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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扎實推進“萬村審計”工作
自2011、2012年兩年開展“萬村審計”活動以來,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取得了明顯成效。實踐證明,“萬村審計”是落實農村集體經濟“三年一輪審”制度的有效載體,是促進農村集體經濟審計工作規范化發展的重要舉措。各地要把繼續推進“萬村審計”擺上重要工作日程,堅持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密切部門配合、協調各方聯動,配備精干人員、保障工作經費,確保“萬村審計”穩步有序推進。
二、突出重點,切實做好村干部換屆審計
“萬村審計”要服務于農村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服務于今年村級組織的換屆工作,以財務收支審計為基礎,突出重點,全面開展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離任審計。要積極與當地組織、民政部門溝通協商,認真排查村級組織換屆情況,按照每隔兩年必審、村干部離任必審、群眾必審的“三必審”要求,科學制定審計計劃,合理安排審計力量,扎實開展審計工作,確保苗頭性問題村得以超前審計、村干部離任村得以及時審計、一般性規范村得以常規審計、確保村級組織換屆平穩推進、順利完成。
三、注重實效,狠抓審計問題整改落實
關鍵詞 內部審計 教育審計 規范管理
隨著各級政府對教育事業越來越重視,教育事業得以快速發展,教育規模也隨之迅速擴大;另一方面,隨著各級政府對教育的投入不斷加大,教育部門從過去的清水衙門逐步成為各地的財政資金使用大戶,教育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日益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教育工作涉及面廣,教育經費支出復雜、量大,如何保證教育資金的安全和發揮其最大使用效益已成為教育審計工作的當務之急。依法開展內部審計,規范教育行政管理,將是我們不斷探索的方向。近年來,在教育系統內部出現了個別違規和腐敗現象,對整個教育系統的聲譽和發展產生了嚴重的影響。針對這些新問題、新情況,我們應該更新觀念,重新審視和定位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一、教育系統內部審計的職能和內容
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是指對本系統內直屬單位和各中小學校財務收支、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獨立監督、評價的行為。從多年來教育內審工作的實踐來看,內部審計工作的根本目的是服務管理,促進全區教育事業發展。促進各單位加強管理,加強內部控制和提高經濟效益,服務教育事業發展大局,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基本職能。教育系統內部審計人員承辦審計事項,應當嚴守審計紀律,恪守審計職業道德,做到依法審計、忠于職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廉潔奉公、保守秘密,并保持嚴謹、穩健、負責的職業態度。
二、教育內部審計的現狀及其存在的問題
1.我國教育系統內部審計普遍存在機構設置缺乏獨立性:規定要求區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設置單獨的內部審計機構,一般單位領導不是很重視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人員一般在財務科指派一名擔任,兼職審計工作。
2.內審人員總體素質不高、專業水平較低:內審人員平日一般從事局里會計工作,審計專業知識及實踐經驗不足,對較大的審計任務不能勝任。
3.內審工作制度不夠健全、內控制度薄弱:在教育系統普遍存在根本沒有什么內審制度,對中小學校的財務收支審計和校長離任審計憑借的就是平日里會計的經驗來查帳。
4.教育審計工作量大、壓力重:現在取消了“會計核算中心”改為“國庫集中支付”,每個中小學校開始設置會計自己記賬,由于學校的會計大都不是專業會計,會計科目運用錯誤、會計分錄編制錯誤、坐收坐支預算外資金,有隱匿、截留收入違規設置“小金庫”等問題。
5.有關部門對審計結果不夠重視、利用程度不高:局領導只重視審計任務,對于審計結果及建議沒有處理意見或者不采用。
6.審計技術單一、電算化程度不高等問題:對被審單位的憑證及賬本都是靠審計人員查看來發現問題的,審核各明細科目列支是否真實;審核人員支出是否超標準、超范圍,要求審計人員在根據單位規模進行職業判斷的前提下,每個科目都要審到,不能走馬觀花,泛泛而審。
7.缺乏審計跟蹤及整改過程:內審部門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不進行跟蹤,督促整改糾正和落實,審計報告一出就算審計任務完成。
針對以上問題,我認為首先要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領導要重視和支持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隊伍建設,不斷增強審計力量,逐步形成一支年齡結構、知識結構、專業結構相對合理的審計人員隊伍;加強對內審人員的培訓,加快審計人員的知識更新,增強審計人員依法審計的意識,提高了審計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將審計監督和社會監督緊密結合起來,促進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和審計建議的執行,使審計成果得到更有效的利用;加強內部審計制度建設,把經濟責任審計和財務收支審計等其他審計形式結合、把離任審計和任中審計結合起來,進一步豐富經濟責任審計內容,加大了對重大經濟決策及效果、內部控制制度健全及執行情況的審計力度,通過審計,強化了對教育經濟領域領導干部權力運行的監督,使領導干部更加明確應承擔的經濟責任。同時注重改進內部審計技術和方法,積極探索新的審計模式,不斷創新審計方式,不斷更新教育系統內部審計的觀念等對策與措施。
內審機構要根據部門工作重點、局領導對內審工作要求、群眾舉報和公眾關注事項、上級部門安排等審計需求,結合自身審計資源、,提出年度審計項目建議,由教育局對項目進行討論和研究,確定年度審計項目,從科學立項的角度保障項目的有效實施。若缺少這一環節,會出現重審、漏審等,既體現不出內審的成效又浪費了人力、物力、時間等資源。如在我們審計部門,通過確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達到四方面的效果。一是對全區審計項目進行統籌計劃管理,有利用中長期規劃管理;二是對各方面關注并具有長期性的審計項目做到了年年審;三是對不具有長期性項目做到了五年內審計項目不重復,節約了審計資源;四是掃除了審計盲區,擴大審計監督覆蓋面。以達到規范教育系統內部管理,促進和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
參考文獻:
[1]吉林省財政廳.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年5月第一次印刷.
20xx年上半年責任審計科在認真完成本科室審計業務工作的同時,積極完成了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任務。本科室主要開展了兩項專項審計,第一項是1月10日至15日開展的對徐秋麗等2位支行副行長進行的非現場責任審計;第二項是4月9日至15日協助豫南審計協作區開展的對周偉等13位支行行長和副行長進行的責任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責任審計的實施,為組織部門考察使用干部提供了可靠依據,對加強干部管理和監督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工作存在的問題
1、審計力量與審計任務不相適應,審計質量難保證。在大部分情況下,部分同志因專業水平限制而無法獨擋一面的承擔審計工作任務,憑經驗憑感覺進行審計,把審計檢查作為例行公事,走過場,“腳踏西瓜皮,滑到哪里算哪里”。
2、未能更多關注支行對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整改流于形式。審計提出的意見、落實到位的少。
3、工作交叉重復,在不必要的工作上,耗費了大量精力和人力,降低了審計效率。
4、審計成果運用不夠。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做好對高管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專項責任審計。進一步深化高管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審計內容,逐步推行任中審計。將審計關口前移,大力推行先審后任、先審后離,克服先離任后審計的現象發生,力戒審計走過場。
2、配合上級行主動開展工作,服從于審計大局。全面實施好上級行安排的授權審計項目;完成好辦事處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四、對辦事處工作的建議
1、建立評比制度。對全年業務資料進行整理歸檔,考核總結全年工作時,對全年審計項目進行綜合考核,評出年度優秀審計項目和最差審計項目,并獎優罰劣。
關鍵詞:內審 銀行業 案件防控
面對全國銀行業大要案、惡性案件高發頻發的嚴峻態勢,根據國務院領導的的批示精神,監管當局先后出臺了一系列通知:如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關于印發的通知》、《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三項制度的通知》(包括《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規程》、《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報送及登記辦法》、《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防控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中國銀監會關于修訂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定義及案件分類的通知》以及《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2013年銀行業案件防控工作的意見》(銀監辦發[2013]46號)等,在全國銀行業系統開展案件專項治理行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落實案防責任,保持高壓態勢,提高案防工作水平,全力維護銀行業穩健運行,并要求要突出現場檢查的針對性、時效性,進一步發揮內審稽核的作用。
一、緊跟監管思路,提升內審監督職能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外資銀行操作風險和案件防控監管工作的通知(銀監辦發[2012]166號)要求:“對操作風險事件和案件易發的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加大內審工作力度,切實發揮內審部門在內部控制、操作風險管理和案件防控體系運作情況評估、操作風險管理執行監督方面的作用,增強銀行管理操作風險和防控案件的內生動力建設;充分發揮業務管理條線自我防控的作用,強化操作風險和案件風險的事前和事中控制?!?/p>
根據監管部門有關案件防控的要求,內審應把案件風險作為一項重要內容有針對性地納入年度審計方案,對操作風險事件和案件易發的重點部位和薄弱環節加大內審工作力度。內審部門應要求分行收到內部審計報告后,對有關審計發現進行跟進與整改,并以書面形式確認內審報告中有關缺失事項的跟進及整改情況,及提供相應的整改證明文件。內審定期檢查分支機構時須關注以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建立檔案監控審計對象對缺失事項的跟進及整改情況。此外,內審部門還應定期整理審計發現,將其中需要分行管理層給予立即關注的審計發現和具有普遍整體性、屢查屢犯和涉及案件防控領域的審計發現發送至相關業務條線負責人,讓其安排屬下條線部門在全行范圍內進行通報及排查,并出具全行范圍內的整改意見,強化操作風險和案件風險的事前和事中控制。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審計指引》的通知 (銀監發[2006]51 號)第三條規定:“本指引所稱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監督、評價和咨詢活動,是銀行業金融機構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系統化和規范化的方法,審查評價并改善銀行業金融機構經營活動、風險狀況、內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效果,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穩健發展?!?/p>
內審部門在每年對審計對象進行風險評估時充分考慮各領域的風險暴露情況、風險管理水平和風險變化趨勢及案件防控的情況,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確定審計范圍與頻率;并根據監管機構不時的案情通報、風險提示、監管要求等更新審計程序,藉此推進及帶動銀行業在案件防控內控方面的不斷完善,實現穩健發展。
二、以內審帶動內控,進一步發揮內審作用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06年頒布《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第十條規定:“企業開展全面風險管理工作應與其他管理工作緊密結合,把風險管理的各項要求融入企業管理和業務流程中。具備條件的企業可建立風險管理三道防線,即各有關職能部門和業務單位為第一道防線;風險管理職能部門和董事會下設的風險管理委員會為第二道防線;內部審計部門和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為第三道防線?!?/p>
作為銀行業的第三道防線,對于銀行內部的制度、流程在設立或修訂階段,內審部門就應對內部控制提供咨詢性建議,參照各種案件防控有關文件,參考文件包括《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防范操作風險三十禁》(“新三十禁”)、《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銀行員工涉及社會融資行為風險提示的通知》(銀監辦發[2011]369號文)、《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落實案件防控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監辦發[2012]127號文)等,從而促進銀行規章制度的內控建設。
在執行內審的過程中應尤為關注與防范“操作風險十三條”有關的內控要求,在相關審計中加強對防范操作風險的規章制度建設的關注,評估制度、流程的完善性和恰當性;在相關審計中加強評估有關業務權限的執行情況,以及評估是否存在超權限的情況,防止權力濫用和監督缺位,并且加強審計方法的多樣性,包括調閱視頻、訪談、抽查憑證、要求崗位人員回答檢查問卷等多種形式,充分發揮內審作用。
三、加強對高案件風險領域審計的力度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外資銀行操作風險和案件防控監管工作的通知(銀監辦發[2012]166號)要求,內審部門應定期檢查評估分支機構的操作風險管理及案件防控體系運作情況,以及監管規定落實情況,重點對高風險網點、高風險業務、高風險環節、高風險崗位進行審計監督,并及時向董事會和屬地銀監局報告。
內審部門制定年度審計計劃時,應將案件防控作為關注重點,并在風險評估時考慮各領域案件防控的情況,從而確定審計范圍與頻率。對于高案件風險領域,包括高案件風險分支機構、業務環節、崗位人員,內審部門應加強審計力度,例如,對重點防控領域,如現金、重要空白憑證和安防設施的突擊性檢查,安排對各分支機構執行至少每年一次的審計頻率;對于分支機構中的高風險網點如異地支行,內審部門應進一步加強審計力度,年度內對所有異地支行進行至少一次支行全面審計,對包括分行行長、支行行長在內的重要崗位均執行離任審計,對輪崗及強制休假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審計等,切實加強對高案件風險領域審計的力度,并及時將檢查結果向董事會和屬地銀監局報告。
四、加強對員工行為的監督檢查
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加強外資銀行操作風險和案件防控監管工作的通知(銀監辦發[2012]166號)要求:“應實現員工行為管理與銀行全面風險管理和操作風險管理的有機結合,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將員工入職前背景考察、道德操守、八小時內外行為規范等要素納入人力資源、操作風險管理、內審監督范疇?!?/p>
因此,內審部門應將員工入職前背景考察、道德操守、八小時內外行為規范等要素納入有關內審范疇,并且應建立分支機構操作風險和案件防控狀況的定期評估制度,提升對營業網點、風險易發業務和環節、重要崗位風險控制制度有效性和執行規范性的要求,全面加強對分支行管理層的監督和制約,管理人員在同一分支行連續擔任負責人最長不超過3年,離崗或輪崗時需實施離任審計,加強對員工行為的監督檢查。
五、建立和完善獨立的內審組織體系和規章制度,加強內部審計資源的配備及工作隊伍素質建設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06年頒布《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指引第五十條規定:“企業應在董事會下設立審計委員會,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對審計委員會負責。審計委員會和內部審計部門的職責應符合《中央企業內部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國資委令第8號)的有關規定。內部審計部門在風險管理方面,主要負責研究提出全面風險管理監督評價體系,制定監督評價相關制度,開展監督與評價,出具監督評價審計報告?!?/p>
銀行應建立完備的內部審計制度,對內部審計的目標、職責、授權范圍、操作規程、報告路線、內審人員的聘任和解聘、任職資格和配備、工作考核、后續培訓、風險評估與評級、范圍與頻率、審計方式、回避機制、復議制度、審計發現問題整改跟進等都作出明確規定 ,應提交審核委員會審議,并經董事會批準生效,不斷完善內審體制。
按照《關于加強上海外資法人銀行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內部審計人員的數量應配足于正式員工總數的1%。此外,在培訓方面,內審人員每年應在審計、法規、風險管理等方面參加培訓,其中亦應加強對于操作風險和案件防控方面的關注,鼓勵內審人員多參加內部培訓及外部舉辦的有助內審人員加強業務知識、提高審計能力的各類培訓,藉此不斷提高審計隊伍的業務素質。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貿易公司;海外子公司;內部審計
作為一般貿易公司,在海外的子公司,也是以一般貿易公司形式運營,業務相對簡單明了,那么在貿易型公司的子公司中,內部審計主要劃分為哪幾類呢?依據審計的目的基本可以劃分為以下幾類:首先,為管控日常運營風險,應定期對海外子公司的日常業務流程進行審計,可稱之為“內部流程審計”;其次,對于海外子公司的關鍵崗位變動,需進行“離任審計”,主要包括子公司的第一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等關鍵崗位;再次,根據對新市場開發的需要,應進行盡職調查的審計;針對海外特殊事項,為規避運營風險,還需要進行特殊事項審計等。
一、內部流程審計
對于海外子公司應每年就其在日常財務管理流程的嚴謹性及科學性進行梳理,并對海外子公司本身財務制度的全面性,科學性及執行總部下發各項管理制度的嚴格性進行監督及管理,這就要求總部每年均需派遣相關人員對海外子公司進行內部流程審計,一般主要分為以下幾個步驟:(一)下發內部審計通知書,告知被審計單位審計日期、審計范圍并要求被審計單位在三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二)根據初步了解,編制內部審計實施計劃,羅列重要事項與問題。(三)進行現場審計,與相關人員面談,了解子公司負責人對業務熟悉度及對子公司管理的整體規劃。或遠程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進行訪談。(四)現場巡視,諸如:辦公場所、倉庫等作業現場,使審計人員取得初步的直觀了解,可以為后續工作提供幫助。(五)索取反映財務收支及有關經營管理活動的會計資料及其他相關資料,被審計單位應及時提供并對所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及準確性負責,對所提出的問題及重大事項提供說明和相關資料,實地審計結束時,審計人員應歸還所索取的資料。(六)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業務,應當取得充分、相關和可靠的審計證據,作為審計結論和建議的依據??梢圆捎孟铝蟹椒ǐ@取審計證據:1.審閱復核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各項管理制度和其他與審計項目有關的文件、資料;2.抽查盤點被審計單位現金、存貨等各種實物資產;3.實地察看被審計單位的經營場所、實物資產和有關業務活動;4.了解被審計單位各項業務流程,分析其合理性,并執行“穿行測試”;5.為印證被審計單位會計記錄所載事項向有關單位和人員詢問;6.復核被審計單位原始憑證及會計記錄中的數據;7.分析被審計單位重要的比率或趨勢。8.將審計過程、審計證據、審計判斷等記錄于書面底稿中。(七)對上次內部審計問題點進行復核,追蹤整改情況。(八)實地工作終結,應與被審計單位溝通,主要內容包括審計概況、審計結論、審計建議等重要問題,與被審計單位達成共識,初步形成問題的改進方案。
二、內部關鍵崗位離任審計
內部關鍵崗位在離職時,尤其作為海外子公司的主要管理崗位在離職時,總部應派遣權威的審計人員對其在職期間的履職情況進行審計,就其在履職期間是否存在重大違規違紀行為、是否存在重大營私舞弊行為、是否對關鍵工作內容進行交接等內容進行審計,主要可采取以下步驟:(一)了解審計目的:任職人的離職背景(正常離任審計、違紀離任審計、其他非正常原因)以及基本任職情況,結合不同背景和離職原因,制定相應審計策略及審計側重點。取得職位說明書,了解職位工作目標與職責。(二)根據初步了解,編制內審實施計劃,羅列重要事項與問題。(三)與相關人員訪談,審核任職者的職責履行情況或者遠程通過電話、視頻等設施進行訪談。(四)查閱相關業務資料、財務資料,審核任職期間公司或經辦項目的財務狀況,落實取得業績、披露存在問題、明確責任。包括業績目標的實現情況、所管轄事務的開支狀況、公司資產負債狀況、盈利或虧損狀況以及項目效益狀況、所簽訂的重要合同及其財務結果等。(五)與相關人員訪談、查閱業務記錄,審核任職期間的管理狀況包括部門或單位的組織結構建設、管理系統建設及其實施情況;人員結構、知識結構與職責的匹配性、組織系統的通暢性和效率性;管理風格是否符合發展需求;團隊的信任機制是否正常等等。(六)任職期間風險狀況審核包括管理不善或涉及違規操作導致公司存在風險或面臨罰款,如項目失敗風險、管理不力或違規操作涉及國家、行業法規風險、業務的法律漏洞或其他條款導致公司損失風險、管理控制風險等等。(七)未決事項審核包括尚未執行完的合同、尚未結束的項目、財務事宜、技術事宜或法律事宜等等。(八)其他事項,如可能涉及的舞弊問題等等。
三、內部專項審計
內部專項審計是針對財務強相關的、在內部管理出現漏洞的事項,需要專業審計部門或者財務人員對此事項進行審計,調查出現漏洞的原因及相應的責任人并最終出具處理意見。主要應由以下幾個步驟:(一)制定審計調查方案,編寫審計計劃。(二)審計部門應根據專項審計調查事項的大小和工作難易程度及要求,指派能足夠勝任該項工作的人員,或組成調查組,確定調查組組長,實行組長負責制,明確責權(三)進行現場調查,與相關人員訪談、翻閱相關資料。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描述,并提出改進建議。(四)完成現場審計后,編寫審計報告。(五)審計報告內容應征求被審計單位的意見,就報告中所列的問題和情況作進一步核實(六)審計報告逐層上報上級領導審閱,涉及被審計單位相關負責人經濟責任的應將審計報告同時送交人力資源部,由其出具相應的懲處措施。
四、內部審計報告的撰寫基本要求
內審人員完成現場審計后,應撰寫內部審計報告。(一)內審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標題正文撰寫人報告日期(二)內審報告的正文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審計調整:針對會計核算中的主要問題提出的調整意見,并重述被審計單位的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2.審計結論:對被審計單位在制度建設、財務管理、業務流程、內部控制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作出評價,并對影響企業經營的重大事項、相關風險予以揭示。對于審計中發現的重大違規違紀行為需單獨列示,并詳細描述問題及可能帶來的損失及風險,明確整改期限及相關責任人。3.審計建議:針對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提出改進建議。
五、結束語
一、實行計劃管理,強化源頭控制
當前,縣級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任務相當繁重,部分縣(區)審計機關已達到年度審計項目的三分之二以上,審計力量不足、審計任務過重、審計任務不均衡和計劃性亟待加強等問題影響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和效能的發揮。為破解這一難題,該縣按照“突出重點,保證質量”的要求,前置監督關口,合理選擇審計對象,科學制定經濟責任審計計劃,逐步加大監督和防范效果更明顯的任中審計項目安排,在工作源頭上解決了審計任務不均衡問題。據統計,2005年縣鄉換屆以來,完成經濟責任審計項目96個,占年度計劃的56%,年人均審計1.5個,查糾違規資金2.3億元,經濟責任審計呈現出服務干部監督管理需求和兼顧審計資源的特點,成效突出。
為促進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該縣充分發揮經濟責任聯席會議的作用,由其牽頭制定年度計劃,提高經濟責任審計任務安排的嚴密性、嚴肅性和可行性。聯席會議規定領導干部經濟審計實行“逢離必審”、“任中抽審”,明確了四類必審對象,即: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中經縣委確定,擬調整或已決定調整的干部;任期已達屆中或屆滿的領導干部;群眾反映或組織掌握有關問題線索需要審計的干部;需上報上級表彰、獎勵的領導干部。按照四種必審對象的要求,在安排年度經濟責任審計任務時,有選擇地對四類干部進行重點監督:一是任職時間較長而近期又未實施過審計的領導干部;二是掌管資金較多或在重要部門任職的領導干部;三是以前審計發現問題較多的領導干部;四是臨近退居二線的領導干部。審計對象確定后,編入全局年度計劃,根據自身工作實際提請組織部門委托??紤]審計對象多、覆蓋面大的實際,該局在安排其他專業審計任務時,積極做好與經濟責任審計銜接工作,實行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行審計、財政決算審計、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收支審計、投資審計及專項資金審計相結合的“捆綁審計”,做到一次審計,滿足多種需要;在審計時限上,采取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和任中審計相結合的方法,領導干部離任前,原則上審計全部任期,已進行年度審計的,只審未審年度,對審計發現重大問題的,進行追朔審計。通過源頭控制審計項目安排,整合了現有審計資源,有效避免了重復審計和項目打架現象,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成效。
二、強化組織實施,突出審計重點
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涉及的領域寬、政策性強,必須在全面審計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因此審計機關要統籌安排各項工作,抓好現場審計。該縣通過多年實踐,摸索出“力量上統一匹配,時間上統一步驟,審計上統一內容,處理上統一標準,結果上統一使用”的經濟責任審計一體化審計模式,審計質量、工作效率、結論落實工作得到同步提高。
“磨刀不誤砍柴功”,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前,都組織周密詳盡的審前調查,并在分析研究的基礎上編制實施方案,力求做到五個明確,即明確審計目標、內容、重點、分工和步驟,在審計力量上不搞平均分派,堅持審計力量和審計重點相匹配。在審計內容上突出八個重點,做到八查八看:一是查任期內年度主要經濟指標完成情況,看有無偷漏稅金現象;二是查任職初期和離任時的家底,看國有資產增減情況;三是查任期內財政財務收支是否真實、合規、合法,看有無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四是查任期內國有資產的管理情況,看有無損失浪費問題;五是查任期內債權債務是否真實,看有無虛報漏記問題;六是查任期內農民負擔是否合規合法,看有無亂加碼、亂集資、亂收費、亂罰款等加重農民負擔問題;七是查任期內配發的辦公用品、通訊設備是否清理移交,看有無轉移、藏匿問題;八是查任期內執行廉政紀律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看決策有無失誤,有否給黨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有無貪污受賄問題等。圍繞審計內容,重點抓好內部控制測評、貨幣資金盤庫、工作底稿編制和審計資料復核四個環節,同時做做四個結合,即查人與查事結合,由事及人,分清界定領導干部所承擔的責任;查帳與調查結合,豐富審計內容,確保審計結論客觀公正;與常規審審計方法計結合,借鑒以前審計結果,提高工作效率;與發現案件結合,充分發揮審計在經濟領域的懲處作用。在審計方法上,不拘形式,根據審計內容特點,因地制宜采取適當的審計方式、方法,如財務帳目審計與實物盤點核對、座談、走訪調查、受理舉報、調閱有關資料等方式相結合,全面細致地審清查透每一個審計事項。
為規范審計報告內容和格式,該局制定了縣直部門、鄉鎮黨委政府、國有企業三個報告模版,將審計范圍內容、問題處理標準予以列示,指導審計操作,方便報告撰寫;同時強化綜合分析,實行審計組、科室、局業務會議三級綜合分析匯報制,堅持從制度、宏觀上提出解決和預防的建議、意見,為組織等有關部門利用審計成果提供可靠數據和依據。2005年以來,提交綜合報告、專題審計信息142篇次,縣領導批轉96篇,縣委、縣政府根據審計建議,出臺了關于規范政府非稅收入、業務招待費列支報銷、政府項目投資管理等辦法8項,促進了全縣財政財務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強化協作聯動,加大工作力度
關鍵詞:內部審計;審計項目;三大法寶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4年5月3日
一、引言
內部審計作為企業的監督管理機構,應真正具備其增值服務功能。企業開展內部審計不應將如何管好企業作為第一要務,而應先管好內審工作。內部審計管理的關鍵在于內部審計項目管理。如同企業生產管理過程――“計劃”、“生產”再到“銷售”,產品真正為企業帶來利潤必須具備設計創新性、品種的差異性和質量可靠性。受企業生產過程管理的啟發,筆者在探索內審項目管理新思路中總結了項目管理的三個方面:三大法寶、項目實施時間、雙層面審計整改相互補充。
二、內部審計項目管理對內審工作的重要性
內審工作的價值主要體現在完成內部審計項目質量上。內審項目管理三個重要環節動作的精準到位不僅是對審計項目質量的保證,更是對審計工作的保證。同產品生產過程管理類似,內審項目管理可分為六個環節:確立項目計劃、開展現場審計、撰寫審計報告、下發審計意見、跟蹤整改落實、再次反饋整改。
三、內部審計項目管理的三大法寶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現代企業內審工作更應該認清形勢,更新思路,探索適應內部審計欲有所位必先有所為,欲有所為必先利其器的新思路,將內審項目管理作為內審工作質量提升的重要武器。為此,內審項目管理應從三方面入手:項目的計劃部署、項目的選擇和項目質量控制。
(一)內部審計項目管理法寶之一――針對性的計劃部署。內部審計具有監督職責,企業需要什么樣的管理,內部審計就應把監督這把仞劍指向哪里。審計工作要真正做到有的放矢,應按管理要求有針對性地制定年度工作計劃,詳細布置項目開展數量,確定項目類型,規劃項目開展時間,明確項目最終效果。
(二)內部審計項目管理法寶之二――多管齊下的項目選擇。企業年度審計項目選擇的核心思想包括三點:1、將實施傳統審計作為內審項目選擇的必須,是審計工作的基礎;2、將開展管理審計作為企業內部管理的要求,是審計工作的趨勢;3、將探索創新項目作為內審工作的亮點,是內審工作向前推進的體現。
內部審計項目選擇時應該堅持審計項目有為有位的觀念,以提升審計價值為終極目標,謹慎選擇項目。在堅持傳統審計項目推進的同時重點從以下幾類項目開展工作:1、增加任中經濟責任審計力度,堅持三年審計全面覆蓋原則,將事后審計向前推進,避免離任再審帶來的重大潛在經濟風險,充分發揮審計監督檢查的作用;2、針對管理需要,開展適當層面、合理范圍的管理審計。如,針對某部門的新產品研發基金管理,從制度設計的健全性與執行的有效性、賬務核算的真實準確性、預期與實際經濟效益差異分析等方面入手開展管理審計,改進新產品研發基金的管理水平;3、配合內控與風險管理工作的推進,實施風險防范審計,在充分了解審計內部環境的基礎上,選擇高風險事件開展風險防范審計。如,為強化資金安全,對現有資金管理制度和業務流程進行全面梳理,以加強單位資金安全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為目標,開展風險防范審計,使內部審計工作與風險管理相融合,保證戰略目標的實現。
(三)內部審計項目管理法寶之三――擰緊審計項目質量控制閥。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應貫穿于審計項目全過程,它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關系到審計價值的實現。過硬的項目質量控制應做到三先三后:1、調查在先方案在后。高質量的審計項目應建立在充分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的基礎上。包括了解單位機構設置、所有權形式、財務狀況、經營情況、投資情況、籌資情況、制度建設等等,切忌無調查就急于制訂方案的做法;2、取證在先結論在后。審中階段審計證據的取得、底稿的記錄應客觀規范,做到在保持職業懷疑態度的基礎上未獲得證據的事項和提出問題的事項不表態,確保所有審計結論均是在充分獲取審計證據的基礎上形成;3、制度在先執行在后。審計機構應建立適應本單位內部審計質量控制制度,明確項目質量控制責任人,質量控制復核程序、內容,在審計人員思想上樹立質量至上的觀念,并將質量控制落實到工作開展上。
四、審計項目管理應注重項目實施時間,必要時將審計關口前移,開展全過程審計
傳統的內部審計通常是靜態的事后工作,如財務收支審計、離任審計、經營業績審計等。全過程審計則可以將審計工作轉為動靜相結合的工作,實現過程跟蹤,實時監督。這類審計項目在對象選擇上多是建設周期長、投資規模大、投資回收期長、投資回報備受關注或者無投資回報與職工利益息息相關的大型建設項目。這類項目的審計應從項目的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三方面入手,重點應沿著項目“決策――投入――管理――產出”過程檢查制度貫徹執行有效性、決策審批流程的完整性、資金使用的真實性、項目合同的風險性等。
五、實施雙層面的跟蹤整改審計
內部審計項目管理實施的跟蹤整改包括兩個層次:一是個別層面的跟蹤整改。按審計整改意見書要求及時對單一項目檢查整改落實情況;二是整體層面的整改管理審計。對單位內部一定年限所有類型開展的審計項目重新檢查整改落實情況,針對發現的問題和實際整改情況及后續同類問題的再次出現進行原因分析,開展問題整改管理審計。個別層面的跟蹤整改主要包括:根據發現問題下發審計整改意見、被審計單位提交整改情況報告、審計部門跟蹤檢查。整體層面的整改管理審計主要實行三結合方式:1、總結上報與抽查相結合。由被審計對象上報整改材料,審計部門抽查整改情況;2、獎懲與督辦相結合。對沒有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單位組織重點督辦,由內部審計部門建立審計發現問題與整改落實獎懲辦法,強化處理處罰力度,對整改不到位的單位處于經濟處罰,對責任領導處于行政處罰;3、匯總分析與經驗推廣相結合。對所有項目整改執行情況進行梳理、匯總、分析,起草整改匯總報告,對所涉及的項目注重綜合考慮,對整改調查中發現的同一被審計對象不同審計項目屢提屢犯的問題分析問題成因,提出審計建議,總結整改經驗,及時應用推廣。
總之,內部審計項目管理作為內部審計工作的一個關鍵環節,對保證審計監督職能提供有力武器。本文所探討的加強內部審計項目管理的三個方面僅是內部審計項目管理體系構成的一個部分,真正完善的項目管理體系還應該包括諸如項目范圍確定、項目人員分配、項目成本考慮以及項目管理信息化建設等更多、更全面的細節管理。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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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黨和國家對教育的投入不斷增加,2012年全國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初步測算為2.2萬億元,首次實現占國內生產總值4%的目標。教育部將2013年定為“經費管理年”,教育經費監管的任務十分突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以規范經濟行為、促進領導干部認真履行職責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有利于推進高等教育經費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有利于建立健全高等教育經費績效評估體系和高校經濟活動風險預警機制,是推動我國高等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保障。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發展歷程
經濟責任審計制度是黨和國家執政興國的一項創舉,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審計監督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國際上尚無先例。經濟責任審計制度的發展史,就是一部創新史,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弱到強、從不成熟到逐步完善的過程。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與國家審計機關經濟責任審計發展同步,大體經歷了嘗試探索、逐步推廣和深化發展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嘗試探索時期(20世紀80年代后期到1999年)。這一時期高校審計經歷了創業打基礎、發展上水平、曲折再發展的過程,經濟責任審計主要以校辦企業廠長(經理)離任審計為核心,進行了多種形式的嘗試和初步探索,為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奠定了基礎。第二階段是逐步推廣時期(1999年至2006年)。2000年,教育部按照兩個《暫行規定》的有關精神,印發了《教育部關于做好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2004年,為貫徹審計署頒布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教育部第17號令頒布了修訂后的《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此外,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先后制定了《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20個具體準則以及兩個實務指南。一系列制度的完善,有力地推動了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這一時期高校處級干部、下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廣泛開展,有的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還把審計對象擴大到局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成為高校審計新的重點和亮點。第三階段是深化發展時期(2006年至今)。2006年2月,經濟責任審計正式寫入審計法。2007年,教育部印發《關于做好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交接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加強省屬高校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意見》。2009年,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印發《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2011年,教育部為貫徹落實《規定》,印發《教育部關于做好教育系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通知》,經濟責任審計逐步走向法制化軌道。這一時期,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在制度機制、技術方法、效果效能等方面都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得到進一步強化。
三、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的經驗和存在的問題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的主要經驗經過十幾年的努力和探索,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已成為高校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總結工作開展較好的高校的經驗,主要包括以下幾點:1.高校領導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高度重視目前,大部分高校領導已充分認識到經濟責任審計在提高高校管理水平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將這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定期聽取工作匯報,及時審閱審計報告,并作出重要批示。在高校有關領導的關心和支持下,經濟責任審計環境不斷改善,審計機構和隊伍建設逐步完善,審計經費得到保障,這為審計人員獨立、客觀地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奠定了基礎。2.組織協調到位,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加強對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溝通協調。聯席會議研究制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監督檢查、交流通報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等。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紀檢、組織、審計、監察、人事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等部門組成,各部門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密切配合、齊抓共管、整體推進。3.制度健全,程序規范高校按照中央和教育部的有關文件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完善學校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辦法等相關制度。實施審計時嚴格按照審前調查、編制審計方案、送達審計通知書、現場實施審計、起草審計報告并征求審計意見、出具審計結果報告等文書、推進審計整改以及審計回訪等程序,并組織召開審計進點會、審計意見反饋會等,增強經濟責任審計的規范性和影響力。
(二)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雖然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面對新的形勢、新的任務,以及社會各界對審計工作關注度越來越高,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發展還很不平衡從全國層面講,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發展很不平衡。與開展較好的高校相比,有些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基礎薄弱,有的因為各種原因還未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的因審計力量有限等原因,審計覆蓋面不夠;有的相關職能部門未介入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或介入力度不夠;有的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仍然停留在財務收支審計層面,審計質量不高。這些都嚴重制約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整體發展。2.經濟責任審計整改還不到位落實審計整改的各項措施是有效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功能、體現審計效果的重要環節。目前高校經濟責任審計整改工作存在就事論事多、賬面調整多、承諾整改多、相互警示少的“三多一少”現象。有的對審計整改工作重視不夠,審計整改責任、時限、措施不明確,未建立審計整改聯動機制、跟蹤回訪機制等,造成審計建議未能得到有效落實;有的對審計發現問題分析不夠深入,僅對表面現象進行整改,未能舉一反三從體制、機制層面建立長效機制,屢審屢犯情況嚴重;有的存在避重就輕、敷衍了事、故意拖延的現象,或者主觀上有意識地進行“選擇性整改”,對自身有利的,就積極整改,而對影響自身利益的,則消極對待。審計整改不到位,嚴重影響了審計的嚴肅性和權威性。3.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還不理想經濟責任審計以客觀事實為準繩,通過審計查證對領導干部是否履行或是否正確履行經濟責任作出評價和判斷,為干部考核、任免、獎懲、后續管理等提供了依據,理應成為干部管理和監督的有效手段。但是,目前高校普遍存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不充分、審計成果轉化滯后的現象,很多高校都是“先離后審”“、先任后審”,經濟責任審計結果與學校選人、用人機制相脫節,前任領導和現任領導責任界定不清,問責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難以落實,造成審計流于形式。另外,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開還處于探索階段,審計監督和輿論監督還未能有效結合,廣大黨員、干部的知情權還未能得到充分尊重,審計結果運用還局限在較小范圍。4.經濟責任審計機構隊伍建設還不完善隨著財政性教育經費投入的不斷增加,教育教學規模日益擴大,教育經濟活動更加復雜,經濟責任審計任務與審計資源之間的矛盾更加突出。目前,有些高校還未獨立設置內審機構,有的雖然有內審機構,但人員專業結構較單一,未能建立一支擁有財務、審計、工程、計算機等多學科專業背景以及年齡結構梯次合理的審計隊伍,造成審計力量無法滿足大批領導干部因調任、轉任、轉崗、免職、退休、辭職等需要進行經濟責任審計的要求,審計覆蓋面、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都受到制約。
四、深化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幾點建議
隨著《規定》的頒布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面臨著新的發展機遇,高校應以此為契機,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拓展范圍,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按照《規定》的要求,當前黨政主要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對象涵蓋了從鄉鎮級到省部級的所有黨政主要領導干部,這要求高校進一步擴展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力爭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隱患?!兑幎ā返谖鍡l是關于審計依據以及任中審計和離任審計兩種審計方式的規定,高校應進一步擴大任中審計的覆蓋面,前移監督關口,增強審計的實效性。
(二)明確管理權限,加強協調溝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確定經濟責任審計對象的原則是依照干部管理權限,而不是按照財政、財務隸屬關系或者固有資產監督管理關系。因此,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應遵循“誰任命,誰審計”的原則,組織部門等相關部門要更多地支持并參與到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特別是尚未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的高校,要盡快建立并使之運轉起來;已經建立的,要改進和完善領導方式,進一步加強各部門之間的配合和溝通協調。
(三)落實審計整改,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成效“審計不整改,就等于沒有審計”,高校應高度重視審計整改工作,切實增強審計整改的自覺性和主動性,明確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部門現任主要負責人為審計整改工作第一責任人,制定審計整改時間表、積極落實整改具體措施,做到問題不查清不放過、整改不到位不放過、責任不落實不放過。將經濟責任審計整改落實情況列入干部年度考核測評范圍,加大問責力度,切實提高整改的質量和效果。
(四)創新工作機制,充分利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審計結果運用是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環節,高校應結合學校干部管理和監督需要,創新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和干部選拔任用有效銜接的體制機制,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將經濟責任審計報告作為領導干部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避免家底不清、責任不明以及“新官不理舊賬”的問題。同時,要進一步擴大審計公開力度,豐富公開內容,逐步探索和推進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公告制度。
(五)鑄牢基礎,加強經濟責任審計隊伍建設經濟責任審計涉及面廣,對審計人員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有較高要求。高校不僅要配備傳統審計需要的會計、財經、法律等方面的人才,還要引進具備公共管理學、統計學、運籌學、工程技術、信息技術等其他學科的專業人員,促進審計人才隊伍專業構成多元化。要通過培訓等方式,擴展審計人員知識范圍,提高審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計算機審計能力、協調溝通能力及宏觀思維能力,改善審計人員整體素質。要優化審計人員配置,有效利用第三方審計以及外聘專家的力量,提高績效審計的效率和質量。
在全市上下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大力實施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新形勢下,市委、市政府在這里召開全市審計工作會議,對于進一步明確新時期審計工作思路,開創全市審計工作新局面,必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過去的一年,是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史上取得突出成就的一年,是本溪老工業基地振興邁出堅實步伐的一年,也是審計工作銳意進取、開拓創新的一年。一年來,我市審計戰線的全體同志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認真履行職責,強化審計監督,在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經濟發展、加強廉政建設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并取得了顯著成績。實踐證明,我市的廣大審計干部是一支講大局、講政治、講紀律的優良隊伍,是一支敢于攻堅、無私無畏、堅強有力、善打硬仗的隊伍,市政府對審計機關的工作是滿意的。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審計系統廣大干部職工表示親切的慰問和衷心的感謝!對你們在工作中所取得的優異成績表示熱烈的祝賀!
剛才XX局長對2004年的審計工作做了全面的總結,對今年審計工作做了安排部署,這些意見我完全贊同,希望大家會后認真貫徹落實,努力推進各項審計工作再上新臺階。下面,我再講四點意見。
一、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搞好審計監督工作
今年是加快XX老工業基地振興的關鍵一年,也是全面實現“十五”計劃、銜接“十一五”規劃的重要一年。圍繞XX老工業基地振興這一中心工作,全市審計戰線的廣大干部職工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努力找準審計監督與改革發展的最佳結合點和切入點,開拓審計新領域,探索審計新方法,不斷開創審計工作的新局面。
一是要著眼發展,找準位置。審計工作必須緊跟時代步伐,符合發展節拍,才能充分發揮審計監督在維護經濟秩序、打擊經濟犯罪、懲治腐敗和對權力加強制約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因此,必須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高度關注經濟體制、政策、制度以及經濟運行結構和質量等方面的變化,注重研究政府宏觀決策和經濟發展態勢,做到不僅僅埋頭于具體項目,更善于從宏觀的角度去研究分析問題,努力提高審計成果的層次和水平,從而在監督中體現服務,寓服務于監督之中,在更高層次上為社會和經濟發展服務。
二是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要牢固樹立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來開展審計工作的理念,堅持以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把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眾關心的問題作為審計監督的重中之重。在加大審計監督力度的同時,密切關注經濟發展各項措施的實施情況,關注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關注涉及群眾利益問題的落實情況,以切實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努力促進我市經濟社會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三是要全面審計,突出重點。審計工作每年的任務都十分繁重,這就有一個突出重點、抓住要害的問題。要把事關全局的突出問題和經濟運行的重點環節作為工作重點,突出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部門、重點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現階段,審計工作要圍繞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加強對“三亂”治理、工程采購和項目的招投標、國有土地審批等方面的審計監督;要圍繞經濟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對重大違法違紀案件進行審計監督,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要圍繞重點城市建設項目,如采煤沉陷區治理和棚戶區改造等重大項目進行審計監督;要圍繞財政體制改革,加強開展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和“收支兩條線”等方面的審計監督,以及對財政資金尤其是財政支出的監督,為建立“透明財政”、“陽光財政”服務;要圍繞國有企業轉制工作,加強對資產運營處置權的監督,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圍繞解決“三農”問題,突出加強對農業資金,特別是農業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要圍繞建設和諧社會,加強對社會保障各項資金,以及扶貧資金、救災資金、糧食補助資金等涉及到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資金的審計。通過卓有成效的審計監督,進一步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財政框架體系、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科學決策程序和機制,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逐步形成一整套完善的監管制度和工作機制,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全市經濟社會健康發展提供強有力保障。
二、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經濟責任審計是推進依法行政、加強領導干部廉政建設的重要手段,也是審計機關的重要任務。2001年以來,我市共對80名市管領導干部進行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成果是顯著的,得到了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各界的廣泛認可。今年,審計機關要本著“積極穩妥,量力而行,提高質量,防范風險”的原則,繼續不斷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的新方法、新路子,開展好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一是要加強組織領導。一方面,各級黨委、政府的主要領導要認識到審計機關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重要意義,對此給予高度重視,做到經常主動過問,定期聽取情況,對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幫助審計部門解決工作遇到的實際問題。另一方面,審計部門要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要認真聽取各級黨委、政府的意見,主動請示匯報,不能單打獨斗,我行我素。
二是要搞好協調配合。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審計、紀檢、組織等幾個部門,為此市里成立了經濟責任審計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負責經濟責任審計的組織和協調工作。該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作用,定期召集相關部門研究工作,合理確定審計項目,與審計部門一起搞好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三是要保證審計質量。首先要做到嚴謹細致。目前在經濟領域違規的問題比較普遍,有的甚至還很嚴重,截留、挪用、坐支的問題屢禁不止。個別單位和部門的領導膽子很大,什么錢都敢花。而政府采購、集中支付等推行起來阻力卻很大。因此,審計部門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時,要認真細致地進行調查,每一項審計都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一經發現問題堅決予以糾正,及時進行處理。其次要做到實事求是。經濟責任審計涉及對干部的評價和處理,因此一定要依法審計,規范操作,實事求是,慎重處理,為正確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重要依據。
四是要利用好審計成果。經濟責任審計是加強干部管理和監督的重要環節和有效措施,有利于組織人事部門多角度、多方面、全方位地考核了解干部的德能勤績。各單位、各部門要把經濟責任審計的結果作為促進本單位、本部門加強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推進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和途徑,堅持任中和離任審計相結合,逢離任必審計、先審計后離任。同時,各級組織人事部門要利用好經濟責任審計成果,做到用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來全面考核評價干部、任用干部,使經濟責任審計成為真正意義上的組織人事等部門加強領導干部監督、管理和使用的重要手段,成為全面考核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重要依據,成為從源頭上預防和遏制職務腐敗的重要措施。
三、進一步加強審計法制建設和隊伍建設,切實提高依法審計能力和水平
貫徹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要求我們各級政府必須按照《行政許可法》的要求實施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步伐。對審計機關而言,依法行政就是依法審計。因此,全體審計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依法審計觀念,不斷提高依法審計能力和水平,以充分發揮審計監督的職能作用,推動審計事業健康發展。
第一,要加強審計法制建設。目前,審計署重新修訂的《審計法》即將出臺,國務院重新制定頒布了《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省政府出臺了《遼寧省嚴格執行審計和財政監督檢查結論追究財經違法行為責任的暫行規定》,我市的《審計監督條例》也正在積極進行調研和論證。為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相關法律法規,促進被審計和財政監督檢查的單位認真糾正違法違規行為,維護依法審計的嚴肅性,我市于2004年成立了治理違反財經法紀問題聯席會,這些都為我們實施依法審計提供了有力保障。全市審計部門一定要抓住審計法律法規不斷健全完善的有利契機,加快推進審計機關法制建設步伐,為審計工作創造更為有利的法制環境。
第二,要堅持依法審計和處理。一是要把審計問題搞準,事實搞清楚,這是依法審計的前提。尤其是對處理處罰事項,必須做到證據確鑿,依據充分,處理恰當,讓被審對象心服口服。二是處理要堅決。在事實清楚的前提下,依照法律法規,該糾正的糾正,該通報的通報,該罰款的罰款,該沒收的沒收;對問題重大、情節嚴重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違紀政紀的,要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處理;有犯罪嫌疑的,要移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絕不姑息遷就。只有這樣才能震懾違法違紀行為,防止和杜絕屢查屢犯的問題。
第三,要切實抓好審計隊伍建設。審計隊伍建設是審計工作的基礎和保證。各級政府要重視審計干部隊伍建設,幫助審計部門嚴把進人關,把審計業務能力強、想干事、會干事、能干成事的同志充實到審計隊伍中來,并通過交流、選拔等方式,把優秀的審計干部選調到合適的工作崗位上鍛煉,充分調動審計機關的積極性。同時,各級審計機關要加強自身的政治建設、法制建設和專業知識培訓,更新知識,提高水平,多培養一些多層次、創新型的審計人才,為審計事業的全面發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四、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切實推進審計事業實現新發展
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審計監督工作越來越重要。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切實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各部門、各單位要積極支持配合審計工作,認真研究審計部門在審計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和改進,確保審計工作取得實效,確保審計成果得到充分應用。
第一,要強化領導,為審計工作提供組織保障。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切實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從維護法律尊嚴、推進依法治市的高度,一如既往地重視、關心、支持審計工作,充分尊重和配合審計監督,態度鮮明地全力支持審計機關依法獨立履行監督職責,關鍵時候特別是審計執法遇到阻力時,要站出來為他們講話,給他們撐腰。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審計工作,經常聽取審計工作匯報,研究和幫助審計機關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排除來自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擾,堅決頂住說情風。
第二,要密切配合,為審計工作創造良好環境。各有關部門要自覺接受審計監督,積極主動地配合審計部門開展工作,認真辦理審計機關移送的事項,嚴格落實審計結論。被審計單位要認真執行審計決定,對于審計發現的問題要給予高度重視,對審計報告提出的問題、意見和建議要逐條落實,限期整改,決不能麻木不仁、應付了事。對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屢查屢犯的單位,審計機關要堅持跟蹤審計,緊緊盯住不放。各級政府要對審計決定落實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并保證已經發現、查處的問題不再發生。要督促有關單位和部門落實意見和建議,在條件允許的條件下將審計意見和審計決定落實情況納入工作考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