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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統計法制建設,推進依法統計。堅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斷強化法制意識,全面推進依法統計。一是學法用法更加普及。把《統計法》、《統計法實施細則》、《統計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條例》等法律法規讀本作為局機關人員必學書籍。通過學法、知法、懂法,做到在統計工作中不說外行話、不做違法事。二是法制宣傳更加深入。把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抓,每年制訂普法宣傳工作要點,確定普法宣傳周。通過懸掛橫幅、下發紙質宣傳單和開通普法專欄等方式,做到統計法制知識進課堂、上媒體、下企業,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執法檢查更加到位。堅持每年開展一次執法大檢查,重點對統計臺帳不完善、遲報、漏報、錯報等行為進行檢查與糾正。20__年度不斷擴大統計稽查范圍,特別是把統計數據質量低的鄉鎮(街道)和企業作為重點檢查對象,共稽查32家單位,立案20家,罰款7000元,統計法律法規的影響力不斷擴大。
二、認真執行人大決議、決定,主動接受人大監督。牢固樹立“監督就是支持,監督就是促進,監督就是幫助”的觀念,積極主動地接受人大監督,進一步規范統計行為。認真貫徹執行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高度負責地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以及縣人大常委會審議意見、會議紀要,確保我局在法律規定的范圍內開展工作。
三、圍繞縣委、縣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履行統計職責,提供優質統計服務。按照“用數據說話,為發展服務”的要求,不斷加強統計基層基礎,進一步提高統計數據質量,統計整體水平明顯增強。
一、充分發揮“參謀”作用,全力服務經濟發展。一是加強重點領域監測,及時編撰統計信息。加強主要經濟指標監測和分析預警,及時反映經濟運行中苗頭性、趨勢性問題。20__年度有六篇分析獲縣領導批示,兩篇刊登在縣政府《參閱信息》上?!督衲晡铱h經濟開局嚴峻》獲__批示,《我縣小升規家數或出現負增長亟需引起重視》獲徐淼批示,《我縣在糧食安全責任制考核中“糧食生產”指標落后的原因分析》獲__批示,《我縣前三季度GDP僅增長7.8%形勢不容樂觀》獲__和__批示,《__縣人均GDP比較分析》獲__批示,《一季度GDP增速:__、__、三門之不同》獲__批示。二是建立四項會議制度,獲縣長批示。針對我縣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新任務,為加強對經濟運行的預測研判,建立了四項會議制度。出臺的文件《__縣統計局關于印發〈周一工作例會制度〉等四項會議制度的通知》獲徐淼批示。三是加強調研出精品,提高統計服務質量。調研分析著重放在選好題、出精品上,拓寬課題調研渠道,豐富課題調研內容,落實課題調研力量。20__年度調研報告《服務業發展:__與__比較分析》刊登在《__政研》第__期上;調查分析《關于__縣近幾年企業外遷情況的調查分析》刊登在《__政研》第24期上,并獲__批示;《__縣企業發展環境調查報告》刊登在《__信息》第18期上。四是加強與經信、發改、商務等相關部門的交流、溝通。發揮統計部門信息、分析、咨詢和監督職能,運用相關數據分析指導、配合其他部門做好市定發展目標考核工作,協助召開相關協調會,共同研討解決方案。四是及時對月度、季度和年度全縣經濟運行的基本態勢、運行特點和關注問題做好分析,為縣經濟分析會提供優質統計資料,為縣委、縣政府科學決策服務。
二、積極推進統計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統計基層基礎建設事關統計的效率和質量,市局統計巡查后,針對我縣面臨的主要問題和幾點意見,縣政府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統計基層基礎工作的通知》;召開了全縣統計工作會議,對全縣統計基層基礎進行了具體部署、落實。建立了__統計分局,成立了統計中介機構;落實了村居(社區)統計人員的報酬。積極落實國家、省市局關于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要求,專門制定了《__縣鄉鎮(街道)統計基層基礎工作量化標準》__的配套政策,對每一個細項進行細分量化,使鄉鎮街道和企業、村居做統計工作有方向、有目標,對基層的督查有標準、有依據。
三是精心謀劃、有效推進第三次經濟普查。全力以赴做好PDA上門登記、數據處理、數據評估等各階段任務,高質量完成三經普各項工作任務。技術論文《提高經濟普查宣傳工作實效性的若干思考》獲市二等獎,《對單位基礎信息規范化工作的一些思考》和《PDA在第三次經濟普查使用中的思考》獲市三等獎。
同時,配合縣政府加強與各責任單位的溝通協調,抓好數據評估認定工作,推動為民辦實事和縣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重點工作的全面完成,認真辦理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重視人民群眾對統計工作的建議和意見,虛心聽取對統計工作
的建議。來信來訪及[文秘站:]時組織查辦,在第一時間給予回復,使人民群眾對統計工作更加了解和信任。 當前,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統計工作的職能越來越多,各級領導越來越重視,社會各界越來越關注,對統計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統計工作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也存在一些困難和問題:一是基層基礎比較薄弱。工作任務重,局機關人員偏少,壓力大;基層統計人員不夠穩定,專業素養不高。二是工作任務比較繁重。周期性大型普查幾乎年年都有,單項調查逐年增多,20__年“平安三率”調查就開展了4次,統計工作任務越來越重。三是數據質量有待提高。受諸多因素影響和制約,少數統計數據失真現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實施“企業一套表”,實行聯網直報工作以來,我局只能在網上監管,對數據的審核、質量的提升壓力很大。四是統計協調難度大。目前,統計工作實行下算一級核算辦法,縣里各項報數均由市掌控,同時市對各縣市區的績效考核按指標增幅來排位,工作壓力非常大。
為有效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下階段,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繼續推進統計基層基礎建設。按照省市加強統計基層基礎建設的要求,有計劃、分批次搞好建設。積極開展多形式教育培訓,提高基層統計人員整體業務素質。建立、完善基層單位原始記錄和統計臺帳,制定數據審核評估辦法,嚴格規范統計數據報送程序,提升統計數據公信力。
二是深入踐行統計為民理念。及時數據信息,實事求是地反映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充分發揮統計信息、咨詢、監督職能,加強統計調研、分析工作,挖掘數據背后規律,為縣委和縣政府當好參謀。
三是完善企業聯網直報工作。進一步推進網上直報工作,明確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責任,強化責任追究,確保數據質量。
一、總結成績
在日常工作中,我注重加強學習,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質和工作能力。有重點、有針對性的學習。提高了自身的政治修養、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運用科學理論指導具體工作的能力得到進一步提升。在原則立場和大是大非面前,始終保持和各級黨委的高度一致,做到了旗幟鮮明、立場堅定。始終堅持遵守工作紀律、堅持勤政廉潔,工作中講黨性、講原則、顧大局,踏踏實實做好本職工作。堅持工作為重,個人一切服從工作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振奮精神,愛崗敬業,保證工作效率。
二、查擺問題
在宣傳方面,與其他支部幾乎沒有聯系,對其它支部的情況不是特別了解,沒有很好的做到取長補短、為我所用。另外對發展的積極分子的情況不夠了解,也從側面反映出了我在宣傳工作上的不足之處,我會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這反映了我與群眾聯系不夠,沒有引起雙方足夠的重視。此外,有時我自己對自己有所放松,工作效率較低,有時沒能及時傳達院支部的一些通知決議。
三、剖析原因
究其原因,支部成立不足三個月,在開學不久,作為學生,課業有些緊張,導致我沒有能很好的兼顧課業與支部工作,忽略了與支部內、支部外的其他支部的聯系,忽略了與周圍群眾的主動聯系。在工作任務下達時,因為自己沒有優秀的處理好臨時任務的能力,時常出現慌亂、消極的心理,這是鍛煉不足的表現,我認為隨著一次次臨時工作的鍛煉,我能夠做到有條不紊、高效地完成任務。
四、2020年整改計劃
1、做好黨支部各種會議、活動的宣傳。
2、對外宣傳黨支部的基本情況、黨員發展情況和開展的各種特色活動。
3、加強與院其他各支部的交流,多參與他們的學習和討論。
4、積極了解其他黨支部的最新動態,以取長補短、為我所用。
通過學習《規定》中"五個禁止"和"二十二個不準",填補了以往沒有專門針對農村基層干部廉潔履行職責的制度空白,對于健全和完善黨員干部的行為規范制度體系,解決農村基層干部履職中出現的各種不廉潔、不規范問題,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保持黨紀法規建設同步推進,形成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的整體合力,推動農村經濟和諧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在認真學習的基礎上,結合我社區的工作實際,自查如下:
一、《規定》學習貫徹情況
堅持"以學習促提升、以自查促整改、以實踐求實效"的原則,深入學習領會精神實質,自覺把"五個禁止""二十二個不準"要求融入到具體社區工作中,嚴以律己,忠誠履職,個人執行《規定》總體良好。
1、堅持"知"與"行"結合
逐條學習《規定》,全面、準確、深入領會其精神實質,將形成的理念用于實踐,做到知行合一。在學習中對照檢查"五個禁止"和"二十二個不準"執行情況,主動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在工作、生活和社會交往中自覺踐行廉潔履職,真正做一個為民、務實、清廉的社區工作者。
2、堅持"自律"與"他律"結合
嚴格按照《規定》要求和規定,進一步規范自身行為,時時提醒自己,處處要求自己自覺遵守《規定》。
3、堅持"盡心"與"盡職"結合
自覺用科學發展觀武裝自己,堅持把發展作為第一要務,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清正廉潔,樹立良好作風,創新發展思維,在本職崗位上爭創一流業績。勤于思考,從普遍性問題中發現和找到規律性的東西,總結和提煉經驗性做法,用以解決發展中的矛盾、前進中的難題、工作中的癥結。
二、學習《規定》發現的問題
通過對照"五個禁止""二十二個不準",深入開展自查,我在思想作風、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以下不足:
1.缺乏有的意識和自覺性
在自身修養方面要求不夠嚴格,標準不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有所淡化。
2.學習有所欠缺
在實際學習過程中,往往出現因為認識不足疏于學習、事物繁忙難以集中時間學習、學習缺少系統性。
3.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不夠
在思想、工作、作風上暴露一些問題,有其客觀因素,也存在主觀認識原因,主要表現在重事務,輕學習。習慣從客觀上強調工作忙、任務重,沒有處理好工作與學習之間的關系。
三、自糾方向和措施
1.加強自身修養,牢固樹立宗旨意識
繼續認真學習《規定》,時刻以《規定》中的標準作為工作處事的原則。不斷加強理論學習,夯實自身思想政治基礎,加強自身修養,時刻把人民群眾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2.自覺接受群眾監督,保持艱苦奮斗本色
按照《規定》中"五個禁止"、"二十二個不準"的要求,做到頭腦清醒,政治堅定;做到清正廉潔,以身作則,嚴格按照規定和制度辦事。在實際工作中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公私分明,堅持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虛心聽取人民群眾的批評意見,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
一、推進合規文化建設的重要保障
1、支行領導重視親力親為起到模范表率作用
以本人為中心的支行領導班子首先認真學習合規文化建設的相關文件,深刻領會開展合規文化建設的重大意義。充分認識到開展合規文化建設是我們支行生存、發展的內在迫切需要。同時,從本人做起,身體力行,親力親為,起到了模范表率作用。本人不但是合規文化建設的管理者,更是踐行者。在網點辦理業務時,不搞特權不走快捷通道,和一般的顧客一樣排隊辦理業務。
2、員工認識到位積極參與形成主動自覺學習的濃厚氛圍
由于以本人為中心的支行領導班子的親力親為和模范表率作用,在員工中形成了一種無形的力量和動力,充分帶動了全行員工積極參與的自覺性和主動性,從而形成了領導做起、上下聯動、共同學習、共同提高的濃厚氛圍。
3、將合規文化建設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我支行把合規文化建設列入極為重要的議事日程,定期召開專門會議進行研究部署。利用各種機會、不同場合不斷地向職工宣傳,而且還把合規文化建設的要求落實到各項具體工作中去,不斷推動合規文化建設向縱深發展。
4、開展層層簽訂責任狀活動明確干部員工責任意識
我支行根據市分行日常合規操作工作要求,層層落實了案件防控責任,并按要求簽訂了案件防控責任狀,明確了員工的責任意識。
二、推進合規文化建設的有效途徑
1、從職業操守培訓入手加強員工職業道德教育
我支行對于新進的員工進行了職業操守培訓。通過對銀行業從業基本準則、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客戶等內容的學習,新進員工了解了職業操守的基本知識和做為一名銀行業從業人員應具備的基本素質,使職工初步樹立起是非分明的職業道德觀、榮辱觀、增強了“誠信”、“正直”行業精神的培養,強化了職業道德教育。
2、全面落實市分行制定的作業式操作流程規范操作行為防范操作風險
為規范各崗位人員操作行為,防范操作風險,我支行各崗位完全按照市分行制定的操作流程進行日常的工作操作。
聯社下轄個核算單位,個營業網點,從業人員余人,止月底各項存款余額萬元,較年初凈增萬元,各項貸款余額萬元,較年初凈增萬元。
二、利率定價機制的運行情況
(一)利率執行情況:
年全年貸款累放額為億元,平均執行利率為10.485%,最高執行利率為12.6%,最低執行利率為8.37%;浮動區間為(1.5-2.3)。年月至月貸款累計發放額為億元,平均執行利率為10.485%,最高執行利率為12.6%,最低執行利率為8.37%;浮動區間為(1.5-2.3)。
(二)具體做法:
1.組建利率管理部門,建立相應內控制度。在市聯社及縣人行、銀監辦的指導下組建了利率管理組織,配備了專職人員,健全了機構體系,加強了市場預測分析,使利率更趨于科學、合理,增強了抗風險能力。
2.農村信用聯社貸款利率定價采用內部管理與人行、銀監部門“雙軌”管理模式,堅持審慎論證、實事求是的原則,充分調查分析,合理確定貸款利率。
3.按客戶的資信風險狀況定價。擇優扶持,資產風險低的享受優惠利率,資產風險高的相應調高浮動標準。我縣聯社對法人客戶,利用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查驗貸款卡有無不良信用記錄,驗看資信等級及評信可靠度,對法定代表人個人思想道德品質全面評價,調查有無違法亂紀等劣跡行為,特別企業產品的生命周期、市場競爭力及潛在的盈利能力進行預測;對自然人客戶,廣泛開展了信用鄉(鎮)、信用村、信用戶三級信用評定工作,客觀公正地評價貸戶資信狀況,并最終合理確定相應的利率水平。對信用狀況良好,主觀償貸意愿強的客戶(如“信用鄉、村、戶及守信卡戶”),實行了優惠利率政策;對主觀償貸意愿較差的客戶,加大了利率上浮幅度。
4.按客戶的產業性質分類定價,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優先支持,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逐步壓縮貸款規模。我縣聯社按照客戶所從事行業類別,即所從事行業是否屬于涉農產業,是否屬于國家鼓勵涉農產業,是否屬于國家鼓勵發展產業,在當地是否具有良好發展潛質和發展環境等因素進行風險定價。對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農業產業龍頭企業貸款、“公司+農戶”模式的涉農貸款等符合“三農”發展方向的貸款使用優惠利率(如:額度小、筆數多的“春耕秋收貸款”使用8.37%的優惠利率)對國家不鼓勵投放的行業貸款(如“日新電子塑膠公司”等上浮幅度達150%以上)實施上浮貸款利率。
5.按客戶預期經營效益定價,高效益風險相對集中的餐飲業等實行高浮動利率。貸前調查部門對貸戶進行實地調查,根據從事行業發展前景、經營管理能力、市場“供、產、銷”狀況、外部經營環境等因素進行定性與定量測算分析,對預期經營效益做出認定,對低利潤行業適用低利率,對高利潤行業視具體情況,實施了上浮貸款利率(如對住宿、餐飲等高利潤類的“政府一招待所”上浮利率幅度達193.5%的。)。
6.按客戶內在實質性擔保風險及是否屬于優先支持范圍定價。對客戶有無抵(質)押物、抵(質)押物狀況、抵(質)押率、變現處置難易程度等各項因素進行綜合衡量,測算貸款的風險度,據此確定貸款利率定價,剔除了中介部門“低押高估”因素。按綜合測算結果,貸款風險度越高,貸款利率上浮幅度越大,反之,上浮幅度就越小,是國家信貸政策不予支持的項目,則運用利率定價機制提高浮動范圍,盡可能壓縮貸款規模(如:以房產抵押的“房產開發公司”實施了貸款利率225.8%的上浮)。
三、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1.通過我們在工作中的實踐和調查,影響利率定價的關鍵問題在于按照擔保法規規定的抵押貸款,登記評估的職能部門,收費標準過高,加大了借款人的經濟負擔,超出了借款人的承受能力,挫傷了借款人的借款積極性和還貸能力,影響了信用社正常的信貸資金投放和借款人的資金正常使用。但對貸款需求量大,不能提供足額擔保獲取足額信貸資金的農戶,信用社的小額貸款無疑于杯水車薪,影響其規模型產業的調整。我們建議登記評估等職能部門應相應降低農戶抵押貸款的評估手續、費用;以降低借款農戶的經濟負擔。
稅收是國家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最主要形式,是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國家實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杠桿。新形勢下,中國稅收環境的變化推進了中國稅務工作法制化的進程,也對稅務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基于此,筆者所在團隊于2011年6月1日至2011年7月1日對廣西地稅系統部分市局執法人員隨機進行了問卷調查,以期探究在新形勢下進一步提高稅務執法人員法律素質的方法和途徑。本次調查共發放問卷120份,有效回收問卷114份,有效回收率為95.0%。
一、對問卷調查結果的分析
第一,稅務執法人員法治理念現狀。
稅務執法人員樹立法治理念,要求稅務執法人員謹遵法律原則和法律目標去把握稅收法律事物,唯法至上,正確處理稅務執法當中的各種法律關系。從調查的總體情況看,62.7%的受訪者對法律理念有了正確的認識,但仍有37.3%的受訪者顯示出了混淆或模糊不清晰的狀況。分項調查中,如表1所示:
表1 廣西國稅執法人員法治理念潛在認同度調查
法治理念內容 潛在認同數 潛在認同度
法律至上理念 110 96.5%
權力制約與權利保障理念 46 40.4%
司法獨立理念 103 90.4%
法律普遍性理念 111 97.4%
程序正義理念 33 28.9%
由上表可知,受訪者對于上述五項法治理念的內容中,對于法律至上理念、司法獨立理念和法律普遍性理念均顯示了高度的潛在認同感,潛在認同度均在90%以上。而對于權力制約與權利保障理念及程序正義理念則顯示潛在認同度較低。
第二,稅務執法人員稅務執法能力知識現狀。
稅務執法人員的稅務執法能力的高低,直接決定著我國稅收制度運行的關鍵環節能否有效運作、國家經濟體制發展的穩定和發展以及稅法主體權利的維護。我們的調查活動針對稅務執法人員的執法知識,從以下幾個內容展開調查:
對于行政法基本理論的法律知識內容,71.9%的受訪者的掌握熟練,25.8%的受訪者的認識則較為模糊,2.3%的受訪者掌握較差。
對于稅務行政處罰知識的掌握程度喜憂參半,受訪者部分知識掌握得很熟練,而部分則不然:114名受訪者中,只有不到半數(45.6%)對稅務行政處罰體系有一個全面而正確的理解和掌握。
對于稅務行政強制方面的法律知識,絕大多數受訪者掌握知識的程度并不系統。大多數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114名受訪者中,有102人知曉在行政強制當中稅務執法人員應有的權力和職責,但僅有14人明確知曉具體行政行為相對人所擁有的權利。
對于稅務行政復議方面的法律知識,僅有40.4%的受訪者概念清晰且能正確理解,結果有些差強人意。例如:當被問及“某次稅務稽查活動中,行政相對人乙打傷了稽查人員甲,公安機關認定以乙“妨礙公務”,對乙處200元罰款。甲認為處罰過輕,該如何做?”時,有76.4%的受訪者選擇了“甲對乙受到的處罰決定可先申請行政復議,如對復議決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笔獠恢?,在公安機關所做的對乙的處罰,甲既不能申請復議也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他只能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為自己爭取權利。
對于稅務行政許可方面的法律知識,114名受訪者當中,有112名知曉稅務行政許可的相關法律條文,但在一些稅務行政許可實務當中出現的問題處理上,僅有13.2%能夠給出正確且完滿的處理方式。
第三,納稅執法人員對稅法相關程序了解情況。
正如之前第一部分的調查結果所顯示,我們的執法人員法制潛在認同度中并不太重視“程序的正義性”。本次調查中,共有8道問題涉及到了稅法程序,受訪者回答正確的概率分別是:78.1%、76.3%、81.6%、81.6%、21.9%、75.4%、5.3%及1.67%。有59.6%的受訪者認為“行政機關做出的準予行政許可決定,除涉及國家秘密的,應一律公開。”這部分受訪者忽略了另外兩個不能公開的情形,即“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由此可見,我們的執法者在一些具體的程序問題上,理論功底不夠扎實,對于相關法律程序掌握得不夠全面。
綜上所述,此次調查暴露出目前廣西地稅系統執法人員法律素質存在著法律知識掌握不系統,執法能力有待提高等問題。
二、調研樣本中發現的問題分析
課題組在通過問卷調查,統計分析,梳理出問題后,進一步針對問題,召開小型座談會、個別訪談等方式進行深入調研,探究問題原因,歸納如下:
第一,稅務執法人員執法理念更新遲滯。
30多年來,稅收立法的不斷完善,帶來的是稅收執法理念的重大轉變:由“治民”轉向“治權”、由單純維護國家利益轉向國家個人利益兼顧,由事實上的計劃管理轉向法定程序化的公開管理,由“人管人”轉向“制度管人”,由權利本位轉向社會責任本位等等。然而,稅務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更新表現出了滯后現象。長久以來,他們保有著適應原先制度的執法思維方式和套路,主要表現為:認為“執法”即“”;認為“執法”即“執權”和“管人”;認為“執法”即單純的職業;認為“執法”即“利己”和“實用”。在我們的調查中,調查對象所顯示出來的“權力制約與權利保障理念”缺失一定程度上印證了上述原因。
第二,日趨復雜的稅收執法環境。
隨著中國社會大發展時期的到來,稅務執法人員所面臨的稅務執法環境發生了重大變化且日趨復雜,諸如稅務法律體系愈發龐雜,造成一些稅務執法人員進行稅務執法過程當中,面對執法沖突、執法依據等具體的法律問題,難以快速準確地找到解決辦法;地方保護主義的存在,使“地方政策”凌駕于稅收法律之上,造成稅務執法人員執法不嚴;公民納稅意識淡薄等,使很多稅務執法人員無所適從。
第三,稅務執法隊伍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依法治稅”還需要一支法制觀念強、稅收業務精的執法隊伍。而當今稅務執法人員素質參差不齊,極大影響了依法治稅的形成。稅務執法人員雖對稅收基本知識掌握熟練,但缺乏基本的法律素養和系統的法律知識,時有曲解和肢解法律法規的現象,更無法融會貫通地運用法律理念去處理稅收執法事物。對此,大多稅收單位采用的是擴大人員編制的外延式方案來緩解稅收人員執法能力低下問題,但治標不治本。內源性的問題還需內源性的改革來解決,提高現有稅收執法隊伍的法律素質,挖掘內部潛力才是正解。
第四,法制培訓機制亟待完善。
在調查中,許多基層稅務執法人員都迫切希望能夠得到及時有用的法律知識培訓,更新陳舊觀念,掌握新知識,提高自身素質,適應時展。
三、建立和完善廣西地稅系統執法隊伍培訓管理考核制度
提高廣西地稅系統執法隊伍的法律素質,當務之急就是要建立和完善稅務本系統的法律培訓管理考核機制。完備的培訓管理考核機制應分為培訓、管理以及考核三大塊:
第一,建立健全法律培訓機制,全面提高稅務執法人員素質。
首先,開展應用培訓,關鍵在于講求培訓的實效性。在培訓內容上,應依據崗位的需求,按需施教。在培訓對象上,應按照文化基礎、專業、特長等,將受訓對象加以區分,以提高培訓效率。在培訓時長設計上,應根據培訓對象的法律素質高低不同分為長期、中期和短期培訓。
其次,注重骨干法律人才培養,使其在整個執法隊伍當中起到先鋒帶頭作用。結合工作實際,重點選擇部分有培養潛力的人才,送至政法類院校進修,切實提高其法律素養。學成后,可安排至稅收執法部門的重要崗位,做好稅收執法當中的法務工作,甚至是領導崗位。
第二,實施專業化執法資格能級管理,促進執法人員自我促進和提高。
將執法能力和水平依照分成若干個級別,以該標準作為執法人員業績評定考核的綜合指標之一。稅務執法人員須通過業務考試和綜合業績考核等方式來獲取級別。此種能及管理方式實為一種激勵競爭機制,敦促稅務執法人員通過努力工作和涉獵稅收法律知識,達到理想的執法資格級別,從而晉升到較高的職位。相反,如若工作不認真努力,不及時更新法律知識,出現錯誤執法的人員,可能會被降低級別,進而可能帶來的是降級減薪。這樣,動力與壓力并存,可最大程度增強執法人員的法制責任意識,在法律學習當中變被動為主動,形成一股愛崗敬業的良好風氣。
第三,嚴格執法責任追究,敦促稅務執法人員不斷提高法律素質。
通過制度的約束,嚴肅執法紀律,嚴格追究錯誤執法行為。從以下四方面監督稅務人員執法狀況,對存在執法錯誤的人員予以在經濟、紀律、行政上的處理,必要時,應移送司法機關處理,以促使稅務人員不斷提高法律意識和素質:
一是合理設置崗位。合理設定執法崗位,采取“一權多崗”的設置,使一個權力達到“分權制約”的效果,實現執法人員之間的相互監督和制約。
二是明確崗位職責,規范崗位體系。每一個崗位的工作標準和職責權限都應該根據案件數量、執法效果、群眾滿意度等指標進行標準化構建,科學設置崗位職責。
三是強調責任追究制度,嚴格遵照國家公務員管理法及相關規定制定責任追究措施,通過扣發崗位津貼、降低執法資格能級、取消執法資格以及紀律行政處分等方式,約束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
四是科學監控和整體把握。對每個崗位及個人的工作情況,稅務領導干部應心中有數,及時掌握各執法崗位及其工作人員的執法質量,做到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處理問題,最大限度消除執法隱患,避免因執法錯誤造成的重大損失。
四、小結
麗江市運政管理處:
根據《麗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麗江市旅游市場秩序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麗政辦發〔2020〕61號)及《麗江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印發〈旅游客運專項整治工作組深入開展旅游市場秩序“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麗交運〔2020〕45號)等文件精神,寧蒗縣交通運政管理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對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經營、瀘沽湖游客集散區域無資質車輛拉客等旅游市場亂象進行整治,確保旅游市場安全平穩有序發展,現將工作情況簡要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召開旅游市場秩序“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會議,認真貫徹落實寧蒗縣《旅游客運專項整治工作組深入開展旅游市場秩序“百日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專項行動領導及責任分工,對旅游市場秩序“百日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安排部署。
二、扎實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
(一)自專項行動開始以來,寧蒗縣交通運政管理所出動執法人員85人次,出動執法車輛14車次,查處違規違章經營行為23起,其中非法營運19起,超范圍經營4起,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決定。
(二)在全縣景區、景點周邊及縣內非法營運相對突出的客運站、學校、醫院、商貿場所等人流量大的區域,及麗寧路、機場公路、瀘沽湖景區等非法營運、旅游市場亂象突出的線路和路段對專門從事非法營運的車輛;無牌無證、假牌假證上路參與營運的車輛;酒店、客棧、旅行社等從事非法營運的自用車輛;瀘沽湖周邊從事非法營運的私家車及民宿自用車;從事超范圍經營的客運車輛(含班線車、旅游車、租賃車)進行重點打擊。
(三)對道路客運從業人員和旅游從業人員違反職業道德,擅自與景區、客棧、購物店、餐飲娛樂等消費場所串通謀取消費回扣、“剎車費”等不當得利行為的,聯合公安、交警、市場監管、旅游等部門,采取暗訪為主、明查為輔的流動執法行動。
(四)加大客運站周邊人員和車輛查控力度,加強對修理廠、洗車場等外籍人員易藏匿的部位,及時發現“"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外籍人員并及時報告屬地人民政府和公安機關。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一)進一步完善營運車輛“紅黑榜”管理制度。對誠信經營、守法經營、文明服務、見義勇為、拾金不昧等服務質量良好的駕駛員實行“紅榜”管理,擬在年度質量信譽考核工作中評為優秀,在新聞媒體上進行宣傳;對違規違章經營駕駛員,列入“黑榜”管理,集中培訓學習1天,并在年度質量信譽考核工作中評為不合格,在新聞媒體上向社會曝光。
(二)保障運力供給
1、加快出租汽車改革進度,增加運力。引導巡游出租汽車實現巡游、網約兩大功能,積極穩妥推進網約車規范發展,實現出租車行業新老業態融合發展。
2、抓好旅游客運轉型升級。嚴格按照《麗江市推進旅游客運轉型發展實施方案》深化推進旅游客運轉型升級工作,根據市場需求合理投放旅游客運運力,調整運力供給結構。
(三)規范行業經營
1、規范旅行社、酒店、客棧用車。杜絕旅行社、酒店、客棧包用“黑車”或者手續不齊、資質不符合規定的其他社會車輛非法運送旅客。確保旅游用車安全,堅決杜絕和有效遏制較大事故的發生,維護全縣旅游客運市場安全、健康、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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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澤雅鎮人大緊盯新時代代表工作要求,有計劃、有重點、有實效開展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工作,促進澤雅轄區內人大代表履職落地生根見效。目前,澤雅鎮轄區119名區、鎮人大代表全部完成述職工作,選民對人大代表的滿意率達97%以上。
一是充分保障述職民情“不分離”。為使人大代表的述職報告既有“深度”也有“溫度”,鎮人大組織部分人大代表輪流進駐聯絡站接待,并常態化開展下村聯系群眾活動,充分聽取選民意見,總結好履職情況,為寫好述職報告夯實基礎,確保每位人大代表的述職報告都緊貼民意、突出重點。
一、開展評估的基本做法
針對上述問題,在征求部分事業單位意見的基礎上,海安縣啟動了事業單位評估試點工作。縣編辦確定了幾家具有較強的代表性,又與民生休戚相關的試評估事業單位,明確了對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內容、流程和結果運用,試點工作正式開展。
一是明確履職評估內容。為引導事業單位正確履行職能,著重從按職能職責和核準的業務范圍開展活動情況、遵守機構編制管理相關規定情況、遵守事業單位法人相關規定情況三個方面對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履職情況進行綜合評估。二是明確評估工作流程。召開評估會議,與會人員包括:評估組工作人員,舉辦單位的分管負責人,被評估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層干部(無內設機構的事業單位全體干部均應參加)。被評估單位法人作自評報告,開展履職測評,由被評估單位與會人員按要求填寫表格,表格當場收回。廣泛收集情況,通過個別訪談、座談會、現場核驗、問卷調查等形成,收集評估內容所需的相關信息。調閱相關資料。三是明確評估結果運用。綜合各方面情況,形成評估對象履職評估報告,確定其履職等次,并合理運用評估結果。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進行通報表彰。對不合格的單位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對其進行機構編制調整,直至撤銷法人登記。
二、評估初步成效及存在問題
從目前開展的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情況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增強了事業單位公共管理服務水平。開展履職評估,對事業單位履職情況進行了有效的監督,有利于引導事業單位自覺增強法治理念和履職意識,規范自身行為,不斷提高依法履職、高效服務的能力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了機構編制管理效能。有效地檢驗了事業單位是否有機整合了內部資源,是否最大程度激發了各要素的創造活力,是否有效產生了單位的綜合效能,為科學調整事業單位宗旨和業務范圍,切實管住、管好、管活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創造了有利條件。三是優化了經濟發展環境。開展履職評估,有效遏制了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拉贊助的現象。一些單位減少了辦事審批環節,簡化了辦事程序。企業、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另一方面,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工作量大、涉及面廣、業務性強,在具體的評估工作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努力加以解決。
(一)少數事業單位不能依法運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的牽制使部分事業單位不能獨立對外開展社會活動,主管部門怕失權,長期習慣將下屬事業單位按其內設機構進行管理,擔心事業單位成為獨立的法人后,削弱了主管部門對事業單位的控制權,一些事業單位長期依付于主管部門,人、財、物不獨立,根本不具備成為法人的資格;雖然目前市場經濟已經深入到各個階層,但是一些事業單位仍然存在著靠主管部門行政命令和指令性計劃開展工作的不正常現象,造成這些事業單位參與市場競爭的意識十分淡薄;個別法人單位無視國家、省、市有關政策、法規,無視機構編制部門界定的職責和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的宗旨和業務范圍,見利就上,無利就讓,不能嚴格按照職責范圍開展工作;有的單位成立于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職能逐漸萎縮,長期“有崗無為”,不能發揮作用。
(二)部分法定代表人履職意識淡漠。部分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對機構編制及登記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知之甚少,缺乏履職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職能的能力較低。對機構編制部門開展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理解,草草準備,應付了事,影響了評估工作的有效開展。這方面問題的原因之一是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兼職情況比較突出。主要表現在兼職范圍廣,兼職時間長,兼職人數多,而且這種發展趨勢還有繼續蔓延擴大之勢。一些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有的由行政人員兼任,有的由舉辦單位領導兼任,有的一人身兼多個事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影響事業單位健康、有序地發展。
(三)評估主體過于單一化。當前履職評估工作,考慮到起步階段工作難度較大,故對自身力量倚重較多,其他力量在評估工作中總體而言分量不足、權重偏低。此舉固然有利于迅速打開工作局面,但長此以往,將導致舉辦單位、職能部門和社會公眾的功能弱化,不利于實現評估主體多元化的目標。
(四)評估指標操作性不強。實踐中發現:不論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還是參評的社會方面代表,均對所評估的事業單位了解不多,特別是對一些機構編制、登記管理方面的業務性較強的問題,更是一頭霧水。盡管采取了提供自評報告、詳細介紹情況等辦法,但憑印象打分、憑感覺打分的問題仍然存在,影響了評估的準確性。評估過程中,如何突出重點、抓住要害,精簡指標體系,這些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
(五)評估結果運用范圍有限。目前對評估結果的應用,形式還比較單一,局限性較大,運用范圍很有限。事業單位法人履職評估的主導性和權威性不夠,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評估工作的實效性。
三、提升評估效果的對策措施
要在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履職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營造有利于此項工作開展的濃烈氛圍的基礎上,采取四個方面的措施確保評估取得實效。
(一)科學操作,提升評估工作準確性
一是注重評估內容的全面性。要跳出單純的機構編制工作,站在全局的高度來科學設置指標,準確反映事業單位規定職能的履行情況,綜合考慮履行職能的績效和社會滿意度。通過目標明確的評估內容,引導事業單位增強公共管理服務水平,不斷優化社會經濟發展環境。
二是注重評估過程的連貫性。要注意日常評估和年終評估相結合,特別要結合事業單位年檢工作,來全面掌握相關情況。評估工作不僅要通過日常工作了解法人履職情況,而且要通過年終綜合考核全面了解法人在一段時間內的履職績效。日常評估重在平時表現,并逐漸積累形成整體印象,為年底評估提供詳細的基礎資料,從而有效地克服年度評估走過場的可能,更準確地評估法人履職情況。
三是注重評估指標的可操作性。對不同層次或不同類型的測試對象的評價,指標應不同對待。在這個前提下,評價指標要細分為“個性指標”和“共同指標”,“定性指標”和“定量指標”。要根據不同機構的特點和職責,設置一些詳細的指標,每項指標應有詳細的說明,以增強參評人員對評估指標的理解度。
(二)加強聯動,拓寬評估工作渠道
實施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履職情況評估工作,必須堅持多部門聯動。具體是由編辦牽頭、財政、審計、人社等部門參與的工作責任機制。 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工作出實效,各部門之間要主動溝通信息,健全工作網絡,整合相關資源,合理調配力量,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運轉協調的整體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評估工作的水平。
一是多層面邀請人員參加評估。在具體評估工作中,不應局限于被評估單位內部,應擴大到其管理或服務對象和關聯單位,聽取了解相關單位及群眾的反應和評價,同時,還要聘請社會各界人士,從各個社會層次反映事業單位的履職情況和社會反響,增強評估的真實性和說服力。
二是建立健全民意反映機制。為暢通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渠道,擴大社會監督范圍,強化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的嚴肅性,要建立健全“簡便、安全、高效”的民意反映機制,擴大“12310”舉報電話和網上舉報信箱的知曉率,充分發揮黨員干部群眾及輿論等方面的作用,使履職工作始終在有效的監督下正確行使。特別是推行“政務公開”活動,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三是構建履職評估工作信息網絡。聘請特約監督員,特約員可以從黨政群機關和社會各界熱心關注機構編制工作的人事、監察干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聘任,聘期一般為兩年,期滿后視情況續聘。對監督員要明確權利和義務,加強業務培訓,對工作成績突出,實績較為明顯的監督員,進行表彰獎勵;對因各種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及時予以解聘。
(三)固本強基,提升評估工作水平
要做好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面對不斷出現的新形勢、新情況,就需要加強學習,固本強基,不斷提升評估工作水平。
一方面,加強履職評估隊伍建設。評估人員要到位、水平要提升,要把那些事業心強、有責任感和進取精神的同志,選拔到事業單位履職評估工作上來。通過學習交流和考試,做到持證上崗,并加強對他們的考核和獎罰。組織他們認真學習機構編制理論知識,特別是事業單位履職評估方面的知識,不斷提高對履職評估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升履職評估能力。另一方面,增強評估對象依法履職能力。舉辦事業單位法人代表培訓。精選培訓內容,創新培訓方式,通過學習不斷增強事業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法制意識、責任意識和市場風險防范意識,自覺規范事業單位的行為,維護事業單位的合法權益,提高事業單位的管理水平。
(四)嚴明獎懲,強化結果運用力度
評估目的是通過評估結果的使用來實現的,結果運用是評估系統的動力機制。對評估結果一定要進行廣泛公示,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使優勝者廣受贊譽,讓庸碌者無地自容。根據目前機構編制管理現狀,主要是在以下三個方面加強使用力度:
一是與機構編制的日常管理相結合。履職評估結果將作為調整機構編制的主要依據。編辦主任會議研究每一個事業單位法人的機構編制事項,都要認真聽取評估辦的意見。對于被評為優秀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在機構編制資源配置上合理傾斜,為其提供機構編制保障。對于因履職越位、缺位、不到位而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事業單位法人,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將嚴格調控,依法采取調整機構,降格、撤銷機構,調整職能、編制,撤銷法人登記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