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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人口計劃生育法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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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計劃生育法

        第1篇: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由于我國的計劃生育工作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長期以來,帶有很強的計劃經濟的烙印和色彩,工作方式主要依靠政策和地方條例調整,基本上形成以行政制約、“人治”管理為主的運作模式。法制建設滯后。計劃生育工作往往依靠行政強制手段多,提供服務少;要求群眾盡義務多,考慮群眾的權益少;考慮政府行使的權力多,而考慮政府應承擔的責任少。從某種意義上講計劃經濟是一種命令經濟,市場經濟是一種法制經濟。20多年的改革開放使我國的經濟體制發生了變化,即,計劃生育的外部環境發生了變化,計劃生育工作應該怎么辦?在新形勢下就要求計劃生育必須改變過去只注重控制人口數量,忽視提高人口質量、把優質服務只看作是技術問題、忽視尊重公民合法權益、只追求拓寬服務領域、忽視技術服務質量的傾向。因此,迫切需要立法。經過多年的醞釀,于2002年9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以下簡稱《法》)正式頒布實施。《法》頒布實施以來,它以國家法律的形式確立了人口與計劃生育(以下簡稱人口與計生)基本國策的地位,將具有中國特色綜合治理人口問題的成功經驗上升為國家的法律制度,把國家推行計劃生育的基本政策、方針、制度、措施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為綜合治理人口問題,進一步做好人口與計生工作,保護公民應享有的權利提供了法律保障。一、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法律是規范社會成員及集體在開展社會活動中做出各種實際行為的準則。人口與計生工作作為社會活動和政府行為的一部分,不僅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還關系著國家興衰、民族強盛與否的命運。特別是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面對的是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一言一行、一舉一止與蕓蕓眾生都有千絲萬縷的聯系,他們所應享受的權利和義務都體現在計生工作人員手中。怎樣實現廣大群眾與政府部門之間的權利、義務的對等交換?只能通過法律的途徑來實現。因此,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工作具有三個必要性:

        (一)具有加強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必要性

        實行人口與計劃生育依法管理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內容,是貫徹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具體實踐;是新形勢下,順應時代潮流,與時俱進,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具體體現;是以人的發展為中心,強化人民服務的宗旨,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關鍵之所在。特別是《法》和《條例》的頒布實施,以及相對應的法律、法規的出臺,順應了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客觀要求,依法行政,規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人口與計生工作的行政行為,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為構建以憲法為主線,以《法》為依據,以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為主體、以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相配套的人口和計生工作法制體系,結束了長期以來主要依靠政府和地方性法規開展人口與計生工作的歷史。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育工作,是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規范政府行政行為與規范公民生育行為,以及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的有機統一,進一步強化人民群眾在人口與計生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確立了以人為本,以人的全面發展為中心的工作思路。使人口與計生工作直接體現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有利于穩定低生育水平,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人口與計生工作的熱情和積極性,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人類進步,為人口與計生事業穩定、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二)具有規范政府行政行為的必要性

        一是必須正確認識依法管理、依法行政與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三者之間的關系。克服“官貴民賤”的觀念,糾正認為法律只是管老百姓的和片面強調法律對“民”的強制性的舊的、封建的觀點;克服“依習慣行政”的做法和觀念,認為有些做法過去就是這樣的,甚至效果不錯,現在也可以照舊這樣做。實際上,依法管理計劃生育不會損害公民的合法權益,在工作中依法辦事,既可以強化依法管理又可以維護公民的合法權益。二是在計劃生育依法行政過程中,做出的行政行為必須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開。三是開展服務,維護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在維護公民人身權和財產權方面,從依法行政角度講,突出的就是要堅決執行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行政執法中的“七個不準”的規定。

        (三)具有合理調整廣大育齡群眾生育、節育行為的必要性

        實行人口與計生依法管理是維護群眾民主權利,保證政府依法行政,群眾依法生育的迫切需要。計劃生育從根本上來說是符合國家和民族根本利益的,又是符合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群眾是計劃生育工作的主人,人民群眾既有按有關法律和政策履行計劃生育的義務,也有獲得晚婚晚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上升為國家的法律意志,從而更好地體現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力。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只有堅持依法治理,才能切實保障群眾在實行計劃生育工作中的權利,才能維護人民群眾在計劃生育中的主體地位。二、基層人口與計生依法行政之現狀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頒布實施以來,得到較好的貫徹落實,但是還有一些基層計劃生育工作,由于地方經濟較落后,群眾的思想沒有轉變,執法人員的素質不高、法制意識不強,致使部分基層計劃生育依法行政水平不高,主要表現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群眾的思想沒有得到根本轉變。在經濟較落后的農村,養兒防老、門頭風的思想依然存在。二是一些基層工作人員的法制意識不強、素質不高。還習慣于過去那種靠行政強制性干預的辦法。造成了基層農民的計劃生育沒有根本轉變,而法律意識、自我保護意思在不斷提高,計生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與新形勢下、新的情況不相適應。因此,計劃生育工作出現了一系列新的矛盾和問題。這些矛盾和問題中反映在“三個強化,三個弱化”上。即:有超生欲望的人群依法自我保護意識強化了,依法實行計劃生育的意識弱化了;民

        ,告官的意識強化了,服從政府管理的意識弱化了;計劃生育服務機制強化了,行政管理機制弱化了。這些矛盾的出現,使計劃生育管理增加了新的難度,產生了新的阻力,給長期習慣于依靠行政制約,習慣于集中突擊、暴風驟雨式工作方法的計生工作人員和基層干部帶來了新的困擾,提出了新的挑戰。三、基層人口與計生工作依法行政的建議

        (一)更新觀念,拓寬思路,達到“一個轉變”

        隨著我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強化、深入和計劃生育“七不準”規定及《法》的出臺,計劃生育工作開始進入“由人治向法制,由單純的行政管理向依法管理與服務并重”的重要轉折關頭。伴隨這一轉折,要做好新形勢下的計劃生育工作,必須靠深化改革,以改革促發展,以改革求突破。落實“七不準”,就必須走依法管理的路子,用法律手段解決現階段計劃生育工作中出現的新矛盾和新問題。要實行“黨政牽頭、輿論先導、部門聯動、綜合施治、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新思路。在具體運作中,堅持“思想教育引導,經濟處罰制約,部門聯動助陣,執法部門攻堅,政法部門護航”的原則。促使基層計劃生育工作正在從粗放型管理中解脫出來,開始由“人治”逐步走向“法治”軌道。

        (二)找好載體,找準切入點,做到“四個強化”

        依法管理計劃生育是實施依法治國戰略的必然要求,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做好計生工作的現實選擇,是計劃生育長期依賴行政管理后出現的新生事物,如何實現真正意義上的依法管理,思想、組織、措施保證是關鍵。在實施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過程中,要抓好四個重點:

        l、強化宣傳教育,創造法制環境。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是先導。因此,要把解決基層干部和群眾知法、懂法的問題作為一項重要的內容來抓,要大力開展普法宣傳教育,并在宣傳內容和宣傳形式上進行了一些探索和突破。在宣傳內容上,突出《條例》中法律責任的宣傳,讓廣大群眾懂得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就是違法行為,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突出強制案件的宣傳,通過對案件的跟蹤報道,公開曝光,增強宣傳的震動性和警示性。突出政法部門保駕護航的宣傳,營造令行禁止、違者必究的氛圍。在宣傳形式上,除了堅持“社會輿論揚法,辦班培訓講法,宣傳制品送法、文藝演出傳法”等形式外,還充分利用“進村入戶說法”(與民談心)、“公開審理示法”(召開依法強制執行現場會)形式,為群眾上了一堂堂生動的法制課,達到了“執法一人、教育一片,執行一戶、教育全村”的社會效果,把宣傳教育向廣泛性和深層次拓展。通過深入、廣泛、扎實、有效的法制宣傳教育,黨的計劃生育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進一步深入人心,促使群眾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自覺性得到明顯增強。

        2、強化隊伍建設,提供組織保證。實施計劃生育依法管理,必須有一支素質高、能力強、作風硬的工作隊伍。在隊伍建設上,首先要抓好計生隊伍的整頓,要在計生系統中推行競爭上崗,擇優用人辦法,通過考試考核,精簡了一批文化低、素質差的人員。其次,抓好專業培訓,使計生人員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程序,減少在行政執法中的盲目性。每年要舉辦2—3期依法管理培訓班。在行政執法中,要堅持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在立案、查證、下達處罰決定書、送達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這五個環節中,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一旦發現有違法違紀現象,經查實后,輕者批評教育,重者調離崗位,為人口計生依法管理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

        3、強化管理機制,促工作上水平。建立健全執法程序管理制度,堅持公平合理的執法原則是依法管理計劃生育的關鍵所在。為在執法過程中做到有規可循、有矩可蹈、有章可依,要從基礎建設抓起,完善制度、規范程序,建立健全《執法人員上崗責任制》、《立案審批制度》、《錯案追究制度》、《計劃外生育費征管制度》等工作制度和《生育證發放審批程序》、《成人殘鑒定程序》等工作管理程序,嚴格規范了計劃生育工作中的各種行政行為,增強了原則性,克服了隨意性。為了保證制度和管理程序更好地得到執行和遵守,要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并長抓不懈,落實“三責任九合同”的管理辦法,逐級建立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制,并分九個工作口自上而下簽訂了管理服務合同書。把工作關系以合同形式固定下來,明確各自的義務和責任,有效地促進了依法管理工作的開展。

        4、強化服務意識,提供技術保障。充分發掘基層衛生資源,利用各類職業技能培訓,為育齡群眾提供政策法規、科普知識及各種致富技能培訓服務,定期邀請醫院專家前來指導講課,為已婚育齡婦女開展生育、節育、不育、生殖保健等知識教育。注重發揮衛生醫療網點和醫療專業人員作用,在中小學開展人口國情教育與計劃生育專題講座,為學生講授人口理論、青春期生理及心理知識,向青少年普及計劃生育知識。全面開展以婦女病為重點的生殖保健服務。與衛生醫療部門密切配合,有計劃、有組織地開展婦科病普查。針對大部分育齡婦女工作較忙的實際情況,把婦科病普查與雙查工作結合起來,深受廣大群眾歡迎。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積極推進避孕方法知情選擇、出生缺陷干預和生殖道感染干預三大工程。同時,加強基層技術服務網絡硬件建設,完善各項服務設施,為已婚育齡婦女自覺實行計劃生育創造一個良好的外部環境。

        (三)完善措施,政策推動,力求“四個結合”

        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工作是依法治縣和新形勢下開展計劃生育的客觀要求,如何開展依法管理,要做到“四個結合”。

        l、力求職能管理與部門聯動相結合,形成綜合依法管理人口與計生工作的新局面。依法管理計劃生育,關鍵是一個“法”字,離不開法律部門的參與和支持。多年來的工作實踐告訴我們,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單靠計生部門是難以完成的,公、檢、法、司全面介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整體行動是突破行政執法難點,保證依法管理全面實施的有效途徑。為了加強執法力度,基層要聯合法院成立“計劃生育巡回法庭”,由縣法院行政庭庭長擔任計生法庭庭長。計生法庭做到當時接案,當時受理,保證了執法效率、執法質量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公安、檢察等部門緊密配合。快速反應,現場辦公,從快處理,為計劃生育行政管理創造了寬松的環境。

        2、力求與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相結合,積極推動人口與計生工作重心下移。把開展村民自治,落實計劃生育合同化管理,作為基層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工作的一個突出點,它是農村民主與法制建設進一步完善的體現,也是貫徹省計生委提出的“縣指導、鄉負責、村管理、戶落實、群眾參與”的具體實踐。一部分村委作為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逐步推進計劃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以計劃生育合同化管理為載體,努力加強村級計生管理,探索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工作的新路子。村委在與村民代表充分醞釀的基礎上,討論通過了《計劃生育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由村委會與育齡群眾簽訂《一(二)孩生育證管理服務合同》、《避孕節育管理服務合同》、《流動人口管理服務合同》、《全程優質服務合同》、《接受新婚期教育服務合同》等項計劃生育管理與服務合同。以雙方協議的形式,將《條例》和村規民約中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具體落實到合同中,既有甲方對乙方婚育行為的監控和優質服務的承諾,又有乙方履行義務的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保證。由于合同的內容實行民主決策,群眾感到公正、公平。為提高合同信譽,計生部門率先兌現服務承諾,落實各項優質服務。通過實行村民自治、合同化管理,不僅增強了村兩委班子依法

        ,管理計劃生育的責任感,也有效地調動了村民參與計劃生育,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積極性,較好地解決了計劃生育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

        3、力求與解決難點、熱點問題相結合,促后進村轉化。依法治理計劃生育后進村,是依法管理計劃生育必須解決的重點和難點問題。針對一些工作相對落后的村,要堅持依法集中治理,本著“重在思想教育、貴在政策疏導、慎在強制執行”的原則,在政法部門人員的配合下,由基層計生工作人員配合,駐村攻堅,運用法律手段解決計劃生育難點、熱點問題。要始終以思想教育這根紅線貫穿于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過程,要本著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做到以心待人、以誠感人、以情動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第2篇: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一、基本情況

        __鄉位于__縣城北部,距縣城41公里。有國土面積167.33平方公里,轄七個村委會,142個村民小組,全鄉境內居住著漢、彝、苗三種民族,有人口22100人。全鄉有已婚育齡婦女3380人。其中:一孩婦女803人,二孩婦女1333人,多孩婦女1071人。截止8月31日,全鄉常住人口共出生196人, 出生率為11.14‰,比去年同期少生12人,其中計劃內178人, 符合政策生育率為90.8%,死亡率7.29‰,自然增長率為3.85‰。

        二、工作完成情況

        本著以人為本的理念,用和風細雨的工作方式,開展和諧計生、平安計生。通過全體鄉、村、社干部及協會成員的共同努力,截止8月31日,有90戶長效節育對象(結扎對象)、617位一孩婦女和26位計劃外懷孕婦女主動到計生服務部門自覺落實了相應的避孕措施,特別是有14戶一孩家庭主動放棄了生育二孩的權力,自愿落實了長效節育措施,在全鄉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帶頭作用;有11戶農戶自愿到計生部門辦理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常住人口中二扎率為68.7%,多扎率為96.9%。流動人口中二扎率為37.3%,多扎率為73.4%。一孩婦女避孕率為77%。綜合節育率為79.7%。

        三、具體做法

        (一)打牢基礎,奠定基石,結牢網底

        為打牢村組計生工作基礎,從源頭解決問題,從網底結牢,從村組抓起,摸清人口底數,搞準人口信息,我們采取了三項措施:

        1、對臺帳管理改革進行大膽嘗試。多年來,人口信息很難準確掌握,這除了人為因素以外,還有臺帳本身的設計問題。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們組織計生辦工作人員對臺帳設計進行了改革,將過去的多本臺帳合為一本,刪去重復信息,增加新的科目,使其每戶農戶的所有信息用一頁(a、b兩面)就能完全統計。通過這一改革,一是解決了過去帳多難管的問題;二是解決了過去經常出現的漏統漏報問題;三是能準確地掌握人口信息中的重點對象;四是確保了整個臺帳的帳帳、帳實符合率;五是節約了工作時間,提高了工作效率;六是解決了包社干部工作弄虛作假的問題,便于計生工作的抽查。

        2.提高協會小組長和宣傳員的工作積極性。計生信息準確與否,計生宣傳員和協會小組長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搞準人口與計生信息,提高宣傳員和小組長的工作積極性,一是放權讓他們大膽管理。把每個村民小組的土地使用審批、林木采伐、流動人口婚育證辦理等用村規民約規定下來,這些手續的辦理必須經小組長簽字方能認可;二是提高協會小組長和宣傳員待遇。每月增加協會小組長計生信息費30元,每人每月增至60元。宣傳員待遇每月增加200元,每人每月增至460元;三是加強宣傳工作,把每月22號定為全鄉各村例會日,例會由各村組織召開,掛村領導必須參加。會上首先由協會小組長匯報該協會計生情況,然后掛村領導講解本月有關工作及相關政策,最后兌現協會小組長計生信息費。通過放權、提高待遇、加強領導,協會小組長及宣傳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了,人口信息自然就更準確了。

        3、加強督查,進一步搞準人口信息。工作能否到位,跟蹤問效致關重要。為進一步搞準人口信息,我們采取了“雙查雙補”措施。雙查,即:查人口,查手術。一是對過去已登人口信息中的四項變動情況進行再一次的核查;二是對已術對象的所術情況進行再一次的查對。雙補:一是對已查出人口信息中的錯統、漏統進行補登;二是對查出的應術未術、假手術等對象進行補救。“雙查雙補”工作的開展,確保了帳帳,帳實符合率,更有效地控制了計劃外生育的發生。

        通過采取以上措施,我鄉對包社干部實行“一桿子”工作法,要求142個社的包社干部人人過關,組織鄉干部、宣傳員用一個月的時間,逐社逐戶查對人口與計生信息,共查出全鄉漏統漏報700多人,解決了過去人口中出現的四不清問題,使全鄉人口與計生信息有了一個較為準確的數據,給黨委、政府正確決策提供了可靠依據。

        (二)換個說法,轉變方法,做好服務

        一是將過去每年開展三次的“醫學監護”改為“家庭健康檢查”;二是由過去的孕后抓手術措施落實向孕前管理服務的新格局轉變;三是做好婚孕培訓、檢查服務,今年共開展婚前培訓540人次,孕前培訓295人次,孕前檢查198人次,發放葉酸片70份,隨訪120人次。

        針對服務對象做到五個一:即一張笑臉相迎,一把椅子讓座,一杯熱水送上,一片真誠服務,一句好話相送。其次是做好兩個服務,即對家庭健康檢查對象做好孕情病情檢查,對孩子進行簡單的智力測試和體格檢查;做好相應的服務,讓獨生子女、兩女結扎家庭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三)公平公正,陽光操作

        執法是否公正,是老百姓信任與否的關鍵。在廣大老百姓的心中,長期以來最擔心的就是我們的干部在政策執行中的不公,、暗箱操作。為解決這一問題,我們將每月應辦生育證對象、應術對象、應征社撫費金額等以社為單位,進行陽光操作,把每戶的情況一一向群眾進行公示。同時還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箱,主動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在操作過程中,對舉報人進行保護,而且還對舉報屬實的舉報人進行獎勵,這樣極大地調動了廣大群眾參與計生工作的積極性,保證了信息渠道的

        暢通,也很好地取信于群眾,進一步密切了干群關系,真正實現了雙贏。(四)建立已婚育齡婦女檔案,一張照片管到底

        對已婚育齡婦女加強管理,是我們整個計生管理工作的重點,同時也是減少計劃外生育的一條捷徑。為此,我們以社為單位,從育齡婦女辦結婚證時起就建立個人檔案,將每個已婚育齡婦女的個人信息錄入檔案并貼上個人照片,使之與醫學監護證相對應。這樣,既可以解決過去在醫學監護過程中張冠李戴以致發生計劃外生育的問題,又可以解決在督查過程中漏查的問題。

        (五)政策傾斜,發揮協會作用

        用好用活政策,充分體現政策的優越性。在扶貧、就醫、上學等方面,重點向獨生子女戶、兩女結扎戶以及自覺落實計生政策的農戶傾斜。去年10月以來,特別是在抗冰、抗洪工作中,我鄉給予獨生子女等計生家庭以重點傾斜、扶持:一是發放30戶獨生子女戶和兩女結扎戶救災資金1.6萬元;二是在民房恢復重建中,覆蓋獨生子女戶和兩女結扎戶41戶,資金8.05萬元;三是就醫方面,一年共減免258戶獨生子女戶和兩女結扎戶合作醫療資金1.6萬元;四是在就學方面,一年來共減免獨生子女和兩女結扎戶子女各種費用1.63萬元。

        在關愛女孩行動中,對在校的56名中小學女學生在生活方面給予了特殊的政策,補助了生活費每月75元,同時還允許她們在鄉內自由選擇班級就讀。對考上高中及中專的2名女學生也給予了一定補助,補助每人每月150元。

        充分發揮協會作用,為獨生子女、兩女結扎戶以及自覺落實計生政策的農戶提供幫助。在已建協會的努力下,在養殖業方面,5個生豬養殖協會完成生豬人工受精1500窩次,實現了在鄉內的豬仔自給,2個黃牛凍改協會完成人工受精310窩次,在此基礎上又發動了50戶養殖戶參加到協會當中成為了協會會員,同時在協會的支持下還成了養殖大戶。另外,經過協會的工作,還對協會養殖的1310頭能繁母豬進行了投保,使263頭受損能繁母豬給予理賠,理賠金額2.6萬元。

        在協會的努力下,新成立了野雞養殖協會,小米辣種植協會和蠶桑種植協會,養殖野雞700多只。新種小米辣500畝,蠶桑200畝,而且還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進行補助,每畝補助協會會員50元。

        (六)加大激勵機制力度,減少工作風險和投入成本

        從20__年5月起,我鄉在市縣的獎勵政策基礎上,又制訂了新的政策,對主動進行知情選擇,自愿落實相應手術的農戶予以相應的獎勵。

        對生育一孩,在時間范圍內主動到計生服務部門落實避孕手術的受術者獎該受術對象獎金20元,對生育計劃內二孩的農戶,在時間范圍內,主動到計生服務部門落實長效節育避孕措施的,獎受術者獎金50元;計劃外懷孕主動采取補救措施的農戶,獎該農戶獎金一孩500元、二孩300元。截止去年10月以來,就有26戶計劃外懷孕的農戶主動到計生服務部門落實了相應的補救措施,領到了補助資金累計1萬余元。自愿主動落實長效節育避孕措施、自愿主動上交社撫費的計生農戶都領到了相應的獎金。在強化服務意識,轉變管理方式的過程中,用政策引導,加之激勵機制的雙重作用,開展計生工作的難度降低了,干群關系更加密切了。這樣做的另一個好處在于一方面減少了行政成本,同時又避免了工作風險,消除了很多潛在的工作隱患。

        (七)加強隊伍管理,提高隊伍素質

        一是加強對宣傳員、計生辦、服務站人員的教育管理,分期分批組織他們對具體業務及思想政治素質進行培訓,使他們工作能力和個人素質得以提升,增強他們的服務意識和責任意識。

        二是增加宣傳員和協會小組的管理,教育他們要用好權,掌好權不能因為手中有權而胡作非為,營私舞弊,教育他們要把手中的權用來為民謀利,為民辦事。

        (八)采取新的舉措,努力推動村民自治

        為真正落實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我們制訂了計劃生育村規民約。在借鑒龍安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將《云南省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三款,《云南省新頒布土地管理辦法》,農村流動人口一折通的使用,農村林木采伐審批,農村建房手續審批,村、社計生工作例會,計生保證金(辦生育證時就就收取)等一并寫入村規民約。交村民進行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反復討論修改,最后交村民執行。讓村民小組長在管理的過程中權力得到充分的發揮,充分體現村民在自治的過程中實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

        四、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進一步引導村兩加強已婚育齡婦女管理。

        二是進一步引導村兩委加強流動人口管理。

        第3篇: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一、 考核指標(一)

        保障指標(10分)有領導小組、有辦公場地、有辦公人員、有制度、有信息交流平臺;缺一項扣2分。(二)

        人口控制指標(24分)1. 計劃生育合法率達92%(12分),下降1個百分點扣1分;2. 違法生育多項控制率3%(12分)上升1個百分點扣1分;超生1個小孩扣1分;(三)

        工作質量指標(66分)1. 重視教育(6分)計生政策法規進村入戶、育齡群眾的政策知曉率達85%以上記2分,每少一個百分點扣0.2分;村(居)委有固定宣傳欄記2分,無專欄不記分;永久性標語1—2幅記2分,缺1幅扣1分。2. 優質服務和避孕節育措施知情選擇(10分)全年開展兩次免費生殖健康服務達80%以上,建立服務檔案記5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0.1分;使用藥具在控制指標內記5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0.3分。3. 計生協會和村民自治工作(6分)村民自治達50%以上,且驗收合格記4分,每下降1個百分點扣1分;驗收不合格不記分;協會工作達標記2分,不達標不記分。4. 行政執法(15分)依法催收計劃生育社會撫養費,按政策全額征收上交記15分。降低比例的按比例記分。該征收不去征收的,不記分。5.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5分)做到流入流出底細清、情況明,當年流出育齡婦女辦理婚育證明認輸達到80%記1分,每降1個百分點扣0.1分;流出區外的育齡婦女每半年有效等價證明達60%以上記2分,減低1個百分點扣0.1分;對流入到建卡管理、持證驗證達90%以上記1分,下降1個百分點扣0.1分;建立人口信息平臺記1分,不建不記分。6. 人口出生誤差(6分)人口出生統計誤差控制在5%以內記6分,超過0.1個百分點扣1分。7. 出生嬰兒性別比(10分)當年出生嬰兒性別比控制在110以內記10分,每上升1個百分點扣0.5分。8. 人口引產與出生人口比(5分)當年人流引產例數與當年出生人數之比控制在30%以內記5分,每上升1個百分點扣0.2分。9. 獎勵扶持政策(3分)嚴格堅持政策口徑和申報程序,確認對象準確無誤,無弄虛作假,不循私舞弊記3分,如舉報有弄虛作假行為且調查屬實的,此項不記分。二、 考核方式考核以百分制實行量化考核。一是人口出生統計誤差一年超過7%的;二是有意瞞報違法出生人口的;三是違反“七不準”規定,發生惡性的責任事故;四是年終綜合考核記分在80以下的;五是接受區上檢查不合格的,被一票否決。考核80—90為達標、90—95為良好、95—99為優秀。凡全年在90分以上,黨委政府給以必要的物質和精神獎勵。

        “村委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考核辦法”版權歸所有;請注明出處!

        第4篇: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一、指導思想

        高舉鄧不平理論和“*”重要思想,認真深入貫徹黨的*大精神,一是腳踏實地,大膽創新,勇于開拓,迎難而上,將民建*的計劃生育和人口管理向縱深推動;二是堅持依法行政,嚴守國家計生政策,杜絕違法亂紀的人和事的發生。

        二、明確職責,加強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我鄉計生與人口管理工作,同時進一步將指導思想深入貫徹到實際工作中去,一是成立了以鄉黨委書記為組長、政府鄉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包村負責人、鄉共青團、婦聯、計生專干、計生服務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二是職責明確,鄉黨委政府與村簽訂了*年計生工作目標責任書,明確了各村的計生各項任務,同時制定了激勵機制,做到獎懲分明;三是將此項工作納入對鄉干部的績效評議,各包村責任人要無條件協助村、組干部開展計生工作,各鄉干部要在包村責任人的領導下開展計生工作。

        三、目標任務

        經鄉黨委政府研究制定了我鄉*年計生與人口管理工作的目標任務,工作重心必須要按照目標任務進行開展,做到目標、職責明確。具體任務一是符合政策性生育達到90%;二是綜合避孕節育率達到90%;三是三結合幫扶8戶以上;四是三查一治達95%;五是加大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征收面100%,征收金額60%以上;六是按政策切實兌現農村的各項獎勵。

        四、工作安排

        為了將*年計生工作做到有序開展,將年度工作作如下安排和部署:

        1、繼續推行“三查一治”,做到一個季度一次普查,即一月、四月、七月、十月開展此項工作。

        2、加強對流動育齡婦女的管理,力爭一個季度排查一次,做到底子清、情況明。

        3、加大宣傳教育工作,在全鄉范圍張貼宣傳標語、掛橫幅、到各村發放宣傳資料,不得少于二次。要求各村年度內至少辦四期專題宣傳欄。

        4、集中時間,11月至4月開展出生缺陷干預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辦法。

        第5篇: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論文關鍵詞】計劃生育;新機制;人口管理科學;人本主義

        全面深化人口和計劃生育綜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以“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為內容的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是中央關于在新時期統籌解決人口問題所做出的一種新的制度安排,是以中國特色綜合治理人口問題的創新發展。它不僅反映了中國新一屆政府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先進執政理念,而且體現了人口管理方式的進步,反映了人口管理科學的要求。如果我們回顧人口管理學的發展,進而追蹤管理科學的發展歷史,就可以看到,我國計劃生育工作從舊機制轉向新機制,與人口管理科學從傳統走向現代有密切聯系,并且對人口管理科學的進一步發展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一、管理科學從理性主義到人本主義的演變

        人口管理科學是管理科學在人口管理領域的應用,因而人口管理科學的發展是和管理科學的發展演變密不可分的。

        管理科學是工業社會的產物,誕生于20世紀初,一百年來,經歷了從泰羅的古典科學管理理論到行為科學理論,再到現代管理科學理論的演變,其管理哲學也從理性主義逐步向人本主義升華。

        泰羅科學管理理論產生于19世紀末20世紀初。泰羅是科學管理的創始人,他第一次系統地把科學方法引入管理實踐,提出了用科學研究和方法代替純粹的個人經驗的科學管理原理,即通常所說的“泰羅制”,開創了管理理論研究的先河,使管理真正成為一門科學,泰羅因此被人們稱為“科學管理之父”。

        以泰羅制為代表的古典科學管理理論,雖然以其科學理性在管理學發展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但其理論本身包含著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即:“理性”與“人性”的矛盾,在追求標準化和科學化的理性的同時,也在不斷壓抑人的心理需要和行為發展。古典管理學視管理客體為“經濟動物”,主張對管理客體實行“物本管理”。其管理方式表現為重物輕人,把人當工具來管理,工人只是作為“機器的附屬品”。“理性”在古典管理科學那里,被推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

        于是在其推行過程中,很快便暴露出了諸如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關系緊張,工人抵觸情緒嚴重等種種缺陷,最后其主導地位不可避免地被以人際關系為核心的行為科學所取代。

        行為科學是通過把握人的心理和行為的發展變化規律,來提高對其個體、群體、組織心理及行為預測、引導、控制能力,及時協調個人、群體、組織之間相互關系和其與外部環境的關系,從而調動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與傳統的古典科學管理理論相反,行為科學強調重視人這一因素的作用。它認識到一切事情都要靠人去做,一切物的生產都要靠人去實現,一切組織目標都需要人創造。因而強調應當把管理的重點放在人及其行為的管理上。行為科學研究了人的各種各樣不同層級的需要,提出必須針對人的需要和需要變化特點,有針對性地對人的行為進行預測、激勵和引導,由此間接達到對事和物的有效控制,從而實現管理的預期目標。行為科學在管理哲學上的突出貢獻是提出了“以人為中心”的口號,帶來了管理與人的關系的重大轉變,奠定了西方管理哲學的人本主義基礎。

        二戰后,隨著科學技術的突飛猛進,企業外部競爭愈加激烈,企業的戰略規劃和科學經營決策要求日益提高,以信息論、系統論、控制論,乃至博弈論為代表的現代管理科學隨之誕生。現代管理科學既吸取了泰羅科學管理理性的營養,又注重了行為科學對“人”的研究,使得人本管理開始以人的知識和能力為核心,進一步強調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發揮,在更高層次上實現了具有現代化意義的“以人為本”。

        二、人口管理學從理性主義到人本主義的轉變

        與一般管理科學的發展軌跡一樣,人口管理科學的發展也遵循了從理性主義到人本主義的演變邏輯。雖然“人口管理學”這一學科概念提出的歷史并不長,但是人口科學歷史久遠,內容豐富,并且人口科學的理論探索從來都沒有忽視過人口管理的內容。

        西方早期的人口思想是近代人口科學重要的思想來源。其主要代表人物色諾芬(Xenophon,公元前430一公元前354)、柏拉圖(Platon,公元前427一公元前347)和亞里士多德(Aristoteles,公元前384一公元前322)以及后來的重商主義都分別提出過國家干預婚姻、調節人口的主張。色諾芬對當時國王用人口是否增長作為評價官員政績標準的做法十分贊賞;柏拉圖主張由統治者規定結婚年齡和男女配偶選擇,讓最優秀的男女互為配偶;亞里士多德更認為國家的主要職責就是調節人口數量,使之穩定在一定程度并協調其相互關系。重商主義則提出國家應采取各種手段鼓勵人口增殖,甚至不惜從其他國家“獲得”人口。

        進入資本主義社會以后,人們對人口管理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和更多的研究,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已認識到經濟上的需求是調節人El增長的決定性因素,而空想社會主義者如康帕內拉更強調婚姻和生育都必須服從社會的控制和調節。

        最著名的還是馬爾薩斯人口論。馬爾薩斯人口論可以說是世界人口思想史上爭議最多、分歧最大的一種人口思想。這種爭議和分歧持續時間之長,涉及范圍之廣,

        在人口思想史上都是空前的。馬爾薩斯人口論的基本思想為從事人口研究和人口管理的人們所熟知,他的“兩個級數”、“兩種抑制”將人口管理推向了理性主義的極致。

        到20世紀上半葉,伴隨著資本主義的高度發展,人口科學研究更加全面系統,技術方法也更加成熟先進,涌現出大批經典的人口研究理論成果,如著名的“人口轉變理論”、“適度人口理論”,以及凱恩斯的“失業理論”等都發端和發展于這一時期。這些理論成果雖然對人口過程的變動規律有了非常深刻的認識,但在人口管理的哲學理念上,仍然完全是理性主義的,貫徹了較多的“國家意志”和集體理性。

        人口科學在人口管理理念上的真正跨越是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在行為科學和現代經濟學影響下而產生的微觀人口學。

        微觀人口學是以個人或家庭的人口行為為研究對象,它興起于20世紀50年代中后期。1954年和1957年美國哈佛大學教授H.列賓斯坦分別發表了《經濟一人口發展理論》和《經濟落后與人口增長》兩本著作,首開從微觀角度對家庭生育決策和生育行為作成本一收益分析的先河,實際上是引用了經濟學的理論和概念,對家庭生育決策作經濟學模擬。他將父母為生養孩子所花費的種種費用及為其犧牲的時間、機會等,都視為孩子的成本,而將孩子為父母帶來的感情滿足,為家庭帶來的經濟收入、貢獻等視為孩子效用,然后像對產品進行成本效用邊際分析那樣,以家庭模型,即父母對孩子取舍作模擬分析,從而建立了生育的微觀人口經濟模型和著名的邊際孩子合理選擇理論,成為最先進行微觀人口經濟學研究的學者之一,為人口科學研究開辟了一條新的思路。

        1960年,美國著名的經濟學家貝克爾(Becker)發表《生育率的經濟分析》一文,在吸收列賓斯坦有關微觀人口學研究成果的基礎上,運用西方有關消費行為理論來分析家庭的生育決策,考察孩子的邊際家庭效用及其數量質量替代關系,創建了著名的“孩子數量質量替論”,貝克爾以新視角考察研究家庭收入和父母行為對生育子女數目的影響,闡釋了家庭規模與收入之間的負相關關系,對后來微觀人口理論的研究發展起了很大促進作用,貝克爾本人也因其突出的研究成果,成為美國芝加哥學派的代表人物,并于1994年獲得了諾貝爾經濟學獎。

        在列賓斯坦和貝克爾的影響下,又有各種新的微觀人口理論,包括“勞動一閑暇時間分配理論”、“家庭效益化和合理選擇理論”等紛紛問世。微觀人口經濟分析,特別是生育率的微觀經濟分析在60年代興盛一時。

        微觀人口學可被看作是從人口行為發生機制的角度來對人口管理科學進行的探索。它在人口管理科學發展史上的意義不僅在于它從技術上研究了人口行為發生過程中的信息傳導機制和博弈反應機制,而且在于它在人口管理的哲學理念上將人口管理的目光從“國家”、“社會”的需要轉移到“家庭”和“母親”的需要,把人口管理科學放置到了人本主義的基礎上,因而它是人口管理科學的一個巨大進步。

        近年來,人口管理科學注意吸收現代管理科學的理論營養,將人口行為的家庭人本需要與社會理性規范相結合,引導人們樹立對社會生育規范的文化認同,將人口管理推向了更具人口現代化意義的人本主義。

        中國學者也對人口管理學的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除改革開放以來所涌現的大量人口管理學研究成果以外,根據《當代人口學學科體系研究》一書所作的檢索,人口管理學的學科名稱其實還是中國學者提出來的。早在20世紀80年代初期,就有過建立人口管理學,抑或計劃生育學的討論,當時有幾種主張:一是主張建立一門計劃生育學。如史成禮、余亦之的論文《關于建立計劃生育學之我見》就主張建立計劃生育學。之后,在1984年,楊德清主編的《計劃生育學》就出版了。二是主張建立人口管理學。如曹占泉的論文《對建立“人口管理學”研究的設想》中寫道:“人口管理學是以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不同時期、不同性質的動態人口為對象,用計劃的方法來組織管理人口的科學,人口過程是一個動態過程,人口管理學研究的目的就是根據人口的動態發展變化的客觀規律性,通過國家確立的管理機構,有計劃地調節、控制和管理人口,使人口的發展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客觀需要,并從有計劃地調節、控制和管理人口的實踐活動中逐步總結和完善人口管理的具體內容,為國家管理人口提供科學論據。”三是主張建立人口生育管理學。如向洪、鄧明主編的《人口管理實用辭典》中寫道:“人口生育管理學是研究人口生育管理活動規律及其方法的學科。人口目標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人口計劃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人口信息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人口決策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人口政策管理活動的規律及方法等,都是人口生育管理學應該研究的對象。通過這些研究,揭示人口生育管理活動規律,確立人口生育管理方法,從而不斷豐富和發展人口生育管理學的研究體系。”除了上述三種主張以外,還有主張把學科定名為“計劃生育組織與管理”、“計劃生育管理”等。

        從本文要討論的問題角度看,問題主要有二:一是不應把人口管理狹隘地理解為人口計劃實施,而應理解為包括對人口行為發生環境、發生機制、控制機制等內容的全部人口行為的干預活動。二是其學科定義,還普遍帶有很濃厚的理性主義色彩。要用于指導我們新時期的計劃生育工作,還必須進行理論創新,實現新的思維跨越。

        三、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是對人口管理科學的政策實踐和理論推動

        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是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而提出的一種新的人口管理方式和新的人口制度安排,它反映了中國的人口管理正按照人口管理科學的發展引領,從理性主義向人本主義轉變。它不僅是對傳統的古典人口管理科學的革命,而且是對微觀人口管理學的超越和對現代人口管理科學的呼喚。這表現在:

        1.在政策基點上,新機制完全遵循了“以人為本”的理念。美國密執安大學社會學系的竹下讓(Takeshita)教授曾經這樣描述現代化的人口管理:生育動機(或生育意愿)取決于兩種變量的權衡輕重:一是行為者的生育觀,生育態度;一是行為者對群體社會生育規范、生育準則的感知以及對遵循這些規范的評價。如果前一變量起主要作用即主觀性成分大,就易產生失范生育行為;反之,后一變量作用大即群體性社會性成分大,就易產生合理的生育行為即規范性生育行為。竹下讓認為,人的生育行為就是主觀生育觀、生育態度,客觀社會生育規范、生育準則兩股力量在社會支持和自信心的影響下較量斗爭的結果,這就是人們生育行為的內在動作過程。按照現代人口管理“以人為本”理念的要求,要改變人們的生育行為,就應該對影響人們生育行為的各個要素特別是社會支持和自信心進行調控,通過引導人們對社會生育規范的感知和對遵循規范的評價,建立一種生育文化認同,使人們生育行為規范化。

        竹下讓的觀點反映了現代人口管理的人本主義追求,而這恰恰是中國計劃生育工作新機制正在進行的實踐。

        新機制深刻理解在現有經濟發展水平和中國文化背景下人民群眾的生育需要,充分尊重群眾的生育意愿,在追求與穩定低生育水平的社會管理目標時,不采用過去那種簡單的控制生育行為的做法,而是通過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困難,提供各種生殖衛生、醫療保健等“優質服務”,滿足其生活需要,同時輔以各種政策宣傳,文化引導,在群眾對社會生育規范和原則充分感知和評價認同基礎上,將個體生育觀、生育意向納入群體社會生育規范之中。這完全符合現代人口管理科學對人口行為的人本管理原則。

        2.在政策內容上,新機制提出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不僅體現了現代公民社會的理政原則,而且從人口管理學的意義上講,這正反映了現代人口管理科學將理性主義與人本主義有機結合的要求。所謂“依法管理”,是既要對個體人口行為進行必要的制度約束,同時要求這種約束必須是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進行,在充分尊重管理客體法律權利的前提和基礎上,通過合法的程序和措施將個體人口行為納入社會制度規范之中,而絕不能以行政壓迫和簡單隨意的方式對個體人口行為進行強制規范。所謂“村(居)民自治”,是既要注重村(居)民的組織角色,又注重其作為決策者和行動者的角色,充分肯定其自組織、自學習和自適應能力,將對個人激勵的理論和方法轉換到樹立村(居)民整體的共同價值觀念上,通過共同價值的認同,實現村(居)民的自我約束。所謂“優質服務”,則是要充分尊重和保護人們在物質生活和感情生活上的人本需要。

        長期以來,我們的計劃生育工作較多考慮的是貫徹國家意志和集體理性要求,而較少考慮為生育群眾的個體需要提供服務;在工作方式上,更多注重的是對人口生育狀況的監控管理,而較少關注生育群眾的生產生活困難。這些都與執政為民的理政原則不符,也與人本主義的人口管理理念不符。“優質服務”就是要對此作出糾正。而“政策推動”則是在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的基礎上再輔以政策來發揮引導調控功能,從而把硬性管理技術和軟性管理藝術結合起來,把理性精神和人本主義結合起來,實現由“物本管理”向“人本管理”的轉變。計劃生育是系統工程,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當人本主義的人口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成為大家的共識,各部門從多個角度共同為生育群眾提供服務,解決群眾的問題,滿足群眾的需要,“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優質服務、政策推動、綜合治理”的新機制就落到了實處,計劃生育工作就進入了人人有責,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全新境界。

        第6篇: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流動人口指戶籍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以工作、生活為目的居住在本市的成年育齡人員。因出差、就醫、上學、旅游、探親、訪友等事由在本市居住、預期將離開的人員除外。

        第四條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遵循公平對待、合理引導、完善管理、優質服務的原則。

        第五條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由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和現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負責,以現居住地人民政府為主,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市、縣級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領導,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協調機制,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實行綜合管理;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進行考核、監督。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經費以常住非本市戶籍人口為基數,按照本市戶籍人口標準納入財政預算,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人員按照流動人口規模予以配備。

        第六條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制定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擬定并組織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目標責任制檢查考核及獎懲辦法;

        (三)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系統,健全信息資源共建共享機制,做好信息交互、層級監控和個案通報等工作;

        (四)加強基層行政執法隊伍建設,組織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聯合執法工作,依法查處計劃生育違法行為

        (五)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雙向協作,協調解決服務和管理問題;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可以委托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機構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第七條公安、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民政、城管執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范圍內配合做好下列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一)公安部門負責流動人口信息的采集、更新和注銷;居住證辦理及年度簽注時,核對、更新流動人口婚育情況;配合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依法查處計劃生育違法行為;

        (二)衛生部門負責管理、監督醫療機構實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公共服務項目;負責流動人口圍產期檢查、生育、計劃生育手術等信息的采集;依法查處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行為;

        (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采集流動人口就業信息,推進流動就業人口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事業;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政策納入就業培訓;監督流動就業人口婚、產假的落實情況;

        (四)城管執法部門協助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查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違法行為;

        (五)住房和城鄉建設、民政、教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分別負責在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婚姻登記、入園入學和營業執照時,宣傳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法規,采集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相關信息。

        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社會團體應當協助開展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第八條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履行下列職責:

        (一)統籌協調公安派出所、工商所等有關單位,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服務管理工作;

        (二)指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三)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免費技術服務、獎勵和優待政策;

        (四)組織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機構指導育齡夫妻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措施和提供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技術服務;

        (五)健全現居住地和戶籍地之間的信息通報制度,及時采集更新婚姻狀況、懷孕生育、計劃生育措施等信息,通過國家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系統核實、通報、反饋計劃生育信息;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九條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開展下列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

        (一)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采集、核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

        (二)協助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或市非戶籍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卡(以下簡稱“管理服務卡”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和生育節育聯系單等;

        (三)宣傳計劃生育政策法規,告知流動人口應當履行的計劃生育相關義務,以及可以免費享受的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服務項目和獎勵、優待政策等;

        (四)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村(居)民自治內容,實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

        第十條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基礎知識宣傳教育,對已婚育齡婦女開展孕環情檢查、隨訪服務工作,承擔計劃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詢、指導和技術服務。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為已婚育齡婦女實施圍產期檢查、分娩、計劃生育手術等信息登記工作時,應當查看其身份證明、婚育證明;妊娠十四周以上引產的還應當查驗其醫學診斷意見書或者相關證明。

        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和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應當規定場所設置禁止非醫學需要胎兒性別鑒定和選擇性別人工終止妊娠的警示標志,做好超聲設備、終止妊娠藥品等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責:

        (一)確定計劃生育工作人員,建立已婚育齡婦女檔案,依法落實生育保險、獎勵優惠和休假待遇等;

        (二)聘用已婚育齡婦女時,應當查驗婚育證明或管理服務卡,對無婚育證明或管理服務卡的應當督促其辦理;

        (三)配合所在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開展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和生殖保健服務;

        (四)發現育齡婦女不符合法定條件懷孕或者生育的應當及時向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者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二條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房屋的出租(借)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單位和個人,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了解流動人口情況時,應當如實提供相關信息。

        房屋出租(借)人發現承租人或實際使用人違反法定條件懷孕、生育、非法從事胎兒性別鑒定和人工終止妊娠的應當及時向房屋所在地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或者衛生部門報告。

        第十三條計劃生育協會應當協助人民政府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和計劃生育知識宣傳、便民維權、救助幫扶等活動,引導流動人口實現計劃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自我監督。

        第十四條已婚育齡婦女應當自到達現居住地之日起30日內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向居住地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提交婚育證明,也可以向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婚育證明。

        第十五條本市實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卡制度。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通過管理服務卡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對流動人口開展計劃生育政策宣傳,落實責任承諾,實施信息管理和生育管理,提供計劃生育公共服務和獎勵、優待。

        已婚育齡婦女自到達現居住地之日起30日內,應當憑本人身份證明、婚育證明到居住地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辦理管理服務卡。符合辦理條件的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7日內予以辦理。

        第十六條流動人口憑管理服務卡可以享受下列計劃生育公共服務和獎勵、優待:

        (一)免費參加有關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律知識、優生優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識普及活動;

        (二)免費享受國家規定的基本項目的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三)免費享受本市規定的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健康等服務;

        (四)享受落實長效避孕節育措施的獎勵;

        (五)其他計劃生育公共服務和獎勵幫扶。

        第十七條流動人口育齡夫妻在本市生育第一個子女,可以在居住地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辦理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辦理服務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夫妻雙方身份證、居住證;

        (二)結婚證;

        (三)女方婚育證明或管理服務卡,男方婚育情況證明材料。

        流動人口育齡夫妻在本市生育第二個及以上子女的應當出示女方戶籍地縣級以上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批準再生育證明。

        第十八條流動人口育齡夫妻應當自覺落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措施,接受現居住地計劃生育管理。

        育齡婦女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懷孕的應當及時到從事計劃生育技術服務的醫療機構或計劃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終止妊娠。

        流動人口不符合法定生育條件生育的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第十九條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發現流動人口違反法定條件生育子女,未繳納社會撫養費或沒有足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應當依法征收社會撫養費。

        征收社會撫養費時現居住地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應當與當事人戶籍地縣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互相配合、協商征收。戶籍地積極配合的現居住地給予一定的獎勵。

        第二十條對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舉報計劃生育違法行為。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對查實的舉報人予以獎勵。

        第二十一條參與登記、核查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的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涉及公民隱私的流動人口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二條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口和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三條公安、衛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民政、城管執法和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的由本級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第二十四條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履行職責的分別由鎮人民政府的上級人民政府或者設立街道辦事處的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對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二十五條房屋租賃中介機構、房屋的出租(借)人、物業服務企業等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未按照本辦法規定如實提供相關信息的由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改正,予以批評教育。

        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所在地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責令改正,通報批評。

        第7篇: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一、明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基本原則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以國家、省、臨汾市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為依據,按照“黨政領導、部門指導、屬地管理、單位負責、綜合治理、優質服務”的要求,堅持以下基本原則:

        (一)政府統一領導與相關部門分工協作的原則

        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把轄區內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總體規劃和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建立健全有關部門的分工協作機制。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相互之間的協調與合作,發揮各自的管理優勢,認真履行職責,共同做好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條塊結合、共同管理的原則

        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與轄區內的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單位及其他個體工商戶應加強聯系,密切合作,做好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和服務工作。凡與流動人口形成勞動關系的單位及其他個體工商戶,每月30日前應向鄉、街道辦事處通報流動人口變動情況。

        (三)群眾參與原則

        村、社區、流動人口較為集中的個體私營企業和專業市場應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協會,協助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或單位,教育和引導流動人口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努力提高流動人口實行計劃生育的自覺性。

        (四)定點服務原則

        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納入經常性管理和服務范圍,按照國家、省關于流動人口定點服務約要求.實行與戶籍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管理。

        二、強化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工作職責

        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要落實“屬地管理、單位負責、居民自治、社區服務”的城市社區人口與計劃生育管理機制,實行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共同管理,綜合服務。

        (一)計劃生育行政管理部門職責:

        1、協助黨委、政府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納入年度人口與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部門綜合治理工作目標責任制。

        2、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提出工作計劃,指導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定期向黨委、政府提出報告和建議。

        3、組織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知識的宣傳、咨詢和技術服務工作。

        4、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統計考核工作,掌握全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動態,按時完成全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交換平臺的上報任務。

        (二)有關部門職責:

        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有關部門,包括公安、工商、勞動就業、衛生、房管、市場管理、教育、城建等部門,要將流人口計劃生育育管理和服務工作,列入本部門崗位工作作目標責任制度和績效考核制度。共同履行好以T職責:

        1、核查婚育證明。

        各有關部門在審批成年流動人口暫住證、營業執照、務工

        許可證等證照和為流動人口提供就業、子女入學、就醫等服務時,應將核查其現居住地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查驗過的婚育證明作為一項審核內容;對持有未經查驗婚育證明者,應告知其到現居住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查驗。

        2、通報情況。

        各有關部門在每月30日前,應將成年流動人口基本情況通報給流動人口現居住地的鄉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

        3、通知催辦。

        對沒有婚育證明的,告知其到戶籍地或現居住地的計生部門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并下達催辦通知書。

        (三)各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中的職責是:

        1、負責組織對轄區內流動人口進行計劃生育宣傳教育,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組織有關單位定期為已婚育齡人員進行避孕節育、優生優育及其他生殖保健等計劃生育技術服務。

        3、收集、整理計生、工商、公安、稅務等部門反饋的流動人口信息,分轄區及時反饋到各村、社區。

        4、匯總所轄區各村、社區上報的流動人口信息,并將變動情況和服務情況.及時上報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部門。

        5負責為流動人口辦理計劃生育的有關證明。

        6、與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建立聯系,及時與流動人口戶籍地相互溝通已婚育齡流動人員的避孕節育及生育情況。

        (四)村、社區是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基層單位,是掌握和反債流動人口服務需求信息及落實情況的源頭部門,其職責是:

        1、在登記流動人口本人身份、家庭及隨從少之員情況的同時,做好成年流動人口的婚姻狀況、生育和避孕節育情況登記,簽訂《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協議書》,建立流動人口管理檔案。

        2、對照核實鄉、辦事處反饋的流動人口信息。

        3、為流動人口提供計劃生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等宣傳咨詢和避孕藥具發放隨訪等服務。

        4、為流動人口出具辦理計劃生育有關手續的情況證明。

        5、每月向鄉、辦事處匯總上報流動人口計劃生育信息報表。

        三、建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工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辦)、村(社區)要成立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協調小組及辦公室,建立定期聯席會議制度,研究解決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配好、配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專兼職管理員,收集匯總信息,開晨經常性的培訓活動

        (二)建立信息反饋制度

        各部門在開展自身業務時,要做好流動人口信息收集、整理和登記工作,并定期將掌握情況向鄉、街道辦事處通報。鄉、街道辦事處將有關情況匯總整理,及時反饋給村、社區。由村、社區將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各種信息統一匯總,并逐級上報給鄉、街道辦事處、市計劃生育流動八口管理部門。

        (三)聯合開展專項治理活動

        各有關部門在各自業務范圍內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時,應與計劃生育部門加強聯合,把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的內容融入其中。每年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針對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和服務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進行專項集中清理和治理活動,解決流動人口工作中的新情況、新問題。

        第8篇: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關鍵詞:流動人口;計生管理服務;問題;辦法

        【中圖分類號】R47【文獻標識碼】C【文章編號】1672-3783(2012)07-0040-01

        自八十年代我國實行改革開放以來,社會經濟不斷發展,生產力水平飛速提高,大量的勞動力得到解放,導致流動人口的數量急增。大量的流動人口為城市建設注入了新的活力,加速了城城、城鄉之間物質、文化和信息間的交流與合作,促進了社會勞動力和生產資料的優化與統籌分配,縮小了城鄉間的經濟差距,為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與發展做出了積極重要的貢獻。

        1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流動人口由于其流動范圍廣、人員數量大、居住變更快且流動性強等特點,使得政府在對其進行計劃生育的管理服務工作時有較多的問題和困難。下面就我國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普遍問題進行研究、探討。

        1.1對流動人口的認識界定不統一、不準確。目前,我國對流動人口的定義模糊,各地區政府計生部門在開展工作時各行其政,沒有一個統一、標準的規范。使得在流動人口人員信息統計時常常出現統計信息的缺漏和疊加,不能準確、完整的記錄流動人口的信息。

        1.2流動人口婚育信息統計困難。流動人口的組成人員復雜多樣、受教育程度各不相同,并且大多數的生活環境質量較差、工作變動隨意、生育行為隱蔽且接受避孕節育等計生指導服務的機會較少,這些都造成了計劃生育部門在進行計生工作統計掌握上不能準確、及時的了解流動人員的婚育狀況,以致很難開展后面的相關工作。

        1.3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國實行的人口戶籍管理制度主要是以人口的現居住地為主,而計劃生育的相關法律則規定生育人口的戶籍以女方戶籍為主,這兩項管理制度存在矛盾,導致兩地相關部門相互“踢皮球”,致使流動人口在法律政策上沒有可靠、準確的保障依據,其自身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護,在流出地的計劃生育的相關優惠獎勵政策難以落實,而在流入地又不能真正的享受到與本地人員同等的計生保健服務。

        1.4計生服務經費短缺,計生知識的宣傳普及力度不足。政府對外來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財政撥款偏少,不能保證計生服務工作的全面落實。同時對外來人口計生政策和知識的宣傳和普及不足,不能讓外來人口充分的了解相關的政策信息。

        1.5政府計生人員不能正確履行職責。有些計生工作人員在外來人員信息統計時為了完成人口目標的責任考核,故意上報虛假信息或隱瞞不報。在處罰違法生育的人員時,不嚴、過嚴執法現象屢見不鮮。

        2完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體系的措施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遷移范圍和數量最多的國家,大規模的人口流動現象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轉變階段的基本國情。如何做好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體系,保障社會的和諧穩定,促進社會主義經濟社會的平穩發展,是我國現階段入口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下面就如何完善流動人口計生體系提出幾點建議。

        2.1堅持以人為本的觀念,統一思想認識。始終堅持以三個代表和科學發展觀為理論指導,以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工作目標,堅持以人為本,正確認識流動入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的重要作用和意義,把穩定和保持低生育水平作為計劃生育工作的重點來抓。

        2.2加大各相關部門間的配合協作,加強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力度。各相關部門要明確工作職能,統籌協調,加強領導。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計劃生育目標管理的責任書,把社會治安同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結合起來。

        2.3建立健全流動入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制度和體制,為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管理服務工作提供切實明確的法律依據。

        2.3.1協調健全戶籍制度和計劃生育等制度的相關法律條文,明確各地各部門的工作職責,建立全國互聯的人口計劃生育信息管理和服務體系,真正做到全面的無縫隙的計劃生育管理服務,依法保障流動人口的計生權益。

        2.3.2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體系的服務優化制度。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建設人性化的流動人口計生服務體制。把流動入口計劃生育工作依托于各個街道、社區,做到計生服務落實到戶,切實的保障流動人口的各項合法的計生權益得到兌現。

        2.3.3建立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體系的經費保障制度。加大對流動人口計生工作的財政支出,為流動人口設立專項的計劃生育管理服務資金,構建街道、社區間相互聯系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的經費服務網絡。

        2.3.4建立健全輿論監督機制,確保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建立政府與群眾雙向共同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監督體制,公開政府對流動入口計劃生育的工作情況,設立科學的務實的流動人口計劃生育評估考核制度,制定相關的政策制度,杜絕計生工作人員收受賄賂、、隱瞞虛報等現象,確保計生執法人員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3總結

        在當前基本國情的決定下,以人為本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理論指導,做好流動人口的計劃生育工作,健全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體系,使流動人口計劃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做到制度化、科學化、人性化、規范化。這有利于政府對人口信息情況的把握,有利于國家對社會資源和生產資料合理的統籌配置,有利于社會治安的和諧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加速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構建的進程。

        參考文獻

        [1]宋健,何蕾.城市流動人口管理低效的原因與對策分析[J].人口學刊,2008(5)

        第9篇:人口計劃生育法范文

        【關鍵詞】計劃生育;農村;實施;問題;對策

        我國是世界上人口居多的國家之一,人口的總數額占據世界人口總數額的約三分之一,人口的數額超過了我國經濟發展與社會生活的發展,這也就成為了阻礙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因素,這也影響了人民群眾對生育觀念的看法,所以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是當今一項重要的任務,只有實施有效的計劃生育政策,才能環節我國人口對資源環境壓力和降低人民的生育水平,促進我國經濟的可持續性發展,我國農村計劃生育工作在近幾年得到了一定的改善,尤其是宣傳工作,使得農村的生育水平基本穩定,但是面對新形勢,依然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狀況需要不斷的改正和消除。我國要不斷深入的了解當前農村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現狀,針對性的解決問題,最大限度的做好農村的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1.計劃生育概述

        計劃生育是為了社會安定,穩定的經濟發展而采取的一種國家政策,我國人民群在生育上的數量一定要合法,這樣能夠有效的促進家庭幸福,滿足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條件,在我國需要根據國家的或者地區的計劃生育人口政策來執行相關的事件,對該地區的人口發展實施合理的指導與調節,讓人口、社會、經濟的發展相互協調,最大程度的保護生態環境,合理的進行資源利用,在家庭中,人民群眾遵循計劃生育人口政策是對現有的子女以及未來的子女,又或者是對國家乃至社會的責任所在。

        2.目前我國農村計劃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低生育水平的逐漸反彈

        隨著我國經濟建設的迅速發展,我國的人口計劃生育政策也在不斷的隨之改變著,導致了中國農村出現低生育水平的逐漸發彈,因為國家在計劃生育政策中是對農村人民群眾有相應的補貼的,農民的生活水平不斷的得到了提高,大大的降低了農民撫養小孩的成本,這樣就導致農民本來只能生一胎的,卻想著還想生第二胎,導致我國農村處于一種又一輪的生育高峰期現狀,尤其是在上個世界七八十年代的人,現在正是生育高峰期,并且農村如果存在違法超生的現象,違法超生的成本費用特別的低,對于一些富裕家庭來說足夠支付的起,這就導致我國的人口計劃生育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落實。農村的留守兒童比較多,缺乏正確、合理的監督教育,導致農村子女大部分出現早戀早婚的現象,對人口計劃生育政策沒有正確的認識,成為了政策之外的生育新生力量。

        2.2計劃生育的工作模式轉型過快

        因為我國人口計劃生育的行政體質的改革步伐非常的快,導致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模式的轉型太快,以人為本和依法行政的管理模式被廣泛因為,但是因為執法資格不完整、執法條件不成熟、群眾的對抗情緒等因素的作用下,使得我國的人口計劃生育工作效率非常弱,不能得到有效的實施,很多基層的干部不敢公正的實行這項政策,人口計劃生育的軟材料現象逐漸增多。

        2.3人口計劃生育隊伍建設不穩定

        因為目前我國人口計劃生育的任務艱巨、任務數量多、工作難度大,任務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問題都需要計劃生育干部去參與,并且計劃生育工作人員的工資水平待遇低,和其他同類難度的工作比待遇比較差,工作難度大得到的回報卻很低,獎勵很少,懲罰性質的規定很多,所以工作中員工存在不公平的心理現象,導致員工缺乏積極的工作態度,不能正確對待這份工作,潦草的完成工作人員,這就導致我國人口計劃生育隊伍建設極其的不穩定,大大降低了人口計劃生育的工作效率。

        2.4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方式單一

        我國在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工作形式單一,計劃生育的工作空間非常小,并且人口計劃生育的手段不斷的弱化,傳統的計劃生育工作使用的是強制手段來控制的,但是目前的計劃生育工作缺乏強制性,更多采用的是對群眾做思想工作、提供優質服務,柔軟性的計劃生育工作對待一些抵制計劃生育政策的人群來說是沒有效果的,面對這類現象的發生計生工作人員是束手無策的。

        2.5農村計劃生育家庭中養老保障制度問題

        我國農村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障制度規定提供農村計劃生育家庭中每對夫婦不少于六百元的養老儲蓄金,從家庭夫婦絕育后將會一次性的打入保險公司,這個制度持續到家庭夫婦五十五周歲,可以一次性領取一千五到兩千五養老儲蓄金,但是如果對于獨生子女戶與雙女戶的農村家庭淶水根本就無法滿足家庭老人生存的需要,而且我國農村計劃生育中并未把農村的獨生女列入到養老保障的范圍,因為在頭孢養老保險上需要有適當的經濟基礎,所以在農村養老保險上設置低收入農民參加社會的養老保險,卻根本沒有辦法解決實際存在的問題。

        3.人口計劃生育在農村實施中的有效對策

        3.1不斷的完善計劃生育考核的機制

        在當今計劃生育工作中首先要不斷的完善計劃生育考核的機制,不斷的更新方法與手段,提高計劃生育工作的效率,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我國的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要以獎為主,以罰為輔,相輔相成的進行政策的實施工作,現在計劃生育工作中存在計生工作考核項目過多,所以要把重點放在質量指標的控制上,可以把優生優育監測工作放入服務的范疇內,減少計生工作人員的工作壓力,能夠不斷的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3.2大力推進農民的自主管理意識

        國家人口計劃生育政策中要不斷的提倡推進農民自主管理意識的措施,讓農民通過自我教育、自我服務和自我管理等措施來盡可能的完成我國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目標,這樣既能夠維護農民的利益,也能夠提高人口計劃生育的工作水平,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工作機制,大力的建設人口生育互協會,對待人口計劃生育的貧困戶給予一定的幫助和補貼,在生活上也要給予關心,大力的向農民推薦計劃生育避孕節育節目,提高農民計劃生育的自我管理意識,這樣能夠有效促進我國人口計劃生育工作的可持續性發展。

        3.3加強人口計劃生育工作隊伍的建設

        我國目前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存在工作隊伍素質低的情況,所以要加大對計生工作隊伍的建設,首先要給予計生工作人員公平的薪酬待遇,把村級的計生干部作為一個特殊群體對待,能夠追求自己的利益與訴求,國家要根據村里人口規模數量的大小來適當的提高待遇薪資,這樣調動起計生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從而有效的提高計生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把考核機制引入到農村中去,讓村級計生干部完全擔負其計生工作這份責任,國家還要對計生干部進行定期的培訓,加大培訓的力度,提高計生干部的工作責任心和自我提升素養的意識。

        3.4健全農村養老保障體制

        在人口計劃生育工作中要不斷的健全農村養老保障體制,這樣能夠有效的讓計生工作順利的實施下去,國家要了解農民真正的需求,解決農民的實際問題,加大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化的建設,消除農民意識里存在的后顧之憂,抓變傳統錯誤的生育觀,提高計劃生育的意識。政府要設定專門的基金收繳部門,用來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公司運作,并且對該類公司實施有效約束與激勵,在養老保障中要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納入農村計劃生育農民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要符合計劃生育家庭農村的純收入。

        我國要不斷的完善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制度,加強政策的實施,把計生建設作為生育文明的主導工作,有效的控制農村人口數量增長,針對農村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做好準備工作,提升計生隊伍的素養,全方面的提升計劃生育工作的效率。在計劃生育家庭養老保險制度中不斷的探索和創新,健全農村的養老保障制度,在政策上也要經常做出修改和調整,積極大力的發展城鎮化,準確計算未來人口的發展方向,促進中國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之路。

        作者:蘭建英 單位:赤壽鄉人民政府

        參考文獻:

        [1]王光輝.成都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面臨的問題與對策[J].中國科技博覽,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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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張涓.政策在農村實施中的問題與對策研究探討[J].醫藥前沿,20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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