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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全國各地區建筑工程的整體數量顯著增加,建筑企業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為規范建筑市場,我國自2012年起全面推行新的稅收制度,在新的征稅政策影響之下,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影響以及沖擊,稅務風險顯著增加,為積極適應國家政策的發展變化,需要企業努力適應社會發展形勢,建立合理的管理制度體系,提高自身抵御風險的能力,加強對新稅制政策的研究和分析,轉變經營模式,控制運營成本,不斷提高財務管理水平,實現新時期的更大發展。
1新稅制對建筑企業產生的影響概述
新稅制自2012年實行以來,各行各業均對相關內容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研究,并采取了針對性的改善措施。建筑企業基于其自身的特點,施工機械設備、工程車輛、建筑材料等固定資產數量較多,依據新稅制政策,這些設備和材料在采購和實際使用的過程中均能夠進行抵扣,企業能夠享受稅收優惠,以此來實現運營成本的降低。新的稅制政策對企業的經營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傳統的納稅理念已經無法滿足企業發展的基本要求,為此建筑企業需要提高對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加強內部控制。建筑企業大部分工程項目整體規模較大,設備和施工現場環境復雜,施工周期跨度大,人員流動頻繁,因此在進行人工成本抵扣等環節整體難度比較大,在新的稅制政策下,如何加強稅務風險管理成為企業日常運營面臨的主要課題。[1]
2新稅制政策下建筑企業稅務風險管理因素分析
2.1納稅程序引發的稅務風險
很多建筑企業整體經營規模較大,部分工程需要跨省完成,一些在固定位置建設的工程往往需要從不同地區引進建筑材料和機械設備。在新的稅制政策下,企業的納稅程序比較復雜,其中建筑企業需要在6個月時間內完成增值稅發票的認證,超過期限將無法進行進項稅額抵扣,但很多建筑工程施工周期跨度大,施工過程需要多個廠家進行合作,短期內無法獲取增值稅發票,這也導致無法及時進行抵扣,引發企業的財務風險增加。
2.2資金不足引發的風險
建筑企業由于其經營業務的特殊性,在建工程往往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一些企業由于資金不足,會導致建筑工程無法順利完成,嚴重影響了企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聲譽。目前,大部分建筑企業在工程項目建設完成后無法及時回收工程款,部分企業管理人員缺乏必要的資金回收管理意識,對資金不足引發問題的嚴重性缺乏認識,一部分企業管理人員為積極拉攏甲方,不會主動索要工程款,這也導致在需要納稅時,企業沒有足夠的資金,引發稅務風險增加。
2.3其他風險因素
新稅制政策下,將營業稅轉變為增值稅,建筑企業納稅比例逐漸增加,稅費上漲,雖然政策規定企業可以進行增值稅抵扣,但實際抵扣的程序過于復雜,這也導致建筑企業無法及時完成抵扣,經營成本上漲,企業壓力顯著增加。在建筑工程開工建設初期,需要企業采購各類材料和設備,為避免無法獲得增值稅發票引發的稅務風險,很多企業會選擇規模比較小的生產廠家,以此來實現經營成本的節約。這種情況使建筑工程的質量無法保證,稅務風險和經營風險同步增長。
3建筑企業進行稅務風險控制的基本模式
建筑企業在新稅制政策下進行稅務風險控制主要的模式為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的模式。事前控制屬于預防性控制措施,企業通過分析自身的經營情況,了解可能存在的風險因素,制定針對性的解決方案,避免稅務風險給企業發展帶來的不良影響。比如企業在工程招標階段,需要深入分析項目的實際納稅情況,為后期開展風險控制提供依據;事中控制屬于制定解決風險策略的過程,此階段,企業已經受到稅務風險因素的影響,為此需要制定目標明確的控制措施,比如建筑工程中材料暫估款無法及時開具發票的問題,企業需要通過相關因素的分析,制定解決方案;事后控制主要是被動型控制,使用補救性的控制措施,比如在建筑工程中存在的虛開發票的問題,需要企業進行事后補救控制。[2]
4新稅制政策下建筑企業稅務風險管理策略
4.1降低風險和規避避風險
建筑企業不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納稅,出現偷稅漏稅等違法行為,需要繳納罰金,甚至承擔刑事責任。一旦出現稅務風險,將會給企業造成極其嚴重的經濟損失和社會聲譽損失,阻礙企業的發展,為此需要采取合理的風險管理策略。在建筑企業遭受財務風險,且無法承擔風險造成的損失,此時需要采取風險規避策略。比如很多建筑企業選擇實力較強的企業進行資產重組,減輕雙方的負擔,實現業務資源深度整合,實現重組雙方的互利共贏。在重組過程中,國家稅務機關會對企業進行反避稅調查,此時企業為規避風險,可采用放棄項目運營的策略。降低風險是企業面臨稅務風險過程中經常采取的策略,一旦企業遭到稅務風險,通過降低風險的方式能夠減少負面影響,確保企業的各項工作正常進行,使風險處于可控范圍之內。比如為避免增值稅無法進行抵扣的風險,企業可以將工程的包料模式轉變為不包料模式,實現稅務風險的有效化解。
4.2風險分擔和承受
通過與自身存在業務往來企業的協助,能夠實現財務風險的分擔。在建筑企業實際運營的過程中,企業可以將業務采取提供勞動力的形式,也可以將工程項目分包給不同的企業,使財務風險始終處于可控范圍之內。比如建筑工程企業在招聘人員的過程中主要采用勞務派遣或自主招聘的模式,自主招聘需要企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為降低稅務風險,大部分企業會選擇勞務派遣。如企業對自身的經營狀況進行詳細評估后,認為面臨的稅務風險自身能夠承擔,企業則不會采取其他風險應對措施。比如在實際運營中低值易耗品劃分方式不合理引發的稅務風險,企業通常不會采取針對性的應對策略。
4.3建立稅務風險控制制度
為提高建筑企業稅務風險管理能力,需要結合自身情況,建立起完善的風險管理制度,成立專門的稅務風險管理控制部門,明確部門內部人員的工作職責,一旦出現問題,相關負責人及時處理,通過合理的部門結構體系,提高工作人員的基本責任意識。同時,對企業可能存在的稅務風險進行科學系統的評估分析,了解企業運營過程中容易引發風險的各種因素,制定針對性的應對措施,提高企業管理能力。另外,建筑企業需要保證風險管理部門能夠獲取準確的財務數據信息,加強與各個部門之間的溝通交流,明確企業的實際運行狀況,以便后期開展針對性的風險控制活動。
4.4加強資金管理
當前,國家相關部門大力推廣新稅制政策,相關制度體系逐漸完善。建筑企業普遍面臨資金不足的問題,為此需要加強資金管理,及時回收工程款,嚴格依據合同辦事,避免拖欠施工人員工資。同時,加強資金的內部控制工作,合理進行預算,適度分散企業資金,降低投入,規避稅務風險。
5結論
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進步帶動了建筑企業的發展,各地區工程項目持續增加。新的稅制政策能夠規范建筑企業的經營行為,促進建筑行業的穩定發展。與此同時,制度的變化也使建筑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逐漸增加,傳統的經營模式已經無法滿足當前的發展需求,為此建筑企業需要結合自身資金量大、施工周期長等實際特點,深入分析企業面臨的各類風險因素,制定科學的發展策略,規避稅務風險,降低運營成本,通過各種綜合性措施的實施,保證企業的平穩運行,實現經濟效益的不斷提升。
參考文獻:
[1]袁藝博,苑東亮.“營改增”背景下建筑企業集中采購流程改造———基于BPR思想[J].焦作大學學報,2019,33(1):44-47.
[2]張瑤瑤.“營改增”對建筑企業財務分析與財務管理的影響及對策[J].納稅,2018,12(28):25.
作者:袁紅 單位:中交一航局第四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