、內容的表現形式和手段的創造,或者是內容的豐富和完善。創新設計是指充分發揮設計者的創造力,利用人類已有的相關科技成果進行創新構思,設計出具有科學性、創造性、新穎性及實用性的一種實踐活動。
曾說過,創新是一個民族進步的靈魂,是一個國家興旺發達的不竭動力,也是一個政黨永葆生機的源泉。在市場競爭激烈、產品生命周期短、技術突飛猛進的今天,不創新,就會滅亡。創新對于企業來講,創新是企業生存的根本,是發展的動力,是成功的保障。在今天,創新能力已成了國家的核心競爭力,也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關鍵,是企業實現跨越式發展的第一步。
(2)知識產權的概念
知識產權是關于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從科學技術和文化藝術的角度考察,所謂知識產權,是指人因為其智力活動和其他活動而完成的智力型成果。首先,知識產權是具體的人所完成的,他們主要表現為發明創造人、設計人、作者等。其次,知識產權是工程技術人員、文化創作人員以及其他從事創造、創作、創意的具體的人活動的結果,此時,他們的活動主要表現為在科學技術和文化藝術等領域中的智力活動或者智力活動與其他活動的結合。再次,知識產權是創造、創作、創意人員所完成的智力型成果,在這里,他們的活動成果具體表現為具有智力形態的成果,如發明創造、商業標識、作品等。
知識產權從本質上說是一種無形財產權,他的客體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識產品,是一種無形財產或者一種沒有形體的精神財富,是創造性的智力勞動所創造的勞動成果。它與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一樣,都受到國家法律的保護,都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有些重大專利、馳名商標或作品的價值也遠遠高于房屋、汽車等有形財產。
關鍵詞:知識產權保護;中小企業;技術創新
知識經濟時代,專利技術不僅是企業謀取競爭優勢的戰略性資源,而且是國家綜合競爭力的重要體現,是創新型國家的重要標志。專利技術正超越傳統資產成為企業最大的財富,擁有核心專利技術的企業成為所在行業的領跑者和標準制定者。盡管中國已是世界貿易第二大國,但其出口產品中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只占大約10%。中國的中小企業開始從制造走向應用研究,走向原創研發,再走向品牌和渠道。在這個社會轉型時期,我國企業在某些產業形成了相對壟斷的優勢,或者處于主導地位。這些產業的特征是中等投資、中等技術規模、中等資金、中等技術難度、相對高端人才密集型,如精密儀器、中高端的機械制造、生物科技等領域。
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只有能夠高效運營專利技術的企業,才能在市場競爭中處于領先地位,才能抓住技術機會,有能力實現技術跨越式發展。現階段,特別是大的跨國公司和企業集團在高技術領域以大量的發明專利申請作為搶占我國市場的前導。因此當前市場競爭日益激烈,一旦保護不當,企業的創新成果落入競爭對手手中,將影響企業的技術創新。根據國家統計表明,我國仍有99%的企業從未申請過專利,在已經申請專利的1%的企業中,僅有1件專利的企業占41.7%,且在已經申請專利的企業中96%的企業仍主要采用自己實施專利技術的方式,用專利許可或者轉讓形式的企業尚不足4%。
一、專利的概念
專利是工業產權的核心組成,具有客體的無形性或者非物質性、法律性、獨占性或專有性、時間性、地域性的特征,是國家給予專利發明者的財產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獨享的權利,所有者對這項發明的生產、仿制或銷售在規定期間內享有壟斷權。在相當多的情況下,只有專利的實質性條件而無程序性條件相配合,就不可能通過技術創新取得專利技術;評價技術創新成敗或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標準就是看技術創新中能否取得更多高質量的專利技術,未取得專利技術的技術創新,都不能說是成功或高水平的技術創新。對專利加以適當保護,能夠激勵對創造性活動的投入,促進和加強國際技術轉讓與貿易。基于以上分析,專利是競爭者之間惟一不得不向公眾透露某些關鍵信息的地方,專利對增強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與優化資源配置具有支撐和保障作用。專利制度的基本內容是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對申請專利的發明,經過審查和批準,授予專利權,同時把申請專利的發明內容公之于世,以促進發明創造的信息交流和有償轉讓,從而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
二、知識產權保護與中小企業技術創新相關性分析
技術創新過程是始于產品研究階段、產品開發階段、終于產品銷售階段的過程。這一創新過程圍繞著技術、工藝、設備等方面展開,通過對參與這一過程的所有元素進行重新組合,使某項專利成果轉化為商品,并獲得市場化的經濟利益。如美國電報電話公司現在擁有有效發明專利2.5萬件,為此該公司每年要繳納600多萬美元的專利申請費和專利維持費。事實證明,中小企業競爭的優勢,在很大程度上,來源于知識產權保護。本文從技術創新過程的三個階段來分析知識產權保護與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關聯性。
(一)產品研究階段
在產品的研究階段,項目立項是產品成功的關鍵。在項目立項的過程中,企業應該利用好專利文獻。專利文獻是將世界各國的發明創造按專業類別和時間順序編列的技術文件,通過對已有的專利文獻的查閱避免重復研究,提高項目的起點,加快項目的研發速度。立項前對已有的項目進行科技查新,能給企業技術創新主體提供某一技術領域的重點和可研究的空白點及相關替代技術。同時一個新產品的開發研制,可能有其他中小企業在同時進行研究,甚至已經有人申請了專利,因此如果不能全面準確地掌握專利信息,就無法了解哪些屬于公有技術,哪些屬于別人的知識產權。如果對別人的專利不了解,使自己花費巨大人力、物力、財力研制出來的產品,卻是別人的專利,這樣極易落入別人的專利陷阱。據相關專利文獻資料統計,有90%-95%的最新技術首先反映在專利文獻上,專利文獻的利用可以縮短60%的科研時間,節省40%的研究和開發費用。
(二)產品開發階段
在產品開發階段,知識產權保護的關鍵是防止同類企業在了解技術狀況后,搶先利用同樣工藝占領市場,獲得在先權利搶先申請專利,使研究者已經大量耗費的人力、物力、財力化為烏有。知識產權不是歸于最早研究并最早出成果的創新者,而是歸于最先申請專利的創新者。因此為了防止中小企業的研究成果失去可開發的價值,在產品開發階段搶先申請專利戰略尤顯重要。因此企業應該及時申請專利,使創新成果獲得法律保護,才是保護新技術產品開發安全的有效保障。而目前很多創新主體專利申請意識淡薄,要等到研究成果處于成熟階段才申請專利。這樣,往往會被同時在進行此項技術研究的競爭者搶先申請專利。中小企業為了保護自己的研究成果,就必須在產品開發階段,搶先申請專利。同時,要加強對其他企業技術動態與專利進展情況的了解和研究,在有的情況下競爭對手的專利無法排除,研究者就只能停止原產品的開發研究、開發計劃的實施,這樣可以避免日后與競爭對手的專利發生侵權糾紛時產生更大的損失。
(三)產品銷售階段
產品銷售階段是某一技術方案和工藝水平進入成熟階段,企業就可以利用所研制的技術進行大量的商品生產和銷售,這一階段是知識產權保護最重要的階段。中小企業通過申請專利對產品除了擁有技術訣竅、版權、商業秘密等知識產權之外,還應注重商標權的注冊和保護。商標權是商品流通領域中區別商品和服務的一個重要標志。一個產品的商標表示該產品的質量與信譽,通過它可以為消費者快速區別并選擇商品和服務。產品銷售階段,商標代表著特定企業特定產品的質量、信譽。同時商標權的取得和續展并未妨礙專利技術的公開和專利技術的使用與推廣,卻延長了對專利產品利益的保護期,市場仍然保持穩定。
三、中小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策略
(一)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我國中小企業以往對知識產權重視不夠,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觀念滯后,沒有認識到知識產權的豐富內容、重要價值和對于產品創新具有的重大意義。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和我國加入WTO的形勢下,知識產權可能成為我國許多中小企業參與國際市場競爭的一道重要門檻,同時也將是我國中小企業快速進入國際市場的一項重要法寶。中小企業合理利用知識產權這一利器,是企業保護自身產品在市場銷售利益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保證。因此中小企業應該了解和掌握知識產權法律知識,既可依法保護自己的權利,又可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中小企業應該通過知識產權來維護自己的產品和利益,把發明專利、技術秘密、商標等知識產權作為競爭和發展的重要資源,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
(二)制定實施企業知識產權戰略,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是企業的決策者、知識產權部門對企業知識產權專利未來發展的全局性的籌劃和安排。制定知識產權戰略,必須把握國情,掌握規則,主動利用專利制度有效保護自己,并充分利用專利情報信息,研究分析競爭對手狀況,推進專利技術開發,取得專利競爭優勢。
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的目標,是將企業的自主知識產權資源經過市場的運作來獲得最大限度的市場回報,實現企業最大限度的增值。專利申請,專利引進,失效專利的利用,專利合作以及專利收買等都是實現這一戰略的有效途徑。專利戰略的謀劃要繞過他人的專利壁壘,不侵犯別人的專利權,在此基礎上將自己的專利技術和產品投入市場。
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已于2008年6月5日開始實施,中小企業應以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為指導和依托,根據企業自身的具體情況,制定適合本企業的知識產權戰略。專利戰略的研究以專利制度為依據,以專利保護、專利技術開發、專利技術實施、專利許可貿易、專利信息和專利管理為主要對象,以技術市場為舞臺,以獲得最大經濟效益為目的。
企業在整合自主知識產權的基礎上,應不斷完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建立企業知識產權管理專職部門,配備必要的管理人員,有計劃有步驟地培訓知識產權管理專門人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學習國外企業的先進經驗,不斷提高企業利用專利制度的水平及專利保護的能力。
(三)發揮知識產權中介作用
知識產權中介作用在我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方面具有助推器的作用,專利機構、商標機構、版權機構以及從事有關知識產權法律服務的律師事務所等都是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是我國技術創新體系中社會化服務組織的重要組成部分。知識產權中介應該積極參與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制定,參與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知識產權中介專門從事有關知識產權的、咨詢、權益維護等業務,熟悉知識產權法律及其相關政策,對于維護知識產權所有人權利,將知識財富轉化為企業經濟利益發揮著重要作用,所以中小企業應該利用這些中介機構全面地保護好自己的知識產權。
(四)加強知識產權立法
為適應科技與經濟發展的新要求,我國已經建立起比較完整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但是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及經濟的全球化,我國政府應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如修改專利法、著作權法等法律,并根據我國的實際制定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新的法律、法規。知識產權立法是對權利的確認和保護,是通過授予和保護知識生產者的獨占權來鼓勵知識的生產,這是知識產權保護的基本功能和宗旨,也是作為知識產權保護激勵機制的具體表現。因此我國應該盡快制定專門的防止濫用知識產權的條款,同時嚴格審查對我國國民經濟有重大影響的國外知識產權,引導我國中小企業運用法律打破壟斷,創造和獲得屬于自己的原始性專利。使知識產權保護內在機制協調發展,真正發揮出其應有的促進和保障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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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知識經濟時代,專利技術是企業謀取競爭優勢的戰略性資源,在未來的市場競爭中,只有能夠高效運營專利技術的企業,才能在市場競爭中處于領先地位,實現技術跨越式發展。我國的中小企業在創造發明專利的同時,應增強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合理地利用知識產權這一利器,依法保護自己的權利,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能力。
1專利的概念
專利是工業產權的核心組成,具有客體的無形性或者非物質性、法律性、獨占性或專有性、時間性、地域性的特征,是國家給予專利發明者的財產所有權,這種所有權是獨享的權利,所有者對這項發明的生產、仿制或銷售在規定期間內享有壟斷權。在相當多的情況下,只有專利的實質性條件而無程序性條件相配合,就不可能通過技術創新取得專利技術;評價技術創新成敗或水平高低的最重要標準就是看技術創新中能否取得更多高質量的專利技術,未取得專利技術的技術創新,都不能說是成功或高水平的技術創新。對專利加以適當保護,能夠激勵對創造性活動的投入,促進和加強國際技術轉讓與貿易。基于以上分析,專利是競爭者之間惟一不得不向公眾透露某些關鍵信息的地方,專利對增強中小企業核心競爭力與優化資源配置具有支撐和保障作用。專利制度的基本內容是根據專利法的規定,對申請專利的發明,經過審查和批準,授予專利權,同時把申請專利的發明內容公之于世,以促進發明創造的信息交流和有償轉讓,從而促進科學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的發展。
2 企業技術創新的知識產權保護的解讀
2.1 技術創新
本質上,技術創新體現的是多種資源分配和轉化的過程,一方面,既可將其視為是一個面向市場(或面向需求)的技術轉化過程,也可以將其看作是一個把存在市場需求的科技知識轉化為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和新的知識產權的過程。
2.2 企業知識產權
知識產權是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在一定時間和一定地域范圍內,依法對其創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業標記享有的民事權利。相應地,企業知識產權則是指由企業發明專利、商業機密、產品商標以及企業版權等組成的工業產權,是企業通過自身的勞動所創造的智力成果,并依法對該成果所帶來利益而享有的一種權利,該權利具有時間性、地域性、可受保護性、排他性以及受益性等重要特征。
3 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產保護所面臨的問題
3.1政府層面的問題。?對企業知識產權建設缺少法律保障,缺乏支持企業知識產權建設的、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法律法規是市場經濟活動的重要基礎,國外紛紛針對自身的企業的技術創新活動制定了完善的法律條款。然而,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法律法規,這就導致企業沒有一個良好的技術創新的制度環境,從而面臨較大的技術創新阻力,因此,我國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缺乏一個強有力的法律支撐。
3.2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層面的問題。知識產權中介機構作為一個重要的溝通環節,是指以“獨立、客觀、公平、公正”為原則,在知識產權貿易過程中為客戶提供知識產權檢索、知識產權咨詢、知識產權、知識產權評估以及知識產權訴訟等各項專業服務的社會中介組織,具體包括各種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合伙制性質的經濟組織。
3.3企業自身層面的問題。國內很多企業缺乏知識產權保護的專業人才。作為企業的第一資源,人力資本將成為企業最重要的資本。從目前來看,能夠擁有一支起點高、學科配套、知識結構合理、創新能力強的知識產權人才隊伍是我國眾多企業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成敗的關鍵。盡管目前有很多企業越來越加強對人力資源的重視力度,但傳統人事管理中的“重管理、輕開發、重執行、
4 我國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對策
4.1政府層面的保護對策。通過制定和修改知識產權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對國內企業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體系。依法治國的先決條件是有法可依,如果缺少完善的知識產權法律作為支撐,保護知識產權工作和打擊知識產權違法行為將只能成為一個口號。因此,及時修改并不斷完善企業知識產權法律法規是我國政府目前的重要任務之一。回顧我國過去制定的相關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大多已經過時,不能適應當前的新形勢,也無法滿足現實需要。
4.2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層面的保護對策。要規范與管理好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行為,從而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服務溝通作用。我國眾多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在市場準入過程中,對其的資格認定一般采用的是前置式審批的制度,即首先對知識產權中介機構設置一系列準入條件,只有在符合上述條件的前提下才能取得知識產權中介營業資格。考慮到我國目前的知識產權中介行業正處于快速發展階段,越來越多的知識產權中介機構將會在今后較短的時間內大量涌現,對于此,僅僅依靠工商和財務部門的年檢工作已經不合時宜,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更是需要加強對這些中介機構的后置式監督,這樣才能更好地規范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市場競爭行為,從而真正發揮出它們的服務溝通功能。此外,在規范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市場行為之前,國家應該通過出臺法律法規,對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性質、職責范圍以及權利義務等做出明確的界定,使知識產權中介機構的管理工作做到有法可依。
[關鍵詞] 知識產權 中小企業 自主創新 跨越式發展
一、自主創新的主體及其自我定位
1.企業是自主創新的微觀主體
企業創新伴隨著企業發展的全過程。創新是每一個企業對自己內部和外部資源的整合過程,企業創新過程是企業內部資源的有效組織過程與不斷調動社會資源的社會過程的有機結合,完全可以認為,企業創新就是將貨幣資源、人力資源和社會資源進行有機整合的過程。在其中知識和資本得以對接,既為企業也為社會創造出新的價值。
作為微觀主體,企業的自主創新主要可以分為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相對而言,管理創新比技術創新成本低、風險小,為企業家所常用。技術創新因其成功的不確定性、風險的不可控性多為企業家望而卻步。但正是這種機遇與風險、超額利潤和市場競爭的鐵律誘發著企業執著于技術創新的競技舞臺。
2.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定位
我國中小企業應該把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作為主要創新實現形式。原始創新成本高、成功概率低,對于仍然是發展中國家的我國來說可以適度嘗試原始創新,但不宜把發展機會主要寄托于原始創新。事實上,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是發展中國家向發達國家引進先進技術,可以在較高起點上實現科技與經濟的跨越式發展,它既縮短了創新時間又相對降低了創新風險。戰后的日本依靠消化吸收創新為主的技術政策,大量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僅用30年就成為世界第二經濟大國。韓國在20世紀80年代后期同樣走的是消化吸收創新的技術進步路線,目前其科技創新能力已躍居世界第五位。日本和韓國都是在充分消化吸收國外技術的基礎上,通過創新縮短與發達國家技術及產業上的差距,使得本國的自主創新能力迅速提升。我國的IT、家電、通訊技術等領域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和集成創新效果明顯。涌現了聯想、TCL、康佳、美的、華為、中興等一大批典型。常州黑牡丹集團也是通過做好消化吸收創新和集成創新,形成了自己的核心競爭能力和競爭優勢。該公司20世紀90年代從德國引進的紡織設備,經由鄧建軍科研小組的集體攻關,先后攻克了牛仔布染色自動控制、縮水率穩定等多項技術難題,并獲國家專利,引起了國際牛仔布生產行業的廣泛關注,該公司已經成為美國牛仔布市場的三大品牌之一。
二、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具體模式
日韓企業發揮技術后發優勢實現經濟跨越式發展的成功經驗給了我們重要的啟示,中小企業自主創新可以建立在引進別人知識產權基礎之上進行消化吸收后的二次創新,引進也不僅是硬件設備,同時包括軟件在內全方位的引進,尤其注重對他人技術的消化吸收,提高自己核心技術,引進和創新是一個持續的動態的過程;在引進先進技術時要尊重他人的知識產權,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成果也要善于使用知識產權機制進行有效有力的保護。
1.引進、消化、吸收
根據宏觀經濟理論,生產能力取決于生產要素投人量,以及技術水平,要素投人量增加,以及技術進步都可以使生產能力提高。其中技術進步有兩個來源:技術模仿和技術創新。先進國家的技術進步只能通過技術創新實現,后進國家除了技術創新,還可以利用與先進國家的技術差異,通過技術模仿和技術引進實現。與自主創新相比,技術模仿和引進的成本要低得多,購買專利的成本只相當于新技術發明費用的三分之一。而且超過專利保護期的技術引進根本不需要購買,后進國家可以利用這一優勢,通過模仿和引進技術,實現經濟的快速增長,以最大限度地利用技術模仿這一后發優勢。技術引進的目的是引進后的借鑒與再創新,使引進的技術經過創新后轉化為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國際競爭力較強的產品和品牌。
2.再創新
技術引進中自主創新的重點應突出核心技術的創新。戰后的日本和20世紀80年代后的韓國,他們消化吸收和創新國外先進技術取得成就的經驗,告訴我們今天必須依靠自主創新,突出核心技術的創新。由于核心技術蘊含著獨占的知識產權及國內外市場,我們只有在核心技術上取得創新突破,才能打破跨國公司的技術封鎖,使創新的產品打入國際市場。為達次目的,一方面要就建立政府、社會、企業多方的投入保障和激勵機制;另一方面,對技術引進中的再創新成果要及時有效地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從法律上劃分我國企業獲得的創新成果與引進技術之間權屬的界限,這樣既免除了跨國公司出于技術封鎖引發的惡意侵權;也有利于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的成果迅速實現產業化,占領國際市場制高點。
三、中小企業自主創新的路徑選擇
企業創新是在思想、資本以及產品和服務這三重市場聯動下的一個開放的社會化過程。企業通過利用來自外部的思想資源和風險資本資源實現其在企業內部的延伸和對接,最終產生出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成果,這樣的創新在產品和服務市場中就贏得了超額利潤和競爭優勢。為此,企業要想實現自主創新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以市場為導向,走產學研結合的思想融合之路
企業是創新“生態環境”的塑造者和創新人文理念的倡導者。為了造就思想獨立、善于反思、理性批判、懂得寬容的超越所在人文傳統的創新者及創新團隊,企業要營造一種讓創新思想不斷涌流、創新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即不預設權威的平等環境,給思想以獨立空間的自由環境,允許新思想充分交流的開放環境,寬容失敗的試錯環境。
2.通過風險投資機制,解決創新投融資難題
風險投資是指向主要屬于科技型的高成長性創業企業提供股權資本,并為其提供經營管理和咨詢服務,以期在被投資企業發展成熟后,通過股權轉讓獲取中長期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行為。投融資問題是中小企業發展的關鍵問題。中小企業特別是創新型企業因其發展的不確定和信息不對稱性,與銀行的集中資金管理模式和審慎經營原則不相符合,這使它們很難直接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支持。而科技開發周期長、投資較大、風險較大、政府也不能承受財政巨額投入之重。根據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軌跡看,創業風險投資和資本市場在每一次大規模的技術創新中都發揮了重要的依托和支撐作用,中小企業在關鍵項目的研發創新時要善于并勇于借助風險資本市場融集資本,以彌補企業內部資金不足的缺陷。
3.建立行業戰略聯盟,化解創新產品和服務的市場風險
市場機制本身具有化解風險的內在優勢,針對將要推出的創新產品和服務,可以建立產業戰略聯盟,共擔風險共享受益。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中小企業要獨立完成一項復雜的技術創新,無論從開發周期還是投入成本看,都將面臨很大的市場風險。中小企業要想縮短新產品、新技術研發周期,降低研發成本,分散創新風險,建立技術創新策略聯盟是一個重要方面。聯盟既可以是產業領域內的縱向一體化,跨行業的同盟,也可以是同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聯合與合作,以及與大企業的協作。尤其是在一些產業相對集中的地區同行業中小企業間可以針對彼此共同的研究開發需要,共同出資組建研究開發同盟或聯合開發中心,集聚技術資源,進行聯合攻關,共享研究成果;或者共同組建人才培訓中心和技術信息中心,實現資源共享。中小企業可以利用自身專業化和經營靈活的特點,積極開展產品創新尋找細分市場的空白點,建立自己在細分市場上的品牌優勢,從而掌握該細分市場上的定價權。中小企業之間的聯合,爭取定價權。不僅可以在與大型企業的競爭中處于同等地位,同時也能夠在價格競爭中取得相當的定價權,有助于其在直接層面上與大型企業展開競爭。因此,加入產業鏈,形成產業群,為之配套,這樣才能帶動一大批中小企業,從而形成集群優勢,這是中小企業發展的必然趨勢。
一要建立和完善技術創新激勵機制。確立起企業作為技術投資、研究、開發的中心和利益分配的主體地位。中小企業實行改制過程中,不僅要重視有形資產的評估和管理,更要重視知識資本在企業的核心地位和作用。承認企業經營者和科技人員的超額貢獻,允許其知識及其創新產品與項目在企業資本中擁有相應的股權收益。二要大膽嘗試共生營銷。共生營銷是以契約為紐帶通過兩家或更多家相互獨立的企業在資源與項目上進行合作。第一種方式是競爭企業的聯合,第二種方式是互補企業之間的聯合。三要推動產業集群。通過對中小企業狀況研究發現,中小企業產業集群大多集中于兩種類型:一類是分散型產業,其基本存在包括服務業、零售業、批發業、木料加工和金屬組裝業、農產品、風險型企業等。另一類是新興產業,包括IT、NT、新材料、新能源企業。通過企業內部分工外部化,大量的中小企業聚集在某個地區,在某一產品的上下生產鏈條上進行分工,形成企業集群的形式。在集群中企業之間共享資源,降低交易成本,從而提高了集群整體和單個企業的競爭力。四要加強信用互助。中小企業在進行優勢互補,建立起相互信任、長期合作的機制,相互之間可以聯盟整合信用資源,形成信用互動,聯手治理失信,規范信用行為,塑造信用形象。
4.加大管理創新和營銷創新力度,開創自己的品牌
自主創新不僅包括觀念創新和技術創新,它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管理創新和營銷創新。在企業的基本價值活動中,包括材料供應、產品開發、生產運行、成品儲運、市場營銷和售后服務等各個環節,公司內部如果對價值鏈各環節進行有效管理,提高效率,同樣可以提高自己的國際競爭力。沃爾瑪就是典型的案例,它的成功不是靠創造了核心技術,靠的是管理創新和營銷創新。作為目前全球最大的零售商,沃爾瑪在1969年租用了IBM360型計算機進行貨物配送管理,20世紀80年代初,又花費2400萬美元發射了一顆人造衛星,專門用于自己企業信息系統的管理,在信息化上的投入和出色的管理為沃爾瑪帶來了巨大的回報。我國的出口企業應盡快摒棄慣用的價格競爭策略,學會運用管理、品牌、包裝、公關、廣告等各種非價格競爭的手段,通過管理創新和營銷創新,提高出口產品的附加值。
綜上所述,企業是自主創新的微觀主體。對于中小企業來說自主創新以集成創新和引進基礎上的再創新為主要實現形式。在借鑒已有國內外先進技術的基礎上進行二次創新,借鑒的同時尊重別人的知識產權,形成引進―消化吸收―創新―再引進―再創新的良性循環,從而使自主創新成為一個系統、持續和動態的過程。最終實現企業對行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核心技術的開發和掌控,對產品和服務的自主定價權,以及市場價值分配過程中的話語權和主導權。在路徑選擇上,企業將貨幣資源、人力資源和社會資源進行有機整合,實現思想和資本在企業內部的延伸和對接,最終產生出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成果。即通過產學研結合的思想融合機制、風險投資機制、行業戰略聯盟,開創擁有自主品牌的中國特色的中小企業創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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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藥產業為例,中藥產業是我國獨具民族特色和發展優勢的傳統產業之一,也是我國在國際經濟大循環中極有可能取得國際市場競爭優勢的產業。然而,據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布的數字,到2005年,我國87%的中藥專利申請來自國外,而90%以上的民族中藥沒有申請專利。全國每一萬家醫藥企業的專利申請數量約為21.33件,多數中藥企業還沒有專利申請。而申請國外專利的更少,中藥領域的國際專利申請僅占國內專利申請的0.6%。另根據國家專利局中藥處的資料,在我國全部中藥專利申請中,個人申請占了80%―90%,而企業的專利申請不足20%。
知識產權意識淡薄使得我國中藥行業痛失大好機會,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處于極不利的地位。據報道,目前我國已有900多種中藥項目被外國公司在海外申請了專利,造成我國大量中藥資源無形資產的流失。如我國自主研發的青蒿素制劑未在國外申請專利保護,目前國外已有20多家企業予以仿制,其專利也被搶注,致使中國同類產品藥品出口時還須補交專利使用費。僅此一項,我國每年至少損失2億―3億美元的出口額。
面對金融危機的巨大壓力及跨國公司的層層枷鎖,中國政府和企業將如何應對呢?就中藥產業而言,我們建議:
1)充分發掘和合理利用現有中藥的專利資源
中藥和方劑是中醫治病的主要手段,加強我國現有中藥、方劑的專利保護,是中藥產業創新、開發的源泉。隨著技術進步,我國的中醫藥領域近年來也申請了部分發明專利。我國中藥企業應充分發掘和合理利用現有中藥的專利資源進行工藝和處方的優化,轉化成具體的產品,同時重視對它們進行二次開發研究,不斷提高中藥技術和產品在中國和國際市場的競爭力。中藥行業主管部門還應組織力量,收集、研究和掌握國際有關中藥專利信息和動態,建立相應的數據庫,以指導中藥產業的專利發展方向和提高專利技術水平,同時更有效、更合理地利用我國的技術創新資源。
2)加大專利保護的力度
我國中藥企業在新藥品取得新藥證書以前應及早申請專利,借助專利保護防止他人對本企業的重點品種進行后續開發而形成替代產品。尤其應加強單味中藥制劑有效組分的研究,取得藥效學資料后立即申請專利。通過中藥中的確實成分申請專利是專利保護中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國際上最常用的方法。
3)增加投入,提高技術創新和產品創新的能力和水平
一、我國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缺失的基本原因分析
知識產權是受到法律保護的智力勞動成果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的總稱,是智力創造者依法應當享有的各種經濟、民事權益。在我國,有關民營企業的知識產權保護缺失,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從民營企業所處的外部環境看,我國現存的一些政策措施不利于其知識產權的保護。由于受到我國傳統的計劃經濟發展的影響,民營企業的發展處于劣勢和經濟補充地位。其知識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被作為私有企業的事情,沒有納入國家和民族知識產權保護的視野,進行相應的立法和保護,缺乏國家對這些民營企業知識創新的保護,更談不到對知識創新、智力創新的支持。體現在國家一些關于民營企業發展中的一些知識、技術創造保護方面的法律制度的缺失,使得民營企業處于一個容易造成知識產權流失的環境中。同時,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中存在的專利申請程序復雜、費用較多,維持費用和管理費用過高的現象,也影響著企業尋求知識產權保護的積極性,使得當前民營企業存在重技術輕專利,重成果輕申請的普遍現象。二是從民營企業自身管理來看,在知識創新方面缺乏自我保護意識。我國民營企業是民間勇于創新的創業者興辦的企業,他們在現代管理意識、管理手段、技術創新方面都處于活躍地位。然而,我國民營企業缺乏對世界經濟形勢核心競爭能力的分析,對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普遍淡薄,使得知識產權載體的人才流失嚴重,專利權力申請被侵,技術創新被盜用的現象時有發生,在日趨競爭激烈的世界市場環境中越來越處于被動的地位。
二、積極適應國際競爭的形勢,構建民營企業知識產權戰略框架
面對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形勢,民營企業必須站在戰略選擇的高度,積極構建知識產權保護基本框架,強化自主知識產權的創造與管理。
(一)民營企業應積極加強對知識產權的管理
民營企業應當加強自身的專利保護、商標保護和商業技術秘密保護。應配備相應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法律人員,建立知識產權保護的機構并進行知識產權保護規劃的設計及實施。這既要根據企業自身情況,又要根據企業所處的市場形勢、市場發展格局及動態,按照科學的方案實施。同時要積極借鑒國外發達國家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經驗,在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實施中積極同企業的經營戰略、發展戰略密切結合,努力增強知識產權管理的全面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充分利用國家有關知識產權保護的法律政策
我國民營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缺乏尋求與利用國內外現有法律的意識。目前,我國在《民法通則》、《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方面,就知識產權方面都做了不同程度的規定,盡管有些地方很不健全,但與民營企業的利用相比,這些法律法規發揮的作用還很不夠。從國際法律環境看,由于世貿組織的加入,使得我國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具備了依據有關國際組織通行規則、法律進行自身產權保護的條件。因此,我國民營企業應當根據國際知識產權保護范圍擴大化、國際化、標準化的優勢,提高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的力度,盡快研究和制定國際大環境中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熟悉國際通行規則,了解國外有關法律,尤其要根據當前世界范圍內的知識產權利用形勢,建立起符合自身發展的知識產權保護與利用的信息情報網絡。
(三)積極營造民營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氛圍
知識產權的保護固然應當重視企業自身管理、技術的制度保護,也包含國家對有關法律制度的健全。但是建立民營企業之間、民營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之間的知識產權保護聯盟也非常重要。要從保護民族知識產權的高度,加強行業間的合作,建立企業間的互信關系和知識產權的相互尊重關系,共同營造行業內知識產權保護氛圍。這不但需要依靠企業聯盟組織和行業組織發揮作用,作為國家也要制定相關的宏觀性的專利戰略規劃,依法出臺相關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從制度建設、對外關系中積極為企業知識產權創造條件,提供保護。
三、積極加強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選擇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在參與國際、國內市場競爭中,很多民營企業發展迅猛,異軍突起,然而很多民營企業也遭受了知識產權被侵的重創,使得很多民營企業的發展受到了較大影響,甚至是毀滅性的打擊。因此,在民營企業參與國際國內貿易中,進行知識產權的保護已經關系到企業的生存與發展,應當盡快選擇適應市場經濟競爭形勢的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方式,促進民營企業更快更好地發展。
(一)加強民營企業自主創新能力
創新能力代表了企業發展的活力,也直接關系到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勢。因此,要堅持民營企業的技術優勢,不斷進行技術創新,使得自身技術水平處于市場中的優勢地位,使得其他企業難以從模仿的角度進行盜用和侵權。另外,通過自主的技術創新,可以提高企業自身的市場信譽,提高企業在國際國內市場的知名度,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
(二)注重合資合作形式下知識產權保護
合資、合作是我國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形式。然而,在與外商企業進行合資、合作過程中,如果不注重自身知識產權,尤其是不注重其核心利益―所有權的保護,就容易造成企業技術的流失,甚至造成自身原有商標權、信譽權的流失。因此,注重合資合作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戰略選擇也是民營企業產權保護的重要內容,應當在充分利用對方資金技術中,打造企業產品自身品牌和美譽度,注重自身有關所有權的歸屬權限范圍。
(三)加強國際貿易往來中知識產權保護
關鍵詞:產業;戰略新興產業;知識產權;產權保護
中圖分類號:F12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3)25-0086-02
當前在全球金融復蘇與中國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的雙重壓力之下,培育和發展戰略新興產業則被推向時代前沿與風口浪尖,戰略新興產業是新興產業革命和新興科技革命深度結合與創新發展的結果,被看成是我國經濟發展方式強勢轉變、產業結構大力調整的重要力量,是國民經濟發展的強力基礎與重要支撐,是未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強力引擎與戰略保障。發展戰略新興產業需要法律制度的及時保護,需要社會輿論的外在支撐,需要大量資金的重要驅動。就政策法律制度創新發展而言,既要緊跟戰略產業發展趨勢,力爭走在潮頭,加強這一領域的相關立法與保護工作,也要加快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強戰略新興產業的知識產權保護,這是發展知識產權經濟,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必然要求,是發展外向型經濟的必然選擇。伴隨著戰略新興產業的強勢發展,其已成為我國當前經濟發展的重點,而這一產業加以保護的知識產權戰略也成為重中之重,因而要擴大對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與權重、制定完備的專利審查制度、加大專利侵權的處罰力度,切實讓知識產權為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一、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中知識產權保護的重要作用
(一)知識產權為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提供法律保護
當前全球經濟競爭的內在實質正逐步體現于科學技術的競爭,而最終則歸結于知識產權的競爭。戰略新興產業作為國家的有形競爭力、持續競爭力,在發展中正結合于自主知識產權這種國家的無形競爭力、價值競爭力,沒有自主知識產權作為內核驅動,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將步履維艱,而沒有完備知識產權的法律保護,戰略新興產業將因缺乏外在的保護而難以發揮其持續動力。
(二)知識產權為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打造輿論支持
當前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戰略正逐步提升為國家戰略、發展戰略,在發展中進一步完善,極力促進了知識產權相關制度的制定與落實。在培育和發展戰略新興產業的當下,知識產權被視為建設創新型社會、環境友好型社會的一個關鍵核心與發展要件,而產權保護的輿論支持與外在監督則從產權立法制定與落實的側面對于戰略產業的發展提供了強力支撐,要打造產權入人心、產權立公道的良好局面,讓外在輿論支持戰略新興產業的持續發展,形成產權核心的發展理念與態勢。
(三)知識產權為戰略新興產業發展提升競爭活力
長期以來,我國企業產權意識不強,不注重企業自身的品牌打造與商標維護,自主產權的缺乏申請與法律保護,致使很多企業遭遇到國內外產權訴訟與商標搶注,導致企業遭遇發展瓶頸、利益受損嚴重。戰略新興產業與知識產權戰略互補,互為發展契機,當前我國要與國際接軌,就需要盡快完善相關的知識產權法律制度、政策體系,同時要加大宣傳,增強全社會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讓產權保護提升企業的內在活力與持續動力,提升國家核心價值與競爭活力。
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中知識產權保護面臨的嚴峻挑戰
知識產權保護在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中至關重要,而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則對知識產權保護提出了現實而嚴峻的挑戰,只有盡快實施知識產權國家發展戰略,強化知識產權內在保護,倡導企業自主研發創新,制定完備的產權法律保護制度,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才能在外在的保護下蓬勃發展。
(一)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知識產權保護內容持續創新
當前伴隨著新科技持續涌現,知識產權保護的內容與范圍持續拓展,已從傳統的專利、商標、版權擴展到高科技、微電子、商業秘密及生物技術等多元對象。而對于低碳技術、信息科技、生物醫學為核心的戰略新興產業,其研發過程存在著高風險、需要人力、物力、財力的持續投資與外在保障,同時要有足夠的專利權保護,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企業的未來獲利。因此,要漸次拓展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和權利譜系,既要有持續性,也要有前瞻性,并建立有效的保護與激勵機制,從產權的內容上給予戰略新興產業以強力支持。
(二)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知識產權保護及時高效快捷
現代社會科技發展一日千里,科技產品日新月異,而其產權的保護要做到及時、便捷、高效,要讓研發人員的技術成果及時得到保護,確保其產權的時效性。因而,要從產權制度發展的客觀實際出發,創新理念、簡化知識產權審批程序,縮短受理時間,提高審批效率,確保知識產權保護的及時性持續增強、提升知識產權保護的時效性。
(三)戰略新興產業發展需要知識產權保護力度處罰得當
當前我國知識產權保護處罰存在諸多問題,如侵權賠償的額度不夠高,執法力度不夠嚴,執法程序不規范,相關司法體制不健全等,這些存在的問題致使知識產權領域的違法犯罪行為時有發生,其主要原因在于違法犯罪所付出的成本與其不法收益之間還存在不小的落差,對于違法者沒有懲戒的約束性,造成違法得不到嚴懲,有些人以身犯法,險而獲利,對于社會輿論的塑造,對于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都是不利的。
三、推動戰略新興產業發展中知識產權制度的創新舉措
戰略新興產業的持續發展需要全方位的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支持與保護,戰略新興產業這把創新的“天才之火”需要添加知識產權“保護之油”才會越燃越旺。結合我國當前知識產權的客觀實際,從行政審批手續、制度內容建設、專利費用支持、產權風險調控、侵權懲罰賠償等方面切實加強創新我國現行知識產權制度建設,夯實戰略新興產業創新發展基礎,構筑并發揮知識產權比較優勢,推動實施知識產權發展戰略,從而形成符合市場競爭需要、具有發展比較優勢的戰略產業與知識產權組合。
(一)簡易審查手續、提升申請效率
戰略新興產業的創新與研發,更新較快,結合這一產業的客觀實際,應簡化專利權審查制度,適當縮短新技術申請獲得專利權保護的時間,提升其申請效率,積極進行戰略新興產業的市場引導與專利申請,引導科研企業和研發機構申請或引進知識產權更加富有針對性,通過簡化手續,提升效率發揮好知識產權的比較優勢,從而建立統一、系統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二)落實許可制度、加強專利保護
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當務之急是加強其自身制度建設,創新與拓展適應戰略新興產業規律和特點、能保護和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發展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為了真正使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惠及全社會,實現我國高新技術的合理有序的增長,要從我國當前實際出發,既避免其創新發展的遲緩性,也防止其成為謀取合法壟斷利益的工具,造成高新產業技術壟斷市場,損害發展環境及公民的共同利益,因而要加強探索與創新知識產權的制度建設,探索專利權強制許可的可能路徑,加快重要科技成果轉化、從而為培養和發展戰略新興產業提供積極有力支撐。
(三)落實專利費用、加大資助力度
戰略新興產業在發展科研初期,技術研發人力、物力、財力耗資巨大,增加了企業投資的未來風險性,因而要加大財政支持,同時在新技術專利費用上要資助力度,專利費用上予以減免或減緩,從而避免因專利費用過高而使一些有志于創新的企業望而卻步,失去創新的動力。在專利費用支持之外,還要加大戰略新興產業研發的公共財政資助,在資金上予以保障,在發展上予以傾斜。
(四)緊控產權風險、落實評估制度
當前我國知識產權體系尚不完善,戰略新興產業的投資與創新風險存在,因而要建立與加強知識產權的風險預警與評估制度,從而降低產業開發風險,提升產業發展動力。從國家層面而言,要注重宏觀引導與制度建設,充分考量知識產權因素的權重,加強這一產業的知識產權風險預警與科學評估;從企業和社會層面而言,要強化責任意識與問責約束,既要為我國創新主體提業發展的行政指導,也要對存在的知識產權風險做出前瞻性判斷,從而促進戰略新興產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五)增加侵權賠償,強化司法保護
戰略新興產業的發展切實需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執法環境建設,也要加大侵權賠償力度與額度,做到制度有繩、執法必嚴、懲罰須重。一方面,要提升輿論信任度與加大懲罰力度,做到違法必嚴,處罰必重,使得意欲違反知識產權法律法規的企業和個人在權衡成本與收益下,在社會信用——價值體系內,做出守法和尊重他人知識產權的理性的現實選擇;另一方面,要強化知識產權的司法審查、保護與服務功能,既為戰略新興產業提供合理、有效、快捷的司法服務,也確保知識產權法律保障的公正、公平,從而為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保駕護航。
當前雖然我國知識產權保護建設取得了一些進步,但隨著我國戰略新興產業的快速發展,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的范圍與內容、專利審批的時間與效率,專利申請外在的評估與風險、知識產權的運用與保護、專利侵權的處罰與懲戒也面臨著諸多的挑戰,急需適應性的創新與發展,因而要切實發展知識產權保護戰略,建立科學有效的評價指標體系,提高知識產權管理意識和應對能力。在戰略新興產業與知識產權戰略共同成長過程中,要積極引導企業和研發機構以市場競爭為導向、以創新為基礎、以法律為準繩、以價值為歸宿,堅持戰略結合發展,共同促進的原則,大力提升知識產權權重、打造知識產權戰略,從而促進戰略新興產業的健康發展,促進國民經濟的快速騰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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