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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調整農村生產關系,維護廣大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重大舉措,事關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通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構建完善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能夠保證農民群眾作為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財產權利,鞏固黨在農村地區的執政基礎,為集體經濟發展注入全新的活力,增加農民群眾的財產收入。本文主要結合實際工作經驗,分析了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對農村經濟發展產生的影響,然后論述了具體的工作對策,希望通過本次研究對廣大同行有所幫助。
關鍵詞: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農村經濟;發展影響;工作對策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一項管長遠、管根本、管全局的重大制度創新,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通過對村集體所有的各類資產進行全面清產核資,健全臺賬管理制度,逐步構建歸屬清晰、權能完整、流轉順暢、保護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
1.有利于發展現代農業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并不是偶然提出的一個理念,20世紀50年代初期,我國國民經濟90%來自于農業生產,從農業向著工業強國轉變過程中,首先完成了工業化的原始資本積累。到50年代中期,初期的農業合作社、高級農業合作社,都是為了完成特殊時期的原始資本積累,農業服務于工業,工業優先發展。時代,公社成為農村集體所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固化代表形式。上世紀80年代初期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度的改革,大大促進了農業的發展進程,農業生產效率進一步提升,農民群眾的經濟收入顯著提高。進入新世紀以來,傳統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度與現代農業發展極不相適應。由于農田生產的細碎化,農田水利設施被嚴重破壞,使得農業不能夠向集約化規模化生產轉變。通過進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能夠實現土地的集約化,規模化生產,土地高效流轉。通過開展農村土地確權登記辦證能夠進一步明確土地的權利歸屬,進一步提高農民群眾擁有的資產量。由此可以看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時展的歷史產物,同時也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度的一種調整和改革。
2.有利于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完善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相對比較滯后,與農業發展、農村經濟發展極不適應,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農村經濟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改革開放40多年以來[1],尤其是黨的十八大,勝利召開以來,在全面深化農村改革的大背景下,結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需求,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能夠更好地探索全新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和經營形勢,進一步盤活農村地區的閑散資源,從而為構建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奠定堅實基礎。同時也是完善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度為核心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必然要求。3.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增加財產收入農村資產屬于村集體的每一名農民群眾,如果可以將農村集體資產轉變成農民群眾的財產權利,將從根本上改變我國農業面貌。在原有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之下,普遍存在著村集體經營性資產歸屬不明確,經濟收益不明確,權責劃分不明確,分配不公平,成員集體收益分配權缺乏保證等突出問題。通過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能夠進一步理順財產的權屬歸屬[2],保證村集體的資產歸屬更加清晰、職能更加完善、流轉更加順暢,確保構建一個更加完善嚴格的農村集體產權制度,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增加農民群眾的財產性收入。
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原則
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應該充分遵守市場在資源配置方面的決定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的宏觀調控作用,要明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市場地位,通過完善農民對集體資產股份權能,加快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同時,還應該始終堅持農民集體資產不動搖,防止集體資產嚴重流失的原則。在改革過程中還要切實發揮農民群眾的參與作用和主體作用,支持農民群眾創新創造,將最終的選擇權交給農民群眾,讓農民群眾真正成為改革的參與人和改革的決策者。另外,在進行不同類型的集體資產改革過程中,應該按照分類改革,因地制宜改革,分類指導的原則進行,不能一刀切。在改革過程中還應該始終堅持我黨在基層地區的執政地位[3],發揮黨在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引導作用,確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能夠依法運行,實現共同富裕。
三、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對策
1.積極探索多種形式改革路徑首先,整合項目資金。按照“資金性質不變,管理渠道不變,統籌形成合力”的原則,整合部門項目資源,全面推進省級村集體經濟發展重大項目,增加集體經濟薄弱村收益。其次,加快產業化發展。鼓勵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規劃農戶自愿轉讓使用權的耕地、山林、園地、水面及“四荒”等資源,發展富硒產業、新型畜牧產業、淡水漁業、茶蔬果業、鄉村旅游業等富民產業,發展農業社會化服務。再次,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結合地區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工作,通過“資源變股權、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民”的股份制改革,盤活閑置的資源和資產,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要力量,引導村集體的成員利用手中的土地資源作為入社的資本,積極發展合作經濟,可召開成員大會,確定最終的經營方式,積極發展適度規模的現代農業經營,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提升農作物產量,實現土地效益的最大化。最后,開展“千企結千村、消滅薄弱村”專項行動。一方面,突出造血功能提升,精選班子戰斗力強、村級項目好、發展潛力大的行政村推薦給省屬企業結對。另一方面,將省定薄弱村全部納入市屬企業結對村名單,每個村建立“一村一表”檔案。成立“千企結千村”工作專班,扎實推進村企結對工作。
2.全面參與,規范權屬歸屬按照中央部門和地方政府部門的要求,要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確保村集體的所有村民全面參與其中,保障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各個環節都有村民參與,不斷征求村民群眾的意見,確保各項改革制度能夠得到村民的認可。通過有效的改革,能夠在基層的村集體當中樹立起威信,從而構建一個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同時通過全面參與到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當中能夠進一步確定產權歸屬,真正實現村集體的資源和資金變成資產和股金,農民群眾成為合作組織的股民,保證了集體村民的所有性質不發生變化,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整個村民所擁有的集體股權份額不會發生變化,有效解決了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產權不明晰、資產利用效率不高、分配不均勻、經濟組織不明確的問題,最終形成一種能夠操作、可以利用、可以復制的經營模式,這對擴大改革試點經驗有很大幫助。
3.盤活集體資產加強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有利于盤活村集體的各項資產資源,使廣大農民群眾能夠更好地享受資產資源增益所帶來的增收效益,最終實現增產增收。因此在改革過程中,應該結合各個村集體的財產情況,財產類型和區域經濟發展情況,經濟現狀以及村集體的意愿,做到因地制宜,形成針對性的改革模式。例如,對于經營總量相對較大的村集體,在各個股權變化過程中,應該按照生死不增不減,進出不增不減的原則,進行持續性的改革。對于經濟較為落后,經營資產相對較為單一的村集體,為了保證村集體的資產資源更好的增值,應該開展資產增值型的改革,綜合采用增人增股減人不減股的改革模式。對于具有一定數量的經營性資產,收益相對較為穩定的村集體,應該實行一戶一證,增減不增不減配置到位,定期進行調整的改革模式。
4.加強農村產權流轉交易體系建設首先,積極引導農村土地有序流轉,鼓勵采取委托流轉、股份合作等方式,推進整畈連片集中長期流轉。出臺《臨沭縣關于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工作的意見》,加快推進地區土地承包流轉工作的高效開展,促進農業生產向著企業化規模化轉變,促進現代農業發展和農業增效、農民、村集體增收。其次,依托鄉鎮農村產權交易分中心、土地流轉服務網絡,構建城鄉兩極的信息交通網絡交易聯動服務平臺。并加快引導農民群眾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農村房屋所有權等進入產權流轉平臺交易,不斷健全產權流轉交易規則。最后,加強動態監測,促進交易公平,防范交易風險,確保市場規范運行。
5.嚴格落實責任在全新歷史時期,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已經納入到報告的重大改革任務當中。針對這種情況,就要求各級黨委部門深刻認識到該項工作的重要性,將其作為農村經濟改革的重中之重去抓。各鄉鎮的黨委書記任該項改革任務的第一責任人,各村黨支部書記是改革的直接責任人。并進一步落實各項工作任務,明確具體工作責任,制定好相應的配套措施和施工方案,確保相關部門能夠嚴格按照相關責任分工開展工作,搶抓落實。
6.強化政策扶持首先,加大項目扶持力度。將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與精準扶貧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對現有村集體的各項公益事業和新農村建設項目進行有效整合,保障資金投入科學使用合理統籌安排好村集體的扶貧資金的分配和發放情況,扶持集體經濟發展,并加大對村級組織運轉、村級公共事業和基礎設施轉移支付力度。其次,落實用地政策。在符合縣域鄉村建設規劃的前提下,要優先落實薄弱村發展需要的用地,積極鼓勵村集體組織和農民群眾開展聯合的土地整治活動,嚴格控制農業用地的非農化轉變,城鄉建設用地的增減掛鉤指標優先考慮發展村集體經濟。
7.嚴格監督考察政府部門應該將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納入到“三農”發展綜合考評體系當中,構建改革臺賬和改革信息統計月報制度,全面掌握基層地區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進程。為了確保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工作質量,各層的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應該每個季度將相關的改革關鍵和重點環節進行有效的調研和專項督導,并對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排序。基層鄉鎮地區也應該定期開展改革專項監督檢查,特別是對重點改革村集體應該印發督查通報,對于排名落后的村集體負責人應該約談,明確具體工作重點及時指明問題。
四、結語
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對加快農村經濟健康發展有著深刻的影響,只有對原有的農村產權制度進行深入改革,逐漸轉變傳統的生產經營模式歸屬,構建責任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農村產權制度,才能更好地轉變農村村容風貌,增加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徐楓,胡志軍.穩步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N].黃岡日報,2019-12-18(006).
[2]高順峰.探析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成效和改革措施[J].農家參謀,2019,(23):38~38.
[3]劉勝軒,胡云祥.切實推動改革激發農村活力[J].湖南農業,2019,(12):29~29.
作者:劉玉美 單位:臨沂市臨沭縣蛟龍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