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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校專創融合支持政策是在全球科技快速發展、國內廣泛開展“雙創”和畢業生求職壓力加大的時代背景下提出的。高校普遍存在對政策理念認識不深、課程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師資力量匱乏等問題。建議加快專創融合教育政策評估指標體系建設,轉變人才培養模式,全方位打造專創融合教育政策支撐體系。
我國最早的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政策,學界一般認為是1999年教育部下發的《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在此之后,國家主管部門了許多提高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的政策,還特別提出要加強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的深度融合(以下簡稱“專創融合”)。在實踐中,由于融合教育師資不足、地方政府和高校對創業課程教育不夠重視、相關政策滯后等問題,高校的創業課程數量與質量不匹配,創新教育成效不顯著。因此,有必要系統梳理專創融合政策,便于地方政府、高校及師生正確、深入地理解政策,從而促進政策全面落地。
一、高校專創融合政策的制定背景
(一)全球科技發展隨著全球科技的發展,傳統的以學科為基礎的知識學習和人才培養方式已經無法滿足社會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世界上很多知名高校探索人才創新的途徑,加強“學科之間的融合和滲透”。“創業教育”屬于復雜的、對知識和技能要求很高的活動,具有跨學科性[1]。在某種程度上,從事創新創業的人員必須是“通才”。所以,開展專創融合教育,成為創業教育創新的突破口,并逐漸成為創業教育研究領域的難點和熱點。圍繞專創深度融合,一些高校開展了有益的實踐探索。如: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的InnovationSpace項目、伊利湖學院的馬術創業項目、斯坦福大學的生物設計項目等。美國高校的全校性創業教育通常包括若干個跨學科組建的創業教育項目,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二)國內廣泛開展“雙創”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的背景下,我國高校成為“雙創”教育最大、最有效的“人才孵化基地”,應該主動回應高等教育大眾化、市場化、全球化帶來的挑戰和沖擊。地方本科高校面臨著教育理念陳舊、人才培養目標不明確、課程體系分裂、教學方法單一、師資隊伍匱乏等難題,無法滿足新時代大學生成長成才的需求[2],迫切需要探索專創深度融合的方法及路徑,通過多種渠道,將創新創業理念貫穿于人才培養全過程。
(三)畢業生求職壓力加大在知識經濟時代,那些具備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的專業人才是用人單位爭搶的對象。高校招生規模越來越大,但人才培養質量不盡如人意,大學生就業壓力增大。面對人才培養和輸送過程提出的新挑戰,高校迫切需要改變以往的“重理論、輕實踐”“重灌輸、輕反饋”模式,積極開展創新創業教育,加強校企深度合作,有效提高大學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促進其就業。
二、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政策的沿革
據統計,1999—2018年,22個國家部委共了59份大學生創業政策文件。我國的創新創業教育政策經歷了三個階段:起步期、推廣期和全面落實期。1999—2008年是我國創新創業教育政策頒布實施的起步階段。1999年,教育部了《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第一次提出創業教育,強調要加強創業教育改革。2002年4月,教育部又頒布了《創業教育試點工作座談會紀要》,重點提到開展創業教育試點,并選出9所高校作為先鋒試驗田。黨的十六大報告、十七大報告先后提到以創業帶動就業、培養大批具有創新精神的人才。2009—2014年是我國推廣創新創業教育的關鍵時期,一系列重要文件紛紛出臺。2009年,教育部下發《關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重點提出要“積極探索在專業課教學中融入創業教育”,體現了“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融合”的理念。同年,為了重申并鼓勵高校積極開展創業教育,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2010年,教育部《關于大力推進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自主創業工作的意見》,對創業教育作出詳細、具體的指導。2014年,總理提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標志著我國的創業教育政策將進入全面落實期。2015年,我國正式進入創新創業教育的全面落實期。這一年,國務院頒布了16項有關創業教育的政策。建設“專創融合”的跨學科創業課程是開展專業教育和創業教育的前提。2019年3月,教育部《關于做好2019年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設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全國200所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校每所高校必須建設完成1~2門“專創融合”特色示范課程。
三、高校落實專創融合政策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在執行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政策的過程中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表現三個方面。
(一)對政策理念認識不深高校教師普遍認為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有一定的相關性,但是專業教育的作用非常重要,學生未來的就業競爭力取決于專業教育實施的效果;學校可以增加一些創業培訓的課程,但是不需要將專創教育全面融入,如果一味地強行融合,勢必會破壞已有的教學模式和體系,會加重教師和學生的負擔。受傳統教育模式和思維的影響,學生的創業面不大、成功率低、積極性不高,認為創業教育屬于“業余教育”。學生對專創融合的認可度低,學習熱情普遍不高。這些因素導致一些高校疲于應付政策要求,對專創有效融合的探索在原地打轉,使專業教育、創業教育成為“兩張皮”。有的學校將原有的課程、師資、活動等進行簡單的、模式化的機械疊加,缺乏對政策理念的深度思考,也沒有根據人才培養目標進行統籌設計。認識不足導致專創有效融合的實踐及管理難度加大。
(二)課程缺乏系統性和規范性許多高校還沒有將創業教育納入必修課,創業教育課程沒有真正融入高校專業教育人才培養方案,同時忽視創業教育基礎理論與創業精神、創業素質的培養,缺乏系統的課程設計頂層思路。許多高校的創業教育停留在“第二課堂”階段,課程覆蓋面狹窄,沒有與專業教育實質接軌。創新創業教育課程未被納入整體教學計劃方案,也沒有行之有效的教學模式和體系。一些高校只是改變了原有專業的教學內容、名稱,“舊瓶裝新酒”“換湯不換藥”,局限于創業競賽、培訓講座等形式,內容單一[3]。
(三)師資力量匱乏創業教育師資的構成和水平是衡量創新創業教育政策是否有效實施的重要方面。創業教育自身帶有“知識多樣性”,要求教師具有比較全面、專業的基礎知識,而實際上具備多元專業背景的教師嚴重缺乏[4]。高等教育以學科為基本單元,每個學科的教育教學方法不完全相同,尋找不同專業教育教學方法的共同點是專業融合的重要方面,這對創業教育教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創業教育的不同階段也需要運用不同的教育教學方法。一些教師存在創新創業理念不新、教學方法單一等問題,創業指導能力嚴重不足,再加上缺少相關的師資培訓機制,教師提升教學水平缺乏后勁支撐,致使高校創業教育“雷聲大、雨點小”。
四、促進專創融合政策落實的路徑
(一)加大政策評估指標體系建設力度建立科學、合理、多層次的評估體系是保障創新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有效融合的重要推力。政府必須做好監督工作,建立一套評價標準或引入第三方評估,對高校的創業教育課程設置、師資隊伍、實踐平臺、參加比賽獲獎數、科研轉化成果率等落實情況進行評估[5]。高校要對教師的創業教育工作和學生的學習成效進行評價。針對教師,要關注其專業水平能力、實踐經驗、授課數量、培訓等級等,注重保障教師的權益;針對學生,要重點考核創業意識、創業能力及實踐操作能力。
(二)轉變人才培養模式高校要結合學校特色和地方經濟發展的實際,轉變辦學模式和辦學理念,加強頂層設計,在設計人才培養方案時將專創教育深度融合貫穿于全過程,將創業課程納入高校的通識課程平臺和專業課程平臺。針對理論型創業教育專業知識,可以采用“理念灌輸”方式,將創業精神和文化融入專業教育;針對應用型專業知識,可以“技術轉移”為抓手,將創業實踐與專業知識相融合,形成有專業特色的“創新創業”教育品牌。要加強創新創業教育的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完善制度,重視“雙師型”教師的培育,不斷創新教學模式,提高教學質量。要增加經費投入,從根本上加強后勤保障工作。引進和培養理論素養高、學術水平強、企業工作經驗和創業經驗豐富的教師,加大兼職教師聘任力度,可以從校外聘請一些成功的創業者、企業家或有過創業經歷的杰出校友走進學校,擔任學生的創業導師,與學生分享交流創業經驗[6]。
(三)全方位打造專創融合教育政策支撐體系提高地方政府對專創融合的重視程度,深入研究高校在政策實施過程中面臨的實際問題,出臺相應的政策幫助高校解決問題。政府還應該做好財政補助和創業教育政策實施的監督工作,在經費投入、招生指標、教改項目獲獎等方面對高校給予支持。高校可以整合各級各類政策,打破傳統的以學科為核心的三級組織形式,有效整合校內外資源,制訂合理的校內政策支撐體系,從而更好地落實專創融合政策。
參考文獻:
[2]許啟彬.我國高校創業教育的文化根基:學理詮釋與夯實路徑[J].高校教育管理,2020(1):70-73.
[3]呂亮,王冉.教育服務新形態探索———“多專業融合協同創新技術”標桿課程教學實踐[J].北京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6):99-101.
[4]王春英.我國高校創新創業教育現狀與完善措施[J].科技經濟導刊,2020(9):79-81.
[5]邵悅.高校創業教育教學評價指標體系構建研究[D].北京:北京工業大學,2019.
[6]王英凱.創業教育與專業教育的嵌入式融合模式研究[J].教育教學論壇,2016(12):183-187.
作者:王建仙 單位:江蘇經貿職業技術學院