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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R19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3-7210(2008)02(c)-107-02
隨著物質文化水平的不斷提高,人們對醫療服務的要求也越來越高,醫務人員在提供醫療服務時,患者稍有不滿往往會導致醫療糾紛的發生。尤其是門診工作,由于患者集中,人多繁雜,是醫療糾紛的多發地,這嚴重干擾了正常的門診工作秩序。因此,正確認識、有效防范、合理解決醫療糾紛,對做好門診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1門診醫療糾紛產生的原因
1.1醫原性因素
1.1.1規章制度落實不夠一些綜合醫院門診,因沒有專職醫師的編制,所以采取由各臨床科室輪流派出辦法。然而,短期到門診工作者由于不熟悉門診規章制度,易造成工作失誤。也有一些同志把門診看作是臨時單位,工作時不夠認真,以致出現失誤,導致糾紛。還有一些同志過于自信,對疑難危重病例不按規定會診、轉診,僅憑主觀經驗盲目診治,造成不良后果引發糾紛。
1.1.2服務態度欠佳在門診,由于患者多,工作繁忙,有個別醫務人員缺乏耐心,對患者提出的問題不能耐心聽取、認真解釋,對待患者態度冷漠、語言生硬,令患者及其家屬對醫務人員產生意見及不滿[1,2]。也有個別醫務人員缺乏職業道德修養,為了小團體利益小病大治,開貴重藥,或做不必要的高檔檢查,增加患者經濟支出,尤其是當花費、療效與患者期望值之間差距較大時,易發生糾紛。
1.1.3缺乏醫患溝通良好的醫患溝通是預防糾紛的重要措施。比如對就診患者做某些檢查或治療前,應說明檢查的目的、方法、費用和可能發生的風險,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實施,以取得患者理解與配合[3]。再如開藥時,應列出2~3種具有相似作用的藥名,說明它們之間在療效、療程、毒副作用、價格等方面的共同點和差異,供患者選擇,這都屬于醫患溝通的范疇。做到了這些,就會大大減少不必要的醫療糾紛。但部分醫務人員不重視醫患溝通,不善于醫患溝通。
1.1.4忽視門診醫療文書有的醫務人員住院病厲寫得很好,而到門診后,放松了自身要求,在書寫門診病志或搶救記錄時,往往敷衍了事,病史記錄不完整、用詞不恰當、診斷依據不充足、治療處置過程交代不詳。一旦發生醫療糾紛,便陷于被動。
1.1.5門診流程復雜門診就診要通過掛號、就診、交費、檢查、取藥、治療處置等多個環節,患者多,程序復雜,等候時間長;有的醫院候診、叫號不規范,先來后看、后來先診或內部醫務人員攜帶患者“加楔”現象時有發生,導致患者不滿;也有個別工作人員技術不熟練,工作效率低,患者排隊等候時間長而心煩,也會成為糾紛的導火索。
1.2 非醫原性因素
1.2.1患者醫學知識欠缺對于多數患者來說,他們的醫學知識相對欠缺。尤其是對于自身所患疾病,憑著看了一些有關科普書,便生搬硬套于自身,過分強調效果好的一面,而對疾病發展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并發癥及其治療限度缺乏認識。所以,埋怨醫院沒有給他治好。
1.2.2個別患者或家屬動機不良極少數患者或家屬缺乏基本道德素養,有意“雞蛋里頭挑骨頭”,目的是索取經濟賠償。也有的是在家庭、社會或個人等問題上不順心,故意無事生非,小題大做,對醫務人員妄加指責,將矛盾轉嫁到醫院頭上[4]。
1.1.3工傷及交通傷害責任的轉移由于工傷、交通肇事或其他傷害不能得到應有的賠償,患者承擔不了高額醫療支出,便千方百計拒交醫療欠費,甚至收羅診療過程中的缺欠,企圖以醫療糾紛為名拒付住院費。
2門診醫療糾紛防范措施
2.1嚴格落實規章制度
近年來,我們針對本院門急診一體化、醫務人員流動性大、糾紛隱患多的問題,建立了有關門急診規章制度,詳細制定了門急診值班醫、護職責,門診病志書寫與保管,搶救記錄,交接班記錄、危重疑難病例會診制度等,并裝訂成冊、張貼上墻,要求醫護人員熟知、熟記、認真落實,有效增強了防范意識,減少了糾紛隱患。
2.2加強醫德醫風建設
良好的醫德醫風是構建和諧醫患關系的基礎,也是防范醫療糾紛的重要措施[5]。在日常工作中,我們注重了這方面的教育引導,要求醫務人員一定要樹立高尚的職業道德,要把患者當作自己親人,想患者之所想,幫患者之所需;要樹立“以患者為中心,患者至上”的理念,做到接待患者熱心、解釋病情耐心、診察過程精心、治療處置細心。并設立了醫德醫風投訴電話、意見箱,強化監督考評機制,嚴格懲處違規。
2.3強化醫患溝通制度
患者在門診診療時間有限,醫務人員為患者所做的一些診療措施,患者往往沒有心理準備,尤其是一些特殊診查、治療、處置,有時患者還沒有真正理解其意圖,就予以實施,事后極易造成醫患糾紛。因此,醫務人員一定要認真履行告知義務,做好耐心細致的解釋工作,在求得患者和家屬同意情況下實施。
2.4規范門診醫療文書書寫
在門急診,最重要的醫療文書是門急診登記、搶救記錄、門診病志等。這些不僅是患者就診的原始資料,也是發生糾紛時判斷雙方責任和經濟索賠的重要依據。然而,部分同志重視程度不夠,漏寫漏登或記錄不全現象時常發生。針對這一問題,我們進一步完善了有關制度,建立了病志復寫留存制度、定期檢查考評制度等。
2.5依法保護醫務人員合法權益
近年來,患者自我保護意識逐步增強,發生醫療糾紛后,積極收集證據、甚至搶奪病歷,有的自行向外院醫務人員咨詢、有的通過網絡搜羅佐證等。由于患者及其家屬過分強調自身利益,常常形成判斷上的偏差,要求高額經濟索賠。因此,門診部領導應加強預防醫療糾紛教育[6],增強醫務人員法制觀念,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醫療事故條例,在醫療過程中嚴格照章辦事,規范操作。在發生糾紛時,要沉著冷靜,按程序處理,依法維護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個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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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章鑫興,江萍,潘傳德.醫療現狀的分析[J].中國醫藥導報,2006,3(16):97.
[5]張全貴,張達.科主任在防范醫療糾紛中的作用[J].中國現代醫生,2007,35(20):102.
一、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人民調解是一項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制度,是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第一道防線”和長效機制。目前,我市醫療糾紛逐年增多、醫患矛盾突出、解決糾紛難度不斷加大,影響了正常醫療工作秩序和社會的和諧穩定。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是運用人民調解手段預防和化解醫患矛盾糾紛,構建和諧醫患關系,建設“平安*”的現實要求,是實踐科學發展觀,維護社會穩定的工作舉措。
二、醫療糾紛人民調解機制的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能
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以下簡稱醫調會)由若干名專職人民調解員、兼職人民調解員組成,屬人民調解專業性組織,在市司法局指導管理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社會公德開展醫療糾紛調解工作。醫調會主要工作職責是:接受醫患雙方的申請對醫患糾紛進行調解;及時排查發現醫患糾紛隱患,向有關部門反饋情況,講防范的意見建議;主動介入調解有可能激化、演化為的醫患糾紛;接受當事人法律、醫療方面知識的咨詢等。
醫調會根據工作需要聘請專職調解員若干名,專職從事醫療糾紛調解工作,在各鄉鎮(街道)和有關部門中聘請兼職調解員若干名,根據調解需要協助工作。聘請一定數量的醫學、法律專家,建立醫學、法律專家庫,主要職責是為調解工作提供專業技術及法律咨詢服務。醫學專家庫由市衛生局推薦相關專業醫學專家組成,法律專家庫由市司法局推薦資深法律人才組成。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委員會,由市司法局、衛生局和法院負責人、專家組成,負責對醫調會的業務指導和工作考核。
醫調會辦公地點按照方便群眾、便利工作的原則設置,醫調會工作經費和調解員工資、專家補貼經費,按照《財政部、司法部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保障的意見》精神,由市財政予以保障;醫調會調解員的推薦、招聘、培訓、業務管理、考核、指導等由市司法局會同其他有關部門實施;醫調會調解員因調解工作需要調閱檔案、詢問相關人員、咨詢專家意見等正當權利應得到保障。
三、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工作方式
(一)受理調解:醫療糾紛發生后,醫患雙方可以向醫調會申請調解,符合受理條件的,醫調會應當及時受理,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對于疑難重大醫療糾紛,可邀請相關專業醫學、法律專家咨詢論證,確定調解方案并開展調解。
(二)受托調解:醫調會可根據需要和相關規定,接受市衛生局、法院委托的醫療糾紛(案件)并開展調解。
(三)協助調解:醫調會可接受市衛生局、醫療糾紛發生地鄉鎮(街道)調委會邀請,協助調解;醫調會根據調解工作需要,可邀請兼職調解員協助調解,也可由當事人指定1名兼職調解員協助調解(兼職調解員的指定遵循回避制度)。
醫調會應在糾紛受理調解之日起1個月之內調結,到期未達成協議的,視為調解不成(雙方當事人同意延期的除外);調解不成的,醫調會應當正確引導當事人通過訴訟渠道解決糾紛。
四、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的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建立醫調會是為緩解醫患矛盾,構建和諧醫患關系,保證社會安全穩定的一項工作舉措,各相關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探索,勇于實踐。
(二)抓緊時間,精心準備。各相關部門要立即著手組建醫調會,設立調解室,聘請醫學、法律咨詢專家,配齊相應的人員和設施設備,制訂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規范,明確分工,落實責任。
(三)嚴格選拔,抓好培訓。從事醫療糾紛調解的人民調解員除原已從事醫療糾紛調解的人員外,新錄用人員應當具有豐富的人民調解經驗,責任心強,處事公正,身體健康,按照錄用標準,面向社會招聘。內勤人員可從有醫政工作經驗的人員中選取。具有法律職業資格和曾獲優秀人民調解員榮譽稱號的可優先錄用或適當放寬標準。
摘 要 醫療糾紛是困擾醫療機構和臨床醫生的一大難題,醫生上班時不但受到疾病和技術的挑戰,更時時受到醫療糾紛的折磨。解決醫療糾紛迫在眉睫。通過分析醫療糾紛的原因,得到解決的辦法。
關鍵詞 醫療糾紛 原因 分析
Analysis of the causes of 97 medical disputes
Meng Dingde
The People's Hospital of Shimian County,Sichuang 625400
Abstract The medical dispute is a difficult problem in medical institutions and doctors.Doctors at work not only by disease and technical challenges,but always have to be very careful about medical disputes like torture.To resolve medical dispute is an urgent matter.We analyzed the reasons of medical disputes,in order to find the solutions.
Key words Medical disputes;Causes;Analysis
醫療糾紛是困擾醫療機構和臨床醫生的一大難題,近年來各種各樣的醫療糾紛培訓班層出不窮,各種各樣的醫療糾紛解析文章目不暇接,各種實戰培訓歷歷在目。醫生上班時不但受到疾病和技術的挑戰,更時時受到醫療糾紛的折磨。本文將2005-2011年5年期間的醫療糾紛作一分析,供參考。
業務方面
主要表現為:①對疾病的認識不足,對患者的病情突然發生變化或病情進展的估計不力,認識不到位,以致不能有效防范病情發生發展演變的過程。②基礎知識和理論不足,對疾病治療過程中觀察力度不夠,有時錯過了最佳的治療時機。③對病情出現的新情況重視不夠,對病史詢問、查體和綜合病情分析深度不夠,對疑難跨科患者未及時請相關科室會診和及時報上級醫師。④缺乏嚴格的查房制度,查房的深度和力度不夠,致一些不易發現的問題拖延未得到及時解決。⑤病歷書寫只注重時間上完成,不注重病歷內在質量的提高。病程記錄和一些操作記錄缺乏證據意識,對病情變化和已發現的體征未做好分析記錄,或記錄缺失和不及時記錄。⑥各種醫技檢查項目針對性和覆蓋性不夠完善,檢查及時性及結果、數據收集、處置不及時。⑦對醫技檢查的復查時間把握不嚴,偏寬。
工作態度
主要表現為:①責任心不夠強,表現在自己身邊發現的小問題不及時處理,也不及時上報,使隱患頻現。②部分員工只做自己的那一份工作,與自己工作無關的事,不管問題有多大、多嚴重也熟視無睹,缺乏大局意識和合作意識。③部分員工由于工作量大、壓力大,長期從事同一工作已缺乏工作熱情和激情,語言冷淡,表情木然,以至讓人感覺缺乏人文關懷。
缺乏法律法規意識
醫護人員在工作中,直接和間接地接觸法律、法規就有十多部,醫護人員的行為每時每刻都受到法律法規的監控,但法律法規的學習和培訓力度尚不足以使每個醫護人員都受益,并在工作中有效地約束相關行為。法律法規意識淡薄,自覺學習和利用法律法規來約束、維護、保障和預防醫療糾紛的發生,還沒有得到足夠的認識。核心醫療制度落實不到位,醫療機構制定有完善的核心醫療制度,但在實際工作中核心制度不能有效、有力、有序地得到落實,大部分制度成了紙上擺設和接受上級檢查和達標的軟工具。制度中的條款只有在達標檢查時被認真記讀一遍,事后又被放在了一邊,制度與工作不能有機地結合。衡量工作的尺子不能有效監控日常工作形成的習慣時,難免發生醫療糾紛。只有制度條款成了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工具,成為我們習慣的時候,醫療糾紛才會離我們遠一些。
據醫院調查資料顯示,產科和骨科為發生醫療糾紛最多的科室,但骨科患者就診時已有器官損傷,而孕婦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從嚴格意義上說,孕婦并不是病人,但妊娠分娩是一個動態變化的過程,其具有特殊性、復雜性,一個正常孕婦妊娠分娩有可能出現母嬰并發癥和不良妊娠結局。孕婦是家庭和社會高度關注的群體,一旦發生意外,產婦和家屬難以接受。產科醫療糾紛的特點是突然發生、后果嚴重、熱點事件,高度關注[1]。
1 基層保健網絡不健全,孕婦及家屬對胎兒期望值過高
基層醫院保健網絡不健全,部分群眾觀念滯后,認為孕期不適均是胎氣所致,分娩是一個正常過程,生個孩子還能死人?孕期檢查僅限于B超,其他臟器功能檢查及感染性疾病監測均不查,有些孕婦整個孕期可以做8次B超檢查,但未監測血壓、心率,未做過臟器功能檢查,入院待產時才發現有嚴重的合并癥。母嬰發生不良結局風險較高,因病情復雜,醫療費用隨之增加,為醫療糾紛發生埋下伏筆。
針對這種現象,需健全保健網絡,做好孕婦宣教,規范孕期檢查次數及內容,規定不同級別醫院根據醫院條件決定接收病人種類,規范轉診流程。
2 醫患關系緊張,缺乏信任感
目前患者對醫療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維權意識增強,而社會輿論對醫院的片面報道、媒體不恰當的炒作和不正確的輿論導向,使患者入院時就對醫院不信任,總在想大夫是不是多開了檢查多開了藥,有了這種思想,醫患之間很難溝通,一旦醫務人員發生一點點疏忽,患者家屬會產生不滿,甚至有些患者會以各種借口要求經濟賠償,“醫鬧”應運而生,醫鬧拒絕法律程序解決問題,院方為醫療秩序不擾,經常以給予經濟賠償解決問題,導致部分人認為醫院肯定有問題,否則為什么一鬧就給錢呢?
3 醫護人員專業水平欠缺,服務意識不強
產科工作具有較多的不可預知性,病情變化復雜、快,一旦發生緊急情況,不會留給醫護人員太多的搶救時間,這就要求醫護人員有較高的專業水平,有較高的緊急應變能力和熟練的操作技術,同時團隊協作能力強。產科操作具有經驗性和技術性,目前我國剖宮產率較高,尤其是基層醫院,常有無指征的剖宮產,導致年輕醫師處理難產的能力下降,助產技術不過關,一旦發生臍帶脫垂、胎兒窘迫,需立即助產娩出胎兒時,手忙腳亂,操作失誤,造成新生兒窒息、顱內出血、產婦產道撕傷而引發醫療糾紛,部分醫護人員服務意識差,醫護人員不能主動關心孕婦,不能主動聽取孕產婦主訴,孕婦臨產后因疼痛急躁、恐懼,新生兒出生后成為全家的中心,新生兒的一舉一動牽動著全家的心,同時家屬也處于焦躁狀態,家屬希望醫護人員同家屬一樣的心情,這時需要醫護人員主動關心、照顧,耐心講解,責任心欠缺,一旦工作不到位,均可使孕產婦及家屬產生意見,誘發醫療糾紛[2]。
4 醫護人員自我保護意識淡薄
部分醫護人員工作態度不端正,不能及時完成病歷,不能準確記錄患者病情變化及治療變化,現在一些醫院實行電子病歷,部分大夫為了省事經常設置模板,遇到同類病人時粘貼覆蓋,粘貼時不認真,粘貼錯誤現象嚴重,例如產婦分娩一女嬰,但模板上為分娩一男嬰,粘貼后未更改,導致產后病程和出院記錄均記錄為男嬰,患者家屬復印病歷時發現錯誤,和醫院發生糾紛,最后以院方賠償2萬元解決;一些醫療糾紛經常發生在熟人身上,部分醫生總覺得有熟人,即使有問題也好溝通解決,患者入院后溝通不到位,知情簽字不及時,治療多,記錄少,一旦發生意外患者家屬不理解發生糾紛,因院方不能舉證倒置,這種醫療糾紛經常以院方敗訴賠償告終。
5 溝通方式不正確
孕婦入院整個過程中需要醫護人員多次溝通,溝通是需要技巧的,新入院的孕婦,要做入院評估,包括孕婦和胎兒,告知入院診斷及分娩的風險,分娩方式選擇,兩種分娩方式的利弊,溝通要坦誠,注意尊重和傾聽,選擇分娩方式時要有建議,避免一副公事公辦的口吻,例如孕婦臨產入院,檢查后無頭盆不稱,可陰道分娩,但B超提示有臍繞頸,醫師告訴患者及家屬臍繞頸會發生胎兒宮內窘迫,新生兒窒息;剖宮產會發生剖宮產兒綜合征,麻醉意外,大出血,感染,家屬覺得無論是生還是手術都很危險,大夫推卸責任,一旦簽字發生意外均要自己承擔,家屬產生不信任感,很容易發生糾紛。如果醫生告知患者家屬產前診斷,評估可以陰道試產,臍繞頸不是剖宮產指征,但在產程中需嚴密觀察胎頭下降及胎心情況,若出現異常可能需中轉行剖宮產或陰道助產。醫師溝通是要認真、誠懇,客觀評價病情、風險、意外及可能發生的并發癥,溝通的目的是要患者家屬充分了解病情,與院方共同承擔風險和責任。
目前醫療環境復雜,要求醫師要有高超的診治技巧、敏捷的反應能力、強大的承受能力和高超的溝通技巧。提高產科治療是防止糾紛的關鍵。
參考文獻:
[關鍵詞] 醫護關系;醫療糾紛;規范;溝通
醫療糾紛是指醫患雙方對治療、護理過程及其結果所產生的分歧,而醫護關系是否規范、合理,這將直接影響醫療糾紛的產生及其結果[1]。我院2005年1月至12月因醫護關系造成醫療投訴32例,現將醫護關系和醫療糾紛的原因及其處理方法介紹如下。
1 一般資料
2005年1月至12月因醫護關系造成醫療投訴情況,共接待58人,投訴32例,占55%。
2 原因分析
2.1 醫囑開出與執行的沖突
2.1.1 醫囑開出時間與護士執行時間有時不一致 有時醫生在8:00開始查房,9:00結束,開出的醫囑均為8:00,由于醫生開醫囑沒有及時與護士溝通,在執行時間上有誤差[2],同時也讓家屬與患者對醫院的護理質量產生懷疑。
2.1.2 醫囑書寫不規范 開醫囑時字跡潦草,書寫不工整,很可能導致護士在實施治療時出現錯誤,增加了醫療糾紛發生的機會。
2.1.3 濫用口頭醫囑過后漏記 按規定口頭醫囑僅限于搶救或手術中,過后醫生一定要在6 h內補記,但在臨床工作中確有各種各樣原因而出現濫用口頭醫囑過后漏記的現象。在醫療糾紛中有時僅因為記錄上的缺陷,被患者家屬用來反復舉證,給醫院帶來極大麻煩。
2.2 護理級別的界定認識不一 分級護理內容不為醫生、護士所共識,醫生不能完全界定特別護理和一級、二級、三級護理,常盲目下護理級別。如患者病情發生變化,又不能及時更改護理級別而引起護理記錄過于簡單,讓人感到病情判斷不正確或過于簡單的記錄是否在隱瞞什么而產生糾紛。
2.3 應對患者病情變化時反應不一 此類情況發生是因為護士缺乏業務知識和對病情估計經驗不足,特別是夜間認為無須叫醫生,擅作主張導致患者病情變化,耽誤及時治療引起糾紛,另外,醫生認為護士大驚小怪,事事都叫,其思想上不重視,如值班醫生在其他病房會診,導致應答不及時,耽誤及時治療引起醫療糾紛。
2.4 醫護關系緊張 長期以來,醫護關系的主要模式是主從型,護士從屬于醫生,護士只能被動地執行醫囑,一般人也認為護理工作簡單,做護理工作不需要專業培養和嚴格訓練,從而導致醫護關系緊張,造成在搶救患者時,護士沒有主動性,對醫生依賴性較強,從而對醫治及搶救患者產生一定的影響。
3 處理方法
3.1 護理病歷與醫療病歷記錄應一致 病程記錄在醫療糾紛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因此,醫護之間應針對患者的癥狀、治療方案、護理措施多溝通,交換意見,護士要根據患者的不同護理級別來書寫護理記錄,要準確、具體地記錄患者病情變化,反映患者的真實情況,掌握患者病情變化的第一手資料,為臨床醫生的治療工作提供可靠依據。如發現醫生病史與自己收集的臨床資料不一致時應及時核對,保證護理病歷與醫療病歷記錄一致,以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3.2 注意醫囑的執行
3.2.1 認真核對醫囑開出的具體時間 醫生應及時將立即執行的醫囑傳遞給護士,在處理醫囑時簽名,一定要注意護士執行時間與開出醫囑時間基本一致,以免因此引起醫療糾紛。
3.2.2 提高書寫質量 醫生在開醫囑時一定要書寫工整,并寫清年、月、日、時間、藥名、濃度、劑量、方法,護士一定要認真核對,如發現醫囑有錯誤或書寫不工整,應及時指出。
3.2.3 嚴格限定口頭醫囑范圍 規定的急救手術患者可執行口頭醫囑,使用時護士要重復一遍并與醫生再次核對后方可執行,事后醫生一定要及時補記,護士應負責督促醫生補記醫囑,除特殊情況外拒絕執行任何口頭醫囑。
3.3 明確分級護理內容 分級護理是護士對患者實施護理的依據,遇到病情突變時醫生應及時與護士溝通,使醫護雙方共同明確分級護理內容,使患者得到良好的護理。
3.4 提高醫護人員的專業素質和責任心 在臨床中不少醫療糾紛是由于醫務人員診療、護理水平不高,導致患者不應有的損害發生。醫護人員應加強對自身專業知識和專科知識的學習,當患者病情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報告醫生,以便及時處理。醫生應做到隨叫隨到,應答及時,提高搶救成功率。
3.5 建立協調健康的醫護關系 醫療和護理是兩個不同的學科,有著各自獨立的體系,在臨床醫療過程中兩者是密不可分的,只有醫生和護士協調統一,才能滿足患者各方面的要求,提高醫療水平。理想的醫護關系模式應是:交流—協作—互補型,雙方應及時交流。醫護雙方對工作采取配合、支持、協作態勢,切實按醫護雙方道德關系的原則處事,只有正確處理好醫護關系,才能防止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參考文獻
急診科接治的患者多是突發性的急、危、重癥患者,其醫療風險較大,是差錯事故和醫療糾紛的好發地,一旦出現醫療差錯和糾紛,法律不會因急診工作的特殊性而給醫護人員免責。在患者權益日益擴大的今天,急診科作為醫院的重點科室,在工作中要特別強調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權,正確理解醫療事故的含義和醫療糾紛的處理原則,工作中所執行的每一項操作都要向患者解釋清楚,征得患者同意和認可,不論工作多忙都要及時認真的書寫好病歷記錄,尤其是應做好病情轉歸的記錄,避免醫療糾紛發生時,醫護人員處于被動。為防患于未然,以利于急救工作的開展,結合《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我院的急診工作實際從筆者觀點提出如下幾點防范意見和應對措施。
1明確工作職責和工作范圍
根據工作性質制定各級工作人員的崗位職責,使醫護人員做到職責分明、相互協調,確保醫護工作的連續性、時間性、科學性、準確性,使急救工作在相對穩定的情況下能夠隨時接診救治患者,達到急救工作組織嚴密,井然有序,真正做到人在其位,各負其責。
2全科室管理制度,嚴格科室管理
(1)急診工作首先要急患者所急,所有的搶救工作均要有相應的時間要求,工作中應特別強調時間的觀念性,諸如醫護人員的接診時間、值班時間、搶救起止時間、治療處置時間、留觀后確診時間、轉入病房或轉院時間、患者死亡時間等均要有準確的時間記錄。(2)要求醫師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及時書寫門診急診病歷,查體詢問病史要仔細、全面、系統,對患者的任何蛛絲馬跡都不能放過,對患者拒絕的檢查、治療、病情轉軌情況要在病歷上準確的做好記錄,并請患者簽字為證。(3)凡遇多發傷、跨科室的疾病或診斷未明確的患者,首診醫師應承擔主要診治責任,負責及時邀請有關科室會診。對生命體征不穩,需轉科的病員,必須先搶救,待生命體征平穩后再轉入行相關科室,并做好轉科記錄。如需轉院要電話通知相關醫院做好搶救準備,必要時請醫院派救護車急診患者。
2.4搶救工作應注意的問題(1)醫護人員對急診患者的診斷、緊急處理、治療護理要嚴肅認真、迅速及時、準確,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和責任感執行救治;(2)搶救工作在遇有診斷、治療、技術操作等方面的困難時,應及時請示上級醫師,匯報給醫院負責人協助解決;(3)一切搶救記錄均應書寫準確、清晰、不能有涂改并詳細注明執行時間和執行者;(4)各類急救藥物的空瓶、輸液空瓶、輸血袋等均應集中存放,以便于統計查對,避免差錯事故的發生;(5)搶救時醫護人員要密確配合,執行口頭醫囑時護士必須口述一遍醫師確認后再執行,并及時記錄在病歷上,事后由醫師記。
2.5對留觀患者應做到以下幾點(1)所有留觀患者必須建立病歷,主管醫師應及時查看患者,做好病情變化的記錄和處理經過。(2)護士要及時巡視病房,進行重點觀察,對發現的病情變化及時匯報醫師,協助醫師處理,做好記錄。(3)對要求離院的留觀患者,分管醫師要詳細向患者說明注意事項和隨診時間,并請患者簽字。
2.6院前急救的處理(1)在接到急救信號后需在5min內出診,出診的醫護人員要通過電話及時和患者聯系,掌握患者的大體情況,在安慰患者的同時,可做出初步處理的決定;(2)到達現場后要根據患者的情況進行就地搶救和送往醫院救治,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與醫院急診科聯系;(3)對于自殺、他殺、交通事故等涉及法律問題的傷員,醫護人員在積極救治的同時,要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警惕,及時通知110、122工作人員到達現場處理;(4)若系昏迷患者在積極救治的同時,需與陪送者共同檢查其財物寫好清單,至少有兩人簽字后由值班護士保存。
3以預防為主,將防范措施納入急診管理中
(1)為確保急診患者的就醫安全,從患者到達就診科或接到急救電話開始,醫護人員就應樹立為患者服務的急救意識,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急救,防止差錯事故的發生。(2)針對工作實際找出急診科易發生差錯事故的原因和薄弱環節,在日常工作中經常向醫護人員敲警鐘,不斷增強醫護人員的工作責任心。主任、護士長在排班時要注意新老搭配,充分調動醫護人員的積極性,避免醫護人員長期處于緊張疲勞狀態而發生查錯事故。(3)防范措施:充分發揮工作中把關者的積極性,科內要重點抓好差錯好發人員、好發時間的管理,營造好的工作環境,做到工作分工協調“兩不誤,兩促進”,在易發查錯事故的時間段(中午、夜間、清晨)及時提醒醫護人員注意工作質量,為防止各種遺忘性差錯的發生,醫護人員要自覺進行交接班前的自查,以便于及時發行問題進行糾正。
4急診工作中應講究語言藝術的作用
(1)醫護人員應盡可能的了解患者的第一需要,讓急、危、重患者到院后有一種安全感,并能從醫護人員的語言中得到安慰和鼓勵,以更好地配合醫生治療。(2)醫護人員對患者的病情不能亂加評論,不明白、不清楚的問題要及時請示上級醫師,更不能在患者面前談論有關治療護理中的缺點和醫護人員的作法,以免產生不利影響,造成患者的誤解。(3)對某些失去理智的患者及家屬,醫護人員應以高度的同情心冷靜的與其交談,以寬容的態度穩定患者的情緒,多站在患者的角度解釋問題使患者能夠面對現實,積極配合治療。(4)醫護人員在回答患者的問題時一定要注意語言的審慎性,要實事求是,恰如其分地回答如:目前患者情況還比較好,但病情是一個復雜多變的過程,還要看以后的進展情況等,決不能信口開河、草率回答,而給醫療糾紛埋下隱患。
5加強消毒隔離工作,防止院內感染的發生
(1)急診科是病人集中的地方,也是病原微生物聚集的場所,如果醫護人員在工作中不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程,很易發生院內感染,引起醫患糾紛。為此,醫護人員進行的每一項操作都應做到操作前后洗手,必要時進行手的消毒,嚴格執行無菌操作原則和操作規程。(2)對急救物品均應注明消毒日期,定期進行消毒處理,消毒液及時檢測更換,確保消毒滅菌效果。(3)對搶救室、處置室做到每日清潔消毒,每月進行空氣培養,保證室內環境達標。
6加強急救知識培訓,避免技術性差錯的發生
(1)有計劃的組織醫護人員學習急救知識,經常組織急救技術培訓,尤其是最常見的氣管插管、心肺復蘇、電擊除顫等以提高醫護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實際操作能力。(2)定期選派醫護人員外出學習新的急救知識和技術,不斷拓寬急救業務,提高急救水平。
(3)要加強醫護人員工作責任心的培養,使他們養成良好的服務意識、自覺的慎獨工作精神和技術操作能力,從而避免一些因責任心不強而造成的差錯事故發生。
7正確對待工作中出現的差錯
對日常工作中出現的差錯要及時總結討論,既要分析客觀原因,更要查找主觀原因,總結經驗教訓,糾正薄弱環節,對有關當事人進行嚴懲,以引起醫護人員的重視,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醫院和科室都要經常組織醫護人員學習一些因微小差錯引起糾紛的典型案例,在工作中引以為戒,一旦發生醫療事故,醫護人員應冷靜對待,及時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損害后果的擴大,同時匯報醫院協助處理。
1 一般情況
18起急診醫療糾紛屬院方原因的有12起(66.7%),其中屬于醫患溝通不夠的6起(33.3%),醫務人員技術水平不高4起(22.2%),醫務人員責任心不強2起(11.1%);屬于病人方面的有6起(33.3%),其中屬于病人及家屬不理解的2起(11.1%),特殊病人不配合治療的2起(11.1%),病人死亡引發的2起(11.1%)。
2 糾紛原因
2.1 醫患溝通不夠
由于醫患比例嚴重失調,導致醫護人員疲于診治而溝通不夠。醫生交代病情不及時、不充分,導致家屬不重視,病情變化后難以接受,因此發生糾紛3起;在某些檢查前未告知檢查的危害而事后引起病人家屬的不滿1起;在治療過程中未充分重視病人及家屬的知情權,擅作主張導致病人自費費用增加引起糾紛1起;因病情需要,會診醫生輪換頻繁診察病人而未主動介紹,看病后也不主動交代病情和處理意見,結果給病人和家屬造成無人管病人的誤解,導致醫患雙方矛盾激化1起。
2.2 醫務人員技術水平不高
急診值班醫生分科過細,只熟悉本專業的知識,引起誤診、漏診2例;一骨折病人因復位不好留下殘疾引起糾紛1起;急診服務臺護士分診不當,造成病人往返于各科室,同時引起科室間推委病人,耽誤診治時間,因此造成糾紛1起。
2.3 醫務人員責任心不強
醫生給1名頭部外傷病人開了CT檢查單和輸液單后未觀察病情變化,也未寫病歷,導致3 h后病人昏迷未能及時處理,硬膜外血腫增大而出現腦疝,延誤手術治療導致病人死亡;甘露醇注射液滲出未處理,導致病人局部皮膚壞死1例,由此導致糾紛2起。
2.4 病人及家屬不理解
急診病人病情危重,家屬心情焦急,希望馬上得到及時的救治,而對診療程序不理解,對在病危通知書、手術同意書等醫療文書上簽字極為不滿,認為醫生推卸責任而導致糾紛1起;對疾病認識不足,見病情不見好轉反而惡化,認為醫生救治不力或用錯藥而產生糾紛1起。
2.5 特殊病人不配合治療
精神病病人來院時精神異常,處于妄想狀態,不僅拒絕治療,而且出現自傷,家屬責怪醫院要求賠償而引起糾紛1起;1患兒因哭吵好動,家屬看護不牢,導致輸液過程中7次藥液滲出,引起患兒四肢腫脹明顯而產生糾紛1起。
2.6 病人死亡
2例因車禍來院已死亡的無主病人,家屬趕到時將怨恨遷怒于醫護人員,認為醫生救治不力,或是因醫療事故導致病人死亡而提出賠償要求,但事實上院方無錯,因此產生糾紛。
3 對策
3.1 健全、落實規章制度
我院急診科2005年8月通過ISO 9001―2000認證,實施急診出診接診分診制度,強調醫生護士首診負責制。出診醫生必須5min內出車,做好現場急救和途中救護,并及時與急診服務系,作好院內搶救準備。急診服務臺護士接診后按病情輕重把病人分為紅、橙、黃、綠、藍、黑6個等級,紅、橙、黃等級者給予《急診搶救室病歷記錄》,并護送入搶救室進行積極搶救,綠、藍等級者給予《急診病歷記錄》,送各診室診療,黑者為病人已死亡,必須由相關醫生做心電圖證實,并開據死亡證明。《急診搶救室病歷記錄》1式2份,1份交給病人,1份上交醫院病案室保存。對危、急、重病人做到先搶救后掛號,先檢查后付費,開通綠色通道,早診斷,早搶救,爭取搶救的“黃金時間”。凡是危重病人的搶救,必須有高年資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以上職稱醫師在場指導,并及時做好搶救記錄。需多科合作搶救的,向醫院總值班報告,及時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搶救,急會診者必須5min內趕到。來院已死亡者必須盡力搶救半小時,確實無生還希望,才能放棄搶救。作好家屬解釋安慰工作,無主病人必須匯報總值班。因交通事故、意外傷害而死亡的必須與110聯系。
3.2 強化急診意識
衛生局、醫院、科室內部不定時進行考核、比賽,積極派遣骨干到上級醫院進修,提高急診醫護人員的急救理論和操作技術;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學習急診規章制度,進行醫療文書規范書寫的培訓;提高醫護人員的心理素質,強化急診意識,增強應變觀察能力,做到忙而不亂,樹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3.3 加強醫德和法規教育
通過請專家來院講課,組織觀看錄像,來培養醫護人員良好的醫德、愛崗敬業的精神和強烈的責任心,增強法律保護意識。從思想上高度認識醫護工作是慎獨的工作,避免過度醫療,拒絕收受紅包。
3.4 促進醫患溝通,建立和諧醫患關系
通過對急診糾紛典型案例的分析,提高與病人溝通的規范和技巧。醫護人員要通過換位思考充分理解病人及家屬的心情,耐心細致地介紹病情。尊重病人的權利,保護病人的隱私,履行知情同意,重要的檢查治療和危重病情的交代,要有書面記錄并簽字,爭取他們的積極配合。對于一些藥物的不良反應事先作好解釋和預防工作,避免病人及家屬的誤解。對于病人及家屬提出的疑問要重視,并及時給予合理的解釋:對于不配合的特殊病人應區別對待,如靜脈不好的患兒,由技術高的護士操作;對躁動病人實施必要的制動和防護措施;中毒、自殺病人意識清楚者作好安撫勸慰工作,意識不清者作好家屬工作,協助病人配合治療。按規定合理收費、透明收費,如通過院內電視播放收費明細,在使用費用較貴或自費藥品前應征得同意。急診服務臺免費提供開水、針線、車床輪椅服務,進行健康知識的宣傳。急診各樓層設有病人意見簿,醫院定期分發病人評議表,聽取大家的建議和批評,來加強溝通,及時改進工作。
3.5 增加人員配置
針對我院急診科人員緊缺狀況,2005年8月始增加科室人員編制。目前,急診一樓負責診療和搶救的醫生增至12人/d,前半夜還有幫班醫生,護士增至18人/d,并排有陪班,夏天開設夜門診大輸液。相對于目前日平均來院急診人數403人,緊缺情況有所緩解。遇到特大車禍、刀傷,重大突發事故可通過總值班進行人員調度,積極組織搶救。必須轉院的,經總值班同意,聯系上級醫院后,迅速派120送病人轉院。
3.6 建立醫療糾紛監督處理組織機構
我院醫務科定期抽查急診病歷,進行120出車、醫生呼叫到崗時限抽查,開展急救演習,組織疑難病例、死亡病例討論。定期將糾紛案例進行公示,要求當事人寫出書面認識材料,科室提出處理意見和整改措施。在醫療糾紛處理過程中,堅持有理、有利、有節原則,態度明確,不推諉責任。
4 討論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2-3783(2009)-02-0066-02
【關鍵詞】產科 醫療糾紛 防范措施
醫療衛生工作是一項高風險行業,醫療過程中的每一個環節都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特別是產科急、重癥及急診比較多,而且病情變化快,是醫療糾紛的高發科室。近幾年來,由于各種原因使得醫患關系趨于緊張,醫生執業環境漸差,醫療糾紛已經成為困擾醫務人員和醫療單位的一個相當突出的問題。日益升級的醫療糾紛已成為社會和的熱點,許多醫生、護士和助產士對投訴十分憂慮和困惑。因此,醫療糾紛已經到了不容回避,而是應該以積極主動的態度去面對,去防范的時候了。現就產科領域醫療糾紛的防范談一談我個人的粗淺認識。
1 引發因素
產科的大多數醫療糾紛涉及的是低危無并發癥的妊娠,但卻發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并發癥或不良結局。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1 醫患關系不良 為醫者首先應對患者負責,主動與患者進行溝通、交流,以取得患者的信任,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若醫生與患者缺乏融洽、良好的關系和相互信任,患者可能會提出無理要求,懷疑醫療決定,從而影響治療效果,或四處尋醫,打聽第二種、第三種醫療意見,延誤了自身的治療處理;有的懷疑醫生而進行錯誤控告或不公正的批評,甚至對好的醫療結果也不滿意。由此進入一個惡性循環,患者又將其不滿意的結局歸罪于醫生。
1.2 服務態度不好與責任心不強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產婦受分娩鎮痛的折磨,疼痛使他們身心疲憊,有時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與行為,若助產人員不能給產婦安慰和鼓勵,講解分娩相關知識,缺乏耐心、同情心或語言不慎等,極易惹怒產婦而引發醫療糾紛。分娩是一個復雜的生理過程,病情變化快,而且涉及母嬰安全,若責任心不強。如:①未認真執行查時制度,把新生兒性別弄錯,主要是填寫錯誤;②觀察產程不認真,未及時告知產婦及家屬等,由此產生不良后果而引發醫療糾紛。
1.3 未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在進行各種操作時未按操作規程處理,為省人、省時而簡化操作程序,致使產婦受到損害而引法醫療糾紛。
1.4 專科知識不夠及專科技術操作不熟練 產科是一個專科性比較強的科目。作為產科的醫務人員一方面要掌握本專科的理論知識,在臨床實踐中不斷總結經驗。如:一產婦產后感覺會陰疼痛,墜脹,有便意但不能排便。此時若醫生缺乏專科知識未考慮專科情況,而是認為會陰疼痛系產傷所致,排不出大便可用通便劑處理,未作專科檢查確定是否為陰道壁血腫形成,若為陰道壁血腫就會隨時間的推移出血量的增多而出現產婦失血性休克等嚴重后果而引發醫療糾紛。另一方面,要刻苦訓練專科技術操作,防止因技術過失而引發醫療糾紛。
1.5 對醫療收費不理解 雖然我科嚴格按云南省非營利性醫院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但我縣為農業縣城,農業人口占多數,經濟比較困難。她們總會拿現在與過去對比;拿縣醫院與其他醫院或私人診所對比;治療費與藥品費所占比例進行對比等,進而出現了對醫療收費的不理解,加之在產婦欠費時醫務人員催交費的語言不慎,極易引起產婦及家屬的反感,認為醫生無人情味,認錢不認人,從而引發醫療糾紛。
2 防范措施
2.1 強化管理,加強制度建設 管理出質量,管理出效益。加強職工職業道德及醫療安全教育。開展人性化服務,體現人文關懷,盡量創造適宜孕產婦的環境,如:增設溫馨病房。認真做好預防性控制,防止問題的發生,而不是出現問題時再補救,針對可能出現的情況。如:患者多,病情急,治療多或分娩室臨產婦多的情況下,易出現忙亂現象;單獨值班時,個別護士專科操作不太熟練,出現懶散現象等,預先制定相應對策,如打破慣性排班制,對上班時間及各班工作范圍進行適當調整,合理安排人力,對值班的醫生、護士、助產士進行恰當的搭配,分娩室有臨產婦盡量保證醫生在場。加強督促和檢查,將糾紛的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嚴密的組織紀律及嚴格的規章制度是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的前提和條件。根據產科工作特點制定嚴格的考核條例,如:獎懲制度,談話簽字制度,醫療質量考核制度。引入競爭機制,采取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組織紀律,基礎及專科理論考核成績,技能考核成績,實際工作能力等方面綜合評價。根據考評結果競聘上崗,打破論資排輩,聘任崗位與工資、獎金掛鉤。當然有了諸多嚴格的規章制度,其重點仍然是要認真檢查落實情況,要保證執行考核標準時一視同仁,使各項制度落到實處,從而減少醫療糾紛的發生。
2.2 改善醫患關系,促進醫患交流 溫柔體貼的關愛是增強醫患關系的關鍵。作為產科的醫務人員首先應對患者負責,體現在未經同意不得泄露患者的病情;未經明確的同意不能進行某些涉及孕產婦隱處的操作,如陰道檢查或會陰切開術。其次患者的知情同意,包括由醫生采用非專業術語向患者公開病情,講解專業知識,如診療性質,治療方法的選擇以及結局,同時還必須包括干預與不干預的風險,較安全與較危險的選擇,行醫單位具有或缺乏的條件,并根據患者的某些特殊需要,醫務人員專業技能給予的最佳建議。最后,在孕產婦獲得充分知情和理解后簽署知情同意書。如此與患者進行溝通交流就能取得患者的理解與信任,建立良好的醫患關系。
2.3 改善服務態度及加強責任心 許多孕產婦對分娩知識缺乏,對分娩常常有恐懼心理,對自身能否順利分娩持懷疑態度,信心不足,加之分娩時陣痛的折磨,產后又擔心沒有足夠的母乳喂養孩子。作為產科的醫務人員要了解產婦的心理狀態,多給她們鼓勵與安慰,幫助和關懷。對孕產婦入院時認真介紹住院環境,臨產先兆。當產婦進入產程后要向她們講解分娩的進程,嚴密觀察產程進展,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和產婦及家屬聯系,并積極采取措施,盡量保證母嬰安全。產后宣教母乳喂養的方法和技巧及照料嬰兒的有關知識,指導產婦產后飲食、運動、衛生及并發癥的預防。在填寫各種記錄時認真核對,做到準確無誤。杜絕因責任心不強而導致的醫療糾紛。
2.4 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熟練掌握各種技術操作規程,工作中嚴格按操作規程執行。對專科技術操作,如產程觀察要點及異常產程的處理;接生的要領;產時新生兒窒息的復蘇;產科急、重癥的急救措施等都必須熟練掌握。做到醫護密切配合,技術嫻熟,快捷準確。只有這樣,才能防止醫療糾紛的發生。
關鍵詞:醫院;醫療糾紛;人民調解;調解機構
一、司法所駐醫院的醫療糾紛調解室的現狀
近年來,醫患關系日趨緊張,醫患矛盾十分突出,一旦患者和醫院之間產生矛盾沒得到及時和解,患者方動輒糾集人員對醫院進行圍堵、漫罵,影響惡劣,醫療糾紛對于轄區內的治安方面具有重大影響。出現醫療糾紛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由于患者和醫院尖銳對立以及互不信任的態度,經常導致矛盾糾紛處理陷入僵局,一些問題處理不當就容易進一步激化事態,演化成惡性群體性事件。有的地方甚至出現專業“醫鬧”的現象。這現象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較為重大的不確定性因素,嚴重危及社會和諧穩定建設。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積極探索人民調解機制調解醫患糾紛,將調解室辦公地點設立在醫院,同時設立的還有警務室和綜治工作站。當醫患糾紛發生時,以調解室為主,與警務室和綜治工作站形成聯動,爭取在第一時間將糾紛解決在院內,解決在萌芽狀態,盡量避免矛盾糾紛的進一步激化。第三方調解機制的出現就像為醫患雙方建立起一片“緩沖帶”,從而為解決糾紛創造更多的轉機。
這種調解機構的設立能夠兼顧公平與權威,受到諸多省、市的青睞。江蘇、天津、浙江、上海、深圳、廣東等地紛紛進行由人民調解委員會開展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的探索。在某些醫患沖突較為頻繁的地區,第三方模式更是被寄予厚望。但實際上第三方調解這種嘗試是形勢所迫。一旦醫患雙方發生民事責任爭議,解決途徑有三:醫患雙方協商;衛生行政部門調解;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在現實當中,3條途徑都存在問題。 醫患雙方協商的途徑最為常用,但由于雙方信息不對稱,倘若對同一事件的認知存在較大差異,往往會發生激烈沖突;衛生行政部門的行政調解也常受到患者的質疑,認為衛生行政部門跟醫院是“一家人”,必然會袒護醫院,難以做到中立;至于訴訟,對患者而言,要耗費大量金錢和精力,且即使選擇訴訟或者行政調解,還須面對醫療事故技術鑒定這一關鍵環節。而由于進行鑒定的醫學會與醫院之間存在千絲萬縷的聯系,其鑒定結果也常遭到質疑。 因此,第三方調解機制的出現和發展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必然。
雖然以人民調解為基礎的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模式在發展過程中遇到了頗多的困難,但其具有相對獨立、權威、低成本、高效率的優勢,還是被各方人士寄予厚望。
二、司法所駐醫院的醫療糾紛調解室發展的優勢
(一)離糾紛發生地近,容易了解實際情況,以便迅速作出反映醫療糾紛調解室因其工作地點就在醫院,因此對醫院與患者發生的矛盾糾紛能在第一時間得到第一手資料。比以往的被動調解更能阻止糾紛的產生。調解人員也更容易了解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反應。將可能產生的糾紛解決于萌芽狀態。
(二)組織結構上完全獨立于矛盾雙方
調解室的調解人員由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主任、派出所責任區民警、相關社區調委會主任、專職人民調解員組成,是完全獨立于醫院和患者之外的第三方。在組織結構上,從各地成立的醫療糾紛調解機構來看,幾乎無一例外地強調自己和衛生局沒有隸屬關系。他們或隸屬于司法部門,或隸屬于人民調解委員會。大多數醫療糾紛調解機構嚴格遵守不收取任何費用的規定。這樣不僅受到了醫患雙方的歡迎,同時因沒有利益驅動,確保了調解結果的公正、公平,也確保了醫調委獨立的第三方作為醫患之外的第三方,與雙方都沒有利害關系,既不袒護任何一方,又可以緩沖彼此的對立情緒,消除雙方顧慮,贏得信任,利于糾紛的化解。
(三)人員配置專業化能夠給矛盾雙方提供專業意見
在人員上,大多數地方的醫療糾紛調解機構都有自己的專家庫,遇有醫療糾紛時,隨機抽取專家。具有豐富實踐經驗的專業人員,在調處糾紛時能夠對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醫療糾紛處理程序和處理結果的可能性進行分析,同時從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出發,提出合情合理的建議,從而贏得當事人的信賴,為解決糾紛奠定良好的基礎,調委會獨立于衛生行政部門之外,由司法部門負責調委會的日常管理和人員招聘,工作經費和人民調解員的補貼經費由財政保障。調委會還專門選任了一批責任心強、業務精專的專業醫療人員從事調解工作。負責醫療糾紛調查、評估、鑒定的理賠處理中心同樣配備了具有臨床醫學、藥學、衛生法學和保險等專業資質的專職工作人員。人民調解的便民原則,是其深受群眾歡迎的亮點。醫療糾紛人民調解中心結合醫療糾紛突發性強、不穩定因素多等特點,打破8小時工作制常規,遇到突發糾紛,中午、夜間、雙休日、節假日都不休息。在查明事實、公平公正的基礎上,做到快受理、快調解、快結案,最大限度地維護醫患雙方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