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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公司年度審計報告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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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年度審計報告

        第1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試行)》的規定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XX年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于XX年年7月4日至8月30日對50家會計師事務所(包括分所)進行了檢查,13家事務所予以復查。現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匯報:

        一、今年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開展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是行業誠信建設的內在要求和客觀需要。本次檢查工作由協會領導總體布置,監管部具體組織實施,在借鑒以往開展檢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XX年年度的檢查工作從計劃、組織、實施等方面都進行了認真準備和精心安排。

        (一)認真做好檢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中注協檢查工作布置會后,我們修訂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計劃,確定了XX年年檢查對象、范圍、檢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內容;召開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布置會,部署了今年業務質量檢查工作。

        舉辦了檢查人員培訓班,對40名檢查人員進行檢查前的培訓;針對小規模企業的特點,簡化了小規模企業的檢查工作底稿。

        (二)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協要求,結合我會與財政局監督處不重復檢查的原則,對50家事務所進行檢查,其中XX年后新設立的45家、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2家、5年內未接受過協會自律性檢查的事務所3家,同時對上年度被強制培訓的13家事務所進行了執業質量復查。

        檢查范圍:XX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XX年度審計報告。被檢查事務所共出具年度審計報告共2451份,檢查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報告4份),抽查比例為9.2%。

        為便于檢查人員工作,同時不影響被檢查事務所正常業務,與往年不同,我們從實際出發采取了實地檢查和報送資料集中檢查兩種方式。

        在抽取審計業務項目時,選擇能全面反映事務所執業水平的業務類型和業務項目,使抽取的檢查樣本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選擇不同審計部門或審計小組的業務項目;選擇不同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完成的審計報告。

        這次檢查工作給注冊會計師們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機會,很多接受檢查的事務所非常重視與檢查人員交流執業經驗和體會,不少事務所把檢查組與事務所的交換意見會,看作是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專業培訓的好機會。通過檢查人員與注冊會計師的討論交流,達到了提高事務所業務質量的目的。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質量控制存在問題

        對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的檢查,主要采取調查問卷、現場詢問并結合具體審計項目的檢查來進行。

        檢查中發現大部分事務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項目承接、項目風險管理、各級業務人員的職責規定、審計工作底稿審核規定、內部控制評價規程等為主要內容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和業務項目風險控制規程,在制度上為業務質量提供了保證。

        但少數事務所缺乏具體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務所未建立執業規程或審計手冊,有的從形式上履行了三級復核程序,但未簽署意見,對復核的程序和內容亦無記錄,各級復核缺乏明確的責任分工,致使三級復核流于形式。

        被檢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關注市場開發,制度建設和執行處于薄弱環節,項目質量控制依賴具體的執業人員。因此,不同的項目組由于人員組成的不同,使項目之間執業質量存在較大差異,風險控制標準不統一。

        (二)職業道德方面存在問題

        在本次檢查中,我們采用調查問卷、現場與相關審計人員詢問方式,未發現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惡意違背職業道德的情況。

        但我們發現事務所業務收費大多偏低,有的業務收費僅為標準收費的20-30%;注冊會計師普遍未就新承接業務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除了受執業環境、執業隊伍素質、不正當競爭等因素的影響,部分事務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輕質量的狀況,尤其放開批所以來,部分事務所出現內部分化、業務流失的趨勢,這種狀況勢必加劇同行間的不正當競爭。

        三、具體審計項目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法律責任問題

        1、對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重視不夠。如收集的財務報告未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或沒有單位的公章;將事務所的名稱作為會計報表附注的頁眉或頁腳;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披露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會計報表附注未將主要報表項目內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財務報表的批準報出日期;管理當局聲明書不簽日期或簽署日期與審計報告日期不一致等問題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檔的審計報告沒有嚴格執行簽字并蓋章制度。如注冊會計師只蓋章沒有簽字或只簽字沒有蓋章;將不應作為審計報告附件的內容作為附件。如在報告正文有附送會計報表的情況。

        3、新所和小所對業務定書重視不夠。沒有業務約定書、約定書要素不完整或內容不恰當的情況,被審計企業未蓋章,未明確出具報告日期或無簽約日期或有效日期,簽約日期晚于報告日期,不恰當限定年度審計報告的使用范圍等。

        法律意識不強是今年業務檢查發現的較為普遍的問題。我們認為,事務所審計業務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上述存在的問題將會導致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二)綜合類項目存在的問題

        1、普遍不重視審計計劃的編制。有的事務所未編制審計計劃。或者具體審計計劃固定化,沒有根據項目的實際進行調整以適應項目的需要。對審計程序表執行情況的說明一般不予重視,減少審計程序未經有關責任人批準,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隨意性很大。審計計劃中沒有對企業的相關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對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沒有過程及依據,沒有審計目標的描述,對以前年度審計的描述簡單,沒有費用預算,對重要的審計領域與科目的審計程序沒有說明。

        2、事務所普遍對期初余額的關注程度不夠,沒有獲取可以信賴的期初余額的有利證據,也沒有執行相應的審計程序;對影響本期的大額結轉項目沒有進行追查,未充分考慮期初余額對會計報表的影響。

        3、沒有審計總結。未編制符合性測試記錄、審計差異匯總表、試算平衡表。

        4、符合性測試目的不明確,符合性測試的結果與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范圍沒有形成對應關系,體現不出制度基礎審計的特點。對符合性測試樣本量確定的依據沒有充分的說明。

        5、未單獨建立永久性檔案,對首次接受委托項目的,收集長期檔案資料不齊。

        (三)實質性測試存在問題

        1、對往來款項的函證情況普

        遍執行不到位。對應收款項、應付款項的審計程序有的只有賬賬核對、賬表核對,缺少必要的賬齡分析和函證程序;有的雖然發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況下,沒有執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確認。如某事務所對某物資公司的審計,公司其他應收款金額為7225萬元,占資產總額34.74%,未實施函證的審計程序,也未執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確認。

        2、存貨監盤程序普遍實施不到位。對實物資產的審計,一般只取得了客戶提供的明細表或者盤點表,沒有事務所的監盤或抽盤記錄,有的雖然有盤點或抽盤記錄,但沒有將盤點日的數據倒扎至報告日進行核對,使執行的審計程序不能達到審計目的;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執行監盤或抽盤的實物資產,沒有執行相關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審計人員對大額資產產權的關注,如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的發票、進口設備的報關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許可證、房屋與土地使用權證及其有關的抵押事項等。

        如某事務所審計的某裝飾工程存貨金額為1234萬元,占總資產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萬元,注冊會計師未按工程項目編制明細表,未關注工程進度情況,也未進行實物監盤的審計程序。

        3、長期投資底稿未標明投資比例及核算方法。對于合同約定所占比例較大的投資,沒有檢查長期投資是否采用權益法核算,沒有對當期損益的調整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應編制合并報表進行判斷。

        4、收入確認不符合相關準則的規定。如某施工企業當期會計報表確認收入15.3億元。注冊會計師沒有取得工程結算收入的確認依據,沒有結合工程合同、工程進度等進行收入確認的判斷,沒有考慮收入確認方法隊會計報表的影響。

        5、被檢查的多數事務所普遍存在對現金流量表審計的工作底稿不充分問題。

        6、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不恰當,不足以對審計結論形成有力的支持。審計人員大量地復印企業的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盲目地搜集無效的審計證據,沒有對證據的分析與職業判斷軌跡與記錄;有的出現審計證據不支持審計結論或二者不一致的情況;有的搜集審計證據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強,憑證抽查比例過低,不能成為支持審計結論的依據;部分審計項目,對于重要事項沒有取得審計證據,檢查人員無法進一步判斷對審計意見的影響。

        如某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6.30%,但主營業務成本只增長了20.41%,XX年度收入增長主要為銷售給單一客戶,銷售額為2,389萬元,其中應收賬款為1,437萬元,該銷售無主營業務成本。該交易為臨近資產負債日進行的重大異常交易,注冊會計師沒有充分關注交易對象的財務狀況、銷售規模、償債能力等;審計人員未對相關合同條款進行認真檢查,未關注其銷售是否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未關注公司是否已實際發貨,未查閱到交貨手續,未取得相關驗收合格的證明。

        7、審計意見類型不恰當。

        (1)部分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保留意見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審計事項說明方式敘述。

        (2)審計報告中審計范圍的界定不正確。某公司是合并會計報表,該所審計的是其母公司會計報表,僅對母公司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而非合并會計報表,但是在審計報告范圍段中的表述是“我們審計了后附某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XX年度的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無形中擴大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3)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以會計報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審計報告意見,以此“規避”審計風險,造成審計意見不當。如某企業無形資產-專利XX年期初140萬元,本年6月增加6000萬元,期末無形資產余額6140萬元,全年應攤銷364萬元而未攤銷(受益期xx年)。上述事項影響利潤減少366萬元(報表利潤-85萬元),僅在報表附注中說明未在報告中披露,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為無保留意見不恰當。

        (4)強調事項段所強調的事項不屬于修訂后《具體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的內容。如某公司根據與另一公司簽訂的協議,提取資產占用費324.3萬元(占資產總額的34.54%)計入“其他應付款”。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就此事項向B公司進行函證, B公司未予確認。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將此事項作為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強調事項段。

        (5)企業會計制度運用錯誤,事務所出具無保留意見報告。如某審計報告意見段中說明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符合《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但會計報表附注披露采取的會計政策是《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審計底稿的管理當局聲明書中企業聲明采用《企業會計制度》。

        (6)沒有充分考慮重大事項不符事項對審計報告的影響

        某事務所出具的一份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底稿記錄長期借款函證與報表差額較大, 注冊會計師沒有進一步檢查差異原因;某企業19xx年成立,XX年未編制利潤表而將損益項目在遞延資產核算、沒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XX年度審計意見為帶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注冊會計師本年度仍出具無保留意見報告。

        (7)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附注進行保留、對企業已接受并進行了調整的事項報,仍在審計報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審計責任。

        (8)對資不抵債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關注不夠,審計程序不到位。某事務所對資產總額為7365.89萬元,凈資產為-4549.29萬元的某飯店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未關注其持續經營能力。注冊會計師只索取飯店的科目余額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報表數字,極少地執行了審計程序,便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對此次檢查的處理意見

        針對上述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對審計過程中違規情節較嚴重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予以行業懲戒:

        (一)對兩家事務所予以通報批評:北京泳泓勝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宏大興會計師事務所

        (二)對三家事務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中潤誠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慧運會計師事務所

        (三)對六家事務所予以談話提醒:中誠恒平會計師事務所、中漢德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國信浩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聯首會計師事務所、先峰榮達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今日升會計師事務所。

        對以上事務所因審計報告存在問題簽字注冊會計師予以談話提醒。

        五、幾點意見與建議

        1、本著幫助教育與并罰并重的原則,我們對以上11家事務所發書面通知書,要求事務所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從告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協會,我們將對整改結果進行跟蹤落實。并根據整改情況確定是否列入下

        一年的復查對象。

        2、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如對銀行的函證,往往因銀行不嚴格遵循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企業的銀行存款、借款及往來款項函證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造成注冊會計師不能很好履行對函證實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解決函證收費高的問題。

        第2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第一條為加強審計監督,規避經營風險,提高運營效率,增加企業價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財政部等五部委《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內部審計基本準則》等有關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內部審計,是指公司內部的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和咨詢活動,旨在增加價值和改善企業的運營。它通過系統、規范的方法審查和評價經營活動及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來促進企業目標的實現。

        第三條公司貫徹依法審計、服務大局、圍繞中心、求真務實的方針,堅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強化內控、立足服務的原則,在公司范圍內實現法制化、規范化、科學化審計。

        第四條公司至少應當關注涉及內部審計的下列風險:

        (一)公司內部審計機構不健全,組織架構不科學、不合理,或職責分工不清,可能導致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和客觀性。

        (二)內部審計未經適當授權,可能因得不到有效支持而導致內部審計失敗。

        (三)內部審計人員不具備應有的知識、技能和經驗,內部審計方法滯后,或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可能會造成內部審計質量和效率低下。

        (四)內部審計人員不遵守內部審計職業道德規范,影響審計的客觀公正性,可能導致道德風險。

        第二章機構設置

        第五條公司設立審計部,負責開展整個公司的內部審計工作。審計部

        對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負責并報告。公司應確保內部審計在確定審計范圍、實施審計和報告審計結果時不受干擾。

        第六條公司下屬各單位(指公司分公司、全資或控股子公司)可根據需要設立內部審計機構或配備專、兼職內部審計人員。原則上,營業收入達到公司總收入10%及以上的生產型企業應設立內部審計機構;達不到公司總收入10%的生產型企業或從事貿易業務的企業應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內部審計人員。各單位的內部審計機構(人員)在行政上接受所在單位領導,在審計業務上接受公司審計部的指導和監督,并向公司審計部報送年度內審計劃、年度內審總結及內部審計報告。

        第三章審計范圍和方式

        第七條公司的審計范圍包括公司及其下屬各單位,以及根據有關約定需要進行內部審計的公司的聯營公司和有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

        第八條公司審計部對屬于內部審計范圍的被審計單位,可根據需要分別采取直接審計、委托審計或聯合審計的方式。

        (一)直接審計:即由公司審計部為主,組成審計小組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審計;

        (二)委托審計:即由公司審計部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相關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進行審計;

        (三)聯合審計:即由公司審計部會同國家審計機關、中介機構或有關單位組成聯合審計組進行審計。

        第四章職責和權限

        第九條公司審計部在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領導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公司的有關規章制度,獨立地行使內部審計監督權。

        第十條公司審計部的職責是:

        (一)按照有關法規和公司要求,及時建立、健全公司內部審計制度。

        (二)制訂公司內部審計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工作計劃,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三)獨立進行公司內部的各項審計業務,并及時報告審計結果。如發現公司存在重大異常情況,可能或已經遭受重大損失時,應立即報告公司董事會。

        (四)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風險管理進行評審,及時反饋公司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薄弱環節,提出改進建議,督察改進情況。

        (五)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

        (六)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財務收支、經營成果及其有關的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真實性進行審計。

        (七)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各項資金、各類資產的使用和處置情況進行審計。

        (八)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主要經營者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

        (九)負責組織對公司各項工程建設項目的中期及竣工審計。

        (十)負責對公司及下屬各單位的各項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或配合公司有關部門進行專項檢查。

        (十一)負責委托、協調外部審計機構,并監督其審計過程,評價其工作質量。

        (十二)負責對公司下屬各單位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負責總結、宣傳、交流內部審計工作經驗,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十三)其他有關審計工作。

        第十一條公司審計部的主要權限是:

        (一)根據內部審計工作的需要,要求有關單位按時報送制度、流程、計劃、預算、決算、報表和其他有關文件、資料等。

        (二)檢查經營活動中有關的文件、合同、銀行賬戶、會計憑證、賬簿等內容;核查資金和資產;財務軟件登錄查詢和有關的計算機系統及其電子數據等資料的查詢。

        (三)對與審計事項有關的問題向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并取得證明材料,被調查者應保證所述內容客觀、真實、完整。

        (四)對被審計單位正在進行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財務和

        經濟行為,有權予以制止;制止無效的,可以直接向公司主管領導或董事長進行匯報。

        (五)對拒不提供有關資料、拒不回答提問等阻撓、妨礙審計工作的,可以采取要求立即配合、限期報送、現場封存等必要的措施;對提供虛假資料或配合不力,造成內部審計工作誤判或審計工作無法進行的,有權通報批評,有權建議調離原工作崗位,涉嫌犯罪的,有權要求移交司法機關。

        (六)對嚴格遵守法規和公司制度、經濟效益顯著、貢獻突出的集體和個人,可以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法規和公司制度的行為視情節輕重提出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移交有關部門處罰。

        (七)對企業內部控制、風險管理的重大缺陷和薄弱環節提出審計建議的權力。

        (八)對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匯報的權力。

        (九)根據審計需要,有申請調動公司相關部門專家及技術人員協助審計工作,或依據審計業務內容指定和督促相關部門、相關人員配合審計工作的權力。

        第五章審計工作程序

        第十二條內部審計工作程序包括:準備、實施、報告、督察檢查四個階段。

        第十三條內部審計機構根據年度、月度工作計劃或公司之臨時決定,結合實際需要確定審計項目。

        第十四條審計項目確定以后組織成立審計小組,初步了解被審計單位情況,擬定審計方案,并在審計實施三日前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公司主管領導或董事長批準,審計人員可以直接持《審計通知書》實施審計。

        第十五條被審計單位在接到《審計通知書》后,應當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并在規定期限內按通知要求準備齊全審計所需要的相關資料。

        第十六條審計實施階段,審計小組根據審計范圍和重點,實施必要的

        審計程序、收集充分的審計證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初稿。

        第十七條審計報告階段,審計報告初稿應當在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后,出具正式審計報告,提交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批。

        第十八條審計對象必須執行審計報告;對審計報告存在異議的,應在審計報告送達之日起七日內向公司審計委員會或董事長提出書面意見,逾期視為無異議。

        第十九條督察檢查階段,對審計報告述及的重大審計事項和審計建議及決定,內部審計機構將對被審計單位進行跟蹤檢查,必要時實施后續審計。

        第二十條審計完畢后,所有形成的與審計項目有關的資料經整理后納入審計檔案管理。

        第六章審計人員

        第二十一條內部審計人員的調動,應事先征求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意見;內部審計機構負責人的任免應由主管領導提名并報審計委員會批準。

        第二十二條內部審計人員原則上應持有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頒發的《內部審計人員崗位資格證書》方可上崗,內部審計人員應參加內部審計人員后續教育。

        第二十三條內部審計人員應當具備必要的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熟悉本公司的經營活動和內部控制,并通過學習來保持和提高專業勝任能力。公司應安排內部審計人員參加每年不少于兩周的脫產學習、培訓或進修。

        第二十四條內部審計人員辦理審計事項,應當嚴格遵守內部審計職業規范,忠于職守,堅持原則,做到獨立、客觀、公正。

        第二十五條內部審計人員在履行內部審計職責過程中所獲取的所有資料和信息應視為公司機密,不得泄漏。

        第二十六條內部審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

        第二十七條內部審計人員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的,由公司根據情節輕重,依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內部管理

        第二十八條公司審計部應確定年度審計工作目標,制訂年度審計計劃,編制人力資源計劃和財務預算,并交由公司審計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九條公司審計部應根據《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審計工作手冊,以指導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

        第三十條公司審計部應建立內部激勵約束制度,對內部審計人員的工作進行監督、考核,評價其工作業績。

        第三十一條公司審計部應在公司審計委員會的支持和監督下,做好與外部審計的協調工作。

        第三十二條內部審計的工作結果和檔案資料,未經審計委員會批準,不得向外披露。

        第三十三條審計部應當每年編寫一份審計工作報告,并報送公司審計委員會。審計工作報告應當著重說明重大的審計發現和建議。

        第三十四條審計委員會應當定期檢查公司審計部的工作,以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的質量。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五條本制度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制定、修改、解釋。

        第3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制度(試行)》的規定和《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關于開展XX年年會計師事務所執業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于XX年年7月4日至8月30日對50家會計師事務所(包括分所)進行了檢查,13家事務所予以復查。現從以下四個方面進行匯報:

        一、今年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開展執業質量的監督檢查工作,是行業誠信建設的內在要求和客觀需要。本次檢查工作由協會領導總體布置,監管部具體組織實施,在借鑒以往開展檢查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XX年年度的檢查工作從計劃、組織、實施等方面都進行了認真準備和精心安排。

        (一)認真做好檢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中注協檢查工作布置會后,我們修訂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計劃,確定了XX年年檢查對象、范圍、檢查的方式和方法等內容;召開了執業質量檢查工作布置會,部署了今年業務質量檢查工作。

        舉辦了檢查人員培訓班,對40名檢查人員進行檢查前的培訓;針對小規模企業的特點,簡化了小規模企業的檢查工作底稿。

        (二)檢查工作的特點和基本做法

        按照中注協要求,結合我會與財政局監督處不重復檢查的原則,對50家事務所進行檢查,其中XX年后新設立的45家、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2家、5年內未接受過協會自律性檢查的事務所3家,同時對上年度被強制培訓的13家事務所進行了執業質量復查。

        檢查范圍:XX年年1—4月出具的上市公司、大中型國有企業、外商投資企業XX年度審計報告。被檢查事務所共出具年度審計報告共2451份,檢查組抽查226份(其中上市公司報告4份),抽查比例為9.2%。

        為便于檢查人員工作,同時不影響被檢查事務所正常業務,與往年不同,我們從實際出發采取了實地檢查和報送資料集中檢查兩種方式。

        在抽取審計業務項目時,選擇能全面反映事務所執業水平的業務類型和業務項目,使抽取的檢查樣本具有廣泛性和代表性。例如,選擇不同審計部門或審計小組的業務項目;選擇不同的簽字注冊會計師完成的審計報告。

        這次檢查工作給注冊會計師們提供了一次相互交流的機會,很多接受檢查的事務所非常重視與檢查人員交流執業經驗和體會,不少事務所把檢查組與事務所的交換意見會,看作是對注冊會計師進行專業培訓的好機會。通過檢查人員與注冊會計師的討論交流,達到了提高事務所業務質量的目的。

        二、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內部質量控制存在問題

        對事務所內部質量控制的檢查,主要采取調查問卷、現場詢問并結合具體審計項目的檢查來進行。

        檢查中發現大部分事務所建立了一整套以項目承接、項目風險管理、各級業務人員的職責規定、審計工作底稿審核規定、內部控制評價規程等為主要內容的內部質量控制制度和業務項目風險控制規程,在制度上為業務質量提供了保證。

        但少數事務所缺乏具體可行的制度,如有的事務所未建立執業規程或審計手冊,有的從形式上履行了三級復核程序,但未簽署意見,對復核的程序和內容亦無記錄,各級復核缺乏明確的責任分工,致使三級復核流于形式。

        被檢查的新所和小所由于更多的關注市場開發,制度建設和執行處于薄弱環節,項目質量控制依賴具體的執業人員。因此,不同的項目組由于人員組成的不同,使項目之間執業質量存在較大差異,風險控制標準不統一。

        (二)職業道德方面存在問題

        在本次檢查中,我們采用調查問卷、現場與相關審計人員詢問方式,未發現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惡意違背職業道德的情況。

        但我們發現事務所業務收費大多偏低,有的業務收費僅為標準收費的20-30%;注冊會計師普遍未就新承接業務與前任注冊會計師進行溝通。造成上述問題的原因除了受執業環境、執業隊伍素質、不正當競爭等因素的影響,部分事務所自身存在重收益、輕質量的狀況,尤其放開批所以來,部分事務所出現內部分化、業務流失的趨勢,這種狀況勢必加劇同行間的不正當競爭。

        三、具體審計項目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法律責任問題

        1、對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重視不夠。如收集的財務報告未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蓋章或沒有單位的公章;將事務所的名稱作為會計報表附注的頁眉或頁腳;未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披露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會計報表附注未將主要報表項目內容予以列示;未披露財務報表的批準報出日期;管理當局聲明書不簽日期或簽署日期與審計報告日期不一致等問題普遍存在。

        2、底稿中存檔的審計報告沒有嚴格執行簽字并蓋章制度。如注冊會計師只蓋章沒有簽字或只簽字沒有蓋章;將不應作為審計報告附件的內容作為附件。如在報告正文有附送會計報表的情況。

        3、新所和小所對業務定書重視不夠。沒有業務約定書、約定書要素不完整或內容不恰當的情況,被審計企業未蓋章,未明確出具報告日期或無簽約日期或有效日期,簽約日期晚于報告日期,不恰當限定年度審計報告的使用范圍等。

        法律意識不強是今年業務檢查發現的較為普遍的問題。我們認為,事務所審計業務如果涉及法院、公安等相關部門,上述存在的問題將會導致事務所及注冊會計師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

        (二)綜合類項目存在的問題

        1、普遍不重視審計計劃的編制。有的事務所未編制審計計劃。或者具體審計計劃固定化,沒有根據項目的實際進行調整以適應項目的需要。對審計程序表執行情況的說明一般不予重視,減少審計程序未經有關責任人批準,在實際執行過程中隨意性很大。審計計劃中沒有對企業的相關風險因素進行分析,對重要性水平的確定沒有過程及依據,沒有審計目標的描述,對以前年度審計的描述簡單,沒有費用預算,對重要的審計領域與科目的審計程序沒有說明。

        2、事務所普遍對期初余額的關注程度不夠,沒有獲取可以信賴的期初余額的有利證據,也沒有執行相應的審計程序;對影響本期的大額結轉項目沒有進行追查,未充分考慮期初余額對會計報表的影響。

        3、沒有審計總結。未編制符合性測試記錄、審計差異匯總表、試算平衡表。

        4、符合性測試目的不明確,符合性測試的結果與實質性測試的時間、性質、范圍沒有形成對應關系,體現不出制度基礎審計的特點。對符合性測試樣本量確定的依據沒有充分的說明。

        5、未單獨建立永久性檔案,對首次接受委托項目的,收集長期檔案資料不齊。

        (三)實質性測試存在問題

        1、對往來款項的函證情況普遍執行不到位。對應收款項、應付款項的審計程序有的只有賬賬核對、賬表核對,缺少必要的賬齡分析和函證程序;有的雖然發函但在回函很少的情況下,沒有執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確認。如某事務所對某物資公司的審計,公司其他應收款金額為7225萬元,占資產總額34.74%,未實施函證的審計程序,也未執行任何替代程序即予以確認。

        2、存貨監盤程序普遍實施不到位。對實物資產的審計,一般只取得了客戶提供的明細表或者盤點表,沒有事務所的監盤或抽盤記錄,有的雖然有盤點或抽盤記錄,但沒有將盤點日的數據倒扎至報告日進行核對,使執行的審計程序不能達到審計目的;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執行監盤或抽盤的實物資產,沒有執行相關的替代程序;底稿中缺乏審計人員對大額資產產權的關注,如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的發票、進口設備的報關文件、在建工程的施工許可證、房屋與土地使用權證及其有關的抵押事項等。

        如某事務所審計的某裝飾工程存貨金額為1234萬元,占總資產38.77%。其中工程施工1230萬元,注冊會計師未按工程項目編制明細表,未關注工程進度情況,也未進行實物監盤的審計程序。

        3、長期投資底稿未標明投資比例及核算方法。對于合同約定所占比例較大的投資,沒有檢查長期投資是否采用權益法核算,沒有對當期損益的調整是否正確,以及是否應編制合并報表進行判斷。

        4、收入確認不符合相關準則的規定。如某施工企業當期會計報表確認收入15.3億元。注冊會計師沒有取得工程結算收入的確認依據,沒有結合工程合同、工程進度等進行收入確認的判斷,沒有考慮收入確認方法隊會計報表的影響。

        5、被檢查的多數事務所普遍存在對現金流量表審計的工作底稿不充分問題。

        6、收集的審計證據不充分、不恰當,不足以對審計結論形成有力的支持。審計人員大量地復印企業的總賬、明細賬、記賬憑證及原始憑證,盲目地搜集無效的審計證據,沒有對證據的分析與職業判斷軌跡與記錄;有的出現審計證據不支持審計結論或二者不一致的情況;有的搜集審計證據不充分且目的性不強,憑證抽查比例過低,不能成為支持審計結論的依據;部分審計項目,對于重要事項沒有取得審計證據,檢查人員無法進一步判斷對審計意見的影響。

        如某公司主營業務收入增長106.30%,但主營業務成本只增長了20.41%,XX年度收入增長主要為銷售給單一客戶,銷售額為2,389萬元,其中應收賬款為1,437萬元,該銷售無主營業務成本。該交易為臨近資產負債日進行的重大異常交易,注冊會計師沒有充分關注交易對象的財務狀況、銷售規模、償債能力等;審計人員未對相關合同條款進行認真檢查,未關注其銷售是否符合收入確認條件;未關注公司是否已實際發貨,未查閱到交貨手續,未取得相關驗收合格的證明。

        7、審計意見類型不恰當。

        (1)部分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保留意見不在正文中披露,而是采用審計事項說明方式敘述。

        (2)審計報告中審計范圍的界定不正確。某公司是合并會計報表,該所審計的是其母公司會計報表,僅對母公司會計報表發表審計意見而非合并會計報表,但是在審計報告范圍段中的表述是“我們審計了后附某公司XX年12月31日的資產負債表以及XX年度的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無形中擴大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3)對審計過程中發現的重大問題以會計報表附注披露的方式替代審計報告意見,以此“規避”審計風險,造成審計意見不當。如某企業無形資產-專利XX年期初140萬元,本年6月增加6000萬元,期末無形資產余額6140萬元,全年應攤銷364萬元而未攤銷(受益期10年)。上述事項影響利潤減少366萬元(報表利潤-85萬元),僅在報表附注中說明未在報告中披露,審計報告意見類型為無保留意見不恰當。

        (4)強調事項段所強調的事項不屬于修訂后《具體準則第七號—審計報告》規定的內容。如某公司根據與另一公司簽訂的協議,提取資產占用費324.3萬元(占資產總額的34.54%)計入“其他應付款”。注冊會計師在審計時就此事項向B公司進行函證, B公司未予確認。注冊會計師在審計報告中,將此事項作為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的強調事項段。

        (5)企業會計制度運用錯誤,事務所出具無保留意見報告。如某審計報告意見段中說明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符合《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但會計報表附注披露采取的會計政策是《施工企業會計制度》。同時,審計底稿的管理當局聲明書中企業聲明采用《企業會計制度》。

        (6)沒有充分考慮重大事項不符事項對審計報告的影響

        某事務所出具的一份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底稿記錄長期借款函證與報表差額較大, 注冊會計師沒有進一步檢查差異原因;某企業1995年成立,XX年未編制利潤表而將損益項目在遞延資產核算、沒有合并持股56%的子公司, XX年度審計意見為帶強調事項的無保留意見,注冊會計師本年度仍出具無保留意見報告。

        (7)注冊會計師對會計報表附注進行保留、對企業已接受并進行了調整的事項報,仍在審計報告中予以保留,盲目回避審計責任。

        (8)對資不抵債企業的持續經營能力關注不夠,審計程序不到位。某事務所對資產總額為7365.89萬元,凈資產為-4549.29萬元的某飯店進行審計,注冊會計師未關注其持續經營能力。注冊會計師只索取飯店的科目余額表,在工作底稿中填列報表數字,極少地執行了審計程序,便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四、對此次檢查的處理意見

        針對上述檢查中出現的問題,對審計過程中違規情節較嚴重的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予以行業懲戒:

        (一)對兩家事務所予以通報批評:北京泳泓勝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宏大興會計師事務所

        (二)對三家事務所予以限期整改:北京同道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中潤誠會計師事務所、北京慧運會計師事務所

        (三)對六家事務所予以談話提醒:中誠恒平會計師事務所、中漢德會計師事務所、北京國信浩華會計師事務所、北京聯首會計師事務所、先峰榮達會計師事務所、北京今日升會計師事務所。

        對以上事務所因審計報告存在問題簽字注冊會計師予以談話提醒。

        五、幾點意見與建議

        1、本著幫助教育與并罰并重的原則,我們對以上11家事務所發書面通知書,要求事務所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從告知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的形式上報協會,我們將對整改結果進行跟蹤落實。并根據整改情況確定是否列入下一年的復查對象。

        2、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如對銀行的函證,往往因銀行不嚴格遵循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做好企業的銀行存款、借款及往來款項函證工作的通知》有關規定,造成注冊會計師不能很好履行對函證實施有效控制的程序。建議向有關部門反映,解決函證收費高的問題。

        第4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關鍵詞] 持續審計;信息技術;理論

        doi:10.3969/j.issn.1673-0194.2009.18.016

        [中圖分類號] F239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194(2009)18-0047-03

        一、引 言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人類社會開始邁入經濟知識化和信息全球化的新時代。信息技術已經成為組織發展的主要驅動力,企業等經濟組織對信息及時性的要求越來越高,從而對審計信息的時效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傳統審計主要是基于一定期間實施的審計,

        審計和半年度審計,審計信息的及時性和可靠性較差,難以適應復雜多變審計環境的要求,審計的變革發展是歷史的必然。

        為了適應信息社會發展的需要,“持續審計”(Continuous Auditing)應運而生,根據AICPA/CICA 1999年出版的研究報告《持續審計》(Continuous Auditing )中的定義,“持續審計是指獨立審計師用以對委托項目的相關事項以一系列實時或短時間內生成的審計報告,對其提供書面認證的一套審計方法”。持續審計與傳統審計最本質的差異在于審計時間不同,持續審計強調審計的及時性,因而極大地提高了審計的效果和效率。在信息化時代,有關持續審計課題的研究不僅迫在眉睫,而且意義重大。

        在國外,經濟全球化與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引起了社會各界對持續審計的關注,近些年來,審計學術界和實務界積極投入對持續審計的研究并形成了一系列的研究成果,從而為審計發展作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在國內,持續審計的研究剛剛起步,研究較為零散。因此,本文擬結合國外相關研究成果對持續審計理論進行研究,以求進一步推廣持續審計理念,充分發揮審計的職能和效用。

        持續審計與傳統審計相比,既有相同點,又有差異,從而體現了持續審計基于傳統審計理論的進步和發展。具體來說,持續審計理論進步主要體現在4個方面:審計目標的發展;審計范圍和對象的變化;審計技術的創新;審計報告的變化。

        二、審計目標的發展

        審計目標主要受兩個方面因素的影響:一是社會的需求,二是審計自身的能力。審計目標是社會需求與審計能力的有機統一。傳統審計目標主要是揭錯查弊,信息技術環境下,隨著社會需求的變化和審計自身能力的提高,審計目標發展不僅必要而且可能。

        與傳統審計相比,持續審計方法實施下審計目標的發展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會計信息系統的持續審計,確保會計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完整性,實現從根源上防范、杜絕會計錯弊現象的發生。其次,強調信息的及時性、全面性和相關性。持續審計提供的信息是更加及時的信息,強調信息的及時性;持續審計提供的信息既包括財務信息,也包括非財務信息,甚至包括對未來的預測,強調信息的全面性;持續審計根據不同需求者的需要進行審計,強調信息的相關性。

        三、審計范圍和對象的變化

        傳統審計概念所定義的審計范圍僅限于財務資料,在網絡化的會計信息系統中,持續審計的范圍將會進一步擴大,審計人員所面對的不單是企業的財務報表數據,而是內容極其豐富、寬泛的信息系統。審計師通過被審計單位的數據接口,經過被審計單位的授權,直接在被審計單位內部互聯網上調閱相關的經濟業務信息。這些經濟業務信息包括財務與非財務信息、貨幣和非貨幣形態的信息、數字化信息和圖形化信息、歷史信息和未來預測性信息等。就財務報表審計來說,通過對這些信息的獲取與審查,在時間和空間維度上,審計人員將傳統財務報表審計的歷史財務信息范圍拓展到多元化、實時、存續的經濟鑒證范疇。

        持續審計對象的最大特點是對電子數據的直接利用,包括內部控制測試和實質性程序。這里所說的直接利用是指,審計人員通過反映內部控制的數據直接進行控制評價;在對系統內部控制進行必要的測評以后,無須先將反映具體交易的數據轉換成電子賬套,而是直接對電子數據實施實質性審計程序。審計人員可以擺脫傳統的電子賬套及其所反映的財務信息,深入到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底層數據庫,獲取更多更廣泛的數據,然后通過對底層數據的分析處理,獲得大量多種類型的有用信息。這些信息不僅包括傳統的財務信息,而且還包括非財務信息、自行組合的新財務信息、財務數據與非財務數據組合的混合型信息。這些類型的信息在傳統審計中是無法輕易取得的。

        四、審計技術方法的創新

        傳統審計主要針對手工會計,審計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審閱、核對、分析、比較、調查等人工方式進行。持續審計強調傳統審計方法與現代信息技術的有機結合,從而使審計的監督、管理、支持等服務得到不斷的創新。目前應用較廣的創新審計技術有綜合測試工具(Integrated Test Facilities)、平行模擬法(Parallel Simulation)以及嵌入審計模塊(Embedded Audit Module),應用這些技術都可以實現在交易或者事項發生的同時進行審計。

        同時,審計中還會使用專家系統和神經網絡技術。專家系統模仿人力專家解決問題的方法,通過計算機軟件模型有效率和有效果地獲取知識,適合復雜的決策過程。神經網絡通過模糊或不完全的信息模擬人腦,識別模型或者預測產出,還可以通過選擇數據進行程序決策,發展未來決策的知識基礎,在技術上更前進了一步。

        此外,隨著審計軟件的快速發展,有一些軟件供應商已經開始提供實現自動化程序的審計技術和軟件。例如加拿大ACL公司已經開發了針對核心經營業務的持續審計軟件,包括采購付款(Purchase-to-Pay)、工薪(Payroll)、總分類賬(General Ledger)、存貨(Inventory)、固定資產(Fixed Assets)等。Caseware公司開發的IDEA軟件也具有持續審計的功能,目前主要應用于金融業和制造業,具體領域包括:(1)舞弊調查,例如應付款業務中的異常大額采購、虛構商品與供應商,不適當的工資調整和向虛構的員工支付工資;(2)財務分析,例如效益評估、存貨的流動性和價格評估;(3)運營審計,主要審查合規性和有效性;(4)系統審計,用于測試數據可靠性、內部控制以及對系統的薄弱環節進行檢查等。除了軟件供應商開發的持續審計軟件以外,會計師事務所也不斷開發持續審計軟件,例如安永開發的NexGen工具和Advisor及Director工具。

        五、審計報告的變化

        與傳統審計相比,持續審計提供的審計報告也有明顯的差異,主要體現在:

        1審計報告的時間。傳統審計報告主要是年度審計報告或者半年度審計報告。持續審計強調審計的及時性,在審計完成后立即提供書面的鑒證意見,也就是審計報告。持續審計報告主要有3種類型:一是在出現變化時立即更新的報告,這種報告常常被稱為是“evergreen report”;二是在出現例外事項時立即提供的例外報告,常被稱為“exception report”;三是根據相關決策者對信息的需求實時提供,這些都是即時性的報告,常被稱為“instant report”。相對于傳統審計來說,報告的期間大大縮短了。

        2審計報告的內容。傳統審計報告的信息內容是針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提供的審計信息,且是歷史性的信息,而持續審計報告針對的是使用者選定的信息,既可以是歷史數據,也可以是現時和未來預測性信息。

        另外,傳統審計報告提出的審計意見是一種通用的產品,由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拒絕表示意見4種類型組成,具有固定的格式,甚至連報告中使用的語言都有一個統一的模式。持續審計報告最終提供的也是一種審計意見,但具有更多的靈活性,沒有固定的模式,并且該報告與信息使用者是動態相關的,報告的內容根據相關決策者需求的不同而不同,在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的前提下,報告還可以為特定的使用者量身定做。一般來說,持續審計報告可以提供3個層次的認證:第一層次認證,對被審計單位系統可靠性提供認證;第二層次認證,對財務報告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提供認證;第三層次認證,對被審計單位和第三方達成的具體協議如貸款協議的遵循程度提供認證,或者對信息使用者需要的信息提供認證。

        3審計報告的傳遞。與傳統審計報告相比較,持續審計報告在傳遞時間、方式和接收對象上都有所不同。首先,持續審計的即時性要求報告實現及時傳遞,便于使用者及時查閱,對報告傳遞的時效性要求非常高。其次,持續審計報告是通過網絡進行的,使用者可以通過超鏈接的方式獲得需要的信息。最后,傳統審計報告的接收對象是定向的,主要是被審計單位的投資人;在持續審計中,任何信息使用者如供應商、客戶、政府部門等都可能要求審計師對被審計單位進行專門的審計,因此持續審計報告的接收對象很多,除了股東以外,其他被授權的信息使用者也可以接收其需要的審計報告。

        六、結 論

        綜上所述,持續審計是順應信息時展起來的新型審計方法。持續審計的理論進步主要體現在審計目標、審計范圍和對象、審計技術方法以及審計報告等諸多方面。總之,審計作為一種專業性很強的活動,必須適應環境的變化、需求的變化而不斷變化和發展。同時,審計的發展也離不開審計學者和審計實務工作者的共同參與和推動。我們相信,在不遠的將來,審計學者和實務工作者一定會重視持續審計研究,形成一個完善的持續審計理論研究體系,并將持續審計方法在審計實務中推廣使用。

        主要參考文獻

        [1] AICPA/CICAContinuous Auditing[R].Research Report,The Canadian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Toronto,Ontario,1999.

        [2] 徐政旦,謝榮,等審計研究前沿[M]. 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61.

        [3] 嚴紀中,歐進士,等連續性審計——美國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應用之案例[J].會計研究月刊(臺灣),2006(4)

        第5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關鍵詞:持續審計;傳統審計;持續監控;后續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5-0892(2007)12―0116-05

        一、引言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人類社會開始邁入經濟知識化和全球化的新時代,信息技術成為組織發展的主要驅動力。企業等經濟組織對信息及時性的要求越來越強,從而對審計信息的時效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傳統審計主要是基于一定期間實施的審計,如年度審計和半年度審計,審計信息的及時性和可靠性較差,難以適應復雜多變審計環境的要求,審計的變革發展是歷史的必然。

        為了適應信息社會發展的需要,“持續審計”(continuous Auditing,也稱為連續審計)應運而生,根據AICPA/CICA1999年出版的研究報告,《持續審計》中的定義,“持續審計是獨立審計師用以對委托項目的相關事項以一系列實時或短時間內生成的審計報告,對其提供書面鑒證的一套審計方法”。持續審計的實時性能夠有效克服傳統審計的缺陷,從而激發了對持續審計的需求。近些年來,國際社會對持續審計予以了關注。繼AICPA/CICA之后,ⅡA分別于2003年、2005年和2006年就持續審計在內部審計中的應用進行了研究,評估內部審計中使用的持續審計工具,以及持續審計在內部審計中應用所面臨的障礙和未來的潛力。

        但是在國內,到目前為止,持續審計的研究才剛剛起步,筆者在中國期刊網上以各種檢索方法檢索有關持續審計的文章,結果不到20篇,其中對持續審計概念的界定還比較模糊,給研究帶來了很多障礙。因此本文擬結合國外相關研究,通過對持續審計與兩個易混淆概念的比較分析(傳統期間審計、持續監控),歸納持續審計的基本特征,進一步分析持續審計的含義,為國內持續審計研究和應用提供借鑒。

        二、持續審計與傳統期間審計的比較分析

        (一)持續審計與傳統期間審計的差異

        傳統審計主要是期間審計,是在預先規定的時間進行的定期審計,如對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表或半年度財務報表進行的審計。雖然也有不定期審計,但不定期審計僅僅是出于需要臨時安排的審計,如國家審計機關對被審計單位存在的貪污、受賄案件進行的財經法紀審計。持續審計強調審計的即時性,在經濟事項發生當時或稍后較短時間進行審計,或者在信息使用者有審計需求時進行審計,或者被審計單位出現例外事項時進行審計。

        可以看出,持續審計與期間審計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審計實施的時間上,具體來說包括兩個方面:審計間隔期間差異和審計完成時間的差異。從審計間隔期間看,傳統審計一般是在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完成后進行,很多事項和交易從發生距離審計的時間間隔很長,一個季度、半年甚至更長時間;持續審計是在事項發生時立即進行的審計,事項的發生與審計執行之間的時間間隔很短,可以是一周、一天甚至一個小時。審計可以在使用者需要的任何時刻進行,提供實時審計信息,也可以在重復的基礎上在某個既定的較短期間后進行審計。而從審計完成時間上看,傳統期間審計從審計準備到審計終結,整個的審計過程往往需要幾個月時間才能完成;持續審計利用計算機技術,審計的效率大大提高了。所有的審計工作可以快速地完成,提高了審計的時效性。這兩方面的差異我們可以通過圖1說明。

        (二)持續審計與傳統期間審計的現實結合

        盡管持續審計與傳統期間審計之間存在時間的差異,但二者并不是完全獨立的關系,與傳統期間審計一樣,持續審計也需要在考慮企業經營戰略風險、內部控制測試的基礎上,對交易、事項以及賬戶余額進行實質性測試。在審計實踐中,至少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持續審計與傳統期間審計是互相并存的。就目前來說,期間審計如年度審計、半年度審計是法定審計,持續審計是為實現特定目的而實施的審計,如為了提供及時的審計信息、對被審計單位進行更加緊密的監控。持續審計對傳統期間審計最大的影響是持續審計的結果能夠為傳統期間審計提供直接的依據,減少期間審計的工作量。

        在網絡化的會計信息系統中,持續審計面對的不僅是歷史性財務信息,而且包括非財務信息、貨幣和非貨幣形態的信息、數字化信息和圖形化信息、未來預測性信息等,涵蓋了傳統期間審計的范圍,并且持續審計的審計過程在整個期間內持續進行并且循環往復。而期間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歷史財務信息,并且執行的時間在一個會計期間的期末,與持續審計相比,審計對象范圍要小,審計的及時性也差。因此持續審計的結果能夠為傳統期間審計提供直接的依據。

        同時,基于持續審計實施應具備的信息技術條件,在具體審計中,審計人員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需要進行持續審計的領域,例如全球第五大會計師事務所德豪國際(BDO Seidman)在實施審計時,為了確定銷售業務中的非常事項,要求對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進行更加緊密和持續的監控;對存貨循環原則上只進行傳統期間審計,但是如果存貨出現異常增長和異常轉移現象,則進行經常性和持續性的監控;對關鍵財務數據和非財務數據也是頻繁監控,經常使用一周或者一個月的信息。在對這些存貨進行持續監控以后,可以為存貨項目的期間審計如季度審計和年度審計提供直接的依據,傳統期間審計只需要最小限度的額外程序就可以實現了,從而減少了傳統期間審計的工作量。

        三、持續審計與持續監控的比較分析

        (一)持續監控的基本運作

        與持續審計差不多同時出現的還有另外一個術語――持續監控(continuous Monitorin),根據IIA對持續監控的分析,持續監控是指管理層為確保公司政策、控制制度以及經營活動有效執行而實施的監控程序,管理層確認關鍵控制點并且通過執行自動化測試確定這些控制措施是否有效運行。管理層用于持續監控的許多技術方法都和內部審計執行的持續審計相似,根據控制規則和相關的測試預先設定參數,不符合預設參數的異常交易就被標出以表明出現了控制例外事項,發出例外報警,并且通知管理層。管理層的責任是對監控程序發出的例外報警和通知作出反應,并且糾正控制缺陷和錯誤交易,它強調管理層評估控制適當性和有效性的責任。

        持續監控的基本運作可以概括成這樣幾個程序:(1)根據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確定給定經營程序中的關鍵控制點;(2)確定每個關鍵控制點的控制目標;(3)在交易發生的同時,對所有的交易進行自動化測

        試,監控交易的實現是否與相關的控制目標相一致;(4)調查任何不能進行控制測試的交易;(5)糾正交易錯誤和控制缺陷。

        (二)內部審計執行的持續審計與持續監控的關系

        持續監控是組織內部的行為,與持續監控容易混淆的是內部審計執行的持續審計,但二者存在明顯的差異,同時又有一定的相關性。

        首先,二者的執行主體與履行的職責不同。在組織內部職能劃分中,監控屬于管理層執行和維持有效控制系統責任的一部分,管理層常常通過監控程序確定內部控制是否如預期有效運作。因此持續監控關鍵程序的實施者是管理層,目的是降低錯誤和舞弊,提高經營效率,通過節約成本、減少過度支付和收入流失,最終為組織提高收益。持續審計的執行者是內部審計師,目的是評估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檢測事項和交易的正確性。正如IIA研究報告所作的概括,“持續審計是審計師在一個更加持續的基礎上執行審計的方法,它基于既定的標準檢測交易、確定例外事項,是審計師的責任;而持續監控是一種幫助受托人履行受托責任的管理方法,集中于控制環境而不是交易,是管理層的責任。”

        其次,持續審計方法的選擇以及持續審計的范圍取決于管理層執行持續監控的范圍,管理層監控的適當性與風險管理活動以及內部審計師執行詳細控制測試和風險評估存在逆向的關系。管理層持續監控范圍大,持續審計范圍則可以小些;持續監控范圍小,那么持續審計的范圍則必須大。只有這樣,才能有效發揮持續審計和持續監控的作用,同時又達到了資源節約的目的。如圖2所示。

        同時,根據管理層是否執行持續監控,內部持續審計使用兩種不同的控制評估方法實現對控制制度的直接測試與對管理層監控程序的評估。在管理層沒有執行持續監控的領域,持續審計需要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直接的、較為全面的詳細測試,得出對控制制度有效性的審計意見。當管理層在一個持續的基礎上執行持續監控時,內部審計不再需要執行詳細測試技術,而是對管理層監控程序進行審計,以決定他們是否能夠依靠管理層的持續監控程序,這些程序包括:(1)對監控程序檢測的差異以及管理層的反應進行復核;(2)對持續監控程序本身的復核和測試。這兩種控制評估方法如圖3所示。

        四、持續審計的本質――審計方法的創新

        通過上文的分析,我們認清了持續審計與傳統審計、持續監控的差異。為了更深刻地理解持續審計,我們還有必要進一步分析持續審計的本質屬性和特征表現。

        從AICPMCICA對持續審計的定義表述可以看出,持續審計是“一套審計方法”,涉及到審計活動各個程序,包括審計計劃、風險評估、控制測試、交易測試和余額測試以及審計報告等。同時持續審計強調審計的及時性,審計師可以在一個更加及時連續的基礎上執行審計相關活動。在整個審計過程中,信息技術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包括自動化的控制測試、確認例外事項、實時的交易分析和余額測試等。因此從本質屬性上來看,持續審計是一種審計方法的創新。

        作為一種審計方法的創新,持續審計本身又呈現出不同的特征。概括來說,這些特征主要有:

        (一)強調審計過程的持續性

        審計過程包括審計計劃、風險評估、控制測試、實質性程序和審計報告等階段,在持續審計方法下,這些過程都是連續進行的。就年度財務報表審計來說,在前一年財務報表簽發的第一季度,就開始制訂下一年的審計計劃,必要的時候進行定期更新和復核,出現問題時立即修正計劃,使修正后的計劃能夠及時反映該期間出現的風險。再如年度審計中的控制測試,雖然對內部控制的預期是在全年內都生效,但一般會在該年的早期階段例如第一季度,就已開始計劃對內部控制制度進行測試和復核。尤其對如現金這樣的高風險項目來說,控制測試更為重要,也理應更加頻繁。

        (二)強調審計實施的即時性

        從AICPMCICA對持續審計的定義上可以看出,持續審計強調在審計事項發生后立即進行審計,也就是要求審計實施的即時性。因此,持續審計可以用“即時審計” (instant auditing)來理解。及時和可靠是對于決策者有用信息的主要特征,如果事項不能即時審計,那么審計信息的及時和可靠性就差,這樣的信息對于決策程序就沒有價值了。

        傳統審計報告是年度審計報告或者半年度審計報告。持續審計可以根據需要隨時進行,在審計完成后立即提供書面的鑒證意見――審計報告,這種報告常常被稱為是“evergreen report”,并且有變化出現時報告會立即更新。因此提高了審計的及時性,也增加了審計信息的可靠性。

        (三)是一種例外事項基礎的審計

        持續審計實施依托于高度發達的信息技術。它首先需要設計載有詳細規則的自動化審計程序,這些程序包括業已開發的具有持續審計功能的技術,如綜合測試工具(Integrated Test Facilities,ITF)、平行模擬法(Parallel Simulation)和嵌入審計模塊(Embedded Audit Module,EAM),并將自動化審計程序嵌入被審計單位的會計信息系統。同時在審計師系統與被審計單位系統之間建立有效安全的網絡連接,在較高程度上實現與被審計單位業務系統和信息系統的集成。當被審計單位的記錄與審計程序中定義的規則存在差異,即存在例外事項時,審計程序就會立即觸發報警器,通過電子郵件的形式及時通知審計師,審計師再根據具體情況調查分析,收集審計證據,形成例外報告。因此,持續審計是一種例外事項基礎的審計。

        (四)強調“自上而下”與“自下而上”方法的結合

        由于全球經濟一體化、經營組織復雜化和相互依存性,審計職業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挑戰,真正應該審計的不僅僅是財務報表數據,而且包括被審計單位的整個經營系統。審計師的重點從傳統財務報表審計擴大到廣泛的戰略系統,強調對戰略系統進行全面的復核和審計。很多會計師事務所都開始關注戰略系統審計,并將其與被審計單位經營環境因素結合起來。持續審計重點強調對企業經營風險的評價,其理念與戰略系統審計是一致的。它通過對被審計單位內部和外部經營環境的全面評估,在對被審計單位形成一個整體評價的基礎上制定審計計劃,審計計劃的內容主要集中于內部控制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在進行內部控制測試時,審計師經常需要通過分析性程序確定有待進一步調查的非常事項。只有完成了高層次復核后,審計師才會考慮交易和余額的實質性測試程序。這是一種“自上而下”的方法。

        同時持續審計也強調“自下而上”審計的重要性,將設定的自動化審計程序應用到特定的交易,對所有的交易進行測試,報告審計結果并與被審計單位的應用處理能力或者其他審計標準相比較,同時將其融入更高層次的信息中。例如修正審計計劃、更改審計策

        略等。“自下而上”方法主要有三個優勢:(1)降低審計風險,100%實質性測試更可能檢測出不正常的事件,將檢查風險降到很低,當檢查風險低于或者等于期望風險時,控制風險和固有風險為多少已經不重要了;(2)在交易發生的同時或稍后立即實施持續審計,針對具體事項靈活選擇適當的審計程序;(3)具體交易的審計結果能夠和不同形式的高層次信息結合在一起,滿足不同的審計目標,為其他目前尚未具備持續審計條件項目的審計提供參考。

        (五)強調審計活動的整合性

        借助現代化信息技術,持續審計活動和結果會直接影響管理層的活動,并與管理活動一起形成一個統一的結構或框架,體現出持續審計活動的整合性特征,如圖4所示。

        從圖中可以看出,持續審計活動的整合性體現在下列幾個方面:(1)關鍵程序有控制評估和風險評估,關注的焦點從財務控制轉向財務控制與經營控制并重;(2)在交易測試階段,不僅對詳細交易進行實時復核,而且還對本企業不同時期的數據進行縱向趨勢分析以及將本企業和其他企業進行橫向比較分析;(3)在持續審計的控制評估端點,相關的審計活動包括控制評估和財務鑒證審計,在轉向風險評估端點的過程中,審計活動又包括對舞弊、浪費、濫用的確認,以及對具體審計項目的支持、審計意見跟蹤和制定審計計劃等;(4)持續審計中涉及的相關管理活動包括控制監控、業績監控、平衡記分卡、全面質量管理(Total Quality Management,TQM)和全面風險管理(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ERM);(5)從應用的具體項目來看,持續審計可以用于支持微觀審計項目,例如通過詳細交易測試評估控制的有效性;也可以用于宏觀審計項目,例如計劃年度審計:還可以用于滿足中等層次的要求,例如實施具體項目的審計。

        五、結論

        綜上所述,持續審計是順應信息時代變化而發展起來的新型審計方法。本文通過將持續審計與傳統審計、持續監控比較分析,歸納出持續審計的五個基本特征。綜合全文,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1 從本質屬性上說,持續審計是審計方法的創新,持續審計與傳統審計、持續監控等概念之間存在諸多差異。其中持續審計與傳統審計最本質的差異是審計時間;與持續監控的差異體現在執行主體和履行責任上。

        第6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當前,審計業務約定書大多采用格式條款訂立。這樣可以節省時間,有利于降低審計成本。一方面,可以促進師事務所合理經營,有助于改善服務質量及降低收費;另一方面,客戶也不必耗費精力就審計條件討價還價,對客戶甚為有利。但是采用格式條款訂立的審計業務約定書的弊端也顯而易見。會計師事務所在擬定合同條款時,經常利用其制訂者的地位,制訂有利于己,而不利于客戶的條款,特別表現在可能制定一些免資條款,這些免資條款包括免除責任的條款和限制責任的條款。如“本所概不負責”或“本所只退還審計費,但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等。通過規定這樣的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損害客戶利益,使合同關系不公正,違背了公平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0條規定:“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為了避免不利于會計師事務所的糾紛,會計師事務所應盡量回避使用格式條款業務約定書,而使用非格式條款約定書。如果為了節省審計成本,決定使用格式條款約定書時,應注意以下:(1)事務所應遵循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2)應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客戶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3)事務所應按照客戶的要求,對免除或限制責任的條款予以說明。

        二、持續經營

        20世紀60年代中期以來,西方各國控告注冊會計師的訴訟案件急劇增加,注冊會計師職業界進入了訴訟爆炸。許多審計風險源于客戶的持續經營問題,源于注冊會計師對持續經營問題的認識不夠。當前,主要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持續經營的風險認識不足,認為能否持續經營,與審計無關,審計只要確保資產、負債、損益的真實性就可以了;二是未能實施關于持續經營方面的審計程序;三是編制審計報告時,未能充分考慮持續經營的。某注冊會計師接受某中外合資企業清算審計時,發現該公司上年度會計報表未經審計,要求補辦審計報告,但在審計報告中對持續經營問題未作任何披露。

        針對以上存在問題,應從以下幾方面加以規范。一是提高認識。在商業競爭十分激烈的市場中,企業破產倒閉屢見不鮮,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面臨著持續經營問題,因此注冊會計師應當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合理運用專業判斷,充分考慮在可預見的將來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的可能性。二是充分關注企業財務、經營等方面顯示持續經營假設不再合理的跡象。例如:資不抵債,營運資金出現負數,流動比率、速動比率顯示財務狀況惡化。三是實施恰當的審計程序。例如與企業一起、討論最近的會計報表、現金流量預測和盈利預測;審核影響持續經營能力的期后事項、承諾及或有事項;查閱有關企業財務困境的會議記錄;向客戶的法律顧問詢問有關訴訟、索賠的情況等等。四是充分披露持續經營對審計報告的影響。當客戶存在對其持續經營能力產生重大影響的情況時,注冊會計師應在審計報告中披露:(1)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能無法在正常的經營過程中變現資產、清償債務;(2)未對資產、負債的數額和分類作出在無法持續經營情況下所必需的調整。

        三、審計報告意見類型

        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7號《審計報告》就審計意見的類型及其適用范圍作了詳盡的規定。然而審計實務中,有的注冊師為了遷就客戶等原因,錯誤地運用了審計意見的類型。例如,將保留意見寫成帶解釋性說明段無保留意見,將否定意見寫成拒絕表示意見。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有些業內人士認為,帶解釋性說明段無保留意見與保留意見沒有實質性區別。其實不然,這是完全屬于兩種不同類型的審計意見。例如,某上市公司1997年出售4250m2商業用房,在產權沒有過戶、房款沒有收取的情況下,確認收入已實現,提前確認利潤797萬元;此外,該公司在受托經營報酬時,違反委托管理經營合同書,只計算1至10月的部分利潤,而沒有承擔相應的虧損,虛增利潤699.8萬元。某會計師事務所在對該上市公司1997年會計報表審計時未能盡責確認上述兩筆利潤已實現,并出具了帶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提前確認利潤、虛增利潤都是姓“假”。對假的不出具保留意見或否定意見,而用了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證監會于1999年6月作出了對該會計師事務所和簽字注冊會計師處以警告,并分別罰款30萬元、3萬元的處罰決定。外公布的上市公司1998年年報審計報告來看,這種現象也非個別。因此注冊會計師發表意見時,不能混淆性質,應確保意見到位。

        第7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關鍵詞】上市公司,審計報告,非標準審計報告

        根據審計準則的要求,注冊會計師應當就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適用的財務報告編制基礎編制并實現公允反映形成審計意見。審計報告是注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審計報告分為標準審計報告和非標準審計報告。標準審計報告是指不含說明段、強調事項段、其他事項段或其他修飾性用語的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非標準審計報告是指帶強調事項段或者其他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和非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非無保留意見報告又可分為保留意見、否定意見和無法表示意見報告。

        在資本市場,公司財務報表是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決策的重要依據,報表信息質量影響決策的質量。注冊會計師通過發表審計意見向投資者提供公司財務報表質量的信息。因此,分析審計報告意見類型,有助于投資者合理評價財務報告質量,促進注冊會計師提高審計質量為投資者決策服務。

        一、上市公司2013年審計報告意見類型描述性統計

        根據國泰安數據庫統計,截至2014年4月30日, 2512家滬深A股上市公司公布了2013年報和審計報告。在2512份審計報告中,標準審計報告2431份,占報告總數的96.78%;非標準審計報告81份,占報告總數的3.23%,其中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55份占2.19%,保留意見報告21份占0.836%(包括帶強調事項段保留意見報告5份占0.199%),無法表示意見報告5份占0.20%,沒有否定意見報告。

        二、上市公司2013年出具非標準審計報告原因分析

        1.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原因分析。

        在55份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中,有29份的強調事項與持續經營能力不確定有關,占該類報告總數的52.73%,導致持續經營能力不確定的主要原因為巨額虧損、資不抵債重組不確定和停止經營等。因重大不確定事項出具無保留意見加強調事項段報告13份,具體原因主要為經濟糾紛或訴訟未決引起的不確定、應收帳款變現能力不確定、收入不確定等。另有7家公司因證監會正在立案調查中,調查結果不確定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因其他重大事項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的報告6份。在55家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公司中,ST,*ST公司15家,占27.27%,與55家ST或*ST公司占2512公司的比例2.19%相比,明顯高了。

        2.保留意見報告原因分析。

        在21家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的公司中,因審計范圍受限制無法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發表保留意見的10份,其中涉及訴訟判決結果帶來影響不確定的2份,因內控重大缺陷導致無法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的1份,因持續經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無法獲取充分適當證據的1份。21家公司中有6家公司正處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立案調查中,5家因立案調查尚未結束,無法確定該事項對公司財務報表可能產生的影響被出具保留意見,另1家公司審計的注冊會計師將此事項在強調事項段中予以提醒。因重大不確定事項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3份,涉及關聯交易的1份,因重大交易無法確定合理性的1份,*ST北大荒因期末存貨36,968.7萬元未見實物,期末固定資產4844.23萬元未見實物,應收賬款8574.88萬元未能取得對方單位確認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在21份保留意見報告中,有5份帶強調事項段,其中2份的強調事項涉及公司的持續經營問題。在22家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公司中,ST,*ST公司3家,占13.64%,比帶強調事項段無保留意見報告中ST、*ST所占比例低,但比所有公司中ST、*ST公司占比還是高很多。

        3.無法表示意見報告原因分析。

        無法表示意見報告5份,出具原因全部為審計范圍受限,與發表無法表示意見的要求相符。審計準則規定如果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作為發表審計意見的基礎,且認為未發現的可能的錯報對財務報表產生的影響重大且具有廣泛性,注冊會計師應該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報告。從5家被發表無法表示意見報告的公司情況看,5家全部為*ST公司。

        三、結論

        通過對81份出具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的原因分析,我們發現經營不善是主要原因,直接因可持續經營能力不確定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報告的占該類報告的1/3以上,其次是經濟糾紛、未決訴訟導致的結果不確定原因,因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也占了一定的比例,ST、*ST公司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報告的比例明顯高于其他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在81家被出具非標意見報告的公司中,有13家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正在立案稽查中,而因同樣的原因有的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見報告,有的被出具帶強調事項段的無保留意見報告,這說明不同的注冊會計師對所發現問題處理的存在差異。通過對出具非標準意見審計報告原因的分析還發現:可能存在注冊會計師以強調事項段代替非無保留意見的現象。因此作為公司報表使用者,在閱讀報表時不僅要同時查閱審計報告,如果被出具非標準意見報告還要仔細分析其原因,以提高決策的準確性。

        參考文獻:

        第8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Abstract: In order to promote corporation interior audit on new background facing the change of corporation exterior environment, the organization situation and personnel configuration of interior audit structure, the audit development on concept, content and means, the fulfillment of hinder interior audit, the communication in interior audit, the scientific development view in interior audit, is analyzed throughly.

        關鍵詞:內部審計;后續審計;科學發展觀

        Key words: interior audit;hinder audit;scientific development view

        中圖分類號:F271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4311(2010)25-0052-02

        0引言

        隨著外部環境的發展變化,要求強化內部控制、完善公司治理的呼聲越發強烈,內部審計面臨著巨大的發展機遇,企業的和諧發展對內部審計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該重視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改進和完善內部審計,以促進內部審計與公司治理的良性互動。

        1以人為本,設置合理的內部審計組織和人員結構

        組織位置和人員配置是基本的環境因素之一,內部審計機構的組織位置和人員配置反映其獨立程度,也反映其在企業的社會地位,直接影響審計職能的發揮。獨立性是審計的生命力所在。

        1.1 組織位置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在其制定并修訂的《內部審計實務標準》及《職責說明》(2001年)中認定:“內部審計是一項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增加價值和改進組織的經營。它通過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評價和改進風險治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其目標。”這是目前較為權威的關于內部審計的界定,也是未來內部審計職業發展的方向。

        1.2 人員配置審計的新定位、新的歷史使命要求內部審計涉及到生產經營的方方面面,因此內部審計部門需要配置適應審計項目要求的人才資源。①為審計機構配置復合型專業人才;②充分調配企業的人力資源,甚至聘請外部專家。

        2與時俱進,重視審計觀念、內容、手段的發展

        2.1 轉變審計觀念內部審計的職能是順應漸進的,內部審計機構要從堅持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構建和諧社會,深化企業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結構的大局,全面促進內部審計的轉型。

        2.2 拓展審計內容在新的歷史使命下,加大增值型審計力度,應當重點把握:①以化解企業財務風險與經營風險為重點;②以整合企業資產為重點;③以強化成本管理為重點;④以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為重點。

        2.3 創新審計手段信息化時代的到來,它展示了科學發展的必然趨勢,它不僅激活了人才的需求,更是對人才整體的較量。信息技術是迄今為止人類歷史上發展最快、滲透力最強、應用最廣泛的高新技術。加快內部審計信息化進程,充分發揮信息化在轉變審計發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不斷提高內部審計工作質量與效率,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內部審計工作全面轉型與發展戰略目標的一項重要舉措。

        3重視后續審計,促進審計意見落實

        根據《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標準》,內部審計師所進行的后續程序是指他們用以確認管理層針對已報告的業務發現和建議所采取的行動是否適當、有效和及時的過程。由于我國內部審計工作起步較晚,受審計環境等因素的影響,后續審計在我國尚未得到足夠的重視,2003年6月1日《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八號―后續審計》出臺,對后續審計做了具體規定,強調審計機構負責人應適時安排后續審計工作,并把它作為年度審計計劃的一部分。做好后續審計要把握好五個環節。

        3.1 熟悉審計報告,落實后續審計工作責任找準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中的重要問題和疑難問題,逐條列出后續審計清單,將后續審計任務分解落實到每個審計人員,為現場審計打基礎。

        3.2 檢查被審計單位的審計回復審計回復(整改報告)是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審計發現和建議做出答復的一種書面文件,是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的一項要求。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內向審計部門報告存在問題整改情況,是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具體體現。

        3.3 關注已整改問題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后續審計時,對被審計單位整改報告中已經整改的問題,要關注其真實性和有效性。一是檢查被審計單位已實際采取的糾正措施是否正確。二是將被審計單位實際采取的糾正措施(糾正措施的運行情況)與審計回復中所述的已經采取的措施(糾正措施的書面記錄)相比較,看是否一致、實現程度如何,有沒有言過其實的情況。三是看是否存在根本未整改,而審計回復中報告稱已經整改的情況,看是否有弄虛作假行為。

        3.4 重點審查未整改問題并分析未整改原因對在審計決定規定的整改期限內未整改到位的,要作為后續審計的重點。對未整改的問題,要實事求是地進行分析。都要做好審計日志,形成審計工作底稿。

        3.5 認真做好后續審計記錄基礎工作為了有效規避審計風險,在后續審計過程中,審計人員要認真做好審計日記。認真收集整理好各類后續審計資料,并做到審結卷成,歸檔管理,以便索引查閱。

        4溝通中融洽,營造和諧審計環境

        溝通貫穿審計過程的不同階段,只有良好的溝通,才能更高效率的完成審計工作,達到更好的效果。

        4.1 準備階段審計人員在準備階段應了解被審計對象經營規模、經營范圍、經營管理方式、基本財務狀況、內部控制制度情況、以往年度審計情況、企業的歷史沿革、存在的主要風險等。召集被審計單位主要負責人及審計涉及部門的負責人出席審前會。通過審前會可以使被審計對象詳細了解本次審計的目的、性質和具體安排。

        4.2 實施階段審計實施階段的溝通環節主要體現在審計訪談上,做好充分的訪談準備是實現良好的溝通的關鍵。審計人員在訪談前準備好相關的材料,分析具體事項的主客觀因素,預見訪談中可能出現的問題及被訪者可能出現的反應,組織好談話結構;充分聽取意見,在保持訪談主動和控制地位的同時,給予被訪者表達的空間,在訪談結束前給被訪者時間進行補充。重要事項向不同層次人員進行調查,同時根據訪談結果調整下一階段訪談安排,確保掌握所審計事項的全部信息,避免信息不完全造成的結論失誤。

        4.3 報告階段為了保證審計結果的客觀、公正,并取得被審計單位、組織適當管理層的理解,內部審計人員應在審計報告正式提交之前與被審計單位進行認真充分的溝通。應要求被審計單位對審計結果提出書面意見,并將該材料作為審計工作底稿歸檔保存,避免今后出現異議。

        4.4 后續審計階段就審計意見、建議的整改情況、存在的困難與被審計單位進行溝通,同時征求其對審計的反饋意見。

        5堅持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內部審計工作,促進企業和諧發展

        科學發展觀是新時期開展內部審計工作的指南。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是一個長期的、不能間斷的過程,作為內部審計人員要在學習實踐中準確把握科學發展的精神實質,努力把學習成果轉化為做好內部審計工作的本領,轉化為解決各種問題、化解各種矛盾的能力,轉化為做好內部審計工作的思路和作風,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創新審計理念,推動內部審計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第9篇:公司年度審計報告范文

        xx年上半年,行政服務中心根據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以及自身不斷求創新求進步的內在需要,在中心全體工作人員中開展了工作能力與作風建設活動,我們身為其中的一員,深刻感受到這項活動的重要內涵和深遠意義。我們將有關會議精神不斷融入到日常工作中,經過長期的實踐,有一些工作感受可能有益于進一步尋找改進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徑。

        在這一段時間的工作實踐中我們深深感受到對辦事須知和辦事流程的詳盡講解是提高工作能力作風的前提。行政服務中心的每個窗口都有各自的業務內容,少則幾項多則幾十項,承諾期限長短不一、辦事程序繁簡不一。對辦事群眾來說,辦什么還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有一次,一位企業主來我們窗口辦理會計報表審計的業務,我給了他一張辦事須知,上面列出了所需提供的7項資料:年度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各三份,資產負債所有科目明細清單,公司章程、驗資報告、上年度審計報告,以實物資產出資的相關資產產權證明文件,總分類賬、現金銀行日記賬、全年繳納稅金的明細等等,由于比較匆忙,未作詳細的講解,加上所需提供的資料較多,而且多是專業財務資料,因此這位企業主下午來的時候,資料不全而且已提供的也有許多不規范的地方。這下引起了我的重視,我想可能是由于我上午未說清楚的原因。于是就讓他坐在這里,逐條的講解。比如報表明細清單包括哪些,都是什么樣的格式,全年繳納稅金總額具體包括統計哪些稅種,哪里需要企業負責人簽字、哪里需要財務負責人簽字、哪里需蓋企業公章等等。由于我工作做法的一些改變,使辦事人員第三次來的時候順利地辦完了事,取得了他所需的審計報告,同時也提高了我們的工作效率,盡早地完成了項目、歸集了檔案。

        這件事情使我認識到提高作風能力,要從初次的咨詢接待工作做起,即使辦事須知再詳盡也有群眾看不懂的地方,即使所辦事件再簡單對一個外行人來說也不是件容易的事,許多條款如不講解可能就會引起歧義,與其到時候讓群眾辦不成事相互扯皮、影響自己的辦事效率,還不如在第一次的時候就多花點時間、熱情地講解指導,直到辦事人員完全弄明白為止。現在多花時間是為了下次在辦件時節約時間,提高效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讓我們一切從開始做起,以自己的實際行動迎接能力作風建設的下一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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