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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優惠政策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0)03-0165-02
1 引言
高科技產業在當今世界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迅猛地向前發展,各種高科技企業更是以異軍突起之勢迅速發展壯大。中小型高科技企業是處于創建階段和成長階段的高科技企業,該類企業往往因富有自主創新意識的企業家創辦,具有其獨到的發展優勢,能夠靈活適應市場需求,為增強經濟活力、擴大就業、促進科技創新等發揮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然而,由于科技研發、產品創新具有高投入、高風險性、效益外溢等特點,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受自身經營體制、規模較小、資金支持體系缺乏等因素的影響,而不能滿足企業成長對資金的高度依賴和需求,在激烈競爭的市場條件下往往面臨著種種發展及生存的困難和風險。稅收優惠政策作為政府調控經濟運行的有效手段,通過資金扶持和政策支持對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發展起著極為重要的推動作用,它不僅可以降低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從事科技研發、產品創新活動的風險,而且還能降低企業投資R&D成本和人力資本成本、提高持有R&D資產的比例、增加收益,提高企業及科技人員的創新積極性,從而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以實現企業價值;此外,還可以引導社會資金投資于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緩解科技型中小型高科技企業融資難、創新難等問題。但是,現行針對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存在一些問題,如何完善有效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顯得頗為重要。
2 對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所存在的缺陷
稅收優惠應當針對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研發、生產等環節制定,以最大程度直接幫助其度過種子期、孵化期、成長期,并針對投資于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風險投資公司制定相應的優惠政策,以間接幫助中小企業企業擴大融資渠道。但是我國當前針對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存在著以下一些問題:
一是政策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涉及稅種雖多但缺乏整體的稅收優惠體系。現行稅收優惠政策雖然不少,但大多以零散的補充規定或通知的形式散見于現行稅制的各個稅種中,不同稅種、不同地區在具體優惠措施和使用條件上存在很大差異,雖具一定的靈活性但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嚴重影響了稅收優惠政策的穩定性和嚴肅性。
二是稅收優惠形式單一,優惠重點較片面。目前的優惠方式主要采用直接優惠方式,即稅率優惠和減免稅,而不是國際通行的加速折舊、投資抵免、延期納稅等扶持性間接優惠方式。直接優惠方式只看重結果,僅對企業利潤給予減免,而對固定資產的投資、無形資產的開發、研究費用等而對事前資金投入及科研開發活動的稅收激勵不夠,沒有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這種事后獎勵性優惠已日益影響到企業間非市場競爭和正常的市場活動。
三是優惠對象區別對待,稅制不公現象突出。不同納稅主體之間稅賦不公,如不同所有制性質企業稅收政策不同,高科技產業區、經濟開發區的區內企業和區外企業優惠有別,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難以抵扣,個體私營企業存在雙重納稅等等,加上中小型企業在社會中自我保護能力、承受能力和談判能力都處于弱勢地位,這些優惠措施往往很難落到實處。
四是稅收優惠政策設置不合理,不全面。例如,在流轉稅方面,現行生產型增值稅制不適應技術創新的要求,購進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特許權使用費等不得在進項稅中抵扣對于資本有機構成較高的高科技企業加重了企業的稅負;現行增值稅是不完全增值稅,將許多行業排除在征收范圍之外,使得流轉鏈中斷進一步加重了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稅負;出口退稅沒有實現真正的零關稅降低了高科技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所得稅中,“三新”費用的扣除、高新技術企業的免稅期等優惠政策要求過高,許多中小型企業根本享受不到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優惠,而且個體私營企業既要繳納企業所得稅還需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對風險投資優惠政策空白,缺乏鼓勵消費者使用新產品的政策,科技人員的個稅普遍偏高又沒有優惠政策不利于激發人力資本的積極性和創新行為。
3 促進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
對于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實施稅收優惠以給與資金支持來幫助其發展,從而推動整個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是許多國家的一項重要舉措。早在上個世紀的七十、八十年代如美國(1981)、法國(1983),加拿大(1986)等西方國家就已采用“稅收抵免”政策來刺激本國企業的R&D投入,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這些國家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發展。國外促進高科技中小企業發展的主要措施有:稅收減免以及退還、加快扣除研發費用、加速提取設備折舊、促進技術成果轉讓、鼓勵科技風險投資等等。為促進我國高科技中小企業發展,增強中小企業高科技創新投入,發揮稅收政策的重大推動作用,還需完善一系列的稅收支持措施:
第一,歸類管理稅收優惠政策,完善稅收法律體系。對目前的一些優惠政策進行清理、規范和完善,形成較為統一、完整的稅收優惠體系,并在國家產業政策原則、公平原則、效益原則和適度原則的總體指導下,對稅收優惠政策不斷動態調整,形成層次分明、重點突出、整體協調的多元化稅收扶持政策體系。根據高新技術研發的特點,規定可享受優惠的研究項目或研究開發行為,確定基礎研究或前期研究環節的優惠、中間試驗階段的優惠等標準,重點支持知識和技術所占比重較大的領先的中小型高科技企業,并按照所屬的全新高科技產業、半新高科技產業、改造高科技產業實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分類制定和管理。
第二,采取直接優惠的同時應注重間接優惠方式。采用稅基式直接優惠,通過扣除研發費用稅前扣除降低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研發成本,對用于科研方面的先進設備、儀器以及科研用房等固定資產允許加速折舊以增加中小企業研發投入的資金供給,適當給予這些設備投資稅收抵免優惠,按照購置成本的一定比例抵免當年所得稅稅額。建立科技發展準備金制度,允許高科技中小企業按銷售收人或營業收人的一定比例提取專項費用,作為科技發展準備金,專款專用,以支持究開發、技術革新和技術培訓。
第三,合理調整稅收優惠政策,實現稅制公平。盡量減少區域性稅收優惠,應以產業性優惠為導向,以創新項目優惠為主。凡是符合技術先進程度、實踐應用程度、對社會的貢獻程度等標準的中小企業,不論是否處于高科技園區,不論屬于何種經濟成分,只要達到國家認定的指標,都可以享受稅收優惠。
第四,改革流轉稅,完善稅收優惠政策。在流轉稅方面,可以考慮實行地區與行業相結合的辦法,在吸取東北地區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全國范圍內對高新技術企業和高科技產業率先推行消費型增值稅,允許抵扣外購的專利權和非專利技術等無形資產和技術設備等固定資產進項稅金;允許高科技企業用于研究開發活動的新設備、新工具實行加速折舊,并對技術先進的環保設備、國產軟件的購置和風險資本的投資在投資當年采用“期初扣除”的折舊方式;對出口的高新技術產品實行徹底退稅,增強其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第五,調整所得稅優惠政策。對于企業所得稅優惠,應該允許企業所得稅前列支一定比例的高新技術開發投資風險準備金,按照國際通行做法,擴大研發費用扣除適用范圍,并在初始年度據實稅前列支;嘗試制定專門的風險投資公司的所得稅率,規定創業投資公司和風險投資公司與高科技企業享受同等稅收優惠待遇,以鼓勵對高科技企業的投資;對于企業購買高新技術企業的股權支出,應視為企業的科技開發投入,給予抵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對納入全國試點范圍的非營利性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的減免稅待遇,以促進信用擔保補償機制的建立,改善高科技中小企業投融資條件。為鼓勵企業對科技投人的長期穩定增長,只要在后續年度連續5年的平均投人比為每年增長10% 以上,均可按150% 的比例扣除,當年未扣除比例可結轉以后扣除但不超過5年。對于個人所得稅,主要體現在對高科技人才的稅收優惠以提高其科研積極性和降低中小企業的人力成本上,例如放寬計稅工資的扣除額,提高高科技人才個人所得稅的免征額;對高科技人才在技術創新成果轉讓和技術服務等方面的收入可比照稿酬所得,按應納所得稅額減征30%;高科技人才以自己的技術創新發明作為對中小企業的入股資本,因此而獲得的股息收入免征3-5年的個人所得稅;對于參與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的企業、單位和個人,該項資本收益可以免征所得稅。
另外,為保證對高科技中小企業稅收優惠政策的實際效果,應該建立科技投資項目審查立項、登記申報制度,定期評估,跟蹤監控,把過時或不當的項目及早剔除;建立一套科學的監測評價體系對稅收優惠的刺激效應作出客觀、公正評價,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稅收管理,對技術成果加以驗收和鑒定,及時取消成果不合要求的企業享受稅收優惠的資格。
4 總結
我國中小型高科技企業要在國內外激烈競爭市場經濟環境中謀生存、求發展,需要稅收優惠發揮其降低企業研發投資的風險和資金使用成本以及人力成本支出的作用,政府應該變現行稅收優惠中不合理的政策,更好更快地促進高科技中小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從而促進中小型高科技企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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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高博軟件技術職業學院,江蘇 蘇州215123)
【摘 要】本文針對學校與中小型企業的校企合作模式展開了探討。通過在本校的實踐證明,以工作室為平臺的校企合作模式適合高等院校與中小型企業的合作,該合作模式有利于學校、企業和學生,能夠實現三贏。
關鍵詞 工作室 ;校企合作;中小型企業
重視應用型人才的培養在國內外高等教育界已經是一種共識。目前,定位為應用型的本科院校,占全國本科院校總數30%左右[1]。2014年上半年,中央文件精神“要引導一批地方新建本科高校向應用技術型高校轉型”,以滿足中國經濟社會發展,對推進中國高等教育大眾化進程可以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其中,校企合作是推動應用型人才培養的一種重要方式,學校借助企業的技術力量和經濟實力,培養具有實際技能的應用型人才,企業通過與學校的合作,為其進行了人才儲備,提前讓學生掌握相關崗位的技能,縮短畢業生入職后的培訓期。
目前校企合作的主要模式包括由企業派出相關人員,參與學校教學計劃的制定,兼帶學校課程,設立定制班,建立校企合作的實訓基地等模式[2-3]。這樣的模式,一般適合實力雄厚的大型企業。對于中小企業,由于其體量較小,對于儲備人才的需求量較小,采用大量投資對于企業而言,負擔過重。但中小企業的數量相對于大企業,數量眾多,從我校歷年就業數據來看,中小企業為畢業生提供的崗位一般保持在70%~76%之間。因此,如何與眾多中小型企業合作,為其提供合適的人才,是一個高校不可忽視的問題。而且部分中小型企業市場反應敏銳,敢于嘗試新技術,推廣新產品,對于他們來說,最重要的,也是最難以突破的就是才人的問題。
1 中小企業對人才需求的特點
1)規模小,但有持續性。因成本等因素限制,中小型企業對人才的需求一開始不會很大,隨著企業業務發展,優秀的企業會逐步壯大規模,人才的需求呈現持續穩定增長的趨勢。
2)技術新,需培訓,但期望降低培養成本。很多新興中小型企業觸覺敏銳,瞄準新興市場,采用前沿技術,具有較大的發展潛力。其所需人才的知識不同于傳統的領域,往往需要在相關專業原有的基礎上,加以培訓才能適合企業的需求。但由于自身資源等問題,待招聘入企業后再進行培訓,對于企業就有個成本的問題,培訓期間無法為公司創造效益,造成了公司成本的上升。另外,經過培訓后有可能出現不適合公司崗位的情況,對于公司更是巨大的浪費。
2 我校基于工作室的校企合作模式
我校基于工作室的校企合作模式探索始于2009年,源于蘇州本地一家以移動開發為主要業務的公司的需求。
2.1 合作基礎
蘇州天平先進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下簡稱天平公司)是一家是江蘇省信息產業局認定的“軟件企業”、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協會認定的“江蘇省民營科技企業”。2009開始以手機鎖屏業務為主。公司成立以來專注于移動互聯網領域技術應用和服務,先后推出了手機UI多媒體中間件,3G平安家居系統和手機流媒體播放器等產品。其中,手機UI多媒體中間件產品,能夠突破手機UI界面的限制,使得原本簡單呆板的手機界面變得絢麗豐富起來,是國內第一個跨手機平臺的手機UI產品。公司以UI技術為核心,該技術為國內首創手機跨平臺UI引擎技術,在國內處于領先地位。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一直為我校重點專業,具有多年辦學歷史,培養了眾多該專業的專門人才。我校注意市場的變化,致力于在當前熱門的互聯網和移動互聯網領域培養更多有特點、有專長的人才。
2.2 合作模式
基于雙方的合作基礎,天平公司與我校于2010年11月合作建立了移動多媒體技術實訓基地——“手機靚妝工作室”。工作室位于我校教學區內,由校方提供場地、設備,并負責管理和教學協助,天平公司提供技術支持,主要是將天平公司在移動技術領域的先進技術引入實訓的教學環節,幫助學生擴展學生的知識面、培養學生的實際動手能力。
考慮學生將來就業的多樣性,我校采取“共性+個性”的培養模式,合作具體措施:
1)共性。進行市場調研,面向行業,修訂人才培養方案和課程標準。
通過與多個應用方向的企業,包括天平公司溝通,將行業所需基礎知識融入課程體系,為學生將來的發展奠定基礎。
2)個性。采用靈活的方式,培養企業所需的人才。
我校教學計劃中包含實習和實訓環節。按教學計劃分別在大三和大四進行實訓和實習。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在學生的課余時間,安排由企業主導的實訓和實習環節,如果實訓過程學生表現良好,滿足學時條件,技術水平達到企業和學校認可的程度,則可認定為相應的實習實訓學分。該方式突破了傳統的課堂教學的模式,以實際能力作為獲取學分的評判標準。
按校企雙方合作討論的框架協議,雙方合作建立了移動多媒體技術實訓基地——“手機靚妝工作室”。工作室模擬企業的環境和制度運行,具有獨立的工作室管理規范和獎懲制度,并在運行的幾年中創造了獨特的“工作室文化”,提高了學生的職業素養。
2.3 合作效果
工作室成立至今,已經招收了四批成員。工作室成員在完成為期一年的實訓和實習后,已經可以獨立地完成UI作品的設計和制作,其部分作品已經作為產品成功上線,在國內一線手機產品主題商店中供用戶下載,更有部分成員制作的作品預制在波導、聯想等品牌手機中,創造了一定的經濟效益。工作室主辦了三屆手機UI設計比賽,學員的作品得到了業內專業人士的肯定,引起了較大反響,工作室的成果初步顯現。
工作室學員從學習過程中提升了自身的水平,在將來的就業中更有競爭力;學校也在與公司的密切合作中,保持了對業界最新技術及動態的敏感度,有利于學校在制定相關教育教學計劃時的前瞻性;公司也通過工作室,很好地宣傳了其產品,擴大了其技術的影響力,并通過工作室培養了技術骨干,為公司提供人力資源的保障。
在此共贏的基礎上,合作雙方有意進一步加強工作室的職能,擴大其規模,放大其影響力,希望能將工作室建設成特色的“產學研”合作基地。在對工作室未來的發展方向及定位上,合作雙方磋商,應該加深合作,對工作室職進行升級,使工作室能承擔更多任務和職能。除了為國內市場提供作品,還要能承接來自日本的外包訂單,并進一步開拓UI以外的其他移動技術項目,實現產、學、研一體發展。
3 針對中小型企業的校企合作模式總結和展望
中小型企業眾多,但需求一般量不大,且要求不一,無法以訂單培養的方式進行校企合作。經過多年實踐證明,以工作室為平臺的校企合作模式不影響學校的日常教學計劃,具有可操作性,可以有效的解決學校與中小型企業合作的模式問題,達到共贏的局面。
對于企業而言,抽調較少的人力資源進入學校進行課余時間的培訓工作,不會影響企業的正常運轉,且在培訓期間,企業無需支付學生工資及其他補貼,成本較低。學生培訓結束后,企業可以與學生進行雙選,由于對學生情況很清楚,可以做到擇優錄取。培訓期間,學生受到企業文化的熏陶,具備基本的職業素養,相較一般在校生,更易融入企業,縮短雙方的磨合期。
對于學生而言,在校期間既不影響學業,還能在相關專業方向上接觸市場所需的實用新技能,為就業增加砝碼。因其具有實際企業產品開發經歷,幾屆工作室學生的就業均較為順利,薪資水平也高于當年本校畢業生的平均薪資水平。
對于學校而言,工作室的建立,豐富了學生的課余生活,提高了學生的綜合競爭力,不僅有利于就業工作,對于日常的教學工作也有促進作用。
目前我校與多家中小規模企業達成合作協議,建立了多個工作室平臺,讓學生按自己的興趣和特長進行選擇。后續,我校擬進一步將以工作室為平臺的校企合作模式進行推廣和優化,擬出臺一些激勵政策,激勵學生和企業參與度。
參考文獻
[1]夏晶暉.應用型本科教學中技能型課程考核方式的改革[M].西南師范大學學報,2013,36:193-196
[2]李莉.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職院校實訓基地建設及過程研究[J].成人教育,2011,7:39-40
【關鍵詞】中小企業 融資創新 融資渠道
在我國的各項市場主體中都有中小企業以其自身的發展特點獨樹一幟為我國經濟的發展做出了不小的貢獻,尤其是在經濟體制改革中,中小企業的產品創新,產業結構創新恰恰是我國現在最需要的。但是,銀行等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固有印象以及經濟政策的滯后性使得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
一、中小企業融資現狀分析
(一)融資渠道單一
從目前公布的各項數據來看,中小企業的融資方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內源融資,一種是間接融資即由銀行給付的流動資金以及企業所需的固定資產更新,但是對于直接融資如信用貸款則很少,一方面是相對于中小企業來說,銀行更愿意貸款給國企或者大型企業。另一方面,我國商業銀行與國有銀行在資金和貸款方面的發展很不均衡,尤其是商業銀行,中小型的商業銀行的資金資源遠少于較大型的銀行,但是,一般只有中小型的銀行愿意將自己的貸款給中小型企業,資源分配的不平衡也是制約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因素,畢竟中小型銀行貸款能力有限。
(二)資金來源的大部分是自有資金
銀行貸款難度大,民間借貸隨著政策的越來越嚴格變得困難,與此相對比的是鄉鎮企業在負債上為擴大規模,以及更好地應對經濟放緩帶來的嚴冬而不斷上升。中小企業想要更進一步更新設備或者研究新技術都需要資金支持。數據來看,我國東、中、西部發展不平衡導致中小企業自有資金的多寡存在差異,東部地區相對富裕,也因此發展潛力的,抵抗經濟壓力的能力強。中小企業的資金來源于自籌資金或者企業留存的流動資金,不得不說是外部環境與企業內部思想制約的結果。
(三)銀行對中小企業放貸“謹慎”思想的制約
作為企業融資重要渠道,銀行貸款無疑是最安全和有保障的,但是對于中小企業來說,銀行業普遍存在著過分的“謹慎”。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外部經濟壓力導致銀行更加需要重視自身壞賬比例,沒有國家對壞賬負責,自身責任壓力約束了銀行對中小企業放貸的比例。另一方面,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一般需要信用擔保,相對于國企或者大型企業,這種擔保的融資成本更高,也因此設定的貸款條件苛刻,很少企業可以成功申請到銀行的信用貸款。
二、造成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本原因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不僅僅是存在與企業外部的經濟環境,銀行貸款“歧視”。還包括企業內部的各項因素。筆者將造成企業融資困難的原因分為以下幾類
(1)此類企業自身的缺陷,有學者認為,中小企業自身缺陷是導致其融資困難的根本原因。由于此類企業資產少、經營規模與種類有限,對抗風險的能力不足等等原因,導致中小企業的門類主要集中在高新科技領域,且企業更新換代迅速,也因此,銀行在審核該類企業的貸款信用時不得不將今后的企業破產風險包括其中,也因此設置的貸款條件嚴苛。但是嚴苛的條件也不知制約貸款困難的根本,再嚴苛也有達到的中小企業,究其根本在于企業自身管理不當,在進行貸款審核時,不完備的金融管理制度與管理結果不能滿足銀行的審核需求。
(2)銀行放貸業務缺陷。銀行尤其是商業銀行在對中小企業進行信用貸款方面,在原則上存在缺陷。傳統放貸業務工作者認為,銀行對大型企業放貸不僅可以獲得穩定的高息收益,還可以將該企業的銀行結算或者金融咨詢服務打包出售,以此來增加客戶群。但是,銀行忽視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潛力,過分的強調中小企業貸款必須抵押。中小企業受制于規模,主要集中在高新產業或者自主創業的群體中,研發周期長,銀行針對該類企業的短期銀行貸款不能滿足要求,且該類企業除了辦公地點很少有實際的企業資產,因此該類企業往往被銀行貸款拒之門外。
(3)擔保公司無效運行。對于中小型企業來說,自身廠房、設備因為所處的地段以及設備小或者老舊等等原因,使得固定資產抵押很難獲得銀行的貸款審批,而高新技術的中小型企業重在技術類知識產權,其具有風險性,銀行亦不愿給予抵押貸款。此事擔保公司的作用對于中小企業來說就變得很重要,但是,擔保公司本身運營原因,其資金回收差,導致破產迅速,因此,沒有很好的幫助中小企業申請銀行貸款。
三、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對策
對于中小型企業融資困難的現狀來說,不單單需要企業或者銀行等金融機構的改革,更加需要的政府的政策改變,從而大范圍影響中小企業融資風氣。一方面,健全企業征信體系,讓第三方權威機構參與中小企業信用評級,此類企業可以依賴該評級結果獲得銀行貸款。另一方面,加大對銀行對中小企業貸款的扶持力度,敦促其放寬貸款條件。
(一)政府主導,完善企業征信建設
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已經是不可忽視的問題,在企業不斷提高自身信譽建設的同時嗎,需要政府立法,完善企業征信的各項措施,并對違反征信辦法的操作予以懲戒。各地政府也要在所轄區內對相應的高新企業進行幫扶,設置專項扶持基金,設立專項的小額信貸平臺,給中小企業融資創造一個寬松環境。
(二)加強融資創新,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
我國目前的風險體系在應對經濟危機時能力不足,因此對于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渠道基本是關閉的,很多企業利用民間資本拓寬自身融資在法院判決中多數被認定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因此,如何改革風險體系,使得中小企業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民間借貸,從而拓寬自己的融資渠道是目前行業所需考慮的問題。但有一點至關重要就是制度和操作的公開透明。
(三)加中小企業自身建設
銀行對于中小企業的苛刻信用貸款要求,不僅僅在于銀行對該類企業的歧視,還在于中小企業自身在自身信用以及誠信做事上存在缺陷。在企業本身的制度建設上隨意辦公,導致管理漏洞多,企業經營風險相對于其他企業更大。也由此中小企業要加強自身內部控制以及管理建設,增強自身管理競爭力。
參考文獻:
科技與金融結合涉及科技型企業、科技創新平臺、各類金融機構、創司、資本市場、政府政策引導等各個層面,是一項綜合性系統工程。
科技型企業是指產品的技術含量較高,具有核心競爭力,能不斷推出適銷對路的新產品,不斷開拓市場的企業。一般分為二類:一類是通常意義上的科技型企業,主要從事信息、電子、生物工程、新材料、新能源等技術產業領域的產品和新技術的開發、應用;另一類為以客戶信息和偏好開發供應鏈管理或特許經營、知識密集為特征的公司。近年來我市科技型企業發展迅速。2012年,我市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15家,2013年,有望新增高新技術企業達20家。科技型企業主要以生物化學、新材料、電子信息、機電一體化等為主。我市科技型企業在科技研發方面加大投人,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15%-30%左右,研發人員數占企業人數的20%以上,基本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技術和產品。
目前,我市主要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郵儲銀行、朝陽銀行、朝陽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等。銀行仍是各類企業包括科技型企業的主要融資渠道。但銀行對科技貸款是持審慎態度的,原因是:一是資產抵押問題。現行信貸管理制度基于安全性原則,銀行貸款必須有符合條件的抵押資產,且信貸產品、信貸擔保、業務流程、風險評價等主要還是面向傳統產業客戶和傳統有形資產,末根據科技企業的特點建立服務支持系統,也沒有放寬對科技貸款的風險容忍度,導致銀行不能進行信貸投入。二是操作成本問題。目前銀行信貸業務流程對大額和小額貸款、對科技企業和傳統企業沒有區別,導致操作科技型中小企業小額貸款的綜合成本相對較高。三是銀企雙方溝通不夠。科技型企業和科技機構與銀行的合作深度不夠,銀行不愿意在不能分享企業發展收益的情況下承擔更多風險。對科技企業銀行貸款,目前僅有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的機制和渠道,市財政承擔50的擔保代償風險。
1、創司運作困難,上市融資明顯滯后
創司在促進科技型企業成長中發揮著難以替代的作用。我市創業投資目前存在的問題主要是資本規模不大、投資本地不夠和專業人才缺乏。創司在我市的發展面臨諸多困難。一是創業投資的多元投入機制不完善。二是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創新、創業項目的初期支持有待加強。三是市財政對創業投資的扶持力度有待加大。四是相關創業投資政策有待修訂和完善。可見,我市科技與金融結合的現狀不容樂觀,需要我們厘清思路,轉變觀念,找準切人點和主攻方向,方能收到事半功倍之效。
2、提高對科技金融結合本質的深刻認識
國家把科技與金融結合問題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并出臺了試點方案,這恰恰說明了現實中科技與金融“兩張皮”問題比較突出,迫切需要解決。首先科技金融結合是一種創新活動,是將科技創新與金融創新相結合的創新活動,既然是一種創新活動,就允許探索和試驗,點上突破帶動面上推廣。其次科技金融結合是一種技術一經濟范式,是新興產業興起不可或缺的兩個內在要素。要將科技創新和金融創新統籌考慮,不能只關注科技創新本身而忽視了支持科技創新的金融體系創新。再次科技金融結合是科學技術資本化和金融資本有機構成提高的過程,是科技和金融高層次發展不可逾越的階段,也是被發達國家經濟成功運作證實了的寶貴經驗。
3、完善科技投融資服務體系。堅持以政府為引導、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化為方向,完善地方金融服務體系。可考慮以市屬國有投資公司金融業務為基礎,打造集擔保、典當、創投、基金、租賃、保險、產權轉讓等金融服務于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體系,通過金融資源整合,形成規模,貫徹落實政府意圖,為科技型企業創新發展服務。
4、擴大股權融資規模。圍繞發展股權融資,著力開展以下工作:一是發展科技創業風險投資。首先,要完善配套政策體系,給創業投資企業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資金扶持,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盡可能簡化國有創業投資的審批程序,加快審批速度。其次,要完善創業投資投人機制,壯大創業投資基金規模和種類。應建立財政資金持續長期投人的機制,鼓勵民營企業投資創業投資,通過多樣性方法和相關政策逐步使民間資本成為創業投資主力。再次,完善信息平臺,建立健全項目、孵化器、創業投資、人才共通的信息平臺,使信息能夠更準確更快捷的流通;加快創業投資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外部引進、內部培養等各種手段,盡快培養出一支我市的專業創業投資基金隊伍,助推我市創業企業產業的升級。二是設立種子基金,擴大現有產業基金的范圍和規模。以國有投資公司為主體,積極引進社會資本,組建種子基金;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攻方向,在現有產業基金的基礎上,擴大規模,設立其他產業基金。三是積極推動科技型企業資本市場融資。建立科技型企業和轉制改制科研院所擬上市儲備庫,研究制定上市培育的政策措施,培育一批具有上市前景的科技型企業。同時,積極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利用朝陽市產權交易所進行技術產權交易和股權轉讓。支持中小型科技企業加大場外交易市場或創業板上市。應積極擴大和深化與各銀行類金融機構的聯系和合作,通過鼓勵開發新的金融產品、推進縣區實施政府性資金存放金融機構管理改革、進一步優化考核激勵辦法等多管齊下,激勵銀行加大工業企業貸款投放。
三、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政策建議
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和引導。為充分發揮政府在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如下政策建議:
1、進一步做大擔保、典當、融資租賃、小貸公司等類金融機構。這些類金融機構是除銀行之外的債權融資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地方政府可施展影響力的融資工具。政府可通過貸款貼息、租金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引導擔保、典當、融資租賃、小貨公司為科技創新提供金融支持。繼續推進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融資工作,深入探索專利權、商標權質押融資機制;積極鼓勵典當行開展中小企業尤其是科技型企業業務,出臺相應的獎勵政策,如典當企業支持中小型科技企業融資可以采取退稅、享受利息補貼等形式;支持融資租賃公司為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服務;進一步做大小貸公司規模,政府引導小貸公司擴大針對中小型科技企業貸款范圍,設立科技小貸公司,解決中小型科技企業短周期、小額度貸款問題。
2、支持科技型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集合債券。企業債券和集合債券是企業直接融資的很有效的方式。地方政府應加大推動力度,創新擔保模式,加強組織協調工作,力求有所突。
一、財務部門與其他部門溝通方面存在的問題
在高企申報過程中,由于中小型科技企業自身的原因,其業務處理流程以及內控措施存在諸多問題或不夠完善,導致企業內部各相關部門之間在配合上出現問題:
(一)技術研發部門與財務部門之間在合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技術研發部門在對研發項目進行最初立項時,因統計口徑與財務不一致,導致由研發部門主導的項目立項預算值與最后財務核算出來的實際發生額差異較大[3]。比較典型的例子是研發部門從非專業的角度,很難對研發部門因研發活動而產生的各類費用歸集完整,需要財務部門與之協調并做必要的指導工作。
2.技術研發部門負責進行科技項目所對應的專利申報工作,但專利申報過程中產生的各項費用支出一般由財務部門統一支付并取得相關票據,這會導致出現項目所申請專利的名稱以及內容與費用發票的開票內容對應不起來的現象。
3.技術研發部門負責項目的立項,而財務部門負責項目費用的歸集,這種情況下很容易出現企業研發項目已經確認立項,而研發費用的歸集還未開始,或者研發項目已完結但財務在核算時依然有項目費用發生的情況。
4.技術研發部門確定的某一研發項目的研發人員名單沒有及時通知到人事部門,使得人事部門在進行薪資核算及財務部門賬務處理時,科研人員的工資歸集就會產生偏差。
5.由于財務部門不能及時了解研發進程,導致研發項目所應當對應的辦公費、折舊費等沒有能夠按照研發過程中的實際情況進行歸集,而是由財務部門籠統的按照常規賬務處理的要求進行處理,導致研發部門的實際費用與賬面記錄數據不符。
6.?τ詡際醪棵旁諮蟹⒐?程中,因產品調試、產品試制等原因而產生的不合格品,無法作為公司高新產品銷售。企業的一般做法是與下腳料等一起出售給廢舊物資回收點,財務部門很難對出售的這些下腳料區分哪些是研發過程中產生的,只好一并將這些廢舊物資的收入歸入其他業務的收入,研發費用最終無法得到沖減。
(二)辦公室(或人事部門)與財務部門之間在合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人員考勤工作管理不細致、不到位,沒有對某項研發項目單獨統計考勤,導致財務部門無法核算某研發項目的人員工資部分[4]。
2.即使有對某研發項目單獨統計研發人員的工時,但對于非專職研發人員(即從事研發又同時從事產品設計等其他工作)對某一研發項目的實際工時的確認存在一定的模糊性,財務部門在統計此類人員的工資工時往往可能就會出現偏差
3.企業兼職研發人員的考勤及下發聘書時間不明確,致使兼職人員的研發工資歸集出現問題。
(三)營銷部門與財務部門存在問題
1.營銷部門的工作特點決定了其在營銷過程中可能會做出一些不符合財務規范的舉措,在開具相關發票時,為了討好顧客,商品名稱未按高新產品真實名稱來開,或僅在規格欄中注明高新產品的代碼,而明細賬中又使用通用名,這就會導財務部門很難確定兩者是否一致,以及難以鑒別某一產品的銷售收入是否屬高新收入等。
2.某些集團性企業的子公司為了其企業形象,可能會使用集團公司或集團內核心公司的商標,對此類產品的收入,在申報高新技術企業時是否可以確認為該子公司的高新技術產品收入,目前還是存在異議的。另外,企業受托為其他企業生產同類別產品,但原材料屬于自行采購,原則上不屬于企業受托加工,雖然這些收入全額確定沒有問題,但是無法確認是否屬于高薪收入,對于這類問題,營銷部門也應當事先與財務部門做好溝通。
二、中小型科技企業在高企申報過程中存在的財務核算方面的問題
除了上述因部門之間溝通不暢而存在的問題,中小型科技企業還可能會因為財務制度的要求不夠規范和嚴謹,導致在高企申報過程中還會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對銷售收入因為確認時點的不規范導致已經確認的收入不準確
財務部門對收入的確認往往盡可能簡化處理,比如在他們會以開具發票的時點為確認會計收入的時點。但在實際業務中,有的屬于在預收款時就被要求開發票,有的明明貨物已經發出,風險報酬已經轉移,但發票卻遲遲未開,也即賬面上確認收入的時間不符合相關規定,有可能被會被調整收入的金額。
(二)對研發費用的核算不夠細致,沒有進行單獨核算和專賬管理
有些中小型科技企業的財務部門將研發費用支出與其他費用支出混在一起核算,難以區分,未單獨設置研發費用,也沒有進行相應研發項目的費用歸集。
(三)不能正確區分對項目研發與生產銷售
有些企業因為規模或成本問題,沒有明確設置研發部門,使得對新產品的試制和研發無法區分,企業投入的材料等直接領用到生產一線,這些費用是否屬研發費用無法界定。
三、對高企申報中存在的上述問題的應對策略
為解決上述高企申報過程中存在的種種問題,就需要企業不斷優化管理模式,完善內控制度,充分發揮財務部門在這一過程中的紐帶和串聯作用,通過對各項規章制度的完善,并提高執行能力,合理劃分財務與其他職能部門的職責范圍,細化和優化財務部門自身賬務處理方式,從而使企業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一)強化部門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1.在項目立項之初,由項目相關部門組成項目立項小組,由財務部牽頭對項目參與人員、預計使用的研發設備、項目立項周期、項目所用資金等進行合理的預算。
2.針對研發人員的特點,制定相應的考勤和財務管理制度,對每一研發人員在某一研發項目上的研發工時進行更加合理細化的統計,在報送薪酬的同時報送考勤記錄。
3.研發人員尤其是兼職人員到崗后,由辦公室(或人事部門)負責向研發部門落實其所在的研發項目,并負責及時向財務部門通知人員到崗情況等信息。
4.研發部門可以制作研發費用專用章,由研發部的負責人對相關支出從源頭上進行監督和管理,對每一筆支出在資金申請或費用報銷時,標注好具體研發項目,這樣財務既不會漏記研發費用也不會把本不屬于研發費用的支出虛列其中,真正做到不重不漏。
5.營銷部門在保證完成銷售任務的同時,耐心向客戶做好解釋溝通工作,發票的開具合理規范,發票上的產品名稱符合公司對產品的統一命名規則,不做隨意改動,這樣,財務在核算收入的時候就能夠對高新技術產品與非高新技術產品做明確區分。
(二)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照現有政策法規并制定適合本公司的財務核算制度進行賬務處理和核算,這些核算制度必須要能夠同時滿足高新技術企業的核算要求;企業的研發費用支出應該通過專門設立的“研發支出”科目進行核算,該科目下還可設立 “某某研發項目”做為二級科目,在二級科目下設置如下三級科目:
1.應付職工薪酬:顧名思義,該項目即常規的工資薪金及各項保險等,同樣,外聘或臨時科技人員的勞務費用也在本科目核算。
2.直接投入費用:即用作核算企業為實施研發活動而實際產生的勞務費、耗材費及試制而產生的各種費用。
3.折舊費用與長期待攤費用:用以核算專項用于某一研發項目的儀器設備以及在用建筑物等的折舊費用,以及用于歸集大修理支出等產生的長期待攤費用的攤銷等。
4.無形資產攤銷費用:該三級科目用于核算研發活動中無形資產的攤銷費用部分。
5.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該科目用以核算企業委托外其他科研機構或可科研人員進行本企業鎖所需研究活動二產生的費用。
6.其他費用:該項目核算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且除上述5種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一般情況下,該項費用不能超過總研發費用的20%。
(三)嚴格高新技術企業收入會計核算規范
準高新技術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區分并確認高新收入和非高新收入,將不同產品分別核算并結轉成本,以符合準確核算高新技術產品收入和成本的要求。同時高新技術企業應該遵循“謹慎性原則”并參照相關法律法規規范管理和準確核算,并由具有資質的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鑒證,在享受稅收優惠的同時,最大限度的減少企業稅務風險。
關鍵詞:中小企業;所得稅;扶持政策
鑒于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特殊地位及規模小、實力弱、抗風險能力較差,在與大企業競爭中往往處于弱勢的特點,世界各國普遍對中小企業的生存和發展給予高度重視,相應制定了適應不同時期需要的包括所得稅稅收政策在內的扶持政策。
⑴美國。美國有眾多的中小企業,創造了近50%的國內生產總值,提供了50%以上的勞動就業機會。聯邦政府為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采用了多種措施:一是雇員在25人以下的有限責任公司實現的利潤,允許自主選擇所得稅納稅方式:可以選擇一般的公司所得稅納稅方式;也可以選擇合伙企業納稅方式,即根據股東應得的份額并入股東的個人所得之中,按個人所得稅計算繳納。[1]二是降低中小企業所得稅稅率。《經濟復興法》將涉及中小企業的個人所得稅稅率下調了25%,年應稅收入在5萬美元以下的企業,可享受15%的低稅率,到2006年底,最低所得稅率又降到10%。三是對中小企業實行特別的科技稅收優惠,企業可按科研經費增長額抵免稅收;四是地方政府對新興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減免一定比例地方稅。五是加大對凈經營損失的稅務處理。由于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許多公司出現了利潤下滑甚至虧損的局面。為此,美國對總收入小于或等于500萬美元的中小企業可以將向后結轉的期限延長到5年。
⑵英國。英國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優惠包括:一是對企業投資的所得稅稅收優惠。在英國,為了鼓勵投資者創辦中小企業,規定凡投資創辦中小企業者,其投資額的60%可以免稅,每年免稅的最高投資限額達到4萬英磅。英國還規定:中小企業投資在l5萬英鎊以內的資本,在5年內享受20%的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投資滿5年后,任何處置企業投資所取得的資本利得均免所得稅,并允許其與納稅期限內的其他收入一起,彌補企業以前年度的經營虧損。從2000年4月起,年利潤不足1萬英鎊的公司將適用10%的優惠稅率。二是提高固定資產投資的稅前資本扣除比例。從1998年7月起,將中小企業用于廠房、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的稅前資本扣除由原先的25%提高到40%,僅此一項措施就會在5年內為中小企業增加約100億英鎊的現金流量。三是提高小企業的資產折舊率。英國固定資產折舊采用“資本折扣”法來做扣除項目,其年折舊額一般都是固定機器設備等資產余額的25%。而小企業第一年的折舊率往往是40%。2010年,英國政府制定的2010年財政緊急預算案有許多向小企業傾斜的政策,如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英鎊的小企業有資格申請享受20%的企業所得稅低稅率,有85萬家小企業從中受益。
⑶法國。自1992年起,法國對中小企業轉為公司時所確認的資產增值部分暫緩征收稅收,并允許新設立公司對原有公司虧損進行結轉;自1996年起,中小企業如用一部分所得作為資本再投資,該部分所得將按降低的稅率(19%)征收公司所得稅。中小企業以專利、可獲專利的發明或工業生產方法等無形資產投資所獲利潤增值部分,可以推遲5年納稅。私人持有資本在50%以上的新設企業(設立2年以內)能夠在當年獲得全部R&D稅收抵免額的退稅,而其他企業當年的稅收抵免額高于所得稅時,需要向未來結轉3年,在第3年期末,尚未得到的稅收抵免額才允許退稅;對小企業的培訓費用給予35%的增量稅收抵免。為了鼓勵中小企業創造更多的就業機會,法國政府規定每創造一個就業機會,減免1萬法郎所得稅,最高減免50萬法郎,同時還將使用生產性資本地方稅的減免以職工工資總額進行計算。為促進失業人員創業,法國政府規定創辦工商企業可以享受2年免征所得稅,以后3年對企業贏利分別減少75%、50%和25%的所得稅優惠[2]。
⑷日本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一是加速中小企業折舊。日本自20世紀70年代推行加速折舊方式以來,對新興產業的設備使用年限縮短至4-5年,對新開業企業所購或租借的機器設備(須經認定)以及現有企業為提高技術能力而購入或租借的機器設備,在第一個年度內或給予中小企業按購置價格30%首提折舊,或免繳購置價格7%的法人稅;二是為促進中小企業增加科技開發投入,規定對中小企業的試驗費減收6%的法人稅或所得稅;三是稅收抵免。日本允許中小企業實驗研究經費享有10%的稅額抵扣。
目前,中國中小企業數量已超千萬戶,中小企業占中國企業總數的99%以上,對GDP的貢獻超過60%,對稅收的貢獻超過50%,提供了近70%的進出口貿易額,創造了80%左右的城鎮就業崗位。但是,我國中小企業的發展也面臨稅費負擔重、資金缺口大、經營困難的局面。為中小企業“降稅減負”已經成為各級政府保持經濟持續穩定發展的關鍵。借鑒上述發達國家企業所得稅稅制改革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在中小企業所得稅征收方面,可實行如下5方面的優惠政策。
⑴降低中小型微利企業的的門檻和所得稅稅率。我國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但是“中小型微利企業”的門檻相對較高,必須是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的工業企業或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的其他企業。大部分中小企業都達不到這個標準,應該降低“中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如果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2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6,000萬元的工業企業或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6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5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2,000萬元的其他企業定為“中小型微利企業”,則會使更多中小企業享受20%的所得稅稅率。
⑵進一步降低中小企業稅率。與對中小企業實行優惠稅率的OCED成員國相比,我國小企業20%的所得稅稅率水平還是比較高的,高于美國、法國、加拿大、韓國、葡萄牙和匈牙利的稅率。考慮到當前的經濟形勢,應該降低中小型微利企業的稅率水平,建議將我國中小型微利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調低到15%左右。對年應稅所得在10萬元以下的企業,實行免征所得稅的政策。
⑶對中小企業增加投資實行所得稅優惠政策。為了降低中小企業的經營風險,鼓勵中小企業擴大投資規模,應給予中小企業適當的免稅、退稅優惠。一是給予國家鼓勵的新設立的中小企業一定的免稅優惠期,比如開業前2年免稅,或者實行分期按比例給予免稅優惠,第1年免稅,對以后3年的企業盈利分別減征75%、50%和25%的所得稅;二是允許中小企業對購入新設備進行所得稅投資抵免。凡企業購買新的設備,根據不同的法定使用年限,按其購入價格的一定比例(如10%)直接抵扣當年的應付稅款。對于應納稅款少于1萬元的小型企業,這部分應納稅款可全額用于投資抵免;如果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不足以抵免時,可比照虧損處理的辦法,不足部分可向前或者向后結轉若干年,將前后一定年的應繳稅額用于投資抵免。三是凡投資創辦中小企業者,其投資額的一定比例(如60%)可以免稅,看設定每年免稅的最高投資限額。四是對中小企業的長期投資實行稅收減免政策,對小企業實行長期投資所得稅減免。五是對非營利性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再擔保機構取得的擔保和再擔保業務收入(不包括信用評級、咨詢培訓等收入),給予一定的企業所得稅減稅優惠,比如按15%的稅率征稅。
⑷調整中小企業虧損彌補的政策。我國現行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我國5年的向后結轉虧損彌補期限與OECD成員國相比是短的,并且我國目前不允許企業用以前年度的所得彌補虧損。稅法中沒有規定專門針對中小企業的虧損彌補政策。為了幫助中小企業渡過難關,建議允許中小企業的虧損向后結轉10年;允許中小企業用以前年度的所得彌補虧損。
⑸加速中小企業折舊。出臺縮短固定資產折舊年限,對小型企業實行“特別折舊”制度,允許在投資后的1~2年內對新購置使用的固定資產提取高比例的折舊,對某些設備在其使用年限初期實行一次性折舊。
⑹擴大稅收抵免和抵扣的范圍。稅收抵免是許多國家最重要的創新稅收激勵措施。對研究開發費(R&D)支出的稅收抵免,對企業培訓費用、軟件費用等設置稅收抵免,如對小企業的培訓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增量稅收抵免。允許R&D費用全額扣除,對企業培訓費用實行稅收加成扣除(或稅收抵免),或者允許企業培訓費用當期全額扣除。對于企業的籌建費用,允許當期全額扣除,或按照5年期限攤銷。
⑺對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的企業開展財政補助,具體可按照企業畝均稅收貢獻多少對其實際負擔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給予幅度不等的補助.
[參考文獻]
[1]周顯志,等.美國個人所得稅稅率制度及其借鑒.稅務與經濟,2009年第4期.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 成長性 因子分析法
0.引言
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和我國改革開放,中小企業將面臨著更為嚴峻的國際競爭和挑戰,加快推動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迫在眉睫。中小企業在人才資源儲備、資金籌備能力等綜合實力上相較于大型企業明顯處于劣勢地位,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性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論意義和現實意義。成長性研究是通過確立評價指標,對企業的發展狀況進行評價和預測,能夠為科技型企業在面臨全球經濟一體化等各種重大機遇與挑戰下,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結構的調整提供重要的思路。本文通過對中國A股中小企業板科技型中小企業2009年~2011年度的財務狀況進行比較分析,從總資產增長率、固定資產增長率、凈資產增長率、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凈利潤增長率、利潤總額增長率等指標進行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性研究。
1.科技型中小企業概況
1.1科技型企業的定義
科技型中小企業作為企業群體的重要組成元素,在經濟發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Storey和Tether對科技型中小企業下了一個廣義的定義:“所有在高技術產業中生產經營新企業。”但是由于各地區生產力水平差別比較大,對中小企業的界定也有所不同。美國、日本、歐盟、中國臺灣省都根據自身特點,主要通過從業人數和資本額角度制定了中小企業界定標準。通過對文獻的閱讀和綜合理解,可以將科技型中小企業定義為:“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服務等業務,能夠在主導產品或生產流程中體現出較高技術附加值,并將產品形成一定市場規模的企業。”在定量界定上,可以從資產總額、銷售收入、員工人數三方面進行界定。企業的資產總額在1億元以下,銷售收入在3億元以下,其中研發收入占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員工人數不超過500人,且主要從事研發工作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不低于10%的企業為科技型中小企業。
1.2科技型企業的認定
國家科技部2000年7月23日下發的“關于印發《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和辦法》的通知”明確了我國對高新技術企業的認定方法。主要根據世界科學技術發展趨勢和我國的科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來劃定高新技術范圍:(1)電子與信息技術;(2)生物工程和新醫藥技術;(3)新材料及應用技術;(4)先進制造技術;(5)航空航天技術;(6)現代農業技術;(7)新能源與高效節能技術;(8)環境保護新技術;(9)海洋工程技術;(1 o)核應用技術及其它在傳統產業改造中應用的新工藝、新技術。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條件為:(1)從事上述規定范圍內的一種或多種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和技術服務。單純的商業貿易除外。企業的高新技術產品,由省、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高新技術產品目錄進行認定;(2)具有企業法人資格;(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10%以上。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生產或服務為主的勞動密集型高新技術企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應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4)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及其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應占本企業當年總銷售額的5%以上;(5)高新技術企業的技術性收入與高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的總和應占本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新辦企業在高新技術領域的投入占總投入60%以上;(6)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是熟悉本企業產品研究、開發、生產和經營,并重視技術創新的本企業專職人員。
科技部編制的《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若干重點項目指南》指出,創新基金支持的對象為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知識產權清晰,技術處于國內領先水平的中小企業,具體領域包括:(1)電子信息;(2)生物、醫藥;(3)新材料;(4)光機電一體化;(5)資源與環境;(6)新能源與高效節能;(7)高技術服務業。
1.3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征
科技型中小企業應具備以下特征:
(1)科技型企業是以高新技術及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轉化和銷售經營為主體業務的中小企業。它富于創新,具有靈活的高科技產品研發和經營機制,具有較強的市場適應能力,是中小企業中最具活力和發展前景的企業。
(2)大專以上學歷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科技人員占企業職工總數的20%以上,生產型企業每年用于研究開發的經費占年銷售收入的3%以上,新技術產品銷售收入和技術性收入兩項之和占當年總收入之比不低于45%。
(3)企業職工人數原則上不超過500人,其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30%;企業應當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制、開發、生產和服務業務,企業負責人應當具有較強創新意識、較高的市場開拓能力和經營管理水平。企業每年用于高新技術產品研究開發的經費不低于銷售額的3%,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應占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公司體制多樣、復雜。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中資金來源中,自籌、國家投資和銀行貸款分別占83%、8%和9%左右。目前這類企業中,個體和私營經濟占6%,集體經濟占17%,國有民營占24%,股份制企業占25%,其它占28%。
(5)經驗不足,難以找到準確的市場定位。企業經營者缺乏經營管理經驗、市場意識不強,科研能力不足,技術陳舊落后,信息技術應用不夠,導致信息不暢,掌握不了最新的市場動態,制約了自己的理念和技術創新。
(6)缺乏資金及融資渠道。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多為中小型企業,資金不充沛,科研能力相對較弱,更加需要銀行的支持。可是據調查,我國的這些企業僅有8%左右能得到銀行的貸款支持,且是有一定成就的企業。而對于那些更需要資金,正處于創業初期的高新技術企業,空有好項目,卻難以轉化為生存力。
(7)決策機制靈活,市場適應能力強。由于我國的高新技術企業大多規模較小,雖然會遇到資金匱乏、不容易網羅人才等問題,但是俗話說的好,“船小好調頭”,正是由于規模小,可制約的因素也較少,企業的經營者全權掌握了企業的財務、人事、經營等權力,在遇到市場疲軟、運行不暢等問題時,可以迅速做出決策,改變經營方向,使自己迅速擺脫危機的困擾,具有“小型化”、“柔性化”的特點。能快速通過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市場創新和營銷創新的集成,很快地將科研的發明發現,迅速將其轉化為市場化的商品,有效占領市場。
1.4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現狀
長期以來,由于體制和歷史的原因,市場開放程度低,科技水平落后,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改革開放后,中小企業煥發出了蓬勃的生機,但企業在規模、技術、人才和結構治理等方面仍存在著許多不足,企業素質較低、技術裝備相對落后;和大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在人才資源儲備、資金籌措能力等綜合實力上仍然處于劣勢地位;政府對中小企業的發展也缺乏系統、長期的戰略規劃等。所有這些都削弱了企業的競爭力,制約著企業的進一步發展。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中小企業將面臨著更為嚴峻的國際競爭和挑戰。
我國大多數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資金短缺、管理滯后,且社會對其發展的支持力度不夠。
資金方面。目前,我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資金短缺的問題,其一是由于企業所處發展階段,各項技術項目的研制開發都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而其從市場上回收的現金又相對較少,這就使現金的流出量遠大于流入量,造成很大的資金缺口。其二是由于融資環境的原因。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資本金較少,信用度不高,所以很難從作為融資主渠道的銀行貸到款,即使能貸,利息也相當高,加之我國缺乏二板市場和成熟的風險投資機制,因此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較大,資金嚴重短缺。
管理方面。中國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成立的背景,一般都是技術人員自行研制開發項目,這些企業的創始人一般來說企業管理知識相對匱乏,加之受幾十年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造成企業管理水平整體較低。當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時,管理滯后就成為首當其沖的問題。
政府及社會支持方面。西方國家的中小企業之所以發展迅速,與其持續的創新能力分不開。對比發達國家和地區,我國政府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扶持尚處于起步階段,即使出臺了許多相關政策,但由于社會各環節尚未形成一個良性循環的系統,所以其支持力度也大打折扣,特別在立法方面,有關中小企業的法律法規非常欠缺。
但是隨著改革開放以及政府的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已呈蓬勃發展之勢,為我國經濟的持續發展帶來了巨大的推動力量。制造業涌現出大批具有強大生命力的科研生產型企業。過去,中小型企業很難在制造業立足,因為它們無法同現代化大企業競爭。現在,這種科研生產型企業致力于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不斷創新發展,常常走在大型企業的前面,并對大型企業提出了嚴峻挑戰。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始并逐漸在技術創新中占據領先地位。
科技型中小企業對經濟總量的貢獻巨大。中小企業數量大、分布廣,并且日益成為經濟增長的主要因素。特別是科技型中小企業,對國民經濟發展的貢獻越來越大。以福建省為例,福建這幾年經濟持續增長,科技型中小企業功不可沒。2009年,福建中小企業已達22.7萬家,占企業總數的99%以上;其中科技型中小企業超過9000家,總收入1609億元,銷售收入1574.35億元,實現銷售利潤59.08億元,上繳稅金約68.36億元。2010年,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1616家,占高新技術企業總數的78%,占全省中小企業總數的0.58%。
科技型中小企業不斷提升企業的發展技能,形成了自身的發展優勢。科技型中小企業不僅便于管理,易于經營而且使員工感到工作與切身利益有關,意識到自己的重要,個人才能可以得到重視,從而有利于發揮其積極性和創造性。科技型中小企業對市場反應靈敏、決策迅速,能適應現代社會消費需求變化快、起伏大的特點,“顧客需要什么就生產什么”,這就是科技型中小企業迅速發展的土壤。科技型中小企業往往有獨特的固定市場和消費對象,大大降低了經濟危機的影響。同時,在信息時代,科技型中小企業完全可以通過國際和國內的各種信息網絡來建立過去只有大公司才有財力和人力來建立的國際聯系,來開拓過去只有大公司靠大批量生產產品才能開拓的國內、國際市場,來進行過去只有大公司才有技術力量進行的技術轉移。
2.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性評價――以電子信息行業上市公司為例
2.1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本研究選擇代表企業成長性的指標,主要側重于企業增長率指標。深交所2008年底共有153家從事電子信息行業的科技型上市中小企業,剔除數據不完整的企業,本文最終確定28家企業為樣本(見表1),通過對其業績指標進行因子分析,評價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成長性。
根據評價企業成長性的績效要求,并結合投資者、券商等評估機構對企業業績評判標準的指標度量為變量選擇標準,共確定6個業績指標,分別為總資產增長率X1、固定資產增長率X2、凈資產增長率X3、主營業務增長率X4、凈利潤增長率X5、利潤總額增長率X6。
2.2實證過程
利用因子分析法,提取6個指標的原始變量,建立Excel數據表,使用SPSS軟件,進行主因素分析。
2.2.1統計量的描述
2.2.2 KMO測度和Bartlett球形檢驗
Kaiser-Meyer-Olkin表示取樣適當性量數。KMO測度的值越高(接近1.0時),表明變量間的共同因子越多,研究數據適合用因子分析。如果KMO測度的值低于0.5時,表明樣本偏小,需要擴大樣本。本例中測度的值為0.643,說明選取的樣本滿足條件,可以進行分析。
Bartlett球體檢驗的目的是檢驗相關矩陣是否為單位矩陣,如果是單位矩陣,則認為因子模型不合適。Bartlett球體檢驗的虛無假設為相關矩陣是單位陣,如果不能拒絕該假設的話,就表明數據不適合用于因子分析。一般說來,顯著水平值越小(
2.2.3共同因子方差(共同性)
公因子方差表報告的是共同因子方差,即表明每個變量被解釋的方差量。初始共同因子方差是每個變量被所有成份或因子解釋的方差估計量。對于主成份分析法來說,它總是等于1,因為有多少個原始變量就有多少個成份,因此共同性會等于1。抽取共同因子方差是指因子解中每個變量被因子或成份解釋的方差估計量。這些共同因子方差是用來預測因子的變量的多重相關的平方,數值小則說明該變量不適合作因子,可在分析中將其排除。
由表4可知,本文選取的6個指標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性的分析均有相關性。
2.2.4旋轉前總的解釋方差
表5中,左邊第一欄為各成份,共有6個變量,所以有6個成份。第二大欄為初始特征值,共由三欄構成:特征值、解釋方差和累積解釋方差。合計欄為各成份的特征值,欄中有3個成份的特征值超過了1;其余成份的特征值都沒有達到或超過1。“方差的%”欄為各成份所解釋的方差占總方差的百分比,即各因子特征值占總特征值總和的百分比。“累積%”欄為各因子方差占總方差的百分比的累計百分比。第三成份的累計方差百分比為83.332。
2.2.5旋轉后總的解釋方差
合計欄為旋轉后的特征值。與旋轉前的合計欄相比,3個成份的特征值有所變化。旋轉前的特征值為2.719、1.279和1.003,最大特征值與最小特征值之間的差距比較大,而旋轉后的特征值相對集中。盡管如此,旋轉前、后的總特征值沒有改變,最后的累計方差百分比也沒有改變,仍然為83.332%。
2.2.6旋轉的成分矩陣
從表7可以看出,其中第一個主因子在總資產增長率(x1)、固定資產增長率(x2)、凈資產增長率(x3)有較大的載荷,可以命名為資產增長因子。第二個因子主要由凈利潤增長率(x5)決定,可命名為利潤增長因子。第三個因子主要由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X4)和利潤總額增長率(x6)決定,可以命名為收入增長因子。
2.2.7成份得分系數矩陣
由成份得分系數矩陣可以建立因子得分函數。表8列示著成份得分系數,即根據回歸算法計算出來的因子得分函數的系數,由該表可以得出因子得分函數:
F1=0.346XI+0.258X2+0.323X3+0.284X4+0.059X5-0.068X6
F2=-0.075X1-0.432X2+0.167X3-0.126X4+0.74X5-0.041X6
F3=-0.049X1-0.064X2+0.137X3+0.042X4-0.06X5+0.976X6
代人成長性系數G=45.311F1+21.310F2+16.711F3,可得樣本成長性排名,見表9。
2.3結論
一般來說,成長性得分較高,也即成長性良好的企業,其業績應該比較好,本文選用凈資產收益率、凈資產收益增長率和基本每股收益增長率來反映樣本企業業績,以檢驗實證分析。通過取得分排名前5名、前10名、后5名、后10名,分別計算凈資產收益率、凈資產收益增長率、基本每股收益增長率,計算結果驗證成長性得分越高,企業業績越好,成長性越良好。計算結果見表10。
由表10可以看出,樣本中有16家公司的成長性大于0,說明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成長性空間,符合該類企業自身特點,也符合我國新興科技行業興起和發展的背景。高成長性是我國目前科技型中小企業最主要的特點,但在起步和發展的階段,科技型中小企業在和傳統行業企業的競爭中仍處于明顯弱勢,同時沒有完善的國家政策和寬暢的融資途徑。
從數據中也可以看到,雖然目前科技型中小企業相對于傳統市場企業普遍具有成長性,但是具體分析28家企業看到,創業板企業的成長能力還是存在很大差距。成長性最好的大華股份,成長性得分為0.4669,成長性最差的中環股份,成長性得分為0.5997。成長性得分的極值相差較大,反映出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能力的不均衡性,企業自身實力存在差距。
3.提高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性的建議
3.1完善和落實優惠政策
降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門檻,科技型中小企業如果沒有政府的優惠政策及保護性措施的支持很難健康發展。從發達國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情況來看,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法律、稅收、財政支持、高技術市場保護、銀行貸款及價格政策等方面。我國政府也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實施了一定的優惠政策。如科技部2004年10月9日《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路線圖計劃》,它的實施有助于科技型中小企業迅速成長,在科技創新中發揮更大優勢;2007年9月1日,中關村科技園區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在中關村科技園區聯合推出信用貸款試點工作優惠政策,旨在幫助園區信用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解決在無抵押、質押物的情況下,取得商業銀行流動資金貸款的問題,從而緩解中關村科技園區眾多中小型科技企業貸款融資難問題。各地區和政府要根據本地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情況,進一步加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的建設,拓寬服務領域,強化服務功能,提高服務質量,積極做好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孵化工作。要以優惠價格為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員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場地、設施和服務,吸引更多的科技人員到創業中心創業。
3.2改革投融資環境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常遇到的便是融資難的問題,馬曉霞(2006)在《高新技術產業金融支持體系研究》一文中提出,目前國有商業銀行現行的信用等級評定體系不符合中小企業特征,導致許多中小企業不能進入銀行信用評定體系或者獲得的信用評價較低,因此有必要通過發展中小銀行的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在業務領域上,從事的是高增長、高風險的高新技術產業,在其發展過程中所遇到的風險遠高于傳統行業。正因為如此,這決定了其在解決發展資金方面將面臨著比其他企業更多的困難。國家和政府應該采取切實有效的策略,努力暢通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渠道,幫助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和發展。
3.3加大科技創新力度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應注重自身技術的創新和發展,著重培養高新技術人才,研發高科技產品,并在技術產業化方面加大力度,及時將科技轉變為生產力。同時,科技型中小企業還應注重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技術水平,增加市場競爭力。理清產權關系,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高決策質量,擺脫低水平重復生產、重復建設的不良傾向;實施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戰略,在市場競爭中占領有利地位。
今日誠邁科技,萬興科技復牌。昨日市場熱點是醫藥,盤龍藥業是龍頭,惠威科技,雙成藥業紛紛連扳,5G概念表現積極友訊達3連扳。頁巖氣減稅刺激,潛能恒信,石化機械,阿斗力。海南板塊受到博鰲論壇影響整體強勢,海峽股份機構進場1.6億,龍頭是大東海,鈞達股份,京糧控股跟漲。農業貿易戰受益股宏輝果蔬,大家今天注意長飛光纖是第四個獨角獸。頁巖氣,醫藥。
沒的說重個股輕大盤,就一個字,干
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通知對頁巖氣減征資源稅,通知稱,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對頁巖氣資源稅(按6%的規定稅率)減征30%。
日前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相關通知,要求加大力度整頓通過互聯網開展的資產管理業務。
國辦:制定鼓勵仿制的藥品目錄,加快推進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仿制藥企業經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工信部3日向中移動頒發4G LTE FDD經營許可,中移動表示將大力推動移動物聯網和工業互聯網發展。
本文以福建省一、二、三批創新型(試點)企業為例,從人才結構和人才管理機制兩方面著手分析其人才集聚現狀,最后針對人才成長機制這一企業人才管理的薄弱環節,探索提高創新型企業人才集聚能力的途徑。
一、福建省創新型(試點)企業人才集聚現狀
福建省創新型(試點)企業一、二、三批共240家企業。本文從企業人才結構和人才管理機制兩個方面闡述福建創新型(試點)企業人才集聚的現狀。
1.人才結構。(1)研發人員比重。福建第一、二、三批創新型(試點)企業研發人員平均比重為14.49%,研發人員總數為24319人,高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對高新技術企業中研發人員比例的要求。從研發人員各地區分布情況看,2010年福州地區創新型企業研發人員比重為23.45%,領先于全省,廈門地區以22.82%緊隨其后。漳州、泉州、南平、莆田、龍巖等地區的創新型企業研發人員比重雖不及福、廈兩地,但在總體水平上也高于國家對高新技術企業中研發人員比例的要求,三明、寧德地區則相對滯后。這表明福建不僅沿海和內陸地區創新型(試點)企業科研人員分布不均,沿海各城市之間的差別也較大。
(2)科技人員比重。科技人員比重的數據統計結果顯示:福建省創新型企業高素質人才的比重呈現下降趨勢。從第一、二批創新型(試點)企業的數據來看,2007到2009年科技人員占創新型企業總人數的比重略呈遞減態勢,2007年福建省創新型科技人才占企業總人數比重為16%,2008 年為13.5%,2009年為12.1%。究其原因,固然有企業總人數迅速增加導致的科技人員比例下降的方面,但更主要是由于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和產值的不斷提升,科技人員的招聘和培訓力度沒有得到相應的增強。
(3)企業員工流失率。企業員工流失率指單位時間內辭職員工占企業員工總數的比例,它是考察企業“吸人”和“留人”能力的最顯著、最直接的指標之一。對福建省一、二、三批創新型(試點)企業員工流失率的統計表明,這些企業的員工流失率與企業規模的關系并不顯著,但具有明顯地區差異。三批企業中,104家大型企業和136家中小型企業的員工流失率均值僅相差不到0.02%,這說明只要企業具備規范的管理體系,并提供員工足夠的保障和激勵,企業規模并非影響人員流動的關鍵。而創新型(試點)企業的員工流失率在地區差異上表現十分明顯:福建經濟較為發達的廈門、泉州、福州三地區的企業員工流失率較高,其中廈門地區企業的員工流失率為全省最高,達到將近12%,與全省員工流失率最低的三明地區(4.47%)相差超過七個百分點,落差很大。
2.人才管理機制。(1)薪酬福利制度。薪酬體系是組織人力資源管理系統中極為重要的一部分,也是企業吸引人才的重要因素之一。對2010年福建省241家創新型(試點)企業的統計顯示,全省各地創新型企業都十分重視薪酬體系的設計,并依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制定出適宜的薪酬體系。省內大型企業的薪酬體系一般由保障工資和績效工資構成,且保障性工資占據大部分比重;而中小型企業則大多設計出更為靈活和因“績”制宜的工資體系,通過建立評估體系,以考勤情況、工作完成情況、對企業的貢獻等作為考察指標,根據對員工的績效評估結果發放相應工資,打造出更注重員工工作指標完成情況的薪酬制度。
福利對企業而言是調控人工成本和生產關系的重要工具,有利于提升員工素質和留住人才,并能樹立企業良好的社會形象和提高企業美譽度。
(2)績效管理制度。績效管理能夠確保員工的工作活動和工作產出與組織保持一致,在提高企業績效的同時,也能提高員工的組織滿意度。筆者在對福建創新型企業的研究中發現,福建大多數創新型企業建立了適合自身人力資源狀況的一整套績效考核機制,其核心內容主要是將員工工作績效同薪酬待遇、職位晉升、職稱評定相聯系。具體而言,很多企業在績效考核時注重對事的評價,以工作創新能力和工作業績作為評價人才的主要指標;注重對科研成果的評價,以科研成果和科研獲獎情況作為員工升遷的重要指標。
(3)員工激勵制度。福建創新型企業的激勵制度主要體現為獎金激勵、內部晉升、股票期權激勵四類。幾乎所有樣本企業都在一定程度上建立起激勵制度,只是在激勵方式的多樣性和側重點上存在差別。大型企業一般強調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相結合;中小型企業則以物質獎勵為主,通過發放獎金和股票期權、增加物質福利等方式,對員工進行激勵。在激勵方式的選擇上,物質激勵被普遍采用,主要體現為一次性獎金激勵,而股權激勵則僅有少數企業采納。廈門、福州、泉州地區的企業,大多有對經理以上層級員工制定股票期權激勵制度;南平、三明、龍巖等內地企業則鮮少采用股票激勵制度。值得一提的是,創新型企業在推行股權激勵方面比傳統企業力度大,這是其吸納人才的有力措施之一。
(4)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協助員工制定職業生涯規劃,有利于員工看清自己的努力方向和發展前景,也有利于企業吸引和留住人才。福建創新型企業中大型企業的內部晉升制度一般包括:一是建立起員工職務晉升體系,為符合要求的員工晉升;二是對企業空缺崗位,通過企業內部宣傳渠道向員工傳達并擇優競選。小型企業在內部晉升上的做法較為保守,它們更看重員工在企業業務方面的能力與實際工作成績,當員工對企業發展有重大貢獻時才會進行破格提升。總體來說,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是福建創新型企業在各項制度制定上的薄弱環節,很多小企業完全沒有為員工提供職業規劃,甚至沒有明確的內部晉升路徑。這就大大降低了企業吸納高新技術人才的能力。
(5)企業文化。企業文化首先體現在企業自主品牌的塑造上。對2010年福建省241家創新型(試點)企業的統計結果顯示,這些企業的自主品牌戰略規劃制定率很高,其中三明、泉州、廈門三地的創新型企業自主品牌戰略規劃率達到了100%,其余四個地區也都達到了90%以上。具體來說,大型企業宣揚的企業價值觀主要強調以下兩點:一是樹立以人為本核心價值觀,創立和諧與服務意識;二是弘揚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積極參與社會慈善事業。而中小型企業則更傾向于營造以創新為主的企業核心價值觀與企業氛圍,鼓勵員工勇于創新并建立制度激勵創新。在完善企業價值觀方面,大型企業注重構建溝通交流平臺,中小型企業則更注意在實踐中的逐步完善。
二、以人才成長機制為重點,提高人才集聚能力
1.員工培訓制度。員工的教育培訓是員工成長的重要途徑,人才在擇業時,不僅會考慮薪酬的高低,還關注如何提高自身的職業技能水平。創新型企業應當擺脫目前對員工培訓的矛盾心態,樹立起員工培訓長期投資收益觀,加強培訓體系的建設,在進行員工培訓時做到長期和短期培訓、物力資源和人力資源、整體利益和局部利益的統一。另外,企業可以在培訓計劃執行的過程中創新教育培訓方式,為員工提供更加多樣化的培訓,如企業外會議、基層鍛煉、職務輪換、工作訓練指導、模擬演習及運用互聯網培訓教學,或分派任務、承擔項目、授權等。若創新型企業自身的條件允許,還可借鑒國際上大型創新型企業所采用的“雙元制”模式,如企業辦大學、國際聯合投資培訓,駐外培訓等。
2.績效考核制度。福建創新型(試點)企業在績效管理方面基本都有涉及,但其制度不夠系統,績效指標的選擇上也缺乏多維性和動態性。因此,若要加大人才集聚力度,企業需要在績效考核制度的設計和實施上進行改進。首先,企業在設定績效指標時,應遵循SMART原則,構建科學合理的績效指標體系。其次,在實施績效考核時應嚴格按制度進行,并結合職位性質、指標性質和標準性質來確定考核周期。再其次,結合績效考核的結果,應做到及時獎懲,鼓勵員工取得更大進步。最后,應做到對績效的實時監控,保持與員工的交流和溝通,確保員工反饋渠道暢通,使績效考核制度更具人文關懷和讓員工滿意。
3.員工職業生涯規劃。創新型(試點)企業在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方面還有很大的改進空間。例如可設立員工職前引導,通過專業測評并結合員工意愿選擇工作崗位;還可結合績效考核,為員工提供內部晉升渠道,鼓勵其往更高層次發展。創新型企業應完善自身人才升職體系,縮短員工升職年限,提高企業內員工流動率,激發員工工作熱情。另外,企業應組織人力資源規劃專家對企業人才進行個人評估、職業生涯評估和職業生涯目標設定,以明晰的個人發展路徑提高企業吸納人才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