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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六大報告從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全局,把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同物質文明、精神文明一道,作為現代化建設的基本目標明確提了出來。這是十六大報告的一個重要思想,不僅豐富了社會主義政治建設的內涵,也豐富和發展了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理論。正確認識和把握“三個文明”的本質關系,對于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斷促進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人類社會是經濟、政治和文化形態的有機統一體,人類文明也是由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有機構成的統一體。物質文明、政治文明與精神文明都是人類社會實踐的偉大成果。人們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實踐中,主觀世界也得到了改造;不但創造出日益增多的物質財富,也不斷提高認識世界的能力,推動政治生活的進步,促進科學、藝術和人們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推進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人們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實踐活動中形成的有益成果,表現為物質生產方式和經濟生活的進步即物質文明;在政治實踐活動中形成的有益成果,表現為政治生活的進步即政治文明;在改造客觀世界的同時改造主觀世界中形成的有益成果,表現為精神生活的進步即精神文明。一方面,在人類社會發展進程中,“三個文明”從來是互為條件、互為目的、互相促進的,這是整個人類社會文明發展的普遍規律;另一方面,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一旦形成,便具有相對獨立性和歷史繼承性,有其自身發展的特殊性。因此,不能簡單地把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看作是物質文明的派生物或附屬品,而應探求和遵循政治文明與精神文明自身的發展規律,自覺推進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是一個緊密聯系的整體,統一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社會主義社會是一個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全面發展的社會。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偉大實踐,歸根到底是推進社會主義經濟、政治、文化建設,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偉大實踐。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也是一個經濟、政治、文化全面發展的目標。在政治方面,就是要使“社會主義民主更加完善,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完備,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基層民主更加健全,社會秩序良好,人民安居樂業。”實現這一目標,不僅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需要,也是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各項奮斗目標的重要保證,關系到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戰略全局。
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我們必須堅持全面的發展觀,“三個文明”一起抓。物質文明處于基礎和中心的地位。“三個文明”一起抓,最根本的是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歸根到底要受到物質文明發展水平的制約。離開了經濟建設這個中心,物質文明上不去,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就有失去基礎的危險。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核心是人民當家作主,包括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制度、政治體制、政治思想文化等內容。政治文明的發展受一定的經濟文化發展的制約和影響,同時又反作用于一定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它不僅是促進先進生產力發展的有力杠桿,而且決定著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為物質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提供思想保證和智力支持。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不僅是滿足和提高小康社會人民群眾精神文化生活水平的客觀要求,而且構成一個國家綜合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推進經濟、政治建設的同時,能否促進精神文明建設,促進人的全面發展,不僅直接關系到社會的協調、和諧與穩定,而且關系到能否為現代化建設提供持久的精神動力和智力支持,關系到經濟、政治發展能否獲得持續的后勁和擴張力。正如十六大報告指出的,當今世界,文化與經濟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綜合國力競爭中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鑄在民族的生命力、創造力和凝聚力之中。
關鍵詞:電子政務;政治文明;政治
當今世界,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以信息技術為代表的高科技的發展,為政治系統的運行提供了新的工作方式和技術保障,為政治生活的發展提供了新的空間和載體,為政治領域的生產提供了新的手段和增長點。電子政務的出現是科學技術作用于人類政治進程的最直接的現實結果。我國提出要“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推行電子政務”。那么,電子政務與政治文明之間是什么關系,兩者之間的關聯依據是什么,如何正確看待電子政務在政治發展中的作用等等此類追問應當成為電子政務熱潮逐漸冷卻后的理性思索;同時,這些問題的回答也將有助于理解和解決實際工作中出現的一些發展失衡問題。
一、電子政務的出現是政治文明發展的客觀必然
政治文明是“人類自進入文明社會以來,在改造社會、實現人類自身完善和提高過程中創造和積累的所有積極的政治成果,即適應社會生產力發展需要的政治進步狀態”。對于電子政務而言,盡管它最直觀地表現為在政務工作中對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但是,“電子”只是一種工具、手段,是外在形式;“政務”才是內容、靈魂,是內在本質。
電子政務作為一種不同于傳統政治現象的新事物出現在政治生活領域并不是偶然的。“政治文明每一次飛躍與發展都離不開科學技術的重大發明及其廣泛應用”。信息技術的出現是人類生產力發展到信息時代的產物,是人類物質生產發展史上的一次偉大革命。這次飛躍必然會使屬于上層建筑的政治系統在某些方面發生某種改變。電子政務的出現體現著這種變化。
政治文明作為人類文明的構件之一,它的進步絕不是僅僅依靠純粹的政治理念變化來支撐。政治文明的進步必須具備一定的物質基礎。在信息時代,信息技術理所當然地成為人類政治文明發展的基本技術基礎。電子政務是人類積極的政治成果,代表了當代政治生活的一種進步狀態。
二、電子政務對政治文明的影響機制分析
通常,電子政務主要與國家行政事務有關。但隨著電子政務的發展,電子政務涉及到的國家政治生活領域越來越寬。以我國為例,《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于我國電子政務建設指導意見》(中辦發[2002]17號)明確指出,我國電子政務事業的主體部門不僅局限于政府,還包括黨委、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等五部門。可以說,電子政務幾乎涵蓋了國家政治生活的各個方面,它與政治文明發展的關系是全局性的。電子政務主要從制度、意識、行為等三方面影響政治文明的發展。
(一)對制度的影響
本文所指的制度要做寬泛的理解。政治制度文明是政治文明的核心,電子政務對社會主義政治制度文明的作用主要體現為以下方面:
首先,電子政務的發展為社會主義法律制度體系的發展提供新的生長點。電子政務對政治生活的滲透性強,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很多新問題、新情況在原有法律體系中未有涉及,如電子簽名的法律效力問題、公民網上身份問題等。對新的問題的關注與解決正是政治制度文明的發展動力。
其次,電子政務發展推動制度建設的科學化。任何一項政策、制度的出臺必須以科學決策為前提。電子政務以最快的速度將最真實、全面的信息提供給有關部門;能夠廣集民智、廣聽民生、廣納民言;能夠利用數據庫、信息管理系統、決策支持系統以及專家系統等高科技手段支持決策的科學性。同時,電子政務敏銳的反應特性可以及時反饋政策實施情況,便于決策的調整,使制度建設更具合理性。
(二)對行為的影響
政治行為是政治觀念、政治主張轉變為現實的唯一途徑,它體現了政治文明的實際發展水平。電子政務對政治行為的影響分為對政府部門和對人民群眾兩方面。
電子政務對政府部門行為的影響主要指對公權力行使的規范和制約。這種規范和制約主要通過政務公開和監督機制來實現。電子政務將打破了政府部門與人民群眾間對政務信息占有的極度不平衡;人民群眾對公權力的監督更加方便、有效。這也有助于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加強行為自律,減少行為失當。
電子政務對人民群眾政治行為的影響:首先,有效保護了公民的知情權,使人民不受時間、地點的限制,最大可能地獲得所需要政務信息。其次,有利于保障人民的監督權。最后,電子政務還是人民民主參與政治的新途徑,人民可以通過參加熱點討論、論壇留言、網上投票等方式表達意愿。
(三)對政治意識文明的影響
政治意識是人們有關社會政治生活的主觀反映,是政治系統中的隱性結構。電子政務對政治意識的影響使其在政治文明發展中具有深遠意義。電子政務對我國政治意識文明的影響首先表現在它對傳統政治“官本位”意識的沖擊。電子政務的發展理念借鑒了企業經營的新方法,“以客戶為中心”,將電子政務的使用者――人民群眾――視為客戶,根據人民群眾的需要提供服務。電子政務要求公務人員樹立公仆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在工作中不僅要對上級負責,還要對人民負責;并且對人民負責成為比對上級負責更重要的內容。此外,電子政務的實施對于民主意識、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參與意識的強化都具有積極的意義。
三、電子政務是政治文明發展中的重要抓手
政治文明發展需要一定的載體,電子政務成為我們推動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抓手。
(一)電子政務以技術支撐的方式順應了社會對高效、廉潔政府的呼聲,順應了時代對于國家政治發展的要求
我國電子政務在內容上,全方位得涵蓋了社會主義國家行政、立法、司法、政黨等政治發展的主要領域;電子政務將國家權力的運行之于人民的監督之下,是權力的“防腐劑”,保證有關國家機關的活動在制度范圍內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實現國家管理的規范化;電子政務為人民民利的行使開辟了新的途徑,為確保人民正常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管理提供必要前提;電子政務的發展帶動了相關法制的建立健全,通過對國家決策的信息保證,為國家制度建設提供支持,同時依靠透明的工作流程強化政策落實情況;電子政務帶動了政府及其他國家機關業務的優化和重組;電子政務使人民的政治價值在實踐中彰顯,在價值彰顯中增強政治主體意識,在主體意識的增進與實踐深化中不斷提高他們的政治素質和能力。
(二)電子政務涉及了民主與法治這兩個政治文明發展的基本范疇
電子政務的實踐意義在于促進了我國人民從形式上的“當家”到實際中的“做主”的轉變,促進了形式法治到實質法治的轉變。電子政務已經成為我國發展人民民主、促進政治體制改革的新型載體。它整合了政治發展的主體與客體,統一了政治的過程與結果,并深刻影響社會主義政治文化的走向。“技術手段-管理改進-體制誘變”是電子政務對政治文明作用的一般規律。
(三)發展電子政務正在成為全世界各個國家的戰略內容之一
它是各國政府提高職能水平、重塑政府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成為衡量國家治理水平的重要標桿,對一個國家的綜合國力有著重大影響。電子政務本身已經成為國家政治文明的內容。
綜上所述,電子政務既是實施政治改革的工具,又是促進政治發展的保障;在當今信息社會背景下,電子政務已經成為國家政治生活的新載體。電子政務已經成為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政治文明發展中具有不可忽視的戰略地位。
參考文獻:
1、李錦坤,楊立新.論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戰略問題[J].理論學刊,2003(5).
[關鍵詞]農村;政治文明;文化
[中圖分類號]D64[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2426(2007)11-0019-02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的政治文明建設取得了一定的成就,農村基層民主建設進一步加強,村民自治制度基本建立,但與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總體目標相比還有很大差距。相對于城市和經濟較發達地區,我國農村政治文明建設還相對滯后,造成這種滯后有政治、經濟、文化等諸多原因,本文僅就制約農村政治文明建設的文化因素進行剖析。
一、新農村政治文明建設滯后的文化因素
農村政治文明建設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從底層推動著整個中國社會的民主化進程。目前我國農村政治文明建設還存在一些問題,制約其進一步發展的深層次因素不斷凸現。主要表現為我國農村居民的文化素質不高,現代政治生活健康運行發展必不可少的文化心理要素――民主意識的缺乏,我國傳統的政治文化與現代民主理念的摩擦和碰撞,致使民主體制賴以生存的文化土壤缺乏等等。
(一)農民文化水平偏低,政治文化素養缺乏
公民的政治素質是政治民主化的重要條件,素質低下的公民是無法參與政治的。許多政治思想家都強調對公民進行素質教育,柏拉圖在所設想的理想國中就主張對公民進行素質教育,通過陶冶人的情操,培養人的道德,開發人的智慧,來適應民主生活的需要。在中國,孔子講“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孟子宣揚“內圣外王”,實際上就是把提高個人素質看作是政治的根本和基礎,主張大力興辦教育,用統一的道德標準和行為規范來教化民眾。目前我國農村人口中文盲、半文盲和小學文化程度者占相當大的比重,這樣落后的教育水平和低下的村民文化素質,遠遠不能適應農村民主建設的需要。列寧指出:“文盲是處在政治之外的”,弱智者是沒有民主能力的,無知者的民主能力要大打折扣。以村民自治為主要形式的農村基層民主要求農民具有相應的科學文化水平。在行使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等權力時,村民要獨立思考、獨力判斷、獨立發表意見;要參與討論,提出建設性的批評與建議;要審查賬目、審核問題、閱讀討論材料,文盲是無法做到這些的。文化程度低的人往往目光短淺,思維狹隘,思考方法簡單,遇事蠻干,不講科學。由于缺乏科學文化知識,農民的民主意識淡薄,不能理解民主的意義和作用,也無法正確履行自己的民利。我國農民現階段較低的知識文化水平是農村政治文明建設的一個極其不利的因素。
(二)農民民主意識淡薄,文化心理不健全
民主意識是現代政治生活健康運行發展必不可少的文化心理要素之一。農民民主意識主要是指農民為主張民利、保護合法利益而提出的自己當家作主、管理國家、集體和公共事務的思想主張。農民的民主意識主要包括主體意識、權利意識、參與意識、法治意識、監督意識等,只有擁有良好的民主意識和民主觀念,民主的發展才能平穩而有序,農村民主政治建設才能走出形式化的沼澤。
然而目前我國農民的民主意識總體水平不高,在廣大的農村地區,多數農民具有一定的民主傳統和習慣,但是這種農民式的民主傳統和習慣還不夠廣泛和普及,同時它與那種健全、高效的民主運作機制尚有很大差距。首先,農民作為民主主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高。主要表現為農民在村級鄉級社會事務中的主人意識、平等意識、自主意識缺乏,依附觀念濃厚,農民群眾往往不把自己作為權利的主體,而是寄希望于“上級”、“領導”、“包青天”,廣大農民參政、議政的積極性、主動性不高。其次,農民對民主認識不清,公民基本權利意識淡薄。公民的基本權利意識是社會民主意識的重要表現之一。受歷史文化傳統影響,我國公民特別是農民的義務觀念濃厚,而權利意識淡薄。對其依法享有的權利及其價值認識不清,不能掌握有效行使與捍衛這些權利的方式。再者,宗族宗法觀念在農民頭腦中根深蒂固。由于農村舊習俗的廣泛存在,諸如家族制和家長制等封建制度束縛和壓抑著民主作為一種政治意志的發育、強化,相當多的農民對封建思想、宗族文化津津樂道,許多農民的心目中根本就沒有民主,他們可以犧牲自己的民利而屈服于家族權威。
(三)傳統政治文化的消極影響,制約著民主政治建設
中國傳統政治文化就是一種順從性文化,中國的農民就是典型的臣民,權力崇拜、等級觀念、隸屬意識、清官思想、安于現狀、與世無爭等復雜的以小農意識為主體的政治意識和政治思想,嚴重地影響著農民的政治心理和政治行為,他們從不主動參與政治,不敢作自己的主人。這樣的文化傳統培育不了公民意識,因此缺乏與社會主義民主相適應的參與性農民,這是當前農村的基層民主建設中遇到的主要問題。
中國古代社會基本上是一個宗法社會,家族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特質。家族文化在中國農民心中的若隱若現、若即若離,給中國基層政治體制和民主政治建設帶來了極大的困難。因為宗法倫理調節的主要是人際關系,而鄉村民主政治屬于公共政治,它主要依靠國家的法律來調節,但由于村民生活在鄉村社區,他們在選擇政治行為時,難免受到宗法家族觀念的影響。如一些農民在民主選舉時選親而不選賢,甚至一些宗族力量利用宗法倫理和家族關系來擴大其影響,與建立在法律基礎上的正式組織分庭抗禮。
宗法家族文化價值標準是建立于血緣親疏的差異性之上的,與現代法律的普適性和平等性原則形成根本沖突。因此它對鄉鎮干部依法行政構成了嚴重的障礙,致使鄉鎮干部在依法行政和依情行政之間猶豫徘徊,法律因所施對象及與執法者關系的不同而被任意曲解,不同的關系采用不同的標準,普遍性的法律無法發揮統一性作用。濃厚的宗法家族文化使一些農民漠視法律的存在,以家法代替國法,無法形成健全的法律環境。
在許多農村基層干部當中,官本位的思想也主導著他們的行為模式,致使他們無法在政治民主化方面為普通農民作出積極的榜樣。
通過以上的分析可知,我國農村民主政治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農民文化水平和傳統政治文化的制約,因此,農村民主政治的發展需要一種區別于傳統社會的新型的文化土壤作為支撐和平臺。
二、構建農村政治文明建設的途徑
(一)提高農民的文化水平和政治素質,加強民主法制建設
鑒于農村的科學文化水平和農民政治素養不高,現階段發展基層民主,就要著力提高人們的文化素質和政治素質,增強公眾政治參與意識,發揮民主主體作用。當前和以后很長一個時期要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大力發展農村教育,把“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的方針落到實處。實施素質教育,著眼于提高人的綜合素質。農村的經濟發展水平與不斷增加的教育消費極不相適應,政府應增加教育投入,降低教育費用,保證適齡兒童受教育的權利。二是要培養和提高公民的民主法律意識。要切合農村實際,對村民進行適當的民主理論普及教育,培養與民主發展相適應的平等、公平、競爭等民主意識。同時,加強普法教育,使群眾學法、知法、懂法、守法,重點要教育基層干部依法辦事,杜絕行政違法的發生。三是普及政治科學知識,澄清人們對政治活動的誤解。要讓群眾體會到政治發展對經濟發展的重要作用,政治教育尤為關鍵,任重而道遠。
(二)運用學校教育、大眾傳媒等傳播渠道,培養農民的民主意識
1.運用學校教育培養農民的公民意識
學校教育是一種正式教育,它是通過正規訓練以培養受教育者的社會綜合素養。改革開放以來,中國農村大致形成了由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農民成人教育三教并舉的教育體系,使鄉村教育有可能觸及到鄉村每一個潛在的和現實的勞動力。目前鄉村教育的主要目的除了使農民能夠識文斷字,從而具備一定的學習能力和基本的勞動技能,培養農民的創業能力之外,就是培養農民的現代公民意識,這是農村人口在人的發展上的人格標志與政治前提,對于改善目前中國農村的政治現狀,激發農民的參政熱情,提高農民的參政能力更具有特殊的意義。公民意識是政治意識的重要組成部分。培養每一個公民的公民意識,是建設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也一直是我國社會主義政治教育的宗旨。由于農村的特殊性,培養農民的公民意識,一直是我國目前鄉村教育的重點和難點。而公民人格的培養是公民教育與公民實踐的核心,對農民進行人格的教育和培養,不但有利于農民個體養成良好的性格和道德行為規范,而且有利于農民“作為權利、義務的主體資格(即法律人格)”的形成。而一旦具有了較為完善的公民人格,農民就有可能在中國的民主進程中發揮更加積極和健康的作用。
2.運用大眾傳媒,塑造農民的政治意識
大眾傳媒是指電視、廣播、報紙等現代傳媒方式。大眾傳播媒介對于保持農村政治穩定、營造濃郁的政治氛圍、塑造農民的政治意識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要加強對農村大眾傳播媒介的控制和引導。要通過大眾傳播媒介促進社會主義主導價值和主導文化在農村的傳播,影響農民的思想觀念,塑造農民的行為模式。比如電視、廣播、報刊等大眾傳媒按照黨和國家的政策,長期而系統地進行普法宣傳,給農民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指導。而電視中的警匪片、偵探片又為農民認識和理解當代法治精神提供了大量的感性材料,使他們對法的看法在潛移默化中發生著變化,傳統“人治”色彩的法律觀念正在逐步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富有現代精神的法治意識。在大眾傳媒的熏陶下,農民的法治觀念取得了顯著的進步。
(三)加強農村政治文化建設
關于民主化進程的研究表明:“民主化必須以努力創造一種民主文化為開端”。現代化的進程本身就包含著文化的現代化,政治文化在社會主義現代化過程中,其本身也必然處在一個現代化的過程中。但是,任何向著現代化的努力都無法徹底超越傳統的內核,文化總是繼承和發展,政治文化也是如此。因此,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文化的過程中,首先應立足于政治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背景,對中國傳統文化進行批評和整合,再現并弘揚其具有現代生命力的根本精神。在此基礎之上,建構與現代民主理念相適應的新型農村社會主義政治文化。
首先,建構社會主義新型農村政治文化,要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經濟基礎。因為一個社會中公民的政治參與水平是隨著社會經濟地位的變化而變化的。受教育程度、收入及職業地位越高的人,他們參與政治的積極性就越高。貧困地區的農民更多關注的是自己物質生活的問題,而對于政治和精神層面的東西考慮相對較少。這勢必會影響農民政治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大力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健全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使農村社會生產方式、生活方式、行為方式、思維方式發生全面的變化,使農村朝著有利于建設高度社會主義民主的方向發展,有利于為農村政治文化的發展和更新準備充分的經濟和社會基礎。
關鍵詞:新課程;新高考;文明史觀
近幾年高考文綜歷史試題體現了穩中求新,體現了課改理念、新高考、新史觀、新走向。縱觀近年多套高考歷史卷內容都有一個共同特點,那就是試題都以文明史觀為命題著眼點,兼顧整體史觀和現代化觀,從而使新課程背景下的高考歷史試題更具時代感和啟迪性。新高考以文明史觀總攬全局,把政治經濟、思想文化、社會生活有機地融入文明的演進之中,這應是今后高考備考關注的重要趨勢。高三歷史教師應更新史學觀念,在指導學生進行復習時有必要重點了解和運用文明史觀,提高總復習的針對性、有效性。
一、文明史觀與近年高考命題的理念
文明史觀認為:一部人類社會發展史,從本質上說,就是人類文明演進的歷史。文明史觀的特點是:從考查的主題來看,是把人類文明作為一個整體來看待;從考查標準來看,是把生產力作為觀察歷史進程的一個重要標準;從文明史的內容來看,人類文明由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構成,三者相互作用,共同發展。縱向來看,文明史可分為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兩個階段;橫向來看,文明的擴散,如建立文化圈,文明之間的沖突與交流等,也是文明史的重要內容。
近年高考試題突出體現以文明史觀為命題核心史觀,主要體現在以下四方面:
(1)從現實人類文明所達到的高度去追溯歷史,說明現代文明是如何傳承演變而來的,把歷史與現實緊密結合在一起,省略那些與現代文明關系不太密切的歷史事物,突出主干知識。
(2)從長時段考查歷史,重點考查那些歷史當中比較穩定、長期發揮作用的因素,例如,政治經濟制度、民族文化、社會心理等等,這其中也包括重大歷史事件、重要歷史人物。
(3)以生產力作為劃分文明史發展階段的標準,把人類文明的歷程劃分為農業文明和工業文明兩個階段,而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的轉變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現代化。
(4)把中華文明納入世界文明當中進行綜合全面的考察研究,由此確定中華文明在世界文明中的地位,在和其他文明的比較中探討中華文明的特點,同時豐富了世界文明的內涵。
歷史主觀試題多從文明史的角度來命題。如,2006年全國高考文綜卷I第37題、2007年全國高考文綜卷I第40題(1)(2)問考查中華民族內部文明交流,體現“光輝燦爛的中華文明,是以華夏文化為基礎,融匯各民族文化,不斷豐富發展的”這一主題。2008年高考第39題整個材料都緊緊圍繞“土爾扈特回歸”這一主題,考查了政史地三課的相關內容,同時又很好地體現了“國家統一、民族平等、民族團結和各民族共同發展繁榮”這一鮮明主題,這是針對“”分裂活動的有力抨擊,把歷史與現實緊密結合在一起,突出“學以致用,資政教化”的社會功用。事實證明,無論足全國文綜卷,還是各省歷史卷,它們都體現以文明史觀為核心,多角度考查歷史問題,不僅考查內容廣泛、全面,而且文明史題數多,分值高。高考試題對文明史觀之重視可見一斑。
二、高考歷史命題關注文明史觀的原因
1.文明史體系自身的特點
一部人類發展的歷史,從本質上講就是一部人類文明演進的歷史,文明史體系具有無限大的容量。文明史觀是一種在更宏大的視野上看待人類歷史的方法,既可貫通古今,又可聯系中外,還可吸納現代化范式、整體史范式的核心內容。因為,現代化的實質是從農業文明到工業文明的演進,整體化的實質是工業文明將世界變為“地球村”,而這都是文明史要探討的重要問題。可見,按照文明史觀去理解教材,由此把握學科的主干知識,能更好地引導學生認識歷史的本質和真諦。
2.滲透我國史學研究的新態勢
當前,我國史學研究的范式已從單一走向多元,階級斗爭史觀的研究者越來越少,采用新史觀的研究者日漸增多,在新史觀中,文明史觀的影響越來越大。史學研究的這一態勢,必然通過命題專家反映在高考歷史試題中。
3.課改推動高考命題者對文明史觀的考查
《普通高中歷史課程標準(實驗稿)》早已實施,高中歷史新課程深受文明史范式影響,“從文明演進角度看歷史”是新課程標準的內容總綱。福建在2006年開始實施高中歷史新課程。新課標及多種版本的教材是按照文明史觀編寫的。這就區別以往編寫的教材學科體系是按五種社會形態演進的理論編排的。新課標把高中歷史必修課分為歷史I、歷史Ⅱ、歷史Ⅲ三個學習模塊,分別講述政治文明史、物質文明史、精神文明史。而選修課的六個模塊主要是文明史某些內容的深化和展開。新課標頒布后,考試測量依據文明史這一體系來把握主干知識,確定命題的基本思路、立意和認識的提升。
三、新課程下歷史高考應對策略
新課程標準要求以文明史演進融入學科體系,因此,必須重視這一指向的指導意義,并在復習過程中采取各種措施確保學生對教材的理解、對知識體系的掌握,從而提高復習效率。
一、建設生態文明是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必然要求
建設生態文明是以人為本發展理念的生動體現。堅持以人為本,是科學發展觀的本質和核心,也是加強生態文明的本質和核心。在發展中堅持以人為本,也就是堅持以人為價值的核心和社會的本位,把人的生存和發展作為最高價值目標,統籌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使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相適應,不斷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包括生存的需要、發展的需要和享受的需要,生態文明建設就是從滿足人們這些需要出發甚至是從滿足子孫后代的需要出發而實施的重大戰略決策。要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就必須以人和社會會的全面協調發展思想為指導,處理好經濟增長和生態環境發展的關系,要求經濟和社會發展應著眼于人的發展和進步,發展要把人的發展放在第一位。當物的增長與人的生存和發展發生矛盾和沖突的時候,首先應關注人的生存和發展。
建設生態文明是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生態環境是人類賴以生存和社會經濟發展的物質基礎,生態、經濟、社會是不可分割的整體,發展應該是生態、經濟、社會的持續性發展。隨著經濟快速增長和人口不斷增加,能源、土地、礦產和水資源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銳,資源利用、環境保護面臨的壓力日益明顯,發達國家上百年工業化進程中分階段出現的環境問題,在我國已經集中出現。資源浪費和短缺,環境破壞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因素。發展現實決定了當前的發展決不能以犧牲環境和浪費資源為代價,必須大力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要求我們在發展經濟的同時,有效地解決經濟社會活動的需求與自然生態環境系統供;給之間的矛盾,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處理好經濟建設、人口增長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系,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實現人類與自然的協調發展,可持續發展。實踐證明,只有生態文明抓好了,既為經濟建設提供環境保證,又可以帶動促進其他文明的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總之,生態文明體現了人對自然界的崇高責任和人文關懷,我們每個人都應當強化建設生態文明的觀念并付諸于行動,努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二、建設生態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選擇
高度的生態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需要良好的生態環境和充足的自然資源作保證,在我國社會主義社會建設已經著;力實施建設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三大文明基礎上,提出生態文明的命題和任務,作為人類文明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把生明、政治文明建設同等重要的位置和高度來建設,將生態文明、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四大文明”確定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四大基本目標,作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總體布局的一個組成部分,體現了人對自然界的崇高責任和人文關懷。在我國目前的社會文明體系中,增加生態文明,這不僅是生態環境改善的需要,也是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要求。同時也順應了人類文明的發展方向。
高度的生態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生態文明建設是小康社會目標的重要組成內容,離開高度發展的生態文明,我們實現的小康社會也是不全面的,低水平的,不完善的,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也是不可能完成的。小康社會建設目標是一個多層次子目標的集合系統。黨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在生態文明發展方面的一個重要目標就是: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生態環境得到改善,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推動整個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這恰是生態文明建沒的實現內容和內在要求。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必須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生態文明搞不好,物質文明就很難持續發展。當前一些地方的生態災難,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直接經濟損失,而且對經濟發展的長遠影響更是難以估量。可以說,生態文明建設是其他文明建設的前提和支撐,“四大文明”統一于建設小康社會的偉大進程中。因此,在高度重視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設的同時,必須把生態文明建設提到與其他三大文明建設同樣的高度,作為小康社會建設的重要內容。我們需要金山銀山,更需要綠水青山。
高度的生態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本質特征。生態文明建設程度是衡量小康社會建設水平高低的重要標志,建設高度的生態文明是小康社會的重要特征。我們建設的小康社會是全面的、高水平的、可持續發展的社會,不僅要發展經濟,還要不斷提高人民物質生活水平,讓人民享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而實現這些目標是以提高生活質量,實現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為基礎的。享有潔凈優美的自然生態環境是人類的天然權力,也是人的生命價值的重要體現;建設高度的生態文明,創造良好的生存發展自然空間是人類社會義不容辭的義務和責任。積極建設生態文明,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資源環境的關系,正確處理人類發展與自然的關系,使人口環境與社會生產力發展相適應,使經濟建設與資源、環境相協調,實現良性循環,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三、建設生態文明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應有之義
高度的生態文明是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本質屬性。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努力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是生態文明建設的核心內容,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和保障。我們所要建設的和諧社會應是人、社會、自然三者的統一。沒有生態文明,人們將會不斷遭受自然災害、瘟疫等的襲擊,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將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因此,構建和諧社會也是對生態文明的呼喚,構建和諧社會必須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在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階段,從我國資源環境狀況出發,構建和諧社會,必須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
生態文明建設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載體。在理論上,生態文明建設與構建和諧社會有著緊密的內在有機聯系,互相包含,直接相通。生態文明要求人類在物質生產和精神生產中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按照人一自然一社會這個復合體運轉和發展的客觀規律建立起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良性運行機制,以及和諧協調、持續發展、全面繁榮的社會文明形態。在實踐上,生態文明建設的許多內容與構建和諧社會的基本要求是直接吻合的。良好的自然生態系統和環境系統,不但直接關系到物質文明建設,也關系到社會的穩定,關系到人民健康,這些都是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生態文明建設
中強調要發展循環經濟、綠色經濟,發展生態生產力,這是社會和諧建設的基礎和前提。生態文明強調要維護人類活動與自然的平衡,實現人與人之間的和諧相處,這都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和諧社會建設需要強有力的民主機制和法治體系予以保障。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社會充滿活力,特別是充滿創造性的活力,人民安居樂業,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核心內容。
生態文明建設程度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指標。積極建設生態文明,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是和諧社會建設的應有之義,也是社會發展現實的需要。一個時期以來,各地片面追求經濟數量增長,造成河流變黑、天空變暗、草原退化、土地荒蕪,經驗教訓十分深刻。歷史使人明智,實踐使人清醒,提醒人們在發展中,一定要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建設秀美山川,促進生態文明發展。只有把生態文明作為整個社會文明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來建設,生態環境問題才能得到顯著改善,才能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促進生態環境向健康文明方向發展,也才能讓社會真正重視生態環境建設,促進生態環境得到實質性的改善和發展,進一步增強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
四、建設生態文明是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戰略選擇
黨的十七大報告中提出,“堅持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的要求。這對我國正確理解和把握生態文明建設在建設資源節約、環境友好型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提供了重要理論指導。
生態文明建設是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內在要求。建設生態文明是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重要途徑,建設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型社會就要以生態文明建設為抓手,正確處理生態發展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關系,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努力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實施結構調整,倡導健康文明的消費方式,建立健全資源節約和污染減排的政策措施,努力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嚴格環境保護,控制人口過快增長,做到節約生產、清潔生產、生態生產、文明生產,通過生態文明發展帶動促進其他文明的發展,在“四大文明”協同發展中,加快資源節約與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步伐。
關鍵詞:公法私法公法私法化私法公法化
一、公私法劃分理論及其作用
(一)公法與私法劃分的確立
公法與私法劃分理論最早起源于古代羅馬國家,首次明確將羅馬法劃分為公法與私法的是烏爾比安。其認為:“公法是關于羅馬帝國的規定,私法是關于個人利益的規定”。從烏爾比安的這一理論可以看出,劃分公法與私法的首要標準是法律調整對象的不同。隨后羅馬法學家在烏爾比安這一學說的基礎上,又繼續了這一劃分,查士丁尼《學說匯纂》指出:公法的規范不得由個人之間的協議變更,而私法規范則是任意性的,對當事人來說“協議就是法律”,這表明,公法的規定是強制性的,當事人必須無條件遵從;而私法的規定則是任意性的,可以依照當事人的意志而更改。根據烏爾比安的學說以及后人對這一學說的發展,羅馬法中的各項制度都以此為標準被分別納入“公法”或“私法”的范疇。
但羅馬法關于公法與私法的劃分,其研究重心集中在私法方面,公法幾乎沒有涉及,因而關于公法與私法的劃分只是形式主義,遠沒有達到對一種成熟的分類體系進行宏觀劃分的地步。公私法的劃分最終得以確立是在17、18世紀,在近代資本主義革命特別是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推動下,資產階級在封建統治,確立民主政治時,決定把在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提出的主張制度化、法律化時,公法才逐步發展,并最終形成了公私對峙的二元劃分理論。公法發展起來后,公法與私法的區分日益明顯,公私法的分類也就最終確立了。
(二)公私法劃分的作用
大陸法系對于公法和私法的劃分,除有助于認識二者的特色外,其主要意義在于訴訟法院的管轄及救濟程序,因為這一理論的存在,使整個法律更具有體系性和條理性。然而,公法與私法劃分的意義不僅僅在于這些,還在于公、私法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對它們作出適當的區分也是必然的。因為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關系需要不同性質的實體法予以調整;而處理經濟關系的實體法不同,也影響到相關的程序法;同時,公法、私法調整的經濟關系不同,法律效果亦不同。因此,梁慧星先生指出:“公私法劃分是法律最基本的分類,學習法律必須從了解和掌握公私法劃分入手,不掌握公私法劃分,就不可能正確適用法律”。他道出了公私法劃分的真諦。
同時,公私法劃分在公權和私權的解釋上有一定的意義。這是因為,公法和私法的區別還可以從法的價值中得到說明。正義是法的價值之一,其有“分配正義”和“平均正義”之分,前者按照人的存在價值來區別對待,調整人們之間的上下順位秩序;后者使所有人的利害都按照人頭來平均對待。賦予所有人的對等關系以價值。
二、公法與私法的界定標準及存在問題
(一)公私法劃分的界定標準
迄今為止,學者們對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標準認識不一,觀點各異。在這一問題上相互沖突的學說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最具代表性的學說主要有三種,(1)利益說。該說是從法律的實質內容或目的出發來確定劃分標準的。其認為,認定法律關系及法律規范隸屬于公法亦或私法,應該以涉及利益作為區分標準。調整公共利益的是公法,而調整私人利益是私法。(2)隸屬說。由德國學者拉邦德所倡。其認為,公法在本質上調整的是隸屬關系,而私法在本質上調整的是平等關系。(3)主體說。此學說由德國學者耶律內克所倡,得到日本學者美濃布達吉的贊同。主體說早期認為規定國家或者公共團體至少為一方的主體的關系為公法,規定私人相互之間的關系的為私法。現在這一學說進一步發展,大部分認為如果某個公權載體是以公權載體的身份參加法律關系則存在公法關系,反之,則存在私法關系。這一學說是現在的通說。
(二)公私法界定標準引發的問題
從上述學說可以看出,其存在有一定的同質性,均承認社會生活中存在兩類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平等主體之間以及需要國家公權力介入的隸屬法律關系,從而出現了調整不同法律關系的公法、私法。由公法與私法區別標準見解和分歧,可知諸說各有所長,但從現在的立法狀況來看這些界定標準都引發一些問題,以至于一些學者認為公私法的劃分沒有存在的必要,具體表現在:
首先,“利益說”稱,認定法律關系及法律規范屬于公法還是私法,應以涉及到的利益為準,這是不確切的。一方面,私法不但保護個人利益,而且同時保護公共利益。其次,平等關系或者隸屬關系這一標準隨著社會法律的發展也不是永遠正確的。企業內部也有管理服從關系,國家機關之間也有平等關系,因而隸屬說并不全面。
據現在的理論焦點,大多學者認為可以歸結為,公法和私法分別是調整什么樣的法這一問題。因為上述分析表明,法律關系的主體和利益均不是公法或私法調整的對象,這就需要我們從法律關系本身入手,對法律關系本身進行分析,揭示其中的真諦。但是,如果把法律關系分成權力關系和平等關系,就會出現前述不可克服的矛盾。因而筆者比較贊成現在日本的通說“生活關系說”,此說接近于主體說。該學說以生活關系的不同發生方式為標準進行劃分,其把法律關系分為統治關系和非統治關系,分別由公法和私法來進行規制。這種考慮方法,從實質上來看是“法律關系說”的一種,但是在分析方法上與前述的“法律關系說”存在區別。從法律角度來說,個人具有公民或居民身份,并不是來源于私的法律關系,而是憲法、地方自治法等公的法律關系的產物。此種法律關系相較于權力關系而言,范圍更廣,稱之為統治關系,調整這一法律關系的法是公法,反之,不以公民或居民身份為前提也能成立的法律關系是非統治關系,此種法律關系包含平等關系在內,由私法來調整。
三、公私法劃分理論的新發展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隨著社會的發展,無論是政治經濟還是文化方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些深刻的社會變化對法的理念和立法都產生了重大影響。法的理念由“個人本位”轉為“社會本位”;立法上,國家正當干預社會侵入傳統的私法領域,而同時私法的一些原則,制度也不斷向公法領域滲透。在公法與私法之間,并不能精確無誤區分開來。公法與私法在許多方面相互交錯在一起,并且逐漸出現了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趨勢。全面地講,公私法的相互溶合體現在:一方面,國家干預的存在使絕對不受國家干預的私法領域已經不存在了;另一方面,公法領域不斷的受到私法精神的融化,自由和平等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公法領域
(一)公私法劃分理論的沖擊
隨著社會現象的變遷,國家權力干預社會與經濟生活已經成為合理的現象。公法關系一方面被不斷地擴大理解,另一方面則通過立法手段不斷擠入了原本屬于私法調控的領域,在這種情況之下,私法日益受到公法的控制,其傳統的概念、原則和制度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形成私法的公法化。同時,由于現代市場經濟中的壟斷現象日益增多,私法存在的原則即自由選擇與自由競爭受到巨大的威脅,在此情況下,公法的私法化在一定程度上為公法注入了某些平等﹑自由的私法價值因素,同時公法又可以憑借國家強制力,消除壟斷和防止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出現了公法的私法化。
同時,當代一些學者以20世紀以來所謂“法的社會化”為根據,指出20世紀以來,介于公法、私法之間,另有第三法域即社會法或公私綜合法存在。此謂三元論。目前,德國學理中持三元論者尤甚。三元論者注意到了當代法律的一些實際發展,這種突破,并未動搖公、私法劃分的基礎。許多國家仍然牢固地維護民法典的事實就說名了這一點。公、私法區分的動機發端于對私人利益及其獨立性的重視和肯定。只要國家還存在,只要還維護個人利益,法律就無法回避個人與國家的對立關系問題。
(二)公私法劃分理論存在的必要性
公法、私法的劃分歷經幾十年的發展傳承至今,無論是對大陸法系還是普通法系的發展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對不同時期的社會發展來說都有重大的意義。公法與私法在地位上的優劣,實際上反映了歷史的變遷與時代的進步。許多學者認為,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是兩個性質截然不同的領域,雖然二者有相互不斷融合的趨勢,但是各自都有其本質的內在,因而不可能無限擴展到相互不分。那么,以保護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為本身職責的公法和私法就不可能失去其存在的意義。梅迪庫斯就認為: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真正具有獨立地位的,只有公法和私法兩大范疇。刑法、行政法等在嚴格意義上各自并不具有獨立的地位,它們都只是公法的一個部分,在固有性質、調整方式、司法機制等方面都具有相似性。
因此大陸法系關于公法與私法劃分的理論,即使在今天,也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使用價值。這是因為:
1.公、私法的合理劃分是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的需要。從政治角度來說,公法的特征比較凸現,便趨向專制,反之,私法領域過分擴張,則法律的統治特征便趨向于無政府。因此,比較合理的國家,應該注重公法與私法的均衡發展,既不能過分追求公法的專制,也不能沉迷于私法的過度發達,否則,社會便無法維持動態的平衡,制度也難以體現公平合理,所以公私法劃分對于形成一個功能平衡的法律體系具有重要作用。
2.公、私法的合理劃分是法律文明的標志。在我國,有學者從公法學角度,提出了現代政治文明的八項標準。實質上是指出了政治文明對公權力運作的基本要求。從公法與政治文明之間的關系來說,政治文明應當是對公法制度建構的基本要求和價值取向,但政治文明并不僅限制在法律領域。政治文明在法律制度上的表現可以用一個詞來說明——法律文明,只有確立法律在社會中的絕對權威后才能夠說,法律的完善是實現政治文明的根本途徑。如果在法律的范圍內,公、私法的合理劃分完全能夠說明人們對法律規律的認識程度,也可以說明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從而成為法律文明的標志。
四、結語
因此,從本質上說,公法和私法劃分理論在當代社會仍具有重大意義。公、私法劃分的觀念和實踐使得法律從體系上始終關心個體的人及其利益的存在,反對借國家或公益的名義抹殺個人的需要。用羅馬法的話來說,是“給每個人以穩定和永恒權利的意志”。公、私法的劃分,不僅有助于較為準確地認識不同的社會關系在法律上做不同調整的必要性,而且便于我們在技術規范上對其進行合理的調整,從而使法律在全部體系上既考慮到每個人的自由,又考慮到國家或社會的利益。
注釋:
沈敏榮.論公私法的起源及其演進.中州學刊.2007(3).第17頁.
楊振山.羅馬法、中國法與民法法典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9頁.
梁慧星.民法總論.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第27頁.
史尚寬.民法總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第4頁,第27頁.
迪特爾·梅迪庫斯著.邵建冬譯.德國民法總論.2001年版.第9頁,第5頁.
[關鍵詞];科學發展觀;實事求是
科學發展觀從根本上堅持了關于社會發展規律的基本觀點,同時也融入了極具活力的新內容。科學發展觀在觀照目標上呈現多元化,包括自然界以及在實踐中產生的人和人類社會,主旨在于三者的協調融洽。本質上,科學發展觀為關于人的發展理論的唯物史觀賦予了新的時代氣息。
一、從本體論角度,科學發展觀是將人的解放和發展作為檢驗標準的人本與社會政治實踐相協調的發展觀
科學發展觀是在遵循馬克思創立的科學理論中所闡述的社會模式更迭的一般規律及世界演變中人的主觀能動性發揮效能二者相結合基礎上形成的。它從實踐的角度界定了發展的目的,其所具有的意義和所采取的方式,是對馬克思發展觀的新發展。馬克思認為作為實踐主體的人及其所從事的實踐構成了人類社會發展中固有的、穩定的、必然的聯系。人改造客觀世界獲得實在實物的活動是必不可缺少的,物質生產活動以外的各類活動則是依托物質生產活動而形成并始終受其影響的。明確指出社會發展是自始至終受到人類生產實踐制約的,但又不局限于此,而是包括其他因素的綜合思考。馬克思把人及其創造活動寫入了社會的本質,只有人的主觀能動行為才可以形成社會進步和邏輯。社會發展規律與物質生產規律是現象與本質的地位,后者制約前者。如果沒有了人的物質生產勞動,那么社會發展規律也就無從談起。馬克思所認為的“人民群眾是歷史的創造者”正是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核心的理論根源。學說具有相當份量的是關于人的學說,它從生產活動的角度觀察人、分析人。馬克思認為人的價值最根本的特點是實踐創造性。人的價值的實現是在實踐中由不確定價值向確定價值轉化的過程。人的價值可以一分為二,即一個是個人價值,另一個是社會價值。與之一脈相承的科學發展觀闡明了人在社會進步中居于主導地位,人的非消極、非被動、非保守的特性為社會發展提供了源源動力。在建設中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同時,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來讓廣大群眾不斷感受到物質、精神等多方面的發展獲得感,是新時期中國政治領域加強建設取得文明進步的主旨。踐行科學發展觀,必定會在實際中反映出重視人而非忽視人的政治意蘊,以人能否得到徹底解放和能否得到更好的發展作為衡量社會進步的標準,這實際上就是政治哲學。所以,踐行科學發展觀必須以實現人的解放和發展作為首要條件,以積極實現人、社會與自然的內在協調為目標。同時,要兼顧后代人的需求,在不間斷的發展中實現社會與人的科學發展、永續發展。
二、從認識論角度,科學發展觀是把發展的主體與客體相互適應規律作為研究對象的發展觀
作為科學發展觀的實踐基礎,最根本、最直接的就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在新時期面臨的新形勢與新任務。作為社會發展主體的人,如何在思想上形成既有利于自己又利于他人的觀念,成為科學發展觀努力的方向。這要求我們一方面積極維護社會的公平,另一方面又不能忽視人的正當利益訴求。努力使人與人之間在交往中形成互助、友愛和協作的優良品質,以此作為人格基礎來推動社會發展。同時,把誠信作為社會主義制度下發展市場經濟的基礎和內在要求,積極提倡捐資助學、社會關愛工程建設、地方公共設施建設等社會公益事業建設,形成物質、精神、政治三方面文明建設互為動力的局面。在此基礎上,社會各個利益群體能夠為共同理想和目標團結奮斗,完善政事通達、人心和順的管理機制,使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保持平穩快速發展。當前,我國正處于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時期。實現社會和諧,其首要條件就是要促使發展的主體與客體達到和諧。在改革大潮中,隨著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公民的主體意識不斷增強,他們積極主動地培養和發掘內在潛能,以期緊緊抓住這一難得的發展機遇期。在這一過程中,須用的開放眼光來審視當今世界發展的成果,從而實現又好又快的發展。同時,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把人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建立社會長久發展的運行機制,注重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大科技的研究與開發,力爭位居世界科技發展前列。加強文化傳承與創新,持續提升中華民族文化實力與影響力,以此來不斷滿足人們日益物質文化需求。從根本上確立符合社會發展規律的政績評判標準,把人民滿不滿意作為重要標準,在主動性與創新性發揮中實現發展主體的人與發展客體的社會達成積極互動。充分認識科學發展觀與政治文明的密切聯系。政治經濟學表明,人類的社會文明來源于物質產品創造、精神成果的積累、政治收獲的積淀。政治文明一般體現為人為實現全面發展而對所崇尚的既公平又正義、既平等又自由、既民主又法治等努力的程度。政治文明是政治哲學的外在表現,政治哲學則是政治文明的理論底蘊。政治文明為政治哲學指明了方向,是一個國家政治生活能夠不斷創新發展的根基。科學發展觀是對我國的政治文明所進行的生動貼切的表述,它立足于中國社會發展新形勢、新實踐,在重視經濟建設的同時,也不忽視民眾對公平與正義、民主與自由的訴求,積極調動每一個人的熱情與才智,讓個體才能得以充分發揮,并切實享受到發展的成果。把保護與發展社會弱勢階層的利益放在當前與長遠的考量之中,讓全體人民同富裕、共發展的社會發展目標得到有效保證。
三、從價值論角度,科學發展觀是把促進人的綜合協調發展作為最終目標追求的發展觀
人在社會的進步中既是權衡的參照又是實現的目的。當社會發展到新的階段,它給人們的思想造成許多不解與困惑,人們的精神生活變得紛繁無序,對發展社會生產力的價值感到懷疑,進而對物質和精神生活的前景產生焦慮。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模式,人們由此產生不真實的意識,以往對時間自由的支配難以重返。所以,大力加強政治文明建設在社會發展中就顯得更加重要。讓社會充滿關懷與友愛,讓人的創造力得以徹底迸發,讓人與人在相互促進中得以共同發展,每個人的個體特性也就能轉變為現實。在社會進步的新階段,積極推動人的綜合發展是實現社會基本價值的關鍵措施。這是由于人是社會發展的主體,世界范圍內的競爭與協作離不開高層次文化水平人的參與,社會發展的內在基本價值就在于人的進步,前一代人的文明成果為下一代人的進步創造了條件。因此,對人的發展所持有的意識和行動傾向就可以作為評判社會發展水平高低的尺度。在實現社會基本價值進程中積極推進人的全面自由發展,深刻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長遠愿景。從未來發展的角度來看待科學發展觀的內在本義,集中一點就是讓當代人建設發展的成果,為后代人更加全面發展奠定基礎。所以,科學發展觀成為人充分且不受拘束發展的政治依據。科學發展觀不僅著眼于當前問題的解決,同時也為今后問題的解決提供了寬廣的思路。使社會在階段性發展過程中層層遞進,不僅講究社會發展的速度和內在的質量,同時也積極追求人的綜合素質的提高,在人與自然的和睦共處中,實現人由自發向自覺的飛躍。歷史發展中不斷積累下來的民族文化,在人的發展中被賦予了新的生命力,使社會發展模式呈現多樣性。人的發展成為激發民族活力的時代強音。歷史已經證明,一個國家、一個民族能否有著輝煌的前景,不僅決定于其改造物質世界所獲得的成果,更決定于其擁有的無形的智慧財富,而智慧財富的掌握者就是人。實現人的全面、自在、無拘無束的發展對于社會發展來說至關重要。因此,推進人的全面、自在、無拘無束的發展體現了科學發展觀的最高政治境界。
四、從方法論角度,科學發展觀是把統籌兼顧作為建設的基本指引舉措,在整體進步中突顯出協調與可持續性基本特征的發展觀
政治哲學所秉持的能動地對待外界的方法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總結和概括出來的理論。其含義是指人們在對世界的改造利用中所遵循的最廣泛、最基本的方法。辯證唯物論是政治哲學方法論的精華。科學發展觀在與時俱進中對政治哲學方法論進行了準確的體現。科學發展觀用科學先進的理論回答了人類共同面對的科學發展方法選擇的難題,也就是“怎樣發展”的問題。科學發展觀把唯物辯證法貫穿于新時期中國政治發展的理論與實踐當中,并將此統一與綜合。從“發展是硬道理”到“全面發展觀”再到“科學發展觀”,這種演變不僅是我黨對中國化的深入領會,也是政治層面哲學方法論上的進一步升華,是從經濟增長、社會發展、可持續發展和科學發展合規律性的層層推進。改革開放以來,我黨以創新的精神積極探索適應中國國情的科學發展的辦法。“發展是硬道理”,指明了只有發展才能解決我國社會主義不發達階段存在的主要矛盾,科學把握了當代中國的現實狀況、社會主義內在必然性和全面建設小康的重要結合點。但是發展不能只停留于經濟的增長上,要更注重人的進步;發展不是片面的經濟發展,而是包含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多方面的發展。“全面發展觀”用普遍聯系的觀點看待發展,主張發展應當是全面的發展,并在兼顧全局中達成平衡與協調;當代人需要發展,后代人同樣有發展的訴求,“科學發展觀”這個時代命題就應運而生。這反映出當代中國在如何選擇發展模式、如何設計發展戰略和發展路徑的全局考慮上,從增長轉到發展、再從發展轉向科學發展的辯證遞進的方法論演變過程。
五、結語
關鍵詞公法 私法 公法私法化 私法公法化
一、公私法劃分理論及其作用
(一)公法與私法劃分的確立
公法與私法劃分理論最早起源于古代羅馬國家,首次明確將羅馬法劃分為公法與私法的是烏爾比安。其認為:“公法是關于羅馬帝國的規定,私法是關于個人利益的規定”。從烏爾比安的這一理論可以看出,劃分公法與私法的首要標準是法律調整對象的不同。隨后羅馬法學家在烏爾比安這一學說的基礎上,又繼續了這一劃分,查士丁尼《學說匯纂》指出:公法的規范不得由個人之間的協議變更,而私法規范則是任意性的,對當事人來說“協議就是法律”,這表明,公法的規定是強制性的,當事人必須無條件遵從;而私法的規定則是任意性的,可以依照當事人的意志而更改。根據烏爾比安的學說以及后人對這一學說的發展,羅馬法中的各項制度都以此為標準被分別納入“公法”或“私法”的范疇。
但羅馬法關于公法與私法的劃分,其研究重心集中在私法方面,公法幾乎沒有涉及,因而關于公法與私法的劃分只是形式主義,遠沒有達到對一種成熟的分類體系進行宏觀劃分的地步。公私法的劃分最終得以確立是在17、18世紀,在近代資本主義革命特別是1789年法國大革命的推動下,資產階級在推翻封建統治,確立民主政治時,決定把在資產階級革命時期提出的主張制度化、法律化時,公法才逐步發展,并最終形成了公私對峙的二元劃分理論。公法發展起來后,公法與私法的區分日益明顯,公私法的分類也就最終確立了。
(二)公私法劃分的作用
大陸法系對于公法和私法的劃分,除有助于認識二者的特色外,其主要意義在于訴訟法院的管轄及救濟程序,因為這一理論的存在,使整個法律更具有體系性和條理性。然而,公法與私法劃分的意義不僅僅在于這些,還在于公、私法的差異是客觀存在的,對它們作出適當的區分也是必然的。因為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關系需要不同性質的實體法予以調整;而處理經濟關系的實體法不同,也影響到相關的程序法;同時,公法、私法調整的經濟關系不同,法律效果亦不同。因此,梁慧星先生指出:“公私法劃分是法律最基本的分類,學習法律必須從了解和掌握公私法劃分入手,不掌握公私法劃分,就不可能正確適用法律”。他道出了公私法劃分的真諦。
同時,公私法劃分在公權和私權的解釋上有一定的意義。這是因為,公法和私法的區別還可以從法的價值中得到說明。正義是法的價值之一,其有“分配正義”和“平均正義”之分,前者按照人的存在價值來區別對待,調整人們之間的上下順位秩序;后者使所有人的利害都按照人頭來平均對待。賦予所有人的對等關系以價值。
二、公法與私法的界定標準及存在問題
(一)公私法劃分的界定標準
迄今為止,學者們對公法與私法的劃分標準認識不一,觀點各異。在這一問題上相互沖突的學說很多,但其中最重要的、最具代表性的學說主要有三種,(1)利益說。該說是從法律的實質內容或目的出發來確定劃分標準的。其認為,認定法律關系及法律規范隸屬于公法亦或私法,應該以涉及利益作為區分標準。調整公共利益的是公法,而調整私人利益是私法。(2)隸屬說。由德國學者拉邦德所倡。其認為,公法在本質上調整的是隸屬關系,而私法在本質上調整的是平等關系。(3)主體說。此學說由德國學者耶律內克所倡,得到日本學者美濃布達吉的贊同。主體說早期認為規定國家或者公共團體至少為一方的主體的關系為公法,規定私人相互之間的關系的為私法。現在這一學說進一步發展,大部分認為如果某個公權載體是以公權載體的身份參加法律關系則存在公法關系,反之,則存在私法關系。這一學說是現在的通說。
(二)公私法界定標準引發的問題
從上述學說可以看出,其存在有一定的同質性,均承認社會生活中存在兩類不同性質的法律關系,平等主體之間以及需要國家公權力介入的隸屬法律關系,從而出現了調整不同法律關系的公法、私法。由公法與私法區別標準見解和分歧,可知諸說各有所長,但從現在的立法狀況來看這些界定標準都引發一些問題,以至于一些學者認為公私法的劃分沒有存在的必要,具體表現在:
首先,“利益說”稱,認定法律關系及法律規范屬于公法還是私法,應以涉及到的利益為準,這是不確切的。一方面,私法不但保護個人利益,而且同時保護公共利益。其次,平等關系或者隸屬關系這一標準隨著社會法律的發展也不是永遠正確的。企業內部也有管理服從關系,國家機關之間也有平等關系,因而隸屬說并不全面。
據現在的理論焦點,大多學者認為可以歸結為,公法和私法分別是調整什么樣的法這一問題。因為上述分析表明,法律關系的主體和利益均不是公法或私法調整的對象,這就需要我們從法律關系本身入手,對法律關系本身進行分析,揭示其中的真諦。但是,如果把法律關系分成權力關系和平等關系,就會出現前述不可克服的矛盾。因而筆者比較贊成現在日本的通說“生活關系說”,此說接近于主體說。該學說以生活關系的不同發生方式為標準進行劃分,其把法律關系分為統治關系和非統治關系,分別由公法和私法來進行規制。這種考慮方法,從實質上來看是“法律關系說”的一種,但是在分析方法上與前述的“法律關系說”存在區別。從法律角度來說,個人具有公民或居民身份,并不是來源于私的法律關系,而是憲法、地方自治法等公的法律關系的產物。此種法律關系相較于權力關系而言,范圍更廣,稱之為統治關系,調整這一法律關系的法是公法,反之,不以公民或居民身份為前提也能成立的法律關系是非統治關系,此種法律關系包含平等關系在內,由私法來調整。
三、公私法劃分理論的新發展及其存在的必要性
隨著社會的發展,無論是政治經濟還是文化方面都發生了重大變化,這些深刻的社會變化對法的理念和立法都產生了重大影響。法的理念由“個人本位”轉為“社會本位”;立法上,國家正當干預社會侵入傳統的私法領域,而同時私法的一些原則,制度也不斷向公法領域滲透。在公法與私法之間,并不能精確無誤區分開來。公法與私法在許多方面相互交錯在一起,并且逐漸出現了公法私法化和私法公法化的趨勢。全面地講,公私法的相互溶合體現在:一方面,國家干預的存在使絕對不受國家干預的私法領域已經不存在了;另一方面,公法領域不斷的受到私法精神的融化,自由和平等越來越多地出現在公法領域
(一)公私法劃分理論的沖擊
隨著社會現象的變遷,國家權力干預社會與經濟生活已經成為合理的現象。公法關系一方面被不斷地擴大理解,另一方面則通過立法手段不斷擠入了原本屬于私法調控的領域,在這種情況之下,私法日益受到公法的控制,其傳統的概念、原則和制度都發生了重大變化,形成私法的公法化。同時,由于現代市場經濟中的壟斷現象日益增多,私法存在的原則即自由選擇與自由競爭受到巨大的威脅,在此情況下,公法的私法化在一定程度上為公法注入了某些平等﹑自由的私法價值因素,同時公法又可以憑借國家強制力,消除壟斷和防止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出現了公法的私法化。
同時,當代一些學者以20世紀以來所謂“法的社會化”為根據,指出20世紀以來,介于公法、私法之間,另有第三法域即社會法或公私綜合法存在。此謂三元論。目前,德國學理中持三元論者尤甚。三元論者注意到了當代法律的一些實際發展,這種突破,并未動搖公、私法劃分的基礎。許多國家仍然牢固地維護民法典的事實就說名了這一點。公、私法區分的動機發端于對私人利益及其獨立性的重視和肯定。只要國家還存在,只要還維護個人利益,法律就無法回避個人與國家的對立關系問題。
(二)公私法劃分理論存在的必要性
公法、私法的劃分歷經幾十年的發展傳承至今,無論是對大陸法系還是普通法系的發展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對不同時期的社會發展來說都有重大的意義。公法與私法在地位上的優劣,實際上反映了歷史的變遷與時代的進步。許多學者認為,公共領域和私人領域是兩個性質截然不同的領域,雖然二者有相互不斷融合的趨勢,但是各自都有其本質的內在,因而不可能無限擴展到相互不分。那么,以保護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為本身職責的公法和私法就不可能失去其存在的意義。梅迪庫斯就認為:在整個法律體系中真正具有獨立地位的,只有公法和私法兩大范疇。刑法、行政法等在嚴格意義上各自并不具有獨立的地位,它們都只是公法的一個部分,在固有性質、調整方式、司法機制等方面都具有相似性。
因此大陸法系關于公法與私法劃分的理論,即使在今天,也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使用價值。這是因為:
1.公、私法的合理劃分是建立完備的法律體系的需要。從政治角度來說,公法的特征比較凸現,便趨向專制,反之,私法領域過分擴張,則法律的統治特征便趨向于無政府。因此,比較合理的國家,應該注重公法與私法的均衡發展,既不能過分追求公法的專制,也不能沉迷于私法的過度發達,否則,社會便無法維持動態的平衡,制度也難以體現公平合理,所以公私法劃分對于形成一個功能平衡的法律體系具有重要作用。
2.公、私法的合理劃分是法律文明的標志。在我國,有學者從公法學角度,提出了現代政治文明的八項標準。實質上是指出了政治文明對公權力運作的基本要求。從公法與政治文明之間的關系來說,政治文明應當是對公法制度建構的基本要求和價值取向,但政治文明并不僅限制在法律領域。政治文明在法律制度上的表現可以用一個詞來說明——法律文明,只有確立法律在社會中的絕對權威后才能夠說,法律的完善是實現政治文明的根本途徑。如果在法律的范圍內,公、私法的合理劃分完全能夠說明人們對法律規律的認識程度,也可以說明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從而成為法律文明的標志。
四、結語
因此,從本質上說,公法和私法劃分理論在當代社會仍具有重大意義。公、私法劃分的觀念和實踐使得法律從體系上始終關心個體的人及其利益的存在,反對借國家或公益的名義抹殺個人的需要。用羅馬法的話來說,是“給每個人以穩定和永恒權利的意志”。公、私法的劃分,不僅有助于較為準確地認識不同的社會關系在法律上做不同調整的必要性,而且便于我們在技術規范上對其進行合理的調整,從而使法律在全部體系上既考慮到每個人的自由,又考慮到國家或社會的利益。
注釋:
關鍵詞:中國特色現代化;內涵;實質;意義
中圖分類號:A8文獻標志碼:A文章編號:1673-291X(2010)36-0003-02
一、中國特色現代化的內涵
中國特色現代化的核心,是人的全面發展。中國特色現代化既是世界現代化進程中的一部分,又具有中國國情的特點。它的內涵主要體現在:經濟現代化、政治現代化、文化現代化、社會現代化和生態現代化等方面。這些特色現代化內涵構成了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會文明和生態文明。其核心是實現人的全面發展。
二、中國特色現代化的實質
(一)中國經濟現代化是為提高人的物質生活水平
經濟現代化是中國特色現代化的重要內容。經濟現代化,一是為人生存提供物質基礎。二是為社會發展提供物質保障。
人活著,前提是解決生存問題。馬克思指出:“當人們還不能使自己的吃喝住穿在質和量方面得到充分供應的時候,人們就根本不能獲得解放。‘解放’是一種歷史活動,而不是思想活動,‘解放’是由歷史的關系,是由工業狀況、商業狀況、農業狀況、交往關系的狀況促成的。”[1]人的本質是“他們的需要即他們的本性” [2]。馬斯諾認為,生存的需要是第一個最基本的層次,也是最低級的層次。生存要求人首先從自然中攝取物質。在物質和精神生活中,人的物質生活是第一位的,物質是基礎,是先決條件。因此,人要生存發展,首先取決于物質基礎問題。
要實現社會的全面現代化,就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聚精會神搞建設,一心一意謀發展”。大力發展經濟,實現經濟現代化目的就是在于滿足人的生存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主要目的是為滿足廣大人民的物質生活水平的提高。改革三十年來,中國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極大的提高,主要得益于中國經濟現代化的發展。發展是為了人,經濟只是手段。反之,只見經濟不見人,為了經濟而損害人,就不利于中國特色經濟建設。以犧牲人的健康為代價換來了GDP的增長。表面上百姓的生活提高很快,但是生活品質卻未能真正提高。因此,追求精神上的愉悅,社會價值的提升,才是人的真正全面的發展。這在社會建設中也就顯得任重而道遠。阿瑪蒂亞?森強調:經濟發展應當落腳于人的福祉,落腳于人的自由。他在《以自由看待發展》 “發展可以看做是擴展人們享有的自由的一個過程。聚焦于人類自由的發展觀與更狹隘的發展觀形成了鮮明的對照。狹隘的發展觀的發展含義包括的是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或個人收入的提高,或工業化,或技術進步,或社會現代化等等的觀點。當然,國民生產總值或個人收入增長,作為擴展社會成員享有自由的手段,是非常重要的。”[3]
可見,中國特色現代化,大力發展經濟,大力發展先進生產力,是為人的全面發展創造高度發達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為人的全面發展創造更堅實的物質條件。
(二)中國政治現代化是保障人的基本權利
現代化不僅是一個經濟發展的過程,更是對政治、文化、社會等的全方位推進。社會轉型也會導致政治生活的轉型。政治現代化也是中國特色現代化的重要內容。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對經濟基礎又具有反作用。而不適合經濟基礎的上層建筑對經濟發展具有阻礙作用。政治現代化是上層建筑發展的主要內容。經濟現代化要求政治現代化的制度保障。
中國現代化進程未經資本主義的充分發展而直接進入社會主義階段。中國的社會主義制度超越了資本主義階段,基本實現了中國特色的政治現代化,為中國實現經濟、文化、社會的現代化創造了制度保障。保證了中國經濟多年來保持8%以上的經濟增長速度,促進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但隨著人民物質條件的豐富,人民開始更多的關心國家大事,參政議政。這就需要在政治體制改革中,破除觀念、體制和政策上的阻礙生產力進步的束縛;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為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提供政治上的保證。增強人民的民主意識,培養和提高人民的政治素質;為保障人民的自由和權利、實現自己的愿望和利益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證。
(三)中國文化現代化是提高人的精神生活水平
人區別于動物有豐富的思想和文化,是人區別于動物并高級于動物的特性,也是人與人有差別,人的素質高低的根本要素。“如果這個人的生活條件使他只能犧牲其他一切特性而單方面地發展某一種特性,如果生活條件只提供給他發展這一特性的材料和時間,那么這個人就不能超出單方面的、畸形的發展。” [2]
在社會形態中,經濟形態決定文化形態,文化形態對經濟形態具有反作用。“先進的文化形態對經濟提供智力支持和精神動力,對經濟起促進作用,文化也是生產力,是一種軟實力”[4]。
文化現代化是要通過現代科技手段,深入挖掘優秀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包容、吸納人類優秀的文明成果,對現代化進程中的科學精神提煉和豐富,同時創造出更為豐富的大眾文化。
文化發展也是人的思想、精神豐富的需要,是人的全面發展的需要,發展生產力目的之一就是為最大限度的滿足廣大人民文化不斷增長的需要。
(四)中國社會現代化目的是為人創造公平的社會環境
社會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等方面,體現的是人與人的關系。追求的是 “公平與正義比太陽更要有光輝”[5]。
中國的社會是以公平、公正為基礎的,是與中國特色現代化建設相適應的。但就當今中國國情仍存在如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就業機會的不均等、社會的腐敗現象等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的穩定。
中國社會現代化就是要實現社會公平。要通過發展如發展教育業、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社會公共服務業、改善社會管理體系、發展社會保障體系,健全和完善社會各項法律制度,為社會的公平、公正提供穩定的社會基礎,為中國特色現代化的建設提供良好的社會環境,使廣大人民能夠在公平正義的社會環境中幸福生活。一切施政綱領均要以百姓利益為重,建立和諧樂業的社會。
(五)中國生態現代化目的是為人創造良好的自然環境
人的生存和發展都需要與之相宜的自然環境。自然環境為人提供生存活動的空間,它能夠提供適宜人的生命存在、發展的條件。否則就談不上發展。所以人的全面發展,也是以適宜人生存和發展的自然環境為前提的。
然而,在人類現代化過程中,對自然環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壞,嚴重的威脅著人類的生存。全球性生態危機說明,地球提供給人類的資源、環境已經難以支持現代化進程的可持續發展。為了人類能夠生存發展,這就需要建設人類的可持續發展的生態文明,來尊重和維護自然,維護人類自身賴以生存發展的生態平衡;實質就是要擺正人與自然的關系。
中國生態現代化就是要建設生態文明。改善和優化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關系,建設人類社會生態運行機制和良好生態環境。它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和人與自然關系以及人與社會和諧、人與自然和諧的全部內容。生態文明是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相并列的文明形式,重點在于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強調人類在處理與自然關系時所達到的文明程度,核心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協調發展。生態文明與物質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與社會文明共同構成了現代文明體系。
三、實現中國特色現代化的意義
中國進行特色現代化建設已經取得了重大進步。但是為了進一步的發展,就仍需更加全面深入地進行現代化建設。不斷豐富中國特色現代化的內涵,將發展現代化的觀念深入人心。深入挖掘進行現代化建設的實踐意義。明確不論是進行物質現代化、政治現代化、社會現代化還是生態現代化,都是為了實現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實現改善生態環境,進而提高人的生活質量,全面建設實現小康社會。
參考文獻:
[1]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368.
[2]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95-514.
[3]李義平.經濟發展的目的是什么[N].人民日報,2008-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