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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信息化工作的推進,南網物資供應商管理在前端應深入了解電網物資生產行業的邏輯;在評價指標的設計和管理中善用大數據,創新聲譽機制和信號傳遞機制;加大事后投機主義的打擊力度,強化閉環評價。
關鍵詞:供應商;市場結構;評價標準;閉環管理
一、緒論
根據中央系列文件要求,國有企業的物資采購工作要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加強調企業的經濟屬性,物資管理要逐步將管理重心從強調規范的過程導向轉變為強調價值創造的結果導向。供應商管理作為物資管理的提綱挈領性的工作,更加關注與供應商的合作和聯合改進,而不是單一地采取競爭的手段來壓榨供應商;更加關注對供應商的培養和優化提升,而不是簡單地以罰代管或更換供應商。囿于《招標投標法》對于歧視性采購條款的限制,央企往往難以建立真正意義上的戰略伙伴管理,在供應商信息共享、協同需求預測、協同質量管理、供應商風險管控方面存在一定困難。基于南網“陽光電子商務平臺”的建設、新設物資管理公司的體制創新和“6+1”信息系統在數據挖掘方面的不斷深化,下一步的供應商信息將更加透明化,有必要開展基于信息充分條件下的供應商績效管理和評價研究。物資供應商的管理要制定有針對性的供應鏈策略,一是要有清晰的行業邏輯,二是要基于行業認知建立好的供應商評價標準,三是借以衡量物資管理績效。
二、電網供應市場結構
作為電力物資供應鏈的核心節點企業,電網企業應通過系列采購制度的建設部分地控制市場結構,通過價格和質量的規制(如加大履約和運行的評標分值,引入全生命周期管理等),影響供應市場的總體競爭策略(主要指定價策略),降低因準入門檻和市場占有率等結構性因素對定價策略的影響程度。規制主要是針對處于相對壟斷的產品市場,主要是影響企業行為,最終達成質量、價格、服務綜合最優的供應鏈績效目標。首先,電網公司采購制度對產品市場結構具有塑造作用,與自然壟斷情況下保持壟斷的市場結構不同。電網根據產業需求狀況和外部技術條件選擇塑造寡頭競爭或壟斷競爭的市場結構;或者放松準入條件,控制進入企業的數量,實現預期的市場結構。對于瓶頸性產品,賣方處于主動地位,應該尋求擴大供應商群體,制度建設中相應降低準入標準,同時通過授標策略適當扶持相應供應商,減少供應風險。對于杠桿性產品,買方處于主動,為減少決策成本,發揮廠商規模效應,通過簽訂長期合同或適當減少分包來達成。其次,市場結構和企業行為之間互相影響和作用。公司可以通過加強供應商質量體系、制造工藝水平考察等方式來影響供應商行為,進而影響供應商的最終績效,或者通過加強對供應商績效的考核反過來影響供應商行為,最終企業的行為和績效又反饋至公司采購制度和策略。央企的決策體制受制于國資委的項目審批、財政部的預算審批等,不能簡單照搬西方的供應鏈治理經驗。比如根據市場分析本應確定合理的采購時機以規避市場風險的,因為存在審批等程序性工作,其電網建設計劃和物資采購等具有較強的剛性。
三、供應商評價標準創新
1.傳統的供應商評價標準
傳統的電網物資供應商管理重視供應商主體資格審查;招標文件對于評價指標的設置沒有體現網格化管理;評標成績的連續性不強,與評標專家的主觀性相關。供應商管理近似兩次博弈,短期導向,且沒有形成閉環。履約和運行的指標體系不完全,歷史數據的統計依賴人工,指標的信度和效度較差。全生命周期采購的質量成本信息區分度不夠。
2.創新供應商評價標準
(1)重視聲譽機制解決不完全信息下的雙方博弈問題。根據KMRW定理,盡管每個供應商在出售產品時都有可能偷工減料,但如果選擇不合作,就暴露了自身非合作型的特點,從而失去獲得長期合作收益的可能[1]。質量好不一定傳遞信息,但質量出現問題則一定要采取嚴厲措施,并在后續評標過程中予以減分,買方在此時應采取針鋒相對戰略。(2)善用信號傳遞。信號之所以可信是因為同樣信號對不同的供應商而言成本是不同的。良好的供應商傳遞質量水平良好的信號成本明顯低于質量水平低劣的供應商,后者無法模仿前者。這種信號可以是該供應商產品在重大項目上成功運行時長,或者高效率的供應商往往是高負債的等等。任何有成本,能被觀察到的行為都可以成為傳遞信息的信號[2]。(3)鼓勵專用性投資復雜電力物資的產品系統包含大量的組件和子系統,這些組件和子系統本身也很復雜,并且不同組件和子系統間是相互聯系。部分電力物資客戶定制化程度高,市場交易數量較少,交易金額較大,其產品制造呈現資本密集型、技術密集型、勞動密集型的特點,市場上復雜產品供應商數量也有限,往往是經濟技術實力雄厚的大企業。對于這類物資,僅考慮買賣雙方之間剩余的分配問題,沖突就不僅潛在而且時常顯性化,一方多分到的剩余就是另一方的損失,雙方的關系蛻變為簡單的零和博弈。就當前的電力采購形勢而言,復雜產品的市場競爭是不完全的,買方的投入與賣方明顯不對等,且交易的不確定性大。故針對這類產品的供應商關系管理應從生產計劃信息溝通,產品設計階段參與,價格激勵(含付款方式)與訂單激勵相結合,全過程質量管理(復雜產品往往對國民經濟影響巨大)。在評標階段要加強商務分和技術分的評價占比(專用型資產投入大,質量體系有保障的廠家得分相對高)[3]。(4)善用大數據,在供應商選擇過程中很多信息的獲取是高成本或者不可行的,搜尋品(付出一定搜尋成本可知的)和經驗品(使用一段時間可知的)尚且可以得出相應結論,信任品則是無法判斷的。通過大數據分析從海量的數據和非結構化數據中挖掘相關性因素,而不再用“是什么”和“為什么”的因果性思維,可以節省供應商選擇的成本。
四、供應商的績效管理
1.加強打擊投機主義
契約的不完備給了供應商進行投機的動機。由于事前交易成本(供應商尋源、合同談判、起草和簽訂)的存在,往往給合同執行留下空間。合同執行的沖突或是源于潛在的誤解(需要合同文本更具體)[4],或是源于投機行為遭受的懲罰損失小于履約造成的損失,從而對于電力施工項目的連續性造成影響。針對逆向選擇問題,即一方當事人利用事前信息不對稱采取的對另一方的不利行為,應加強供應商資質審核和審查該供應商的歷史履約記錄。針對道德風險問題,即一方當事人利用事后信息不對稱采取的對另一方的不利行為,應在契約中設計最優的激勵-約束機制,即采取針鋒相對的博弈策略引導供應商選擇買方期望的行為。
2.重視中標后跟蹤評價
從操作層面上看,繼續堅持將履約評價、運行評價等后評價指標納入評標。此外應改進后評價的方法,如重視供應商聲譽機制,質量好不一定傳遞信息,但質量出現問題則一定要采取嚴厲措施,并在后續評標過程中予以減分,買方在此時應采取針鋒相對戰略。善用大數據,在供應商選擇過程中很多信息的獲取是高成本或者不可行的,搜尋品(付出一定搜尋成本可知的)和經驗品(使用一段時間可知的)尚且可以得出相應結論,信任品則是無法判斷的。通過大數據分析從海量的數據和非結構化數據中挖掘相關性因素。
五、結論
本文是基于數據信度和效度明顯改善條件下的電網供應商管理和評價研究,提出針對不同市場結構下的網格化管理,創新供應商評價方式,善用聲譽和信號傳遞,重視大數據的應用。在績效管理方面強化供應商處罰效力,形成閉環管控。
參考文獻
[1]王玲.基于博弈論的供應鏈信任產生機理與治理機制[J].管理科學,2010,(2):56-59.
[2]王潔,陳功玉.信息不對稱、信號傳遞方式與供應商甄選博弈[J].南方經濟,2007,(12):56-59.
[3]萬俊毅,歐曉明.產業鏈整合、專用性投資與合作剩余分配:來自溫氏模式的例證[J].中國農村經濟,2010,(5):28-42.
作者:馬天舒 單位:南方電網公司物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