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方案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高翠梅是曲靖市心理咨詢師協會的會長。她和協會主要從事的工作就是跟各部門協調,參與艾滋病防治、對未成年人犯罪做心理評估和心理干預、為受災群眾做心理治療和疏導等。
“由于一些青少年缺乏良好的家庭、學校和社會教育,致使他們在成長期間產生一些困惑和不良習氣,如果不提前介入,不及時進行心理干預,就會成為問題青少年,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說到這里,高翠梅舉了一個例子:“有一個困難家庭的男孩李X,父母長期外出打工。由于從小在爺爺家長大,性格十分內向,在學校時經常被同學的欺負,上初中時就開始逃課。逐漸產生一定程度的自閉癥,時常一個人呆在家里不愿意出門,也不愿與人交流,整個人看上去十分頹廢,令人擔憂。為了幫助李X,我們積極為他做了心理疏導工作,帶他參加團體活動,還通過朋友關系幫他找了一份臨時工作。把李X交給店老板時,我們特意交代店老板:‘工資多少無所謂,關鍵是在工作中要少批評,多表揚,培養他的自信心!’經過一段時間的幫扶,李X逐步找回了自信,性格也變得開朗起來,現在已能獨立外出交友。今年已重新回到校園。”
2014年8月3日,云南昭通魯甸發生了6.5級地震,造成會澤縣134500人受災。地震中,受災較嚴重的多是留守家庭。一些本來成績很好的孩子,因為受到地震災害的影響,學習成績一路下滑。他們迫切需要社會的關愛和幫助。
為此,高翠梅帶領協會的咨詢師及時趕赴災區,為受災群眾進行心理急救、心理干預和心理重建。
她們采取在學校舉行心理講座、做游戲等方式,使孩子們在快樂中愈合了心理的創傷,感受到社會的溫暖。
在一次講座中,高翠梅發現一個女孩子總是在一個人哭泣。活動結束后,高翠梅就主動來到這名女孩身邊了解情況,單獨輔導。在交談中得知,這名女孩的的外公在地震中去世了,而她的父母又不在身邊。高翠梅和志愿者們立即給她做了心理治療。當志愿者們要離開災區時,女孩依依不舍,主動要求志愿者們下次再來。
盡管如此,社工組織的發展還存在諸如經費、專業人才、服務環境等各方面的困難,還需要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各級的關心支持。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各種社會問題暴露出很多。只有政府和社會各界加大對社工組織的幫扶力度,才能讓社工組織不斷發展壯大,更好地服務于社會。
2015年以來,曲靖團市委在全市全面推進青少年綜合服務平臺建設,經多方面協調,投入資金50余萬元,為青少年事務社工機構免費提供辦公場所,積極協調社會資源、爭取政府購買,爭取到省、市相關部門公益項目支持,扶持他們發展壯大。
同時,曲靖出臺了《曲靖市關于加強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及《曲靖市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實施方案》,探索成立非營利性民辦非企、創辦民辦服務機構、與現有民辦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建立合作等多種方式,加快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機構)建設步伐,推動縣(市、區)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機構)建立發展。鼓勵團干、志愿者(合適成年人)等參與社工資格考試,儲備人才。通過培訓、引進專業社工、招募志愿者(合適成年人)等方式,進一步培育壯大社工人才隊伍,找準參與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著力點,針對6大類重點青少年群體,開展個案管理、青春期教育、禁毒防艾、困難幫扶等工作;針對涉案未成年人,開展合適成年人到場參與未成年人刑事訴訟、社會調查、涉案未成年人心理干預、附條件不監督考察等工作,爭取公檢法司支持,通過與青少年事務社工服務中心簽訂委托合作協議的方式購買服務。積極在社區、城中村、監所等地設立青少年事務服務中心工作站,拓展服務范圍。
摘要:為了解決當前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的獨立性、穩定性和專業性問題,必須在它的服務理念中明確在社區工作中可以建立不同的服務層次,以此來擴展其服務支持途徑,進而在不同的社區中豐富和擴展其服務方案,贏得所在社區居民的參與和支持。只有這樣,才能使服務中心在為社區居民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為社區生態的整體變遷做出貢獻。在推動社區建設的同時,也為服務中心的良性循環發展奠定扎實基礎。
關鍵詞 :城市社區 綜合服務中心服務理念服務方案社會工作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農民工社會網絡對其遷移意愿影響研究”(項目號:12CSH030);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項目“社會網絡視野中的農民工遷移意愿研究”(項目號:11YJC840003)。
【中圖分類號】C916【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4828(2015)02-0041-07
DOI: 10.3969/j.issn.1672-4828.2015.02.005
曹志剛,華中科技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碩士生導師,中山大學社會學博士(武漢430074)。
一、引 言
從1998年全國范圍內取消福利分房制度到現在已有近二十年,經過整整一代人時間變遷的沉淀,目前可以形成的一個基本判斷是:這一制度變革涉及的,不僅僅是一部分人群居住供給方式從“單位提供”到“自行購買”的變化,更是“單位制”到“社區”轉型大背景下,城市居民面對的社區服務、社區文化、社區教育、社區保障、社區問題、社區控制等在計劃經濟時代主要由“單位”來承接的社會生活事務和服務,轉為主要由市場經濟秩序下的營利性個人或企業、社會公益組織來承接的更廣闊范圍的變化。2007年國家發改委、民政部印發的《“十一五”社區服務體系發展規劃》中提出了“十一五”期間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與發展目標,要求“全國每個街道基本擁有一個綜合性的社區服務中心”(林誠彥、張妙娟,2012),無疑是在回應前述變化所提出的內在要求。同樣,也正因這一內在要求,目前全國已有相當數量的各類社區服務中心(包括養老服務中心、衛生服務中心等)和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通過承接“老舊型社區”和“新型商品房社區”中的這些社會生活事務和服務,來回應大時代變遷所提出的現實性問題。
但從筆者所掌握的情況來看,目前無論是在工作開展相對較好的沿海發達地區的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還是在工作上已有一定拓展的中部地區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無論是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還是采取街道間接管理方式的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都存在諸多問題,嚴重影響了機構的專業性、獨立性和穩定性,制約著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的蓬勃發展,也妨礙了社區居民需要的滿足。筆者就此已有《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一種實踐策略》和《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一種聯動策略》兩文專門分析了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為服務中心)的戰略著眼點和立足點、服務定位、與高校師資進行聯動的具體方式方法(曹志剛,2013;曹志剛;2014)。下文,筆者將主要從“單位制”到“社區”轉型的背景,來分析服務中心在這一時代變遷下的服務理念和被該理念影響下的服務方案問題,既在前期分析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展,也以本文對這一專題研究做一小結。
二、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的服務理念
筆者認為,服務理念指的是專業社會工作機構主要為哪一類人群提供服務,為這些人群提供什么層次、什么類型的服務,和服務提供的支持途徑,包括資金、場地、人力資源支持等。它是服務中心開展所有服務之前需要明確的定位問題,影響到服務中心所有實務工作的具體開展。在實踐中,因為在上述這些議題中的分歧,服務中心的服務理念會有可能出現重大差異,筆者試從兩個方面展開分析。
(一)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服務理念中的服務層次問題
服務中心不同于其它專業性社會工作機構的典型特點是,它扎根和立足于社區。這就意味著,它必須適應社區生態并且隨著社區生態變化而變化,社區人群的服務需要和社區問題的變遷是服務中心需要面對的首要問題。在不同的社區,因為社區自身的性質不同,如單位型社區、老舊型社區、新型商品房社區、混合型社區,這些社區的經濟基礎不同,服務需要不同、社區問題不同,也就帶來了服務中心服務理念的層次性問題的探討。
服務中心服務理念的層次性問題指的是,服務中心所開展的社會工作實務的主要目標,是指向于幫助社區居民“恢復一般社會生活狀態”還是在社區居民本身已處于一般社會生活狀態的基礎上幫助社區居民“發展更高社會生活質量”。雖然在目前的社會工作實務進展中,存在“問題視角”和“優勢視角”等理論視角的區別,但它們在幫助案主實現從“非正常狀態”到“一般狀態”轉變的這一點上存在高度共識。這也是社會工作一般性質的體現。但事實上,筆者認為,服務中心除了這一一般性質之外,還可以基于對自身工作狀態的評估,在更高的層次上幫助社區居民實現“發展更高社會生活質量”的目標。在此,筆者給出三例案主的情況加以輔助說明。
案例1:案主A,男,42歲,已婚。因為缺乏專業技能,影響就業能力,家庭經濟困難,與妻子長期因為家庭開支等經濟問題產生矛盾。久而久之,家庭成員間關系緊張,案主自身逐漸認識到問題,但無力解決問題。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的專業社會工作者在調查社區情況和家訪的過程中,發現了案主的情況并及時對案主提供了個案服務,幫助案主鏈接社會資源對其開展就業能力幫扶。
案例2:案主B,男,45歲,已婚。私營企業老板,一直以來,企業業務開展順利,經濟效益較好,家庭和睦。但近年來,所經營的業務因為全球經濟形勢變化,出現非常大的波動,企業運轉非常困難。案主自身短期內很難調整對自己的預期,越發處于焦慮之中,又因此惡化了企業的運轉情況。案主企業經營的經濟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引發了案主家庭中夫妻關系和親子關系的緊張,案主經由鄰居知道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的存在,在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與專業社會工作者接觸的過程中,案主主動尋求幫助,社會工作者由此介入進行個案工作。
案例3:案主C,女,28歲,未婚。大學讀書期間曾談過兩次戀愛,畢業后一直單身,與父母尤其是母親因為個人問題關系緊張。父母非常著急,但她自己覺得單身狀態很好,“不會因為婚姻問題產生很復雜的婆媳關系,也沒有因為生小孩帶來的工作與家庭關系的矛盾,完全可以過一段時間再考慮個人問題”。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的專業社會工作者接案后,了解到案主父母對案主個人問題的關心實際上給案主帶來了相當的心理壓力,從而使案主產生了抗拒心理,使案主更難有輕松的心態來面對個人問題,久而久之,雙方關系更為緊張。社會工作者由此介入和開展實務工作。
從社會工作的傳統理念來看,案主A的情況很容易被納入到服務范圍中來,事實上也往往如此。但怎么去理解案主B和案主C的情況,則往往會有不同的理解,因為這涉及到怎么去理解和界定社會工作的問題。筆者之所以在案例一和案例二說明了社會工作者接案的途徑,而在案例三中沒有說明社會工作者接案的途徑,即是想表明,案主是否主動尋求社會工作者的幫助,不應該成為服務中心界定其服務范疇和服務對象的主要指標。服務中心在建立之初就應該明確其服務理念,明確其在社區中的服務層次。
服務中心在社區中的服務層次問題,在更廣泛的議題上涉及到社區服務“營利性”和“福利性”的爭論(孫秋云、曹志剛,2011:138-140)。作為社區服務的具體實現,我國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的實際運轉,重點強調了其面對所有社區居民開放和基本免費這兩個“福利性”特征;為了防范作為社會新生事物的社會工作機構在服務過程中出現“營利性”偏差,對其經營行為更是進行了嚴格監管和防范。這一謹慎態度有利于維護我國社會工作發展的方向,但在一定程度上卻束縛了服務中心的服務擴展。因為,如果強制性地要求所有的服務中心提供同一層次的專業性社會工作服務,那么基礎較好的社區可能就不需要服務中心內社會工作者的介入,服務中心在社區中的存在就極有可能淪為形式,不僅僅社區建設失去依托,就連社區居民應當享受社區服務的相同權利也無從實現;而一旦強制性劃定不同社區服務中心的不同服務層次,不僅有“計劃趕不上變化”的風險,也可能有損于公益的平等原則,這些,意味著服務中心內服務理念的層次性必須落腳于具體的社區服務中心,立足于具體社區的現實基礎。在社區建設較好、居民經濟基礎較好、前期工作基礎較好的社區,服務中心可以在立足于幫助居民“恢復一般社會生活狀態”的基礎上力圖幫助居民“發展更高社會生活質量”,而在社區建設和居民經濟基礎較差,缺乏前期工作基礎的社區,服務中心的服務理念就只能主要著眼于幫助居民“恢復一般社會生活狀態”。同時,還需要認識到,服務理念的這一定位是動態的,可以也應該隨著社區生態的改變而改變。
(二)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服務理念中的服務支持途徑問題
本文中所指服務中心服務理念中的服務支持途徑問題,主要包括服務中心的資金、場地、人力資源等從何而來的問題,這其中最主要的是服務中心的資金來源問題,從目前大陸服務中心的現狀來看,主要指向的就是單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來源還是多種資金來源的問題。
筆者認為,服務中心不同于其它社會工作機構的典型特征是,它必須是基于長期的對社區生態的了解和把握,從社區網絡、社區權力、社區結構、社區文化等多個角度充分掌握社區性質之后,才能進行服務理念定位。也正因此,它對服務中心內提供具體服務的項目團隊有著較高的人員穩定性和項目連續性要求,否則,服務中心內開展的服務項目極有可能只是疲于應付、流于形式。換句話說,服務中心對其服務支持途徑的要求相對高于其它社會工作機構。畢竟,從客觀現實來看,個案工作、小組工作或者其它專題性實務工作,包括青少年工作、家庭工作、老年人工作等,其服務實施的前期基礎要求比社區工作相對較少。
但與此同時,毋須諱言的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獲取資金是目前絕大多數服務中心最主要的資金來源渠道。在競爭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過程中,一些在社會經濟領域中工程招標所經常出現的“圍標”、“串標”現象也數見不鮮。在公益性社會服務領域,受現有客觀條件的約束,少數發育狀況較好的社會工作機構不約而同地選擇了這一并不合法的方式,以實現抱團取暖的機構生存、發展目標。其它社會工作機構則舉步維艱,為贏取生存機會而不努力提供合乎質量要求的專業服務往往成為機構的首要目標,這就使得這一實務領域的實際狀況與原有政策設計的出發點相去甚遠。
要想扭轉目前這一不利的發展趨勢,就需要認識到服務中心的服務支持途徑可以是多元的而不是單一的。換句話說,服務中心必須依靠多種資金來源,才能更好地實現服務中心項目團隊自身的穩定性和項目實施的連續性。也只有在此基礎上,前述服務中心服務理念中兩個層次的順利轉換才有可能實現。
同樣,仍然借助于前述三個案例,筆者對服務中心資金來源多元化的可能性作一分析。案主A屬于服務中心的服務對象,案主B和案主C卻不一定屬于服務中心的服務對象,這是因為案主B和案主C所面對的問題并不一定嚴重到了影響他們社會生活的地步,也不一定只有依靠專業社會工作者的迅速介入才能使他們面臨的問題得到解決。換言之,筆者認為,在當前中國社會的快速轉型中,服務中心覆蓋范圍內的社區居民都會程度不一地面對不同問題的困擾,這些困擾僅僅依靠服務中心內的有限社會工作者是不可能一一得到解決的,因為服務中心的社會工作者崗位和人員受到有限資金來源的限制,只能首先明確服務中心必須保障的服務。
那么,誰受益、誰來承擔一定的服務成本,是不是可以成為既豐富服務中心資金來源,又滿足居民實際需要的有益思路?當然,這一成本分擔的設想并不意味著完全以市場化的方式來運行服務中心。而是說,針對不同社區居民的不同層次服務需要,服務中心評估和劃定屬于必須保障的服務和在人力、物力等支持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可以適當拓展的服務。在此前提下,享受后一類型的服務的社區居民,按照服務的成本情況,適當付費,給予服務中心一定的資金支持,或許有益于服務中心的長遠發展。
三、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的服務方案
服務方案是服務中心圍繞自身的服務理念,開展實務服務的一系列整體籌劃和具體安排。體現了服務中心在其服務支持條件下,對服務受眾、服務內容的權衡和實現。服務方案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著社區居民對服務中心乃至專業社會工作的理解和認知,影響著服務中心社區實務工作開展的順利程度。
(一)當前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內服務方案的現狀
服務方案設計在服務中心的工作開展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服務中心要對其服務方案設計既有宏觀整體性籌劃,又有微觀靈活性安排。但與此同時,受制于服務中心內外條件的制約,當前服務中心的服務方案設計還存在諸多需要改進的地方,以下筆者試分別展開分析。
其一,服務方案和活動內容單薄的問題。雖然基層政府部門近些年相繼加大了對服務中心項目和資金的投入,但是受制于政府提供的服務必須滿足“覆蓋面廣”這一特性,導致服務的保障水平在短時期內很難達到相當水平。再加上政府部門和作為第三部門的社會工作機構在立場和行事風格上的存在基本差異,使得這一問題顯得更為突出。
除此之外,需要引起注意的問題是,近些年來,政府購買專項服務越來越成為一種普遍流行的趨勢。其具體形式是:政府部門將某個服務項目的崗位經費包括人員費、辦公費、管理費等全部打包在一起。在這種情況下,承擔具體項目服務崗位的社會工作者往往面臨著兩難的角色沖突:站在專業社會工作者的角度,他應該根據自身的工作經驗、能力和對社區生態的了解來設計最優的服務方案;但與此同時,最優的服務方案可能涉及到更多的辦公經費支出,不僅使機構面臨辦公經費壓力,也使社會工作者個人面臨開展的活動越多,必須開支的辦公經費越多,以至于需要占用自身人員經費的狀況。在大多數情況下,社會工作者只能選擇以簡單、單薄的活動方案來維持服務中心的運轉,以此應對政府部門的考核和來自第三方的評估。
其二,服務方案和活動方案形式化的問題。目前對包括服務中心在內的專業性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考核方式,是過程評估和結果評估并重,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又是以過程評估為主。在服務中心的服務過程中,充斥著諸如個案工作、小組工作、接案數量、結案數量、需求評估報告、即時輔導等林林總總的數量要求,在政府部門考核和政府部門委托的第三方評估中,這些要求又不盡一致,所以服務中心的社會工作者必須將大量精力投入其中。應該說,這一現象在幾乎所有的社會工作機構中都存在,但在服務中心內尤為突出,因為服務中心相對于其它社會工作機構,其服務界限、服務內容相對較為模糊。于是乎,服務中心內服務方案和活動方案的設計就只能是重點關注形式合理性而不是實質合理性,表面上可能服務方案和活動方案全面而豐富,實際上卻不一定能夠滿足社區居民的真實需要。
(二)其他地區社會工作機構服務方案——以香港圣公會九龍城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為例
筆者于2013年7月份利用近20天的時間前往香港利民會、圣公會、小童群益會等承擔服務的近十個服務機構和承擔督導任務的香港浸會大學、香港理工大學等高校社會工作系教師就服務中心的服務方案問題展開調研和交流。發現香港地區社會工作機構內的服務方案與大陸地區社會工作機構內的服務方案存在相當差別,雖然其它地區的經驗不能完全照搬,但作為可以借鑒的社會工作先發地區經驗。筆者選取圣公會九龍城青少年綜合服務中心的一套服務方案來進行分析(如下表1)
筆者選取了該中心服務方案中最核心的部分,該套服務方案體現為“成長挑戰”、“關懷社區”、“職志規劃”等三個相互聯系的模塊。與筆者所了解的大陸地區社會工作機構的服務方案相比較,可能很難看出這些具體的活動方案與案主問題或困擾之間的聯系。但顯然,這一套服務方案有其內在線索聯系,并且有利于從社區青少年著手來發展社區生態水平。也就是說,這是服務中心在努力幫助社區青少年發展更高社會生活質量,而不是停留在幫助有困擾或困難的社區青少年恢復一般社會生活狀態。
同時,仍需進一步指出的是,該中心在服務方案的附注說明中,除了對雙方權責義務條款進行說明之外,更值得注意的一條是“領有綜合社會保障援助津貼或學費全津而希望獲得減費者,請于報名時出示有效之證明文件正本,津助名額有限”。這說明,即使在經濟發展水平較大陸地區更高,專業社會工作發展水平也相對較高的香港地區,也并沒用將不同層次的社會工作專業服務視為社區居民均等、免費享受的社區服務。而是將“恢復一般社會生活狀態”和“發展更高社會生活質量”的社會工作服務區分開來,在一般情況下(除非被認定為社區特困人群而且名額有限),社區居民須在一定程度上分擔所享受服務的成本,才能接受“發展更高社會生活質量”的專業服務。
四、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服務理念與服務方案的改進建議
從目前的客觀現實條件來看,大陸地區的服務中心和其它社會工作機構一樣,都受到當前社會工作發展階段的時代限制。體制束縛帶來的服務理念不清、服務支持途徑單一帶來的服務方案缺陷,都影響著服務中心的專業服務和發展前景。而當我們注意到服務中心在轉型期中國社區建設中的角色,并在強調社會建設的大時代背景下考慮這一問題時(褚鎣,2014),改進服務中心的服務理念和服務方案就顯得格外重要。
專門性社會工作者如老年人社會工作、家庭社會工作、青少年社會工作、殘疾人社會工作等在社區提供的服務,其重點在于把握社區內某一類人群的相關社會狀況。相對而言,把握整體社區生態與專f門性社會工作者的服務相關但并不是他們的服務重點。與此相區別的是,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的社會工作者在其提供服務的過程中,能夠通過對社區內不同人群需求評估、方案設計、具體服務和后期服務效果的評估,從整體上把握社區生態狀況及變遷,從而能夠有效提高其服務針對性(林仁和,2007: 39-42;林勝義,2011:11-15;甘炳光、胡文龍、馮國堅、梁祖彬編,2010: 375-396);就這一角度而言,服務中心對社區生態的把握和貢獻既是社區服務的起點也是社區服務的目標。也正是在這一角度上,“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能與其它專精于某一領域的服務機構一起構成有效協同”(曹志剛,2013),并各有側重,進而用共同的服務推進社區建設和社區發展。
目前社會工作機構等相關社會組織的發展受到諸多因素的制約(蔡禾,2014;朱健剛、陳安娜,2013),其中比較典型的:一是政府部門的觀念,它們普遍視社會工作機構為“伙計”而非“伙伴”,主觀上不相信社會工作機構能夠把他們沒能做好的事情做好;二是社會工作機構的支持途徑有限,客觀上只能依靠政府在資金、場地、人力資源上的投入。因此,社會工作機構的發展受外在環境影響波動較大,內源性發展動力則相對不足。
要想扭轉這一局面,服務中心就必須明晰自身服務理念,豐富自身服務方案,這二者一體兩面,服務理念指導和決定著服務方案,服務方案體現和實踐著服務理念。在服務中心的服務理念中,必須明確,不同于專門性社會工作的是,他們可以不僅僅面對有問題或困擾的社區居民,也可以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對部分有需要的社區居民開展更高層次的服務,這是服務中心提供服務的資源優勢,但同時也是他們的工作難點。如何界定服務對象和對服務對象的服務層次,在各個服務中心的服務理念中都存在個性差異而且是動態變化著的。
在服務中心的服務支持途徑上,以往多有強調通過加大政府投入來扶持包括服務中心在內的社會工作機構發展,但筆者認為依靠單一的加大政府投入對服務中心的發展也存在隱患,不利于服務中心在實現服務支持途徑多元化的基礎上贏得自身專業話語權的增長。國際上常見的是政府投入、NGO等第三方團體捐助和居民付費分擔等多元途徑,以支撐社會組織的運營和發展。就目前情況而言,居民付費分擔相對于NGO等第三方團體捐助更具現實性和可操作性。當然,至于如何監管這部分經費,相信可以通過諸如會計、審計等專業手段來解決。如果服務中心不能夠在服務支持途徑上擺脫對政府部門的單一性依賴,則其在政府部門眼中的“伙計”角色或將很難得到實質性改變。而服務中心要想在社區中得到其他途徑的支持,需要以更優的服務方案來說服社區居民及有關部門。
在服務方案上,服務中心需要在對社區生態充分調研的基礎上,評估社區居民的服務需求,不僅僅立足于設立幫助社區居民解決問題或困擾的服務活動項目。同時還要在立足解決微觀問題或困擾的基礎上,著眼于宏觀社區生態的整體提高和改善。這就需要服務中心也同時注重設立針對性、專屬性特別強的服務活動項目,以幫助不同社區居民發展更高社會生活質量,因為不同具體社區的歷史淵源、社區網絡、經濟基礎,乃至文化特色都是存在若干差異的。應允許服務中心在符合相關財務監管制度的前提下,由社區居民付費享受“發展更高社會生活質量”的服務活動項目,根據活動內容及其成本狀況分擔部分活動經費,從而在此基礎上不斷豐富和擴展服務中心的服務方案,以其服務質量和服務效果,不斷吸引社區居民的參與和支持,以保護服務中心的良性發展勢頭。
只有服務中心加強自身的服務理念和服務方案建設,以提高整體的服務能力來爭取政府部門進一步轉變觀念,使社區居民愿意分擔部分服務成本,從而更大程度地動員社區居民的參與和支持,服務中心的運營才能進入良性的發展軌道,才能更好地扮演好其在社區建設中應當扮演的角色。惟其如此,當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獨立性、穩定性、專業性的問題才能逐步得到解決。
[
參考文獻]
[1]蔡禾,2014,《激發社會組織活力:觀念、制度和能力建設》,《社會工作與管理》第1期。
[2]曹志剛,2013,《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一種實踐策略》.《社會工作》第6期。
[3]曹志剛,2014,《城市社區綜合服務中心:一種聯動策略》,《社會工作》第2期。
[4]褚鎣,2014,《社工組織參與社區治理的機制與路徑——以社區參與行動服務中心為例》,《中國機構改革與管理》第5期。
[5]甘炳光、胡文龍、馮國堅、梁祖彬編,2010,《社區工作技巧》,香港: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
[6]林誠彥、張妙娟,2012,《社區工作視域下的綜合性社區服務中心的目標定位探討一以廣州市家庭綜合服務 中心試點為例》,《廣東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第6期。
[7]林仁和,2007,《宏觀社會工作實務》,臺灣: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8]林勝義,2011,《社區工作》,臺灣:五南圖書m版公司。
[9]孫秋云、曹志剛編著,2011,《社區與社區建設八講》,武漢: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
基金課題: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政府購買服務背景下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研究”(12CGL122)。
作者簡介:譚磊(1979―),女,漢族,博士,講師;主要研究方向:社會工作理論與實務。
引文格式:譚磊, 朱媛媛, 何劍東.行政視野下廣州市社會工作組織運營困境與對策[J].社會工作與管理,2014,14(3):47―53.
摘 要:近年來,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在政府巨資購買下呈“井噴式”發展態勢。文章借助參與觀察法,提出廣州市社會工作組織在行政運營上存在以下困境:組織架構同質性有余而本土化不足;從業者偏少,“職業倦怠”出現;決策欠缺長遠性、科學性規劃;資金來源過于單一和利用低效;信用監督機制缺失等。這些不足在個案――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得以驗證。化解的對策是:重視績效評估,提升容忍區下限;重視信用監督,力求公開透明;增加從業者數量,倡導開放式溝通。
關鍵詞:社會工作組織; 家庭綜合服務中心; 行政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623X(2014)03-0047-07
在我國,社區工作引入社會工作專業服務是社區治理創新的重要手段。廣州市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創辦,得益于本地政府對新加坡“政府主導”模式的借鑒。目前世界范圍內,社區治理方式有三種典型模式,分別以美國、日本和新加坡為代表,美國代表自治模式,新加坡代表政府主導模式,日本代表的則是前兩者的混合模式。不管何種模式,社區治理的共同特性是非贏利組織高度發達,在社區服務供給、居民參與方面發揮了政府和自治組織無法替代的作用。[1]175179
近年來,以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為依托的社會工作組織在廣州的發展急速而迅猛。2012年,廣州市在試點基礎上,全面啟動以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為載體的社區服務創新工作。100余條街道均以一年200萬元的合同金額,公開向民辦社會工作服務組織招標購買服務,先后成立的160多家組織承接了政府外包的150個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項目,也催生出多家社會工作評估機構與行業協會。歐洲學者S.Kuhnie和R.Selle依據非贏利組織與政府互動的狀態及財務依賴與控制狀態,將組織分為四類:整合依賴型、分離依賴型、整合自主型、分離自主型。[2]顯然,在我國本土化語境中,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多數屬于整合依賴型,即組織與政府溝通頻繁,接觸密切,財務高度依賴于政府,同時在法律上受到高程度控制,部分組織與政府溝通較少,帶有分離依賴型特點。
以民辦社會工作服務組織為依托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作為新生事物,運作三年以來,備受社會廣泛關注,在行業創新與成效令人欣慰的同時,依附色彩濃厚、管理不透明、從業者不穩定等問題頻頻見于報端①。行政管理合理規范與否對社會工作從業者與專業服務造成的影響極大,而近年來社會工作組織內部行政卻“猶抱琵琶半遮面”,學界鮮有相關論述。本文試圖從行政角度出發,以G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為實證案例,探索廣州市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內部管理現狀,以促進廣州市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內部管理規范化和科學化,實現可持續發展,同時為國內其他地區民辦社會工作組織的發展提供參考借鑒。
一、有關概念、研究對象與研究方法
本文所指的“行政”,專指社會工作行政。在美國著名社會學者雷克斯?A?斯基德莫爾看來,社會工作行政是指組織工作人員將組織的社會政策轉化為社會服務的行為,涉及行政人員、領導者與所有其他職員,基本過程通常是計劃、組織、人事、指揮和控制。[3]4本研究選取S社會工作服務組織下設的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為研究對象,基于以下考慮。第一,高校教師創辦民辦社工機構是廣州市社會工作行業發展的特色。S組織成立于2011年,為廣州某高校社工專業教師創辦,能體現行業發展的本土化特色。第二,廣州市大規模采購民辦社工組織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服務興起于2012年,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運營起點時間與此吻合,時間雖短,卻代表了廣州市150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大多數運營時長。在探索過程中,廣州市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政策背景的相似性和運營方式的同質性,也使得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行政模式具備典型性。
本研究采用參與觀察的方式進行,在社會工作組織的真實工作場景中進行直接、無結構式觀察,以全面、深入地描述社會工作組織的行政狀態。研究者的角色定位于“作為參與者的觀察者”[4]。近五年來,本文研究者作為廣州市多家社會工作服務組織的專業督導,對本地社會工作服務組織的行政運營具有生動具體的感性認識,能夠公開詢問相關問題,并獲取各類運營資料,因此,身份的便利性使研究開展具備充分的優勢。在參與觀察中,本文研究者重點研究了作為個案的G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運行方式,反思現狀,并尋求改進之道。本研究亦屬于社會工作行動研究的合作模式。行動研究起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社會工作者柯立爾、社會心理學家勒溫對社會科學的反思,目前已成為社會工作研究和實務的重要方法。本研究中,社會工作組織的社會工作者已不是簡單地作為研究對象,而是和研究者一起共同參與整個研究過程,并運用研究結果干預問題情境,促進從業人員自我反思和專業成長,提高其社區服務能力。
二、廣州市社會工作組織的運營困境
(一)組織架構同質性偏高,本土化不足
目前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組織普遍采用直線參謀式架構,即組織層級之間存在水平和垂直的關系,而參謀(如督導、顧問、研究部門等)作為專家協助直線部門的管理者,其優勢在于接近特羅普曼(Tropman)所描述的組織結構的“扁平”形態,[3]108能避免層層控制的等級制度的束縛,使組織服務工作開展更具執行力和變化性,便于一線社工與管理層之間建立交叉互動關系,進而調動全體人員的工作熱情。但這種“扁平”的寬三角形,在應對一定的工作量,特別是下設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龐大指標量時,多采用延伸底邊,即多設職能部門的方式。這就比較容易出現各職能部門服務領域不清晰,工作互相重疊(如家庭部和婦女部)或留有真空的現象(如義工專項服務無管理),這一問題一般還會隨著職能部門的增加而越發突出。目前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組織的部門設置,尤其是一線服務領域的設置,多為服務合同限定的青少年部、家庭部、長者部、義工部等,這種部門劃分方法在服務實踐中并非完全吻合本街道或社區的服務需求,雷同性高而本土化不夠。
(二)社會工作者數量偏少,出現“職業倦怠”
社會工作人員配置偏少是廣州市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人力資源配置中的共性難題。數據顯示,截至2011年底,廣州市共有2 618名持證社工,其中大部分為機關事業單位或街道社區任職人員,真正從事一線社工工作的人數估計僅600名。按照有關規劃,廣州市到2015年每萬人(常住人口)擁有5名社工,亦即全市需要7 500名持證社工。[5]以G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為例,根據項目協議要求,目前社工人員配置數量為20人,但該街道總人口數量為11.3萬人,社工與居民的數量比例為1∶5 650。而截至2007年3月,在香港社會工作者注冊局注冊的社工人數已超過1.3萬人,也就是說,香港平均每530人中就有一名社工。[6]研究者關注的G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社工數量不足20人,難以全方位覆蓋到轄區內11.3萬常住人口,只能以特殊人群或生活困難家庭為服務對象,難以將專業服務擴展至“有需要”的社區居民身上。在工作壓力過大以及激勵機制不足等因素催生下,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從業者隊伍容易出現“職業倦怠”,導致工作低效或頻繁離職現象的發生。
(三)組織決策的長遠性、科學性不夠
一般情況下,廣州市各社會工作組織下設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會根據合約規定和需求調研來制定各部門年度工作計劃,但部分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缺乏建立在中心使命和愿景基礎上的長期戰略性規劃,部門基本只圍繞自身的需求調研和工作指標量來開展工作,對組織服務使命和發展目標欠缺深入了解,出現指標導向的工作模式。作為基本需求調研工具的問卷,本身也會存在問題:一方面是調查總體不明晰。由于部分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尚未與街道行政部門建立起信息資源共享,掌握的樣本總體信息不全面,數據缺失較多。另一方面是抽樣方式和操作流程不夠科學,較難避免人為因素的干擾,這些因素大大影響了需求問卷調查的可信度,進而影響所制定計劃的科學性。
(四)資金來源單一,且有效利用程度偏低
廣州市所有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都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運營,所使用資金基本來源于政府撥款。這種資金籌集的優勢十分明顯――來源穩定,但是資金的來源單一化的劣勢也同樣明顯――缺乏靈活性和自主性。一方面,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只能根據合同約定的服務項目來謹慎使用資金,難以應對新出現的居民需要或者突發性居民需求,社工也缺乏根據居民具體需求的變化開拓新的服務領域的興趣。另一方面,更為嚴重的是,在資金來源上過分依賴政府的現狀使得廣州市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缺乏獨立性,行政色彩濃厚,依附性高。從微觀角度來講,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在財務上受制于社會工作服務組織。盡管部分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也會爭取其他社會渠道的資金支持,但這些資金的數量有限,對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資金的來源結構影響甚微。
在調研中亦發現部分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存在突擊花錢的現象。開啟服務時大多數社工都力行“節儉”,在不影響服務質量的前提下,盡量減少活動預算,無疑值得肯定。但因每個部門的活動經費有既定金額,所以,當出現資金有結余時,便會出現短期內集中使用資金的行為,這從側面反映出社會工作組織對資金的有效利用程度偏低。
(五)信用監督機制尚處于缺失狀態
澳門理工學院研究員李燕萍認為,社團信用是社團在嚴格自律基礎上誠信守法而獲得的社會認同與尊重。[7]152內、外監督機制的完善是社團信用構建的基本保障。信用監督組織的構建,既遵循了法治社會的制衡規律,又有效克制了社會工作組織于公益與私益(組織與成員)間存在的矛盾。各國實踐亦表明,有效的制度約束是非贏利組織健康發展的前提。目前國內社會工作組織的信用監督機制仍然不夠完善和透明。從內部看,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組織中少有組織設立監事會或及時向社會公開財務信息與服務報告,內部自律機制尚未健全;從外部看,尚未有第三方組織或行業組織承擔起有效的監督職責,評估組織做出的評估報告多數只向民政部門或社會工作組織報告,并未有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的先例。從國際來看,非贏利組織普遍缺乏能力回應資金提供者、政府和服務對象多方期望,沒有評價自身績效的能力。[8]然而,廣州市作為我國社會工作服務實踐的先行地,為引領行業可持續發展,亟需在組織信用監督機制完善方面做出積極探索,為國內其他地區提供示范。
三、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個案研究
(一)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簡介
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位于廣州市海珠區某街道,成立于2012年4月,以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方式,由廣州市S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承接營運。目前該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已承接廣州市6條街道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項目,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為其中之一。目前該中心配備含社工在內的20名工作人員,為轄區內19個社區的老人、兒童、青少年、殘障人士等提供綜合性社會工作服務。主要運營場地為街道政府提供的一棟四樓建筑,室內面積約1 500平米,設有包括個案室、小組室、多功能活動室、職員辦公室、儲物空間、檔案室在內的功能區(室)20余間,設備完善,功能齊全。
(二)G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運行管理狀況
1.人力資源配置――中心管理和服務團隊 圖1為G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運營架構圖,從中可了解該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組織結構與人員配置情況。
從圖1可見,G家庭綜合服務中心采用直線參謀式組織架構,同時存在水平和垂直的關系。在垂直結構中,由項目總監至中心主任、主任助理、部門主管到一線社工,存在由上至下的指揮關系;同時,在中心主任層面存在水平關系,督導團隊作為專家參謀,協助直線部門的管理者完成管理團隊、提升服務的任務。各層級人員資質大體如下:項目總監為具備企業管理背景的S社會工作服務組織高層管理者,督導團成員為來自香港、澳門和內地社會工作行業或專業的教育資深人士;中心主任一名,為中級社會工作師,有3年以上社會工作一線服務經驗和1年社工組織管理經驗;副主任職位暫時空缺:兩位主任助理均為助理社會工作師,有著2到5年的社會工作一線服務經驗;長者部等部門主管基本為社會工作專業畢業,有1年以上的一線服務經驗;各部門根據指標數量的不同配備2―4名社會工作、心理學等相關專業背景的社工從事一線服務。
在組織架構上,可圍繞本社區居民的主要需求設立職能部門,突出社區自身的特殊性,不必生搬硬套其他組織的部門設定,同時鼓勵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內部積極進行部門分工調試,避免出現服務的死角或重疊區。 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在服務人員配置中注重跨專業人員之間的合作,這種所謂的“個案管理”②方式符合社會工作服務的發展趨勢。2013年,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曾在處理某婚姻家庭個案時,由法學專業背景的社工負責法律法規的解釋工作,而由社會工作和心理學專業的社工負責處理服務對象的資源鏈接和情緒疏導工作。這種一站式打包服務的個案管理方式有效提升了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專業服務的效率和服務層次。
2.計劃與決策
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具有明確的年度計劃,暫時缺乏宏觀層面上的戰略遠景規劃。基于家庭探訪和需求問卷調查結果,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在項目之初會制定中心一年度各部門的服務計劃。S組織的《行政工作指引》規定,各部門月底需提交本月工作總結和下月工作計劃,每周末上交本周工作總結和下周工作計劃。中心的日常行政決策由中心主任在聽取助理及部門主管的意見后做出,各部門內部具體決策由部門主管負責做出。中心每月和每周均會召開例會,對一月(周)工作進行總結,并集體討論下一月(周)工作任務。無論是中心主任還是部門主管在做出決策時,都會考慮下屬員工的意見。例如,在考慮某次需求調查的抽樣方式時,中心主任充分聽取了各部門社工的建議。這種較為民主的決策方式充分體現出社會工作行政與工商企業行政或政府行政的巨大差異,“各級員工參與行政過程,且在某種程度上影響整個組織的方案。”[3]14中心的決策過程相對民主,擁有決策權的中心主任和部門主管基本都會考慮其他人員的意見。
據研究者觀察,對于一些偏向于關乎機構整體而非部門或個人的問題,工作人員參與積極性不是很高,進一步來講,表現出一線工作人員對于G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目標的認同感偏低。同時,決策的方式和過程也有待改善。一些決策的做出并沒有準確界定情境和問題,也沒有充分收集和分析事實,更沒有考慮一些預期替代方案,因此,導致決策結果掉入拖延、過分簡單化、非理和錯誤導致沮喪的決策陷阱。[3]69-70
3.財務管理 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在財務管理上受制于S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實質上不具備獨立的財務管理權力。任何資金預算與使用均需上報S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得到審批后方可支出。根據財務管理制度要求,每半年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亦須向S社會工作服務中心提交財務報表。同時,G街家庭綜合服務中心被要求按與購買方簽訂的服務協議預算劃分財務記錄項目,并逐一記賬,保存財務記錄、發票等。在年終評估時,由第三方評估組織派出專業會計進行審核考察。在具體預算方面,月底各部門填寫好本部門下月預算表并上交行政人員;行政人員整合后交到中心主任處審核簽名;最后上交到組織總部,申請下月中心的費用。
針對中心在財務管理上的現狀,可以嘗試從以下兩方面著手進行改善:一方面,在資金來源上要更加注重爭取社會資源的支持,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專門設立專有部門負責資金籌措,在“開源”這一環節上下足功夫;另一方面,對于中心資金的使用,全體社工都要對其用途和作用有清晰的認識,從服務需求出發科學合理制定每項開支,避免節余過多或嚴重超支現象的產生。
四、結論與對策
本文基于行政視角,以參與觀察的方式研究廣州市近兩年興起的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運營現狀與困境問題,既是對廣州市政府耗資2.63億資金[5]以“井噴”方式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成效考量,也是對民辦社會工作服務組織的內省和反思。研究認為,廣州市社會工作組織在行政運營方面,目前存在以下有待破解的困境:組織架構同質性高,未突顯本土化特征;從業者偏少,“職業倦怠”現象出現;組織決策欠缺長遠性、科學性規劃;資金來源過于單一和利用低效;信用監督機制缺失等。作為研究的個案,在不足兩年的時間中,以G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為典型的民辦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在人力資源管理、計劃與決策、財務管理等方面勇于嘗試,內部管理日趨穩定。在從業規范尚未成形的行業發展背景下,S社會服務組織及其G街道家庭綜合服務中心的工作穩定有序,探索成果值得肯定。然而,作為新生事物,該組織也存在人力資源配置不合理、激勵機制薄弱、資金來源單一與使用效率欠佳以及計劃決策過程尚顯稚嫩等不足。
基于廣州市社會工作服務組織行政運營的綜合考查,本研究提出三方面的對策。
(一)重視績效評估,提升容忍區下限
東華大學王銳蘭教授將績效容忍區概念引入到非贏利組織服務績效評估中,認為,非盈利組織的服務對象或者利益相關者,通常不能選擇并精確評價非贏利組織的產品價格和產品質量,因此,會有一個既定的容忍度,并構成預定的期望區間,即容忍區,在這一區域內任何績效改善對利益相關者的感知影響都是微弱的,只有當服務超出這個容忍區時,才會對利益相關者的感知質量產生真正的影響。[9]這一績效容忍區概念對社會工作組織的啟發是,如果組織試圖改善服務績效,就一定要努力突破容忍區的上限;如果組織認為服務績效可停留在容忍區內,就要警惕不能使服務能力落于容忍區之下,否則利益相關者(服務對象、政府部門等)會因失望而放棄該組織。從績效評估的角度,社會工作組織的行政能力建設包括對組織使命的合理分解能力、設立組織中長遠目標的能力、融資能力、資源整合能力、設計多種薪酬標準能力、工作者能力、提高服務質量的能力等。
(二)重視信用監督,力求公開透明
需要內外合力,以構建社工組織公開透明的信用機制。具體來說,信用監督機制可分為三個層次。
首先是內部監督層次。其完善與否體現出社會工作組織自治能力的高低,反映了非營利組織向大眾證明其使命和效率的需要,屬較高標準規范。在社會工作組織內部需設立監事會,負責監督法人的行政運作與財務;制定切實制度,保障員工行使監督權利。其次是行業監督層次。在社會工作行業層面,需設立專門的行業組織以引導、監督社會工作組織改良服務過程。在美國,非贏利性組織互律機制充分發展,包括非贏利組織聯合會、行業社團的互律以及獨立的第三方評估組織,如美國全國慈善信息局(NCIB)致力于慈善組織評估準則的制定和定期向公眾評估報告,為非贏利組織提供引導和激勵,也對社會公眾評價、參與、支援非贏利組織起到重要作用。最大的非贏利組織聯合會 IS由800多個自愿組織、基金會組成,制定了美國非贏利組織的倫理守則,它在非贏利部門中采取勸告、說服及傳播好經驗的方式實現行業自律。最后是外部監督層次。由政府為非贏利組織訂立最低行為規范標準,透過正式法規,由政府和社會公眾來執行監督。對政府而言,要維持低門檻進入的法律條件,合理分類社團,有針對性地設立管理手段。發揮會計、審計、稅務等部門的作用,實施專業檢查。建立司法監督制度,引入司法審查,保證受損權益者獲得法律救濟,社會工作組織權力產生外部效果以及內部發生糾紛時,進行司法干預。除專業機關監督外,倡導含媒體、公眾在內的社會輿論參與社會工作組織的評論、批評與督促改進。非贏利組織信息是社會共有財富,為社會成員共享,要公開財務和與服務相關的定量信息,以便全面評估其是否履行其使命,[7]140152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
內部監督帶有自愿屬性,而外部監督則具強制性,行業監督體系位處兩者之間,其中介與引導作用尤其值得重視。內外三層次信用監督機制亦可概括為縱向(政府與社會工作組織)和橫向(同行、受益者、媒體和公眾)監督機制并行,相互結合和制約。
(三)增加從業者數量,倡導開放式溝通
倦怠感的產生受繁重工作量、工作自不夠、社會認知度偏低等因素影響。政府部門有必要從資助經費、鼓勵政策等著手,有步驟地培育和增加社會工作者的數量,以緩解該行業人力資源匱乏的困境。20世紀末,美國約有160萬個非贏利組織,平均每12人就有1人服務于非贏利組織。[1]165龐大的從業者隊伍確保了廣泛的社會認同度及合理的工作強度。2012年,我國中央政法委、民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19個部門和群團組織聯合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中長期規劃(2011―2020年)》明確提出,國家將大力培育專業人才,到2015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量增加到50萬人。到2020年,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總量增加到145萬人。[10]在專業人員數量不斷增加的基礎上,社會工作服務組織對職業倦怠的緩解肩負有直接和關鍵性責任,組織需要在內部營造開放式交流氛圍,鼓勵員工民主參與,從團隊激勵、社區居民參與及志愿服務項目開發等方面進行多元化嘗試。
綜上所述,廣州市社會工作組織行政困境的解決出路,一方面有待于政府職能的不斷清晰和完善,與社會工作組織建立相對平等關系,提供支持性和約束性并行的外部政策環境;另一方面,社會工作組織亟待完善績效考核機制和信用監督機制,形成開放式團隊溝通氛圍,主動回應組織內、外部問責,實現透明化、科學化、可持續和民主式行政運作模式。
注釋
①見劉雪《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呈行政化趨勢》《南方都市報》GA06版,2013年6月15日。此文公布了由廣州大學廣州發展研究院的《2012年廣州市社會工作發展現狀與2013年展望》報告,指出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存在“部分家庭綜合服務中心,已成為基層政府附屬單位”“不專業及財務、管理不透明”等問題。
②全美社會工作協會的董事會主席這樣形容“個案管理”:它是專業的社會工作者根據案主及其家庭的需要進行評估,在適當的時機,通過對他們提供安置、協調、監控、評估和倡導等一系列服務以滿足案主特定的復雜需要,這種提供服務的方式就是個案管理。
參考文獻
[1]尹保華.社區建設創新與社會管理[M].北京:知識產權出版社,2012.
[2]S KUHNIE R SELLE,GOVERNMENT.Voluntary Organization: A Relational Perspective[M].Aldershot:Avebury,1992.
[3]雷克斯?A?斯基德莫爾.社會工作行政:動態管理與人際關系[M].第三版.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5.
[4]袁方.社會研究方法教程[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343.
[5]譚秋明. 今年花2.64億買社工服務[N]. 廣州日報,2012-09-14.
[6]艾建琪. 香港社會工作覆蓋到社會各個角落[N]. 深圳商報, 2007-04-17.
[7]黃兆輝.小政府、大社團――澳門的后-后現代性與后傳統生活[M].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13.
[8]SANDRA L,BOZZO.Evaluation Resources for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Usefulness and Applicability[J]. Nonprofit Management and Leadership, 2000,10(4):463―472.
[9]王銳蘭.解讀非贏利組織績效評價――基于民主政治視野的研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9:172.
一、目的和原則
(一)主要目的
年,我區制定出臺了《意見》,率先探索推進社會工作體系建設,并確定了社會救助、就業保障、青少年服務、婦女兒童服務、老年人服務、殘疾人服務、社區矯正、戒毒服務、綜治管理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等社會工作發展的十大重點領域。經過多年工作實踐,初步營造了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的社會氛圍,形成了具有特色的社會工作體系。
隨著社會工作體系建設各項工作的逐步展開和深入,一些諸如組織管理不統一、崗位待遇不明確、管理考核不到位等深層次問題凸顯,阻礙了社會工作體系建設的進一步發展。為此,必須進一步統籌協調、理順關系、明確任務、整合力量,統一規范管理,以更好地發揮專業社會工作在緩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中的作用,加快構建以政府為主導、以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為取向、以專業為基礎、以公眾廣泛參與為動力的社會工作體系。
(二)基本原則
1.統一管理,協調聯動。建立統一設置和管理標準,明確職能部門和社會機構各自任務,做到統分結合、協調推進。
2.整合資源,精簡高效。整合行政和社會資源,根據服務對象的數量、特點和服務內容的需要,明確專業人員數量配備和經費保障分配。
3.提升轉換,專業服務。著力促進現有社會工作從業人員通過專業培訓考核,轉換為專業社會工作者。通過專業崗位設置定崗定員,實施專業性、科學性的服務和指導。
二、主要內容
具體實行“五個統一”:
(一)統一崗位設置
1.合理設置社會工作專業崗位。在區、街道的民政、教育、文化、衛生、人力資源、、人口計生、公安、司法、綜治、工會、團委、婦聯、殘聯等部門,可根據社會工作管理和服務的實際需要,設置一定數量的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配備具有社會工作專業或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的公務員、職員、雇員;在社會福利與社會救助機構、學校、醫院、社區等,可以針對特定的服務對象,按一定的比例設置社工崗位;為加強社工服務的專業化、社會化,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民間社會服務機構設置專業社工崗位。
2.多種途徑獲得崗位專業人才。對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社會福利機構、學校、醫院等)、社區事務工作站現有在編在崗人員,主要采取提升轉換的方式,通過專業培訓和考試,掌握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并獲得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有空編、有條件的部門和單位,可以通過面向社會招考、招聘,優先錄用社會工作專業的畢業生或取得社會工作師資格的專業人員。民間社會服務機構可以結合機構自身的特點和服務方向,爭取政府服務項目和資金支持,聘用專業水平高、理論知識強的中、高級社會工作人才。
3.科學確定社工數量。機關、街道部門內部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合理設置一定數量的專業社工。養老社會福利機構原則上按照每100張養老床位設置1名社工。學校、醫院原則上按“一校一社工”、“一院一社工”配備。街道或社區根據各有關職能部門工作需要,按服務對象的一定比例設置社工崗位,具體比例為:每100戶低保對象、每100名下崗失業人員、每70名問題青少年、每500名戶籍老年人、每5000個家庭、每500名中重度殘疾人、每30名社區矯正人員、每50名吸毒成癮者、每10000名外來人員分別配備1名取得職業資格的社會工作師。原則上每個社區工作站不少于2名持證社工。
(二)統一任務分配
1.強化社會工作職能部門作用。社工辦負責制定每年的社會工作總體工作計劃和任務目標。社會工作任務部門每年向社工辦上報年度工作計劃,社工辦結合部門的職能特點和社會工作專業方法,最終確定各部門、街道和社會服務機構的工作任務或工作目標。
2.明確部門職責任務。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制定相關社會服務領域實施計劃,組織協調下屬單位或相關社會服務機構,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工作方法,開展專業服務。
3.發揮基層服務作用。街道、社區工作站要針對本轄區服務對象的特點和需求,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科學的工作方法及手段,為社區對象提供專業化的社會服務。
4.加強與社會機構的聯系合作。社會公益性民間組織可以通過協議形式向有服務需求的部門和單位派駐專業社工,運用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科學的工作方法及手段,為特定的人群、針對特定的事件提供專業化的社會服務。
(三)統一培訓競聘
1.建立健全社會工作培訓機制。區人力資源部門和區社工辦或其授權機構負責全區社會工作者專業知識培訓、考證報名和繼續教育培訓工作,根據不同的培訓內容和層次,通過自主培訓、合作培訓、委托培訓等多種方式,完成培訓和考試任務。
2.完善專業社工招考錄用機制。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本部門或下屬單位專業社工的招考和聘用,建立和形成社工崗位聘用人員招考制度,最終實現專業社工“凡進必考”。各部門和各單位錄用方案要與社工辦溝通協商,社工辦負責招聘過程中的業務指導和社工資質審核,錄用結果要報區社工辦備案。
(四)統一薪酬保障
1.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以及財政核撥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在編的社會工作專業人員薪酬按機關事業單位有關工資政策執行。
2.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區工作站聘用專業社工的薪酬由所在單位按照市統一規定予以確定。
3.社會公益性民間組織從事社會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薪酬及其他福利待遇參照上述標準。
(五)統一管理考核
1.區社工辦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全區社會工作者注冊登記和管理。獲得全國社工職業資格并在我區相關機構從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區社工辦或其授權機構登記后,成為我區的注冊社工,可以享受我區政策規定的崗位待遇。區社工辦或者其授權部門根據每年的工作計劃對各部門、各社會服務組織機構社會工作任務目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估,并根據考核評估結果兌現任務費用。
2.整合提升并充分發揮區社工協會的作用。作為社會工作體系中的行業管理服務機構,協會不直接面向社會提供社工服務,主要負責規范行業行為、維護社工權益以及區社會工作主管部門委托的其他事項等,并接受區社會工作主管部門的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
3.承擔社會管理和服務職能的部門、社會福利機構、街道(社區事務工作站)負責本部門、本單位社會工作師的日常業務管理考核。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社會公益性民間組織的考核,按雙方協議的約定執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區社會工作體系建設由區和諧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統一領導。區建立由分管區長牽頭、有關部門和各街道負責人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交流工作、分析情況、協調問題、部署工作。強化區社工機構工作職能,區社工辦和社工協會負責全區社會工作情況的考核、評估、管理,加強與有關部門和街道的聯系溝通,指導民間社工機構開展專業服務。
關鍵詞:單親母親;幫扶機制;社會工作
中圖分類號:G646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4-9324(2014)08-0007-02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單親母親”這一群體逐漸被人們所熟悉,群體數量也在不斷擴大,隨之而來的便是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生活壓力、身心健康、子女教育等,壓得她們喘不過氣,在艱難生活的同時也失去了對生活的熱情和信心。如何去幫助她們,如何調動社會各項資源去建立長期有效的幫扶機制是現在亟需考慮和解決的問題。
一、單親母親基本情況
單親母親面臨著生活中的各種困難,在實踐調查訪問過程中,了解到她們主要被經濟問題、就業問題、子女教育問題、住房問題以及身心健康問題等困擾。現在社會每個人都在為生活奔波,單親母親這一群體也不例外。據調查了解,單親母親家庭生活條件比較好的只占少數,絕大多數都屬于生活困難人群。她們的經濟來源主要是工作收入、低保,月收入還不超過500元,遠遠達不到基本生活保障的要求。同時由于文化程度低造成了就業難以及子女教育難,這一層面上更加劇了經濟的拮據。當面對工作與家庭之間的雙重角色沖突時,加上生活的重擔使她們顯得比同齡人多了一份憔悴和滄桑,承受著心理上的各種煎熬,離婚后的指責、喪偶后的悲痛、子女溝通難的壓力、負面情緒無法釋放等,生活的陰霾籠罩在她們心里。
二、現有幫扶支持現狀及局限性
社會幫扶支持及現有的社會支持域,社會支持是與弱勢群體的存在相伴隨的社會行為,一般是指來自個人之外的各種支持的總稱。良好的社會支持系統應該由政府、社會、單位、家庭及受助對象自身潛能發揮機制等組成(王琳,2005)。
1.政府主導親友為輔。我國的社會救助工作傳統上由政府主導,隨著社會對單親母親群體的關注日益增長,政府也開始將更多的關注投放到這一群體身上。相關數據顯示,淮安市政府自2012年下半年開始出臺關于幫扶單親母親的政策,全市設立單親特困母親幫扶基金600萬元,每年將資助每戶單親特困母親家庭1000元。從民政幫扶、就業幫扶、教育幫扶、醫療幫扶、住房幫扶、司法幫扶、殘聯幫扶以及婦聯幫扶更全面地救助單親母親家庭。婦聯承擔著對單親母親關懷與支持的責任,提供一些臨時的生活救助以及精神上的慰問,并聯系發動社會的力量幫助單親母親家庭。社區是人們生活的載體,它提供人們安心棲息的場所,例如為單親母親提供就業信息和渠道,爭取就業機會;幫助她們輔導子女功課,減輕心理壓力;開展一系列文娛活動,讓單親母親參與其中。單親母親脫離困境目前主要依靠的還是政府、婦聯、社區層面的支持。此外,親人、鄰里、社會組織機構也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當面臨困境時他們提供了最溫暖的支持。在調查了解中,90%的單親母親家庭都得到過親友、不同組織的不同程度的幫扶。
2.當前幫扶支持的局限性。①幫扶領域狹窄,雖然社會各層面都提供相應的幫助,但是具體的幫扶領域很窄,例如就業幫扶只提供一些就業信息,沒有落實到就業培訓等實處;教育幫扶僅限于學校對孩子的學習教育;醫療幫扶僅僅局限于一些特定疾病,對于其他的重大疾病,單親母親根本沒有經濟能力去承擔。②服務周期較短,不同的幫助措施在不同的地方開展,但是大部分都存在周期短的問題,就像婦聯只在節假日的慰問,不免減弱了誠意;其他的各種技能培訓也只是“3分鐘熱度”,只是解決了燃眉之急,這樣表層次、短期性的幫助,無法從根本解決單親母親的困境。③缺乏專業素養,針對一個群體開展救助服務,最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幫扶機制,從各個層面搭起框架組織。但是在單親母親幫扶措施中沒有專門的領導機構,起不到統籌的效果,也沒有具體的方案措施和專業的工作人員,導致效率不高。在調查過程中,發現有至少三分之二的社區缺乏專業的服務咨詢點,也沒有社區社會工作者,在幫扶的過程中也就缺少了專業性。
三、建立有效長期的幫扶機制
家庭結構不完善,單親母親自身的限制以及社會對女性的歧視,使本就發展基礎很差的單親母親家庭很難獲得擺脫困境的資源與機會。這些因素又相互影響、相互作用,形成一種惡性循環,使這些家庭處于物質(經濟)貧困、精神貧困和社會貧困的三重貧困之中(董云芳,2010)。然而目前局面性、短期性的幫扶機制未能有效地解決她們的問題,如何建立全面的、長期的幫扶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綜合各方面調查結果,要從宏觀和微觀兩個層面,并結合社會工作視角探討如何建立長效幫扶機制關愛單親母親。
1.政府主導力量的推進。社會的力量是無窮的,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和資源為單親母親提供幫助,建立相關的政策并實施,保障單親母親的權利以及權益。①互助網絡平臺的建設。單親母親群體是一個龐大的群體,尤其是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離婚率的不斷上漲,單親母親的隊伍逐漸壯大,這就意味著單親母親數量以及規模在不斷變動,建立完善的單親母親網絡體制是必要的。一方面,方便單親母親信息登記和資料的匯總,能夠及時了解其群體的確數;另一方面,有利于幫扶措施和方案的實行,針對單親母親的不同需要給予幫助,這樣就具有針對性且效果顯著。讓社會更多的人了解和關注單親母親群體,發揮社會力量,借助媒體擴大單親母親的影響力,制作單親母親宣傳片、宣傳欄,在提供救助的同時更懂得尊重她們,理解她們的艱辛。②社會救助機制的完善。關注社會弱勢群體離不開政府以及相關部門的支持和協作,制定社會救助政策,建立社會救助機制,能夠有效地幫助單親母親解決生活問題。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是最基本的,當接近30%的單親母親家庭達不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時候,我們能體會到實行這一項政策是多么重要,對于那些特困單親母親家庭有必要將其納入低保系列。提供住房救助確保了社會救助體系的平等性,安排一些經濟適用房并對單親母親家庭提供特殊住房貸款,給予她們最大范圍內的優惠,保證她們有房住,有安身立命的棲息處。而醫療救助給單親媽媽提供了奮斗努力的身體保障,提供健康咨詢點、定期免費體檢等。在教育救助方面,給予單親母親家庭子女提供教學優惠政策,幫助他們申請助學金,從政策上貫徹落實。社會的不斷發展,追隨著西方國家的腳步,我國也在不斷擴大社會福利。享受社會福利是每個人的權利,從社會福利政策到一套完善的社會救助機制,自上而下高效執行,從根本上解決單親母親的生活困境。
2.社會工作專業方法的借鑒與運用。從社會工作的角度主要是結合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三種工作方法,運用專業知識和技巧,建立具體、長效的單親母親幫扶機制。①個案工作,人與人最好的溝通就是面對面,個案工作正是采取了此形式與案主更好地接洽,給案主提供最直接有效的幫助。在個案工作這一層面,我們可以給單親母親提供以下幫扶:一是,拓寬社會救助渠道。在調查訪談過程中,H女士是家庭比較貧困的單親母親,因為原來的工作致使腿部受傷造成行動不便,現在下崗在家,還要供女兒上學、照顧婆婆,生活的艱辛可想而知。由于戶口的原因申請不到當地的低保戶資格,了解到她的大概情況后,我們走訪當地民政局以及殘聯中心,為H女士爭取低保戶資格,經過幾番努力最終成功。從這一情況中我們了解到第三方力量的重要性,了解和準確把握單親媽媽家庭的實際情況,開展了行之有效的長期“一對一”幫扶行動,借助社工的力量拓寬單親母親社會救助渠道。二是,疏解心理隱患。所調查的95%的單親母親心理上都存在隱患,擔心子女的教育問題、工作問題、與人相處問題、以后生活狀況等,這些問題壓得她們喘不過氣。提供相應的心理輔導,幫助她們釋放自己的壓力,學會調節自己的心理情緒,積極面對生活。②小組工作。從小組工作層面建立幫扶機制主要是借助小組的力量達到共同進步、互幫互助的效果。一是,成立單親媽媽互助小組。單親母親作為一個孤獨的個體需要他人給予的精神支持,項目過程中成立的“單親母親俱樂部”讓她們有更多時間彼此交流,明白自己不是孤單的一人。同時定期組織一些活動,豐富她們的業余生活。還可同步開展治療小組、社會化小組等。二是,建立結對幫扶小組。調動社會階層的力量,發動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結對幫扶單親母親家庭,不僅給予其經濟上的直接幫助,還要擺脫這樣單一的經濟救助形式,進行技術上的指導。比如企業提供一些就業崗位,建立一套長期的幫扶方案,解決單親母親就業問題。③社區工作,集體的力量總是強大的,社區工作方法的理念就是充分利用公共資源,集合大家的智慧解決居民問題。運用社區工作方法解決單親母親問題。一是,建立創業就業培訓體系,現在單親母親很多在非正規部門就業,從事短期的臨時性的工作,而這使得她們處于“高風險、低技能、低收入、缺保障”的不利境地(何蘭萍,2007)。提供就業信息,定期邀請專業人士進行職業培訓,讓單親媽媽有更多的就業機會以及自主創業機會。二是,成立子女教育輔導中心,定期開展公益講座,為單親媽媽解決關于子女教育的困惑,同時開展一些知識講座,給她們提供一個自我學習的平臺,提高個人的文化素質,以更好地與子女溝通。例如每周開展單親母親家教培訓,與專家零距離接觸進行家庭教育指導,提升家庭幸福指數。三是,成立心理咨詢工作室。在個案工作中也提到了心理輔導,社區工作理念與其不同的是,社區工作理念的側重點是讓社區成立專門的心理咨詢工作點,讓單親母親有一個專業的場所來咨詢。所以在社區內建立心理咨詢工作室是非常必要的。除以上措施,還有法律援助中心,普及相應的法律知識,讓單親母親學會運用法律知識維護自己的權利。義務提供婚戀介紹,給單親媽媽尋找第二幸福。同時社區還定期組織志愿者服務,這在一定層面上也起到了長效幫扶的作用。社區通過組建“家庭資源中心”,協助單親媽媽家庭提高自身潛能,應對家庭困境,恢復和發展其社會適應功能。
作為社會弱勢群體,單親母親需要社會給予更多的關注并建立長效的幫扶機制來更好地解決她們的困境。要調動社會各層面的力量、資源從深層次改變她們目前生活狀況,幫助其建立自信、自強、健康、向上的積極心態,使其更好地適應社會。
參考文獻:
[1]王琳,弱勢群體社會支持中的政府責任[J].南方經濟,2005,(4):33-35.
[2]董云芳,單親特困母親家庭青少年社會工作服務模式探析――以“陽光家庭服務項目”為例[J].青少年研究(山東省團校學報),2010,(2):12-17.
【文章編號】0450-9889(2016)06C-0167-03
隨著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力度的不斷加大,我國社會工作作為社會服務的重要承接主體迎來了新的發展機遇。新的機遇同樣蘊含新的挑戰,即新形勢下對社會工作人才培養的挑戰,亦即如何培養更多的優秀社會工作人才。高校關于人才的培養,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內容:一是思想培養,二是理論培養,三是實踐培養。作為既重理論培養,又重實踐培養甚至實踐培養重于理論培養的社會工作專業,對學生的實踐培養提出了新的要求。為此,本文對政法院校社會工作專業的實踐培養提出一些拙見。
一、政法院校社會工作專業實踐教學的必要性
(一)實踐教學是諸多學科的必然環節。從宏觀上來講,高校關于人才的培養,既包括思想方面的培養,也包括理論方面和實踐方面的培養。如此可見,實踐方面的培養是我國人才培養體系不可或缺的一個方面。實際上,我國《教育法》也對學生的社會實踐進行保護,第四十七條明確提出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組織等要對學校組織的實習和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幫助和便利。從微觀上來講,我國各學科的培養方案和教學方案都明確規定了實踐教學的時間和比例。因此,說實踐教學是各學科的必然教學環節是有理論根據和實踐根據的。
(二)實踐教學是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科特性所需。一般而言,任何一門學科都具有其學科特性,否則就不能稱其為一門學科。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科特性包含理念、方法等多個方面,本文僅從理念和方法兩個方面予以分析。社會工作堅持“助人自助”的專業理念。從理念特性可以看出,為達到“自助”的目標,首先得“助人”。這一“助人”的過程就要求專業社會工作者具備“助人”的能力,而這“助人”的能力不是與生俱來的,是需要經過專業訓練才能獲得的。這種專業訓練就需要通過實踐教學才能實現。從社會工作的方法特性來看,專業社工有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三大直接方法和社會工作行政、社會工作研究兩大間接方法。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社會工作行政明顯都建立在社會工作實踐基礎之上,即使是社會工作研究,有時也需深入實地獲取一手資料。顯然,社會工作方法上的特性更加需要社會工作者的實踐能力。
政法院校社會工作專業有其特殊性。政法院校社會工作專業學生具有法律性、政治性和組織紀律性等特點,其實這也可以視為政法院校社會工作專業的特殊性。政法院校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生同其他院校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生不同,不少學生畢業后選擇在公、檢、法、司等司法領域工作。因此,政法院校社會工作專業的學生在理論教學方面就增加了不少的法律課程,而且注重對學生法律性、政治性和組織紀律性培養。法律性、政治性和組織紀律性的培養單靠理論教學是難以達到要求的,必須靠實踐教學、班級活動、校園活動等課外活動共同帶動。
(三)符合“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時代需求。隨著《國務院關于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等文件的出臺,各地各部門也相繼出臺了相關辦法和措施,全國掀起了新一輪的創業。加之我國當前加大政府購買社會工作服務的力度,并且出臺了推進民辦社會工作機構的系列辦法,作為我國民非企業主體力量之一的社會工作機構迎來了歷史性的發展機遇。社會工作機構的發展,需要大量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尤其是創業型社會工作人才。近幾年,我國雖然有不少社會工作專業的畢業生,但是真正加入到社會工作隊伍的較少,優先社會工作人才更少。因此,需要加強實踐教學,引導社會工作專業學生加入到社會工作創業隊伍中來。
二、政法院校社會工作專業“六位一體”實踐教學模式的總體構想
(一)“六位一體”實踐教學模式的內涵。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入學前實踐。入學前實踐指的是學生利用錄取之后和入學之前的假期,在所在地公、檢、法、司等政法系統,以及社區、社會工作機構進行入學前的實踐。這種實踐方式雖然在具體操作層面有一定的難度,但是對學生和對學校而言具有重要的意義。對學生而言,首先是培養學生的實踐意識和實踐能力,有利于提高其專業意識。其次,有利于學生進行專業選擇。經過實踐,學生可以根據實踐感受,決定是否選擇該專業,避免入學后的選擇困境。對于學校而言,一方面有利于對新錄取學生實際情況的掌握,另一方面這也可以成為學校的招生特色。
2.課堂實踐。課堂實踐指的是專業課教師利用上課的時間,加強對學生的實踐教學。這里以課程為例比較便于解釋。如講授個案工作的課堂,任課教師可以安排學生模擬相關角色。又如講授小組工作的課堂,任課教師可以將全班學生分成若干個組,然后由各組去承擔組別角色。當然這種分配方式可以選擇抽簽等多種方式。再如講授社區工作的課堂,任課教師可以組織學生深入一線社區進行現場教學。課堂教學靈活多樣,需要任課教師具備較好的實踐教學能力和教學方法,充分引導學生加入到課堂實踐中來。
3.課程實踐。課程實踐指的是每門課程必須進行針對本課程特點的實踐活動。社會工作專業至少有個案工作、小組工作、社區工作、社會工作行政、社會工作研究、心理咨詢與方法、社會調查方法等方法課,還有婦女兒童社會工作、青少年社會工作、老年社會工作、學校社會工作、禁毒社會工作、企業社會工作等方法課,還有社會工作概論、社會學概論、法學概論等理論課。這些課程各具特點,因此需要有針對性的課程實踐,提高學生對課程理論的把握能力及實踐能力。
4.實驗室實踐。實驗室實踐指的是利用實驗室模擬社會工作情景,讓學生參與到其中來。實驗室看似是工科類的教學專利,其實不然,作為強調實踐教學的社會工作而言,也可以進行實驗室教學。南開大學、武漢大學、華東理工大學等諸多高校已經建立了社會工作實驗室。社會工作實驗室如同政法院校的模擬法庭一樣,目的就是讓學生身臨其境,切身體驗社會工作情景,感受社會工作的專業魅力。
5.寒暑假實踐。寒暑假實踐指的是學生利用寒暑假實踐,深入到相關專業領域進行實踐活動。寒暑假是一個相對集中的時間,學生可以利用學校建立的專業實踐基地進行實習,也可以自行聯系實踐基地實習。當然,這需要班主任和專業教師在假期前就做好工作安排,給學生布置假期實踐任務。這種方法有利于學生鞏固前一學期所學的理論知識,提高自身實踐能力。同時,有利于促進學生專業學習的連續性,避免因假期帶來的學習斷層。
6.畢業實踐。畢業實踐指的是利用一個到兩個學期的時間進行帶有總結性的實習活動。畢業實踐是學生所有學習和實踐的總結。畢業實踐的做法在各高校已經具備較好的基礎,在這里只提出一點,那就是處理好畢業實踐與畢業論文、實踐報告、就業等之間的關系,此處不做贅述。
(二)關系。具體分析如下。
1.六者之間互為一體。從入學前實踐到課堂實踐、課程實踐、實驗室實踐、寒暑假實踐,最后再到畢業實踐,看似多階段的實踐,實際上具有一定的內在邏輯性。入學前實踐、課堂實踐、課程實踐、實驗室實踐、寒暑假實踐、畢業實踐總體上可以分為三個階段,即入學前、學習中和畢業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對應入學前實踐,第二階段對應課程實踐、課程實踐、實驗室實踐和寒暑假實踐,第三階段對應畢業實踐。三個階段存在一定的次序性,前一個階段為后一個階段打下基礎。因此,六者之間是一個有機統一體。
六者之間互相促進。第一階段的入學前實踐有利于第二階段的課堂實踐、課程實踐、實驗室實踐和寒暑假實踐,第一階段和第二階段的實踐又有利于第三階段的實踐。在第二階段中,課堂實踐可以促進課程實踐、實驗室實踐和寒暑假實踐。同理,第二階段中的某一實踐也可以促進其他實踐。因此,六者之間不是相互制約的,而是相互促進的。
三、政法院校社會工作專業“六位一體”實踐教學模式的實現路徑
(一)學校層面:加強頂層設計。在我國現行行政體制之下,為確保各項政策的制定及措施的實施,必然離不開頂層設計這一環節。政法院校實行社會工作專業“六位一體”實踐教學模式,必須加強頂層設計。尤其是“六位一體”實踐教學模式中的入學前實踐,這是一個較新的方式,若不加強頂層設計,后期工作難以開展。而且,實踐教學對內幾乎涉及學校所有部門,對外涉及實習基地及相關部門。具體來說,就是在學校層面要形成正式的文件,讓社會工作專業“六位一體”實踐教學模式有據可依,確保實踐教學工作的開展。其實,待社會工作專業實踐教學模式較為成熟時,也可復制推廣到其他專業中去。當然,學校層面也不只是制定單一的政策即可,還需要相關配套政策才能真正促進學校的教學改革和發展。這些配套的方案包括合理的職稱評審制度、教師考評機制、學生管理制度等。
(二)院系層面:負責制訂完善的實踐教學方案。相對于學校層面來說,院系層面才是真正的組織者和實施者,而且是溝通的橋梁,上要面對學校,下要面對教師和學生。在這里應重點強調的是,院系在社會工作專業實踐教學過程中的核心任務是要負責制訂完善的實踐教學方案。實踐教學涉及校內外的關系,對內涉及教務處、招生就業處、學生工作處、后勤處等多個部門,對外涉及實習基地管理及建立新的實習基地。實踐教學從內容上來說涉及六個階段,還涉及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的平衡機制。因此,院系一方面要聯系校內外相關部門,理順好行政層面的關系;另一方面,要組織專業教師及相關專家,對社會工作專業培養方案認真研究、不斷完善,制訂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實踐教學方案。
(三)教師層面:建立合理的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教師考核評價機制。就教師層面來說,社會工作專業教師粗略可以分為三類,第一類是理論教學教師(當然也承擔實踐教學任務),第二類是實踐教學教師,亦可稱實踐指導老師,第三類是負責行政性事務的輔導員和班主任。三類教師各司其職,不斷提高自身專業水平,促進實踐教學的開展。不過,筆者更想強調的是,要建立合理的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教師考核評價機制(輔導員和班主任一般有單行的考核機制)。無論是兼職實踐指導教師,還是專職實踐指導教師,均需形成良好的評價機制。當然這主要是學校的責任,不是教師個人的責任。當前,研究型教師和講授型教師如何評價一直是討論的熱點。加之當前很多學校設置了許多關于教師的“條條框框”,嚴重制約了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不利于教學活動以及新事物的發展。換句話說,有時候很多教師愿意去開展相關工作,但是基于制度的制約,他們也只能選擇放棄或者置之不理。
【關鍵詞】分析心理學 社會個案工作 程序
傳統的個案工作程序總體上可以分為兩大類:按時間順序來劃分,把個案工作程序分為開始階段、中間階段和結束階段;按服務內容來劃分,把個案工作程序分為接案和建立關系、問題評估、制定方案與實施服務、結案及持續的治療等幾個階段。在實踐中,這些過程(包括其他模式劃分的階段)其實都是交叉的,也常常同時進行。瑞士心理學家榮格在弗洛伊德和阿德勒的理論基礎上,提出了傾訴、解釋、教育和轉變的四階段心理治療程序。①該模式對治療型工作關系的發展進程有著深刻的洞見,在社會個案工作程序中可以參考借鑒。
榮格的心理治療模式概述
榮格提出了分析心理學的范疇,發展了心理治療中經典的精神分析理論。在治療實踐中,榮格咨詢師和治療者持有一些根本的目標。這些目標包括以促使案主對其真正自我更高程度理解的人格超越、轉變和整合。為實現這些根本性的目標,榮格咨詢師和治療者通常幫助案主在其治療過程中經歷四個階段:傾訴、解釋、教育和轉變。
榮格的四階段模式是在弗洛伊德和阿德勒理論基礎上的發展成果。因為分析心理學包含的理論差別極大,要采取一種無所不包的立場是極其困難的。于是在劃分階段或類型時,榮格以其謹慎的態度謙恭地表示,是“冒險”、“試圖”、“臨時性”地將治療程序劃分為這四個階段。每一個階段盡管看起來似乎就是終點,對精神健康的恢復是足夠的,但事實上沒有一個是完整的,甚至轉變都不是終點。
心理治療最初開始于案主的“傾訴”以達到宣泄凈化的效果。但并非所有的病人都能被帶到靠近意識的地方,對這樣的病人就需要引入“解釋”—即第二階段。弗洛伊德正是在此階段對病人的移情等相關問題進行了詳盡的分析和闡釋。與弗洛伊德不同,阿德勒認識到了“教育”的必要性,將醫生和病人之間的醫患關系拓展到了社會交往。案主在理解的基礎上,需要借助教育,才能改變原來的生活狀態,并逐步融入到社會生活當中。但個人間的需求是不同的。因此,醫生應該拋棄一切過早得出的結論,從而把任何特定病例中的結論看作是假設性的。于是,榮格提出了“轉變”階段。在此階段,要求醫生也要面對病人的任務。這樣,對治療者關鍵的要求不再是醫學文憑,取而代之的是人的素質。在研究上,弗洛伊德發現了致病原因;阿德勒提出了解決方法;而榮格則提出了檢驗效果的標準。這是非常有意義的一步。通過將傳統的醫療方法上升為自我教育的要求,榮格將醫患關系從弗洛伊德和阿德勒兩人的治療理念提升到了素質教育的高度,具有重要的意義。
作為心理學的一支,精神分析學極大地影響到了社會工作者,在20世紀20年代曾一度成為社會個案工作的核心指導理論并廣獲贊譽。精神分析理論在新弗洛伊德學者的努力下不斷發展,并受到了社會工作者的持續關注。其中,很多學者研究了榮格心理學對社會工作的影響。這既有整體性的研究;也有從具體知識模塊來探討其應用價值的研究。但有關榮格心理治療與社會個案工作程序之間的相關研究還不多。據此,筆者將對此試作一些探討。
社會個案工作核心服務過程的模式建構
文章將社會個案工作的“核心服務過程”理解為社會工作者向案主提供服務的主要過程,此概念不多涉及部門管理上的程序。相對于心理治療而言,社會工作方式具有雙方關系平等化、服務方式人性化、工作場所生活化、助人方式靈活化等特點。因此,四階段程序所涉及到的內容也必然隨之延伸到廣泛的社會工作服務領域,不再囿于治療室中的醫患關系。基于此,為便于實務需要,筆者將榮格治療的四階段模式進行了擴展,提出了適應于社會個案工作核心服務過程的“新四階段”模式。即,第一階段:引導傾訴,建立信賴關系;第二階段:解釋不足,培育優勢意識;第三階段:教育觀念,拓展社會交往;第四階段:自我轉變,實現價值傳遞。筆者將以榮格理論的視角對新四階段中的相關內容及意義作出分析說明。
第一階段:引導傾訴,建立信賴關系。在開始階段,與案主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是整個服務過程的開始。但存在于社會工作者與案主間的那些意識和無意識的感情和態度卻會嚴重影響雙方的溝通。對案主來說,任何被隱藏的東西都是一個秘密。保持秘密就像心理上的一副毒劑,它使秘密的保有者與集體疏遠,使人際關系在某種程度上被隔離。隱藏的另一種方式是對感情的克制。當感情受到克制時,它容易像無意識的秘密那樣孤立和擾亂案主,讓案主背上沉重的負罪感。
無論是秘密隱藏還是感情克制都會限制案主與社會工作者專業關系的發展。因此,在第一階段要積極地與案主建立交往,引導案主通過傾訴釋放壓抑的情感和秘密,從而對社會工作者產生信賴,愿意闡述影響問題的各方面因素。在這樣一個支持和肯定的情境中公開表達那些和各種經歷及問題相關的情感,案主往往能超越他們原有社會印象的局限,并體驗到人性中的新方面。這種情感表達,有利于案主提高對影響他們生活的各種心理力量的認識和理解。最終,案主能夠感受到一種更深的心理完整性和生活意義的實現感。
總之,第一階段所建立的信賴關系程度將直接影響后續階段的助人效果。尤其是那些并非主動求助的案主(如輟學兒童、網癮青少年和心理障礙患者等),能否獲取他們足夠的信任從而使其樂意分享信息直接影響著治療服務的成敗。此階段在整個服務程序中具有基礎性的功能,因此在沒有取得有效成果前,不能操之過急地進入到下一階段。否則,很多問題和因素都會因為交往關系的不成熟而被潛藏起來,結果工作程序過度到了下一階段,效果卻無法高質量地保證。當然,目前還沒有直接具體的標識可以表明此階段的任務已經完成,可以轉入到下一階段了。但仍有很多的細節信息可以幫助社會工作者去判斷此階段的目標實現到了何種程度。例如,案主與社會工作者交談時的距離遠近;案主是否愿意對他人提起社會工作者等。總之,在基礎型的第一階段,社會工作者與案主建立起足夠的信賴關系,對整個助人過程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第二階段:解釋不足,培育優勢意識。在服務中,案主與社會工作者交往關系的形成不僅與實際外部生活—他們的經濟條件,住房狀況,日常生活方式等有關,還可能會牽涉到其早年經歷所產生的影響。有些案主在傾訴完以后卻不愿離開。由于傾訴的行為,案主似乎牢牢地與社會工作者拴在一起了。這種令人困惑的聯系被弗洛伊德恰如其分地稱為“移情”,其與家長依戀特別相似。移情現象在那些依戀社會工作者的案主身上表現得非常清楚。
弗洛伊德最突出的成就之一就是解釋了這種依戀的本質—它是由無意識的幻想造成的。透過移情分析,當事人將會顯露自己在無意識里深藏的情感意念及欲望。在此階段,社會工作者若能以真正的關心和誠懇與案主交往,并輔以適當的安排,那么,這種關系將不僅能提供一個供以往經歷再現的場景,還能使案主獲得早期依戀中與現在問題相關的積極力量,并使其對那些仍有影響的因素感受到不同的意義。培養案主移情的積極性,無論是被理解為當下關系中的信心產生因素,還是被理解為孩童時期形成的可信賴一面的有效應用,都提供了解決這些問題的基礎。
弗洛伊德將移情主要歸因于人的力比多。因此,弗洛伊德的解釋方法立足于對人的陰影一面的詳細解釋,從問題視角對病人進行治療。榮格指出,人的陰影是一方面,但最重要的東西不是陰影,而是投下陰影的身體,即人本身。于此,榮格心理學從整體論的角度發掘了人性中閃光的一面。在對案主優勢性的強調上,榮格心理學和丹尼斯·薩利貝的理論殊途同歸。薩利貝提到在社會工作的實踐中要踐行優勢視角,強調了在實務中從案主缺陷方法過度到強調案主資源性的重要意義。②盡管很少從理論、原則或實踐的角度將其擴展或系統地表達,但數十年間優勢視角一直是社會工作知識領域中的一部分。如今,優勢視角在社會工作實務中已成為一種模式。
在第二階段,通過解釋案主的陰影以及無意識是如何影響他們的心理功能的過程,有助于案主接受現實并將自己從道德失敗或社會挫折中解脫出來。案主作為個體是有能力的、可激發的、抗逆的和值得尊重的,且有一系列的才能和資源可被用來提升他們當前的狀況。因此,社會工作者要去識別、追加并調動案主的個人與環境資源,從優勢視角幫助他們培育關于生活情境和問題的新的意識,從而為其重新開始健康的社會生活做好準備。
第三階段:教育觀念,拓展社會交往。當案主傾訴完個人感受,并經社會工作者解釋以后,現在案主所面臨的是學會建立自己良好的人際關系。在許多案例中,即使最徹底的解釋也只能使案主成為一個“充分理解卻仍然無能為力的孩子”。問題在于用弗洛伊德的快樂及其滿足理論來進行的解釋是片面的,因此是不夠的。作為個體心理學的創始人,阿德勒在此階段彌補了弗洛伊德的不足。阿德勒的理論哲學認為人是一種社會存在,人的問題就是社會問題。對人類問題的解決需要人們之間的相互合作,發展人們的社會興趣。阿德勒的理論表明,用社會發展欲求比用快樂原則來解釋許多人際關系的障礙者,結果會更加令人滿意。③
從根本上說,阿德勒的方法始于第二階段;他用以上觀點解釋癥狀,并在這個程度上求助于案主的理解力。阿德勒的貢獻在于認識到了社會教育的必要性,他努力嘗試用各種教育手段使案主成為能正常適應社會的人。阿德勒確信,健康的人際關系—即社會適應性和正常性是不可或缺的—它們甚至是一個人最渴望的結果和最適當的成就。阿德勒學派懷著教育的目的,幫助了那些已經學會認識自己的病人發現通向正常生活的道路。不管有多少理解,如果沒有新的習慣來代替癥狀,病癥就不會消失。但是習慣只能通過訓練形成,而適當的教育是達到這一目的的唯一手段。
通過支持、鼓勵和幫助(即教育),人們去適應風險以提高他們的生活狀況,社會工作者在第三階段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不同于其他學者的觀點,榮格指出,要為所有案主描述出具體的咨詢技術以便有效地幫助他們通過服務模式的第三階段幾乎是不可能的。榮格談到,任何在此階段需要做的都要明確地做出來;而且,咨詢師要通過道德支持和對案主的努力給予鼓勵以扮演好朋友的角色。
高質量的社會工作關系,一方面既是有效幫扶案主的介入方式;另一方面從長遠來看,又要有利于案主的人格成長與社會發展。因此,這就要求社會工作者在與案主密切交往的同時,要適時地開展教育。通過教育觀念,使案主提升能力,拓展社會交往,逐步建立生活中的人際關系。這種幫扶模式培養了案主的獨立性,體現了社會工作“助人自助”的基本理念,具有重要意義。
第四階段:自我轉變,實現價值傳遞。助人服務是相互影響的結果,在這個過程中,案主和社會工作者這兩個完整的人都起著一定的作用。在幫扶中,兩個主要的因素走到了一起,也就是說,這兩個人誰也不具有固定的決定性的重要意義。因此,在這個階段,案主和社會工作者都要通過提升他們的自我轉變能力以發展出一種新水平的自我認識。
社會工作者也是普通人,因此同樣會經歷案主方面的內容并受到影響,即產生“反移情”:社會工作者的當前經歷包含了過去事件—無論是以再喚醒或再體驗方式—的某種映現,而這與他們現在所幫扶案主的現實情況可能有所關聯。總之,在社會工作者和案主的關系當中,帶來了互相的轉變。在這種交流中,更穩定、更堅強的人格將決定最終的結果。
因此,如果社會工作者希望對案主施加適當的影響,他自己就必須不斷地努力達到他的治療要求。在助人關系當中,治療者遇到的所有指導原則以及其中包含的重要道德責任都可以歸結為一條規則:你希望怎樣影響別人,你就要作一個怎樣的人。在實踐中,社會工作者向案主傳遞的知識觀念必須是可被踐行的,而其驗證過程則需社會工作者同時來完成。這種可被信任的示范效應是前面所有幫扶階段能否產生成效的決定性因素。因為,一旦社會工作者無法實現自我宣稱的目標,治療貢獻就僅僅停留在了向案主介紹了某些知識的層面上,而這些知識的實質能量還是社會工作者自身所尚未確知的。于是,由此產生的案主對社會工作者的不信任及對其能力的懷疑,更會對幫扶效果產生了諸多負面影響。因此,在最后階段要求社會工作者邁出從教育他人到教育自己這一步,這是社會工作者要求案主轉化自己,以便最終實現目標的必然結果。
由此,在第四階段,親躬的社會工作者成為職業價值觀的教育者和實踐者。案主隨著現實目標的完成,從社會工作者的幫扶中也同時獲得了一種真實可信的價值觀。于是,曾經的被教育者—案主,如今便可作為一個教育者的角色,繼續將這種觀念傳遞給他人,而且可以由他人不斷地傳遞下去。于是,社會工作者最初的工作便具有了“種子”般的功能,實現了價值的再生傳遞,最終為整個社會的健康福利與和諧做出了重要貢獻。因此,社會工作者在轉變階段把教育實踐通過彼此共證的方式轉變成了教育規律,是理論—實踐—再理論的不斷提高過程,是更深層次教育目標的實現。
結語
社會個案工作核心服務過程的“新四階段”模式,在實務操作中可能會遇到很多困難。此模式程序模糊、收效緩慢,理論上的分析在實踐中還未能一蹴而就地應用。但這種服務模式卻提供了從工作關系及其質量成效的視角重新審視個案工作程序的新思路,深值探究。以此,希望“新四階段”的個案工作模式,在更多的有教輔特征的行業(如教育、醫護、養老、社區矯正等)中也能夠發揮價值,從而為整個社會福利的提高做出應有的貢獻。
(作者單位:天津職業技術師范大學經管學院)
【注釋】
①Jung, C. G. 1971. Problems of Modern Psychotherapy:collected works of CG. Jung(vol,16)2nd ed.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pp.55.
②Saleebey, Dennis. 2005. The Strengths Perspective in Social Work Practice, the (4 ed) Boston: Allyn and Bacon, pp.1-10.
基金課題:民政部項目“禁毒社會工作發展戰略研究”(2013MZSW024)。
作者簡介:葉雄(1957―),女,漢族,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中級社工師;主要研究方向:戒毒社會工作。
引文格式:葉雄,彭少峰.從“受助者”到“助人者”的美麗蛻變――上海社區戒毒“涅重生同伴教育小組”的案例分析[J].社會工作與管理,2014,14(3):73―78.
摘 要:以“涅重生同伴輔導教育小組”為例,從分析預估、服務計劃、服務實施、總結評估、專業反思五個方面,介紹上海自強社會服務總社在社區戒毒中引入同伴教育的創新實踐。案例展示了一個“建構生命意義”的介入歷程:從優勢視角和意義建構理論出發,運用小組社會工作方法培養同伴輔導員,促使戒毒康復人員通過“自我探索”“情感體驗”“意義建構”三條路徑,走向“自助、互助、社會”。
關鍵詞: 同伴教育;意義建構;社區戒毒;同伴輔導員;社會工作
中圖分類號:C9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1-623X(2014)03-0073-06
同伴教育是一種特殊人群之間的互助類教育服務,目前已經廣泛應用于生殖健康、艾滋病預防、戒癮工作、婦女能力建設、反對家庭暴力等許多社會服務領域。[1]自2005年起,在上海市委禁毒辦的倡導下,上海自強社會服務總社開始關注特殊經歷教育,在社會工作者的組織和引導下,以小組活動的形式開展同伴教育。通過招募和培訓一支同伴輔導員隊伍,為戒毒人員提供心理支持和情感疏導,不斷鞏固戒斷療效。
本文旨在以“涅重生同伴輔導教育小組”為例,從分析預估、服務計劃、服務實施、總結評估、專業反思五個方面,引介和探討上海自強社會服務總社在社區戒毒中引入同伴教育的實踐創新及其具體經驗。
一、分析預估
(一)需求分析
第一,實現價值的需求。一些經歷了生理脫毒和心理康復的服務對象,渴望重構生命意義、恢復社會功能、實現個體價值。社會工作者了解到,對一些已成功戒毒康復的服務對象而言,與就業、福利等相比,他們更渴望能尋找到重構生命意義的途徑、自我價值實現的平臺、被社會接納與認同的感受。希望能夠在自我康復的同時,幫助更多同伴共同康復,用積極參與社會公益、承擔部分社會責任的正面形象,改變社會大眾對藥物濫用群體的看法。
第二,建立健康交往圈的需求。根據相關統計數據,復吸人員中有98%的人主要是受到毒友負面影響。因而,如何在規避吸毒同伴交叉感染風險的同時,又能發揮同伴的正向作用是預防復吸的關鍵。由此可以探索從亞文化的認同向主流文化導入的新方法,培養一支由成功戒毒人員組成的同伴輔導員隊伍,幫助其他同伴建立戒毒信心和健康交往圈。
第三,再社會化的需求。在傳統戒毒過程中,吸毒人員與社會環境之間往往是封閉、隔離的。這就導致吸毒人員的再社會化不足,缺乏回歸與融入正常社會生活的能力。而這恰恰背離了戒毒康復追求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和社會功能的同步恢復的價值理念。因此,促使吸毒人員恢復社會功能、實現再社會化同樣不容忽視。
第四,“榜樣”示范的需求。“一朝吸毒,終身戒毒”的傳統社會價值傾向,曾讓許多吸毒成癮人員看不到希望。這種絕望阻礙了他們戒毒康復,進而又進一步固化了其負面社會形象。因此,培養和宣傳戒毒成功的正向典范,不斷強化吸毒人員的戒毒信心,進而影響他們行為的改變,也是這一群體的客觀需求。
第五,社會倡導的需求。個體行為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個體與社會環境的互動。根據我們的調查,83%的人表示不愿意接納吸毒人員。這表明,當前我國社會環境對吸毒成癮人員的總體接納度和包容度較低,很大程度上將阻礙吸毒人員順利戒除毒癮,以及尋求個體價值、建立健康交往圈、再社會化等一系列需求的實現。因而,社會工作者有必要思考:如何通過社會工作的知識、理念與方法,在幫助服務對象改變自身行為、不斷成長的同時,進一步改善社會觀念,倡導包容性社會環境。
(二)風險評估
第一,復吸或交叉感染的風險。應對措施:一是要嚴格入選標準,從日常個案工作中篩選符合要求的服務對象作為同伴輔導員的候選人;二是制定小組規范,明確參與組員所要履行的義務及行為規范。
第二,小組動力和組員凝聚力不足的風險。應對措施:一是將個體的一些困惑帶入小組,引導其他組員共同探討,達到互相支持的目的,并把這些因素設想為一個動力整體來運作;二是在小組生命周期,將活動分成兩大塊,既“常規活動”和“專題活動”,形成“結構式小組”和“非結構式小組”交疊運作,讓組員有更多參與度作為中介,增進小組的凝聚力。
第三,忽略組員個人目標的制定。應對措施:一是讓組員充分發揮自主性,制定小組個人目標;二是為每位組員制作一份個性化的成長記錄冊,保持對目標實現情況的定期檢視。
第四,技能培訓后,同伴輔導員的實際操作能力仍然不足。應對措施:一是要動員系統其他成員關注組員,并給予必要的支持和幫助;二是積極搭建交流和助人的平臺,對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進行后續跟進輔導。
(三)優勢分析
第一,小組帶領者來自群體內部,可以最大化發揮同伴的示范效應。小組策劃及主帶曾有過10年藥物濫用史,后來成了一名禁毒社會工作者。從昨日的受助者到今日的助人者,其擔當了正面行為的典范,相同的經歷更便于與服務對象溝通。因看到社會工作者的改變,不少服務對象也希望通過助人,實現自身的價值,同時更好地保持操守。
第二,共同的小組目標與愿景,有利于增強群體凝聚力。在小組籌劃期,社會工作者與服務對象共同設定了小組目標與愿景:希望通過小組生命歷程,尋找重構生命意義、體現價值的途徑,達到保持操守的目的;成為一名同伴輔導員,在自我康復的同時幫助同伴一起康復;通過團體自身的努力,改變社會對藥物濫用群體的看法。
二、服務計劃
(一)小組理念
第一,制定小組理念:“自助、互助、助社會”。上海自強社會服務總社秉承“助人自助”的理念,注重培養同伴輔導員自我成長、保持操守的能力,實現“自助”;以榜樣的力量幫助更多有相同經歷的同伴戒毒康復,形成“互助”;給予多方位的持續支持,讓同伴輔導員融入社會、回報社會的愿望成為可能,最終達成“助社會”的目標。
第二,選擇小組視角:優勢視角。把小組工作的重點放在強調服務對象的良好品質和積極行為上,不過分關注服務對象的問題和弱點。相信吸毒人員群體自身存在改變的能力和資源,而這種改變不僅局限于其自身,還可以用于幫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三,小組理念的理論依據:意義建構理論。維克多?E?弗蘭克爾指出,發現生命意義有三種方式:一是通過創造和工作,使人的價值在對社會的貢獻中體現出來,使人的創造性價值得以實現;二是通過體驗真、善、美,感受愛與被愛;三是通過對不可避免的苦難所采取的態度,實現對其意義世界的建構作用,實現最深意義與最高價值――態度的價值。[2]費梅蘋進一步提出了建構意義的三個途徑:一是開展就業輔導服務和各類公益助人活動,體現個人的社會貢獻,實現個體的社會價值;二是開展各類體驗活動,感受真、善、美,感受愛,體驗價值;三是修正認知和態度,以實現最深和最高意義的態度價值。[3]根據小組“建構生命意義”這一核心目標,設計了“三步走”的介入路徑(參見圖1)。
路徑1:自我探索。引導組員開展對生命意義的探討,接受生命過程的苦難,發現自身的潛能和資源。通過“常規活動”(結構式小組活動、座談會、與小組平行的個案輔導等)進行自我探索,接受以往的經歷,能力建設、價值培植,獲得心靈的成長。
路徑2:情感體驗。通過專題活動,體驗真、善、美,感知愛與被愛的情感。通過“專題活動”(沙龍活動、主題報告會等)組織感恩、新生日、特殊節日、應對突發事件等各類活動,讓同伴體驗真、善、美的情感,發現人性中的美,感受愛與被愛。
路徑3:意義建構。通過榜樣示范,預防“行為復發”,通過關愛同伴,參加社會公益活動,讓組員獲得心理獎賞;強化“自助、互助、助社會”的同伴教育理念,幫助組員實現最深和最高意義的態度價值。通過“公益活動”(助殘、為老服務、禁毒宣傳、關愛、服務同伴、家庭探訪、社區倡導、協助社工等)搭建公益服務的平臺,展現同伴康復后的自信與愛心,實現自身的價值,從而重構生命的意義。
(二)小組目標
第一,總體目標:提升組員的社會意識與責任,通過賦權、社會行動進行生命意義重構;傳遞同伴教育理念,培養同伴輔導員;用組員自身的改變,提升社會對吸毒群體的接納度。
第二,階段性目標:一是自我探索。使組員能客觀地看待自身的經歷,減少負性情緒出現頻率,發現自己的潛能和資源(兩個以上)。二是能力建設。提升組員自我效能感和綜合能力,掌握同伴輔導技能(一種以上)。三是意義建構。注重組員價值觀的培植,強化組員的助人動機,每個組員完成一件有意義的事,幫助一名以上的同伴;四是價值體現。帶領小組成員參加3~4次公益活動,用積極參與公益的正面形象改善康復環境。
(三)小組內容和性質
服務開展時間為2011年2月至2011年12月,主要采取成員自愿、封閉性小組的形式,由兩名社會工作者全程參與。服務對象主要選取戒毒康復三年以上、正在尋找實現自身價值與意義重構途徑的戒毒康復人員。
(四)小組流程
在前期分析預估的基礎上,將小組流程設置為8節。各分主題、目標與小組工作的總主題、總目標之間注意保持契合度,彼此之間的銜接具有邏輯性和漸進性。
三、服務實施
(一)小組活動
第一,準備階段。招募條件:康復三年以上、有助人意愿、支持系統較完善、有一定的語言和文字表達能力的戒毒康復人員。招募程序:告知相關服務對象、自愿報名、組員見面會(發“告知書”,闡明小組目的和目標;澄清小組成員和社會工作者的期望;幫助組員熟悉小組程序及機構的意向等)。
第二,開展階段。這一階段,服務對象開始嘗試熟悉小組環境和了解其他成員,但對彼此缺少信任。社會工作者的實務操作是:精心選擇、布置活動場景,采用柔和的音樂、親切的語氣和態度營造溫馨、安全的小組氛圍;運用破冰游戲、自我暴露、肢體語言,消除組員的陌生感;鼓勵和促進服務對象探索小組的物質和心理環境,表達對小組和他人的期望;通過共同制定“我們的約定”,激發組員歸屬感。隨著小組的發展,組員開始在小組中介定關系和出現地位等級,社會工作者及時幫助組員探索如何確立有利于小組開展的關系。做到關注每一個服務對象,特別是在分享時間的安排上,照顧組員的感受和需求。運用打斷、引導、聚焦等技巧引導組員思考:為什么來到小組及如何建立相互的關系。在此階段,同伴教育理念的植入和情緒管理等內容幫助小組成員達成了自我探索的小組目標。
當組員關系接近親密時,組員相互溝通,承認小組的經歷對個人成長的重要,投入感增強,并開始注重小組的目標。社會工作者通過小組閱讀、同伴示范、小組練習、同伴分享等環節,鼓勵組員相互回應。根據小組目標和組員需求,充分運用典范力量,努力營造組員間的共鳴、支持和信任的氛圍,更多地擔當資源提供者的角色。讓組員了解有關助人的價值意義,學習溝通技巧等,提升組員的自我效能感。減少組員負面情緒出現頻率,發現自己的潛能和資源,完成小組階段的目標。第四節活動,在角色扮演“假如我是輔導員”時,組員的投入度很大,活動時間超過了計劃的設定。社會工作者及時修正原先計劃,因為這個時期小組凝聚力產生,組員的合作成為可能時,可根據組員意愿調整活動程序,讓他們能更多地承擔小組任務。社會工作者在這一階段進行輔導技能培訓時,不僅讓組員掌握了方法,也修正了行為和思維模式,引發了對重構生命意義途徑的思考。社會工作者還從小組形成、維持、發展、小組內在動力、小組沖突、帶領方式對組員的影響及組員行為變化等方面加以關注和協調,并把這些因素設想為一個動力整體來運作。
社會工作者通過邀請優秀同伴做示范,及幫助組員在小組過程中建立使命感和價值觀,完美地解決了交叉感染和互相支持的矛盾,組員沒有因為交往而復吸。有的組員還復制社會工作者的一些方法,在組員間傳遞支持和關心。此時的組員已開始將小組的使命和任務目標視為己任,通過培訓組員掌握了一種以上的輔導技能,并嘗試輔導同伴,組員間相互支持的效應不斷擴大。
第三,結束階段。面對小組分離期組員出現的焦慮和不舍情緒,社會工作者在這階段,一方面對組員進行情緒安撫,同時也袒露自己的心情作為回應。另一方面,強調評估的重要性,與組員共同討論有關提供小組結束后的支持措施,讓組員準備一封寫給小組的信等。社會工作者還用心為每一位組員設計制作了一份“組員成長手冊”,表達關愛之情。最后一次活動,通過PPT演示《點亮生命、放飛希望》,引導組員進行回顧,社會工作者對組員所做的努力給予充分的肯定,對未完成的事項作檢視,重申了小組意義。通過“我在小組中獲得的成長”“寫給小組的一封信”“放飛希望”“我的祝福”的游戲、朗讀詩歌“請允許我說謝謝”、相擁圍圈歌唱等,社會工作者帶領組員盡情表達了對小組終結的個人感受。小組還邀請有關專家和領導對組員進行了考核與評估,經考核,全體組員獲得了“同伴輔導員”的稱號,同時也踏上了康復路程中一個嶄新的臺階――從過去的受助者,成為一名助人者。
(二)支持性活動 支持性活動是伴隨著小組活動而展開的一系列活動,為小組活動起到輔助和增促其實施效果的作用。具體而言,有同伴輔導技能培訓、專題活動、助人活動。
第一,同伴輔導技能培訓活動。輔導技能培訓是貫穿整個小組運作的重要環節之一,也是小組要達成的最終目標之一。小組共進行了七次同伴技能培訓,達到了預計的目標,為組員的同伴教育實踐,提供了理論、理念、方法及具體操作的指導與支持。
第二,專題活動。設置特色專題活動,是達成小組目標的第二途徑,也是小組的一大特色。活動主題應組員的實際需求而設置,每次活動社會工作者與組員共同策劃、籌備、自籌經費,邀請家屬、社工、老師等人員參加。小組生命過程穿插舉辦了“今天我一歲了”“相約新生路”等慶生類活動,“謝謝你的愛”“特殊的教師節”“康乃馨的芬芳――獻給母親的歌”等感恩類活動,“有多少生命可以重來”“用奉獻詮釋生命中的真愛”等康復困境主題探討。溫馨精彩的專題活動把大家聚集在了一起,提升了小組的凝聚力,又作用于小組動力的形成。組員在“專題活動”中,通過真、善、美的情感體驗,走向了建構意義的又一途徑。
第三,助人活動。在小組活動過程中,社會工作者還為服務對象搭建了助人的平臺,通過“同伴信箱”“星火計劃”“同伴之音”“同伴之窗”“同伴演講”等多種形式的“同伴教育”活動,讓組員將所學的輔導技能用以幫助其他的同伴,以實現組員個體的價值。在幫助他人的同時自己也得到了成長,引發了組員對生命意義的思考及自我改變可行性的探索。至此,社會工作者帶領組員踏上了建構意義的第三條途徑:通過助社會,實現價值。
四、總結評估
(一)評估方法
第一,需求評估。通過訪談、問卷、量表、文獻檢索等方法,收集并對所掌握的資料進行分析,針對組員需求提出解決策略及制定小組計劃。其中訪談72人次,發放需求調查問卷12份,基線調查前、后測表24份,自我效能感評估表24份,自信度量表24份。
第二,過程評估。一是由組員和工作人員對每節活動進行評估;二是由觀察員進行過程的跟進和評估;三是社會工作者日志的評估;四是影像、圖片資料的評估等。
第三,成效評估。一是對小組的相關數據進行量化評估;二是組員需求滿足度的評估;三是小組目標完成度的評估;四是小組方案實施程序、時效的評估等。
第四,評估工具。包括調查問卷、測量表、評估報告等。
(二)評估結果
第一,各類同伴教育活動的成果較為豐富,組員參與活躍(參見表1)。
第二,同伴輔導技能培訓的效果較好,完成度高達90%(參見表2)。
第三,組員戒毒康復的整體水平得到了提升。經過小組干預,組員做到了正確面對自己的過去, 100%的組員保持了操守。組員小燕、小白、小明組建了自己的小家庭,小付、小康與家庭關系改善了,小陶、阿發找到了工作,阿花等組員作為同伴示范員,進入所內做示范;全體組員成了禁毒志愿者,曉荷被評為“上海市優秀禁毒志愿者”,小琴被評為先進工作者,小付還成了區青少年形象大使。組員心理狀態趨向積極樂觀,在小組搭建的框架下,提升了自我評價。
第四,形成了從亞文化認同向主流文化導入的小組干預模式。藥物濫用群體中亞文化的存在,使他們與其他社會成員之間產生了無形的心理隔閡,部分服務對象拒絕接受服務,阻礙康復。通過小組動力及成功榜樣示范作用,以亞文化的認同為介入點,逐漸將戒毒群體向主流文化引導,協助其建立良好的人際交往形式及交友圈,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還能引導組員將可能造成的交叉感染問題變成了相互支持、彼此督促的資源。
第五,服務與需求的契合程度較高,較好地實現了“重構生命意義”的核心目標。通過滿意度問卷調查,有82%的組員表示,小組過程中所提供的服務十分符合他們的需求,另18%的組員表示,大部分符合他們的需求,尤其是平等、尊重的氛圍,讓他們重獲了久違的溫暖,覺得找到了一個新的“家”。全體組員認為,小組設計非常好,幫助他們在助人活動中獲得快樂和更好地保持操守,感知了生命的意義。
第六,專家督導結合上述各類評估結果,統計小組過程所采用的問卷數據,與組員、社會工作者面談相結合采集信息,作為對小組的評估參考。爾后對此次同伴教育活動給予很高評價。
第七,社會工作者自我評估得分較高,專業性基本得到體現。讓社會工作者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打分。從評分結果來看,活動的節奏掌握有待提高,引導技巧方面尚可,小組的互動較好。社會工作者的語言表達力較強,每節活動都能保持飽滿的情緒,體現了對小組工作的熱愛與對組員的尊重。若干分值呈上升狀態,說明社會工作者的專業能力得到了提升。
五、專業反思
(一)專業亮點
在社區戒毒中引入同伴教育實踐,不僅是本土戒毒領域的一次經驗書寫,也是對本土社會工作發展的一場有益反思。綜觀這場創新實踐,有四個專業亮點。
第一,理論與實踐相結合。依據意義建構理論,設計了系統的小組工作介入路徑,循序漸進地邁向“意義建構”的最終目標。
第二,解構了傳統戒毒觀念中對“毒友圈”的單一定義,在防止藥物濫用人員交叉感染的負面效應產生的同時,激發了同伴之間相互支持、彼此督促的動力和正向功能。
第三,重新定位了社會工作者的角色。在同伴教育全程中,社工仍然承擔著組織策劃、資源整合、情感支持等重要職責。但是,在小組活動中,社工不再是主導者,而是退而居之,引導同伴輔導員發揮其身份認同優勢,強化小組動力和團隊的凝聚力,充分激勵對象群體以實現自助和互助。
第四,支持性活動的設置。同伴教育項目在以小組活動為主的同時,輔以各類支持性活動,如輔導技能培訓、專題活動、助人活動等,顯著地增進了小組活動的效果,讓成員在從小組走向社會的過程中實現了個人價值和社會價值、個體意義和社會意義的有機融合。
(二)局限與不足
當然也必須看到,受制于宏觀社會結構、行政體制及專業水平等約束,這場實踐也顯示出許多局限和不足,以及一些值得探討和思考的地方。
第一,個體關注不足。在小組全過程中,較多關注小組動力及通過小組力量實現個人改變,忽視個體的差異性,對成員的個人目標和需求的關注不足。
第二,系統性不足。由于同伴教育項目還處于探索階段,在小組設計和實務技術層面,如活動內容與目標的契合、各節活動之間的串聯與銜接、小組流程的合理性、組員心理的引導與把握,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第三,專業能力不足。目前很多一線戒毒社工的專業背景不足,傾向于運用個人閱歷和經驗進行幫教,運用社會工作理論、技巧的意識不強;帶領技巧不足,在處理和回應組員情緒波動以及合理掌控時間、進程等方面缺乏經驗;在科學使用量表及數據分析評估方面也存在不足。
第四,核心理念及其適用性問題。“意義建構”作為社區戒毒同伴教育的核心目標,其實操路徑在哪些環節和方面還可以加以改良?挖掘和提煉本土文化傳統并付諸于建構生命意義之目標和進程,是否可能、如何可能?“意義建構”之理念與方法,是否可以應用和擴展至社會工作的其他領域?對于這些問題的解答,還有待學術界的深入思考和實務界的不懈探索。
參考文獻
[1]葉雄,張艷.同伴教育在社區戒毒康復中的應用[J].中國藥物依賴性雜志,2009(3):235―238.
[2]維克多?E?弗蘭克爾.追尋生命的意義[M].北京:新華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