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nput id="zdukh"></input>
  •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國際金融監管論文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國際金融監管論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國際金融監管論文

        第1篇: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論文關鍵詞:金融危機;金融監管;金融監管法律制度;新趨勢;啟示

        金融監管是指是指為了經濟金融體系的穩定、有效運行和經濟主體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監督部門依據相關的金融法律、法規準則或職責要求,以一定的法規程序,對金融機構和其他金融活動的參與者,實行監督、檢查、稽核和協調。調整金融監管關系的法律規范為金融監管法,當其參加整個國際社會金融活動時,國際組織與國際條約也直接或間接地成為該國金融法律監管的一部分。

        一、金融危機后西方金融監管的新趨勢

        1.監管目標的新趨勢——安全優先并兼顧效率。由于各國的歷史、經濟、文化背景和發展水平不一樣,一國在不同的發展時期經濟和金融體系發展狀況不一樣,金融監管的具體目標會有所不同。2O世紀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監管的目標更注重效率,主張放松對金融的監管。2O世紀90年代以來,關于金融監管的目標,有些學者認為是“安全和效率并重”,事實上安全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應,這樣的表述在實踐中往往難以把握監管的重點。這一時期金融監管的目標是以安全優先并兼顧效率,這是因為美國暴發的次貸金融危機已經清楚地揭示出:就經濟與金融的長期發展來說,金融體系的安全與穩定和效益與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問題。論文下載

        2.監管主體的新趨勢——主體的全面性。戰后,由于中央銀行越來越多承擔制定和實施貨幣政策、執行宏觀調控職能的加強,以及20世紀六七十年代新興金融市場的不斷涌現,金融監管主體出現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趨勢。其主要表現是:中央銀行專門對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進行監督,證券市場、期貨市場等則由政府專門機構,如證券市場委員會、期貨市場委員會等行使管理職能,對保險業的監管也由專門的政府機構進行。

        美國1999年《金融現代服務法案》掀起了金融綜合化的浪潮,金融監管的主體得到了一定的擴大,在新的金融危機下,美國新的改革方案中,財政部建議設立按揭貸款監督委員會、聯邦保險監管機構、審慎金融監管機構以及商業行為監管機構,這說明美國金融監管的范圍是在不斷地擴張,力圖填補過去監管部門之間銜接的空白。需要注意的是,這些機構的建立需要專門的知識和資源,必須在確保此要求的基礎上才能建立一個相對全面的監管體系。其他的一些西方國家也不同的對本國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希望能在新的金融危機中全身而退。

        3.監管對象的新趨勢——加強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在美國,非銀行金融機構除了證券機構、保險機構和信托機構外,還有各類投資基金公司、投資顧問公司、消費信用機構、儲蓄貸款協會、住房銀行等,從1960年到1995年35年的時間里,非銀行金融機構總資產比重由42.3%上升到62.2%,銀行金融機構的總資產比重由58.7%下降到37.8%。美國在加強對非金融機構的監管中擬采取一些列的政策:擴大總統金融市場工作組,成立按揭發放委員會,擴大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權力,撤銷存貸監管機構,由美聯儲監督支付與結算,合并期貨與證券監管等等。

        二、西方新趨勢對我國的啟示

        1.加強金融立法.完善金融監管法律體系。依法監管是監管有效性的前提和保障。嚴格的金融立法是銀監會行使金融監管職能的法律保證,是金融監管的法律基礎和必要依據,不能用行政的隨意性代替法律,要使金融監管法律能面支持未來金融監管的需要。我國現行的金融監管體系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兩部基本法律和國務院制定的金融監管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各部委、中央銀行制定的部門規章,包括“規定”、“辦法”、“通知”等文件形式構成。這些法律法規之間有諸多重疊、不協調甚至直接抵觸的地方,銀行業務管理規章之間的內容重疊更為嚴重,還有部分法規和規章因未及時修訂己明顯過時的內容,有的內容甚至與現行的法律相矛盾。

        另一方面從世界范圍來看,我國在努力構建金融分業監管體制的同時,世界各國已經從分業監管體制轉向混業監管體制。在經濟市場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背景下,我國金融傳統的分業經營方式上在悄悄地向混業經營方式轉變,外資金融構大量地涌入我國,又加快了金融經營方式轉軌地速度,改革和完善我國金融監管立法就具有重要意義。

        2.完善監管主體制度。監管當局由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三駕馬車”組成,由于現代金融業的迅猛發展,各金融領域的邊界越來越模糊,根本不可能做到涇渭分明,一些業務難免會出現監管交叉和監管真空。現行“分業經營、分行監管”的監管體制雖然在一定時期發揮了很巨大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此種模式也存在相應的局限性,既不利于金融創新、不利于金融業的全面發展,也與國際上混業經營、混業監管的趨勢不相適應,如保險基金進入證券市場時,保監會對流入證券市場的資金風險就無法監管。

        雖然2004年6月,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簽署了《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明確三家機構要在工作中相互協調配合,避免監管真空和監管重復。但備忘錄并不能解決三家地位平等機構之間可能產生的工作推委和相互扯皮的問題。隨著國際混業趨勢的發展,如何使國內金融業與國際趨勢接軌,成為必需面對的問題。為了穩定和發展我國金融業,可以考慮借鑒英國和日本的做法,成立一家具有統一監管功能的國家金融管理局(以下簡稱金管局)。銀監會、保監會、證監會仍保持相對獨立的分業監管職能,在行政上統一接受金管局領導。金管局的職責對外代表國家監管部門,與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之間建立協調機制,處理信息共享和監管職責交叉事宜。對內組織三會協調處理混業經營引起的跨行業監管中的分工合作問題,提高監管效率。

        第2篇: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20世紀70年代以來,金融領域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金融創新隨即成為金融領域引人注目的對象,并成為廣大學者的研究對象。隨著我國加入WTO,為了在激烈的市場中生存與發展,各市場主體不斷的進行金融創新來維持競爭力,增加了金融體系的風險,更增加了金融監管的難度。一方面,金融監管過嚴,會打擊金融機構的創新積極性,不利于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另一方面,監管太松,會導致市場秩序混亂和風險的上升。因此,研究兩者的關系,把握金融監管的度,對于提高監管效率,引導金融機構合理創新,促進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有著重要意義。

        一、進化博弈理論介紹

        進化博弈論用復制動態方程探討群體成員采用某種特定策略比例的變化趨勢和穩定性。博弈各方達到進化穩定時的策略組合稱為進化穩定策略(ESS)。復制動態方程一個是微分方程,其基本思路是:如果策略K的結果優于平均水平,那么選擇該策略的那些群體在整個群體中的比例就會增加。復制動態方程一般如下:

        二、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博弈基本假定與模型構建

        1.參與人。金融創新和金融監管的參與人是金融機構(如證券公司、商業銀行等)和金融監管機構(如證監會、中央銀行等),假定雙方均為有限理性的經濟人,風險偏好為中性。

        2.策略空間。金融監管機構的策略選擇有積極監管和消極監管,在博弈初期,采用積極監管的金融監管機構比例為p,采用消極監管的策略的監管機構的比例為1-p;金融機構的策略選擇有創新或不創新,最初分別采用這兩種策略的金融機構的比例為1-q和q。

        3.損益。假定金融監管機構積極監管,成本為C,消極監管,成本為0,但如果金融機構進行創新發生事故,監管機構將受到處罰為v。假定金融機構不創新得到的效用是u,創新得到的超額效用是u1,金融創新被監管受到的懲罰損失是u2[2]。

        三、博弈各方的復制動態方程和穩定點分析

        四、相關建議

        通過上述對金融監管與金融創新的進化博弈分析,為使得我國金融業健康發展,本文提出如下3點建議。

        1.改變高成本,低效率的傳統監管模式。在以市場為導向的時代,傳統的金融監管模式已適應不了我國金融業的快速發展,金融監管機構應引入市場機制,給予金融機構更廣泛的自主權,把監管機構的外部監管、金融機構的自我監督以及行業自律監督結合起來,降低監管成本,提高效率,為金融業市場機制的高效運行提供保障。

        第3篇: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論文摘要:此次金融危機的事實證明歐美各國的完全放任金融業發展的政策是行不通的,我國目前的金融監管體制并不能使中國獲得長遠發展,危機只是暫時的,世界要發展、中國同樣要進步,因此,盡快推行金融監管體制“一統化”改革,成立統一的金融監管機構。把不同監管部門的外部協調變為單一部門內部的協調。是改善監管者協調性的重要措施。

        一、開篇立論

        美國金融創新與監管的關系與中國不同,它是完全放開,由市場機會和利益指引人們的創新,但追逐利益形成的市場失靈,卻因為監管滯后不得不讓政府與百姓付出巨額代價。而中國的金融創新必須由政府批準,穩定秩序唯此唯大。導致創新步伐太慢,內需總是受到抑制。此次的金融危機對中國即是挑戰同時又是難得的機遇,金融危機帶來了一次世界經濟地位的大洗牌,快一步找到危機的突破口就能獲得領先一步的發展。在改革方面中國一直保持著嚴謹的態度,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這也是中國在此次金融危機中受影響較小的原因,然而這樣的態度并不長遠,危機只是暫時的,危機之后必會產生更加完善的金融體制,中國目前的“一行三會”分業監管模式已經不適合日益完善的金融創新和快速增長的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現,因此建立全方位的監管體制已經是我國目前金融監管創新的當務之急。

        二、金融監管創新的必要性

        (一)分業、混業經營界限模糊,分業監管受到挑戰。

        隨著金融開放和金融創新的不斷深化,國內金融業由原來的分業經營模式逐漸朝綜合化經營模式發展我國以金融機構作為監管對象的分業監管體制,1999年,我國頒布了《證券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管理規定》和《基金管理公司進入銀行間同業市場管理規定》:同年10月,中國證監會和中國保監會又一致同意保險基金進入股票市場。2000年2月《汪券公司股票質押貸款管理辦法》出臺這一切舉動表明。我國分業經營體制的松動,必然要求我國傳統的分業監管體制做出相應的調整,我過金融監管體制已受到極大的挑戰。

        (二)中資、外資銀行競爭越顯不公平,期待統一競爭平臺。

        (1)從分業轉向混業經營外資銀行具有先天優越性。我國對外資金融機構已開放金融市場和金融業務,大量跨國金融集團進入我國市場,各子公司也必須受到中國的法律的限制實行名義上的分業經營,隨著金融全球化,金融創新國際化中國的分業經營模式逐步向混業經營進行探索,而此時在中國的內的外資銀行的母公司已經具備較為完善的混業經營模式,根據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綜合性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這對于那些只能從事銀行、證券、保險中的某一領域的國內金融機構來說,這種事實上的不平等將使我國金融機構的經營效率進一惡化。

        (2)目前我國在服務收費、存款準備金利率、業務范圍以及稅收政策方面對外資銀行還存在“超國民待遇”,而且外資銀行承擔的國家政策性任務遠低于中資銀行。這對中資銀行來說無疑是先天性缺陷。多層次的不平等競爭使得中資銀行的發展受到極大的限制,無論在空間、時間、市場上都受到極大的落后性,因此給中資銀行帶來極大的發展壓力。

        (三)中國需要發展,金融業需要創新

        從國際上看,我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我國金融監管的理念、法律安排和技術手段與國際先進水平還存在諸多差距,我們必須努力縮小國內監管標準與國際監管標準的差距加快與國際接軌的速度,才能使我國金融業發展更加迅速亦能更加國際化,從國內角度講,我國是人口眾多,勞動力密集型的發展中國家,就業及生存壓力重大,在此危機關頭,穩健、高效的金融體系才能快速的帶動經濟增長,保持中國的正常運行,然而對于金融業發展而言,高度發達的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是提高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的關鍵,隨著我國加,WTO,國外金觸機構向國內金市場迅速滲透,目前我國金融業傳統的分業經營方式下的低盈利水平,已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的金融競爭國際化要求,金融創新的全面推進,是改變目前我國金融業競爭能力低下的根本出路。而目前普遍存在的金融監管阻礙金融創新的觀點,人為地把金觸監管與金融新對立起來,嚴重制約著金融創新的全面推進。建立健全、完善的金融監管體制才能從根本上打破金融創新瓶頸,為金融業的快速發現拓展空間,提供優勢資源。

        三、對我國金融監管創新的幾點建議

        (一)增強國際間金融監管合作

        面對全球金融市場緊密地聯結,而各國金融監管機構存在區域性受到國界的限制,只能在本國境內開展活動,不可避免地必須面對國際金融市場“傳染效應”帶來的挑戰。在很大程度上,世界金融監管體系的強度是由其中最薄弱的環節所決定的,無疑發展中國家是這其中的軟肋。而且投機性攻擊的不對稱性削弱了金融監管的效用。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中投機性攻擊的成功,部分程度上和東亞國家金融體系本身的脆弱性和投機性攻擊后金融機構出現普遍恐慌的“羊群效應”有密切關系。因此,我們必須打破國界界限,增強國際間的金融監管合作,使得金融監管緊跟金融創新步伐,在金融創新快速發展的同時共同防御金融風險,建立健全的國際金融監管體制,使的金融監管同樣走向國際化。

        (二)對我國金融行業應該進行全方位統一監管

        目前我過實行我“一行三會”監管體制存在眾多矛盾和不足,(1)銀行、證券、保險三大金融主業分別由一個監管部門監管,容易出現死角,可能會影響審慎監管的效率(2)隨著金融機構和業務邊界的模糊,提供類似金融產品的金融機構由完全不同的主體來監管,而不同的監管機構在監管方式和目標方面則出現差異。(3)中資銀行和外資銀行的監管體制中同樣存在眾多的不合理,此時我們亟需一個健全完整的包含境內、外資、境外等業務統一監管的金融監管體制,制定同意的金融監管制度,做到相互聯系、相互制約、共同發展。實行統一監管不僅能迅速適應新的業務,針對金融業務日新月異的情況,根據金融產品確定相應的監營規則,有效地處理混業經營下不斷出現的創新金融產品的監管問題;而且對整個金融業來設計監管機構和監管規則,更具有前瞻性和預見性,能更好地處理金融業不斷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避免監管真空,有效降低金融創新形成的新的系統性風險,避免多重監管,降低不適宜的制度安排對創新形成的阻礙。(三)從根本上降低金融監管成本

        (1)我國金融監管成本存在急劇擴大的趨勢。由于中央的預算約束比較寬松,職能長期不確定,以及面臨的巨大就業壓力,使監管成本存在膨脹趨勢。主要表現在:一是監管機構龐大,人數眾多,人力成本較高。二是監管制度設計重復,成本增加。三是現場檢查的實施效果差,監督成本高.(2)目前,中國銀行在所設海外分支行的25個國家和地區當中,已有18家當地監管機構(包括所有發達金融市場國家)明確提出了實施新資本協議要求,占中行全球網絡的72%,而在國內,銀行業還停留在執行舊資本協議的階段。面對這種監管差距,海外分支機構要付出很大的轉換成本,僅各種財務報表就要有兩個版本。面對花費較大且無實際效益的成本必須從監管體制上進行完善創新,減少成本支出。

        (四)全方位的金融監管需要一個過渡期

        完善的金融監管體制離不開高素質、高文化水平的專業工作人員。我過目前亟待尋求適合中國國情的改革方式,全方位統一的監管模式必是中國完善金融監管體制的必經之路但是由中國目前的發展現狀和綜合實力還不具備統一監管的條件,在現狀和統一監管模式之間存在一個過度期,即“分業—過渡期—統一監管”路線。然而過渡期內金融業應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拓展業務,提高服務質量,培養專業人才,優化和充實核心資本。同時利用這一時期,我國貨幣金融當局可以進行充分論證,考察各種情況,吸納世界各國先進的經驗和立法,對我國現有的金融體系及法規體系進行整合,制定出一部全面、先進、具體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金融法典,為我國金融業的改革提供法律依據,培養專業化的監管人才。

        四、總結

        金融監管的國際化是擴大金融開放的制度保證和前提條件之一,其實現程度最終取決于我國對世界經濟的參與程度和國際競爭力狀況,這將是一個長期過程,本文仔細討論了我國目前發展狀況的缺陷和當前國際形式,從而建立起更優的秩序和更健全合理的監管模式。進行這項課題研究的現實意義在于將傳統的監管引入不確定性的領域,并對其進行發展和創新,以適應世界金融格局的變遷和空間、對象、環境的日益復雜與模糊所帶來的挑戰。

        參考文獻:

        [1]約翰·伊特維爾,艾斯·泰勒.全球金融風險監管經濟科學出版社,2001

        [2]陳建華,程杞國.金融危機與金融監管有效性研究.金融研究,200o(o1):l11—1l6

        [3]徐克恩,鄂志寰.美國金融動蕩的新發展:從次貸危機到世紀性金融危機.國際金融究,2008(10):4—10

        [4]陳啟清.競爭還是合作:國際金融監管的博弈論分析.金融研究,2008(10):187—197

        第4篇: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當代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現狀表現在資本跨境流動規模不斷擴大、資本國際流動速度加快、國際金融自由化浪潮高漲等方面。隨之而來國際金融體系也存在諸多問題,在國際貨幣金融體系嚴重失衡的狀況下,身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最切實可行的方案還是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的合作與協調。

        關鍵詞:

        國際經濟治理;金融自由化;金融創新

        一、引言

        自2008年金融危機爆發以來世界各國經濟面臨諸多問題,國際金融體系日益失衡,中國作為發展中國家也面臨著國際收支失衡的問題,如何去規避主要匯率波動給中國帶來的風險,如何去更好的參與世界貨幣體系的重新構建是我國急需解決的問題。因此作為發展中國家的中國要了解當代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狀況,現有國際金融體系存在的缺陷,并且參與到多邊金融體系治理中。

        二、當代國際金融市場的發展

        1.資本跨境流動規模日益擴大。國際金融市場迅速發展的重要表現之一是資本跨境流動規模不斷擴大,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包括國際負債證券、國際股權在內的所有表內金融工具,都得到了迅猛發展。1971年美元停止兌換黃金終于使其擺脫束縛,成為國際貨幣體系中的霸主,獲得了國際本位貨幣的地位。世界經濟隨即完全被美元化,各國不得不接受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世界中央銀行”的地位。美元匯率穩定的支柱由黃金轉變為債券和金融資產,這種虛擬化的信用體系為美國大規模對外提供流動性打開了大門。為了實現充分就業和經濟增長的目標,美國在保持了較低的實際利率水平的情況下不斷降低實際有效匯率,持續向世界其他國家輸出流動性。

        2.國際間資本流動加速。當今世界各國對金融市場的開放程度逐步提高,因此對資本流動的管制逐漸減少,而各國的金融資產一定程度上可以互相替代,因此,資本的流動對各國利率的差異極為敏感,細小的差異會使得資本在短期內在全球范圍內產生大規模的流動,這也是美國常年保持較低利率的原因。近年來發展迅速的利差交易就是一個標志性的結果。

        3.國際金融自由化浪潮高漲。當今世界金融自由化被世界各國廣泛的倡導,它包含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逐步放松利率管制,加強銀行的獨立自主性,加強國際資本流動,允許各類金融機構的業務交叉,逐步取消對信貸的控制。近些年來整個世界對于金融自由化的呼聲越來越高,它是更近一步的全球金融化的前提,也為其提供了合理的規則。在這一過程中,不同類型的國家和國際組織所扮演的角色是不相同的。例如作為金融強國的歐盟和美國,主導并維持著世界金融運行規則和秩序,因此成為推動金融自由化的強大力量。而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由于各國金融發展較為緩慢,在金融自由化過程中往往成為秩序和規則的被動接受著,受制于發達國家,因此處于被動和劣勢地位。

        三、現有國際金融體系存在的缺陷

        1.作為貨幣的美元充當世界本位貨幣。(1)市場過度依賴美元,國際金融體系不對稱。美元在擺脫了黃金兌換的束縛之后居于世界貨幣體系的中心統治地位,所以在這種背景下就確立了美元本位制為基礎的國際貨幣體系,這種貨幣體系必然會導致世界范圍內的國際收支失衡現象,并且長期存在。以美元本位制為中心的國家及其相關體系國家的交易范圍不斷擴大加速了資本及資源的流動,使得這些國家從中獲利,而其他國家受損,因此加劇了國際收支失衡。(2)美國通過國內貨幣、財政政策影響外匯市場,導致全球范圍貨幣戰爭。美國當前在國際貨幣體系中的強大使得美國可以在必要的時間來操控美元的利率水平和匯率水平,而使得結果朝著美國經濟利益最大化的方向發展。因此對其他國家匯率調整的要求成為美國特有的一種政策。一方面,美國自2010年年初以來就不斷給中國政府壓力,要求中國政府對人民幣匯率進行升值,以期扭轉美中之間巨額的貿易逆差。另一方面,美國政府通過國內經濟政策間接影響國際經濟走向,比如增加貨幣發行購買金融資產,能夠間接幫助金融機構及企業。但是這一政策會導致過度流動性,流向包括中國、巴西等在內的新興發展中國家,沖擊其國內經濟的穩定并導致其貨幣升值,反過來間接對美國國際收支平衡表的經常項目產生正面影響。美國的這種做法招致世界各國的嚴重不滿,將會導致全球范圍的貨幣戰爭。

        2.國際金融治理機構本身存在著缺陷。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等組織是目前治理國際金融體系的主要機構。而這些組織本身存在的局限也是發生國際金融危機和出現全球經濟失衡的主要原因。(1)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缺陷。從建立以來,IMF在很多方面進行了改革,但這些都無法掩飾其在全球金融治理中的缺陷。①IMF沒有發揮其作為國際貨幣金融體系“減壓閥”和“穩定器”作用。這也是在布雷頓森林體系下建立IMF的初衷。但是,由于IMF的主導權掌握在美國等發達國家手中,所以IMF一直受制于發達國家,而它的這種局限性也限制了其在國際貨幣金融體系中發揮有效的作用。②IMF對國際金融體系缺乏有效的監管。首先,IMF作為國際貨幣體系監護人的角色缺失,IMF把注意力過多的集中在發展中國家上,而往往忽略了對美國等主要儲備貨幣國家的相關金融部門的監督,另外,IMF沒有預見到國際金融體系本身的缺陷以及信任危機在各國之間的傳遞效果,往往疏忽了對國際金融中心及金融工具的監管,從而造成金融風險。③IMF協調全球經濟發展的能力有待改進。當今社會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蓬勃發展,對世界經濟的貢獻日益加大,出現了許多新興經濟體,其中金磚四國尤其顯著,一個國家綜合國力顯著提升,則國際經濟話語權如IMF投票權和執行董事代表權也必然會得到提高。目前IMF投票結構和治理結構仍然是依據之前的世界經濟力量的分布,因此并不能合理的反映當今發展中國家的重要性,沒有考慮到發展中國家利益代表性。這極大削弱了IMF自身的影響力,也進一步加劇了IMF各成員國宏觀調控政策的不協調性。(2)世界銀行自身存在缺陷。①在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方面存在不足。首先,世界銀行會定期的去制定和一系列的戰略發展文件,但是在之后的實施上又缺少有效的手段來實踐。其次,無論是其單個的執行董事還是作為整體的董事會都無法做到真正的為世界銀行的戰略發展方向去負責,因此其戰略作用大打折扣。再次,世界銀行建立了發展委員會,這個機構由24個國家的政府部長組成,它使得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形成一個具有咨詢性質的團體,但是這種“咨詢”的性質缺乏相應的工具去監督其公告的執行情況。②世界銀行代表性不足,全球經濟協調的能力缺失。世界銀行從成立至今,一直是由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掌握著世界銀行的大多數投票權,而廣大的發展中國家的發展意愿并不能夠得到合理的反映,這與當今世界發展中國家經濟迅速蓬勃發展的趨勢相違背。發展中國家不但代表權不足,而且投票權不能隨著經濟形勢的發展自動與周期性地調整。(3)G20的作用仍有待發揮。誕生于1999的G20作為作為最重要的國際論壇之一,G20致力于防范和解決國際金融危機,改善各國經濟金融體系透明度,總體而言,G20放映了世界經濟格局的變遷,順應了全球經濟治理的需要。但是,G20的局限性限制了其在多邊金融治理方面的作用。①G20集團化特點日漸明顯。G20的成員是國際秩序中的重要利益獲得者,是世界經濟中的重要成員國家,G20既有來自發達國家的成員也有來自發展中國家的成員,他們既有共同的利益也有矛盾沖突,因此,在議題的設計上就需要協調所有成員方的意見,而這些議題的范圍往往比較廣泛,因此很難在規定的時間內,對特定議題給出合理的解決方案。②G20仍然被少數發達國家左右。G20在議題的設計方面由西方發達國家控制和主導,這無法從根本上去保障發展中國家的利益。雖然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后,發展中國家紛紛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設性的議題,但是G20的大部分議題仍然是被特定國家所主導。

        3.各國宏觀經濟政策缺乏協調機制。在經濟金融全球化的條件下,經濟在信息技術的進步下加速發展,信息跨國界的傳播和現代化電子技術的應用使得國際資本流動加速,使得國際金融市場規模不斷擴大,使得各國之間的經濟合作聯系更為緊密。各國之間緊密的經濟金融聯系使全球經濟產生了連鎖效應。在貨幣政策領域表現的尤為明顯,各國貨幣發行必須與一定的經濟指標和規模掛鉤。也就是說,各國在發放基礎貨幣時,不能只考慮本國的金融目標而采取過禁或者過度的措施,而應該從全球經濟合理穩定發展的前提出發。尤其是作為國際貨幣的國家要合理適度的發行貨幣,合理地規避系統風險不能任意無度地發行,攪亂國際金融秩序。但是,目前世界各國還沒有建立起有效的協調機制和平臺,協商宏觀經濟政策。雖然G20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效果現在還不明顯。

        四、中國參與多邊金融體系治理體系的選擇

        在面對國際金融體系嚴重失衡的大背景下,中國作為發展中的大國應該如何去面對國際收支失衡,如何盡量降低世界主要貨幣匯率波動所產生的風險,如何與世界各國去參與到國際貨幣體系新秩序的重建是我們急需解決的問題。對于中國而言還是應該積極廣泛的參與到國際金融的合作與協調中來。

        1.穩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制度改革,保持人民幣匯率平穩變化。一國的政府當局會根據本國具體的經濟發展情況及穩定宏觀經濟的承諾來選擇實行浮動匯率制還是固定匯率制。結合中國國情,中國政府認為應該選擇固定匯率制。第一,固定匯率總體上可以有效的穩定本國國內經濟水平。在本國有充足的外匯儲備的條件下能夠有效穩定國內經濟,特別是物價水平。第二,固定匯率能夠增加就業。固定匯率通過調節儲備水平改變貨幣供給,調節一般價格水平。在固定匯率下如果采用本幣一次性貶值的政策,可以達到降低出口產品價格,增加國內就業以及擴大產品出口。第三,固定匯率可以穩定國際貿易預期,減少匯率風險。因此中國可行的選擇是走一條中間道路,即放寬人民幣匯率波動幅度,改變對人民幣大幅升值的預期。

        2.加快人民幣國際化進程。所謂人民幣國際化,是指使人民幣在世界范圍內行使其流通手段、價值標準、儲藏手段、支付手段的職能,最終成為全球普遍接受的可兌換貨幣。如何去推動人民幣國際化?我國政府對此提出了兩方面的“三步走”的方針戰略,即在臨近的國家和地區逐步推動人民幣的流通,實現人民幣的區域化發展,做到適時適度的發展、逐步有序的漸進式發展。(1)在空間上的擴張上實現“三步走”,即首先實現人民幣在周邊國家廣泛流通,其次將人民幣往更多的國家和地區推動,即形成區域化,最終實現全球范圍內的人民幣國際化。(2)在貨幣職能上也分“三步走”,即實現人民幣成為結算、投資、儲備貨幣的三步走。首先在國際貿易的結算中更多的使用人民幣作為結算貨幣,使人民幣成為國際結算貨幣;然后促使人民幣發展成為國際金融市場上的主要的投資貨幣,逐步使得人民幣成為國際投資貨幣,最后隨著前兩步的發展最終使得人民幣成為國際儲備貨幣。

        3.鼓勵與監管金融創新并舉。金融危機的深刻教訓要求中國未雨綢繆,加強對金融機構的審慎監管,加強對國內房地產、期貨、證券等資產市場的監管監管力度,并且加大對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監督力度。加強金融監管的具體方案有:(1)建立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構。要求加強功能監管而非傳統的分機構監管,不同的監管部門要做到分工明確,都要統一接受銀監會監管,并且要求保監會以及證監會加大對從事保險業務和證券業務的機構的監管力度。(2)加強配套性條件及外部環境的整治。金融危機后金融監管體系的改革創新需要金融法律體系、宏觀經濟環境、金融體制微觀基礎等一系列的外部環境和配套條件的改善。我們提出的宏觀經濟政策應該具有透明性、穩定性的特點,政府應該具有調控宏觀經濟的強大能力,和全局把握能力;還要善于從微觀上去改革金融體制,強化分散和轉移金融風險的能力,最終實現建立一個穩定健全的金融市場的目標,以保持經濟持續穩定的增長。(3)加強與世界各國之間的金融監管合作。隨著經濟發展和金融體系的進一步開放,我國的金融企業和金融機構隨著經濟的發展和開放程度的加深會越來越廣泛的參與到全球金融市場中來,從而會面臨更大的系統性風險,因此我們要通過加強國際間金融監管協調與合作以防御大規模的系統風險。

        4.量力而為,積極參與國際金融機構改革。中國參與國際金融機構改革的定位有三個方面:第一,中國是一個世界大國,近些年來中國的經濟水平迅速發展,中國擁有豐富的人口和自然資源,隨著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中國的國際地位也在不斷提高,在國際組織中也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第二,盡管近年來中國經濟發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仍然屬于發展中國家行列。雖然我國的經濟總量很大,但在人均水平上與發達國家還有很大的差距。而且,我國國內經濟發展水平呈現地區間和產業間的不平衡,各個產業發展層次與發達國家相比仍然較低。以上事實說明,我國雖然邁入大國行列,但還不是一個強國,只能屬于發展中的大國;第三,中國是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性質使得中國這個大國與其他資本主義的大國有著本質的區別,這個特點對中國的國際環境與國際行為產生了很大的影響。面對眾多資本主義大國中國如何在國際體系中立足發展便成為中國參與世界經濟政治合作的核心問題。中國在確定了社會主義發展中大國的定位下,應該合理恰當的利用自己的國際影響,為中國未來經濟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國際環境,更多的參與到國際經濟和政治體系中來,產生的更大的國際影響力。

        作者:譚文君 崔凡 單位:安徽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

        參考文獻:

        [1]王冠群.加強我國參與全球治理能力建設[J].全球化,2014,(5).

        [2]李國安.金融風險全球化與全球金融治理機制[J].國際經濟法學刊,2015,(6).

        [3]劉東民,何帆.中美金融合作:進展、特征、挑戰與策略[J].國際經濟評論,2014,(3).

        [4]高立紅.次貸危機對中國金融業發展的啟示[J].商業時代,2011,(3).

        [5]徐璋勇,封妮娜.對中國金融業發展省區差異的綜合評價與分析[J].當代財經,2008,(7).

        [6]王浩.全球金融治理與金磚國家合作研究[J].金融監管研究,2014,(2).

        [7]瞿棟.全球金融治理體系發展動向及我國的應對策略[J].國外社會科學,2014,(4).

        [8]洪小芝.全球金融治理相關問題研究綜述[J].西南金融,2012,(3).

        [9]王達,項衛星.亞投行的全球金融治理意義、挑戰與中國的應對[J].國際觀察,2015,(5).

        [10]蔡偉宏.國家博弈制度形成與全球金融治理[J].國際經貿探索,2015,(8).

        [11]吳奇志.經濟全球化下金融危機的治理研究[D].上海:上海外國語大學學位論文,2010.

        [12]陳春常.轉型中的中國國家治理研究[D].上海:華東師范大學學位論文,2011.

        [13]安輝.現代金融危機生成的機理與國際傳導機制研究[D].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學位論文,2003.

        [14]郭景平.亞洲金融危機治理研究[D].長春:吉林大學學位論文,2006.

        [15]楊公齊.經濟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危機應對策略及效果比較研究[D].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學位論文,2010.

        第5篇: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論文摘要:金融危機對全球經濟造成巨大沖擊,金融學教學也面臨挑戰。由金融危機所引發的誠信危機、風險恐懼,是將來從事金融工作的學生必須要克服的。信用是金融市場運作的根本,一定培養學生的誠信理念;風險理念的培養是為了防范區域風險的聚集效應;還要堅持創新,創新理念是確保金融創新步伐與市場變革相適應的前提;更要培養所有主體要遵法守法,金融人才的法治理念是規范金融市場與維護國家金融利益的根基。 

            全球性金融危機的爆發對于金融學專業學生而言,既是巨大的挑戰,又是良好的機遇。在金融學專業人才的理念培養上,應著重樹立金融學專業學生的誠信理念、風險理念、創新理念和法治理念。 

            一、誠信理念的培養 

            2008年美國發生的金融危機實質上是一場信用危機,是信用關系中“倫理責任”缺失的后果。在現實金融活動中,誠信就是遵守承諾契約的行為,實際上是一個體系,即包括各種形式的誠信。一般來講,培養誠信理念包括下述這樣三種形式。 

            1.培養以契約為基礎的誠信。所謂以契約為基礎的誠信,就是金融活動中應該信守自己的承諾,按照自己的承諾辦事。承諾實際上就是當事者之間的一種契約,因而任何參與主體都必須遵守。也就是說,如果企業已經和客戶擁有了各種形式的契約,那么就應該全方位地自覺地遵守這些契約,而不是去設法逃避契約的約束,更不能曲解和修改契約的內容,甚至于去毀約。  培養在信息非對稱條件下的誠信。所謂信息非對稱條件下的誠信,就是指有的當事者可能因為信息獲取上的阻滯性原因而無法清楚地把握信息中的全部內容,從而不能真實地把握問題的全部的情況;而另外的當事者可能因為各種原因而能夠全面地擁有信息,從而可以真實地把握問題的全部狀況。這種信息的非對稱性,使得更多地擁有信息的一方處于交易的優勢地位,可以說,那種較多掌握信息的當事者,可以借助信息擁有的優勢地位而欺騙信息不全的當事者,但是擁有更多信息的一方,卻并沒有去這樣干,而是誠信地對待信息不全的一方,這種狀況就是信息非對稱下的誠信。  培養完全考慮當事者利益的誠信。也就是說,一方當事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時,并沒有僅僅從自己的利益出發,而是充分考慮了當事者的另一方的利益,告訴對方應該怎么做利益才最大。這種考慮對方當事者利益的誠信,是一種最高形式的誠信。完全考慮當事者利益的這種誠信,往往是當事者從對方的利益出發的,所以這種誠信可以說是一種很高形式的誠信。 

            二、風險理念的培養 

            金融是資金的聚集地,也是風險的集合體,金融創新和發展總是伴隨著風險。風險,源于事物的不確定性,是一種損失或獲益的機會。金融風險具有可測性、客觀性、不確定性和受益對稱性等特征,是客觀的、現實的存在,這是由金融過程內在的本質屬性所決定的。因此,針對金融學學習,必須培養金融運行的風險理念。 

            1.培養認識風險的能力。廣義的金融風險指個人、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在參與金融活動過程中,因客觀環境變化、決策事物或其他原因導致金融資產價值、信譽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狹義的金融風險則指金融機構在從事金融活動時,其資產、信譽遭受損失的可能性。由于金融過程的網絡化和金融關系的多樣化,金融風險具有極強的聯動性、廣泛的滲透性和自我增強的傳播特性。如果金融風險超過了承受能力,局部、個別的風險就會蔓延、傳播開來,從而影響到區域、國家甚至國際范圍,形成金融危機,給經濟運行和社會福利造成災難性的后果。2008年由美國次貸危機引起的金融海嘯,范圍廣,影響大,對世界經濟造成了強烈的沖擊和影響。這些危機和動蕩不但使一國多年的經濟發展成果毀于一旦,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而且擴大了貧富差距,加劇了社會矛盾,甚至引發政治和社會危機。  培養防范風險的能力。目前,就國內金融市場而言,防范金融風險的重要性被推到了史無前例的高度。隨著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各類資金的流動性明顯增強,資金回報率高的區域會吸引其他地區資金的流入。如果該區域的資金高回報是源于投機性的泡沫化,那么該區域會很快成為金融高風險區。我們要加大了對金融監管與市場監管的力度,并重視金融風險的評估、預警和金融體系的穩健性建設,著力提高防范金融風險、抵御金融危機的能力。

            三、創新理念的培養 

            1.金融業的發展需要創新。創新既是經濟發展的過程,也是經濟發展的原因,更是經濟發展的本質。金融創新是指金融領域內部通過各種要素的重新組合和創造性變革所產生或引進的新事物,從而使得金融體系能夠更有效地發揮其功能。金融創新的內容包括金融工具的創新、金融業務的創新、金融市場的創新、金融機構的創新和金融制度的創新,其核心是金融工具的創新。金融工具的創新主要包括規避利率風險的創新、轉移風險的創新、增加流動性的創新、信用創造的創新、股權創造型創新、運用高新技術的創新和規避金融管制的創新。  要充分認識金融創新是一把“雙刃劍”。培養金融學專業學生全面而辯證地看待金融創新效應。通過對金融工程學等重要專業課程的學習,既要培養金融創新思維、掌握金融創新的技巧和方法,又要把握金融創新的路徑和規律、正確認識和理解金融創新與金融發展、金融穩定的關系。金融創新既具有滿足客戶個性化需求、豐富金融交易品種、使商業銀行等存款性金融機構獲得新的生存發展空間、增強經濟主體應對和轉移金融風險的能力、提高金融資源使用效率以及促進金融市場一體化等積極作用,也具有增大金融系統風險、降低金融體系穩定性、加大金融監管難度、削弱貨幣政策實施效果等負面影響。2008年發生的全球金融危機的一個重要而直接的原因便是美國金融創新過度,以至以住房抵押貸款為基礎的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過濫,以及金融監管當局對金融機構的次貸衍生品業務及其交易的放任自流,助長了衍生品風險的積聚和爆發。  創新需要監管,強化金融監管理念。對中國而言,既不能這次全球金融危機的發生而視金融創新為洪水猛獸,抵制金融創新,也不能對金融創新監管過死。明智的策略應該是:一要充分認識金融創新對經濟金融的積極作用,加快金融創新步伐。中國現階段由于金融創新不足,金融產品種類少、結構單一,不適應經濟發展要求。因此應完善金融創新的制度環境,大力鼓勵和推動金融創新,探索金融衍生品的發展途徑。二要提高金融監管水平。金融監管機構應切實加強跨市場、跨境風險的監管,確保金融監管體系與金融創新步伐和市場變革相適應。同時,要弄清楚金融創新中的產品結構、層次和風險特征,研究金融創新規律,適時、適度地引導金融創新活動,把握監管力度,避免監管過度和監管缺位,探索金融監管模式由分業監管向混業監管、由合規監管向風險監管、由單向監管向全面監管、由封閉性監管向開放性監管等轉變的途徑。 

            四、法治理念的培養 

            1.培養學生掌握金融法律知識。在依法治國及法律全球化的宏觀環境下,金融學專業人才必須確立法治理念。在金融市場國際化、金融風險加大的形勢下,政府的“政策規制”只能發揮短期效應,只有健全的金融法律制度才能形成安全的長效機制。無論國內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還是國內金融市場與國際金融市場的有序銜接,必須有金融法律制度加以有效調整。目前,中國的金融業發展面臨兩大挑戰,一是金融業發展市場化的挑戰,二是金融業發展國際化的挑戰。前者主要表現為立法滯后,特別是現有的金融法律法規與金融市場的發展存在較大差距,導致金融資產的市場化程度不高,流動性不強,以及金融交易的不規范等。后者主要表現為國內金融市場的“政策導向”與國際金融市場的“法律調整”相沖突,這也是西方國家以國際貿易平衡為由干涉中國金融市場的“法定借口”。因此,無論是金融專業或任何一個專業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掌握國內金融立法的動態與金融法律制度,熟悉國際金融體制、規則及其相關法律知識,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培養運用法律防范金融風險的能力。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猶存、中國正處于金融運行機制改革的關鍵時期,完善金融立法,健全金融法律制度至關重要。其一,有利于防范金融風險。金融市場的過度自由化和自主創新會使風險疊加,無論是國際或國內,甚至是區域性的金融風險,只能應對而不能消除。良好的金融法治環境對安全金融創新、加強系統性風險控制有不可忽視的作用。法律制度的確立,是防范金融風險的基礎與根本。其二,有利于維護中國的金融利益。中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國內金融市場發育不健全,在美國對人民幣匯率問題干涉下,人民幣處于緩慢升值狀況中。境外短期投機資金乘機而入,如果沒有很好地運用法律來防范金融風險,勢必會影響國內金融市場的穩定,甚至引發金融貨幣危機。因此,我們必須研究國際金融市場的運行機制及其相關法律規定,充分運用好各種法律切實維護中國金融利益。 

            參考文獻: 

            [1]郭建新.論金融信用與倫理責任[J].財貿經濟,2010,(8). 

            曹廷貴.對于金融及金融教育理念的一點看法[J].財經科學,2002,(增刊). 

        第6篇: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一、上海自貿試驗區的成立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帶來新契機

        設立上海自貿試驗區是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金融領域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將對上海建設成國際金融中心產生重要的推動作用。

        (一)金融自由化水平提高有利于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從海外的發展經驗看,金融自由化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支點和必不可少的條件。長期以來,受制于人民幣的非全面可兌換性、利率的非市場化、金融機構的設立壁壘等,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一直進展緩慢。現在,在上海自貿試驗區成立之后,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可在自貿區內對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使用等方面進行先行先試。金融服務業將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支持在試驗區內設立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等。這些措施顯然會將金融自由化水平大大提升,進而對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起到推動作用。

        (二)金融領域的開放創新將推動上海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創新

        從倫敦、紐約等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歷史看,有利于創新但又不失規范的金融監管體系能夠促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一方面,為了防范金融風險,政府要進行嚴格的監管,保證金融中心的穩定,另一方面要提供相對寬松的金融環境,促進金融創新,保證金融中心的活力。上海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中明確提出了深化金融領域的開放創新,允許在試驗區內建立面向國際的交易平臺,逐步允許境外企業參與商品期貨交易,鼓勵金融市場產品創新。這無疑會推動上海金融市場和金融產品的創新步伐,活躍金融市場,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帶來新契機。

        (三)跨國公司總部的集聚將促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總部經濟也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一個重要方面。大公司的總部要管理龐大的財務往來和資金流,對金融產品有強大的需求,也常常需要通過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的對沖機制來控制、管理其生產經營風險。大公司總部的集聚不僅有助于形成資金中心,也有助于活躍包括期貨市場在內的金融市場。自貿試驗區總體方案明確了將深化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促進跨國公司設立區域性或全球性資金管理中心。這將推動跨國公司總部集聚在上海,進而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

        (四)金融業國際化水平的提高助力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國際金融中心的主要特征就是高度國際化。上海自貿試驗區的多項方案措施無疑會提高上海金融業的國際化水平:在金融制度創新方面,鼓勵企業利用境內外兩種資源、兩個市場,實現跨境融資自由化;在增強金融服務功能方面,金融服務業對符合條件的民營資本和外資金融機構全面開放,支持在試驗區內設立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允許金融市場在試驗區內建立面向國際的交易平臺,逐步允許境外企業參與商品期貨交易。如果能充分利用上海自貿試驗區成立及與之相關的有利政策,必將有利于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

        二、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面臨的困難和挑戰

        上海在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方面,有很多優勢和較為良好的基礎,但也面臨不少困難和挑戰,對此應有客觀、清醒的認識。

        (一)金融市場交易品種單一,交易規模不足

        國際金融中心的一個重要特征是有較大規模的金融交易活動發生。而上海當前的情況是:一方面,上海股票主板專業提供專業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市場不夠活躍,日成交金額常常低于深圳的創業板和中小企業板市場;另一方面,金融期貨和金融衍生品市場交易品種單一,交易規模不足。目前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種只有滬深300指數期貨和5年期國債期貨。表1為滬深300指數(HS300)與滬深300指數期貨(IF)4月份以來的日成交金額數據,可以看到,目前滬深300指數期貨的日成交金額大體為滬深股票現貨市場成交金額的10倍以下。股指期貨的成交金額數倍于股票現貨交易是國際金融市場的一個規律性現象,而我國金融期貨的交易品種單一,交易規模也遠不及成熟市場,難以發揮金融期貨的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功能。無論現貨市場還是期貨市場,金融活動的交易規模都相對比較小,制約著上海國際金融中心的建設進度。

        (二)金融機構的集聚度不夠

        金融中心是一個國家或地區金融活動的集中地,從倫敦和紐約等國際金融中心的經驗來看,國際金融中心都聚集著相當數量的、高質量的金融機構。然而無論是商業銀行、證券公司還是保險公司,國內一些有實力的金融機構的總部并不在上海,譬如,招商銀行、民生銀行、平安保險等總部都分布在北京、深圳等地。金融監管機構如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的總部也都不在上海。實際上,沒有一些有實力的金融機構作支撐,上海是很難建設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的。

        (三)非政治中心帶來信息劣勢

        與倫敦、東京、巴黎、新加坡等金融中心同時也是所在國的政治中心不同,上海不是我國的政治中心,因此在享受政治中心的許多經濟輻射效應和信息溢出效應方面,上海不占優勢。金融業是一個高度依賴信息運行并對信息非常敏感的行業,一個國際金融中心必須能夠大量、及時、客觀的反映市場、機構、產品變化的專業提供專業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各種信息。非政治中心所帶來的信息短板制約著上海建設成為國際金融中心。

        (四)金融市場體系不完整

        目前,上海金融中心在各個金融子市場上與世界一流國際金融中心相比仍有較大的差距:股票市場大而不強,截止2012年年底,上交所股票成交額位列全球主要交易所 第四位,亞洲第二位,但上海股票市場大而不強,與國際市場價格的同步性較差;債券市場交易品種單一,政策性銀行債、國債和中期票據三者的發行量超過發行總量的70%,缺少創新品種;金融期貨、衍生品市場尚處于發展階段的初期,功能沒有得到應有的發揮。金融子市場的不發達導致整個金融市場體系不完整,市場的資源配置和風險規避功能未能很好發揮,限制了上海建設國際金融中心。

        三、抓住上海自貿試驗區成立的契機,推動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在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的過程中,也為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提供了新的發展契機。上海應該抓住契機,大力實施金融產品創新,吸引金融機構匯集,完善信息、完善金融市場體系,實現到2020年將上海建設成“與中國經濟實力相適應的國際金融中心”的目標。

        (一)大力實施金融產品創新,活躍金融市場

        相對于目前滬深兩市的2300多只股票而言,滬深300指數期貨這一單一的期貨交易品種明顯不足。無論是從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更有效的套期保值工具的角度,還是從活躍股指期貨市場交易的角度,都應該提供更多的期貨交易品種。上海應該抓住當前金融領域開放創新的有利時機,著力發展金融期貨和金融衍生品市場,活躍股票指數期貨市場,更好地發揮金融期貨的價格發現和套期保值功能,這也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必然要求。

        (二)進一步吸引國內外金融機構的集聚

        國際金融中心是以大量有實力的金融機構的集聚為基礎的,上海應該利用金融自由化水平提高的制度和政策環專業提供專業寫作論文的服務,歡迎光臨dylw.net境吸引功能性金融機構、全國性金融機構、國際性金融機構及其他影響力較大的金融機構不斷落戶上海,既要注重金融機構集聚的數量,更要注重金融機構集聚的質量,把上海建設成為金融機構總部和功能性金融機構的重要集聚地。

        (三)打造完善的金融資訊信息平臺

        作為國際性的金融中心,前提條件之一就是能讓市場主體以最快速度、最小成本獲取有效信息,進而做出正確判斷。上海應借助自貿區成立和金融業國際化水平提高的契機,打造一批符合國際語境、有全球影響力的財經傳媒和金融資訊信息平臺,彌補非政治中心帶來的信息方面的劣勢,進一步吸引金融機構和金融市場交易主體,提升上海金融中心在世界范圍內的地位和作用。

        (四)不斷開拓金融市場的新領域,建立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體系

        借助金融領域開放創新的契機,上海應積極拓展多功能、多層次的金融市場。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金融市場的內涵和邊界也在發生變化,譬如,碳金融市場正逐漸成為金融市場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世界權威機構預測2020年全球碳金融市場交易金額將達到3.5萬億美元。不斷開拓金融市場的新領域,也是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題中之義。

        參考文獻:

        [1]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Z].2013-09-18.

        [2]葉德磊,顧京.我國股指期貨套期保值效應的實證研究[J].華東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04).

        [3]葉德磊.抓住金融創新的新契機[N].解放日報,2013-10-09.

        [4]嚴晨.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歷史比較分析[J].上海經濟研究,2013(06).

        [5]葛靜,王山.對新時期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思考[J].福建金融,2013(06).

        第7篇: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論文摘 要:20世紀90年代,瑞士 金融 的一種趨勢就是發生在銀行業和保險業之間的業務彼此滲透,實現銀行保險業務聯合,同時為了克服現有銀證統一的分業監管體系的缺陷,瑞士在1998年開始對其金融監管進行全面改革。那么瑞士目前的金融監管體制如何,存在什么特點可以使得瑞士成為國際金融中心。文章從瑞士金融監管體制現狀以及問題進行分析,解釋瑞士的改革以及為

         

         

        一、銀證統一的分業監管體制 

         

        瑞士金融監管體制實行的是瑞士銀行和證券由瑞士聯邦銀行業委員會(以下簡稱fbc)統一監管,瑞士私營保險業由瑞士聯邦私營保險業監督局(以下簡稱fopi)監管的分業監管體制。其中fbc又實行兩級監管體系,既監管活動在fbc與授權的外部審計公司之間的監管職責的分工。 

        在瑞士,除了最主要的fbc和fopi(這兩個機構目前監管著大約330家銀行和200多家保險公司),金融市場的監管職責還由很多監管機構承擔。 

        (一)監管機構框架 

        1.聯邦銀行委員會(fbc)。(1)組織結構:fbc由7至11名成員組成,由聯邦委員會選舉產生。fbc在行政上隸屬于瑞士聯邦財政部(以下簡稱fdf),但獨立于聯邦委員會的指示。fbc基于其獨立性對金融部門的各個部分的監管擁有絕對權威。(2)監管活動:瑞士的銀證監管是采取兩級監管體系,銀證監管是基于作為國家監督機關的fbc和一些得到授權的審計公司之間的任務分工。在這兩層監管體系下,fbc委托授權的審計公司進行現場審查,而自己保留負責全面監督和執法措施的權利。fbc 只有在非常罕見的情況下才進行直接現場確認審查。由于大銀行集團在瑞士金融體系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fbc需要自己親自對瑞士兩大銀行—瑞士聯合銀行(ubs)和瑞士信貸銀行(cs)實施直接監管。同時,為確保監管體系的活力, fbc對授權的審計公司開展質量控制和檢查,有時 fbc會直接監察審計公司對銀行或證券交易商的審計程序。(3)運行費用:為了維持運作,fbc每年向受其監管的機構征收監管費。監管費的多少是比照fbc上一年度的支出來征收的。因此,監督機構的活動經費是獨立于邦聯的財務預算的,同時也不用納稅人承擔。 

        2.聯邦私營保險業監管局(fopi)。fopi受聯邦委員會委托對瑞士私營保險業:壽險、意外險、損害保險和再保險進行監管。它的主要權限有給保險公司頒發經營許可;對人壽保險公司和醫療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進行審批;審查保險公司遞交的年報;為保險業起草有關 法律 文件;代表瑞士保險業簽訂國際協定等。此外,作為對聯邦社會保險局(fsio)監管的補充,fopi開始監管可以接受的健康保險。從2006年初開始,保險中介機構也納入fopi的監管范圍。 

        fopi實施監管的費用由被監管的保險公司承擔,該辦公室每年發票的稅收額就可以完全涵蓋監管當局購置的保險設施所帶來的成本。 

        3.反洗錢控制局(aml-ca)。aml-ca行政上附屬于ffa組織,aml-ca有四個部門:自律監管組織(self-regulating organizations sros)部門,直屬金融中介(financial intermediaries directly subordinated dsfis)部門,市場監管部門以及審查部門。審查部門協助其他三個部門完成工作設在聯邦財政部財政事務管理局,負責直接或通過行業自我監督組織監管所有其它非銀行系統的金融中介機構和個人。另外根據fatf的要求成立了洗錢報告處(mros),隸屬于聯邦司法部,負責報告洗錢嫌疑問題,也是瑞士的情報中心。 

        4.瑞士國家銀行(snb)。snb在他的職責范圍里,保證金融體系的穩定。snb必須按照憲法和章程的規定以國家利益為首位,其首要目標是確保物價穩定,同時考慮 經濟 發展 。 

        (二)監管規則體系 

        瑞士監管當局的監管權利有法律保證,同時必須嚴格遵從法律規定。監管當局實施監管,對金融問題進行裁決必須有法律依據,嚴格依法執行監管行為,從法律上保障了監管權威性。 

        在瑞士,金融部門是多層次的,反映在金融監管規則上也是如此。瑞士聯邦行政局有權參與聯邦立法,除了憲法、聯邦法以及聯邦條例以外,監管規則架構里還包括監管當局的通告和通知。規則架構的完整性還包括指示:指示自律規則在監管范圍不同程度的執行。這些指示部分是基于法律的授權委托(如股票交易的自律規則就是基于聯邦股票和證券交易法),另一部分是通過達到監管機構授權的準標準化條件作為最低標準(如sfbc的某些通告)。自律規則比較貼近市場,在瑞士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國際層面上,有許多與金融監管規則相關的雙邊以及多邊協議,如與歐盟、wto/gats的雙邊協議。 

         

        二、監管體制特點 

         

        (一)監管主體高度獨立性和權威性 

        1.金融監管當局擁有高度獨立性是國家金融體制健全的表現之一,瑞士金融監管擁有的高度獨立性主要表現在行政獨立和財政獨立上。(1)行政獨立。在瑞士擔負銀行監管職能并不是國家的中央銀行,而是銀行委員會。銀行委員會的七名成員由瑞士聯邦委員會選舉產生,七名成員除主席外,其余均為兼職成員。由于銀行委員會的特殊性質,銀行委員會成員不能在銀行和金融機構中任職,其現任成員多為瑞士著名金融專家和經濟學者,每月定期舉行會晤,研究談論金融監管的方向性、戰略性問題,每年向聯邦委員會提交本年度工作報告。銀行委員會的成員雖然由聯邦政府任命,但聯邦政府卻對銀行委員會沒有指示權,無權插手銀行委員會的監管工作和內部事務,亦無權過問銀行委員會對具體案件的處理結果。這種高度的自主性無疑成為銀行委員會有效、充分地行使監管職能的前提。(2)財政獨立。瑞士監管當局實施監管的費用不是來自聯邦財政部的統一配置,而是向被監管機構收取費用來彌補監管成本,維持機構運行。并且監管當局獨立編制本機構的財政預算以及財政支出,這樣監管當局通過財政獨立而擁有充分的監管行使職能。

        2.瑞士銀行委員會擁有絕對金融監管權威。fbc每年向銀行公告,對銀行、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的有關法律條具體闡述和解釋;銀行委員會有權在聯邦法律框架的基礎上,起草、制定涉及金融監管的具體實施細則和規定,經聯邦委員會批準即生效執行;在監管工作中,如果遇到難以參照現有法律條款解決的問題,或根據新的國際條約必須對瑞士現行的部分法律條文進行修改和調整,即由銀行委員會牽頭,會同國家銀行、瑞士銀行家協會等機構,共同組成專家工作組,制定出相應的補充管理規定或法律條款修訂草案,送交聯邦委員會審批。 fbc有權根據法律獲得全面的信息,即使是銀行保密法也不能例外,但是審計公司例外,因為其信息來源需要多方面的審批,通知規定,通訊及其他機關的報告,客戶或第三方、以及媒體報導等。除審計機構必須向銀行委員會提交審計報告外,各銀行對銀行委員會有諸多的報批義務和申報義務;各銀行在一個營業年度結束的60天內必須匯總所有核心數據,直接提交銀行委員會,以便銀行委員會及時掌握銀行業最新動態,盡早察覺薄弱環節。在銀行違反銀行法規以及出現其它弊端的情況下,銀行委員會有權采取措施,以維護金融秩序并消除弊端。措施的嚴厲程度視違規情節輕重而逐步升級,例如:指出銀行的違規行為并予以警示性告誡;責令銀行重新制作年度財務報告;指示銀行進行機構變動,乃至明令將某人開除出銀行董事會或業務領導層等。在債權人的債券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銀行委員會有權將審計公司人員派到該銀行作為觀察員,對該銀行業務進行深入監督,這種監督對銀行的業務有時會構成直接干預。銀行出現違法行為時,銀行委員會將報告給聯邦財政部,由財政部對銀行進行跟蹤調查。在銀行已不能再履行其基本義務,或對法律構成嚴重侵害的情況下,銀行委員會將撤銷其營業許可,任命清查人員對該銀行進行強制性的停業清查。銀行委員會必須本著公平、適度、誠信的原則采取上述措施。銀行若對銀行委員會的決定持有異議,可以向聯邦法庭上訴,但聯邦法庭一般都賦予銀行委員會極大的權衡及操作空間,而且通常留置對專業問題的評判。

        (二)重監管人員的高素質培養 

        瑞士監管當局一直注重人才的培養,每年投入大筆資金用于行業培訓,造就了一大批高素質的金融管理人員。不但如此,它們還從國外招納大量人材,以彌補本國市場上人力資源短缺的弱點。瑞士監管機構的就業人員一向以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而著稱,成為了瑞士監管機構在競爭中處于有利地位的一大法寶。同時高素質的監管人員也提升了監管當局的權威性以及監管能力。 

        (三)監管 法律 體系完整,提供有力的法制基礎和保障 

        瑞士的法律體系的完整性不僅表現在法律領域上,同時也表現在法律結構上。 

        1.瑞士目前的法律體系涉及瑞士現行的各個 金融 監管領域:銀行,證券,投資,私營保險等,瑞士于1934年公布了《銀行法》,按規定成立銀行委員會,負責監督管理瑞士銀行是否依法從業。隨著金融業的 發展 和銀行經營范圍的逐漸擴展,瑞士又相繼頒布了《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法》,以及《銀行和儲蓄銀行規則》、《外國銀行管理規則》、《投資基金規則》、《交易所和證券交易規則》和《洗錢條例》等。這些法律法規明確規定了瑞士監管當局作為國家監管機構所擁有的權限和各被監管機構必須履行的接受監管的各項義務,在各個金融領域使得金融監管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糾。 

        2.瑞士金融監管當局行使監管職能有不同層次的法律保障,其中最主要的還是憲法、聯邦立法的保障,如瑞士七大法律如《銀行法》、《交易所和證券交易法》、《投資基金法》、《保險監管法》、《洗錢法》,這樣就從高層次上保證了監管的權威性。同時還有各種細則性法規,如《銀行自有資本條例》、《銀行流動資本條例》等又為監管當局的監管提供精確的法律尺度,保證監管的有效性。 

         

        三、監管體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瑞士的分業監管以及兩級監管體系形成了一套對個人、 企業 和金融機構的立體監管制度,同時打擊黑錢和各種恐怖融資活動。此外,加上監管主體的高度獨立性和權威性以及法律的保障使得瑞士的金融部門非常發達,保持了瑞士作為國際著名金融中心的地位。根據瑞士銀行家協會提供的數字,瑞士的金融業掌管著全球三分之一的私人境外資產,幾家著名的銀行和保險公司在世界同行中享有極高的聲譽。 

        雖然瑞士的監管體系對瑞士作為國際金融中心起了很大的作用,但是隨著國際監管政策背景的改變以及國內金融的動態發展,瑞士現行的監管體制逐漸暴露出了不足,主要表現在首先有些監管規則的適用非常良好,但是缺乏法律基礎,如審計公司的審計程序,以及洗錢報告處的信息沒有相關的法律依據,這樣就減弱了監管主體的權威性;其次是隨著 經濟 的發展,各種新興實體和集團實體的出現,比如銀保集團等,在目前的分業監管體制下對該類新興實體和集團就存在著監管真空和監管重復問題;再者,與國際監管規則相比,現行的監管手段單一,效率不高,不適應防范金融發展帶來的新風險防范的需要;監管主體在監管過程中由于信息不足而無法實施有效的監管以及對被監管機構的不公平對待等。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有所降低,同時瑞士為了穩定其金融中心,加強其國際地位,需要緊跟當前的發展,重新審查和調整現行金融市場監管體系。 

         

        四、結論 

         

        基于以上分析的瑞士金融監管現狀,同時瑞士金融市場正在發生急劇變化,各種新興集團實體出現,創新的節奏加快,跨境資金流動加速,國際金融業務競爭壓力增強,以及應國際協定和監督標準要求等。為了穩定瑞士的金融中心,加強其國際地位,需要緊跟當前的發展,重新審查和調整現行金融市場政策。 

        金融市場監管體制對金融市場極其重要,它可以增強市場穩定性,增加國內外公眾信心。假如沒有合適的金融監管體系,那么瑞士的金融中介機構就無法在國際規范的環境中運作,那么瑞士的金融中心就無法生存。因此針對動態環境,不斷優化監管架構是不容置疑的。這個結果使得監管當局不僅具有額外義務,而且必須改善和簡化現有的監管框架。 

         

        第8篇: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論文摘要]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貫穿于金融監管法的始終,充分體現了其法律目的和根本價值,反映了金融監管法所調整的金融監管關系的客觀要求,并對這種關系的各方面和全過程都具有普遍意義的基本準則和指導思想。根據金融監管法在金融體系中所起的作用和金融監管法的立法目的和根本價值,結合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提出六個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以指導金融監管法的實施。

        [論文關鍵詞]金融監管;金融監管法;基本原則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擔負著貨幣供應、資金融通、資本形成、風險管理、支付服務等一系列特殊職能,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但是利益產生的同時風險也相伴而生,另外金融市場的多變性、自發性等特點也決定了金融市場必須要有法律和制度的監管,才能確保金融活動的穩定進行。因此,金融監管法在整個金融法體系中占有基礎的重要地位。

        一、金融監管法

        金融監管是金融監督管理的簡稱,是金融監管機構利用公權力對金融機構和金融活動進行直接限制和約束的一系列行為的總稱。而金融監管法則是調整金融監管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根據我國分業監管體制,我國金融監管法包括銀行業監管法、證券業監管法和保險業監管法等。金融監管法在整個金融法律體系中處于重要的基礎地位,是規制整個金融市場的最有力工具。進行金融監管可以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確保金融安全和債權人利益。進行金融監管是維護金融秩序、保護公平競爭、提高金融效率的要求。金融監管法作為金融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制定和實施有利于確保金融監管行為適時、適度、規范進行,防止監管過度和不足等“失靈”現象,保護金融市場秩序和金融運行效率,實現金融監管的理念和目標。

        二、金融監管法基本原則

        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是指金融監管法所確認并反映金融監管法本質和特征,其效力貫穿于金融監管法律規范之中,對金融監管法律規范的制定與實施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基礎性或本源性的法律準則。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貫穿于金融監管法的始終,充分體現了其法律目的和根本價值,反映了金融監管法所調整的金融監管關系的客觀要求,并對這種關系的各方面和全過程都具有普遍意義的基本準則和指導思想。另外,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還具有彌補金融監管法律空白的重要作用。因此,更值得我們加以研究。金融法的基本原則在不同性質的國家有所不同,在同一國家經濟發展的不同時期也會有別。它往往與一國某一時期的經濟發展水平、貨幣金融政策目標等密切相關,是一國特定的經濟、金融環境在法律上的反映。

        我國對金融監管法的基本原則并沒有統一的定論,說法不一,但是根據金融監管法在金融體系中所起的作用和金融監管法的立法目的和根本價值,結合我國現有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人民銀行法》、《保險法》、《證券法》以及巴塞爾《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以下介紹我國金融監管法應遵循的六項基本原則:

        (一)依法監管原則

        依法統一監管是憲法依法治國理念和行政法依法行政原則在金融監管法領域的具體體現。所謂依法監管,就是監管法定,是指金融監管活動必須依照法律規定。依法監管包括監管主體的法定性、監管內容的法定性﹑監管程序的法定性和監管權力的法定性等。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條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公正和效率的原則。”《證券法》第七條與《保險法》第九條也分別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全國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依法對保險業實施監督管理”。依法監管原則要求合法的金融監管主體利用合法的監管職權,遵照法定的程序進行法定的監管行為。該原則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第一,所有金融機構應毫無例外地接受監管;①第二,金融監管機關的設立及其職權的取得必須有法律依據,這是金融監管機關行使監管職權,進行監管活動的必要前提和條件。第三,金融監管職權應依法行使,也就是說金融監管職權的取得,范圍和程序都應該依照法律的規定。第四,金融監管應有平衡制約機制,必須控制金融監管自由裁量權的濫用。權力是把雙刃劍,既然法律賦予權力,就應同時對權力加以限制,避免濫用。

        (二)監管主體獨立性原則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Quintyn And Taylor(2002)在2002年發表的“監管獨立性與金融穩定性”的論文中首次提出了監管獨立性的概念及其構成要素。這一原則要求金融監管機構有明確的責任和目標,享有操作上的自主權和充分的資源。金融監管機構獨立性包括監管機構相對于政治干涉的獨立性和相對于被監管機構“行業俘獲”的獨立性兩個方面。只有以上兩個方面的獨立性都能得到保證,金融監管機構才能夠保持充分的獨立性。作為巴塞爾協議的核心原則,監管主體獨立性主要是指監管主體應獨立于政府。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五條規定銀行監管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時,地方政府、各級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對其進行干涉。按理論講,一個獨立的金融監管機構應具備組織獨立、執行獨立、規制獨立和預算獨立四點特征。

        (三)合理適度監管原則

        適度,即適當。行政執法不僅要求做到依法行政,更要做到合理行政。金融市場合理、適度的監管是遵循市場規律的必然要求,金融市場保持活力的必要手段。合理適度監管是指金融監管主體必須以保證金融監管目標的實現為前提,尊重金融市場的規律,運用有效的監管措施增進金融效率,維護公平競爭,以此促進金融業的發展。根據適度監管原則,金融監管主體的監管行為必須滿足以下要求:第一,金融監管必須以金融市場的自發性調節為基礎,尊重市場自身的規律。市場有自身的運行規律,應讓其自我調節機制得到充分發揮,只有在出現市場失靈、市場的成本過高的情況下,才需要金融監管機構的介入。第二,監管者應避免直接微觀管制金融機構。直接微觀管制金融機構容易造成對經營者權利的侵犯,抑制市場活力,監管者應盡力避免。第三,在金融市場失靈、金融行為不當時,應該能及時應對、運用適當的方法、有力的措施,維護金融穩定;第四,應對監管對象實行分級分類,區別監管,運用激勵相容的金融監管理念,實現監管者與被監管者行為之間的良性互動,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

        (四)公開、公正原則

        公開原則或稱金融監管的“透明度原則”,其基本含義是金融監管行為除依法應保密的以外,應一律公開進行。根據公開原則,有關金融監管的目標、框架、決策及依據、數據和其他信息等需要全面、方便、及時地告知社會公眾和有關當事人,以保障社會公眾和有關當事人對監管過程和監管結果的知情權。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條規定,“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對銀行業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循依法、公開、公正和效率的原則。”《證券法》第三條規定,“證券的發行、交易活動,必須實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而公正原則是指金融監管主體要按照公平、統一的監管標準和監管方式對金融機構實施監管,規范金融機構的市場行為,保證金融市場正常有序運行。公正原則要求監管主體及其工作人員秉公辦事,不徇私情,平等對待金融市場上不同的被監管者。公開、公正原則不僅是金融監管活動應該遵循的原則,也是其他金融活動應該遵循的重要原則。

        (五)安全與效率并重原則

        安全與效率是金融監管的永恒主題。金融安全原則要求監管者采取各種措施防范和化解金融風險,保障金融系統的安全、穩健運行。金融安全關系著整個金融市場的健康和穩定,也是金融監管的根本出發點。而金融效率原則是指監管者應為金融機構創造一個良好的、公平的競爭環境,提高金融機構的競爭力,為本國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發揮作用。效率原則是有效金融監管理念的必然要求,是確保金融業和金融市場生機活力的重要保證,同時也為防止金融監管過度所必需。金融安全與金融效率并重,金融安全是金融效率的前提,金融效率是金融安全的體現和終極目標。我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一條就規定:“為了加強對銀行業的監督管理,規范監督管理行為,防范和化解銀行業風險,保護存款人和其他客戶的合法權益,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制定本法。”體現了這一原則。金融監管的效率原則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金融監管應講求經濟效率,即金融監管不應導致金融機構效率的喪失,而是要通過規范、引導和鼓勵等來提高金融業的整體效率;二是金融監管應講求行政效率,即金融監管應以盡可能小的成本達到最大化的金融監管目標和效果。金融安全原則和金融效率原則并重,才能最好的激發金融市場的活力,保證金融市場健康穩定。

        (六)協調監管原則

        第9篇:國際金融監管論文范文

        >> 論我國P2P網絡借貸的債權人保護問題 我國P2P網絡借貸的稅務法律問題研究 我國P2P網絡借貸平臺中的法律問題 我國P2P網絡借貸平臺運營模式研究 我國P2P網絡借貸的運營模式與風險防控 我國現有的P2P網絡借貸模式分析與風險評估 我國P2P網絡借貸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前景分析 我國P2P網絡借貸的發展與風險分析 我國P2P網絡借貸平臺的居間人角色分析 我國P2P網絡借貸的風險及監管分析 我國P2P網絡借貸的風險控制分析 P2P網絡借貸平臺法律風險分析 我國p2p網絡借貸發展面臨的風控困境及法律對策研究 我國P2P網絡借貸的運行模式與風險管控研究 規范發展我國p2p網絡借貸平臺的思考 我國P2P網絡借貸市場中存在的問題研究 對當前我國P2P網絡借貸平臺發展的思考 我國P2P網絡借貸發展歷程探究 對我國P2P網絡借貸行業發展的思考 我國p2p網絡小額借貸的現狀研究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2013/9/10.

        [2]胡蓉萍.放貸人唐寧[EB/OL],http://.cn/2011/ 0910/211047.shtml,2013/9/10.

        [3]胡蝶.資產證券化法律問題研究——擬證券化資產“風險隔離”角度[D].南昌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2.6.

        [4]倫宗健.我國企業資產證券化融資研究[D].沈陽大學碩士學位論文,2011.12.

        [5]蒲劍宇,管瑞龍.推進我國資產證券化發展的途徑與意義——基于資產證券化的國際經驗與啟示[J].國際金融,2012(07):76-77.

        [6]李愛君.民間借貸網絡平臺的風險防范法律制度研究[J].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2(05):35.

        无码人妻一二三区久久免费_亚洲一区二区国产?变态?另类_国产精品一区免视频播放_日韩乱码人妻无码中文视频
      2. <input id="zdukh"></input>
      3.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b id="zdukh"><bdo id="zdukh"></bdo></b>
        1. <i id="zdukh"><bdo id="zdukh"></bdo></i>

          <wbr id="zdukh"><table id="zdukh"></table></wbr>

          1. <input id="zdukh"></input>
            <wbr id="zdukh"><ins id="zdukh"></ins></wbr>
            <sub id="zdukh"></sub>
            五月天激情视频A级在线版 中文字幕国产在线观看 | 亚洲日韩十八禁在线观看 | 制服丝袜综合另类中文字幕 | 尤物国产在线精品一区 | 亚洲欧美偷国产日韩 | 精品女同一区二区三区免费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