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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6月以來,XX鎮文化站緊緊圍繞《廣東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實施標準(2015-2020年)》、《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印發廣東省鄉鎮綜合文化站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文旅公【2018】2號)等文件要求和精神,通過不斷細化完善鎮綜合文化站職能屬性、功能室場設置、設備設施配備、服務項目、人才隊伍等方面內容,全面提升文化站建設管理水平和服務效能,不斷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現就有關工作匯報如下:
一、聚焦基礎建設,完善配套設備設施。XX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文化站建設完善,多次召開班子會,專題研究部署文化站治理行動方案和措施,并逐步提高本級財政經費投入,不斷改造完善鎮級文化站綜合大樓。在2018年投入15萬對文化大樓全面裝修改造整體框架的基礎上,2019年,XX鎮黨委政府繼續完善站內服務和辦公設備,配置打印設備、資料柜等辦公用品,為專職文化人員提供基本辦公條件。配備飲水機、書架,升級公共閱覽室電腦系統,為群眾提供良好的文化服務室場。同時,健全鎮級文化站管理服務制度,設立進館簽到表和群眾意見反饋記錄本,對進館群眾數量、意見反饋進行日統計,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文化站治理建設。
二、聚焦隊伍建設,配強文化專兼職人員。為做好文化站運營和開放使用,鎮黨委政府進一步配強文化專兼職人員隊伍。安排一名班子成員分專門指導文化站開展日常各項工作,安排鎮年輕干部兼任文化站長,與文化專員負責文化站開放使用和具體工作落實。鎮黨委政府還以政府購買社會服務形式,再增一名文化專員,形成鎮委書記、鎮長牽頭抓總、分管班子領導指導協調,文化站長和文化專員抓具體落實的工作架構,協力推進鎮級文化站專項治理。
同時,建立村級文體協管員隊伍,加強業務培訓,充分發揮文體協管員作用,指導組織村級規范開展公共文化服務。今年以來,我鎮各村(居)委均已設置至少1名文體協管員,通過文體協管員組織開展村級文化服務近50場(含鄉村春晚、春節運動會、廣場舞比賽等),舉辦業務培訓班2期,參訓人次達40人。
此外,鎮黨委政府還借助縣團委“展翅計劃”充實鎮級文化服務隊伍,在文化站劃出2個實習崗位,為新興籍在校大學生暑期實習提供平臺,有效緩解暑假期間文化站人手不足的問題,保證文化服務時長和質量。
三、聚焦功能服務,文化服務全覆蓋。我鎮文化站對標對表上級文化服務項目要求和標準,創新文化服務活動載體,豐富其內涵,組織開展多形式的文化服務活動。一是強化前期宣傳推廣。經2018年重新裝修后,XX鎮文化站于今年3月底重新開放使用。為提升文化站知名度和影響力,吸引更多群眾前來參觀使用,XX鎮文化站借助鎮微信公眾號、縣電視臺、云浮日報等各方媒體資源力量,進行大力宣傳推廣。同時,XX鎮文化站工作人員還深入各村(居)委、XX鎮中小學,以派發宣傳單張、現場活動推介等形式,詳細介紹文化站功能室場,積極引導群眾參與健康的文娛活動。二是開放使用定人定崗定時。按照《廣東省公共文化服務評價指標表》的要求,XX鎮黨委政府安排2名文化專員,負責文化站日常開放使用,統計文化站使用人流量、借閱冊數、接待來訪群眾和及時向上反饋群眾意見建議。三是常態化開展文化服務。我站立足文化站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節日節點,聯合縣圖書館、鎮婦聯、鎮中心校等單位,大力開展多樣化的文體活動。如在鎮級鄉村振興PK賽備賽期間,聯合鎮振興辦,邀請縣職教中心、實驗小學等師生,為鄉村描繪墻畫,大力宣傳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美化村莊環境;在世界讀書日當天,組織學生開展“共讀半小時”活動,提醒學生要勤閱讀多閱讀;母親節前夕,在文化站開展親子朗誦活動,讓孩子學會感恩親恩……截止2019年3月開館使用以來,XX鎮文化站組織開展文化活動5場,服務群眾累計達2000人次。四是做好基層指導服務。鎮級文化站定期下鄉開展工作指導,圍繞《廣東省行政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標準(2016-2020年)》相關文件要求,指導跟進各村(居)委對照建設標準,開展規范化和標準化建設。同時,協助完成村級文化活動如運動會、廣場舞比賽等。五是積極送文化下鄉。XX鎮文化站在鞏固現有村(社區)文化服務中心服務項目的同時,組建我鎮文化志愿者服務隊伍,將鎮中小學師生、廣場舞隊成員、曲藝社成員等,納入鎮級文化志愿服務隊。同時充分利用各村(居)委健身廣場,迎合農民群眾文化生活需求,不定期指導組織開展鄉村文化活動。2019年以來,由XX鎮文化站指導組織開展的村級文化活動累計達14余場,包括高村春晚、各村(居)春節運動會、廣場舞比賽、迎金花回娘家及各類民俗節慶(壩村北帝誕、云禮觀音誕)等,文化服務覆蓋全鎮16個村(社區)。
馮晶晶(1993-),女,海南海口人,本科生,工商管理專業。
魏萱(1994-),女,山西大同人,本科生,旅游規劃專業。
摘 要:當今,中國旅游業正日新月異的飛速發展。然而旅游業的發展水平和結構并不均衡,其中旅游購物一直是我國旅游業發展的薄弱環節。旅游工藝品作為旅游商品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發展對于增加旅游總收入、提高旅游目的地的經濟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運用PEST嵌入SWOT分析法對江西旅游工藝品的分布和發展現狀進行分析,結合江西省的資源和市場條件,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提出旅游工藝品整體發展策略和創新措施。本文擬通對江西旅游工藝品的研究,以期為它的深度開發提供切實可行的智力咨詢,為江西旅游業及地區經濟的發展提供新的思路。
關鍵詞:江西旅游工藝品;PEST嵌入式SWOT分析;發展策略
江西旅游商品資源豐富,種類多樣,空間分布比較合理。江西依山傍水的獨特區位優勢和人文環境背景為旅游商品開發、設計提供了廣闊的天地。不管是在江西旅游商品中,還是在江西藝術品中,工藝品所占比重是相當大的。工藝瓷器、木雕竹編、毛筆硯臺等等成為了江西旅游工藝品的代表,特別是景德鎮瓷器,更是為江西旅游工藝品創造了品牌效應。本文主要通過文獻研究法、觀察法和調查法進行論文的研究,通過文獻研究法了解目前江西省旅游工藝品的研究現狀,通過實地觀察的方法得知目前江西省旅游工藝品的分布和大致種類,通過調查法了解消費者關于江西省旅游工藝品的購買偏好,最終為江西省旅游工藝品的發展提出對策。
一、江西旅游工藝品分布
在江西藝術品中,工藝品占據著主導地位,2012年江西工藝品市場成交額為97.33億元,占全省藝術品市場成交額的90%以上;其中陶瓷藝術品又以60%的比重在工藝美術品市場中占據主要位置。從旅游商品來看,工藝品也具有很大的優勢。景德鎮以陶瓷工藝品為主,鷹潭市以余江木雕產品為主;竹制工藝品以吉安市井岡山和靖安縣居多;漆器宜春和鄱陽的脫胎漆器;文房四寶有進賢文港毛筆、婺源徽墨、婺源龍尾硯、星子金星硯、玉山羅紋硯、石城硯、鉛山石塘連四紙和永豐藤田毛邊紙等。其他的工藝品則零散分布:如瑞昌剪紙、瑞昌竹編、石鐘山瓷盤、南昌徽雕、南昌瓷牌畫像、安義帽扇、河口竹藝、會昌藤器、金溪瑪瑙、新余絲絨畫、萍鄉紙掌畫、遂川黑折扇、廣豐草編、廬山竹絲畫簾、德安玉雕、靖安翻簧竹雕、井岡山竹雕及根雕等。
二、江西旅游工藝品現狀
接下來我們將通過PEST分析法(宏觀環境因素分析)來分析江西旅游工藝品的現狀,為了比較深入的對環境因素進行類比分析,我們又在其基礎上運用了SWOT分析框架(態勢分析法),即PEST嵌入式SWOT分析框架。如此一來能夠合理地制定相關發展策略。
(一)優勢(Strength)
1.政治法律因素:(1)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大力支持下,江西旅游業得到較快發展,并提出了“旅游大省,旅游強省”的口號。(2)江西省旅游產業發展大會中提出,江西旅游將成立旅發委,全面管理旅游市場。鼓勵各種資本投資旅游行業,大力創新營銷方式,推出特色鮮明旅游商品,推進旅游商品開發。(3)江西省政府對部分旅游工藝品經營者提供了扶持政策,如免交營業稅、提供房租補貼等。(4)為加快旅游產業發展,省有關部門出臺了鼓勵和促進旅游商品產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意見:如《關于鼓勵和促進全省旅游商品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旨在加快江西旅游商品產業的發展,提高旅游工藝品發展的整體水平。
2.經濟因素:(1)隨著旅游業的不斷發展,旅游基礎設施也在不斷完善,特別是交通設施的建設和改善,加強了江西省對外交流和聯系,為旅游工藝品市場的開發帶來了人氣。(2)近年來江西旅博會的舉辦,促進了各地區旅游文化的交流,進一步推廣江西旅游商品市場,也加速了旅游產業轉型升級,培育了新的旅游消費增長點,江西旅游工藝品也因此備受矚目。(3)2014年江西接待游客突破3億人次,同比增長25%,旅游總收入2650億元,同比增長39%。旅游消費和綜合效益呈現出十分搶鏡的增長勢頭。可見,江西省旅游業發展狀況呈上升趨勢。(4)近幾年,社會上大商場,旅游商品專業店,精品店迅速增加,井岡山、景德鎮、南昌滕王閣等旅游城市和景區興起旅游購物一條街,旅游工藝品銷售創匯總收入直線上升。
3.社會文化因素:江西有著悠久的歷史和璀璨的文化,并且民俗資源豐富多彩,而且是佛道兩教的源流之地。除此外,江西紅色文化唱響全國,南昌、井岡山、瑞金等是全國著名的紅色旅游經典區。江西以紅色旅游為龍頭,給人們傳輸革命歷史和革命精神,充分發揮紅色旅游產業的“關聯帶動”作用。
4.技術因素:江西工藝品制作已有一定的歷史積淀,傳統工藝品制作技術精湛,傳承了江西的文化底蘊,具備獨有的制作工藝。
(二)劣勢(Weakness)
1.政治法律因素:江西省旅游工藝品生產企業普遍存在規模小,經濟實力弱的特點。雖然江西省政府提出了大旅游概念,將旅游發展納入了江西總體發展體系,但是,政府對旅游工藝品市場給予的政策支持力度仍然不足。
2.經濟因素:(1)價格定位準確性不夠。沒有權威性的價格和質量評定體系,顧客購買的可信度低。江西旅游工藝品市場秩序的混亂使旅游者感到缺少安全感,嚴重影響旅游工藝品市場的經營形象和經營業績。(2)江西旅游工藝品開發投資不足,增加了新產品開發的難度。一個新的旅游工藝品品種的開發,包括人力、物力等多方面的投入,資金問題得不到解決,企業對旅游工藝品進行深度開發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3.文化因素:(1)江西省在旅游工藝品品牌打造中,適應能力較差,缺乏追求品牌效應的意識。(2)從歷年江西旅游博覽會上看,旅游工藝品的設計上文化內涵不足,創新性也相對較少,反而更傾向于商業化發展,持續下去可能會影響旅游工藝品的發展。(3)江西工藝品市場缺乏相應的專業開發人才,特別是在新產品的開發研制、宣傳促銷方面缺乏“行家”。
4.技術因素:(1)江西旅游工藝品的制作有一定的限制性,缺乏先進技術,應在注重質量的同時,提高效率增加效益。(2)江西旅游工藝品的開發與發展在信息高新技術方面運用不夠,導致信息傳遞不及時,不準確,抓不住市場先機。(3)江西旅游工藝品大部分是歷史悠久的傳統工藝品,然而這一方面的繼承者卻不是很多,研究旅游工藝品的人才也很是缺乏,未來可能會造成傳統文化的流失。
(三)機會(Opportunity)
1.政治法律因素:(1)2013年,國家發改委相繼出臺了《旅游法》、《旅游綠皮書》和《國民旅游休閑綱要(2013-2020)》。而2014年新版《旅游法》的出臺,更是為旅游業的發展提供了保障,對規范市場頗有成效。(2)我國目前政治穩定,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我國法律體系日趨健全,為我國旅游業的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2.經濟因素:(1)我國第三產業的發展日趨繁榮。旅游業作為第三產業的重點產業,得到了飛速發展。(2)隨著家庭平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改變了人們的消費觀念,確保了旅游工藝品市場穩中有升的發展;加之人們越來越注重精神文化的提高,進而也為旅游工藝品市場的發展提供了良好契機。(3)中國廉價的旅游人力資本為旅游工藝品市場的發展提供了持續發展保障。
3.社會文化因素:隨著紅色旅游的快速發展,給旅游業帶來了新的商機。從2006年開始已舉辦多屆的中國紅博會和紅歌會大大宣傳了江西的紅色旅游文化,使江西紅色旅游品牌深入人心。
4.技術因素:最近幾年信息技術飛速發展,信息技術改善了對旅游企業的信息管理,更多的是促進了旅游產品的電子化交易。網絡宣傳、營銷預訂系統進一步完善和普及。促進了旅游業的網絡化經營和智能化管理,全球旅游電子商務網絡快速發展,并呈現出強勁的發展態勢。
(四)挑戰(Threat)
1.政治法律因素:政府提倡的“門票經濟”是旅游商品同質化的根源,高價格的門票導致旅游商品價格跟著上漲。“門票經濟”使景區無法創造出無可復制的資源基因,打造特色產品,并且抑制了游客的消費能力。
2.經濟因素:(1)市場機制不夠完善,缺乏統一規范的管理和行業等級標準,使許多生產和經營條件較低劣的集體和個體,可較隨意地進出旅游工藝品的生產和銷售行列,進而導致旅游工藝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現象時常發生。(2)旅游工藝品市場仍在起步階段,多數從業者都是小企業、小作坊,設備簡陋,手工操作比重大,效率低下,且成本也高。加上銷售渠道不暢,營銷觀念相對缺乏,與旅游業的整體迅猛發展相比,旅游工藝品的發展相對落后。(3)目前旅游工藝品市場競爭越來越大,并且工藝品有很多子行業,比如刺繡、琉璃工藝、漆器、瓷器等等,存在著許多潛在競爭者以及各類替代品。
3.社會文化因素:我國旅游商品普遍存在同質化的問題,缺乏創新性,缺少文化和藝術色彩,這也是江西旅游工藝品的缺陷,其文化資源優勢沒有得到充分挖掘,沒有獨特的競爭力。
4.技術因素:(1)我國工藝品傳統制作工藝沒有很好的與現代先進技術相融合,無法既做到傳統工藝的精美,又達到現代技術的效率水平。(2)沒有有效地對旅游工藝品的網絡銷售渠道進行開發,沒有對電子商務的銷售平臺進行有效利用,還普遍使用傳統的銷售渠道。
三、江西旅游工藝品發展策略
(一)宏觀
1.加強政府的引導,制定整體發展規劃,加大對工藝品行業的扶持力度。江西省政府要聯合各相應管理部門對江西工藝品的發展做出政策引導,提出旅游工藝品發展的總體思路,鼓勵自主研發,同時注意避免一哄而上、重復生產。對工藝品行業要給予一定的資金支持,如減少稅收,簡化企業貸款手續等,只有解決了旅游工藝品開發的資金問題,才能將設計與想象運用于現實,為江西旅游工藝品的發展提供可能。
2.政府要為旅游工藝品的宣傳鋪路,使江西各類旅游工藝品發展齊頭并進。針對目前江西旅游工藝品發展不平衡、公眾認知度不高的問題,需要加強對旅游工藝品的宣傳推廣,充分運用網絡、報紙等媒介的力量,提高公眾對各種特色工藝品的認知度。可通過展示地域文化,創意研發,精湛工藝等方面,讓更多的人熟悉了解,從而擴大其品牌影響力,使得各大品牌百花齊放,百家爭鳴。
3.政府要成為旅游各行業溝通的橋梁,促進旅游工藝品銷售。旅游工藝品除了傳統的銷售方式,還可以通過聯系各行業,如旅行社、酒店、景區等搭建線上與線下的交易展示平臺,政府要積極引導,為各行業的互利共贏提供機會。2014年成立的江西旅游業商會可助一臂之力,開展行業交流,協助政府讓工藝品的交易更加活躍,市場更加廣闊。
4.政府要督促旅游局及相關部門,多進行旅游商品交流展覽。定期開展類似旅博會的產品展銷活動,保證會展內容與產品質量,可建立旅游工藝品或是其細分產品的展館。2014年江西旅游博覽會向大眾展示了包括旅游工藝品在內的江西旅游商品,為各地工藝品起了推廣宣傳作用,同時向大眾展示制造過程,體現精湛工藝,增加旅游者購買欲望。
5.政府要重視人才培養,發揮人才在工藝品創新上的推動作用。政府要重視工藝品人才培養,特別是復合型人才培養。除開設景德鎮陶瓷學院這樣專門學習陶瓷藝術的學校外,應當增設一些專門培養復合型人才的機構,可以利用高校這一平臺,開設特色班,選拔優秀學生,進行專門的工藝品開發、設計、銷售等多方面的學習。另面向社會也可開設專門的培養機構,為工藝品愛好者提供良好的學習平臺,從而獲得一批優秀人才。
6.政府要規范旅游工藝品銷售市場,保障旅游工藝品購買者的消費權益。加強監保護消費者權益的監督工作,完善質量管理機制,減少消費者的后顧之憂。針對有很多工藝品都存在消費者想買卻不敢買,買后無保障或商品質價不符合這樣的情況,政府要加大管理力度,規范銷售市場,制定旅游商品質量管理條例,設立相應機構進行管理,推行明碼實價制度。
(二)微觀
1.種類功能多元化開發,滿足不同消費需求。要針對旅游者的不同消費需求和消費能力,增加旅游工藝品種類,創新旅游工藝品銷售方式,將旅游工藝品價格區間化、層次化、合理化,注重旅游工藝品的工藝性、獨特性、實用性,爭取讓顧客都能買到心滿意足的旅游工藝品。例如將木雕工藝延伸到家居市場,提供個性化定制。
2.創意化開發,塑造地域特色形象。江西的旅游工藝品應推陳出新,在傳統文化、紅色文化中融入現念,創造性地開發旅游工藝品。比如,在景德鎮瓷器中融入年輕人喜愛的動漫元素,積極研發高技術陶瓷,創造高技術陶瓷工藝品,而木雕制作可適應電子產品發展,生產含木雕元素的手機周邊物件。
3.發揮文化載體功能,抓創新不忘重傳統。江西省是匯聚紅色文化、瓷文化、宗教文化、客家文化及廬陵文化之地,對江西的旅游工藝品進行創新設計時,必須重視旅游工藝品的文化內涵,通過提升工藝品的藝術品位來體現其文化內涵,突出功能和特色。例如江西省婺源龍尾硯在制作時一定要秉承傳統,抓住其特色,在宣傳中要突出其造型優美,材質高檔。
4.加強旅游工藝品市場營銷,拓寬銷售渠道。(1)實行線上線下同步銷售。江西旅游工藝品應抓住“智慧旅游”時代這一新的機遇,建立江西旅游電子商務平臺,實現旅游工藝品線上線下一體化,整合旅游產品和資源。展示江西工藝品,體現江西省的旅游風貌的同時,還可以直接通過網絡進行營銷,提供一站式旅游服務讓自由行的需求得到滿足。為鼓勵游客線上購物,應多進行網上購買優惠活動。同時積極與阿里巴巴集團等電商合作,利用其旗下的淘寶網、天貓、聚劃算等強勢資源,共同推廣江西旅游工藝品。(2)行業交織,互助共贏。旅游業是一個跨越多個行業的產業類型,旅游工藝品銷售過程中,要通過與不同行業之間的溝通,建立合作關系,拓寬銷售渠道。例如旅行社和景區合作,幫助營銷該景區特有的旅游工藝品,酒店和工藝品制造商合作,通過擺件形式幫助展示推廣等。
5.塑造地方品牌,創造品牌效應。進行旅游工藝品形象策劃,培育品牌商品,增強品牌意識,加大自主品牌建設是目前的重中之重,必須認真挖掘和提煉品牌精髓,培育企業和產品的個性、特點。加大對廬山、三清山、龍虎山、井岡山等名勝特色的旅游工藝品的宣傳,并集中力量開展樹立品牌形象活動,致力于打造旅游工藝品品牌。
四、結語
本文通過PEST嵌入式SWOT分析法,具體分析了江西旅游工藝品現狀,總結了其自身的優勢和劣勢,以及大環境下的機遇和挑戰,針對其現狀提出了旅游工藝品的發展在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的具體發展策略。由于江西旅游工藝品種類繁多,以及時間和地域的局限性,難以對所有的工藝品進行具體分析,因而得出的是概括性的發展策略,文章中的不足與錯漏之處,敬請各位專家、學者和朋友予以批評指正。
(作者單位:南昌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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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營銷合同范文1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就甲方委托乙方進行其位于********市********區*******路項目—********(以下簡稱項目)營銷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現用名稱,如項目名稱有變,按新名稱執行,以下簡稱“項
1.2、項目地址:********。
1.3、項目占地面積:凈用地約 畝,(項目土地面積以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面積為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編號: )。
第二條、委托內容、范圍、期限
2.1、內容:甲方正式委托乙方為“********”項目的獨家營銷商,服務內容包括: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廣告策劃設計(具體內容見本協議附件一)。
2.2、范圍:甲方“**********”項目開發建設的所有住宅、商鋪及車庫。
2.3、期限: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雙方認可的項目封盤清算日或者雙方同意終止本合同時。
第三條、乙方的銷售方式及傭金標準
3.1、乙方的銷售方式
本項目采用保底銷售的方式,即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甲、乙雙方約定的銷售指標后,方予結算乙方的傭金和加價銷售獎勵。
3.2、乙方傭金范圍
(1)、項目全程營銷策劃顧問及銷售費用。
(2)、項目廣告策劃、設計費用。
3.3、保底銷售指標及乙方傭金收費標準
(1)、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2)、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3)、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4)、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收費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5)、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收取人民幣*****萬元(大寫:
3.4、加價銷售獎勵
(1)、住宅:雙方約定項目住宅銷售均價為*****元/m²,并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住宅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2)、商鋪:雙方約定項目商鋪銷售均價為:一層*****元/m²、二至四層*****元/m²,并以此均價為基礎制定項目商鋪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在項目正式銷售時,乙方可在甲方確定的銷售價格表、價格優惠政策的基礎上進行加價銷售;甲方承諾按加價銷售部分物業加價銷售金額的20%獎勵乙方。
第四條、乙方的傭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4.1、乙方銷售完成確認
客戶簽定購房合同并支付了購房首付款,即乙方已完成該房的銷售,具備計算保底銷售指標和計提傭金及加價銷售獎勵的必要條件和充分條件。
4.2、乙方的傭金支付辦法
(1)、預付款:本合同簽定后5日內,甲方預付乙方定金人民幣伍萬元(該定金作為乙方進場前的前期費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甲方再預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元;上述兩筆預付款在結算乙方第二次傭金時扣出。
(2)、項目傭金結算辦法
A、項目實際銷售金額低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寫:*****)整;
B、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時,乙方的傭金結算標準為人民幣*****萬元(大
C、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于人民幣*****萬元、但低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傭金人民幣*****萬元(大寫:*****)整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3%結算傭金;
D、項目實際銷售金額高于人民幣*****萬元、但低于人民幣*****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傭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6%結算傭金;
E、項目實際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1*****萬元時,乙方除前款已結算傭金外,還按超過人民幣*****萬元銷售金額部分的8%結算傭金。
(3)、項目傭金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達到人民幣*****萬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已完成銷售業績及應提傭金審核表,甲方應于收到后5日內完成審核并確認乙方的銷售業績及應提傭金,并在審核后5日內全額支付給乙方。
4.3、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1)、項目加價銷售獎勵結算辦法
A、甲方按下列計算公式對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進行結算:
B、若因甲方同意,對部分客戶進行了特殊的價格優惠,在結算乙方的加價銷售獎勵時,該部分客戶按原定的項目價格表和價格優惠政策計算。
(2)、項目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在項目銷售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后,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審核表,甲方應于收到后5日內完成審核并確認乙方的應提加價銷售獎勵,并在審核
4.4、客戶違約
若客戶簽署購房相關協議并付款后悔約,客戶已繳付的定金、違約金若作為賠償甲方之罰金,乙方可獲得該罰金的30%作為服務費;該服務費與乙方傭金同期結算。
4.5、項目總結算
在項目綜合竣工驗收后3個月內或甲乙雙方同意結束本合同時,甲乙雙方對乙方的傭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進行總結算,甲方并在結算后10日內將應付未付的乙方的傭金、加價銷售獎勵、服務費等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6、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
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萬元;若甲方自留和對外抵扣房屋金額超過人民幣*****萬元時,則超過部分房屋不管銷售與否都計入乙方保底銷售指標。
第五條、有關費用確認
5.1、乙方項目工作人員費用:
乙方在該項目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福利、保險、差旅和通訊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2、廣告推廣費用:
(1)、項目所有廣告的制作、安裝、、維護、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2)、項目所有推廣活動的組織、實施時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
5.3、項目售樓處費用:
項目售樓處的設計、建設、裝修、家具費用、掛件、擺設、模型、設備(計算機、電話機、傳真機、空調、復印機、飲水機等)、水、電安裝費用、售樓處保安、保潔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項目售樓處在銷售過程中產生的電話、傳真、復印、上網、飲水、水、電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5.4、除上述已明確的費用外,在銷售過程中發生的其它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6.1、甲方之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后十日內,提供項目真實、完整的有關資料。
(2)、按照項目開發計劃,按時保質保量進行項目開發建設、項目市政建設、項目環境園林建設、配套設施建設、售樓部建設及裝修和樣板房建設及裝修等。
(3)、審查、督促乙方的營銷工作。
(4)、按照項目有關銷售的合同、協議約定以及雙方審定的銷售工作計劃,及時審核乙方銷售的進程和銷售業績。
(5)、甲方負責對乙方因本項目對外的文書、函件的審查,項目銷售的銷售合同簽章、開票、收款和辦理項目銷售的銀行按揭、產權辦理、房屋移交。
(6)、凡乙方提交給甲方審查的與項目開發工作有關的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策劃方案等,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報告后,應于7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并書面簽署意見,逾期和沒有簽署意見則視為甲方已審查、認可。
(7)、甲方提供項目真實有效的項目開發五證并提供五證兩照復印件在銷售場所向客戶明示;甲方提供銷售項目有效的銷售合同及合同有關的附件(包括補充條款、裝修標準說明、配套設施說明、物業管理說明、房屋使用說明書、工程進度表等)作為該項目的銷售法律文書。
(8)、甲方須按本合同“第四條、乙方的傭金及加價銷售獎勵支付辦法” 的規定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傭金及服務費等。
(9)、甲方為乙方在銷售現場免費提供辦公場地。
6.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合同簽定后十五日內,提供乙方項目組主要人員名單(不包括項目銷售員名單),并根據項目的開發工作需要,隨時進場開展工作。
(2)、保質保量及時完成本合同“2.1、工作內容”中約定的乙方工作內容。
(3)、按照項目的開發和營銷計劃及時推進項目廣告設計, 及時協助甲方組織項目推廣、促銷活動等,提供各階段與銷售工作相關的可執行方案。
(4)、乙方在工作中維護甲方企業的聲譽和形象。
(5)、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6)、保證不將項目的各種創意、設計、策劃作為案例不經過甲方允許公開使用。
(7)、未經甲方書面授權或批準,不得超出甲方授權范圍向客戶許愿、承諾或對銷售合同條款擅自修改;在銷售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客戶收取現金和打白條(甲方委托除外)。
(8)、在銷售實施至完成向業主交房的全過程中,及時向甲方反饋客戶對項目的設計、質量、價格、以及對合同條款、物業管理等的建議、意見和要求。
(9)、乙方負責銷售現場的管理工作(包括對甲方派駐銷售現場人員的管理)。
(10)、乙方應在甲方書面授權范圍內從事營銷。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2)、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付款,除支付乙方應付款項外,并按應付款項每日千分之三向乙方賠付超期付款的資金利息。
7.2、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中途單方面解除合同,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 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50萬元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直接損失。
7.3、雙方違約
如系雙方違約,應根據違約方的違約程度,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八條、免責條款
8.1、若遇不可抗力影響乙方的工作,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合同順延或者終止執行。
8.2、若因甲方原因而導致乙方工作延期,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終止及變更
9.1、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經雙方簽訂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即為違約。
9.2、合同修改:
雙方修改、變更、終止本合同,應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載明。
9.3、合同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合同終止:
(1)、在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時可終止。
(2)、本合同執行完成時自然終止。
(3)、合同終止時,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付清應付費用的除外。
(4)、合同變更: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合同附件
10.1、本合同的所有附件、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責任。
10.2、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和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10.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的條款,如與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抵觸應為無效,但無效部分不影響本合同的整體部分,本合同合法部分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其它事項
11.1、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凡是重大事情或者有關經濟利益的事情,雙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和簽收給對方。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共 10 頁,雙方各執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范文2委托方(甲方):
地址:
受托方(乙方):
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省 縣 項目的營銷顧問委托工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內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以《項目營銷顧問服務工作》為準。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工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
第二條: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營銷策劃的策略及建議,經甲方確認后,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場常駐代表到現場協助甲方組建銷售隊伍組建培訓、管理工作及營銷策略的落實執行。
第三條:服務期限
從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利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項目開發、銷售等各階段的相應的審批文件和資料(復印件)。
2. 甲方負責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有關合法文件,保證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按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開具正式發票、負責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產權。
3. 乙方常駐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為銷售經理,基本工資為:(注:以
4. 甲方負責乙方顧問到項目地考察、協助工作時的食宿及相關的差旅費用等。
5.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營銷顧問文件及其它相關服務。
7. 甲方總經理或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工作聯系事宜。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內容要求提供相關的顧問工作。
2. 乙方確定常駐甲方案場代表為建、運營,制定詳細的營銷顧問工作計劃并安排實施。
3.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后一周內派現場常駐代表到達項目所在地開展現場服務工作。
4. 乙方常駐代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但離職、婚假、產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現以上情況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駐代表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6. 乙方常駐代表主持甲方項目的案場營運銷售工作,并將每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書面形式及電子文本的形式提交給甲方。
7.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時得到營銷顧問費。
8. 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更換甲方派駐銷售隊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營銷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1. 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元)。之后每三個月(90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營銷顧問費,其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以此類推至服務期滿。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項費用均為稅后,乙方無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4. 項目所產生的一切廣告費用、推廣費用、銷售人員工資等與銷售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后的兩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秘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信息對外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5天未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部分的滯納金,該滯納金以延遲部分顧問費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三標準計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營銷顧問費用累計到15日,則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本項目營銷顧問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顧問費、乙方常駐代表工資及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常駐代表(乙方常駐代表離職、婚假、產假、病假的除外),但離職、婚假、產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換常駐代表但未按規定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未按本合同附件約定的內容提供相關服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 元整)。
第九條: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的7天內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關的詳細信息。
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不承擔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范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 雙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方面發生爭議或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
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簽約地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任何爭議正在進行裁決時,除了所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服務期滿自動終止。
2. 本合同終止不影響雙方于本合同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如與本合同發生矛盾,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營銷合同范文3發展商: (以下簡稱甲方)
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真誠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銷售甲方開發建設物業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委托項目
甲方開發建設位于德慶 商住小區項目(以下簡稱該項目),總用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為實現優勢互補,甲方委托乙方獨家該項目的銷售策劃工作,甲方負責策劃評估,銷售財務管理、合同契約管理,銷售組織監督;乙方負責該項目銷售策劃、組織實施和現場管理 ,乙方應自覺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第二條 雙方責任及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及權利
1、該項目向社會公開發售前,為乙方提供辦公地點及銷售現場,提供有關物業銷售工作的便利,負責協調乙方、承建商、物業管理公司、銀行及中介機構等之間的工作關系。
2、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及按現行國家房地產法律法規所規定對外銷售所必需具備的政府批文及相關文件,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該項目單元物業的合法有效。
3、負責向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圖紙、面積數據、建材設備和裝修標準、《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合同文本以及銷售所需的各種宣傳用品。
4、負責對銷售現場進行包裝(包括售樓部和示范單位的布臵及裝飾、廣告牌的修建、現場綠化與美觀、道路平整等),提供現場售樓部及辦公設備給乙方使用,并指派財務、保安、清潔等人員配合銷售工作,有關費用由甲方支付。
5、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銷售策劃方案,包括:推售套數、售樓價及付款辦法、折扣比例等,客戶群的甄選及推廣工作進行中所制作的樓盤宣傳資料,并監督乙方的具體執行工作,甲方對上述事務擁有最終權決定權。
6、負責審核乙方提供該項目的廣告推廣計劃及協助安排媒介廣告、展銷會所需宣傳資料和物品,并監督乙方具體執行。按經審批同意乙方提供的廣告預算范圍及標準承擔相應的宣傳、廣告制作費用。
7、負責檢查策劃方案的實施情況并提出調整意見。
8、保證該項目有關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確保乙方向認購者銷售行為受合法有效,負責與有關部門辦理該項目有關售樓、按揭、辦證等相關手續,并承擔相關責任。
9、負責收取客戶定金、房款及相關的房地產稅費,負責安排與購房客戶簽訂《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合同文件,并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合同鑒證手續。負責指定按揭銀行,協助購房客戶辦理按揭手續。甲方另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辦理上述事項,乙方應予以必要的配合和協助。
10、負責監督乙方銷售進度,并派員參加乙方定期周會。
11、在乙方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的基礎上,按期向乙方支付費用。
12、甲方有權隨時審核本項目的銷售情況,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相關的銷售資料,并在甲方監督和指導下統籌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13、甲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只通過乙方出售該項目之住宅,避免銷售程序紊亂及重復。
(二)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負責按期完成該項目的包裝和推廣計劃,包括該項目的硬件配套、管理服務、銷售計劃及技巧、組織管理辦法、風險規避建議。每月末第三個工作日前向甲方提交當月銷售情況總結及下月銷售計劃,確保策劃方案有效實施和及時調整。
2、負責編制和設計及提交該項目的價格表、裝修標準、付款方式、展覽板、宣傳單張、樓書、服務管理手冊及認購書等所有的宣傳資料;但必須報甲方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3、協助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前期物業管理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負責整理和催促購房者提供簽約所需的各項資料。
4、乙方銷售人員須經培訓后上崗,確保對甲方確認的《商品房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內容條款有充分的認識和理解,為客戶提供銷售物業所需的咨詢及答疑;乙方負責項目售后服務跟進工作。
5、在銷售過程中,乙方銷售人員應注意個人形象,統一著裝,維護甲方的市場聲譽,堅持文明銷售、禮貌待客,以良好的服務態度為客戶提供最優質的服務,對不符合條件或客戶投訴意見較多的銷售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6、根據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取得甲方負責人審批同意后作個案處理。
7、負責舉辦定期周會,就銷售過程中出現的情況及問題及時向甲方匯報,自覺接受甲方的管理與監督。
8、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或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后,乙方不得泄露屬于甲方的各項商業秘密。
9、協調安排印制該項目的宣傳資料和其他有關銷售所需之資料文件,協調相關公司制作風格突出的高質素樓書、銷售價單及其他宣傳品,且在經甲方確認的宣傳推廣資料上印有“總:廣州全景地產機構”的企業名稱、地址及電話以利于開展該項目的銷售工作。
第三條 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銷售的期限:由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20xx年6月1 日止。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前全部完成該項目銷售工作,本合同銷售工作完畢之日止終止。如本合同期限屆滿,乙方仍未完成該項目物業銷售工作,經甲方同意可延長合作期限,雙方另行簽訂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第四條 銷售費標準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同意按成功售出銷售總額(不含各項稅費、手續費、服務費、雜費),按以下計提比例向乙方支付費,甲方與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并繳交首期款后,乙方方可就該售出物業要求計提銷售費。
1、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低于人民幣(下同) 1000萬 元的,乙方按銷售金額的1.5%計提銷售費。
2、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于1000萬元,低于 20xx萬 元的,該部分按
4、如已成交的銷售總額高于20xx萬元的,超出部份按銷售金額2%計提銷售費。
備注:費的支付時間以當月實際銷售的額度計提,即按月支付。
5、銷售傭金提計及獎懲:
根據當前市場狀況,每個季度甲乙雙方協商設定一個均價 元,當合同到期或者銷售完畢時,按實際總銷售額均價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7:3 分配,(如實際均價為2200元/方,即超出的100元有30元是給乙方的)。
第五條 銷售費結算方式、墊付款及違約罰款的處理
1、簽約額以認購書為準,費用結算以購房者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并交付首期樓款為準,每月的最后一天為結算日,在雙方確認之日起三日內甲方支付乙方本月銷售費用,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發票。
2、乙方代甲方墊支的任何費用,須事前獲得甲方書面批準,甲方應在乙方向甲方提供相關墊付費憑證之日起 天內將墊付款返還給乙方;如所需款項較大,經甲方審批同意后可先向乙方撥款,乙方應提交相關的正式付款憑證給甲方。
3、如購房者交納定金后違約,按合同規定應予以沒收定金,所沒收客戶的交定金甲、乙雙方各占50%;如購房者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補充協議,并交付首期樓款后違約,按合同規定應收取的違約金及沒收的款項歸甲方所有,但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乙方支付該物業的銷售費;如購房者簽約后要求轉名、更換單位等所收取的手續費,甲、乙雙方各占50%。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如甲方違約不將該項目交由乙方獨家,或中途無故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若乙方中途無故解除本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大寫)貳拾萬元整(¥100000.00)。
2、如甲方未能在雙方約定期限內按本合同約定提交有關資料及履行各項義務,導致乙方推廣計劃延遲,除雙方另有約定外,該項目期順延。
3、若甲方不按期向乙方支付銷售費,每延遲一天,甲方按應付款的千分之一支付滯納金。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各項銷售方案或履行各項義務,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按 300 元/天向甲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30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4、、銷售進程中,乙方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有關規定,隨意承諾客戶或作出與該項目實際情況不一致的陳述等違法行為,導致客戶投訴或要求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聲譽及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終止雙方合作關系。
第七條 其它約定
1、本合同期滿,雙方決定不再續約的,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辦理合同終止后的相關工作交接事宜。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互不追究違約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相關補充協議,有關補充協議并與本合同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該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所產生的律師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