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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速度層次 剩余勞動力 勞動力轉移
一、速度層次交流理論提出及影響因素
該理論認為交流與需求一樣是有層次的,在同一速度層次上的交流是比較容易的,也比較協調,恰如高速公路上奔馳的汽車,如果他們速度都是一樣的話,那么就不可能會撞車。同樣道理,同學之間、同事之間、同一級別同一層次的人們之間由于處于同一速度層次,共同話題多,因而就容易交流,這也是 “非正式組織”出現的主要原因。俗話說:“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就是這個道理。相反,不同速度層次的交流就非常困難,甚至是危險的,如上下級成為好朋友的例子就很少,再如“秀才遇上兵,有理說不清”,再如我們常說的“伴君如伴虎”就是這個道理,恰如行人穿越高速公路是非常危險的。不同速度層次的人們要順利的交流,前提是高速度層次的一方要降低其速度層次或者低速度層次的一方要適時提高其速度層次,前者如“平易近人”,后者如“趨炎附勢”,這些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影響某一地區居民速度層次的主要因素在于:一是該地區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達程度。一般來說隨著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發達程度的提高,人們速度層次總體是提高的。一般認為,城市居民的速度層次總體高于農村居民的速度層次,而發達地區的農村居民速度層次總體高于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居民的速度層次。所以我們可以得出欠發達地區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難度要大于發達地區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難度。二是該地區與外界交流的程度。一般認為某地區與外界交流的程度越高,其居民速度層次就越高,用俗話說就是“見過市面”、“大氣”,反之,某地區封閉程度越高,其居民速度層次就越低。在現實生活中我們可以看到,開放程度高的地區其經濟發展速度就快,居民速度層次就高,其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問題就不嚴重。三是該地區居民的受教育程度。一般來說居民受教育程度越高其速度層次就越高,反之,其速度層次就越低。從現實生活中我們也可以看出,受過高等教育的農村居民幾乎不需要政府幫助其轉移,而需要政府幫助轉移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基本上都是受教育程度低的居民。
二、農村剩余勞動力存在和轉移難的原因分析
傳統發展經濟學認為,發展中國家存在著二元經濟結構,即以傳統的方式進行生產、勞動生產率低下、收入微薄的農業部門和以現代的生產方式進行生產、勞動生產率高、收入高的工業部門。即發展中國家存在著兩個速度層次差異明顯的居民:農業居民速度層次低,而工業居民速度層次高。一方面,農業勞動力的增加、土地資源的稀缺和土地質量的下降,造成傳統農業部門邊際生產率低下、勞動力過剩,進而為現代工業部門的發展提供了大量的廉價勞動力;另一方面,隨著現代工業的資本存量的增加,工業規模的擴張和社會經濟結構的變革也需要不斷地吸納農村勞動力。因此,隨著經濟活動從傳統的農業向現代化的非農產業轉移,社會的整體生產力水平將不斷得到提高,二元經濟逐步向現代經濟轉化。在二元經濟條件下,農村勞動力向非農產業轉移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規律,是促使二元經濟向現代經濟轉變的必然選擇。
根據以上分析我們知道,農村出現剩余勞動力是一種必然趨勢,農業剩余勞動力轉移到非農產業也是理所應當的。但是在現實生活為什么會出現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難的現象呢?原因在于農業和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速度層次總體低于非農產業勞動力的速度層次,導致農村往外轉移的勞動力無法與轉移目的地居民順利融合。由于速度層次不一樣,就會發生“撞車”現象。一方面,導致被轉移居民有著背井離鄉的感覺,短期無法感覺到生活的美好,另一方面,轉移目的地居民也感覺到生活不便利,對被轉移居民的采取排擠態度。
三、速度層次交流理論在農村勞動力轉移中的應用
上面已經論述到當前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困難的原因在于被轉移居民和轉移目的地居民的速度層次不同,導致相互抵觸現象。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在于提高被轉移居民的速度層次使其與轉移目的地居民的速度層次相一致,如對被轉移居民進行一定的職業培訓、給予被轉移居民國民待遇等等。具體對策如下:
1、改革城鄉隔離的戶籍制度,全面打破和消除城鄉二元體制,為農村剩余勞動力合理轉移創造良好政策環境
1958年我國開始實施二元化的戶籍管理制度,明確將居民分為農村戶口和城市戶口,并嚴格規定非經城市有關戶籍管理部門同意,農村人口不得進入城市,人為地在城鄉之間挖出了一條難以逾越的鴻溝,筑起了一道難以沖破的制度性壁壘。從理論上說,它不利于勞動力的優化配置,窒息了競爭,束縛了生產力的發展。由于城鄉差別、地區差別的長期存在,農業比較效益低的狀況短期內難以改變,因而農民進城的經濟利益驅動將長期存在,如果用政策限制來阻擋農村勞動力異地轉移不但難以起到良好的效果,同時也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公平競爭規則。而實際上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對城鄉雙方是互惠互利的。就農村來說,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可以減輕農村就業壓力,提高農民收入;就城市而言,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入并不會對城市勞動力就業構成多大威脅,因為農村勞動力的文化水平、專業技術相對較低,缺乏競爭優勢,他們大部分在城市中提供城鎮居民生活中迫切需要的家政、護理、環衛、餐飲、建筑、保安等服務,彌補了城市勞動力結構上的短缺,對促進城市經濟發展、方便城鎮居民生活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從當前來看,現行的城鄉分割的二元戶籍制度仍然未能從根本上得到改變:有關調查表明,大部分流入城鎮的農村勞動力在現行戶籍制度約束下,無法取得同城鎮市民同等的競爭能力和平等的待遇,他們在就業、加薪、吃、住、孩子上學等方面存在許多難以逾越的困難。雖然已有相當部分勞動力已基本脫離農業,屬于轉出的剩余勞動力,為全國城鎮建設和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但他們因沒有城鎮戶籍而被認為是城市“二等公民”。因此,我們要考慮逐步取消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限制,改革現行城鄉隔離的戶籍制度,實行按實際居住地落戶的原則。同時對就業、企業注冊登記、子女入學等等阻礙城鄉要素資源自由流動的其他歧視性政策也必須改革和廢除,以徹底打破城鄉二元體制,為農村剩余勞動力合理轉移創造良好的政策環境。
2、改革除戶籍制度外的其他人為限制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政策因素,促使城鄉兩個不同的速度層次趨于融合
除了戶籍制度方面的限制外,還有就業制度、子女入學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限制。在就業制度方面,國家禁止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單位招收進城農民工,即使是非國有企業在招工時也有限制,對招募、使用外來民工的工廠進行罰款等行政處罰,或者在就業安排上也都要求用人單位“先市內,后市外”的原則,優先招用本市居民,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用人單位,不得新招勞工,并且對許多工種禁止或限制使用民工。其次是子女入學限制,進城農民子女的入學問題往往難以得到解決,即使學校同意了,也要繳納一筆數目可觀的費用。再次是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和養老保障往往難以享受。有的城市還要求民工進城后要繳納暫住費、管理費、崗前培訓費等等,極大地提高了農民的轉換成本,特別是對于一些偏遠地區的農民來說,進城尋求就業須先支付將近千元的轉換成本是無法承擔的,他們只有望“城”興嘆了。因而,社會各界要積極鼓勵和保護農民合理就業,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保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相關政策體系,完善企業用工制度,逐步放寬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限制,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3、加快建立城鄉統一協調的勞動力市場,引導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有效轉移和就業,為城鄉兩個不同的速度層次趨于融合做貢獻
目前全國勞動力統一市場發育程度很低,地區之間、不同所有制企業之間和城鄉之間的勞動力資源配置還受到許多非價格因素的制約,勞動力的邊際生產率差異很大。在構建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方面,需加快勞動力就業制度改革,提高城市勞動力市場的發育程度,要加快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實現用人單位與勞動力雙向選擇,建立和完善勞動力市場中介組織,提供信息服務,特別要建設為農民外出就業服務的職業介紹網絡,定期勞務信息,增強市場透明度,降低供需雙方的交易成本,通過這些措施的實施,可以為農村剩余勞動力營造出一個自由選擇就業、自由選擇居住地和自由流動的大環境,并降低和消除一些不必要的遷移成本。城鄉統一協調的勞動力市場主要內容如下:(1)市場主體地位要明確,通過雙向選擇實現就業。(2)社會服務、保險為市場主體提供保障條件。勞動力的合理流動以社會保障為前提,這就是要加快建立全面的社會保障制度。(3)價值規律和供求關系調節勞動力流向和組合。勞動供給者主要依 據勞動力價格信號決定就業或轉業,勞動需求者根據社會平均勞動力價格及生產經營狀況調節用人數量。(4)政府通過宏觀調控,維護市場秩序。政府要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建立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組織及管理協調機構,包括信息、咨詢、職業介紹所等,為農業剩余勞動力的轉移創造外部條件。
4、提高農村勞動力的素質,增強轉移勞動力的市場競爭能力
農村勞動力素質低是制約轉移數量特別是轉移層次提高的重要因素。據第五次人口普查資料顯示,2000年中國總人口中文盲率已下降到7%左右。但農村勞動力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在農村就業人口中,文盲占農村勞動力總數的7.4%,小學程度的為 31.1%,初中程度的為49.3%,高中程度的為9.7%,中專程度的為2%,大專及大專以上的為0.5%,在農村勞動力中受過專業技能培訓的僅占總數的13.6%。進入城市的民工中存在著部分文盲、半文盲,受過初中以上教育的農村勞動力不到50%。而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社會的進步,特別是第三產業的崛起,社會各方面對勞動力素質的要求越來越高,從而抑制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往外轉移。由于農村勞動力的綜合素質和勞動技能低下,決定了他們即使進入城市,也很難進入技術含量高的行業工種進行工作,而只能從事低層次的工種。大量的低層次勞動力也易造成我國勞動力結構的失衡。在這主要拼技能而不是拼體力的城市勞動力市場中,農村剩余勞動力一般處于劣勢,轉移的領域越來越窄,就業空間越來越小。
為此,我們首先應進一步抓好農村九年制義務教育。我們要把基礎教育放到重要位置,政府要加大對農村基礎教育的投入,提高財政中的教育經費的比例。中央和省級人民政府要通過轉移支付,加大對貧困地區和少數民族地區的義務教育支持的力度。其次,努力普及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隨著社會發展,城市對低層次勞動力的需求將會縮小,對技術工人、技術人才的需求將大大增加。因此在加強農村基礎教育的同時,要針對城市勞動力的需求變化,充分利用勞動、就業、教育部門的師資、技術和設施,開展多形式、多渠道的職業技能培訓,根據市場需求,有針對性的舉辦各類專業技術培訓班,做到先培訓、后上崗,切實提高外出民工的職業技能素質和競爭就業崗位的能力,為城市企業培育優秀的技術工人和技術人才,進而推進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最后,加大向農村教育投入比重,不僅有益于提高農民的素質,為產業結構的升級做好合格的勞動力儲備,而且也推遲了新增適齡人口進入勞動力待業大軍的速度和減少就業壓力。
5、完善社會保障措施,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解決后顧之憂
政府應改革城市就業制度,在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進城的就業務工、居住生活、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做出明確規定,并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建立起覆蓋全體勞動者的市場化的醫療衛生和勞動保障體系,達到農村剩余勞動力進城后能與城市居民受到同等的制度保障和平等待遇。要鼓勵雇傭關系長期化、穩定化,從而使企業和農民工利益都得到保障。積極倡導農村剩余勞動力走出家門,遷移到城鎮,切實解決戶口、孩子上學等問題。從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需求出發,幫助和動員農民解決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確保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后的健康和人身安全。
6、通過法律機制的調節來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順利轉移
法律調節是指政府通過勞動立法、社會保障和福利立法來引導和約束勞動力行為,從而創造一個有效和公平的就業環境。通過法律機制的調節來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具體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要健全勞動爭議方面的法律,將現
有的各自為政的仲裁機構合并,成立仲裁局,明確它是經濟行政執法機關,賦予它應有的法律地位,內部設立若干專業性的仲裁委員會,統一管理全國和地方勞動仲裁工作。隨著勞動爭議案件的增多有必要建立專門的勞動法院或勞動法庭,專門審理勞動爭議案件。
其次,要制訂勞動力市場運行規則方面的法律,包括勞動標準法、最低工資法和社會保障法等。勞動標準法是以最低限度的勞動條件為依據,制訂最低勞動標準,以及為保證和維護這一標準在行政上采取的措施。勞動標準法的基本內容是對勞動時間的規定,如規定法定勞動時間、法定休假日以及法定勞動時間以外的補償等。最低工資法是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具有最低工資額的法律,其目的是通過最低工資保障勞動者的生活安定。社會保障制度方面的法律是勞動力市場有效運行的基本保障條件。目標是建立城鄉一體的以社會保險為主體的社會保障制度。
最后,對政府的各項就業政策加以法律化。制訂這些法規時都應特別考慮農業勞動力及其轉移問題。
Theory of Dynamic utility exchange priority
and its implication on the surplus farmers’ migration
關鍵詞勞動力外流;農村老年人;家庭養老
隨著農業生產力水平提高與人口增長,中國農村已經出現了大量剩余勞動力。到“十五”時期末,農業剩余勞動力達到118億人,同時市場經濟的繁榮提供了眾多的就業機會,導致大量農村勞動力離開土地,流入城市,而且轉移的大多是青壯年勞動力。根據資料統計,1990年以來,我國農村勞動力平均每年以543萬人的速度在增長。截至2001年底,全國農村勞動力中,在本鄉以外從事勞動的從業人員達到13%。上述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地區轉移的現象,稱為農村勞動力外流。
轉移出鄉外就業6個月以上的勞動力(包括到鄉外仍然從事第一產業的勞動力),或勞動力未發生地域性轉移,但在本鄉內到非農產業就業6個月以上的勞動力農村勞動力的轉移是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必然現象。在農村人口老齡化不斷加劇,社會養老保障措施不完善的背景下,這一轉移對農村家庭,尤其是家庭中老年人的影響是巨大的。
目前,中國60歲以上人口已達到1.34億,超過總人口的10%;其中65歲以上人口1.1億,占總人口的8.5%。全國70%以上的老齡人口分布在農村地區,農村老齡化問題尤為突出。對絕大多數農村老人來說,家庭養老是最主要的老年保障措施。據1999年6月統計,我國農村97.16%的老人依靠家庭養老,而依靠退休金和集體供養的老人僅占2.34%。隨著農村勞動力的外流,農村家庭養老出現了一些比較棘手的問題,特別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矛盾尤其突出。傳統的農村家庭養老方式,正日益受到嚴峻的挑戰。
一、農村家庭結構核心化,空巢家庭增多
大量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潮涌般地流向城鎮,此外還有相當數量的農村青年考上大學深造,畢業后他們一般都選擇留在城市工作。贍養服務人口的下降使農村老年人的照料成為了一個突出的難題。農村老年人在傳統聯合型家庭生活的可能性在逐步減小,農村家庭已經出現了小型化、核心化的趨勢,2005年全國1%人口抽樣調查主要數據公報就顯示,農村平均每個家庭戶的人口僅為3.27人。農村中的空巢家庭和獨居高齡老人增多。
父母與成年子女住房分離,對家庭的凝聚力會產生負面影響。一方面,外出打工者或工作者很難照顧老年人的飲食起居,不能保證對老年人有效、持續地進行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這樣容易造成代際隔閡。另一方面,家庭結構小型化、核心化后,家庭重心必然下移,一些子女把對下一代的撫育作為第一要務,這削弱了以家庭為基礎的老年贍養系統,從而降低了老年人的家庭養老保障水平。
二、農村老人獲得的情感支持不足,缺乏精神慰藉
情感支持指子女為父母提供感情交流和精神慰藉,它不但說明了子女與父母之間感情的融洽程度,也是對經濟及器械支持資源的測量。
子女的外出減少了與父母之間情感溝通的機會。雖然大多數農村老人認為子女外出闖世界是光耀門楣的事情,但子女走后留給他們的孤獨感是不可忽視的,畢竟老人心目中依然渴望享受兒孫滿堂的天倫之樂。在社會文化生活貧乏,社會交往范圍狹窄的農村特定背景下,子女外出后帶來的情感交流上的空白很難找到適當的填補方式。一些在外工作的子女雖然經常給父母經濟上的援助,使得老人在物質上比過去富裕,但許多老人生活孤單,精神空虛,以串門聊天、打牌等來打發閑暇時光,平時只能以思念來聊以。
三、農村老人缺乏器械支持,承擔繁重勞動
器械支持指各子女以及他們的配偶為老人提供如打掃衛生、洗衣服、洗碗等家務幫助,照料他們的生活起居。農村特有的網絡家庭結構和自由勞動時間為子女提供器械支持提供了極大的便利。而目前的農村勞動力外流現象打破了這種格局,外出打工帶來的居住距離增加了子女提供器械支持的成本,他們更愿意提供經濟支持。
在一些勞動力大量外流的地區,老年人在子女的贊助下,有了一定的經濟支付能力,但是由于社會中器械支持資源的缺乏,依然無法彌補子女缺位帶來的空白。特別在生病之后,往往由左鄰右舍幫助照顧,子女不大可能有空回來照顧。
外出務工者的父母本應安享晚年生活,然而,在生活缺乏子女照顧的情況下,他們雖然操勞了大半輩子,還承擔著繁重的體力勞動。根據安徽省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狀況的調查,對“外出務工者每年回家的次數”(多項選擇)的統計中可以看到,七月收獲季節回家者占20.3%,秋收、秋種季節回家者占16.8%,春節回家者占到97%。由此可見,大多數外出務工者平時很少回家。此外,許多外出打工者的父母除了承擔田間勞動以外,還要照料孫輩的生活起居,隔代家庭的增加,加重了老人的勞動負擔。
四、經濟支持有限,保障水平低
關鍵詞:市場轉型;勞動力市場;性別不平等
中圖分類號:F24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5656(2008)02-0116-06
勞動力市場中的性別不平等是世界范圍內的普遍現象,即便是在社會福利保障比較發達、性別平等意識比較高的北歐國家也不例外。然而,由于各個不同的國家勞動市場制度和法律法規不同,在性別不平等方面體現出一定的特殊性。我國的勞動力市場是在體制轉軌時期形成的,是由國家行政序列中的就業組織與眾多的市場化非公有制企業構成的混合勞動力市場,呈現出體制性分割的特征。勞動力市場演變的總體趨勢是體制內的就業容量越來越小,而體制外的規模則越來越大。基于勞動力市場的動態演變,性別不平等不僅在于現時的表現,更重要的在于未來的走向。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勞動力市場的性別差異具有不同的發展趨勢,對于這種發展趨勢的把握,有助于我國性別平等的勞動力市場政策的制定和完善。
一、就業機會
在中國轉軌經濟的背景下,國家與市場的力量共同影響著女性的就業機會。與世界大多數國家比較,中國女性的就業數量和比例一直保持較高水平。權威資料顯示:2004年底,全國城鄉女性就業人數為3.37億人,占全部從業人員的44.8%;全國城鎮單位女性就業人員為4227萬人,占城鎮單位就業人員總數的38.1%。相關研究也指出,中國是男女勞動參與率差距較小的國家之一。男性和女性在1980年、1995年和2000年勞動參與率之比分別為100:82.5、100:89.2和100:89.3,兩性差距小于世界平均水平,也小于世界發達地區和不發達地區、世界各洲的平均水平。
計劃經濟時代,中國城市社會在政策推動和高度社會動員的背景下保持了很高的就業率。改革以后,雖然就業市場的自由度顯著增大,但是女性的就業動機并沒有大幅度降低,讓婦女回家的討論也遇到了很大的社會阻力,因而沒有得以實行。從女性的社會地位要求來看,職業是不可或缺的;從經濟方面看,我國大多數城市家庭需要有夫婦雙方的工資收入來支撐;從社會保障方面看,我國的社會保障在當前主要還是以就業組織為單位的,社會化的福利保障體系還沒有完全建立。與此不同的是,諸如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的公民在一出生的時候就有了社會保障卡,即便不就業也可以獲得相應的福利保障。以上這些因素構成了中國女性就業的比率高于世界上的其他國家的主要原因。同時也說明了,單純從就業率的角度并不能說明女性的平等地位,還要結合就業質量、工作收入以及各項福利保障的落實情況。
與其它市場經濟國家不同,我國的國有部門在容納就業、提高就業率方面發揮著主要的作用。國有單位在解決城鎮就業方面仍然承擔著重要的社會責任,履行政府賦予的社會職能。例如,國有企業雖然紛紛改制,但是,政府賦予的保護就業的職責仍然沒有徹底消失。首先,政府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力圖把失業減到最小的程度,因而對企業的裁員決定進行了強烈的干預。其次,由于目前尚不存在一個有效的社會保障體系,為失業工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而國有企業一直履行著職工福利發放的職能,所以,在沒有新的機制來替代的條件下,企業仍然對退休職工和下崗職工負著主要的經濟責任,因而工資分享的特征依然存在。各類機關和事業單位對勞動力的保護程度要超過國有企業,基本上沿用著過去的終身就業的模式。由于中國城鎮的國有單位承擔的穩定就業的社會責任,這些組織成為吸收女性勞動力的主要場所。
表2顯示出城鎮女性就業總數自1995年以來總體上呈遞減的趨勢,這與國有單位吸納勞動力的數量遞減有關系。在所有的就業人員中,國有單位中就業人數占有很大的比例,同時,體制外的其他單位容納的就業量逐年增多,城鎮集體企業的就業數量快速遞減,反映出城鎮集體單位的萎縮和其他市場化組織的發展壯大。與我國的情形不同,私人企業是美國勞動力市場上主要的勞動力需求單位。在自由競爭的時期,私人企業是容納就業的主要組織,后來,由于戰后經濟危機的發生,年均企業倒閉數量持續增加,企業也會裁減員工,因而造成勞動力的萎縮。為了熨平經濟危機,美國在經濟領域增加了政府的干預和調節,因而政府的公共部門越來越擔負重要的角色。隨著美國政府對經濟實行越來越廣泛的干預,政府部門對勞動力的需求不斷擴大。從變化趨勢上看,美國社會對勞動力的需求重心逐漸從企業轉向公共部門,而我國城鎮社會對勞動力的需求重心則是從國有單位轉向體制外的私人經濟部門。據此,從動態上看,雖然我國當前女性有較高的勞動參與率,但是在發展趨勢上并不比美國等西方發達國家來得樂觀。公共部門的收縮與市場組織的發展這兩個同步的過程導致大量的勞動力開始處在體制外的勞動力市場。由于體制外組織在吸納勞動方面不再受到國家行政力量的制約,而面向市場的法律法規建設卻相對滯后,所以勢必會導致就業機會的性別不平等。與之不同,西方發達國家在促進男女平等就業方面一般都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例如,瑞典在1991年實施《就業機會平等法》。這一法律禁止就業中存在性別歧視,雇主在就業中有義務保證不同性別雇員的就業機會平等,包括雇員的受雇、解雇、提升、受訓練等。國家設有機會平等委員會監督這一法律的實施。除瑞典以外,日本也制定了《男女雇傭機會均等法》,勞動省委托都、道、府、縣監督實施,對違法者進行懲處。美國在勞工部中設立“婦女事務局”,負責制定有助于改善勞動婦女福利、工作條件和增加婦女就業機會的標準和政策。總之,西方國家的促進男女平等就業的各項法律措施以及嚴格的執法體系有效地保護了女性的公平就業機會。從統計數據上看,美國與瑞典的女性就業人數近年來呈遞增的趨勢。
二、收 入
隨著市場化的推進,各類就業組織的收入分配具有了自,國家由對工資的控制轉向對勞動力市場工資價位的指導,同時在企業當中實行工資集體協商試行辦法。收入分配辦法的改革不但拉大了不同組織之間的收入差距,而且也拉大了組織內部的收入差距。男女兩性由于在就業組織與就業崗位上存在的差異,導致性別之間的收入差距呈現出逐漸增大的趨勢。1985年,在工農業生產部門中,婦女獲得的報酬是男性的80%;1987年,在國有部門這個數據是88%。然而隨著勞動力市場的放開,兩性的收入差距拉大了。到1990年,女性收入只有男性的70%。雖然各種統計資料和文獻的數字不盡一致,但是基本上反映出從90年代末以來女性工資收入與男性之間拉大的趨勢。盡管如此,中國仍然屬于性
別之間收入差距較小的國家。但是,在發展趨勢上,中國城鎮勞動力市場中收入的性別差異卻呈現出一種逐漸擴大的趨勢。相反,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發達國家性別之間的收入差距在產業發展的過程中呈現出遞減的趨勢。1973―1978年,美國女性小時工資收入是男性的65%,從1979年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這一百分比顯著增長,從那時以來,一直緩緩增加到80%左右[5]289。對這種正在縮小的性別差距有幾種解釋:第一,女性工人的技能水平提高了;第二,勞動力市場的歧視下降了;第三,產業結構調整,從制造業向服務業的轉變對男性收入的負面影響要比女性大得多;第四,工會主義的下降削弱男性工資的幅度比女性的要大;第五,男性和女性工人之間的職業分布向有利于女性的方向發生了改變。
由此可見,當前我國勞動力市場中性別之間的收入差距與發達國家相比雖然是比較小的,但是卻存在著增大的趨勢。主要原因在于我國體制內就業組織數量的遞減和體制外就業組織數量的遞增。體制內就業組織是遏制收入不平等的主要力量,因為這些單位的收入分配處在國家的控制之下,工資的制定依據相應的國家標準,性別之間的差距不容易被拉大。但是體制外的組織卻有工資的自我決定權,在這種情況下,處于弱勢就業地位的女性很容易在收入方面受到不平等待遇。許多女性在生育期間工資被停發,在生育后的很長時間工資難以得到提高。由于女性受到自身生理條件的限制,很容易在工資收入上與男性拉大差距,特別是那些沒有掌握核心技術而只能從事簡單操作或低端服務的女性。與此不同的是,西方社會在市場經濟長期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一套比較成熟的工資決定機制。美國在工資決定過程中一個最為重要的環節是勞資雙方進行工資談判,最終確定雙方都能接受并以契約或合同形式體現的工資水平。工資談判主要以微觀層次的企業為單位,部分以中觀層次的行業集體談判為單位。行業集體談判的結果對企業勞資談判的影響很大,不少企業即參照行業集體談判的結果確定本企業同類雇員的工資水平。
從我國勞動力市場的發展趨勢來看,體制內的就業規模不斷縮小,而體制外就業規模則逐漸擴大,將有越來越多的女性進入到體制外組織中就業。由于這些組織是單純利益或效益導向的,所以性別之間的收入差距會在更大的范圍內存在。遏制這種差距擴大的措施應當包括規范的勞動力市場政策的形成、勞動者權利意識的覺醒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等保障措施的落實。最為重要的是增加勞方的談判能力,克服雇方工資決定的隨意性。
三、社會保障
計劃經濟時代,我國城鎮的生活保障是通過各級各類單位組織提供的,又稱為“單位保障”。隨著單位制的變革,這種單一的保障體系不能滿足全社會成員的需要,而必須建立社會化的福利保障體系。當前,國家在推進福利保障社會化的同時,體制內組織中的傳統保障模式仍然發揮著主要的作用。真正有比較健全的社會保障的是那些在體制內工作的人員以及在體制外有穩定的就業和收入的人員,一大批的非正規就業以及相當數量的市場組織中的就業人員還沒有享受到社會保障待遇。不同性別群體的社會保障在體制內組織和體制外組織有不同的表現。其中,在體制內組織主要表現為退休年齡的不同;在體制外組織則主要體現為不同的工作組織在繳納勞動保險方面的性別差異。在體制內組織,社會保障是按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的,男女之間表現不出明顯的差異,只要是正式職工,就能享有規定的各項社會保障待遇,主要的差別體現在由于男女退休年齡的不同而造成的退休以后享受福利待遇的不同。退休年齡的差異對女性的負面影響表現為三個方面。首先,退休早意味著工資低,我國養老金支付與工資高度相關,這對于女性不利。其次,退休早意味著工齡短,我國養老金工資替代率與工齡的具體關聯辦法,使男女退休職工之間,尤其是國家機關男女退休公務員之間和事業單位男女退休職員之間的養老金差距拉大。第三,早退休意味著剝奪了部分女性繼續勞動的權利。在某種意義上,工作的目的不僅僅意味著獲得收入,更重要的是體現一種人生的價值。許多女性在50歲以后技術更為成熟,工作經驗比較豐富,身體狀況也很好,讓這些女性退休不但會使她們內心失落,而且也是人力資本的浪費。與我國的情況不同,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男女退休年齡相同。美國社會保障署的《全球社會保障―1999》(SSA“Social Security Programs Throughout the World 1999”),收錄了全世界172個國家和地區的社會保障制度。其中對退休年齡(或享受養老金年齡)有明確規定的國家(地區)有165個。在這165個國家中,男女退休年齡相同的國家(地區)有98個,占59.4%;男女退休年齡不同的國家(地區)有67個,占40.6%。
在體制外組織,就業的組織類型和職業地位決定了職員享受福利保障的水平。由于女性受到人力資本的限制,較難進入到競爭力強的體制外組織,并且在組織中較難進入主要的管理和技術崗位,所以她們享有福利保障要低于男性。許多女性的生育保險在某些此類組織中往往也得不到真正的落實。與此不同的是,發達國家的社會保障體系中有國家保障的部分和工作組織以及個人的保障部分。例如,美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包括三個層次:政府實施的養老保險制度,由國會立法,在全國統一強制實施;企業實施的私人退休金計劃,企業自愿舉辦,但政府也起了很大作用;個人養老儲蓄,自愿參加,政府給予優惠。政府舉辦的養老保險制度規定:雇員(部分男女)年滿65周歲,交費年滿十年(40個季度)可以退休,領取養老金。在政策上體現不出男女差距。北歐國家,如瑞典、荷蘭和瑞士的社會保險覆蓋全體國民。法國的社會保障是強制性的,國家政權進行強大的干預,體現了社會保障的待遇平等。
隨著勞動力市場的形成,我國也在推進福利保障社會化的改革。改革的漸進性決定了目前我國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正處在新舊交替雙軌并行時期。1997年以前的近50年時間里,國家實行“傳統養老保險制度”,1997年起,開始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現代養老保險制度”。養老保障的社會化體系建設旨在改變以往福利保障單位化的局面,為創立統一公正的勞動力市場創造條件。但是,在具體操作的過程中,仍然存在著很多問題。根據《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試行辦法》的規定,生育保險實行社會統籌,建立生育保險基金,由企業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很多體制外組織為了節省成本,拒絕為女職工交納生育保險費用,這說明我國在福利保障社會化方面還存在很大的阻力。由于勞動力市場的供方和需方之間的權利不平等,導致勞動力的合法權利難以實現。因此,女性社會保障的平等地位的獲得有賴于勞動力市場的逐步完善與國家政策和法律的引導和規范,這一點西方發達國家有許多值得我們借鑒的經驗。
四、結論和討論
我國勞動力市場的兩性之間,無論在勞動的參與率,就業的收入還是在社會的福利保障等方面都與世界發達國家存在較大的差異,呈現出不同的特點。這種差異在根本上源于我國城市社會單位體制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建設為目標,堅持科學發展、統籌城鄉、以人為本,加強機構、制度、基礎設施和隊伍建設,把鄉鎮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成設施完備、制度健全、職責明確、運作高效、服務到位、覆蓋城鄉的工作新體系。
二、工作目標
2009年12月底,全縣鄉鎮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全部配齊專職工作人員;建立村級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力爭縣鄉鎮村級建站率達到90%(2010年達到100%),逐步形成城鄉一體、上下貫通、聯系到戶、服務到人的公共就業服務工作體系。
三、鄉鎮村勞動保障所(站)建設標準
(一)機構設置
統一冠名為*縣××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村勞動保障工作站。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和村勞動保障工作站隸屬鄉鎮政府和村委會領導,接受縣勞動保障部門業務指導。
(二)工作職責
鄉鎮村勞動保障事務所(站)主要工作職責:鄉鎮村勞動保障工作機構,應承擔鄉鎮、村就業服務和勞動保障的基礎統計、信息查詢、政策宣傳咨詢、用工求職登記等服務工作。積極開展農村勞動力資源調查,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臺帳和數據庫,全面了解掌握有轉移愿望和已經外出務工人員的基礎情況,做好農村富余勞動力的動態管理、培訓、轉移、維權等工作,積極開展鄉(鎮)、村就業困難人員的各項就業援助工作。
(三)人員配備
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所長由副鄉鎮長擔任,配備1名專職勞動保障工作人員;村勞動保障工作站站長由村會計擔任。鄉鎮、村勞動保障工作人員名單、聯系電話需報市、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
(四)工作制度
由縣就業局幫助建立完善鄉鎮村勞動保障所(站)工作職責、服務項目、服務規范、工作流程、工作臺帳、工作考核等工作制度,并對專兼職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逐步實現鄉(鎮)村勞動保障所(站)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和高效化。
(五)辦公場所
各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面積不低于40平方米,村勞動保障工作站要有一定面積的固定公共服務場所,配備辦公桌椅、1臺計算機、1臺打印機、電話等。建立“一站式”服務窗口,窗口有服務柜臺,有政策宣傳欄、信息公告欄。有條件的鄉鎮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要與市、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就業部門、人力資源市場實現網絡連接,納入全市勞動保障信息網絡系統管理。
(六)資金渠道
按照省人保廳文件要求,村兼職工作人員每人每月補貼100元由再就業資金解決;鄉鎮、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網絡建設費由再就業資金解決。
四、推進步驟
(一)準備階段(8月10日—8月31日)
制定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實施方案》,成立鄉鎮村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縣財政局副局長、縣勞動就業局局長擔任,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勞動就業局,抽調專人負責鄉(鎮)、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推進工作。
(二)實施階段(9月1日—11月30日)
按照工作目標及建設標準,組織實施好鄉鎮和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建設工作。確定專兼職工作人員。縣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積極組織實施對鄉鎮和村級兼職工作人員的配備考核和培訓工作,并將勞動保障平臺建設的實施情況在每月25日上報市就業管理局。完善現有的工作設施和辦公設備。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要在原有的基礎條件下,提高軟硬件的建設標準,村級勞動保障工作站正式掛牌并開展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12月1日—12月31日)
對照方案要求,對鄉鎮、村勞動保障平臺建設工作情況進行自檢自查,并于12月10日前形成數字準確、客觀真實的自檢自查報告上報市就業管理局。
五、保障措施
(一)統一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加強鄉鎮、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建設,是事關加快統籌城鄉勞動保障事業發展全局的大事,要加強組織領導,采取切實有力的措施,按時完成鄉鎮、村勞動保障工作平臺的建設目標任務。
關鍵詞:城鎮就業 就業難 解決對策
眾所周知,我國既有著豐富的人力資源,也面臨著巨大的就業壓力。我國人口基數大、存在著下崗和失業人口、農村存在著大量的剩余勞動力,加之新增就業人口的不斷出現,使我國將長期存在勞動力供給明顯大于需求的問題,就業矛盾十分突出。因此,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堅持把促進就業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優先位置,也就成了我國“十二五”規劃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我國城鎮就業難問題的實證分析
(一)就業難的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得到高速發展,國內生產總值不斷增長,而就業增長相對緩慢。在過大的人口規模下,就勞動力的需求來說,經濟增長提供的就業崗位是有限度的,以至于就業問題越來越嚴峻,失業問題越來越突出。從近五年的數據來看,我國的就業狀況也在逐漸惡化:城鎮新增就業人數多,失業人員實現再就業人員數總體趨勢逐年緩慢增加,城鎮登記失業人數逐年增加,失業率基本穩定。
(二)就業難的實證分析
1、模型假定
影響我國城鎮就業難的主要因素,從供給方面看主要有城鎮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額、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國內生產總值、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從需求方面看與人口數有關。設定以下計量經濟模型:
2、數據收集
本文所使用的數據,來源于國家統計局《中國統計年鑒2012》《中國勞動統計年鑒2012》。為保證有足夠長的分析區間,本文從中選取了我國1996-2011年的城鎮就業人數及相關統計數據。
3、OLS回歸分析
根據上述模型, 較為顯著因素如下表:
4、模型檢驗
(1)統計檢驗
(三)小結
根據上文分析,我們最初設定模型為:
二、對我國城鎮就業難的成因分析
(一)歷史因素
我國歷史上長期的封建經濟社會形態下對勞動力的依賴,以及建國初期的人口制度、戶籍制度規劃欠缺、鼓勵生育的政策等歷史因素使得城鎮人口增長迅速,其中適齡的勞動人口也迅速增長,同時,還有大量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到城鎮就業,形成了高數量的勞動供給。
(二)體制因素
馬克思失業理論的核心是在資本積累過程中隨技術變化、資本有機構成提高而產生相對過剩人口。我國確立市場經濟體制以來,以市場為資源配置的主導,以企業為市場的主體,各個企業在競爭下不斷擴大積累,提高資本有機構成。資本積累過程中,由于技術進步、追加投資所創造的就業崗位是無法補償其產生的失業人口的。此外,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勞動力市場也逐漸形成,以勞動力價格即工資為調節的市場機制尚未健全,也是形成就業難體制因素的一部分。
(三)需求因素
凱恩斯的失業理論將原因歸結為有效需求不足,一個國家一定時期的總產量由就業量決定,而就業量又由有效需求水平決定。從我國的情況來看,社會新投資數量增加迅速,社會消費支出數量卻相對滯后。自改革開放以來,投資對經濟增長的貢獻逐年增加,消費的貢獻卻逐年減少。居民作為消費主體,由于社會習慣等原因使其往往將其收入的大部分作為儲蓄,使得收入與消費間存在一個巨大缺口,投資引誘不足,從而又帶來對勞動的需求有限,出現未充分就業。
(四)現實因素
1、經濟增長對就業的拉動有限
在本文構建就業模型進行實證分析的部分,我們用經濟意義檢驗將國內生產總值因素剔除,國內生產總值增加一個單位,會相應增加0.45個單位就業人數。齊艷玲曾指出我國經濟的高速增長并沒有對就業產生很大的拉動力,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擠出就業增長。
2、經濟結構、產業結構轉型對就業的制約
從分析結果看,結構轉型中固定資產投資拉動了就業人數,但其貢獻率遠遠低于因物價上漲而減少的就業人數。就是說,經濟、產業結構調整創造的就業崗位不足以彌補其帶來的就業缺口。
3、政府社會保障制度、就業政策上的不完善
政策的實施和運行結果不盡如人意,我國的社會保障制度不健全、覆蓋面有限,主要是在配合就業制度解決就業難問題;在勞動力流動制度上的限制,城鄉勞動力隨日趨自由流動,但戶籍制度以及由此派生的勞動者工資、社會保障、住房、子女教育等問題仍阻礙著勞動力的自由流動。
三、解決就業難問題的對策建議
就業是民生之本和安國之策,增加就業是我國宏觀經濟調控的一項重要目標。綜合以上經濟學理論與實證分析,針對就業難的成因,本文試給出以下解決就業難問題的對策建議。
(一)歷史因素方面
在人口政策上,優化人口結構,轉變生育觀念,加強職業教育培訓,提高勞動力技能和素質,完善就業政策和制度。同時,充分發揮和利用我國人口大國的人力資源比較優勢,持續推進加工貿易、補償貿易,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享受更多的人口紅利,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規范城鄉勞動力流動轉移,加強對農村勞動力的培訓和保障,滿足城鎮就業崗位需要,統籌勞動力城鄉就業。
(二)體制因素方面
在解決就業問題上,應當健全市場經濟體制,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發揮其對勞動力的吸收接納能力,建立更好的激勵機制,促進所有制結構優化。發展非公有制經濟,將吸納更多的勞動力。建立一個統一開放的、依法規范、制度健全的勞動力市場,消除各種對勞動者的歧視和欺詐,保護勞動者基本權益,建成“勞動者自主就業,市場調節就業,政府促進就業”的模式。
(三)需求因素方面
擴大消費,轉變消費觀念,創新消費機制,以消費拉動經濟,擴大投資,提高就業水平。消費的擴大,需要政府做好穩定物價水平,防止過度通貨膨脹,保證人民的實際收入,完善醫療、保險等制度,轉變傳統過度儲蓄的消費觀念。健全金融產品交易市場,擴大投資者收益,將居民儲蓄轉為投資,拉動就業。創新新的消費方式,鼓勵適當的提前消費,如貸款買房、貸款購車,從而擴大消費,增加就業崗位。
(四)現實因素方面
1、經濟增長越快,企業對勞動力的需求越大,提供的就業崗位就越多。要保證一定的合理適當的經濟增長速度,對解決就業問題至關重要。今年上半年,我國經濟增速放緩,經濟下行壓力大。在面臨這種壓力下,通過保持經濟增長擴大就業將面臨更大的難度。
2、在經濟、產業結構上,要大力發展就業容量大的第三產業,如金融保險、旅游、動漫、信息服務等服務業。處理好資本密集型產業與勞動密集型產業的關系,不能盲目發展、引入高科技,要注重勞動密集型產業的發展,切實解決城鎮就業難問題。在優化經濟、產業結構過程中,還要注意解決好勞動力在產業轉移過程中形成的暫時性失業。
3、完善社會保障、就業培訓、失業保險的就業政策,將解決失業問題擺在重要位置。注重人力資源的培養,提高教育質量,加強職業技能培訓,使在政府政策的引導下,勞動力能更好的滿足就業崗位需求。在現有勞動力就業上,鼓勵自主就業、創業,保護其勞動者權益,通過財政稅收等政策促使提供更多的就業崗位。對于失業、貧困、無勞動能力者提供健全完善的保障措施,健全社會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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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二元經濟結構 農村剩余勞動力 制約因素
1 關于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經濟學理論
最早對農村剩余勞動力進行研究的是阿瑟·劉易斯。20世紀50年代,他在《勞動力無限供給條件下的經濟發展》一文中,將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分為以城市為主的現代工業部門和以農村為主的傳統部門兩部分,農業部門的勞動生產率和工資水平要遠遠低于工業部門的。要實現農村的工業化和農業的現代化,就要由二元經濟向一元經濟轉化,達到城鄉同一。首先就要促使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他認為,在那些相對于資本和自然資源來說,勞動力是如此豐裕,以致在勞動的邊際生產率很小或等于零,甚至為負的國家里,勞動力的無限供給是存在的。也就是說在農業勞動力的邊際生產率很小,為零或負的情況下,農村出現勞動力剩余。如附圖,橫軸OL代表勞動力,縱軸OW代表工資,D代表的是勞動的邊際產品。在保證工資水平不變的情況下,工業部門可以從農業部門吸收源源不斷的勞動力,當吸收勞動力至Ln時,農村中已無剩余勞動力,工業部門要再吸收,只有付出更高的工資。同時農村中由于剩余勞動力的轉出,開始向機械化邁進,從而提高農村勞動生產率,最終實現農村地區工業化和現代化。
發展經濟學家托達羅也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作出了解釋,他認為,農村勞動力向工業部門轉移的決定因素是城鄉經濟結構差異以及轉移者對轉移成本和效益的權衡,其動力是城鄉預期收入水平的差異和城市就業的概率。托達羅模式涵蓋了以下幾點內容:第一,人口流動的基本力量來源于轉移者對比較收益與成本的合理經濟考慮,這種考慮還包括心理因素;第二,預期的而非現實的城鄉工資差異使人們作出移入城市的決策,這種預期的差異主要包括兩個因素,工資水平和就業概率。而就業概率的大小又由城市失業率的高低和城市新創造就業機會的多少來決定;第三,農村勞動力獲得城市工作機會的概率和城市的失業率成反比;第四,人口流動率超過城市工作機會的增長率,不僅是可能的,而且是合理的。在城鄉預期工資差異很大的條件下,情況必然如此。
2 長期制約農村剩余勞動力順利轉移的因素
(1)農業發展落后和農村勞動生產率不高。目前我國的農村尚處在規模家庭經營方式下,農業現代化和機械化水平不高,大量的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特別是一些有文化技術水平的勞動力,長期外出打工,留在家里的基本上是老弱婦幼者,這種低素質的農業勞動力難以實現農業的現代化,同時也制約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進一步轉移。
(2)鄉鎮企業吸收能力逐漸減弱。在二元經濟結構的城鄉分割下,農村剩余勞動力最初是向鄉鎮企業轉移。但隨著經濟的發展,由于鄉鎮企業過于分散,地區布局不合理,鄉鎮企業的聚集效應減弱,導致就業容量減少。另外,鄉鎮企業由于資金增密,生產方式逐步轉向內涵式生產,因而對簡單農業勞動力的吸引力越來越少。
(3)城市吸收能力減弱,城鎮化水平不高。隨著我國經濟體制轉軌和現代企業制度改革的積極推進,引起城市職工下崗數量增加,城里就業壓力日益增加。同時,我國城鎮化的水平比較低,也無法吸收過多的勞動力。從世界各國發展歷史看,工業化、現代化進程都伴隨大量人口轉移,而在我國,城鎮化與工業化的差距水平很大。2001年我國城鎮化水平為37%,與同等GDP水平的國家比要低許多,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的50%和發達國家的70%~80%。這都加大了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的難度。
(4)城鄉二元戶籍制度,加大了農民向城鎮遷移的成本,從而進一步制約了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現存的戶籍制度,給進城打工的農民工帶來諸多的不便,比如他們無法取得同城鎮市民同等的競爭能力和平等的待遇,沒有相配套的醫療保障措施,子女上學受到歧視性規定等。另一方面也存在一些人為因素,比如長期拖欠農民工的工資,有些行業明文規定不招農民工,甚至有的城市要求農民工進城后需繳納暫住費、管理費、崗前培訓費等等,這些都加大了農民工進城的成本,使許多農民工對進城打工望而卻步。
(5)農村勞動力自身文化素質低也制約了其向城市的轉移。我國農村初中及以下文化水平的勞動力的比重高達80%,文盲半文盲占5.68%,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只占6.64%。在農業勞動力中,受過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的只占農業勞動力總數的5%,這些勞動力因為無文化無知識無技術,導致無法從事高技能、高工資的工作,只能從事一些依靠體力的,甚至是無保障的工作。因此勞動者素質低已成為阻礙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又一個“瓶頸”。
3 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路徑選擇及對策思考
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是一個國家二元經濟向一元經濟轉化的必由之路,是發展中國家工業化,現代化進程中的必然趨勢。要富裕農民,就要減少農民,因此我國龐大的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必須要解決的問題。
(1)要提高農業生產率。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是實現農村勞動力順利轉移的基礎,政府應積極創造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宏觀環境與政策,積極干預和支持為農民提供現代化經營所必須的各種產前產后服務。同時,建立健全農用土地流轉機制,還要轉變農業經營方式,拓展農業內的就業空間。在農業現代化技術類型和路線的選擇上,著重培育發展資源和勞動密集型農業為主,堅持走高就業低成本的農業現代化的技術路線,避免過早地走上資本替代勞力的道路。再次,要因地制宜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延長農業產業鏈。
(2)要大力發展鄉鎮企業。鄉鎮企業仍將是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重要渠道,當前應調整鄉鎮企業的發展方向,一是調整產業結構,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工業。特別是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儲藏、保鮮、運銷業,逐步形成種養加工、產、供銷一條龍,農工商,貿工農一體化的產業鏈條,既能充分發揮鄉鎮企業優勢,促進鄉鎮企業新一輪的增長,又能吸納大量的農村勞動力。二是要大力發展農村第三產業,把交通、通訊、保險、金融、信息服務、技術服務等行業作為重點,積極發展,從而拓寬農村勞動力的就業渠道。
(3)建立和完善城鄉統一的勞動力市場,使勞動者能夠平等競爭、自由選擇、自由流動。加快城市勞動就業制度的改革,保障農村勞動力在城鎮就業的合法權益。完善省、市、縣垂直的職業介紹組織機構,并與省際間、國際間的服務網絡相聯通,擴大服務范圍增強服務功能,以充分發揮職業介紹機構在勞動力轉移中的媒介作用;盡快建立有關城鎮勞動供求信息的預測、預報體系;完善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的信息服務,從而避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盲目流動。
(4)加強農村教育和勞動力就業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主要受農民自身人力資本素質和適應力的制約。一般來說,文化程度高的農民市場意識較強,能夠通過多渠道收集社會信息,了解職業的崗位需求,自覺地接受各種職業崗前培訓和專業技術教育,具有較強的就業競爭力。而當前我國農民平均接受教育水平較低,這使得他們進城后無法參與高收入崗位的競爭。因此這就需要政府、社會、企業等方面出資,構建完善的農村教育體系。通過建立健全多元化的基礎教育辦學模式、改善辦學條件、普及農村兒童的義務教育,實行大規模的各種職業培訓,從而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
(5)加快體制創新的步伐,為農民進城創造良好的制度性前提。盡快改造傳統城鄉隔離的戶籍制度,實現戶籍管理上的城鄉統一,實行城鄉一致的勞動用工制度;縮小農村勞動力和城市勞動力在用工成本上的差距,改革土地制度。建立城鄉一體化的土地市場,建立社會保障制度,代替目前土地和農業對兼業農民的保險機制等。只有在制度上廢除造成我國城鄉分離的基礎,使農民真正獲得國民待遇,才能從根本上為農民進城創造出一個寬松的社會環境,最終完成我國農村剩余勞動力的轉移。
(6)加強組織領導,為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工作提供可靠保證。農村剩余勞動力向非農業和城鎮轉移,是解決農民增收緩慢問題的現實選擇,是實現農村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必然趨勢。各級黨委和政府應從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大局出發,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努力形成全社會齊抓共管的局面,積極推進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工作的開展。
(7)努力創造更加良好的政策環境,鼓勵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各級政府有關部門應在財政、稅收、金融、土地、工商、勞動保障等各個方面制定切實有效的政策,鼓勵農村富余勞動力轉移。應進一步完善有關農村土地承包及農民進城入鎮的優惠政策。在堅持“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基礎上,積極推進土地流轉,放活土地使用權。要嚴格執行國家的農村稅費改革政策,規范農村分配關系,不得在規定承擔的有關稅費外,向外出務工的農民加收其他任何費用,從源頭上堵塞各種亂收費渠道,從根本上減輕進城鎮務工農民的負擔。
(8)加強思想教育和政治宣傳,消除對農民工的歧視心理和歧視行為。與城市居民相比,農民工仍然是弱勢群體。由于我國長期以來在觀念上存在的“城鄉對立”和在體制上存在的城鄉分治的深刻影響,城鄉居民存在著嚴重的心理隔膜,城市居民對農民工在心理上存在著認同歧視和情感歧視,并表現出相當矛盾的雙重心態:一方面是接納的心態,因為農民工是很好的廉價勞動力,可以分擔城市居民不愿做,而城市居民又需要的那些累活、臟活和險活;另一方面是拒絕的心態,因為農民工加劇了城市就業市場的競爭,害怕他們搶奪了工作機會,也擔心會影響市容和社會治安。這種雙重心態實際上是只承認農民工的勞動,不承認農民工的權益,由此而又導致了一系列的歧視行為,如就業歧視、勞動報酬歧視、社會福利歧視、子女就業歧視、執法歧視及日常生活和交往歧視等等。社會對農民工存在的這些心理歧視和行為歧視,嚴重地阻礙了他們融入城市社會生活,應該引起全社會的高度重視。必須加強思想教育和政治宣傳,通過事實教育城市居民對農民工的正確認識,在全社會逐步造就對農民工的尊重氛圍,促進農民工向城市居民的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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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目標,以農村勞動力充分就業為重點,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技術技能培訓為手段,以強化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服務為宗旨,堅持成功人士引導、重點村組突破、就近就地轉移、優質高效服務的工作思路,逐步形成市場主導,政府服務,勞動力有序轉移就業的機制。
(二)基本原則
1公平對待,強化服務。
維護務工人員合法權益,使城鄉勞動者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加強農民工就業服務體系建設,為農民工充分就業創造良好的條件。
2統籌兼顧,合理引導
在抓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的同時,要以圍繞新農村建設為主體,合理規劃,統籌兼顧,形成三業并舉的格局,合理轉移勞動力就業。
3突出重點,因地制宜。
結合我鎮實際,各村根據各自情況,形成切合自身實際的火補,建筑,服務等具有各自傳統優勢的勞務輸出方式。
二目標任務
實現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人數新增0.3萬人,達到1.5萬人,占農村勞動力的80%以上。返鄉創業人數達到600人。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達到2萬人次。年收入達到22500萬元,人均收入占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1%以上,達到4120元以上,年增長10%以上,加快實現農民收入向以工資性收入為主轉變,為農民持續穩定快速增長打下基礎。
三具體實施
(一)做好異地輸出轉移就業。
發揮益店火補品牌效應,擴大火補產業,鞏固在外火補創業人員,充分帶動想外出務工人員,走以個人帶動組,以組帶動村,以村帶動全鎮,形成規模,壯大產業,做亮品牌,推動勞動力轉移就業。
(二)擴大就近就地就業規模。
圍繞縣上提出的“三大戰略”目標為契機,培訓高技術的汽車零部件加工人才,就近在蔡五地區就近就業;鼓勵進一步以餐飲業為主加大去縣城就業創業力度:以建材工業園為依托,進一步做強編織,運輸,餐飲,建筑等產業。充分帶動農村勞動力就近就地轉移就業。
(三)充分發揮商貿經濟優勢。
以鎮黨委政府提出的發展東北片商貿重鎮為目標,以百小城鎮建設為契機,圍繞鎮區為中心,進一步發揮商貿經濟優勢,加大基礎建設力度,擴大農貿市場規模,改造益鋒北街市場模式,新增開門面房220間,攤位300個,解決剩余勞動力就業1000人。
發展坊家什子,鎮西門口,永新官莊路口,宋村王家路口,南官莊路口五個小型商貿園區,新開發商鋪20個,解決剩余勞動力就業50人。
(四)支持農民自主創業
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的工作機制。大力推進家庭創業,自主創業。引導返鄉人員從事交通運輸,建筑建材,農產品加工,物流服務等行業發展,進一步解決農村剩余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
(五)完善培訓體系落實扶持政策
開展各項有關農民增收的技能培訓活動,按照政府扶持,面向市場,多元辦學的原則,以培訓一人,轉移一人,安置一人為目標,加大各級各類培訓機構聯系,形成各級各類技能人才培訓體系。加強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實用技能培訓,提高農村勞動力就業創業能力和法律意識,市場競爭意識。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鎮上成立專門的勞務輸出機構,形成領導,部門,人員,責任,措施,工作六落實,統一協調,務實高效的工作機制。各村也要成立相應的機構,落實專門人員,
(二)健全工作體系
成立專門的培訓機構和服務機構,搞好協調組織和服務工作,以勞動者自主擇業、市場調節就業和政府服務就業為宗旨,擴大各種就業渠道,增加各種就業機會,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進一步解決農村勞動力就業轉移。
關鍵詞:農民市民化;農民工;國際經驗
作者簡介:朱信凱(1974-),男,山東蓬萊人,中國人民大學農業與農村發展學院講師,研究方向:農戶消費理論與政策。
一、農民市民化的國際模式描述
我們主要考察較為典型的以英國為代表的強制性非農化模式和以美國為代表的自由遷移的非農化轉移模式,以及以日本為代表的"跳躍式轉移"和"農村非農化轉移"相結合的非農化模式。
(一)英國城鄉關系演變及其農民市民化過程
英國城鄉關系的轉變速度明顯超越了同時期的其它歐洲國家。11世紀至15世紀是其城鄉關系演變的初期階段,這一階段主要表現為城鄉聯系松散,國民經濟以農業為主,但是農民存在兼業行為。至14世紀初,倫敦的羊毛出口已占全國總額的三分之一,進口酒類占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
15世紀,首都倫敦已成為全國政治、經濟和文化中心。城鄉關系演變中期階段是指15世紀至18世紀,期間城鄉之間人口的流動加深了城鄉之間的聯系,這些來到城市的鄉村移民就像一條紐帶,把城市的工商業組織與鄉村的新興工業聯系在了一起。城鄉關系演變的后期階段是18世紀工業革命以后,開始于18世紀70年代的英國工業革命,一直發展到19世紀40年代。
它不僅促進了英國經濟的迅速發展,而且引起了英國社會的全面變革,進入成熟的高度工業化階段,城鄉關系的緊密程度進一步加大[1].
英國農村人口非農化的過程最早開始于11-12世紀大規模的農村勞動力轉移,這是世界上出現的第一次農村人口向城市持續轉移的浪潮。這一時期遷移的對象主要是窮人,遷移的主要目的是為了生存,距離也比較長。在15-17世紀,英國又出現了第二次勞動力快速向城市轉移的浪潮。
這一時期遷移的對象主要是商人、工匠和青年女性,遷移的目的是為了更好的前途和獲得豐富的生活資料,遷移的距離較短。但是,英國勞動力流動最穩定、規模最大的時期是從18世紀下半葉的工業革命開始的。因為此前的兩階段雖然勞動力轉移規模比較大,但到工業革命前的18世紀60年代,英國的農業人口仍占總人口的80%以上,而到工業革命后的19世紀中葉,英國的農業人口急劇下降到總人口的25%,而這正是圈地運動的直接結果。所以,從轉移的模式來看,英國農村人口非農化主要是選擇了以圈地運動為代表的以暴力為核心內容的強制性轉移模式。英國城鎮非農產業所需要的勞動力主要也是通過暴力的方式從本國農村強制性轉移出去的[2].當然,英國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殖民主義國家,因而,殖民地國家也就成為英國農村剩余勞動力的主要流入地之一,所以,英國非農化的進程在依賴于國內市場的同時,也得益于出口市場的規模和效率。
(二)美國城鄉關系演變及其農民市民化過程
美國農村人口的非農化是走了一條以自由遷移為主的與英國截然不同的道路。1870年之前,美國是一個以農業為主的國家,3/4的人口生活在農村,鄉村社會是美國社會的主要特征。1870年以后,英國第二次產業革命的成果隨著移民浪潮大量轉移到美國,使美國開始了以電力、鋼鐵等先導產業為主的工業革命,把工業建立在很高的起點上,并帶動了整個國民經濟的起飛。工業化帶動了城市經濟的發展,造成了城市勞動力的稀缺,進一步吸引了農村勞動力向城市的流動,從而形成了"棘輪效應",使城鎮化的步伐不斷加快[3].同時,工業化推動了近代交通的迅速發展,有力地加速了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并推動了大城市的崛起。
此外,工業化還推動了農業機械化程度的迅速提高,農業的發展不僅為城鎮化提供了足夠的食物,而且使大批農業勞動力從土地上解放出來,為城鎮化提供了大量廉價勞動力。
上述三方面的合力導致了19世紀末期在美國出現了大規模的移民浪潮。這次移民浪潮主要是指農村人口向城市的轉移流動。據1890年統計,賓夕法尼亞、新澤西、紐約、康涅狄格、弗蒙特和新罕布什爾各地的鄉村人口分別在20年間減少了2/5、1/4、5/6、3/5、3/4和2/3.1920年,美國城市人口由1870年的990萬人增加到5430萬人,城鎮化水平達到了51.2%,基本實現了城鎮化。
從時間上看,美國從農村社會向城市社會的轉變僅用了50年。這么短的時間內完成了整個社會結構的轉型,而社會組織和管理手段不可能隨之發生相應改變,從而導致了大量諸如"交通擁擠和住房緊張、社會不穩定和犯罪率上升"等"城市病",從而又推動了美國郊區化和小城鎮化的過程。
(三)日本城鄉關系演變及其農民市民化過程
日本是一個山地多、耕地少、土地貧瘠、資源缺乏,但勞動力資源十分豐富的國家。1947年,日本農村就業人口占總就業人口的比重為54.2%,屬于典型的"傳統型"產業結構國家。此后,隨著日本經濟的高速發展,日本農村就業人口占總就業人口的比重急劇下降,1955年為40.2%,1975年為13.9%,1998年為5.2%.日本農村人口非農化是發達國家農民市民化成功模式的又一典范。日本政府針對本國人多地少、資源短缺的特點,對農村剩余勞動力轉移進行了有效干預,走出了一條有別于歐美的"跳躍式轉移"和"農村非農化轉移"相結合的道路[4].日本農村勞動力能夠順利轉移出去,首先得益于其就業容量較大的非農產業和人口條件。以工業地區主導產業迅速發展所帶來的就業機會的擴大是其根本原因。同時,1945以后的近10年間,日本異乎尋常地迅速降低了出生率,這使其有效避開了其他發展中國家在實現現代化過程中所遇到的人口壓力和就業壓力,減輕了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難度。
其次,迅速發展的工業大量吸收了從農業中分離出來的剩余勞動力。1960年至1969年的10年間,日本的機械工業增長了5倍,鋼鐵工業增長了3.2倍,化學工業增長了2.6倍。工業的不斷擴張,為農業富余勞動力提供了大量的就業機會,致使一段時間內出現了勞動力供給不足的現象。
1968年,這種情況更為嚴重,當年工業需要吸納的勞動力是初中畢業生117.9萬人,高中畢業生441.8萬人,而求職者分別只有24.6萬人和77.5萬人,從而有力推動了農村勞動力的減少。從1960年到1968年,日本農業勞動力由1228萬人下降為878萬人。
再次,日本政府在農村人口非農化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1961年,政府制定了《農業基本法》和《農業現代化資金籌措法》。規定在10年內要將農村中農戶總數的60%轉移到非農領域,同29政策研究農民市民化的國際經驗及對我國農民工問題的啟示?1995-2005TsinghuaTongfang Optical Disc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時由國家貼息向農戶提供長期貸款,促使農業現代化,改變原有農業結構。這一措施收到了明顯的效果,使農業人口占全國總人口的比重,由1960年的37.1%下降到1970年的25.6%.此后,日本政府又利用"農協"組織,引導農業生產形式向"龍頭企業+基地"、"農協(市場)+基地"轉變,使農業逐步融入工業循環的大體系之中。
二、農民市民化進程的中外比較與分析
在以上總結分析的基礎上,我們將當前我國農民工問題產生的背景、條件及現狀與國外,尤其是農村人口非農化較為成功的國家相對比,試圖找出兩者之間的差距與區別,為合理確定我國農村勞動力轉移的發展戰略,促進農民工問題的合理解決提供突破口。
(一)農民非農化與工業化的同步性差異
城市化源于工業革命,與工業化同步。農民市民化是農村人口轉移為城鎮人口的過程。
城市工業生產的發展需要勞動力,形成對農村勞動力的"拉力".同時,工業化帶動了農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大量產生的農村剩余勞動力也需要向城市轉移,形成所謂"推力".因此,農村人口非農化過程與農業勞動力向工業轉移、向城市轉移的過程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英美等發達國家的經驗證明,工業化是農民脫離農村的加速器,工業化直接推動農村人口向城鎮的集中,而且工業化與農村人口的轉移幾乎是同步的。
與英美等工業化早發國家相比,我國農村勞動力大規模轉移的起步時間卻明顯滯后于工業化,走了一條農民非農化與工業化脫節、不同步的道路[5](如圖1)。建國以后,我國長期實行了依靠農業積累支撐城市高速工業化的發展戰略,引起農業的衰退和農村商品經濟的萎縮,城鄉差別進一步擴大,工農業比例關系遭到破壞,工業和農業的自然聯結人為地割斷了,城鄉形成差別懸殊的二元化社會結構。工業化被限制在城市的范圍內獨立運行,而沒有帶動農村的繁榮,工業化創造的成果沒有改善城鄉之間的關系。工業化與農村人口的非農化、城市化步伐的不一致,一方面造成了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積壓,一旦將制約農村人口非農化的閘門開啟,如潮般的農村勞動力會像井噴一樣釋放出來,并將形成一種非常規的轉移道路和方式。另一方面,城市化、工業化與農村人口非農化過程的不同步所產生的各種社會矛盾與沖突也會比較突出地表現出來。
(二)農民非農化內生機制的差異性
無論是資金還是勞動力密集型的城市,在其發展過程中都需要大量勞動力,尤其是在發展之初,更需要大量廉價勞動力,當城市新增勞動力無法滿足其自身擴張需要時,就對農村勞動力產生了強烈的吸力。另外,作為大量人口聚集地的城市所能夠提供的功能和服務是遠非農村所能及的,從方便與舒適的物質生活的角度來看,對農村勞動力也構成了強大的吸力,這是推動農村勞動力非農化的第一動力。美國和日本是依靠城市工業化擴張的強大吸力完成農村人口城市化的典型國家。以日本為例,20世紀50年代初(以下均指20世紀),美國發動侵朝戰爭,出于戰爭需要,美國向日本發放大量軍事訂單,這一偶然機會,刺激了日本投資、興辦企業的,從而使工業對勞動力的需求量大增,1955-1965年,第二產業就業人數從923萬人增至1538萬人,第三產業也大規模擴張,大量吸收農村人口,60年代初,人多地少的日本居然還出現勞動力短缺的現象。
與此相比我國農村勞動力非農化的道路卻有其特殊性,一方面城市化進程的相對緩慢造成現有城市容納農村勞動力的容積不足,另一方面在農村從事農業生產的較低的比較利益又迫使農村勞動力不得不尋求生存和發展的道路[6].一方面吸力不足,一方面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尋求出路,從而造成了我國特有的擠壓式的農村勞動力轉移方式,也造就了具有多元性的農民工這一特殊的社會群體。
(三)農民非農化進程的差異性
農民工是我國工業化、城市化與農村人口非農化沒有同步發展的歷史條件下產生的具有半工半農性質的獨特的社會群體。對于大多數歐美國家來講,農村人口轉化為城市人口時,一般不存在許多限制,英國甚至采用了暴力的方式強行剝離農民與土地的所有關系,將農民直接轉化為市民。
當然,這一過程是痛苦和充滿血腥的。德國、美國城市化和工業化發展的過程相對于英國多了幾分溫柔和緩沖,但也沒有出現農民工的現象,農民都是比較直接和快速地轉化為了城市人口[7].而我國農村勞動力的轉移卻受到諸多限制,從戶籍管理制度到社會歧視等非制度性限制,幾道閘門將農村人口與城市人口徹底隔離。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以來,農村人口非農化的條件才逐步放寬,但就目前來講,轉向非農業的1億多農村人口,多半只是一種職業的轉移,并沒有實現地域性的遷徙和農民身份的徹底變更。
人口從鄉到城,經歷了一個離土不離鄉,若即若離的階段,并向離土又離鄉,完全成為市民的方向轉變。從有利的方面來說,經歷這樣一個過程,有利于社會的穩定,并為我們制定一系列社會政策贏得了時間,有利于城市和鄉村有充分的時間適應人口流動這一重大要素的變動。不利的方面表現在,城市化的進程緩慢,農民身份躍遷的時限較長,以致對引發投資、促進消費、加速鄉村社會向城鎮社會的轉化起著消蝕作用。
三、當前我國農民市民化進程中存在的核心問題
通過中外農民市民化道路的比較與分析,我們發現,農民非農化與城市化的非同步性、農民非農化內生機制的差異性以及農民非農化進程的差異性是導致當前我國農民市民化進程受阻的根本原因。就當前我國農民市民化過程中存在的核心問題,我們通過對全國11個省的問卷調查,得出的結論是較低的農民素質與不斷減弱的縣域經濟承載力、制度缺失與不斷強化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市場拉力以及社會歧視與過高的勞動力轉移成本是當前我國農民市民化進程中存在的核心問題。
(一)較低的農民素質與不斷減弱的縣域經濟承載力
進城農民素質較低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這與我國農民非農化與城市化的不同步性不無關系。通過文化素質我們可以就此問題做出一個基本的判斷:根據問卷,外出文盲勞動力占1.3%,小學文化程度的勞動力占19.2%,初中文化程度的勞動力占57.8%,高中文化程度的勞動力占15.8%,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勞動力占5.9%.而且,這些勞動力中高達80%以上沒有接受過系統的專業技能培訓。由于文化素質低,又不具備專業技能,使得農村轉移勞動力的就業空間狹小,只能選擇從事一些簡單的體力勞動,造成這些崗位就業競爭激烈,工資水平低下。從問卷調查的情況來看,因找不到工作而返回農業的勞動力占返回農村勞動力總數的21%,集中突出地反映了這一問題。
國際經驗表明,縣域經濟是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的主力軍[8].但近年來,我國縣域經濟對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承載力卻在明顯減弱,如表1所示,根據國家統計局的數據,2003年從縣級市、建制鎮及鄉鎮地域非農企業返回農業的農村勞動力占了全部返回勞動力的一半。
利用抽樣調查得到的數據,這一比例還要高得多。縣域經濟吸納農村轉移勞動力的能力減弱,使長期以來農村勞動力"離土不離鄉"的轉移模式發生轉變,"離土離鄉"的農民逐年增多。
這一轉變不僅催生了我國每年春節波瀾壯闊的人口大遷移浪潮,使得我國的交通運輸系統不堪重負,而且,也加大了農村勞動力自身的轉移成本。
(二)制度缺失與不斷強化的農村勞動力轉移的市場拉力
威廉·阿瑟·劉易斯的二元經濟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經濟的特點是二元的,即現代工業部門與傳統農業部門并存。農業部門由于存在大量剩余勞動力,勞動的邊際生產率為零甚至負數。工業部門正處于擴張過程中,勞動邊際生產率顯著高于農業,按照工資最高水平等于勞動邊際產品的原理,工業工資顯著高于農業,這一差異的存在,使農業部門對工業部門的勞動力供給具有完全彈性。這是一種邏輯上講得通的極限理論,雖然由此推導出來的只能是"劉易斯陷阱",但擴張的工業部門對農村勞動力的拉力卻在一定程度上是顯而易見的。
當然,單純的市場拉力并非能順利促進農村勞動力的轉移,體制上的缺位和政策上的偏向,使當前我國農村勞動力在面臨城市擴張拉力的情況下失去了諸多平等發展和就業的機會[9-11].
問卷調查數據顯示,當前農民對包括土地制度、教育體制、戶籍制度、農業保險、醫療保障等主要相關政策的滿意度是很低的,總體的平均滿意水平才只有44.2%(見表2)。
具體表現為:首先,土地流轉機制不活造成當前農民不得不根據農業生產季節性的特點邊打工邊種田,從而造成了農村勞動力散兵游勇式無序流動。其次,在國家現行的管理體制中,至今仍沒有一個健全的機構來具體管理指導農村勞動力就業,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管理指導的主要是城鎮居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而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只能依靠其自身微弱的力量。
第三,現行戶籍管理體制嚴重剝奪了農村勞動力在更廣闊空間的就業機會。雖然在許多地方戶籍制度已經松動,但傳統制度所遺留的各種弊端,再加上缺乏相應的配套措施,農民進城務工的大門并沒有真正完全打開,城鄉壁壘并沒有真正完全打破。第四,在農村除了"五保"可以享受一定的福利外,不管是從事農業的農民,還是外出務工人員,都嚴重缺乏基本的、應有的社會和勞動保障措施,從而嚴重影響了我國農民市民化的進程[13].
(三)社會歧視與過高的勞動力轉移成本
現代勞動經濟學認為,當雇主為既定生產率特征所支付的價格依據人口群體的不同而表現出系統性差別的時候,就可認為在勞動力市場上存在歧視,具體反映為職業選擇受到直接的限制或既定人力資本獲得較低的報酬。社會問題經濟學認為,歧視是指相同的人(事)被不平等地對待或不同的人(事)受到同等的對待。歧視包括勞動力市場歧視和非市場歧視(社會歧視、教育歧視)。
而歧視的根源則來自于市場的不完美(不完備的知識、資源的非流動性、不完全競爭)和人類的不完美(一些人有歧視偏好)。西方國家受歧視的對象主要是種族和性別,我國被歧視的對象主要是基于城鄉差別、出身于農村的農民和女性。近年來,國內學者們呼吁給予農民"國民待遇",是農民受歧視的明證。而每年成千上萬轉移到城市務工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所受到的工資歧視、雇用歧視、職業歧視則是農民工就業歧視的集中反映,也是所有農民受歧視的縮影[14].我國農民工的就業歧視主要由兩方面原因形成:一是市場失靈和個人偏見導致對農民工的工資歧視;二是長久以來對農民的歧視性就業制度和政策導致對農民工的雇用歧視和職業歧視。后者對農民工就業歧視的形成具有實質性和根本性的影響。
經濟學意義上,成本是和收益相聯系的概念,指獲得收益的代價。選擇外出務工是農民做出的關于如何利用自身勞動力資源的重要決策行為,作為理性經濟人的農民工,同樣要考慮成本和收益,以做出使其務工收益最大化的決策[15].農民外出就業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成本和機會成本等。
表3是我們參考河南省農調隊課題組的統計方法,利用問卷調查資料所得到的關于被調查農民工的成本收益表[15].它向我們透視出,在社會歧視的巨大壓力下,57.3%的凈收益率使千百萬農民工依然義無反顧,以極大的熱情和勇氣沖破重重障礙,積極尋求外出就業機會。但農民工外出的經濟成本卻是巨大的。一方面既要增加在外地的花費,同時又要放棄在家鄉獲得收入的機會,總成本高達5793.2元(其中:直接成本3661.5元,機會成本2131.7元),所以,巨大社會歧視下的較高的就業成本嚴重制約了我國農民市民化的進程。
四、我國實現農民市民化的對策建議
綜上所述,針對我國現實國情,確立以政府為引導,以農民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多元城鎮化發展為依托,以土地制度改革、戶籍制度改革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為制度保障,通過建立和完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城鄉一體化、平等競爭的勞動力市場,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和第三產業等勞動力大容量轉移的政策方針,是積極、穩妥、有序地實現農民市民化的戰略保障。
(一)政府作為是農民工能否發揮社會"穩定器"作用的前提
農民工雖然是一支較不穩定但數量龐大的社會群體,極易產生較棘手的社會問題,但同時也可以發揮社會"穩定器"的作用,這需要以各種健全的社會保障制度為前提,只有通過制度建設有效地保障了農民工這一弱勢群體的基本權利,才能發揮其社會"穩定器"的作用,才能引導農村勞動力合理有序流動,才能推進我國的城市化建設[16].所以,農民工拉動社會經濟發展力量的正負取決于政府的是否作為以及如何作為。此外,農民工是一個歷史的階段性的過程,是當前農民以特殊的方式分享工業化、城鎮化和現代化成果,緩解"三農問題"的重要手段。農民工問題對于政府來講是階段性陣痛,幾十年后,我國城鎮化水平達到一定的高度,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被結構性穩定地釋放到大、中、小城市(鎮)后,農民工就成為了真正意義上的產業工人(勞動工人),所以,對于政府來講,應該看清這個趨勢,順應歷史潮流,從一開始就盡可能地給農民工以平等的市民權利,以盡量縮短農民城市化的過程。
(二)消除障礙性制度,加速農民工融入城市的社會進程
農民工融入城市是社會發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就我國目前的現狀來看,農民工要達到與城市的實質性融合,還存在諸多困難和障礙。從表象上看,農民工融入城市社會最直接的阻礙是戶籍制度,它造成了農民工身份、職業和角色的分離。
但從更深層次看,作為非正式制度的社會歧視也阻礙了農民工與城市社會的認同和靠攏,這種社會歧視不僅來自于一般的城市居民群體,有些甚至是政府以文件形式規定下來,從而轉化為區域制度性歧視[17-18].對于政府而言,只有積極主動消解障礙性制度,為人口自由流動創造條件,才能促進和加速勞動力轉移進程。
(三)形成"推-拉"機制,促進人口合理、良性流動
大力發展工業化,拉動農村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建立完整的人口流動的"推-拉"機制,對于我國完成勞動力向城市轉移具有決定意義。大多城市化較為成功的西方國家也都是工業化先行的國家,農民離農主要是受到城市(鎮)強大的吸引力所致。在這些國家,工業化、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業現代化、現代國民經濟體系的建立及城市的崛起等重大因素之間都是相互依賴、互為推動,最終邁向現代化。而我國農民非農化比較典型的是農村對勞動力的擠壓式轉移。農民僅僅是被農業"推出"土地,但他們"離土不離鄉"不會成為城市人口,至少大部分不會成為穩定的城市人口。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過程僅完成一半。所以必須有較完善的工業化、城市化體系吸引他們,形成完整的"推-拉"機制,走出農村的農民才有可能從地理空間的變化,轉向生存方式和社會身份的變化,成為真正的市民。
(四)大力發展鄉鎮企業,緩解城市化與工業化壓力
城市化與工業化進程的不同步性,決定了在城市現代化大工業沒有建立時,應當大力發展鄉村工業,以緩解勞動力向城市超快轉移造成的就業壓力,為勞動力向城市轉移準備條件。
工業化時常落后于城市化,這樣,轉移到城市的勞動力尋求不到足夠的就業崗位而無法實現充分就業,導致失業率上升,甚至釀成嚴重的社會問題。如果工業化發展速度超過城市化,勞動力資源不足也會限制經濟高速、良性發展,也會在一定程度上遏制城市化發展進程。當前,我國城市化正處于關鍵階段,大江南北涌動的"民工潮"表明工業發展已經落后于城市化,解決不好就會帶來一些棘手的社會問題。英國政府扶持農民發展鄉村工業為我們提供了借鑒。而實際上,改革開放以來在全國各地涌現的"蘇南模式"、"溫州模式"、"珠江模式"、"膠東模式"等遍地開花,在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方面同數百年前英國的"原工業"有異曲同工之美。所以,鄉鎮企業的發展不僅會改寫農村"以農為本,以糧為綱"的歷史,還預示了一個農村勞動力轉移——城市化的嶄新前景。
(五)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降低城市化的社會成本。
建立健全適合我國城市化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是實現工業化、城市化及妥善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要制度保障。政府對待人口流動的態度對勞動力轉移和城市化進程有著重要的影響。
我國傳統的戶籍管理制度在發揮了重要歷史作用后沒有自然地退出歷史舞臺,從而限制了我國城市化的發展速度。此外,在只有簡單救濟與安撫政策基礎上的暴力剝奪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以英國為代表的部分國家農村勞動力轉移的進程。所以,政府的強制干預應當建立在尊重經濟規律基礎上。
在農村剩余勞動力大量涌入城鎮,城市經濟難以吸納眾多就業人員的情況下,政府應當建立失業救濟、養老保險、勞動技能培訓和醫療服務等一系列的社會保障體系,降低農村移民過多對城市經濟造成的沖擊,從而減少勞動力轉移帶來的負面效應,將城市化的社會成本降到最低限度。
轉貼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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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以構建和諧社會為目標,以城鄉統一的人力資源管理為基礎,以城鄉統一的就業服務平臺為載體,以城鄉統一的就業服務為手段,建立健全規范統一的就業市場體系,建立適應城鄉特點的統一的勞動管理制度,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我市城鄉經濟繁榮和社會全面進步。
二、實施原則
1.堅持統籌規劃、合理引導的原則。把統籌城鄉就業納入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在積極引導農村勞動者進城就業的同時,擴大農村勞動者在當地轉移就業。
2.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緊密結合實際,針對城鄉勞動者不同情況,分別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著力解決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問題。
3.堅持立足當前、謀劃長遠的原則。從全面掌握城鄉人力資源狀況入手,統一就業服務機制,做好統籌城鄉就業基礎工作。探索建立企業職工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逐步形成統一完善的統籌城鄉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
4.堅持統一協調、平穩推進的原則。建立統籌城鄉就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形成市、鄉、村三級負責的組織領導體系和工作體系,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確保統籌城鄉就業工作平穩推進。
三、目標任務
以我市現有的人力資源市場為基礎,進一步建立健全城鄉一體化的人力資源市場運行機制和城鄉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建立能夠為城鄉勞動者提供有效服務的職業技能培訓體系、就業服務體系和勞動管理體系,促進城鄉勞動者實現平等就業、素質就業和穩定就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落實農民工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逐步實現統一的社會保障制度。具體任務目標是:
(一)建立城鄉一體的就業管理體系
1.制定城鄉勞動力統籌就業規劃。將城鄉勞動力就業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整體規劃,把控制城鄉失業率和增加就業崗位作為調控的重要指標。按照城鄉一體化、勞動者平等競爭就業的原則,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和城市化進程,制定城鄉勞動力統籌就業規劃。針對不同類型人員的就業需要,制定專項計劃,抓好組織實施,促進城鄉就業協調發展,營造勞動者競爭就業、平等就業的環境。
2.建立城鄉統一的勞動力資源管理和就業登記制度。對轄區內所有城鄉勞動力資源進行全面調查登記,分別建立農村勞動力資源數據庫和城鎮勞動者資源數據庫。在國家規定勞動年齡范圍內,對已實現就業的城鄉勞動者統一進行就業登記;對有就業愿望和就業能力的城鄉勞動者,統一進行求職登記,發放《求職登記證》。在做好“城鎮登記失業率”統計的同時,實行包括農村勞動者在內的“社會失業率”統計辦法。實行統一的招用工備案和就業登記制度,建立企業用工數據庫,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對企業招用本地和外來城鄉勞動者實行動態管理。
3.完善和落實城鄉統一的就業政策。徹底消除各種針對農村和外來勞動者的就業限制,建立城鄉勞動者平等的政策體系,將職業介紹補貼和培訓補貼等就業扶持政策落實到位,確保城鄉勞動者享有公平競爭的就業機會。對介紹本市農村勞動力穩定就業(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加社會養老保險)業績突出的職業介紹機構,給予表揚獎勵。
(二)建立城鄉一體的就業服務體系
1.建立統一規范、競爭有序的城鄉勞動力市場網絡。進一步健全完善覆蓋城鄉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人力資源市場要根據城鄉勞動者求職、咨詢、指導、培訓等方面的需求,在布局和功能設置上體現為城鄉勞動者提供人性化服務。積極培育市場載體,規范和發展多種類型、多種所有制性質的職業中介機構,充分發揮其在提供務工信息和就業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扶持和培育勞務中介機構和勞務經紀人隊伍,鼓勵長期在外、有一定經濟實力和社會活動能力的人員開辦中介業務,發展勞務經濟,提高城鄉勞動力轉移就業的組織化程度。對各個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實行規范化管理,對非法職介機構予以取締,特別是對坑害農民工的非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構依法追究責任。
2.完善農村勞動力就業信息網絡。完善和提高鄉鎮勞動保障服務所服務功能,進一步落實機構、人員、場地、設備、經費、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完善城鄉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進一步加大對勞動力市場信息網絡建設的投入,實現勞動保障所和有條件的社區勞動保障服務站與市勞動力市場的信息聯網、實時共享,方便農村勞動力查詢就業信息、登記求職、參加社會保險、參加勞動保障事務。年上半年,全市就業服務全面實現計算機管理,將信息網絡延伸到鄉鎮(街道),形成連通城鄉的信息網絡。
3.完善農村勞動力就業服務網絡。全市就業服務機構面向城鄉勞動者開放,對持有《省勞動者失業證》的城鄉勞動者,職業介紹機構免費提供政策咨詢、就業信息、職業指導、求職登記、職業介紹和辦理就業手續,健全促進農村勞動力開發轉移就業的就業服務網絡。加強基層勞動保障服務機構建設,確保勞動保障工作正常開展;各行政村要設立勞動保障協理員,以主要精力負責勞動就業工作。積極推行勞動保障事務,統一為城鄉勞動者提供檔案代存、勞動關系轉移、社會保險接續以及申辦退休手續等勞動事務服務,解除城鄉勞動者后顧之憂,提高社會保障能力。
(三)建立城鄉一體的就業培訓體系
1.統籌規劃城鄉就業培訓,形成“大培訓”格局。對城鄉勞動力各類培訓資源實行統一規劃管理,對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就業前培訓、上崗培訓、轉崗培訓等各層次培訓進行統一規劃,對技工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就業訓練中心等職業培訓機構進行科學規劃,形成市場化程度高、資源共享、協調統一的職業培訓體系。
2.建立農村勞動力培訓基地。勞動保障、農業、教育、科技等部門要在現有職業技術培訓機構中,選擇一批面向農村勞動力的定點培訓機構,作為市農村勞動力培訓基地。其他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行業特點,開展各自行業領域內的理論和技術培訓,形成各有重點、各負其責的培訓機制。
3.發揮政策杠桿作用,大力開展面向農村勞動力的多層次、多類型的技能培訓。完善農村勞動力和農民工培訓補貼辦法,組織實施農村勞動力技能就業培訓和農民工技能提升培訓,實施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陽光工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和遠程教育等手段,向農民傳授外出就業基本知識。繼續組織實施技能扶貧計劃,切實解決農村貧困家庭子女轉移培訓問題。#p#分頁標題#e#
4.建立城鄉統一的職業技能鑒定制度。在實施城鎮職業技能鑒定制度的基礎上,面向農村,擴大范圍,加大職業技能鑒定工作力度,逐步完善城鄉統一的職業技能鑒定體系,依法確認、核發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促進勞動者合理流動和充分就業,力爭培訓后人員就業率達到90%以上。
(四)建立健全城鄉一體的社會保障體系
1.切實解決農民工的工傷待遇問題。認真貫徹落實《工傷保險條例》和相關規定,將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農民工全部納入工傷保險覆蓋范圍,允許用人單位為農民工優先參加工傷保險,督促用人單位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認真做好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和工傷待遇支付工作。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政策規定支付費用,確保農民工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妥善解決農民工的醫療保障問題。按照低費率、保大病、保當期、以用人單位繳費為主的原則,重點解決農民工務工期間的住院醫療費用,允許用人單位單獨為農民工參加醫療保險。完善醫療保險結算辦法,為患大病自愿回鄉治療的農民工提供醫療結算服務。
3.進一步擴大農民工養老保險覆蓋范圍。農民工和使用農民工的用人單位要依法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按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以靈活方式就業的農民工可按靈活就業人員的參加辦法參加養老保險。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與城鎮職工享有相同的養老保險待遇。已參加農村養老保險又參加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的農民工,到達領取養老金年齡時可分別計算養老保險待遇。
4.深入實施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照《肥城市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辦法(試行)》,對被征地農民提供長期穩定的基本生活保障,積極鼓勵和幫助被征地農民中的適齡青年實現就業。
(五)建立城鄉一體的勞動關系調整體系
1.健全完善勞動合同制度。各類企業招用農村勞動力,都必須依法簽訂并履行勞動合同,并及時到當地勞動保障部門依法登記備案。實行個性化的勞動合同管理,各企業、行業、工種、及各種用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都要明確勞動工時制度、勞動工資發放、參加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方面的內容,并嚴格履行。
2.認真落實各項勞動標準。用人單位要積極落實使用農民工的一系列制度,確保農民工和城鎮用工享有同等的權利和待遇。落實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企業工資分配三項基本制度,建立工資正常增長機制,規范企業工資支付行為,切實解決拖欠工資問題。企業使用農民工勞動標準要明晰,遵守《勞動法》關于工時、休息、休假的規定,科學合理地確定各項勞動標準和勞動定額,并按規定支付工資。
3.依法及時處理勞動爭議。加強勞動爭議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勞動爭議仲裁院,推進仲裁員職業化和專業化。按照“快立案、快辦案、快結案”的原則,貫徹“重在預防、重在基層、重在調解、重在執行”方針,依法及時處理各類勞動爭議案件。對涉及農民工權益的勞動爭議申請和投訴,勞動保障爭議仲裁機構要開辟“綠色通道”,加大力度,及時調處,保護好農民工合法權益。
4.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認真貫徹落實《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和相關規定,擴大監察覆蓋面。把簽訂勞動合同、支付職工工資、執行工時制度、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作為檢點,嚴厲查處使用童工、克扣拖欠工資、超時加班等違法行為,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