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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企業納稅籌劃建議精選(九篇)

        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企業納稅籌劃建議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企業納稅籌劃建議

        第1篇: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摘 要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或者至少在法律不禁止的范圍內,通過對尚未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應稅行為進行合理的籌劃和安排,利用稅法給出的對自己企業有利的可能選擇或者優惠政策,從中找到合適的納稅方法,最大限度地延緩或減輕本身稅負,從而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的一種行為過程。

        關鍵詞 納稅籌劃 風險防范 合理避稅 企業成本

        一、新企業所得稅稅法下的稅收籌劃方法

        1.合理選擇分公司與子公司

        企業在計劃投資時,選擇設立分公司還是通過控股形式組建子公司,在企業所得稅納稅上就有很大的不同。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他實現的盈虧要同總公司合并納稅,而子公司只有稅后利潤才能按股東占有的股份進行股利分配。一般來說,如果新組建的公司一開始就能盈利,從母公司集團整體稅負利益考慮,設立子公司和設立分公司并沒有區別,但如新設的子公司可以享受到所在地政府提供的各種稅收優惠和其他經營優惠,此時設立子公司就可能更為有利,因為在與母公司合并計算企業所得稅時能夠減輕母公司的稅收負擔。

        2.利用產業優惠政策進行稅收籌劃

        (1)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舊企業所得稅法僅對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實行15%的優惠稅率。新《企業所得稅法》放寬了地域限制,擴大到全國范圍,同時嚴格了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標準。

        (2)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有關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和安全生產的產業和項目的稅收優惠。新《企業所得稅法》中,產業優惠政策的另一個亮點就是把有關環境保護、資源綜合利用和安全生產的產業和項目納入了產業優惠體系。企業購置用于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等專用設備的投資額,可以按10%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企業以《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資源作為主要原材料,生產國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國家和行業相關標準的產品取得的收入,減按90%計入收入總額。這里原材料占生產產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資源綜合利用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標準。

        3.運用技術創新和科技進步的稅收優惠政策納稅籌劃

        (1)符合以下條件的技術轉讓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

        ①享受優惠的技術轉讓主體是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居民企業;

        ②技術轉讓屬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范圍;

        ③境內技術轉讓經省級以上科技部門認定;

        ④向境外轉讓技術經省級以上商務部門認定;

        ⑤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即一個納稅年度內,技術轉讓所得不超過500萬元的部分,免征企業所得稅;超過500萬元的部分,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2)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即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3)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采取縮短折舊年限方法的,最低折舊年限不得低于稅法規定折舊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舊方法的,可以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者年數總和法。

        4.合理選擇融資方式籌劃

        我國較小型企業都需要進行相適應的融資活動,融資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權益方式融資,二是負債方式融資。

        二、納稅籌劃在所得稅領域的注意事項和籌劃建議

        1.在日常經營中注重稅收籌劃。學好、用好稅法,嚴格按稅法辦事,以避免涉稅處理上產生不應有的損失,是最基本的納稅籌劃。細微的籌劃應隨時貫穿于企業的日常經營活動當中。企業日常賬務處理的好壞,影響到涉稅計算的正確與否。比如企業接受了不規范的發票或者接受了不正當的發票,或者在正規發票的種類上未取得自己所需的發票,對企業來講都是不利的。

        2.以重大決策籌劃為重點。在進行重大投資決策時,要分別比較所選不同方案的相關稅收政策,力求采用投資成本最優方案。如企業擬投資設立一高新技術企業,就要考慮投資地點、投資方式和合作伙伴。企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融資,稅法對不同的融資方式有不同的規定。如稅法規定向一個關聯企業的融資超過注冊資本50%部分的利息不得在稅前列支等,這就需要選擇融資渠道、數額。在進行重大分配決策時,投資者對企業享有收益權,企業在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時要兼顧對投資者個人所得稅的影響。

        三、結束語

        總而言之,納稅籌劃作為企業理財的一種方式,在企業經營活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和重要。因此,企業應該樹立依法納稅意識,放棄偷稅的違法行為和避稅的不道德行為,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選擇適合自己實際的節稅方法,盡可能地分析一切可能妨礙籌劃目標得以實現的因素,以收益最大化為目的,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投資、理財等事項進行事前安排,使納稅籌劃真正發揮其作用,真正在市場經濟中獲取最大的經濟利益,保證企業更快更好地發展。

        參考文獻:

        第2篇: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一)增值型審計的含義

        增值型審計是一種新的審計理念,其理論基礎來源于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對內部審計概念的新詮釋。當前,國內外審計理論界廣泛關注內部審計增值功能的研究。

        2001年,IIA對內部審計作了新的定義:“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的、客觀的保證工作與咨詢活動,它的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并提高機構的運作效率。它采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風險管理、控制及治理程序進行評價,提高它們的效率,從而幫助實現機構目標。”

        從上述定義可以看出內部審計的主要目的是“為機構增加價值”,次要目的是“提高運作效率”。從理論上講,不管是什么審計模式,其目的都是增加價值(或減少損失),提高效益,即當前普遍開展的財務收支內部控制、經濟效益、風險導向等任何形式的審計模式都包含在增值型審計范疇內。

        (二)納稅籌劃的含義

        納稅籌劃的定義有多種說法,筆者認為: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收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利用合法、合規的手段,通過經營和財務活動的有效安排,盡量少繳稅、追求納稅人最大稅收利益的行為。

        (三)納稅籌劃與增值型審計的關系

        增值型審計的核心是提高效益、增加企業價值;納稅籌劃的核心是少交稅,增加企業價值。兩者的落腳點都是“增加企業價值”。例如,12月30日,某單位測算當年應交所得稅100萬元,經審計提出納稅籌劃建議并被采納后實際繳納所得稅90萬元,那么少交的10萬元就是審計成果,即通過采納審計建議后企業價值增加了10萬元。

        二、納稅籌劃體現審計成果的實踐思路

        筆者站在宏觀視角,對一系列的納稅籌劃方法進行梳理提煉,總結了幾種常用籌劃方法,希望能給審計人員在實踐中秉持納稅籌劃思路提供指引。

        (一)充分利用稅收優惠政策

        納稅人必須熟練掌握稅收優惠政策,研究合法、可行、有效的納稅籌劃方法,盡量用足、用夠國家稅收優惠政策,最大限度減輕納稅負擔。

        案例1:A檢測公司主要從事管道檢測技術服務,屬于高科技性質的公司,旗下有一從事檢測設備研制的全資子公司B。2010年4月,某審計組對其進行審計,發現如下問題:2009年度,A公司稅前利潤2000萬元,繳納企業所得稅500萬元;B公司技術轉讓收入400萬元,技術開發成本1000萬元,公司虧損不交納企業所得稅。

        審計人員應提出什么樣的建議呢?

        稅法規定,企業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50%。如果A公司將B公司注銷內部成立技術研發部,則A公司2009年度稅前利潤1400萬元,繳納企業所得稅=(1400-1000×50%)×25%=225(萬元),A公司少繳企業所得稅(減少凈現金流出)275萬元。

        (二)充分利用稅收法規一些富有彈性的條款

        稅收法規彈性主要表現為:(1)納稅人的可變通性。特定的納稅人交納特定的稅收、享受特定的優惠政策。納稅人可通過對經營活動的適度安排,使其納稅人身份發生變化,達到少繳稅的目的。娛樂業與文化體育業之間的變通為一例。(2)稅基確定的可伸縮性。在稅率既定的前提下,課稅對象金額的確定直接影響了稅額的大小。納稅人可在稅法許可的范圍內,設法調整課稅對象金額,使稅基變小、減輕稅賦。小型微利企業繳納20%的所得稅為一例。(3)稅率上的差異性。課稅對象金額一定,稅率越高、稅負越重,反之亦然。稅率與稅負的這種密切關系,納稅人也可以通過調整課稅對象金額,盡量避開高稅率,尋求低稅率。土地增值稅級差稅率為一例。

        案例2:某審計組發現,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建造一批普通標準住宅,為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2000萬元,開發土地費用400萬元,新建房及配套設施成本4000萬元,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320萬元。董事會研究決定以9640萬元的價格出售。

        審計分析:按稅法規定,企業可以扣除的費用除了上述費用外,還可加扣(2000+400+4000)×20%=1280(萬元)。經計算,該房地產企業的增值率為(9640-2000-400-4000-320-1280)/(2000+400+4000+320+1280)=20.5%。

        《土地增值稅法》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稅;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的,應就其全部增值額按相應稅率計繳增值稅。據此規定,企業要繳納增值稅,相應稅率為30%,數額=(9640-2000-400-4000-320-1280)×30%=492(萬元)。企業稅后現金流量為9640-2000-400-4000-320-1280-492=1148(萬元)。

        如果將該批住宅的出售價格降為9600萬元,則增值率為20%。根據稅法規定,該企業不用繳納土地增值稅。稅后現金流量為1600萬元。

        審計結論:降價銷售減輕企業稅收負擔(現金流出)1600-1148=452(萬元),建議企業降價銷售。這是一個雙贏的建議,即企業增加現金流入452萬元的同時購買方少支付價款40萬元。

        (三)選擇最優納稅方案

        企業納稅籌劃應遵循經濟學原理,盡量選擇交稅最少、收益最大的方案,即選擇最優的納稅方案。

        案例3:某設備制造公司為擴大生產規模,擬于2011年用閑置資金建設一套生產線。另外,該公司的閑置資金可投資于股票市場,稅后投資收益率可達10%。現有以下投資方案:

        甲方案:投資5000萬元建設的生產線,折舊年限為10年,會計與稅法折舊年限相同,不考慮殘值因素。投產后,年產量為500臺,售價為20萬元/臺,年銷售收入10000萬元,相應的付現成本(工資、維修和原材料等均可在當年稅前扣除,下同)為8500萬元。

        乙方案:投資6000萬元建設的生產線,折舊年限為10年,會計與稅法折舊年限相同,不考慮殘值因素。投產后,年產量為550臺,售價為20萬元/臺,年銷售收入11000萬元,相應的付現成本為9280萬元。

        丙方案:投資7000萬元建設的生產線,折舊年限為10年,會計與稅法折舊年限相同,不考慮殘值因素。投產后,年產量為600臺,售價為20萬元/臺,年銷售收入12000萬元,相應的付現成本為10150萬元。

        財務部門根據以上方案做了如下分析,并將分析結果上報董事會。

        甲方案:稅后凈利為(10000-8500-500)×(1-25%)=750(萬元)

        乙方案:稅后凈利為(11000-9280-600)×(1-25%)=840(萬元)

        丙方案:稅后凈利為(12000-10150-700)×(1-25%)=862.5(萬元)

        分析結果:丙方案最優,乙方案次之,甲

        方案最差。

        董事會將上述情況提交審計委員會審計,審計結論如下:

        在三種方案的計算中,財務部門均忽略了機會成本。相對于甲方案而言,乙方案多投入貨幣資金1000萬元,相應的機會成本=1000×10%=100(萬元),修正后的稅后凈利潤=840-100=740(萬元)。同理:相對于甲方案而言,丙方案需多投入貨幣資金2000萬元,相應的機會成本=2000×10%=200(萬元),修正后的稅后凈利潤=863-200=662.5(萬元)。

        結論1:最佳的納稅籌劃方案是甲方案,凈利潤為750萬元;乙方案次之,凈利潤為740萬元;丙方案最差,凈利潤為662.5萬元。

        逆向分析:假如該公司閑置資金為7000萬元,采取甲方案,將5000萬元建設生產線,2000萬元投資股票市場,每年可獲得凈利潤750+200-950(萬元);采取乙方案,將6000萬元建設生產線,1000萬元投資股票市場,每年可獲得凈利潤=840+100=940(萬元);采取丙方案,將7000萬元全部用于建設生產線,每年可獲得凈利潤862.5萬元。

        結論2:最佳的納稅籌劃方案是甲方案,凈利潤為950萬元;乙方案次之,凈利潤為940萬元;丙方案最差,凈利潤為862.5萬元。

        兩種思路計算出的決策方案選擇順序完全一致,與財務部門的分析結果完全相反。審計委員會將審計結論向董事會匯報后被予以采納。

        (四)利用稅負轉嫁

        稅負轉嫁是納稅人通過經濟交易中的價格變動,將所納稅收部分或全部轉移給他人負擔的一個客觀經濟過程。在納稅籌劃應用中,它是一種基本的方法,其操作原理是轉移價格,包括提升和降低價格。

        案例4:2009年,某市一家保險公司經營一項保險業務,全年營業額為1000萬元,發生客戶火災理賠支出600萬元,若不考慮附加稅費,公司應納營業稅=1000×5%=50(萬元),凈收益=1000-600-50=350(萬元)。

        如果該公司減少每位客戶的保險費用,但相應規定每位客戶應到某指定的公司購買一套防火設備,并按照規定安裝,該項措施出臺以后,該公司營業額可能會降低到700萬元,但相應的支出由于防火設備的增加會下降到200萬元,若不考慮附加稅費,公司應納營業稅=700×5%-35(萬元),凈收益=700-200-35-465(萬元)。通過稅負轉嫁,該公司凈收益增加了115(465-350)萬元;而且,由于購買防火設備,保險公司可能會和防火器材公司建立良好的伙伴關系,還有可能獲得部分折扣優惠。

        三、審計建議需要注意的問題

        (一)慎重考慮納稅籌劃風險

        納稅籌劃風險是審計人員提審計建議之前必須慎重考慮的問題。正因為提納稅籌劃審計建議風險特別大,致使很多審計人員明明發現被審計單位多繳稅也不敢提審計建議。在實際工作中,某些具體的納稅籌劃活動稍有不慎,就可能涉及納稅風險。主要表現為:(1)稅法的變化。如利用關聯交易降低稅負的做法,現在已受到了嚴格限制,風險很大。(2)對稅收法規條款理解的差異。一些稅種不但有“法”、“實施條例”、“實施細則”,還有“解釋”、“說明”等,如果納稅人沒有全面掌握這些法規,不準確的理解,就會發生納稅風險。

        (二)以企業發展戰略為指導

        增值型審計中應綜合考慮多重因素,稅收成本只是其中一項,要站在發展戰略的高度加以通盤考慮,以企業的全局戰略為指導。如果僅從納稅籌劃的角度去考慮,有可能在局部獲得了收益,而在整體上損害了企業利益。同樣,在企業制定戰略決策的整個過程中,也必須貫穿納稅籌劃理念,進行納稅籌劃活動。納稅籌劃必須服從企業戰略,企業戰略也必須考慮納稅籌劃,兩者的關系是辯證統一的。

        第3篇: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摘 要 納稅籌劃以其成本小、可操作性強的優勢,日益成為現代商貿企業合法實現稅負最小化的必然選擇。本文首先介紹了商貿企業會計政策與稅收籌劃的概念;其次,對當前我國商貿企業會計政策方面的納稅籌劃意義進行了論述;再次,對商貿企業會計政策方面的納稅籌劃的運用提出了一系列針對性的建議。希望能夠對商貿行業通過合理的納稅籌劃來最大限度的減少稅收成本提供借鑒,以達到企業和國家的雙贏。

        關鍵詞 納稅籌劃 商貿企業 會計政策

        一、會計政策與納稅籌劃概述

        1.1會計政策,是企業進行會計核算時所采用的具體原則、方法和程序。

        在我國的會計政策中,有一部分是必須遵循,不受納稅籌劃影響的,如記賬本位幣的確定、會計期間的劃分、會計報告的構成、會計科目的選擇、收入的確認原則等。還有一部分是企業可以靈活選擇的,如存貨的計量方法、固定資產折舊方法、成本費用的攤銷方法、收入確認和結算方式、壞賬準備和資產損失核算方法、長期投資的核算與損益攤銷的方法等。這些具有可選擇性的會計政策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可以實現的空間。

        企業作為納稅人,有必要認真分析并利用這一空間,在政策允許的范圍內靈活地選擇會計政策。企業可以根據相關稅法和自身的生產經營狀況選擇能夠合理避稅的最優會計政策,以實現稅后利益最大化。

        另外,企業會計政策的確定需要借助于財務人員的稅務知識水平和職業判斷。在會計實踐中,正確的職業判斷和選擇為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提供了保障。尤其是企業所得稅,由于其征收是以企業利潤總額為基礎的,不同的會計處理方法將直接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的交納。可以說一個完整的企業會計政策必定包含稅收籌劃的內容。

        1.2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為達到減輕稅收負擔和降低稅收風險的目的,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對企業的組織、經營、投資、交易等經營活動進行統籌安排的活動。

        稅收籌劃的方式有多種,如縮小稅基、延期納稅、采用低稅率、稅收優惠以及涉稅零風險等,企業可以主要針對縮小稅基和延期納稅兩方面著手。縮小稅基即減少納稅人在一定時期內的納稅總額,以達到節稅的目的,主要通過增加成本費用、減少收入來實現;延期納稅,即納稅人將應納稅款推遲到一定合理期限內繳納。延期納稅對納稅人來說相當于取得了一筆無息政府貸款,有利于資金的周轉,節省了利息支出。

        二、商貿企業會計政策方面的納稅籌劃

        下面通過幾個有代表性的會計政策的選擇來探討商貿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稅收籌劃的措施。

        2.1 物資采購的納稅籌劃

        商貿企業采購人員外購庫存的實際成本包括采購價款、采購費用和稅金。根據我國稅法多增值稅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享有進項稅額是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權益,而小規模納稅人的進項稅額只能進成本,不得抵扣進項稅額。因此,建議對于作為一般納稅人的商貿企業,在選擇供應商時選擇同樣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以獲得進項稅額抵扣;如果選擇的供應商是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收到其通過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最多可以抵扣6%或4%的稅款,而收到其開具的普通發票則不能抵扣。

        對于一些不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廠商,可以計算出所采購商品的價格折讓臨界點,要求供應商適當降價,以抵消自己因拿不到17%基本稅率的專用發票而造成的損失。

        另外,退貨業務在商貿企業有兩種操作:開具紅字發票沖消或在下期進貨時扣除。從增值稅抵扣角度考慮,采用后者易于商業運作,也更加有利,可以避免前期進項稅額轉出。所以,對于關系密切、交易頻繁的供應商,可以采用退貨滾動扣除制。

        2.2物資庫存中的納稅籌劃

        庫存商品的取得、發出和結存的計價,商貿企業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先進先出法、個別計價法、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等方法來確定其實際成本。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的征收,采用的是比例稅率,因此商貿企業在進行庫存計價方法的選擇時,要充分考慮市場物價變化和企業的稅負期兩方面因素。

        針對正處于征稅期或高稅負期的商貿企業:在物價上漲的情況下,建議存貨的計量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可以使當期的成本攤入擴大,企業當期應納所得稅額相對減少;在物價下跌的情況下,建議存貨以先進先出法核算,以擴大當期的成本攤入。

        反之,當商貿企業處于所得稅的優惠期時,建議在物價上漲是采用先進先出法、物價下跌時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平均法,以降低當期的成本攤入,從而在免稅期內得到的更多的免稅額。

        值得注意的是,存貨的計價方法一經確定,企業不得隨意變更。如確實需要變更的,應當在下一納稅年度開始前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因此,商貿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要在會計年度的末期做出正確判斷,根據企業經濟運行的狀況選擇下一年度對企業節稅有利的存貨計價方法。

        2.3費用分攤的納稅籌劃

        期間費用采用不同的分攤方式會影響商貿企業的利潤水平。商貿企業在選擇有利的費用攤銷方法的時候,首先對于已發生的費用應及時核銷入賬,對非正常損失及時報稅務機關審批財務損失。其次,對于費用、損失的攤銷期,商貿企業應選擇相對最短的攤銷年限,以達到遞延納稅的結果。例如選擇一次性攤銷低值易耗品,選擇稅法規定的最短年限來對長期待攤費用進行攤銷。第三,對于限額列支的費用,如公益性捐贈、業務招待費等,應準確了解其允許列支的限額,對照應具備的條件,作好統籌安排。

        稅法關于價外費用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向采購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如裝卸費、包裝物押金等)應視為含稅收入,在稅費征收時換算成不含稅收入并入銷售額計征增值稅。不少商貿企業忽略了這一點,而將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直接并入銷售額計提銷項稅額,從而多繳了增值稅。因此,建議對于代墊運輸費用,應要求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直接開具給購買方,并隨提貨單等一并移交給購買方;對于裝卸費、雜費等價外費用,應盡可能實行購買方直接支付。

        2.4固定資產折舊方法的選擇

        作為成本的重要組成部分,折舊的計算和提取直接影響商貿企業的利潤水平和稅負輕重。商貿企業應當根據與固定資產有關的經濟利益的預期,合理選擇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雙倍余額遞減法和年數總和法等在內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商貿企業在選擇折舊方法時要考慮通貨膨脹、資金時間價值、折舊年限、企業利潤趨勢等因素。可以先將企業在折舊年限內計算提取的折舊按當時的資本市場的利率進行貼現,計算出各種折舊方法下計提的折舊費用的現值總和,然后進行比較,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來計提固定資產折舊。

        另外在資產減值準備上,由于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商譽等資產減值后價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較小,為避免確認資產重估增值和操縱利潤,資產減值損失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轉回。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商貿企業應及時、靈活地計提各項減值準備,以獲得盡可能多的節稅利益。

        三、會計政策選擇的建議

        會計政策選擇不是個別行為而是整體性的選擇,我們在選擇會計政策時,應在貫徹國家政策的要求,遵守會計法規和會計準則的基礎上,以企業經營目標和政策為導向,結合本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理財環境,細致分析一切影響和制約稅收籌劃的條件和因素,從而選擇可能使商貿企業稅負最輕的會計政策,使企業整體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例如廈門某大型國企,商貿企業,主營鋼材、混凝土、電纜等建筑材料購銷。年營業收入2.5億元左右,該企業可以采用前述的方法,多從一般納稅人處進貨,交易頻繁的合作商家,退貨時可采用滾動扣除制。如果沒有所得稅優惠,采用加權平均法或移動加權平均法更加節稅。嚴格會計核算,將向采購方收取的價外費用(如裝卸費、包裝物押金等)視為含稅收入。選擇適合本企業的固定資產折舊方法,該企業經營的這些建筑材料,由于商貿企業資產周轉率高,采用加速折舊法,提前將成本費用稅前列支,更能起到節稅效應。在資產減值上,該企業還是采取穩健些的減值政策比較好,因為建材購銷的商貿企業,講究的是周轉率,減值不太符合節稅效應。

        參考文獻:

        [1]何敏.會計政策選擇與稅收籌劃.合作經濟與科技.2007(16).

        [2]張偉.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在納稅籌劃中的運用.會計研究.2003(5).

        [3]趙志富.基于會計政策選擇的稅務籌劃.沿海企業與科技.2005(12).

        第4篇: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在市場經濟環境下,我國的房地產市場信息瞬息萬變,使得企業納稅籌劃操作隨之變化,但是如果企業納稅籌劃操作跟不上市場信息變化,或者納稅籌劃操作不能有效的運用政府相關的優惠政策,就會造成納稅操作風險發生。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風險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房地產企業相關的管理者對納稅籌劃抱有較低的期望值,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業納稅籌劃的成本,也常常使國家稅務人員認定企業存在漏稅、偷稅行為;第二,進行企業納稅籌劃的操作人員對國家相關優惠政策不夠了解,在納稅籌劃中沒有對優惠政策合理的利用,在很大程度上損害了企業的經濟效益;第三,房地產企業財務會計人員沒有仔細的核算企業的相關稅金,導致企業核算風險的發生;第四,在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操作過程中,操作人員沒有準確的分辨偷稅漏水與納稅籌劃的區別,不能嚴格按照稅法規定進行,很可能給企業帶來偷稅漏稅風險,使企業面臨國家稅務部門的處罰。

        二、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風險的有效規避策略

        針對房地產納稅籌劃風險的幾種類型,筆者基于多年的企業稅務工作經驗,提出以下幾點建議:

        1.強化企業依法納稅意識,加強企業會計核算

        作為房地產企業的經營管理者,需要建立依法納稅的意識,為企業納稅籌劃工作順利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作為企業實現經營利潤最大化的活動,納稅籌劃對企業經濟發展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其又僅僅是企業財務管理強化過程的一個環節,企業的利潤增長乃至于企業可持續發展不能依賴于企業納稅籌劃。所以,房地產企業需要不斷的加強會計核算,完善企業會計核算資料,為企業納稅籌劃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依據,同時也能夠為稅務部門的稅務檢查提供準確的依據,以此證明企業納稅籌劃工作的合法性。

        2.加強對國家稅法政策的正確把握

        國家稅法是房地產與稅務部門的連接紐帶,是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工作的重要法律依據。企業進行納稅籌劃必須掌握國家相關的稅法政策,準確的了解國家稅法政策精神,確保企業納稅籌劃操作的科學合理性。另外,企業納稅籌劃過程中,還應該充分利用相關的優惠政策,及時把握稅法政策變化,以便對企業納稅籌劃進行調整。

        3.提升企業財務會計人員的素質

        對納稅籌劃風險的防范是一項長期性、復雜性的活動,所以對于房地產企業的財務會計人員應該要嚴格的要求,納稅籌劃相關人員必須要充分的掌握和理解我國的稅法政策,具備較高的財會專業能力,同時還必須要有對經濟環境的預測能力、經濟項目統籌策劃能力等綜合素質,從而為納稅籌劃活動的有效開展創造良好的條件。納稅籌劃相關人員的綜合素質一是依賴于個人素質的提升,另外也和我國房地產行業財會人員的整體素質有很大的關系。

        三、結語

        第5篇: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2011年以來,我國房地產行業的利潤率越來越低,與2011年前十年的高利潤率相比,房地產行業逐漸出現了各種微利項目,甚至是出現了一些虧損項目。從近期公布的房地產行業的142家上市公司2015年中期年報中可以看出,超過四成上市房地產企業的負債率超過了70%。房地產企業的凈利潤率僅僅有9%。上市公司的經營壓力已經如此明顯,中小型房地產企業更是處于生存的艱難期。在這種嚴峻的背景下,房地產企業應該考慮如何降低自身經營成本。然而,現階段,無論是土地成本,還是勞動成本以及建筑成本都缺乏下調的空間,因此,通過納稅籌劃來減少納稅成本成為了房地產企業提高競爭力,提高企業利潤率的重要手段。隨著我國經濟發展趨于穩定,我國稅收制度也逐漸完善起來。稅收籌劃這個概念漸漸為大眾所熟悉起來,然而我國的稅收相關法律法規也在不斷的完善,對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限制越來越多,如何合法的進行納稅籌劃,是房地產企業需要重點研究的問題。

        二、我國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目前面臨的困境

        (一)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人員素質不足

        雖然納稅籌劃這個概念已經深入房地產企業管理者心中,然而,很少有房地產企業有具備完善專業素質以及綜合能力的納稅籌劃人員。一般,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籌劃人員僅僅由財務主管甚至是簡單的財務會計人員、辦稅員兼任。這些人員雖然可能具備足夠的財務知識,對稅務條款也有一定的認識,但是由于綜合能力不足,無法宏觀調控企業的發展與目前稅務的節約兩方面的利益情況,很可能造成目光短淺,為了短期節稅而影響企業戰略發展的情況。房地產企業缺乏高素質的納稅籌劃人員,是局限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重點問題之一。

        (二)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缺乏必要的配合機制

        在大多數人眼中,稅務問題僅僅和財務部門有關,是財務部門一個部門的事情。因此,在房地產企業中,稅務籌劃工作全權交予財務部門負責。財務部門單純的依靠手中的賬目和報表進行納稅籌劃工作,與其他部門缺乏必要的溝通和配合。這樣的納稅籌劃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無法與企業實際情況相匹配,在實施籌劃方案的過程中也較難完全精準的實施。

        (三)納稅籌劃中可能面臨一定的風險

        納稅籌劃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可能因為企業內外因而導致失敗。一是由于企業納稅籌劃人員對稅收政策解讀錯誤,與稅務主管部門溝通失敗,以致于納稅籌劃成為了偷稅漏稅的行為,最終將導致房地產企業受到稅務部門的處罰。第二,房地產企業可能無法徹底執行和運用稅務相關的各種優惠政策,導致納稅籌劃方案不完善。第三,房地產企業對稅收政策分析過于片面,無法系統的理解各項優惠的政策,最終造成納稅籌劃方案失敗。第四,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忽略了權衡納稅籌劃的成果和成本,最終可能造成成本超過收益的尷尬局面。

        (四)營改增給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帶來難度

        我國房地產企業營改增推行的時間還不長,現階段,還存在很多不明朗的情況,無論是稅率還是抵扣項目都還不是很清晰。因此,目前很多房地產企業無法確定自身營改增后稅負的變化情況。由于目前情況的不確定,給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帶來了一定的困難。

        三、對房地產企業納稅籌劃的建議

        (一)選擇合適的納稅籌劃人員

        納稅籌劃是一項對專業素質要求非常高的工作,成功的納稅方案,不僅可以使得房地產企業的稅負最小,而且能夠顧全企業發展戰略全局,因此,專業的納稅籌劃人員首先必須具備專業的納稅籌劃水平,對收稅政策要有絕對的了解,能夠有效地分析收稅政策背后的每一個細節;還需要有良好的籌劃業務能力,依靠扎實的籌劃理論基礎以及豐富的籌劃經驗來制定籌劃方案。其次,專業的納稅籌劃人員還需要具備良好的溝通人力,保障納稅籌劃方案可以得到主管稅務機關的認可。最重要的是,納稅籌劃人員,必須要有高尚的職業道德,堅持納稅方案合法、合規,節稅不可凌駕于法律之上。

        (二)整合企業各個部門進行納稅籌劃

        因為稅務產生于房地產企業的日常經營,所以,為了確保納稅籌劃工作的真實、可實施,房地產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應該從生產經營的角度進行。企業的不同的經營戰略,需要匹配不同的稅務籌劃方案,因此,納稅籌劃要需要從企業的預算、決策、執行、采購、生產、銷售、監督、核算等等各個工作環節中進行,并且需要企業各個部門協調統一。一個完善的納稅籌劃方案,首先需要通過財務部門完成整體方案的思路設計,然后提拆分并發放到各個具體的部門的主管手中進行實際情況的調整。調整后的各個子納稅籌劃方案,需返回財務部門整合協調,再交給企業的管理層審核,確定是否與企業長期經營戰略匹配后確定實施。在實施的過程中,還需要企業監督管理部門進行協調,保障房地產企業的營銷部門、工程部門以及財務部門能夠準確的實施籌劃的內容。

        (三)盡量規避稅收籌劃的風險

        納稅籌劃的風險性是無法消除的,但是房地產企業可以盡可能的規避納稅籌劃過程中產生的風險。首先,企業應該加強房地產行業相關的稅收政策的學習和解讀,盡可能的全面了解政策的內容,及時與相關稅務部門溝通,避免因為解讀錯誤造成納稅籌劃的失敗。其次,納稅籌劃人員應該積極學習,加強風險意識,不斷的更新自身稅務相關的知識,及時了解最新稅收政策,避免因為信息之后造成納稅籌劃的失敗。房地產企業也應該加強對納稅籌劃的重視,不間斷的對納稅籌劃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提高納稅籌劃人員的基本素質。此外,房地產企業的納稅籌劃方案還應該盡可能的靈活,以便適應環境的轉變。

        (四)針對營改增做好納稅籌劃的基礎工作

        營改增工作給房地產企業稅務帶來了很多的不明確,但是,在營改增試點初期,政府通常會對進項抵扣不足,資金周轉存在問題的企業一些扶持。在試點的過程中,房地產企業應該做好萬全的準備,盡快適應營改增這一政策。房地產企業應該盡可能的索要增值稅發票,保障進項稅額可以抵扣。例如,房地產企業可以通過增加精裝修房的比例來獲得增值稅發票,增加抵扣額。

        四、結論

        第6篇: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論文摘要]納稅籌劃是以企業合理納稅為前提,統籌規劃企業納稅行為,納稅籌劃是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經濟主體為了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在經濟社會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種合法措施來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納稅籌劃是在熟知相關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違反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的科學安排,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同時納稅籌劃要樹立守法意識和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

        1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及面臨的納稅籌劃問題

        1.1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1)納稅籌劃是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場經濟是激烈競爭的經濟,經濟主體為了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在經濟社會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種合法措施來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納稅籌劃就是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隨著我國稅制的不斷完善,納稅支出已經成為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如何優化納稅支出的納稅籌劃已成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2)納稅籌劃是企業發展的需要。提起納稅籌劃,不少人認為納稅籌劃就是犧牲國家利益謀取企業私利,這是一種錯誤觀點。納稅籌劃是企業發展的需要,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承擔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有些企業為了減少本企業的負擔便打起了少繳稅的主意,但往往是事與愿違;有些企業又在不知不覺地多繳稅。這就使納稅籌劃逐漸獨立出來,并成為企業經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種重要活動。

        納稅籌劃是通過非違法的避稅行為和合法的節稅方案以及稅負轉嫁的方法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行為,從而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也就是說,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違反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的科學安排,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最大化企業利益的行為。

        企業利益最大化了,同時也就給國家帶來了應有的利益,兩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兩個方面。沒有企業的利益,國家利益也會受到影響;同樣,企業不保證國家的利益也就沒有了長久生存、發展的空間。

        (3)納稅籌劃要樹立守法意識和維護自身權利意識。納稅籌劃是企業合理、合法地對企業的納稅行為進行統籌規劃,以減少稅費支付,在不違反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業利益,與偷稅、騙稅、抗稅和欠稅有著本質的區別。

        使企業樹立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我國《稅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由此可見,企業的規劃在合法的情況下,是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正當權益。也就是說,無論從企業的角度講還是從國家、政府即征稅方的角度講進行納稅籌劃都有其必要性。稅法對不同地區的收受差異,使企業在減輕自身負擔的同時自動調節地區間的經濟結構,充分體現了國家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

        1.2目前納稅籌劃應關注的問題

        納稅籌劃是在保證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的同時,保證企業的利益及企業的發展。在充分利用國家政策時,目前應重點關注以下方面的納稅籌劃問題。

        (1)企業改革面臨的納稅籌劃問題。企業隨著改制的發展,將成為獨立的法人主體,原來企業內部單位的有償結算收入將按政策繳納各項稅費,這無形中就會增加企業的納稅額。

        (2)技術改造納稅籌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企業可以選擇有利于自身的技術改造方式和設備購置的順序來進行納稅籌劃。

        (3)籌資方式的籌劃。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企業的籌資方式從性質上劃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籌資方式的不同會形成納稅上的差異,我們要在不破壞資本結構的前提下,選擇適應于企業自身的籌資方式。

        2納稅籌劃方案

        2.1增值稅中運輸收入繳納稅款的籌劃

        由于承擔著運送供暖用煤等運輸業務,核算中存在著是否單獨經營的情況,如果將其納入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會為企業帶來了一個籌劃空間。

        如公司各單位年提供的外部運輸收入按3500萬元計算,購買汽車配件及發生的燃料費3100萬元。

        (1)按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計算繳納營業稅應發生稅費情況:

        營業稅3500×3%=105萬元

        城建稅105×7%=7.35萬元

        教育費附加105×4%=4.2萬元

        支付稅費合計116.55萬元

        (2)按增值稅兼營行為處理發生稅費情況:

        增值稅銷項稅額3500×17%=595萬元

        增值稅進項稅額3100×17%=527萬元

        城建稅(595-527)×7%=4.76萬元

        教育費附加(595-527)×4%=2.72萬元

        支付稅費合計75.48萬元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營行為處理,企業少支付稅費41.07萬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稅款527萬元。

        2.2所得稅的納稅籌劃空間

        企業在年終預計年應納稅所得10.1萬元,年終決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萬元。如不捐贈,企業所得稅率33%,稅后利潤6.77萬元;如果捐贈,企業所得稅率27%,稅后利潤7.3萬元;企業通過分析計算,這項捐贈給企業帶來0.5萬元的利潤。這里年終預計所得額就是經營中不確定的風險,企業在籌劃的同時要考慮化解各種風險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證企業的利益。

        2.3利用銀行貸款的納稅籌劃空間

        企業擬購買10000萬元的設備,以增加贏利,對投資企業內部有兩種不同意見,是利用10年積累的資金購買設備還是向銀行貸款。財務部門提供了兩種方案的納稅對比分析:

        (1)用10年積累的10000萬元購買設備,投資收益期為10年,每年平均贏利為2000萬元。

        該廠平均每年納所得稅2000×33%=660萬元,10年共納所得稅6600萬元。

        (2)貸款10000萬元購買設備,年平均贏利仍為2000萬元,年利息支出150萬元,扣除利息后,企業每年贏利1850萬元。

        這樣企業每年納所得稅1850×33%=610.5萬元,10年共納所得稅6105萬元。

        顯然,企業以貸款方式進行投資有許多好處,可以提前進行所需要的投資活動以獲取更多的利潤,可以減少企業承擔的資金風險,減輕稅負。

        (3)處置報廢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企業2007年已報廢固定資產凈殘值1500萬元,對這些固定資產是整體出售還是拆除后出售進行了分析。拆除后處置預計收入1200萬元,拆除費用55萬元。

        按相關政策,企業不將固定資產拆除,直接銷售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88號)文件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暫免繳納增值稅。

        3納稅籌劃的建議方案

        3.1技術改造納稅籌劃設計方案

        (1)技術改造納稅籌劃的設計思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013號]文件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按照規定,企業每一年度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足抵免時,未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后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延續抵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2)建議方案。①當年“新增稅款”大于后購置設備尚未抵免的金額時,則當同一技術改造項目分年度購置設備時,在同一抵免年度內,對以前年度分年度購置的設備應分別計算抵免額,即“先購置設備先抵免,后購置設備后抵免”,不影響抵免額。②當年“新增稅款”小后購置設備尚未抵免的金額時,則當計算后購置設備的抵免額時,因為本年度應納稅額已經抵免了先購置設備的抵免額,故“新增稅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購置設備的應抵免額。這種情況下就要先比較先后購置設備抵免額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選擇是抵免先購置設備還是后購置設備抵免額。

        3.2籌資方式的籌劃設計方案;《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企業的籌資方式從性質上劃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籌資方式的不同會形成納稅上的差異,按《稅法》規定,債務利息可從所得稅前扣除,而股利支出在所得稅后支付。兩者的差異導致了負債和權益資本對企業稅收成本和企業價值的不同影響。

        從納稅籌劃的角度看,企業適度采取負債籌資比權益性籌資優越得多,企業負債增加,納稅支出減少,每股收益增大,企業價值增加。因此,在提高生產能力籌集資金上可以采取向銀行借款、發行企業債券、企業間相互融資等進行籌資。股份制煤炭企業還可以采取盡量減少權益性資本所占的比例等方式進行納稅籌劃,但要注意資金結構的合理性。

        參考文獻:

        第7篇: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1.1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1)納稅籌劃是企業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必要措施之一。市場經濟是激烈競爭的經濟,經濟主體為了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獲勝,在經濟社會中占有一席之地,必然采取各種合法措施來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納稅籌劃就是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有力措施之一。隨著我國稅制的不斷完善,納稅支出已經成為企業的一項重要支出,如何優化納稅支出的納稅籌劃已成為現代企業財務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

        (2)納稅籌劃是企業發展的需要。提起納稅籌劃,不少人認為納稅籌劃就是犧牲國家利益謀取企業私利,這是一種錯誤觀點。納稅籌劃是企業發展的需要,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依法納稅是每個企業承擔的責任和應盡的義務。有些企業為了減少本企業的負擔便打起了少繳稅的主意,但往往是事與愿違;有些企業又在不知不覺地多繳稅。這就使納稅籌劃逐漸獨立出來,并成為企業經濟活動中不可或缺的一種重要活動。

        納稅籌劃是通過非違法的避稅行為和合法的節稅方案以及稅負轉嫁的方法達到盡可能減少納稅行為,從而達到少繳稅款的目的。也就是說,納稅籌劃是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違反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通過對籌資活動、投資活動、經營活動的科學安排,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最大化企業利益的行為。

        企業利益最大化了,同時也就給國家帶來了應有的利益,兩者并不矛盾,是相互依存的兩個方面。沒有企業的利益,國家利益也會受到影響;同樣,企業不保證國家的利益也就沒有了長久生存、發展的空間。

        (3)納稅籌劃要樹立守法意識和維護自身權利意識。納稅籌劃是企業合理、合法地對企業的納稅行為進行統籌規劃,以減少稅費支付,在不違反國家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運用合理的方法和技巧最大化企業利益,與偷稅、騙稅、抗稅和欠稅有著本質的區別。

        使企業樹立維護自身權利的意識。我國《稅收征管法》制定的目的是“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范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由此可見,企業的規劃在合法的情況下,是受國家法律、法規保護的正當權益。也就是說,無論從企業的角度講還是從國家、政府即征稅方的角度講進行納稅籌劃都有其必要性。稅法對不同地區的收受差異,使企業在減輕自身負擔的同時自動調節地區間的經濟結構,充分體現了國家稅收的經濟杠桿作用。

        1.2目前納稅籌劃應關注的問題

        納稅籌劃是在保證國家利益和企業利益的同時,保證企業的利益及企業的發展。在充分利用國家政策時,目前應重點關注以下方面的納稅籌劃問題。

        (1)企業改革面臨的納稅籌劃問題。企業隨著改制的發展,將成為獨立的法人主體,原來企業內部單位的有償結算收入將按政策繳納各項稅費,這無形中就會增加企業的納稅額。

        (2)技術改造納稅籌劃。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的相關文件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企業可以選擇有利于自身的技術改造方式和設備購置的順序來進行納稅籌劃。

        (3)籌資方式的籌劃。從財務管理的角度上講,企業的籌資方式從性質上劃分為負債籌資和權益籌資兩種方式。籌資方式的不同會形成納稅上的差異,我們要在不破壞資本結構的前提下,選擇適應于企業自身的籌資方式。

        2納稅籌劃方案

        2.1增值稅中運輸收入繳納稅款的籌劃

        由于承擔著運送供暖用煤等運輸業務,核算中存在著是否單獨經營的情況,如果將其納入增值稅混合銷售行為,會為企業帶來了一個籌劃空間。

        如公司各單位年提供的外部運輸收入按3500萬元計算,購買汽車配件及發生的燃料費3100萬元。

        (1)按非增值稅應稅項目計算繳納營業稅應發生稅費情況:

        營業稅3500×3%=105萬元

        城建稅105×7%=7.35萬元

        教育費附加105×4%=4.2萬元

        支付稅費合計116.55萬元

        (2)按增值稅兼營行為處理發生稅費情況:

        增值稅銷項稅額3500×17%=595萬元

        增值稅進項稅額3100×17%=527萬元

        城建稅(595-527)×7%=4.76萬元

        教育費附加(595-527)×4%=2.72萬元

        支付稅費合計75.48萬元

        從上述分析可以看出,按兼營行為處理,企業少支付稅費41.07萬元,并且可以多抵扣稅款527萬元。

        2.2所得稅的納稅籌劃空間

        企業在年終預計年應納稅所得10.1萬元,年終決定向希望工程捐款0.1萬元。如不捐贈,企業所得稅率33%,稅后利潤6.77萬元;如果捐贈,企業所得稅率27%,稅后利潤7.3萬元;企業通過分析計算,這項捐贈給企業帶來0.5萬元的利潤。這里年終預計所得額就是經營中不確定的風險,企業在籌劃的同時要考慮化解各種風險的措施,以最大限度地保證企業的利益。

        2.3利用銀行貸款的納稅籌劃空間

        企業擬購買10000萬元的設備,以增加贏利,對投資企業內部有兩種不同意見,是利用10年積累的資金購買設備還是向銀行貸款。財務部門提供了兩種方案的納稅對比分析:

        (1)用10年積累的10000萬元購買設備,投資收益期為10年,每年平均贏利為2000萬元。

        該廠平均每年納所得稅2000×33%=660萬元,10年共納所得稅6600萬元。

        (2)貸款10000萬元購買設備,年平均贏利仍為2000萬元,年利息支出150萬元,扣除利息后,企業每年贏利1850萬元。

        這樣企業每年納所得稅1850×33%=610.5萬元,10年共納所得稅6105萬元。

        顯然,企業以貸款方式進行投資有許多好處,可以提前進行所需要的投資活動以獲取更多的利潤,可以減少企業承擔的資金風險,減輕稅負。

        (3)處置報廢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企業2007年已報廢固定資產凈殘值1500萬元,對這些固定資產是整體出售還是拆除后出售進行了分析。拆除后處置預計收入1200萬元,拆除費用55萬元。

        按相關政策,企業不將固定資產拆除,直接銷售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增值稅問題解答(之一)的通知》(國稅函發[1995]288號)文件規定,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其他屬于貨物的固定資產,暫免繳納增值稅。

        3納稅籌劃的建議方案

        3.1技術改造納稅籌劃設計方案

        (1)技術改造納稅籌劃的設計思路。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暫行辦法》的通知[財稅字(1999)290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技術改造國產設備投資抵免企業所得稅審核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0)013號]文件規定,凡在我國境內投資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技術改造項目的企業,其項目所需國產設備投資的40%可從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按照規定,企業每一年度投資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得超過該企業當年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如果當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不足抵免時,未抵免的投資額可用以后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延續抵免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

        (2)建議方案。①當年“新增稅款”大于后購置設備尚未抵免的金額時,則當同一技術改造項目分年度購置設備時,在同一抵免年度內,對以前年度分年度購置的設備應分別計算抵免額,即“先購置設備先抵免,后購置設備后抵免”,不影響抵免額。②當年“新增稅款”小后購置設備尚未抵免的金額時,則當計算后購置設備的抵免額時,因為本年度應納稅額已經抵免了先購置設備的抵免額,故“新增稅款”就有可能不足抵免后購置設備的應抵免額。這種情況下就要先比較先后購置設備抵免額的大小和可抵免剩余年限,再選擇是抵免先購置設備還是后購置設備抵免額。

        3.2籌資方式的籌劃設計方案

        《稅法》規定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準予扣除。

        第8篇: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關鍵詞:煤炭企業 納稅籌劃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的財稅法律和財稅制度也逐步走向完善。在市場競爭和稅收制度的雙重制約下,稅收決策是企業經營決策的重要組成部分。而煤炭企業是我國的支柱產業,煤炭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過程中具有重要的影響,煤炭企業的納稅數額大幅度地增長主要是受到了稅收制度改革的影響。納稅數額的較快增長、稅收總量也不斷增加,這些都對煤炭企業的發展 造成了不良的影響。面臨這些情況,我國的煤炭企業明顯感覺到了危機感,而在國內外市場的競爭壓力和沖擊下,很多煤炭企業已經意識到,只有加強財務管理,才可能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發展。因此,很多企業紛紛把納稅籌劃作為解決這一問題的有效途徑。

        所謂納稅籌劃指的是企業單位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對涉稅業務進行策劃,制作一整套的納稅操作方案,最終達到節稅的目的。但是納稅籌劃并不是偷稅,它是在法律許可范圍內的操作,是對企業目標有所了解的基礎之上作出的優化方案。納稅籌劃具有合法性、導向性、專業性和時效性。納稅籌劃按照其性質領域可以歸為以下幾種類型:第一是,籌資;第二是投資;第三是經營領域的籌劃。所以,納稅籌劃對于煤炭企業來說非常重要,這是因為,煤炭企業的經濟總量很大,納稅籌劃的效果非常明顯;另外,煤炭企業的業務方面具有復雜性,稅收籌劃的空間也比較大。為此,應該將納稅籌劃跟煤炭企業的具體情況聯系起來,從煤炭企業的大局出發,努力降低煤炭企業的總體納稅成本,提高企業的稅后利潤,提升煤炭企業的競爭力。

        一、我國煤炭企業稅收制度的現狀及納稅特點

        (一)現狀

        首先,煤炭企業的增值稅的水利極高,特別是對于初級產品的煤炭而言。而增值稅在所有稅種中,又是占有極重要地位的一種稅種。造成煤炭行業的增值稅稅率偏高的主要原因是煤礦作業所使用的專業工具和設備在購買的時候不可以抵扣進項稅額,而由于地域限制,煤炭的主要產地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和西南部地區,這對于煤炭企業來說的盈利來說具有較大影響,特別是進項抵扣。對于那些個體業主以及小規模的煤炭生產企業而言,他們所購買的專業生產材料因為不能夠獲得進項發票而不能夠抵扣進項稅額;此外還有煤炭行業本身過高的稅率因素。以上這些因素都導致了煤炭行業的增值稅賦。其次,中央政策所做出的對煤炭企業的政策性補貼的不合理以及城鎮使用土地政策的不合理等政策現狀使企業還承擔著其它的各種稅費,這在無形中就使企業承擔著社會的巨大開支,這些都是煤炭企業現存的一些稅費問題。最后,與國外的一些煤炭企業的稅收制度相比較而言,我國煤炭企業的綜合稅負相對來說是比較高的。比如按照國際慣例規定,國際煤炭企業稅收制度主要企業所得稅和礦山特有稅收兩個方面的內容。而礦山特有的稅收主要是針對權利金、資源超額利潤稅收和礦業的轉讓金三個部分。目前世界包括美國、南非、澳大利亞、德國等在內的主要煤炭生產國都沒有對煤炭企業征收增值稅。而在我國情況則恰恰相反。

        (二)納稅特點

        我國在煤炭資源消耗方面消耗量非常大,煤炭是我國工業結構的支柱,煤炭資源除了本國供給外,近些年來我國有將近50%的煤炭是從國外進口的。隨著煤炭工業經濟增長方式慢慢地轉變,煤炭的用途也不斷地增加,在我國,煤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戰略尤其重要。穩定、積極的稅收制度是維持煤炭行業的穩步發展的重要手段,我國現行的煤炭行業的稅收制度有許多地方需要進行完善,稅負方面還沒有實現完全公平。由于煤炭行業資源開采的特有性質,使得煤炭行業征收稅收的標準還不是很科學,出現各個地方和企業之間的稅負不公平,企業的所得稅在扣除方面還存在著較大的爭議,國有煤炭企業的改革制度、煤炭資源的保護性工作以及煤炭行業未來的可持續發展等等都還沒有相關的優惠政策出臺。

        二、煤炭企業實行稅收籌劃的意義

        由于煤炭生產企業的經營特性和煤炭行業稅收制度還沒完善,煤炭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是降低企業的成本、提高企業的效應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方法。納稅籌劃的主要功能在于它能降低煤炭企業的成本,有利于企業達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在企業的收支比例中,稅款支出是除了企業正常經營支出以外的非經營支出的最主要一部分,支付稅款是現金的凈流出,由于稅款對企業成本有很大的影響,所以并沒有配比的現金流入計劃。此外,納稅籌劃可以幫助企業提高內部會計管理水平和經營水平。納稅籌劃在企業中能夠有效的最資金、利潤和實現成本進行最優資源配置,最終起到有效的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

        關于煤炭企業稅收籌劃的幾點建議

        (一)了解相關稅法知識,正視企業稅收籌劃環境

        稅收籌劃是研究稅法的立法原意以及稅法的時滯性和不完整性。只有通過對稅法知識的加強學習,了解相關的稅法知識,才可以了解稅法的變化情況和一些細小的差異,才能全面地掌握現行的一些國家稅收優惠政策,企業才可以站在一個比較高的高度去發現稅收籌劃的空間。稅收籌劃不是單一的一項工程,而是一項系統的工程,它是由多個部門積極配合的結果。在稅收籌劃的實施中,企業要因時、因式、因地制宜的選擇適合企業特有的特點來進行稅收策劃,且要加以系統化才會有效果。因為,簡單地使用稅收籌劃的個別措施,雖然可以解決一部分的問題,但是有時候會顧此失彼,反而增加了稅收籌劃的成本。

        (二)稅收籌劃遵守成本效益原則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其主要目的是為了降低企業的生產經營成本,最大限度的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最終實現企業的最大化利潤。所以,每個企業在納稅籌劃方案實施中,首先納稅人要考慮怎樣才能夠最大化的實現成本效益,怎樣才能夠有效的分配投入產出比例關系。以確保納稅籌劃方案實施結果能夠產生最大效益可能。這樣的稅收籌劃才能真正達到企業的目的。再者,企業要有整體觀和全局觀,用整體的觀念和思維對待不同形式和不同類型的納稅籌劃方案,,注重納稅方案的整體性和綜合性。換句話說,就是煤炭企業在對本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方案設計以及實施過程中要根據企業現有情況作出,只有這樣才能夠最終與企業發展目標相一致,實現企業利潤最大化。納稅籌劃是一個全面綜合系統,只有當每一個環節都達到優化,最終才能夠產生良好效果,實現目標,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納稅籌劃是全方位的。而且,對稅收籌劃產生的效果要正確的看待,雖然稅收籌劃可以適度地減少企業的稅負,但是并不是進行稅收籌劃就可以無限度地降低,稅收籌劃也并不可以使得企業的效益有翻天覆地的變化,因此,對稅收籌劃產生的作用不應有過高的期望。一些企業企圖通過稅收籌劃的方式來扭轉由于生產經營不善而發生的虧損的局面,這種想法是不可取的。稅收籌劃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企業所應該支付的稅款,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納稅籌劃活動并不是以改善企業經營活動為出發點的,企業的經營優化是要通過結構調整實現,而非納稅籌劃。納稅籌劃只是在一定范圍內,運用企業本身的條件,沿著法律許可邊界所做出的最優化解決策略。稅收籌劃的真正主力軍是哪些生產經營活動正常和企業效益不錯的企業。此外,納稅籌劃也具有一定的風險性,因為納稅籌劃是以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律最為依據的,但是隨著社會的不斷變化,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家的相關政策和法規都會隨著大環境的改變而做相應的調整,因此,納稅籌劃也同樣是風險和收益并存的,這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也應該注意到,納稅籌劃也可能使納稅人因為對政府的中立性納稅原則欠考慮而選擇自己認為好的項目投資,當政府要征收其稅負的時候,就會使納稅人被迫選擇其他的經濟項目投資,從而放棄了原來最優的項目,這樣做在很大程度上回使得國家和企業都遭受到經濟和利益的損失,這就是因為課稅改變而引起的投資風險,習慣上也將這種投資改變行為稱為投資扭曲風險,而這種情況卻經常出現在企業經濟活動中。

        (三)通過技術改造進行稅收籌劃

        煤炭企業想要提高經濟效益,實現最大化利潤,技術上的改造則是必須的。所謂技術改造,指的是使用先進的裝備、技術以及生產工藝和相應的管理方法對煤炭企業從生產程序到管理等各個方面進行的相關改造活動。企業可以在固定資產使用的隨便一個階段內進行選擇有利于企業發展的技術搞糟和設備添置稅收籌劃。在購置設備的時候要做好國內和國外設備購置比例分配,因為只有這樣才可以得到更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結束語

        煤炭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是一項政策性和專業性都很強的工作。企業的財務人員要系統和深入地研究稅法和相配套的法律法規政策。根據因地制宜,根據企業本身的情況制定符合本企業發展規律、發展目標的納稅籌劃,以實現納稅籌劃的最初既定目標。

        參考文獻:

        [1]李曉靜,王艷妮·我國煤炭企業的稅制現狀探討———兼論煤炭企業納稅籌劃[J].山西煤炭, 2005 (2)

        第9篇:企業納稅籌劃建議范文

        關鍵詞:商業地產;納稅籌劃;實施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稅收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以不違背國家制定立法的意圖為前提,采取一定的方式對納稅人的籌資、投資、運營和分配等一系列企業活動進行籌劃和合理安排,以期最大限度地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獲得超額的經濟利潤,實現納稅人企業價值最大化。隨著商業地產市場規模的逐漸擴大,為調控房地產市場,我國出臺了一系列宏觀經濟政策,使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利潤嚴重縮水,迫使企業在開發房地產項目時不得不考慮以不違反法律法規為前提,利用一切合理的手段對相關稅負進行籌劃,以有效降低企業的稅收負擔,減輕房地產開發項目的資金壓力,增加其經濟效益,打造企業的成本戰略優勢,為企業未來長遠發展打下基礎。然而就目前我國商業地產的情況看,盡管很多企業在開發房地產項目時,都意識到采用一些合理方式對稅收進行籌劃以降低經營成本,獲得超額利潤,但其納稅籌劃仍然存在很多問題亟待解決。

        一、商業地產納稅籌劃存在的問題分析

        (一)納稅籌劃認識不足

        我國對納稅籌劃概念的引進比較晚,很多企業在降低稅收成本的過程中對此認識不足,不夠重視。商業地產在進行開發時,工期較長,涉及的稅收負擔也較大,在納稅申報時若能合理利用相關手段進行稅務籌劃,會有效降低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成本。然而,就目前很多商業地產開發項目來看,它們對納稅籌劃一般持有兩種不同的觀點:第一種觀念認為從理論上來講納稅籌劃是可行的,但在實際運用中國家稅務局或者地方政府稅務局很可能會針對企業的稅務籌劃設計出反籌劃的方法來規避,一旦被稅務局發現就可能面臨著偷稅漏稅的風險,為避免與法律法規相沖突,而選擇放棄納稅籌劃;第二種觀點認為納稅籌劃就是鉆法律的空子,在同稅務機關和稅務相關人員搞好關系的基礎上,利用法律法規未規范的漏洞采取一些手段進行巧妙的偷稅漏稅,最終演變成法律法規所禁止的行為。在這兩種觀點的主導下,企業對納稅籌劃的工作并不重視,認為納稅籌劃在企業中僅僅是財務部門和財務相關人員的事情,很少有部門主動配合協調進行納稅籌劃工作,同時在企業中也缺少必要的籌劃準備、模板分析、溝通管理等工作,導致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受到阻礙和制約,無法真正為降低項目的稅收成本發揮有效作用。

        (二)納稅籌劃方法錯誤

        企業在計算商業地產開發項目所要繳納的稅費時涉及的稅種比較多,計算也比較復雜,在進行納稅籌劃時由于會涉及多方面的利益協調問題,使得很多企業在納稅籌劃方法選擇上出現了錯誤。一方面,很多企業認為納稅籌劃的主要方式就是減少稅費的支出,在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往往會選擇最大程度的利用稅收優惠政策,調整所開發商業地產項目的預售款入賬時間,同時詳細記錄開發費用支出,以此來達到降低稅負,提高企業稅后經濟利益水平的目的。然而在這種方法下,僅僅依靠國家制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并不能滿足降低開發項目稅收成本的要求。另一方面,企業在利用納稅籌劃方法降低稅負時,往往會對納稅籌劃空間大的稅種進行籌劃,忽略籌劃空間小的稅種,在這種情況下會導致某一種稅收負擔確實降低了,但另一種或者多種稅收水平卻又提高了,從整體上來看并沒有有效降低企業對外繳納的稅收水平,可能相反還會增加企業對外繳納的稅收金額,不利于企業獲取超額的經濟利益,會阻礙企業未來的長遠發展。

        (三)缺乏專業的納稅籌劃人員

        納稅籌劃管理工作是一項對專業性要求比較高的管理工作,對于商業地產開發項目而言,由于其涉及的稅種復雜、活動繁多,使得企業對開發項目進行納稅籌劃時不僅需要相關納稅籌劃人員具備一定的納稅籌劃知識,透徹理解開發項目所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熟悉納稅申報流程,熟練掌握一些合理避稅技巧,還需要其對房地產行業行情有一定的認識和了解,具有一定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經驗和項目營銷經驗。然而,就目前我國商業地產行業情況來看,隨著我國一系列控制房地產價格政策的出臺,開發企業普遍存在著一種浮躁心理,很多商業地產開發企業將精力更多地放在如何能以最短的時間掙更多錢上,忽視了對納稅籌劃相關人員的培訓教育,使得很多企業的財務人員僅僅能勝任比較簡單的會計核算和稅負計算,根本不懂得如何利用稅收優惠政策和巧妙的稅務籌劃方式有效降低稅負水平。

        二、完善商業地產納稅籌劃的對策和建議

        (一)提高企業的納稅籌劃意識

        商業地產開發項目工期較長,投資較大,稅收成本在整個開發項目成本中占據比重較大,而在計算這些稅收成本時涉及的稅種較多且計算復雜,這就為納稅籌劃提供了較大的空間。因此,企業在開發商業地產項目時應正確認識納稅籌劃,提高納稅籌劃意識,正視納稅籌劃在企業成本戰略中的地位,以高度認真的態度去對待企業在開發項目中可以使用的納稅籌劃問題。一方面,企業在進行開發項目的納稅籌劃前,應該加強領導層對納稅籌劃含義、涉及理論、采取方法等的認識,使其意識到納稅籌劃并不是違法行為,它是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采取合理手段減少稅收成本的行為。另一方面,需要企業在內部提高整個項目部門和相關員工對納稅籌劃的認識,使其認識到納稅籌劃并不僅僅是財務部門和人員的事情,它是全體項目人員的事情,需要每個部門的協調配合。例如,浙江省農都農產品有限公司在整個企業內部通過不斷的培訓教育,提高領導層和全體員工的納稅籌劃意識,在領導層的積極帶領下,形成了一個自上而下有效的納稅籌劃溝通管理渠道,在合理降低企業的稅收成本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

        (二)優化企業納稅籌劃方式方法

        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可以采用以下幾種方式:第一種方式,利用融資方式進行籌劃。商業地產開發項目一般涉及資金都較大,需要從外部融通資金,而在融通資金時涉及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兩種方式,這兩種不同的融資方式在降低稅負時作用不同。股權融資的成本需要在稅后利潤中扣除,不得在稅前列支,而債券融資的成本可以在企業所得稅之前扣除,發揮財務杠桿的作用,產生節稅效應。從納稅成本上考慮,企業可以采取債權融資方式籌集項目開發建設的資金。第二種方式,利用建造方式進行納稅籌劃。商業地產項目建成以后一般是用作酒店、超市、臨街商鋪、大型住宅項目的商業配套等,其工程量較大,目前較為常見的三種建造方式是一方出資一方出地的聯營模式、房地產開發單位自營建造模式和委托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建造的模式。在房地產及建造行業實行營改增之前,根據目前現行的營業稅收政策,如果開發單位選擇自營建造模式,在建造的過程中需要繳納3%的建筑業營業稅,建造完成后銷售不動產時需要繳納5%的銷售不動產營業稅,而如果商業地產開發單位選擇交由外部施工單位進行建造,那只需要在銷售環節繳納5%的銷售不動產營業稅,很顯然選擇外包的方式可以有效降低企業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稅收負擔,提高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經濟利益水平。

        (三)加強對納稅籌劃相關人員的培訓教育

        人才是決定一個企業興衰成敗的關鍵,在競爭激烈的當下時代,人才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關鍵。從納稅籌劃的角度來講,企業應該從三個方面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教育工作。首先,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當前的需求制定出比較合理的人才需求計劃和招聘標準,從外部渠道招聘相關的高素質水平人才。其次,企業應該定期對相關財務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教育。納稅籌劃必須是在熟知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進行的,而我國的稅收法律法規是根據市場的不斷變化而適時更新的,因此,企業必須定期對相關財務人員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培訓教育,避免出現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最后,企業應該在內部形成一個自我學習、自我充電的氛圍,督促進行納稅籌劃的相關財務人員利用工作之外的時間進行相關知識的學習。如浙江省農村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定期對集團本級及下屬各子公司財務人員進行培訓教育,有效提高了財務人員的職業素質能力,為企業進行各個項目的納稅籌劃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結論

        總之,納稅籌劃工作是一門綜合性很強的工作,企業在對商業地產開發項目進行納稅籌劃的過程中,除了要正確認識納稅籌劃、提高納稅籌劃相關人員的業務素質水平,還需要合理選擇納稅籌劃的方式方法,以達到有效降低企業稅收負擔水平,提高企業稅后經濟利潤水平的目的。

        參考文獻:

        [1]史俊華.商業地產房產稅納稅籌劃[J].合作經濟與科技,2015,05:18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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