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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嚴格落實安全工作責任
按照國家、省、市關于做好防控肺炎疫情的系列要求和《市學校安全穩定工作“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暫行規定》精神,明確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黨政主要領導是安全穩定工作第一責任人,各分管領導和業務科室負責人對分管的業務負安全監管責任,各崗位人員對本崗位工作負安全管理責任。縣教育局將重點對各崗位人員安全穩定工作履職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崗位職責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二、充分做好開學安全準備
開學前,各學校要切實做好安全準備工作,做到“七個必須”,即:必須加強疫情防控,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必須制定開學安全工作方案,把學校安全管理作為開學方案的重要內容;必須召開安全專題會議,開學前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學校安全工作;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專門向學生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必須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全面排查治理各類校園及周邊風險隱患;必須加強重點安全防控,對建筑、消防、食堂及食品、治安、學生宿舍、實驗室等重點事項和區域進行專項治理;必須制定應急處置預案,健全完善校園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三、扎實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開學前一周,各學校要恢復網格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織各網格人員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活動。對學校校舍建筑、食品衛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設施設備、危險化學品、特種設備、校園周邊環境等方面進行“拉網式”的排查治理。特別是對學生宿舍、教室的外窗、樓梯、天井和通往樓頂的設施等進行排查,加強防護和改造,避免學生隨意攀爬和翻越,防止出現墜落事故。屬于消防疏散通道的樓頂天臺,要在天臺通道的安全門上加裝報警系統,避免人員隨意進入。對于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完畢的,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時間表。要把排查出的各項隱患,按要求錄入“全省學校安全隱患網格化管理平臺”,及時上報、整改銷號,如實填寫排查責任人、整改責任人。
四、不斷提升學校安全防范能力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全省中小學幼兒園設置一鍵報警裝置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學校要嚴格門衛管理,切實做好進校人員登記、測溫和消殺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在上學、放學、課間、集體活動等重要時段,組織有關人員在校園門口、通道、樓梯、操場等重點部位疏散、巡邏、值守,隨時處置突發事件。
五、深入開展師生法治、安全教育
一是做好疫情期間居家安全教育。結合疫情期間線上教學工作,向學生普及用電、用火、防溺水等居家安全常識,保障安全。開展心理安全疏導,幫助他們緩解因疫情帶來的焦慮、煩躁、恐慌、壓抑等負面情緒。二是堅持法治、安全教育進課堂。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要求,確保法治課和安全課均隔周一節,專課專用;確保安全教育教材每生一冊,不向學生收費;確保專兼職教師安排到位,在校生3000人以下的學校要配備1名專職教師或3名兼職教師,3000人以上的學校至少要2名專職教師或6名兼職老師;確保開展學科教研活動,教師素質有提升。三是開展“法治安全教育周”活動。通過開展“六個一”活動(即:開學前后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上一節“開學安全第一課”;邀請兼職法治副校長上一節法治教育課;開展一次安全實踐演練;在學校醒目位置懸掛一幅校園安全宣傳標語;開展一次安全家校聯系),集中對師生進行防溺水、防踩踏、防交通事故、防震、防火、防食物中毒、防重污染天氣、防校園欺凌和暴力、防實驗事故、反邪防邪等為內容的法治、安全教育。四是開展法治、安全教育主題活動。適時開展防溺水專題宣傳教育、安全教育周、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產宣傳月、防災減災日、“6·26”國際禁毒日、“11·9”消防宣傳日、“12·2”交通安全宣傳日、“12·4”憲法日、教育部“憲法小衛士”活動、“學憲法講憲法”演講比賽活動、中小學生安全知識競賽、“掃黃打非”主題活動等一系列法治、安全主題教育活動,通過組織主題班會、倡議書、公開信、實踐演練、專題報告、實地參觀、知識競賽、發放宣傳品等系列活動,對中小學生、家長和全社會進行法治、安全宣傳教育。五是建立和完善學校應急預案體系,開展自救自護和逃生疏散演練。結合學校和學生特點,至少每月有針對性的開展一次自救自護和逃生實踐演練活動。在突況時,確保樓梯轉角等重點部位的責任人迅速到位,指揮學生疏散。演練活動要制定應急演練活動方案,避免演練造成師生傷亡;注重趣味性、實效性,提高演練效果,避免形式化;提高演練的專業水平,積極邀請公安、消防、衛生、地震、應急、環保等有關部門專家對演練活動給予配合和指導。六是開展教育行政干部、校長和教師的法治、安全學習培訓,重點對《憲法》《安全生產法》《食品安全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教師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省學校安全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宣傳學習,提高學校依法治校和安全管理水平。
六、切實強化中小學生防溺水工作
各學校要通過釘釘、微信等方式,對學生和家長進行防溺水宣傳教育。開學后,要堅持把防溺水教育作為班會課、安全課的重要內容,在學科教學中挖掘、滲透安全教育內容;堅持在節假日和假期前對學生進行專題防溺水教育;堅持家校聯系和聯防,通過致家長一封信等方式對家長宣傳,提醒家長盡好孩子監護責任,向家長宣傳防溺水知識。
七、大力抓好學校消防工作
各學校要配齊配足消防栓、滅火器、應急燈、疏散指示牌、煙感報警系統、噴淋系統等消防設施設備,定期進行維護檢查,保障正常使用,確保各個部位消防通道暢通。建立和完善學校應急預案體系,開展自救自護和逃生疏散演練。
八、加強學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切實加強學校壓力容器、食堂液化氣罐和燃氣管道、鍋爐、電梯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明確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資質的作業人員并持證上崗,定期對作業人員開展安全培訓,落實設備定期維修和隱患排查治理,規范操作規程和行為,建立特種設備專項安全管理臺帳。嚴禁使用未經檢驗、超檢驗周期、未辦理注冊登記等存在隱患的特種設備;對達到國家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對使用20年以上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使用15年以上的電梯,由特種設備檢驗機構開展安全性能評估鑒定,根據評估鑒定結論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