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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新農村建設;土地管理;問題;舉措
新農村建設背景下強加強土地管理十分必要,這不僅由于三農問題關系著國家農業發展經濟與社會發展,同時三農中的土地規劃問題也是農民賴以生存的主體。也就是說,三農建設進程下土地管理問題已經成為重點問題,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建設進程步伐的加快,一些亟須迫切解決的問題以逐步凸顯,如土地利用不當或受其他外部因素及客觀因素的影響,導致問題逐步激化,進而給農民生活帶來困擾。由此可見,在新農村建設背景下,土地管理問題直接關乎到農民自身的切身利益,同時也關系著國家國民服務經濟的發展與國家基本建設。
1 新農村建設背景下土地管理建設進程現狀與存在主要問題
1.1 土地征用管理體系機制缺乏約束性、農民基本權益保障明顯不足
我國農村經濟建設發展進程中,農村土地征用問題在當前看來十分普遍,同時征用范疇也未能具體明確,征用范疇較廣。尤其是現行征地體系機制中,土地征用的實則所有權已經國家所有,即由農民土地集體所有權轉歸國家所有,從此農民經濟收入的主要生產工具被逐漸剝奪,進入了以自身勞動力輸出的人口就業范疇。雖然農民主體理所應當的收到了一次性土地補償與后期安置補償,但是當前看來農民主體的社會保障也明顯不足,農民土地被國家征用也就失去了最為基礎的物質生活保障。
1.2 農村土地所有權法規條例界定不清
我國關于農村土地所有權的法律條款主要存在于《憲法》、《民法通則》和《土地管理法》等幾部重要法律之中。這幾部法典都明確規定,“農村土地歸集體所有”。然而,這些法律中或者只是做出了原則性規定,未明確所有權主體,或雖然做出了較為具體的規定,但卻存在多重的權利主體法律界定,造成關于農村土地產權司法實踐上的巨大困難。
1.3 土地管理體系制度存在弊端、資源流轉與流動規模受限
改變農業經濟生產現狀,實現現代化農業經濟發展建設,是我國現階段三農建設的重要內容。在現行土地征用管理體系機制下,作為土地權力所有者的農民主體所擁有的權益是使用權與收益權,而除此之外的其他權益根本沒有直接兌現,其中最為主要的土地處置權根本難以保障。也就是說,農民土地處置權限逐步喪失會使得土地規模流動受限,進而直接導致農民土地占有量不足,影響基本農業生產量。同時,在不能獲取有效經濟補償的形勢下,不少農戶肯定是不愿意放棄自身土地所有權,進而促使形成了土地資源閑置與過度浪費的現象發生。
2 新農建設背景下農村舉措
2.1 明確權利主體使之土地所有權能夠公正平等
結合我國依法治國戰略來看,首要要解決的就是土地征收體系的法律法規內容完善問題,以此才能在實行改革舉措的基礎上實現成效。也就是說,土地管理問題要結合實際并從長遠角度看起;即做到切實維護農民主體的切身權益,就要真正明確土地的所有權受益主體是農民。具體來說,應當重新修訂國家土地征收管理相關的法律條例內容,統籌規劃土地所有權的概念性問題,以此才能逐步激發更多公平有利的土地權能。如延緩土地承包期限,進一步提升農民主體的土地生產經營觀念,避免因公務學等因素所導致的土地承包權脫節問題的發生,即不僅要保證農民土地權益要與國家實現同等公平對待,還要能夠認真貫徹與長久堅持土地承包機制相關的惠民政策。
2.2 建立制約體系機制,確保征用土地范疇合理
現行農村土地體系管理機制下,農業用地如果被國家征用一般所實行的模式是“國家征用―政府批租”。而在當前產業化經濟迅猛發展的今天,如果一直沿用這種體系管理模式勢必會使得土地資源配置效率降低,并使得征用的農業土地征用范疇制約職能作用弱化。因此,當前形勢下,應當維護土地征用所應具備的公共權益,如果是政府用于國家設施建設及公益事業而必須征用的土地,可以合理設置征用土地范疇及規模,避免或嚴厲打擊非公益性質的征用土地行為發生。也就是說,在滿足土地集體所有權益及國家所有權平等地位的基礎之上,大范疇的地方土地使用就不再僅僅單純依賴國家土地,而應當建立明確市場機制,由市場形成宏觀調控,從而才能保證土地供需的制衡,真正體現農民在市場中的主體地位。
2.3 轉變政府基本管理職能、促進農村土地流轉市場
首先,對于政策政策的貫徹與土地基本管理職能的發揮,應當著重考慮土地所有制的差別問題,即避免由土地所有制差別引致的土地權益二元機構的形成規模繼續壯大。也就是說,必須打破政府壟斷土地初級市場的現狀,建立統一的土地交易制度和流轉市場,同時政府應退出土地經營職能,樹立土地管理的“裁判員”角色,轉向土地的規劃、管理以及市場的監管與調控等,為建立農村土地流轉市場創造條件。
結語:
總之,新農村建設背景作用下,三農政策順利推行勢必會提高土地征用管理的執行效率與質量。但同樣不可否認的是,三農政策的貫徹與執行需要政府參與、社會參與、廣大農民主體等多方群體共同積極參與。為此,我們有必要提高認識,認真研究推動當前形勢下的土地管理改革相關的重要內容,從而才能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良好的執行環境與必要條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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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非農業建設用地;土地管理
一、 前言
隨著市場經濟和城市化建設的快速發展,生產力大大提高、科學技術不斷發展,國家為了提升自身競爭力與經濟實力,第二、第三產業得到了大力發展。但是作為中國第一產業的農業,始終是國民經濟不可動搖的基礎,而土地作為重要的生活、生產資料和載體成為農業發展的基本要素。由于城市化進程的不斷推進,農業用地轉化為非農業用地的現象較為嚴重,這種現象將會導致城市整體發展不協調、土地市場管理混亂、土地價值的流失等問題的出現,所以科學規范的土地管理,特別是加強對非農業建設用地的管理有利于將土地資源更多的轉化成資產,實現土地良性循環及可持續利用。本文針對我國處在經濟高速發展階段的國情,及人口眾多,人均耕地面積少,現有耕地質量較差且耕地被占用、濫用情況嚴重,違法批地用于非農業建設用地或導致土地閑置浪費,耕地近幾年嚴重被破壞的現狀與問題,以土地管理中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有關問題為對象進行研究,結合有關部門的規定等提出合理的意見建議,如何通過加強非農土地管理及控制非農建設用地的濫用等來促進我國土地管理的完善。
二、 我國管理非農業建設用地現狀與問題
對于我國農業用地流轉的現象,可以解釋為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政府對土地的征用。將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為城市建設用地提供資源與空間;另一方面,農村對非農業建設用地的開發利用,如發展鄉鎮企業等。而針對我國非農業建設用地的情況,總體呈現出以下特征:1.管理原則規定方面,存在地區差異。2.管理規定的執行方面,存在無法全部落實問題。3.農建用地與非農建用地的劃分無規范管理規定,缺乏法律保障。
從非農業建設用地的現實情況可以總結出我國在管理非農業建設用地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第一,在管理非農建設用地方面沒有實行完全的市場化,造成土地資產收益不合理。如果市場化不堅決落實,那么就會造成本應歸國家和政府所有的土地收益流入個人、流到土地使用者手中。不但影響了國家土地資源的利用及土地市場的秩序,還會滋生腐敗、損害國家利益。第二,農建用地非農化,耕地保護受到影響。一些地方政府在利益的驅使下,沒有發揮農建用地作用,而是將農建用地開發利用,大力興建鄉鎮企業,發展農村工業事業等,嚴重影響了耕地保護。第三,國家和各省市沒有明確的管理法規出臺,各級土地管理部門難以實施全面有效的管理。因此,造成農建用地與非農建用地的劃分模糊,土地市場交易行為缺乏法律認可,交易雙方利益缺乏法律保護。
三、 加強非農業建設用地管理建議及對策
對于當前我國土地管理中非農業建設用地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應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手段,采取以下措施及對策,加強非農建設用地的管理,從而完善我國的土地管理制度。
1、 樹立正確觀念
正確的觀念是指導思想行程的前提,而正確的指導思想是規范行動、改善管理的來源,樹立正確的管理有助于我們對如何加強非農業建設用地的管理有更好的認識。對于控制非農業建設用地及管理集體土地市場必須確立三個正確觀念:首先要有利于保護耕地,耕地是農業生產的前提和生產資料,也是農民資本收入的生活保障。保護耕地特別是保護農業用地,防止對農業用地的濫用及轉化為非農建設用地,是提高我國糧食生產力、保障農業作為第一產業的必然要求,是落實國家新農村建設的保障;第二,有利于促進土地所在地的城市或農村的經濟發展。所謂的加強非農業建設用地的管理,也是在個地方經濟穩定發展的前提下進行。對于非農業建設用地不能全盤否定,濫用必然導致消極的影響,但是合理利用仍有積極的一面;第三,要實行不用產權、同一市場的管理模式,即國有和集體土地的兩種產權、共存于同一市場的管理模式。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防止以建設新農村為名的各種圈地、占地及違法審批農轉非等行為,切實落實好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2、 建立市場管理規范,采取必要法律手段
明確土地管理中的市場管理規范,建立健全市場管理機制。首先要明確土地管理的管理主體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其次要明確農業建設用地及非農業建設用地的界限、范圍和主體。
為了控制土地市場中未被批準的農轉非行為的管理秩序應該做到:第一,建立土地農轉非等違法行為發現機制,實行動態巡查責任制度,采集責任逐級下放并落實到位,確保轄區內每一塊土地都有監管負責人負責。第二,對于土地農轉非違法行為的實施報告機制,出現此種行為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時向土地執法監管部門報告情況,由上級人員作出相應措施對違法行為一并查處。第三,對于出現農轉非違法案件要共同承擔責任,成立土地執法監管領導小組,并設立土地執法監管辦公室,由土地執法監管領導小組和辦公室共同查處有關違法案件,并相互監督共同承擔責任。第四,設立土地違法責任追究機制,對于出現農轉非等違反土地管理規定的行為且不制止,并出現嚴重后果的,要對責任人的責任進行追究。若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3、 科學規劃與合理利用并用,完善土地管理
第一,堅持以科學規劃為前提,提高土地利用率。對土地農轉非的范圍和流轉的土地要進行科學規劃,根據當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于流轉的土地,明確哪些土地要嚴格執行農用地作用,哪些土地可以轉化成非農用建設用地,放著一些土地流轉后不久因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等其他原因被征用,對土地所有者造成損失。科學規劃土地總體規劃和各類用地規模并充分做到合理布局,增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科學性、實效性,科學編制土地整治規劃,要建立和完善規劃編制的權威咨詢制度和各部門協調機制,提高規劃決策的科學化和合理化水平。第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發揮土地資源最大效益。節約集約用地,是充分貫徹科學發展觀、促進可持續發展的基本要求,也是貫徹落實土地制度改革的必然選擇。首先要做到提高土地的投入產出量,其次要做到節約用地與土地資源利用多樣化同時推進,最后要做到綜合整治土地管理,嚴格控制農用地無故占用、農轉非項目造成的土地資源浪費。第三,堅持統籌兼顧,保障農業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對非農業建設用地與農用地的建設要統籌安排,嚴格規范管理制度,促進農業生產與農業產業經營的可持續發展。
4、 嚴格控制農轉非的征地項目,切實保護耕地
嚴格做好農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管理工作,健全建設農用地非農化的約束機制。對于城鎮規模建設要實行統一集中的嚴格控制,對城市用地擴張規模要合理規劃,嚴格控制建設用地的審批,做好耕地保護工作。耕地是農業作為第一產業發展最重要的生產資料和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對耕地尤其是基本農田的保護,是對糧食生產、農業生產的基本保障。因此,要嚴格控制農地征用、農轉非等項目,在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的項目中,嚴格審查、控制數量和范圍,對于國家出臺的《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要切實落實,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5、 做好非農業建設用地清查工作
積極做好非農業建設用地清查工作,有利于提高土地管理的力度。通過定期的清查工作,可以隨時發現各地區土地管理中已經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問題,并針對問題及時作出調整,制定出相應的應對措施等。清查非農業建設用地工作同時也可以做到監督的作用,督促土地部門重視并搞好土地管理工作,鼓勵在工作中表現出色的單位或個人,并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采取相應的措施,作出相應的懲罰。因此,對各類農用或非農用建設用地的定期清查,是完善土地管理的一項重要措施。
6、 加強市郊土地流轉問題的管理
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流轉主要是指隨著城市規模的擴大,出現規模經濟,城市對土地的需求量也不斷增大,這樣土地需求者通過經濟或行政的手段將附近農村土地為城市建設所用,而這種情況主要發生在城郊結合中心。對非農業建設用地管理得好則促進整個城市的發展,若管理得不好,則會造成土地資源的浪費甚至破壞土地資源。所以要在經濟適度發展的基礎上推進土地流轉進程。
市郊土地流轉的管理措施。第一,要建立市郊與農村結合部的社會保障制度,改變土地擁有者的農民對土地的原有的依賴觀點,鼓勵農民可以適當從事除農地耕作第一產業以外的工作,為土地流轉創造社會條件。第二,成立市郊土地流轉中介機構。這樣的中介機構組織有利于農地使用權的市場化的發展,而農地市場化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趨勢和方向。視角土地流轉中介機構為土地擁有者與土地需求者建立起橋梁,起到媒介作用。它不但對農地用地情況進行管理,還起到了監督土地資源是否合理運用,監控土地供需兩的總體動態平衡。第三,切實保護農民權益,推進市郊土地征地制度改革。第四,加強市郊土地流轉的管理。地方政府切實做好市郊土地流轉的管理工作,制定管理的地方法規,在法律上對土地流轉各項程序及可能出現的問題進行明確規定。全面建立市郊結合部農村土地流轉登記制度,土地流轉管理工作要做到正常化、規范化。
四、總結
做好土地管理工作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我國土地管理在不斷完善的過程中,仍然存在一些問題亟待解決。在非農業建設用地方面還需加強管理,必要時采取適當的經濟和行政手段,科學規劃、合理利用保證農地不受影響的同時,同時促進社會發展的進程。(作者單位:上海市閔行區規劃和土地管理局吳涇土地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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