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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安全犯罪立法存在漏洞,不具有操作性
社會在進步,經濟在發展,法律存在滯后性是必然的。從當前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法規就很容易看出中國刑法結構不夠嚴謹,缺乏執行力度。在當前的《刑法》中關于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規定只有兩個條文,即143條和144條,它們規定的食品安全犯罪只有兩種行為方式,也就是生產和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或者是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但是在日常生活中發生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還有很多,并不只限于這兩種行為。對此,在《刑法修正案(八)》對第143條進行了修改,用不符合食品標準安全的食品罪代替了原來的不符合衛生標準食品罪,這是文字表述的一大進步,但仍然沒有把全部食品安全事件包括在內。第二,社會秩序和社會關系本應該受到刑法的保護,現在卻面臨危險,食品安全事故隨時都有發生的可能,刑法卻不能給予保護。刑法對于應該保護和必須保護的法益不能提前預防,只有危害行為發生,造成嚴重后果的時候,刑法才能發揮作用。
(二)罰金刑的設定存在缺陷
對于食品安全犯罪,我國刑法設定的罰金刑,存在很大缺陷,導致法定刑較輕,甚至不如行政處罰嚴厲。《食品安全法》中規定,生產、經營有毒有害食品行為,食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2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罰款。對于食品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應該加大制裁力度,這是健全食品安全立法的重點,可當前的刑罰卻不如行政處罰嚴厲,可見差距依然很大。所以,食品安全犯罪的刑罰應該提高法定刑,刑罰力度小于行政處罰的現象一定要杜絕,而且罰金刑的起點要提高,必須高于食品安全法的罰款數額,這樣才能維護刑罰的權威,提高對食品安全犯罪的處罰力度。
二、食品安全刑法規制的構建
(一)保證《食品安全法》能夠與《刑法》的完全對接
《食品安全法》與《刑法》二者的關系要處理好,有機結合,保證統一性。《食品安全法》的出臺,是刑事法律體系完善歷程中的里程碑。《食品安全法》頒布后,食品安全受到的保護得到了加強,保護范圍加大,在原有食品的基礎上增加了食品相關產品和食品添加劑等新的種類,處罰行為包括三種:一、無照無條件以及無照生產經營;二、不合格食品的生產經營;三,有害、有毒食品的生產經營,這是對刑法的完善,是法治的進步。但是,現行《刑法》在食品安全犯罪方面的規定相對滯后,雖與《食品安全法》存在銜接,但已難以適應《食品安全法》的發展,必須對現有刑法進行改善,這是司法實踐發展的需要。
(二)增設新罪名,即非法持有、儲存不安全食品罪
生產銷售屬于危害食品安全行為,除此之外,儲存和持有危險食品也具有很大的社會危害性。這種存在安全隱患的食品以及非食品原料如果流入社會,極有可能走上餐桌,其危害后果難以估計,而且不能扭轉和復原。危險行為也被列入犯罪行為是立法需要。這種危險行為對法益存在威脅,隨時都有可能造成侵害,如果列為犯罪行為,就會對行為人產生震懾。只有對社會不存在危害的行為,才不會被列入犯罪行為。
(三)充分發揮現有法律的作用,出臺司法解釋進行完善
1.1建立食品安全小組
動物血制品加工企業在決定開展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時,首先要建立食品安全小組,食品安全小組成員應具備多學科的知識和建立與實施動物血制品加工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經驗,包括從事動物血制品研發、工藝制定、原輔料采購、生產控制、質量檢驗控制、設備維護、倉儲運輸、產品銷售等知識、技能或經驗。食品安全小組負責制定和修改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文件,并監督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定期對于食品安全管理體系運行情況進行內部審核,并采取糾偏措施。
1.2原輔料描述
食品安全小組應對動物血制品生產直接有關的原輔料進行描述,描述內容包括原輔料名稱、主要成分、來源、重要的特性、使用方法、包裝類型、儲存條件、保質期、運輸要求、接收原則。
1.3產品描述
食品安全小組應制訂一份詳細的產品描述,描述內容主要包括產品名稱、主要原輔料成分、成品特性、包裝方式、儲存條件、銷售方式、運輸方式、使用方法、注意事項、使用的法律法規。應當對生產的各類動物血制品分別做產品描述。
1.4制定動物血制品工藝流程圖
工藝流程圖應該由食品安全小組負責制定。該流程圖應該包括從采集原料血到動物血制品銷售整個過程中的所有環節。食品安全小組應在工藝流程圖制定完成后,進入生產現場確認工藝流程圖上各步驟是和產品的整個生產過程相符合,并應該根據流程圖對生產過程進行逐一確認,必要時對流程圖進行修改。
1.5危害分析工作單
食品安全小組應該列出動物血制品加工過程中有可能發生危害的每一步工序,從原料血驗收、輔料添加、生產過程、清洗消毒、包裝和運輸。每一步工序中都要識別出所有可能存在或者受到的危害風險,包括生物性危害、化學性危害和物理性危害。從產生危害的可能性和嚴重性上對危害進行分級評估,并根據評估的危害等級分別制定控制措施來預防或控制危害。必須要控制的最嚴重的危害要通過HACCP計劃來進行控制。
1.6識別關鍵控制點(CCP)
關鍵控制點是指能夠進行控制,并且該控制對防止、消除某一食品安全危害或將其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所必需的某一步驟。從動物血制品生產工藝過程中分析原料血驗收、輔料添加、噴霧干燥、過篩應該做為CCP點列入HACCP計劃表,進行嚴格監控和控制。
1.7建立關鍵點控制限值
要為每個CCP確定各自的關鍵控制限值,并對其進行驗證。有時對某個工序可以確定多個控制限值。關鍵控制限值的確定應以科學理論和試驗為依據,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參考學術研究成果、專業論文結論等。當采用學術論文成果制定關鍵控制限值時,應保證這些關鍵控制限值完全適用于動物血制品的生產,并且可以檢測。動物血制品加工關鍵控制限值的指標主要包括原料血來源資質證明文件、各種致病性微生物、禁用藥物殘留、儲存溫度,輔料添加量,噴霧干燥溫度和壓力,過篩包裝篩網孔徑和完整性。
1.8建立關鍵控制限值監控體系
監控是有計劃的對CCP的關鍵控制限值進行檢查和測量。監控程序必須能判斷CCP是否失去控制。而且,監控最好能及時提供信息,以便及時進行調整,控制生產,防止出現超出關鍵控制限值的情況發生。當監控顯示,CCP將要失去控制時,應盡可能對生產進行調整,調整必須在出現偏差之前完成。對監控取得的數據的評估必須由具備相當知識的,并有權采取糾正措施的人進行。如果監控不是連續進行的,那么監控次數或頻率要保證CCP是處于控制的范圍內。
1.9建立糾正措施方案
在食品安全管理體系中針對每一個CCP,都必須制定當偏差出現時所應該采取的糾正措施方案。糾正措施必須確保能恢復對CCP的控制,并且必須包括合理地處理受影響的產品。偏差的情況和產品處理過程必須記錄到相應的文件中。
1.10建立審核程序
食品安全小組必須建立審核程序,來確定食品安全管理體系是否在正確的運轉,審核的頻率要足以確保HACCP體系是在有效的運轉。驗證應由負責執行監控和糾正措施之外的人員來進行。包括對管理體系文件和記錄的檢查;對出現的偏差及其相關產品的處理情況的檢查;確認CCP是在控制之下。必要時,審核活動應包括驗證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諸要素的有效性。
1.11建立文件和記錄保存體系
保存有效和準確的記錄對于管理體系的實施是至關重要的,管理體系的程序應該形成文件。文件和記錄的管理應當與生產的規模和特點相適應,并且能充分證明公司的管理體系是在有效運行,并得到維護。
2討論
市場經濟具有一定的自發性的特點,企業往往忽視人民大眾的利益,往往忽視老百姓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有些企業更是把生產形同兒戲,導致了一系列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例如劣質奶粉事件、地溝油事件和瘦肉精事件等等。這一系列的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使消費者如履薄冰,膽顫心驚。食品安全已經關系到了整個社會的發展,要改善現階段消費者不放心消費的局面,必須提升食品檢驗檢測能力。
二、提升食品檢驗檢測能力的重要性
小樣本抽驗檢測法是一種常用的科學的檢驗方法。它可以通過抽樣得出來的百分比來判斷整個區域或者說整批產品的質量好壞,這對了解某一種食品質量是否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食品安全問題需要上升到國家戰略的高度來認識。
1.食品安全關的把握
食品安全需要政府部門的科學監管。政府部門可以獲取食品安全狀況的第一手數據資料,為進行科學的及時的決策提供依據。全面把握市場上消費的食品的總體狀況,使政府工作更有成效。
2.市場質量關的把握
市場質量關的把握需要在科學的統計基礎上有針對性的抽樣檢測,要能真實的反映出一批產品的安全是否達標。要對劣質的產品予以封箱,貼上不合格標識,嚴肅打擊,嚴格監管,狠罰重罰,使不法分子不敢再犯相同的錯誤,凈化市場環境。對優質的食品要加大力度進行宣傳和推廣,使安全深入人心,形成良好的食品生產和銷售的大環境。
3.社會和諧關的把握
一個國家的食品是否安全也關系到一個國家的聲譽。尤其是本國的產品銷往國外的時候,被他國查出食品安全有隱患,產品質量不達標,那就不是一個企業的簡單問題,而是影響到一個國家整個食品行業對外出口的問題。和諧國際聲譽的取得是來之不易的,不能因為某一兩個蛀蟲而破壞整個國際大環境的良好口碑和印象。保障食品安全是食品檢測的根本立腳點和終極目的所在,也是構建我國和諧的社會氛圍的重要條件。
三、食品檢驗檢測的措施和方法
1.檢驗檢測機制的完善
食品檢驗檢測是一個國家民生的問題。要加強政府的領導,加強工商職能部門的監管;要統一制定檢驗標準、統計規劃布局,統一檢測方法,只有協調一致,才能信息充分共享,才能更好的把握食品安全;要撥出一部分款項專門用于食品檢測方面的支出,保證檢測機制的法律效率,建立打持久戰的心里準備。
2.檢驗檢測資源的步驟
食品安全部門在做食品檢測的時候,是應該要按照一定的步驟來完成的。第一步應該是常規檢測,就是對每天工作人員所進行的檢測。每天工作人員的工作檢測內容要有規范,要有要求。第二步,就是抽檢。這種抽檢是對常規檢測進行抽樣檢查,起到更好的完善第一步的作用。第三步是建立風險評估機構,這是更高檢測標準的必然要求,也使檢測更加有法可依。
3.工作人員素質的提高
檢測檢驗產品的必定是由人來完成的,所以提高檢測人員的綜合素質也勢在必行。既要規避檢測人員的,也要規避檢測人員的技能偏低。所以要加大人員的考核機制,能者上,劣者下;也可以通過社會考試的形勢來完成人員公平的招聘選拔制度。不流于形式,不走過場,要把業務骨干放在可以充分發揮自己能力的地方。只要能使檢驗檢測人員綜合素質提高的辦法都可以拿來一試。
4.共享信息平臺
食品安全的風險交流是食品安全控制和相關事件處理過程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做好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的主要目的(Propose)在于:讓風險分析過程透明化,收集和反饋相關信息,分析利益攸關者的風險認知,給消費者提供信息和建議。通過過程透明,依據科學的風險交流,有可能起到以下主要作用(Benefits):
(1)使消費者更加信任風險分析的結果,提高對風險管理部門的信任度;
(2)由于對科學的風險評估結果的認知和對決策過程的依據的理解,便于更好地向消費者或媒體通報事件過程;
(3)便于消費者或利益攸關方更好地遵守管理措施或處理意見,使公眾或利益攸關方為緩解風險造成的危機處理措施作貢獻,或使公眾在危機中有更好地反應。風險交流面對的事件常常包含熱點事件、和突發事件,學者們總結的風險交流原則為:
1)公開性原則食品安全管理過程或風險分析過程要有一定的開放性,便于產業鏈上的利益攸關者參與或知情。這是因為公開性是透明性的基礎。
2)透明性原則透明性會鼓勵所有相關團體之間的合作,提高食品安全管理體系的認同感。這是因為消費者對供應食品的質量與安全的信心是建立在對食品控制運作和行動的有效性和整體性運作的能力之上的。應允許食品鏈上所有的利益相關者都能發表積極的建議,管理部門應對決策的基礎給以充分的解釋。
3)及時性原則食品安全事件有時具有突發性,涉及的消費者范圍廣泛,媒體關注度高等特點。及時的風險交流可以降低事件升級為危機的可能性,降低消費者的擔憂和急躁情緒。讓消費者或涉事人員盡早知曉應采取的措施和應有的行動。
4)應對性原則食品安全的風險交流常常針對突發性食品安全事件、公共安全政策制定或輿論擔憂等。除了說明事件原因、決策依據及輿論背景或事實外,還必須考慮涉事人群的范圍,公眾的接受能力或水平,給出必要的措施建議或指導意見。
2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的基本方法
食品安全風險交流的基本方法主要來自傳媒學(Communicationstudy)、修辭學(Speechcom-munication)和心理學的消費行為研究(Consump-tionbehaviorstudy)。目前,風險交流研究領域的學者和實踐者主要總結了風險交流的要素和技術技巧。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在實施層面和交流時應考慮以下要素(Elements):
1)過程(Process)和消費者以及利益攸關者的相互交流。
2)時限(Timing)貫穿整個風險分析全過程,注意關鍵時刻的時間接點。
3)形式(Form)用最便捷、最廣泛的手段傳遞風險的信息和決策意見。
4)內容(Content)說明或解釋與事件有關的危害物、風險等級、風險相關因素,消費者的風險認知及應采取的措施。
5)參與者(Who)風險評估人、風險管理者、消費者、食品和飼料經營者、學術界和利益攸關方等。
6)干什么(What)解釋風險評估的結果和風險管理決策依據或意見基礎。食品安全風險交流在實施過程中或交流現場應注意以下方法或技巧(Communicationskill),提升交流效果,化解矛盾或危機。
1)選擇適合聽眾(消費者)的交流技巧(形式、語氣、氛圍、提問等)。風險交流的任務———縮小認知與感知之間的“真空地帶”Fig.4Thetasteofriskcommunication-reducing“vacuumregion”betweencognitionandperception
2)注意交流過程的雙向原則,傾聽和確認聽眾的需求。3)由于事件的突發性、復雜性和時限性,所以應在透明度、完整性及可讀性之間探討平衡性。
4)用定量的結論還是定性的結果表述風險的不確定性和可信度。
5)了解“垃圾信息”對風險交流的污染或干擾程度。
6)調查消費者或利益攸關者對風險認知的概況。
7)分析消費者對風險的可接受水平。
8)判斷消費者對零風險不可能性的認知程度和容忍度。
1.1 超級細菌
2010 年《柳葉刀》雜志首次報道南亞的 “超級細菌”,該菌攜帶具有泛耐藥性 NDM-1 基因,能對絕大多數抗生素耐藥;經進一步研究發現,英國衛生部和美國疾控中心均提出攜帶 NDM-1 基因的細菌具有大范圍傳播和感染能力。目前,NDM-1 耐藥菌在印度腸細菌感染中達 1%-3%;在歐洲、非洲和澳大利亞等地亦已有報道;我國在 2011 年首次發現該類耐藥細菌,可見其感染范圍和感染率呈擴增趨勢。耐藥性不改變致病菌的性狀,但可讓患者在感染后變得無藥可治。臨床微生物學傳統定義的“超級細菌”包括臨床上出現的多種耐藥菌,如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MRSA)、抗萬古霉素腸球菌(VRE)以及耐多藥肺炎鏈球菌(MDRSP)等。與 NDM-1 耐藥菌相比,這些傳統的“超級細菌”檢出率更高,在感染性疾病中更多見;其中,MRSA 是醫院內最常見的病原菌之一,具有高發病率。據美國 CDC 統計,每年約數十萬人因感染 MRSA 而住院治療,院內感染的 MRSA 分離率已高達 80%以上,其多重耐藥的特性不但增加了治療的復雜性和難度,也增加了抗生素的消耗量和醫療費用。
1.2 耐甲氧西林金黃色葡萄球菌(MRSA)
金黃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是主要的食源性微生物,由其引起的食品中毒事件在革蘭氏陽性菌中高居首位;據統計,在美國,由金葡菌引起的食物中毒占 33%,僅次于大腸桿菌;在 1983-1997 年間,每年約 18.5 萬人發生葡萄球菌中毒,其中 1750 人住院,總醫療費用達 15 億美元。金葡菌在加拿大占細菌性食物中毒的 45%,而在某些歐洲國家如匈牙利、芬蘭等則占 50%以上。在日本,1980-1999 年間共超過2500 起葡萄球菌中毒報道,受感染人數約 6 萬人;而 2000 年因污染金葡菌引起的“雪印奶粉”事件則超過 14000人受感染。在我國,每年由金黃色葡萄球菌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也是屢見不鮮。金葡菌也是典型的耐藥微生物,是潛在的“超級細菌”。1961 年 Jevons 在英國首次發現對甲氧西林耐藥的金葡菌(MRSA),MRSA 在 20 世紀 60 年代中期擴展至歐洲及北美等地區,逐漸成為世界范圍內的主要醫院獲得性病原體;在 70 年代末急劇增多并遍及全球,其引起的感染性疾病與乙型肝炎,艾滋病同為當今世界三大感染頑疾[15,16,19,20]。;而從 90 年代開始,MRSA 更突破了以往在醫院中檢出的局限,進一步在社區中被大量檢出,其菌株與耐藥特點也隨之發生變化。
1.3 MRSA的耐藥性
MRSA 從首次發現至今 50 余年中,其耐藥范圍不斷擴大,耐藥程度也日益嚴重。上世紀 80 年代,慶大霉素是一般治療 MRSA 感染的有效藥物,而目前 MRSA 對其耐藥率已超過 50%;同期,MRSA 對曾經的保留用藥氟喹諾酮類藥物高度敏感,但當前 80%以上的 MRSA 對其耐藥。研究發現,MRSA 耐藥的主要原因是其攜帶的 mecA 基因編碼的一種對 β-內酰胺類抗菌藥物具低親和力的青霉素結合蛋白 PBP2a;mecA 是一個外源基因,來自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或腸球菌屬,通過轉座子或 R 質粒轉到原本敏感的金葡菌中,并整合在染色體第 10 節段上,該基因組島被稱為葡萄球菌染色體盒(SCCmec)。PBP2a 蛋白分子量為 78kD,當金葡菌固有的 PBPs 被 β-內酰胺類抗菌藥物結合失活后,PBP2a 能替代其發揮轉肽酶的功能,促進細胞壁合成,從而產生耐藥性[22]。根據美國臨床實驗室標準化委員會(NCCLS)標準,金葡菌在檢出 mecA 基因或者 PBP2a蛋白時即可定義為 MRSA;但菌株的耐藥程度有所差異,其主要包括兩大類:相對敏感型菌株和高度耐藥型菌株。在培養基鑒定菌株耐藥時,為克服表型的異質性,傳統方法采用不易降解,MRSA 異質性相對較低的苯唑西林,通過適當培養條件如在 30℃或 35℃培養,提高培養基 NaCl 濃度 ( 2 %~4 %),強化耐藥性表達,延長培養時間,來提高準確性[24]。近年來,新型耐藥整合子元件在 MRSA 中大量發現,成為 MRSA 耐藥性發展的新特點。整合子是一種存在于細菌質粒或染色體上具有移動性的基因捕獲和表達的遺傳單位,在革蘭氏陰性菌中被廣泛報道,介導對多種抗生素的耐藥性,成為革蘭氏陰性菌中耐藥性泛濫的主要原因[25-28]。然而在革蘭氏陽性菌中一直鮮有報道。筆者根據對 2001 年-2006 年間華南地區的 MRSA 耐藥性研究表明[5,6,29-32],第一類整合子在 MRSA 中普遍存在,但分離率低于常見報道的革蘭氏陰性菌,為 46.6%(122/262),遠低于常見院內感染微生物如銅綠假單胞菌(一般報道為 80%以上)等;同時,前期研究顯示,第一類整合子系統存在與否,對紅霉素、慶大霉素、四環素和甲氧芐啶-磺胺甲唑等抗生素的耐藥性具有顯著影響。然而,這些抗生素均具有較長的歷史,并非治療 MRSA 感染的常用藥物,甚至多年前已退出醫院常用藥物行列。例如,四環素自 1948 年問世至今超過 60 年,是應用最多、最廣泛的廣譜抗菌素;后來發現其對牙齒、指甲與鞏膜等具有嚴重副作用,隨后在臨床使用中逐漸淘汰。慶大霉素同樣由于具有較大副作用在多年前已退出治療的一線藥物。因此,近年來流行MRSA 中出現的對這些抗生素耐藥性可能不由臨床環境中抗生素選擇壓力所產生。可能由于這些藥物在畜牧業中仍被大量應用,因此在 MRSA 中出現的對這些藥物的耐藥性,這也暗示了畜牧業中抗生素的濫用造成了微生物在向“超級細菌”進化,這已經成為食品安全中的一個重要的潛在問題。
2 MRSA的檢測
常規方法對 MRSA 的檢測包括:苯唑西林紙片擴散法,乳膠凝集試驗和苯唑西林瓊脂篩選方法。最近,臨床和實驗室標準化研究所(CLSI)推薦使用的頭孢西丁紙片擴散法檢測 MRSA[33],以及還有一些其他的檢測方法。常規培養液檢測方法通常具有很高靈敏度,但是對于此方法高的靈敏度伴隨的是檢測速度相對比較慢。
2.1 紙片擴散法
紙片擴散法包括苯唑西林和頭孢西丁紙片擴散法,其步驟一般包括制備菌液、接種平板、貼藥敏紙片、培養等。前者把菌株在 1μg 苯唑西林 MH 瓊脂培養基進行試驗,抑菌圈在 35℃經過 24 小時培養確定;其抑菌圈大小是根據 CLSI(2008)的標準進行判斷:抑菌環直徑≤10 mm 為耐藥,11-12 mm 為中介,≥13 mm 為敏感;當抑菌圈直徑在 11~12 mm 時判斷為中間,需加做 mecA 或 PBP2a 的檢測以證實是否為 MRSA。該方法最大優點是快速、簡便、價格便宜,易被檢驗人員接受。在合適的抗生素、pH、及培養溫度、菌液的濃度、培養基厚度等條件下,該方法檢測 MRSA 是可行的。它對 MRSA 檢出敏感性、特異性較高,仍不失為目前臨床微生物實驗室常規篩檢 MRSA 方法之一。但由于多種因素的影響,從表型上進行診斷,其結果略欠準確,致使其特異性低于其他方法。許多研究均發現頭孢西丁紙片法相比于苯唑西林紙片法具有更好的靈敏度[34-36]。該法把菌株在帶有 30μg 的苯唑西林 MH 瓊脂培養基進行試驗,抑菌圈是 35℃經過 16-18 小時培養確定:根據CLSI(2008)標準:抑菌環直徑≤21 mm 為耐藥,≥22 mm 為敏感。該方法優點同樣是快速、簡便、價格便宜,并且靈敏度高于苯唑西林紙片法。Priya Datta[32]等發現,頭孢西丁的紙片法具有 98.5%的靈敏度和 100%的特異性,而苯唑西林紙片法的是 91.4%的靈敏度和 99.2%的特異性。但是作為 CLSI 所推薦的標準,在檢測 MRSA時如果與一些其它方法補充可以不會有 MRSA 的漏檢。苯唑西林紙片擴散法對于 MRSA 異質性耐藥檢測較為困難,而頭孢西丁能誘導 mecA 基因表達 PBP2a,能更好地檢出異質性耐藥菌株。
2.2 苯唑西林瓊脂篩選
MH 培養基加 NaCl(40 g/L)加苯唑西林(6 μg/ml),將菌液(0.5 麥氏濁度)畫線在培養皿上 35°C 培養 24 h,只要平皿有菌生長,即使是一個菌落也判斷為 MRSA,敏感度為 100%。與常規方法相比在 MRSA 檢測上并無顯著性,但對于其它葡萄球菌,瓊脂篩選法有較高的陽性率,因此尤其適用于多種葡萄球菌中 MRSA 的檢測。該法操作方法簡便、實驗成本低,一個平板可同時檢測多個樣品,檢出率高,較為實用,可用于 MRSA的常規檢測;尤其當多種檢測方法結果不一致時,應以瓊脂篩選為準。但是該法耗時長,此外 Swenso 等發現在異質耐藥菌株進行試驗時該方法敏感性下降,特異性降低且出現邊緣性MIC;Diedere等發現CHROM瓊脂篩選具有 97.1%的敏感性和 99.2%的特異性,如果篩選周期到由 24 小時變為 48 小時,菌落敏感性將會增加到 100%。
2.3 乳膠凝集試驗
凝集試驗是一種快速、操作簡便的免疫學診斷方法,在臨床快速 MRSA 診斷方面應用廣泛。其原理是抗 PBP2a 單克隆抗體致敏的乳膠顆粒與 MRSA 的膜蛋白提取物作用,如產生肉眼可見的凝集顆粒證實有PBP2a 存在,判斷其為 MRSA。其它還有一些檢測存在于細胞膜內 PBP2a 的乳膠試劑,這類檢測需要裂解細胞。代表的試劑盒包括 PBP2’Test(Oxoid)、MASTALEX -MRSA(Mast)和 MRSAScreen(Denka Seiken)。研究表明該方法的敏感性≥97%[41-43],而 Datta 等[36]報道其具有 100%的敏感性和 99.2%的特異性。同時,該方法具有與 mecA 基因檢測相關性好、快速簡便、特異性強、靈敏度高等特點,且不需特殊儀器和技術,尤其適合用于 MRSA 早期檢測,可作為 PCR 法的替代方法;但檢測成本較高。
2.4 分子生物學診斷方法
自上世紀90年代起,分子生物學方法在微生物檢測中逐漸取代傳統方法,主要包括PCR、熒光定量PCR與各種新型核酸擴增技術等。與常規“金標準”方法相比,PCR技術具有較大優勢。首先,在耗時方面,由于常規方法基于細菌培養,因此增菌以及選擇性培養耗時可長達3天,但PCR由于檢出限低,樣品中微量的菌體足以啟動擴增反應,因此在從樣品處理到培養的時間可大為縮減。由于PCR具有高特異性,因此以上方法的增菌與細菌培養(LB培養基)階段,與“金標準”相比,耗時可降低12-24h。其次,細菌鑒定操作方面,“金標準”方法在細菌培養后,常需通過血漿凝固酶實驗鑒定,而PCR通過選取特異的分子靶點,結果特異性高;該方法在鑒定金葡菌特異基因的同時,以所有葡萄球菌的靶點為內參,可信度更高。
再次,PCR方法的高靈敏度和特異性,有助于解決“金標準”方法中假陰性和低敏感度的問題。筆者等以orfX為檢測靶點,建立針對MRSA的檢測方法,該方法已被證明是一個簡單,快速,特異,敏感的檢測方法,對于食品檢測,醫院等機構對MRSA快速鑒定具有重要意義,在未來發展中對簡化檢測方法的改進具有深遠的意義。此外,筆者等[44]建立的多重PCR體系,針對16SrRNA、femA和mecA基因,可用于MRSA檢測。除具有常規PCR的優點外,多重PCR能在同一次PCR反應和凝膠電泳分析中,完成多個靶基因的檢測,在簡便性、耗時方面具有較大優勢;本實驗建立的多重PCR方法,結果證實其能對葡萄球菌、金葡菌及關鍵耐藥因子進行檢測與鑒定。該方法特異靈敏、簡便快捷,同時具有適應面廣,易于推廣和應用等優點。1995年出現的以標記特異性熒光探針為特點的熒光定量PCR技術,實行完全閉管式操作,不僅能大大減少擴增產物的污染機會,提高檢測的特異性,且可通過計算機自動分析對擴增產物進行精確定量提高檢測的靈敏度,完全克服了普通PCR的缺點,且該方法操作簡便迅速,適用于大樣本量的篩查該方法可用于檢測葡萄球菌及腸毒素。與傳統的培養檢測技術相比,分子檢測技術能夠對食品中有害微生物實現快速、準確的檢測;與普通的PCR相比,實時熒光定量PCR可以在PCR反應過程中直接檢測熒光信號,無需配膠、電泳等步驟,可以更加快速有效地鑒別出MRSA,且可以對靶位基因進行定量檢測。Warren等[45]通過特定目標的一種熒光分子信標探針與擴增產物雜交,用實時熒光PCR法直接從鼻咽拭子標本中快速檢測MRSA,其敏感性為91.7%,特異性為93.5%,82.5%能顯示陽性,97.1%能顯示陰性,其中拭樣處理和檢測時間僅為1.5小時。
Oh等通過Xpert MRSA檢測體系,在2小時內完成MRSA檢測;Xpert MRSA測試法是一種快速,敏感,臨床上有用的檢測方法,利用SCCmec上一段特異性序列,特別適用于早期MRSA的檢測。Liu等[47]通過使用一種新的集成微流體系統可以檢測活MRSA、敏感金葡菌和其它病原體,該微流體系統已被證明具有100%的MRSA檢測特異性;從樣品預處理到熒光觀察,可自動化在2.5小時內完成。Stenholm等[48]用一種即時檢測的雙光子激發熒光檢測技術對243株MRSA進行檢測,其中99.0%的MRSA真陽性樣品所需時間小于14小時,該法主要優點包括簡單的檢測程序,試劑消耗低,以及高流量能力。近年來有多重新型核酸技術被報道,其中環介導等溫擴增(LAMP)技術是在2000年由Notomi等發明的一種體外等溫擴增特異核酸片段的技術[49,50]。自問世以來,數年間已被廣泛應用于生物安全、疾病診斷、食品分析及環境監測等領域。該方法在簡便、快速、特異性和靈敏度方面具有顯著優勢。LAMP反應的靈敏度也極高,其靈敏度可達常規PCR的10-100倍(檢出限是常規PCR的1/100~1/10拷貝數)。因此,對細菌進行檢測時LAMP法在培養時間和所需基因拷貝數等方面具有較大優勢。筆者曾過對118株葡萄球菌進行16SrRNA、femA和mecA三個特異性靶點的LAMP檢測[3],其中,16SrRNA-LAMP均檢測為陽性,靈敏度與陽性預測值均為100%;而PCR則只檢測其中113株葡萄球菌陽性,靈敏度與陽性預測值分別為95.8%與100%。對65株金葡菌和53株凝固酶陰性葡萄球菌,femA-LAMP的靈敏度、陽性預測值與陰性預測值分別為98.5%、100%與98.1%;而PCR則相應為92.3%、100%與91.4%。對70株甲氧西林耐藥菌和48株敏感菌,mecA-LAMP的靈敏度、陽性預測值與陰性預測值分別為94.3%、100%與92.3%;而PCR則分別為87.1%、100%與84.2%。同時,筆者利用MRSA中的特異靶點orfX,建立一種針對MRSA的快速檢測技術。通過對116株對照菌株進行驗證,顯示該技術的特異性為100%,能有效針對MRSA進行特異檢測。應用該技術檢測667株葡萄球菌,包括566株MRSA、25株MSSA、53株MRCNS與23株MSCNS,結果顯示,靈敏度達98.4%(557/566),而與之平行對比的PCR技術則僅為91.7%(519/566),陽性預測值與陰性預測值分別為100%和92.7%[51]。此外,筆者利用金葡菌中的特異femA基因,建立一種針對金葡菌的LAMP快速檢測體系。通過應用于432株金葡菌(118株臨床與314株食源性菌株)的檢測鑒定,結果顯示,檢出率為98.4%,檢出限為100 fg DNA/Tube與104CFU/ml[52]。
3 結論
近年來,世界范圍內爆發了禽流感、豬鏈球菌病、口蹄疫和炭疽等疫病,給世界經濟造成巨大損失,我國也沒能例外。這一系列疫病對我國畜牧業的發展帶來巨大消極影響,疫情一旦發生,人們立刻拒絕使用相關畜產品,導致畜產品價格暴跌,給畜牧業帶來巨大損失,嚴重阻礙了我國畜牧業經濟的發展。
2完善畜產品安全管理監督機制,發展綠色畜牧經濟的對策
2.1完善食品安全檢驗監管機制,提高我國畜禽產品出口質量
我國檢驗檢疫部門應及時制定出與國際接軌的畜產品監督檢驗及檢疫的標準和管理制度,消除地方保護主義及職能部門交叉,尤其要加大對畜禽養殖場、飼料生產企業和食品加工企業等食品安全隱患多、環境污染大的部門的監督管理力度,確保畜產品在每一個環節都能夠實現安全生產,以有效提高畜產品質量,為我國生產綠色畜產品提供條件。與此同時,我們還應當積極加大監督檢查畜產品安全的力度,針對各級檢驗及檢疫部門實施畜產品檢查質量認證,促使監督檢查機構的權威性得到保障。此外,各級檢驗及檢疫部門要及時配備相關儀器設備,努力提升監督管理能力,改進畜產品檢驗手段。
2.2加強動物疫病檢驗工作,使畜禽產品的衛生安全得到保障
畜禽產品包括屠宰、加工以及冷藏、包裝運輸等一系列環節,而屠宰場通常都建在比較偏僻的地方,多選在深夜進行畜禽產品加工,所以各級動物檢疫機構不僅要加強檢疫監督各個生產和流通環節的力度,還要重點針對屠宰場和加工作坊等進行監督檢查,嚴禁委托他人檢查,更不能漏檢漏查。同時,動物檢疫機構要隨機抽查畜禽產品,并定期復檢,加強檢驗檢疫畜禽產品流通環節,尤其要加大對出口畜產品的檢疫力度。此外,動物檢驗檢疫機構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本著對廣大群眾身體健康及生命安全負責任的精神,通過組織宣傳教育活動的方式提高檢疫人員思想素質及業務能力、執法力度,督促他們全力搞好檢疫監督工作,提高檢疫隊伍的戰斗力,為畜牧經濟的綠色發展保駕護航。
2.3加大建設生態養殖場的力度,進一步發展我國的綠色畜牧經濟
綠色食品的源頭是畜禽生產凈化,因而我國要加強建設綠色畜牧產品生產體系,提高畜禽生產力,加大建設生態養殖場的力度,形成綠色畜牧產業鏈,進一步發展綠色畜牧經濟。首先,對畜禽養殖場實行標準化生產管理,嚴格以農業部食品生產無公害、零藥物使用等準則為依據完成畜禽產品生產,統一落實無公害食品標準化管理制度。其一,建設畜禽飼養綠色基地,全程控制畜禽飼養,實施科學化管理措施;畜禽飼料必須要經過檢驗,確認符合標準之后才能投入使用,確保畜產品無殘留、無污染和無公害,達到國家飼料衛生標準。其二,在中小型飼養場實行休藥期生產,具體是指在宰殺畜禽前的一段時間里,所有藥物及添加劑等都要停止使用;對于各項環境指標都沒有問題的區域實行自然放養,加強監督和控制,鼓勵人們規模化生產安全、綠色的畜禽產品。其三,行業的各級主管部門要加強對畜禽產品生產企業的監督和指導,培訓高素質、高技能的生產人員,督促他們掌握先進的綠色畜禽產品生產技術和技能,確保食品生產能夠在統一的無公害標準下進行。其次,相關部門要加大查處使用違禁藥物的力度,嚴厲打擊違禁藥物及高殘留畜禽產品生產,盡量降低藥品的使用量,促使動物疫情得到嚴格控制。同時,養殖場要加強衛生管理工作,為動物創造良好的生長環境,盡量降低它們感染病毒和細菌的機會,從而有效切斷動物疫病的傳播途徑,確保畜禽能夠健康成長。飼養動物使用的藥物務必是綠色的獸藥,要保持沒有藥物殘留和無污染。另外,各級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將監督管理機制、措施等落到實處,嚴厲查處并打擊各種違規違法行為,為畜禽產品的綠色生產提供保障。
3結語
[5]首先提出轉基因食品安全性問題,1998年他研究發現,幼鼠食用了轉基因土豆之后,其免疫系統和內臟都受到了損壞。這一發現轟動了科學界。后來經審查發現這項研究結果不夠詳實,不足以證明轉基因食品具有危險性[6]。轉基因食品的風險尚未有定論,迄今為止也沒有因食用轉基因食品而導致重大的事故傷亡。隨著人們安全意識的逐漸加強,各國開始了對轉基因產品的監控和管理。轉基因技術的安全管理世界上主要分為兩大模式,這兩種模式在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方法和理念上存在巨大的差異,分別是開放鼓勵型的美國模式和嚴謹限制型的歐盟模式,其他國家實行的模式介于兩者之間[7]。歐盟對轉基因食品一向嚴謹。盡管歐盟的研究表明目前市場上的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但歐盟認為轉基因食品的安全評估需要靠長期的實驗和觀察才能得以進行。歐盟的管理模式以轉基因食品的工藝過程為基礎,所有的轉基因生物,都要接受安全性評價和監控[8]。轉基因食品管理的理論基礎是“預防”原則。其目標是保證人類和動物的生命健康、保護環境免遭破壞。其管理政策是確保歐盟市場健康正常的運轉[9]。歐盟很重視轉基因食品的立法。自20世紀90年代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制定了新食品定義和主要成分、安全評估機制和成分標識。從田間到菜場制定了全方位的食品安全管理體制。所有轉基因食品在上市前須通過歐盟的強制性安全評估和批準程序,同時進行標識,確保其安全性和可追溯性,使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障,確保轉基因食品監督有效,并能及時采取適當的風險應對措施。歐盟的轉基因食品管理機構是歐盟食品安全局。歐盟各個國家在管理上存在差異,沒有完全依照歐盟轉基因食品管理體系來實行。與歐盟管理模式相似的有新西蘭、澳大利亞等國家[10]。美國提出,必須有可靠的科學證據證明風險的存在,才會采取適當的管制,即對轉基因食品的法律管制須建立在“可靠科學”原則基礎上[11]。美國管理模式以產品為基礎,認為轉基因食品與傳統食品之間沒有本質差別,具有同樣的安全性。美國在國內對轉基因食品進行自律管制、在國際上推行轉基因產品貿易自由,管理模式寬松。美國沒有制定完整的法規來管制轉基因食品,僅納入到現有的法律管制范圍內。美國的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機構有:美國農業部、環境保護局、食品與藥品管理局。美國對轉基因技術的發展很是樂觀。加拿大對轉基因食品的管理與美國相似,運用自律性管理。中國擁有大量的人口,隨著環境的急劇惡化及耕地不斷的被征用,耕地面積卻在大量的減少,中國的農業生產面臨著巨大的壓力,轉基因食品的出現使這一問題得到了轉機[12]。中國對轉基因食品的研究起步比較晚,但國家對轉基因技術非常重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986年啟動的“國家高技術研究與發展計劃”中,大力支持發展生物技術。中國是世界上第一個批準轉基因產品商業化生產的國家。近年中國在轉基因技術方面的研究取得了不錯的成績,但與歐美等發達國家還存在著巨大的差距[13]。中國對轉基因食品采取較為嚴格的管理模式。中國的管理機構有:農業部、科技部、衛生部、食品與藥物管理局和國家環保總局,中國轉基因食品的管理中發揮著主導作用的是農業部。
轉基因食品的檢測技術
DNA在提取的時候會產生的應抑制因子、產品深加工時破壞了核酸等因素會使PCR結果呈假陰性;作物受到病毒感染、實驗室污染等因素會造成PCR結果呈假陽性[16-18]。所以,定性PCR只能初步檢測轉基因食品。為了解決PCR存在的問題,消除檢測干擾,在試驗中引入內部對照反應,從而可以半定量地檢測樣品[19]。(1)競爭定量PCR:其主要的過程是將一種人工構建的相互間競爭模板,使這種模板能夠具有一致的待檢測基因所具有的動力學特點,能夠在同一反應體系中同引物和底物相競爭,之后進行電泳檢測。將結果制成標準曲線,計算待測基因的含量。該方法容易產生誤差,比較難使用[20]。(2)實時熒光定量PCR:該技術是普通PCR的升級,主要思想就是把一個標記了2個熒光基團的探針加入到反應體系中,根據探針上的熒光信號實時監測整個PCR進程,然后將結果制成標準曲線,計算未知模板的含量[21]。實時定量PCR檢測的靈敏度很高,它的最小檢測量為2pgDNA/g樣品。檢測要求低、范圍廣,可以檢測一些已經加工,或者還未進行加工以及混合樣品。實時熒光PCR檢測技術能對PCR反應進行有效地實時的監測。在實時熒光PCR技術中加入閉管分析,不需要加入PCR后處理過程,能使核酸的交叉污染有效的降低甚至消除。此方法的挑戰就是定量標準物的滯后發展。(3)多重PCR:在同一反應體系中的多個靶點能同時進行PCR檢測,試驗結果可靠,操作簡單快速,降低了檢測的成本。多重PCR法的應用前景很廣闊。(4)Southern和Northern雜交:用限制性核酸內切酶對與特異性探針結合的基因組片斷內或其周圍序列進行酶切,研究基因內部的序列。該技術檢測結果準確可靠,但要求樣品的純度高,檢測費用也較高。Southem雜交的檢測對象是DNA,而Northern雜交是RNA。基因芯片又叫DNA芯片或DNA微陣列[22]。是美國的Affymetrix公司開發的,世界上第一塊商品化的基因芯片在1996年問世。基因芯片技術是目前轉基因食品檢測的前沿技術,是一種高度集成化的反向雜交技術。將探針分子固定在載體上,用PCR、末端標記等方法對待測基因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基因與固定了的探針雜交。借助放射自顯影或者激光共聚焦顯微鏡或CCD相機檢測并讀出各個不同斑點信號的強度,將所獲得的雜交信號用相應的軟件處理,得到被檢樣品的遺傳信息。該方法可實現樣品大量序列的檢測和分析,同時完成樣品的定性定量。將抗原和抗體反應的特異性結合酶對底物的高效催化這兩者有機的結合,完成ELISA的檢測。酶作用于底物后,顏色會發生變化,抗原結合抗體時,可以通過比色過程或者根據熒光反應來測定。通過顏色的變化來判斷樣品中含有抗原的的數量。ELISA檢測可以同時完成樣品的定性和定量檢測。該方法選擇性和靈敏度較高,但復雜基質對它的準確度有干擾,外源蛋白質含量低或被熱處理變性,該方法的檢測能力就會下降[23]。3.2.2Western雜交Western雜交又稱蛋白質印跡法,是將抗體的特異性、蛋白質電泳的分離能力、顯色酶反應的靈敏性結合在一起的蛋白質檢測方法,可用于檢測復雜混合物異蛋白質的含量。用于檢測特異性目的蛋白質,檢測靈敏度可達1~5ng,還可用于檢測不可溶性蛋白質。其檢測的關鍵是抗體的制備[24]。
中國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改善措施
中國缺乏系統的法規來制約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因此需及時將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納入到法律的框架內。需要建立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則和制度,建立相應的部門并明確它們該承擔的職責義務和管理權限,對一些經過轉基因技術加工的產品和借助轉基因技術進行研究的行業開展全方位的正規的管理體系[25]。許多發達國家在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立法方面已積累了一定的經驗,中國立法時可以借鑒。在對待轉基因食品風險的不確定方面,學習歐盟等國采取審批制度和強制性標識制度。鑒于轉基因技術發展所帶來的巨大經濟利益和未來美好的發展前景,許多發達國家均投入大量資金和人力進行研發,中國在確保安全的提前下,也應使轉基因技術得到更好的發展,最大限度地維護國家利益。轉基因食品從研發到消費這一系列的過程都必須采用標識、通報等措施保證消費者知情同意權的實現。當前市場上的轉基因食品的標識很不完善。普遍存在未辦理轉基因生物標識,并私自進行轉基因種子生產、經營的行為。由于缺乏完整的農業轉基因生物成分的檢測體系,監督市場產品時,無法準確判斷農產品是否有轉基因成分,缺乏奏效的監控手段。因此,通過市場調查了解轉基因食品標識的實際情況,掌握轉基因食品的種類、來源和加工后的形式等,制定相應的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的條例。建立轉基因食品標識的定期監督制度,借助已建的轉基因食品管理機構,加強農業轉基因食品標識管理。中國境內銷售的轉基因食品必須實行標識,不標識和不符合標識規定的一律不得進口和銷售。標識目錄由農業部和國務院相關部門制定并公布[26]。目前相關部門的職責配合不夠,很難對轉基因食品進行有效的監管。因此應設立專門的系統的轉基因食品安全管理部門。對轉基因食品的研發、生產加工、運輸、進出口和銷售等環節進行全面的監督,確保轉基因食品產業安全規范的運行[27]。在當前的技術條件下,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還不能確定,應理性對待轉基因食品。因此,政府應設立專業的獨立行政監管機構,全程跟蹤,并建立食品安全監管過程中有效的追蹤制度,詳細記錄每一環節,一旦出現問題,可以速度的找出危害關鍵控制點,便于及時采取措施,將危害降至最低。針對轉基因食品存在的風險不確定性,制定安全評價標準以保證轉基因食品行業正常穩定的發展。轉基因食品的安全評價需要合適的檢測技術。轉基因食品品種繁多且數量大,含轉基因成分的食品成分復雜、待檢測成分被降解或破壞,檢測難度大[28]。目前的檢測手段有:人工檢測、儀器檢測和生物芯片,但不能滿足當前的檢測需要。因此,需加大轉基因技術的研究力度,使檢測快速、準確、可靠。在發展自身技術的同時,還應積極開展國際合作,加強轉基因食品的安全防范[29-31]。對轉基因食品的安全評價需做到公開透明。需制定一整套針對轉基因食品的法規、安全評價標準、方法及規則。對轉基因食品的生產源頭開始,以及對其生產、加工、成品、銷售等一系列過程進行詳細的存檔化管理并進行詳細的記錄存檔,使記錄和標識具有可溯源性[32,33]。以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營養上的要求和質量上的評價以及對環境所產生的影響等標準作為是否決定進口及進口的數量、方式等的判斷因素。同時在此基礎上要建立有效且實時的預警機制,在轉基因作物的風險處理上,要防患于未然。監管部門對進口的轉基因食品實行跟蹤檢查,將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質量問題及時公布于眾。政府應重視和加強對國外轉基因食品相關政策信息的收集和研究,為企業和消費者提供一些必要且合理的咨詢服務,以減少國際貿易中的摩擦[34]。
[摘要]日本是對食品貿易安全關注較早的國家之一,其食品安全規制在豐富的理論研究指導下。規制經驗比較成熟,食品安全水平較高。本文從食品安全規制的機構設置、法律體系、撿疫檢驗標準程序、對規制者的規制等多方面對日本食品安全規制的體系進行介紹,并據此提出中國食品安全規制改革的建議。
[關鍵詞]日本;食品安全機制;改革;啟示
一、規制與食品安全規制
作為社會性規制的重要組成部分,食品安全規制是以保護消費者的安全、健康、衛生為目的,對食品的生產經營活動制定一定的標準,并禁止、限制特定行為的社會性規制。在國外,食品安全規制已形成三次浪潮,即:行為規范(Practices)、危害性分析(HACCP,又稱危害分析與關鍵點控制)和危險性分析。第一次浪潮為建立良好的生產規范(GMP);第二次浪潮的重點是鑒別、評價和控制食品中危害因子;第三次浪潮的重心已經轉移到人類健康和整個食物鏈。世界衛生組織(WH0)、聯合國糧農組織(FAO)于1962年成立食品法典委員會(cAc),其頒布的食品法典,已經成為全球消費者、食品生產和加工者、各國食品管理機構和國際貿易唯一的和最重要的基本參考標準。隨著現代食品安全管理第三次浪潮“危險性分析”的到來,對人類健康和整個食物鏈安全的關注也上升到一個新的高度。眾多國際組織和區域性組織都加入了關心食品安全的行列,甚至制定了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多邊協定,WHO也提出了“全球食品安全戰略草案”(D.Banati)。
二、日本食品貿易中的安全規制
1.相互協調的食品貿易安全規制機構
日本負責食品安全的監管部門主要有日本食品安全委員會、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日本法律明確規定食品安全的管理部門是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
食品安全委員會(FSc)于2003年7月設立,主要承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對風險管理部門(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等)進行政策指導與監督以及進行風險信息溝通與公開,直屬于內閣。食品安全委員會設事務局,負責日常工作。食品安全委員會有權獨立對食品添加劑、農藥、肥料、食品容器,以及包括轉基因食品和保健食品等在內的所有食品的安全性進行科學分析、檢驗,并指導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的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安全對策。
農林水產省成立消費安全局,主要負責:國內生鮮農產品及其粗加工產品在生產環節的質量安全管理;農藥、獸藥、化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在生產、銷售與使用環節的監管;進口動植物檢疫;國產和進口糧食的質量安全性檢查;國內農產品品質、認證和標識的監管;農產品加工環節中推廣“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HACCP)方法;流通環節中批發市場、屠宰場的設施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的搜集、溝通等。
厚生勞動省將原醫藥局、食品保健部分別改組為醫藥食品局、食品安全部。增設食品藥品健康影響對策官、食品風險信息官等職位,增設進口食品安全對策室,加強進口食品安全管理。食品安全部主要負責:食品在加工和流通環節的質量安全監管;制定食品中農藥、獸藥最高殘留限量標準和加工食品衛生安全標準;對進口農產品和食品的安全檢查;核準食品加工企業的經營許可;食物中毒事件的調查處理以及食品安全信息等。
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在職能上既有分工,也有合作,各有側重。農林水產省主要負責生鮮農產品及其粗加工產品的安全性,側重在這些農產品的生產和加工階段;厚生勞動省負責其他食品及進口食品的安全性,側重在這些食品的進口和流通階段。農藥、獸藥殘留限量標準則由兩個部門共同制定。
2.具有較強時效性、完善的食品安全規制的法律體系
日本《食品衛生法》于1948年頒布并經過多次修訂,僅1995年以來就修改了10多次,最近一次修改在2003年5月。為了進一步強調食品安全,2003年日本頒布了《食品安全基本法》,為日本的食品安全行政制度提供了基本的原則和要素。一是確保食品安全:以消費者至上為原則,以科學方法進行風險評估,實現從農場到餐桌全程質量監控。二是地方政府和消費者共同參與。三是協調政策原則:在決定政策之前進行風險評估,重點進行必要的危害管理和預防,并實施風險信息交流。四是建立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進行風險評估,并向風險管理部門也就是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提供科學建議。“消費者至上”、“科學的風險評估”和“從農場到餐桌全程監控”以及加強風險管理的食品安全理念都得到確立。《食品安全基本法》要求在國內和從國外進口的食品供應鏈的每一環節確保食品安全并允許預防性進口禁運,使日本政府在元法要求出口國遵循和日本國內相同的強制性檢驗程序時可根據該法對進口產品進行更嚴格的審查,從而從制度上保證食品安全。日本的食品安全規制法規除了兩大基本法之外,還包括了《農藥取締法》、《肥料取締法》、《家禽傳染病預防法》、《牧場法》、《土壤污染防止法》、《農林產品品質規格和正確標識法》、《植物防疫法》、《家畜傳染病防治法》、《農藥管理法》、《持續農業法》、《改正肥料取締法》、《飼料添加劑安全管理法》、《轉基因食品標識法》、《包裝容器法》、農林規格制度(JapaneseAgricuturalStandards,JAS)等。隨著國內對有機農產品需求的擴大,日本于1992年頒布了“有機農產品及特別栽培農產品標志標準”和“有機農產品生產管理要領”,并于2000年制定、2001年4月1日正式實施了“日本有機食品生產標準”。《農林物資規格化和質量表示標準法規》(JAS)還規定,轉基因食品必須加以標識,經過指定機構認證方能加貼有機食品標識。
3.嚴格的檢驗、檢疫制度及標準
日本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有完善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監督體系,全國48個道府(縣)、市共設有58個食品質量檢測機構,負責農產品和食品的監測、鑒定和評估,以及各級政府委托的市場準入和市場監督檢驗。
日本厚生勞動省頒布了2000多個農產品質量標準和1000多個農藥殘留標準。農林水產省頒布了351種農產品品質規格。日本希望通過嚴格的針對進口食品的檢驗檢疫制度,確保進口食品安全。根據新的《食品衛生法》修正案,日本于2006年5月起正式實施《食品殘留農業化學品肯定列表制度》,禁止含有未設定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農業化學品且其含量超過統一標準的食品的流通。2004年8月公布的《肯定列表》在原來僅制定殘留標準的350種農藥基礎上修改和制定了669種農藥、添加劑和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基本覆蓋了世界上實際使用的700多種農獸藥,對沒有制定殘留限量標準的農獸藥設定的“統一標準”數值非常低,僅為O.01PPM,實際上就是禁止尚未制定農獸藥殘留限量標準的食品進入日本。
綜上所述,基于技術性貿易壁壘的日本食品安全規制具有以下特點:
首先,貫徹遵循了消費者至上的基本原則,實施各部門協調一致的食品安全管理策略。食品安全規制部門均把消費者健康保護和利益放在最高地位;嚴格貫徹產品責任原則,要求食品生產與加工企業對食品安全負有全部責任;在保護健康和保障安全中應用預防性原則(在不確定風險的情況下盡可能采取預防性措施);食品安全管理高效、透明、可靠。強調法規管理機構的一致性、風險管理與風險評估的一致性、利益相關者責任的一致性、各部門協作的一致性、公眾的積極參與性。
其次,日本通過比較完善的時效性很強的嚴格食品安全規制法律體系和標準體系,構筑了保證食品安全規制體系和食品貿易的有效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日本的食品法規種類很多,涉及了與食品安全有關的所有領域,與法規相關的標準也很多。日本還制定了大量的涉及食品安全的專業、專門法律法規和相關配套規章及實施標準、檢驗檢測標準等。通過完善的法律法規和配套質量標準等,從方方面面完善了食品安全規制法律體系。食品安全法規體系的范圍包括了農作物的生態環境質量、生長、采收及加工的全過程。整個法規體系形成一條主線,多個分支,脈絡清晰的框架。各法規間相互補充,系統全面。
第三,日本特別強調從農田到餐桌的連續管理,注重從源頭上控制食品安全,強調預防規制,抓住了保證食品安全的關鍵環節。日本和其他西方國家一樣強調所有食品安全政策的制定必須建立在風險分析的基礎之上,即運用風險評估、風險管理和風險交流3種模式。風險評估的基礎是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利用,包括食品或飼料的各個環節得到的數據、疾病監督網絡、流行病學調查和實驗分析等;科學地協調與控制是風險管理的核心,風險交流也需要科學信息的廣泛產生和及時獲取,這些都體現了法規的科學性。日本將食品安全的行政管理法規和技術要求相融合,對于政府管理具有更強的可操作性,使規制機構責權明確,可依法順利開展各項工作。日本的《食品衛生法》僅1995年以來就修改了10多次,最近一次修改在2003年5月,可見其效率之高。
此外,日本的食品安全規制還重視食品溯源制度為基礎的風險管理、食品與營養標簽制度、信息制度,重視信息技術的積極利用,食品安全規制的社會監督,加強信息的供給,確保食品安全規制透明、公正、公開,使規制合理、合法、可信、可靠,使食品安全規制切實達到了保護消費者食用安全,起到了良好的規制效果。
三、日本食品貿易規制經驗對我國食品安全規制改革的啟示
首先,統一協調的食品安全規制機構和完善的監督管理機制,有效降低制度成本,提高效率,成為確保食品安全的基本保證。西方發達國家食品安全規制的一種重要經驗就是由統一協調的國家食品安全規制機構對食品安全進行規制,同時輔之以完善的監督機制,并加強規制規制者。日本盡管由農林水產省和厚生勞動省兩個機構負責食品安全規制,后來增加了食品安全委員會,主要承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部門之間綜合協調統一,保證了規制高效、經濟。借鑒日本等西方發達國家或地區的經驗,我國宜組建一個跨部委的國家食品安全規制機構來統一組織、協調、管理與食品安全有關的各項工作。在這一機構的領導和組織下,以風險評估為科學基礎,以檢測技術為評價和控制食品污染的主要手段,建立快速預警應急系統,完善食品安全標準,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涵蓋食品安全從農田到餐桌的各個方面。
其次。建立、完善一個以食品安全核心法律為基礎、相關配套法律法規為補充的食品安全法規新框架,形成了良好的制度框架,有效減少了契約不完備可能造成的敗德行為和逆反選擇行為的發生。控制源頭是保證食品質量與安全的關鍵。借鑒發達國家食品安全規制的經驗,可以對食品從農田到餐桌的全過程實行管理為主線,重新通盤考慮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的建設和調整,使法規覆蓋整個食品鏈的全過程。核心法律的建立將會對我國食品控制措施的效能產生深遠影響。還要加快相關配套法規體系更新和完善的速度,逐步與國際接軌。我國要根據食品安全形勢的變化,加快法規體系更新和完善的速度,防止在發生全球性食品安全事件時形成被動局面。我國還要考慮食品安全立法的國際化。在法律框架下,保證依法規制。
再次,建立和完善預防性的規制體系,加強風險管理。西方國家和地區食品安全規制普遍強調預防性原則,普遍建立以HACCP為基礎的預防性的危害與關鍵點控制體系,加強風險預測與風險管理,同時加強風險交流,將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風險降至極致。這樣規制成本將大幅度下降,即使發生食品安全事件,對社會的危害也是最低程度的。
一、交易成本理論概述
自1937年科斯發表《企業的性質》這篇跨時代的論文以來,交易成本的概念首先被提出來,不過科斯未給出可操作的概念和清楚明了的界定方法。之后經濟學家和學者們紛紛加入到對此概念的進一步探索之中,對交易成本的內涵進行了各種界定。在眾多理論中,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理論最為重要,他認為,要準確把握“交易成本”,需要從內涵與外延兩個層次上進行探索與界定。
1、交易成本的內涵
肯尼思•阿羅(1969)在他的論文中提到交易成本這一概念,阿羅認為在市場的形成過程中,交易成本會起一個反方向的阻礙作用,交易成本屬于一種經濟制度在運行過程中存在的費用。威廉姆森認同阿羅對交易成本的看法,按照威廉姆森的觀點,交易成本就是從交易合約出發,使用不同的組織和各種制度的成本費用。
2、交易成本的外延
交易成本在實際中具體包括哪些項目類別,就是交易成本的外延。在《資本主義經濟制度》一書中,威廉姆森提出了兩個重要的概念:“事前”交易成本;“事后”交易成本。“事前”交易成本就是在簽訂合同過程中,編寫擬定合同、交易雙方談判以及為保障合同可以被執行的成本。“事前”交易成本的產生,是因為未來存在很大不確定性,交易雙方都難以把握,需要提前制定好規則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事后”的交易成本主要有四種:第一,在交易合約執行過程中,交易行為偏離最初雙方的合作目標,給交易雙方帶來了不適應感所產生的成本;第二,交易雙方為控制未來可能產生的不合作風險,所進行商討帶來的議價成本;第三,為預防和解決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而產生的運行成本;第四,雙方承諾會履約所產生的保證成本。
3、交易成本的決定因素
在日常的生活中,交易成本的存在具有普遍性,交易成本為什么會產生,它是由哪些因素所影響的,成為一個重要問題。許多經濟學家都對這個問題進行過探索,試圖找到交易成本的影響因素。威廉姆森對此也有研究。威廉姆森認為,交易成本主要與人、特定交易、市場環境三個維度的因素相關。威廉姆森認為市場中的人是“有限理性的”,并且行為人還具有機會主義傾向。特定交易方面的因素主要是可以影響交易性質的因素。市場環境方面的因素主要就是指在現行市場中,某項交易可能存在多少交易對手。
二、食品安全問題的交易成本理論分析
1、食品安全問題現狀
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觀點,食品安全是指在食品生產過程中生產商對質量的擔保以及購買者在使用時,不會產生不良反應。根據世界衛生組織的定義我們可以發現,食品安全是否得到保障的一個標準是消費者的健康是否被損害。食品安全問題之所以是目前社會上的一個重大問題,因為它緊緊關系著大眾的身體健康,在國際社會上,食品安全是一個國家政府監管力度的代表。近幾年,雖然中國對食品安全的監督不斷加強,但安全問題仍然頻發,因此規范食品質量安全,打擊違法企業已成為當務之急。食品安全問題頻發也和行業特點有關,食品的加工生產涉及多個過程,原料來源是否有保障、加工過程是否衛生、運輸過程中的存儲是否得當都會對安全產生影響。且中國食品企業大部分規模都較小,缺乏對安全問題的重視,只有很少部分擁有合格的生產設備。不只小企業會出現問題,三鹿、雙匯等大企業也發生過重大安全問題,導致了市場購買者對中國目前的食品安全產生懷疑。
2、食品安全問題的原因分析
(1)政府監管食品安全的交易成本。政府作為市場的重要參與者,也是經濟人,但根據制度經濟學理論其也是有限理性的,它也會從自身利益出發來考慮現實問題。從政府的角度來看,其在進行食品監管時也會有一定的獲益,但同時也是要付出成本的。顯性方面的成本有各種政府在行使管理責任時的費用以及處理訴訟糾紛時的費用。隱性成本主要是為了提高監督力度而雇傭更多工作人員和增加監督次數而產生的,因為政府缺少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識,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企業會隱藏違法生產,政府要想有力監督,必須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與財力,因此,政府的交易成本會非常高。且目前中國政府對食品安全的監管屬于好幾個機構部門的任務,在監管過程中存在重復投入問題,發生問題時,機構之間會相互推諉。(2)企業生產安全食品的交易成本。產權界定成本是食品生產中安全問題方面的一項重大交易費用,但生產商在尋找合適交易對手,商議食品成交價格和食品合約的擬定與執行中還存在著許多交易成本。食品企業作為一個企業,其目的也是利潤最大化,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它會采取各種辦法來降低生產成本,以獲取利潤。在這個利潤最大化的過程中,企業會將消費者的健康問題拋到一邊,在生產過程中添加各種化學物品。在政府加大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監控的過程中,受管制的企業必然要引進新的設備來保障食品質量安全,對于企業來說,這是一筆生產成本以外的費用,會提高總的成本數額。如果食品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添加一些有安全隱患的添加劑,一旦被監督機構發現,則會被懲罰,所以企業會衡量違法生產的收益和被發現的罰金數額,如果收益大于罰金,則企業會違法進行生產。目前,中國政府監督部門對食品企業違法生產的處罰力度較小,所以,很多企業都抱著僥幸心理違法生產,只為了追求短期的高利潤,使用劣質食品原材料與化學添加物,無視消費者的健康。通常這些企業規模都不大,而小型企業并不太注重企業的聲譽形象。但也有一部分大企業在利潤的驅使下違法生產,例如三鹿的奶粉問題,這些現象會發生,最終原因都是違法生產的成本低,而收益很大,趨利性使得企業無視自己的社會責任生產劣質產品。(3)監督組織的交易成本。目前,中國大部分食品加工企業規模都比較小,70%的企業都屬于小作坊只有十幾個員工,衛生情況較差,想對目前的這種狀況進行全面整改,交易成本巨大。而食品檢測組織和政府組成一個利益共同體,出現食品安全問題時,責任主要有政府承擔,第三方組織基本不會受到影響。相關的行業協會雖然也會對食品安全問題制定質量標準,但通常協會工作人員都與食品企業有種種聯系。所以各種第三方組織和行業協會為了自己利益考慮,會與企業合謀,這樣就會產生食品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
三、政策建議
從交易成本理論角度來看,雖然無法徹底消除食品安全問題的出現,但可以通過一些手段降低該類問題的發生頻率。
1、健全食品安全制度規范
制度的一個重大作用就是降低交易的成本,食品安全問題頻發從側面也反應出中國目前食品安全方面的制度體系還不夠健全。政府可以從制度方面著手,來對食品生產者的行為進行規范。雖然中國自2009年就開始實施食品安全條例,但是該條例還難以遏制許多食品安全問題的發生,為防止企業違法生產,政府應該加快步伐對相關制度領域進行建設,制定更嚴格和明確的食品標準體系。
2、提高相關機構的失職成本
目前,食品安全監督的技術水平還不夠發達,監督部門的責任不夠明確,為了防止監督部門與一些企業進行合謀,要明確監管部門職責,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機制。發生食品安全問題時,整個監管部門都應該被追責,并且對其要從重罰,以降低其犯錯的概率。當食品安全問題出現時,還要嚴格追究食品檢測機構的責任,要求其對問題負責。
3、增大食品企業違法生產的成本
對于一些存在失信行為,忽視社會責任而違法生產的企業,政府要對其進行懲罰,例如可以吊銷違法企業的營業執照,對于一些違法行為較為嚴重的企業,在必要時,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使其承擔高額違法生產成本。交易成本理論認為失信行為所取得的利益大于失信行為的成本下,該失信行為將不會停止;相反,收益小于成本時,失信行為將會大大減少。根據交易成本理論,應該增加處罰力度,大幅度提高違法生產企業的失信成本,使得企業規范生產,遠離失信行為。
4、加強社會公眾和媒體對政府部門的監督
中國食品問題不斷涌現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部門存在有限理性和機會主義,所以,應激勵社會公眾和媒體對政府部門進行全面監督。可以賦予公眾一些例如批評建議權、申訴控告權等監督權力并且使其合理化。政府也應該允許媒體對食品安全進行監督以及報道,使食品安全得到透明化管理。有了以上這些社會監督的存在,政府監督部門的交易成本上升,機會主義行為將會減少。
作者:劉玲 單位:中央財經大學經濟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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